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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 102-10-07 21:35

您好,

想請問如果a與b因為車子移車碰撞到 A有向b道歉並詢問車子維修費用 但b剛開始都沒回應他,直到有天b向a要錢,說如果不解決要不要請兄弟出面等語

有第三者c覺得b是恐嚇所以陳情,但c也不願意出面做筆錄

但詢問a本人,a覺得只是民事糾紛,不要提出告訴,

1.雖然恐嚇是非告訴乃論,但a不覺得被恐嚇,檢警需要受理嗎?

2.C只是陳情,又不願出面製作資料,這樣算告發嗎?

謝謝

 

醉生夢死... 102-10-07 13:57

您好  請問我在被抓前大月2~3小時前有使用"一次"毒品 後來在警察局筆錄&送地道檢署還有寄傳票通知開庭時我都堅持沒有吸食
(通知開庭是因為查獲吸食器 要我提供吸食器所有人資料並易他偕同到庭開庭時他有又問我一次是否有吸食我仍然說沒有...他說要檢驗DNA我還跟他說好...)


我是初犯  沒有前科紀錄..
毒品施用次數兩次..一次大約三年多前  當兵前約2禮拜
第二次就被查獲吸食器當天
我謊稱並無施用這樣會有什麼刑責嗎....想要坦白承認有吸食....還有機會嗎? 

判下來會判多久呢...有沒有辦法不被判呢....?

是一定要去關..還是有別的處分嗎?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第2項之規定,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同法第十條之施用毒品罪者,檢察官會依法逕行起訴,而不得再以觀察、勒戒程序加以處理,起訴後則由法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之規定加以論處,若法院所科處之刑度在得予緩刑易科罰金之限度內者,還是有可能緩刑易科罰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
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應即釋放,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應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醉生夢死... 102-10-09 14:4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想問的是...因未曾聽說不肯認罪非常可能會被判比較重...
我想認罪還來的急 或是有方法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具狀表達您的請求,以求從輕量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皮蛋 102-10-07 13:18

我上個月與未滿14歲的女友發生性行為

但我也未滿18 我17

昨天已去警察局做筆錄

他父親已報案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刑責可以免除?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7 17:01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尚未滿18歲,因此本案是告訴乃論,倘若對方不提告的話,就沒事了!建議您積極與對方、對方家長達成和解

2、因為您未滿18歲,因此會有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問題,建議您做筆錄時一定要請家長陪同,否則可能會遭收容(類似先被羈押的制度)。

皮蛋 102-10-21 10:26

律師 我還想問因為警方要我們不要跟對方聯絡  那現在我要和解還是 當庭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09: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的部份,僅需向承辦人員告知有和解意願即可,檢察官或法院會移送調解調解

小悠 102-10-06 19:47

我19,女15在一開始女生是跟我說她16歲!我們真的很相愛,因而發生了關係他的父母原先並不知道,是他父親看了她的App的聊天內容就帶他去警察局報案,他爸爸並無證據,就只因我們聊天內容偏向情色無實際證據,就報我刑事訴訟,目前只有女生做過筆錄,男生還沒有做筆錄!我想跟他們和解,請他爸爸撤銷告訴,,聽說有一方還沒做過筆錄都還有轉寰餘地是嗎?我知道這個罪是屬公訴罪,是要坐牢的!

1.未滿16歲 不問是否自願 都會成立與少女性交罪 2.如果沒有和解 那坐牢機率是很高的

小悠 102-10-06 21:0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未滿16歲 不問是否自願 都會成立與少女性交罪 2.如果沒有和解 那坐牢機率是很高 ... (恕刪)

那我應該怎麼辦?

現在還沒錄筆錄,有翻供撤銷告訴的機會嗎?

小悠 102-10-06 19:05

 

 

 

 

 

我19,女15在一開始女生是跟我說她16歲!我們真的很相愛,因而發生了關係他的父母原先並不知道,是他父親看了她的App的聊天內容就帶他去警察局報案,他爸爸並無證據,就只因我們聊天內容偏向情色無實際證據,就報我刑事訴訟,目前只有女生做過筆錄,男生還沒有做筆錄!我想跟他們和解,請他爸爸撤銷告訴,,聽說有一方還沒做過筆錄都還有轉寰餘地是嗎?我知道這個罪是屬公訴罪,是要坐牢的!

刑法第227條之規定,主要是著眼於未滿十六歲之人並未具有完全之性自主決定權,故特別立法加以保護,因此只要發生性關係或者為猥褻行為之對象係為未滿十六歲之人者,即已觸犯該條之規定。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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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14 13:51

 建議直接找有刑事訴訟經驗之律師處理,較為妥適。www.wewon.com.tw 高雄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

benny 102-10-06 12:18

前天申辦手機時發現有欠款,請門市小姐幫我查詢號碼,但那三支號碼我沒有印象而且有兩支還是連號。門市小姐說請我到警察局申請“備案”,然後拿三聯單在回去門市處理。

我照門市小姐的指示到警局備案,警員說要“報案”才有三聯單,就照警員說的進行報案。但事情實在太久了,我無法詳細精準的說出人事物,旁邊的警員就用嚴厲的口氣說:你這樣會犯了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以及誣告罪。被他這麼一兇,讓我更加緊張,好像我是犯人。旁邊警員語帶調侃說:這個慘了,你也會怕喔。不斷發出嘆氣聲。

後來筆錄做的也有點奇怪,像其中一點:

警員:你有收過催繳嗎?

我說:印象中沒有。警員就在筆錄上打“沒收過”催繳,我心想我都在外地工作,如果家人有收到沒告訴我,那這不就變我說謊?而且上面帳單地址是在通訊行旁邊。

筆錄過程中我有不斷強調事情太久我無法記很清楚,況且我也沒說要向任何人提告。過程中我女友也不斷向電信客服詢問,也有讓客服主管跟警員通話,但雙方說的有點出入。

經過一番折騰,我不想報案了,因為警員要催繳明細,客服人員說查不到,客服警員雙方辯來辯去沒有答案晾在那。筆錄還沒做完,警員說已經開案了,一定要報案。

就這樣,警員開了一個偽造文書的三聯單。現在三聯單在我手上,但這麼一弄,我也不敢請電信業者處理了。

我想請問:

我有不斷和警員強調事情太久,我無法說的精準,這樣我會犯了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或偽證罪嗎?

 

我沒向任何人提告,會犯了誣告罪嗎?

 

不是承辦的員警卻在旁影響,我能申訴他嗎?

Anson 102-10-06 00:34

日前女友在網路上的露天網站、轉賣掉一組買來卻用不到的LV的零錢包、被警察買去而發到案通知書、到案做筆錄時、警員拿出鑑定書告知該零錢包為仿冒的、而零錢包在大陸的淘寶網站上購入、網站上也並未告知這是否為山寨品等等、事實上我們確實對於這方面的東西不了解真偽及價格跟專業術語、而實際購入價格為55元人民幣+運費折合台幣300元左右、日後在露天以480元台幣含運費售出、並非以營利為目地、而警員告知此商品原價為15000元台幣、而大致上做筆錄時也是這樣如上回答、到案時間為102/6.30 至今 102/10.05還未收到 法院通知書 !!  所以想請教一下各位律師、如果以這樣類似的案例大約會有什麼刑責、或賠償等等及如何周璇降低判決、跟法院通知書遲遲未下來是因為行政處理程序、還是法院未受理呢??  謝謝!!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16 16:28

 有無以營利為目的不是看你有沒有賺到錢來論斷,建議在偵查前就找律師談好供詞,否則就來不及了。 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 www.wewon.com.tw

阿宗 102-10-05 19:22

之前有收到警察局通知書!兒少性交易!做完筆錄了!現在收到傳票了!怎麼辦!

幾個月前有去警察局做筆錄!警察抓到一個援交未成年!從通話紀錄找到我!

筆錄有拿照片給我看跟通話紀錄給我看!我就說沒看過也沒印象!真的也沒印象!

跟那麼多人聊過!遇過很多援交!我根本沒印象!

只說在聊天室聊過!講電話!傳簡訊!只想認識對方!後來對方告知援交!我就拒絕了!

問我有沒有和對方性交易!我很堅決說沒有!

現在怎麼又收到傳票?我該怎麼做?法官會照筆錄上面問?我就跟筆錄回答的一樣回法官就好嗎?

對方如果堅持我有跟他性交易!我可以要求對方拿出直接證據?或請他指明我的性特徵?

單憑通話紀錄就能斷定我和對方有性交易嗎?

無直接證據!我可否告對方誣告提出求償?

 

 

法律小學生 102-10-06 10:29

阿宗你好 警察會找到你 應該是有一些確定的證據

不然通話記錄那麼多人 怎麼只發傳票給你呢?

若你真的沒有  也要小心被警察陷害的問題 

可以寫信給我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跟你分享相關經驗

曉樂 102-10-05 15:42

計程車於一個十字路口 "直行",

在快過路口時被橫向的衝出來的機車騎士撞到計程車的左後門的前方部位

事情剛發生沒多久、對方有送醫院,警察有做筆錄、車上有行車計錄器、對方七十幾歲、有駕照(但還不知是否有按時審騎、或是過期)

目前對方像是想要求一大筆錢,但目前還沒有開口、也還不知傷勢如何

警察看過行車記錄器,也確認了行車記錄器有錄到計程車要過路口前橫向撞計程車的那位騎士在那邊等計程車過去!

因為在過路口前就有看到那位騎士在那邊等,證明了是計程車過了才路口才被撞,

所以警察看完了也在警局備份後,請計程車司機自已回家也要備份

計程車司機去醫院控望騎司並做完筆錄後,警察卻跟計程車司機說交通法規是保障有受傷的人!!

想請教律師,真的是這樣嗎?法律真的

理論上,計程車已過十字路口了,對方才撞上計程車的(因為是撞到左後門前方)

責任歸屬應是撞別人的騎士要責比較多責任吧?

想請問律師,像這種情形,計程車司機該如何自保

另外,除了備份行車記錄器的檔案外,還有什麼法律行動可以採取來自保呢?

交通法規保障的應該是遵守法規的人,後續責任歸屬還是得在交通事故初判表或鑑定報告上之肇事因素分析出爐後才能夠釐清,並不是受傷的一方就一定是全然無過失的受害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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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子 102-10-05 11:25

有關"警察,搜索票"的問題,希望能有人替我解惑,拜託.
你們好

下面是我在10/02發生的事,整件事,我從頭到尾都很被動,只有問一個問題,其他時間都愣在旁.

經過,我會盡量客觀描述,因為不確定我所遇到的事,是真警察還是假警察,所以有不同情況的問題想請問,希望能替我解惑,因為我心裡真的很忐忑,這幾天都不敢開門上班,真心希望能得到真正有力的見解,藉此真正安心,

拜託有相關知識與經驗的人,能不吝嗇的替我解說,真的很謝謝你們.

經過:
10/02早上有三個男人進到我家的店面裡,(兩人穿刑警背心,另一人穿便服),

當下還有一個客人跟我一人在,那客人想離開卻被他們留下,

然後那三人的其中一人就開始翻找東西,另一人則是在錄影,

因為看背心知道是警察,再加上他們態度又很強硬,直接就開始拉抽屜翻東西,

又不停說有線報指出我從事非法行為,有非法的東西,叫我交出來,我當然說沒有,

還有一個人在旁邊看,他叫我拿出身分證,然後他就一直跟著我上二樓,(二樓不是店面,是自宅)

從房間拿身分證到與妻子下樓,他都一直跟在旁邊看,

一到一樓店面時,他就拿著身分證到一邊寫東西,所以其實不知道在寫甚麼,

(從進門到拿身分證前,他們都沒有說出任何有關我的事,像名子,電話或其他)

這時,我要剛下樓的妻子拉鐵門下來,然後打電話給我朋友請他過來幫我,(從進門到拉鐵門才經過十幾分)

寫東西的那人還我身分證後不久,他又拿出一張搜索票,(白底黑字A4),

手拿著紙,指出我的名子,地址,電話,搜索日期(10/02早上10點到下午三點),

還有黏三張我的照片,(類似偷拍的,我沒看鏡頭,也不記得有這樣拍過)

想拿過來細看,因為還有其他的表格我都沒看,只有看他指給我看的地方,

但是他又很快地收起來,前後差不多只看一分多鐘,(連有沒有章或是簽名都不知道)

然後我又問他們是哪個單位的,他們只有說是''刑五大",

也不留下其他有關他們的資訊,沒名子,也沒說是哪一警局的,

客人一直在旁邊看,找東西的那人不停翻抽屜,冰箱,櫃子,還有垃圾桶,但只有在一樓店面

而且還一直在叫我趕快交出來,還重複說"再不交出來,場面很難看"錄影的那一人依舊在錄影,

然後給我看搜索票的人,要我到角落講話,我一直說我沒有做甚麼,不要跟他到旁邊講,最後那人也作罷,

這時有一個我的朋友來串門子,(突然來的),也被他們留下來,還要求那朋友和客人留下姓名,電話,和身分證字號,才讓他們離開,

他們離開後過了兩多鐘,他們也沒找到東西,就直接離開了,開的是一般的車,不是警車,

前後經過30分到40分鐘.

事後曾打到附近警局詢問有沒有派人來,回答都是沒有.

也有人說就算沒找到東西,也要在搜索票上簽名,但是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簽過名

至今沒收過任何信件或通知單

我的問題
如果是真警察辦案......

1.沒找到東西,是不是代表不會再繼續調查?

2.如何才會結案?怎麼知道?

3.因為沒找到東西,是不是需要做筆錄嗎?是當天就應通知,還是寄通知單,或打電話再約?

       如果是寄通知單,需要幾天才收到?

4.因為沒找到東西,所以也不會有後續其他的動作了嗎?

如果是假警察假裝......

1.有哪些地方一定不是真警察會做的事?

      或是真警察不可能會犯的錯誤?

        (我需要很確定,可以一看到就知道這是假的,而不是他們忘記做,沒有的話,就不用回答了,謝謝,我只想知道確切的答案)

其他問題
1.搜索結束後,需要搜索票簽名嗎?

2.如果不特別問,警察可以不主動報出自己名子,或警局嗎?

3.如果再申請,還可以有第2次搜索嗎?

      有規定相隔時間嗎?

4.警察需要我拿身分證嗎?

       如果需要,是要在拿出搜索票之前,還之後?還是其它時間?

5.警察可以叫當時在場的人留下,並寫下資料嗎?

6.可以不穿警察背心,出示警徽之類的東西嗎?

7.可以跟著我到樓上自宅嗎?

8.搜索票上的照片,是怎麼樣才算正確的?

       那出示的時間是何時?

9.有線報,就能拿搜索票嗎?

10.搜索完,如何知道法院有過我的搜索票?

     或從哪裡知道 那張搜索票是真還是假的? 

謝謝你們的幫助!

104-11-05 20:10

我也是連續半年內被搜索兩次都沒找到任何違法的東西 警方也沒留下任何資料 我怎麼知道 搜索票是真的還是假的 連檢察官和書記官的名字都沒有 拜託求解答

莊璇璇 102-10-04 23:22

各位律師好~我先生去年刑警來家中收查到兩支空氣槍.一隻是我先生買ㄉ,一隻是他朋友寄放的.但我先生沒把他供出來,都說是他自己買ㄉ,在跟老闆購買時有附送一ㄍ彈簧,所以兩隻都有更換彈簧,一審判我先生2年8個月,上訴二審被駁回,現在想問的是,因判決書上有寫可再上訴,如果我先生現在把他另一支槍是他朋友的事實說出來會對我先生有利嗎??因為筆錄,開庭都說是我先生買ㄉ了,目前判決是有用669釋憲來減刑,但不願意再用59法條減刑,原因是我先生有兩支空氣槍,co2鋼瓶76個,數量並非少數,被告使用時間長達2年之久,被告在客觀上尚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在一審的時候檢察官有對我先生提問說為甚麼可以一次買2隻,但當時的律師並無叫我先生辯駁,只叫他回答對不起我錯了,我們也都有告知法官家家裡經濟狀況不好,父母並無工作,我們小孩目前才1歲多,現在我也懷第二胎尚出生,但就是得不到法官再給我先生一次減刑的機會,所以想說是否真ㄉ因為2隻空氣槍的關係所以才會維持原判決??所以才想問看看各位律師,如果現在改口說出事實到底可不可以??如果照原口共上訴到三審還有機會緩行嗎???

您好

基本上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時,因其為法律審,所以不會審酌新提出的事實,且上訴理由應以判決違背法令為之,例如上訴理由若主張空氣槍一支實為他人所有,請求減刑,會直接遭最高法院以上訴不合法律上程式駁回而確定。

詳細上訴理由仍應看到判決書方能判斷。

watermelon 102-10-04 16:48

律師您好:
前陣子本人賣場誤觸商標法:仿冒商標商品
保智大隊前往查扣商品,將部分可疑商品帶回鑑定
目前已過3個月,經詢問,鑑定報告尚未移送出去。

保安警察釣魚買到的品牌為:三麗鷗kitty / 數量:1
查扣的商品品牌: kitty商品、拉拉熊、憂傷馬戲團、維多利亞的秘密、Agnesb、CHLOE、coach(專櫃vip滿額贈贈品包)、chanel(專櫃vip滿額贈贈品包)、BURBERRY(專櫃vip滿額贈贈品包-只在日本專櫃vip滿額有贈送的商品"黑色內標") , 以上各款統計數量約300件

想詢問
1.之後鑑定報告呈上給檢察官我在去做一次筆錄時,應該如何處理?
2.各品牌可能追討的和解金額?
3.我是否要在下次收到檢察官公文,到了現場作筆錄 才會知道鑑定報告結果?
 以及哪些品牌要提告, 和要求的和解金? 

4.有些在台灣尚未註冊商標的品牌商品, 未被沒收鑑定 , 本人也無膽再做販售 ! 
如果想處理屯貨, 是否可把LOGO剪掉, 內標也剪掉, 商品上完全無任何圖示顯示是哪個品牌,
 "版型設計" 就我所知沒有人在註冊版型! 這樣的話能夠再做售出的動作嗎? 

這個部分的程序 , 處理方式 , 我非常模糊 , 希望能請律師詳細解答,謝謝!

102-10-04 15:35

律師您好:

我於102.10.03凌晨酒駕被攔檢.酒測值1.09.第二天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開庭時法官只問我筆錄上的事.然後就把我飭回.請問一下.我現在是等判決嗎?還是要再開庭?什麼時候會判?判決書多久會送達?我沒前科.也沒肇事.第一次酒駕被抓?刑責會有多重?謝謝解惑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寶 102-10-04 14:38
律師您好~我是阿寶~後來開庭時送藥的那人有出庭~法官有叫我看是不是他~我回答就是不確定~哪之後來會演變承被告~如果將來開庭時我改口回警局的筆錄法官會判無罪嗎?我的經濟能力可能無法請律師~一個月才20k~一次不是要5~6萬起跳嗎?

您要仔細回想,若該監聽譯文錄到的內容,可以刻畫出你與送藥人有認識,或已經購買多次,且都是同一人送藥,而檢察官起訴狀立論基礎堅強,甚至藥頭都表示你認識送藥人,則大部分人均不會相信你真的不確定(法官亦同),此時應考慮向法官為偽證罪之自白,求得簡易判決處刑,獲得較輕處罰。反之,則繼續無罪抗辯,若無資力,可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幫助。當然您亦可選擇請律師撰擬刑事辯論意旨狀或陳述意見狀,毋庸委任律師

阿寶 102-10-04 13:27
證人變成偽證被告~煩~之前因為吸食毒品與藥頭之間的買賣都被監聽~後來以證人的身分至警局指認藥頭~因為其集團人多他門本身也都陳認有販賣了~而警察要我指證一位幫忙送藥的人~看了照片我不敢確定~就這樣跟警察盧了2~3個小時有~後來監聽的內容是藥頭叫他送藥來給我~藥頭本身也承認了~基於不想在多費心神在筆錄裡跟警察盧了~我也就說是了~其中警察有跟我說過不確定去法院跟法官講就好~阿這邊的筆錄做一做就快回家~後來經過一段時間開庭時我跟法官說我不敢確定是不是那個人~就這樣~現在被以偽證罪起訴~我很不服氣~說真話也不行嗎?~現在想問的是我該如何解套?目前送藥的那個被判刑20年~還在上訴~我有什麼辦法讓法官判無罪嗎?後來我有查證很多人~大家都說是那個人在替藥頭送藥沒錯~我該如何打這官司呢?跪球司法達人救救我~整件事3~4年了~難到我辛苦堅持過正常的生活要因為這樣就再次被打爛嗎?戒毒的過程之辛苦誰能體會~再次跪求司法達人幫幫忙~讓我的生活回覆平淡~我別無所求~
對於指認送藥人的"照片",陳述無法確定反而被以偽證罪起訴,是有點誇張。您有委任律師辯護嗎?與送藥人總共見過幾次,見面情形如何?是瞬間完成送藥動作?送藥人是否騎機車,有沒有戴安全帽?照片是否老舊?這些都可作為辯護方向。
阿寶 102-10-04 14:17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於指認送藥人的"照片",陳述無法確定反而被以偽證罪起訴,是有點誇張。您有委任律師辯護嗎?與送藥人總 ... (恕刪)

律師您好~開庭時送藥的那個人有開庭~因為他們都被收押或者有案服刑~當時法官有叫我看是不是他~我就是不敢百分百確定~哪之後來會演變成變被告~說真的我也沒經濟能力請律師~不是都要5~6萬起跳嗎? 目前工作一個月才2k~離題了~請教吳律師日後出庭改回當初在警察局的說法可行嗎?謝謝您~麻煩您撥空回應謝謝~

小逆 102-10-03 18:57

中秋那天晚上我們去爸爸朋友家烤完肉

媽媽載我們三個孩子回家

停玩紅燈綠燈起步時

就有一台機車紅燈撞過來

對方當場倒下 (有兩個 一個被載

我媽立刻報警  也有拍照存證

但那人是外地人沒有固定工作

一度求我們別進警局

因為那樣他會賠更大

當然我們還是有去警局作筆錄

 

求償過程中

那人一直在打馬虎眼

不願認真的解決

今天我媽收到法院傳票

似乎是那人對我媽提出傷害告訴

請問  我媽會有事嗎??

如果我方也有人受傷,請立即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平衡雙方籌碼.

拉拉 102-10-03 07:20

那天警察來我家找到依包咖啡警察是說裡面含0.幾克而已我筆錄承認說我有吃也持有依包咖啡包
驗尿驗出來沒有
這樣要被勒戒嗎???還是可以易科罰金??????

如果檢驗結果沒有  應該不會處罰

被查獲持有第幾級的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持有幾級之毒品而定,而有所不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賢 102-10-03 00:03

我在職場上與別部門同事有所衝突,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

臉書謾罵別部門同事髒話,連名帶姓,但當事人並非我臉書好友,

我的臉書只針對好友公開我發表之狀態,

而當事人由我好友中得知,好友拍照存證傳送給當事人!!!

當事人依據好友傳送之證據去警局提告公然污辱,

警察要求我去做筆錄,請問這公然污辱罪名成立嗎?

我能否對提供證據的好友提告?

我能否對好友提出妨礙秘密罪及侵犯肖像權?

煩請律師替我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2-10-03 01:36

公然侮辱很可能會成立,其他則不容易。

阿捲 102-10-03 22:29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些公然污辱罪的相關問題,

當事人去警局提告,我一定要到警局去做筆錄嗎?若不到警局做筆錄會犯法嗎?

若當事人不願和解追訴期是否為報案起往後算六個月?

若與當事人和解後此案是否結案?六個月內皆無法再提告?

目前公然污辱罪面臨的最高刑責是什麼?

煩請律師替我解惑!!

ㄚ傑 102-10-02 22:02

小弟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大大

未滿18歲並且無照駕駛機車

我有一天停在路邊準備要騎過去對面

我是靜止狀態的正在等左右來車經過

那邊無紅綠燈

然後有位小姐(持有駕照)

她騎過來撞到了我!

我人沒事車也沒事(他的車也沒事)

而她撞到之後似乎因為龍頭不穩而跌倒

當下我也馬上叫救護車

但車子位置有移動過

筆錄時對方也說我是靜止狀態的

後續我們要談和解

但她對我開出73000的金額

我是否有責任賠償

因為根據交通警察跟我說的是我沒有錯

錯在無照駕駛而已........

那這樣我可以反倒要求他賠償??

若後續車禍肇事因素分析您這一方並無肇事因素,當然即無須對其損害負擔賠償責任,本件依員警之說法,無照駕駛部分係您違規上路應科予行政罰鍰的問題,應與其車禍受傷並無相當之因果關係。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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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yley 102-10-02 11:36

您好,

我是在今年1月份左右開始在拍賣網站販售手機殼相關商品,商品都是在大陸淘寶網買來的。

其中在7月中旬時遇警察持搜索票來家中搜索,說明我販售的Hello Kitty、拉拉熊和cath kidston手機殼疑似侵權仿冒品,總共被搜走了約150件商品左右(包括包裝紙盒70件)。

然而在9月中旬也接到警察來電說,在6月有經檢舉,警察有購買我1件cath kidston的手機殼,目前也已完成筆錄。我在筆錄中有說明,總共應該已賣出4、50件商品,獲利大約在4、5千元左右。

想請問,這2件案件併案處理的可能性大嗎?由於我是第一次販售手機殼,不知道要確認商品是否為正品或仿冒品,有的商品網頁會強調,有的沒有說明,也看到別的拍賣有販售同樣的商品,不知道這樣說明是否恰當?

因為目前都沒有收到開庭的通知,不知道會不會因為搜出的商品數量和販售的數量多寡,案情會變得比較嚴重,我應該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另外是否需要寫悔過書?

以上懇請您的回覆,謝謝

兔崽子 102-10-01 23:55

五年前我發生一場車禍,沒記錯的話是97.03.18發生,警方無法判定我與對方誰對誰錯,而且當時我去做筆錄時警方告訴我說對方沒有去做筆錄,事後也沒有作任何調解的動作。如今在上個禮拜我老闆娘收到支付命令要扣我薪水,我才得知當初對方在民事期限的最後一天有提出支付命令要我賠償20幾萬,但是當初警方並未判定肇事責任為什麼對方可以向我提出支付命令?後來信件有送達我家我也不知道所以我當初並無提出異議所以在法律上視同我同意支付賠償,但是當初我無照所以應該也要通知我的法定代理人是嗎?但是我媽媽(爸媽離婚)也不知道有支付命令,如今事隔5年了法院寄出支付命令到我老闆娘那裡我才知道,而現在我在民事上也還是未成年(我84.02.12生18歲),我有去調閱卷,是我二姊簽收,但是並無交給我或我媽,在程序上他們是準確送達,但我(當事人)和我媽媽(法定代理人)都不知道,現在我該怎麼處理?我有去法院的諮詢他跟我說現在只能寫訴狀看法官是否能重新再審,我該如何寫呢?又該提出什麼呢?  我有去交通大隊想調當我做的筆錄和現場照片及分析研判表,但警方說當初電腦還未完善所以沒有輸入電腦,且已過5年所以資料已經銷毀了。

那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我們家單親也沒有什麼經濟與人力根本沒有能力支付那麼大筆的賠償。而且我並未紅燈但在資料上他們卻打我紅燈,那時是對方紅燈但對方說是我,而警方無法判定加上無證人可以出面證實。

沈恆 (沈律師) 102-10-02 07:07

您好!支付命令不會調查對錯,只要合法送達後,債務人沒有異議,就代表債權確定了;而若同住的二姊已簽收法院文書,通常也會認為是合法送達。綜上,本件大概只能從送達合法性?及時效消滅與否?著手。以上謹供您參考。

本件建議您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閱卷,以釐清支付命令上之債務人下面有無法定代理人欄位之記載,若沒有送達法定代理人的話,或許有可以爭執其送達效力之空間。

小可 102-10-01 20:53

動物醫療糾紛,醫方於縣政府防疫所之公務機關做調解訪談筆錄中,做出與事實不符之病情紀錄此舉,經調解未果,醫方是否涉及偽造文書之刑責?

本件應先釐清所爭執之虛偽文書是何?是由何人名義所制作?

小可 102-10-02 08:41

 

若是防疫處那方有構成嗎?

若是對方那有構成嗎?

義兒 102-10-01 13:19

請問律師們..我被告妨害性自主.對方15歲男同志

再合議庭上..筆錄一樣.但是對方拿不出物證..人證亦三不知....

下個月就要宣判了...請問無罪的可能有多少....

有找律師辯護?本件既遭檢察官起訴,自然會有被判有罪之風險,至於最後結果如何,則須視法官認定之結果。另本案涉及刑法第227條對未成年人性交猥褻罪,若被告不否認對十六歲以下之未成年人有性交猥褻行為的話,即已構成該條之罪責,並不以該性交猥褻行為違反被害人之意願為必要。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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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lily 102-10-01 05:43

請問偽證罪是否一定要證人證詞記載於筆錄並簽名具結才成立?

證人說謊證詞當庭被另一證人搓破〈刑事辯論庭〉所以未載於筆錄或因此拒絕簽結時偽證罪還成立嗎?

偽證罪必須證人已經完成具結程序才會構成,一般而言,證人都會被要求在訊問前即進行具結,所以應不致於會有事後拒絕具結之狀況,其次,筆錄係由書記官當庭依檢察官或法官指示制作,若您覺得內容不應如此記載,應於當次庭期提出異議請求當場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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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 102-09-30 18:00

前幾天有警察來我們店裡,說我們賣”韓國痘痘貼”沒有衛生署輸入許可證違反藥事法

現在要帶一個人去做筆錄,因為我們老闆不在店裡,請我先去做筆錄

做完筆錄警察說等一下要去台北地檢署開庭,因為我現在是嫌疑犯

在開庭前我關在拘留所(?)還是看守所(?)等待開庭

開庭完,法官說一萬元交保

 

可是店負責人不是我,痘痘貼的廠商也不是我,我只是店員...

交保後警察也沒有多說什麼,只有一群被交保的人說有傳喚的話還要過來

請問這樣我有案底嗎?我在警察局的時候有拍照和掃瞄指紋...

 

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只是來上班的店員...

102-09-30 10:49
律師你好~ 我有幾個問題想提問 前幾天我做完有關著作權筆錄,裡面有提到我有三項權利, 一是我有權保持沉默, 二是我可以找辯護人, 三是什麼我忘了是什麼? 還有筆錄做完接下來的程序是什麼? 筆錄做完就可以私下開始談和解還是要等通知單來跟法官說我要和解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第三是可以聲請調查有利之證據,筆錄做完後,會再送給檢察官,接下來即由檢察官偵辦,您可以跟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先談談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tt 102-09-29 21:46

請問律師,因為在網路上被警察釣魚,隨後在路邊搜到身上有K他命。回到分局做筆錄的時候,最後被依照持有三級毒品送案子去地檢,當天也有採集尿液送去檢驗,在檢驗單上送檢的內容只有勾選K他命。但在前一天傍晚我和朋友在夜店我有使用K他命,但當時在意識不清楚的情形下,我朋友很像有給我食用搖頭丸,我知道二級跟三級的差別很大,所以我想知道依照檢驗的流程,他們是否也會檢驗其他項目?今日我已有錯在先,但警方這樣網路上釣魚是否合法?麻煩律師可以替我解答一下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警方取得證據之方法爭執該證據能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羅先生 102-09-29 15:49

前天在中油加油站內自助式加油在我車停放停車格內停止狀態加油中被隔壁的貨車在加油離開加油站轉出時被貨車後斗整各掃到從駕駛座的~後門~前門~葉子板~前保險桿~鋼圈裂開~輪胎爆胎~後照鏡...以上全損傷對方請警察到場處理有完整筆錄因加油站不算道路所以無三連單之類的報案證明但是警局都有資料可查以下是我的問題希望有人能解答我的疑惑:

1.加油站不算正常道路內雙方車輛都有全險.以本上車輛維修無問題.但是本人家中有國小孩童跟剛出生兩星期的寶寶.上下班全靠開車.能否要求孩童上下課與寶寶回診診所和本人上下班的車資..因為車需維修兩星期詳細算計程車費需要一萬五上下.對方貨車營業用公司貨車肇事為公司司機.我車自用.對方保險沒有代步車也沒賠交通費用.我可否要求對方司機支付交通費用?我有跟對方談對方說我不是營業用車~我人也沒受傷~不能告他業務過失傷害..

 2.車禍為晚上當天白天有去銀行清償我車的貸款也取得清償證明跟繳款單.原本隔天車子要賣掉再換一台車結果晚上就被對方碰撞.下午時間有跟朋友的朋友用電腦打字列印出來的車輛買賣協議書雙方都有簽名我也有收取訂金.現在車被撞我無法履約變成我需要賠違約金.這因該怎樣處理?我也有跟肇事司機說明~他說不關他的事情...

3.車輛價值約120萬但市遭受對方肇事後在原廠維修會有原場紀錄.我賣車時必須誠實說明車輛有肇事紀錄且更換前後門總成~前葉子版..之類的一堆板件..相對我車價值因為遭受對方肇事會車價直接折損..對方司機一樣回答這也不關他的事情..對方保險公司說有意見的話請我自己去每各縣市都有的汽車協會申請車輛折損估價提出證明之後再來談..申請估價要三千元台幣..

說明附註新車車價160萬~現在車齡1年5個月

原廠估價維修費用10萬上下~維修兩星期所以變成我要賠償跟我購車的人違約金?變成我除了傷車傷財~~現在連違約金都要賠償向我購車的人?

那意思不就是說對方保險跟肇事者現在只需要修復車輛其他一切事務都與他們無關? 等於我變成被撞免費的? 難道肇事方都不需負任何責任的嗎?一切推給公司保險處理就好了?

車輛遭受撞擊變成我維修後要賣車折價我也無法求償的嗎?

如要提告能要求什麼?不會提告後連車損都無法追回的吧?

羅先生 102-09-30 22:52
回覆 羅先生 的發言內容:

前天在中油加油站內自助式加油在我車停放停車格內停止狀態加油中被隔壁的貨車在加油離開加油站轉出時 ... (恕刪)

發問卻沒半各律師回覆~就算要請律師都不知道怎請

 

黑川 102-09-29 08:32

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因為要找工作
接到詐騙電話
也很蠢得給了對方郵局帳密
跑了好幾次台中地方法院
明明人都在台中卻要我到高雄做筆錄
現在被起訴了 我該怎麼辦?
公設辯護人說我所說所做的筆錄都認人難以相信
前幾天去找公設辯護人
法院說找不到我跟詐騙集團的通聯
我怕我說的號碼有錯要求公設辯護人讓我確認
都一年多了誰記得是甚麼號碼事能找當天7月14的時間點
通話最多的我想應該就是
結果公設辯護人給我的資料根本不是通聯
公設辯護人根本沒要幫我的打算
9/27要開庭 我沒去 因為要上班 我也沒收到傳票
書記官說下次沒到就要通緝
已經不知道怎麼辦了
要我提證據 一年前的事 跟對方就電話聯繫
面交郵局帳密的7-11監視錄影器警方說早沒了 現在該怎麼辦?

阿晨 102-09-29 05:51

今年的9月10日我在網路認識了一位女孩子 因為在一個禮拜LINE後 互相還蠻聊的來 
所以就相約於9月17日晚上約11-12點在信義路七段7-11見面 見面後打哈哈一下我就告知他 回
宜蘭的車子約12點就沒有了 必需要搭計程車(1200一趟)  所以請對方帶我到附近的便宜旅館讓我先有個地方睡覺 之後找到饒河街的便宜旅館 然後就在房間內聊天 因為他沒有夜生活習慣  則我從南部到東北部工作 所以對台北根本不熟 最後決定再旅館房間內聊天 就這樣彼此都互相把心事 個人的感情觀 與我的婚姻 生世原因還有經濟狀況等等...都告訴雙方  並且我也告知對方我有家室 不太可能進行下一步 就算我沒家室 我也有約40-50萬的負債 然後女方得知我如何負債的情況與家庭的狀況後 便交給我 女方的提款卡與密碼 她告知我說  聊的來的朋友也挺少的 而且我花費相當低 沒什麼慾望  就當作我幫助你 !! 一開始我拒絕 可是想到可以一次解決負債 又可以針對一位債權人慢慢還錢所以不疑有他的收下提款卡與密碼  之後看時間已經逼近2點 女方告知我他不可以在呆下去 如果被家人看見她會被罵死 而且他又是獨生女  家人非常照顧 我就請旅館叫一部計程車便陪同女方至他住所 親眼看她回去  在她進門同時 向我提出要我的提款卡 我也不疑有他把提款卡與密碼交予他手上 之後我也沒有回去旅社 就攔一部計程車回宜蘭  回到宜蘭住所 整裡房間的雜事後 便好奇心的用外接atm讀卡機 看看裡面約有多少錢  一看確定裡面有51多萬元 就二話不說先轉帳3萬至我的提款卡 在用我的提款卡轉出1-2萬元繳房租 等等......  
則9月17 18 在宜蘭超商又領出約10萬元多  準備要還款 才想到我的債務都集中在南部 
況且有的債主需要轉帳有的要給現金 就敲定約19號準備搭高鐵南下 在宜蘭當中約提領1-20萬元
每次提領皆2萬提領到當日次數用盡才作罷 
回到南部後又在銀行atm提款機前操作 將女方的提款卡提領到次數用盡 在將現金存入(每次存入約為30000最高上限)我的提款卡以方便轉帳然後又在超商提領約10-12萬元左右  最後他的提款卡剩下8萬元整 提領的金額每次皆20000 金額共43萬元整 則我的提款卡陸續轉出存入也剩19萬元多 之後處裡完債務問題後 我就敲定21號要回東北部 反正要先在北部下車 我就跟他約他家附近見面 順便給他提款卡順便好好謝謝他 於是也請他 帶我到上次的旅社住宿一天 順便放行李 然後出去吃完飯找商店購買 訂書機 印台  筆跟紙  立可帶  回到旅館我就在梳妝台前寫下借據 還有卡片授權書 兩份都正本 互相保障 然後雙方簽上大名 並在修改處 翻頁接縫處 訂書真處 名字處 等等蓋上大拇指手印 然後把提款卡交還給女方 這時女方提款卡內金額還有8萬 我的金額約19萬  
然後隔4-5天我又將我提款卡陸續提領出16萬5千元還債 最後剩下2萬五千元
結果女方傳line給我 說我詐騙他錢 要我把錢全部還給他 還說我騙她感情 騙等錢財等等的 都是一
些難聽話!! 我也都沒有罵他 我怕他告我毀謗恐嚇 我只是簡單的說 放心 我會有誠意解決 借據都寫好了 我也跑不掉  況且我們也都有簽訂借據 還款方式與日期  但是他就是不甩我 要我一次還清
說他有貸款 還有卡費等等要繳  結果我不配合的情況下 她就在9月28日向警察報警說我詐欺 而我
在9月28號凌晨約2點多去超商要領個5000當生活費 atm顯示我是為警示戶 所以我撥打電話去我的提款卡銀行客服 客服告知我信義區派出所收到有人報案說我是詐欺犯 所以凍結我的賬戶 然後我就馬上主動說我要去作筆錄順便提出 借據與提款卡授權書的証明  我現在整個頭皮發麻 我求助無門  
我想問兩個問題 1我會被上訴或者這官司我有勝算嗎  2如果沒被上訴 對方可以對我進行假扣押嗎!?  因為我名下只剩下一部機車(在當舖)兩部汽車一部(沒貸款上班代步車價值約報廢價20年老車)另一部老婆接送小孩在開 (還在貸款) 其餘房產財產都是我老婆的名子
 
 (借據授權書)大致上重點內容為 1.提款卡與密碼是本人告知我並交給予我使用 2.還款

方式為每月10號新台幣5000元整 3.以上文件與內容如有認同 請於修改處與個人
資料還有文章翻頁接縫 等地方按指紋表示認同 4.屢次討款連續三次 則債權人有
權保留法律追溯權 並寄存證信函 約內容為這樣 指紋 簽名 個人資料都有 獨缺見
證人
以上如有疑問 我可以補充 請律師大大們可以為我解答 

102-09-28 19:03

各位律師好  在9/23時北上找友人,於下午請人載我一程到車站要南下回家,在出發沒多久時被警方攔查!當時身上搜查到二級毒品,連同開車載我的人一起被帶至保安隊驗尿並做筆錄!呈現陽性,有坦承總共吸食兩次而已,第一次是四月份時、最後一次因為過於害怕所以將時間說成當天的早上(筆錄製作完後也沒有再看過就直接簽名了)!而直到等待送夜間庭的拘留時間時才回想到時間有誤,從刑大轉送地檢時見到檢查官有提出最後吸食的時間是事發的3、4天之前了(明確時間真的不記得)也說明因為緊張而將時間說錯並!(我是初犯,之前沒有任何記錄!)有向檢查官說以後真的不會再碰這種東西了。是否能不要送勒戒,我也不能被送勒戒,但當時檢查官只說“初犯就是勒戒!”我真的嚇傻了也哭了,我在當下只能重覆說著我不能送勒戒,因為我有家人和工作上的壓力!她回說“會給我時間交代並說短期內不要換地方”之後就叫我簽名離開並沒繳納任何費用!離開時間已快凌晨12點了!   想請問的1.除勒戒外是否有其他的不會影響家裡和工作的方式做戒毒?若有,我該如何提出?機率能有多少? 2.當晚是算地檢庭了還是簡易庭的偵查庭?(真的搞不清楚)。3.下次開庭是直接就執行勒戒了還是會再有下一次的開庭?要如何分別? 4.如何與地檢處要求之後的通知書之類的直接寄到“居住地”而不要記送戶籍地?(因為本身並未在“戶籍處”生活,也不想讓年事已高的長輩們跟著一起擔心害怕)! 5.沒繳任何費用是因為所謂的“自保”還是因為別的關係? 6.案子要多久才會知道“案號.股別和書記與檢查官的名字”!以上諸多問題麻煩各位律師能不嫌麻煩儘快幫忙解答,真心的謝謝你們!這些問題從事發哪時開始到現在每天都不知道如何是好?吃不下、睡不好,已經快要撐不下去了!

1.目前是由那個地檢署進行偵辦?(在那裡被警方查獲?)
2.本件建議您可向檢察官聲請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或許會有機會不用觀察勒戒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9-28 20:4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目前是由那個地檢署進行偵辦?(在那裡被警方查獲?)
2.本件建議您可向檢察官

在桃園楊梅被查獲,當晚是從桃檢出來的,但事後至今電聯到地檢3次要查詢案號之類的,但卻都是說“案子還沒送到”! 請問這是否代表當天的那位檢查官已直接做了判決,下次出庭日就是直接執行了不會再有下一次的開庭?因為對法律不懂,所以該如何提出※聲請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在什麼時候提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您的請求具狀提出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炯廷 102-09-28 15:56

事情的一開始是由於我父母居住的公寓已三十多年,有漏水的情況頂樓需要維修,但是同樓層的鄰居把他家的東西堆置在頂樓,無法進防漏水工程,有多次私下溝通無效,便直接找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在調解委員會中對方在大陸工作由他太太代表出席,最後調解成功讓鄰居把東西搬走。但是到了今天突然接到家人的電話,說鄰居的先生工作回來了對我爸爸說"要給你死",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除了購買錄音筆錄證據和跟警察報案外,還有如何做才能保障家人安全。

102-09-27 18:59

您好,因為土地糾紛的問題,會經過共有土地,對方就會打電話報警,我爸爸去警察局做了筆錄,對方要告我們毀損妨礙自由,我想要了解的是,如果對方告我們毀損妨礙自由不成立,但是我們只要又經過對方就會又打電話報警,又要告我們毀損妨礙自由,可以一直要告我們毀損妨礙自由嗎?想請教的是,如果對方告我們的名目是不成立的,那會轉成誣告罪嗎?還是我們必需舉證提告

簡小窩 102-09-27 04:02

問題:前幾天有保智大隊跟警察跑來我的租處說搜索票,他們說有人檢舉我賣香奈兒的東西然後他們就開始搜..我是跟大陸拿貨的..然後警察說我網頁是打''批發網''的名子所以會很嚴重,但是我是看別人這樣打我才打批發網的,而且我真的不知道賣這個是違法的我只知道仿品但是不知道會抓,如果我早就知道我也不會賣的,結果被搜出了604多樣的飾品手環裡面包誇9件衣服還有愛迪達的,他們說我飾品這數量也太多了吧?可是我會進了這麼多現貨,因為大陸的廠商都是一打12個才能訂購.所以我就每樣訂購1~2打,但是事實上這些貨我開始賣到現在飾品一個月賣出去的大概沒有超過10個,衣服愛迪達跟香奈兒的也是沒有超過10件,後來我就被叫去做筆錄..因為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做筆錄的時候我緊張到想哭..所以說的話我現在都不太記得了..我該怎麼辦?到時候開庭的時候如果說的話跟筆錄的不同會更糟嗎?原本只是想說最近搬出去住了...就做網拍賺點零用錢~因為我還要繳房租水電本身還要給家人零用錢,然後跟男友一起買車跟家人借買車子的錢到現在都還沒還清所以自已生活都很困難了..如果真的要罰款但是我沒那麼多錢該怎麼辦,我今年8月剛滿20歲.然後又是初犯,只是被搜到的數量太多!但是那些都還沒賣出去啊..而且我放好幾個月了也都沒有再訂了~可是做筆錄的時候他有問我大概幾個月訂一個然後賺多少!我說兩個月進貨一次..賺4~5千(可是當時太緊張我根本沒辦法思考..所以就講了大概,但是事實真的沒有這麼多,一個月大概就是500左右,因為我還有賣其他東西不是仿品的所以我帳戶出入才會這麼多)然後他們又問我大概賺了多少我就說25~250(這個我也是緊張到亂說了..因為最多根本也沒賺到250這麼多.我扣到運費後飾品都賺25~40,衣服是50~60,我真的是快瘋了我當時竟然說我最高賺到250!真的沒有這麼多啊..)我到底該怎麼辦....聽說到時候法官會很兇的問我話,我怕我會緊張到哭就無聊思考了..如果說錯話這樣的話我是不是會被罰很重..那我這種情形這樣大概會怎麼罰呢?  牽扯到兩間的商標這樣...我知道錯了我也願意接受處罰但是我的能力有限阿...

小宇 103-02-08 11:36

這如果你沒前科通常會易科罰金不用進去。。。。如果是廠家叫鴿子來捉你的。。你就要先賠錢給廠商和解後會納入法官量刑的考量。。。。

mini 104-02-09 23:08

 哈囉~請問你後來解決的怎麼樣?

想跟你請教

因為我最近也是遇到了><

希望您可以跟我聯絡

小黑 102-09-26 18:36

你好:

小弟於八月初在花蓮一個十字路口發生車禍,雙方都不是當地人(小弟嘉義,對方苗栗)(我沒有保險,對方有保險

那個十字路是歪斜又有微幅上下坡,且沒有交通號誌,兩方的道路大小我這邊比較大一些,我為左方車,對方為右方車,但是我到路口時,看到對方依然有停讓,對方車速很慢(走走停停的),當他往我的車頭過來時,我驚覺不對,於是按了兩三聲喇叭,他依舊沒有踩煞車,於是就撞了上來,對方下車就說他沒有看到我,並說他想私下和解,並說不想叫警察。但因我只有強制險,我還是叫了警察過來。
警察過來之後記錄當下情形等之類的,並說我們是否要私下和解,我說我認為我沒有過錯,而對方假如願意全責修復我的車子,那我願意和解。於是當下馬上過去車廠估價, 估價出來之後總共為七萬多,而對方說沒辦法接受,他只願意給我兩萬五,我也沒辦法接受。於是我說那就回警局做筆錄吧。

回到嘉義後,隔了兩天,我跟對方連絡,他跟我說,他已經報出險了,之後的事都不關他的事,他說保險公司代表他,叫我跟他的保險員面對就是了。我說好的。

然而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有第一個星期有保險員去車廠看車,並說可以修了。之後就完全沒有音訊。之後第二個星期跟第三的星期,我都有跟對方的保險員詢問肇責是否出來,他都說因為地點在花蓮,保險員還在找警員跟調檔案出來,所以還沒好。

事發至今已經一個半月去了。目前對方的保險公司依然沒有跟我聯絡,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再請問,我目前這樣的程序,是正常合理的嗎?

謝謝!

阿智 102-09-25 20:48

請問各位先進專家...

小孩在中秋節當天遭附近蔡生施放炮竹炸傷小孩胸口達6CM<醫生證明:胸壁撕裂性傷口,胸壁燙傷>,後來縫了相近10針,意外發生後有報案且蔡生有隨之到達醫院承認為他疏忽造成意外,但查看受傷情形後就沒再連絡,有幾項問題請教

1.意外發生當時打119通報,警員有到場登記資料但沒有要求雙方到警察局做筆錄,這樣是正常的嗎?這樣報案有成立嗎??

2.蔡生僅在意外時到醫院關切,到現在已一個月都未在接獲對方訊息,想提出告訴,請問這屬原意外傷害嗎??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另請問該如何提告??

3.醫生診斷傷口相當深,雖縫合已無大礙,但傷口是傷在女孩胸壁,因是重要部位,後續傷口外觀相當重要(整形外科表示縫合傷口凸肉芽與皮膚顏色色差是需要長時間追蹤持續治療的),這部分該如何要求民事賠償??賠償金如何預估??

4.小孩目前仍驚魂未定,看到火光或是爆炸聲就會尖叫,這部分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賠償金如何預估??謝

以上幾項問題還請各位先進專家協助,謝謝

您好

本件因對方放炮仗而炸傷小孩,應有過失傷害罪嫌(刑284條),警察機關並未製作筆錄與詢問是否告訴,並非正常,但您可於檢察機關(地檢署或派出所),說明事實經過後,表明要告訴(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均可告訴),傷害部分可請求賠償,對於傷口的治療可請醫師預估時間與費用,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此部分可自行主觀認定。

提起告訴後,與對方和解調解不成,檢察官若提起公訴,可具狀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IOU 102-09-25 14:44

網路上求職,要我把薪資帳戶給他,要做安心賣家..  因為也擔心被他受騙,但他也說這是公司所用不會有任何的詐騙行為,之後7天後會把金融卡還給我然後就可以了! 有在跟她確認說我的帳戶不會拿去跟顧客做交易使用..中秋節那天去領錢就發現其他的金融卡不能只用  打去銀行銀行說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了  要我去警察局報案查詢.

到了警察局跟她說情況他說我是嫌疑人不能報案  但是有認識的警察說我也算是被害者可以報案的 可是警察局的警察都不受理..  後來就叫我去戶籍地址的警察局先跟她說摽資料出來然後做筆錄..

我想請問這樣到開庭要多久的時間,因為後來找的工作要派我去大陸工作可以出去嗎?

現在的情況有辦法請警察跟被害者聯絡私下和解嗎 ?

因為是求職受騙,有網路的應徵的資料..  我還要準備什麼資料?

這些資料什麼時候要拿出來? (什麼樣的資料可以證明我是受害者)

這情況距離判決會多少時間?  想盡快處理 因為要到大陸工作

這樣的情況會被判怎樣?  我會沒事嗎?

最嚴重又是怎樣?

很著急也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麻煩幫幫我  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或是有什麼可以提醒我的 請幫幫我謝謝

jessy 102-09-25 09:53

我們開了大樓管委會委員會議(我是財委,但扛下滿多事的,應該說有某人愛鬧事後沒人敢管社區的事,所以沒人願意當委員)

當天社區警察為了要交年度作業(說是局裡規定要親民,所以問可不可以一起參與會議)

所以互相在對方的記錄簽名(互簽),表示警察有關心我們

紀錄張貼後,某住戶十分不滿

所以自己撕掉了我的公告

他認為警察簽名是警察幫忙背書會議紀錄的內容(他不滿我們決議的內容),並且打電話去警局鬧,害警察哥哥趕緊打來拜託我們把他的名字拿掉

無奈中我重做了一份,把警察名拿掉的發給每位住戶

但備註

因某住戶擅自撕掉會議紀錄,為不影響大家知的權益,本次會議紀錄將改為發放給每位住戶,特此告知~”

本來只有張貼就好,但莫名被撕,所以只好發給大家

所以他跑去告我

偽造文書及損毀名譽(他認為我寫某人是在說他)

事後在警察局錄了一小時筆錄,去法院法官只問了一個問題便結束,問題竟是:我不是寫要發給每一位住戶?為何告我的人沒有?我回答:因側面了解是他撕走的,我認為他知道公告內容所以沒發給他(這問題與偽造文書及損毀名譽),我問檢察官說我哪裡毀損他的名譽了?結果檢察官回我,那是他認為呀!你不認為就好。告我的人沒事喜歡找我麻煩,寫恐嚇函給我,存證信函,這次嚴重到告警局,我實在有點受不了,這樣的人怎能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及警察叔叔, 法官杯杯的寶貴時間?如果我不反擊回去,我一定無安寧之日,請問
1.去法院問話後多久會知道被不被起訴?(我相信不會啦~但想確認我可否告他誣告)
2.如何寫狀紙?
3.流程會很繁瑣嗎?
4.這次他隨意告我不成立的話,法官會對他處分嗎

小林 102-09-25 00:09
本月23日我因朋友毒品防治條例被傳去台南當證人 後來檢察官叫警察帶我回警局先做筆錄 我一切照實說明 也被驗尿 呈陽性 警察當時有說他送驗後如確定了 他會跟檢察官說把我的吸食部分的案件轉回我戶籍地的法院 我是安非他命 初犯 家庭經濟壓力都在我身上 雙親也年邁 我想申請院外戒治 是否要再這時候趕快申請 但是我不知道案件到底是什麼狀況 那我看板大相關內容的問題 幾乎都是因為申請時間太晚 我是昨天才去的 應該不會錯失時間 那我該怎麼做 如委任你們寫訴請狀費用是多少 那訴請過的機會大嗎 我是初犯 且我作供時都坦承 本人是台北人 麻煩大律師們提供專業意見

 您好:據你所述內容,您是觸犯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吸食第二級毒品罪,依同法第20條之規定,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令被告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觀察、勒戒後,檢察官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令入戒治處
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一年。如果還有問題,歡迎與我聯繫。

法律小學生 102-09-25 23:44

版大你好 我朋友今年初也是因為吸毒被抓 

他後來也是委請律師幫他申請院外治療獲准 記得費用不會很貴

若你有需要 可以寫信給我(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詳細跟你說明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之程序,於檢察官先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之規定,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時,或於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程序處理為適當時,不適用之。
前項緩起訴處分,經撤銷者,檢察官應依法追訴。
第一項所適用之戒癮治療之種類、其實施對象、內容、方式與執行之醫療機構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及完成戒癮治療之認定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小林 102-09-24 20:46

本月23日我因朋友毒品防治條例被傳去台南當證人 後來檢察官叫警察帶我回警局先做筆錄 我一切照實說明 也被驗尿 呈陽性 警察當時有說他送驗後如確定了 他會跟檢察官說把我的吸食部分的案件轉回我戶籍地的法院 我是安非他命 初犯  家庭經濟壓力都在我身上 雙親也年邁 我想申請院外戒治 是否要再這時候趕快申請  但是我不知道案件到底是什麼狀況 那我看板大相關內容的問題 幾乎都是因為申請時間太晚 我是昨天才去的 應該不會錯失時間  那我該怎麼做 如委任你們寫訴請狀費用是多少   那訴請過的機會大嗎 我是初犯 且我作供時都坦承  本人是台北人  麻煩大律師們提供專業意見  或是對我的案件有信心可協助我成功速請願外戒治的大律師們 請回應我詳談

 

如果本件移送台北地檢署的話,基本上聲請緩起訴處分通過的機會相對來講就會大一點,依我個人今年處理相關案件的狀況,若能適時提出聲請,都是有核准戒癮治療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儘訴具狀聲請戒癮治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