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默 101-03-26 02:17
請問 我弟弟目前30歲 結婚有一個10月大的小孩 和他太太租在外面 於去年100年11月沒工作 在今年101年3月20號 他撿到了一把鑰使 於事他糊塗得跑去亂開別人的房間門 但是他並沒有拿任何東西 而那房間的主人有報案 說他遺失了錢 這算是公訴罪嗎 警察有來找他 問他有沒有拿錢 我弟說沒有 那警察就說那不用講了 教我弟在字 問他有沒有拿錢 我弟說沒有 那警察就說那不用講了 叫我弟在自己跟法官講 因為我弟那時不是現行犯 事那個房間主人去調閱監視器報案的 我弟事後有找那房間主人商量看能不能合解 我弟事初犯 而且他還有家庭一個小孩要養 不用做筆錄嗎 要等到傳單來去法庭嗎 我弟他戴著他太太女兒找那房間主人求情 那房間主人說會幫他跟法官求情 但是我弟說他真得沒偷他的錢 他只是好奇進去看看 請問 那這樣他要怎麼做 會被關嗎 我弟事初犯但是對方說我弟有偷他的錢 他還有家庭和一個女兒要養 他沒工作 他太太新水又很少月薪不到2萬 可以不用關用罰錢或是罰勞動役嗎 如果罰錢可以分期嗎 我弟他們沒錢 拜託 幫幫忙 幫我解答一下 他上法庭時要如何證明他沒偷錢 初犯會被關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弟所涉嫌者為竊盜罪及侵入住居罪 竊盜罪為公訴罪 因此無法因為私下和解而私了 當然您弟是否有竊取財物仍是有疑義 但若對方不追究 也有助於您弟的刑度減輕 而侵入住居罪則為告訴乃論被告人不予追究 則此部分不會判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吳小豪 101-03-25 23:44

個人兒時父親雖為同住但鮮少對個人及胞妹負起照顧之責,母親直至個人約20歲時才因家暴由法院判決與父親離婚分居,母親個人與胞妹同住,父親則為回老家與大伯一家同住。
問題來了
  日前大伯找到家裡說父親罹癌,目前住院治療,個人因在北部工作,故無與他們當面對峙

狀況 為大伯他們找到家裡來要錢,主訴要求這段期間的照顧費用及開銷,母親當然不願負擔這筆費用,並要我別出面,個人也不太有意願出面,但對方卻威脅要把病父丟在醫院直至社會局關切,表示要將事情鬧大變成法律問題。
 
想問的是 如果對方果真將事情鬧大的話會有哪些方面的問題?
  如道時須走法院是否會變成遺棄等等的罪,又或者是否可以以父親於格人兒時時的作為做為抗告之類的?或者會有其他衍生的問題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1120條規定

扶養之方法,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扶養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法院定之。

民法第1119條規定

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

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因此若扶養費擔過重

可向法院請求減免之

以避免因此被認定有遺棄之情事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新 101-03-25 19:00

大致情況:家中三人,爸媽與我(爸爸是警衛,媽媽是家管,我是上班族);媽媽常告訴我,你爸爸有外遇,也曾經真實看到爸爸與外面的女人親親,問題來了,因為房子當初20年前買305萬,先付了150萬,剩下的155萬是以貸款的方式還到99年中旬完畢,貸款的期間,也就是另外的155萬是我本人還的;我工作的10年間我估計有賺到600萬,而這600萬我是完全交給爸媽的,自己要用才跟他們拿,在這10年間,爸爸有約4年沒工作待在家(註明:爸爸身體很健康),而我賺得錢都是三個人一起用,也不敢交女朋友,因為爸爸管錢管得很嚴,我要念研究所都跟我說要花錢,問題來了如后:

1.   媽媽最近常跟我說她可能會跟爸爸離婚,那我賺的錢在法律上要如何分配,有專業的人跟我說一下嗎?

2.   另外有關房產的部分,又要如何處理呢?

 

補充:媽媽雖然有看到爸爸與外面的女人親親或聽鄰居說有看到爸爸進出小三的服裝店,但都沒有拍照或錄音,像這種情況是不是將來爸媽離婚,因為證據不足,所以影響到財產判決?

 

請問律師,告訴我該怎麼辦?因為如爸媽真離婚,我怕我的錢全沒了,又或者是不分誰是誰的,直接爸媽各分一半,而我兩手空空什麼都沒有,可能又要重新打拼,想到就無助!!!

小新 101-03-24 18:35

大致情況:家中三人,爸媽與我(爸爸是警衛,媽媽是家管,我是上班族);媽媽常告訴我,你爸爸有外遇,也曾經真實看到爸爸與外面的女人親親,問題來了,因為房子當初20年前買305萬,先付了150萬,剩下的155萬是以貸款的方式還到99年中旬完畢,貸款的期間,也就是另外的155萬是我本人還的;我工作的10年間我估計有賺到600萬,而這600萬我是完全交給爸媽的,自己要用才跟他們拿,在這10年間,爸爸有約4年沒工作待在家(註明:爸爸身體很健康),而我賺得錢都是三個人一起用,也不敢交女朋友,因為爸爸管錢管得很嚴,我要念研究所都跟我說要花錢,問題來了如后:

1.   媽媽最近常跟我說她可能會跟爸爸離婚,那我賺的錢在法律上要如何分配,有專業的人跟我說一下嗎?

2.   另外有關房產的部分,又要如何處理呢?

 

補充:媽媽雖然有看到爸爸與外面的女人親親或聽鄰居說有看到爸爸進出小三的服裝店,但都沒有拍照或錄音,像這種情況是不是將來爸媽離婚,因為證據不足,所以影響到財產判決?

 

請問律師,能告訴我該怎麼辦?因為如爸媽真離婚,我怕我的錢全沒了,又或者是不分誰是誰的,直接爸媽各分一半,而我兩手空空什麼都沒有,可能又要重新打拼,想到就無助!!!

回覆 小新 的發言內容:

大致情 ... (恕刪)

 只能說你父母離婚要如何分配夫妻財產與你沒有關係

? 與你有關係的是你將錢借貸贈與或寄託父母  到底應如何解釋的問題

? 建議還是先跟家人商量看看

? 是否將房子可以登記你所有或是共有

? 如果不能接受再來考慮其他請求的方式

小楓 101-03-24 13:40

手機被偷了  找到了  可是我的地址是登記我公司宿舍地址  因為我是在我的公司宿舍 被室友偷了  可是那個室友做筆錄時還跟警察說沒偷  還說要告我污告  我是到最後領回手機時  警察在打資料  我看到他的桌上有一本不知什麼東西  然候裡面有寫到我當初懷疑ㄉ那個室友ㄉ名字  這樣就表是手機真的是它偷的   像我那個室友這樣犯什麼罪   趁我上班偷翻我的衣櫃偷我手機   因為當時只有我跟他知道我有手機要賣   所以手機不見第一時間就懷疑他  去報警  現在手機找到了   可是我公司宿舍沒信箱  而且我這ㄍ工作  可能做到四月十號  其實我是高雄

  人   我希望能把法律傳票寄到我高雄的地址   我現在在觀音工業區工作   我要怎做
 

2012-03-21 13:38:36 補充

那個偷我手機的人ㄊ還拿去賣    我想知道我室友這樣犯 什ㄇ罪    還有我線要怎改寄送傳票ㄉ地址    我傳票現在還沒收到    

蔡明哲 (阿哲) 101-03-24 14:56

  我是到最後領回手機時  警察在打資料  我看到他的桌上有一本不知什麼東西……………這段話什麼意思?看不是很懂,再詳細說明一下。

要改傳票寄送地址,用口頭或書面跟警察、檢察官陳報即可。

小楓 101-03-24 10:40

手機被偷了  找到了  可是我的地址是登記我公司宿舍地址  因為我是在我的公司宿舍 被室友偷了  可是那個室友做筆錄時還跟警察說沒偷  還說要告我污告  我是到最後領回手機時  警察在打資料  我看到他的桌上有一本不知什麼東西  然候裡面有寫到我當初懷疑ㄉ那個室友ㄉ名字  這樣就表是手機真的是它偷的   像我那個室友這樣犯什麼罪   趁我上班偷翻我的衣櫃偷我手機   因為當時只有我跟他知道我有手機要賣   所以手機不見第一時間就懷疑他  去報警  現在手機找到了   可是我公司宿舍沒信箱  而且我這ㄍ工作  可能做到四月十號  其實我是高雄

  人   我希望能把法律傳票寄到我高雄的地址   我現在在觀音工業區工作   我要怎做
 

2012-03-21 13:38:36 補充

那個偷我手機的人ㄊ還拿去賣    我想知道我室友這樣犯 什ㄇ罪    還有我線要怎改寄送傳票ㄉ地址

林智群 (klaw) 101-03-24 10:48

直接打電話跟書記官提出要求,或開庭時向檢察官說明清楚即可

小如 101-03-23 12:28

我先生之前有侵占前科,被判6個月,緩刑3年,後來緩刑期過後,現在又犯了侵占罪(應該算業務侵占),案子還在檢察官那邊,他剛到案,還沒開庭過,只有他那天被通緝被抓到後送到北檢有開臨時庭,當天他是限制住居被放出來.我先生今天有打電話去跟對方道歉,對方一直希望我婆家的人出面處理,我先生的家人是不可能幫他處理的,我先生有跟對方說,因為他目前還沒找到工作,身邊也沒錢,只能找到工作後用分期付款還這些錢(大約10萬元左右),對方有告知,她們無法接受分期付款方式,想請問的是這案子會要求送到調解委員會去調解嗎?萬一對方不願意接受這樣的條件合解,那會怎麼樣?我先生是一定必須去坐牢嗎?像他這樣狀況大概會被判多久?還會有緩刑機會嗎?煩請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小如 101-03-23 22:44

 是我的提問太不好嗎?要不然怎都沒有律師願意幫我解答?

小如 101-03-24 11:48

 如果我先生現在就找到一份固定工作,然後每月固定分期攤還這些錢,這樣是否可以被法官或檢察官接受?但是如果對方還是不願意接受這樣的話會怎樣嗎?煩請律師幫忙解答好嗎?謝謝

小如 101-03-26 10:53

 為甚麼都沒律師大大願意幫我解答,我很煩惱中=.=拜託了

回覆 小如 的發言內容:

我先生之前有侵占前科,被判6個月,緩刑3年,後來緩刑期過後,現在又犯了侵占罪(應該算業務侵占) ... (恕刪)

 1.你先生可以請求移送調委會或法院調解

    不過這只針對民事部分

2.如果沒有與對方和解

   實務上不可能判緩刑

小如 101-03-26 14:30

 張律師, 謝謝你回答, 你說的那部份我明白,我們現在比較不懂的是,前些天我先生有打電話給對方,除了道歉,並未主動提到還錢的部份,是對方提到的,但是她一直要我先生找家人出面解決,問題我先生的家人不可能幫忙解決,我先生是找到一份工作,後天就要上班,他這種經濟狀況,實在也沒法馬上還給對方錢,我們現在能做到的是先湊到5千元,以後每月分期攤還1萬到1萬2千元,怕是對方不接受不合解,那我們應該怎辦才好?另外就是他這個算累犯嗎?他上一次犯的業務侵占那條罪,是在98年判的,當時是判6個月,但緩刑2年,緩刑期是過了,可是聽說同罪,五年內再犯,算累犯,要加重二分之一,是一定會加重嗎?還有就是他這個案子,如果對方到最後願意接受合解,他有機會得到緩刑嗎?還是不可能再有緩刑了?麻煩張律師再幫我解答好嗎?非常感謝.

小如 101-03-27 12:02

 煩請律師再幫忙回應我上面問的問題好嗎?謝謝

小如 101-03-27 17:04

 我先生之前是沒去開偵查庭而被通緝,前些天被抓到後有移送至北檢,當晚有開臨時庭而當庭以限制住居飭回(他有當庭認罪),想請問後面還會再開偵查庭嗎?大概是還要等多久會開偵查庭?他這種案子是送簡易庭判刑還是一般法庭?大約要多久才會判刑?如果被判刑,那大約多久就必須執行?他這樣的案子,如果對方不願意接受我先生那樣的分期條件合解,我先生大約會判多久刑期?如果對方有同意合解又是會大約判多久刑期,拜託這方面的律師大大幫忙解答好嗎?感恩!

小如 101-03-28 10:19

 現在真的很煩惱也不知該如何做才好,請求幫幫我解答好嗎?拜託了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如 101-03-28 10:27

 他是3月23日到案的,如果以實務上面來說,他這個是直接起訴嗎?如果還要開偵查庭,是大約多久會收到通知?那請問的是如果是直接起訴,不就代表應該會直接被判刑嗎?有何方法可知,是起訴了沒有?煩請幫回答好嗎?謝謝.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如 101-03-28 10:43

 詹律師,你剛的回應為隱藏的,很奇怪,我為何看不到內容?

 

如果收到檢察官起訴書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就代表被檢察官起訴了

3/23到案

檢察官還要做文書處理

一般來說大概要一個月的時間

才會收到開庭通知或者起訴書

小如 101-03-28 10:50

 他這個案子是會開簡易法庭還是一般法庭?通常這樣要是對方不願意答應我先生這樣合解的方式,大概都會被判多久刑期?

 一般來說累犯可能會能判到六個月以上喔

小如 101-03-28 11:00

 詹律師,謝謝你幫解答,能否再請問的是,我先生能否就個人悔意及跟對方談合解的內容透過那些方式傳達給檢察官?應該要怎麼做?這樣會有所幫助嗎?如果直接起訴,像他這種是一般法庭還是簡易審判?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如 101-03-28 11:11

 詹律師,我可以用email給你問些事情嗎?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如 101-03-28 13:31

 詹律師,請問你有收到我寄的email嗎?

小楓 101-03-21 16:38

手機被偷了  找到了  可是我的地址是登記我公司宿舍地址  因為我是在我的公司宿舍 被室友偷了  可是那個室友做筆錄時還跟警察說沒偷  還說要告我污告  我是到最後領回手機時  警察在打資料  我看到他的桌上有一本不知什麼東西  然候裡面有寫到我當初懷疑ㄉ那個室友ㄉ名字  這樣就表是手機真的是它偷的   像我那個室友這樣犯什麼罪   趁我上班偷翻我的衣櫃偷我手機   因為當時只有我跟他知道我有手機要賣   所以手機不見第一時間就懷疑他  去報警  現在手機找到了   可是我公司宿舍沒信箱  而且我這ㄍ工作  可能做到四月十號  其實我是高雄

  人   我希望能把法律傳票寄到我高雄的地址   我現在在觀音工業區工作   我要怎做
 

2012-03-21 13:38:36 補充

那個偷我手機的人ㄊ還拿去賣

蔡明哲 (阿哲) 101-03-21 18:31

 ,要更改傳票記送地址你只要下次開庭當庭跟書記官說就可以了,你也可以事先具狀給地檢署要求更正。

周小利 101-03-19 17:38

我是在做大圖輸出工作的業者,因為中南部這邊很多廣告公司為節省麻煩都會要我們工廠代為找網路上的照片來進行設計,其中一件因為不需要合成,因此被原拍攝者發現而想要要求賠嘗...

請問:一、委託我們的廣告公司有沒有需要負的連帶責任

二、我們大圖輸出工廠需要負責任

三、假如拍攝者獅子大開口,工廠方面想要上法院,會花很多時間嗎

祈求律師先生能給我一個處理這件事情的方式(建議)

謝謝好心的您,祝身體健康 事事如意

你好,

      1.委託網路公司有無責任,須視證據而定,若檢察官發現該公司之承辦人員明知該圖乃他人之圖形著作或攝影著作,卻仍指示你或漠視貴公司繼續為重製的行為,則有不確定故意,甚至被認定有確定故意,進而需負共同正犯或教唆犯之刑責.

     2.貴公司相關之行為人有極高可能被起訴,建議你儘速與著作權和解.

    3.偵查案件所耗時間不一定,視承辦檢察官而定.

     小結:建議尋求律師協助,並連同網路公司出面洽談和解,以期儘速將傷害減低.

周兆龍律師

周小利 101-03-20 09:28

律師您好

在問題中所說的是並非網路上的廣告設計公司,而是普通實體店面的招牌店,因為請我們找圖片(我方工廠並沒有收取任何費用),如今事情發生了,把一切罪責都歸到我們工廠,就是這一點令我們心理挺不舒服的,所以才會來此詢問「招牌店」是否有同樣的罪責...希望律師能幫忙回答這一點問題...

 

工廠<--------->招牌店<------------>攝影師

工廠:協助找圖,無收取費用     招牌店:無說明用途要求噴畫及公告使用   

攝影師:因招牌店言論所以直接找工廠索賠 

畇琦 101-03-15 20:34

我想請教一下

這樣的狀況我可以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緣由:我於2月份與某超商簽訂加盟草約並付了5萬元的草約金

並於2/17日起到指定的門市進行為期35天的加盟主訓練

在這段期間中公司有說明一天8小時但不支薪(排7點-15點的時段)

我原本認為這是加盟前的教育訓練是應該要學習的所以沒有提出異議

但是到門市實習之後我發現門市根本就是我把當成一個免費的人力在使用

不但要負責包辦早班工讀生所有的工作

還被要求要必須在完成所有工作後再留下來學習,

所以我經常逾時從上七點被弄到晚上七點才下班

還要負責幫門市卡人力短缺的時段

當我向公司提出相關的疑問時

公司方面只是叫我要忍耐把35天撐完

門市店長也教給我根本就是欺騙消費者的做法

好比說:

溫罐商品原本只有3天保存期限,沒賣掉的叫我直接改時間繼續賣

現場烘焙熱食商品原本保存期限只有6小時,也是叫我不斷的改時間繼續賣

我向店長提出質疑

卻被店長回報公司,以我學習態度不佳,配合度差不適合擔任加盟主要退我的訓

不但要沒收我的五萬加盟金,另外還要我支付一天1000元的訓練費用

另外還要罰我五萬元

想請問一下

我遇到的這種狀況合理嗎?我該如何爭取我該有的權利呢?

請熱心的律師可以幫幫我,感謝各位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須先確認您們的加盟契約如何約定

若門市假加盟之名實際上卻是實質工讀

則可向其請求該段期間之工資

(但應先確認此是否屬於訓練項目之一)

另門市以做假方式來銷售商品

也可能已經觸犯詐欺

而沒收加盟定金及違約金部分

則應視是否確實違反契約而定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ay 101-03-15 09:18

我的先生在許多年前曾經某次忽然要求我離婚?那時二個兒子都還非常小,於是並未簽字,因為我還是希望兒子們可以在完整家庭架構下成長。我先生從事保險業務,他每年報稅的扣繳憑單都是破百萬的收入,然而,他從未主動負擔家計生活,也未曾想要買房然後全家獨立到外面成家,從那次說要跟我離婚之後,我先生就幾乎不回家,我在婆家也完全沒有地位,於是就開始與二個兒子三人同住於一個不到四坪的房間,當時雖然委屈,但是小孩尚幼,空間使用倒還過得去,於是我硬著頭皮找工作以每月三萬的薪水就這樣將二個兒子撫養長大,就這樣過了十多年,二個兒子都已經分別上了高三、高一,而原先三人一起住的房間,也隨著二個兒子身高瞬間超過175cm且讀書用品、衣物越來越多而顯得擁擠不堪。這些年,我總希望可以自己搬到自己的「處所」過好自己的生活,照顧好孩子,讓他們不偏離正道,發展健全人格,隨著二個兒子越來越大,他們也越來越需要自己的空間,於是我決定咬緊牙根也要自行購屋,搬出他們家這個令人窒息的場所。

我的資金不是很充裕,畢竟我一個月只賺三萬元,要供給我自己跟兒子們一共三個人的生活開銷,因此若購屋將會是我非常非常重的一項負擔。

我想問的是:

一、如果我現在買了房,到時候真的到了要攤牌離婚時,這個動產會不會必須與他攤分產權?因為我們現在每年報稅都還是合併申報,到時要分的時候,會不會也有名下財產必須攤分的問題?

二、房子所有權人可以由我跟二個兒子共同持有嗎?如果共同可以的話,到時談離婚監護權時,是否有加分的效果?

三、我跟兒子的保險都是他做的,但就我所知他曾經為了出國遊玩,將我們的保單拿去質押借款,請問這是否意味若離婚後,我必須要去償還他借款債務

四、若談了離婚,我該如何向他要贍養費?因為畢竟未來二個孩子還要上大學,學雜費仍是一筆可觀數字,我實在不想讓小孩去就學貸款,還沒出社會就先負債實在很沈重。

以上,還請法律高手能夠幫忙詳解,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雙方離婚後,則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也就是將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將差額平均分配,若您現在買房也算是婚後財產之一,屆時仍須算入剩餘財產內.

二、房屋所有權當然可以登記由您與二個兒子共同持有,而小孩監護權問題,則會以小孩最大利益作為考量.

三、質押借款的部分,需視契約如何約定.

四、贍養費的部分,需為裁判離婚請求之,而且得請求的一方需是無過失的一方.此外,可另外聲請先生給付小孩扶養費,以減輕負擔。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mber 101-03-14 23:01

媽媽87年起欠銀行信用卡費,84~85年間我人都在外地念書,工作,很少回家,念書期間也是靠自己打工賺錢,我88年畢業,媽媽89年突然過逝,當時不知要辦拋棄(因為她沒有資產),也不知我媽有信用卡(因為她沒工作),事隔十多年,100年底收到催收公司說我媽欠銀行卡債,我是繼承人所以要我還錢。這十多年,銀行從來沒有跟我聯絡過,一聯絡就是要強執,我該怎麼自救呢?

林智群 (klaw) 101-03-15 00:25

89年你滿20歲了嗎?

如果沒有滿的話,應該不需要背你母親的債務

蔡明哲 (阿哲) 101-03-15 00:34

 沒錯,現在民法修正後原則採取限定責任,並且再施行法有很多溯及既往的規定,如不幸被聲請強制執行,則可以提起異議之訴救濟

amber 101-03-18 23:24

當時已經滿20歲了~我該怎麼辦 @@

kevin 101-03-13 22:53

您好:以下內容是我老婆於結婚後在FACEBOOK塗鴉牆貼出來的小小文章

純粹是不滿的心情抒發~也沒有指名道姓~~只有朋友看的到~~目前有一個問題~

就是新秘的家人看到~說這樣是在汙辱她~讓他們家沒面子~說要提告

請問關於以下的內容~足以構成什麼罪嗎??

(我們跟新秘沒有簽合約~只是多年朋友並相信他ㄉ專業請他做~但是事後發現很多事都跟一開始協議的不同)

@:

說好的結訂四套禮服五個妝髮,
出來四套禮服三個又糟又老的妝髮,
水粉伴娘上,禮服自己穿自己收,
飾品只用婚紗店的2種,
當天所有被你化過做造型的人都抱怨連連,
?? 收三萬塊訂金不退~妳都不會不好意思...
連自己10幾年的哥哥好朋友錢都騙,
這種黑心錢沒道德的事都做的出來,
我老公當妳朋友相信妳才請妳幫忙,
我一定會附照片PO上各大網請人評論,
TMD~逼我罵髒話,妳真夠夭壽~一定會有報應的!!!

以上內容為PO文~~

但我老婆敘述內容都如果可以證實是真的~並不是亂說,那對方並未照一開始答應的內容做服務,而一開始費用亂開,坐地喊價,雖然沒簽合約,但是我這邊也有截取線上相關洽談費用與服務內容的對話記錄,而貼文事件發生後~對方家長也打電話給我~一直對我口出惡言~辱罵不雅文字~叫我跟我老婆都不用工作了..等著收傳票打官司~~

而我朋友跟新秘也去我家叫我家人跟我轉達說~叫我們夫妻倆以後小心一點~

基於以上~

我們這邊可以反告對方什麼罪嘛???

 

PS:對方看到後~為避免太多紛擾~我就把文章關掉了~

 

Terrance 101-03-13 10:53

我老婆在某國中補習班任職輔導老師!  而他們公司簽訂的合約書中有一項:甲方因營運需要必須異動乙方之工作項目,乙方應予配合不得拒絕!  但前幾天公司要求他們在上課期間進入校園,以發放零用錢方式取得國中學生的聯絡資料!  這種方式是否違法呢?  若有違法,我需要準備什麼證據才能舉發這家補習班呢?

我老婆與公司任職合約簽訂為一年! 但此公司常有些不合理要求(例如:星期一到六,每天都上班8小時了! 禮拜天還要他們去加班4小時), 提出離職對方又不肯放人,  做法實在過分!

請問律師, 我需要怎麼作(如何蒐證&向哪些單位投訴)才能揭發此公司過分的行為呢?

 

貓柒 101-03-12 20:54

你好~
我想請問我的親哥哥現年三十多歲,長期有偷竊欺騙的行為!但是因為我們都是一家人所以大家一再的容忍,他平常在便利商店打工,前陣子跟我裝可憐因為信用不良無法自己名下擁有門號,於是用我的名字申請號碼承諾會按時繳錢,但是過一小段時間故態復萌欠費五千多,最後我決定先去把號碼停掉要再付違約金五千多總計一萬多元,也讓哥哥也簽了借據說他等三月八號的時候領了便利超商的薪水之後返還,而這筆欠費我先用信用卡繳清,可是等到七號左右他就已經不見蹤影,他又趁著父母去南部偷走我媽的私房錢一萬八,然後因為我只知道他在便利商店打工卻不知道是哪一間,打電話去大家也說沒有這個人,很可能是騙我們在超商打工,因為他一直如此偷拐搶騙我們家人忍無可忍卻不知道要如何制裁!請問假如我拿他有蓋手印簽名的借據去報警會被受理嗎?我想換家裡大門門鎖但是怕他會偷請鎖匠來開門的話可以告他侵入嗎?如果父母去申請跟他脫離關係的話要如何才能成立?我們都很擔心他將來會去外面惹事生非牽連家人~他之前曾經當兵的時候偷竊,逃兵,在外面工作的時候偷別人的錢,辦現金卡欠卡債,欠電話費,亂跟鄰居找理由借錢不還,騙我們說女朋友懷孕要拿小孩騙我們錢,趁家人不在家敲壞爸媽房間門鎖偷錢等等不勝枚舉,拜託請幫忙回答我們全家人的困擾,我實在是走投無路了也毫無頭緒!我爸說去報警警察也不會理我們!但是我非常不願意全家人被哥哥搞的愁雲慘霧,因為現在我們家的經濟狀況也不好,我很不甘願媽媽錢被偷走我又還要幫他付那筆電話費,拜託請幫忙回答我幫幫我~非常感謝!!

chm5566 101-03-11 02:24

?姐夫因外遇~用不正當手法騙我姊離婚(說他因當保人欠上巨大負債~怕影響到我姊~所以去辦假離婚)從小孩讀書到現在他沒有支出小孩教育費用~?我知道可以去法院聲請叫他撫養~不過他的工作是領現金的~沒有收入證明~他也沒有財產!小孩子我們姊弟可以幫忙他撫養!不過我們很怕~以後他老了~沒人理會他~他會要求小孩子來扶養他!因為本人親生父親也是這種情形~從小我母親一個人把三個小孩扶養長大~我父親都沒有過問~更別提出到教育費用!他老了~卻打官司要求我來扶養她~我有血淋淋的例子~我不想再看到這種情形~請問這要如何來避免像我發生的事情呢?

林智群 (klaw) 101-03-11 13:24

民法已經修正規定,如果父母沒有盡撫養義務,子女成年後是可以主張不需付撫養義務的

迷迭香 101-03-10 21:59

我是雙目失明外加洗腎患者,無工作能力無法自理,妻子 想盡各種方式與我離異,請如今我的家人延用之前妻子 所聘用的無照看護,現在妻子 告我與看護妨害婚茵這樣他可訴請離婚媽?
妻子 無預警的把我的殘障津貼,向里幹事改由支票領走我是否可告他

林智群 (klaw) 101-03-11 00:26

如果彼此不適合,離婚未必是件壞事

你與看護發生關係嗎?如果沒有的話,應該沒辦法以此為理由請求離婚

另你太太擅自將你的津貼領走,可能有侵占的問題,不過他是你太太,這情況通常不會成罪

林小純 101-03-09 00:59

我在一家SPA館上班

老闆娘是外行人,只有我會技術能服務客人

老闆娘要我用我的專業幫她撐一家SPA館

結果發生了老闆娘顛倒是非,亂說話...毀謗

第一件事情

老闆娘藥公司小妹打電話給她女兒

藥公司小妹說,純如姐姐都不?我技術,我來上班都是在打雜

但是我連自己休假時間都還去公司幫小妹上課?小妹技術(小妹願意出來作證)

第二件事情

我用我的專業,幫老闆娘賺很多業績,但是老闆娘還是只願意給我一萬八的薪水

外面業界,同行的,月薪至少都有4~5萬

第三件事情

老闆娘和她女兒很喜歡在公司店門口大聲吵架嚷嚷

留不住新人,老闆娘卻對別人說,都是我跟新人說這裡薪水太低,

我把新人介紹到更好的地方上班

我有找當事人幫我作證,我沒有做這些事

後來我受不了這樣的老板娘,我提出離職的要求

老闆娘威脅我說那她要把給我的年終都扣回去

我還是離職了,現在自立門戶,老闆娘卻一天到晚騷擾工作的地方

又是打電話罵人,恐嚇,毀謗,又說要到處去說我哪裡不好等等...

讓我無法好好工作,老闆娘又跟客人說我離職的時候,

把客人的東西偷偷帶走...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才能好好從新開始!

謝謝解答!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林小純 101-03-13 17:58

 偉大辛苦的律師群您們好

10號那天我有去店裡領薪水

老闆娘卻只發給我1千多塊

她連給我的年終都扣回去了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還有薪資算法,SPA業都是純手工技術的辛苦錢

老闆娘說我做的那些業績都是她的朋友

如果沒有她帶來的朋友我哪來的客人...

所以那些她所謂的朋友的業績通通都不在我應該領的薪水裡面

所以~存證信函,我該大約怎麼寫?

我只是個平凡靠我的技術謀生的女人而已!

還有家有兩個小孩要養,她這樣我該怎麼做?才能領到我該領的薪資?

謝謝辛苦偉大的律師的回答!

shindy 101-03-07 10:41
我在2月8號到2月23號間每晚12點以後都會接到未知沒號碼ㄉ電話
我一接起來對方就掛斷.每晚2通.一通12點多.一通4點多.後來被吵到無法睡覺
我便到中華電信查通聯.一查結果是我家大樓的早班管理員
我便找了他公司總經理來對質.那管理員死都不承認是他ㄉ號碼.後來報110
警察來他還不承認.還說他沒那麼無聊.睡覺都不夠ㄌ.之後連警察都火ㄌ叫我去派出所報案做筆錄.也把管理員叫來.他竟然說他打錯電話.
最後他終於承認ㄌ寫ㄌ悔過書.
但是我ㄉ條件是.他不能在在這大樓服務.我就不提告
但是事情拖ㄌ又半個月.他還是在我住ㄉ大樓工作.我每天都得見到他.掛號信也不敢去領.他公司也不處理一直拖.
我在今天到派出所準備提告.但是好心ㄉ警察竟告訴我...妳告不成ㄟ
我說為什麼.他說這有案例ㄉ.都是告不成
我想請問.....我真的告不成ㄇ? 那我該怎麼辦ㄋ?
回覆 shindy 的發言內容:
我在2月8號到2月23號間每晚1 ... (恕刪)

 如果你覺得還是有必要

 妳還是可以先提出強制罪的告訴

 至於是否成立

 還需要看電話騷擾的程度如何

 

 

shindy 101-03-13 00:58

 他都打來只要接通聽到我喂...就掛斷...一晚2次

回覆 shindy 的發言內容:

 他都打來只要接通聽到我喂...就掛斷...一晚2次

 那就看時間長短吧~

 可以再忍耐一段時間觀察

 

Dan 101-03-06 07:39

有一點法律上的問題想請教!!先感謝願意幫我回答的網友!!

事情是這樣的….我跟我女友交往多年~~也一起買了房子(共同持有)到目前為止共四年!!

後來~~她去大陸工作另結新歡~~卻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不知何時偷拿我的證件跟印章偷偷將房子過戶到她家人名下~~

在我想離開想談房子歸屬~~斷得乾乾淨淨的時候我才發現被過戶了~我想問的是~

1.我可以告他偽造文書嘛??是到法院還是警局提告??

2.偽造文書追訴期有多久??(我不知道她偷偷過戶多久了~現在要分手才知道)

3.假如我訴訟勝利可以要求返還房子產權嘛??

李岳明 (allen) 101-03-06 09:0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如藝 101-03-05 21:51

老家是父親民國59年時以大哥為起造人自地自建,當時大哥是國中生。

這是家裡唯一的房子,家父的公司和全家8口人的窩,一切都是家父在當家。陸續子女結婚搬離,家裡只有父母兩人,生活費就是靠店面租金。85年家父過逝,改為母親收益處分。包括稅金、房屋修繕房客交涉等。(房租是轉帳至長輩帳戶)
這幾年大哥除了用各種方法騙走家母的積蓄,去年更以家母年近80與房客交涉太辛苦,軟硬兼施要房客租金直接存入真正屋主他的帳戶,他再轉給家母。然至今9個多月他人躲在大陸不回來,沒匯回一分錢生活費給家母。曾連絡他回來處理,他切主張房子是他的。不曾關心家母身體不好,長期看病吃藥,膝蓋是人工關節,行走用兩支柺杖。已上不了老家三樓的樓梯。
據父親在世時說是當時同輩朋友(現約80-90歲間)都很努力工作但不懂法律,認為稅就是把他們辛苦賺的錢白白送人,所以大家都把動產先用子女名字。
房子是雙親?的,房租收入也一直是雙親的生活費來源。請問:家母可否主張這是信託行為?或是有其他方法?

林智群 (klaw) 101-03-05 22:18

 房子蓋的時候你大哥才國中,按理沒有經濟能力蓋房子,

只能說是借你哥的名義起造,

建議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當年是借名登記,將持份改回來依照你們八個子女跟媽媽9個人平分,

你們其他七位子女自願放棄持份給媽媽,這樣比較可以解決問題

 

vicki 101-03-05 18:47

請問若目前申辦更生中,換工作,或離職,會有什麼影響嗎?
辦理更生人,原為末婚,若後來結婚,法律上另一半會有義務必需要幫另一半還債嗎?

李岳明 (allen) 101-03-05 23:5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明 101-03-04 16:05
謝文明律師 您好: 請問一下,我父親欠銀行錢都沒去還,於是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去法院訴請宣告夫妻財產制改用分別財產制,下月要開(言詞辯論), 我母親和父親是在38年前結婚,民國81年我母親買了房子房子產權是登記在我母親的名子(貸款今年剛繳清)房子約300萬。我母 親沒有幫我父親擔保也沒幫我父親背書。請問: 1.負債情況:總共欠3家銀行本金+利息,利滾利搞不好已經超過600萬以上! 2.買這棟房子是母親自己付的自備款,後續貸款的錢是母親工作以及我們小孩工作薪資所付貸款,如果現在父親去法院登記拋棄剩 餘財產請求權有用嗎? 3.如果父親現在與對方協調債務可行嗎?(可以透過更生嗎?)這段時間有什麼作為?是我必須去做的補救措施?! (父親至今,沒有工作及半點收入) 4. 如果現在(言詞辯論開庭前)去銀行或壽險公司申請貸款可行嗎?(申請方法以及事後將面臨的法律問題)這是所謂資產負數嗎?如果 是私人親屬借貸也算嗎?在繳費中(未到期)的保單也算嗎?要準備哪些資料?以及相關手續? 5.若不幸程序走到最後,假設母親還有剩餘財產300萬可分配,是否一定要分一半(÷2=150萬)給銀行嗎? 6.而另其他家銀行可否比照同樣手法,一次又一次,沒完沒了的來?或著是全部銀行一起併案處理,去分這150萬,而日後也不 再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問題? 7.房子如被拍賣,將如何拍賣?是否僅就這150萬債權拍賣?(一半的房子)拍賣成功的機率大嗎? 8. 如果以上都不可行,對即將開(言詞辯論庭)時,我母親須要準備哪些資料?以及相關手續? 9.如果最後法官判決母親敗訴,要上訴嗎?如不,對方後續會如何再聲請?母親要準備哪些資料?以及相關手續?最後倘若真有剩餘財產可 做分配,而我向法院申訴~「依民法1030-1其中…..主張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如此法院會理我嗎? 10.如果委任律師處理,全部律師費用是多少?
您好: 本件涉及層面較廣 建議您直接找律師當面詢談 也可以先以MAIL來信 謝謝
小澄 101-02-24 14:53
您好: 半年前與前夫協議離婚.但是見證人簽名由我們為其代簽. 當時雙方皆無異議,但是現在前夫後悔了.想提出離婚無效.並告我偽造文書. 我是否因此會被判刑.會判多久?或是其他處罰方式?因我是公務人員.前夫威脅說會讓我沒工作. 請問我該怎麼做? 麻煩解惑,感激不盡
蔡明哲 (阿哲) 101-02-24 22:40
如果妳沒有前科,妳的情節應該蠻輕微的,判決內容應該多可以易科罰金了事。 另外,單單這種犯罪,應該不至於會影響你公務員身份。
喵子 101-02-23 12:07
媽媽因長年生病住院,頭腦已不太清醒,爸爸年紀大了也需要找個老伴照顧她陪伴他,於是跟媽媽離婚,房子也給了媽媽,但是媽媽那邊的兄弟姊妹硬是把爸爸給媽媽的動產所有權狀扣走,說什麼要去幫我媽辦禁治產,然後我媽的財產要由他們來管理,不給我這個女兒管理,理由是怕我以後不照顧我媽,但是我已經成年,也有穩定的工作,這棟房子當初娘家也沒有出過一分一毫,照顧我媽的費用也一直都是我和我爸在支付的,我反倒是擔心他們任意處分我媽的財產,然後再把爛攤子丟給我,畢竟在法律上我是唯一有責任必須撫養我媽的人,跟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請問我可以用什麼方法向他們索討回我媽的動產所有權狀?
回覆 喵子 的發言內容:
媽媽因長年生病住院,頭腦已不太清 ... (恕刪)

1. 如果聲請監護宣告 會有定監護人的問題

如果依造親等關係 應由你認監護人較適當

不過或許你個人也會有不是適任的狀況

還需要詳細資料才能判斷

2.如果你擔任母親監護人

那母親動產由你代為管理

不過你不能受讓該動產

除非日後發生繼承

3.相同的

如果是舅舅阿姨擔任監護人

同樣不能受讓該動產

不過如果確係為了母親利益考量

則可以處分

 

以上供參考

 

喵子 101-02-26 22:13

目前跟我媽娘家那邊的人談過,因為他們基督徒對於我爸媽離婚的事情一直很不諒解,覺得我爸給我媽的財產,就算是他們娘家的財產了,所以他們有權處理我媽的財產,我這個女兒跟他們不同姓是外人,所以沒有權力管,於是不斷藉口認為我們不會照顧我媽,所以他們要代管我媽的財產,但是事實證明他們離婚這麼多年來, 我們都沒有推卸過任何照顧我媽的責任,也沒讓他們出過一毛錢,只是娘家那邊仍有少數人仍認為我們把權狀拿回去以後就不會照顧我媽了,一直要求我們要拿錢出來,也不願意交出權狀,後來在其他親友的協調之下,他們才願意退一步,要我用法院公證過的保證函證明我會負擔照顧我媽的一切費用,他們願意交還我媽的動產所有權狀,可是我看了一下地方法院公證處的 公證服務內容並沒有包含這類型的內容,請問這樣還是可以去法院公證嗎?還是需要找律師公證?是我單方去辦理就好,還是要雙方一同去辦理?

三葉 101-02-22 16:57

到現在我已經離家10年。

希望能有專業人士替我解答我的問題。非常感謝。

從小我的家境就很差,老家在一處連公車都少經過,連便利商店都沒有的偏僻鄉下。

母親是半個原住民,她從小就因為原民的身分飽受歧視,受人欺侮;加上母親原生家庭的教育有些偏差,因貧窮的關係,就會教唆小孩偷東西、不要讀書。

母親身為長女,所以無法讀書,必須要看管10幾個弟妹、去做女工。也只有國小學歷。

父親是來自家道中落的家庭,本身的自尊心很高,個性暴躁、會打老婆小孩。是個大男人主義者。也不時的會出現放瓦斯、拿菜刀、砸東西的情況出現。

我的父親於我國小時生了重病,肝癌、糖尿病、鼻咽癌......;接受了手術切割大多的內臟,無法正常的起居。

也因此我的母親就算受到的家暴,也無法離開。

當時雖然也上法院諮詢,但是大家都以"家務事"看待,也只說,若提出離婚,我媽必須付出為數不小的贍養費

所以這之中吃不飽、不安穩、難讀書、跑醫院,一直的顛沛流離。直到我上國三我爸辭世。

但是卻發生了新的問題。

我媽是個重男輕女的女性。也因為過去母親實在是沒有空理小孩子的成長,因為賺錢就花了她大半力氣。

也因為她太放縱自己的兒子,所以當他們長大,成了"啃老族"。

我於高中時離開了家出外讀書,

有一晚,我哥竟然想趁我熟睡時侵犯我。

我母親無法保護我,因為當時賺錢的是哥哥,雖現在他沒有工作;她也想養老,所以只淡淡的說"妳哥不是故意的,原諒他。"

但是我無法原諒。因為這種用膝蓋想就知道不可以犯的錯,怎麼會說不是故意?

我懂得我母親她很累了,因為父親的事情,她已經耽誤大半輩子 。

但是我也無法原諒,這樣犧牲我的她。

母親在父親死後,變的現實又愛算;跟我說她不會再讓我讀高中,學費自己想辦法。辦了就學貸款後又一直說自己還,我不理你。

18歲之後還必須供錢給她當生活費。說我過去都是欠她的,這輩子還不完。

當我問她如果我是她的負擔,為什麼要生下我?

他卻都推到我那死去的老爸身上"那是妳老爸要的不是我"

所以我心涼了,再發生我哥想侵犯我的事情後,我看我媽的態度;我已經完全明白,這世界已經沒人可以保護我了,

那時高三,我就決定再也不回家。因為,我不想變得跟他們一樣。

但是離開家的我,什麼都沒有。

我用走路的找工作,走路的上班;冬天來了要用衣服當棉被窩在木板床上睡覺。

努力的存錢、買生活用品、工作。其中的生活非常的......辛苦。

生活之中,沒有什麼東西叫做理所當然。

過了4年之後,我總算是得到上大學的機會,但是也只能讀進修部。

因為我的戶籍地在其他地方,戶長又是我媽。其中我想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全戶財產、所得證明、遷戶什麼都不可以。

就算我要申請獎學金也無法申請。因為無法附上相關家庭經濟證明。

我也害怕家人會找到我跟我要錢,或者來擾亂我的生活。因為已經有發生過我媽和我弟住進我姐夫家、要生活費的先例。

我很怕未來我有家庭,他們也會來"投靠"我。就算我老公不在意,但他的家人怎麼可能不在意呢?

自己若有一份小小的穩定的工作,我也怕哪天一家子出現在我租屋門口賴皮不走。

我不希望自己的關係,而讓他人痛苦。

所以,我要如何離開家庭?

希望各位好心的專業人士能夠提供我可行的方法,能讓我求學順利一些。

林智群 (klaw) 101-02-22 21:26

 血緣關係是無法用登報方式切斷的,也無法用法院判決切斷,

只有一種方式,就是你找一個年紀比你大20歲的人收養你,並由法院裁定准予收養,

那你就跟原生家庭切斷法律上的關係了

阿英 102-11-26 20:4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血緣關係是無法用登報方式切斷的,也無法用法院判決切斷,

只有一種方 ... (恕刪)

這樣真的可以切斷血緣嗎?成年人有效嗎

rono 101-02-21 23:24

禮拜六凌晨三點多,我在上武陵的啞口路段迷霧森林那邊發生車禍,對方抄車不成功撞上我左前方,該路段,是山路禁止超車,但是當場我們只有拍照,錄影互相留下的汽車撞傷,對方是屏東人我是高雄人,當下沒有報警說要回去再通知保險處理...我的問題是,車子送修影響我不能工作(業務性質需要到外縣市送貨工作),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無法工作損失嗎?車子送修估價快三萬,多久的裁決作業時間算正常,我該怎麼捍衛我的權益?還是只能請假在家默默等待呢?

Danny 102-07-17 09:40

因為當下沒報警留記錄, 保險公司那邊(若有保)可能不被受理, 只能尋求民事損害賠償; 或許三不五時傳個簡訊寫嚴重點說再不出面處理就報警之類的.看對方會不會出面. 一點淺見.

ㄚ凱 101-02-21 14:32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就是因為之前工作離職後與前公司的人在FB上聊天不經意的聊了一小段對前公司不滿的話題,覺得莫名其妙的是馬上收到前老闆的簡訊說他忍很久這種事情的發生(我只說了這一次而且也沒加他好友)他就警告我不要再造謠!! 那我就在FB上發聲明了,想說應該沒事了!結果今天又收到存證信函,上面限我兩週與其聯繫賠償問題否則提告....真的一整個莫名奇妙,請問我該如何回覆這存證信函呢??
您好:您於fb上發表不滿老闆之文章,因未看到文章內容,所以無法判斷是否違法,然可能涉及公然侮辱誹謗罪,因老闆已發存證信函要求賠償,只以建議您表現誠意向他表示歉意,至於賠償金額應以多少為宜,因尚未進入司法程序,所以只要您讓老闆感受到誠意,金額應只是意思一下,如果您老闆獅子大開口,也只能留給法院判決,通常法院會依兩造之社會地位,教育程度,經濟狀況為判決,如果您老闆為社會上知名人物,則判決賠償金額會高一些,以上供參
小如 101-02-21 13:05

我是在一家加油站從事洗車擦車工作,本身屬於中班人員,有時要誇班到早班上班,話說幾天前,該早班下午三點結帳時,發現短少600多元,結果該班主管在還沒經過我同意之下,就先行去搜我的外套及其它同事的外套,後來又跑來要求我搜身檢查,可能當下我覺得權益受損,有跟主管回嘴,在這強調我還是有讓她搜身,也並沒有在我身上搜到錢,我當晚回來有跟我先生說,他有請我隔天跟老闆反應這問題.(我是時薪人員)
本來以為都沒怎樣,昨天我回來後說他放在背包的身分證及其它證件都不見了,我們當下有找過房內所有地方及背包內 ,並沒找到也打電話去問過我去買過東西的超商是否有撿到我的證件,但是都沒有.後來我就打電話去我的公司請其主管看能否協會尋找,那位主管要求我隔天上班再找老闆調影帶查看,沒想到今早我打電話給我的老闆,我的老闆很不客氣告訴我,有事再去公司說,我以為是發生甚麼事,結果我那位老闆卻一直說我那天對主管回嘴跟主管有爭執把公司氣氛弄的很不好.
我的問題有5點想請教:
1.像我那狀況,早班少錢,主管可以這樣要求搜身跟未經同意就去搜外套包包嗎?
2.我的老闆在電話內雖沒直說要請我走人,但我感覺到似乎有那種打算,他可以這樣做嗎?
3.如果他真的以這樣理由要我離職,我可以要求資遣費嗎?也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嗎?我是從去年9月就去該公司工作至今 煩請幫解答 謝謝 或是我還有甚麼權益能主張
ps:她在搜我外套跟包包之前,並沒先告訴我,而且我也沒有在旁邊
4.請問我必須在多久期限內主張我的權利,他們有可能觸犯那些罪?是公訴罪還是告訴乃論罪?
5.他們現在把我上班的時數改少,我是靠這份薪水過生活,如果我想主動離職,會有麻煩嗎?
我有去電勞工局及勞委會問過這些問題,可是他們對是否有重大侮辱之行為,還是沒法給我確定答案.
我現在有個想法,不知可不可行,因為公司是10號領上月薪水,我3月10號領到錢,就依據勞基法第14條規定,隔日就不去上班,請問這樣可行嗎?
請問如果我想就這件事寫存證信函應該如何寫?我的想法很簡單,我只是個靠這份薪水生活的人,這份工作再呆下去也無意義,不想將事情弄大,只想離開另找份工作,如此而已,但擔心薪水會拿不到.

 

 

小如 101-02-22 13:51

 是我問的問題太笨嗎?為何都沒律師願意幫忙我回答.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主管搜身及搜外套包包行為可能觸犯強制

2. 解僱勞工需有一定之事由

若您未違反工作規則

資方逕行解僱即屬違法解僱

3.若資方是屬違法解僱

可以向其請資遣費也可以請求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

若資方不給可向勞工局申訴

4.強制罪為公訴

追訴期限為十年

5.需先確認資方有無違法

若資方無違法

則您離職即屬自願離職

不得請求資遣

6.您必須先確認資方有無勞基法第14條規定之事由

才能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7.存證信函應向郵局購買寄送

內容依您所述寫終止勞動契約之大意

即可以上謹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如 101-02-22 14:20

 律師,謝謝你回應.我現在就是很煩惱在於第14條重大侮辱行為的認定上面,我問過勞工局及勞委會,也把事情詳訴給他們聽,可是他們對於雇主及主管這樣違法搜我的包包跟搜身是否屬於重大侮辱行為,並無法確定.我只想在保護自己的狀況下離職.

您好:

有關重大侮辱的定義

摘取最高法院的見解供您參考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631號民事判決指出:

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之「重大侮辱」,固應就具體事件,衡量受
侮辱者 (即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所受侵害之嚴重性
,並斟酌勞工及受侮辱者雙方之職業、教育程度、社會地位、行為時所受之刺激、行
為時之客觀環境及平時使用語言之習慣等一切情事為綜合之判斷,惟端視該勞工之侮
辱行為是否已達嚴重影響勞動契約之繼續存在以為斷。

小如 101-02-22 15:2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如 101-02-23 07:24

 現在公司老闆以我當天因為為了搜身問題跟主管爭執,搞壞公司氣氛為由,把我這個月所有的排班從原先的8小時都縮短為5小時,請問這樣合乎勞基法嗎?我可以依此去勞工局申訴嗎?

您好

有關強制搜的行為

可以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重大侮辱主張

縮減工作時數的部分

則依勞基準第14條第1項第5款主張

強制罪的部分

就看您是否要提告

但主張終止勞動契約不一定是要提告強制罪後才能提

但最好先整理證據

減少工作時數部分

當然也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提告強制

若之後由檢察官偵辦

可以聲請傳喚證人

還原整個事件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天使 101-02-18 13:05
我因為之前工作有聽同事(簡稱A)說他自己有吸毒,而公司經理也有吸,甚至A還會幫他去拿毒品,後來有向同事(簡稱B)提及A和經理吸毒之事,如今同事B因為跟公司有訴訟官司,B鎖性將吸毒之事也告知檢察官,現在寄來刑事證人傳票要我出庭... 那這樣我要據實說我是聽A自己說的嗎?? 會不會反被同A及經理告毀謗罪阿??  因為不清楚關於毀謗的定義,不知道自己聽了人說再講出去算不算?? 檢察官問的話我該怎麼回答....是很想在證詞說不知道..不想惹麻煩~.
但是同事B在之前有打過兩三次電話給我,原先是要我指認公司的超時工作還有不當扣薪等問題,我才答應要做證,現在扯出吸毒事件,又不知道之前他打給我時有沒有錄音,也忘記自己在電話中有沒有複合吸毒這件事...
林智群 (klaw) 101-02-18 13:49

證人有作證義務

作證時照實說即可,在法庭上的證詞不會構成毀謗,

如果沒有照實說,反倒會偽證罪,就跟湘螢幫Makiyo掩護一樣

小天使 101-02-19 01:2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證人有作證義務

作證時照實說即可,在法庭上的證詞不會構成毀謗,

 

但是我有把A他們吸毒的事講給B聽,所以就算同事A跟經理要告我毀謗這樣是不成立的對嗎??
yukino 101-02-17 14:59

請問各位律師
我們家有一塊地
分別有我大伯 跟我爸爸共同擁有的
其中這塊地共有兩棟房子
大伯那棟 是給他分居的妻子一個人住

兩棟房子前方有一塊前庭
是用來停車以及出入用的
為共同擁有地

大伯已分居的妻子
讓她女兒跟女婿來我們這裡工作
他們搬了一些做食物的器材  在假日的時候來做一些東西賣
機器聲很吵雜  講話聲音也很大
實在讓人受不了

想請問
對方沒問過大伯 也沒有問過我父親
我們有沒有權力  可以讓他們不要來這裡做??


-

 您好:

      您父親與大伯共有一筆土地,依法律規定是二人得共同使用該土地,除非當初有分管契約之約定,即土地之某部分由誰使用之協議時,則可以就共有土地之特定部分之單獨使用,其他共有人不能干預使用,除非其使用已有損害共有物之本質時,再者如果有約定土地某部分由何人使用而未約定使用期間時,通常會依其土地上之建物之使用年限作為分管使用之期限,如果您長輩已有約定某部分由您大伯建屋使用,則該建物之居住使用人,您大伯可以決定,至於現使用人因居住使用而發出令社會一般人難以忍受之噪音時,建議可以請環保局人到場量分貝,或請管區規勸

yukino 101-02-22 15:10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您好:您父親與大伯共有土地,所以您父親與大伯都有權利使用這共有土地,如果當初有約定該土地之某一部分由大伯1可單獨使用,則該部分之使用權為您大伯,倘您大伯願給他已分居之太太使用,也是合法,如果當初未約定該部分由您大伯使用,則您父親亦可使用,此時您已分居之伯母之使用已妨害了您父親之使用權利,則您父親可依民法第821條規定向法院訴請您伯母停止使用,將部分返還予您父親及大伯,

雪奈 101-02-17 00:48

年前我妹妹的友人向她借車,並承諾會幫忙攤還車款,也承諾會繳納稅金
(有點像是借我妹人頭去買車,總之車子是在我妹名下但實際上從頭到尾車子都是她友人在使用)
但直到年,我家開始收到一些監理站的單據跟存證信函之類的,發現此人拖欠稅金未繳
手機也已經停話聯絡不上,因為我妹身體不好沒辦法工作也沒有收入,加上不諳法律
所以就一直拖著沒處理,可是後來陸陸續續又收到停車繳費單
車子跟人卻一直找不到
因為上次我妹去報案的時候警方不知道怎麼跟她講的讓她打消了報案念頭
經過她的轉述我也聽不太懂到底當場狀況是什麼

請問這種狀況可以去報案告他侵占嗎?
那輛車子目前監理站的資料是總共欠款38000~40000左右
如果要告他侵占這筆款項需要先行繳納嗎?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2-17 11:03

可以提出刑事侵占罪的告訴,提告前,不用先繳清欠稅。

meow 101-02-16 15:18

想請問我之前在7-11打工約兩個月(從11/20開始),且無簽約
後來因為一些因素無法繼續打工
所以在1/15口頭提出離職並於1/18交出離職申請書
但在1/19上班時店長拿出合約希望我簽
說我簽了(合約)他才簽我的離職申請書並上報給公司
說這是正常流程...

不過我家人不希望我有毀約動作所以並沒有簽
導致店長似乎不是很高興,
甚至在我詢問他說"如果我簽了再離職不就是毀約嗎?"後
回答我說"這又不是要你的命"......
(至於為什麼之前沒簽約,店長是說剛好碰上過年,他很忙沒空理我= =

本來想直接不去了,但由於剛好碰上過年,班表已經排到了1/29
所以我仍然工作到了1/29並在當天有跟店長說我只工作到今天
隔天也真的沒去上班了
店長是說他會繼續排我的班表然後把我以曠職論送到勞工局
我也有詢問他是否已找到人接替,他的回答是他總有辦法找到人

所以我想請問律師
1.我一月份的薪水還拿得到嗎?如被扣薪該怎麼辦??是先拿回來還是先不拿??
2.我明明已提出離職但是店長不接受,這樣他還能把我以曠職論送到勞工局嗎?如真送到勞工局我會怎麼樣???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因為您一月仍有繼續正常上班

因此僱主仍需給付一月薪資給您

即便被扣薪也先拿回來之後再主張

您已經有預先提出離職

故該離職已經生效

之後並無曠職之問題

並無所謂有移送勞工局之問題

反倒是您可向勞工局申訴僱主之情形

合約部分無庸再簽

並應保留值班班表

以利之後的主張

以上謹供參酌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pple 101-02-16 13:44
我先生在過年前對一個女工讀以假裝要抱對方的動作開她玩笑,但是沒有真的抱上去, 當時對方有嚇到但並沒有不高興的舉止..女生也有跑去跟其他男工讀說主任剛有要抱他耶..之類的話... 一直到下班後她男朋友來載她..知道之後很生氣.拉著女孩去警局說我先生性騷擾.還有碰到她胸部.. 當時有另一名男工讀在場.知道我先生是開玩笑.但被對方拉去作證說有看到我先生抱她.. 不過他並沒有正面看到我先生是不是有摟上去,只是在側面不是近距離看到的... 法官會判定說這樣就算有抱嗎?而另一個男工讀沒在場...他為我先生作證說女孩在事發時跑去跟他說心情也沒有不高興... 先生說如果當時嚇她有讓她不高興或反應激烈等情形,他一定會道歉說明清楚不會變成這樣局面的... 可對方當時都沒有.....先生說他只是鬧鬧他沒有真的摟抱上去..只是做勢要嚇她..不可能碰到胸部 工讀生們也都相信我先生不會做出騷擾之行為.... 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對方證人並沒正面看到我先生是否有真的抱住對方,我們目前也沒證人看到是否沒抱 對方證人只是側面角度看到也沒很近距離看到...會這樣就說算有抱嗎?可先生沒有摟上去... 對方報警後那男友還在事發當天叫了10幾個人去櫃位鬧要找我先生...我先生怕他們傷害我跟孩子... 更怕如真的被告要出庭時對方叫人在庭外堵他怎辦?該如何保護自己? 我先生一直跟我說他真的沒有做這樣的事...且家裡並不好過...他怎可能無聊去惹事... 我是個身障者無工作在家帶孩子..另一孩子還有重大傷病...家裡全靠他一人支撐...根本沒錢可以賠償... 如他是這樣的人怎可能在公司4-5年..第一次這麼做呢? 已經到案說明製作筆錄了..這樣就算已經被提告了嗎?聽說這屬告訴乃論,如何能知已被提告?? 如果一直都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是否表示沒事了..對方並沒有要提告?可以打去警局詢問到嗎? 對方親屬好像有透漏消息說如可出面道歉就算了...那是否要做和解還是找調解委員? 調解委員會要找我所居住地的開市案發地區的??要和解是要開庭前就須和解完還是開庭到案再說和解?? 如先主動聯絡談和解..會否被認為是有做才會害怕出庭??如沒主動是否會被想成一點都不在乎呢?? 要和解又須具備什麼樣的東西??這些我都不懂該怎麼辦?這樣的情況上法院會判有罪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犯罪之認定 需依證據來認定 因此將來如進入訴訟程序 可要求傳喚證人詰問 另外告訴乃論之罪 可經由雙方和解後要求對方撤回告訴 本件於訴訟前及訴訟後均可談和解 和解可經由當事人向各縣市性騷擾的主管機關請求之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紫小嵐 101-02-16 11:00

請問懂法律的大大們~
我丈夫的父親在我丈夫尚未出生時就已經外遇,然後就失蹤也逃避辦理離婚手續,直到我丈夫7歲的時候才想起有個兒子,離婚的條件就是他要帶走小孩也就是我的丈夫,離婚協議書上還有附加條件,就是倘若父親有任何違法且被判刑入獄小孩就歸母親不得有議(事實上他曾經入獄服刑,只是母親那方並不知情,所以也沒有去要回扶養權)。

我丈夫的父親把他接回家之後也完全不管他,沒多久也再婚又離婚了(也是因為外遇),偶爾才會出現在家裡,通常都在外遇對象家生活,整天賭博。所以我丈夫在國中時就靠自己打工過活,知道自己兒子有能力賺錢的時候,就利用阿嬤跟我丈夫拿錢給他用,甚至以我丈夫的名義去向我丈夫的生母騙取財物,而他父親的姐妹也以我丈夫的名義向我丈夫的生母詐騙取財多次(例如誆健保費欠繳或是要領補助必須先繳款....等等,有匯款紀錄)。

直到婚後,認為這樣的環境實在不適合生活也為了以後孩子的教育(因為阿嬤、姑姑也賭博,而且天天約一堆三姑六婆到家裡搞得烏煙瘴氣),我們決定搬離。由於阿嬤會要錢來當她賭博的資金,屢勸不聽,更對外高調表示我們不拿錢給她就是不孝,大打苦肉計,於是我們索性斷絕連絡。

請問如果我丈夫的父親以後要告我們棄養,是可以告的嗎?
假如告了,我們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PS:我丈夫7歲那年被接回去,已經多出一個妹妹了。而又再婚的對象也可以證明他父親從來不工作,成天賭博、在外拈花惹草,也從沒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只是那個阿姨已經罹癌,可能不久於人世。

要怎麼做才能讓法官相信?
還是我要準備哪些證據或是證人?

JENNY 101-02-16 10:54
朋友因有卡債,健保欠繳.稅金等等的問題,累計金額約將近百萬~
與社會脫節近五年,
終於在大家的協助下,在人力公司有不錯收入的工作!
因為早已知有強制執行的問題(欠太多錢了~)
所以也有做好心理準備!!
月薪約$27000,扣掉三分之一還有$18000足夠生活!!
但不知為何~在第四個月開始,薪資只剩五千多~~
詢問人力公司後,說是公司已扣三分之一,
其他的金額應該是其他單位扣的~~
人力公司也一副是不關己的態度,要我朋友自己去問!!!
後來有看到郵局有寄強制執行的扣款單~
但不清楚扣的是什麼名目!!
想請問我們現在應該怎麼做???
可以這樣把薪水都扣光嗎??
林智群 (klaw) 101-02-16 23:58

應該是人事部門弄錯了吧,

一般扣薪水是扣薪1/3,不管幾家來扣都只能在這1/3薪水裡分,

你們公司的人事弄錯了,儘速請其更正吧

apple 101-02-15 12:04
律師您好~ 我先生在過年前對一個女工讀以假裝要抱對方的動作開她玩笑,但是沒有真的抱上去, 當時對方有嚇到但並沒有不高興的舉止..女生也有跑去跟其他男工讀說主任剛有要抱他耶..之類的話... 一直到下班後她男朋友來載她..知道之後很生氣.拉著女孩去警局說我先生性騷擾.還有碰到她胸部.. 當時有另一名男工讀在場.知道我先生是開玩笑.但被對方拉去作證說有看到我先生抱她.. 不過他並沒有正面看到我先生是不是有摟上去,只是在側面不是近距離看到的... 法官會判定說這樣就算有抱嗎?而另一個男工讀沒在場...他為我先生作證說女孩在事發時跑去跟他說心情也沒有不高興... 先生說如果當時嚇她有讓她不高興或反應激烈等情形,他一定會道歉說明清楚不會變成這樣局面的... 可對方當時都沒有.....先生說他只是鬧鬧他沒有真的摟抱上去..只是做勢要嚇她..不可能碰到胸部 工讀生們也都相信我先生不會做出騷擾之行為.... 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對方證人並沒正面看到我先生是否有真的抱住對方,我們目前也沒證人看到是否沒抱 對方證人只是側面角度看到也沒很近距離看到...會這樣就說算有抱嗎?可先生沒有摟上去... 對方報警後那男友還在事發當天叫了10幾個人去櫃位鬧要找我先生...我先生怕他們傷害我跟孩子... 更怕如真的被告要出庭時對方叫人在庭外堵他怎辦?該如何保護自己? 我先生一直跟我說他真的沒有做這樣的事...且家裡並不好過...他怎可能無聊去惹事... 我是個身障者無工作在家帶孩子..另一孩子還有重大傷病...家裡全靠他一人支撐...根本沒錢可以賠償... 如他是這樣的人怎可能在公司4-5年..第一次這麼做呢? 已經到案說明製作筆錄了..這樣就算已經被提告了嗎?聽說這屬告訴乃論,如何能知已被提告?? 對方親屬好像有透漏消息說如可出面道歉就算了...那是否要做和解還是找調解委員? 要和解是要開庭前就須和解完還是開庭到案再說和解?? 如先主動聯絡談和解..會否被認為是有做才會害怕出庭??如沒主動是否會被想成一點都不在乎呢?? 要和解又須具備什麼樣的東西??這些我都不懂該怎麼辦?這樣的情況上法院會判有罪嗎?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2-15 15:53
一、有在警察局製作筆錄,警察就會將案件移送給檢察官偵查,等到收到檢察官寄的開庭通知,就表示有被告了。 二、建議可在開庭前即向所在地的公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透過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會比私下和解有保障。
李岳明 (allen) 101-02-15 16:2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ANDY 101-02-15 01:02

我目前在服務業工作,也必須負責貨物的點收!

在近日有一筆貨物的點收錯誤,造成貨物短少。但事後有調閱監視錄影帶證明貨物確實沒到貨!

但廠商推諉,並告知我已經在送貨單上簽名了,所以代表貨物已經有收到!

因貨物是我收的,公司也不可能幫我賠償貨物的錢!

那我是要乖乖認賠,還是有方法處理呢? 雖然只有5000多元,但對我來說不是一筆小數目!

請各位告知我可以怎樣做吧? 感恩啦!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2-15 10:18

如果監視器可以證明該項貨物確實未到貨,簽收單日期也與監視器日期同一天,這就對你比較有利。但首先你要先保存該監視錄影畫面,以利將來舉證。

Max 101-02-13 23:35

去年底房子裝潢,表弟妹是設計師就毛遂自薦,
因是親戚且工作忙時間也沒時間再找他人,
(我知道找親戚是大忌@@~~~)
條列我要的東西及感覺
就同意讓表弟妹裝潢
沒有簽合約
最近比較有空就開始詳細看報價及裝潢的成果
因為以前工作的關係會接觸到營建、裝潢業者
對行情及裝潢施作的方式多少有點認識
結果發現下列問題
a.報價部分....
絕大多數的報價都高於一般行情
去年底房子裝潢,表弟妹是設計師就毛遂自薦,
因是親戚且工作忙時間也沒時間再找他人,
(我知道找親戚是大忌@@~~~)

因為以前工作的關係會接觸到營建、裝潢業者
對行情及裝潢施作的方式多少有點認識
但終究自認是個外行
又因為是親戚
所以算是蠻信任的
條列完我要的東西及感覺
就同意讓表弟妹裝潢
沒有簽合約
最近比較有空就開始詳細看報價及裝潢的成果
結果發現下列問題

a.報價部分....
絕大多數的報價都高於一般行情
例如
1.造形天花板 一坪 4200 (使用6mm矽酸鈣板,不含粉刷)
(中間平的周圍有一面弄朝上打光的間接光,其他三面就是平的天花板)

2. 95cm*210cm 白色霧面美耐板 一片2000 四片共 8000

3. HQ緩衝絞鏈一個331元
共裝9090顆 來兩個施工人員,一名3000/天
外加便當 (150 * 2)/天

4. 木作拉門(四片)衣櫃 60cm *230cm * 305 cm 深高寬
衣櫃有四個 57cm*25cm*96cm 的超大型抽屜(底部未加強)
四支吊衣桿,此外就是由兩支三節滑軌加一片玻璃的拉鏡
拉門貼前面提到的霧面美耐板裡面貼朔膠貼皮
共要價115,000 (不含油漆)

b.施作方面
以木作拉門衣櫃為例
1.貼皮後接縫處殘留強力膠
2.層板及隔間板除貼皮後接縫處殘留強力膠外正面未作任何修圓處理
3.拉門門片開關會卡到櫃子
4.拉門門片拉動時聲音非常響亮
5.未作櫃門的兩側外框,開關拉門時會直接撞牆壁且因為牆壁不平
沒有辦法完全關起來
6. 未作導向軌,所以開關拉門時非常搖晃不順
7.背板沒有固定,所以輕推就會整片晃動

================
同時施工OA進度延宕,極度影響我的日常生活....

不知何處有合適的法律資源尋求協助

謝謝

李岳明 (allen) 101-02-14 12:3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Max 101-02-14 15:3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湧 101-02-13 17:54

以下是小弟目前遇到的狀況

我跟前妻已離婚三年,育有一女,離婚小孩扶養權跟監護權在女方
離婚後一年,我與前妻有重修舊好,感情穩定,目前也打算再申請公證結婚
過年前妻有懷孕,我們有商量要生下小孩,並且結婚
但是女方的母親不同意,硬要前妻拿小孩,並且要前妻跟我說
除非我簽下1000萬本票外加我父母當保證人,才肯把前妻與女兒在歸到我的名下,否則他就要帶前妻拿掉小孩(這個上禮拜一已經發生,小孩也已拿掉)

之後女方的母親也限制前妻出門,前妻要出門還會被他的家人攔阻,
這星期六中午前妻偷偷跑出來找我,說小孩子被他母親拿水管打,
原因是因為小孩子把全家人手機泡到水裡,還把手機藏起來,
女方的母親氣不過拿水管抽打孩子,前妻上前維護也是被打的身上都是傷
然後還是講要我簽1000萬本票,說這是給他女兒保障,
之後我隨著前妻回到他家(我只有在門外),我說我要看小孩(基於孩子被打的心情,我只能什麼都不管就去探視小孩)
結果女方家5人其中兩人(小孩舅媽與沒有任何關係的乾爹),看見小孩子哭著抱我,居然不管孩子會不會痛硬拉扯小孩回到屋內,然後全家人就開始罵我(情急之下沒有帶錄音筆出門)

然後女方母親還嗆我說,孩子你都不要,扶養監護權你也不要,你憑什麼來看小孩,你有什麼探視權?
然後前妻要我先離開,他跟他媽媽談,結果我下樓,沒多久救護車就來,
是女方母親氣到昏倒送醫,前妻有偷偷跑來跟我說他哥哥有動手打他,
然後到了晚上7點多,前妻又打電話來說,他媽媽從1000萬降到50萬,
簽下50萬本票他就讓前妻跟我走,但是不包括小孩!!!!
還跟我說要走法律就來,怎樣怎樣的,大致上經過是這樣

所以小弟想問的問題如下
1.關於女方家人限制前妻行動(不能踏出家門口)是否犯了妨害自由罪?
  
   是不是只能由前妻自己本人才能夠提告?
  
2.小弟跟前妻是協議離婚沒有法律判決,小弟是否有探視權?
  
   如果女方家人因而從此不再讓我探視小孩,小弟又能如何處裡?

3.據我所知,女方家人都會打小孩,如果合理管教我是能接受,
   但是居然對一個5歲小孩都能拿水管打成傷(女方母親有喝酒習慣),作為父親的我,
   是否能帶小孩驗傷,並且爭取監護權扶養權?
   如果我要帶小孩驗傷,女方家人又阻擋怎麼辦?我只想蒐證,不想小孩子總是被打成這樣

※註名一下 
  前妻的母親從事非法行業,顧"賭間",還另外有陪酒性交易之類的行業
  他跟我說小孩都他在養怎樣,在法律上他應該屬於失業!
  前妻也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所以這方面想請教法官是否會考慮這點因素?
  小弟則是每個月拿給前妻6000-10000不等
  (沒有匯款步驟,因為這兩年他們母女兩都在我身邊)

4.另外針對女方母親要我簽1000萬本票,我的父母也需要當保證人,才肯讓我帶回小孩,才肯讓他女兒跟我去辦公證結婚,我是否能對他母親提告恐嚇或是脅迫?   (前妻有把他媽媽說的話傳簡訊給我,我有留著)

5.目前以我前妻的狀況(限制出門以及出門有可能就會被打),我能夠幫前妻請求社會局或是就近的警察局申請保護嗎?因為前妻的哥哥有對他動手!


前妻有告知我很想離開家裡,小孩子在情緒上也顯的很驚慌(在之前我就曾經注意到小孩有點自閉傾向),我跟前妻都是成年人了,應該都有自主權可以決定自己是否可以做哪些事情,所以想請教怎麼樣才能夠幫幫我這很無助的父親...

李岳明 (allen) 101-02-13 20:5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湧 101-02-13 22:3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李岳明 (allen) 101-02-13 23:1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湧 101-02-14 00:4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原則上您與前妻都是成年人,小孩子的親權本來就是由您與您前妻行使,您前妻的家人並無權過問。

依您所描述內容,前妻家人限制前妻行動自由確實會構成妨害自由罪。因前妻為被害人,所以可由前妻提起告訴,或者由您擔任告發人。原則上協議離婚的話會就探視權的部分為協議。但您與前妻當初離婚時似未就此為約定,所以依法仍應有探視權,前妻家人亦無權阻止。若有毆打小孩之行為,建議得帶小孩驗傷,再考慮是否對前妻家人提起傷害告訴,由小孩擔任告訴人,您擔任代理人。恐嚇脅迫較難成立,因此部分您仍有選擇餘地。但相對來說您也不受前妻母親提出的條件拘束,前妻與您公證結婚亦無須前妻母親同意。此部分可由您先行向警局報案,但申請保護令仍要由您前妻申請。 

小湧 101-02-14 23:3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