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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 104-06-03 21:16

您好 本人日前在網路社群中,被不友善的網友以上述詞語謾罵

且對方甚至詛咒本人被車撞及其他不利人身安全之情事

但因為通保法的關係 似乎沒辦法以IP查到他本人 

所以似乎不能直接投三聯單提告

我個人手邊有的資料只有她常有的討論區帳號 以及 FACEBOOK帳號

就讀的學校及科系 名字(姓氏不知道)

想請問這種狀況本人這樣是否能對其提告

公然侮辱刑法305的恐嚇??

若本人一定要起訴他 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以及這案子的費用大約是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將頁面列印下來後,檢附資料向警方或檢察官直接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25

您好,因為臉書公司除非是重罪,不然不會提供IP,所以就算提告,若現實生活中不認識該人,會有偵查之困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想辦法探聽對方之相關年籍資料,否則難以特定被告,無法追訴其犯罪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6-03 22:58

Dear Dre,

 

建議先將網頁作公證,又公然侮辱罪不須要指名道姓,只須要特定至某個人即可,如果中間有共同認識的人可以作證其瞭解被?的人是你,則可以提告亦有勝訴之希望。或提告請求人格權之排除侵害。

至於報價,每間事務所都不同,建議您直接至事務所洽詢,以上 意見供參。

Kain 104-06-03 20:38

各位律師好:

友人為某B盤商業務(銷售人),經友人介紹而購買了A公司未上市股票,當時因信任友人並未多經查證而購買,而去年消息傳出A公司偽造財測吸引投資人購買的消息(相關新聞 如下連結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18002458-260402

後來向友人詢問狀況,經友人闡述他進這間B公司時間不到一年,平日公司內部並無異常情況但在消息傳開前該盤商相關高層隨即消失,公司也停止運作,許多員工也摸不著頭緒,疑似為人頭公司找人來代銷股票

我想問的是因為當初賣股票給我的這間B盤商已人間蒸發,是否能直接轉向這間A公司進行求償提告,目前手邊有的東西只有實體股票、購買收據(完稅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仍可以向B公司提告,而受害人數多的話,可以聯合提告較為經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07

建議直接B盤商提出刑事告訴,並於時效內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B盤商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新聞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527000715-260107

 

中國時報【(蔡依珍)】

 

桃園:55歲朱女不滿遭男友林姓前妻毆打,去年底半夜連傳多封簡訊到林女的手機,恫稱願意折壽換取林車禍死亡、胸腔破裂,還致電恐嚇「能殺你我早就殺你了」,林報警提告,朱女辯稱是林女先打電話騷擾她,強調是詛咒不是恐嚇,桃園地檢署仍依恐嚇罪將朱女聲請簡判。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305條定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同法第26條復定有:「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二)依報載,朱女稱「願折壽」換取林女死亡、胸腔破裂,常人雖可能亦覺畏怖,但於刑法上,此種欲藉助自然力而達犯罪目的之行為,屬於迷信犯,依現行法制將被評價為不能犯而不罰(因無法證明自然力存在或其具有因果關係);惟朱女稱「能殺妳我早就殺妳」,可能構成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的情形,是以檢察官恐嚇罪將其起訴。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拉拉 104-06-03 18:02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車禍事宜,希望有專業人士可以撥空幫我回答一下,謝謝

我在上班時間開車前往要去找業主開會的路上,

左轉的時候與一台機車擦撞,當下立刻報警及救護車,

於是造成對方下半身癱瘓,對方要求700萬的和解金,

但礙於我身上並沒有任何資產,以及還必須償還學貸,

薪水也就是只有4萬多

保險部分只理賠330萬,於是對方提告刑事部分,

在第一次開庭後對方仍然主動提出和解,金額依然是700萬,

我想請問一下一些問題如下:

1.倘若我實在無能付出那筆和解金金額,讓對方提告刑事,我有辦法易科罰金還是必須坐牢的機率是? 畢竟我在當下沒有駕事逃逸事後也一直關心對方,請問這部分法官判給我坐牢機率還是很高嗎?

2.和解金的費用是700萬 民事部分照理來說應該會依照我的償還能力,是不是金額部分民事上來說,我會降低呢?

再麻煩各位專業人士替小妹我解答...

謝謝

1. 要先釐清雙方過失比例,可先參考初步分析表,之後進入訴訟也會送鑑定

2. 刑事部分,如雙方有和解,法院常給予緩刑,如過程有盡力和解,但最終沒和解,也未必一定會判處超過6個月,所以也未必一定要坐牢

3. 和解金並非由法院判斷,雙方未和解,對方要求民事賠償必須另外起訴,在訴訟中必須針對各種損害,例如醫藥費、喪失的勞動力、薪資損失等等舉證證明,這些在訴訟中有很多攻防的事項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是否有初判表與車禍肇事鑑定報告書, 確認肇責比

2.一般來說車禍過失傷害拘役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而得易科罰金, 和解的狀況是將繳交的罰金當成和解金賠給對方, 由於和解金過高, 蠻多例子是寧願給政府也不給告訴人

3.對方所提出的金額還是有很多可以釐清的部份

如果是這麼大筆的賠償金,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大富 104-06-03 17:27

我在一間釣蝦場釣蝦 因不常釣蝦 殊不知釣蝦使用的道具 (天平)不能使用4鉤狀況 而進行釣蝦 後來店家提醒跟我說 只能用2鉤子才能行使釣蝦 我也換了2勾!我也跟店家道歉 因為不常釣蝦不知道有這規定 店家也就沒再追究!
問題1 坐在我對面的釣友 把我拍照下來PO在FB上 引起廣大的辱罵聲!
問題2 此時我非常難過與面臨很大的壓力與困擾,為什麼當時他們有看到我這樣使用釣法 不直接跟我說明! 而是偷拍在PO在網路上 讓我非常難過!
當下我接到電話 還是我朋友看到跟我說 我被PO在FB上被辱罵了!
問題3  我要進行提告 請問要如何行使 因為我已經有跟那位網友說請把我的照片刪除!但他就是不離也 我也跟他說 你已經侵犯到我的隱私與宵像權!
懇請律師耐心回復 小弟非常感謝! 

大富 104-06-05 18:39

要請律師 請問律師費用怎麼算?

Lucas 104-06-03 16:28

各位好

想請教有關於網拍遭棄標,提告求償問題

我是賣方

因買方下標後使用超商取貨付款

已達取貨期限買方仍未領取

期間有多次聯絡買方提醒取貨

買方仍未取貨導致商品退回

讓賣方損失運費

向拍賣客服投訴只得到需自行跟買方協調

我與買方聯絡後協調並無結果

我便向買方說要詢法律途徑解決

期間拍賣憑證、交易明細、對話我均有留存

想請教以下


1.關於提告的流程

2.該以民事還是刑事提告呢? 以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提告行的通嗎?

3.向買方說依法律途徑解決,對方有無提告賣方恐嚇可能?


還有勞解答,非常感謝

陳怡蓁 104-06-03 09:22

發生”ASK”這個網路平台 可以匿名問問題 問題回答後會公開在自己ASK牆上

我是國中生 我和班上某位同學近日發生摩擦

結果我就收到大至上內容是”班上人緣好嗎”的匿名問題(開頭還先歌頌我酸味頗重

我認為就是那個同學問的

有點無奈之下我回答時打出了”小賤貨”這樣的粗話(忍不住之下

後來又收到一篇匿名問題

我這樣看下來就是一篇侮辱文 雜種 請我吃廚餘 說我有異味 在校門口等我 賤貨

我認為這根本就是要我提告她的問題嘛

所以我已經準備提告了 但是 我先前回答的匿名問題有粗話

我爸爸是軍官 我不想讓他知道我這樣麻煩問題

所以想向各位律師求助

1。我回答匿名問題插入粗話也同罪嗎?

2。不想讓家人知道怎麼辦?

PS。我已經回答那篇侮辱文了(我回1次但他問2次大概是手誤按到

內容就是回答他問題然後說我已經準備向網路警察申報

感謝大家!

酷企鵝 104-06-02 23:22

有關法律過失傷害提告期限六個月,請問此六個月的算法!?

以一個月30天為計,六個月為180天嗎?

還是例如12月3日發生之車禍提告最後期限為隔年6月3號為計?

請問那種算法是正確的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自知悉起算6個月(不是180天)。

2、12/3知悉,隔年6/2最後一天。

酷企鵝 104-06-02 21:25

有關法律過失傷害提告期限六個月,請問此六個月的算法!?

以一個月30天為計,六個月為180天嗎?

還是例如12月3日發生之車禍提告最後期限為隔年6月3號為計?

請問那種算法是正確的呢?

小蔡 104-06-02 18:48

各位律師

 

 之前因毒品案,想從勒戒改成判刑,因而委託律師代寫狀紙,且費用算高的

結果狀紙都沒寄出,現在收到高等法院的判決,我該怎麼處理?另外我能對該律師提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2 20:03

若受委任但履行,會有債務不履行之問題,您可以跟該律師確認,是否有將狀子送法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律師確認書狀是否有送達法院;另關於施用毒品,須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其實機會很渺茫,幾乎沒有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ess 104-06-02 12:30

因當初打離婚監護權官司已撕破臉,因為都有離婚意願所以協議離婚監護權並判給女方,由男方每個月支付扶養費,男方有探視權,而現在問題來了,男方並未每個禮拜去帶回孩子並行使探視權,因孩子本身狀況特殊,24小時照顧起來的確會身心俱疲,所以女方要求男方行使探視權,依協議書規定每個禮拜去接回照護,否則將對男方提告。 女方在提,孩子平日由外婆照護,因為照護不易,所以有意要辭掉工作(女方有存款有房有車),如果辭掉工作就沒有收入,沒有收入她將無法照護孩子,不管監護權在哪一方,她要求男方將孩子帶回,如果男方拒絕,她將訴諸法律,請求法官變更監護權,她拒絕並有理以無工作無收入拒絕繼續照護孩子。

至此,想請問,女方所提是否合理?男方所為是否有異?前提是男方撫養費按時給付,因工作關係無法每周休二日帶回照護,無其他家人可照護,女方可以隨時變更監護權?可以控告男方不行使探視權? 如果女方執意將監護權歸還,並未告知男方情況下將孩子帶回男方處,女方作法是否合於法?

監護權是可以任意隨時放棄或要求改判的嗎?女方可以因照護壓力以一紙存證信函就將孩子丟回男方處?任意向法院提出變更監護權嗎?

反之~之後變更監護權,是否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扶養費,因是女方執意放棄,是否可對女方探視權提出時間上限制要求?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2 1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雙方有約定,所以只能請求法院改定,而改定必須是原約定不利子女的情形才符合要件,就您所述的狀況,法院還是會通盤檢討。

2、不過倘若對方確實毫無意願,法院可能還是會改定,屆時可以由我方取得監護權,並同時要求給付扶養費,及酌定探視權

3、倘若要以協議書的方式處理,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對方所提這些其實都不是合法理由

你不探視他不能強迫你

更不能當作改定理由

但主要要看你現在希望如何

如果你希望帶回小孩

那就要研究後續如何處理

包含限制對方權利

處理的好的話

有機會與檢察官認罪協商

取得緩刑機會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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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s 104-06-02 12:17

因當初打離婚監護權官司已撕破臉,因為都有離婚意願所以協議離婚監護權並判給女方,由男方每個月支付扶養費,男方有探視權,而現在問題來了,男方並未每個禮拜去帶回孩子並行使探視權,因孩子本身狀況特殊,24小時照顧起來的確會身心俱疲,所以女方要求男方行使探視權,依協議書規定每個禮拜去接回照護,否則將對男方提告。 女方在提,孩子平日由外婆照護,因為照護不易,所以有意要辭掉工作(女方有存款有房有車),如果辭掉工作就沒有收入,沒有收入她將無法照護孩子,不管監護權在哪一方,她要求男方將孩子帶回,如果男方拒絕,她將訴諸法律,請求法官變更監護權,她拒絕並有理以無工作無收入拒絕繼續照護孩子。

 

至此,想請問,女方所提是否合理?男方所為是否有異?前提是男方撫養費按時給付,因工作關係無法每周休二日帶回照護,無其他家人可照護,女方可以隨時變更監護權?可以控告男方不行使探視權? 如果女方執意將監護權歸還,並未告知男方情況下將孩子帶回男方處,女方作法是否合於法?

監護權是可以任意隨時放棄或要求改判的嗎?女方可以因照護壓力以一紙存證信函就將孩子丟回男方處?任意向法院提出變更監護權嗎?

反之~之後變更監護權,是否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扶養費,因是女方執意放棄,是否可對女方探視權提出時間上限制要求?謝謝


誰能幫我呢? 104-06-02 01:44

交往期間 他玩遊戲儲值點數 曾跟我借我的信用卡去購買點數 

帳單來都有準時給我錢 後來 在某個月收到帳單 將近刷了26萬元 重點是 我並不知道他趁我睡覺 上班時 沒經過我同意 偷刷我的卡線上儲值 直到收到帳單後我才知道 當時 他跟我說他沒錢繳 我當時也不知道這可以去報警 且當下他威脅我 我如果跟他講這事 對我沒好處 威脅我自己想辦法  而我也不敢讓家人知道 他還用我沒繳的話信用就會破產 威脅加騙的 讓我用自己的名字再去貸款 51萬 他當時利用我害怕信用破產的心理 去貸款出來繳這筆他盜刷的卡費 剩下的他都拿走 還要我提現金給他 並口頭說每個月帳單來他會如期繳款  這一期的帳單來了 他卻跟我說他沒辦法繳 我被逼到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我朋友叫我去報警 說他盜刷偽造文書  我想問的是 盜刷是發生在去年的11月 而且我沒有他給我的借據 我後來要求他寫給我 他卻威脅我 他不會簽 再說他都不繳  (貸款下來後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我們分手了 但是因為他不願意簽借據 我在分手那天 他搬離我的住處時 有偷偷錄影 我跟他的對話 對話中我提到 我當初不是心甘情願的貸那50幾萬 萬一你不還我怎麼辦 第一次他回我 那你可以去告我阿 我又再問一次 他第二次回我 那你就活該阿)

請問 第一 :事情過半年了 我現在提告盜刷我的信用卡 還來得及嗎?(他用蘋果系統線上儲值點數 網路警察因該可以查的到)

第二:因為他盜刷我的信用卡  有騙我去貸款50幾萬 只有錄影 我能請求他支付嗎?或我該去哪裡提高

asd8503210321 104-06-01 17:02

我今年剛19歲 父母多年前離婚

監護人(法定代理人)為生父

如果我離家出走去和生母一起生活

生父可以對生母提告嗎?

james 104-06-01 12:46

律師您好 :

我們 大樓 的 管 委 會 委 員 疑似 有 收 保全 公司的 回扣

請問 :  1.  委員 收回扣 可以 報警 然後提告  嗎 ?

           2.  有 委 員 跟住戶 意見 不合 要 找 住 戶 打架 , 住戶 可以 報警 然後提告  嗎 ?

           3.  委員們 私底下 說某某 住戶 有 神經病 , 住戶 可以 報警 然後提告  嗎 ?

 

thank you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1 13: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收回扣,並不會構成違法,但是倘若收受回扣而締結不利社區的契約或是造成社區受有損害,則可能涉犯背信罪。

2、倘若恐嚇毆打住戶或是已經毆打住戶了,則可能涉嫌恐嚇罪或是傷害罪。

3、傳述住戶是神經病,已經涉犯誹謗罪。

4、備妥證物之後可以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1 21:39

1.  委員 收回扣 可以 報警 然後提告  嗎 ?若有相關證據證明委員確實有背信行為,可提告

           2.  有 委 員 跟住戶 意見 不合 要 找 住 戶 打架 , 住戶 可以 報警 然後提告  嗎 ?刑事傷害罪並未處罰未遂,所以要有損害結果發生才會構成。

           3.  委員們 私底下 說某某 住戶 有 神經病 , 住戶 可以 報警 然後提告  嗎 ?

可以蒐集相關證據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james 104-06-01 12:41

律師您好 :

我們 大樓 的 管 委 會 委 員 疑似 有 收 保全 公司的 回扣

請問 :  1.  委員 收回扣 可以 報警 然後提告  嗎 ?

           2.  有 委 員 跟住戶 意見 不合 要 找 住 戶 打架 , 住戶 可以 報警 然後提告  嗎 ?

           3.  委員們 私底下 說某某 住戶 有 神經病 , 住戶 可以 報警 然後提告  嗎 ?

 

thank you ?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01 16:59

1. 若屬實,可能構成背信罪。

2. 對方若尚未動手應無從告起,但若是曾有恐嚇的言語,可蒐證提告

3. 若該委員有到處散佈的情形,可能構成公然侮辱,可蒐證提告

花璃 104-06-01 12:24

您好,感謝您上次的回覆,但還有幾點疑問想要請教。

 

1.我19歲,是否可以提告?我應該要告誰?告實際購買人?還是取件人黃小姐(媽媽)?或者要我的法定代理人才可提告

2.他可能患有精神疾病,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他的媽媽是否也該負責?

3.提告會用哪一條的法律?該準備哪些文件?大概耗時多久(幾個月)、費用?可能的結果?可以求得的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1 21:1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提告給予您負評的人,一般而言會告帳號持有人。 2、精神疾病的部分,除非有立即危險,否則只能針對他的行為救濟(如您之前所述的性騷擾) 3、必須備妥相關事證,包含給予負評的網頁擷取圖及雙方交易紀錄及我方要求對方撤銷負評的證物,可以請求您名譽所受損害之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6-01 02:59

由於最近朋友交往一個十六歲未滿十七歲女生當男女友且朋友和這十六歲女生發生關係且當時有提到說要養對方一個月即有給對方金錢方面,也就是答應養對方<朋友是基於男女友立場且女生家境不好>那朋友現在被他的這位十六歲女生父親提告誘拐未成年及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因為朋友這幾天非常擔心所以才想幫他詢問一下是否會成立呢?還懇請好心的律師能否幫個忙為我朋友解說一下.謝謝了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果對方於發生性行為時已滿16歲,原則上不會有妨害性自主相關罪嫌,不過如果男方慫恿女方

在外同居,則有可能觸犯和誘性交罪。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Michael 104-05-31 09:23

一朋友因割喉案事件深感痛心,我回應了一段,此時卻有好事者上來

針對我使用簡體字一行故意指謫我是大陸人,該做怎麼處理?

 

我:保?好女兒,想作的?就是?立?小?生罷???直到改善?止 

郭:幹嘛用簡體字

我:手机?体系?不行逆?管?么?你家?的阿?

郭:明明就大陸仔 管這麼寬…也是大陸人才會用的詞 ><

我:你是見多識廣沒看過台灣人用簡體系統嗎?要不要對身份証字號約市公所查?我是中國人請一百份雞排。不是的話你八卦版貼本人照片土下座道歉?

郭:就是想當台灣人的大陸人 ><歡迎啊

我:要約什麼時候?6/5早上10:00新店區戶政事務所見面?

驗證完畢由義工幫你拍照對我土下座並且張貼文章到PTT八卦板?

你對我這篇的指控我先列作證據保留法律追訴權

郭:趕快去法院追訴……

證明你是台灣人 ><也只有台灣人會做這種事情^^ 很想知道恐龍法官的起訴罪名是什麼?

趕快去!!如果沒有的話,就證明你是大陸人了…

我:我行的正坐的端,你?來都不敢來,一?喊著?提告躲网?后面公然侮辱。怕你上了法院?太慘,先????一下我的身份?,100份雞排不?5000多,怎么?,?不??我已??机票囉,?松山机?很快的。

郭:我就是希望法院判決說你是大陸人是:公然汙辱 啊我一定再花10萬業配讓它上新聞^^

所以請趕快去法院提告!你在做很有意義的事情,千萬不要先叫囂然後沒下文……

我輸其實是贏!證明法院認為大陸人一詞是汙辱台灣人(大陸人低賤於台灣人)!

但你連去法院都沒辦法,就證明你是想當台灣人的大陸人,這我也是證明台灣民主確實讓大陸人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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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律師,本人恰逢剛好返台,該如何執行法律相關事務辦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31 09: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指摘您是大陸人並不涉及名譽侵害,必須有其他影射您有人格瑕疵或是其他足以貶低之意思才會構成犯罪。

Michael 104-05-31 10:0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指摘您是大陸人並不涉及名譽侵害,必須有其他影射您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答,是問指謫說謊是否能成案?

因為感覺到惡意,想處理一下。

 

小豪 104-05-30 21:39

我在一個交友網站盜用了別人照片,當事者發現後說要提告
但是我們對話紀錄中有說好如果我付了我們約定的和解金之後不追究提告
這樣夠成和解書的效力嗎?如果付了和解金對方還能提告嗎? 
對方有在對話機錄中打說我付了約定的和解金額就不追究,算夠成一個有效利的和解書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30 22:49

建議還是簽具和解書並請對方簽立撤回告訴狀,會比較保險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30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與對方簽訂和解書與撤回告訴狀,對您較有保障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IN 104-05-30 18:11

我去年與大貨車相撞,我是乘客,我同學是駕駛,對方大貨車是在上班時候發生車禍的,我右腿骨股完全骨折(斷成三節應該是完全骨折吧??),但今年三月,我開了第二次刀,因為鋼釘歪掉。肇事比率應該是7(貨車司機):3(我同學)
我們有在調解委員會調解過一次(這個月,也是第一次),但不成。

我今年20歲,女生,剛畢業。
想請教以下幾個問題:
1.我股骨完全骨折,打鋼釘這樣算是「致重傷者」嗎? 我知道法律的「重傷」與一般民間不一樣!但我不知道我這樣的情況算什麼??
2.追溯期剩兩週,所以想先提告,所謂的「以刑逼民」吧...。因為對方態度非常消極,從沒主動找過我談和(我同學也沒找我談和),我覺得他們這樣的態度很不好。
3.如果向對方提告,我可以以「業務過失傷害罪」提告嗎?爸爸說我同學也要一起告,那應該是「過失傷害罪」吧?是需要分開告嗎?如果提告,是檢察官認定「輕傷」或「重傷」就可以,還是我們要自己寫呢?
4.提告須本人親自到法院嗎?因為我成年了,但我還不能走路,路途也有點遙遠,我家在墾丁,在彰化出車禍的。可以請父母申請嗎?該怎麼做?
5.請問我該準備哪些資料呢?「訴狀」該怎麼寫呢?我可以在戶籍地,按鈴申告嗎?
還是一定要到肇事者戶籍地呢?如果開庭 是不是可以在我戶籍地開呢?

以上 麻煩了!! 真心謝謝!!

kandi 104-05-30 15:20

有同業在網路散播我公司商品有毒, 經提告妨害名譽已至簡易法庭階段, 已出過一次庭... 聽法官對被告的"開導"... 被告應該是確定有罪的...

我不缺錢, 但也不想讓被告太好過... 所以想請問 台灣有律師專賺民事賠償的錢的嗎?... 如果有, 我想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錢 全部讓給想賺的律師... 可以嗎?

(我在台中, 被告在嘉義, 我mail是 qs4566@ms5.url.com.tw )

 

Marlboro 104-05-30 15:19

一、請問如果離婚協議書上對於財產分配部分僅寫:

1.房產(地址)歸女方所有,車子歸男方所有

2.女方支付50萬現金於男方

並未註明同意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假若離婚後可以再向女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包含離婚協議書上已載明的房產

二、如果想以判決離婚,請問外遇請求賠及判決離婚刑事是6個月內要提告,如果是民事是兩年內可以提告,對嗎?目前發現太太外遇是在今年1月份,並無抓姦僅握有Line親密對話及自白出軌的錄音,邢事提告我知道證據不足,如果提出民事請求1.離婚及2.監護權3.財產分配,是否可行

三.請問民事告訴提告對象一定是元配及第三者兩人都要提告嗎?

謝謝麻煩請指教

一、要看協議書怎麼記載。

二、離婚協議要經登記才會生效。

三、刑事部分,對配偶提告後可單獨撤回對配偶的告訴。民事部分,是連帶債務你可以選擇只告對方不告配偶。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往前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沈恆 (沈律師) 104-05-30 17:29

您好!

分配的房產不能再任意反悔。 以通姦為理由起訴離婚刑事告訴,都應於知悉起六個月提出;離婚訴訟可附帶監護權財產分配請求。 民事損害賠償時效二年,起訴時可以將侵權行為人同列為被告,也可僅列其中任一人為被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30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配偶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另關於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可以配偶與外遇對象為被告,請求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30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配偶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另關於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可以配偶與外遇對象為被告,請求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

花璃 104-05-30 02:49

各位親愛的律師們您好!

 小妹有些問題,拜託諸位好心的大德為小妹解惑!


這幾天遇到了一位買家惡意棄標,一查才發現已經不是第一次,還有用分帳號棄標過。
最底下有網址附上證明。
東西寄到超商已經五天時,提醒她要去取貨,結果第六天時就被封鎖了。利用她留在露天的電話傳了簡訊,也打了電話給黃小姐,應該是媽媽吧!
電話對話----------------------

黃:你好?

我:你好,請問是黃小姐嗎?

黃:是,請問你是?

我:請問您認識程同學嗎?他跟我買了東西,已經送到超商了,如果今天再不去領取就要被退貨了。

黃:請問不取會怎麼樣嗎?

我:這樣會造成賣家損失運費喔!

黃:喔!

我:請提醒他一定要準時去拿喔!感謝你,不好意思打擾了!
-----------------------
結果還是沒有去拿,東西已經退回來了。而且對話中黃小姐的口氣聽起來好像愛理不理,不關她的事一樣。
一開始不確定是對方FB關閉還是我被封鎖,還拜託同學幫忙查,確定這個人還在。傳了兩次簡訊給黃小姐都不聞不問,同學傳訊息給他也沒看。


後來我要在露天投訴買家棄標,發現我反被他投訴。
於是我申請投訴不實,也提出證明,露天將對方對我提出的投訴撤銷了。
我給了對方負評,但對方也給了我負評。
說認真,我這邊很規矩的出貨還有做提醒,但還要被違規的惡意買家給負評,還是自己有錯在先,這種人的評價紀錄難道不能撤銷嗎?

我要因此背負一個莫須有的負評嗎?我可否提告?這種惡意中傷的評價,我無法接受。


因為沒有對方的住址,所以無寄存證信函


想要提問:
1.已經看過有賣家成功提告的先例,但還是想先確定我的案例是否符合?可否報警提告

 
2.我19歲,九月才滿20。買家程同學似乎16、17歲。像這樣的年齡,我是否可以提告?我應該要告誰?告實際購買人?還是取件人黃小姐(媽媽)?或者要我的法定代理人才可已報警提告?我有可能等三個月後我20成年再提告嗎?

 
3.我透過自己的分帳號和其他人去調查,得知他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會去騷擾他人,講些色情的話。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他的媽媽是否也該負責?


4.若可以報警提告,會用哪一條的法律?該準備哪些文件?大概耗時多久(幾個月)、費用?可能的結果?可以求得的賠償


5.對於他不斷提出不實指控的評價及投訴,可能告她誹謗嗎?


這裡有我的完整對話結圖,還有露天棄標證明:https://www.facebook.com/s282133882/posts/978280158857201?pnref=story

 

感謝您的耐心觀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30 1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故意給予負評的部分確實涉及名譽侵害,可以備妥相關網頁資訊報警處理。

2、說色情的話倘若造成被害人性的不舒服,已經涉嫌性騷擾,也可以報警處理,但是您必須提出相關證明。

3、對方未滿18歲,所以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pipo 104-05-29 22:41

各位律師您好:

我於5/14在露天拍賣上訂購商品,賣家告訴我將於5/29出貨

可是在昨天我詢問後,賣家說他代購的商品美國那方寄錯貨了,

所以要再等一次寄貨時間

可是那是我要送給朋友的禮物,等貨到後朋友生日早就過了,

那現在我想取消訂購(也就是棄標)可以嗎?

賣家商場的介紹如下

 

"代購"申明: 本賣場非現貨代購商品屬於"委任契約",皆採買家下標才向國外下訂,買家詢問其他商品代購亦在此列 賣家就此交易,純為接受買家委任契約成立之後,雙方權利義務悉依民法委任章節所規範 除因缺貨斷貨或買家在賣家購買商品前即取消交易, 若已購買寄回之商品買家以任何理由棄標,將提告訴諸法律訴訟賠償之!
那如過我請求取消購買會面臨民事法律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9 22: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網拍上以聲明為代購,仍然可以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您在取得貨物後7天都還是可以要求退貨,故而您現在就可以主張解約,更何況對方已經遲延給付,您本來就可以解約,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9 23:55

一般來說,因為標的不高,很少有人會真的起訴求償

Sam 104-05-29 15:48
律師您好,我在某銀行辦理政府青年安心成家專案房貸,每月均按時扣款1萬2000餘元,今年5月初接到縣政府公文通知,因年所得提高,不符補助貸款資格,將予以取消,同時要將104年1-5月的補貼利息繳還國庫,隔日隨即接到此銀行專員電話催討6000餘元利息,我與他相約隔一週後臨櫃繳交,沒想到隔日她竟然未經我同意下,擅自從我戶頭裡提領利息6000餘元。想請問,銀行可以擅自用以返還利息之理由提領我戶頭的錢嗎?再者,縣政府提及我資格不符部分,來文提及如有問題可在一個月提起訴願,我在期限內已提起訴願,銀行是不是也應該等縣政府回函後再予扣款,我原先要預扣保險的錢,也因此未扣款成功,以上種種是否可以對銀行提告侵占瀆職名譽受損等,或者他們這一切都是合法嗎?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9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有授權或是契約約定可以直接扣款,否則可能會有侵占或是偽造文書之嫌。

2、建議可以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銀行說明直接領款的權利依據及事件經過,倘若查到不法行為,可以依法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30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授權銀行行員可提領,該行員之行為可能有侵占及偽照文書之犯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ivor 104-05-29 11:34

您好,今日玩遊戲時對方表示【可以安靜媽拉基】

我回應【你媽被狗其】【你媽被狗X】【狗父母真髒】

我承認一時氣不過口出惡言,他說他要提告,請問我會面臨甚麼處罰,總共又可能賠多少費用?

PS.我到7月中才成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9 22:5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涉犯公然侮辱罪,因為您未成年,故而適用少年事件法,建議應該由您的法定代理人陪同製作筆錄
ivor 104-05-29 11:34

您好,今日玩遊戲時對方表示【可以安靜媽拉基】

我回應【你媽被狗其】【你媽被狗X】【狗父母真髒】

我承認一時氣不過口出惡言,他說他要提告,請問我會面臨甚麼處罰,總共又可能賠多少費用?

PS.我到7月中才成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1 21:2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倘若您未成年,將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倘若對方確實提告,建議應該由法定代理人偕同製作筆錄
cindylee1120 104-05-29 02:05
請問律師 104/5/1正式報到,沒有簽任何資料、契約。 由於每天上班都不是很愉快,在5/25下班前一小時與同事發生口角後,找主管提出當天離職。主管有叫我按流程辦理離職手續,但是當天情緒不穩就拒絕了。這樣下個月會領不到薪水嗎?假如領薪日沒有匯入戶頭是否可以提告呢?我們公司正職加班沒有加班費,最長上班時數達12小時。基本平日8小時,假日九小。

你們公司加班沒有加班費,已經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你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公司應依法給與你薪資,如果公司沒有給與你應得的薪資,可以向勞工局提起申訴及調解,如果調解後公司仍然不給付薪資,你可以提起訴訟請求公司給付。

以上,對於答覆如有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的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煩惱多多 104-05-29 00:05

律師您好

 

請問將私人對話(line.FB私訊)公開發文,並公布我私事

也未將視窗上我的照片打馬賽克,是否可提告

最近多次公布我私事之公開發文是否可算網路霸凌

轉貼此篇公開貼文者是否可一併提告

若有提告勝算,該如何提告及實際提告罪名是?

謝謝您

您好:

1.  將LINE及臉書的訊息紀錄公開是否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必須依賴訊息內容而定,交談內容有無涉及任何犯罪或機密性,就不構成犯罪。即使未能構成刑法的犯罪行,若因公布交談內容,實質造成損害者,可透過民事進行侵權賠償之告訴。

2.  此外,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若對方已經公布的照片,係您已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或的照片,就沒有違法的問題。為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9 11:33

 您好   若對話內容涉及損害他人名譽且貼文者同時為對話中損害他人名譽的當事人,則可能成立公然侮辱誹謗

陳小豪 104-05-28 19:01

您好我想詢問傷害的問題,事情是這樣的。我是一個遊覽車司機,那天因客人要進購物店,所以我遊覽車停放在小車停車格裡面等客人。當時因為很累遊覽車停放在小車停車格裡面在休息,剛好路邊停車收費員來告之說這是小車停車格要我馬上開走,只是我和他說我很累想休息一下,請他照實開單給我。但因為他的堅持希望我離開。所以就引發爭執,他就說要給我拍照。我說可以你拍吧,之後他到我車後拍照時,我下車請他給我,他們公司的電話,他不肯又語出不善,當時我很生氣瞪他,他卻說幹嘛想打我,你不是我的對手。因此我被他當下的話激怒了。當時我就回車上拿甩棍到他面前,只是我只想嚇嚇他確無心攻擊他,(因為他當時頭頂上帶了安全帽)當時我手持甩棍走舉起想往他安全帽敲去,但卻沒有碰到,反而他的手碰到我的甩棍。因此引發他的憤怒,就開始被他攻擊,但我無心還手,當時他看見地上的一把掃把就立即撿起往我身上猛打,導致掃把碎裂,然後他還拿他頭上的安全帽來攻擊,當下我先丟棄我手上的甩棍。然後立馬報警,並且搶下他的安全帽,但當時他看見我的甩棍在地下,他馬上撿起來並且把甩棍丟往我身上攻擊,我當時立即遠離他往對面跑,還好當時警察先趕到。但當時我倒下地下時,隱約有聽到他說,你別假了。(因為他當時的攻擊導致我頭部流血有點昏厥)之後警方到場處理。也做好筆錄。也和警方說明原因,警方敘述對方也要告我傷害。因為當時我也有錯。只是對方要告我傷害,我無心傷害對方卻被對方打傷我也要提告嗎?之後也像警方說明我遊覽車車上有行車記錄器可以提供,只不過行車記錄器拍的角度併沒有拍攝到我當時被毆打的影像,請問我還要提供這個影像給警方嗎?如果互相對方要提告傷害請問會不會當時我手持甩棍但卻無心攻擊對方,但會不會對我的提告不利嗎?想詢問一下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8 19:16

可評估是否可對其提起告訴,若對方確實有對您為違反之行為,可以以之作為與對方和解之談判籌碼!若不欲提告,則建議委任律師為您談和解金,畢竟談判技巧與和解金額間也很大之關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9 1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應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以增加您與對方商談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29 10:44

 您好

  互毆原則上在實務上都互成立傷害

  但對方既然都提告了,您沒有不提告的理由

                                                                  陳律師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29 21:53

Dear 陳先生,

請問有監視錄影畫面能夠還原真相嗎?又當天的情景當時是否有他人在場,如果您在爭執中想要息戰但被迫不得不出手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以及強制罪(若他有以不法腕力的施加使您的自由法益受到妨礙),那麼當然要提告會對自己有利也增加勝算的籌碼!

以上,

歡迎來所詢問!

承禹 104-05-28 18:17

今天我們班的人 將其他學校發的單子上

填寫我的名字與電話

請問這算洩漏個資

提告可以透過哪些程序?

因為讓我感到困擾!

家家 104-05-28 16:39

哥哥持我的印章去辦機車過戶,那是往生媽媽名下的,我提出偽造文書在檢察庭檢察官說要我們先私下和解也跟我說如和解不成我可以再提出。所以就照檢察官說的先和解檢察官叫我簽名我也照簽,現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而第三條竟然說我達成和解並當庭撤回告訴。但我並沒有要撤告是檢察官要我先跟哥哥私下和解和解不成我可以再提告,從上次開庭到現在也過了一個多月我哥也沒來跟我談和解的事。現在我該怎麼辦?

親愛的當事人您好:

偽造文書罪不是告訴乃論之罪,所以撤回告訴後,還是可以再提告。但保險起見,若您認為不起訴處分書寫的內容不是事實,那請您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7天內,趕快提出再議狀。

若您有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17: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檢察官已經下不起訴處分書了,惟一個救濟方式就是再議。

2、應於7日內提起。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5-28 18:55

您好:

如果您當初開庭時並無當庭撤回告訴之意思的話,建議您應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翌日起7日內儘速具狀聲請再議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8 19:25

可以聲請再議,並表達您並未有撤回告訴之意思及撤回告訴之行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vor 104-05-28 16:00

律師您好,今天我玩線上遊戲,對方先對我說【可以安靜媽拉基】

我氣不過回應【可以喔,你媽被狗其,你媽被狗X】

他說要提告我,這樣我會面臨甚麼刑罰?最多賠多少錢?

P.S.我還要1個月才成年,謝謝

AOAO 104-05-28 15:54

您好,我於103年8月15日上班途中與一台機車發生車禍

對方(以下簡稱甲方)是位於右方的前車(未保強制險),我是後車,甲一口咬定是我的錯要我全盤負責,但從監視錄影帶看我覺得可能是甲的右邊有輛機車因為要轉彎(轉彎都有個弧度)所以甲會不自覺得向左偏一點,那時我剛好要從甲的左側超車,所以才會擦撞到。事發後第一次至警局調解不成功,甲認為我態度差,但我只是堅持要先看影帶而已,就說我死不認錯,後來轉介調解委員會,甲方未到,後來大概有幾次打給甲方,甲方都拒絕出來調解。(此之前我有申請初判,判定結果為無法認定是哪方的責任;甲方去申請鑑定,判定結果為我的過失。)

在104年2月左右(半年內),甲方提告過失傷害,於4月開庭時,檢查官再轉至調解,104年5月27日進行調解時,我方提出醫療證明、看護證明、修車費共約十萬初,甲方的老公說他是自己在做油漆工,他老婆是跟著他一起做的說他老婆是負責人(老婆與我發生車禍),其因傷休息了六個月,一個月薪資算五萬,六個月他要30萬的薪資補償,醫療費用+精神賠償+勞動損失約10萬,獅子大開口的索賠了40萬,但重點是甲方沒有醫療收據(他一開始是去署桃後來不想開刀就去國術館整骨)也沒保勞保(只有健保),我的保險業務說需要醫療收據,他說他上法院時會補上,而薪資補償部份因為沒有勞保所以只能依最低投保薪資*2個月給付給甲方(甲方的診斷證明為適宜休養8週)想當然的金額差距太大,我們和解又不成功了。最後甲方還是走法院路線。

我想問的是

車禍鑑定的結果是我的責任,但因雙方都有受傷,那民事部份雙方的金額是否還依比例分攤?(我的醫藥費已申請強制險了) 延1,因我未提告過失傷害,下次開庭可以向檢查官提出嗎?若提出後,因鑑定結果為我方過失,那我還可以向對方申請修養期間未工作的損失及精神賠償嗎? 甲方機車已報廢,因他覺得老舊了,若他之後向我方申請理賠車損部分是不是可以不用賠?(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5-28 19:05

您好:

1. 雖然車鑑會是鑑定您有過失,但若尚在救濟期限內的話,建議您要儘速申請覆鑑為妥。

2. 如果您有過失,但對方沒有過失,則對方相關合理損失均可全數向您求償,至於您的損失則要自行吸收承擔。

3. 對方機車市價減少之損害,嗣後依然可全數向您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阿珍 104-05-28 15:20

事件:商品交給朋友寄賣,以書面約定應付給我的價格,對方簽字。得知商品已賣出,現想拿回商品,但對方不聞不問頻頻裝死。

 

請教:該走什麼流程來取得我的錢?可以使用「侵占罪」提告嗎?可以使用「支付命令」嗎?

阿珍 104-05-28 15:36

發現漏字,補充,得知商品賣出後想拿回屬於我的款項。

你可以用存證信函催告對方應於幾天內給付款項,如果對方拒絕支付,可以起訴或聲請支付命令,請法院判決或裁定命對方給付應給付給你的款項。

 

阿珍 104-05-28 16:49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用存證信函催告對方應於幾天內給付款項,如果對方拒絕支付,可以起訴或聲請支付命令,請法院判 ... (恕刪)

律師,謝謝您熱心回答,如後續有需要一定私下請託您。

芋頭 104-05-28 11:08

諸位律師 您好,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益,懇請惠予釋疑,我在前年於交友網站認識一名女性(其已離婚),經由網路對話進而想追求對方,引此衍生出一些財物上的饋贈與借貸,惟直至近日,女方才坦言告知,網站上所示資訊,為不真實、虛構的,其於當時暨當下,是有交好之異性親密友人,而她也有誠實告知,先前的一切都是欺騙的,我也有將當時的購買證明、相關對話進行截圖並保留、存檔。

女方表示,不再說謊、欺騙,而我原本選擇了原諒,但是後來又發現其他事情,女方還是再行欺騙之實。

想請問,這樣是否構成詐欺呢?

我也有透過免費律師諮詢,但是其給予之解答為,頂多進行調解取回財物而已。

我又去電165,而得到之回應是因為該交友網站已有相關案例,是可以去報案,但是回覆的卻有點模稜兩可,這讓我感到十分困惑、不解。

煩請諸位律師,協助回覆,倘若此案例成立的話,提告我還能請求什麼訴願?

再請撥冗回覆,謝謝。

敬祝

      福體安康

困惑的芋頭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8 12:02

對方是可能構成詐欺取財,您可告知對方要求對方退還贈與物、清償借款等,否則即提告詐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8 1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整理犯罪事實、所犯法條及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5-28 19:25

您好:

對方行為似已成立刑法詐欺取財罪,您可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侵權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kenneth 104-05-28 10:32

煩請各位專業律師協助解惑:

因本社區住戶有位非常喜歡對管委會的委員隨意提告,導致社區無人有意願出席管委會,因此特來尋求幫助!!

1.管委會委任期內被提告,所有訴訟費皆可由管委會負責,那請問若卸任後被提告,那相關的責任費用是否需由個人承擔???

2.此住戶無憑無據隨意提告,導致各委員擔心要與他耗時間跑法院,是否在法律有保護管委會之委員??大家並不願意因此三不五時就得跑法院...

3.管委會之主委在法律上之責任代表是管委會全體或者僅是個人?因大家擔心擔任主委後隨時都會被住戶提告!!

 

*感謝各位專業律師解答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8 10:53

1. 費用當然是個人承擔。

2. 要看對方告什麼,若告刑事且對方為捏造不實事實者,可反告誣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13: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費用的部份,可以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方式來約定,只要不違法,可以自由決議。

2、倘若亂告刑事,可以考慮提告誣告罪。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修改規約,或是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方式來遏止該名住戶。

 

您好,

管委會的問題,或許可以考慮委任律師擔任管委會法律顧問,費用管委會負擔,可回答居民之法律問題,提升居民居住品質,或許可以解決目前問題。

Vi 104-05-28 02:34
我是離婚 又 再婚的半單親媽媽。 與前夫育有一個3歲的孩子。在孩子剛滿1歲時離婚,孩子未滿1歲時被判定患有重大罕見疾病「母神經細胞瘤」,直至半年前還在化療,腫瘤已開刀切除,目前定期追蹤。 孩子的監護權為共同,因為對方無法照顧小孩,也多次在未簽署離婚協議書前要我把小孩丟到孤兒院就好(因為我想請對方也要輪流帶小孩),對方卻也不願意放棄監護。(此時小孩未發病) 「我懷疑是不想帶小孩,但是又需要小孩」 直至小孩發病後,他也不願意把小孩保險過到我名下,因為他一直說他負擔醫療費很多,他日子過不下去,我告訴他不想負擔就轉讓給我,我們家來負擔,但他又不願意。後來我發現原來小孩住院一天他多領900,還有罹癌的2萬元的保險金。 直到我發現這個我跟他追加一個月2萬元的照護費(病期內)若痊癒改成一萬五。 而我是一萬元,跟所有生活消耗用品。 「因為我要上班所以我和母親輪流帶,此些費用是全數交由我母親」 . 孩子生病期間只來看過幾次,便在孩子初期化療時出逛新竹夜市、逢甲夜市、採草莓。(皆跟前任小三)從未照顧過。 直至現在他已將近一年沒來看小孩,並從2萬變到1萬7又變1萬5(家裡告訴我說不定她不好過也不要計較那幾千元),現在他拒付照護費,並主張他不要監護權不要小孩。如要他付他就要把小孩帶走。 「他更是主張很多人連錢都不付他有付,算有責任的啦」 我打算提告爭取扶養費跟單獨監護,但我老公告訴我,如果小孩知道親生父母互告真的好嗎? 我老公現在都幫我負擔跟前夫的孩子的生活費照護費,不希望我再辛苦。而我在家照顧孩子 但我的朋友家人告訴我不能姑息前夫,免得他未來吃老還要小孩養育他,他卻對小孩的貢獻都沒有。並且撫養也是為人父母的義務。 但我真的很怕我提告了,小孩會被帶走。 因為再婚的身份... 我想爭取單獨監護及扶養費 請問怎麼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聲請酌定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

2、法院在判斷的時候會請社工訪視,並且斟酌子女的最佳利益,包含雙方的經濟狀況、家庭環境、照料能力及子女意願等。

3、再婚的身分不一定就不適任,所以不用特別擔心此點,不過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28 10:00

您好

您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權改定 

民法第1055條如下 供您參考

第 1055 條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
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
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
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
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
擔之內容及方法。
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
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
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

           陳律師0972367907

阿浩 104-05-28 00:25

一般如果要提告 要做哪些基本動作  到警察局備案 然後再到法院提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到警局報案,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2、建議在提告之前應該備妥資料尋求正式諮詢,避免發生誣告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8 18: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告,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整理犯罪事實、所犯法條及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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