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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25 13:55

您好,因為不明白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

想請問如果因為當初跟男朋友共用帳戶,他跟別人借錢匯入我的帳戶,對我說是公司的匯款進來,事實卻是他跟別人借錢匯入我的帳戶,現在對方沒有我男朋的資料,因為是匯入我的帳戶,遲遲未還款~對方也知情我是他女朋友借他帳戶而不知情,因為找不到人轉而向我提告詐欺,也同時告我男朋友,因為是我的帳戶請問這樣的話我該怎麼處理這種事情,已確定今天要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4: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告刑事詐欺,也可以告民事清償訴訟,要看對方要依據什麼法律關係提告

2、倘若對方提告,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並檢附相關事證證明,只是單純的帳戶共有,對於您男友的個人行為與您無涉。

 

105-02-25 14:11

非常感謝律師您的幫忙。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告刑事詐欺,也可以告民事清償訴訟,要看對方要依據什麼法律關係提告

2、倘若對方提告,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並檢附相關事證證明,只是單純的帳戶共有,對於您男友的個人行為與您無涉。

因為我跟對方也是處於不認識的狀態,是因為這件事情之後才有聯絡,對方也知道不是我的關係,可是因為對方也是挪用公款借他的,之前朋友有幫詢問過,說因為我跟對方也是不認識得˙關係如何證明我跟他借貸,請問我該如何佐證呢?

因為這段期間也有牽扯到親人朋友導致我們現在經濟也有困難也在還債中,現在又要被告詐欺實在沒有多餘的經濟能力去請律師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5 14:18

您好,

 

1、詐欺罪之提告屬於刑事責任,會經地檢署偵查後決定是否起訴;而對方未來提起附帶民事求償才係屬民事訴訟

 

2、本案應純屬民事借貸糾紛,對方提告詐欺成功可能性不高,但仍須視您男友當時是以何種理由跟對方要錢才能判斷。

 

建議未來可委請律師協助擔任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機會,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5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有利之處分,避免自己講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0: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有利之處分,避免自己講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珍 105-02-25 11:28

103年底接到明富投顧業務(台股資訊社)介紹一家航欣科技,強調仁寶電腦也有投資是這家公司監察人大股東,工商時報及今周刊也有報導這家公司車聯網未來可期,預計104年底上興櫃,依法要招募自然人股東,於是他們就寄股票給我1股72元打給航欣股務股票也有過戶給我,於是就匯款給航欣公司給的人名帳號,104/5航欣科技說應小股東要求法人釋股又寄發增資通知1股25元,於是又買了一些,後來業務聯絡不到,新聞報導這家投顧被檢調抄了,105/23新聞報導航欣科技爆發員工抗議未發薪資半年,董事長說公司也已經多年沒生意了,準備歇業,致電給公司都找不到主管,目前也沒人接聽電話。疑問是公司這樣算詐欺嗎?公司狀況差還委託不合法?商發行未上市股票投資人要如何處理,2月前已經向檢調備案了,無下文。眼看航欣要歇業了,可以直接提告嗎?

你好:

明富投顧業務(台股資訊社)承辦人若明知航欣科技營運狀況不佳仍然謊稱即將上市,詐騙你購買股票,會構成締約詐欺,可對明富投顧業務(台股資訊社)承辦人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惟一般投資人在購買股票時都知悉會有風險存在,明富投顧業務(台股資訊社)是否已經達到締約詐欺之程度恐有疑問。 航欣科技發行新股是否涉及詐欺,尚要討論是否符合商業判斷原則,若明知持續虧損,即將倒閉,趁機吸金,會構成詐欺罪,惟若係想要藉由發行新股改善公司金流,卻因經濟不景氣無法維持營運,要構成詐欺罪會有困難。
可先提出詐欺罪告訴,看對方如何回應,若有脫產之情形(通常已脫產完畢),已聲請假扣押查封對方財產、所得。 具體情形還是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提出詐欺告訴,且此種案件之受害人應屬眾多,建議您聯合其他被害一起提告,對大家都比較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5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告訴,並聲請假扣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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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告訴,並聲請假扣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濬 105-02-25 03:10

您好:  對不起!打擾您了!民目前在公家機關服務(單位主管),日前委外廠商消防工程公司至本單位施作每月例行消防安檢,由於檢查不確實!本人拒絕簽署離場時間。施作人員在要求本人簽署離場時間過程中,竟然用相機對著我錄影(已調閱監視錄影帶存證)!又對我嗆聲:你算什(台語發音)!當時都有多位同仁在事發現場而且願意當證人。幾天後又在其他單位散播不實指控:說我將他的東西丟在地上...等。請教您:我可以提告侵犯肖像權、涉嫌恐嚇危及人身安全、涉嫌毀謗嗎?謝謝您!感恩!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25 07:07

您好!對方散佈不實指控可能構成誹謗罪,未經同意拍攝錄影若無正當理由則可能侵害肖像權,可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

阿成 105-02-24 20:51

您好!我是阿成。我目前有個事件想要詢問,這有關於性侵害(被誣陷的)。我任教於一家英文補習班,我在三年前認識一名來上課的國三女學生。該學生勤奮而聰明,久了就跟我在網路上互動頻繁。後來我們彼此有感覺,但她是未成年,所以我有告訴她要等她上大學後再進一步發展親密的關係,她也認同。在網路上聊天一陣後,發現她思想很大膽,屬於那種外表文靜而內心很狂熱那種類型。因為她家教嚴格很少能外出,後來我們就發展成為網路上用文字做角色扮演,雖然對話內容有些是屬於露骨大膽的想像角色扮演性愛文字,但我還是沒有逾矩跟她發生什麼關係。這些對話內容有關角色扮演的,我有存檔,裡面也有她主動邀約要在網路上文字play的敘述。後來她上了高中,也沒有在我任教的補習班上課,開始有很多高中學校的活動,也越來越少與本人上網聊天,本人後來決定要遠離她。在這之中她也有想要試圖挽回,但本人都不與理會,想說要斷的乾淨就是不要理她。她在這段時候,有傳了不少她自己後悔然後說她自己對不起我還有她還是一直很喜歡我的簡訊,就連在臉書上也有留了類似的訊息。這些我都有存檔,因為我覺得保留證據是最好的,以防她日後翻臉亂投訴。結果我的預感是對的,她今年考完學測後,我那個補習班的老闆說有社會局的人在上禮拜五的時候,去補習班那邊找他談話。 因為本人不在現場,是老闆轉述給我知道的。該社會局的人說有接到匿名檢舉本人性侵兒童,老闆聽了就很憤怒,說以我的為人謹慎教學認真,不可能對兒童會做出那種事情。況且本人不教兒童,只教國中與高中生,而高中生又佔了90%以上。我老闆說那社會局的專員,僅出示打有我名字的三個字,其他有關承辦人的姓名還有其他的內容都不敢拿給我老闆看。我老闆當下報警,而該名專員馬上放軟態度,說只是要去提醒補習班有人檢舉我,不需要報警。但老闆堅持這樣做,因為本來就沒有的事情,而該專員又行跡可疑,於是該專員用自己手機打給他說的課長,讓老闆與該宣稱是課長的人談話。結束後,老闆又要補習班櫃台打給社會局,也找課長談話。老闆說打去然後談話的課長,與那名專員手機裡面談話的"課長"口音與說話方式截然不同。我馬上就懷疑是那名跟我在網路上角色扮演的女學生匿名檢舉社會局所為,但懷疑歸懷疑,沒有實質證據我也不能提任何誣告的指控。我想請問律師,雖然我自己沒有犯罪,卻因為與該名學生在網路上的角色扮演文字露骨,是否會有可能成為她誣告陷害的證據?但我有保留一些她與我的扮演角色敘述的內容,因為當時大部分的文字敘述是在msn上面,現在msn都關版很久了,有些訊息有消失,但本人幸運得留住有段她自己很明顯的在主動要馬上在聊天當下用文字來play性愛角色扮演;裡面很多都是用英文字母來簡稱某些動作或部位。這段最為完整且很明顯的就是她要主動做扮演的內容,其他的有些都消失不然就是不完全。在臉書上所留的文字,大部分內容都是比較雜,不過在後面她要挽回本人的那幾個禮拜,留的就是她對自己行為很後悔的文字,這我也有留下。還有她傳簡訊至本人手機的道歉內容,裡面包括她還是一直很喜歡本人等等之類的;這我也有拍下來存在電腦。能夠保留的內容,我都儘量保留住,雖然臉書跟聊天軟體的內容不一定能當證據,但如果她惡意提告性侵,而沒有什麼證據的狀況下,法官會不會就拿這些當證據也很難說。雖然我有保存對我很有利的證據,但法官心證對被告來說,有沒有影響都是未知數。現在我沒有接到任何警方或者法院對我有什麼傳喚的動作,但我覺得未雨綢繆對這事件來說是必要的。我非常肯定匿名檢舉性侵的就是那名學生,只是苦無證據,因為她用的是匿名,而且還說被性侵是兒童,這樣與本人任職教授對象完全無關,或許這是挾怨報復卻又怕被警察找上她的自保洩憤動作,本人也必須提防她接下來還要做什麼惡意的舉動。所以,我想請問律師如果對方以網路上的聊天內容做為證據提告,那她主動邀我角色扮演的內容還有她後來的那些簡訊內容是否也可以當反駁她的有利證據呢?因為我跟她互動大部分都在網路上,我也沒有對她做出任何侵犯的舉動,但在這種案件,大部分的人不會相信男人不會亂來。因為我是在2014年7月中就遠離她,我跟她開始有互動是2012大概5月多的時候。也就是從她國三到高一下的這段期間有互動,如果說誣告我侵害,也不可能在後面傳一些有關她還是在等我回去跟她互動之類的話。因此,也請律師幫我解答這問題,多謝!

樂樂 105-02-24 15:22

跟樓上的鄰居已經長期處不好,因為他們這4年多來不斷的讓其小孩在客廳奔跑,已請管委會勸導,也請過警察來勸導,都沒用。

這中間我們有在他們製造噪音時拿東西頂天花板1聲,"提醒式的",但他們現在反而去報警說我們製造噪音讓他們地板(也就是我家天花板)振動,他們握有報警的三聯單(我們報警多次,但都沒跟警察要過三聯單,因為警察都說沒必要),我們有過一次在警察去他家按門鈴時在後方跟拍搜證(警察有同意我們跟拍),然後他們現在又說我家音響開太大聲(我們跟另一棟大樓緊臨,約2公尺)。

他們有可能對我們提告,但,我們明明是受害者...(我們應該如何反制?)

想請問律師,若他們提告,我們是否也要請律師? 這律師費是我們自己出嗎? 還是可以跟他們求償? (如果他們官司輸了的話)

謝謝您的回答。

 

對方提告刑事罪名是甚麼? 這要先釐清,如接獲警局製作筆錄通知或是地檢署傳票,可以委任律師陪同處理,不過律師費用是雙方各自負擔,無法要求對方負擔,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你好:

噪音問題,在行政責任可依噪音管制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向警察機關、主管機關檢舉,依法開罰。 民事上可依相鄰關係、侵權行為等請求排除侵害,並依居住安寧受到侵害,請求精神慰撫金。 若對方提出民事訴訟,要檢附證據及詳細理由答辯你並未製造噪音及侵害居住安寧,反而是對方才有此行為。 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訴訟費用由敗訴之一方負擔,惟民事第一審、第二審律師酬金要自行負擔,無法跟對方請求。
米米 105-02-24 11:26

律師您好

我日前參加公司春酒遭受一群人(約6人)叫囂辱罵毆打

一個人抓著我的衣領並用台語叫囂 辱罵 (罵:看X小.X你娘.你要怎樣.外面講.來討啊)

一個從我背後攻擊我頭部並且叫囂辱罵

其餘4人在一旁叫囂

已經有證人可以指證一切經過 並且有驗傷

想請問各位這樣的過程.他們全部人犯下有哪些罪

我所知道有 傷害 公然侮辱 恐嚇

因為我準備報案提告 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4 1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包含恐嚇罪、公然侮辱傷害、聚眾助勢等罪。

2、可以檢附相關驗傷單、證人等提起刑事告訴,並且要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直接提告,等檢察官起訴後,可以一併請求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4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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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4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梨子 105-02-24 09:53
你(妳)好~我上一份工作找到通訊行的文書處理~老闆當時要求我如果要上班要綁門號在公司~加上他願意給我方便帶小孩上班~~我才相信他綁門號在公司~可是他在11/24找不到人之後我找他女朋友問才知道他跑路~~他女朋友也要告訴趕快把綁在公司門號停掉~~我也去停了~~但在1月的時候接到偵查隊要我到案說明了~~我也說明並當時我跟老闆對話(他要我綁門號在公司)跟他女朋友對話(我綁的門號都在那個老闆身上)~而且那個老闆11/1晚上9點左右~他恐嚇威脅被害人的時候~我也沒有在他發話地點~我有不在場在明(有朋友可以證明)~但為什麼還是收到傳票像我提告~~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一個單親媽媽無故上班被騙綁門號~~沒賺到新水~門號還被拿來做壞事~很多朋友說刑警就是要抓我當業績~~要賴我是共犯~~但我是因為當初公司要求才綁門號~~我沒有同意他可以使用呀~~萬一警方硬要賴給我~~我跟我女兒該怎麼辦~~
刑法第305條明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至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梨子 105-02-24 22:20

非常感謝律師回答~~朋友今天陪我去申請法扶的免費律師~也順利通過~~感謝律師回答~~只是系統的感謝~~我按送出感謝都沒有反應~~

石頭 105-02-24 09:45
工作上詢問時被上級的罵說『你是當兵當傻了、還是豬腦袋』當時是用公司電話詢問、也有錄音,這有啥律法可提告嗎?
Lee 105-02-24 09:41
家母居住於新北市板橋的房子 自102年起家母所居住所 家中浴室及廚房出現天花板漏水情形 其間家母多次與樓上住戶自行協調皆未有結果 又在103年時聲請調解委員會 但樓上住戶仍是置之不理 故漏水情形已至今日 今家母有意尋求法律途徑協助 希望透過公權力能迫使樓上住戶願意修繕 由於我們對存證信函提告流程 還有訴訟費用等訴訟過程皆不熟悉 還希望有熱心的律師先生/女士能協助我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4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維修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除繳交法院之裁判費用與可能產生的律師委任費用外,法院尚將要求原告委任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歸責原因,與修復金額,鑑定費用可能高達數十萬元,且亦需耗費長久訴訟時間,以訴訟解決不一定真的比較划算,需考量全部之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4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維修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除繳交法院之裁判費用與可能產生的律師委任費用外,法院尚將要求原告委任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歸責原因,與修復金額,鑑定費用可能高達數十萬元,且亦需耗費長久訴訟時間,以訴訟解決不一定真的比較划算,需考量全部之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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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灩 105-02-23 20:06

日前在網路遊戲上 發現有人刻意用大頭照影射我是狗婊子

然而產生了臉書的貼文謾罵 雖然我沒有指名道姓

但對方說不道歉就要提告 這樣的話 對方告的成嗎

網路遊戲上影射的部分 能當作證據嗎??

懇求律師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22: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是倘若可以判斷所指摘的對象,還是會構成名譽侵害。

2、建議可以與對方和解,倘若對方的要求不合理,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提出答辯。

小安 105-02-23 19:37

律師您好。 我被前女友提告,兩個案子。

 

一案是傷害罪(掌摑她一巴掌)等……包含強制罪(拿走她包包跟鑰匙)。另一案是違反保護令竊盜(拿走她車上一個符籤)。

我和前女友在第一案傷害罪等,當庭言詞辯論後,審判長願意讓我和女方當庭和解。審判長協助議定和解書內容和民事賠償(我被告需在105年1月31日)將和解金全數付給女方,才能或得緩刑。連同另一案竊盜罪等,但沒有和併為一案審理)。

 

但,我在105年1月時,和女友手機通訊簡訊,告知她我真籌不出,全數賠償金,希望她能幫我我求法院,展延和解金償還期限。

女方前後回傳簡訊告知我,她願意幫我提出展延和解金事宜。但,我一毛也沒先付給女方。因和法扶律師資詢多次。有兩種說法給我不同選擇。因兩個案子的律師見解不同。

 

一.有多少錢,就趕緊先匯給女方,表達誠意,再請示審判長輕判或展延付清和解金期限。

二.既籌不出,全數和解金,少一毛也等於和解不成立,法院還是會判刑責。要我先不要付任何錢給女方。等判決後,再上訴。

 

本人後來選擇第二個律師說法。沒付女方部份和解金。

 

現在判決書拿到。兩個案子。 傷害罪55天拘役強制罪55天拘役,侵入罪30天。

 

竊盜罪與違令罪共三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本人,丈二金鋼摸不著頭緒。

 

想請教律師大德們。幾個相關問題。

 

1.我在兩個案件裏,從頭到尾,只承認傷害罪。但當初言詞辯論時,看到女方,心頭複雜下,被法扶律師勸告若以和解為主張,就要通通認罪。當時上庭情緒很複雜痛苦。因女方告了一年半,一直用保護令避開同庭辯解。使得我精神壓力崩潰。才請求審判長讓我以和解為前提,終結審理。才認罪無議異答辯認罪,簡易程序審理。

 

2.因我一直只承認就是有生氣因素而誤傷女方。也提出很多人證部份,請法官調查。但我不知五等親不能被當證人。而檢方對我提出的人證,母親說詞,證明我和女方是同居事實,檢方和法官傳喚我母親去當證人,又當庭不讓我母親做證。但我另名和女方相關係朋友劉先生。他也是證人,也能證明有幫我搬家去女方家,並且看到我和女方在他家吃飯看電影。但檢方和法官卻以和解因素,也沒再傳我朋友劉先生出庭做證。我並非是侵入她住居,我本身就有她的家鑰匙爭議。

 

3.另一案竊盜案等,也因傷害案件和解書,提及附帶民事和解為前提。另一竊盜案件審判長,言詞犀利告訴我,不認罪等於全部和解不成立。我真氣到不知所措。因為當天我另個證人林先生未到庭,幫我提出人證說明。我是以和解為前提才和林先生去拜託女方庭外和解,也沒去偷拿她車上籤符一事。

 

4.以上敘文。我現在因在期限內,付不出和解金。被判決下來。共七個月罰金。我問我的兩個親愛難溝通法扶律師,他們異口同聲都說我不能再翻盤說不認罪,只認傷害罪一事。因已在法院完成和解書相關一事,我不能再去追究對我案件有利的人證出庭。

 

5.現在上訴二審,真的只能以再和解為前提,和法院求饒嗎?

 

一. 我真的只能照我的法扶律師說的,準備好和女方通訊資料,獲得她諒解下的同意展延和解簡訊內容。做為上訴理由嗎?

 

二. 我真的不能在二審上訴,主張以和解為前提,但處於一審時,精神壓迫下,才被迫認罪。不能再二審,請求法官再傳我的兩個證人出來說明或言詞辯論嗎?我真的只有犯傷害罪一事,其餘罪責是女方以刑事追訴為目的的認知錯誤行為,因她在法院說太多謊話,被我戳破。她一直請律師咬我是恐怖情人的細節。

 

三.我不能在二審上訴主張,願意賠償女方傷害一事和解金,也主張願意被判傷害罪。但不服其他刑事案件嗎?再請求二審法官依事實論,再行傳調證人出庭,還原真相嗎?我一直希望停損點降到最低。這樣的判決會影響我一生。

 

四.試問是否有針對二審翻盤的大律師 ,能有信心接下該案件,因為傷害案件和解,可以不被判緩刑。但其它公訴罪,一和解就等於要認罪,一認罪就要被判緩刑。這樣的邏輯,是我先前未和律師溝通過的。我的案子因和解認罪,其碼要被判三年至五年緩刑。不是嗎?!

 

你好:

法扶律師說的沒有錯,認罪以後還想推翻難度甚高,除非你是非任意性自白,但看起來你是出於自由意志。

可以趕快籌錢償還,有機會在二審時爭取輕判及緩刑。 可以,但是法官不見得會相信,反而會認定你說詞反覆。 一審判決之罪都是可以易科罰金,只要繳納罰金即可,執行完畢5年後良民證上就不會有相關紀錄。若宣告緩刑,就不用執行,緩刑期滿,良民證上也不會有相關刑事紀錄記載。
小安 105-02-23 20:5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法扶律師說的沒有錯,認罪以後還想推翻難度甚高,除非你是非任意性自白,但 ... (恕刪)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法扶律師說的沒有錯,認罪以後還想推翻難度甚高,除非你是非任意性自白,但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你回覆,但針對於自由意識下的問題,我母親當天去當證人,但為何法院傳喚她去,卻不讓她做證。為甚至不先傳我朋友劉先生去做證。出現很大爭議性。

 

一.我的確早在開庭前,就旦書告知法官,我想以傷害和解,但一直遇不到女方,法律程序漫長,讓人等待很痛苦。

 

二.當天開庭時,我一直哽咽泣訴女方亂說話,因有刑事卷宗為證的謊話連篇。哽咽她為了錢不擇手段,亂加罪於我。我當時情緒早就崩潰。

 

三.因我母親看不下去女方亂開天價賠償。甚至當庭跪下求她放了我。所有法官、審判長,看到都難堪。我更是精神崩潰不已。後來,我也告訴審判長,我不想和解了。審判長前後把我和律師請出庭外兩次。幫我跟女方談和解金。試問,任何人在此種狀態下,他能有所謂的自由意識正常狀態嗎?

 

比八點檔演的還狗血。我是難過審判長的好意。才又聽法扶律師說審判長很努力幫我。和解吧。但律師當下並未提及和解就要認罪。所以 女方一離開庭外,我腦子一片空白。當法官問我認不認其它罪時。我只問律師,怎麼辦,要認嗎?!他就無奈告知我,和解就要通通認。叫我回答無異議。於是,我就腦中一片空白的無異議回答下去。真的就是如此。連書記官事後接我電話詢問一些事。都對我母親向女方下跪那一事,非常深刻。也百感無奈。 我真的是不是自由意識下認罪,我真的想問律師大德,您們在法院的經驗。我真的是處於自由意識下嗎?!為甚麼直到現在三個月後,我吃的精神藥物,越來越頻複。是不是我有冤難平復。

小雨 105-02-23 16:53

在我的租屋處出入口是在防火巷內,而那個違章建築是蓋在唯一汽車通行的路口,搬家時一定都倒車開進去巷子裡載,每次開車進去時都很怕後照鏡撞斷,當晚剛好開著小貨車去在轉彎的時候左車尾A到它們往外拓的鐵皮而柱子是有歪掉,當下對方(屋主親戚)有報警,彼此也有留下電話,我也有做了承諾會幫它維修(當時正春假),而它們親戚跟我估的維修價讓我無法接受,所以我也告知屋主元宵節我會找師傅在來估價,( 但是我無法在場,我有請我的房東協同幫我處理)。而陰錯陽差之下找的師傅又偏偏延遲了1小時,屋主卻開始生氣覺得我處理態度消,揚言要寄存證信函、說已經報警怎樣的。?到這裡,我聽到許多人告訴我,它是違章建築耶.... 

引起我的疑問是 違章建築責任歸屬是怎麼樣的?雖然今天a到它家我會賠 ,但是屋主是不是也有一半的責任呢?

以及關於賠償金的部份......還有...違章建築還可以申請提告嘛?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20: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是違章建築,但是畢竟是屬於顯著物件,所以我方要完全免責恐有困難,至多只是比例的問題,又此類案件要釐清責任不容易,倘若雙方無法有共識,建議可以讓對方來告民事賠償即可。

2、違章建築的部分,可以向縣市政府建築主管機關進行舉發。

小璋 105-02-23 16:43

     日前在fb某群組專頁上,針對某美容診所的討論串留言,說此診所曾有些不良紀錄見報,(事後查正是自己看錯了).該診所負責人看到留言因此對我提告,但我和該診所無冤無仇,並無意圖,只是記憶錯誤留了言,這樣也構成毀謗或犯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當時候並未查證就傳述不實在的事件,造成對方名譽受到侵害,確實可能構成誹謗罪。除非有免責情況,此部分必須依據所張貼的內容而定。

2、因為屬於告訴乃論,建議可以先和解看看並且簽立合解書,倘若無法和解,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至少提出答辯狀才能保障權益。

 

Lee 105-02-23 11:42

家母居住於新北市的房子,自102年起家母所居住所,家中浴室及廚房出現天花板漏水情形,其間家母多次與樓上住戶自行協調皆未有結果,又在103年時聲請調解委員會,但樓上住戶仍是置之不理,故漏水情形已至今日,今家母有意尋求法律途徑協助,希望透過公權力能迫使樓上住戶願意修繕,由於我們對存證信函提告流程,還有訴訟費用等訴訟過程皆不熟悉,還希望有熱心的律師先生/女士能協助我們.

你好:

可以提請修復漏水訴訟,請求修復漏水並一併請求因漏水所造成之損害(裝潢、家具)。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自知悉時起為2年,可能有部分請求權部分已罹於消滅時效,對方會主張時效抗辯。
sammi 105-04-28 12:37

 我家也是...雖然樓上一開始不願意到現在說願意處理...(至少有半年了)

但一直用各種理由一直拖...一下說找的師傅沒來...一下又說要我自已先找人...

請問我該怎麼辦???

 

亞克 105-02-23 11:19

請問,之前朋友缺錢,我人頭借他跟銀行借錢,他找代辦公司申請,申請表都是由代辦公司所教導填寫,包括經辦人員會問的問題,朋友跟我保證說他會按期繳納,當時申請30萬元,代辦公司會拿走9萬元,並且先扣除三期費用2萬多塊,事後,我朋友都沒有繳納,銀行通知我只有繳納前三期的費用其他都沒有繳納,我便與銀行溝通按期繳納3500元,至今已全部繳清,現在銀行對我提告偽造文書,我應該怎麼辦呢?

還有當初把錢領出來的人並不是我,簽名的人也不是我,那是否可以告代辦人員偽造文書之類的呢?

我朋友也都沒有還錢那是否可以向他追討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3 11:32

您好,

 

1、您同意借他人為人頭銀行申辦貸款,可能涉及偽造文書之罪名,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求周全爭取從輕處置。

 

2、您的簽名被偽造簽署相關文件,您除可提起偽造文書知告訴外,亦可主張您僅係口頭答應但並未實際參與成為人頭貸款之行為,作為自己偽造文書案件之答辯之一。

 

3、民事部分,可向您朋友提起返還不當得利與損害賠償之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銀行提告偽造文書係針對何部分,你並未說明,若文件以你自己的名義填寫,屬於有權製作之人,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反之,你若無權製作或未經授權擅自以他人名義填寫文件,就有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 若相關人員取得你的授權或同意,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詐欺罪。 可依你與朋友借名關係、原因關係,請求朋友償還相關款項,並妥善處理對於銀行債務
沈恆 (沈律師) 105-02-23 17:06

您好!

1.   先弄清楚銀行告訴偽造文書的內容,才能有效答辯,原則上有權或得到授權的簽名並不會構成偽造文書,反之則可能構成偽造文書
2.   朋友借用名義借錢不還,您清償後可轉向朋友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3 17: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被提出刑事告訴,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3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被提出刑事告訴,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白狗 105-02-23 06:28

請問一下之前有個網路認識的朋友把遊戲帳號送我因為他說不玩了  後來輾轉我又給了別人  最後被賣掉了  結果送我帳號那個人臨時要討回  還說要提告  請問一下  我會有問題嗎?  我跟他沒有任何約定  但他說有跟其他人說如果想玩會討回,但重點是他當初給我帳號時完全沒跟我提過這件事,我以為他不玩要給我,所以我不玩以後也送人了,最後被賣掉,請問我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一、原則上不會有問題不要太擔心。

二、除非你有騙他什麼。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娟 105-02-22 15:55
我想請問一下 我與我男朋友未婚,生下一個小孩,但在小孩還沒出生前他都不關心不過問的,雖然每個月有匯錢,但到我生下小孩後沒再匯款,小孩生產費小孩物品都我自己負擔的。他只說完要搶小孩。 現在我生完了,小孩還沒滿月,他不曾買過尿布,還是奶粉,但他執意小孩得跟他姓,讓他認養生父認證,如果我不從要告我。 因為小孩未出生前他曾被抓到有k盤,加上前科紀錄多,所以我怕孩子跟他環境會受影響,所以決定要讓小孩隨母姓,不讓他認生父認養。 但如果他提告我時會成立嗎? 如果要求驗DNA時我可以拒絕嗎? 法官會把孩子判給他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2-22 16:19

您好!

只要確實有血緣關係,生父可以認領小孩,不需要您的同意,但姓氏及監護權問題,因為對方素行不良且未盡保護教養義務,對方爭取成功的可能性會降低。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你所述對方的狀況,小孩不會判給對方,但生父請求認領是可以的,認領跟小孩歸誰照顧是兩回事,不需要擔心這些,另外可提出聲請要求對方負擔扶養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2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斷絕所有機會,就是拒絕對方給錢、不報生父,由我方持續照料。

2、倘若對方提告,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因為此類事件,除了認領的認定之外,法院均會綜合審酌一切情狀,依據子女最佳利益來判斷,對於不熟稔相關法律規定者,準備不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2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請求任領子女,您可向對方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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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y 105-02-22 15:21
今天打遊戲到一半有人私訊我說2016/02/16時我在遊戲中罵他廢物然後已到警局提告,而我當時心急就問遊戲一隊有5人你怎麼覺得我在罵他然後他說當時只有我跟他在發言,我後來跟他用line通話,我一直道歉但他硬要我去台南警局跟他簽和解書,因為我在北部又是學生哪有時間去南部,所以我問他能不能私下和解我給他一點錢看他要多少,他也不願意,他還說之前也有告過兩個人有一個就是不下去和他和解等法院寄單來時才去最後因為他是做網拍的要算中間的損失最後他的會計算是18萬最後那個人跟他磕頭道歉才變三萬和解,我聽到這個真的覺得很怕。 有跟爸媽說過但他們覺得是被騙人但我覺得不像,我想問的是這樣真的告的成嗎還有金額真的是他隨意定嗎 ,最後是我在遊戲中罵他什麼是中間的損失 請各位幫幫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2 17: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然侮辱罪,只有罰金刑,相對來說比較輕,且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因此無須過於擔心,建議請對方提出相關對話紀錄再考慮和解事宜比較妥適。

2、倘若對方無法提出,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再進行和解或是答辯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2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請求,對方須至您戶籍所在地法院對您提告,且即使對方對您提告,亦不一定會成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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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 105-02-22 13:52
三年多前因為外遇小孩,但是有簽切結書說男方跟女方不能再見面不能聯絡,但是我跟她離婚兩個月發現他們一直有在聯絡有一起跟她們所生的小孩一起出去,請問那張切結書還能拿來提告還是可以向法院要求照那張切結書的內容下去做嗎?我也有她們的賴的聊天紀錄也有照片為證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2 13:58

您好,

 

1、因切結書並未約定違反之效果,是以您較難提出具體之損害賠償請求。

 

2、而可否提起訴訟禁止他們見面,因對方可能主張係為照顧小孩而有見面之必要,法官可能審酌如禁止他們見面將對小孩有不良之影響,而認定這種約定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縱使認定有效,要強制不允准他們見面也很困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2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或許可請求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但無法要求禁止見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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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2 20:54

您好,需要看切結書的具體內容,但因為若禁止親生父母之一方與自己的小孩見面可能會被認定為違反社會秩序善良風俗而使該條款無效,故建議在時效內,提起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較有實義。

陳先生 105-02-22 09:51

去年12月老婆提離婚且離了,但離的有些不明不白。

 

在還沒離婚前,無意間我翻閱小本子看見一些密碼(因之前老婆有將email密碼寫在小本子上的習慣) 於是記下了密碼。

最近我在反省  很想知離婚原因  遂其登入了她的email。

這才發現她外遇證據。有抱抱圖片(沒露點),還有非常多line的備份(有對性愛做詳細的描素)

我很想要提告嗎? 但會有妨礙秘密罪嗎(可以避免嗎)?  我該怎麼做能?

感謝幫我解答,感謝你們~

離婚首重放下。

當初沒有在離婚時處理通姦妨礙家庭刑事部分按多數見解,因為維繫感情的目的不存在,不會成立,除非你在離婚提告民事部分有極小機會,但比較你可能構成犯罪的情節,建議不要。

文強 105-02-21 22:46
離婚才兩個月可以告第三者嗎?她們3年多前因為外遇被抓到她們的小孩也出生了,三歲多,三年多前有在警察局簽切結書不能再有任何聯絡,但是我離婚後發現他們一直有在一直有在聯絡,請問我可以拿那張切結書提告嗎?切結書上有說在聯絡抓到要支付100萬,我有她們在一起的照片,賴的聊天記錄,都還沒超過半年,這樣可以提告嗎?贏的機率有多高? 感謝幫我解答
小晏 105-02-21 12:46

簡略事情是這樣↙

我和對方買購買狗,對方當初說賣我的是博美一歲多,後來證實狗是「吉娃娃五歲以上的老狗」對方也坦承但不願意處理。

提告詐欺,事情已拖了快半年,等調解等了5個月多,不知道要等多久....

但我想狗先還給對方(不想再繼續養,原本就打從把狗還給對方)但是,還給對方後會不會因此立場沒了?變成我站不住腳?

(手上有齊全的證據,照片(在簡易庭上我和對方都有簽名)、晶片、對話內容、證人等等)

我只要求對方償還我在狗身上花的醫療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有齊全證據,則您之後撤銷買賣契約並將狗退回,基本上並不會影響到您的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慧 105-02-21 11:22
本身是電信客服行業,客戶來電詢問相關設備資訊及所申請速率在其他wifi分享器問題,本身問題點不出在公司給予客戶的設備,而是客戶自行購買的wifi設備,本公司無該自行購買設備的相關畫面也沒義務要幫忙處理,但客服已引導請客戶利用相關說明書自行設定或操作或尋求購買商協助,客戶語氣譏笑本人能力及公司無能的態度已讓我稍微不滿,但我依然秉持尊重客戶原則依然服務,並對該客戶提出問題一一回答且告知專業知識,客戶不但疑似不屑並開始謾罵出羞辱字眼,我也一直請客戶緩解情緒好好溝通,客戶依然故我,電話中已多次忍受,最後客戶依然持續謾罵甚至以客服的工作來踐踏客服自尊,欲幫客戶轉主管為客戶針對問題點申訴請求協助,客戶依然謾罵甚至要客訴我,我態度依然良好也可幫客戶直接轉後端上層客訴,轉接時,客戶依然質疑公司處理方式,並質疑表示我轉的主管是誰 為何要轉,但針對客戶要客訴客服,本身就是直接轉該單位後端主管,客戶質疑並不屑心態再加上不斷辱罵及踐踏自尊,我已無力承受,但相關錄音黨本身公司就有具備,且錄音黨可由每位上層主管甚至其他客服中心側聽音黨評分者,依照公司規定都可聽到,不希望客服行業一再被不理性客戶辱罵,也看過客服行業針對辱罵提告成立案例,請問是否可提告該客戶,或是有其他處理方式。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1 11: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涉及向他人傳述不實事件而侵害我方名譽,可以蒐證之後提告誹謗罪。

2、倘若是我方及對方一對一對話很難構成名譽侵害,至多可以依據內容判斷是否涉嫌恐嚇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umhi 105-02-20 22:17

你好~去年9/9,媽媽騎機車載我去上班的途中,與另一人的機車因車距過近,車頭互碰(互卡),造成我們的機車不穩倒地,當時對方從我們的左後方直行而來(初步判定表是這樣畫的),當我轉頭看到他時,他的機車已經在我們左邊,且他的機車還不斷往右偏向我們(我們的機車在行徑中可能也有向左偏),我們還來不及反應,下一秒他的機車車頭就與我們的機車車頭卡到了,我們因此倒地,他則因車速比我們快,衝到前面紅燈後才停下來,迴轉回來。媽媽被送醫診斷後發現左手肘(粉碎性)、左手腕、左膝蓋3處皆骨折,右手腕則是脫臼,開刀開了10幾個小時,在事發當天,對方雖有打電話來,但也只是詢問我們關於機車強制險的部份,之後幾天也只有用簡訊與我聯絡強制險該準備哪些資料,並給了我保險公司承辦員的電話,說等媽媽傷勢穩定後再辦理保險理賠,就沒再連絡,也沒過問媽媽的傷勢,更沒來醫院或家裡探望過,由於事發當時的路段並無監視器畫面(攝影角度沒拍到那),也無路過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或店家的錄影畫面可證明誰對誰錯,加上筆錄是分開紀錄(警方先做他的筆錄後,再到醫院找我們做筆錄),所以警方的車禍事故初故判定表上標示為:判定不出結果,經過了4個多月,在上個月底(1月),我們聲請了第一次調解調解一開始,對方口氣就非常不好,說不懂我們為何要聲請調解浪費時間,當調解委員問及媽媽傷勢及醫療花費時,他們說年紀大都會(暗指媽媽受傷骨折吧),還說那天是他們運氣好,不然倒地的是他們,然後提到理賠,他們說要就機車強制險的20萬(可以幫我們申請理賠送件),其餘多的不可能,要我們不要想把責任都推到他們身上,他們不接受,說看我們主張的是什麼? 是要強制險20萬的理賠,還是上法院,若要上法院,他們沒時間,會委任律師等我們,最後調解就沒有結論 (對方很強勢,也不願意再調解)...由於下個月3/8就滿6個月了,我想申請車禍鑑定,但鑑定至少要2~3個月,等鑑定結果出來,也過半年了~我們應該也做不了任何事了吧,車禍鑑定會建議我們可先向法院提出訴訟,並在開庭時向法官申請車禍鑑定(這樣才能在期限內2者都提出),可是我們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誰對誰錯(或雙方對錯比例各佔多少),這樣提出訴訟可行嗎? 會有勝訴的機率嗎?若提告需花費多少訴訟費用呢? 若不幸的我們官司打輸,是否須負擔對方的所有官司費用? 謝謝

你好:

要先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先讓案件進入地檢署,有利於將來爭取和解。 偵查中向檢察官聲請鑑定肇事責任歸屬,等候鑑定意見書。 鑑定意見書認為對方有過失,就會構成過失傷害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醫療費用薪資損害、車損精神慰撫金等。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為2年,切勿遲誤。 刑事部分無訴訟費用問題;民事部分敗訴一方要負擔訴訟費用。 刑事及非強制律師代理民事訴訟律師費要自行負擔。 補充:當初受理之交通警察機關會有對方之資料,直接向該機關申請,並準備初判表、驗傷單提出刑事告訴。
wumhi 105-02-20 22:5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先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先讓案件進入地檢署, ... (恕刪)

律師你好~首先先謝謝你的答覆,但我想再請問一下,我手上只有警方給我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及初步分析研判表,若我要提出告訴,還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另外我只知道對方的名字跟手機,其餘對方的資料都沒有,能提告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2-20 23:43

您好!

如果要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可口頭向警局提出告訴或寫刑事告訴狀給地檢署,後續警檢就會處理,必要時會通知您到場詢問或補充資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Dennis 105-02-20 15:04

本人在線上遊戲中,被敵方玩家怒罵「妓女」一詞,且當時還有其他玩家在場,請問這有構成公然污辱罪嗎,我有拍照存證,如提告成功性高嗎?

因我極度不滿該玩家的態度以及對本人造成的言語傷害,且該玩家說,遊戲上說提告都只是嚇人,所以我打算認真把此事看待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20 15:17

您好!對方這樣構成公然侮辱的機會高,您可提出刑事告訴並得請求民事賠償

Dennis 105-02-20 15:35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這樣構成公然侮辱的機會高,您可提出刑事告訴並得請求民事賠償

如果,在場只有4~5人請問這樣還會構成公然污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0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0 15: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0 18:44

您好,

 

如果網路遊戲中大家係使用虛擬的名稱和身分,則您要提告公然侮辱成功的機會不高,因為你的真實身分名譽並不會因此減損,其他玩家根本不知道你是誰。反之,如果玩家彼此認識,則就可提告公然侮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derek 105-02-20 03:05

請問各位律師先生:

我老婆於前年離家出走,於去年發現與有婦之夫同居,當天發現該男又至女方租屋處,經過110報警後.女方拒不開門.警察離開後,對方竟教唆9名黑衣男子至女方住處.我看到一群人爬牆進入社區後,便聽到打給她死(台語),我ㄧ驚嚇便躲在一樓院子草叢中,也馬上撥110報警,但警方來到時對方一哄而散,請問我可以控告對方,教唆恐嚇罪嗎?但事發突然沒有錄音,但事後警方,有調路邊與社區監視器,確定有錄到9名男子進入,其中一名爬牆入內.開門 ,因為沒有錄音如果提告,會構成?告罪,看起來對方是有黑道背景的.謝謝 

 1.  為維護您的權利,閣下可依據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刑法第29條教唆犯等罪提出刑事告訴,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0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相關錄影證據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0 15: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相關錄影證據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23 105-02-19 23:55

今年1月突然接到X誠的討債電話,說我在97,98年電信跟違約金共六萬沒繳,問題我記得沒有這麼多,他們也說沒這麼多錢(有錄音),還問我可能其他電信加起來之類。現在他們來催,因單親要養家人,協商費用他們不接受,又收到法律事務所函說代理債權轉讓事等語,我該怎麼辦?

很久以前我也有繳費過,後因憂鬱加車禍後沒工作才沒繳,但也沒再後續通知,接到後跟他們協商分期跟能付擔的部分,他們不接受,逼我拿五萬出來解決,我跟他們說能分期的部分,他們開始恐嚇要送出去法院..後來我打給電信業者,一個男的客服接,他們也知道我狀況,也說我有誠意解決,也會幫我協商不會為難我,也說不會提告.只是提醒繳費. 
但昨天又一個女的打給我,完全顛覆之前講法, 
我一直跟他們說我想要解決,但金額真的太誇張,我也有質疑金額部分,男的客服查的出來.女的卻說查不出來,也不會找那位先生來協助我...要我去接受討債..我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之前的門市也都已經不在了..

 我主動協商會不會對我的主張有問題? 我這樣勝訴機率是?謝謝您

或可主張民法第127。

不懂,詳請找法扶。

傾城 105-02-19 09:54

你好我的狀況是在Facebook上某個社團裡有人發與社團主題不相關的文章於是我提出檢舉,不久之後當事人發文表示社團規定沒有規定如果違規他身為管理員會主動退出重點來了他刻意標記我接著在下方留言帶有恐嚇意味說他在某個遊戲團隊有認識朋友更註明我們團隊部分名稱說要好好照料我們,請問一下構成恐嚇罪嗎?

註.我語氣沒有恐嚇更沒有說不雅的言詞

註.我說注意言詞否則提告他還說他想等著領和解

佩君 105-02-19 09:30
您好,本人於2016/2/17日無意見發現一則2013/8/16的臉書私訊留言,留言者為我國中同學但無交情,自國中畢業後也從未與此人接觸、碰面、臉書等等交友部落格或通訊軟體皆無此人好友卻無辜遭人留訊辱罵不堪字眼,內容如下「假掰破麻 有異性沒人性 看妳那三小狀態真的是噁到爆 幹你娘自以為是的畜生 比狗還不如的雜種」以上。我想請問:由於我的臉書一早設定嚴格過濾訊息所以此訊才被阻擋而未顯示通知,留言時間距離發現已過兩年多是否還能向她提告?該怎麼提告?需知會她我將要對她提出告訴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2-19 23:17

私密訊息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罪,訊息內容也沒有恐嚇或性騷擾的意味,應該沒什麼可以告的。

天昊 105-02-19 09:27
因為我爺爺去逝 我家的親戚又開始閒言閒語 這次更是直接在網路上指名道姓說我父親對爺爺不聞不問甚麼的 也有說我父母不孝 可是事實就不是如此 可是我父親又顧及到情面不願意提告 可是我認為我的名譽也相關受到牽連 因為這不是第一次 之前就有過好幾次的爭吵 然後我母親在鄉下被傳得很難聽 我是否可以依照我父母的名譽和我有相關連性去提告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2-19 23:22

您自己的名譽受侵害,您才有告訴權,如果只有您父母的名譽受侵害,必須由父母提告,您沒有告訴權。

joyce 105-02-18 15:16

請問一下,我與先生之前開一家股份公司,公司負責人是我的名字,因欠廠商貨款

我先生有簽本票給廠商,因近期公司營運不佳收起來還不了錢,

廠商決定提告,這樣我的信用跟我先生會不會有事

我小孩帳戶的錢會不會被扣押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8 17: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司欠債雖然您是負責人,但是欠債的主體還是公司,與您個人無涉。

2、票款的部份要看誰發票、誰背書,不能一蓋而論。

3、不過都不會與您的子女有關係,只要不做保人、連帶債務人、連帶保證人等,父母的債務均與子女無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son 105-02-18 09:50

律師您好,我沒有前科有正當職業,我與樓上鄰居因為噪音(音樂/地板走路跑步聲/地板拖拉家具)的問題已溝通一年左右,期間曾請社區管委會介入協調,也曾三度在樓上製造噪音的當下與管理員至樓上進行勸導,但樓上依然我行我素,最後一次我上樓勸導時,因溝通無效,便以手掌拍打對方臉部,對方遂立即報警,驗傷提告傷害驗傷單上有註明臉部泛紅.案發後約一小時我收到警方通知便至警局作筆錄,當場有向對方道歉,但對方不接受,當時對方表示臉部已恢復正常,我觀察也很正常.現已開過偵查庭,我依事實向檢察官說明案發經過,也承認有拍打對方臉部,並表示非常抱歉與後悔.當庭對方仍不願意和解.目前收到刑事傳票,是審理庭,請問:

1.我可能會被如何判決?

2.審理庭時我需要請律師辯護?

你好:

刑法第277條傷害罪係告訴乃論之罪,可處3年下有期徒刑,若確實有傷害對方之行無並造成對方受傷,無前科紀錄,通常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可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以維護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8 10:06

鄭先生、鄭小姐您好

1、傷害罪最重可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是因為告訴人堅持拒絕和解,您又沒前科,基於案件情節輕微,可爭取易科罰金

3、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或是撰擬答辯狀,可來電洽商。

 

依你所述,對方傷勢並不嚴重,如果你沒有前科的話,爭取緩刑是很有機會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8 21:00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雖對方不願意和解,但因對方傷勢不重,可爭取拘役易科罰金之機會。

天昊 105-02-17 20:13

因為我爺爺去逝

我家的親戚又開始閒言閒語

這次更是直接在網路上指名道姓說我父親對爺爺不聞不問甚麼的

也有說我父母不孝

可是事實就不是如此

可是我父親又顧及到情面不願意提告

可是我認為我的名譽也相關受到牽連

因為這不是第一次

之前就有過好幾次的爭吵

然後我母親在鄉下被傳得很難聽

我是否可以依照我父母的名譽和我有相關連性去提告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2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妨礙名譽屬於告訴乃論,必須由被害人提告

2、建議您可以就自己遭受名譽侵害的部分提告,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您的父母親提告

一、這個部分你不是被害人,也不是依法得獨立提出告訴之人,所以你應該是不能提告

二、如果對方是針對你的話你就可以告,但還是要看具體的言論內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天昊 105-02-18 06:19

謝謝兩位律師的解答

可是我想詢問的是

我能不能主張我父母的名譽遭不明指控

而我的名譽也因此受損

 

因為雖然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但是子女還是會與父母的關係相牽連

因為我不是很懂法律

所以想詢問若依照這種主張我是否可以上訴

需要協助的人 105-02-17 17:52

我家人因為偽造文書被告到地檢署  已獲2次不起訴處份  對方卻一直再議
感覺就是被惡整  而提告人是公司老闆 反正他也不用出庭  派一個法務人員反覆提告  造成我家人很困擾   請問被告是不是可以使用 請求調查對被告有利之證據的權利   希望請提告人(公司老闆) 親自出庭  釐清案情  檢察官同意的機率高不高?  至少可以請提告人出來一次巴?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20: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

2、另外可以持不起訴處分書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提告對方誣告罪。

kazaf 105-02-17 14:15

事情發生在2014年七月左右,我再台中一家土木工程行上班,當時老闆跟我私下約談,說要製造公司無法支付薪水假象逼走某位員工,所以需要我辦理台新個人信貸30萬元給老闆,他說等那位員工離職以後就會把那30萬元還清,我後來也不疑有他,也就辦理個人信貸了,當時因為沒有台新銀行的存款帳戶,所以貸款辦好之後,也順便辦好存款帳戶,存摺跟提款卡一拿到連貸款都還沒有匯到帳戶我就都先交給老闆了,之後因為銀行都沒有催繳貸款,而我也因為相挺公司老闆而沒有再去過問是否繳清。 

之後過了一年多到了2015年4月左右,我因為身體不適而離職,我的信貸問題也順便跟老板說啟,希望他能夠盡快還清,而他也滿口答應,離職以後我的信貸就開始一直被銀行催繳,我就要一直提醒老闆要繳款,可是他都一直以公司出現問題而遲繳,進而影響到我的銀行信用,當初很後悔沒有讓他簽下借據,可是我的銀行存摺跟提款卡都還在前老闆那裡,而我從一開始都沒用到那筆30萬,到了現在已經欠繳兩個月台新銀行已經要法院寄傳票到我家了....請問我要提告,需要哪些資料以及跟何單位提呢?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黃國政 (Sam) 105-02-17 22:25
回覆 kazaf 的發言內容:

事情發生在2014

歡迎與我聯繫(0983016238),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kazaf 105-02-18 10:51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

 

請問需要哪些詳實的資料呢?

昨天有前老闆卻任我的個人信用貸款繳清時間,他說3月15日會一次繳清,我跟他表明態度,如果3月15日沒有還清的話,我就會提告,這是否要先去警察局備案呢?

阿超 105-02-16 22:40

前幾日開車外出回家後接到父親來電,說警局打電話給他問說今天是否有駕駛車輛在行經某路段與人發生差撞,因為車子平常是本人在使用但登記在我媽媽名下,所以警察經查追查車牌打電到我老家,我接獲父親通知後也立即打電話給警局跟承辦警察說明,該承辦警察跟我述說,對方說在某路段我與他有差撞但我沒停下,對方記下我的車牌並報警,對方人沒怎麼樣但機車受損,警察請我到案說明,因為當時通電話時已下午四點多,我跟警察說我直接過去警局,警察說要下班了跟我約隔天下午三點,但我因工作關係無法配合所以麻煩警察改約別天,但警察說他要開始放年假,他說不然在等他電話通知,現在已經過五天警察還沒跟我聯絡

我於那天駕駛我真的一點也沒察覺我與人差撞,與我同車的友人也都沒有感覺到,並且我車上也沒有裝行車紀錄器

這樣的話,我是有肇事逃逸之虞嗎?

我會因為警察休假的關係被對方認為不處理提告嗎?

請問我這樣該如何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23:40

您好,

 

對方既已向警方提告,案件就會照程序進行,其時程快慢與你無關;單純與人擦撞未造成傷亡,並不構成肇事逃逸罪,是以本件事故意外應有造成對方受傷,可待至警局做筆錄時再確認事發經過,也可請同車友人一同前往說明。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克保 105-02-16 22:16

從事客服工作,客人於電話內謾罵六字經 是否有提告的方法? 自行去警局提出告訴嗎?

Eden 105-02-16 17:13
今天上午我家裡的車被人惡意刮車~已從監視器找到車牌及主人 但目前去警察局報案~警察回覆這是屬"告訴乃論"~叫我們自己先找到人 他說車牌找不到車主的聯絡方式~所以叫我們自己處理.. 1.請問惡意刮車是屬"告訴乃論"還是"毀損罪"? 2.警察的態度及處理方式是正確的嗎? 3.我能對惡意刮車的人做出何種提告 ?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6 17:44

您好!告訴乃論的意思是,特定的罪必須由被害人提出告訴作為刑事追訴、審判的要件,而毀損罪本身就是告訴乃論的罪,必須您表示要對對方提出告訴。惡意刮車可能觸犯的是毀損罪,您可對警方表示要對方車主提出毀損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6 21:05

您好,若已知對方車牌等特定線索,建議可以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警察的說法是有問題的。

Eden 105-02-16 12:45

今天上午我家裡的車被人惡意刮車~已從監視器找到車牌及主人

但目前去警察局報案~警察回覆這是屬"告訴乃論"~叫我們自己先找到人

他說車牌找不到車主的聯絡方式~所以叫我們自己處理..

1.請問惡意刮車是屬"告訴乃論"還是"毀損罪"?

2.警察的態度及處理方式是正確的嗎?

3.我能對惡意刮車的人做出何種提告 ?

林默 105-02-15 12:41
上次車禍和解時(2016/2/2) 對方說要烙兄弟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5 13:52

您好,

 

對方之行為可能已涉及恐嚇危安罪,可先選擇報警以保障自身安全,可選擇向警方提告或委請律師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5 18:18

對方可能已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可蒐證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