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夏 105-06-14 17:40

想請問各位律師,如遇到黃線臨停,遭後方車子硬鑽導致車體有毀損,我需要備妥什麼資料跟她調解

另外維修費用須先自行負擔日後再向保險公司求償嗎?會不會有拒賠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4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險公司需要的理賠資料,您可以直接洽詢保險公司。法院的部分,必須提出車損照片、修繕收據、交通事故聯單。

2、 倘若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小夏 105-06-14 17:50

感謝曹律師抽空回覆,那想請問會有分7成,受害人自付3成說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來說會依肇責來分擔,若肇責比較大的,73分是可接受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香魚 105-06-14 15:42
你好,我在打工時被持刀搶劫,導致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可以求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4 17: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告強盜罪,待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2、 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4 22:15

您好,可以就對方之行為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4 22:2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由於您屬於犯罪被害人,依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得提出告訴,請務必針對此犯罪提出合法告訴,取得該案件參與的權利。 在案件偵查的過程當中,有機會與被告進行和解談判,可向對方要求醫藥費及相當的精神慰撫金;如果和解不成,則得於該案件經起訴後,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送請求民事賠償,此途徑不需要向法院繳交裁判費,免除經濟上的負擔。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香魚 105-06-14 15:35
你好,我在打工時被持刀搶劫,導致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可以求償嗎?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做為告訴人提告強盜罪,待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4 22:46

您好,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若檢察官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余林 105-06-14 13:54

想請問

有人直接截圖我的臉書版面po到她的臉書動態直接用不堪入耳的髒話罵我,已有200多個人按贊,也有一些人跟著罵我

我已截圖向警局報案,明天要開和解庭,

我必須求償多少金額,雖然我感覺到身心受創,但我沒有去醫院求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和解金額的部份,您可以從對方辱罵的內容是否嚴重、雙方的資力,對我方的影響來抓,一般民眾沒有特別之情勢,大多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

2、建議您就醫,這樣對於健康、訴訟都有幫助。

PINEW 105-06-14 10:41

因為長輩過世,分遺產的問題

對方的兩個兒子和一個外人,把我弟弟從家裡拖到外面毆打

有報警處理,同時也有驗傷

這幾天我弟弟都睡不好吃不下,擔心還會被毆打,有去看精神科。
好幾天無法上班。 

當天有我媽媽和妹妹看到,這樣可以當證人嗎?

同時能提告的成嗎??

求償的話,我可以求償那些部分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6-14 10:44

可先提告刑事共同傷害罪,現場目擊者都可當證人,起訴後判決前可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民事賠償範圍有醫療費用及精神賠償等。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4 11:43

您好,

 

1、可提出普通傷害罪之告訴,您母親及妹妹可當證人作證,當因具有親屬關係,證詞可信性較低。

 

2、案件起訴後可附帶提出民事求償,包含醫藥費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4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傷害之行為,可以提告刑法傷害罪,可以將相關證據蒐集齊全,冰聲請妹妹及媽媽當證人

cherry 105-06-13 21:49

被告妨害名譽
昨天到警局作完筆錄
警方那邊建議我跟原告達成和解

原告跟我說:

「至從那件事情之後,我有看一次一般診所,是開給我放鬆情緒的藥,但是都沒什麼用,我之後才去看胸腔科,吃有比較好一點但到現在還是一樣胸腔還是持續會痛 醫生說那是因為壓力引起,從之後我看醫生到現在4次,費用是1800元, 精神賠償我自己個人是覺得3萬,我之前從來不會胸口那麼疼痛,是會到睡不著的程度,一直看醫生我也覺得很煩,但是很痛還是要持續就診助眠,我不知道該怎樣才算合理 妳可以思考看看」 - 她還能上班上課,沒有影響到她正常生活
求償三萬元合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5: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侵害名譽的案件,和解金額可以從對方辱罵的內容是否嚴重、雙方的資力,對我方的影響來抓,一般民眾沒有特別之情勢,大多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

ACM 105-06-13 11:25

我家人(75歲老農, 仍有一片果園在種植)由支線道要穿越四線道, 當時四線均在塞車 , 因此南下北上(各兩線)的車子均已停下讓我通過 , 我已經通過了北上車道 , 卻在南下車道的路肩被違規行駛路肩的自小客肇事者撞斷腳 , 機車幾乎毀損 , 住院期間果園幾乎荒廢, 損失~30萬 , 肇事者有保加重第三方責任險 , 請問如果要打官司要求賠償農作物損失, 及後續醫療照護費用

1. 這個路權及肇事責任的佔比是否較有利於我方

2.保險公司說這個年紀的老人在法律上已沒有賠償工作損失的必要, 是否為真

3.如果保險公司無法賠償工作損失 , 我方是否能轉向肇事者求償, 該以何罪名提起告訴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3 1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可先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凌夜 105-06-11 03:31

由於我違規,導致對方摔車,不過對方送醫後只有擦傷,事後卻請假兩個禮拜,跟我求償薪資部分。

只是擦傷求償兩個禮拜的薪資會不會太久阿.......請問我該怎麼避免讓對方獅子 大開口??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1 08:5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對方依民法第193條第1項規定向您請求因請假在家所受薪資損害,在法院判決實務上,有幾個要求必須符合:「診斷證明書有註明宜在家休養的字眼」、「請假確實導致薪資損失」,如果診斷證明書沒有註明,對方難以要求,況且對方也要提出確實有因請假而影響薪資的證明(如果是請特休,當然就不會影響到每月薪水)。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倩兒 105-06-10 16:40

你好,請問商家騎樓如果不是要去該店家消費的人,可否停在該店家騎樓

事情是這樣的,我打工的地方沒地方給我停,我就停在隔壁商家的騎樓,因為我看也有其他機停放,空位也很多,所以我就停在最靠邊的地方,但後來我的機車就被貼紙張告知他們的騎樓是供他們的顧客停放,那我是有權力停在那裡,還是騎樓是歸商店所有,他們有權決定誰可以停在那裡?

如果可以停在那裡,我之後車子被移車或被破壞,有沒有管道能求償?如果報警要求店家給監視器,店家有權不交嗎?

您好:

1.因為該騎樓係屬於商家的所有權部分,因為所在土地為私人土地,在建物登記上亦登記為建物的附屬部分,基於商家擁有騎樓所有地之所有權,因此只要在不妨害行人公共通行利益下,是可以禁止外人在該私有土地停放車輛。

2.即使該騎樓屬於店家私人土地,但若您的車子因為停放於該地遭到損壞,仍觸犯毀損罪,您可直接報警並向商家求償,商家無法拒絕提供監視器影片。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Hans 105-06-09 06:44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在上周我母親透過房仲賣了一間房子,當時房仲幫母親計算的土地增值稅為約,90萬。所以母親當下就決定把房屋出售,當下就簽約了,結果過了幾天這個房中又打電話來說現在的增值稅要繳到一百八十五萬當初也不知道為什麼他算錯了,因為要多負擔這多出來的九十幾萬增值稅,所以母親就不想買的房子但是房仲說你已經簽約了所以不能反悔,我想請問這種狀況我們真的沒有機會房款嗎因為當初會同意以這個價金賣出時因為計算所得稅後覺得跟自己設定金額相聚不多、但是現在突然相距將近有一百萬,那這個一百萬的損失我們是否能像房仲提出民事求償?或是可以提告刑事詐欺案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9 07:35

您好,

 

1、如房仲告知之90萬地價稅價額有載明於契約上,較能舉證此為契約約定之一部分。

 

2、可以存證信函房仲表示因其疏失計算房屋應賣價額之失誤,以致契約重要部分有所變更,是您主張非因可歸責於您母親之原因而解除契約,或主張原契約並未成立(因雙方意思表示未為一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動產經紀仲介業者應維護動產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於執行業務時,應恪遵A、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第二十二條規定:動產經紀人員不得利用仲介買賣契約機會賺取差價。B、動產仲介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一十九條規定:動產仲介應依實際成交價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標準計收報酬,經濟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C、按內政部規定之報酬計收標準規定: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一個半月之租金等法令規定,堅持公平交易及誠實信用。 刑事責任:A、按刑法第13條第1項明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B、按刑法第339條明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部分:A、民法第179條明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B、民法第184條明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C、民法第185條明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看契約違約金如何約定,再來決定是否解除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0 0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蒐集仲介錄音、line或簡訊證據,證明其當初計算顯有錯誤,造成損害,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亦可考慮拒絕出賣,等待買方提告,就違約金部分加以爭執,與多增加出來之增值稅相較,何者較為划算,您需仔細思量,但若對仲介請求損害賠償,當務之急,仍為蒐集證據,否則仲介矢口否認其計算誤差、錯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宣予 105-06-08 15:18
我弟弟在上週二被未成年的青少年砍傷 砍傷過程又搶了他的手機 目前警方偵辦是以殺人未遂的方式偵辦 也將此案件移送至偵查隊 我想詢問一下 針對該此案件 我應該如何做相關處置? 該如何求償? 律師可以幫我們什麼?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8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向該名未成年少年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之法定代理人未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對其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DOGGY 105-06-07 21:22

位置在B3因為在自來水管下,最近半年都在漏水,管委會友會過管子,但漏水問題還是在

也多次反映,但管委會總是有藉口推託,如果我的車子因為這個漏水問題而壞掉需要維修,我要如何和管委會求償?

DOGGY 105-06-07 21:13

停車場大樓漏水嚴重,漏水位置剛好在我停車格位置裡,多次向管委會反映,大樓管委總是推託大樓還有比這個更嚴重的問題要處里或是經費不足如果我的車子因為停車場位置漏水而壞掉,我要如何和管委會求償呢?

您好:

因為停車場是全體區分所有權共有,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共用部分的修繕、管理及維護應由管委會負責,如果您已經多次向管委會反映,管委會卻置之不理而造成您的損失,您可以將車輛維修費用收據、漏水照片及曾向管委會反映之對話紀錄等證據,可依管委會未盡維護修繕之責為由,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媽 105-06-07 13:02
律師您好: 我老公因於104/07/22在南科群創LCM廠工作,因要拆解一組白鐵空調風管,當時工具未能入廠,所以使用人力要轉開白鐵螺絲,因轉白鐵螺絲時因使力過當導致白鐵螺絲斷裂彈飛傷致左眼鏡片,鏡片破裂傷及左眼,當下並無公安人員在場執公務,事發時由同事陪同下樓找老闆,老闆立即開車送醫尋找多家拒收後前往台南永康奇美醫院,做了外傷縫合也安排了手術,事故發生都無協商補償事宜,因追促之下到105/01/06約談了頂包、上包、雇主商談,但至今尚無消息,再次追促下頂包請保險公司做處理,也附上保險公司要的所有資料,因頂包與雇主有保雇主、工程險而上包上無投保,想請教如果同一個工程是由所有承包商一併處理此事故嗎?? 這事故我老公除了保險理賠外,能否要求薪資補償?? 因上包無保險是否可跟上包求償???

您好:

職災請求部分,要看您配偶之雇主為誰,應向雇主為請求,可以請求醫療支出、不能工作損失及失能補償,詳細仍要視傷害程度及診斷證明書之記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縱然沒有保險,也可以向僱主來求償,求償範圍包含未工作薪資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媽 105-06-14 14:27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應~

我老公是左眼受傷,勞保失能核定為9級,醫師有開立證明(左眼視力0.01,永久無法恢復),在這部分我能向雇主及上包要求醫療支出及薪資賠償,但雇主與上包至今都無進醫一步的商談,如果我們上了民事庭,會影響我們該有的賠償嗎??因保險業者說:我們上了法庭也得不到我們該有的求償金額。謝謝您!

小媽 105-06-14 14:49

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應~

未能工作薪資求償?但我老公(持續就醫中,因上包保險公司的關係,先申請勞保失能核定)目前偶而會由我載他去看工程,這部份我老公能要求薪資嗎??

資料我們早送出了,到現在仍然沒消息,這樣等我們的民事訴訟會有影響嗎?我該怎麼處裡呢???謝謝您!

Simon 105-06-06 16:29

律師您好,

去年與一在大陸經商的台灣人約定好轉帳給他人民幣, 他匯給我台幣,一開始有正常收到錢, 但後續就沒收到, 未收到之金額約台幣2百多萬,截至今日已經7月有餘, 期間多次催款仍無下文, 且打電話對方也不接, 只偶而會以Wechat回覆, 後來他單方面告訴我分期以每月還款,但不支付利息, 我們無法接受該條件, 故有收集匯款轉帳及微信交談、錄音證明他欠款之事實證據, 想請問:

1.可否對他提出詐欺告訴? 如可,在大陸提告或台灣提告較合理且有效?

2.如詐欺告訴無法成立那民事求償提告在大陸或台灣提告較合理?

3.因不知他在台灣是否有資產, 即使告贏是否也拿不到錢?

盼覆,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6 16:49

您好,

 

1、本案僅屬一般民事借貸糾紛,尚難認有詐欺之情事。

 

2、本件可參考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0條規定,如雙方無約定,適用關係最切之法律,您可在台灣提告主張適用台灣之法律

 

3、若對方定無資產,訴訟勝訴謹係取得債權憑證,以利往後之強制執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毛毛 105-06-05 20:35

我錢被騙,我只知道介紹的人和總公司,我也已告民事,可是擔心移露掉要是介紹人和總公司中間的第三者把錢拿走,那我現在想要增加這些第三者到民事中來看是誰拿走我的錢以便求償,我想問就時效的問題,時效二年之前我已提民事,在同一案增加第三人被告時,已在時效二年後,對第三人的求償還能成立嗎。

你好:

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若你之前就知道何人係賠償義務人,會有2年請求權時效之問題,若現在才知道,就以知悉賠償義務人時起算。惟時效抗辯要當事人主張法院才會審理。 可依民事訴訟法第255規定聲請訴之追加,若法院許可,就可以在本件訴訟程序一併請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5 2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時效是個別起算、個別中斷的。

2、倘若您早就知道該名被告,但是超過2年才提告或是追加為被告時效仍然完成了。反之,則否。

 您好:有閞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05 22:28

二年請求時效是從知悉該第三人有賠償義務時起算,並非一定從被騙時起算,可先追加第三人為被告,若已罹於時效,也需該第三人提出時效抗辯法院才會列入考慮。

MODESTY 105-06-03 21:29

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原本在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廠長職務,有股份在民國99年開始擔任其公司的董事,除受任那年有開過股東會議之後就完全沒有再招開過,所以公司營運的實際狀況我也是不清楚(因為我實際作業僅在線上)直到103年發現董事長(負責人)與總經理因為要借貸我不願意簽名(之前的借貸從來沒有經過我簽名),而私自變更我董事一職,而我就憤而離職,為此我有提告但是因為我口才不好看見檢察官很緊張說不出話來....種種讓檢察官覺得情節不重大而不起訴,但是我昨天聽說公司跳票了,一堆廠商去要貨款,因為公司有跟銀行借大筆款項,我害怕會連累到我,我是否該與各股東聯合提告負責人與總經理跟監事(他們是一家人)惡性倒閉,主張債務不會蔓延到我!還有當時投入公司的心血是否可以一並求償!他們還有積欠員工遣散費用

 

台南HAN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應釐清您有無同意擔任董事,董事與公司是屬委任關係,您可以隨時終止,但若您被認定確實有擔任董事,則您可能會被連帶負擔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77 105-06-03 17:08
案件描述 前幾天行經新店某路時 因之前車禍機車停放旁邊(疑似車禍一個月了) 而 零件未收拾 零件散落路中 導致我行駛過去而發生意外 而我想像對方索取賠償 警方說因為旁邊的機車已經沒有車牌 可能已經報廢了 很難像對方求償 也無法查詢到對方資料 想問 到底可不可以像對方求償? 還是可以申請國賠? 這樣是我倒楣嗎? 請問? 那每個人車子報廢丟路邊就解決了啊? 哪有這樣處理的! 車禍之後事故車就留在那 車主也不處理 害到無辜 這樣要找誰賠償

你好:

車主未將報廢車輛拖離道路或妥善保管,零件散落到道路中,導致你發生車禍受有損害,可以依侵權行為規定請求損害賠償,若有受傷,可以提告過失傷害。但你要蒐集相關資訊請求法院、警察機關或檢察官查明對方之年籍資料。 若道路管理養護機關怠於管理維護,可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後段規定,請求國家賠償,可先蒐集相關證據並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無效果再至地方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Amin 105-06-03 10:23

如這篇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978549&tid=5&ccode=PostDate%20desc

1.從對方亂告肇事逃逸以來,有近半年的時間造成我的名譽及精神損失,這部分我可以跟對方要求求償?

2.請問名譽及精神損失有上限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3 12:42

您好,

 

1、必須是無中生有捏造不存在之事實及證據陷他人入罪之情形,才會成立誣告罪,如單純是誤會或對於事實解讀之不同,則難以成立該罪名。

 

2、民事上之精神慰撫金及名譽損害之賠償因為抽象之概念,視案件具體影響程度及法官個人心證等一切因素而有所不同,無法一概而論。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6-02 18:36
車禍對方是全責,我們平常都得靠這台車上下班,因為下班時間已經都沒有公共交通工具可以搭乘,我們也沒想要求償全部,只要求(牽車進廠那天、我去牽車回家那天的代車費)對方只死賴都教給保險公司,那如果我們要針對當事人求償應該怎麼做! 若代車費求償不了,民事訴訟的勝率會有多少呢?還是要先上調解委員會? 若想寄存證信函沒有對方地址還能寄嗎?

你好:

若只有車損,單純是民事糾紛,可以先到交通分隊申請當事人之聯絡資料,寄發存證信函要求賠償,或請員警協助聲請調解,要求對方偕同保險公司人員出席,無效果,可以檢附相關證據資料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若有確實之單據,因車輛維修而增加之支出(租車或交通費等),通常可以請求對方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2 1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以訴訟解決,您會耗費更多時間勞力費用成本,若對方耍賴,基於成本考量,建議算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2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以訴訟解決,您會耗費更多時間勞力費用成本,若對方耍賴,基於成本考量,建議算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isa 105-06-02 15:02

最近對方因為恐嚇傷害我而被起訴

被告好像沒有工作財產

工作的話好像也沒辦法扣薪水索賠

不知道這樣我還有其他辦法求償嗎?是否該請律師

除向國稅局查詢外,我們有一些方式來查詢對方財產狀況,當然也必須提出民事賠償的請求取得判決才能合法去執行對方財產,可來電討論

Lisa 105-06-02 16:1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除向國稅局查詢外,我們有一些方式來查詢對方財產狀況,當然也必須提出民事賠償的請求取得判決才能合 ... (恕刪)

感謝回覆

我原本就了解可以去國稅局查,是想問要是國稅局都查不到財產,對方也沒薪資,怎麼辦?

Lisa 105-06-02 16:21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除向國稅局查詢外,我們有一些方式來查詢對方財產狀況,當然也必須提出民事賠償的請求取得判決才能合 ... (恕刪)

請問您的電話怎麼看?

105-06-02 14:41
車禍結果是對方全責,他們保險公司願意賠償車體部分! 因為我本身都得靠這台車上下班,下班時間也沒公共交通工具了,所以我求償代車費的部分,對方堅決不會支付這筆費用, 那我們也退ㄧ步當自己雖,現在只要求我牽車去車廠後坐回家的車費與我坐車去牽維修好車的車費 就兩趟錢,他們也不肯賠! 那我現在怎麼辦? 是真的要不到當自己倒霉嗎? 還是我有什麼方式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2 16: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保險公司沒有該理賠項目,則拒絕理賠很正常,您應該是向加害人求償

2、倘若被告拒絕,您可以拒絕和解,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6-01 20:02

小孩未滿16歲犯了妨礙性自主罪,監護人被告民事求償,請問假如判賠的話,追溯期是多久,監護人名下無財產,但是是工程行的負責人,這樣公司的戶頭會被查扣嗎?還是只會看個人名下的財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1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僅會就監護人名下之財產,公司之財產,不在範圍內,除非工程行為獨資行號而非公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1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僅會就監護人名下之財產,公司之財產,不在範圍內,除非工程行為獨資行號而非公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工程行而非公司,則仍可執行到工程行之資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1 22:19

您好,

 

損害賠償請求權為15年,若對方提告判決確定,則只需定期更換債權憑證即可,不會有罹於時效的問題,其只有名下之財產會被執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戴先生 105-05-31 14:55

律師妳好

    發生事候第一時間點先去派出所報案,也取得報案三聯單,在來就是去mycard客服先凍結朝詐騙卡號,事後去mycard客服線上詢問如果被人儲進遊戲公司,是否告知遊戲公司先停權該帳號,如果有的話被凍起來的點數是否可以償還給我,得到的答案是關於您反應的問題,經客服查詢這張點數卡的卡號, 已經在2016/5/23 上午 12:39:37儲值成功。 若是您遇到疑似被他人詐騙點數或點數被盜用儲值的情況,由於這樣的問題是屬於刑事案件,建議您可先到附近的警察局報案。完成報案程序之後,請一定要將「報案三聯單」妥善保存喔!因為這可以當作警方受理您案件的證明,請留意!   在您完成報案後,您可以和警方提出「凍結儲值帳號」的申請,而警方也會協助您將資料提供給MyCard客服中心,您不需要再另外傳真「報案三聯單」及證件資料給MyCard客服,而我們會配合司法機關偵辦您的案件,並將資料轉交給遊戲公司申請帳號凍結。   如果您沒辦法先和警方報案說明被詐騙(盜用)的狀況,您可以考慮一下是不是要先向MyCard客服中心,提出申請凍結儲值帳號的要求。若是有這樣的需求,您可以使用傳真或E-mail的方式,提供【親筆簽名實體卡切結書】、【身分證影本】、【點數卡影本】、【購買證明】給我們,當客服收到了您的資料之後,將會以簡訊或是E-mail通知您!也會立即先為您調閱點數卡的儲值紀錄,並針對儲值點數的帳號向遊戲廠商提出凍結申請。   另外,也請您盡快向警方報案、取得「報案三聯單」,再請您將資料補傳真提供給MyCard客服中心備查即可。   小提醒!當您提供客服實體卡切結書等資料,並不等於MyCard客服或遊戲廠商可以取消儲值交易紀錄或辦理退費,您的案件還是要以司法判決結果為主!而有關求償的部分,同樣也是要依據司法判決結果,由被害者(您)向加害者(詐騙您的人)提出賠償,智冠科技都會配合司法判決的結果進行處理的。 傳真號碼(02)2651-1874 客服信箱service@mycard520.com.tw 檔案下載-實體卡切結書http://goo.gl/AjvfMs 詐騙/盜用處理流程:http://goo.gl/1Oi8Lp

如果警方都破不了案,真的找不到其他償還的方法?請律師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31 15: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只需要提出足夠事證證明遭到詐欺,至於是否抓到被告,並不影響我方的權益,倘若因為檢調無法查到被告所以無法取得相關司法判決,我方還是可以要求mycard進行退款。

2、倘若我方規定檢附相關資料,僅因前開因素無法取得司法判決,mycard公司拒絕退款,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是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Ricky 105-05-31 12:39

請教..

租客積欠房客數個月,後來告到法院後,對方有協議期償還,但只還了四期後就不還了,請問這算詐欺或有刑事責任嗎?還能再提告嗎?還是要如何處理?

另外朋友借錢也是說要分期還,也是還了幾期就不還,請問也只能到法院提告嗎? 取得債權憑證或支付命令,如果對方都沒有名下資產,那等於是張廢紙對吧?!

以上都只能提民事求償嗎?刑事是否有困難?

請教大律師,難道當好人都要被欺負嗎?

tks.

沈恆 (沈律師) 105-05-31 13:28

您好!

如果是在法院協議成立且有調解筆錄和解筆錄,就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若是私人協議,則須拿協議書提告,拿到勝訴判決才能強制執行。 私人借錢不還,可提出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拿到勝訴判決才能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若對方無財產,可等將來發現對方有財產時再次強制執行。以後至少要能於借錢時簽妥契約並取得實質擔保,才不致有執行困難的窘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翎少 105-05-31 11:19

如主旨~因我已與該冒用廠商達成協議並已經簽完和解同意書,但因為該廠商是透過某位中間人取得我的證照,現在我想對那位中間人提出告訴並求償(因該廠商也將對此中間人採取法律行動),請問這樣是可行的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1 11:26

您好,

 

可對該盜用之人提出偽造文書詐欺罪等刑事告訴,嗣後再附帶提起民事求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民事可以以侵權行為、不當得利來請求賠償刑事部分涉及詐欺取財、得利,如不知對方年籍姓名,必須聲請調查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翎少 105-05-31 11:27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對該盜用之人提出偽造文書詐欺罪等刑事 ... (恕刪)

因為我只有他的電話號碼 那我該如何對此人提出告訴呢? 就算要寄存證信函也沒有地址XD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1 2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用寄發存證信函,可以姓名及電話號碼特定被告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31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用寄發存證信函,可以姓名及電話號碼特定被告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5-30 19:05

最近有一款網頁遊戲「ROWEB」於4/27至5/8開放刪檔測試,而後預定5/18進行公開測試,結果該業者聲稱被DDOS攻擊導致5/18無法順利開伺服器而延至5/24開伺服器,而5/24又聲稱被更強大的DDOS攻擊又延至5/25開伺服器,5/25又聲稱因玩家出現無法載入網頁等問題而關閉伺服器,於5/27公布退費等相關公告之後無近一步伺服器消息,已讓眾多消費者不爽,而該業者6/1還要接手原本由「遊戲新幹線」代理之「仙境傳說online」,深怕該業者會優先處理「仙境傳說online」而不處理「ROWEB」,本人亦於5/24向台北市消保會申訴,而如果申訴不成功消保會也預定於6/17開調解會。

我想詢問除了退費、消費申訴,有辦法依照哪條法律規定向該業者提告求償嗎? 該業者還是韓國原開發「仙境傳說online」之原廠商結果處理態度比台灣廠商還要OOXX。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0 19:46

您好,

 

遊戲若未能於預定時間內開啟讓玩家使用,而已將收受之費用返還玩家時,則玩家已無損失可言,雙方亦無其他契約關係,則玩家沒有請求遊戲公司賠償或為其他做為之依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ni 105-05-27 16:32

您好,朋友去年在公司和同事們一起喝酒,酒後大家玩得太開,女生主動將衣物拉開給男生們塞錢,事後女生回房間休息,朋友也跟著進去,兩人單獨在房間中,但朋友沒有對女生做任何猥褻行為,後來同事們覺得兩人單獨相處不妥,於是拿鑰匙強行開門,看見女生衣衫不整,然後大家就各自散會,隔天朋友打電話給女生道歉,說明大家喝酒的時候,有玩得比較過火,而女生表示他什麼都不記得。

過了一年多,現在朋友因為要求償還以前代同事借款的100萬,而對方開始提出去年這一件事情,指稱女方因此鬧過自殺,要對朋友提出告訴。
當晚大家的確都有越矩的行為,但朋友確實沒有做出侵害女生身體的事情,請問這樣告訴是否會成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7 17: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要還要看告訴人的指述內容及相關的事證。

2、還是建議可以嘗試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倘若無法和解,建議可以委請律師進行正式辯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時間已久遠,對方提告的前因後果可以陳述給檢察官瞭解,另本件也可能會傳相關證人出庭作證,所以到時證人如何說也是關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7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避免與女生有任何的接觸,包括電話簡訊或line,避免對方目前可能準備蒐集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7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避免與女生有任何的接觸,包括電話簡訊或line,避免對方目前可能準備蒐集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毛毛 105-05-26 20:07

請問我告民事後,電話來說問我要不要調解還是送法院,我說可以調解。問題是我民事求償二年時效到今年六月就滿二年了,這樣調解會使我的時效超過二年而消滅嗎

你好:

民法第129條第1項規定:「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一、請求。二、承認。三、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419條第4項規定:「以起訴視為調解聲請或因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而視為調解聲請者,如調解不成立,除調解當事人聲請延展期日外,法院應按該事件應適用之訴訟程序,命即為訴訟之辯論,並仍自原起訴或支付命令聲請時,發生訴訟繫屬之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403條規定所列之事件,會先送調解調解不成立,自原起訴或支付命令聲請時,發生訴訟繫屬之效力。仍然會中斷時效,只要繼續進行訴訟即可,不會產生時效不中斷之情形。 若係先聲請調解,亦可依同法第419條第3項規定,在10日之不變期間內起訴,視為自聲請調解時,已經起訴。
沈恆 (沈律師) 105-05-26 23:21

您好!

向法院起訴時時效就已經中斷,調解若未成立,應注意請法院繼續進行訴訟,即可確保時效中斷的效果。時效中斷後,等判決確定才會重新起算二年時效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ichelle 105-05-26 10:04

想請教一下板上的律師們,去年12月我停等紅燈時遭後方車推撞,道致後方車體嚴重凹陷,初判表上我方是未發現肇責。

車體維修的部份,對方的保險公司已理賠(我先辦理我方出險,後續的處理,由我方保險公司處理)。

目前我根據民法196條的請求,要求對方賠償我交易性貶值的部份,已請汽車商業公會鑑價,確定因此碰撞貶值10萬(有鑑定的報告書),故在民事請訴狀上申請106,000的金額(6,000是申請鑑價的費用)。

前天至法院開調解調解委員(只有1人)硬是要我降價,還一直跟我說如果到法院,法官也不會照我的要求理賠這麼多,還說我如果這麼堅持106,000只是在浪費時間。

對方保險公司是說他們再回去討論,因為當事人是投保桃園區,發生地是新竹區,所以保險公司是新竹區的來協談,若他們公司金額無法理賠這麼多,則就是上法院。

因我車行照是去年8月出廠,我是9月交車(8月適逢農曆七月),鑑價報告書上的金額會因為汽車耐用年限(這樣應算是3還是4個月的車?)的規定產生更低的殘值嗎?鑑價報告書的未碰撞殘值(53萬)看起來是已扣除落地車的價值(已車原價是70萬購入的)。

想請問我已有第三方公正的鑑價報告書,法官不會依照鑑價報告書上的金額作判決嗎?我方是正當的停等紅燈,被推撞,肇責完全無爭議,鑑價報告書也明確的指出因此碰撞的貶值金額,這樣法官還是會判決出不同的金額嗎?申請鑑價的費用6,000可以一併求償嗎?(因未先繳納費用,則無法鑑價)

你好:

訴訟外自己送鑑定費用法院大部分見解認為要自己負擔,但有少部分見解認為可以請求。 鑑定部分若對方有爭執,最好聲請法院送汽車商業同業公會鑑定,由法官指定鑑定之項目及內容,以免爭議。 鑑定報告法官會作為判決之參考,但不一定要受拘束,但原則上都會尊重鑑定機關之鑑定意見。
michelle 105-05-26 12:1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訴訟外自己送鑑定費用法院大部分見解認為要自己負擔,但有 ... (恕刪)

鑑價費用的部份,是因為當初在區公所談和解時,對方保險公司強硬表示一定要公正的鑑價才肯理賠,當下已告知汽車公會的鑑價費用為6千元,如果他們可理賠我就立即申請,當下的保險員同意。

但至法院談和解時,那位保險員已離職,若事後上法院,我是否可以主張,因當初保險員的話,代表此公司同意我自行自公會申請鑑定,因此6千元的鑑價費用,應為該保險公司付擔?

海龜 105-05-25 18:04

記得約13~14歲曾在網路上犯下毀謗罪,之後的判決也沒被關也沒被求償(沒和解成功)我也忘了是緩刑還是保護管束.....(沒要求固定時間去跟觀護人報到)幾年以後警察到我家簽名我媽說是跟當年的案件有關.....

現在要做保全工作目前23歲,我知道保全業會看你的良民證或者是公司自己去調查是否有前科的案例?

我所知道少年保護法事件會在成年以後這件事情被註銷(還是保密?)

如果公司自己跟警察調查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的單子上會寫我有前科的案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不會有前科紀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照刑法第76條規定:「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因此即使您犯過毀謗罪,但因您已經緩刑期滿,且緩刑之宣告未被撤銷時,因此與未曾受刑之宣告相同,因此不會有相關的前科紀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不會留下前科,不用太擔心。

二、願意工作就是個好人,休假的時候可以東看看西看看。以前我認識一個小吃攤的老板,每次我要去吃他的東西都看到大排長龍。每週我都會去吃一次,那時候我很窮,每個月薪水只有二萬元,一半給家裡,早餐晚餐吃家裡,每個月還能存五千元。即使花的錢那麼少,我還是每週都會去那邊吃,可見得這家店有多麼的好吃。有一天晚上很晚了,我剛下班跑去吃他的東西,他剛要收,我跟他談了一下。他說以前他是做成衣業務,會拿著衣服全台灣跑來跑去。然後他到每個地方都會吃那邊的東西。有一次他到了彰化王功,覺得那邊的蚵X很好吃…然後他就立志要在沙鹿擺一攤。他說一開始他都跟王功的店家問,有的願意教,有的不願意。他說不願意教的他就買二份在旁邊看。回家後再做實驗,一開始都是難吃所以自己吃[這老板很胖],後來試久了就變好吃了。那時候我跟他交換技藝,我教他做小玩具可以給他的小孩玩;他教我做我最喜歡吃的那道肉炸。後來當然我沒有試著去做這個,因為跟他買就好了幹嘛自己做[工序很麻煩]…多年後我看了電影海苔億萬富翁,感覺之前認識的這個老板跟這電影裡面的主角好像。另外一個例子是,塑膠衣架的發明人,聽說她本來是一個OL,下班後別人在逛街她也逛,但是她的目標是看有什麼商機可以賺錢,她到了一家很貴的成衣店試衣服,但她不是試在自己身上,而是試衣架…後來她以衣架為業賺了很多錢。

三、所以你看以上我說的都跟法律沒有關係[笑]。

四、找工作本身有很多陷阱,有空我再說與你聽。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Alex 105-05-25 11:04

律師您好

我於上個月初被公司無預警資遣,由於離職時間匆促,我因為擔任企劃一職,所以帶走了我上班時的企劃檔案,想要當作作品,但之後被公司知道,請我帶回公司,由主管將帶走的資料刪除,刪除後,主管請我簽切結書,表示我未經同意所帶走的資料已由公司刪除,若日後有資料由我這邊流出造成公司損害,可對我求償

這個月中,理應發放上個月薪資,但公司扣住,並發了一封律師函(今天更收到存證信函),內容大概是,他們懷疑我有違背該切結書之事實,限我三日內回公司說明,並領取薪水,否則要提告侵占偷竊等等。

我任職期間所寫的企劃案,多是關於公司一些營運狀況介紹,或是公司每個月例行的活動案推廣,然後全部都是我自己撰寫出來的,也從未有加密或是特別囑咐機密文件,然所有資料也已全數被公司所刪除,我並無留下,也無從有洩漏資料的情況,想請問,我是否有可能涉及任何法律問題,例如竊盜侵占營業秘密罪等?我是否該於三天內回公司報告?或者我又該如何自保?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5 13: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回去了解,不過就扣留薪資部分,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2、公司要追究我方洩密,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是我方流出的,否則無須理會,倘若公司任意提告,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3、竊盜侵佔的部份,要釐清當時候的交接程序,請詳述,以利分析。

LINPOPO 105-05-24 22:24

妨礙性自主如屬非告訴乃論罪之下,被告除了刑法的刑責之外,還會有民法上的求償嗎? 是否一定可以得到賠償?

如果不賠民法上的求償,無法得到和解是否會加重刑責。

 

妨礙性自主如屬告訴乃論罪,如達成和解,是否就沒有刑事的刑責?民法上的求償有沒有什麼標準或慣例?

謝謝

你好:

被害人可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被害人之父母子女配偶,另可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 若與被害人、被害人之父母子女配偶等和解調解,表示犯後態度良好,會依刑法第57條規定從輕量刑,反之,則依刑法第57條規定,量處適當之刑度。 若係刑法第229條之1規定之告訴乃論之罪,和解調解後可以請告訴人撤回告訴,檢察官就會給予不起訴處分,法院會下不受理判決。 賠償金額要看雙方身分、地位、學經歷狀況及侵害之情形才有辦法判斷,無法一概而論。
LINPOPO 105-05-24 23:03

再次請問不管是告訴或非告訴妨礙性自主之下

民法求償是否一定可以求償的到?會不會有獅子大開口的情形?告訴與非告訴哪一種情形比較容易求償的到?求償的金額是被害人和被告雙方談好即可?還是法務單位會介入?

謝謝您熱心的回應.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妨礙性自主除非雙方都是未成年

否則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而且最重要的是

刑事有無罪責都不影響民事求償權利

兩者並無相關性

所以必須要作的是

刑事民事一併和解才是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黃國政 (Sam) 105-05-25 16:32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5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民事本來就是分開,對方若名下沒有財產,即使民事損害賠償勝訴,也沒有意義,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可能比較清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5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民事本來就是分開,對方若名下沒有財產,即使民事損害賠償勝訴,也沒有意義,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可能比較清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夏 105-05-24 14:42

想請問各位律師,當日開庭需要備妥什麼資料,以及後續求償,開庭旅費,罪行會因對方未成年減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4 2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將相關受害的事證提供給法院,等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並注意2年的時效)

2、未成年人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屆時主要就是針對賠償的部分

Ellen 105-05-23 17:47

您好!想請較一下律師們,

大樓保全代收住戶掛號信件後,不在住戶信箱掛牌通知領取掛號信件,可以告其侵占?是列刑事?由於掛號信件有的已經二個月多超過的時間.造成有時效過期的問題.請問要如何快速進行提告求償?感謝各位~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3 18:01

您好,

 

1、可對該名保全提出刑事背信侵占之告訴。

 

2、至於民事求償之部分,可對保全及其保全公司提出連帶損害賠償之請求,但您須舉證因何掛號信件而受有何種損害。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lug11111 105-05-23 09:26

在fb粉絲專頁販賣衣服,被某國際大廠B委任律師事務所來函說侵害商標權,照片中有3件格紋服,我知道其中有2件黑白色格紋在台灣並沒有商標權,而1件彩色格紋有近似到商標權,在圖文並無說明是大廠B文字,而粉絲詢問的價錢是黑色格紋,1590元,而最後這件衣服一件都沒有售出。商標法63條民事求償,第三項所說可以以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售價500-1500倍求償,如查獲超過1500件時,以其總價定賠償金。但該商品是在韓國連線所貼上廠商提供照片,一件都沒賣出,對方也沒有查獲到商品啊。這樣對方仍可以求償民事部份嗎?如果有,會如何求償

阿南 105-05-20 21:43

本人購買了一間預售屋.在第一次客變前花錢請室內設計師依據我想要的格局進行設計規劃.也在作第一次客變時請室內設計師拿著畫好的設計圖陪同我一同與建商進行討論.建商也同意使用我請的設計師的設計圖來進行內部的格局建造.建商並要求我在設計師的設計圖上簽名並壓上日期.建商後來又通知我針對建物內的設備及水電線路進行第二次客變.第二次客變完沒多久建商的客服人員就拿著一張客變圖來給我簽.並在簽客變圖時客服人員就只要求我看客變圖下面的設備及水電線路文字敘述對不對.如果對的話簽名就好.我就想說圖我們也看不懂.結果我看了一下文字敘述沒什麼問題就簽名了.後來就一直到現在快交屋了.想說在建造期間都沒去看過蓋的怎樣.就跟建商約時間過去看了一下.結果發現各樓層都照設計師的設計圖建造唯有二樓的部份並沒有以我們當初說好的設計師的設計圖下去建造.而是以建商的原實他們的原始圖下去建造內部格局.所以我就找建商看要如何解決.結果建商就說他們是依客變圖建造的.拿客變圖給我比對之後我才發現客變圖上二樓的部份被建商改成原本建商他們的原始格局佈置了.請問這樣我是否能用什麼放方式請建商改回原本我們說好的設計師所設計的格局或是跟建商求償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二樓的部分,要看當時到底是如何約定,若無法證明當時建商也同意依修改後的圖興建,則要要求對方賠償,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0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與建商當時就二樓之設計圖約定事項為何,建商有無違約之情形,若建商無違約,自然無所謂請求損害賠償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0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與建商當時就二樓之設計圖約定事項為何,建商有無違約之情形,若建商無違約,自然無所謂請求損害賠償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可撥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0 23:28

您好,

 

若您有簽名,則就有法律效力,且您難以證明您與建商間口頭的約定、設計的內容是甚麼。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kk 105-05-20 18:08

後才被追稅(原有寫明約定稅務責任歸屬)

1.是否無法求償了?

2.之後訂約若註明稅務因法規可回朔6年    責任不受民法2年追朔之限制  有用嗎?

 

還是一定先法院公證簽立本票較有保障?感謝大律師

一、那要看你合約約定的內容是什麼才能判斷。

二、如果你談的是時效尤其是如此,每一種債權請求權時效是不一樣的,要先了解你的契約內容才能判斷債權是 什麼,也才能研究請求權時效是多久。

三、請求權時效消滅還是可以請求,只是債務人可以產生抗辯權而已,依經驗並不是每一個債務人都會為時效消滅之抗辯。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kk 105-05-24 16:3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律師

合作契約是只有寫稅由對方負擔 其他沒寫 降超過民法2年追溯期還可請求嗎?

靜靜 105-05-20 09:42

本身是網拍業者,有營業登記但是不用開發票!

在拍賣上遇到有些買家超商取貨付款卻惡意未領,態度非常不友善。

經多次提醒仍然故我,無視賣家!

賣方也因商品未領被退回而必須自行負擔運費。

因為買方沒有依約完成交易導致賣方損失運費

這種情況到底能不能提告?或是求償呢?

 

希望各位律師幫幫忙。

想知道法律這塊對於網拍賣方到底有沒有保障。謝謝!

你好:

可依買賣契約之約定請求對方給付買賣價金及遲延利息,若受有其他損害(運費等)可以一併請求對方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0 10:33

您好,

 

若對方係故意訂購後不取貨,例如次數很多、故意大量叫貨等外觀行為都可用以認定故意之主觀犯意,可提起刑法第355條詐術損害債權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賢 105-05-19 23:44

請問我住高雄結婚三年了.當初辦婚宴時老婆的朋友說她有朋友會拍照(婚照學徒)可以算友情價.結果拍完了老婆的朋友說對方要收取(訂婚結束收3600元)+(結婚完收取12000元很不爽)訂婚跟結婚其間老婆的朋友還來跟我們收取5000元說照片太多張了...三年來多次催討照片老婆的朋友總是借口拖延(其間只給了不到100張照片)其他的婚禮照片不是男朋友的車被偷了.媽媽住院.自己出車禍受傷.每天工作到半夜1.2點才回家(導遊).不然就是照片放在公司.或是照片有損毀重洗中約定的日期是改了又改.上個月說要直接去她家等她.結果她竟然說跟媽媽吵架已經離家1個多月了(她離家出走1個多月竟然還有約5.6次要我們去她家拿當然是拿不到理由都說她加班或是開會.帶團半夜1.2點還沒回家)上禮拜更扯有一位自稱她新同事的陳小姐說照片在她那這星期一.二會跟我們約時間拿.結果打電話沒接過.傳訊息只回她不在高雄要我們給她地址她要用寄的.給陳小姐地址後問她那時會寄在也沒回覆過.只好在打電話給老婆的朋友問說現在到底怎樣回事?她說已經委託陳小姐處理了她會主動聯絡我們!一付事不關己的樣子.她家離我們家不到20分鐘的車程不直接拿給我們卻可以交給新同事?

我懷疑當初結婚時3600+12000+5000共20600元大部份都進到老婆朋友友的口袋而照片只洗100張敷衍其他的根本連沖洗都沒有!

我該如何處理?可以告她們兩個侵占嗎?可以求償嗎?該到警察局報案嗎?(陳小姐全名不知道只知道電話)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1 22: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有惡意欺瞞,可能涉嫌詐欺或是侵占罪。反之,則僅為民事糾紛

2、可以發函要求對方出面處理,否則可以提起刑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