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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104-05-16 01:36
我在4年前租了台北市小店面,每年交付支票合約合約第四年時房東以訊息告知人在上海,一樣續1年,先要我每月轉帳給他(訊息對話有保留),回台灣再跟我拿支票。 第4年合約沒到,他就把我們3間店面打通成一大間租給別人了,只提早7天過後我說,強制我們搬遷,我摸摸鼻子吃悶虧就搬了。 他原本說搬遷當晚退給我押金7萬五再扣最後一個月電費的金額,結果當晚又用訊息說他人在國外,拜託等他月中回來再退還,期間內我數度傳訊追回押金,他一再拖延日期,直到經過4個月多,我再也不想等了,我告訴他若再不退就寄存證信函到他新北市的戶籍地址,我寄出了並限他函到7日內解決,但是他還是電話不接,簡訊也不回。 想請問(1)我接下來要用什麼法律途徑才能要完全回我的押金呢? (2)他都在上海,我合約有他的身分證影本,有辦法告他嗎? 若是他都不出庭呢? (3)我每年合約跟對話紀錄,訊息跟轉帳記錄都有保留,是否可以求償 違約金,跟精神時間的損失,還有店面裝潢費用 (4)受害租戶有4家,一起告她會比較有用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5-16 11:41

您好!

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押金,如果對方不出庭是對他自己不利,不用替他擔心。另外,合約未到期您本可拒絕搬遷,但您既然摸摸鼻子搬走了,其他賠償就很難請求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od 104-05-15 11:52

我於去年12月發生連環車禍(5台車) , 我是第3台車

車禍初步分析表判斷 前面1~3 車沒違規 , 第4~5台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跟第4台車求償 , 第4台車表明第5台車也要負責賠償

現在第4台車跟第5台車因賠償比例談不攏 , 就放著不管

我打算提告過失傷害 , 我跟我太太當時都有受傷 , 也都有做筆錄

我跟我太太是否可以分別提告過失傷害 , 分成兩個案件來處理?

還是只能當一個案件來處理?

我是否可以對第4台跟第5台車同時提告過失傷害?

還是只能對第4台提出過失傷害?

另外請問一下

第4台車為小貨車 , 當時做筆錄時 , 小貨車有載貨 , 而且超載

當時小貨車是說明在送貨 , 是公司的車子

那我是否也可以對小貨車的公司提告過失傷害?

還是只能提告民事賠償?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15 13:43

您好!

第4台、第5台如果都有過失,造成夫妻受傷,夫妻都可對第4台、第5台駕駛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但會合併成一個案子處理。民事求償時可請求第4台、第5台駕駛連帶負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od 104-05-15 14:1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第4台、第5台如果都有過失,造成夫妻受傷,夫妻都可對第4台、第5台 ... (恕刪)

 感謝沈律師告知

再請問一下

一人提告過失傷害 跟 兩人提告過失傷害 , 會影響刑責的輕重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責的部分,會依各自之行為來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5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5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初判表對方有過失,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你說是去年十二月發生的事,那表示告訴期間快過了。如果有要告的意思不要再猶豫了。

二、就你們來說,判那個人有罪、判多重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在於你們可以拿到多少賠償

三、民事時效是二年,不會因為刑事程序進行而中斷時效,如果刑事一直在進行而快二年了,要記得進行民事的動作。

四、如果怕對方脫產可搭配假扣押程序。

五、民事請求的項目及可能的金額要先做研究再聲請調解,不知道行情的話去調解可能調到你不喜歡的金額。

六、民事賠償金額的部分要看傷勢如何及相關證據而定。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小郭 104-05-15 09:30

日前因行車遇到暴力事件,對方,被地檢署提起恐嚇,傷害,毀損,公然汙辱.妨礙自由

我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這樣會被直接轉往民事庭嗎?還是在刑事庭一併處理?

刑事的部份,我還需要出庭嗎?

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我需要再出庭嗎?

一、一般會移民庭,要請求的金額宜速請求,在移民庭後追加請求的金額要繳裁判費

二、刑事如有需要是要開庭例如法官傳你當證人。否則你可以找律師擔任你的告訴代理人,至少協助你處理一切訴訟事宜。刑附民部分有律師的話你可以不用到庭。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要在起訴之後才能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提出之後法院不會立刻審理

會等刑案部分處理完畢後

裁定移到民事

至於刑案部分

建議還是要去

如果不想去可以委託律師

這樣才比較能充分保障權益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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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5 22:43

除非有傳為證人,否則不用一定要到庭唷!

小海 104-05-15 00:12

你好: 

       之前幫朋友做信貸的一般保人,現在朋友公司倒了,她還不出錢,但是銀行找的到她的人,只是朋友擺爛不還,但是他老公有收入,請問我有什麼辦法可以自救?

       我可以向法院提出類似假扣押申請,把我所要幫她還的債務,有憑據可以向她或她的家人求償嗎?

人非聖賢 104-05-14 20:23

小弟我今年1月在工廠大門外站在那裏抽菸

突然一台休旅車倒車撞到我

那時候的時速蠻快的

又陸續撞倒好幾輛機車最後卡在別台汽車上面(這是後續作筆錄聽警方說的)

那時候我的右手受傷去醫院檢查有粉碎骨折而開刀

之後對方保險公司說這台車的車有保很多保險

手術費跟住院費保險公司幫我繳清

靜養到今年5越打算跟對方和解保險公司說後續看診的醫療費用薪資保險公司會付

但是我的右手有後遺症保險公司說這個不在他們範圍內

但我工作要出力現在都沒辦法搬重的東西

那我可以要求肇事者求償我的手的後遺症跟精神損失嗎

可以的話多少才算合理

我第一次碰到這種問題想問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4 2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減損勞動力的損失及精神慰撫金。金額的部分必須依據您的減損情形及工資來做判斷,不能一概而論,建議可以備妥資料之後,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2、倘若對方拒絕,應該要在事故發生6個月內先行提出刑事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dada 104-05-14 14:49

你好:

我們公司有一員工,原本合議做到3月10日,卻在3月5日領完薪後不做了,而且沒通知老闆,打電話好幾次都沒接,沒說明原因。

之後卻追討3/1~3/5的薪水,中間請假2天,所以實際工作天數是2天。

請問我們可以用3/6~3/10曠職的理由來倒扣薪水嗎?

另外因為會合議做到10號,是因為10號有重要訂單要出貨,不然會讓他做到2月底就不做了,(因為工作性質,這中間工作很閒)。

請問可以求償因突然離職10號所要多增加的人事成本,還有損失嗎?

謝謝~

3月5日領的是上個月的薪水,3月1日~5日有上班公司應支付薪水,至於曠職的部分因為沒有履行勞動契約,所以不用支付薪水。3月1日~5日間有請假2天,要看是請什麼假,如果是特休那麼公司不能扣薪水,病假則可以扣半薪,如果是事假則可以扣全天薪水

勞動基準法規定公司不得預扣薪資,所以如果該名勞工有造成公司損失,公司應該另行起訴請求,而非直接從薪資中扣除。

以上,如有需要更進一步提問的,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5 22:11

Dear Dada,

依據勞基法,曠職如果滿三天可以不用支付薪水將其解僱,並且不用支付資遣費。但如果對方向勞委會申訴,可能須經調解程序才能決定是否向其求償違約之部分,若要先採取法律行動,可以先就其違約之部分開協調會屢約爭議調解,由於您提供資料不夠充份,如果須要可以先將合約寄到我的信箱(heatherpisces@gmail.com),再附上合約存證信函求償

Mini 104-05-14 09:41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因被親戚洗腦帶入大陸純資本運作的吸金組織,從大陸被洗腦返台後,即貸款35萬台幣現金交給親戚(故沒有匯款紀錄),之後組織有再返還約10萬台幣給我的大陸帳戶。之後我沒有行騙任何人,但我發現自己受騙了,目前親戚仍舊執迷不悟深信此行業能賺到大錢,我告知親戚我要退出,他們讓我寫了轉讓書,並告訴我要給他時間,等找到新的人才能將原本的錢返還我。 所以我現在沒有備案,不做任何動作,只想等他把錢返還我,後續再考慮是否採取行動。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1)若我日後欲備案,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證據對我有利?才不會被反告誣告?若沒有將25萬返還我,可以求償嗎? (目前手邊僅有如何行騙的教戰資料,我的大陸銀行帳戶資料,跟與對方還有組織的訊息紀錄,但沒有我當初將35萬匯款給對方的帳戶資料,那時候是現金交易) (2)當初在大陸失心瘋加入後,有交給上級我的台胞證影本,請問這樣會不會有被盜用身分的危險?又有什麼方案能自保身分不被濫用呢? (3)若之後親戚返還我的加入金約25萬,但那是他行騙下一個受害者的錢,那我拿走的錢雖然名義上是返還我的,但這樣後續若備案會有問題嗎?那筆錢我需要歸還出去嗎? 以上,懇請律師們的回覆,十分感謝大家,謝謝您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4 10:40

 要盡量保留原本吸金所交給你的資料.通聯記錄.你當時給35萬現金當場是否還有其他人.可以當成證人佐證.因為其實要看涉案情節.有無犯罪故意.犯意聯絡.你也算是受害者.其實可以考慮報警.提出告訴.因為就算是被認定是共犯.若為自首.沒有前科.緩起訴緩刑機率很高.還有機會已自己不知道故無犯意 加上並沒有實際對集團有什麼貢獻.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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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孟 104-05-13 19:18

4月初與人發生車禍,對方由我左側機車切入至我方機車道,導致我方煞車不及自摔,並未碰撞到對方車輛,當下我的左腳被壓在機車底下無法動彈,對方就將我的機車扶起並移至路邊(車禍現場車輛均已移動),已有報警處理並製作筆錄,並前往醫院檢查為左手腕挫傷需休養三週,實際在家休養時間為15日,此期間無法工作損失為33000元,其他車損財損已不想與對方追究,案發至今從未接到對方來電關切,均由我方主動聯繫欲進行調解,但對方一直推拖表示要等初判表下來後再談,昨日我方已前往交通分隊領取初判表,初判表內容如下:

對方:在設有禁止變換車道線處所,疑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我方:尚未發現肇因。

今日再次聯繫對方,對方表示僅願意賠償8000元,不接受就等我提告,並表示大不了花錢坐飛機回中國(大陸人已有台灣身份證),而且患有癌症就算被告也會輕判,況且目前是打臨工維生在台灣也無動產動產,就算要假扣押也奈何不了他,覺得對方毫無誠意解決,我本身經濟條件不好又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此次車禍也使我和太太承受蠻大的經濟及精神壓力,所以我不願接受對方條件,以下幾個問題懇請律師專家們協助提供意見,以利後續提告之參考依據~~

1.我方無行車記錄器且車禍現場被移動,是否無法直接證明對方有過失之處?我若執意提告是否較難成立?

2.對方在台無資產且患有重症,法律對他是否較無強制處分能力,並且求償希望渺茫?

3.刑事附帶民事過失傷害告訴一定要請律師嗎?(因為本身經濟條件不好真的沒能力請律師~並且求償金額33000元已低於請律師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不一定要委請律師,您也可以向法扶基法會申請法律扶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假扣押裁定可以查對方財產

二、如果對方沒財產而不怕的話沒有必要找律師問過後再這樣放話。

三、眼見為實,我是你的話會辦假扣押裁定到國稅局查他有沒有財產。也可以先到地政查他住址的房屋是不是登記他的名字。

四、查到財產先提存並聲請假扣押執行他的財產車禍案件提存金只要十分之一,五萬就可以扣五十萬了。

五、可以請求的金額不會只有薪水損失。

六、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歡迎攜帶相關資料約談。

約談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小孟 104-05-14 07:49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假扣押裁定可以查對方財產

二、如果對方沒財產而不怕的話沒有必要找律師問過 ... (恕刪)

感謝楊律師回覆,想再詢問第一個問題,因我為緊急煞車自摔,未碰撞對方車輛,並且無行車記錄器及證人可直接證明對方過失,這樣情況下若執意要提告是否會不利於我方,懇請釋疑~~

KEN 104-05-12 17:54

律師您好:我想向您請教一個官司問題,就是在去年十二月間亞太電信特約門市的店長及同仁提出詐欺、違反個資、及偽造文書。主因是:因為我當時要將門號辦理變更,所以請門市人員處理,當時人員並未告知我因為我有申請電子帳單所以無法在當下換號成功,必需要先取消電子帳單的服務才可以換號,於是當日該店的店長打電話聯絡我說有這情況時,有在電話中表示要進線客服取消電子帳單,當時我在電話中同意她可以進線幫我取消,但約莫沒多久辦理完成後,該店長打來告訴我,她是請店裡的另一位男性同仁假冒我的身份進線客服,提供了我的個資給客服核對,才完成取消服務。當下我聽完就回應她:為何在稍早電話中沒告訴我會請其他人來處理,而且還把我的個資提供給他,後來反應到亞太電信總公司後,總公司只表示這和總公司無關係,完全是員工個人的因素。後來開了協調會也沒有任何結果,後來轉由蘋果日報的投訴後也在今年的1/21上新聞,當時記者有協助在電話錄音確認當時店長並未告訴我會請其他男性同仁進線處理這件事,也有在訴狀中請檢察官向蘋果日報申請調閱音檔。一直到5/11開了第一次的偵察庭,想請教律師,接下來我如果要提出求償刑事附帶民事應如何提出?還有因為該店是屬於加盟門市,在於民法上第188條是否可以向加盟公司也提出求償?如果可以的話我應該是要先寄存證信函去還是直接在去台北地院申請?謝謝律師回答~祝順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認罪,可以請檢察官移送調解庭。反之,則可以等到檢察官起訴之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是要注意2年時效)

至於民法第188條,是指僱用人連帶責任,指的是該店員及該加盟店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4 00:17

Dear Ken,

原則上您對法律已經很有概念,就依您的解決模式去處理無誤。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提供相關資料以便進一步回覆。

曉蕾 104-05-12 14:15
老婆代po 事情發生在昨天下班幫孕妻買了水果後,一如 往常的把車開回大樓的地下機械停車場,當我 把心愛的車停好關了大燈準備拿了放在副駕 的水果正準備下車,突然驚覺停車位在往下動, 此時我趕緊把伸出的左腳收回車上,當我極力大 喊:趕快按停止啊,這時因沒查覺我人還在車上 的大樓女住戶,慌張的不知道怎麼按停止,車子的左門就這樣被夾壞損傷了.... 我馬上叫了警察和管理員還有車子的保險業務員來處理,結果警察說這是民事 ,要我們跟管委會還有女住戶協調,管理員則是 ㄧ問三不知,不知道大樓機械停車位有沒有保保 險,不知道發生這事如果處理,也沒有權限調大 樓監視器,只說隔天他們管理員主任會來幫我們 調監視器,至於那個肇事按下開關的女住戶ㄧ直 強調她不知道我在車上,她聽不到我大喊,還在 旁邊吵說我沒開大燈,我也有錯,理直氣壯的也 要調監視器,我無言的回他:車停好準備下車 都熄火了還開什麼大燈?而我的保險業務員說我 們因為是保丙險所以只有車碰車才有賠.... 唉,從來沒遇過這種事,也不知道要處理多久、 協調多久,在加上下個月初老婆就要臨盆了,當 初買了車就是要讓我們第一個寶寶和老婆能夠 有個安全的產檢交通工具,哪知道會發生這樣的 事,查了google資料這類的案子好像都拖滿久的 唉,真的是難過,真的不知要協調多久.. 請問這樣的調解大約需要多久,因下個月小孩要出生了,怕 沒有交通工具,如果我們這棟大樓機械停車位有保險的話, 我可以先向機械保險公司求償嗎? 另外我是否可以向那位女住戶求償精神上及代步工具的費用? 非常感激回答!

你的案件應該是因為該位女住戶的過失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你可以請求車輛的修理費用、車輛無法使用期間因為有必要使用其他交通工具所產生的額外支出,如果你有受傷,還可以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部分,如果你與該女住戶沒有達成合意,那你必須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2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3 11:53

Dear 您好,

 

一般的公用機械停車位應該都有保意外險或責任險,但是本案並無人受傷(也就沒有意外致人死傷的情形),另本案並非因為機械停車位故障導致的損害,所以也不符合責任險的求償範圍。所以您還是必須向那位粗心大意的小姐請求賠償車門的損失,車門毀壞如已達不堪使用的程度則構成毀損,但是毀損罪不罰過失犯。所以建議您直接發函給她,如其仍置之不理再提告。(侵權的範圍包含您當時人在車內已危及生命安全的部分)。此部分給律師處理會較為完整。

 

歡迎來電或來所詢問!

 

 

 


 

 

 


小王 104-05-12 01:01

各位大律師您好:

         日前與執業車發生車禍,雙方均未申請車鑑,依初判表記載雙方均有過失但我方疑為主因,我方受傷對方沒事,目前想先申請調解,有些問題想先釐清,盼各大律師不吝賜教,感恩。

1.診斷證明中記錄此傷需三個月才能復原,而我只請了14天不支薪公傷假就被公司召回上班,職務調整待康復後再恢復原工作薪資不變休息時間的薪資公司不支薪由勞保給付。我仍可向對方請求這14天的勞動損失嗎?對方有權主張勞保已給付為由而拒絕賠償嗎?

2.因傷我暫時無法騎車需搭捷運,相關額外支出的通勤交通費是否需扣除我原本使用交通工具成本(油資),才是合理的求償金額?

3.精神賠償需詳列明細說明嗎?

4.對方為大公司,如果調解開會他們最少一定會有法務人員,保險專員及司機出席,肯定緊咬著我是肇事主因(雖對方違規在先),而我只有一個人實在難以應付,是否該考慮請律師陪同出席較為有利呢?

有勞各位大律師釋疑了,謝謝

一、關於勞保給付部分,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理由供你參考:

被告抗辯原告應有獲職業災害之公傷假而請領職業傷害給
      付,應自損害賠償金中予以扣除,並聲請本院向勞保局調
      查原告所獲津貼金額。惟按保險制度,旨在保護被保險人
      ,非為減輕損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保險給付請求權之發
      生,係以定有支付保險費之保險契約為基礎,與因侵權行
      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非出於同一原因。後者之損
      害賠償請求權,殊不因受領前者之保險給付而喪失,兩者
      除有保險法第53條關於代位行使之關係外,並不生損益相
      抵問題(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42號判例要旨參照)。故
      原告縱因系爭車禍受有勞保給付,依前開判例要旨,要非
      被告所得主張免除其賠償之依據,故被告以原告受有勞保
      給付應自請求賠償之數額扣除,要屬無據,其聲請調查證
      據,亦無必要。」
二、是不是要找律師你自己考慮。找律師的第一個重點是讓你知道行情長怎麼樣,這樣你調解才不會差行情太多,就算是讓步或拋棄權利也是在自己知道的情況下讓步或拋棄權利,求個無怨無悔。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曉蕾 104-05-11 07:59
老婆代po 事情發生在昨天下班幫孕妻買了水果後,一如 往常的把車開回大樓的地下機械停車場,當我 把心愛的車停好關了大燈準備拿了放在副駕 的水果正準備下車,突然驚覺停車位在往下動, 此時我趕緊把伸出的左腳收回車上,當我極力大 喊:趕快按停止啊,這時因沒查覺我人還在車上 的大樓女住戶,慌張的不知道怎麼按停止,車子的左門就這樣被夾壞損傷了.... 我馬上叫了警察和管理員還有車子的保險業務員來處理,結果警察說這是民事 ,要我們跟管委會還有女住戶協調,管理員則是 ㄧ問三不知,不知道大樓機械停車位有沒有保保 險,不知道發生這事如果處理,也沒有權限調大 樓監視器,只說隔天他們管理員主任會來幫我們 調監視器,至於那個肇事按下開關的女住戶ㄧ直 強調她不知道我在車上,她聽不到我大喊,還在 旁邊吵說我沒開大燈,我也有錯,理直氣壯的也 要調監視器,我無言的回他:車停好準備下車 都熄火了還開什麼大燈?而我的保險業務員說我 們因為是保丙險所以只有車碰車才有賠.... 唉,從來沒遇過這種事,也不知道要處理多久、 協調多久,在加上下個月初老婆就要臨盆了,當 初買了車就是要讓我們第一個寶寶和老婆能夠 有個安全的產檢交通工具,哪知道會發生這樣的 事,查了google資料這類的案子好像都拖滿久的 唉,真的是難過,真的不知要協調多久.. 請問這樣的調解大約需要多久,因下個月小孩要出生了,怕 沒有交通工具,如果我們這棟大樓機械停車位有保險的話, 我可以先向機械保險公司求償嗎? 另外我是否可以向那位女住戶求償精神上及代步工具的費用? 非常感激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05-11 08:22

您好!

女住戶若有過失,可請求女住戶負損害賠償責任,修車費用及代步費用都可請求,您可以先去修車再請求金錢賠償。但您如果沒有受傷,則無法請求精神賠償。另外,若停車場有保險且在理賠範圍內,可直接請保險公司賠償較為快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曉蕾 104-05-11 15:3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女住戶若有過失,可請求女住戶負損害賠償責任,修車費用及代步費用都可 ... (恕刪)

律師您好:

經過中午我們在管理員主任的協助下調閱了昨晚監視器的畫面,也確定了我們與對方的肇事責任

,而我們和管理員主任們也傾向能和解和解,畢竟我們也有錯,而車子也請原廠牽回去估價了

,而我們也問過管理員這棟機械停車場是否有保險,他說沒有保人為險,所以我們只能向女住戶求償!

只是當我們在跟對方女住戶理性的協調時,對方一直不承認她有錯,堅持不承認她有肇事責任

也堅持都是我們沒有停車開車燈她一時沒查覺才會按了開關,甚至直接跟我們說,她絕對不會賠

償,因為都是我們的錯,我們和管理員主任們也直搖頭,現在想請問沈律師:

1.車子修好後,我們要怎麼向對方求償?

2.因為我們的車是保丙式險,看樣子是無法從我們自已保險理賠了,但機戒停車位的保險真的是

沒有保人為意外的險嗎?

3.若真的協調不成走向民事訟訴的話,我們該如何做?監視器有了,行車紀錄器有錄到一些事故的

小過程,這個將來都可以做為証據嗎?

非常感謝你抽空回答!!

花心赤狐 104-05-09 00:05

本人於99年2月購買目前居住2樓房屋,購買後1樓反映因前屋主裝潢導致樓下客廳屋頂嚴重滲水導致剝落,後來他們自行修繕批土,最近發現房間天花板水泥剝落,鋼筋外露及腐蝕,我請泥水師傅來看,他說是氯離子含量過高導致鋼筋膨脹,水泥崩落,但是樓下一直堅持是我家前屋主過度裝潢導致,要求我家負責修繕,而且要求樓板全數拆除重新植筋灌漿.

我家買房子時是買已經裝修完成房屋,而且信義房屋仲介也說不是海砂屋,(目前前屋主與仲介皆無法連絡)請問律師先生:

1.樓下屋頂我需全數負責嗎?責任歸屬是樓下還是我家

2.若樓板全拆,等於我家全毀,目前我家地板沒有任何問題

3.我可以向信義房屋求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9 16: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專家來做測試,倘若有,則可以向前屋主及仲介請求賠償,倘若當初動產說明書有欺瞞的問題,則可能涉嫌詐欺罪嫌。

2、該瑕疵應該請工程公司釐清,應該由瑕疵應負責之義務人賠償

3、在未能釐清瑕疵原因,建議不要輕易施作,否則將來恐無法釐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9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樓下一樓之問題,您可不予理會,一樓並須提出證據證明為受二樓之影響方造成損害;另關於您所購買房屋可能為氯離子過高之情形,可先做檢測,再發存證信函通知前屋主及仲介,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均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若有證據可證明前屋主有惡意隱瞞之情形,或許另有涉及刑事詐欺之嫌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9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作氯離子檢測後,再委任律師存證信函給賣方及仲介,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不予理會,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另關於一樓之主張,可暫時不予理會。

 

王先生 104-05-08 19:52

請教各位前輩、律師

小弟母親在3個月前騎腳踏車遭欲進站的公車側邊撞上,造成腳掌粉碎骨折,目前已出院但對方不理不采,小弟欲提刑事民事告司機及客運公司

請教以下問題,謝謝答覆:

1.小弟住新店,是要到新店簡易庭提出告訴還是到台北地院?

2.母親雖出院,但後續仍需要復健,該如何提出具體求償金額呢?

以上感謝幫忙,謝謝

台北地檢署提告

告訴期間六個月。

民事時效二年,請二年內處理。

之後中斷而重算時效是五年。

醫療費,看護費,護具,喪失或減損勞動能力損失,精神賠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8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母親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阿凱 104-05-08 17:57

今年4月初 ,我在森森購物網訂了一組商品 ,收到後發現商品有瑕疵 ,連絡森森客服後 ,商品在4月20號回收

回收當天 ,我打客服 ,問新的商品什麼時候能補給我 ,客服回覆 ,換貨及廠商重新配送 ,需要2個禮拜

5/4 ,我打給森森客服 ,問我的商品為什麼還沒到 ,客服回覆立即詢問廠商 ,接著我收到森森的簡訊 ,說明我換貨的商品 ,將於5/18出貨

當下我立刻打去森森 ,表示我無法接受 ,客服表示會再詢問廠商

5/5 ,收到簡訊表示商品已出貨 ,接著我詢問森森客服人員 ,客服告知~確定商品會於5/6到貨(接下來是重點...

5/6當天 ,等了一整天 ,到下午接近晚上時 ,再度打去森森~表示我還沒收到貨 ,客服詢問宅配中心之後 ,得到的回覆是宅配人員有送到 ,因我家電鈴壞掉 ,在外面喊也沒人應門 ,判斷無人在家(但是我早在訂購商品時 ,就已經特別註明 ,到貨時"必須"打我手機連絡 )

5/7我再度詢問商品進度 ,客服詢問宅配中心後 ,宅配方承認是他們的作業疏失 ,5/6的出貨單上面 ,沒有貼我的連絡號碼 ,當下我表示~如果能在7號當天到貨 ,我可以不追究責任 ,客服詢問宅配中心得到的回覆是無法(因為貨還在站所 ,但是司機全都出去了)

5/8我下午 ,還是沒有收到貨 ,打給客服 ,森森回覆會派人專門處理我的案件 ,大約下午3點~宅配中心打給我 ,表示是因為手機號碼有錯 ,所以才無法連絡上 ,大約在晚上8.9點下班後 ,它們的主管會親自送貨 ,接著3點半森森專員來電 ,詢問狀況後卻發現宅配中心的說法有不少盲點

第一 ,5/7宅配中心給森森客服的回覆是 ,無法於當日到貨 (貨還在站所 ,但是司機都出去了) ,但是5/8號宅配中心給森森客服的回覆卻是 ,宅配人員於5/6.7.8 三日都有送貨 ,但是無法連絡上我(後來去宅配官網 ,用條碼查了出貨進度 ,上面顯示7號有出貨 ,但實際上到底有沒有出貨?? 為何說法前後不一)>>這部分我有存檔

第二 ,5/6是因為貨單上沒有我的號碼 ,那假設5/7有確實出貨 ,那手機號碼錯誤的問題 ,為什麼是到5/8~也就是今天下午 ,才由宅配中心來電回覆 ,是否又是個推卸責任的理由呢?

上述2個盲點 ,相關對話~森森那邊都有做電話記錄 ,等到走法律途徑後~它們可以依法提供檔案

這東西是用來送人的生日禮物(5/7) ,所以.....其實不管今天有沒有收到貨 ,我都打算 ,就這幾天我時間上的損失 ,走法律途徑提告 ,我想請問要怎麼告(請律師嗎? 花費怎麼算 ?以我所敘述的情況有辦法求償嗎? 能告那一條?)

這件事情的責任歸屬是在森森 ,還是宅配方呢?   或者都有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9 16: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退貨。

2、倘若要請求賠償,必須是該商品是有時效的產品,如蛋糕,或是您已經告知對方,倘若無法於期限內交付,該商品對於我方沒價值,要退貨賠償,所以其實不適那麼容易,比較建議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Drango 104-05-08 13:20

我和設計師有簽裝修合約 

裝修日期到104年4月10日,施工大致都已完成,剩下一些缺失需要改善,可是過了一個月了,設計師遲遲無法將缺失改善,這一個月也來處理九次,每次來都是請工人來處哩,自己都不來確認,同樣的東西處理了好幾次還沒辦法解決! 
當初簽約時要求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設計師也沒問題,所以在估價單有列這筆作業費用合約也載明工程驗收完畢並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方得申請結清本契約所餘款項。 
可是設計師現在一直推,說請建築師申請不下來,有違建問題,沒辦法申請,當初簽約前也請他評估,也說可以申請沒有問題,所以契約和估價單都有註明這件事,現在一直說沒辦法申請,要我們直接扣除這筆費用,付給他剩下費用,問題是當初就是要他申請這張合格證,才找他合作,我可以主張他沒有幫我們申請合格證,不付他尾款並向他求償嗎? 

PS:設計師沒有辦法申請合格證外,當初裝修的時候連許可證都沒有申請。

尾款的付款條件未成就之前,你確實可以拒絕支付尾款。

除了尾款支付之外,如果裝修有瑕疵的部分,你可以要求修補,如果對方拒絕修補,你可以請求該部分的修補費用

至於其他已支付的價金,對方取得係因為你們之間的契約關係,所以你無法向對方請求。

由於房屋裝修的訴訟曠日廢時且需要花費高昂的鑑定費用,雖然你勝訴後可以請求對方支付訴訟費用,但通常可以得到的金額並不算很高,在興訟之前你應該再三思考。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不妨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8 16: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無法取得裝修合格許可證,日後恐有遭認定是違章的可能,對您的權益影響很大,倘若對方有意欺瞞,則本文認為可能涉嫌詐欺罪嫌。

2、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依約申請許可證,並且修繕相關瑕疵及賠償損害,否則可以提告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8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依約限期履行期契約義務,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發存證信函請求解除契約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8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依約限期履行期契約義務,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發存證信函請求解除契約損害賠償之。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0 00:49

Dear Drango,

原則上契約上有載明的事情都是權利義務,都要履行,如果其拒不履行您可以先扣下尾款,另委任律師處理履約爭議調停,如果談判不成,再提告進行訴訟

水餃 104-05-08 07:18

律師您好

時間發生再2014-12-30 上午再快到公司前發生車禍.情形是我直行車再等紅燈.綠燈時我向前騎(機車)這時有一台汽車高速左轉他想搶快結果我撞上他右後方車尾.當下他沒停下車而是往前繼續開迴轉進加油站停車走出來.同路騎士報警.造成我右手手掌第三節骨頭裂跟左腳腳踝閉鎖性骨折.(骨折就算是斷)有上石膏.公立醫院開出49天修養三個月不宜劇烈運動因為我是印刷機械維修工程師經過深思決定告假三個月.公司同意但是如有遇到機器問題我需要協助客戶解決.肇事人前後關心傷勢見面一次簡訊問候但是因他保全險由保險公司接手.從頭倒尾保險只有被撞第一天打來問問然後告訴我準備那些資料跟最多休假理賠三個月之後都是被動.中間談和解都破局金額上雙方差距太多我提出30萬和解.薪資4萬加津貼.固定加班薪資再7萬上下.休假期間因我有賣出公司設備有業務獎金轉到戶頭.這樣對我有影響嗎?保險就開始要求要看薪資轉帳的戶頭或扣繳單.公司開薪資證明他認為不夠有力證明我的薪資.拖了5個月我現在因傷復健中.也不知要多久.回公司後感受到處處被公司刁難因為手腳的傷不適合在做粗重的工作.我請辭.我決定提告請問初步該如何處理.求償我中間的損失年前公司忙我不在結果機器交不出去績效獎金沒了.結果沒年終.沒上班沒薪資保險公司又故意拖時間過年前.過年時.過年後一直到現在車也還沒修理.上一個月班就因傷勢沒復原就沒工作學機器10幾年現在手腳變這樣.腦子一片空白我才36歲手腳一直酸痛無法像以前靈敏.我決定提告.我該如何是好.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要在六個月內提告刑事傷害告訴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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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良 104-05-07 14:18

業務員因轉換公司,想把原客戶保單轉移到新公司
私下幫客戶做契變(產險意外),終止續保的動作(偽造要本人簽名)
導致有一段期間沒有保障(因沒經過保戶同意,保戶不知情)
幸好沒發生任何事故

可像業務求償嗎?還是單單只能告他偽造文書呢? 
謝謝! 

 

如果沒有任何財產上的損失或沒有法律規定的非財產類型的傷害民事部分是請求不了任何金錢的。

當然刑事的部分,因為對方有偽造私文書的行為,你提起告訴的話,對方會被處以刑事處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7 14: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主張業務偽造文書,則代表我方並沒有授權該業務締結新的保險契約,該契約屬於無效的狀態,所以我方的實質損失就是原本的保險契約

2、另外,有關刑事案件部份,受害人還是可以要求相當賠償作為和解條件。

小良 104-05-07 14:4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主張業務偽造文書,則代表我方並沒有授權 ... (恕刪)

因為我有上金管會申訴,沒有得到滿意的答案

請問律師,如果我要在跟金融平議中心做申訴

請求標的要如何求償呢?

還是律師指的是私下和解呢?

因為對方現在還是不願承認

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7 18: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業務員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另關於損害賠償之部分,您尚須證明您受有損害之額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07 19:24

您好,

我待過評議中心,所以非常清楚內部運作。

的確,損害的部分是難以衡量的,因為您目前尚未發生損害。但倒是可以思考一下,因為保單的轉換,原來的保障是否有受減少? 不管是在保險範圍,或是理賠金額,這些都可以研究研究。

如果評議中心約您與對方公司進行調解,歡迎您委任我陪同進行調解

以上,

律師

fufriday 104-05-07 10:50

請問律師

我的案件是扶養求償案件

上個月剛開完調查庭,法官於庭末表述『候核辦』

現在聲請閱卷,書記說明因法官已經進入要裁定的程序

不再開庭,但也不能再閱卷
1.如何不經由閱卷確認被告方給法官的書狀是否與我方相同?

被告在整份書狀後又再多加一份辱罵的書狀)

2.前一次開完調查庭後,現在不再開庭,是否就不需再做答辯? 

 那後續理由書狀答辯是否依舊進行? 

 不再開庭,是直接寄送判決書?還是會另訂庭期當庭判決?

3.因院方當初調閱索引當事人個人案件資料有誤, 

是需要法官查明更正? 

還是自行到法院哪個單位做查明更正?

4.如果就訴訟攻防的非公開性,對於對方毀謗.妨礙名譽部份無法讓刑事訴訟成立,那是否可以讓民事妨害名譽訴訟成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7 13: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無法確認,倘若有違法,必須透過上訴救濟

2、倘若仍有意見,建議還是以書狀表示。

3、個人資料錯誤可以聲請法院更正。

4、此類案件法院沒有統一的見解,還是可以嘗試起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郭小禹 104-05-06 13:28

打擾了..

本人於5/4日早上發生車禍,地點在台64快速道路上.

事由對方匯入我所屬的車道上未保持前後車間距擦撞到我的車右前方後未停車查看就走了.

我就照程序打電話報警放立三角價拍照, 之後做筆錄給行車紀錄檔案.

當日下午接到對方來電說會負責請我去估價我說好估價完報價給你.

電話後我就去估價維修費為1萬0幾百元對方聽道就說太貴給你8000自己去弄好,我回覆他請你跟車廠說他願意8000做好我都沒意見,他就開始不想負責維修最後就說去告我啦..

請問我有辦法求償到維修費用嗎?目前已經去提告他了,我還需要注意什麼事情呢?

感謝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6 13: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件僅為民事糾紛,倘若無法和解,可以提起民事求償訴訟

2、倘若修繕費用中有零件費,則恐有哲就扣除問題。

 

你維修的費用大約1萬元上下,其中有工資、零件費用等。

如果事故的造成,你沒有任何過失,對方應負全部損害賠償責任,那麼損害賠償的金額包含如下:

1.工資部分,你可以請求全部,舉例來說:工資估價5000元,那對方要賠償你5000元。

2.零件部分,由於你的車不是全新的,零件部分要扣除你原本零件的折舊部分。舉例來說,如果零件價值5000元,但是你的車已經有五年了,零件折舊後僅剩下17%的價值,所以零件部分你的損失是850元。

上面所舉的例子,雖然估價是1萬元,但你最後應該取得的損害賠償僅有5850元。

對於以上說明,如有不清楚的,歡迎到本事務所的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的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郭小禹 104-05-08 14:19

謝謝兩位律師的解答,在請教這樣我可以提出精神賠償嗎?

104-05-05 17:18

車禍發生後肇事者說車子交給她的楊梅修車廠她會處理,後來肇事者保險公司跟我說車禍是她們100%責任車子部份她們會全部負責修好我才答應維修,但是車子修好以後肇事者又反悔不負責任不給保險公司理賠,我只好自己付錢把車開回來,由於車子車齡已經7年了,玩在我要去法院求償維修費,請問到時候法官會把我的零件費算折舊嗎?因為車子是對方同意負責回覆原狀我才修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5 2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損害賠償,有關於財損的部分,零件有折舊的問題。不過倘若您是依據對方賠償承諾,則沒有折舊問題。

不過倘若您要依據對方的賠償承諾,則必須提出相關的事證證明。

104-05-05 20:45

賠償承諾是對方保險公司跟修車廠的會計告知我的,對方沒有跟我聯絡過,是修車廠的人跟我說車子修好不用給維修費,簽和解書跟簽名就可以把車開走.但是車子修好我要去拿車子,修車廠會計又打來說不車子她不負責了.我可以找修車廠還完跟證明這件事情嗎?賠償承諾是對方答應修車廠可以,修車廠再轉達給我,我才答應進行維修的.

實際進入訴訟對方可能答辯零件折舊。如果你主張對方同意給付,這個部分你要舉證,不然法官不會採。另,保險公司的部分可以聯絡請其協助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Minny 104-05-04 18:07

我在今年1月份發生車禍、之後去醫院檢查為

1.尾椎移位
2.身體多處擦傷.挫傷

經治療六周後、身體的挫傷.擦傷都好了、而尾椎移位的地方痛的感覺沒有了、但經由X光片可以看出尾椎明顯變形,而且醫生說尾椎的部分無法開刀,而在今年三月中的時候我與對方和他的保險和解,對方保險賠我九萬多,但賠償內容為(機車維修.醫藥費.撫慰金.工作損失)、而和解內容還有寫說雙方願意放棄所有的民事.刑事訴訟強制求償,而車禍三聯單我也給對方保險員了。

和解完之後我覺得還是怪怪的、所已針對尾椎移位這部分上網查,才發現有符合強制險殘廢等級表8-3脊柱遺存畸形者,為12級殘廢等級、可以申請強制理賠17萬。

所以我想請問

1.殘廢的部分還可以跟強制險申請理賠嗎?
2.強制理賠說要車禍三聯單,但我的車禍三聯單已給人、那怎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強制險仍可以殘廢等級來申領,惟本件您既已和解和解書上並已記載放棄民刑事之主張,則恐難再為主張,惟若您尚有其他商業保險,或許仍可申領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nny 104-05-27 20:32

那請問律師,我是否可以用民法第227-2(情事變更原則),和民法738(和解撤銷),主張當時和解時對於殘廢內容有重大不知,而撤銷和解呢?

而這兩條是否都要上法院給法官裁定呢?

翔燄 104-05-03 12:37

想請教律師,由於當初父親過世,限定繼承了一台車子,隨之這車子過戶給大伯後即報廢5000元!

由於銀行表示無法查出當年車輛的估價,要求僅以報廢金額作償還,但由於父親當初向多間銀行借貸,目前有一家銀行向我要求以報廢車輛價錢做償還,我有需要注意什麼嗎?

如果後續第二間甚至第三間銀行向我提出求償,我都需要一一償還嗎?

        如果我都不採取任何償還動作會有官司疑慮嗎?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5-03 15:59

你應依限定繼承的法定程序去處理才能免責

應注意的是,限定繼承不代表你可以任意去償還任何一個被繼承人之債務,而無視其他被繼承人之債務(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翔燄 104-05-04 01:02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應依限定繼承的法定程序去處理才能免責

應注意的是,限定繼承不代表你可以任意去 ... (恕刪)

請教阿彬律師

你所說的依限定繼承的法定程序去處理才能免責,這段話我不太懂,之前是繼承一台車子,有需要走什麼法定程序嗎?

另你所說「限定繼承不代表你可以任意去償還任何一個被繼承人之債務,而無視其他被繼承人之債務」,我的原文意思是說所有我父親有欠債的銀行應該平分我變賣車子的錢,而不是單一間直接索取??

selenali 104-05-01 23:21

各位律師好,想請問,職業傷害求償問題

關於民事求償的部份該如何估價

父親已經全癱臥床,醫生診斷無法再工作

另外~他們公司寄存證信函給我,內容敘述父親因為未能正常上班

且通知家屬辦理,未獲其回應,公司將自行辦理離職程序

之前有問過律師,律師說是無效的

若到勞工局調解,公司會被罰多少?

勞保以多報少,會被勞保局罰多少?

謝謝律師撥空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1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Selenail你好:

其實不管公司因行政處罰被罰多少錢都與補償你父親的損害無關。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的規定,雇主原則上是不得終止與職災勞工的勞動契約,因次公司的解雇是違法而無效的。

另,你父親亦得循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4條終止勞動契約並向公司請求資遣費,退休金及殘廢補償(請參考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5條,勞基法第59條)

以上供參,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屬職災,除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外,應向僱主提出民事訴訟來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elenali 104-05-02 16:47

謝謝律師撥空回覆,因我住中部地區,家父必須到台中市勞工局

現正等法院判監護宣告給我

律師都有在台中執業嗎?

如須要該怎麼聯繫呢????

謝謝律師

selenali 104-05-02 16:54

謝謝律師撥空回覆,因我住中部地區,家父必須到台中市勞工局

現正等法院判監護宣告給我

律師都有在台中執業嗎?

如須要該怎麼聯繫呢????

謝謝律師

fufriday 104-04-30 14:19

請問反還代墊扶養費案件

(1)相對人被扣押財產是足額求償金的

如勝訴後這筆求償金可以直接依照聲請人的意願一次付清?

還是還會經過協商選擇方式?

會有其他考量出現嗎?

(2)依訴訟費用由相對人負擔的原則下

求償金額.民事執行費用

還有哪些費用可以要求如內,為訴訟費用?

(3)如當初核算過程中無計算到代墊之利息

現在訴訟過程中,可以追加求償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30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勝訴確定判決之後,對方拒不履行,可以直接就扣押之財產全部取償執行。

2、訴訟費用,包含法院規費(依據標的金額核算)、證人旅費等相關證據費用,不能一概而論。

3、可以請求利息,不過要看您何時跟對方請求,清償期等來判斷起算日。

4、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起訴狀,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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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mi 104-04-30 14:03
大家好,我上星期發生車禍,對方雙黃線突然違規迴轉,我是直行車有閃躲還是擦撞! 我身上的專櫃手錶因摩擦地板毀損,是男友去年請網路代購信譽良好的賣家購買美國專櫃的手錶,但是賣家當初沒有寄購買證明給我們,台灣專櫃也要購買證明或是發票才能送修,所以目前無法修復....台灣專櫃沒有這些也無法幫我驗真偽... 現在我遇到的困難是1:我能向賣家求償沒有購買證明而退款嗎?我有購買當時的電話紀錄等等。 2:目前我們車禍和解不成,應該是上法院刑事附帶民事,我沒有購買證明但有紀錄還能求償嗎? 謝謝各位的幫忙>_<

您好:

因為您在網路上購買的手錶已經超過鑑賞期,因此無法因為無購買證明,要求賣家退款。 雖然您的手錶沒有購買紀錄,但因為是車禍造成的損害,依然可向對方求償修復費用,可依人受損財物之實際現金價值為準。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Yumi 104-05-04 22:50

謝謝您的回覆~~~若後續有需要協助的部分我會再和您聯絡^_^

王先生 104-04-29 22:08

請問,有人在自己部落格寫的事,不是事實,可以告對方偽造文書嗎(已過六年)

請問,我上個月有告對方詐欺,兩個禮拜前有開過一次偵查庭,我要向對方精神求償(訴訟狀只有寫規還物品或金額)可以嗎

如果可以求償精神賠償,是下次開偵查庭提出,還是在寫一次訴訟狀提出民事求償,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9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是事實之部分,非偽造文書;已提起詐欺告訴之部分,目前應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待順利起訴後,方有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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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9 23:44

提起詐欺告訴之部分,目前應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待順利起訴後,方有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fufriday 104-04-28 16:57

請問在撫養求償案件中

聲請人所假扣押相對人財產分別有銀行帳戶(活存+定存).股票少許.兩間動產,但一間已高額貸款,且新購屋,所以還款比率極低,如以法拍8成價格來計算,幾乎無剩。另一間小套房大約市價40萬左右,現相對人聲請以超額扣押要求解除銀行帳戶之扣押,就帳面上來看,除了銀行帳戶(活存+定存)總金額較接近求償金額,其他財產未定數極多,現要回覆給執行處,希望不要給予解除銀行帳戶聲請,該如何回覆,才能確保我方債權

如執行處願給予相對人解除部份財產,是否會來函詢問聲請人優先順序之意願?還是執行處就自行裁決了?

你可以回覆表示要扣押銀行帳戶,其餘部分同意不予扣押,如未回覆,執行處可能會直接依相對人之主張解除部分之扣押。

小蔡 104-04-27 23:12

請問這個月遭六七人毆打、報警送急診診斷治療之後急症骨科醫師說鼻骨沒甚麼大問題放著自然會好、只有膝蓋要複診!昨天吃飯朋友問我確認沒事嗎?鼻子歪成這樣、剛好今天回診問醫生才幫我轉診結果整形外科醫師告訴我這個要開刀而且超過三個禮拜了矯正也不盡然有太大的效果...需要全身麻醉!現在警方又抓不到人也沒有開單子給我也沒做筆錄!說等監視器調閱我才需要做筆錄...請問這樣有疏失嗎?如果有可以求償嗎?因傷失業警方抓不到人又帶來永久傷害...

初開的診斷書如下1、頭部外傷臉部擦挫傷2、鼻骨骨折3、右前臂挫傷4、左側髕骨骨折

醫囑病患因上述病因於104年04月0x日至本院急診就醫、經治療後予以石膏固定後離院、建議日後續於門診追蹤治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7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遭六七人毆打傷害行為,可對六七人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另若您認為醫師亦有業務過失傷害之疑義,應先聲請醫院病歷,以利證明醫師有過失造成您損害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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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蔡 104-04-28 07:39

 房律師您好!謝謝您的回覆!如果需要您的協助會在五月初之後聯絡您、因三十號鼻骨要動刀住院三天...請問如果有需要您的協助需要帶上哪些資料呢?資料要如何取得呢?

再一次感謝您的回覆、謝謝!

Gimi 104-04-27 20:40
別人用電話打來罵國罵 我們這有錄音這樣可以提告求償

您好:

因為對方是在私下場合而非公開場合罵您,因此不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毀謗罪。 雖然不構成刑法,但因為人應享有法律保障不受他人不法辱罵之利益,對方私下辱罵言論,已侵害其人格法益,您可依民法侵害人格權為由到法院提告,請求賠償精神損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7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部分可能不符合公然之要件,但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fufriday 104-04-24 15:40

請問扶養求償案件以總金額執行了假扣押

分別為現金帳戶,股票動產部份,

被告提出因扣押導致週轉困難而聲請解除假扣押書狀,

執行處來函要求我方提出調查回覆,

請問此函應如何回覆?

                  謝謝!!

你好:

執行法院僅是將債務人陳報的書狀意見轉知你,請你表示是否願意同意債務人之請求而撤回,若你不同意撤回假扣押執行的聲請,可具狀向法院表示或是不為表示,原則上債務人既然無法提出撤銷假扣押之合法事由,執行法院不會貿然將假扣押執行程序撤銷

以上供參。

通常債務人要撤銷假扣押成功,實務上並不容易,要能證明假扣押原因消滅(如並無無法執行或難以執行)或是證明有何情事變更,這些都不容易,不用太過擔心

阿和 104-04-23 22:38

請問熱心的律師

日前在高速公路等待下交流道的時候,被後方車輛推撞,有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與行車記錄器佐證,對方100%肇責


因為聲請調解還要半個月以上,目前對方保險公司一直不肯出錢(15年老車,修車廠估計修復費用50多萬,保險只願意用殘值加一點談,車子無損壞到不可修復的程度),談判陷入膠著,我方不想繼續浪費時間,想走法院流程保障權益

 

想請問:

1.需要準備甚麼資料?目前想到事故初步判定表,車廠的預估維修單據,車體之外的預估求償單(精神賠償之類)

2.大概走法院的流程(網路上可以找到一些,不過好像都不完整)

3.如果只有民事需要賠償(有去醫院檢查,人沒事)需要請律師嗎(有請跟沒請的差別,律師費用可以讓對方付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3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15年之老車,車子殘值已為零,建議接受保險公司之賠償,若您提起訴訟,所得之金額,恐怕比保險公司提出之金額更低,亦須花費相當之訴訟成本,實不建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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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ny 104-04-22 21:38

我在今年1月份發生車禍、之後去醫院檢查為

1.尾椎移位
2.身體多處擦傷.挫傷

經治療六周後、身體的挫傷.擦傷都好了、而尾椎移位的地方痛的感覺沒有了、但經由X光片可以看出尾椎明顯變形,而且醫生說尾椎的部分無法開刀,而在今年三月中的時候我與對方和他的保險和解,對方保險賠我九萬多,但賠償內容為(機車維修.醫藥費.撫慰金.工作損失)、而和解內容還有寫說雙方願意放棄所有的民事.刑事訴訟強制求償,而車禍三聯單我也給對方保險員了。

和解完之後我覺得還是怪怪的、所已針對尾椎移位這部分上網查,才發現有符合強制險殘廢等級表8-3脊柱遺存畸形者,為12級殘廢等級、可以申請強制理賠17萬。

所以我想請問

1.殘廢的部分還可以跟強制險申請理賠嗎?
2.強制理賠說要車禍三聯單,但我的車禍三聯單已給人、那怎辦?

小樂 104-04-22 15:40

請問2年前因某些因素 拿了客戶開給公司的支票存到我的帳戶.現在老闆寄存證信函內容是要我還4/30還清754800+利息100000+名譽受損500000 如果我沒還 他去提告多久會收到法院通知開庭? 因為對方4/9發現時候給我2天時間還清 我根本沒辦法.我去跟他談了好多次他不讓我分期還說不讓我緩刑一定要我被關.如果真的被判刑會被關多久呢? 所有他開口求償利息名譽受損都要全部付嗎? 如果無法一次還清 法官會判每個月給多少嗎?

阿賴 104-04-22 12:18
網路上遭惡意賣家詐騙金額新台幣6000元整 已報警處理 若要上法庭打官司該準備什麼 能如何向對方求償求償什麼 那金額最高能求償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2 12: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把當初遭欺瞞、交易紀錄、資金流向等證物提供給員警。

2、倘若您的金錢損失就是6000元,則依法可以請求賠償6000元,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是一般民事起訴要求對方賠償

拜託幫忙 104-04-21 22:32

您好! 因加盟知名餐飲店,日前爆出食安問題, 造成生意下滑,損失,甚至停業  ,加盟店是否可以向總店提出具體賠償?( 食安問題為原物料驗出有害物質,原物料皆由總店供應,加盟店無法隨意更換廠商) 總店未盡到把關責任, 卻推託不是他們的問題,請問如何求償或以什麼名目可以提告 ,而停業這段時間的損失,該如何計算 ??   謝謝 因為很急,拜託懇請幫忙

eunice 104-04-21 16:35

律師您好! 

今年1月24日晚間於萬華某家知名足部按摩店接受足部與全身按摩。經師傅詢問"是否需要踩背"服務,我答應了。但當師傅踩上我右邊的背部第一腳後,我右前胸發出"啪"一聲與刺痛,立即請師傅停止服務。

因為背部疼痛,隔天去醫院檢查,我以為是脊椎受傷,醫生幫我照了X光後發現脊椎沒問題,只是拉傷,要我多休息就好。但後兩天我呼吸非常困難,右胸口疼痛,幾乎無法穿脫衣物,連行動都非常困難,因此又回醫院看了骨科,再次照X光(這次照右胸口),結果鎖骨下方第二根肋骨斷裂。

事後我回商家告知負責人(老闆)這件事情,當下我並無求償之意,因此依照負責人要求指認師傅。但回家想想,因受傷我向公司請了幾天病假,過年也在疼痛中度過,那位師傅與老闆並沒有慰問之意,心裡不甚舒服,因此決定向那位師傅求償我因請假而被扣薪的薪資,加上看醫生實際支付之醫藥費。但因為沒有師傅的名字,該店負責人亦不願告訴我,我也不知道要對象要給誰。負責人希望我原諒他們... 但後來負責人轉達師傅說的話,要我去告她!

我心裡非常不平衡,所以想寄發存證信函給師傅,但沒有該師傅的名字,我可以發給該店家負責人嗎? 希望他們能支付我被扣的薪資,若他們不願意,我可以提告師傅業務過失傷害罪嗎?負責人負連帶責任?其實我不想告負責人,我是對這位師傅非常不諒解。寄發存證信函時,我需要將醫院的診斷書、醫療收據一併附上嗎?我斷裂的肋骨應該癒合了,因為不會痛,但還沒去照X光確認。謝謝您律師~~敬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1 17: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業務過失傷害罪,倘若對方拒絕出面,則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民事責任的部份,除了該師傅之外,店家也必須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1 17:18

您好

    店家也難脫免責任的!

   請參考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
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
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
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其他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1 21:48

刑事部分,建議整理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提告過失業務傷害,並於提告過程中,與店家及師傅談和解

和解不成,亦可於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或是繳納裁判金,直接民事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1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診斷證明,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師傅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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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2 18:19

Dear Eunice,

這是業務過失傷害,同曹大律師所言。另由於這是於執行職務時所造成之加害給付,故該店家及負責人亦也須負責。建議您先以律師函催告其給付有單據之部分,若其屆期不清償再連同非財產上損害一併以訴訟方式求償

至於第一家醫院如果未診斷出骨折症狀導致您拖延治療致復健期變長,則該醫院可能亦涉有過失,至少其有未依症狀安排X光檢驗之疏失

以上意見供參。

小陽 104-04-21 00:50

諸位法學先進您好,我母親經友人介紹,至鄉下給無醫師執照的人看診(經衛生局調查後才發現是密醫),造成老人家鑑定後是中度聽力障礙。業經司法警察查獲相關藥器械,全案移送偵辦中。試請,諸先進指教,若老人家已年邁八十,應可請求何項侵權賠償項目?又以何民事求償價位,法官可採金額判決,再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時機為何?恭請,諸先進,代為提供意見,感恩。

如果重聽是因為醫療行為造成,那可以提起業務過失傷害告訴,告訴期間為自知悉起算6個月。如果檢察官起訴了,你們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傷害行為所造成的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的金額部分,可以主張因損害所生的醫療的費用、造成增加生活支出的費用及精神上的損害賠償等。

fufriday 104-04-21 00:45

請問如法院依聲請人姓名作索引卡查詢後

所列在院案件紀錄有誤

該如何處理?

後卻被相對人以此失誤做解題發揮,並以書狀抹黑毀謗人格清白

我方決定提出損害名譽刑事.民事求償訴訟以證清譽

對於地方法院之調閱失誤,是否有連帶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1 10: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以書狀誣指您,及法院調閱錯誤資料,確實都有可能侵害您的名譽,不過要證明有故意過失恐有困難,倘若您要提告,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包含書狀、案件紀錄、筆錄等,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

Jerry 104-04-20 14:07

想請教律師,汽車停自己家門口人行道路上(旁邊是慢車道),某天清晨一台公車因失控打滑,衝撞到我停放人行道汽車,汽車維修部分已經由雙方保險公司處理完,肇事責任區分他7我3.
後續,我要跟此名公車司機求償代步損失與工作損失等....剛開始列出賠償清單傳簡訊給他,不理也不回.後來打給他,說要到區公所調解,結果派的是公司的代表也無權決定任何事項.最後打給他,問他到底有沒有誠意解決事情,對方說沒錢賠就想置之不理.所以想請問版上律師,對付這種無賴我想直接到法院申請民事訴訟賠償請問該準備哪些資料與申請?(車禍分析表已有)

對於該公車客運公司是否也有連帶疏失?可一併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該將公車公司一併列入,請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