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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EW 105-06-17 14:31
因為長輩過世,分遺產的問題 一開始對方帶同事來家裡辱罵我婆婆,之後每天都打電話問什麼時候要分遺產。 後來我老公氣不過,搶了電話回了對方幾句。 隔幾天,對方的兩個兒子和一個外人,把我先生從家裡拖到外面毆打。 有報警處理,同時也有驗傷。有開家報驗傷單。 這幾天我先生都睡不好吃不下,擔心還會被毆打,有去看精神科。好幾天無法上班。 當天有我婆婆和小姑看到,這樣可以當證人嗎? 同時能提告的成嗎?? 求償的話,我可以求償那些部分呢?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6-17 16:25

1、妳先生無緣無故被毆打,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傷害告訴,以懲不法。

2、現場目擊者均可作證人,當然包括你姑姑。

黃國政 (Sam) 105-06-17 20:23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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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7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以直接提出傷害告訴。。

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7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以直接提出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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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 105-06-17 14:27
接獲學生家長電話恐嚇威脅辱罵三字經
黃國政 (Sam) 105-06-17 20:26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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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7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是在一對一的對話中罵三字經,不會有恐嚇之問題。。

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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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7 23:58

您好,若僅是在一對一的對話中罵三字經,部會有恐嚇之問題。

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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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勳 105-06-17 14:24
我是收害者彭建勳先生 5月24日晚間22:30分左右 新竹縣新豐鄉建新路頂好超市玩手機在使用手機導致開往新豐火車站從對向開車衝撞到一輛自小客車跟往下的摩托車騎士再衝入頂好超市前的小吃店 導致我兩名在買宵夜的友人以及15台摩托車被拖行大約6公尺在搖搖椅停下來照成我兩我兩名友人多處察傷以及磨到快見骨的中度傷口照成無法上班多日至今經過6天了連一通關心慰問的電話都沒有 其摩托車受損及搖搖椅受害人也沒有電話關心不了了之 電話都打到快酸了到最後也只有一通有通其餘的不是沒開機就是要不然就是響到最後轉語音信箱 一直在躲16名受害者目前知道只有蘇育瑲車主跑去臺中不知道是不是在躲避這個問題還是這樣的 請幫忙我們報導謝謝我的電話0905655079彭建勳
小峰 105-06-17 14:23
我是單親爸爸有2個小孩,長期是租任的房子和父親和後母(小三)及小三的2個小孩住,我為了小孩還小沒辦法,長期幫父親做工養這一家人,但做工的錢都被父親和後母拿走,說是幫我看小孩怕我沒時間,就幫我管理錢,。 我就這樣做了好幾年,現在想買房子讓小孩和一家人住不用租房子,但父親和後母堅持說沒錢不願意,後來我就離開家去外面工作,也要把小孩一起帶出去。可是父親卻把小孩給扣住,威脅要我把名下的財產(爺爺生前的祖厝和田)過給他,若沒去做就要對我和幫助我的親戚和朋友不利,女兒有通報社工帶出來了,兒子卻被強行帶走,我一個人搶不贏他們,當天又傳這給我,我心急如焚,有去警局報案要申請保護令,警察卻說要有出事受傷才能辦理,請問要怎麼辦? 我真的求助無門, 雖然現在有社工介入幫忙,但進度好久已經一星期了,想去幼稚園帶小孩,卻說要聯絡後母(小孩的奶奶)來,要和後母溝通才行 。 小孩的監護權是我的,為什麼不能帶走,去警察報案,請警察陪同去帶小孩,又說一定要有社工的陪同,但社工的行程排的很滿,只能一直延一直延,一天沒把小孩接出來,根本是吃不下也睡不著, 小孩表面沒事卻非常的怕生不說話,在家也是用恐嚇不能說,畢竟姐姐已經帶出來,沒有伴,這樣下去小孩的心理也會出問題。我可以提告恐嚇和脅迫會成立嗎? 這樣能保護我們嗎? 拜託幫幫我!拜託! 當事人聯絡電話 : 0966-873793

你好:

父親之行為已經侵害到你的監護權及兒子的人身自由,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41條之略誘罪。 "父親把小孩給扣住,威脅要我把名下的財產(爺爺生前的祖厝和田)過給他"可能會構成恐嚇取財罪或更嚴重之犯罪。可以蒐證後提出刑事告訴。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7 22:2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如果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擅自將小孩帶走,不論有沒有違法小孩的意願,都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違反小孩意願的話,可能構成刑法第241條略誘罪「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違反小孩意願的話,可能構成刑法第240條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若小孩未滿16歲的話,則一律論以略誘罪,而本案對方又提到「父親卻把小孩給扣住,威脅要我把名下的財產(爺爺生前的祖厝和田)過給他」,顯然難以構成攜離小孩的正當理由,此部分和誘或略誘的罪責已很明確,建議提出刑事告訴。 另外對方又提到「威脅要我把名下的財產(爺爺生前的祖厝和田)過給他,若沒去做就要對我和幫助我的親戚和朋友不利」,這部分已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此部分亦可一併提出告訴。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小楊 105-06-17 14:14
您好,小弟半年前去被我老闆楊先生帶去四川從事類似娛樂活動熱氣球相關工作,老闆表示熱氣球活動他是負責帶人承辦她四川的兩個台灣人是股東,過程中我負責企劃業務,有票務販售及廣告合作,我們辦公地點它大陸合夥人股東的開放式茶店類似喝茶的地方,平常我們拿票都需要簽名有些人例外例如老闆股東的兒子,這些票分成貴賓票,優待票,體驗票,有一次幫楊老闆去茶樓拿貴賓票及整理我方的企劃案,當時票放在地板形同廣告紙一般隨地亂放拿回後交給楊老闆,但這場活動賠錢事後我們都沒有領到薪資就回台灣了,後來被老闆的股東聯絡我們離職員工打給我說監視器拍到我去拿票的畫面,要回來台灣告我偷竊,給了我這股東電話要我跟他聯絡,後來我沒聯絡也換號碼,試問這樣過半年後他們拿這個畫面在台灣告的了我嗎?我會被起訴嗎?目前他們找不到我沒我電話也沒地址,我要怎麼自保,小弟是單親家庭剛大學畢業一年,目前家裡靠我一人收入在過活,請各位善心人事告知我該怎麼處理這種案件。離職員工沒領到薪資我只有拿到補貼他打給我時說她找不到楊老闆只能找我而且我有拿到補貼所以要告我,我覺得莫名其妙,票務這塊因為活動是三個人出資所有我老闆也有一分我老闆要我去做事情幫她弄東西我也有錯嗎?而且票務是誰的財產這點很難界定請各位律師幫我
小君 105-06-17 13:21

最近接到保二刑大電話告知有人告我智慧財產權~他說一共5張圖片~但因為目前須等7月份公文到才知是哪幾張圖片

圖片方面因為都是從批發商那裡得到圖片~並不知已違法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商品也全部下架~這幾天網路上爬文看到實際人的經歷~


越看越擔心~因為從來沒遇到這種事所以想寫信求助您~我想說民事是取得對方合解嗎~那刑責呢會被關嗎~如果民事方面想合解可以先跟

警察取得告我的人連絡資料嗎~還是一切等公文下來我上台北做筆錄後再聯繫呢~那警方後續動作是什麼??~我很怕因為這件是被關(完全不懂法律問題)~所以想懇請您回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7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圖片是廠商提供的,甚至於能廠商出示權益證明,可以主張無罪抗辯。

2、此類案件屬於告訴乃論,可以與被害人嘗試和解,所以無須過於擔心。

著作人創作後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權,必須該創作有原創性,如果創作僅是單純的商品照片,不一定可以取得著作權,合先敘明。

其次,著作之重製告訴,專屬於著作權人或著作權之專屬被授權人,因此提告訴人應該先證明該著作係由自己創作或因為契約而取得著作財產權或專屬授權。

再其次,如您所述圖片是批發商提供的,可以主張非無故重製他人的著作,而免除刑事處罰。

至於民事賠償部分,該圖片本身如果不是商品而僅是商品的照片(例如書本這類商品本身係以著作物之銷售獲取利益,而商品的照片則係以商品銷售為主要獲取利益的方法,二者被他人重製所受的損害程度差異頗大),該類圖片被重製所受的損害較小,如果對方要提起訴訟,您所需賠償的金額應該也不至於太高。

簡單答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7 23:0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您的案子最常涉及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第92條「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此些刑責,依著作權法第100條規定,均屬告訴乃論之罪,得由告訴權人撤回告訴,檢察官即會依法為不起訴處分、在審判中法院則會為不受理判決,不會論罪科刑。 但請注意若「圖片方面因為都是從批發商那裡得到圖片~並不知已違法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在主觀上您並不會有前開各罪之故意,前開各罪也不處罰過失犯,因此得積極爭取自己的清白。 此部分仍建議到場接受詢問了解情況並提出自己的答辯,而既涉及刑事責任,必要時應尋求律師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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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小萱 105-06-17 08:19
我跟公司是以接案 領取案件獎金配合 工作期間接了幾個案子 合計金額超過千萬 後來老闆以我不勝任工作為由要我交出處理中案件 其中兩個案件已進入結案階段 這期間我只領過一次預支獎金10萬元 我將工作交接後老闆允諾之後結案該給我的獎金一毛也不會少給我 過了一年後我向該公司會計詢問獎金 卻無下文 我只好向勞工局申訴未領到薪水一事 勞動局服務人員說經他調查後 覺得我們沒有勞雇關係 對方並無違法 我只能另尋勞動局其他部門申請調解取得獎金 勞動局服務人員也在電話中勸我撤銷案件不然公司揚言也要對我提告 案件有虧損並無賺錢要求我連帶賠償 後來就收到公司會計訊息提醒我公司已對我提告 要我注意收件 請問公司能告我什麼? 我該連帶賠償案件由他們接手後造成的虧損嗎? 我能做什麼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公司有為我保勞健保 我一樣不算是有勞雇關係的勞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應先確認您們是勞僱關係或者是承攬關係,會影響到您之後的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先生 105-06-17 02:48

律師您好:

我有3個小孩(1歲/2歲/4歲),上周日妻子帶老2離家出走,並未告知去向,ㄧ天後才打電話報母子平安,起因為我對小孩的管教(用皮帶打,但是有分寸,妻子有時也會用竹條管教打小孩,但是也有分寸),她於周四我因上班將2個小孩寄放在老家時,將老大強行帶走,過程當中傷了我媽(腳趾甲在搶小孩過程中被踩到脫落),目前我只有老3帶回與我同住,妻子與小孩不知去向,請問我要如何處理?

陳先生

黃國政 (Sam) 105-06-17 03:40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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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hu 105-06-17 02:03

請問律師:

本人於105年2月28日(228>"<)週日開車全家出遊,行經一產業道路之路口欲左轉,因時值假日車輛很多幾乎是塞住不動。該路口無任何交通號誌,我在路口停了約3-4分鐘後,因對向車道也塞住了,對向車道之駕駛見我欲轉彎而他的車道也塞住不動,故示意禮讓我先轉。於是我緩緩轉彎誰知車頭剛過對向車子的車頭時,一輛機車以極高速(約50~60km)衝撞我的車頭,機車扯掉我的保險桿彈到我車頭前方,而騎士因高速衝撞翻滾至我車子左方約4~5公尺遠。當下報警叫救護車,並下車查看,駕駛經送醫後回家休養。

第二天我去對方家中探視,對方說本來醫院請他住院觀察,他說不用欲回家休養。我也請他好好休養等身體好一點再談和解的事情。

之後過了幾天我打電話去詢問對方,對方竟然說他經朋友介紹去別家醫院再檢查,發現腳拇指骨折,頸椎挫傷等....需要住院。過一兩個禮拜再打去詢問,他又換了另一家醫院又做種種檢查...等等。

我不斷打電話去關心,但談話時他時不時暗示提醒是我撞他害他變成這樣等等....。我除了請他好好休養外其他事情擇日再談。由於他一直換醫院,而我朋友說你不用再去看他,不然對方會一口咬定全是你的責任...。再加上工作繁忙所以一直以電話聯絡,並非不聞不問。之後3-5月間我主動去調解委員會申請了2次調解,對方均以身體不適住院為由拒絕。故我請對方欲調解時告知我,我再申請調解。6月初對方來電話後我們到調解委員會談和解,我詢問對方要多少金額肯達成和解,請他詳列清單。但對方卻說他在之後的檢查發現心臟也有出血造成腦部血管栓塞引起中風等等...還拿出2、3家醫院的診斷書(可是我看他嘴也沒歪,眼也沒斜走路雙手拿個四腳助行器也沒跛,跟我理解的中風不太一樣),但是缺少了送急診時第一家醫院的診斷書。

對方未列賠償清單(我猜他根本不打算在這一次談和解,那幹嘛叫我申請調解?),說要看我的誠意。(言下之意是我現在這樣子了不知道要怎麼治好,你要怎麼賠)到最後談不出結果說要上法院。

故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我的車1月份才過戶完成,只有強制險,還沒保第三責任險,所以體傷部分我知道可以由強制險理賠,但是談和解就沒有保險公司的人員幫我了是吧?

2.對方在調委會一直強調他住院我都沒有去看他(但我在事發第2天有去探視他),這在將來開庭會不會對我不利?

3.警方初判表寫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我都停了幾分鐘才動,他騎那麼快我怎麼讓?我行車紀錄器故障沒錄到,慘!),他的部分是行經路口未減速。請問開庭時法官會調查事故發生的前因後果再做判決嗎?還是只根據簡單的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交通法條來判?(在某一個層面我也是受害者啊!)

4.如果過失傷害判決確定我繳納易科罰金大約會是多少?還需要賠償他民事部分嗎?他如果獅子大開口的話我賠不起又該如何?

5.根據上述的狀況,將來我出庭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以上,請幫我解惑,謝謝!              


呂承璋 (avocat988093) 105-06-17 11:38

您好:

1.您非常非常需要律師幫您,而非保險公司人員幫您。

2.依我處理經驗,縱然此類指控極為常見,但對檢方來說這其實只是雙方溝通問題,檢方都聽聽而已(調解委員也是這樣),不會造成您的不利。

3.警方初判表是警方的現場觀察筆記,不是肇事責任鑑定意見,不能作為認定事實基礎。

4.依您描述情形,您是否構成過失傷害,容有討論空間。

5.出庭唯一注意事項,就是冷靜,聽清楚庭上問你什麼,扼要清楚回答。

 

謝謝!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方 105-06-17 01:19

您好,因為和一名女生(19歲)發生性關係,因為女生說安全期沒關係要我內射,然而當初沒想這麼多,之後收到女子的母親打來說她現在是危險期如果懷孕我要負責,我說是她說安全期我才這樣做,但是女子母親說我若不負責她會有辦法找到我,之後我想談後續但他們都不接LINE通訊,現在我很擔心,那女子後面才和我說有男友,但我也有家庭了,雖然知道我這樣很不對,但是也擔心她對我和我家人做出不好的事情,但是他們並不知道我的電話和住址,因為都用LINE聯絡,如果這樣找的到我,我會有人身安全的擔心,而且我也不能肯定是不是我造成懷孕,如果硬要生下來要我負責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7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有婚姻關係,雙方都涉犯通姦罪。

2、倘若對方確實懷有您的胎兒,日後可以要求您認領該子女,並且給付扶養費。

3、可以要求對方提出相關醫療證明,然後進行和解。

4、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擬定將來可以發生的訴訟策略。

王翰 105-06-16 23:43

事情是這樣,我女朋友在臉書(Facebook)上遇到一個瘋子,那瘋子在Facebook上面說很喜歡我女朋友,但我女朋友根本就不認識他也表明有男朋友和有結婚的規劃,他竟然回說反正孩沒有結婚前他都還有機會然後想要進一步約出來認識認識,就在我女朋友多次拒絕後甚至封鎖那個瘋子,那個瘋子竟然還重新申請帳號,然後跟我女朋友說他有認識警察朋友可以利用職務之便私下幫忙請電信警察用Facebook的上站資料查出我女朋友的家住哪和手機電話~這真的非常過份,偏偏我女朋友不小心將這個威脅言語刪除了沒證據了~這實在太過分了,電信警察真的能這麼隨便因為私交就動用國家資源幫這瘋子查出我女朋友的資料嗎?我女朋友在臉書(Facebook)上是用英文名字,電信警察真的因為私交就有辦法幫人家以透過ip的方式查出臉書(Facebook)使用者的隱私資料(包括真名和住家地址)嗎?我女朋友又不是犯人憑甚麼要被那個瘋子認識的警察這樣查出底細,這樣不是很可怕嗎?電信警察疑似利用職務之便案查人家臉書(Facebook)的登入ip查人家的住址 ,我們的法律就不能反制嗎? 真的太過份又太變態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7 00:09

您好,

 

基本上不會有警察私底下去做這種事,這只是對方沒有意義的恐嚇,無須理會。若其騷擾行為仍持續不斷,可考慮報警處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婷 105-06-15 18:11

過於信任常客,給客人方便…

結果就是自己受害了??

單單只有賴的記錄

下單投注+金額多少都很清楚

他也說要領錢,也拍照給我看要過來結清了

殊不知等到下班依然不見人影

賴變成不讀不回,電話不接沒通

等了時間給了時間在等

幾天後電話變成空號了。

這樣種種情形告他詐欺對我到底有利嗎??

會不會被打回變他無罪啊?!

每天這樣擔心家庭都要破裂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4: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報警提告詐欺罪。

2、倘若對於相關程序不熟稔,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KaChao 105-06-15 16:22
法院勒戒單子來了.. 因基於我上班的關係要到處跑不常在家 所以單子是媽媽接收的 我在電話中問家人只說21號要開庭 我沒想太多只想趕完工作好處理這件事 殊不知昨天去法扶中心問 法扶跟我說已經來不急了 在上一次開庭就要提民間治療之類 .. 我又去朋友介紹的律師事務所詢問 我說我想在確定勒戒之前跟法院提 在外治療,因父母年邁母親走路不方便 可以說是我在撐經濟,加上自己有拿工作 沒做完可能還要賠錢等等等 .. 那律師也說上次開庭怎不講 我說我清晨被抓做完筆錄送地檢中午出來 到收到這張單子通知勒戒 中間沒在開庭過或判決書寄來 他們也覺得有異打電話去問好幾次 但還是跟我說(應該)是確定要勒戒 怎麼上次不提,父母請親戚顧這些話 [重點父母不是要人照顧 他們年邁沒工作沒收入家裡錢是我在給 若進去勒戒沒工作沒收入可能還賠錢到時就不知怎麼辦了] 各位律師我想問 我向法院提出在外治療機會沒了嗎? 而我是第一次吸食[安非他命] 吸食時間一個多月 常加班到很晚才好奇吸食 被抓到現在沒吃也沒戒斷症狀沒毒癮 因是第一次跟本不知道相關法條 知道有院外治療也是被抓後了 我沒有為了要逃避勒戒說這些 我自己做錯事我願意承擔 真的只是因為一些家裡工作的因素 不得不在外工作照顧家人 若說有其他處罰勞動罰錢報到之類後續 我都可以接受 21號開庭前我自行去醫院治療呢? 跟法官說有在治療真的有心不碰 和治療證明什麼的,法官會通融嗎? 真的沒有迴轉的餘地嗎? 現在真的很急 到開庭距離一禮拜也沒心工作 求問律師們還有其他辦法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7: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院外戒癮治療必須於檢察署開庭時提出。倘若已經收到勒戒通知單或是法院開庭通知,就已經來不及了,除非程序有違法,否則就您的狀況恐無從救濟。

2、倘若您還是要聲請,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狀紙聲請。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5 18: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裁定觀察勒戒以下來,就沒甚麼機會翻盤了(就算在期間內抗告,也沒甚麼意義),建議按時執行觀察勒戒,並請家人常去看,才有機會縮短執行之時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5 18:54

您好,若欲聲請緩起訴,必須在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前較有機會,目前建議按時間報到執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5 20:59

您好,

 

1、勒戒處分已經下來,唯一的方式是針對這個處分提出抗告,但實務上成功之機會微乎其微。

 

2、仍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抗告狀,爭取緩起戒癮治療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KK 105-06-15 14:04

我與台中全真瑜珈健身房 有簽使用合約 但因為是借朋友的信用卡做繳費 朋友止付未通知我 該公司也未通知我 變成 我要繳違約金跟9個月未付費*2 - 4個月已使用付費 = 14個月 忘記幾年度 有使用 健身房會員 簽約制 因為本人沒有 信用卡可以付費 對方 又一直 要我簽合約 所以就借了朋友的信用卡 做每個月繳費扣款的動作 後來 使用了4個月因為工作忙碌 就也沒有再去使用 可是我朋友去健身房 申請信用卡止付 也沒有跟我通知 該公司 也沒有跟我通知說 被止付 一直到9個月 我才收到 支付命令得執行書 ~ 有私底下和解一次金額忘記 又補了 6000元給健身房 一直到 去年 還是收到 支付命令執行書 這次金額更高 健身房要跟我收 3萬3千元 健身房用簡訊通知我 說私底下和解只需付1萬5 我打電話去確認 對方卻又說 要收 14個月 月費 -6000 我已付的 。 然後我和對方 要求 分期 它們說 4500+4500+4500+4100=17600 總共四個月 我問對方不能少一點嗎 對方卻回應我說 我一個4500都要分期的人了 還要談什麼呢 我把我訴求跟對方說 我都沒有使用 可不可不要收那麼多月費 對方只回應我說 那不然你都繳完 我還你使用權阿 對方還說 基本上 他們支付命令已經通過 傳簡訊只是告知我 要執行而已 可以不管我的死活 我就是無法使用才要解約的 解約的金額 又是天價 我原本合約簽兩年 總消費因該要是45312 後來我解約 都無使用 卻要付到 17600+(已付)6000 +已使用4個月 1888 加總是31152 我只有使用 4個月 我解約金 竟然跟合約使用完畢 沒差幾個月 我覺得 很不公平

蘭漪 105-06-15 11:48

您好:

      不好意思!文有點長,事情讓我們很困擾。

      最近這一個月,家裡每個星期都會接到1~2通奇怪的電話,要找家中的某位成員,對方都是以朋友的名義,因為家人手機不通所以打來家裡要找人,剛開始因為家人不在就掛電話了,但等我家人回來問他,他說當天都沒有接到任何電話,所以我覺得有點奇怪,有特別留意。 

    隔了幾天對方再打電話來,我就特別問對方有什麼事嗎?對方就問說那位家人還有再從事電子零件買賣嗎?我覺得很奇怪,因為我的家人是電子業的工程師,怎麼可能從事電子零件買賣,跟她說沒有就掛了;後來我的家人也有親自接到家裡電話,有個自稱是他的業務員要找他,說他的手機都打不通,但他說不認識對方,也就掛電話了。 

    隔了一個星期的3點多接到電話,是我媽接的,說不在就掛了,因為那位家人休假外出,我馬上跟我那位家人說;到了晚上10多又打電話來,一開始也是我媽接的,後來換我接,我媽說跟下午是同一個人,我就不讓她要找的那位家人接電話,就一直問對方到底有什麼事?對方才說跟我的家人有帳款要處理,我逼問是什麼帳款?她說我家人今天四點多打電話給他說,我媽生病住院跟他借錢,我就說怎麼可能?一開始接電話的就是我媽,哪來的住院?對方就一直問本人不在嗎?我就一直問到底是什麼帳款要處理?對方就改口說,你知道我家人有在玩期貨嗎?我說不可能,我就問她知道我家人是在做什麼的嗎?他說不是自營商嗎?我說不是便問她跟我家人是怎麼認識的?她說是朋友介紹,我就一直問她哪個朋友?她變掛了我電話。 

    今天又打電話來,也說是我家人在玩期貨有帳款要處理,我就一直問她到底是哪裡要找,她就說他們是金融理財公司,我就問她說公司名稱是什麼?你們開公司一定有名字我自己去查,但對方不肯說,只問你們到底有沒有這個人,我好好跟你說怕你們會不會是資料被盜用啊?我就說你只要跟我說妳們公司的名字,我自己去查就好了,對方一直不肯說,就直接掛了我電話。 

    後來我用來電顯示的電話去查,發現是一家地下期貨投資公司;我有問過家人到底有沒有在玩期貨,他說沒有在玩也不懂期貨,更不認識對方,雖然我們懷疑這電話八成是詐騙集團,但是因為家人的名字有一個字比較難念,有很多人都念錯或不會念,可是對方每一次都念對,一開始都是自稱是他朋友,每次都是同樣兩個女的打電話來;現在家人很困擾精神壓力很大,我們很擔心會不會真的是身分被盜用了,如果被拿去借款或玩期貨,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地下期貨大多存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問題,倘若對方仍然以電話騷擾,可以明確告知方不得在騷擾並蒐證,日後可以報警處理。

2、在法律上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倘若沒有保證、債務承擔等,無須過於擔心。

魔劍風痕 105-06-15 09:20

五月份開偵緝庭時,對方在檢察官面前承認他欺騙我,且向我詐騙了150萬元,說錢目前還在他那,在偵緝庭上也允諾一星期後先還我50萬,再隔一星期再還我100萬,如今已過了一個星期,對方仍然一直說他再籌錢,,根本沒有還錢的意願,想請問他一直拖下去的話,我該怎麼做呢?  因為如今對方連接我電話也不接了

這方面我也詢問過檢察事務官,跟我說靜待檢察官起訴他就好...有甚麼方法可以請檢察官盡快起訴他嗎?   因為我想要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知道自己提起民事訴訟還要負擔裁判金,所以才想說讓刑事帶民事可以省一些費用,因為我被騙了那些錢,自己身上所剩無幾...

 

由於在103年時他向我詐騙的金額是說要介紹我去國外工作的保證金,誘使我向公司請辭,一昧地靜待他的工作消息,這方面我可以向他要求討取工作賠償嗎?  如果民事訴訟的話,所要求賠償的金額是否連同被詐騙的金額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檢察官會願意等一下對方,因為清償與否會有影響檢察官給予對方的處分。

2、您應該要注意2年時效問題,倘若民事求償時效快要超過了,應該先行提起民事訴訟,避免日後求償無門。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5 18:34

您好,可以寫陳報狀給檢察官,說明對方未有和解之誠意,請求檢察官直接為處分。

另外,注意民事侵權行為時效的問題。

就閣下所提示的問題,為保障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6 20:4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檢察官至今還沒有起訴應該是為了預留時間讓被告能與您和解,但依您所述現在的情況,對方顯然沒有要和解的意思,建議可以將這段經過撰寫陳報狀給檢察官知道,同時也說明因侵權行為消滅時較的問題要儘速起訴。 至於對方因侵占您財產導致您所受的損害,皆可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中一併向對方請求賠償。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刀小姐 105-06-15 02:47

我目前滿20歲,半工半讀的狀態

是這樣的,我被兩位小姐好話之下被帶入了美容院

聽完他的課程與方案,說學生方案只要2萬,如果需要的話可以分10期現金繳款,但必須審核通過才會讓我入會,原因是要讓融資公司確認我是否有經濟能力,然後我就簽了基本資料

過沒幾分鐘融資公司還打電話過來確認我的簽約內容,我也核對過了,美容院老師也說要審核2~3天才會確認,我也說好

基本資料上我也有留公司的電話,聽經理說稍早有人電話詢問我的下落,應該是融資公司在確認我的身分

但我回家後,反悔並想取消這份審核資料

請問在這2~3天之間,我可以再打回電話跟融資公司取消嗎? 這樣需要繳款違約金嗎?(我目前都還沒入會也還沒繳錢)

當時他還跟我強調說,之前也有人說好又反悔取消,有損它們公司跟融資公司的信用關係,這是真的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發存證信函終止,並建議您直接向消保官進行申訴,由消保官介入來調解對您較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ra 105-06-14 17:07

他上面只這樣說,我打電話去他要理不理說到了就知道,在我追問下他說我在1/28 01:15:53在伊利論壇上面看福爾摩斯,這讓我非常震驚,我幾百年沒在伊利上面看電影,他這樣說他說這事我的ip,問題是我是專業是這一塊的ip可以仿照送出,然後我問他說去要帶我使用的電腦嗎?因為每一台電腦都有mac是不能仿照,他說不用?

請問各位專業這樣前輩的我該怎處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4 1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員警在製作筆錄時拒絕如實際載,您可以拒絕簽名,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4 22:09

您好,若您為有重製或散布有版權物品之行為,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無罪答辯。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4 22:2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您所述情形有可能是涉及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第92條「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但不論是何條罪名,都須主觀上故意及客觀上違法重製或散布之行為,若行為人確實非您本人,即難以前述罪名相繩。 建議檢具事證、思考完整答辯面對警察詢問及後續檢察官訊問。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kira 105-06-14 23:59

這部完全都沒看過,何嘗談分享以及散布,這邊比較好奇我當天該怎去寫筆錄

Lne 105-06-14 15:35

因為當親戚的保證人而負債110萬(對象為銀行)

日前以70萬達成協商(據銀行說法也已送信保基金審核通過)

上個禮拜簽完協議書並且70萬也匯過去了

但是這禮拜卻接到電話說信保基金那邊有異議 可能一切都還有變數 (我不清楚銀行跟信保基金那邊是怎麼溝通的 我只得到銀行單方面的回覆)

想請問 如果像我這樣已經和銀行簽訂協議書 也履行了償還義務 照協議書上寫應該已經跟這筆債務再無相關 如信保基金那邊現在說不同意此協商內容 協議書本身是否還具有效力? 我是否需再重新協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14 16:06

您的保證責任是您與銀行間的法律關係,信保基金與銀行間是另一法律關係,如果您已經與銀行達成協議並履行付款條件,則您的保證責任已解消,除非協議書有保留需信保基金同意的條款,否則信保基金的異議並不會影響您協議書的效力。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4 22:26

您好,若協議書已簽立,且您已按時履行協議,除非協議書有特別約定,否則還是有效力,銀行也不能因此反悔。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4 23:27

您好,若協議書已簽立,且您已按時履行協議,除非協議書有特別約定,否則還是有效力,銀行也不能因此反悔。

Lne 105-06-15 16:24

謝謝回覆

另外想請問如果當初簽訂協議書時沒有向銀行要一份副本

如果現在銀行耍賴不打算承認的話 是不是就沒辦法了?

水蜜桃 105-06-13 21:23
我因為今年2月去韓國玩買了太多人參,怕吃不完在露天拍賣,後來到衛生局說明她根本不聽我說明,罰了我3萬元,還說我覆核有可能會罰的更重。她說我在3月和4月分別被2家不同衛生局抓到,但我5月才收到公文且沒有任何警告通知,東西我連拆都沒有拆,也沒有賣出去。而且我以往並沒有犯過藥事法,當然並不知道這是犯法的,但我不是專門代購也不是專門買賣的。另外還有一點就是我在網頁上有宣稱「療效」,但是我的內文是從「正官庄」的官網抓的,然後我的人參是100%她說是藥不是食品,否則罰更重。天阿,我一個月薪水才24000,我不是故意的,我經濟壓力又很大根本繳不起,我求她讓我分期,她還不讓我分,說除非我罰20萬才能分10期,最後妥協讓我分6期。我收到分期單才知道可以分十期,於是我又打電話去求她。可是我還是覺得負擔很大。 請問律師們,我如果覆核會不會罰的更重?我希望可以至少在減輕一點,拜託幫幫我。覆核說明要怎麼寫?會建議我覆核判決嗎。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3 21:56

您好,

 

本案涉及未經許可於網路販賣藥品之行為,有行政裁罰及刑事責任,若僅為裁罰3萬元並分6期,應屬相當輕微之處罰,聲請覆核並無太大實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6-13 23:50

您的行為確實違反藥事法,宣稱療效其實可以罰更重,罰三萬元已是最輕的處罰,依您所述理由要求罰更輕並不容易。

中藥材就跟西藥一樣,也是一定要有藥商執照的營業場所才准販售,否則即屬違法,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馨兒 105-06-13 12:59

請問老婆無故離家已10個多月了,我也已寄存證信函通知她返家,但她還是沒有回家!只有大姨子打電話來說要出面寫離婚協議書,我已請大姨子轉告要老婆本人出面寫離婚協議書才行,但老婆還是不出面 那這樣我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判決離婚嗎?請問律師們申請離婚成功的機率有多少呢?還要多久才能把這個婚姻結束呢?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3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3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按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家事事件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黃國政 (Sam) 105-06-13 21:08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jessica 105-06-13 09:51

朋友因至超商購物,結帳時隨手拿走別的客人的I-cash卡(裡面金額900元,朋友並未使用該卡),被以竊盜罪起訴;於5月底收到起訴書,今日(6/13)收到電話通知於6/28調解並開庭。想請問如果被害人不到場調解的話,是不是馬上就得開庭?這樣子的案件自行辯論判緩刑或者易科罰金的機會高嗎?因為朋友沒有這麼多的錢可以委託律師處理。

依據刑法第29章之規定:第320 條(普通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建議您儘速與受害人和解。 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承認犯罪並表示想賠償和解,爭取緩刑或易科罰金

乖 105-06-13 09:21

您好!
      我從去年8月17知曉老公疑似有外遇,是他公司同事告訴我的
      因為小三頻繁的自由進出公司找我老公
      而我和老公分隔兩地,在娘家照顧當時才不到六個月的baby
      老公一直不透露細節和實情,我連對方的姓名、背景一無所知
      直到我看見他們在通訊軟體上的親密對話
      才確認對方明知我老公已婚,仍然處心積慮倒貼我老公
      小三甚至登堂入室直接住我家,睡我的床
      但是在bee talk中,都是暱稱,我只知道小三的長相
      加上老公也選擇自我保護,堅決不透露小三任何相關資訊
      就這樣心裡痛苦煎熬了將近十個月      
      我心有不甘,一直不放棄查找,直到今年5/23我找到小三的臉書
      也經由她臉書的公開資訊,得知她的姓名
      我留訊息給她,告訴她,我是某某某的老婆,我要告她通姦罪
      一個星期之後,我在手機裡發現老公的另一個臉書帳號的訊息
      (因為我使用的是老公的舊手機,直接登入就看到他們的親密對話)
      當中的內容有那女生的公司電話,我立即打電話給她
      當她接起電話,我只說了我是某某某的老婆,她立即說,我不認識妳,然後掛掉電話
      接著她馬上在訊息回覆我,說她要報警,說我違反個資,說我騷擾她,她很害怕
  我跟她說明,我是行使配偶權而有她公司電話,上網搜尋直接跳出公司名稱和地址
      我沒有要傷害她,我說我會有律師陪同去她公司找她
      針對她不認識我這件事當面跟她說明,請她不必擔心
      但是她在三天前,向分局備案,要告我恐嚇
      所有的被告資訊,都是留我先生的姓名、電話、住址、還有任職單位的電話及住址
      她根本沒有我的資料,卻透過先生來告我,警員打電話給先生,轉答請我製做筆錄
      請問1.我不想理會她提告恐嚇罪,可以不去做筆錄嗎?
              對將來可能會出庭,會造成我任何的權益受到影響嗎?
              我完全沒有犯意及確切的恐嚇行為,也謹慎的的使用文字留言給她
              我說要告她通姦罪,是正當行使我的權利
              只是她自己說她害怕,這樣會成立恐嚇罪嗎

            2.先生為了保護我,願意公開他們之間的親密對話,及當我的證人,承認他們確實有
              發生通姦行為,我要提告她妨礙家庭附帶民事賠償,是可成立的嗎
              先生在事情發生後,已真心向我懺悔認錯,兩人共同為了家庭繼續努力
              我是否可以只告小三妨礙家庭,抑或是告他們兩人,然後對先生撤告呢

      拜託!
      請幫幫我,我是受害者,但是小三太囂張,在證據不足下,我卻被堅持提告恐嚇罪
      我該如何自保及反擊,保障我自身權益
      謝謝!

 

 

 

你好:

還是要去警察機關製作筆錄,否則警方會進一步請示檢察官作成強制處分,拘提你到案。就你所述之情形看來,若掌握相當證據認定該人確實與你配有有曖昧關係存在,你的行為不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但若已不正當之方法蒐集、利用對方之個資確實會有違反個資法之問題。 知悉被告後要在6個月內提出通姦罪之告訴,且經檢察官偵查認定確實有通姦之犯罪事實並起訴,才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若不起訴確定,你只能向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訴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通姦罪依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可以撤回對於配偶之告訴,而不及於相對人。
妙妙 105-06-13 08:06

我在水果店工作三天 第三天工作結束前老闆問我 有沒有要排休 我當下回答  不用沒關係
凌晨時 我養的小狗突然開始狂吐水 我一早騎車尋求24H動物醫院順便到水果店確認
今天晚班是沒人休息的 所以我請早班員工代我轉告晚班主管  我今天要休假  員工還問一次是[請假]還是[休假 ]  我說 我還有三天假當然是[休假 ] .................
休了一天  其實也沒什麼睡到  誰知起床時已經下午五點  我連忙致電店裡說我睡過頭了 梳洗一下過去 主管也允諾說好  但出門時又出現突發狀況  我打電話告知六點準時到  老板就叫我不用來了  在晚班下班前我到店裡詢問薪水何時領  老板確說  你哪有錢可以領  叫我看牆上公告  曠職一天扣兩千  我雖上三天班  但因為離職就以曠職算  我很不甘心  每天搬貨搬的全身腰酸背痛 竟一分錢都沒有  我該怎麼辦替自己討公道   呢?就因為知道我書讀不高沒什麼法律知識就如此待我  我真的很不甘心  這八小時每分每秒都付出我的勞力  連吃晚餐也都吃吃停停以店內工作為優先 請大家幫幫我  告訴我該怎麼做才能替自己討公道  對了這樣算是資遣我嗎?!。謝謝各位撥空看完我想伸訴的事情始末  感恩!  

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3 1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請求勞資爭議調解,若調解無結果,再提起訴訟請求給付薪資。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志 105-06-12 03:08

您好,我遇到的事件如後:

我認識一個旅行社的朋友(以下稱甲員,他所任職的公司以下以甲公司稱呼),他日前跟我說他朋友(以下稱乙員,公司乙公司)有便宜的日本旅遊五天四夜,因為很便宜所以他已訂好,要我先付3萬(因為他之前說要一起出國去玩),我本來跟甲員說,能不能取消(因為我覺得還是有點貴),甲員說不能取消,取消就沒有保留了,名額有限,所以我就先拿錢給他,原訂6月初要出發,但是因為日本地震所以我有問他是不是行程有改,後來甲員跟我說會調整,改到6月23日,不過要貼6000元,說到底我還是太相信他,就又拿了錢給他,後來我陸陸續續跟甲員索取合約書,這樣才方便我請假,他卻一直用各種理由搪塞,不是太忙就是合約還沒拿到,這時候我就開始覺得奇怪了,直至上週,我一直line他或打電話,他都已讀不回應或是不接電話,終於聯絡到的時候還是有各種的理由,對了,他還說行程又延後到7月初,我就立刻問了其他朋友,朋友跟我說可找旅遊品質保障協會處理申訴,重點來了,我跟甲索要乙員的公司資料,甲員跟我說他公司在臺北,他要問完才給我,一直到現在賴都已讀沒回應......我正式要發問的問題如下:

1.我跟他的金錢交易是付現,而且我都沒有簽過任何合約,這樣的詐騙行為,我方是否會因舉證不足而無法提告?

2.如果這屬於甲員個人行為,那甲公司是否會協助處理這類案件?

3.如果我直接找甲員家裡要錢,是否會觸犯法律?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2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雙方連絡之line訊息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不建議直接找對方,避免對方錄音錄影蒐證,對您提告(如恐嚇危安等),您目前只要傳line給對方,讓對方一直解釋,作為施用詐術之詐欺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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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2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雙方連絡之line訊息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不建議直接找對方,避免對方錄音錄影蒐證,對您提告(如恐嚇危安等),您目前只要傳line給對方,讓對方一直解釋,作為施用詐術之詐欺證據;另關於民事部分,可再考慮是否同時請求公司與員工負連帶賠償責任,惟若公司舉證其管理監督員工並無過失,則無需與員工負連帶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追求完美,近乎苛求。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2 21:5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即便雙方沒有正式簽立書面契約,只要雙方有口頭承諾的話就會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若您能提出LINE的對話內容有敘及雙方協議的內容、交付的金錢數額及其他詳情等,則足以證明這一段事實的經過,當然若有能支付金錢的證明(除LINE對話外、當日您有有至金融機構或是ATM提款的動作),也可一併作為補強證據。 此部分對方顯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此部分建議檢具書狀、撰擬刑事告訴狀提出刑事告訴,在偵查程序中雙方也會有面對面洽談賠償或和解的機會。 此部分員工所屬公司不至於會成立刑事責任,頂多只須依照民法第188條規定負擔連帶賠償責任而已。 基於個人行為責任,甲之債務應由其個人負擔而不及於其親屬,因此您向甲之親屬要求償還債務並無法律上之依據,也請注意勿觸及刑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界線。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將將 105-06-11 02:55

之前我和一家美容SPA館簽約,並以仲信融資貸款到每期到超商繳費,第一次我覺得課程還不錯,也做完繳完費用。所以他向我推薦課程時我也簽約了,可是第二次做到一半,原地點的SPA館突然遷館,搬到離我較遠的地方,我覺得很不方便,第一次去當下就覺得做完第二次療程就不想再買課程了,可就在我做課程的時候,突然有一位小姐進來,一邊幫忙做課程一般又再次向我推銷,我說我要考慮,覺得我第二次課程還分繳完貸款,我沒辦法負擔,他又說了一堆,然後我又問說我之前的課程表呢?我想看一下(我第一次做課程,他有標明項目跟堂數,每做一次結束後,會簽名和寫上日期),可是他只拿手機的照片給我看,還說我原本課程都要做完了什麼的又說幫我調整課程,保證繳費完課程也剛好結束啦!什麼的,然後又說了一堆加上送了一些保養品,所以當下我又糊塗的簽了第三次課程(這次還註明不得以搬遷為由解約),之後回去想想,覺得不對想取消(當時還在七天內),打電話給他們又說了一堆,我很堅持說寧願違約也不想買了,他又為我問什麼要解約,我說這樣我負擔不起什麼的,他又說叫我再想想又掛電話了,之後一會兒之前固定幫我按摩的美容師,開始哭訴這樣公司會扣他薪水和信用什麼的,說可以跟我一人分攤一辦費用什麼的,我一時心軟就答應了,可是最近需要用到一些錢,覺得負擔真的太大了,而且他們又遷館了,較通上真的很不方便離我太遠了,而且他們現在課程的方式又跟之前完全不一樣,少了很多步驟,感覺有一些偷工減料的地方,讓我又想違約,所以上網查了一下,才發現之前簽約他都沒有給我同意書什麼的,連副本也沒有,現在我第二次課程才繳到16期還有20期(共分36期),之前他說的調整課程也根本沒有,只是把我第2次和第3次合併,而且課程的方式和內容也不同,現在第3次課程我也繳了7期(這次分30期),真心覺得負擔太大,而且產品不符合我的要求,請問有什麼辦法嗎?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1 08:5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照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第9條及第10條規定,消費者得任意解除契約,且業者須將收取之費用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並扣除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終止契約手續費後退還於消費者,即便原契約內容與此規定不符,也會因抵觸而無效。 因此您仍可向業者請求返還先前所交付之會費。 建議可先向各地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請求協助,若未獲解決,則須採取法律途逕(如支付命令或訴訟等)向業者請求返還會費。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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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O 105-06-10 21:19

想請教律師~我弟結婚後~生了孩子~就把孩子丟給我媽扶養(我媽第一個長孫女)因為是頭一個孫~我媽很疼愛~而我弟他們把孩子丟給我媽也很少回去探望~等到小孩子已經二歲了會叫我媽阿嬤~我弟卻突然說要帶走孩子~(因為我弟妹時時刻刻在我弟弟旁邊說我媽得不是)導致我弟對我媽越來越不尊重~甚至狠心把小孩子硬搶帶走~我想請問這二年來我弟弟沒付給我媽養育孩子的贍養費~我該如何跟我弟討要~因為他們把孩子帶走至今對我爸媽~都不聞不問~連半通電話也不給也不接~等於想把這個家棄之不顧~想跟我媽斷絕關係~從小孩被帶走~我媽每日以淚洗面~我實在看不下去~能請律師教我該如何對我弟付給我媽這二年多的贍養費用呢~該有何證明呢~?我弟弟能夠這樣就不用管我爸媽一輩子嗎~(連想要看個孫女都不能看)我是小孩子的姑姑~曾經去探望孩子兩次~都覺得孩子很不快樂和之前被我媽媽扶養的時候差很多完全變了個樣~而去探望得這兩次都被我弟妹惡臉相向~第二次還報警抓我~還要我不要再去我弟他家~管他們的事~我怎麼樣也想不到我家會發生這樣的事~請教律師~我該如何才能請法院幫忙~謝謝

j 105-06-10 14:20

請問,一個通緝犯借女友的名字買車,租屋,辦電話號碼,在一起數年,若是被警方抓此通緝犯,那那位女友會有連帶責任嗎?

如果那位女友去舉發她男友,會不會又是不同的責任

你好:

刑法第164條第1項規定:「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166條規定:「犯前條之罪,於他人刑事被告案件裁判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第62條規定:「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女友可能會構成刑法第164條第1項規定之藏匿犯人罪,若報案自首,依刑法第62條規定,得減輕其刑。若到案後自白,可依刑法第166條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劉小姐 105-06-10 00:54
想請問我的工作有簽一份合約。 任職未滿一年離職需賠償兩個月的薪水, 若離職產生訴訟需由我賠償包含律師費, 我到職一個月就離職是否需賠償? 公司未給簽約金也無培訓我 辦公室只有我一個人有問題都是靠電話詢問 只有一次二級主管要我上班時間去參加研習營 連續三週星期三下午去上課但那是免費課程 這樣算培訓嗎? 原本這份工作事前有說一個月只需去總部一兩次(在外地) 二級主管跟我同時到任只因他也不會 就要我每個禮拜兩天回總部上班實習 這跟當初說明不一樣是否可以咬著這點說離職?

你好:

最低服務年限要符合勞基法第15條之1之規定,依你所述雇主現然違反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約款無效。 每個禮拜兩天回總部上班實習,是否構成變動勞動契約之內容,要就具體個案判斷,若只是公司新進人員訓練,在合理範圍內不會被認定為違反勞動契約。 訴訟費用及律師酬金部分,可能會涉及定型化契約條款顯失公平之問題,可主張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縱認有效,若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導致訴訟,你並未違約,仍然無法向你請求。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0 12:1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最低服務年限的規定必須要遵守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的規定:「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此部分並須再考量、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之期間及成本、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之勞工,其人力替補可能性、雇主提供勞工補償之額度及範圍、其他影響最低服務年限合理性之事項等事項。 依據您所提供之資訊,該約定應屬於無效,因此您即便提出離職要求後,也不須要依該不合理且無效的合約賠償給公司。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Ariel 105-06-09 20:27

於3月底在匿名網站分享某連鎖美妝(水貨)購買商品有色差與個人感覺使用效果有所差異。與網友討論熱烈,並將商品寄回原商品公司驗貨,表示為真,但可能因保存方式有所差異而有此可能。求證商品為真後有再次於匿名網站發文為當初購買的美妝店澄清,當然也將原商品公司表示的一併提出。

近期收到學校的電話通知,表示有檢調單位希望學校提供我的個人資料。

想詢問針對上述事件我是否有發文不妥的疑雲。

有網友認為我帶風向,但我也只是將我個人使用感覺做為分享,也有求證。

Hans 105-06-09 06:44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在上周我母親透過房仲賣了一間房子,當時房仲幫母親計算的土地增值稅為約,90萬。所以母親當下就決定把房屋出售,當下就簽約了,結果過了幾天這個房中又打電話來說現在的增值稅要繳到一百八十五萬當初也不知道為什麼他算錯了,因為要多負擔這多出來的九十幾萬增值稅,所以母親就不想買的房子但是房仲說你已經簽約了所以不能反悔,我想請問這種狀況我們真的沒有機會房款嗎因為當初會同意以這個價金賣出時因為計算所得稅後覺得跟自己設定金額相聚不多、但是現在突然相距將近有一百萬,那這個一百萬的損失我們是否能像房仲提出民事求償?或是可以提告刑事詐欺案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9 07:35

您好,

 

1、如房仲告知之90萬地價稅價額有載明於契約上,較能舉證此為契約約定之一部分。

 

2、可以存證信函向房仲表示因其疏失計算房屋應賣價額之失誤,以致契約重要部分有所變更,是您主張非因可歸責於您母親之原因而解除契約,或主張原契約並未成立(因雙方意思表示未為一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不動產經紀仲介業者應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於執行業務時,應恪遵A、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第二十二條規定:不動產經紀人員不得利用仲介買賣契約機會賺取差價。B、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一十九條規定:不動產仲介應依實際成交價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標準計收報酬,經濟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C、按內政部規定之報酬計收標準規定: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一個半月之租金等法令規定,堅持公平交易及誠實信用。 刑事責任:A、按刑法第13條第1項明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B、按刑法第339條明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部分:A、民法第179條明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B、民法第184條明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C、民法第185條明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看契約內違約金如何約定,再來決定是否解除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0 0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蒐集仲介錄音、line或簡訊證據,證明其當初計算顯有錯誤,造成損害,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亦可考慮拒絕出賣,等待買方提告,就違約金部分加以爭執,與多增加出來之增值稅相較,何者較為划算,您需仔細思量,但若對仲介請求損害賠償,當務之急,仍為蒐集證據,否則仲介將矢口否認其計算誤差、錯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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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 105-06-08 20:32

律師好 小弟我105年6月6日我剛下班,開車到家裡附近的停車格停車,接電話聊天在車上有我剛買的酒,於是在車上喝酒滑手機,因不勝酒力就在車上睡覺,2個小時後警察上前盤查,說我酒味很重就說我酒駕,但我只是發動車子在車上吹冷氣,就這個動作就被警察說我有酒駕,到警局測酒精濃度0.88,想請問這樣可以申訴嗎?我該怎麼做?該怎?處理好,還有我是初犯!

你好:

重點在於你要如何說明你沒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若係車子發動之狀況,依照常理推斷,會被認為是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若無客觀證據(例如行車紀錄器、監視器等)能夠佐證你只是發動引擎在吹冷氣,通常會被認定為酒駕。若要爭執,要提出詳細證據撰寫答辯狀,向檢察官說明,爭執不起訴處分。 若不爭執,無前科紀錄,可以向檢察官求情,請求緩起訴處分。
HANA 105-06-08 20:26

律師大大您好:
    6月初的時候,忽然收到了警方通知我被人提告妨礙電腦使用罪...
事由經過:敘述排版可能有點亂,請見諒T^T
    我玩過某水果遊戲代言的一款線上遊戲,但大概在4年前就沒有玩了,這遊戲我註冊了兩個帳號,一個是遊戲的主帳號,都玩這帳號,一個是目前出問題的分身帳號,活動偶爾才開上去玩,平時角色等級都沒練,兩個帳號的會員資料都是填本人的真實資料,但是4年前因私人因素就沒有在玩了,一直到發生問題前都不曾登入過遊戲帳號。
    就在最近,忽然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說有民眾報案說他的遊戲帳號在3月份寶物被盜,經遊戲公司調閱資料,此被盜帳號裡的寶物是轉移到我的分身帳號裡,之後我也配合警方,千里迢迢的從南部上到北部偵訊做筆錄,他們說被盜的東西是盜到我帳號裡,但是我從4年前不玩這遊戲後,就再也沒登入過,也沒再玩過這家公司的遊戲,雖然調閱資料被盜的東西是盜到我的帳號,可是我明明就沒有登入帳號,也沒有盜取他人的東西啊!!!!而且我也不認識提告人!!!!我問警方說那有查當時開上去盜東西的人IP嗎?  他們回答我說IP查不到資料,現在是以盜取他人帳號的會員登記資料者來查辦。
    做完筆錄後過幾天,警方又打電話來跟我說,對方不相信我所說的,堅持要提告。然後警方叫我先等候,目前案件他先直接送上去地檢署,等通知在過去。
    我自己得知這件事情的時候,感到整個莫名其妙!!因為這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了,我馬上登入官網帳號查尋也趕快改密碼避免再被不肖人士繼續拿去亂盜他人帳號!!!以下是我能在官方網帳查到的記錄:目前不知道是否需要再北上到遊戲公司調資料的需要!?
1主帳號,在5月份有曾被嘗試登入1次,但密碼錯誤。

2出問題的分身帳號在今年1月份就開始被嘗試登入2次,2月份的時候,好像猜對密碼了,2-4月份的時候就開始陸續的被使用,登出登入的。
    真不好意思,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我很緊張也很慌張很難過,想努力的把事情經過打清楚點讓律師大大們看,我不知道該怎麼證明這不是我做的,一直無法冷靜下來...排版或描述或許有點亂,但我真的很誠心的想請教律師大大,我該怎麼處理接下來的事呢??或是如何做??    非常感謝您的大德Q_Q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8 20:35

您好,

 

如收到地檢署之傳票,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陪同前往開庭,爭取無不起訴處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8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並於開庭前,預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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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兒 105-06-08 19:39

5/23在8591收購遊戲裝備,後來有一個賣家問我要不要收便宜賣我叫我加他賴,我就加他賴跟他交易,一開始是用ATM轉帳匯款後來他說要拍交易紀錄我就拍下了ATM上面的帳戶跟他的問他正不正確,後來點下去就無法匯款,因為什麼非什麼約定的,然後就改成全家匯款代碼,還教我怎麼點機器,然後因此就繳費兩千了,過沒多久賣家遲遲不給我貨,我就很生氣一時要求他退款。 
然後5/24 ,8591客服打電話給我說他是騙子叫我封鎖不要在聯絡了,因此我也封鎖騙子賣家,5/24那天八五討論區就公布賴的ID第三方方詐騙的騙子。 

過兩天之後5/26那個騙子賣家突然密我說他不小心匯錯錢要我退匯給他,騙子賣家說要環我兩千卻按成了五千, 
因為他是騙子我就封鎖他,過沒多久他說在不聯絡就要報警對我提告還拍警察局的畫面給我看 ,然後我就叫他拍匯款單給我看他真的拍了,而且匯款帳戶的確是我的,我就害怕半夜就去警察局問他們是說封鎖他們因為可以做假資料,我就封鎖他了。 

5/27我一下班就去郵局查有沒有有匯款,結果郵局的人說我帳戶成為警示帳戶,郵局的人也打電話給警察局的人,因此我就去警察局問我的帳戶,為什麼被凍結,警方調查出來問我有沒有玩三國群英傳,我回警察說沒有,警察是就我等開庭把賴的聊天當成證據證明。 


5/29我就密賣家騙子 我說我有說不環你錢嘛? 
他說沒啊… 然後他拍郵局的簿子給我看說確定入帳了, 
然後他說叫我環三千環完說我郵局隔天就會解凍因此我就相信了他,他還拍雙證件說當抵押,也有說繳完他會去警察局說當事人已經繳完錢跟會打給郵局,我就立馬跟我妹借錢三千,他傳網址8591給我,我去下鏢繳費,下標完也繳完費用也拍收據給他看ㄌ,過沒多久,85的賣家問我是不是被騙了,我心虛了,我說沒有,他說你不講實話也無法幫你,然後我就把我經歷告訴賣家了,賣家說8591討論區和跑馬燈都說他是騙子你還相信他,我就說這樣我的郵局就能解凍,賣家說其實匯款的不是他是另一個受害者付錢到你帳戶,一樣也是第三方方詐騙,賣家還說叫我不要聯絡騙子,我也只有已讀。 
阻止我的好心賣家叫我密騙子對他說騙子的郵局帳號多少,反正我郵局也被凍結了,騙子賣家還真的拍郵局帳戶還有卡片和匯款收據 。85賣家說那是受害者拍的照片他故意傳給你讓你上當。 
之後我只有已讀騙子賣家腦羞嗆我還罵髒話。 

/ 

現在在等傳票,我很害怕因為我也是受害者, 
我害怕刑法的這方面,目前還沒做筆錄, 
我不知道什麼是起訴或是不起訴, 
我目前證據只有賴的紀錄 5/23_5/26_5/29的聊天紀錄 
不知道能不能夠證明我是清白的我不是騙子。 
至於受害者的錢我一定會環。 

而且目前那個賣家騙子故意用我的照片和名字,去我的主頁去加我朋友賴說他要戒三千,信好我朋友聰明有事先蜜我,我也跟他們說他是騙子故意假冒我,大頭照還是用結圖的,我又害怕怕我的帳戶又... 又害怕我成了詐欺 。 
我也打了165反詐騙他們是說叫我方心。 

現在我只想知道我會不會上法庭... 
還有手機的賴證據夠不夠... 

我真的是清白的 

如果判刑失敗又會怎麼樣。 

你好:

依你所述,你只是單純進行虛擬寶物之交易,並沒有施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進而匯款導致損害,且8591官方網站已經公告對方有詐騙之情形,你封鎖對方不會並非惡意欺騙之行為,不會構成詐欺罪。但你要蒐集相關之證據,包還LINE對話紀錄、8591網站之下單紀錄、至警察機關報案或詢問之紀錄、撥打165反詐騙專線之通話明細等等資料,撰寫答辯狀,如無其他行為,檢察官釐清案情後就會不起訴處分,屆時你可以申請警察機關(分局)解除警示帳戶。

如兒 105-06-08 22: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依你 ... (恕刪)

請問律師,證據那些是去警察局做筆錄就給他們嘛?還是上偵查庭?

依瑄 105-06-08 16:20
本來手機是朋友再用 可是在3月份開始都沒有繳費 現在遠傳總公司打電話來要追討費用 我才知道原來裡面有包含小額付費... 而這個小額付費如果未繳清的話會怎麼樣?
米迪 105-06-08 16:16
當時我是綠燈從市民大道八段直行突然有一台機車中南街口騎出來 車速非常快 當下反應不及被撞 後來路人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把我送往醫院 對方沒什麼傷 我的機車毀損嚴重 初步研判表是寫無監視器影像 但對方涉嫌超速 後來對方覺得他沒錯也請別人來談態度很差 我也已經先提出過失傷害 請問律師 像對方這樣耍賴 我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9 0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對方遭起訴後,您可在委任律師具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睿 105-06-08 16:14
老婆於今年4月17日說要帶小孩回娘家並說隔天㑹回家。他離開家後不知道何時就就將電話關掉換號碼。並將我臉書封鎖起來。我23日有傳LINE告知他於25日前將小孩帶回住處。他有已讀但是不回。所以到今天26日也沒看到小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9 0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並同時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略誘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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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奴 105-06-08 16:13
您好 由於半年前申辦手機給之前一位女朋友使用 並且他也承諾說會自行繳費 在十月底分手後 未將卡片歸還 並私自使用小額付費及通話 去年的十一月到今年的二月都又正常繳款 但在今年三月到五月間 費用高達將近三萬並未繳款 在電信公司與我連繫後 已將電話掛失並申請所有通話明細 請問這可以提告嗎
乙乙 105-06-08 15:58
於104/11/22,本人開車 前方綠燈 機車都已前進 我放開殺車 不小心碰撞前方機車屁股,對方原地倒下 我立即下車察看,詢問有無受傷,要報警,對方表示不願意報警 我又問是否叫救護車,他也不願意,只要求我給她2000元就好,當下我也想說真得沒有什麼,就寫了張紙條『本人於什麼時間 地點 擦撞對方機車屁股,阿婆堅持不報案 給於2000自行就醫。互相簽名,隨後她騎著機車跟我至前方提款機 領款,還要求我兩個禮拜後將紙條還她,我當然表示不可能。 同年12月,又再打給我(但不是用她自己號碼),又跟我要求要拿回紙條,我當然說不可能,她就很氣憤掛下電話。 我於105/3/1日(事隔大概三個多月)。接到阿婆來電表示:(以下台語)我沒錢了 快死了 身上錢都快花光了 我要請點錢來用啦,當下我很傻眼 但當時想說確實有發生那件事 就和她約至警察局,事隔多月 我也記不清楚 事發日是哪一天 警察也說就講個大概,對方即表示2號啦,但是晚上回家我確認日期為22號,隔天和他們(阿婆/和他兒子)前往警局做更改。 3/2日我也立即去保險公司辦理出險,我保的是乙險,其實我真的很有誠意配合對方了,之後相關部分就是他們要提出證明了。 差不多兩個禮拜後,他們理賠不過,他們竟私自去警局把事發日更改為2號,警察也沒有通報我,他們又再去保險公司找我的理賠員,當我接到電話通知 我完全不知道更改日期這事,之後對方兒子有來電表示 希望我能配合他 更改日期 好讓他在去理賠看看,我表示不願意,我不會去更改成假日期,他說:這當中 我不會跟你索取任何費用 一毛也不會,我只會針對保險而已,之後這當中 他的話就轉去表示:我認識很多人 我人脈很廣 嘉義警察局長 就認識四個了,去澎湖玩 報我的名字 警察局長還會開警車載你玩,希望我跟他當個朋友 好好的幫他,還表示保險金下來 我要多少 我開口,我表示我不可能拿他一毛錢,他只回:配服你 我真配服你!如你無法配合更改日期,那就走法院。(這些都有錄音) ※這為最後一次談話,大概在3月底。 我於105/5/14接到偵查庭傳票,於今天105/5/19開完庭 起訴定讞。 偵查庭前,當然也詢問很多人的相關經驗 上網查詢 免費律師諮詢,一半好一半壞,雖已做好被起訴心理準備,因為我也已打算花錢和解消災 因為知道對方的目的就是錢,開偵查庭時間 大概只花了10分鐘,連陪同的保險員也嚇到 怎麼這麼快 檢察官一進去詢問:事發狀況,我就說明 所以你就是有撞到 所以就是起訴了阿。 問對方:你要多少賠償金 對方兒子:原本130萬 現在我要再加100萬 總共230萬 ※阿婆這當中 一直大哄 你實在很可惡 對我不聞不問 什麼之類 (檢察官 還這樣讓她持續吼叫) 我是不太知道檢察官 是否有先問為主的觀念,還是急著想下班 (當時開偵查庭時間大概為4點初頭多) 覺得被告 可能就是犯罪機率高,完全不給於我說話餘地 雖然這當中,我也已抱好起訴的心情,但總有種無奈心情 法律是保護壞人嗎? 法律根本是以刑逼民
丫澤 105-06-08 15:54
本人於104年11月29日,被警察盤查,說我酒駕,要我酒測,我說我坐在摩托車上打電話要我女友來載我。警察還是硬是叫我酒測,我女友來,也慌了,警察最後有說你測好就可以走了,我女友才跟我說測好就可以走那就測,然後測好出來是0.29我說我要走了,警察就說,你超過了,所以要移送地檢署偵辦,我說不是可以走了嗎!他也不管,就叫警車硬是帶我去派出所做筆錄,然後移送,後來接到簡易判決,判我3個月,我不服,上訴,現在審理中,我因為去年才假釋出來,今年3月滿期了,我若是判決有期徒刑,我又得要再去服殘刑,我不知道該怎麼解決,不是可以緩起訴嗎…這樣子到底算不算,警察有調錄影帶,看見我在那坐很久打電話,然後,警察出現,要我往前騎到旁邊一些,然後盤問我,我女友到,就完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