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本身不懂法律,也完全不知道申請復核,要怎麼寫訴願書。
僅能盡量去參考網路的一些說法去書寫。
我寫的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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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知道政府宣導藥事法規訂,而且學識不足,認為酸痛貼布是不影響身體結構改變的保健產品。在網站上以「保健」分類作刊登,在未得知任何調查、沒有警告公文或通知下,直接進行裁罰感到遺憾。該產品包裝只有「適應症」字樣,沒有「治療」的宣稱,本人因此誤解產品用途。刊登該產品時只放包裝圖片和成份說明圖片,本人完全沒有發表任何文字,沒有宣稱功能和療效。並在收到約談通知書時立即將產品下架。本人之前出過車禍,右腳行動不便,目前沒有工作能力,僅靠貸款和政府補助金生活家有奶奶92歲剛住院開完刀,另外骨質疏鬆每個禮拜都要花費金額復健,行動不便生命垂危。奶奶三餐靠政府補助的愛心便當生活,三萬元罰鍰對我們負擔真的很重,本人若無法繳交罰鍰導致信用破產或牢獄邢罰本人和奶奶都會無法生活,甚至危及生命存活。我們並非藥商或公司行號,酸痛貼布是奶奶私人使用時僅存幾包,現在也沒有該項產品。盼執法人員對於無心的窮困百姓,予以撤消原處份,跪求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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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是否合宜,還有什麼可能可以補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