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幾日我收到一封來自以前做的某傳銷公司委外的某資產管理公司寄來的法務催告最後通知函,經查問當時同事才得知是因為當時我的下線退貨導致我必須退還那時候所領到的一筆獎金,但我已離開那邊大約6.7年,而我下線退貨時我也早已沒在那邊做,但我當時並沒取消經銷權,可是事隔那麼久才追討讓我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故想請教專業人士幫我解答.<1>我加入實並不知退貨要退還獎金直到收到信函才知道<2>我不知對方是否有文件能證明此事屬實<3>信函上寫我必須5日內清償不然他們要依法追訴民.刑事責任<4>上面有對方電話我該打去問嗎?因為我覺得他們一定說對他們有利的所以實在不想跟她廢話太多.<5>對方曾打電話到我以前公司以及目前居住地找過我,但我當時不在,我覺得對方已經騷擾到我家人,我該如何處置較為恰當?像我此案例法律是否我規定超過幾年就無法再追退獎金呢?煩請專業的大大們幫幫小弟.萬分感謝!!
去年2月出因為前妻家中問題須要一筆錢.請我幫忙那時我與我前妻開著我的車到台南永康某當鋪用我的車借了13萬實拿11萬多.(其實我的車也不值借13萬).而我的前妻也同為擔保人.每半個月需繳利息4875元等於1個月9750元利息不包括償還本金部份.但車子仍然由我使用.但車子有給他們設定.還被扣一筆設定費2000元.因去年底公司縮編失業至今無力繼續繳納每月的月息.所以有4個月的利息沒有繳納.但期間於1月初由當時當鋪承辦的業務員持我當時所簽13萬的本票還有我前妻的擔保書像法院伸請民事裁定我與前妻欠那位業務員13萬(也沒有說我有拿車抵壓)是欠業務員.並非欠當鋪.昨天中午亦4月3日中午1點多我與我前妻共同外出用餐.反家途中在某紅綠燈路口等待紅燈前後2台重機將我們攔下.前面一名男子走來拍打我窗戶嚇令我搖下車窗我以為是刑事偵查員就搖下詢問何事.該名男子及用很兇惡的口氣一開始我完全聽不懂他們說什麼也恰巧前方綠燈我本要踩油門前進他就伸手把我的引擎熄火並搶走該鑰匙已後並再尋問我一次.我是不是有用車跟某當鋪借錢.我才了解事情原由.我下車後該陌生男子呼叫後方男子看守我與前妻.他將車子開至前方停放.折返過來後他說欠錢還錢沒什麼.我說喔那車子現在不是被你們開去了.我們先走了他說不行我與我前妻還得回去跟他們主管談談.我說現在我想先回家他不答應隨後幾名彪形大漢接踵而至.將我與前妻圍住.喝令我們上一台他們開來的黑色福特休旅車.我說我們不要他們就說叫你上去就上去.我說不要我會怕.後來又跟他們說要我們跟他們回去也可以我要跟我前妻一同搭程計程車前往.他們還是不給答應.硬要我們上那台黑色休旅.當時幫我們承辦的那為業務員也到了.又嚇令我們上他的車.我與前妻當時心生恐懼.怕不從會有生命危險直好被他們載回去.他們當鋪2樓...其間種種當然都在問如何還錢.還一直告誡不找人出來擔保我們不可能安然走出大們.雖然從頭到為都沒有傷害我們.但還是精神飽受恐懼整個人離開當鋪還在?抖. 後來是我我與我前妻個子籌到1萬並由我前妻友人再擔保並且再簽13萬的本票.擔保我與我前妻每人需每月個支付1萬至13萬還完為止車子也被扣回..然到欠當鋪錢他們就可以如此暴力相向破害嗎??欠錢是不對但我也真的不是惡意的不然也繳超過本金的利息了一切都有路口監視器作證.....ps..載我們回去前面有休旅車開道後面那台黑色重機也一路緊隨怕我們逃跑
在去年6/2號 我被男友騎機車載 從學校出來行經路口時 對方從旁邊店家倒車出來撞到我們(未畫停車格) 導致我右腳膝蓋被他的車燈劃傷造成開放性撕裂傷及腦震盪與多處挫擦傷 10月份因外傷癒合後膝蓋內一直疼痛所以發現半月版內側破裂及十字韌帶斷裂 在今年2月份開刀 目前還在復建中 但是醫生告知我即使復健完也無法久站久走及激烈運動 且再我膝蓋留下長疤(原本是模特兒但無法提出證據) 我男朋友也受到多處擦挫傷
在這次簡易判決出來只判他3個月上面說他自首及配合警方所以減刑
但是對方犯後態度很惡劣 雖然一開始他態度很好 但是在第一次雙方家長與他談和解破裂後他就不再關心 在之後兩次調解上都擺明不願意賠償 再偵查庭時也一直質疑我的韌帶及半月版是我自己摔倒撞傷的 對於我每次價格越來越高還說我向菜市場喊價 說要開幾百萬幾千萬一次講一講就好反正他賠不起 關一關就好
因為不知怎麼寫導致我的刑事附帶民事也還來不及送出 我十字韌帶斷裂及半月版破裂的醫生證明也還未交給法院
但是這禮拜五上訴日期就到了 懇請各位大大幫忙 為了這件事我身邊的人都受盡折磨 因為我在受傷後及開刀完後都是要重新學習正常的行動使得很多事情都無法自理 所以我不希望他判這麼的輕
但又不知該如何寫上訴理由狀 星期五就是第十天了 麻煩幫忙
名詞解釋
保證班:繳一次較高的費用,可補習到考上,但每年需再繳換證費
年度班:繳一次費用,只可補習到考試時
續報:為補習班年度班的學員,可繳一筆費用,再讀一年,或是成為保證班
高考:7月多考試,所以7月報名可上完整的一年課程
你好:事情是這樣的
100年月中左右,我同學報了-初等年度班
100年12月,我同學續報-高考保證班
101年3月,我同學確定考上初等,但卻要上台北工作,但如果從台中班轉到台北班需要一筆費用,所以想說等到今年7月再來轉,但這段時間沒有時間用,所以就借我用他的學生證
101年3月27日,我上了第一堂(3小時)
101年3月28日,我上了第二堂(3小時)
101年3月29日,被發現,我上了20分鐘,並給了我一本學員手冊(第一本)
101年3月30日,談和解,簽了以後放棄民刑事訴訟
3/30這天,首先他們拿出了一本學員手冊(第二本),上面是寫未有學員身分上課,以一堂500元的3倍賠償,但之後說什麼拿錯了,又拿出另一本以一堂1500元的3倍賠償(第三本),所以我總共付了
1500*3倍*3堂=13500元(這樣算是暴利嗎?)
若以我拿的學員手冊,以及他們第一次拿出的學員手冊500*3倍*3堂=4500
總共差9000元,而且以一年的學費除以堂數,也不會到一堂1500元
而且他們還撤銷了我同學的學藉(學員證上有說違規會撤銷學藉),當初他轉班時繳了4萬多元
所以我想請問可否以消保法,請求回復我同學的學藉,並以500*3倍*2堂=3000元來賠償?
您好想請教的問題如下
有一位友人A欠下 本人與另一位朋友B兩人一些無借據之債務~欠我5000另外欠B朋友15餘萬(皆無借據~現金交易無匯款紀錄)
由於本人金額較少所以原想說算了不追究
不過朋友A最近行徑相當誇張
由於朋友A曾經承辦過某學校之訓練計畫並且為負責人
該活動邀請我與朋友B一同前往授課擔任助教~
該活動學校有編列預算講師費用~且我們前往授課時也被要求簽領據
在活動後一個月左右~學校有撥款講師費下來給社團老師
並由社團老師轉交活動計畫人(A朋友)代為轉交給其他講師(由於老師也信任他亦為現金交易無任何書面收據)
事後A朋友多次以各種不存在之理由拖延交付講師費給助教群
僅以ATM匯款方式延遲付給另外一位較資深的教官(代號C朋友)
在東窗事發後~該員(A朋友)傳簡訊至三位(包含我與朋友B)遭侵占講師費用的友人
承認因某件刑事案件連帶之行政訴訟尚未結案所以急需經費~進而未告知挪用講師費未告知
請我們三位講師見諒並有一一記錄債務未來一定會還(案外案:朋友A因刑案曾遭判刑一年多緩刑三年執行中...,因該員當初在海巡單位服務涉案~故向我們說海巡署行政訴訟尚未結束需要官司費用,但經與朋友A母親連絡,該員並無行政訴訟纏身,說詞有異...>"<又再找理由開脫...)
目前已有收集當初講師簽立本據、朋友C之ATM講師費匯款紀錄、以及朋友A承認侵占之簡訊紀錄
故事還沒結束~該員承辦此次課程為專業證照課程
活動結束後向學員收取訓練書籍費用與證照製作費(朋友A是代表OO協進會名義承辦此活動)
活動後不但未如期將合格之學員證書登錄成績並製作證書~直接侵占書籍費用與證照費
直到半年後該校學生反映證照遲遲未發才東窗事發
進而使用XX協會名義自行偽造證照且交給學校老師(以透過關係向XX協會證實該協會完全不知道此事)
更扯的是在這之前還自行製作OO協進會之印鑑開立受訓證明書給學校學生(以上文件皆有正本留存證據)
問題二:請問自製印鑑開立訓練證明與製作其他單位之證照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罪?此為非告訴乃論罪囉?"告訴權"為遭受偽造知單位還是每個人都有"告發權"?
綜合以上許多非告訴乃論罪行~是否有辦法以刑逼民
因為我方已蒐集許多文書證據~朋友B之15萬債務是否可以告知朋友A出來協商補簽借據與本票?
我們的立場是
1.不希望朋友A再到處騙人希望他可以自我克制收斂(念在朋友一場並不想逼人死路)ps該人有緩刑尚在執行中...
2.朋友A欠朋友B之15萬為借據貸款可以利用這次機會以刑逼民~讓他有誠意協商日後還款事宜(沒要他一次繳清只是希望他認帳"補簽借據與本票")未來大家債務也有個依據不會求償無門
問題三:請問如果手上掌握有以上非告訴乃論罪之證物~該如何與朋友A談判?
搜尋資料後找到幾種方法針對為借據之借貸之補救~寄存證信函、支付命令、以刑逼民、補簽本票借據...等~是否可以建議以何種方式與順序達到討債之目的?
另外有一個問題~如果可以找到他母親一同出來協商~在協商過程中如果以非告訴乃論刑事案件作為談判籌碼是否會對朋友A造成恐嚇或威脅之行為?
如果與朋友A說~沒有誠意解決債務問題將不排除提起業務侵占與偽造文書之訴訟~這樣的狀態下補簽借據與本票是否有其效力?以上問題煩瑣~懇請指教!感謝!
@@ 好恐怖,好多人都違反商標法,誰可以幫幫我?
去年底,因為在網拍賣了kitty跟disney的商品而被保智抓去做筆錄
這幾天接到了法院的傳票,開庭的時候列席被告
檢察官大概就照筆錄詢問,我就一一認罪,檢察官告知有詢問被害人是否要給予緩起訴,但都得到否定答案,因此不會緩起訴,我是初犯真的是不清楚甚麼能賣甚麼不能賣才會誤售這些商品,之後也全部都沒有再販售了,但聽檢察官的回覆好像很嚴重,一般來說這樣最嚴重我大概會有甚麼樣的判決跟處分呢(民事刑事方面)有甚麼可以減輕的辦法嗎?甚麼情況下會比較嚴重呢?(賣的多還是賣的項目多或是單價高呢?)
網路上有人說可以寫”聲請緩起訴狀”請問這樣真的有用嗎?
拜託~~>< 幫幫我吧
謝謝
違反商標法 小魚大串連
https://www.facebook.com/antipolicefishing
已連絡新聞媒體, 記者表示有意採訪釣魚辦案中權益受損的民眾做一專題報導, 供社會大眾檢視檢討, 徵求類似案例!
請小魚們串連起來, 積極轉發, 希望能喚醒僵化制度的轉變!
(聯絡資訊請拉至文章最後)
警方追求績效、獎金, 冷氣房裡動動手指就能釣魚抓人,
卻對不懂法律、無侵權意圖的業餘賣家民眾造成莫大精神傷害, 對實際仿冒氾濫風氣毫無遏止作用, 卻因為”績效漂亮”而行之有年;
說好聽一點是擾民、效率低下、判斷力不足、懶惰;
說難聽一點是瀆職、侵犯民權、濫用公權力、浪費公帑!
而這一切背後的意義是什麼:
維護奢侈品企業的巨額獲利, 犧牲不懂法律的平民百姓。
請問小魚們, 為什麼不生氣?
請將你的個案、相關資料、證據寄到: antipolicefishing@gmail.com
請問
對方跟我借錢並承諾說每個月給我一張電影票當作利息直到還錢為止
大該不到半年後他就說他沒錢可以給我電影票叫我累積之後一併給我
中間請他還錢他都說等他投資的錢拿到就還我拖了一兩年
後來請他簽借據他就說他家的人不給他出門所以不能來跟我簽
我說我寄去他家給他他也不給我他家地址
後來他去當兵他給了我他新訓營區的地址我將借據寄去他說他沒收到
又叫我寄電子檔給他
後來我寄了很多次都沒有回應
我就打電話給對方
結果對方接起來就掛掉然後我就再也打不進去
後來連絡對方當兵單位的人事官
對方人事官請他打電話給我他也跟我說等到他投資的錢拿到他就會還我
可是我問過他朋友他投資的錢根本就已經賠光根本沒有錢可以還給我
而且電話還是拒接,且人事官跟我說他跟人事官說他是跟我合資開服飾店賠錢
所以我覺得他根本沒有要還我錢
想請問我可以用甚麼方式告他?
各位律師 您好 我前幾日的問題
今天有心的狀況
您好: 我想問 我今年17歲 網路上認識一個女孩
認識不久後 我們在一起 並且我問他說 要不要來找我
他也答應 他當天來的時候 是要當天來回
不過 我們完的太過頭 導致他回家火車 沒搭到
於是在我家住了一個晚上 我們也有發生性關西
我女朋友 他也17歲
他們家人 發現後 去報警了 說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
我女朋友的筆錄 他是說 跟我發生性關西 是自願 沒回到家裡 是因為沒搭火車 <<
他回答的 也都是事實
今天 刑事 也有去我父親那邊 可是 我並無與我父親同住
所以目前還沒見到刑事
那請問 如果我將來開庭 大約會被判神麼刑責 還是他們告不贏呢
如果刑事 問我 我也是照事實回答 對嗎
刑事找我是要我做筆錄ㄋ 還是?
上述 是我前幾日的問題
我昨日到警察局作筆錄 我才知道 女方未滿16
當時女方是跟我說 他17歲了
彈 昨天警察才跟我說 女方15歲
那現在 怎麼半呢
之前朋友在拍賣上賣出一片全新未拆封光碟,
該戲劇代理商A買走後向警方報案說該光碟為盜版。
前陣子到地檢署,檢察官說該代理商A並沒有取得專屬授權,
是另一家電視台B才有專屬授權,
而代理商A在此案件從告訴人身分轉為告發人身分,且令不得再議。
朋友向檢察官表示因未拆封且外包裝完整精緻,並有播出電視台的標記,
所以未發現該光碟為盜版才會將其轉賣。
檢察官也表示該包裝精美,且該光碟發行日期在代理商A取得代理權之前便已經發行,
所以不能確認該商品是否為盜版。
當時檢察官無任何指示(等候通知或起訴與否)便結束開庭。
之後在庭外,代理商A示意朋友去角落談論和解事宜,
代理商A表示之後會去向電視台B取得專屬授權,
取得後會向智財局提起民事訴訟,問朋友要不要和解,
若和解就會撤回刑事並且不提起民事告訴。
請問:
1.檢察官未做任何表示便結束開庭,之後是否只要等待發落即可?
2.代理商A目前沒有專屬授權,可能提告民事嗎?此案件為非告訴乃論,
且對方已從告訴人轉為告發人還可能撤回刑事嗎?
3.代理商A之後若向電視台B取得專屬授權,或電視台B得知此事,
就可以再提刑事或民事嗎?
4.現階段若和解應該要跟代理商A和解還是找電視台B和解呢?
和解是否需要去調解委員會會比較有保障?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先感謝指點。 :)
請問:
1.他是否將會因為第二次犯案面臨刑期?
2.由於第一次犯案獲判不起訴處份,不是緩刑,這樣有簡易法庭有可能針對第二次犯案給予輕判嗎?
3.他以現行犯被逮捕,對犯行也完全認罪,請問這對法官的判決是否有利?
4.弟弟竊取的金額約莫3000元,其實不是他所需要的東西,而他也還在服用醫院開的精神藥物,這些會對判決有所影響嗎?
5.收到這個"檢察官聲請簡易決處刑書",離判決還有多長時間?
6.為兄的我,能夠為我弟弟做些甚麼? 以幫助他不要面臨牢獄之災?
請大大幫助回答,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他是否將會因為第二次犯案面臨刑期?
本次由於檢察官是聲請簡易處刑,所以法院基本上會不開庭就直接判刑
2.由於第一次犯案獲判不起訴處份,不是緩刑,這樣有簡易法庭有可能針對第二次犯案給予輕判嗎?3.他以現行犯被逮捕,對犯行也完全認罪,請問這對法官的判決是否有利?
是否會輕判需視整個犯罪情節及犯罪態度等而定
4.弟弟竊取的金額約莫3000元,其實不是他所需要的東西,而他也還在服用醫院開的精神藥物,這些會對判決有所影響嗎?
此部分可以向法官主張你弟弟行為時是有精神障礙狀態,請法官送鑑定,以便能減輕其刑或免罰,所以要先聲請法院開庭而且動作要快,不然法院約一個月就會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