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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亮 102-09-25 14:10
律師您好: 因朋友去年十月發生車輛,對方酒駕開車撞到要左轉機車的朋友,有請警查來,也備案,目前刑事也有判決書下來了,但現在要走民事調解會,只是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遲遲都未出面關心朋友,請問: 1、我們手邊也有一些就診,修車的估價單,計程車等單據,但有些是中醫自費、計程車車上也沒有收據, 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與對方調解? 2、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都未出面,如果明天民事調解他一樣沒有出面的話,我們該如何走下一步來保障 我們的權益? 拜託律師幫忙我們解答,讓我們知道自已要注意什麼,以防止被對方的惡意行為給欺負,謝謝律師 真的非常謝謝。
亮亮 102-09-25 14:10
律師您好: 因朋友去年十月發生車輛,對方酒駕開車撞到要左轉機車的朋友,有請警查來,也備案,目前刑事也有判決書下來了,但現在要走民事調解會,只是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遲遲都未出面關心朋友,請問: 1、我們手邊也有一些就診,修車的估價單,計程車等單據,但有些是中醫自費、計程車車上也沒有收據, 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與對方調解? 2、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都未出面,如果明天民事調解他一樣沒有出面的話,我們該如何走下一步來保障 我們的權益? 拜託律師幫忙我們解答,讓我們知道自已要注意什麼,以防止被對方的惡意行為給欺負,謝謝律師 真的非常謝謝。
亮亮 102-09-25 14:10
律師您好: 因朋友去年十月發生車輛,對方酒駕開車撞到要左轉機車的朋友,有請警查來,也備案,目前刑事也有判決書下來了,但現在要走民事調解會,只是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遲遲都未出面關心朋友,請問: 1、我們手邊也有一些就診,修車的估價單,計程車等單據,但有些是中醫自費、計程車車上也沒有收據, 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與對方調解? 2、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都未出面,如果明天民事調解他一樣沒有出面的話,我們該如何走下一步來保障 我們的權益? 拜託律師幫忙我們解答,讓我們知道自已要注意什麼,以防止被對方的惡意行為給欺負,謝謝律師 真的非常謝謝。
jetta 102-09-25 01:17

請問問題

本人被告妨害名譽,日前已開完刑事偵查庭。對方其實是興訟老手所以掌握我罵她的事證,我當時完全沒有經驗就開口罵了她
算了就當做學一次經驗。不過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她激怒才罵她的並不是有意的。後來檢察官問我們要不要和解
因為原告和解金額太高,(原告希望和解金4萬元+書面道歉),我願意書面道歉但是4萬元我覺得太不合理。
檢察官說那就會送法院處理,請問接下來是不是有兩種可能
1. 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
2. 檢察官起訴等法院開庭


請問我目前的想法是我想用最快的方式解決這個案件,不要太多的開庭次數(避免上班請假太多次),我也不想和原告爭辯以免她又提民事訴訟。幾個問題如下
1. 如果接下來真的要開庭我當庭認罪是不是最好的方法,能夠趕快結速就趕快結速這一切。

2. 另外如果是收到申請簡易判決是不是有可能不用開庭就宣判了?
3. 另外目前剛開完庭都還沒收到任何起訴書簡易判決書,但是我近期內有事需要出國
我可以先跟書記官請假預告我哪些天會出國嗎? 避免收到判決書再請假會來不及
或是法官不准假?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
非常感謝


Vita 102-09-25 00:02

你好~

    我在8月份收到了簡易判決書,在9月份又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廠商要求賠償8萬7仟元、登報及負擔訴訟費用,如果我不跟她們和解的話,

    我就一定要負以上責任嗎?金額還是要賠償那麼多嗎?

    那刑事部分是還會另外在判刑嗎?

    還有一項是寫前項判決請准供擔保宣告假執行 請問是什麼意思?

回覆 Vita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在8月份收到了

1 針對簡易判決書如不服  可再上訴

2 廠商要求的賠償  將來法院會審酌  不一定會照廠商的請求全部判 談和解可殺價

3 如果你確定收到的是’簡易判決書’  表示已經判決了  不服的話要記得上訴

4 假執行  是指在判決還沒確定前  可暫時先聲請查封財產

Vita 102-09-25 13:44
回覆 法治國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Vita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律師您建議是和解比較好還是等法院審判?廠商要求登報的話一定要登報嗎?

目前只收到簡易判決書尚未知道判決結果?這樣還可以請求判輕一點或不罰錢嗎?

如果刑事判役科罰金的話,民事也要賠償和解,就是要付兩筆罰款嗎?

謝謝!

 

candy 102-09-24 19:15

我上論壇,找人一起合購東西,是長期的,一起合購一年,由我先代付錢,等收到商品後,再通知對方匯款,然後寄出商品,四個月收一次錢,但是對方最近突然聯絡不上,因此5~8月份的商品尚未寄出,也沒收到匯款,我想對方很有可能會跑單,請問這樣可以提出民事相關賠償嗎?平時往來是用信箱聯絡,有在信中寫明是為期一年的合購

准鳴 102-09-24 16:53

1.這個問題比較嚴重!因為我之前遭遇到某位黃姓被告惡意於美商YOUTUBE網站偷竊我的影片後冠上[砲龜]及[幹渣蟑]等侮辱字眼影片抬頭後放置於該網站....並於我善意勸告時教唆一些帳號持有人對我以[支那豬]或[支那狗]等辱罵字眼辱罵!!

目前被告黃某某遭桃園地院抓獲並於102年度他字3874號加重毀謗+侵害著作權案件認罪!!但是認罪並沒有遏止該案被告的同夥仍持續對本人惡意加重毀謗的部分!!

1A.我想問:如果有事實證明該案件美商YOUTUBE網站的管理上有疏失!!我是否可以在本案請求法院對該網站惡意詆毀及對我人身安全威脅不利的的部分予以(刪除)+(封鎖帳號)??以及後續民事訴訟部分!!對該公司損害我的權益部分請求賠償??

1B.被告黃某某遭桃園地院抓獲並於102年度他字3874號加重毀謗+侵害著作權案件的教唆同夥!如果有偽造開庭案件號碼做為詆毀本人的部分~我想請問偽造開庭案件號碼的部分是否能以[偽造文書]罪請求查辦?!

先謝謝律師給予指點!!有點急!!請指點!!感謝!!

 

ploy 102-09-24 16:18

您好:5月3日隔壁發生火災(人為疏失),包含我共有3位被害者,財損合計350萬元,而我的財損估計150萬元,已召開4次調解委員會,第一次肇事者表示給他時間籌錢,第二次表示只籌到30萬元,要求大家降價,經過協調降價後肇事者表示再給他時間籌錢,第三次表示只能籌到33萬元,因金額懸殊太大,經調解委員協調後,33萬元3位均分,並每月攤還我(5000元*3年+10000元*2年)、另2位(5000元*3年)結果另2位與肇事者和解,而我沒有,因為我要求一定要還足80萬元;第四次肇事者表示33萬元已均分給另2位,已沒錢賠償我,之後打電話給他都不接電話,而且對方從頭到尾都採擺爛姿態,因為第一、二次調解會是肇事者的房東召開,第三次是房東改以他的名字召開,第四次是我提出的。他認為我沒錢告他,就算我告他,他也會跟法官說另2位已跟他和解,是我不願意。8月29日打電話至派出所詢問是否送交法院,承辦人表示會盡快處理,9月13日承辦人表示已送件。有朋友說以刑事民事,但是我搞不太懂,想詢問提告時效性及接下來該如何處理?還有什麼叫以刑事民事

您好

刑事恫嚇手段達成民事賠償之目的,都可以稱為以刑逼民,例如以傷害告訴逼對方賠償

本件因人為疏失造成之火災,同時造成三個財產毀損的被害人,確實可能有刑法第173條第2項的失火罪嫌,可用存證信函律師函告知其可能之罪責,使其出面達成和解,若仍無效。可告訴或逕行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ploy 102-09-25 14:03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刑事恫嚇手段達成民事

律師,您好:感謝您的答覆!

但是目前對方都不接電話,且派出所已於9月13日將案件送至法院,並告知時效到10月底,如果要以刑事民事,我該採取什麼方式?謝謝

回覆 ploy 的發言內容:

但是目前對方都不接電話...恕刪

您好

前已說明,可用存證信函律師函警告對方涉嫌失火罪嫌,記明其可能之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等,請其出面賠償。若仍不理睬,則直接向地檢署告訴,再視情形於偵查程序向其求償。若檢察官認為不成立犯罪為不起訴處分,您只好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了。

阿倫 102-09-24 03:14

律師您好

我從2011年9月到2013年八月陸續借給一位朋友總共19萬元, 他用各種不同理由向我借錢, 但我都沒有叫他寫借據, 但每次借錢都是匯款, 匯款紀錄我有向銀行申請出來, 其他還有一些網路聊天紀錄及簡訊, 但由於兩年來手機有掉過, 因此有些借款簡訊網路聊天內容遺失, 我打去電信公司詢問過, 電信公司說只有檢方能夠調閱的到簡訊內容, 我手機號碼沒有換過, 請問檢方真的有辦法調出我門號的簡訊紀錄嗎? 若是沒有的話, 以我手上現有的這些證據, 我提民事訴訟或是詐欺訴訟有辦法拿回我的錢嗎?

對方八月最後一次向我借錢時, 我有提到他總共欠我19萬元的事情, 對方也承諾今年12月會還清, 但隨後就失聯, 而且每次借錢匯款的帳戶都是對方弟弟的帳戶, 因為對方名下可能沒有財產, 若最後我勝訴, 有辦法向對方弟弟或是其他方式討這筆錢嗎?

因為我本身經濟情況本來就不寬裕, 幫朋友幫到已經對生活造成影響, 所以問了好幾個問題, 感謝律師們的回答, 辛苦你們了

p.s. 我已去過他家找人, 但他家人完全不理會他的事情, 打算最近就寄出存證信函

熊熊 102-09-22 14:05
吳大律師感謝你再度當忙: 附帶民事訴訟依法應與刑事訴訟同時判決,故如被告通緝未到庭,致刑事訴訟無法終結,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亦因此而受延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則經合法通知被告未到庭,原告得聲請一造辯論判決。 以上我想請教:萬一被告通緝未到案 為了避免刑事訴訟無法終結 可否改提民事訴訟以利一造辯論判決目的呢呢?於此情況下法院會不會收原告裁判費
此種情形應可改提民事訴訟,但仍應注意重複起訴的問題。若撤回附帶民事訴訟,改提民事訴訟,原告應繳納裁判費。此類情形或許得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以陳述意見狀請求法院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民事庭。
熊熊 102-09-23 08:20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此種情形應可改提民事
刑事訴訟法第504條 
法院認附帶民事訴訟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者,得以合裁定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其因不足法定人數不能合議者,由院長裁定之。
前項移送案件,免納裁判費
對於第一項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感謝吳阿律師提供如此強而有力的法律知識 但對於最後一段內容不解---
對於第一項裁定,不得抗告
請問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請你再度解釋一下好嗎
順便再問
刑事被告可能包括公司負責人及員工 所以附帶請求賠償可否針對無法傳喚之被告
刑事訴訟法504條規定辦理以外 公司負責人及公司可否另行維持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規定展開訴訟
準備出庭前夕 為讓檢察官及法官掌握整個案情我會蒐集一些歹徒及公司犯罪證據並且要求當庭對質
及詰辯希望以此種方式加快審判速度 可行嗎

 

 

 

 

 

 

 

回覆 熊熊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於第一項裁定,不得抗告
請問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請你再度解釋一下好嗎
... (恕刪)

意思是說刑事法院將民事求償部分之訴訟,移送於民事法院,被告與附帶民事訴訟之原告,均不能抗告

刑事法院真的移送民事庭為基礎,因民事訴訟不若刑事訴訟被告須到庭那麼嚴格,所以被告不到場仍可能發生一造辯論判決,且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不僅限於刑事被告,更包括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例如共同侵權人,僱用人與受僱人,只要將其列為共同被告即可。

當然你不利用附帶民事訴訟之方式,而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也是可以的。

CC 102-09-21 22:11
今天與女友在她的宿舍時 一位她的男同事試圖闖入她宿舍 鑰匙是之前趁我女友不注意時打的 宿舍的攝影機有證據 事後也有至警局進行筆錄 請問這位男同事的行為是違反了哪些法規 算是民事還是刑事責任呢? 我女友尚未決定是否要起訴 如果起訴後續的發展有什麼該注意的嗎
小娟 102-09-21 02:36

律師您好:

前夫日前發生在非法定探視時間,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將小孩帶走!因為當時我不在家,後來經我簡訊通知要求他必須將小孩帶回,他才將小孩帶回!請問前夫這種行為是否有觸犯法律?在中間過程我曾去警局報案,可是警察卻說這是民事部份,他們無權受理,而且小孩失蹤還沒24小時無法報案,必須要有法院通知書才能處理,只讓我填寫備案紀錄表!請問這種情形我該怎麼處理才能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我有家人及簡訊可以證明是前夫將小孩帶走!

此種情形可主張對方剝奪你的監護權,使自己無法照顧該未成年子女,顯然對其不利為由,雖然對方已將子女交還,但仍可具狀向法院聲請變更或縮減對方的會面交往權。

 

對方可能亦觸犯和誘罪或略誘罪,非僅為民事問題,但實務通常將爭議重點置於前述問題。

一般人 102-09-20 09:45

事情是 開車行駛大馬路閃黃燈路口騎車的從小路閃紅燈衝出撞到車子右邊葉子板! 騎車的一隻腳斷了但是因為開車的有喝酒 完全被咬死理虧 雖然肇責比例不是開車完全錯
但是因為他喝酒了 也缺少法律知識 就被一直獅子開口

幫對方負擔住院期間費用及醫藥費用先花了6萬多
後面又再拿了一筆10萬出的錢

但是對方不願意這樣算 說他本身當警衛一個月領4萬多
要我們每月給他4萬 先給一年 看能不能上班再來說

我們當然沒能力接受 對方提告民事求償要求150萬 (開車的人家境並非有錢人)
也因為不懂車禍理賠協商 他在簡易法庭 最後變成50萬成交
但也因為是做工人 沒有每天做 實在付不出
(開庭時 一拐一拐進去 開完庭後在大門口看到竟然是正常走路 完全看到人性貪的一面) 然而對方就進行查封他唯一的公寓 要拍賣

是想要請問 是不是能夠再提出重新協商一次理賠價錢的機會 不是沒賠 也不是不賠 只是被人那種敲竹槓的感覺真是啞巴吃黃蓮阿
萬分感謝 希望有夠幫幫忙 不然就沒房子住了

若可以拍攝到對方走路正常之照片或影片,得以調解時受到詐欺為由,提起撤銷調解之訴,將當初調解撤銷,但應在知悉後30日內提起。

艾琳 102-09-18 15:59

你好,民國79年我媽幫我爸當人連帶保証人買了一部車,當時約定是分24期償還,但是我爸還了12期之後就再也不還,避而不見。而我爸媽也在民國83年離婚了,20幾年過去,我媽並未接到任何的催繳通知以及任何法院來的訴狀,直到民國102年9月才接到民事起訴狀,現在我是否可以替我媽提供民法125條請求權時效消滅。 

1.本件就保證人的部分之請求權恐已超逾時效(自貸款逾期時起算已超過15年),可以提出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2.建議您們向法院聲請閱卷,把對方提出的資料影印回來,以進一步釐清相關事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沉默的羊羹 102-09-18 14:00

您好,日前我在露天拍賣購買了一項物品並已出款,迄今近一周,對方仍無任何回應,亦未收到貨款。

我已收集了買賣相關資料準備提出刑事詐欺附帶民事不當得利訴訟,幾點請教一下。

依照原告就被告原則,這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但是這是網路拍賣案件,我並不知道對方住居所,請問這樣,我本身住台北,應該向什麼單位提出?

你可以先向台北地院提告刑事 提告後自然會查到人籍資料 將來管轄要移轉也沒影響你的告訴

sinan 102-09-17 20:37

敬啟者:

     前因車子被搶而向其求償,而他也因本案而入獄服刑,且附民事求償現也已判決確定(已收到法院判決確定書),現想向監獄申請按時扣其保管金.勞作金以償還債務,但不知該如何申請?? 

 

無言 102-09-17 06:04

目前有一件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
本人為債權人,原告
提出告訴後 有先聲請假扣押債務人(侵權行為人,被告)之動產
最終獲勝訴判決
現在法院民事執行處已將債務人名下的動產拍賣
拍賣所得價金將分配予本人

法院寄來公文
要我填寫債權計算書
計算書上要依序填列本人之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等

問題來了
若我照實列出本金與利息
國稅局是否會將這種利息視為我的本年度利息所得
而加以核課?
因為民法上的規定
清償債務的順序為費用利息、原本

查找網路上資料
財政部有函釋
債權聲請強制執行債權抵押物獲配之利息所得 應將該利息所得
併計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
網路上的例子都是以
債務人以動產抵押借款,屆期未清償,經債權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物抵償債務
的例子來說明

跟本人的情況似有一些出入

另本人的債權額(本金)數字有點大
故算出來的利息金額數字也蠻大的
如真要繳稅 恐會是不小的負擔
想請問律師 在這樣的情況下
我是否需申報利息所得?

又我是否可以在債權計算書上註明

拍賣價款優先清償本金

如有剩餘再行清償利息

這樣是否就沒有申報利息所得的問題了?

法院會准予我的聲請嗎?

還是逕依民法規定先清償利息

以上 先謝謝律師的熱心回答!

wei 102-09-17 01:44

案發9/11 下午12:55

因朋友車子在倒退行駛,摩托車騎士可能慌張導致煞車太急滑倒,摩托車滑行騎車底部,雙方無叫警方,在說好沒事後,摩托車騎士自行移動車子,下午3:00 又報警告我朋友肇事逃逸

1.朋友已經做完筆錄,時間與警方說的案發時間(監視器時間)相同,摩托車騎士則不同

2.有將擦藥的衛生紙留著當證物

3.有拍取照片,停車位置及摩托車煞車痕,保留證據

 

警方也保存監視器畫面,摩托車是自行滑走無任何碰撞(但我朋友也是有錯,才會造成車禍)

對方咬定我朋友撞到後,直接開走無關心他人。但監視器清楚拍攝到無碰撞,對方滑行,我朋友也有下車關心擦藥。

 

請問

1.案發過後兩個小時才報警,這樣案件如何成立?我能否懷疑在這兩小時內,對方已經串供完畢?

2.無任何碰撞,但對方滑行自行受傷,除了醫藥費之外還需要有任何刑責嗎?我朋友也有下車觀看不造成危害他人生命,當時摩托車騎士他也能自行送醫,這樣如何認定肇事逃逸

3.和解後還需要開庭審查嗎?若開庭時法官不認定肇事逃逸,那被告還會存有案底嗎?還需要走民事求償嗎?對方可能在上訴嗎?

4.若我朋友無肇事逃逸,是否可以針對毀謗等對騎士提出告訴?若在和解完後,肇事逃逸罪名還會掛在我朋友身上嗎?和解後我朋友能對摩托車騎士提出告訴嗎?

 

以上,煩請律師協助小妹我回答,謝謝

您好

對方可能涉犯誣告罪,並非誹謗

和解後可要求對方撤回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肇事逃逸罪嫌,對於檢察官之偵查或法官之審理,得提出所述證據,證明不應起訴或無罪。

若不成立犯罪,不會有前科紀錄(即所謂案底),但仍有案件紀錄。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7 19:30

還是把案件包給律師處理吧 WWW.WEWON.COM.TW

ruby 102-09-16 23:33

_請問如果有人公開自己的照片罵你(罵瘋婆子)  可以提告對方嗎??

那是提民事訴訟嗎??

另外  可以提告的有哪些??例如:公然污辱 毀謗 妨害名譽??

Robin 102-09-16 22:53

請問律師:
我是被告, 車禍案件刑事部分一審判決已經下來, 但目前上訴高院審理中, 目前原告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告訴, 而是以一審判決結果告我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但是我收到的起訴書中只有附上一些醫療單據的影本, 完全沒有原告的診斷證明, 日前開庭進行言詞辯論(沒有準備程序), 原告未到, 法院叫我簽收一份原告遞交的 "民事 準備書狀", 一部分內容是要求法院函查被告在兩家醫院的醫療費用支出共多少, 原告又主張N個月不能工作, 原告每月薪資P元可以由證人來證明, 原告對我求償工作損失N*P, 所以要法院函查某一間醫院原告傷勢需要多久才能投入原工作。連原告就醫期間的所有醫療費用都要法院函查醫院。我當時有問法官, 法官說如果下次原告有到就會依照原告的要求調查。我的疑問是:
(1) 這是民事訴訟, N個月不能工作的醫師診斷證明, 醫療費用總共多少, 醫生證明多久不能工作, 不是應該由被告提出嗎 ? 怎麼又變成是法院來調查了呢 ?
(2) 原告是自由業, 他經由某人證明原告的薪資所得是多少, 這樣是可以被當成證據嗎 ? 

1.民事案件原則上由當事人舉證 但當事人可以聲請法院函詢 2.如果不是正式公司出具 你可以否認真實性

拐丟筋o貓 102-09-16 22:20

我想請問路人併行已走到白線外這樣有沒有違規呢?

那因為過失傷害民事訴訟會被怎麼判呢?

CF 102-09-16 19:06

您好,

請教本人因繼承債務問題,一審宣判敗訴,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萬玖仟貳佰零肆元,及其中新臺幣玖
萬柒仟零壹拾肆元自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
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萬肆仟零貳拾柒元,及其中新臺幣伍萬
陸仟肆佰零伍元自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
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肆萬玖仟零捌拾肆元,及其中新臺幣肆萬
參仟零捌拾玖元自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新臺幣貳仟肆佰參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台幣貳拾貳萬貳仟參佰壹拾伍元
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
    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
    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如預
    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請問我是否需要先去法院提供擔保金,以免被假執行?但此案還在上訴,原告可以開始假執行嗎?
上訴原因可以說我不想付利息嗎?還是有其他的防禦方式?感恩。
CF 102-09-16 18:45

您好,

請教本人因繼承債務問題,一審宣判敗訴,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萬玖仟貳佰零肆元,及其中新臺幣玖
萬柒仟零壹拾肆元自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
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萬肆仟零貳拾柒元,及其中新臺幣伍萬
陸仟肆佰零伍元自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
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肆萬玖仟零捌拾肆元,及其中新臺幣肆萬
參仟零捌拾玖元自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新臺幣貳仟肆佰參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台幣貳拾貳萬貳仟參佰壹拾伍元
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
    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
    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如預
    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請問我是否需要先去法院提供擔保金,以免被假執行?但此案還在上訴,原告可以開始假執行嗎?
上訴原因可以說我不想付利息嗎?還是有其他的防禦方式?感恩。
心心 102-09-16 12:53

律師大大   您好:

對方去偽造黑青,然後去醫院出診斷證明,去警察局報案說是我打的,因傷害刑事,己經有收到

偵查庭的傳票及對方去申請通常保護令,幸好我有錄影存證對方其實沒有黑青(在爭執時),也有去調了監視器,她外出驗傷時,是沒有黑青的,只是監視器部份警察沒提供給我,警察說怕我拿去報周刊,真奇怪,那是我提的證據不懂為什麼不能拿.

1.現在偵查庭要開,我拿出證據檢查官確定是對方偽造傷害,對方是否會有什麼刑則,傷害罪不成立,就不須要和解?還是對方必須要向我提和解?這樣我可以提出對方民事賠償(侵權)?

2.通常保護令民事,若是不成立,是否也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

3.傷害罪偽造的部份我可以提出誣告,是否要在偵查時就向地院申請,因為考慮我年假不多,是否可以先不提告,在追朔期內再提告就可以?

如果你認為對方無中生有 誣指你犯罪 你可以提告誣告民事保護令不成立 也很難認為對你造成損害 要請求賠償很有難度

Jacky 102-09-16 11:32

想請教律師兩個問題...
1、與前妻離婚後,前妻與她父母對方口頭承諾要將聘金、金飾作歸還(這部分有電話錄音存證),但之後又推拖避不見面,如今對方又假藉申請保護令對我們做出不實之指控,關於這部分可以寫律師函或存證信函來處理?關於電話錄音的部分是否可以當作證據嗎?還是有其他作法呢? 

2、針對於『民事通常保護令聲請書狀』內容有做不實指控(精神異常須接受治療...等),關於這種不實指控已造成我精神上創傷,是否可以針對這不實的指控向聲請人提出誣告的動作?

 以上,煩請律師不吝解惑!有勞您費心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9-16 11:48

您好!1.已經申請保護令,就不是寫律師函就可以處理的,必須要出庭答辯;歸還金飾等約定則可以發函請求履行;2.這不算是誣告。以上謹供您參考。

Jacky 102-09-16 11:5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1.已經申請保護令,就不是寫律師函就可以處理的,必須要出庭答辯;歸還金飾等約定則可以發函 ... (恕刪)

謝謝沈律師您的回覆:
關於第一點的部份,已提交答辯狀給法院,並於近日將出庭答辯,對方用這種卑劣的手段,難道我不能針對這些不實的指控有所回擊嗎?...Orz

關於第二點的部份,意思是說可寫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進行履約的動作?

小周 102-09-16 10:00

我於3年前透過仲介(中人)介紹, 評估台北市一房地產殘值超過1000萬, 有短期借貸的需求,於是我同意借對方800萬, 利息三個月核算共72萬,事先扣除;本人實際出款728萬給對方.
另外包含仲介費24萬由仲介領走;與代書費1萬,地政規費約1萬2; 對方實際收款金額為701萬8千.
三個月後,本人想向對方索回本金,對方開始避不見面;兩個月後;突然收到刑警要我做筆錄;表示對方去報案說,他長期酗酒精神不濟,某日去調謄本,居然有陌生人(就是我)偷拿他房子做不存在的債權設定,要我無條件塗銷,否則告我詐欺.
但我所有私契(本票.借據).公契(地政社訂契約書)都有他親筆簽名,之前匯款給他的匯款水單也都還在, 再者;對方雖然在法院一直聲明不認識我,卻私下找我和解;說他被人陷害,我也是受害者,要還我本金希望我不要再跟他耗在法院.
於是拖了將近一年, 我們同意以750萬和解; 等於我一年前出款728萬,一年後只拿回750萬;期間我不但得自付律師費7萬.民事裁定費8萬6;我這七百多萬還是銀行房貸增貸出來的,一年的房貸利息也超過15萬; 核算下是賠錢的.
本以為就這樣解決了,但上個月卻收到法院通知,說我是重利罪被告;檢察官起訴書上稱,我放款800萬,出款701萬8千; 三個月短期獲利為98萬2千,核算月息超過4%, 實屬重利.
但就像我之前所解釋的,98萬2千裡, 我只有賺72萬,其他為仲介費;代書費與規費, 而且之前的訴訟裡,仲介是有出庭作證承認他有收取24萬的, 不能算在我的獲利裡.
另外,我只借他短期三個月,72萬的獲利核算應為月息3%; 但第四個月起我們雙方並無任何利息給付的約定; 最後最重要的,一年後我只拿回750萬,等於我錢沒賺到還被重利起訴, 請問我這刑事案件要怎打??
是不是陳述上述的事實,就應該是無罪?? 

您好

若所言為真,實際借款728萬,3個月後應還800萬,一個月利息為24萬,約為3.3%月息,年息約40%,所以本件確有可能成立重利罪。但借款借款投資動產,又配合將其房屋抵押權設定,應有相當經驗與資力,難謂與刑法第344條前段規定之乘其急迫、輕率或無經驗相符。

qoo 102-09-16 09:36

您好,想請問:
1.民事提恢復雇傭關係之訴訟,其訴訟費及裁判費如何計算呢?(並沒有請求任何賠償下)
2.新的勞動契約,對方毀約下,民事提對方需履約之訴訟,其訴訟費及裁判費如何計算呢?(並沒有請求任何賠償下)

麻煩了,謝謝

以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不合法為由,訴請確認勞動契約關係存在之訴,應同時提起按月給付工資之訴,該訴之訴訟標的的價額大多以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0之規定核定,即勞工工作10年之薪資總收入計算,再依同法第77條之13計算裁判費,大約為訴訟標的金額的1.1%。但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7條之規定,得暫免徵1/2之裁判費

至於訴訟費用則不一定,以實際發生為準。

此類爭議應先行調解

alan 102-09-16 08:23

請問大律師:

被告涉犯恐嚇毀謗罪,刑事部份已判決定讞,原告提附帶民事訴訟,有關精神損害賠償(非財產損害賠償)被告要求舉證,合理嗎?又該如何舉證?

謝謝!

qoo 102-09-14 22:39

您好:
由於我不清楚以下應該歸為何類,所以抱歉分類可能選的不對。

我被公司突然解雇,由於當時壓力很大,所以跟公司僵持著且說我會想不開。
之後主管出面和我談,說只要我願意住院,經醫生評估正常後就可以返回工作
我因為可以回工作,就讓主管帶我去住院。結果在住院期間,主管告訴我不能回去。
我出院後調病歷資料,才發現上面有主管跟醫生講的不實的話。

若是主管涉及欺騙,1.先騙我去住院,再要求我家人去搬走我的東西  2.騙醫生我有暴力傾向,所以在門診我雖然看起來正常但醫生還是讓我住院。

請問:

1.這樣主管有牽涉到民事刑事的那條罪法呢?
2.若該罪法成立,因他有答應我配合下可以返回工作,我能據此要求他要履行嗎?
3.若該主管說當時我"威脅"他說會想不開的情況下才"被迫"騙我,這樣的約他是否就可以不履行呢?

我有問過別人,都得到"依罪證來判別"的答案,
可否請您們先假設上述每件事都是有確實證據下,來做回答呢? 麻煩了,謝謝

102-09-14 17:41

是關於民事訴訟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

我先簡單說明一下內容~

被告是我父親~

我父親在民國84年有寫一張拋棄書字據給原告~

內容如下:茲有座落桃園縣中壢市xx段xxx名義~所有土地如下.....共計xxx坪~以上各筆1/7繼承後本人所有面積xxx坪中願拋棄35坪給原告繼承特立此書為證~立拋棄書人xxx 1995年x月xx日

 

當初我父親是要跟原告交換原告名下的一間房產~

但原告並未履行(對方否認)~直到最近原告出示此拋棄書要求履行35坪~

才有這場官司~而我父親就是當初沒有註明要交換此一房產在此拋棄書中~所以我想請問我父親可以主張民法第125條之請求權因15年不行使而消滅嘛?因為我有看好像釋字第107號有已登記動產無消滅時效之限制~目前土地登記在我父親名下~

謝謝

 

請求履行協議是行使債權請求權,沒有釋字第107號解釋的適用。

依釋字第107條解釋,已登記動產其回復請求權(物權請求權,民法第767條)不適用時效消滅之規定。

民法第767條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彎彎 102-09-14 01:08

抱歉我不知道是刑事民事

我先生跑到我娘家說要來開槍

在場我媽我爸我大嫂都聽到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恐嚇威脅嗎?

自家人能當證人被採信嗎?

王耀星 (Eric) 102-09-14 08:11

 可以提告刑法第305條恐嚇安全罪.要快!並可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彎彎 102-09-14 01:02

抱歉 我不清楚侮辱刑事民事

1-我先生的阿姨在facebook公開罵我妓女

但名字是打我fb的名字 對話也有承認他罵我

事發到現在不滿半年但即將滿

有拍照存證 但無日期標示

我現在可以提告嗎?

2-我先生跑來我娘家亂

罵我父親三字經

在場我哥我媽我大嫂都聽到

這樣能提告嗎?

自家人能當證人被採信嗎?

涵1984 102-09-13 17:36

律師您好: 

我們家是從事消防配管工程 

在這個月 

公司其中ㄧ個案件的上包領到工程款後就消失不見

工程款金額約50多萬元 

電話無法聯絡道該上包甚至到聯絡地址也找不到人 

但由於這個案件是屬於支援性質 

雙方並無簽訂合約僅有口頭約定(在業界為常態) 

我想請問: 
1.是否可以控告這名上包侵占詐欺

若可以 法律程序上該如何走 

2.這個狀況是否可以使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或是民事刑事分開較好

3.是否可以讓法院通緝該名上包

4.我想起訴書的部份我可以自行處理 那到哪個階段須要請律師

費用金額大約會是多少

5.被捲走的款項是否可以由上上包支付(發包為ㄧ個大循環 上包還有上包) 

6.若最終仍是找不到人 

已完成的作品我們是否可以拆除 

會不會造成法律上的問題 


懇請回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控告對方,可擬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由於民事刑事進度不一,且會有時效問題,所以建議分開處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月餅流 102-09-12 19:03

請教下多人共有的情況下 要求違建的一人拆屋還地是否一定要申請鑑界? 若勝訴鑑界費用能否請對方支付? 另外防火間隔的拆屋還地民事刑事?

Alina 102-09-12 07:09

請教律師:

民事判決主任委員當選無效:

1. 現主任委員與前屆主任委員為夫妻,但在法律應是兩個個體,誤判誤判主任委員當選無效,法院應了解並不是單純連任問題,還要社區之區分所有權人之支持其他條件,該如何處理。

2. 主任委員是召集人也是會議主席,是否造成區分所有會議無效,委員選舉也無效,該如何處理。

3.社區少數人在法院做偽證,混淆視聽影響判決,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民事已判決,應先上訴,並看上訴期間能否再提出其他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伊森 102-09-11 16:50

起因:因店內銷售很多小飾品以及裝飾物品,其中有一款為手機LV貼紙,結果保智大隊有來查訪,因此被提告

單價與數量:售價為99元、數量九個。

進貨來源:為同行以及總公司所配送的一推貼紙。

問題:LV公司所授權的事務所,有發函要求民事賠償,希望我可以提出兩樣賠償,第一:公開刊登道歉(負擔刊登費用)。第二要合理的賠償合解費用。然後,偏偏又沒有說要多少錢?要我自己看誠意解決,那我應該要賠償嗎??合理的費用是多少??雖然有查詢過大概是300~1000倍的費用,但是應該是要怎麼開價比較合理??

非常的有誠意想要解決問題,但是也不希望被當做冤大頭亂喊價~請問各位專家應該要怎麼處理?

Kiki 102-09-11 10:39

前一陣子一審民事訴訟時,我提了一份對方在100年確實有購買系爭產品的發票當證據,結果對方告我偽造文書

原因是,100年的發票正本上的A地址是當時的註冊地址沒錯,他後來搬到B地址,但是我上個月因此民事訴訟所提的這份發票是從系統上撈出來的,所以新印出來的發票就是B的新地址,金額數量不會改變

他看到我提的證物,認為怎麼可能在100年的發票就有他公司現在的B新地址,所以告偽造文書

100年的發票他早就拿去報稅了,現在提出來只是證明有購買的事實,他的公司地址更新,系統當然是印新的資料啊,我找法條,偽造文書應該告不成吧?對嗎?沒有致生損害於他人啊,我能反告他誣告嗎?

你當然可以提出誣告告訴 但誣告罪要無中生有指控才會成立

Q瑋瑋Q 102-09-10 04:04
您好:我上禮拜在露天買東西 可是因為有時遲遲未去領取 因為我還未領取他有給我評價 但是我沒領取導致7-11退貨 他評價下面後來還有公布我的名字和住哪 就讀學校 就類似人肉搜尋我的資料 後來我有請他把評價移除 或者可以做交易取消 這樣他不會浪費手續費 但是他後來回我說 5.露天後台機制買賣雙方之悄悄話與交易內容 都雙方有糾紛有權介入查詢.包含現在的內容 您棄標基本上是您理虧.對您賣方可以提出法律告訴 您可以自行上網查詢.對未履行交易的買家.賣是否可以提出法律告訴 事情可大可小.目前尚未排除對棄標案提出告訴的部份 講法規刑事若您時間寬裕可以接傳票跑法院.這將是下一動作 那我想請問 我該怎麼辦呢 ? 上網搜尋了一下 發現他好像可以提 小額民事訴訟???
你好:據你所陳述的內容這只涉及民事賠償,金額在10萬元以下,屬小額訴訟,會先行調解,不行才會由法官開1次庭就結束!重點是你拿出誠意解決即可
Ryo 102-09-10 01:15

律師您好:

我的表哥是計程車司機(白牌),在接送客人途中發生車禍,表哥連同三名乘客皆不幸死亡

1.發生車禍相撞客車皆無裝行車紀錄器,只能從新聞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看出,計程車左轉被直行的車輛攔腰撞上,但監視器畫面未明確拍到當時的交通號誌,新聞報導皆推論是計程車沒按號誌燈行駛。

請問,這種情況下,全部責任(刑事民事)都是計程車司機承擔嗎?

2.根據警察說法,表哥重傷部位包刮頸部(有可能已扭斷),但死亡證明上死因只寫胸腔跟其他部位,未提及頸部

請問,這樣子寫法對日後責任歸屬會有影響嗎?

3.沒有酒駕,我表哥(計程車司機)已亡,如果車上三名乘客的家屬以及相撞的車主要求賠償法律上會怎麼判決?(刑事民事該如何懲罰及賠償?)

沈恆 (沈律師) 102-09-10 09:27

您好!死者不會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可能由繼承繼承責任比例則要由鑑定機關或法院判斷。以上謹供您參考。

Ryo 102-09-10 13:42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我想再請教一下,民事責任可能由繼承繼承,

所謂繼承人是指當事者小孩嗎?

如果沒有妻小,只有爸爸跟姐姐,那家屬須負連帶責任嗎?(民事責任部分)

有關繼承人之順序可以參照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若被繼承人無妻小,則其財產上之權利、義務,依法由其父母全部承受。若本案被繼承人沒什麼財產動產、存款等),則對應本件死傷人數眾多之情況,後續須負擔之賠償責任不小,各順序之繼承人或許可以思考一併全數在法定期間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2-09-10 18:05

您好!若死者只有爸爸跟姐姐,就是由爸爸繼承,可以考慮要不要拋棄繼承;再者,若另外一輛車主也有責任,爸爸可以請求精神賠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Ryo 102-09-11 10:54

律師您好

另一件事,死者名下有一間房子,是當初爺爺贈與,現在爺爺也住在那間房子,如果拋棄繼承,爺爺就沒地方住。

現在法官還未判決出賠款,爺爺可做收回房子的動作嗎?

家人討論,若做拋棄繼承,就連房子都沒了,但如果回收贈與房子,即使事後必須做賠償,或許可以拿房子的名義貸款做賠款等動作..(←還不確定是否可行)

所以前提是,贈與房子還可以收回嗎?

 

目前所有權人已經死亡,自無法再以其名義將所有權移轉給其他人,則除非以繼承之方式取得所有權,先進行繼承登記,才能再行所有權移轉,所以本案情形而言,並無法在不繼承債務之情形下,取得該動產所有權,但初步來看後續賠償金額應遠遠大於該動產之價值,恐怕即使是依現今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法律規定來看,繼承人可以所得財產為限度對債務負有限之責任,但恐怕還是免不了還是得去應付後續漫長的訴訟過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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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o 102-09-11 16:36

律師您好

試問,對於車禍相撞的駕駛人,無照駕駛超速,試問,若對方已做財產轉移動作,我方還可以提出凍結對方資產嗎 ? 亦或者告對方脫產?

略懂 102-09-09 22:35

近日在facebook(臉書)上,某位不認識的人傳了封訊息給我,

開頭即以"蠢腦"稱呼我,並指責我竟然對某位知名人士的反政府議題按了讚,

我回覆他並告知該言詞已觸犯法律,涉及侮辱我的人格,

要求他對我道歉,但他堅不道歉,並且一付告的了就去告的態度..

今晚下班後到了轄區派出所詢問能否提出告訴,

警員的回覆是該訊息為私人才能閱讀,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僅能以民法之"侵害人格權"

向法院提出告訴,且警局不受理民事案件..

想請問的是:

我能依民法第195條侵害人格權之部份提出告訴嗎?

告訴狀上之被告姓名是否填上該人之臉書ID即可,其人之真實資料由檢察官去調查?

我並不想將這件事擴大,只要他道歉即可,但他拒不道歉又一付能耐我何的態度,

我想經由合法途徑給他個教訓,民事告訴狀大致上該如何寫呢?

還請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抱歉,選擇分類時未注意民.刑事之分,本問題應為民事問題,造成困擾十分抱歉..

本件依您所述私訊方式辱罵之行為應不會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罪章罪名,但會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只不過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關於被告身分之特定係為原告提出訴訟之要件,所以法院可能會以您未能具體特定被告身分而逕予裁定駁回訴訟

略懂 102-09-10 21:26

 賴律師您好:

因對方以網路訊息方式,因此無法得知對方的真實身份,

那要如何查證身份呢?

1.請電信警察幫忙查證身份後提告?因個資法關係,電信警察勢必不會告知我詳細資料.

2.先具狀提出告訴後,再以告訴案號請求電信警察將對方身份查明後回覆法院?

以上兩點何者可行呢?還請賴律師不吝告知,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