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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 103-03-08 16:26

請問各位律師們~~

奶奶於101年夏天於住處附近運動時在地上撿到手機,拿回家中等待看失主會不會打來聯絡未果,因此就放置在家中一年多沒使用過,這期間家人並不知情,直到本人去年102年底要賣掉自己的手機於二手手機店時,奶奶請本人順便拿去賣(販賣所得1000元給予奶奶,她已花掉),這兩天接到警方傳喚通知至警局做筆錄時得知對方以"竊盜"報案,因此奶奶變成竊盜嫌疑人,本人則是竊盜證人,但明明是撿到手機,為何變成竊盜??

警察告知因為是公訴罪所以無法私下和解,想請問若收到法院傳票需要多久時間??需要請辯護律師嗎??因為奶奶不是故意的,是只要在庭上取得被害人和解法官就能判緩起訴或不起訴???

謝謝各位律師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3-03-09 00:14

您好!目前還在偵查中,是不是竊盜檢察官會依調查結果來判斷;但即使不是竊盜,也可能成立侵占遺失物罪,您幫忙賣出手機也可能成立贓物罪;若已經和解,可請檢察官給予緩起訴或不起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試圖與當事人和解,並陳報和解書,或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另依刑法第18條規定: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Hao 103-03-07 11:20

我在2/20開完偵查庭後,檢察官只是問個話就叫我們私下和解,對方和我談說一個月一萬分期付,但我們並沒有牽任何契約,想說等對方還清後再和解撤告,可是今天又收到偵查庭的刑事傳票,這是為什麼?如過這次開庭,我可以跟檢察官要求寫一張契約書嗎?

偵查階段並無如同起訴後在法院審理程序得同時進行調解之機制,因此針對偵查中的刑事案件要進行調解,則只能循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方式來處理,故一般檢察官也只能請告訴人另外聲請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調解(另外聲請調解),於其權責範圍檢察官並無法為您進行調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Hao 103-03-07 13:41

那這樣的話可以請檢察官緩起訴對方嗎?還是要看檢察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向檢察官說明和解經過,並請檢察官移付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書面後再撤告,以保障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若朝向緩起訴方向思考,則建議您可先與被告洽談賠償方案,再向檢察官請求依雙方談妥之賠償方案為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如此應較能保障後續和解金額之受償。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緩起訴得命被告履行規定)

檢察官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或該管檢察署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檢察官被告遵守或履行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之事項,應得被告之同意;第三款、第四款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第一項情形,應附記於緩起訴處分書內。
第一項之期間,不得逾緩起訴期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無法要求檢察官給您和解書,您可向檢察官說明待對方履行和解契約後,方撤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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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44

 建議向檢察官要求對方一次給付當庭和解

啊銘 103-03-06 20:48

請問我之前對詐騙我的人提告

第一次開庭有到。但是後面三次

傳票來我都剛好有事情沒到。

有一次有打電話請假。但是其他兩次都沒有請假。

請問要怎麼處理?要打電話去法院說嗎?

還是在等下一次傳票來,在去就好。

因為我怕多次未到,會打輸官司。

沈恆 (沈律師) 103-03-07 05:08

您好!打電話去沒有作用,如果是對案情有主張,應寫訴狀給法院;您都沒去也不知道狀況,對方任何辯解您也無法表示意見,要告贏相對會比較困難,除非對方犯行很明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6: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及為您出庭等,說明指摘相關犯罪事實,及如何構成該犯罪。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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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3-08 09:05

 告訴人沒到比較沒有關係,

不過如果法院要問你問題你沒到,對方可能不會被起訴或判刑

華姐 103-03-06 11:25

想請問一個問題,96年時與朋友同住,期間家中遭竊她說不見10萬,但是採集指紋只有我跟她的,然後就沒下文,我們也將近好幾年沒聯絡,101年9月偶然聯絡上見過面幾次,102年1月她約我出去喝咖啡,沒想到一到現場發現有兩個男生,其間其中一個男生(她男朋友)逼我承認那筆錢是我拿的,還說他知道我住哪邊喔,當時因為單親帶兩個小小孩在外居住怕她對我跟小孩不利,所以只好當下只好先承認是我拿的(他那時有錄影)要我六月開始每月還她7000!!!說真的我沒拿那筆錢而且也沒辦法再負擔那比7000塊的支出!!我只好利用哪幾個月的時間趕緊搬家,102年年底接到派出所員警的電話要我出面說明,今年2月接到傳票出庭,請問光是那段的錄影可以當作證據判我有罪嘛?

如果有你承認的錄影,那就很不利,要否認當初你承認不是自願的,要有相當的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該段綠影乃被脅迫下所拍攝,但須有對方脅迫之相關證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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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103-03-04 16:17

去年11月到某家汽旅消費 離開時無意帶走裡面的東西

同年12月又到那家汽旅消費 當天業者有來電通知房裡的東西不得帶走

但又在無意的情況下帶走

過了幾天收到警察來電 我才知道那些東西是不能帶走的

筆錄做了我也承認有拿 警方要我跟業者達成和解

和解了 也賠償業者所有損失 也清楚寫下和解賠償金額 不追究一切法律責任之類的

昨天我收到傳票要我開庭

我想請問通常這總案件會不會判刑

因為總共拿了2次所以如果判會不會變累犯 還是一罪一罰之類的

我是公職人員 如果判刑了 對我的工作有無影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達成和解,則有機會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0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可於開庭時陳報和解書與檢察官,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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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3-05 18:37

大大你好 這會被判刑 而且一定是一罪一罰

若要妥善處理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min 103-03-04 15:53

去年11月到某家汽旅消費 離開時無意帶走裡面的東西

同年12月又到那家汽旅消費 當天業者有來電通知房裡的東西不得帶走

但又在無意的情況下帶走

過了幾天收到警察來電 我才知道那些東西是不能帶走的

筆錄做了我也承認有拿 警方要我跟業者達成和解

和解了 也賠償業者所有損失 也清楚寫下和解賠償金額 不追究一切法律責任之類的

昨天我收到傳票要我開庭

我想請問通常這總案件會不會判刑

因為總共拿了2次所以如果判會不會變累犯 還是一罪一罰之類的

我是公職人員 如果判刑了 對我的工作有無影響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竊盜罪非告訴乃論,開庭時就犯罪事實為認罪表示,並提出和解書正本,表明已和解,盼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前科紀錄會跟著您一輩子,不可不慎,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8: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於開庭時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請求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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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ei 103-03-03 19:05

由於家裡養太多隻狗了,沒辦法的情況下只好將出生一個半月的狗賣掉,買家是網路社團裡的成員,所以相信他也會很珍惜狗狗,就這樣雙方答應之後就將狗狗帶去給他看,當下他看到狗狗也說情況很好,我在家裡養了一個半月也都活潑亂跳,食量排泄一切都很正常,誰知道過了11天之後買家打電話來說狗狗死掉了,叫我得賠償當時賣出的錢還有醫藥費,不然就叫我等著收傳票,所以我不知道現在是該怎樣處理,因為我覺得狗狗的死跟我沒有關係吧,假如是3~5天還說得過去,都過了11天了才死亡,這狀況令我不解阿... 是該收傳票呢 還是 ?

Ruei您好,

一、刑事部分詐欺罪,對方必須證明您一開始就知道狗狗不健康,才能告成詐欺罪,需由對方舉證,很困難。

二、民事部分,對方可能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要求解除契約,返回買賣價金。問題在於:小狗本來就有很高的死亡率,不可以完全歸責於你們。這部分是關鍵,你們可以先想一下。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6: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開庭通知,視對方如何主張,再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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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童 103-03-03 14:24

律師你好

去年的11月中旬,在我上班(美髮院)的地方進行偷竊數多瓶洗髮精跟潤髮乳,共7瓶快7000多塊
後來在12月底的時候有兩位警察來家裡拿走贓物帶我回警局做筆錄
那時我就坦承犯罪也很後悔,
他們就說等傳票

想問律師
我想請問 我2/26號去地方法院報到後
就跟檢察官還是保護官的聊起天(就問一些簡單資料和生活)
可是我沒有帶學校的輔導紀錄
然後我明天要開庭了 他跟我說是快速開庭
我國中時也有犯過一次偷竊 被記大過可是未報警
這樣才法庭算 ' 初犯 ' 嗎?
那他們說要去調我的輔導紀錄,法官會因我的紀錄判刑很重嗎
未成年會被關嗎 還是判很重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03 15: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院的紀錄只會有經過司法機關處理過的紀錄,但是少調官會調閱你的在學紀錄,倘偌您上一次的行為在學校有紀錄的話,少調官還是調的到,且也會供少年法官參考。

2、就您所述的問題,您的案件只會由少年法院審理,不會有判刑的問題,建議您開庭的時候一定要請法定代理人陪同,並且好好的認錯,請法院給予較輕的處遇。

童童 103-03-03 15:1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院的紀錄只會有經過司法機關處理過的紀錄,但 ... (恕刪)

這樣我算初犯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03 15: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以您所述的狀況,您目前沒有其他司法紀錄,在法律上就是初犯。

童童 103-03-03 15:1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以您所述的狀況,您目前沒有其他司法紀錄,在法律上 ... (恕刪)

那我想請問我這樣的犯罪內容

大致會被判怎樣的罪行

會有拘役的可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04 08: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未滿18歲,且犯行不嚴重,因此僅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2、又少年事件處理法沒有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等觀念,只有訓誡、保護管束、假日生活輔導跟感化教育等處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5: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得於開庭時,試圖與對方達成和解,似對您較有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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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童 103-03-03 14:06

律師你好

去年的11月中旬,在我上班(美髮院)的地方進行偷竊數多瓶洗髮精跟潤髮乳,共7瓶快7000多塊

後來在12月底的時候有兩位警察來家裡拿走贓物帶我回警局做筆錄,那時我就坦承犯罪也很後悔,
他們就說等傳票

想問律師
我想請問 我2/26號去地方法院報到後
就跟檢察官還是保護官的聊起天(就問一些簡單資料和生活)
可是我沒有帶學校的輔導紀錄
然後我明天要開庭了 他跟我說是快速開庭
我國中時也有犯過一次偷竊 被記大過可是未報警
這樣才法庭算 ' 初犯 ' 嗎?
那他們說要去調我的輔導紀錄,法官會因我的紀錄判刑很重嗎
會被關嗎 還是判很重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應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對您才能最有幫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童童 103-03-03 15:2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應盡量與對 ... (恕刪)

可是到現在還未跟對方見過面= =
請問這樣我大致罪行會被判如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04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於開庭的時候由您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出希望和解的意思,請法院安排調解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5: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得於開庭時,試圖與對方達成和解,似對您較有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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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02 15:27

一直坦承犯罪轉地院時可交保而我並沒交保已押四個月在2013.3.22我已將案件全部說明也坦承犯罪本想直接面對刑責但因家中長者逝世因而要求交保 法官判我限制住居 但是回到那地址後有接到一封審判程序的傳票 當日也去了卻法院書記官說改期會在寄書記官她也知道我當日是有去的..之後回到住所後因債務問題搬離住處但是我一直有去戶籍地(朋友的家)查看有無傳票但卻都沒有!結果一直有上網查看判決書以及通緝查詢但都沒有直到昨日看到已通緝 請問我該如何做? 會再度被收押嗎?可以知道判多久嗎?

103-03-02 14:16

你好!
一直坦承犯罪轉地院時可交保而我並沒交保已押四個月在2013.3.22我已將案件全部說明也坦承犯罪本想直接面對刑責但因家中長者逝世因而要求交保 法官判我限制住居 但是回到那地址後有接到一封審判程序的傳票 當日也去了卻法院書記官說改期會在寄書記官她也知道我當日是有去的..之後回到住所後因債務問題搬離住處但是我一直有去戶籍地(朋友的家)查看有無傳票但卻都沒有!結果一直有上網查看判決書以及通緝查詢但都沒有直到昨日看到已通緝 請問我該如何做? 會再度被收押嗎?可以知道判多久嗎?

妍您好,

一、您的狀況可以自己投案,有可能會交保,但也可能會再度羈押。重點在與檢察官交涉時,您的說法如何。

二、在您投案前,建議您先與律師諮詢。也可以在投案時,由律師陪同,以將法律上風險降到最低。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103-03-02 16:53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戴律師您好

有聽朋友說我已經是在審判程序了且我都已認罪未判刑不會再度羈押是真的嗎?
聽他們說我若是投案應該就會判刑然後讓我交保是真的嗎??

妍您好,

一、您的狀況可以自己投案,有可能會交保,但也可能會再度羈押。重點在與 ... (恕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9: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主動投案,並提出相關書狀加以說明您並非故意不到案等。亦可委任律師陪同您前往投案並為您具狀加以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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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 103-02-28 08:59

律師 您好

我想請教的是,因工作關係而發生刑事訴訟案件

目前我是被傳喚為證人身份(被告律師傳喚)

在二審高院的判決文中,據悉法官未採信我的證詞(未納入判決文中)

近期又發回更一審,我一樣前去做證,口供如前次所述

我都據實告知,但亦會擔心是否說錯話或表錯意~

但當庭我陳述時,法官檢察官他們也都沒任何問題詢問我

因心情不安,想知道一下程序,以有心裡準備...

所以想請問若檢察官若想起訴我偽證罪,是否會先傳喚我說明

還是直接就會收到被告傳票?(是否會有偵察庭之類相關程序)

若是傳喚說明或開偵察庭期間,可請律師嗎?

還是要審判庭時才可以請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0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檢察官欲起訴您偽證罪,會先行傳喚您進行偵查庭,屆時您可委任律師陪同為您辯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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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都照你認為的事實說,就算法院不採信,也不會有偽證的問題,不需要擔心

小黃 103-02-28 09:55

謝謝房律師及黃律師 快速的回復

本來也都不擔心,但因二審證詞的不採信

所以變成有點擔心!

因法官不採信是否一定有理由才會這樣做?因該不會無故吧?

況且若真的起訴,最後審判無罪~也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另外,請問若真的不幸要起訴偵查,一般都會多久就會收到傳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作證時均講真話,無虛偽不實之情形,須由檢察官證明您有作偽證,您無須過度擔心。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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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 103-02-28 10:1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ok~謝謝房律師的解釋,那我就靜待結果在來準備~
但我很好奇,是法官或檢察官誰有權決定不採信證詞?(而且不用當庭質問我嗎?)
若不採我的證詞,那一直傳我當證人有意義嗎?
害我一直提心吊膽的,因為已經具結了~
又怕說錯話,有時被詢問的問題很模擬兩可~上法庭又會緊張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為法官之職權。故其可決定採用那些證據,為其判決基礎及內容。您無須過度擔心。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法律小學生 103-03-09 10:58

大大你好 你的情形其實就像你所擔心的 是有可能被轉成被告

             而且若要預防也一定要及早處理的

             等到真的被轉被告 事情只會更複雜的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討論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童童 103-02-25 16:43

律師你好

去年的11月中旬,在我上班(美髮院)的地方進行偷竊數多瓶洗髮精跟潤髮乳,共7瓶快7000多塊

後來在12月底的時候有兩位警察來家裡拿走贓物帶我回警局做筆錄,那時我就坦承犯罪也很後悔,他們就說等傳票在今年的2月10號我收到傳票了,我好擔心會被關,我未滿18又第一次犯罪  非常後悔,在2月26即將開庭

想問律師 ,開庭時要怎麼跟法官說呢 會很嚴厲恐怖嗎

ㄨ未年初犯的罪行會怎樣?會被關嗎?對方似乎不願意跟我和解那會判很重嗎?

 

可以幫助我嗎我失眠好幾晚了非常後悔

 1.如果犯罪時是未成年  所涉及又是竊盜罪  那可能會裁定保護管束  應該不至於成為少年刑事案件   這種案件要坐牢機率應該是非常的低   不用太擔心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7: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竊盜罪通常都是假日生活輔導或保護管束,不用坐牢,您不用太過擔心。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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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童 103-02-25 17:19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犯罪時是未成年  所涉及又是竊盜罪  那可能會裁定保護 ... (恕刪)

想請問律師 保護管束是什麼 還能出門嗎

童童 103-02-25 17:2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竊盜罪通常都是假日生活輔導或保護管束,不用坐牢,您不用太過擔心。< ... (恕刪)

想問律師 我該怎麼跟法官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7: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護管束:由觀護人告訴少年應遵守的事項,並常保接觸,注意少年的行動,隨時加以指示,並輔導少年就醫、求職或改變環境,保護管束期間不得超過三年。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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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童 103-02-25 17:3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護管束:由觀護人告訴少年應遵守的事項,並常保接觸,注意少年的行動,隨時加 ... (恕刪)

所以我應該怎麼跟法官講呢 他如果問我為什麼犯罪

我應當怎麼說? 那他問我還有什麼話要對法官說

我又該怎麼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7: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坦承犯罪,並表明悔意即可。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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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童 103-02-25 21: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坦承犯罪,並表明悔意即可。

以上  呈請鑒核。 ... (恕刪)

如果判6個月有期途刑 得易科罰金 和緩形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可以ㄧ解釋一下什麼叫有期途刑 易科罰金 緩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您得繳納罰金,及無須入監服刑。緩刑即謂於一定期限內暫緩刑罰之執行。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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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判處六個月 原則上都可易科罰金   2.如果判處緩刑  原則上是不需要繳罰金  但須注意緩刑期間 

童童 103-03-03 14:09
我想請問 我2/26號去地方法院報到後
就跟檢察官還是保護官的聊起天(就問一些簡單資料和生活)
可是我沒有帶學校的輔導紀錄
然後我明天要開庭了 他跟我說是快速開庭
我國中時也有犯過一次偷竊 被記大過可是未報警
這樣才法庭算 ' 初犯 ' 嗎?
那他們說要去調我的輔導紀錄,法官會因我的紀錄判刑很重嗎
會被關嗎 還是判很重呢
童童 103-03-03 14:10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   我2/26號去地方法院報到後
就跟檢察官還是保護官的聊起天(就問一些簡單資料和生活)
可是我沒有帶學校的輔導紀錄
然後我明天要開庭了 他跟我說是快速開庭
我國中時也有犯過一次偷竊 被記大過可是未報警
這樣才法庭算 ' 初犯 ' 嗎?
那他們說要去調我的輔導紀錄,法官會因我的紀錄判刑很重嗎
會被關嗎 還是判很重呢

阿M 103-02-25 12:12

我在10月底被警察釣魚方式搜除二級毒品  當時沒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但7月中 常是第一次

那時候有開臨時庭  檢察官問及我有無吸食毒品  我誠實說沒有 

傳票上 也沒有 寫陰陽性??請問 我應該如何呢??請律師ㄇ??有相關建議嗎??

 我想請問  我26歲  男性  沒有任何前科  初犯   

1.這樣一定會被勒戒嗎?  有其他的替代處分嗎?戒癮治療?緩起訴?緩刑?

2.因為聽說可以申請緩起訴  但是要怎麼聲請呢? 要甚麼時候聲請比較好?

有收到傳票  2月中

案由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附記 準備程序??

請問會有怎樣判決呢??

 

依您所述情形似乎是收到法院毒品案件的開庭傳票,而依您所述未曾犯有施用毒品前科的狀況而論,本件可能是施用毒品罪以外之案件(販賣或持有),因為如果是施用毒品罪的話,則本件應不會逕行進入法院審理,而會由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裁定或以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來處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準備程序,您是否已收到檢察官起訴書?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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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該是涉及施用毒品或是持有毒品犯罪相關問題   2.如果案件程序是準備程序  那案件可能已經起訴  你可以拿起訴書律師討論看後續程序如何進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法律小學生 103-03-09 11:05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確實是可以申請緩起訴

             不用勒戒的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娃娃 103-02-24 23:46

我有個問題想問你 有關毒品案件的事情 
想問的 是 之前有勒戒過 後來 又再犯 我收到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傳票命令
裡面的內容寫 應執行刑罰 有期徒刑三月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案號案由 103年 執 字 第 1713 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案件 酉 股

上面寫的內容 是不是 可以 以 易科罰金 呢? 
麻煩 蘇律師 可以 幫我 解答 我的 疑問嗎 ?? 我有點急

娃娃 103-02-24 23:39

我有個問題想問; 有關毒品案件的事情 
想問的 是 之前有勒戒過 後來 又再犯 我收到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傳票命令
裡面的內容寫 應執行刑罰 有期徒刑三月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案號案由 103年 執 字 第 1713 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案件 酉 股

上面寫的內容 是不是 可以 以 易科罰金 呢? 
麻煩  可以 幫我 解答 我的 疑問嗎 ?? 我有點急

判決主文宣告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受刑人得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聲請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辦理聲請易科罰金,應依執行傳票所載日期,攜帶易科罰金之金額及身分證,親自前去各檢察署,向承辦人口頭聲請。如有正當理由(例如在國外或遠洋船上或患重病等)無法親自到案辦理易科罰金者,得由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持確實之證明文件代為辦理。

對於易科罰金聲請,經檢察官審核符合規定者,即得准許,除易科罰金金額外,無需繳納其他費用

易科罰金應繳之金額,應一次完納,如無資力一次完納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分期繳納以一個月為一期,受刑人遲延一期不繳納者,檢察官撤銷分期繳納之許可。

刑法第41條(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068&ctNode=78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刑期為三個月可易科罰金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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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該是判處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2.但事實上是否准許易科罰金  你還是需要向執行檢察官聲請  經准許後才確定   你等到收到執行單再提出聲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風 103-02-24 17:58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如果說我趁著自己上班時私自拿了貨架上的物品,

內容物有飲料、鮮食、活動點數、菸品、活動商品。

不巧的被店長發現了!他要我自己承認拿了什麼,我起初不承認,打死不認

後來店長調錄影帶後我看到一件承認一件,最後還是有些沒講出不過店長卻

知道,然而店長給我好多次機會我始終不承認,最後店長說要報警處理,

我以為他在忽弄我想嚇我,我還是說真的沒了,直到警察來了我問說現在

承認來的及嗎?店長回說警察都來了現在承認只是把傷害降到最低

後來他要告我業務侵占偷竊,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聽說是公訴罪,我會有什麼樣的罰責?

如果跟店長民事和解答成我會沒罪嗎?還是會降低罪刑?

還是說我只要我偷多少陪一賠就好了?

我已經接到法院傳票,說要開庭了那我現在該怎麼辦?

誤入小孩 103-02-24 09:35

律師 妳好

我在102年11月14到案說明.並接受尿液檢驗呈陽性反應.在103年1月23日收到刑事裁定 檢察官聲請勒戒處所  觀察 勒戒   我在收到裁定書指定5日內提起抗告 至103年2月16日止未收到抗告結果 隔天我收到ㄌ刑事傳票2月25日傳喚執行觀察勒戒

  我在收到裁定書後自行到檢驗所檢驗ㄌ一次呈陰性反應我把檢驗報告附在抗告書中  請問 我可以申請延緩嗎? 若是我明天進去後是否就開始執行觀察勒戒ㄌㄋ? 萬一執行觀察勒戒期間抗告結果下來 我該怎麼處理ㄋ

     煩請 律師大大幫忙解或 謝謝

1.有自行去醫院檢驗毒品反應 這應該不是法定延緩執行事由 2.一般來說檢察官裁定前才有爭取機會 現在裁定下來 幾乎是不可能改認定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若觀察勒戒裁定已經下來,就比較沒有機會了,應於裁定下來前,先行具狀請求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方有機會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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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均 103-02-22 23:20

我在一月底被警察帶去驗尿  當時前天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那時候有開臨時庭  檢察官問及我有無吸食毒品  我想說前天使用的應該不會被驗到  所以我說沒有  事後我問我朋友  一定會被驗到的  

 

我想請問  我23歲  女性  沒有任何前科  初犯   

1.這樣一定會被勒戒嗎?  有其他的替代處分嗎?戒癮治療?緩起訴?緩刑?

2.因為聽說可以申請緩起訴  但是要怎麼聲請呢? 要甚麼時候聲請比較好?

3.法院應該會寄通知到家裡(傳票之類的)  我不敢給家人知道

可以更改寄送地址嗎???要如何更改??

4.我已經驗尿過了也開過庭了,還可以申請戒癮治療嗎?費用大約多少?花蓮地區也有提供戒癮治療嗎?

 

 

懇請大家幫幫忙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法院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對其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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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所涉為第二級毒品,後續應視驗尿採證之結果而論處,若驗尿呈陽性反應則以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若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並不會直接以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檢察官原則上應依法聲請法院觀察勒戒,但是檢察官也可以透過醫院戒癮治療方式為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一般而言,依我個人經驗自查獲、檢察官複訊後一般會在驗尿報告出來之後(鑑定時間多久並不一定)會接到地檢署的開庭通知,但也有些檢察官是會在驗尿採證之鑑定結果出爐後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所以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檢察署聲請附命戒癮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否則一旦檢察官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觀察勒戒裁定,則只能進入觀察勒戒處所執行(到戒治所裡關起來約40至50天)了。
另外,若驗尿呈陰性反應,則不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但會以持有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為您聲請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就非常困難了。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均 103-02-22 22:14

我在一月底被警察帶去驗尿  當時前天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那時候有開臨時庭  檢察官問及我有無吸食毒品  我想說前天使用的應該不會被驗到  所以我說沒有  事後我問我朋友  一定會被驗到的  

我想請問  我23歲  女性  沒有任何前科  初犯   

1.這樣一定會被勒戒嗎?  有其他的替代處分嗎?

2.因為聽說可以申請緩起訴  但是要怎麼聲請呢? 要甚麼時候聲請比較好?

3.法院應該會寄通知到家裡(傳票之類的)  我不敢給家人知道

可以更改寄送地址嗎???要如何更改??

4.我已經驗尿過了也開過庭了,還可以申請戒癮治療嗎?費用大約多少?花蓮地區也有提供戒癮治療嗎?

 

 

懇請大家幫幫忙   感謝~~


 

 

法律小學生 103-02-22 22:46

大大你好 如你所述 你應該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的空間

而且越快申請越好 本人身邊許多友人都有成功申請經驗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法院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對其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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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所涉為第二級毒品,後續應視驗尿採證之結果而論處,若驗尿呈陽性反應則以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若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並不會直接以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檢察官原則上應依法聲請法院觀察勒戒,但是檢察官也可以透過醫院戒癮治療方式為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一般而言,依我個人經驗自查獲、檢察官複訊後一般會在驗尿報告出來之後(鑑定時間多久並不一定)會接到地檢署的開庭通知,但也有些檢察官是會在驗尿採證之鑑定結果出爐後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所以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檢察署聲請附命戒癮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否則一旦檢察官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觀察勒戒裁定,則只能進入觀察勒戒處所執行(到戒治所裡關起來約40至50天)了。
另外,若驗尿呈陰性反應,則不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但會以持有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均 103-02-23 23:3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所涉為第二級毒品,後續應視驗尿採證之結果而論處,若驗尿呈陽性反應則以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 ... (恕刪)

請問 我並未搜到毒品~   是因為朋友電話被監聽有我跟他的通聯紀錄  所以我才被警察帶走

到警察局他叫我驗尿      我當時開庭好像是以證人的身分   聽很多人說一定會勒戒40天  我現在不知道要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具狀聲請戒癮治療。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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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簡 103-02-22 10:37

目前收到檢察官傳票,以偽造文書罪的被告身份去。原由是另一名被告有在電話中口頭授權,並且說原告也同意這件契約,而我為了求快偽造了原告的簽名去成立契約,事後原告不承認此事,說他沒同意過,我因此吃上官司(我知道我活該)但請幫幫我。

檢察官問話時,檢察官說…如果直接認罪,因為沒有前科所以不會有記錄留下,還說下次去調解賠償對方因契約產生的費用2萬多元即可。這樣就可撤告偽造文書罪了,是真的嗎? 因為我是公訴罪被起訴可直接撤告嗎?

偽造文書並非告訴乃論可以撤告,我想檢察官的意思可能是和解之後,以緩起訴處分來處理。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17

 公訴罪無法撤告,但可以爭取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認罪,似有機會爭取緩起訴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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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睛 103-02-22 02:29

我想請問

我在93年離婚然後前夫的保單也都由他帶走(他後續也都也持續在繳費怎麼會說他不知道附約是解約的)

但我卻在去年12月收到發院的傳票

收到時也莫名奇妙

我是被告前夫告我偽照文書

他說我在90年變更了他的附約醫療就是幫他解約

保人跟被保險人都是他

他說那是我簽的不是他本人所簽說真的我完全想不起這件事

檢察官有拿單子給我看問說是我的筆跡嗎

我看完後說不是(重點是我根本不記得這件事)

我不懂他自己繳了那麼多年的保險為什麼現才說我解掉他的附約

我真的好煩噢

這會有什麼刑責嗎

我該怎麼辦如果真的是我當初簽的我該怎麼辦

三月六號又要出庭我沒天都緊張到睡不著可以幫幫我嗎

謝謝拜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事隔已久,且當時您們夫妻關係仍然存在,本件可朝無罪方向去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21

 夫妻在婚姻期間互為代理人,代簽文件應不至於構成偽造文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似有機會為無罪答辯,依民法第1003條規定: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故即使為您所簽,亦可主張為有權代理之人,而非偽造文書。且目前您仍可否認為您所簽,您為被告,無自證己罪之義務。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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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均 103-02-21 21:10

我在一月底被警察帶去驗尿  當時前天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那時候有開臨時庭  檢察官問及我有無吸食毒品  我想說前天使用的應該不會被驗到  所以我說沒有  事後我問我朋友  一定會被驗到的  

我想請問  我23歲  女性  沒有任何前科  初犯   這樣一定會被勒戒嗎?  有其他的替代處分嗎?

因為聽說可以申請緩起訴  但是要怎麼聲請呢? 要甚麼時候聲請比較好?

法院應該會寄通知到家裡(傳票之類的)  我不敢給家人知道

可以更改寄送地址嗎???要如何更改??

 

懇請大家幫幫忙   感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1 21:39

您好

我有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通常吸食二級毒品裁定觀察勒戒

最多二個月

勒戒檢察官就不起訴

你現在有機會可以請求戒隱治療

就是以定期到醫院治療代替勒戒

但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小均 103-02-21 22:25

請問律師  

我已經驗尿過了也開過庭了,還可以申請戒癮治療嗎?費用大約多少?花蓮地區也有提供戒癮治療嗎?

 

謝謝

小均 103-02-21 23:42

 

請問謝律師:  

我已經驗尿過了也開過庭了,還可以申請戒癮治療嗎?費用大約多少?花蓮地區也有提供戒癮治療嗎?

 

非常感謝律師回答

小均 103-02-21 23: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有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通常吸食二級毒品裁定觀察勒戒

 

請問謝律師:  

我已經驗尿過了也開過庭了,還可以申請戒癮治療嗎?費用大約多少?花蓮地區也有提供戒癮治療嗎?

 

非常感謝律師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書狀請求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若待法院之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對其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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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書狀請求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若待法院 ... (恕刪)

 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已經是死局了....到時候大概就只能等著乖乖去戒治所執行了(抗告完全沒有成功的機會)

本件所涉為第二級毒品,後續應視驗尿採證之結果而論處,若驗尿呈陽性反應則以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若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並不會直接以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檢察官原則上應依法聲請法院觀察勒戒,但是檢察官也可以透過醫院戒癮治療方式為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一般而言,依我個人經驗自查獲、檢察官複訊後一般會在驗尿報告出來之後(鑑定時間多久並不一定)會接到地檢署的開庭通知,但也有些檢察官是會在驗尿採證之鑑定結果出爐後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所以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檢察署聲請附命戒癮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否則一旦檢察官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觀察勒戒裁定,則只能進入觀察勒戒處所執行(到戒治所裡關起來約40至50天)了。
另外,若驗尿呈陰性反應,則不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但會以持有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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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均 103-02-23 23:3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還沒收到驗尿通知   那是裁定了嗎?我對法律完全不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8: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聲請戒癮治療。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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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20 19:54

這開庭是不是會當場收押執行勒戒呢?(先前已經收過裁定勒戒單子了)

但是我現在有小孩~目前還準備跟我的老公打離婚官司~而且小孩現在目前兩歲~我也還沒安置好他在我勒戒的這段日子的生活~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可以申請延後勒戒讓我把這些鎖事都處理完了~PS我今天有打去問書記官~他說那天開庭當場收押執行機會很大~書記官說如果我開庭當天要請假的話~直接在傳票上寫上原因~傳真回去~但是我現在該如何知道怎樣可以延後執行勒戒?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0 20:1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我有處理過跟你類似的個案

您可以寫個聲請狀請求暫緩執行(通常只能拖延個幾天而已)

或是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之1規定

找理由聲請重新審理

僅提供您參考

希望對你有幫助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103-02-20 20:20

 律師謝謝你的答覆~但是你說重新審理這個我不懂意思可以麻煩你詳加說明嗎~謝謝~

至於我打離歡官司準備資料差不多和打到結束差不多要一個多月吧~但是他能緩執行那麼長的時間嗎?如果像律師所說只能夠幾天~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法讓我可以處理這些事情完在去執行勒戒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說明您的原因及情況,請求暫緩執行,至於是否許可,即為檢察官之職權。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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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則 103-02-20 19:37

在2個月前因為8591上的交易過程中發生誤會而被告

真正詐欺的是網路遊戲內的不知名玩家

事後也發現是誤會,已經去過花蓮當地的偵查隊做到案說明

而最近收到傳票要出庭又要下去花蓮一次

在8591上有48小時的交易期限而對方在48小時未到之下到警局報案

而我們也在48小時內就已經完成交易並無詐欺都有紀錄存在 ,這樣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反控對方誣告?那如果和解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有相關證據可證明對方有意圖使您受刑事處分,你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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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小 103-02-19 20:03

一、我家與鄰居相處不睦,前陣子他以我家小孩哭聲太吵而提告妨礙安寧」,最近應該會收到他敗訴的判決,請問我是否以其敗訴判決來告他「誣告」?因他浪費我太多時間出庭。

二、他提告妨礙安寧」有提出錄音,但聽裡面聲音如身入其境,合理懷疑他以我未知的特殊方式,對我家錄音,請問是否可告其「妨礙祕密」?另因我是合理懷疑,萬一敗訴的話,是否會被反告「誣告」?

三、因他是一個老師,近期我因受不了他的無理取鬧,去學校申訴他有精神類疾病(他在「妨礙安寧案」自己提出憂鬱症證明文件,但我沒有將文件提供給校方),這2天收到刑事傳票,理由是有關「個資保護法」要應訊部份,請問我除了說他有精神類疾病外,並無其他說詞,請問這樣這個有可能成立嗎?若不成立的話,我是否能再告他「誣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9 22:4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1.對方須有使你受刑事處罰的意圖對你誣告才有構成的可能

2.如果對方無故以錄音方式竊錄你們非公開之言論或談話,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15-1竊錄罪

3.建議你要能提出證據,誣告的部分還是必須視對方有無使你受刑事處罰的意圖而對你誣告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僅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誣告罪之成立,以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而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其要件,故其所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實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最高法院46年台上字第927號判例可參)。故是否構成誣告罪應以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而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其要件,您所提二點均不會構成誣告罪。至於妨害祕密罪部份,須有證據證明卻係對方於您住處安裝電子儀器等設備加以竊錄,始可成罪,另因您提供資料有限,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爭點,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1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第一點而言,由屬於您與對方之民事糾紛,對方似無意圖使您受刑事處分,對您應無誣告之疑義。就第二點而言,若您有相當之證據可證明您為合理懷疑,即不容易構成誣告。第三點而言,必須對方有意圖使您受刑事處分之事實,若您可證明對方有此意圖,似方有可能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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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龜 103-02-18 23:04

把對話內容呈現出來

因為遊戲窗裡面有10個人

對方:廢物,要來玩嗆人嗎?

對方:說話阿,妳他媽廢物幹

我:你們自己說不用我的,就讓你們自己玩阿!

對方:我說你沒用,你就真的沒用?

我:你說我沒用阿,那你們打我進去幹嘛?

對方:只會他媽出張嘴,我打遊戲比你強,嗆人也比你強,乖 ,回家洗洗睡了

對方:別來這害人

我:嗯嗯?

對方:操你剛剛不是很會說?

對方:說話阿 幹

對方:廢物幹

(因為她的網路名字叫做DNF開頭)

我:DNF妳是在說我嗎?

對方:懷疑嗎?  只會顧家的狗!

我:你在說一次試試看!

對方:你他媽死廢狗

對方:廢物  幹 

對方:又要來傳票?

我:已截圖,謝謝

 

遊戲是裡面有10個人,看得出來我在跟她對話

而且我再確定一次她是不是罵我

他也很明確的回答我

像這種情況告贏的機會高嗎?

有沒有可能反過來被誣告呢?

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沒有誣告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8 23:4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提告對方公然侮辱

若您提供的事證屬實

則無誣告的疑慮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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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應該是有涉及公然侮辱的相關問題 可以向警察局或是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將來再附帶民事賠償   2.縱使提告不成立  應該不至於構成誣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5: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視情形,對方之言論已構成公然侮辱,您可為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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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莉絲 103-02-17 18:48

我於2013/12/16接到警局電話說我違反商標

因我在網路上有販售與某牌(雙C牌)類似的飾品

耳環樣式是此牌LOGO的形狀

販售商品頁是告知 某牌風格耳環

也都沒有說是此牌的商品

並且在耳環上的包裝也都沒有此牌的名稱以及logo

警方說我違反商標法,要求我配合做筆錄,過程都有錄音

後來做完筆錄有詢問過員警是否是很嚴重的問題,員警表示我的問題並不嚴重,到時會收到通知再乖乖配合就可以

今天2014/02/17我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案號 恭股103年度偵字第XXX號案件 商標

開庭進度查詢序號XXXXXXXXX

應到處所 偵查庭/詢問室

備註:請攜帶郵局存摺到庭

 

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好,是不是會被判刑或者求償大筆金額呢?

是在哪個地檢署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去開庭,目前就是爭取緩起訴聲請簡易判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艾莉絲 103-02-17 19:06

你好

是由南投地方法院偵查屬發出的刑事傳票

如果徵求緩起訴是否仍需與該品牌進行和解?

因為我其實不清楚收到刑事傳票是不是因該品牌對我提出告訴,或者只是檢察官單方面的告訴

謝謝

可先把你收到的地檢署文件mail給我看一下

艾莉絲 103-02-17 19:41

律師您好

已email至信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偵查中嘗試與對方和解,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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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先生 103-02-16 14:58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某遊戲A網站,貼上了有關於外掛的圖片,接著有位帳號byya的人它截圖,並且私信我說我用外掛,然後我用私信跟他吵了起來,接著他在A網站發布了一篇文章,把我私信他吵得對話內容都公布出來,說我用外掛,接著我在他文章上回覆,貼上一張我修改過的圖片,假裝我沒有使用外掛,接著他又罵我TMD(等於他媽的),然後我氣不過去此遊戲外掛的B網站,註冊了一個跟他一樣帳號byya的帳號,並在該B外掛網站回覆了一篇有關外掛功能的文章,回覆說"外掛很好用,功能超棒"等等的話,接著截圖去A網站貼上圖片網址,但沒指名是他,單純貼上網址,然後他說他要告我毀謗.妨礙名譽罪,然後一堆網友就開始肉搜並公布我的一些個人隱私資料

P.S:註冊B外掛網站只需要信箱就可以創辦,不需要個人資料,況且我也不知道他個人資料

註冊帳號不是任何人的自由嗎?有那麼多相同名稱帳號但都不是同一個人所擁有

Q.1:請問這樣我會被告得成嗎?機率有多大呢?

Q.2:如果他在台北告我,我在嘉義收到傳票,那我必須去台北法院嗎?一定要去?不能改地點嗎?

Q.3:如果他告我告成功,是罰金1000~500就好了嗎,會有案底?

Q.4:如果他沒告成,那我反告他誣告,可以嗎?構得成誣告

Q.5:他把我私信他的內容都公布,然後他罵我TMD,一堆網友也侵犯到我個人資料隱私,這樣可以提告哪些罪狀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須視相關證據,不一定告的成。同樣,若您欲對方提告,您亦必須提出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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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 103-02-13 18:22

本人最近收到移付調解狀 要本人在三月中下高雄調解 但本人平日忙於上班上課無法前往 有看到傳票上說可提供連絡方式由被告徑行連絡和解事宜 但要事先具狀告知 請問是那種權狀 是要直接將此狀寄至開庭法院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要撰寫相關民刑事陳報狀,陳報您的聯絡方式及無法到場參加調解之相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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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不願意調解  可以先用電話聯絡法院   2.如果可以跟對方私下和解  你可以成立和解後  將和解書陳報進法院  至於用甚麼名稱不重要  只要可以寄到正確股別及案號  法院就可以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與法院說明請假,與對方完成和解後,將相關和解書寄至法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鮪魚 103-02-13 07:48

我當初因為在網路上賣東西沒按時給她東西,然後他打165詐欺,因為他那時在他那邊
有做筆錄做完他們送文件到桃園時候我匯環給他了他也通報上去說 我已環款 他們那邊警察
說 要看我們這邊警察怎麼處理 我12月底有做筆錄順便去解警示 但是今天我收到傳票
可是我們當初只有fb對話和解 我也有證據說 他有收到 我匯款單也在 那我還要去準備甚麼
可以去警局調筆錄的麻?還是?要怎麼做 ?我才19歲
我真的很害怕被關 可是我們沒有和解書 只有fb紀錄證明他收到根匯款單
我開庭會不會被關 .........
還是只是罰金 ?  有人說只是跑完那程序沒事的 ...  可是我還是擔心

沈恆 (沈律師) 103-02-13 09:06

您好!詐欺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並不是和解還錢就當然沒事。您可能要向檢警說明沒有詐欺犯意,至少要能合理解釋為何收了錢不按時交貨?為何等對方提詐欺告訴後才還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鮪魚 103-02-13 09:1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詐欺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並不是和解還錢就當然沒事。您可能要向檢警說明沒有詐欺犯意,至少要能 ... (恕刪)

 因為我真的不是故意欺騙他  .

那要怎麼說呢 ?  會不會被關 ? 還是有刑責 ?

刑法第339 條詐欺罪之成立,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為要件。所謂以詐術使人交付,必須被詐欺人因該詐術而陷於錯誤,若其所用之方法,不能認為詐術,亦不致使人陷於錯誤,即不構成該罪(最高法院46年臺上字第260 號判例可資參照)。刑法第339 條之詐欺罪,係以行為人於客觀上施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並於行為之初,即以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或意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為其構成要件,至於民事債務當事人間,若有未依債務本旨履行給付之情形,在一般社會經驗而言,原因非一,其因不可歸責之事由無法給付,或因合法得對抗他造主張抗辯而拒絕給付,甚至債之關係成立後,始行惡意遲延給付,皆有可能,非必出於自始無意給付之詐欺犯罪一端,又刑事被告依法不負自證無罪之義務,苟無足以證明其債之關係發生時自始故意藉此從事財產犯罪之積極證據,自難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之規定,以被告單純債務不履行之客觀事態,推定被告自始即有不法所有之意圖而施用詐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說明您無相關詐欺故意,且亦已退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有匯款  不代表已經和解  和解需要意思表示一致  這部分你要提出證明應該會有點困難   2.開庭時至少先行陳報匯款資料 跟FB對話紀錄  這部分屬於對你有利證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向法院陳報Fb之對話紀錄及匯款紀錄,主張您與對方已達成和解之合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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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103-02-12 12:41

想請教律師,我最近在網路認識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相約見面後因一時衝動跟這名少女發生關係(沒有性交),之後沒幾個禮拜警方打給我說要約談,對方說有發生性關係,我很確定沒有,但是我要如何證明??

之後警方留下我的資料說我可以走了,那我現在是要等通知作筆錄還是等傳票??

請問這樣會被判什麼樣的刑責,我沒有前科,只是因為一時的衝動事後也很後悔,不知道有沒有機會向法官求情給予緩刑,我有正常的工作,不想讓家人知道,也不想因為這樣毀了生活,請律師先生給予我意見,謝謝您

你到警察作筆錄了嗎?有承認?還有你幾歲?你的發生關係指的是?可電話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2 13: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謂的發生關係是指?此部份會直接影響到舉證跟適用的法條,請詳述。

2、倘若確實遭判與未滿16歲人合意性交,可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您認罪且和解,又沒有前科,則緩刑之機會是有的。

 1.縱使沒有性交行為  至少聽起來也有猥褻行為  這部分應該會涉犯刑法與少女性交或猥褻相關罪名   2.如果有和解  取得被害人原諒  被害人法代也不追究  應該是有機會緩起訴或是緩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法律小學生 103-02-12 22:46

大大你好 這種與未犯十六歲少女發生關係的案件

本人身邊許多友人 都有遇過(多數是因為爰交)

雖然判刑率很高 但也是有不少完善處理的例子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您說無性交,則是否構成猥褻,可加以爭執之。及您有無認知到對方為未滿16歲之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黃小姐 103-02-11 16:28

我在101年11月開設公司因化妝品再進口被攔查其中一項產品含藥,因而在102年7月被調查局傳去問話。

今於102年2月10日被檢察署以傳票傳去開庭,但在收到傳票之前我已經預訂前往澳洲打工旅遊一年,簽證與機票均已辦妥,想請問如果是這樣的話,到時候再收到傳票或是法院通知我應當如何處理?須返回台灣開庭嗎?或者還可以請假呢?

煩請諸位律師協助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1 17: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被告,經合法傳喚,未依規定請假,檢察官可以開拘票,倘若也拘不到的話,可以通緝你。

2、本文建議您應該先行請假在出國。

 1.如果真的無法如期開庭  是可以考慮請假一次  地檢署會再行傳喚  但地檢署不可能等你打工度假回國再進行案件  2.所以如果確實有刑事案件在進行   是否還要出國  這部分可能要想清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待刑事程序處理完後,再行出國。否則您須於每次開庭返國,十分不便。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路易斯 103-02-10 02:01

你好,我目前因毒品案件,因為警察以釣魚的方式在手機聊天軟體問我是否想要一起玩安非他命,並且問我是否有"東西",叫我攜帶,並且詢問我是否有使用了,之後把我約到某個地址,到達之後就是幾個警察把我圍起來,請我把身分證拿出來,之後一個警察出來說,自己把違禁品拿出來吧,然後把我帶回警察局做筆錄,因為筆錄已經做完了,無法修改,中間的過程在說也於事無補,主要內容是他們以釣魚的方式唆使我帶東西以及要一起使用而抓到我,他卻叫我講說在路上遇到警察然後我同意讓他們搜索而發現毒品,叫我承認我持有大約零點二克的安非他命以及吸食,並且要我驗尿。以上這些我都承認了,之後被送到另外一個派出所做指紋登入,拍照等等,隔天早上即被送往地方檢察署開庭。
以上是過程以及承認所犯的事情,下面是我的問題。

第一,他們有問到毒品的來源,因為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應該沒有購買或者販賣的問題吧!?


第二,如果驗尿的結果為無反應,但筆錄的部分是有承認吸食,這樣還會被處勒戒的刑罰嗎?若有反應,但反應濃度的高低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第三,之後到檢察官那邊開庭,雖然筆錄是我同意讓他們搜索但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以網路釣魚的方式才被抓到的,這有關係嗎?另外因有承認吸食所以我有跟檢察官提到勒戒的問題,因我家庭關係父母都已經年長無法工作,加上我大姐在監,因此我不能不工作,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例如:定期去醫院做檢驗等等替代勒戒的刑罰?檢察官有回答我是否要用替代的療法方式進行?而不是勒戒?我回答:是!,我知道最後判決的不是檢察官,但提出這樣的問題以及情形並且念在我是初犯,讓法官之到是否會有幫助可以不用去勒戒

 

第四,我知道這勢必會留下前科紀錄,若無在犯是否會有消除的可能?還是以後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臨檢,輸入身分證號碼後不管多久他們都能說你有前科,我要搜你身或者隨時可以把我帶回警察局驗尿或拘留等等的行為?我以後會無法出國工作或者旅遊嗎?

 

第五,關於地方檢察署寄送信件的方式,我不知道接下來我會收到的是起訴書還是傳票,但我不希望他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因目前不住在戶籍地加上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可否請他們只寄送到我收的到的地址而不寄到戶籍地?另外有人跟我說你所犯的罪刑跟事件會寫在信件外面,不用拆開就知道是犯什麼事件,這?真的嗎?

 

以上問題,麻煩請律師幫我回答能夠回答的部分,因為是初犯真的很煩惱,也保證以後不再犯了,謝謝。

初犯依法要先勒戒,不會起訴判刑,有沒有吸食,實務上就看驗尿,可向檢察官爭取戒癮治療,不要進勒戒所,有沒有移轉或販賣要看證據,有勒戒過會有紀錄,但不會不能出國,傳票部分可向警察表示你的要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涉及釣魚偵查或是陷害教唆  但看起來還是會認為是合法釣魚偵查  2.如果單純施用的話  檢驗結果呈現陽性  第一次檢察官裁定觀察勒戒  你可以爭取戒癮治療看看  就可以不用入勒戒所   3.至於是否有涉及販賣  地檢署應該會另行分案  不會跟施用於同一案件偵辦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第一,他們有問到毒品的來源,因為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應該沒有購買或者販賣的問題吧!?

關於此您可主張持有或幫助施用,避免被認定為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刑度差很多。

第二,如果驗尿的結果為無反應,但筆錄的部分是有承認吸食,這樣還會被處勒戒的刑罰嗎?若有反應,但反應濃度的高低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驗尿結果為無反應,可就是否有吸食加以爭執之。

第三,之後到檢察官那邊開庭,雖然筆錄是我同意讓他們搜索但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以網路釣魚的方式才被抓到的,這有關係嗎?另外因有承認吸食所以我有跟檢察官提到勒戒的問題,因我家庭關係父母都已經年長無法工作,加上我大姐在監,因此我不能不工作,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例如:定期去醫院做檢驗等等替代勒戒的刑罰?檢察官有回答我是否要用替代的療法方式進行?而不是勒戒?我回答:是!,我知道最後判決的不是檢察官,但提出這樣的問題以及情形並且念在我是初犯,讓法官之到是否會有幫助可以不用去勒戒

初犯可於裁定下來前先行委任律師具狀向檢察官申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行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第四,我知道這勢必會留下前科紀錄,若無在犯是否會有消除的可能?還是以後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臨檢,輸入身分證號碼後不管多久他們都能說你有前科,我要搜你身或者隨時可以把我帶回警察局驗尿或拘留等等的行為?我以後會無法出國工作或者旅遊嗎?

除非有起訴及法院判決,方有前科紀錄,若能請求緩起訴,則似可避免前科紀錄。為即使有前科紀錄,警察之相關強制處分,如搜身等,仍須符合刑事訴訟法之正當法律程序。即便要禁止您出境亦然,須有相關禁止出境之事證。

 第五,關於地方檢察署寄送信件的方式,我不知道接下來我會收到的是起訴書還是傳票,但我不希望他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因目前不住在戶籍地加上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可否請他們只寄送到我收的到的地址而不寄到戶籍地?另外有人跟我說你所犯的罪刑跟事件會寫在信件外面,不用拆開就知道是犯什麼事件,這?真的嗎?

您可向檢察官表示將相關郵件寄到住居地址即可,不用寄到戶籍地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ammi 103-02-07 23:24

律師您好:

家人酒駕5年內3犯  無肇事  第ㄧ次罰款  第二次勞動  

這次在喝完酒還有睡過後才騎車  沒想到被欄下

而在前陣子收到檢查署的執行傳票命令   

今年2月19要報到  刑罰:  有期徒刑四個月  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折ㄧ日

併科罰金15000     但後面有註明:   本件檢查官認不宜服勞動

5年內3犯不得易科   入監服刑案件  如於就近監獄服刑

得提出住居轄外證明       所以想請問您  這ㄧ定要入獄嗎?    有辦法轉環嗎?

那如真的要入獄  轄區外證明要怎麼申請?

林智群 (klaw) 103-02-07 23:42

 建議爭取易科罰金看看,是由檢察官決定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具狀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不過此仍為檢察官之決定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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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實務上目前的操作 如果酒駕三次  應該是不會給予易科罰金了  避免各地案件因為檢察官不同  有不同待遇造成不公平的現象   2.當然你還是先聲請易科看看  至少有聲請才有機會  3.?????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寄MAIL  至jingyau1225@gmail.com  或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討論  以確保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先聲請易科罰金,但不一定有機會。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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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103-02-07 19:18

如題,我因為一些糾紛上了法院

結果法院傳票都會寄到戶籍地與我的現居地

我老家的老父老母看了就很緊張

能夠請法院不要將傳票寄到戶籍地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2-07 20:32

您好!可以寫張陳報狀,告訴法院您住在現居地本人可以收受送達,不要再寄到戶籍地。

林智群 (klaw) 103-02-07 23:47

 可以陳報給法院說明情況,不過有時還是會寄到家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至法院說明之,請求僅寄送至居住地址,而不要寄送至戶籍地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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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院為了合法送達  所以寄發傳票當然會寄往戶籍地  但如果你開庭向法官表示你的顧慮  是可以同意不要送戶籍地  但重點你要讓法官聯繫的上你的人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寫陳報狀進法院,說明寄送至您居住地址即可,不用寄至戶籍地址。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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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爸爸 103-02-07 13:12

大家好!

請問因為跟公司股東怒罵,生氣就合夥同事一起偷公司的器材五樣大約23萬,(已都還公司)後來業主去報案刑警來家裡搜查,再去刑事局做筆錄,已和業主和解,業主開庭當天會在去跟法官求情,無前科

請問這會有鍰刑機會嗎?當天要帶業主和解書嗎?

過年前犯案,傳票大約多久會到

謝謝~

陳報和解書給法官看,並表明請給緩刑,就可以了,緩刑機會是有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與對方和解,可於開庭時具狀說明相關情形及陳報和解書,並向法官求情請求緩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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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則案件似乎尚在偵查階段,則首要應是提出事證證明已和解之事實並由被害人表明願意不再追究被告刑事責任等情由,俾以爭取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給予自新機會。
緩刑是案件經起訴後,經法院承審法官審理後認定有罪而就刑罰暫不執行之宣告,案件若尚在偵查階段則無所謂爭取緩刑可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如果檢察官還沒有起訴  案件可能還在偵查程序中  如果已經跟被害人和解  可以將和解書陳報給檢察官  再行爭取緩起訴處分  如果緩起訴沒被撤銷  這樣應該就沒事了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偉爸爸 103-02-12 22:5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陳報

律師你好!

一時失心犯了錯,真的非常懊惱!!請問大律師 和解書是開庭當天在拿給檢察官看嗎?

再請問是公司去報案,刑警來家查到,做筆錄就已經認罪了,

這樣會開庭嗎?還是法官就直接判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2-13 10:58

您好!會再通知開庭的,開庭時拿和解書影本給檢察官,並請公司向檢察官表示可以同意緩起訴,以利爭取緩起訴的機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和解書以利爭取緩起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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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 103-02-06 19:09

去年8月
A同事和老闆因無薪價問題,與老闆起了爭執
老闆就叫她打包走人
現在A同事正在法院和老闆打資繾費的訴訟
A同事告老闆未依法給付資繾費
而老闆反告A同事業務侵占
因老闆很多地方也未依勞基法走
我也是想混口飯吃
就不願多事
日前收到法院的傳票
要我去作證(非對質)
想問:
我可以當庭提出老闆其他不法所在,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還是只能法官問什麼,就答什麼
或當庭會有何攻防

以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擔任證人,僅須針對法官問題據實回答即可,以免說謊涉犯偽證罪,無須陳述保留法律追訴權,關於老闆不法部分,您可提告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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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23

 這是你同事跟你老闆間的案件,你只要據實回答即可,

至於你想提告,那要另外提告

1.程序中你只是擔任證人的腳色  所以原則上詢問你甚麼問題  你依問題回答即可  如果你離題太遠  可能會被法官制止   2.至於你對老闆有其他請求權利  只要在時效內提起都可以  也不需要特別聲請保留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lris liu 103-02-06 16:42

1.侵占成立?

當時兩人在一起的時候,對方有些物品贈與給我方,但對方數日後又要告我方侵占,是否成立?

2.傳票?

如收到"侵占"傳票需要本人一定要出庭(調解?)嗎?
我方本人不出庭,需要哪些動作?(代理人?說明?) 

3.證據不足

可不出庭,告知法院對方不夠成嗎? 

 

 

 

由衷感謝您

依你所述侵佔,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侵佔不會成立,但這是你單方說法,在訴訟上要讓檢察官法官相信,要靠證據法律上的論述,也要看對方有提出什麼事證,目前你已經被告,要依傳票上時間去開庭,但如果只是民事調解庭,你可選擇不去,如果對方沒任何事證就提告,可反告誣告,公布照片本名,有違反個資法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若對方對您提起侵占告訴,您可主張無侵占故意之無罪答辯,若您為刑事被告,您必須出庭。若對方對您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於民事調解時,您可委任訴訟代理人出席即可,您無須親自到場。若對方無故對您提起刑事告訴,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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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東西已經贈與給你  那你應該是不會有不法所有意圖  這跟侵占罪要件就不合  要成立侵占罪機會應該不大   2.只有檢察署會寄發傳票  對方不可能直接寄傳票給你  刑事案件被告一定要到庭  否則可能被拘提或是通緝  3.如果法院合法送達   可能沒有辦法拒收  4.對方如果有其他侵害權益行為  你可以依法報警處理   5.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

第一個問題

你如果有留下相關對話紀錄證據

這絕對是不會成立的

你還可以告他侵占

但其實這案子本身就不會成立犯罪

建議你可以直接告他誣告

第二個問題

建議你不要理他

除非法院傳票你才去就好

第三、四、五個問題

建議你直接去告他恐嚇

因為散佈照片這已經構成恐嚇

第六個問題

不要拒收傳票

這沒意義反而導致權利受侵害

而且刑案會被通緝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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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g0243 103-02-06 02:26

我是個大學生,一向喜歡從事電腦的相關研究,日前突然收到一張法院傳票,說我侵犯智慧財展權,我就莫名其妙地去法院,才知道有人使用我架設的網頁伺服器發布盜版的影片給別人下載,而且還建立一個facebook使用我的個人資料和兩張照片。


我的伺服器是使用Linux架設的,但了解這作業系統的人光是現在資訊工程系畢業的年輕人都不多,更何況是檢察官呢,先說說開庭過程吧。第一次開庭的檢察官一開始就問"有沒有身心障礙、原住名....身分",我就提出我有身心障礙(無手冊)證明,也提出國外伺服器的硬體配置(證明我有伺服器主控權),還有犯罪的人可能是經過我架設的proxy以及VPN伺服器透過我的IP上網(附上範例圖片),另外也說我有連接我伺服器的IP資料,但檢察官一再的說"證據指向對你不利",算是還有聽我的話,說要我寫答辯狀作為這次開庭的結尾。
我的答辯狀寫的相當詳細,我示範VPN連進我的伺服器,進而可以使用我的IP從事網路上任何行為,試圖說明別人也是可以使用我的IP;而且我還說明沒有經過SSL/TSL加密的網頁要如何竊取登入的帳號密碼,試圖說明網路就像公共場合一樣不安全。我為了讓這點更有說服力,就舉了司法院的一審審判系統當作範例(http://i.imgur.com/rHR96qG.png),還附上Linux上監控會檢視出的資料(http://i.imgur.com/SfwYRjk.png),但是我的IP記錄檔才兩天就有三百多萬筆的連接,檢察官還說我的也有可能是隨便複製來的,那我覺得這是檢察官的質疑能不能要求他提出相關證據,就像我說IP不能當作參考也有提出例外。


後來隔了約兩個月又收到一張法院傳票,有發現到這次的檢察官換人了,我想說答辯狀寫的這麼詳細應該是可以讓檢察官不以IP判斷兇手,所以就比較輕鬆的去開庭(中央百世大樓),結果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這次開庭有告代(應該是指告的代理人吧....),開庭前檢察官就略帶諷刺的語氣說"你的答辯很精采喔"還問我在開庭前問我要不要先跟告的人溝通(是一家公司)...還說我年紀輕還是學生 這是告訴乃論罪只要對方撤告就不會有前科之類的,我心裡想說這不是等同於承認這是我做的嗎(他應該只是想要和解金),所以就沒講話,開庭過程一開始詢問年籍資料和"有沒有原住名身分......",我就回答沒有,他只問告代"你是甚麼時候發現被告犯罪?",他就拿資料講甚麼時候怎樣發現之類的,我就想"難道這是未審先判我就是那個犯罪者嗎?",這麼檢察官不只一次跟我說"我也是弄網路的",但以下幾件事情感覺他根本是騙我的....,我有說我是用Linux Ubuntu Server來架設伺服器的,然後他問我"你是用甚麼作業....",我看他說不出來,我就說"作業系統",他就重複說"你是用甚麼作業系統架設伺服器的",我就愣了一下,重複說"Linux Ubuntu Server",檢察官停了一下有些結疤的說"Linux Linux(拼音)",書記官就打上去(Linus)......,我想說打錯算小事就沒理會,然後就問我怎麼架設伺服器,我心裡想"你不是說你是弄網路的嗎...",我就說"下指令啊...",然後他接續問"怎麼下",他問的方式非常咄咄逼人,我就愣了好幾下,因為Linux Ubuntu Server這個作業系統是文字介面的啊,除了下指令不能做其他事情...,又不是像windows視窗化的作業系統可以用滑鼠,我在想該怎麼回應,這問題就像一條直直的大馬路問我要往哪裡轉一樣,我就說"用終端機啊...",然後他就繼續問其他問題,我覺得只要說到專業的部分他就會直接略過問其他問題,而且很多問題書記官都是沒紀錄的,最令我意外的是他說"IP就是鐵證",這時我覺得我寫的答辯狀完全沒用...,他還說這些都是指向我的IP,我就說"網域指向我的IP嗎?",他毫無思考的回答"對",我就問"真的嗎",他就說"這邊都有資料,每個IP都是指向你",我就說"你要用DNS看網域是不是指向我的IP才對....",他就繼續說"對喔 不同的IP指向你才奇怪 你不說我還沒想到"這句話說好幾次,我就說"不同的IP只像我這是很正常的,那是因為動態IP可以使用DDNS動態的...."還沒講完又被打斷,他就不加思考堅定說"那不是動態",然後手放在後腦杓好像是在想那叫甚麼,我就完全了解了,他真的不是再弄網路的..DDNS第一個D就是Dynamic(動態)的意思啊....,我通常不太苛求不是專業領域的東西,但是檢察官在用一昧地否定來提升自己的格調...,而且檢察官自己也有表明也是在弄網路的所以我才預設立場我講的他應該都了解,整個開庭過程他都一直在講他的,我們就像是在各自表述一樣,我講我的時他只會說"你的答辯我與予尊重"達到表面的公平,害我講到最後都不想講了,更誇張的是因為他一直自顧自的講話,我就問檢察官說"你到底有沒有想要了解我的意思?",他遽然回答我"我又不是你的心理醫生",顯然我是希望了解"我表達出來的意思"而不是"我"本身,我甚至有提供網域持有人的名仔和地址,但檢察官完全不理論就還給我,表明地址在國外但至少網頁是中文,好像是國外就不想管了,就像一定要抓到那個兇手,但我真想直接了當的告訴他那是不可能的,三百多萬筆IP太多了,而且幾乎還都是外國的,這檢察官一直要我證明不是我做的,調查事件真偽不是檢察官業務範圍之內嗎?那還要這檢察官幹甚麼呢?。這個檢察官就像是個不想學習的學生一樣,再好老師都沒辦法授課,最後他又要我寫答辯狀...,說過年之後會再傳我,結果隔天就收到傳票了..,2月12又要去百世大樓開庭,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跟檢察官溝通了。


雖然有點自誇,從上了專科學校到大學老師和學生都蠻肯定我的未來,從我的程式設計,硬體裝修上....,但對於法律我真的完全外行...,有種沒有請律師在法庭上就不受尊重的感覺....,但是我怎麼可能請律師呢...,我一直再想我的答辯狀都是在網路專業的說明,似乎都沒有說明到法律方面,希望有熱心高手指點一下該如何寫答辯狀比較有說服力,我也不知道我寫的答辯狀法官會不會看,我只能把伺服器的架設安裝過程寫出來然後再加上更詳細的回答檢察官庭上的問題,我的草稿打到一半,下載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9rompXldlZKc3NHbVVaT0ZESTA/edit?usp=sharing


不知道我下次開庭能不能在庭上問檢察官為何要否定我說的動態IP?、問檢察官我提出"IP為鐵證"的例外那還有甚麼證據證明這是我做的?、DNS網域持有人證明並非我所有 為何不把我的資料納入參考?


我是否可以提出檢察官有失職,但我不知道該怎麼用言語來詮釋...,希望有高手指點..,另外問問換檢察官是正常的嗎..?


感謝各位的閱讀,希望有專業人士可以回答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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