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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菈 104-12-09 01:42
102年爸爸同居人偷開支票到自己帳戶,經銀行通知才知道,爸爸沒讓票兌現有退票,若退票上有她的筆跡未開抬頭但被後有她自己填寫的帳戶?這張票可追溯她偽造文書嗎?追溯期多久?因為最近才找到這張票

你好:

未經授權擅自以他人名義簽發支票會構成刑法第201條偽造有價證券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80條規定,追訴權時效為30年,可蒐集支票及相關證據向警察機關、地檢署提出告訴。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9 16:10

 您好,對方行為該當偽造有價證券罪嫌,追訴期是30年。但考慮到她曾經是您父親女友,未必要提出告訴,您可以先向對方請求賠償跳票所造成之損失,對方不願賠償再提起告訴。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依刑法第201條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行使偽造、變造之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故您們可提告偽造有價證券罪。 依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故追溯期為二十年。 依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故您們亦可提出竊盜(印章)訴訟

4.並得依民事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

 

ㄚ成 104-12-07 14:43

      我太太因長輩相處不愉快,且兩人因管教上過當和誤會以至於感情上日漸失和, 今年10月29日離
家出走未歸, 近日我太太提出離婚要求,提出了兩條a.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b.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透過Line所得訊息我太太提出證據

證據a部分:1. 從我的電腦取得我有向別人索取約砲訊息(我只是單純問訊) 2. 我從她的手機得知她與別人即時通對話且懷疑她與別人關係而查詢, 且為了要知道她與別人關係而編了謊話中傷她的名譽,但不知道為甚麼被流傳損害她的名聲  

證據b部分:我手機密碼她是知道的, 我親人在Line群組的ㄧ些對話她覺得被污辱而讓她家族受委曲,她在
我不知道情況下把這些對話擷取下來當證物
      她因為這些事情常常無法入眠而去看醫生吃安眠藥,甚至吃到兩倍劑量,請問以上都會達成離婚條件嗎?

感謝!!

1.要視您家庭line內容而定, 是否可以歸咎於重大事項

2.吃安眠藥等醫生證明, 也同樣需要證實是因為您或是您家人等所造成

3.您Line的訊息內容也需要做確認

4.所為的離婚要求是已經訴請法院作裁判離婚, 還是只是要脅離婚

5.您的說法比較抽象, 陳述未必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依您所提的確可能構成離婚要件,但仍要看證據內容及如何主張而定,建議可以尋求律師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7 19:16

您好,若您不想離婚,可以主張還未到達不堪同居之虐待的程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7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盡速處理您婚後財產,並主張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拒絕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葵 104-12-04 17:25
你們好,我想諮詢一下內容是否構成惡意遺棄他方,若是上法院勝訴後可否申請賠償? 事情發生於今年初二月份,因為生小孩壓力太大夫妻吵架,老公叫我回娘家住ㄧ陣子,他說叫我心情平靜後會接我回去,但過十幾天遲遲未接我回去,我主動找他好幾次說要回家,他不肯ㄧ直提出條件要我答應才肯回去,我都答應了,他最後卻說無法面對我而不肯和我同居ㄧ直要離婚,之後老公同事來找我,告知我老公有小三(這段話我有錄音),我承受不住打擊在4/10自殺,住院期間老公有照顧我,並且幫我轉入健保在他公司,出院時老公諮詢我在何處休養,因為公婆身體欠佳,我告知他先回娘家休養,到時候在接我回家,結果出院後老公從未來探視,也從未打電話關心我,只用line傳訊給我,終於有一次他要來探視,理由卻是要來談離婚,後來我不肯,他才唯一來探視我一次,理由最後是公婆要來看我!我休養兩三個月比較好後,我一直提要回去住,丈夫不肯,無奈我只有回去探視公婆,到九月底公婆最後被我丈夫洗腦也勸我離婚,我被逼迫下連回去看公婆都不敢!夫家一直找我談離婚,我請丈夫來娘家和娘家爸媽溝通,但他卻不敢來一直找我私下談,於是10/19日我們相約見面,見面時為了保留我權益,我變錄音存檔,我告知他我並不想離婚請他接我回家住,他回答一樣的話不肯同居,堅持離婚,請問我此錄音檔是否可當惡意遺棄證據?當下談不攏時,他告訴我那我們只好法院見,我告知他我並未觸犯訴請離婚條例,若要以未履行同居義務,我會告知法院並非我不願意同居,而是先生不肯!於是他無話可說! 隔天公公打給我,我沒接到,當我看見時,有一通語音訊息,我聽取後,原來公公忘了掛掉,他跟別人對話說:不然先把我接回去住,再勸我離婚!聽到後我真的不敢接公公電話,我一直在等先生自己來接我回家! 但今天因為健保卡遺失,我去補辦才知道先生在十月初把我從公司退保了,他明知道夫妻必須一起投保,除非我有工作勞保才可分開投保,他卻未告知我情況下轉出,害我成?健保局棄嬰,後來我一直諮詢健保局如何才能在投保,他們說除非特殊理由比如分居或在協商離婚,因為我要看醫生,我只好以特殊件送健保局! 直到今天真的已經很心寒了,請問這樣我是否可以去控告他惡意遺棄嗎?我有他親口說不肯同居錄音檔,也有健保轉出證明,只是因為太衝動自殺沒來得及蒐集出軌證據! 判賠離婚後是否可要求賠償或精神賠償,在月初事發後,因婚姻問題精神出現嚴重憂鬱症,有看診記錄,直到這三四個月才沒看診,因為不想靠藥物控制,心情太差時才會去買鎮定劑吃,最近情緒越來越差了,我是否該去看精神醫生,以利到時候的精神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4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履行同居義務,但是不會構成所謂的遺棄罪,或是侵權行為。

2、倘若有對方外遇的事證,可以提起通姦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

3、當然要去看醫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看精神科醫生,避免讓對方可做文章,若您不願離婚,無離婚事由,可拒絕離婚,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除非對方提出您可接收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看精神科醫生,避免讓對方可做文章,若您不願離婚,無離婚事由,可拒絕離婚,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除非對方提出您可接收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涵仔 104-11-29 15:58

律師你好:

甲乙兩方原是同居人,向債權人(乙方母親),借款130萬,甲乙兩方共同簽名借款借款說明此金額為購屋用,但乙方積欠債務,而從借款金額中先撥出還款(等於私用一半金額),購屋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剩餘向農會貸款房貸金額也是甲方自己在支付,水電瓦斯也是甲方支付,乙方從未付過房貸及水電瓦斯費用,共同住在一屋,現在狀態是分手,但乙方不承認他用掉一半金額,要甲方自行背負全部金額,於是甲方前去找債權人解釋乙方從中挪用一半金額,甲方願意償還一半金額,債權人也同意甲方還款一半金額,並簽下書面證明還款,但乙方得知消息,認為談此事時他不在場,所以不算數,但乙方在外借款之事,都還有證人可以證明當初乙方跟他們借錢之事,乙方說:甲方還款130萬乙方才肯搬離房屋,但是130萬乙方已經花掉一半(乙方借錢證人都還在,不過沒立借據,因是甲方朋友)且現在乙方不承認有跟朋友借款一事!

那請問各大律師 以上事件甲方應該怎麼處理?

您好:

借款和是否可居住於該屋應屬不同之法律關係,建議可以提起遷讓房屋訴訟,要求其離去。

沈恆 (沈律師) 104-11-29 18:05

您好!

1.  既然債權人已經同意,甲與債權人間就不再有債權債務關係,剩下一半金額是債權人跟乙之間的事情,跟甲已經無關。

2.  甲可以房屋所有權人身分請乙搬離房屋,若無效果,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債權人已同意甲方以130萬元的半數清償以後再不欠錢,那麼這個部分甲方就不再欠債權人錢了。依債的相對性,這個在甲與債權人之間就發生效力,與乙無關,所以不用乙在場也是一樣的。

二、甲是所有權人,乙若無占有權人占有甲的房屋甲可以起訴請求乙搬走。

三、分手要有智慧,要注意安全,可以和平解決的話儘可能和平解決。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9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所有權人若為甲方,請求乙方遷讓房屋,若乙方拒絕,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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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9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所有權人若為甲方,請求乙方遷讓房屋,若乙方拒絕,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涵仔 104-11-29 15:02

律師你好: 請問

甲乙兩方,原本是同居人,

債權人是乙方母親,

借款單 甲乙兩方都有簽名借款

甲方有意還款一半金額,

債權人同意之下簽下同意證明,

但是乙方說他不在場,所以不算數,

乙方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反駁有效嗎?

你好:

除非另有約定,乙方只是可分債權債務人之一,甲方清償無須得到乙方同意,債權人既然收領甲方清償之款項,就發生消滅債權之效果,乙方之反駁並無任何法律上之意義,無須理會。 另依民法第1023條第1項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清償之責,甲並無幫助乙清償債務之義務。
yenting 104-11-26 20:34

您好!事由是因為老婆在結婚一年後,因為無法適應婚姻生活,因而擅自離開,沒有履行夫妻同居義務,至今已經3年多,在這段期間我嘗試多次的挽回,也有討論到離婚的條件,老婆也曾經說過房子裝潢和所有我支出的費用(包含結婚的聘金和一切開銷)列出清單一併歸還,就在近日當要談到離婚時,她反悔不想拿出那麼多的錢,請問各位律師~~~該怎麼處理!

你好:

可以將離婚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分開處理,以兩院離婚之方式辦理離婚,只要簽署離婚協議書並請2位以上證人確認離婚意思並簽名,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離婚。 若無法兩願離婚,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 夫妻剩餘財產部分若無法達成協議,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已具備裁判離婚之事由,財產的部分應是婚後財產分配的主張,先前聘金難以取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涵仔 104-11-25 19:50

房子所有權 是媽媽的,

媽媽現階段有一個已經分手同居人,

住在房子裡面白吃白喝,

現階段已經分手毫無感情跟關係,

同居人離開,他嗆聲說不走,

想請問這種情況要怎麼用…

正當合法的方式 驅離他 讓他遷移離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5 2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2、不過倘若可以的話,在不涉及暴力的強況下,可以拒絕對方進入,不過還是要把對方的物品返還給對方。

您好:

建議發存證信函後,提起遷讓房屋訴訟,避免後續有更多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eiodom 104-11-25 16:01

去年跟前女友同居      因有貴重物品遺失    

懷疑對方可能有偷竊行為    所以在房間客廳裝設針孔搜證

後來沒錄到明確證據    不巧於103年7月被對方發現蒐證器材

 分手後對方於103年8月搬出去     今年6月收到妨礙秘密開庭通知

 七月開庭時坦承因為懷疑對方而裝設針孔搜證

直到11月收到被起訴通知     2周後對方隨即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告訴

 請教各位律師     這樣已過6個月起訴期的情況

為何還會被起訴??   案件送到地方法院後  

如果法官開庭後發現已經過追訴期

是否會先退回對方的民事賠償案件   再重新調查呢?

謝謝

PS:起訴書上有寫對方於103年七月發現蒐證器材後知悉此事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6:28

 告訴乃論罪是從被害人知悉六個月內提起,而非就你的行為起算,通常檢察官也不可能犯這種錯誤。您可以委任律師為您辯護,重點在於主觀並非想竊錄私生活而是有防衛意圖等,爭取法院緩刑易科罰金

您好:

若已經過告訴期間,應會諭知不受理判決,但比較難想像此種情況,建議就非無故之部分為防禦,主張係因有先受侵害,始基於防衛之意思為錄影。

德德 104-11-23 18:04

我跟前女友同居時 他拿走了我的信用卡並使用刷了數筆金額

後來被我發現 他允諾會負責將帳單結清

但她一直都只繳最低金額並且持續一直刷卡消費

後來分手後他仍有持續去繳款最低金額 有跟他溝通過要求他一次結清

但對方不肯一次結清 堅持要慢慢償還 因她信用破產 也還積欠銀行數已10萬負債 名下也無任何東西 我怕來硬的他死不認帳就讓它慢慢償還

近日接到銀行打來通知說帳單逾期未繳款 讓我有些擔心他往後的償還問題 我有告知銀行說這些款項都不是我本人做消費銀行方面是叫我去警察局報警處理 

請問一下 我該如何做才會是比較好的呢?

對方會不會因為信用破產關係 最後可以擺爛耍賴硬是不償還等作法?

以上如果要針對他來處理算是民事還是算刑事處理呢?

此乃告訴乃論還是公訴罪 一經告發無和解機會?

麻煩各位大師了 感恩!!!

您好:

1.  依您的情況,女友未經您的同意偷刷信用卡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第210條、第216條偽造及行使私文書及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只要您提告,即使事後表示不要追究了,但因為係屬非告訴乃論之罪,不會因為您撤回而不予追究。

2.  若您不想與女友用刑事方式解決,亦可簽訂民事契約書,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限內還款,若對方仍無還款,即可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對債務人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程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德德 104-11-26 19:59

那如果是私下協商 但她已信用破產 名下無任何物品可以做抵押跟扣押

如果之後她還是擺爛不還這筆帳 那我的信用是否會有影響!?

這筆爛帳該如還追討 還是去報警後 變成銀行會追討!?

另外 之前還有借他數筆金額但是都沒有寫借據 只有簡訊有談到某一部份欠款

其餘都是跟我拿現金借取 這樣該如何處理是好?

還麻煩各位大師了 謝謝~

juan 104-11-19 22:28

律師您好

我是陸配,102年已經取得長期居留證。103年先生因病不幸往生。往生時先生名下 有2套公寓(1套我和先生及先生前妻所生2名小孩共同居住,另一套一直是公公開貿易公司作為公司行號至今)但因我和先生居住的那套公寓,先生在我們結婚前就已經向銀行抵押,由於我沒有經濟能力償還,目前面臨被拍賣的窘境~

因為之前不知道要收養小孩,所以監護權小孩的啊?已爭取到;現在小孩子跟啊?住,小孩戶籍在啊?處,目前也沒有遷入另一套公寓內。

先生名下的財產都是我們婚前的。我已經向法院提出申請繼承

我想請教的是:陸配在取得長期居留證是可以繼承先生名下的動產。。。先生死亡時是有2套房子的。如果我現在居住的公寓被法拍,那另一套公寓(公司行號)算不算【台灣繼承人賴以居住】的?

如果我現在住的那套公寓被拍賣掉,那請問,作為公司行號的那套公寓我還有權利繼承嗎?

期待您的回復,謝謝您!

你好: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家上易字第47號民事判決:「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7 條第 4  項但書所指賴以居住之動產,僅須該動產事實上係臺灣地區繼承人賴以居住,即不得列為遺產,不以臺灣地區繼承人別無其他可供居住之動產為限。且戶籍並非作為認定賴以居住之唯一證據。如被繼承人證明繼承動產繼承發生時,繼承人因事實上之需要,確實居住於繼承動產而賴以生活,自不得以該繼承人未設籍於該動產,而遽認該動產繼承人賴以生活之動產。」 若未確實居住於繼承動產而賴以生活,還是可以繼承
阿宏 104-11-18 18:24

你好! 昨天打贏離婚無效訴訟,但是對方卻不回家是住在娘家裡 可以去法院申請同居義務訴訟嗎?程序是如何呢?之前離婚協議書她的證人是她自己簽她姊姊的名字 現在法院已經確定判決離婚無效 但是同一個案件偽照他人簽名還可以在提出刑事訴訟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1-18 19:35

您好!

若確認婚姻還存在,可另寫起訴狀提起履行同居義務之訴。偽造文書也可另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宏 104-11-18 21:0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昨天在法庭上法官已判決離婚無效 判決書這幾天會寄來 如果我要提出民事同居義務訴訟的話我需要等判決書來在去法院提出訴訟嗎?那關於刑事偽照證人簽名罪也可以在同一案件後提出訴訟嗎?法院會受理嗎?通常法官會怎麼判呢?會判有罪會是緩刑嗎? 謝謝

 

阿宏 104-11-18 21:1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關於如果我提出刑事偽照文書罪訴訟的話 後續會出現什麼問題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應待確認離婚無效訴訟確定後,再提起履行同居義務,而刑事偽造文書應另行向地檢署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8 23:05

 假冒他人名義為簽名,該當偽告文書罪嫌,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Sherry 104-11-17 19:53
律師您好 跟前男友在一起3年期間他都有陸陸續續剛我借款 由於同居所以沒有簽署任何借據,也沒有匯款資料 只有我電腦裡一直更新紀錄 後來分手沒有拿回來,因為還在學也無法還款,故就讓他先欠著, 直到完全學業當完兵後說好ㄧ個月還款10000(本金)+1000(月/利息)(有FB紀錄) 也就是去年6月結束,到年底只有還款33000(匯款), 說要付小孩保險費,我也讓他欠了 年底還完最後一次開始避不見面、不回訊息、不接電話 直到現在,問了他朋友似乎都被下封口令,什麼訊息都無法得知 現在聯絡不到他的人、電話有通卻不接、知道他前公司在哪 但是不知道他家地址 請問我有機會把錢要回來嗎? 沒他家地址我這樣能寄存證信函去他公司,再讓公司通知他去拿嗎? 我該如何尋求合法的途徑去討回錢? 麻煩律師了,謝謝您

你好:

可以將FB的對話紀錄、還款紀錄當作附件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訴請清償債務,並請法院協助查明對方之住址、年籍資料。 可以陳報對方收的到的地址,只要法院合法送達就沒有問題。

您好:

可以直接起訴請求返還,並請求法院查詢對方住所地,證據部分,可擷取FB之記錄作為對方承認債務證據

Sherry 104-11-17 22:2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將FB的對話紀錄、還款紀錄當作附件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 (恕刪)

 

謝謝律師,那如果被對方提出異議之後進入調解訴訟是否還需要填寫其他資料?

Sherry 104-11-17 22:26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以直接起訴請求返還,並請求法院查詢對方住所地,證據部分,可擷取FB之 ... (恕刪)

 

謝謝律師,如果直接提告起訴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資料填寫完是否直接送達當地的地方法院即可?對方與我戶籍地不同,法院是否也能查詢到對方的資料?以便寄出開庭通知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7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桑榆 104-11-12 20:30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之前我母親有跟一位男生同居,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男方有拿錢給我媽使用。

但後來兩人分開,男方要我母親簽下借據,便把他之前給我媽的錢全部都寫在了借據上,當時並無第三者,只有兩個人。

當初我母親沒跟我說有此情況,母親便在借據上簽了名字,借據上要我媽退休後還錢,並且威脅我母親說:如果我媽不簽,他就不讓我媽離開他的房子。(如果是這樣,這張借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母親因為壓力導致要去看精神科醫生,如今借錢的人已經去世,由他「離婚的老婆」在跟我母親討要這筆錢,請問這是否正確?

您好:

您可以以母親當初係被脅迫、未有借貸合意或未有任何借貸金額交付,主張借貸關係不存在,重點應該是證據之多寡。

沈恆 (沈律師) 104-11-12 20:59

您好!

1.   只要是親自簽名,借據就有效力。但如果能證明受脅迫才簽名,可於一年內主張撤銷
2.   債權死亡債權會由繼承繼承,應由繼承人進行追討。但若第三人合法受讓該債權,就可由第三人進行追討。離婚的老婆並不是繼承人,但仍有可能合法受讓債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可以主張意思表示被脅迫撤銷意思表示,但要在知悉後一年內撤銷。 若確實無借貸關係,可以訴請確認債權不存在。 離婚的老婆不是配偶,沒有辦法繼承遺產,除非在債權死亡前已經把債權讓予給前妻,否則前妻無法主張權利。
桑榆 104-11-12 21:05

多謝三位律師大大幫忙回覆。

因為不清楚狀況,不懂法律,不知道要在一年內主張撤銷

所以這張借據是有效力的嗎?

我母親有跟警察報案過關於男方老婆和兒子威脅我母親的事情。

如有報案經過是否到時上了法庭會比較站得住腳?

不好意思,可能有些詞不達意,不知道要如何敘述事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較為被動之方式,可以讓對方去提告,再一一去爭執抗辯,若您們或許並非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CKI 104-11-09 10:12

如果於103年4月已分居但未離婚的情況下,離婚官司於104/3月開始訴訟,到104/10/29判准離婚,但先生於104/5月開始於另一位女子同居(她為先生公司裡的員工),在外已稱是女朋友,大樓管理員及客人都知道他們住在一起,甚至連我們三歲的小孩去他爸那裡住的時候,回來都有講,爸爸和姐姐一起睡,那我現在還可以對他們提出"侵害配偶權"嗎?  我不知道女方的名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9 10: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姻結束前(登記),倘若與他人發生性交行為,就構成通姦罪。

2、可以提起通姦告訴,並且請求通姦人、相姦人賠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離婚要判決確定才生效

只要還沒確定

你們婚姻關係都還在

只要有證據可以證明

都可以提告他們侵害配偶權

跟他們要賠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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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9 1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知道對方地址,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但賠償金額不會太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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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9 1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知道對方地址,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但賠償金額不會太高,若有對方與您配偶發生性交行為之證據,或許可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ilin 104-11-08 20:41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我弟未婚生子 , 那因為基於我弟和對方未結婚和某些因素 ,

所以小孩戶籍入女方家裡 , 並跟從母姓 兩人以同居方式照顧小孩 ,

但現在我弟和對方雙亡 , 弟弟遺書希望我們這邊(男方)能夠爭取

小孩的扶養權.

我該怎麼做呢?? 以祖孫的DAN親子鑑定是否可行??

或是有其他方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21: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協議,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之後,爭取監護權

2、不過重要的是目前照料小孩的人是哪方?目前照料的那一方會比較有利。 

kilin 104-11-08 21:14

小孩 是在同居下雙方照顧

那因為一個星期前 我弟和對方雙亡

目前是在對方親戚家中照顧

已知對方家中只剩妹妹 但妹妹早已結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8 22:22

要先確認一下孩子是否有經過弟弟認領,若有的話再直接爭取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8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弟弟尚未認領未成年子女,可能由與未成年子女同住之對方妹妹取得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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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祖孫關係這應該不是爭點

而是要提出自己適合擔任親權人之證據

所以要把重點放在別的地方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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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 104-11-03 18:48

我男朋友在10/31進入看守所

原因 因為與前女友(還沒認識我的時候女方只有16歲)

由於法庭因為判合意性交並有產下一名女兒所以判十個月

而因為我跟他同居沒有登記結婚所以我沒辦法正常去會客

問題1. 他這樣被告妨礙性自主十個月會有假釋嗎?

問題2. 如果他判十個月要等多久才可以升3級讓一般朋友會客

問題3. 如果不能遷戶口要辦同居證明只要我去辦就好還是連我男朋友在裡面也要寫申請同居人接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十個月之徒刑無法聲請假釋,至於何時可以探監,建議您直接向監獄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樂樂 104-11-04 16:1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十個月之徒刑無 ... (恕刪)

 

那如果他進去前我跟他同居但沒登記結婚 只要他申請同居人證明就好還是我也要去申辦 ?

沒意見 104-11-02 13:09

請問如果一個未滿20逃家

在逃家後一陣子認識

後沒多久在一起甚至同居

後來被她家人找到

最後她家人要提出告訴

告我妨礙家庭

 

請問這罪名是否成立的了

如果成立了又會判多久

你好:
刑法第240條:「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第241條:「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要強調並無和誘略誘之行為,是對方自己跑來住,不構成犯罪,請求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2 18:17

若要否認犯罪,要強調並未有何又之主觀犯意,亦可承認犯罪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2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無犯罪故意,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李掌櫃 104-10-31 00:40

我家中問題滿特別的,連鄉鎮區公所都不太知道怎麼處理,所以想要諮詢正確的答案。

我是單親家庭,和媽媽共同生活,而父不詳(就是身分證上父親那欄是空的,戶籍謄本上也是,俗稱私生子),母親目前65歲。

在我之前,我媽和她前夫有兩子一女,現在都已成家立業,也就是是我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我們並未同居

問題:

    我目前正面臨要當兵的狀況,如果我真的去當兵了,家中則沒有經濟收入來源,而我一位大學學長跟我說,我可以申請「補充兵」方案,一種符合資格就可以只當12天兵就退伍的方案,相關辦法如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40023

    其中提到,「役男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未滿十五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之學校證明就學中」,而「家屬」的範圍如下:
一、直系血親
二、配偶。
三、兄弟姊妹。
四、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且同居共營生活之三親等內之血親及姻親;
    其於役男十九歲之年一月一日以後曾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後遷出
    者,亦屬之。
所以辦法中的「役男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包含兄弟姊妹,想請問我目前的狀況
1.  我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算是直系血親嗎?
2.  我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有在這範圍內兄弟姊妹的範疇內嗎?
我的案例適用於申請此辦法嗎?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0-31 01:16

您好!

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已規定家屬包含兄弟姊妹,解釋上同母異父的兄弟也包含在內,因此您不符合規定,不能以此辦法服補充兵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直接以書面提出申請,這個部分政府機關會回函告訴你你符不符合這個條件。

二、如果真的是要去當兵,在當兵之前要先跟社會局聯絡,請他們協助照顧你母親,你母親的狀況社會局會幫你查規定想辦法的。

三、當兵的話要好好當。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玉 104-10-30 05:28

我大概8年前被傳當證人,當時檢查官說如果對方找我麻煩會幫我,現在我被當時的被告2人打,還被他們告傷害,現在說要提告傷害,請問對方2個人互相串證,我當初做證人都沒記錄嗎?為何沒保障?同居證詞檢查官會信嗎?我是不是可以投訴媒體讓社會大眾以後不要當證人一點保障都沒有,還會被打被冤枉?

您好:

1.  我國設有證人保護法用來保障證人之人身安全,但必須在偵查中向檢察官或審理中向法院聲請,才可以獲得保護。只要在法庭上作證,當會列為當證人之紀錄,但必須另外聲請保護,才可避免掉其他不必要的傷害

2.  若您當證人受到對方威脅及傷害,您亦可向對方提起傷害恐嚇刑事告訴,至於對方向您提告傷害,若對方無法提出具體證據,檢方不會因為片面的證詞就相信,且只要判定不起訴,您亦可對對方提出誣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阿雄 104-10-27 13:26

我想問我跟女友要分手但她懷孕五個月了要生下來,那我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一定要給孩子扶養費  如果我要孩子那女方要給孩子費用嗎 

我們都成年且沒結婚同居過  孩子歸她的話 我有需要給扶養孩子的費用

照理應該只是道義上給一筆錢不是嗎?  我看很多單親媽媽小孩的生父   都沒付半毛錢就跑掉 這樣沒法律責任嗎還是說只要女方不提告就沒事

沈恆 (沈律師) 104-10-27 14:44

您好!

對方可要求您認領小孩,認領後您就應負擔扶養義務,不論監護權歸誰,父母雙方都應分擔扶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7 22:59

 女友以及孩子都可以要求生父認領,並請求給付扶養費。撇開法律不說,扶養自己的孩子,天經地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7 23:43

您好,需要先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若由對方擔任主要行使親權人,對方可向您主張扶養費用。

煩心 104-10-23 14:16

本人於104年7月13日早晨 
在XXX醫院急診室
跟XXX小姐發生衝突失手毆傷
起因 
同居女友於12日清晨失蹤
電話聯絡關機又不知道要去哪裡找,又怕女友又因為重度憂鬱症自殺
這此擔心情緒之下,整日無法入眠
於是服用平常女友所吃的安眠鎮定抗憂鬱之類藥物跟少許啤酒
昏昏沉沉睡去,靜待女友消息
不料於13日早晨被同居室友XXX小姐叫醒
說女友在汽車旅館燒炭又割腕自殺,在XXX醫院
便趕緊至醫院探視,看到同居女友又再一次的自殺
情緒上非常不穩,在此時要跟XXX小姐討要女友手機
想觀看手機看裡面有無女友自殺的線索原因
不料此時XXX小姐卻粗魯的把手機丟在我身上
種種不良負面情緒又加上酒精藥物影響之下
終至成大錯,動手傷害了XXX小姐


事後也有向XXX小姐
以傳簡訊,字條留言  道歉
當XXX小姐回來租屋處要搬離的時候
也有當面誠心誠意跟她說對不起
當時XXX小姐也有接受我的道歉
後來要約XXX小姐和解 
聯繫不到人,電話拒接
通訊軟體LINE,也設定封鎖
透過彼此間的朋友聯繫XXX小姐,也未果
上偵查庭,調解會XXX小姐也並未出現
後來透過朋友了解到XXX小姐的意思
不願意和解,想要我被關進監獄...
無奈,但也怨不得人
是我自己犯錯在先.

本人願意付一切刑責 
也願意跟XXX小姐當庭當面道歉賠償
但請求法官大人輕判
同居女友無父親 母親也失蹤多年
女友也罹患重度憂鬱症,恐慌症
以及被診斷出 邊緣性人格
本人擔心若進監服刑
女友又會想不開而自殺
再者本人去年因無知而持有別人拿以抵押之槍管
被高雄法院判刑六月易科罰金20萬元
此罰金借貸銀行,尚在繳貸款期中
深怕罰金過高,無力償繳
也一樣只能進監服刑

本人確實有錯,亦已認錯知錯
請考量本人負有全家老小以及女友之生計重擔
請法官大人從輕量刑,以啟自新,實為感德.

僅狀
台南地方法院 法官大人 公鑒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3 14:38

 歡迎致電與律師討論案情,並可為您撰狀主張有利之事實爭取緩刑易科罰金

煩心 104-10-22 21:14

明天要開準備程序庭

沒有什麼可以調查的 

我都認罪!!

我想請問 

我有前科  也未滿五年

如果法官問我 要不要簡易程序?

我是不是不能上訴了?

也想請問開庭時,我可以拿病歷證明給法官看嗎?

因為同居女友有重度憂鬱症,自殺過幾次 

可以上繳證明給法官看嗎? 用在請求處刑輕一點!!

我怕我被關女友沒人照顧 想不開又自殺 

還有想請問  準備程序的法官  

也就是問我要不要簡易審判的法官

是判我刑期的法官嗎?  是否為同一位??

如果我不答應簡易程序  但我全都認罪的情形下

照正常程序走 , 會不會因此判得比較重?????

 

總結我想問的問題:

1. 是否可拿女友病例證明給法官求輕判?

2. 準備程序庭的法官  在我答應簡易程序後 

也會是判刑法官嗎? 

因為我必須知道是哪一位法官判的,才能進而跟那位法官請求從輕量刑

3.額外想請問一下  簡式審判程序   這又是什麼意思?

有找資料, 可是我不懂發動時機  這個好像可以上訴二審



一、寫狀紙的時候的對象向來是法院而不是特定的法官。

二、所以我們律師寫狀紙的時候狀尾都是寫[ 謹    狀  臺灣○○地方法院刑事庭公鑒] ,而不是寫[ ○○○法官公鑒]。

三、你要看你的案件是那類型的案件,律師才能幫你查一般可能是判多重,這樣你才會有心理準備。法定刑通常是規定最高判多少,而不是你的案件會判多少,要實際上去查判決來參考,才會知道你的案件在這個法院習慣判多少。

四、準備程序的法官原則上就是寫判決的法官沒有錯。程序上是用簡式審判程序還是用普通程序這種法律問題你就不用去管它了吧。

五、認罪不代表你是有罪的,有些人認罪只是因為他不知道怎麼去澄清自己的無辜。如果你是無辜的卻沒有錢找律師請考慮找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幫你。現在法扶每個縣市都有點,應該不難找才是。

六、如果是認罪,至少也找個律師幫你寫個狀紙求情。量刑上向來是法官決定一切,但是你還是可以查一下同類案件一般是判多少,這樣你才會有心理準備。

七、事情有可能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嚴重,不要太擔心。

八、最近我聽了一個演講,是講心靈的治療的,當自己孤獨或失敗的時候,要想辦法找些事情做,要想辦法重建自己的自信你自尊。你女友的憂鬱症的部分除了看醫生治療外,可能還是要想辦法激勵自己。台灣人不習慣鼓勵別人,所以如果可以的話要多練習鼓勵自己。

九、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煩心 104-10-22 22:14

律師您好

您之前有回覆我了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885810&tid=17&ccode=PostDate%20desc

您幫我查的那個判決,我去法務部網站,不會查.......

說是三個月  想請問那是已經+重刑期2分之一的判決嗎?

我現在沒有能力負擔狀紙費用

所以我想在開庭時跟法官說說看

同居女友的狀況

若是可以服勞役,那工作上勢必很難支撐

沒有把握可以兼顧

勞役服了  工作沒了

生活也過不下去了

明天這場對我而言   我除了向法官請求輕判在輕判以外  別無他路

我已經做好最壞打算

然後現在已經慢慢跟女友溝通 請她要堅強獨立

女友的病情很不簡單

今天心理醫生開的診斷證明

是重鬱症重度伴有精神病性行為

恐慌症 疑似躁鬱精神病

還有....邊緣性人格

邊緣性人格很難處理  醫生說的....

我也有試過宗教

常找證嚴法師的書  或語錄給女友閱讀

不管如何

 

謝謝律師

您是個好心熱心的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2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擬書狀,向法院求情之,均有機會為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2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擬書狀,檢附求情之證據資料,請求緩刑或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您無須過度擔心之。

煩心 104-10-22 23:1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擬書狀,檢附求情之證據資料,請求緩刑或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您無須過度 ... (恕刪)

請教律師

撰擬書狀  是有一定格式的嗎?

還是跟寫信一樣就好???

有哪裡要特別注意的嗎? 

我該遞交給準備程序的法官嗎? 

還是後面的法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書狀格式可以直接向法院服務台購買狀紙撰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丹丹 104-10-17 18:35

大家好!

我大姐跟他同居人在一起十多年,育有三個子女

但是他們從來沒有登記過,一直是保持同居身分過活…

這數年生活下來對方一直以小白臉的稱號跟我大姐生活…

我大姐拼命的上班,他在後面不斷的騙我大姐的薪水來花用

甚至扯到在外面養小三… 大姐跟他生活常常有一餐沒一餐

租外面付不出房租,娘家常常來回住,現在又因為房租付不出大姐又回來住

可是這次回來人變的不正常了,會崩潰大哭又大笑的,有帶去看精神科了

但對方把大姐送回家後人就消失了,打給對方叫他來看大姐,對方都掛電話

置之不理,也不給大姐生活費用,一通關心電話都沒有,對他很仁慈了…

看見大姐這樣很可憐,小孩又該怎麼辦…

我就是要他負起責任,但不知道該怎樣做才是對大姐有利的…

拜託幫幫忙…請指引我一個方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7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同居人為子女之生父,可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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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敏 104-10-11 02:14
我妹102年她剛認識的男友有拿錢借她但有寫借據、 之後兩個人有ㄧ起做生意進的錢是我妹的戶頭、但她都按照領+匯款給她男友、包括她男友的借據共1萬零八千元、第一次我妹匯8000$匯的。第二次因為兩人同居他知道我妹帳號密碼自己沒經過我妹同意自己匯了10萬、到我妹問他他說有急用說要拿回來、我妹問他借據交出來他說已經撕掉了、 到我妹跟他個性不合所以分手了、上個月我妹收到法院通知(支付命) 請問我們要如何解決呢、 匯款都有紀錄、他匯10萬時我妹在國外不知情
mm 104-10-08 11:46

2013年12月與同居男友分手,2014/1月前同居男友,用無號碼打電話來,不出聲,放a片,我有錄音,也有到電信公司調出無號碼就是前男友打的電話,因為當時還沒搬家又有小孩不敢提出告訴,現在已搬家可否提出告訴,有無時效,因為一直到2014/7月前男友都有寄mail騷擾漫罵,有存檔,而且前男友借錢不還,一直說謊,說他已用現金還清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13 13:28

您好

建議您將錄音檔及信件內容  提供給律師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mm 104-10-07 23:09

2013年12月與同居男友分手,2014/1月前同居男友,用無號碼打電話來,不出聲,放a片,我有錄音,也有到電信公司調出無號碼就是前男友因為還沒搬家又有小孩不敢提出告訴,現在已搬家可否提出告訴,有無時效,因為一直到2014/7月前男友都有寄mail騷擾漫罵,有存檔

小育 104-10-07 02:55

事情原委:
跑回家的原因是因為我喝酒,並有大小聲的狀況(並不是長期酗酒)
但我也知道很多次都是這樣,我的藉口是壓力大,事情都不敢提出討論
所以長期下來 喝酒才會說平常我不敢說的事情(我知道這樣是不對的了)
我也已經給自己一個警惕了,喝酒解決不了事情!
我想提問的是:
1.我老婆堅持要離婚,但是我想要挽回,所以我不會肯簽字離婚,可以提出不履行同居義務嗎?


2.如果我也看開了要離婚,那麼我有兩個小孩(一個男生聲小學五年級,一個女生小學一年級),我能爭取到小孩監護權嗎?

3.因小孩見過我跟我老婆因我喝酒的關係跟老婆有吵過架,但並沒有打她
小孩會怕我喝酒後的狀態(我也決定不喝酒了)所以小孩都想跟媽媽,那麼我能爭取到小孩監護權嗎?


4.如果小孩跟著媽媽,我擔心的事情是:因我老婆娘家中是三房兩廳(自有房子)但因房間1是:我小舅子 房間2是:我老婆的妹妹(已結婚跟著她老公一起睡還有一個小嬰兒目前也懷孕中) 房間3是:我丈母娘(但因我丈母娘有個男朋友)我丈母娘她很年輕時就已離婚,所以有時那位男朋友會住她家,所以我老婆並沒有房間可睡只能睡客廳,如果兩個小朋友跟著她或許會一起睡在客廳地板,而我們家爸爸媽媽我妹妹(高中)都住在一起也是自有房子房間比較多我爸媽妹妹平時也能照顧小孩,(我有固定的工作)我老婆目前沒工作(因剛跑回家),如果判決離婚的話?我爭取到小那孩的機會大不大?


5.那就目前的狀況下,我如果不想離婚想挽回,她堅持離婚我可以不理會她嗎?


6.就上次她跑回家時獨自跑去學校將小孩帶走,並兩天沒有去學校上課,因為禮拜天的時候我擔心禮拜一小孩還是沒有回家沒去上課所以我並沒有告知她我會上去接小孩回來上課,但是我到她家的時候她並沒有不讓我帶小孩回家只叫我去問小孩的意願,我想竟辦法請老師跟小孩說上課的重要性,小孩才願意跟我回家,因為小孩在她們家4天中過得相當開心,想當然會開心,因為外婆 阿姨久久看到小孩一次當然會對她們很好,所以小孩不想回家也不想上課,那就她獨自把小孩帶回娘家沒讓小孩上課,這樣她有沒有違法?


7.我最終提問的目的只想知道我的權益,但我真的非常不想離婚想要挽回,想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我也能承諾接下來的日子滴酒不沾!謝謝各位律師能為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7 0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提起履行同居義務,只會破壞雙方的關係,倘偌您不想離婚,建議不要提起履行同居義務。

2、就您所述的狀況,酗酒+大小聲,其實已經涉嫌家庭暴力,本文認為恐不利您爭取監護權,不過倘若進入訴訟之後,法院會綜合斟酌雙方的經濟能力、環境、照料能力、子女意願等。

3、此點同上。

4、此點同上。

5、倘若不想離婚,應該積極挽回婚姻,倘偌不聞不問,日後會變成不利我方的因素。

6、應該持續的告知對方,不應該影響小孩的教育。

7、酗酒的部份可以考慮去門診治療。

你好:

如果你有虐待的情形,會構成民法第1001條但書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訴請履行同居會有困難,至於是否構成虐待要依客觀證據判斷。 法院會進行訪視,依據報告判斷何人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較符合未成年子女之利益,如果你有家暴之情形,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規定,推定不利子女未成年子女的意見法官亦會考量。 你可以向法院說明你的環境比較能夠照顧好子女,也不會使子女脫離原有居住環境。 無法協議離婚就有可能訴請裁判離婚,屆時要判斷有無民法第1052條第1、2項離婚事由。 可以聲請子女監護之假處分。 建議你們可以尋求婚姻門診的協助。
mm 104-10-03 10:48

請問律師 我與前男友同居三年 ,一開始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所以,借給他20萬與幫他付了信用卡債 ,有簽借據 有匯款單據 ,後來分手 對方搬走 一直用mail打擾我,用無號碼打電話放A片(有到電信公司查發話電話), 也到原租屋處鬧 我,一直到最近搬家才敢打電話跟對方要債 ,對方卻說他已經用現金還完了 ,我寫存證信函到他戶籍地 ,當初有寫每月還10000 也到期了,

對方收到存證信函後傳簡訊回我 ,

1.說他有認識警官朋友 說我打擾他家人要告我詐欺 毀謗 ,說我亂寫存證信函就是恐嚇他的證據

2.當初共同生活 會用帳戶匯房租給我約6000或7000 沒錢就沒匯 有時他會還別人錢叫我在他存簿上標註 , 說房租與兩人生活費就是還款?

3.他說有空會找我老闆談一談怎麼會有我這種員工,這算威脅嗎? 這回覆簡訊我要留存貨可以做些甚麼嗎?

Ula 104-10-03 03:03

請問律師 我與前男友同居三年 ,一開始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所以,借給他20萬與幫他付了信用卡債 有簽借據 有匯款單據 後來分手 對方搬走 一直用信打擾 也到原租屋處鬧 我一直到最近搬家才敢打電話跟對方要債 對方卻說他已經用現金還完了 ,我寫存證信函到他戶籍地 當出有寫每月還10000 也到期了 對方收到存證信函簡訊給我 說他有認識警官朋友 說我打擾他家人要告我詐欺 毀謗 ,當初共同生活 他會用帳戶匯房租給我約6000或7000 沒錢就沒匯 他說房租與兩人生活費就是還款? 我該怎辦? 有認識警官就可以借錢不還嗎? 寄存證信函詐欺嗎? 如果他用匯房租跟共同生活費就算還債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0-03 07:51

1. 若無特別約定對方以房租生活費抵債,當然房租房租借款借款

2. 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傳簡訊等方式均屬合法催討方式。

104-09-20 02:52

1.本人於104/9/15由家事法庭協商離婚(案由履行同居),男方每月有2天(每月第1週&第3週六)可探視小孩,因本人未收到法院文書,也未至該戶籍地戶政辦理離婚,對方可依據他委任律師所取得法院文書影本來說要接小孩??

2.對方來接小孩,當下小孩哭不願意讓對方抱及接走,本人也請附近警察及里長錄影存證,對方不甘願,要求至警局做筆錄,接下來如同樣情況小孩仍不願意(一直請警察來做證..)本人應該怎麼做?才不會影響到小孩

3.對方並未每月屬實實際付出,在外毀損本人名譽(說本人每天打電話或傳簡訊向對方討錢,絕無此事),也有人證,本人該如何做??

4.103/6~104/6期間,對方未經本人同意,擅自拿取本人存褶至銀行刷明細,甚至不還本人,本人該如何做??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雙方已就探視權達成協議,即生效力,當然您亦可不履行,只是對方可聲請強制執行而已。2、或許您可向法官表明此事,或乾脆拒不履行和解條件,待對方強制執行時,法院派人執行時自

    會將此情形轉達法官。

3、毀損名譽部分,您可提誹謗刑事告訴,扶養費部分可聲請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

4、擅自拿取存摺部分,您可提竊盜罪及侵占罪相關告訴。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王子 104-09-13 11:59

我女友分手那天,我那天晚上想跟她最後道別,後來近去進去了我們同居的房間內沒開燈看到他躺在椅子,我問他要不要跟我回家裡她都沒反應之後,我把他抱到床上原先要幫他穿衣服帶他跟我一起回家,後來做事衝動跟他發生了性行為,等結束後才發現她服藥自殺,後來我立刻叫救護車送他到醫院,是猴他對我提告妨礙性自主,那...他也不願意和解,請問現況來說我該怎麼辦才好...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3 13:58

您好

   強制性交罪是重罪

   要如何證明您未違反其意願 建議您去偵訊前 先與律師討論

   如果經濟狀況許可 更建議您委請律師一同過去應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3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資料,主張對方意識清醒,若無有利之證據資料,可考慮與對方和解,爭取緩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3 23:55

您好,依據您的描述,可能會有乘機性交之問題,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或是透過律師與對方和解

小可 104-09-13 08:33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未婚生子現在還是跟男友同居中,小孩10個月大,監護權歸雙方,父親有領養,戶口目前登記在父親名下,都由母親照顧。。父親工作不穩定又欠債,母親沒工作沒欠債。。如果因為吵架不合,母親私自帶走小孩會犯法嗎??可以把戶口移到母親名下嗎??要怎麼做才能帶走小孩又不怕父親搶走小孩??可以單獨擁有小孩監護權的機率有多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聲請法院酌定小孩之監護權歸屬,通常如果小孩年紀還小,平常又都是您在照顧,法院將監護權判給您的機率會比較高,屆時您亦可向小孩父親請求負擔小孩扶養費。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小可 104-09-14 16:00

提出聲請的期間小孩可以跟著我嗎??還是小孩必須留在父親家??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雖然依規定您可於聲請酌定期間,同時聲請在法院酌定之前先將小孩監護權由您行使之處分,只不過實際狀況是男方若無對小孩未盡保護教養,或有不利小孩之情形存在,通常法院核准小孩監護權先由您行使之機率不高。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小姐 104-09-11 22:26
發現配偶外遇提出寫協議書 協議書的大概是幾年後可以讓配偶跟外遇對象見面,等小孩大了可以搬出去跟第三者同居,但是婚姻關係不斷 如果時間真的到了,搬出去跟外遇對象同居外遇配偶是否還是可以拿著這份協議書去告第三者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或是其他的罪行? 協議書上有寫整段期間內外遇配偶不能做出傷害第三者的事情包括提告傷害,如果做了外遇配偶必須同意離婚,也有附註外遇配偶不能傷害第三者外,以後在一起後也不能有任何傷害或干擾的行為,言語或舉動 這兩條在協議書上是能通過的嗎?

一、何必這樣為難彼此?想這麼複雜的協議,早早斷乾淨,不就都可以重新開始嗎?謹提供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412-8185,不用錢的,去談一談,對妳才有幫助,不要再想這些複雜的法律法律契約、協議等「絕對」無法解決感情問題。

二、約定幾年後可以讓配偶跟外遇對象見面,甚至脫離家庭同居?...基本上就是違反公序良俗,應該會被認定為無效協議。

三、要求限制原配行使憲法賦予的訴訟權,附帶罰則還是「需同意離婚」這種「侵害基本人權」的條款,都違反公序良俗,應屬無效。

看完這篇請關掉電腦,不要再問了,去撥電話諮詢,然後,開始新的人生吧!

fenfen 104-09-10 23:51

請教律師

今年四月已與前夫辦妥離婚手續,主因是婚後一個月他才坦承隱瞞經濟狀況,且利用我對他的信任讓我辦好留職停薪,在沒有經濟能力的狀況下也無法立即切割關係。這樣一拖就是快兩年,婚姻狀態中,他依然不斷說各式各樣的謊,不知道構成詐欺罪嗎?需要備妥那些相關證物才能提告?手邊有他道歉時的道歉信、道歉錄音,坦承他欺騙。離婚協議書中,他明列要支付每月四萬賠償金,但沒有到法院公證,不知道若止付是否可強制執行。離婚後,他仍宣稱想挽回我,希望我給他證明決心的機會而持續同居關係,但因為性格丕變,又面臨失業,對我動粗,手邊也有驗傷單。由於對方精神狀況有問題,擔心申請禁制令會引起瘋狂報復,畢竟他多次言語威脅也曾到工作地咆嘯翻桌。謝謝撥冗答覆。

 

總結疑問:

1.請問是否能構成傷害罪?因為是輕傷,是否只有民事部分,有可能讓對方留下案底嗎?

2.請問是否能構成詐欺罪?

3.請問離婚協議書的未經公證是否有法律效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傷害罪可以成立,應開立診斷證明書,也可以先聲請保護令,至於詐欺的部分,恐難成立,而離婚協議書應有二位證人在上簽名才具效力,並應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endy 104-09-10 05:16

未履行同居義務要幾次或多久才可離婚?

一、並無規定幾次或多久才能離婚

二、但是如果是出去個一天不回來隔天就回來,這樣的情況下我想法官不會判離。

三、未履行同居義務要看對方有無正當理由,例如如果是家暴而不履行同居義務,實務上是認為有正當理由不履行同居義務,施暴之一方不能據以聲請離婚

四、所以要看當初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的原因是什麼。

五、可以多查一些判決來參考就可以大概的知道法官在想什麼,例如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婚字第335號判決就是不履行同居義務判離的判決。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其實法律並無明文要多久

因為要配合諸多狀況

如果兩造狀況嚴重

其實分居一陣子也可以

但如無法證明有太強烈的理由

至少要非可歸責於提離婚的一方且分居兩年以上

不能說自己無故離家然後反而提離婚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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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杏仁 104-09-08 21:08

您好:1.我想問說今年同居人的親人受贈土地給他..若今年同居人把土地贈與給自己親生未成年子女可以嗎?哪要再繳稅嗎?

2.同居人若將土地贈與給自己親生子女後 若往後同居人有債務(不管是擁有土地之前所欠 或者擁有土地後所欠) 這樣是否未成人子女要承擔呢?謝謝

你好:

遺產贈與稅法第19條規定,扣除負擔及免稅額220萬後,依贈與淨額課徵10%之贈與稅。 原則上父母的債務子女不用負責清償(繼承除外),但是若有詐害債權之問題,產生無資力清償債務的狀況,債權人可依民法第244條第1項規定,請求撤銷贈與行為。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遺產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依題意因二次贈與贈與人不同,故無合併計算贈與額或減除已繳贈與稅額之問題,仍須納稅。但同居人把土地贈與給自己親生未成年子女,依遺產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在100萬元範圍內不計入贈與總額,另依同法第22條規定,每年有220萬元之免稅額度。 依民法第1148條規定,題意中之同居死亡後,其子女繼承人,如未拋棄繼承,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土地如已事前贈與,則不在遺產範圍。但民法第1148條之1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立法理由敘明:「本次修正之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第二項已明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為避免被繼承人於生前將遺產贈與繼承人,以減少繼承開始時之繼承人所得遺產,致影響被繼承債權人之權益,宜明定該等財產視同所得遺產。 」,故如果有上開情形,該受贈土地仍會納入遺產用來清償同居人之債務。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受害人 104-09-08 02:02

今年6月,我同居人跟小孩發生爭執,拉扯當中導致小孩子鼻子受傷,我亡夫爸爸跟我有多件案件在身,我公公借此理由,早上打電話經由老師轉告要看小孩,我一口拒絕他的要求,並轉告老師我們不接見任何人,旁晚6點我去接孩子下課,我跟我公公同時雙方申請了保護令,我帶小孩準備離開學校,我公公氣衝衝跑過來,我遠遠看到他一直往我過來,我帶著我的小孩一直往後退,我大聲呼叫:別靠過來,再靠過來我就報警,他當時跟我距離只有1米,我有拍照片存證,她站在我面前根本不理會我呼叫,一直對著我說話,直到我叫救命,課後班老師馬上過來把他拉走,叫他回去,他才甘願離開,我馬上報警了,庭也開,檢察官卻說他沒有違反保護令,不起訴。我現在還有5天再議時間,如果這次不判他有罪,他必會經常用這個理由跑來學校跟我接觸,想起來都心驚驚,我公公這樣到底有沒有違反保護令,還有我需要一個律師幫我寫再議

沈恆 (沈律師) 104-09-08 05:55

您好!

1.  所謂違反保護令罪是指違反法院關於通常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所為的裁定,因此要先比對裁定內容才能確認對方的行為是否違反保護令

2.  若要提再議,也要先詳閱不起訴處分書的內容,才能決定處理方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08 08:38

 您好

   建議您提供不起訴書律師參考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

刑事訴訟法256條1、2項規定:

告訴人接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但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之處分曾經告訴人同意者,不得聲請再議。
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得聲請再議者,其再議期間及聲請再議之直接上級法
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應記載於送達告訴人處分書正本。

記得,七日內必須盡速提起再議,再議程序是挑戰原檢察官的處分,必須強而有力的說詞,通常還是會請律師撰擬,沒看到本文實在很難詳細回答,我們事務所有台大刑法組,刑事專業律師,歡迎來電洽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議需針對不起訴之理由矛盾之處予以指摘,所以仍需視不起訴內容而定,而再議期間僅有七日,所以應遵守期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yce 104-08-22 14:40

男友因觸法遭判5個月,無婚姻關係但欲辦理接見事宜但

1.男友因戶籍地的房子出售後未將戶籍遷出,被新屋主遷出至戶政事務所

2. 本身我也長年不住戶籍地

3. 所犯案件於台中,目前雙人亦居住台中同一地址

 

要找哪一個里長辦理同居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們現階段也無法同居在一起,所以要請里長開證明可能會有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

Joyce 104-08-22 18:08

那照你的說法,所有的同居證都無法開立,因為會去申請的人,都是因為同居人入監服刑要辦理接見用,而同居人也都入監了,所以沒有同居的事實了

安琦 104-08-18 17:48

請問大律師~

對方(女)在網路罵我髒話.我提告妨害名譽.因我們彼此不認識.對方又是通緝犯.所以由同居男友頂替出庭.經其他網友發現提供證據並主動出庭作證.請律師具狀.但律師怠惰.以致於偵查終結.是男生遭起訴.我於地方法院具狀呈證.法官並傳喚證人.....現男生已由地檢署另案偵查追加起訴"藏匿人犯".

請問:1.我該如何讓妨害名譽的真正行為人定罪?

       2.頂替的男生目前是以"妨害名譽"."藏匿人犯"起訴.我該如何聲請刑事附帶民事?

煩請大律師解惑.感恩~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8 19:17

 您好,

一、您必須提供確定是女方在電腦前對您犯下妨害名譽案的證據,或是內容可以證明,既然您原本具狀告訴的是女方,那女方是否有不起訴處分書,若有,請於七日內聲請再議。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機是,被告檢察官起訴,而於第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之前,必須具狀提起,您可以自己或委請律師撰寫訴狀。

三、至於您說之前之委任律師,但辦案怠惰,建議您也要配合律師,與律師討論出訴訟方針,提供完整證據。但若您要請好的律師,就請在諮詢的時候多觀察,多了解,並且看看律師是否有足夠的耐性解答。若您仍想安排律師諮詢,可以來電。

 

阿咪 104-08-12 21:36

您好:

我於98與名女子同居,於99年生下一名女兒。沒有結婚但我有報孩子撫養。期間四年多所有生活開銷全我支付,於去年10月協議分手。有私下簽名一張協議書,內容有每月支付2萬孩子撫養費,孩子跟母親同住。且貸款30萬給女方店做生意,汽車機車也過給女方好讓她有能力撫養小孩。她說我每月還貸款要6千從2萬的費用裡扣掉,所以每月匯款1萬3千元給她,期間有延遲,但都遲幾天就匯款了。今年七月有告知女方換工作職務薪水變少了沒辦法付那麼多,但女方不同意。而七月及八月仍每月有先匯款1萬元給她。但女方威脅我要用之前簽的協議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且要寄存證信函給我。但我真的沒辦法支付那麼多。想請問那份協議書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如果法院要判撫養費會如何計算?我該等她提告還是有什方法可以積極處理?

麻煩律師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仍需先持該協議書向法院提告取得確定判決後才能強制執行,所以您在訴訟中可以抗辯情事變更請求減少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3 06:19

雙方私下訂立的協議書並無法作為執行名義,對方仍須提告請求。盡可能積極協商,若協商不成就待對方起訴後再行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