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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 102-02-09 21:01

您好,因為最近買房子了,突然接到我奶奶(已身故10年)留有兩塊土地和一間動產(現在只有小叔叔一家在住)的稅單,其中一塊土地還被大伯父拿去抵押,因為繼承人(約8人)親戚間感情失和,所以難以共同出面溝通處理,我很擔心我的新房會被查封,請問律師:

1.我什麼都不想繼承,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聲請繼承權切割或拋棄?

2.可否把我繼承的部分贈與過戶給其他親戚或直接送國家?聽說可以請法院調查實際居住人為誰,就不會和我有關係了,要如何申請?

3.可否把新房(今年剛購屋)直接過給我老公,不知會不會有什麼限制條件?

很想擺脫惡夢的小作

感謝您的細心回答,祝萬事順心!

 

蔡律師 (蔡) 102-02-09 23:38
回覆 小作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最近買房子了,突然接到我奶奶(已身故10年)留有兩塊土地和一間動產(現在只有小叔叔 ... (恕刪)

您的問題必須看書面資料才能適度研判。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半糖 102-02-07 20:02

起因:我們家確實因為爸媽理財不當負債
以至於我跟老婆的薪水幾乎在幫家裡還債
而所有債務我老婆結婚前都知道
婚後還債的壓力加減是會有些抱怨
她回娘家多少是會跟她爸媽說
岳父母倒也都能體諒還幫我們求神問卜
我們夫妻倆也沒有很大的紛爭
反而一起同甘共苦
終於在最近我們痛定思痛
房子賣掉還清所有貸款
全家一起迎接新的生活
打算從新開始
但就在最近
----------------------------------重點來了-------------------------------------

收到一封莫名的簡訊(有顯示號碼反撥轉語音)
是傳給我媽媽
簡訊的內容大致上是說
我老婆在上班地點甚至回娘家
到處去跟人家說四處去抱怨
我爸爸媽媽怎樣理財不慎害我們夫妻倆背債啦
沒錢幫小孩買衣服等等一大串
甚至說我們家騙婚啦害她嫁過來過苦日子啦
以及還說我不孝之類的

當下我媽媽拿給我們看這封簡訊
我們夫妻倆都感到莫名其妙也感到氣憤
當初因為還債壓力在還債過程
我們確實是有些抱怨畢竟賺的錢
轉帳進來就轉帳出去
但這些抱怨頂多關起房門說說就算了
我老婆也不是那種說三道四的人
就算她回娘家也只是讓她爸媽知道
前面提到岳父母都還幫我們去求神

所以最後我想請問的是
這封簡訊內容對我們夫妻倆有構成
什麼樣的罪嗎
還有一封這樣的簡訊
已經傷害到我們家裡的和諧
難道這個人可以這麼不負責任躲在背後放冷箭
不能把他揪出來嗎
有去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說很難認定暫時沒有受理
他請我去問律師在說
唉去哪找律師

因此想請線上的大家幫忙
在此先謝過了

半糖 102-02-07 19:58

起因:我們家確實因為爸媽理財不當負債
以至於我跟老婆的薪水幾乎在幫家裡還債
而所有債務我老婆結婚前都知道
婚後還債的壓力加減是會有些抱怨
她回娘家多少是會跟她爸媽說
岳父母倒也都能體諒還幫我們求神問卜
我們夫妻倆也沒有很大的紛爭
反而一起同甘共苦
終於在最近我們痛定思痛
房子賣掉還清所有貸款
全家一起迎接新的生活
打算從新開始
但就在最近
重點來了

收到一封莫名的簡訊(有顯示號碼反撥轉語音)
是傳給我媽媽
簡訊的內容大致上是說
我老婆在上班地點甚至回娘家
到處去跟人家說四處去抱怨
我爸爸媽媽怎樣理財不慎害我們夫妻倆背債啦
沒錢幫小孩買衣服等等一大串
甚至說我們家騙婚啦害她嫁過來過苦日子啦
以及還說我不孝之類的

當下我媽媽拿給我們看這封簡訊
我們夫妻倆都感到莫名其妙也感到氣憤
當初因為還債壓力在還債過程
我們確實是有些抱怨畢竟賺的錢
轉帳進來就轉帳出去
但這些抱怨頂多關起房門說說就算了
我老婆也不是那種說三道四的人
就算她回娘家也只是讓她爸媽知道
前面提到岳父母都還幫我們去求神

所以最後我想請問的是
這封簡訊內容對我們夫妻倆有構成
什麼樣的罪嗎
還有一封這樣的簡訊
已經傷害到我們家裡的和諧
難道這個人可以這麼不負責任躲在背後放冷箭
不能把他揪出來嗎
有去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說很難認定暫時沒有受理
他請我去問律師在說
唉去哪找律師

因此想請線上的大家幫忙
在此先謝過了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8 11:07

 毀謗罪要有散布於眾之意圖,若目前只有傳簡訊給你媽媽,較難以毀謗罪相繩。

EIPE 102-02-06 18:43

請問律師大人:

跟老婆結婚至今,一直在為此事煩惱著(親戚霸佔房屋不肯搬離),三兩天就小鬧一次!!

說明:

房屋為四棟連著,每棟隔牆皆有打通,3.4年前右邊兩棟已經過戶給我老婆(左邊兩戶是奶奶名字,以後是要過戶給伯父的),不過整塊土地所有權狀我們是1/2擁有,其他的1/2是屬於老婆奶奶的。

因為想說既然已成家,想樣我跟我老婆及家人一起同住,把打通部分封起來,所以想把房屋兩邊分配好,就請他堂弟搬過去奶奶那邊的房子,不過他卻耍流氓的不肯搬過去,還說要叫流氓來"喬",這種情形我該用甚麼方式請他搬離開呢?畢竟我們自己住右邊兩戶所有繳費也比較清楚。

還有,如果將他趕走,房屋或家具如果遭到破壞,又有甚麼應對措施呢?流氓來吵鬧有該如何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呢?

謝謝~

1. 如果房屋所有權是你們的  且房屋隔牆也做起來  你當然可以自由決定如何使用房屋

 包括是否同意其他人使用   對方無故不願搬離  你可以報警處理  可能涉及無故侵入住居的問題

2.所以先了解目前動產產權情況  再進行下一步吧

EIPE 102-02-07 10:1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如果房屋所有權是你們的  且房屋隔牆也做起來  你當然可以 ... (恕刪)

1.房契是我老婆名字,地契1/2是我老婆名字,完全沒有我堂弟或伯父名字

2.一定要隔牆做起來才可以報警或請律師處理嗎?

102-02-05 23:33

前兩天我收到台中市都發局的公文, 告知我們家房子的後陽台違建, 需於02/28 (四)前自行拆除. 此房約於19年前購買並持有至今, 我們從未變更過建商交屋時的格局或結構, 看來是建商當初賣給我們房子時已含有違建 (這部份建商並未告知), 我可以要求建商處負責處理此事並返還違建部分的購屋款項嗎?

謝謝您.

starpig 102-02-05 08:00

年初買了一棟十七年的一樓公寓,住進去卻發現那房子有很嚴重的噪音問題。噪音的音量能吵到我無法睡覺,嚴重影響我的作息。後來研究結果,原來是在主臥室和廚房的下面,有三個大水塔,會輪流進水跟打水到頂樓給整棟大樓,所以這間屋子的地板以及牆壁,有好幾條大水管經過。噪音就是在水管中的水流造成的。因為那水塔的進水和出水是自動的,所以噪音的發出是不定時的,也就是說,有時候是晚上,有時候是白天,持續數小時之久。

這個現象,當然是我在買這房子之前沒有察覺的,也沒有人告知。

請問懂法律的專家,我有機會跟原屋主求償,或是要求他協助改善嗎?請問過去有沒有類似的案例?

另外,我是跟信義房屋買的。賣方仲介算是有誠意,來我房子看了幾次,也答應要幫忙解決。雖然到現在為止都算是負責,還是好奇:請問在這問題上面,仲介的義務(liability) 如果有的話,是什麼?

多謝網上的大大解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噪音瑕疵,當然是屬物之瑕疵的一種,但本件最多應只能請求減少價金,要解除契約恐怕有困難,而仲介部分,則仍需視您們的契約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05 19:55

建議在發現後半年內以存證信函通知有上開瑕疵,不然時間拖過去要提告也不會成立喔

對方要怎麼負責?
最多就是把你的房子再賣給其他人而已。
你這個噪音,應該是牆壁太薄,或是已經有水泥結構有裂縫所造成的
問問看是不是可以在水管經過處作隔音以減低噪音
你這題,如果要主張瑕疵已經到了沒有辦法住人的地步
恐怕證明上就有困難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不管是法律問題,還是房子問題都可以

starpig 102-02-06 00:19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要怎麼負責?
最多就是把你的房子再賣給其他人而已。
你這個噪音,應該是 ... (恕刪)

謝謝回應。剛剛翻了一下民法,發現以下:

民法第三五四條:
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我知道,這個買賣應該是沒辦逆轉。我只是想知道跟原屋主請求減低價金的可能性。減低的價金可以讓我把兩間臥房作隔音設備。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的判例?

 

 

一、不是說買賣要逆轉,而是建議你,如果你不喜歡這棟房子,你可以賣掉─移轉所有權

二、可以要求減少價金

崑崙 102-02-04 23:42

律師你好,請問律師最近本人家中有些問題不曉得該怎麼處理,希望律師可以幫忙協助


父母親離婚後將名下的一棟房子(原屋名登記為父親)過戶給底下的三名子女
老大與老二(都滿二十歲)的監護權在父親 
老三(未滿十八歲)的監護權在母親
離婚
母親因為住的房屋(違建)因鄰居房屋電線走火波及到而沒住處
被老二接回來住,而母親說未來會在外找房子
但後來母親以「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所有」為由   
不願離開也不願與家人討論

想請問父母親離婚後將房屋過戶給名下的子女
房屋還能不能以「夫妻共同財產」為夫妻所有?
還有這樣的情形要怎麼請母親搬離現在的房子

1.財產已經過戶子女 跟夫妻財產沒有關係 況且縱使跟夫妻財產有關係 剩餘財產分配也不是這個意思 僅是一種計算財產的標準 夫妻還是各自有財產所有權 2.所有權人可以決定是否同意他人使用該房屋 3.不過如果對母親有扶養義務 可能還是有爭議的

崑崙 102-02-05 18:47

請問律師撫養母親的義務責任是指什麼?

指的是老三監護權在母親名上嗎?

離婚後也還是有撫養義務嗎?

林智群 (klaw) 102-02-05 19:58

老大老二都已經成年,沒有監護權的問題,

至於子女對父母撫養義務不因為父母離婚而消滅,對父母親兩個還是有撫養義務

依我國民法第1084條第1項,子女有孝順父母之義務
你不可以趕你媽媽出去!

show 102-02-04 12:47

女方為越南新娘,在按摩店工作(大夜班,有提供色情服務),欲把小孩偷送回越南。

現在雙方已協議離婚,但女方不肯遷出戶籍及搬離。請問以下幾點:

1.(一)離婚條件是小孩監護權歸女方,女方負擔所有扶養費,男方不須負擔。

(二)雙方同意在上述所協議內容之外的財產債務,各自名下之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名下    之債務各自理直,與對方無關,且雙方同意拋棄對對方剩餘財產分配之請求權。

請問以上條例,是否雙方都不可以再向對方要求贍養費扶養費等費用

2.女方在離婚前有向法院提告男方家暴,男方收到法院傳票2/26開庭,(事出因女方那日堅持要去上夜班,男方抱住不讓她去,拉扯下女方手肘撞到牆壁而擦傷),今日2/4雙方協議離婚,已至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成功。

請問女方提告家暴還屬有效嗎?2/26男方是否須出庭法院?

3.現在雙方已離婚離婚前住所為男方父親房子,女方現在卻不願將戶籍遷出及搬出去。

請問有何方法可使女方盡速搬離男方住所?

1.子女扶養費有約定 在父母間有效 不過不能對抗子女 2.傷害罪是否成立以行為時認定 並非離婚後就當然沒事 3.所有權人可以去戶政 直接將他的戶籍遷出 4.你不讓他進屋 如果他無故進入 可以報警處理

 雖然已經離婚,不過家暴法對於前配偶還是有規範的。

所以,你還是要去開庭,如果裁定家暴令下來,你也必須要遵守。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1.請問以上條例,是否雙方都不可以再向對方要求贍養費扶養費等費用
A:對!

2.請問女方提告家暴還屬有效嗎?2/26男方是否須出庭法院?

A:有效!要出庭!

3.現在雙方已離婚離婚前住所為男方父親房子,女方現在卻不願將戶籍遷出及搬出去。

請問有何方法可使女方盡速搬離男方住所?
A:戶籍的部分,你直接去戶政事務所申請「逕為遷出登記
申請書  (按我)

要前妻搬出去的部分,則要小心處理,你要是把她東西處理不好,萬一少了什麼,搞不好會被告毀損罪。
建議你最好還是找律師好好討論一下

小虎 102-02-04 11:52

因兄弟事業拆夥的關係,哥哥已分得店面的經營權,但此店面的一半產權弟弟也有一半,雖然弟弟無法利用房子的一半來要求哥哥不得在此房子營業,但是否還是在此房子出租租金有提出的要求??

又如何的請求租金才算合理??

蔡律師 (蔡) 102-02-04 12:13

可參考本網址。

林智群 (klaw) 102-02-05 20:13

如果雙方對租金數額沒有共識,只能以附近一般行情為準

STRAUSS 102-02-04 02:46

奶奶在前幾天過世並未立遺囑今天大伯父來電說奶奶過世前曾經耍求把一間房子賣掉後由三兄弟均分,但是由於大伯與二伯都幾乎是斷絕來往的人,而且不知奶奶是否的確有這樣子說,加上我父親是該房屋所有權人,早先因該房屋購買是由我父親及奶奶共同出資而後幾乎都給我奶奶收房租用,現在奶奶往生後想收回以後收租或自用是否可以不用理會他倆兄弟的話?煩請解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2-04 04:53

既然奶奶有出資,該出資有可能是一、奶奶贈與給父親購屋,或二、奶奶借錢給父親購屋,或三、約定房屋共有僅暫登記於父親名下等情形。只有第三種情況,繼承人才能主張房屋部分持分遺產;第二種情形,繼承人可以主張父親的欠款是遺產的一部分。事實如何?就要看當初購買時如何約定,及各自保有的證據而定。

蔡律師 (蔡) 102-02-04 09:15

樓上沈律師所說甚為中肯。

咘古錐 102-02-04 00:37

我有一個問題想提問!!
就是房子租給別人 是否不能擅自開門!!

但因為我們延繳電費, 但有一天 家裡只剩我一個人!!
我那時候..沒聽到有人敲門!! 
房東擅自開門....

房東找我男友 還對我男友說"我有權力開門 怕妳們偷搬走"

問題是房東跟我們要身分證 說要當保證人(拿去影印)!!

房東說等我們繳清電費..才肯還影印的身分證!!

房東還說要報警告我們欠繳電費!!

請問一下 這要可以嗎?!

有沒有觸犯到法律行為?!

蔡律師 (蔡) 102-02-04 09:00

房東所為是犯法的。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官網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

      1.除非偕同警察,並有相當理由認為屋內有犯罪行為,才可以擅自開門,否則就算是房東也不可以在未經房客同意下擅自開門進入。

      2.另外要求身分證影本更是沒有任何法律根據;欠繳電費的話因屬民事糾紛房東也只能提訴請求給付欠繳的電費(前提是租賃契約已經有約定電費由房客繳納),報警的話基本上警察不會受理(民事糾紛)。

蔡律師 (蔡) 102-02-04 10:18

樓上劉大律師所說甚為詳盡中肯,值得您參考。

房東未請自入
這個會有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的問題

至於強要身分證作保證人
這個或許會有強制罪的問題
你應該找律師幫你寫存證信函,嚴正的告誡他不可再犯

Giya 102-02-04 00:12

小妹的問題如下,感謝律師團們的熱心,感激不盡~~~~

祖父於三年前過世,第一順位繼承人是我爸跟其他兄弟姐妹,因為除了我爸之外,其餘兄弟姐妹皆有負債,而且也不知搬到哪裡去了...
祖父過世留有一塊土地及一棟房子,我爸因為當時沒辦理拋棄繼承,後來土地以及房子都有稅要繳(房子因為有侵占國有土地,也要繳錢),因為都沒人處理,最後變成直接從我爸的帳戶扣款....
現在問題來了~~~土地房子的問題就一直懸在那邊,近日大伯過世,他的子女來電說要叫我們提供土地房子的相關資料??
問題1:土地房子還是大家公同共有?我家是有意願買下其他人所屬的部分,但因為有人不接受,所以一直沒辦法處理。
問題2:大伯本身有負債,所以他的女子希望我們處理屬於大伯的財產,讓他們可以還債。但那部分並不是我家可以解決的...是不是請他們辦理拋棄繼承比較好?
問題3:就大伯子女繼承部分,若他們拋棄繼承(也沒有第二順位繼承人)我爸又成為第三順位繼承人了,這時候我爸要是拋棄繼承,我爸拋棄繼承後要通知誰???是其他兄弟姐妹每個人都要通知到?還是其中一位就可以了??
問題4:若大伯子女未辦理拋棄繼承,這時候有財產(土地房子的應繼分)又有債務問題...且其子女也有債務....這時候應該不會牽涉到我爸了吧??

沈恆 (沈律師) 102-02-04 05:23
都沒處理當然還是公同共有;只要有人不接受,就只能透過法院分割遺產。 即使他們拋棄繼承,也無法解決問題,大伯的債權人還是可以來就大伯繼承自祖父的土地房子權利求償。 能通知的通知到就好了。況且大家都拋棄繼承,只是讓情況更複雜,並無幫助。 大伯家人的債務,與父親無關。
Giya 102-02-05 10:3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都沒處理當然還是公同共有;只要有人不接受,就只能透過法院分割遺產。 ... (恕刪)

 沈律師您好:

再請教相關問題如下:

1.大伯子女(第一順位)拋棄繼承,家父為第三順位繼承人,也打算拋棄繼承,是否寄存證信函通知其他兄弟姐妹(除無法通知者)即可?又第三順位繼承人中已有人過世,還需要通知其子女嗎?

2.因大家都打算拋棄繼承大伯的部分,原祖父遺留的土地房子是否能須請法院辦理分割?該部分還會再算大伯的應繼分嗎?

咘古錐 102-02-03 01:59

我有一個問題想提問!!
就是房子租給別人 是否不能擅自開門!!

但因為我們延繳電費, 但有一天 家裡只剩我一個人!!
我那時候..沒聽到有人敲門!! 
房東擅自開門....

房東說他有權力開我們房間門 還說怕我們搬走 (問題是房門外我們鞋子還在)

還跟我們要身分證拿去影印 他說要當保證人 等我們繳清才還我們影印身分證!!

還說要報警告我們欠繳房租!! 我們都有協商好 房東馬上說他根本沒講過話?!

我們說好每個月10號繳房租房東三不五時找上門 搞得好像我們會偷搬走一樣!!


請問一下 這要可以嗎?!

有沒有觸犯到法律行為?!

 你們房東的行為會構成侵入住居罪,另外他拿你們的身分證影本去製作的文書會構成偽造文書罪。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

小虎 102-02-02 11:23

若弟弟無法主張(因拆夥哥哥已分得店面的經營權)店面因有一半而不出租給哥哥之情事發生,那是否弟弟就只能就店面之租金提出異議???

因兄弟事業拆夥的關係,哥哥已分得店面的經營權,但因此店面的一半產權弟弟也有一半,雖然弟弟無法利用房子的一半來要求哥哥不得在此房子營業,但是否還是在此房子出租租金有提出的要求??

又如何的請求租金才算合理??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11

請把你的情況講清楚,否則無法回答

Piscite 102-02-01 16:14

您好

房子是我們婚後買的

頭期款是我們共同出資的
公公幫忙出錢付了尾款
房子登記的是先生的名字
目前房價應該是原本買房的兩倍吧

我們目前正要協議離婚
若要馬上賣掉房子他是不會肯的
一但談到房子, 他會簽字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難道我就要這樣耗掉我的青春嗎 ?

我也並不想去爭奪公公出資的部份
我想問的是在這種狀況下
我如何在離婚協議書上主張我的權益呢 ?

謝謝 !!

關於您提到打算協議離婚,因為雙方如果採取協議的方式離婚,相關離婚條件內容(包含財產、親權行使)為雙方磋商之結果,所以實務上常出現不甚平等的離婚協議書內容,原因可能出於其中一方急於離婚所以仍同意簽署這樣的離婚協議書內容。

是故,倘若您與配偶對於是否同意離婚目前尚處於磋商階段,建議您對於離婚協議書內容之考量因素尚須包含對方是否會因為此條件而拒絕離婚,蓋除非您的婚姻具有法定離婚事由得以聲請法院裁判離婚,否則欲離婚仍須對方的同意。

又倘若您與配偶已有離婚的共識,只是財產分配上面有一些歧異的意見,則須將雙方婚前婚後之財產做一整體檢視(非僅動產),方能正確計算雙方之財產分配數額。

謹提供相關意見如上,如有進一步的問題,歡迎來電或來信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2-01 18:00

樓上趙律師所說甚為中肯。

Piscite 102-02-03 09:45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到打算協議離婚,因為雙方如果採取協議的方式離婚,相關離婚條件內容(包含財產、親權行使) ... (恕刪)

律師您好

有個進一步的問題想請教

因為我們當初購買房子時 (民國 92 年左右), 只登記先生的名字, 根據法律我並不能主張房子的權利對嗎 ?

在這種情況下, 若離婚, 要求剩餘財產分配, 可以包括房子嗎 ?

法律程序上, 要求剩餘財產分配是由法院判定嗎 ? 那在實際上要如何進行呢 ? 譬如剩餘財產分配下, 先生還必須給我 500 萬, 可以要求何時必須提供呢 ? 若先生以沒錢為由, 藉故拖延, 我該如何處理呢 ? 

謝謝 !!

除非是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否則,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應當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是以,倘若該房屋係於婚後所購置,又非丈夫受贈與所得,應當列入剩餘財產分配

本件應注意的是對方是否已同意離婚?如雙方同意離婚,方得以進入剩餘財產分配

建議攜夫妻雙方之財產資料前往本所,以利進一步提供離婚協議之方向及規劃。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或來信指教。

阿美 102-02-01 11:54

對不起我打了很多 ..但我真的很煩惱也不知道該求助誰,所以看到大家都在這裡發問問題所以才想試一試,也許你(妳)們真的可以幫助我!
真的很謝謝你(妳)們很有耐心的看完,也真的很謝謝妳(你)們替我解答,謝謝回答我的各個好人 !!!真的很感激你(妳)們!

你們好,我現在19歲,在我18歲的時候我們家發生了家變,我的爸爸常常在喝了酒之後就變一個人,常常打我的後母,以前更是常常打我的姐姐(所以她翹家但她現在已經成年了也結婚了,爸爸他們也都合解了,但總是在缺錢或喝酒就打電話到姐姐的婆家去,讓姐姐跟他的婆家飽受燒擾,而且時間都在凌晨3點,5點,或者一天的時間都有)(我跟姐姐是不同爸爸跟媽媽的,我是爸爸的,他是後母的),在高二的時候,她又因為喝酒跟我後母吵架,弄斷她一隻手,醫生說要休息2年才能工作,但每次她們2個酒退了以後又恢復以前的感情,但是我真的沒辦法適應,因為我的爸爸跟後母都不找個正當工作,我從姊姊口裡知道,原來他們從未我出生到現在都一直在做類似拉皮條或者是仙人跳或一些零時工的工作,以前他們曾被抓進去關過幾次,後來更一直酗酒,還把我的叔叔,阿伯和奶奶趕出了原本租了10幾年的屋子,後來更因為不工作付不出10個月房租,還硬是叫我奶奶跟叔叔要給他分擔一半,但後來那些房租都是我晚上假日打工還的,因為我讀日校,然後學校的註冊費,學雜費還有家裡一切開銷幾乎都要我一個人負擔,我有就貸,因為忙著賺錢所以我都沒有去學校,後來房東說不准再讓我們住下去了,而且以後每個月都要償還他租金,好險我在工作認識了現任的男友,他回家求情讓他媽媽給我住在他家(因為我奶奶把戶籍遷出去了,跟我是分開的,還有奶奶為了不要讓爸爸後母找到我所以我才住男友家),因為若我要在外頭租屋又要償還所有債務是不可能的,之後我便跟他們分開了,原本以為事情演變成這樣她們會乖乖的找一份工作,但是他們寧願在高雄火車站像流浪和亂睡喝酒也不去找,然後每次只要沒錢了就會打給我跟我說他們需要本錢做以前的工作,不給錢就會威脅我說什麼要去報警察,跟警察說我失蹤了這樣警察找到我之後他就可以跟我見面當面跟我拿錢,還一直叫我幫他們還房租,之後我因為害怕,每個月寄錢他們,我一個月賺不到1萬,因為那時我還再上學,他們還會騙社會局的人員們,說他們很貧窮還有一個女兒再上課所以一直這樣跟政府拿暫時的補助錢,但是他們都拿去喝酒!每次奶奶看到我都很辛酸要我不拿錢給他們,但是我真的很怕他們對我做出很恐怖的事,因為只要我想狠心不理會,他們就會留言給我罵我類似三字經,我是想死,還有後母說是你是死了沒或婊子還有不要逼他,他有辦法可以找到我和不要考驗他的耐性跟要六親不認甚至說要把我跟奶奶做掉之類的,直到有一次他們因為喝太多酒住院,很可憐的和我說他們要戒酒所以我相信了,但是沒多久又開始一直這樣,重蹈覆轍的我真的很膩也很憤怒跟害怕,最近他們給我的留言我都有錄製起來,我也有奶奶姐姐們可以當證人,甚至以前住的地方大家都知道他們的為人,還有我們到現在舊住址都還沒遷到新的地方,因為沒有房子

1.請問如果等到我20歲了,我是不是可以自己去把跟他們連在一起的戶籍遷出來自己一戶?
2.還有我能不能去跟警察說不要將我的住址給其他人就算是親人也不要?如果他們去報警我怕警察會說他是我爸所以就給他了。
3.這樣算是言語虐待嗎?我跟姐姐能不能告他們家暴?我的姐姐和家人都替我作證的話。
4.家暴保護令成功後是代表他們遠永都不能接近我嗎?如果要延長申請可以請幾次,期限是多久呢??
5.他所欠的健保費在我20歲後我是不是能重新一個自己的健保不用幫他還?因為他現在還是我的被保險人,在我20真正成年後是不是就是一個新的健保身分而不用跟他的債務連扯在一起?一定要由工作單位保嗎?如果工作單位沒有勞健保呢??
6.他如果要告我遺棄,那我跟奶奶是不是也可以同樣告他遺棄?
7.我的監護權是爸爸,我可以轉移嗎?給奶奶可以嗎?奶奶現在70歲了,沒有任何所得,只有老人年金。
8.是不是我早點登記結婚,我就可以將監護權給丈夫或別人?或者結婚後爸爸就能力管制不會那麼多那麼大?

對不起麻煩您了,因為我真的接電話接得很害怕,我跟姐姐有時後都會有幻聽..連睡覺都好像聽到手機在響,凌晨電話,平日的電話真的困擾我跟姐姐奶奶好久好久了,我覺得他們已經不是我的家人了,眼神跟言語讓我真的很恐懼....不好意思請您替我解答一些好嗎???

謝謝您真的!!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2-01 12:54

1.滿20歲可以自己遷戶。
2.這要有家暴註記,警察才不能給。
3.這樣算家暴
4.保護令要看您聲請哪種。原則可以延長。
5.健保成年後可以自行投保,可掛在區公所。
6.您沒辦法告父母遺棄
7.監護權改定必須向法院聲請
8.結婚視同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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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102-01-30 11:21

想請教各位律師,目前所住房子登記人為小叔,小叔戶籍已遷走,戶長是老公,

因小叔繳不出房貸,房子已收到支付命令,屆時將會來查封房子

所以想請問到時候屋內的物品都會被查封嗎?

因為屋內的電腦、電視、家具等物品都是我們買的

但也因為年代久遠無法提供購買證明了

而且來查封時會不會因為無人在家所有傢俱跟電器都會搬走呢?

還望各位為我解答~謝謝!

 

 

 

 

 

1.債權聲請執行 原則上只有查封債務人之財產 2.所以如果債務人確實沒有居住的事實 那動產應該不在查封範圍內 3.如果還是被查封 只能提第三人異議之訴

law 102-01-30 13:0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債權聲請執行 原則上只有查封債務人之財產 2.所以如果債務人確實沒有居住的事 ... (恕刪)

 小叔有住在這裡~只是因為他無業很久了,生活上的開銷及用品都是我們在負責的,如要提起第三人異議,該在何時提出呢?

曉佩 102-01-29 11:48

想請問,如果當初租房子時經由仲介房東簽約2年,但是於一個月前告知房東要提早解約,那請問押金部分是不是就都拿不回來了呢?因為房東的意思是押金一定要租約滿才可以退回,甚至無法用來抵房租或任何費用,另外我們還多繳了下個月的管理費,房東好像也不願意歸還怎麼辦?!

租金在返還房屋時 屋主應該歸還承租人 不過如果承租人有違約 是可能被扣抵 你先確認租約如何約定 一般都是扣一個月

我最強 102-01-29 14:25
回覆 曉佩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如果當初租房子時經由仲介房東簽約2年,但是於一個月前告知房東要提早解約,那請問押金部 ... (恕刪)

可能要不回來囉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2

如果你有依約提早通知的話,應該是沒有問題,

契約裡如果有提早終止租約要罰多少錢的話,那就比較麻煩,

另你的這個糾紛數額不大,打官司也不划算

JC 102-01-29 10:41

請問離婚訴訟, 法院已判離, 但因當初未提及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請問若雙方要放棄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 要如何辦理?

如果雙方名下共同的房子, 如果某一方不肯處理的話, 可以採取什麼法律途徑呢?

1.可以寫協議書互相放棄請求 2.共有財產可以隨時請求分割 自然可以解決問題

小咩 102-01-29 07:28

請問一下我爸爸把土地房子賣給我堂嫂,金錢方面說好是每個月匯款,總價大概是一千萬..收到實質不到兩百萬,合約單據都在對方那邊,我們這只有戶頭可以證明,而對方都避不見面,因為幾年前爸爸都住在外面,被騙之後走投無路才回家的,身體一堆病需要花費,這件是大概十年左右了!這樣有辦法告她把錢拿回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9 08:50

買賣契約時效有十五年。如果確實對方還沒匯剩餘款項,可請求對方給付。買賣契約部分您可向地政機關詢問是否有留存影本。建議您拿戶頭資料跟契約書向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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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7

建議你先發函給對方要求履約,如果對方不理的話就提告請求800萬元,或是解約要回房屋

小王 102-01-28 16:45

律師您好,
情況陳述:
敝人已年滿25歲,於去年離家與女友同居獨立生活,
數月後母親以不明方法查知住處並聯繫我以我住處有問題為由,
將我跟女友約出見面,然見面後卻以濟公師傅通靈說房子有鬼等理由要求我們搬家,
當我女友不在時又私底下不斷灌輸我女友很差快分手趕快"搬回家"等言語;
原本尊重母親,著手尋找新住處,母親又多次致電催促騷擾欲將我跟女友約出見面,
敝人當時不堪其擾選擇不接手機避不見面,
然事後卻多次遭到母親到住處堵人,
回當時住所時需經常注意母親是否在樓下等我出現...
甚至有天回家發現家裡遭鎖匠開鎖進入,置於家中的備份鑰匙也遭取走,
致電給母親詢問,卻以擔心我人身安全(擔心你死掉了!)為由毫不介意自己入侵民宅。
這期間也經常打電話到我公司專線長時間跟敝人碎碎念要我搬回家分手的事情,
次數多到公司覺得我私人電話太多,觀感不好,導致我也丟了工作
數個月後的現在我已經搬家並替換手機/換新公司,而如今母又用不明方法找上門來,
騷擾我跟女友的居住安寧,舊事重演。


我以往本著尊重老人家的心態始終不願循法律途徑,
想以溝通解決,可惜看似已經不可能。


以下為問題:
1.請問我該使用甚麼法律約束我母親的脫序行為呢?
2.查詢住處的不明方法該如何防範呢?
3.若緣分已盡須提告甚至斷絕親子關係,我還有權利探視/照顧母親嗎?

這個可能已經造成你的精神虐待
可以去申請家暴

但是,這樣對於問題根本就沒有幫助
最好的方法,就是請一個專業的、有公信力的律師
幫你們協調!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7:55

1.樓上張大律師所言甚有道理。

2.家人糾紛要好好處理,尤其是您親身母親,有時候善意溝通就能解決的事,不需要直接訴諸法律,尤其是家暴令,這必須到最後手段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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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不但法學造詣高深
更是佛心來的

律師不只是幫人打官司而已
律師是所有行業最有公信力、溝通能力的
小如買賣、車禍離婚、家事,大至外交談判
都是律師的強項

闢如這種溝通的事情
當事人自己來做,容易受情緒影響
也無法客觀分析事情關鍵
這個呀!就交給律師來幫你就好了

☆〃蝶兒 102-01-28 13:22

是這樣的。我們家前幾天買了一間房子房子是要登記我跟我妹的名字。

但簽約當天,我不在現場,只有我爸我媽我妹在場!我也沒簽任何的授權書、同意書、委託書。

本來仲介說,我不在場是否要改天簽,但我爸說沒關係,她(←指的是我)同意,所以由我妹代簽就可以了,但我有疑問,雖然我爸是我的法定代理人,但問題是我已經成年了,我也並沒有任何的授權書、同意書、委託書,這樣我妹可以代簽嗎?這樣的買賣算合法嗎?

還有,當初仲介有讓我爸簽議價書,付了100000斡旋金,但我想問,雖然是我爸付的金,但最後簽約的是我妹,要買的也是我們兩的名字,這個程序是對的嗎?不是應該要我跟我妹來簽這個斡旋書,這樣最後簽買賣契約書才對嗎?

另外,我妹簽了買賣契約書後過兩天,我才知道他們買房子,但我不願意,想解約,請問有審閱期嗎?如果我堅持解約需要賠償什麼費用嗎?會不會害到我爸我妹要背什麼法律責任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3:57

1.您妹不可以代簽,這樣的買賣屬無權代理,您不同意,對您不生效力,但仲介可以向您妹求償

2.斡旋金是第三人利益給付,雖非契約當事人給付,法律上亦生效力,買賣契約書仍有效。

3.是否有審閱期,必須看契約書怎麼約定,律師沒看不到契約書,沒辦法給您確實答覆。如果您堅持解約,需要賠償也必須看契約書約定,基本上定金都會被沒收。會害到您妹背上偽造文書之罪名,您爸有教唆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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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經把問題複雜化了
你把誰去訂買賣契約和你把房子登記給誰給搞在一起

最主要的,就是你不想買這棟房子
這個其實是有解的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是有五天的審閱期

你還是趕快處理,以免時效超過
還有問題歡迎來電問我

☆〃蝶兒 102-01-28 15:27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已經把問題複雜化了
你把誰去訂買賣契約和你把房子登記給誰給搞在一起

 

 

律師您好!

我那天有去仲介那說要解約仲介解約的話我們可能會有賠償的部分。

我有跟他說,不是有審閱期嗎?

他回我說,並沒有審閱期這個東西

他說審閱期是他們公司的那一份議價(要約)書才有。

於是並沒有解約成功。那天剛好就是第五天。

那請問這樣有什麼解套方法嗎?

☆〃蝶兒 102-01-28 16:04

另外我想請問,我妹簽的買賣契約書中,有一條款是手寫的,意思是說,房子我跟我妹各一半,然後印章由代書代刻,代刻我的章沒有我同意,這樣是合法的嗎?

還有就是,這個房子投資客賣的,400萬成交,自備120,剩下的是要用我跟我妹的名字去貸款,沒有我本人同意,他們可以隨便拿我的名去貸款的嗎?

沒有我本人在場,投資客就這樣跟我妹簽約了,他這樣沒有違法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7:16

1.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是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但這規定限定於「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簽署的「定型化契約」,透過仲介成交的中古屋買賣中,買方與賣方同為消費者,並不適用契約審閱期之規定

2.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規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之事項。所以,現在仲介的「委託銷售契約」與「購屋要約委託契約審閱至少3;而與建商購買的預售屋或新成屋的買賣契約契約審閱至少5

所以您想以審閱期來解約,是否可行,您可以多詢問律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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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的部分,也許你可以主張沒有授權
但是,對於問題也是無助益
這些問題還是給專業的來
你就可以不用這麼操心

另外關於審閱期的部分
既然他們認為沒有
那麼這個就不該是買賣契約
還是一樣,你把那些資料拿給律師
讓我們來幫你找問題、找方法解決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如果很急,下面有電話,打來問更快

釘子 102-01-28 11:17

我的房子因鄰戶違建受損,有結構安全破壞生命財產危險,拆除隊在民代關說下不拆違建,到監院陳情業務處只幫兩邊轉公文,沒有監察委員出面調查,事情不了了之,最後到法院提告,卻真正見識台灣司法的黑暗。一審有法院囑託專業鑑定報告不明滅失,跟我的有利證據被張冠李戴,以及法官的任意心證做出的烏龍不利判決,幸經二審法官呂太郎親自履勘、追查鑑定報告及傳政府山坡地社區安檢技師出庭做證,終於判決對方應拆違建排除對我所有權妨害。但三年多法院單方面聽信對方無證據說詞「拆除有山坡地危險需請照補強」,並任由對方說謊做假,兩次稱要請照都因不實理由作罷﹝為工務局函推翻﹞,明顯為顯有能力故意不履行。我忍無可忍聲請依法以債務費用命第三人代執行,法院竟要我出錢委任建築師,“限五天內提出替對方申請強執照的書證,否則駁回我強制執行聲請”,我忿忿不平檢舉事務官利用職務上機會圖利,幫債務人免除執行,法院只好把球又丟回債務人,但讓他到現在無限期拖延。我後來查到事情為何如此離譜:這位頂替訴訟人頭債務人﹝地檢署緩起訴書證明為假買賣﹞為台中執業醫生,真正所有人為家族詐欺集團通緝前已潛逃出境,他太太是台中法院高階法官,與一審法官為台大法律系同學,進入執行程序不僅一起到現場參加會勘,而且書狀與債務人筆跡不符,甚至由台中地院郵局投遞,足以確信是太太冒名製作,卻成為執行法院玩弄程序的最高指導原則亦步亦趨、完全遵行。我一再具狀聲請、異議遭置之不理,向院長、庭長陳情檢舉,也由法院文書單位鸚鵡學舌,以法執行事務官說辭回函答辯。知情人都說再拖十年也不可能從法院討回公道,必需鬧大引起媒體報導才有用。我是七十困窘老婦,雖多方聯絡媒體,然而台灣太亂已至無政府狀態,光怪陸離事層出不窮,除非我自焚、跳樓,不可能引起媒體注意。只好公開徵詢:是否有敢得罪法院、精通執行程序的正義平價律師,敢於出面爭取司法正義﹝神話吧!﹞。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3:37

律師是在野的法曹,心中都有正義感,每位律師都是拼著生命危險,為了正義跟法院據理力爭,所以才有所謂人權捍衛者之稱。而我們律師在接案過程中,心中也會判斷孰是孰非,而更重要的是證據是否充分。如果證據不足,縱使您說的再有理,也不能浪費您的金錢接案,畢竟,我們律師必須依照律師法的精神處理。台灣律師是台灣能民主自由的起點,想當初爭取解嚴時的民進黨人中有多少位是律師,就足以證明律師的重要性。律師是整個台灣司法界的監督者,也是台灣社會司法貞操的最後一道防線。

如果您有冤情,或許您應該把相關證據跟司法的第二道防線-檢察官訴諸,但必須提醒您,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他人,是會觸犯誣告罪,所以,您一定要準備相關資料,詢問當地律師您的證據是否足夠控告,您當地的律師公會對於有冤之人,一定會稟持著熱情的心去幫忙您的,而當地律師公會的理事長或各位理事也是因為熱心才會出來競選,您也可以請教他們,畢竟理事長及各位理事都是當地律師的表率。

另外,法律扶助基金會對於有冤之人也提供很大的幫助,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會長更是公益聞名,您可以找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約諮詢時間,將您的冤情跟他們說,相信您一定能平反的。當然,您也可以跟當地的立委辦公室陳情,只是個人認為畢竟這是非法律的途徑,個人並不建議您這樣做。

以上提供幾條您可以諮詢的對象,個人淺見之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荔枝 102-01-27 20:04

想請問,該如何解決?

事情是這樣的~
有塊土地原本是登記在地主名下,
地主讓爸媽在上面蓋房子(房子已經蓋超過20年了),
後來爸媽裁判離婚了,
媽媽沒有得到房子所有權所有權登記在爸爸名下,媽媽只有使用權
爸爸因案入獄,而且欠了錢,在房子上設有2個抵押權
一個是銀行,一個是親戚,
後來地主要賣土地,媽媽買了土地(約5~6年前),
土地房子所有人不一樣。
現在媽媽想要把原本的房子打掉,重蓋,
媽媽要怎麼去主張權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現在您母親是土地所有權人,而房子所有權登記在您父親名下,首先您們需先確認其二者除租賃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法律關係存在,以進一步解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荔枝 102-01-28 07:5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媽媽跟爸爸之間沒有簽訂任何的契約!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4:56

您們當初跟原地主興建房子的關係是什麼?租用土地建屋?還是什麼關係?想拆房子,必須有法院的判決書才行。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真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就看你父親對於土地有沒有租賃

沒有的話,就直接請求拆屋還地

有的話,就找律師幫忙把租約終止掉,然後還是請求拆屋還地

 

建議你找律師幫忙,比較妥當

荔枝 102-01-28 18:29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們當初跟原地主興建房子的關係是什麼?租用土地建屋?還是什麼關係?想拆房子,必須有法院的判決書 ... (恕刪)

律師您好,爸媽當初蓋房子無權占有,後來地主主張拆屋還地,媽媽才把地買下來的。

荔枝 102-01-28 22:54

另外想請教各位律師的是

如果爸爸同意讓我們把房子打掉重蓋,

那新蓋的房子會被債權人追償嗎?

或是債權人對我們有什麼法律上的權利可以主張?

JC 102-01-26 17:37

各位律師好, 我們的預售屋現在有很多瑕疪問題....等等..建商用雙掛號寄了"對保通知書",在合約內也寫了幾天內不去對保就算違約. 目前已寄出存證信,也已向消保官申訴中,但需等15日左右才能協調,建商目前也不讓我去看房子(鎖起來);有朋友告知,建商可能會退回款項, 主張我們違約(我們每期期款都有付)逕自解約(目前市場價格較高) 若這樣, 我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或許有同時履行抗辯權之問題,所以建商是否能夠解除契約,仍有疑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卡哇伊 102-01-24 20:34

我想請問我妹妹買房子我是房屋保人。如果他欠銀行錢如果一直 沒還,房子 目前過戶給媽媽,他ㄉ小孩以後可以繼承房子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20:47

如果沒有還銀行錢,銀行會不會聲請拍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妹妹應屬保證人,基本上銀行的錢應先由貸款人償還,貸款人償還不出來時,銀行才會找保證人,所以若目前還款正常,則您妹當可以將房屋過戶,所以您們要先弄清楚您妹的角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卡哇伊 102-01-25 10:22

 要如何拋棄擔保人,如果房屋查封我可以把它買下ㄇ,我妹妹他有卡債沒還大概100萬,他ㄉ小孩可以繼承外祖母ㄉ遺產ㄇ,欠卡債沒還又沒協商會怎樣,

您好:

一.擔保人的部分,除非債權銀行同意,否則無法拋棄.

 二.若您妹沒有喪失繼承權之情事,基本上您母親的遺產他仍可以繼承,也就不會有他的小孩繼承外祖母遺產的問題.

房屋過戶給媽媽,就是媽媽的財產

既是媽媽的財產,就是由你們姊妹來繼承
至於你妹妹的小孩,不能繼承

陳先生 102-01-24 08:22

請教一下, 一年前我家的房客跟我父母簽約,說只簽半年,押金還只付一個月,第一個月簽約租金一開始就繳了,之後就拖欠兩個月才繳,水電費也到斷電期限前才繳,每次租金都要催很久,半年合約到了我們寧好了合約他也不簽約,情況和上面所敘述的一樣,現在我們跟他談搬出,他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還透過第三者要我們跟住在那的媽媽聯絡,他自己有傳訊息答應 2/3號前搬,根據以往經驗和目前的情況看來,他應該部會,當初一開始我們沒有全租給他,我們有保留一間房間,所以我們有房子使用權,進去不算是侵入, 現在我想知道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他不搬又故意拖房租,我們能如何處理?  

 

1.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民法第451條),所以本件你們應趕緊檢視原租約有無防止原租賃變成不定期租賃之約款,否則即應儘速提出反對其繼續租賃或使用收益的意思表示,否則你們的房子可能會更難要回來。就本案而言,房客回給你們的簡訊(同意限期搬走)是有利的事證,不過建議可以再就該簡訊進一步提出催告。

2.既然租約已屆期,只要沒有繼續租賃,就是無權占有,則出租人依法可以請求承租人返還房屋

3.最糟的狀況就是到法院起訴、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11:17

這種案件基本上要發存證信函,如果不搬,就只能起訴,取得執行名義才能要他搬離。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小黃 102-01-24 00:41

 

請問一下 我之前跟我前妻一起租房子(當時還沒有離婚) 後來他把我的錢都捲走 跑回越南去 然後跑走沒幾天錢莊的人找上門 因為她欠他們錢 他們上來討債當時我上沒有那麼多錢 他們堅決要把房子內的家電搬走(搬走了冰箱電視洗衣機) 隔天我爸就回鄉下借錢 買了一樣的家電要補回去但是隔天房東就把門鎖給換了 我們連進去都進不去結果他現在告我侵占 也不給我機會談 可是當時房租契約還沒結束 法警昨天打給我說我被拘提要我明天去報到 我會不會就被關了阿 小孩子我一個人再養在照顧 被關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有沒有人幫幫忙 還是有沒有認識桃園這方面的律師可以幫幫忙的 很急 萬一真的被判刑 會很重嗎

PS.法院的人打來通隻我 是用手機打給我耶 他說他是法院的人 要我去歸案 不然會通緝我 法院的人打來不是該用室內電話嗎 怎麼是用手機打給我

阿樹 102-01-23 10:40

您好

祖母自從摔倒後生活無法自理

因此請人照顧及相關生活花費

之前以她自己的存款花用。

花用完畢後又將房子借錢花用

花完後無力償還也無居所

其兒女分別有公務員退休收入,私人公司退休金且名下有房產,及無收入者但其名下有房產

但無人照顧該祖母,請問政府及法律將如何安置該老人。會如何扣取該子女收入奉養該祖母?

 

seigneur 102-01-23 01:33

我們家買了一戶老式建築的二樓

二樓總共有兩戶,A跟B,我們家買在裡面的B戶

近來要進去整修房子,A戶的人卻說樓梯是他們的

因為他們有所有權,稅金也是他們繳的,所以樓梯不給我們過

還用鐵門把連往二樓的樓梯用鐵門鎖起來。

樓梯是室外的,也就是說從外面走上樓梯後會在經過走廊才能到達我們裡面的B戶

所以我們是真的不能使用樓梯嗎?

那我們要怎麼上樓呢?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07:26

要看產權是否真的是對方所有,以及是如何形成袋地的過程,有沒有袋地通行權等等。這必須拿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用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留言或來電諮詢。

林智群 (klaw) 102-01-23 13:10

依法對方要讓道,建議先發存證信函,若對方不理則提起訴訟

jianjie 102-01-22 23:54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保留地也是崎零地,當時買的是權力、因為平地人只有租的權力不能買斷、那平地人簡稱某甲好了,某甲也是跟政府承租的我們跟他買斷了權力有契約書,當時買下後就在土地上蓋了房子房子是算違建沒申請門牌,不過我們蓋的人證物證都還有,我家的人使用到79之後,租給了一名山地人以下稱某乙,某乙從79年間到98年間一直跟我們承租期間都有租約,到98年以後她說她不租了,但是95年以後房租就沒再給我們了,房子也都沒交還,到了101年,我們發現她不經過同意就租給了另一個人,也就是95年間他不給房租的時候發現房子土地都被他弄過戶了。以下補充內容,我們有去區公所調異動索引,他是在民國84年設定的91年通過。某乙當初是鄉代現在又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也是土地管理員,懷疑在84年間當鄉代時不法辦過去的,某甲賣給我們的契約書都在,當初土地稅跟電費都是我們繳的,某乙怎麼有辦法把土地辦過去不說,連門牌都重新申請過也另外辦了他的名子繳電費,有問過區公所的,他們也不清楚他怎麼有辦法辦過去,不過現在法律很保護山地人,雖然我手頭上很多證據,但是區公所也愛莫能助,但是區公所人員有說到山坡地保護法是79年公布我們買的契約是72年,認為我只有提告才有辦法翻盤,我手上有的證據有跟某甲買的權利書、某乙79~98跟我租的契約、101年某乙不經過同意租給外人的契約、當初繳納土地稅跟電費的稅單、當初幫我蓋房子的人也還在可以出來作證、某甲已經過世最近在積極找他的老婆子女

現在要問律師大人有哪些部份我可以告他的,我們又可以跟他討到我那些因該可以討的損失??

律師費用那些該怎麼算??

jianjie 102-01-22 23:54

很多東西要想到才會打出來,想到甚麼我盡量打甚麼,問過很多對這方面有研究的都說對方問題一看就很大,因為就山地保護法來說,就算他要辦過去也是會先找第一順位某甲詢問,我們是跟某甲購買的權力,他一個路邊蹦出來的就可以辦過戶很怪,而且就山地保護法來說是79年頒布的,72年買權利的我們因該是就地合法才對。還有異動索引是一個代書朋友要我申請出來的,異動索引上面有點也很怪...發現某乙是在102年1月才去補書面資料  因為這陣子有放風聲要告他....那....某甲的所有文件都在我手上,某乙能補甚麼書面資料??是否不是偽造文書就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之不實,他101年間不經過我們同意轉租別人是否能告她侵占,如果他有利用他職位變造文書或者資料的話,也至少是偽造文書瀆職,總共有那些官司要告的,申請他的土地登記無效??房租95到現在可以跟他討多少回來??  而且好像很多人都跟她土地糾紛 聽說她現在不只一件在走法庭.希望有個律師能替我全盤的回答一下  我打算提告這樣@Q@ 小弟電話亞太0983244335

有內容想要詢問的直接來吧^Q^

PS.我朋友有說山地保留地跟普通的土地不一樣,我希望能找真的懂得律師幫我處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07:34

因為您所陳述的事實年代太多久遠,且您也說您想要找律師,不如您就花個談話鐘點費,找您當地律師預約面談諮詢,看看每位律師的意見如何,讓每位律師看完您提供的資料後,再由您委任您所信任的律師,以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這樣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基本上像您這種複雜的案件,律師請求的鐘點費應該會滿高的,這必須事先提醒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問題,本人之前好像有回答過,本件土地既然是在梨山,則管轄地應為台中地院,而本所位於台中,若您方便,可以拿相關資料來所討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ianjie 102-01-22 23:11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保留地也是崎零地,當時買的是權力、因為平地人只有租的權力不能買斷、那平地人簡稱某甲好了,某甲也是跟政府承租的我們跟他買斷了權力有契約書,當時買下後就在土地上蓋了房子房子是算違建沒申請門牌,不過我們蓋的人證物證都還有,我家的人使用到79之後,租給了一名山地人以下稱某乙,某乙從79年間到98年間一直跟我們承租期間都有租約,到98年以後她說她不租了,但是95年以後房租就沒再給我們了,房子也都沒交還,到了101年,我們發現她不經過同意就租給了另一個人,也就是95年間他不給房租的時候發現房子土地都被他弄過戶了。以下補充內容,我們有去區公所調異動索引,他是在民國84年設定的91年通過。某乙當初是鄉代現在又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也是土地管理員,懷疑在84年間當鄉代時不法辦過去的,某甲賣給我們的契約書都在,當初土地稅跟電費都是我們繳的,某乙怎麼有辦法把土地辦過去不說,連門牌都重新申請過也另外辦了他的名子繳電費,有問過區公所的,他們也不清楚他怎麼有辦法辦過去,不過現在法律很保護山地人,雖然我手頭上很多證據,但是區公所也愛莫能助,但是區公所人員有說到山坡地保護法是79年公布我們買的契約是72年,認為我只有提告才有辦法翻盤,我手上有的證據有跟某甲買的權利書、某乙79~98跟我租的契約、101年某乙不經過同意租給外人的契約、當初繳納土地稅跟電費的稅單、當初幫我蓋房子的人也還在可以出來作證、某甲已經過世最近在積極找他的老婆子女

現在要問律師大人有哪些部份我可以告他的,我們又可以跟他討到我那些因該可以討的損失??

律師費用那些該怎麼算??

jianjie 102-01-22 23:18
回覆 jianjie 的發言內容: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 ... (恕刪)

很多東西要想到才會打出來,想到甚麼我盡量打甚麼,問過很多對這方面有研究的都說對方問題一看就很大,因為就山地保護法來說,就算他要辦過去也是會先找第一順位某甲詢問,我們是跟某甲購買的權力,他一個路邊蹦出來的就可以辦過戶很怪,而且就山地保護法來說是79年頒布的,72年買權利的我們因該是就地合法才對。還有異動索引是一個代書朋友要我申請出來的,異動索引上面有點也很怪...發現某乙是在102年1月才去補書面資料  因為這陣子有放風聲要告他....那....某甲的所有文件都在我手上,某乙能補甚麼書面資料??是否不是偽造文書就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之不實,他101年間不經過我們同意轉租別人是否能告她侵占,如果他有利用他職位變造文書或者資料的話,也至少是偽造文書瀆職,總共有那些官司要告的,申請他的土地登記無效??房租95到現在可以跟他討多少回來??  而且好像很多人都跟她土地糾紛 聽說她現在不只一件在走法庭.希望有個律師能替我全盤的回答一下  我打算提告這樣@Q@ 小弟電話亞太0983244335

有內容想要詢問的直接來吧^Q^

PS.我朋友有說山地保留地跟普通的土地不一樣,我希望能找真的懂得律師幫我處理

阿熊 102-01-22 23:05

經過這段時間的努力我終究沒有辦法挽回我的婚姻,在法院的調解庭上簽字離婚了,但是我前妻得到離婚的證明後開始出現了後續問題

1.當初在調解庭時調解委員說有關於小孩探視權法律上有明確時間的規定,所以當時在簽字時沒有提到小孩子的探視時間,而現在我前妻以當時沒有提出規定時間所以她可以隨時探視,但我不想讓她來打擾我的生活所以請問我該如何去約定這個時間?

2.在財產上說依法律規定夫妻離婚財產部份是一人一半(房子及車子和戶頭內的錢如有我沒注意到也是共同財產的部份也請指正一下讓我了解),而現況我前妻不肯與我協調並且申請在她的戶所在地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要來調解(因她的父親在地方上頗有勢力在鄉公所內認識的人很多)而我去查申請調解聲請人需至他造的戶所在地的鄉 公所申請而非自己的戶所在地的鄉公所所以她申請調解會我沒去,而現在她就故意要和我拖下去(目前房貸及水電都是我在繳)我是希望能趕快將事情處理好不想再有任何的牽扯所以想請教我該如何去處理較為適當?

3.因房子是夫妻共有但是離婚後我已搬出去,而社區的管理公司向我催管理費(她沒去繳)本人想請教如夫妻共有房子在其中一方已沒有居住在那時,可否要求另一方也不可居住,這部份要如何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

以上請各位律師幫幫小弟....不勝感激

林智群 (klaw) 102-01-22 23:41

你們當初簽調解協議時沒有連同財產部分一併處理乾淨,造成後續執行上的問題,

建議再行調解,把之前漏掉的部分再做補強

ugg 102-01-22 20:51

爸爸的朋友開公司, 他的朋友向銀行信用貸款120萬,因為好朋友關係在爸爸朋友的懇求之下, 爸爸名下的房子給朋友做擔保, 土地謄本記載 "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150萬元整" "權利種類抵押權", 爸爸的朋友因公司經營不善倒閉, 同時也積欠同家銀行其他貸款清償, 雖然日後有償還信用貸款120萬, 但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塗銷抵押權, 請問要怎麼辦? 為什麼信用貸款還清了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爸爸的房子可以買賣嗎?若不能買賣要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21:11

因為還有其他債務存在,所以銀行不會開清償證明。

如果您確定已經還清,銀行仍不願給付清償證明,那就得提告塗消抵押權登記,這屬專門技術,請到律師的機會很大。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當初設定抵押的契約書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代撰書狀或委任代理訴訟),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確實已經還清債款,則銀行即無拒?塗銷之理,而本件您們是保證人,所以您們要再跟銀行確定一下,看銀行是否因主債務人尚有債務存在而拒?,若如此,則可以起訴訟請求塗銷抵押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i 102-01-22 17:14

 爸媽約於民國80年結婚,有記憶以來,爸爸不務正業也不顧家,開計程車賺來的錢都自己花用或拿

賭博,家裡的錢都是靠媽媽不分日夜身兼2份工作賺來的(包含我和哥哥學費),有時候喝醉還會打媽

媽(但那時我還小不懂得要叫媽媽去驗傷證據)

 婚後爸媽有合買一層公寓,雖說是合買,但7~8成以上的錢都是媽媽出的,公寓是登記在媽媽名

下。10年前,我、哥哥受不了爸爸,於是帶著媽媽搬到外面住,也斷絕與爸爸的聯繫,但沒有離婚

公寓也給爸爸繼續住。差不多也是那時候,媽媽因為以前不分日夜工作操勞過度,得了腎臟病,每週

需洗3次腎,領有重度殘障手冊,家裡的經濟由我和哥哥撐起。

   現在爸爸可能在外面欠人家錢,想把公寓拿去賣,但因為登記在媽媽名下他無法自行變賣,所以提

起告訴,告媽媽侵占(起訴書裡爸爸把自己的情況寫的很可憐,但事實卻不是這樣的),請問遇到這樣

的情形該如何解決?是否會受限夫妻財產共有制而要給爸爸房子一半價值的金錢?想知道該如何不讓爸

爸得逞並保住公寓,懇請各位律師幫忙提供意見,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7:27

侵佔?怎麼看都沒看到有侵佔的事實?是說房子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嗎?

夫妻財產分配也不是每人一半,而是要看同居互相扶持多久而定,您這案子有諮詢過律師嗎?要不要去法扶問問看合不合條件。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例如合法過戶給您們子女等財稅規劃,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刑事部分,你們可以提出證據(單據、匯款紀錄)來說明真相,甚至可以親自出面作證父親的種種行為,另外民事部分,因動產登記你母親名下,就不是所謂共有財產,單純就是你母親個人的財產,但依法夫妻在夫妻關係解消時(包括離婚)時會有分配剩餘財產之問題(大致上就是二人現有財產作比較,由名下財產較多的一方給予對方差額的一半),目前最怕的,應該是你父親用殺手,要求離婚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另外債權人主張改定夫妻財產制後要求剩餘財產分配法律規定業於日前修法,所以你父親的債權人應已無法再依原來的規定要求分配剩餘財產給你父親,使他們得以進一步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chi 102-01-22 17:34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侵佔?怎麼看都沒看到有侵佔的事實?是說房子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嗎?

夫妻財產分配也 ... (恕刪)

 是登記在我母親名下沒錯喔,目前還沒找律師諮詢過,可否請問諮詢的費用大概是多少呢?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7:35

其他律師,我就不知道,畢竟每位律師行情不同,您可以電話比價後再做決定。

小佩 102-01-22 13:02

你好我之前買房子有打契約房子漏水保固一年。在保固期間有跟仲介提出漏水問題;也有叫人來看說會除理;但一直拖到保固時間過說不除理(以保固時間以過不除理)請問有什麼方法嗎?謝謝!(我們都只以跟仲介電話的方式聯絡)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3:33

您可以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契約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蒐證錄音,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按讚後留言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對於漏水有保固,則對方即負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雖然現已逾期,但若您們確實於保固期間有通知維修,則您們之後的維修費用,可以另行向對方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燊哥 102-01-22 10:54

您好~事情是這樣的,就是外婆(媽媽ㄉ母親)有3女一男,外公很早就過世,而在幾年前唯一ㄉ舅舅也因病過世,變成外婆只剩一ㄍ人,當時3ㄍ女兒中,只有我媽願意與外婆同住侍奉她老人家,因我母親有2ㄍ兒子,其實舅舅要走前就有口頭說以後由我祭拜這邊ㄉ祖先,房子也要給我,因此我過繼給舅舅當兒子,意思是說未來外婆這邊都是我要處理,所以也改了姓氏,當時我還未成年,所有ㄉ事都是我爸媽處理,但最近事情爆發了,外婆年事已高,兩位阿姨雖住近但平時鮮少回來看外婆,但最近外婆身體每況愈下情緒不穩,此時阿姨們紛紛回來吵著要分財產,外婆名下有一些現金及房產田地,從大人ㄉ爭吵中才發現,當初雖然口頭上我過繼給舅舅當兒子,舅舅也允諾,這是家族都知道的事,但當時爸媽不懂法律,雖然我改了姓氏,當初也拜了祖先,但在法律上未登記我是舅舅ㄉ兒子,所以阿姨們說在法律上你並不是舅舅ㄉ兒子,所以女兒才有權力分產,其實我也知道這道理,但她們每次遇到要祭祖或外婆有事時,會說你是舅舅兒子,現在要分產又有別ㄉ說法,請問~是不是在法律上我就算從舅姓,但依然沒有繼承外婆財產ㄉ權力呢 ?

1.沒有經過合法收養程序 你跟舅舅還是沒有法律親子關係 沒有辦法代位繼承 2.因為奶奶目前仍有第一順位繼承人 就是三個女兒 所以你並非合法繼承人 3.至於口頭上承諾願意給財產 在實際過戶前 你並未取得任何權利

未經收養程序,你在法律上並不是你舅舅的兒子,無法依「代位繼承」之規定來繼承你外婆的遺產,就本案而言,建議由你外婆以生前贈與的方式來保障你的權益,這樣或許較為可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3:06

這種事情寫份遺囑就能解決,重要的是,要找對律師幫您規劃,以及後續應如何避免訟爭,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按讚後留言詢問。

這問題很簡單
就請你跟奶奶去找律師幫你們寫遺囑
財產都寫給你就好了

JC 102-01-22 01:01

 

律師您好, 我們買一邊間房子,當初廣告文宣內的社區大門距離我們家牆面畫了一排大樹隔開(至少有50公分),當時很介意離門太近業務也說了會把樹種高一點, 但現在大門跟我們的牆面僅剩2-3公分,樹不見了, 覺得十分壓迫, 工地經理有告知圖面有變更; 請查到這可能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逕自變更廣告所載設記,使買受人無從選提而不得不接受, 不知我的認知有無錯誤?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從消保法去著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老頭 102-01-21 22:57

你好:我有間房子位於大樓的頂樓.因頂樓上的平台漏水導致屋外下大雨.屋內下小雨.這種狀況已經二年多了 我想問:1.可否以漏水工程廠商的估價單作為請求賠償之依據? 2.請求賠償內容可否包括1. 因為漏水導致房客退租的短收租金損失 2.因漏水牆面產生污漬的牆面粉刷費用(廠商估價單) 3.因我本人不注在那棟大樓.因為漏水時常交通往來的交通油資費用? 4.處理該漏水須請假.導致工作收入損失 ? 5.精神損失 6.生活品質與衛生損害等 謝謝

 1.財產權受侵害請求損害賠償 原則上應該還是以有因果關係部分為限 如房客退租是否有因果關係  可能有問題   2.財產權受侵害  沒有精神慰撫金的問題   3.不過你訴訟時要通通列上去 讓法官一項項去刪也可以  但訴訟裁判費用會比較高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1:27

您的前提要件是要告誰?有沒有過了除斥期間或時效?請求的基礎是什麼?等這些都能成立之後,才有必要討論要請求多少金額,不是嗎?

您可以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本所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按讚後留言詢問。

老頭 102-01-22 13:03

請求賠償對象為大廈管理委員會 不懂甚麼是除斥期間?追訴有時效問題嗎?因為我現在還是漏水阿!可否說明白一點.謝謝

沈小姐 102-01-21 12:36

律師您好,

想要請教,關於終止收養的事項;因我母親之前有收養了一個女兒,而這女兒小時候就被我母親的養母帶走養育,我母親的養母堅持隔代教養,並且也不與我母親聯繫,而這養女也因此不學好,在外面借款、改名字、結婚生子,並且也將我母親的養母的房子拿去借款,還不出錢而成為法拍屋,房子已被法拍;我母親的養母後來終於同意與我母親終止收養關係,而先解決了這部份的事項,現在已經知道這養女在外面尚有欠款,並且躲藏不出面處理,我母親想要終止與這養女的收養關係,但無法聯繫上這養女,而這養女也不想出面處理,我母親深怕家中財產會被這養女蓄意分走,因為她已經將我母親養母的房子敗光了,現在接下來又怕會影響我母親的財產,想問如何終止收養?敬請協助,謝謝您的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2-01-21 12:48

如果養女不出面合意終止收養,可以單方依民法第1081條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沈小姐 102-01-21 13:0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養女不出面合意終止收養,可以單方依民法第1081條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謝謝您~那想要請問下 那要準備什麼樣的資料送交法院呢?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需有民法第1081之事由,所以您們提出終止收養之訴,必須要舉證證明養女有1081條規定之事由,否則法院不會准予終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小姐 102-01-21 17:5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需有民法第1 ... (恕刪)

謝謝您的幫忙,已發信至您信箱詢問,萬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