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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102-01-20 19:36

您好:我前夫的房產賣給一個人,後來那個人藉故不付款,害得我前夫房產全部被銀行法拍。他們的官司現在還在進行中。他買房產時已經知道我前夫的債務(其中包括我娘家的債務)。

那個人又來找我,說夫妻對保,我的房產也會被法拍,要我的房子給他處理,解他銀行債務,他還開了三張本票說會付給我娘家的債務,雖然錢不是我欠的,但是我不能辜負我娘家的錢,所以我就答應他。沒想到他辦理過戶到一半卻反悔,還告訴銀行我的房子願意讓銀行處理去解決他的債務,結果我的房子銀行法拍也解決了他的債務,可是沒想到他在本票上確寫上一條,我的房子要有買賣或是銀行撥款,那張本票才成立。現在他們還要告我,背信詐欺罪,我想請對本票有深入了解的律師,可是一個女人單親帶著兩個孩子,我已經沒有多餘經費去請律師,對方律師咄咄逼人,說我的本票無效,有誰可以為我這婦人之仁的無知女伸冤呢?求求您們了!

沈恆 (沈律師) 102-01-20 20:44

您所述過程實在離奇,無法評論。僅就本票而言,本票只要金額、發票日、無條件擔任支付、發票人簽名之記載完備即為有效,至於「我的房子要有買賣或是銀行撥款,那張本票才成立」這種記載條款本身是無效的,並不會影響本票的效力,還是可以去裁定強制執行。但應注意,本票有效並不代表您的債權確立,對方還是可能起訴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susan 102-01-20 20:5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所述過程實在離奇,無法評論。僅就本票而言,本票只要金額、發票日、無條件擔任支付、發票人簽名之 ... (恕刪)

律師您好非常感謝您及時回覆,就因為對方現在告我,並且說本票不成立,所以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口才也沒有律師好,又沒有律師的專業經驗,想請律師費用又很高,真的不知所措,偶然間看到 貴站,所以請求幫忙,真是不好意思,麻煩您們。但是懇請您們能幫我,怎麼去走這場官司呢?請不吝指教,感激不盡!功德無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最好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而本件發票人與執票人為直接關係,中間並沒有背書,所以本票債權是否存在,對造一定會抗辯,而看起來本件您們一直被對方設計,所以您們要研究除本票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反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san 102-01-21 20: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最好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 (恕刪)

您好:我也很想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但是在我們這邊的免費律師諮詢,我碰到的律師都似乎很忙的草率回我,我知道律師當然希望我們能聘他們出庭,但是對我們這些已經被騙到沒錢的人來說,律師費用就是一筆負擔,但是倘若沒有把握的打贏,我們怎麼辦呢?

不過我相信我們會贏,但是我們沒有口才又不懂法律,如果有律師看了我們的資料,有把握的會打贏,我們都願意將贏回來的金額撥分給律師回扣,不知道哪位律師可以花點心思詳細看我們的資料,這是筆數千萬的資產啊!

小小 102-01-18 22:47
由於工作關係我搬到新北市居住,原先在中壢買的房子出租給別人,為避免房客未依規定繳交管理費,所以我通知總幹事將管理費繳交單直接寄到新北市給我,由我來繳交,101年11月份我接到社區寄來要開住戶大會通知單,內有提到該會議要討論有關管理費有盈餘要回饋給住戶(後來發現不是管理費盈餘,而是買屋時建商曾收一筆一萬元預收管理費),但當日因要值班因此無法如期參加,之後由於年終將近因此業務特別繁忙,一時之間也沒去注意及聯絡,且心想既然會通知我開會,如果有退費這件事應該也會收到會議紀錄或通知領錢相關事宜,於是就一直沒有主動去做聯繫動作,截至101年12/26突然想起就撥電話聯繫總幹事,才知已逾期未申請喪失資格了。
經詢問總幹事表示有貼公告及每戶信箱都有投遞通知單,並於會議中決議以期限內申請者才?付,而未申請者之費用將歸入管理費中,但經與房客確認表示確實無收到投遞至信箱之通知單,所以並沒通知我,然而我卻喪失權益,想請教我如何爭取我的權益?管委會的作法是否合法?如果管委會無法佐證我確實有收到訊息,是否我有其他管道可爭取?(因為退回的錢幾乎可以讓我近一年免繳交管理費) 另於102年1/18管委會開會我到場表明我的申訴,得到的回應是會議中已決議且以公告及投信箱方式通知,係屬通知,所以不得再申請,試問該管委會是否有權將這一萬元納入管理費中?另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規定會議紀錄需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該規定中之送達如何認定?因管委會告訴我已以公告及投信箱方式告知,所以無違法,因此我想知道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益,如果因此訴諸司法時,於司法過程中我所花費之金錢及時間是否於將來勝訴時可要求管委會賠償?謝謝

1.可能還是先確認該筆金錢性質為何 如果是屬於管理費預繳 那應該就屬於大樓基金 是否可以區分條件退還給住戶 可能有問題 2.如果只是代為保管所有權可能還是屬於各住戶 那管委會是否得決議將該費用納入管理基金內 對住戶是否有拘束力 可能也有問題

林智群 (klaw) 102-01-19 18:31

基本上低於10萬元以下都不建議提告,打官司要付出的時間成本及精神都很大

小小 102-01-19 20:2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可能還是先確認該筆金錢性質為何 如果是屬於管理費預繳 那應該就屬於大樓基金 是否可 ... (恕刪)

 

會議紀錄上是寫所有權人當初買屋時,建商向每戶購屋者收1萬元墊支各項管理費,但交屋明細表上紀錄為管理基金,所以實際作用並不確定

Eve 102-01-18 21:37

最近用姐姐的名子標了一間房子,所有權已經移轉登記完畢,但是我沒有點交就把前屋主的彈簧床丟了,現在前屋主要回來跟我要,我告訴他我願意賠償他,但她堅持走法律途徑,我該怎麼辦?還有,姊姊長期住在美國所以不知情,她會有什麼麻煩嗎?法院有寄一份點交的東西,一定要去領嗎?不理會他可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是前屋主要敲竹槓,而他提告刑事也並不一定會成立,民事可以求償到的金額可能不多,而法院寄的文書,建議您們還是去領比較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36

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後,對於屋內之物本有權丟棄,是前屋主自己沒有善盡清運之責任,或許是您以為前屋主不要了,所以才丟掉,實際上您反可以向對方主張無因管理,請求代為清運的費用,總之,您根本不需賠償。這種事情您寫張存證信函,對您的保障比較大。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小何 102-01-18 14:59

民國100年,我與朋友們參加一間公司的投資,後來該公司倒閉,將所欠我們的錢,換成房子抵債,與朋友商議,因為金額較大由其中兩位收入較好掛名將房子登記貸款拿下。有簽立契約(賣出時依比例退款),後來,這段期間,又增加要求每一位朋友固定每個月繳貸款(這點合約上沒寫),但我有每個月的轉帳紀錄。後來,三個月前兩位持有房子的朋友私自將房子賣出,沒有告知,所得沒有退還給我們,
(1).該怎麼辦? 要怎麼將錢要回來?
(2).這件事,要提告的話是否有期限?
(3).如果賣掉房子的朋友說他還欠別人錢,我是不是討不回來了。

1.如果是借名在對方下登記 你隨時可以終止借名關係 請求返還你相關權利 2.民事部分時效應該是15年內主張 不過重點應該在怎麼證明是屬於借名之關係 3.目前房屋已經處分 所以如果對方名下沒有其他財產可以執行 你確實可能將來無法獲償

peanut 102-01-17 21:14

律師您好:

母親收到法院寄來銀行要求撤銷買賣行為及塗銷所有權登記的法院公文,原來父親積欠銀行30多萬卡債,現在銀行提出我父母親買賣房屋脫產意圖,有損其債權人之利益,且前為夫妻關係,其間買賣實為無償,加上父親遲遲無將戶籍遷出,因此認為並無買賣價款之支付,並且認為母親於買賣房屋時,應該知道父親有積欠卡債情形,卻還於有損銀行債權人利益情況下進行買賣。

 

我的母親於離婚後,經協議後決定以320萬向父親購買現居的房子,其中包括代償原先房屋貸款金額,剩餘金額以現金方式給付。並非無償 母親離婚後有到戶政事務所去進行分立新戶,但父親於離婚後遲遲不將戶籍遷出。 母親對於父親信用卡債務一事並不知情,且父親信用卡帳單寄送地址也不是在通訊地址(房屋所在地),怎能說母親知情。

 

Q.法院公文內有一張附件內容是(答辯狀格式)內容是要求於10日內提出答辯,
不知道答辯狀該如何書寫?該注意哪些地方?答辯狀是要寄給法院以及銀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行下去,因此,您們要針對銀行之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並將訴狀呈給法院,本件若銀行勝訴,則您母親當時的移轉即會被撤銷,回復到您父親身上,銀行進而會將該屋查封拍賣,所以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21:35

曾有夫妻關係,確實容易被認為是詐害債權行為。被告最好能積極舉證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且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答辯狀就以此方向撰寫,寄給法院、原告各一份。

peanut 102-01-18 17:1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再進一步請教您,

父親目前無收入,無工作狀態,若此時父親願意出面與銀行協調還款事宜,那銀行是否就會撤銷告訴?? 因父親積欠多家信用卡債務(目前提告銀行欠款金額最多),若幫其向此家銀行還款,其他間是否也會接踵而來,這樣一來目前居住的房子也不好進行買賣? 若此次勝訴,那其他間銀行是否也不會再提告?? 對於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都有收據可舉證,但對於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能以信用卡帳單寄送處非通訊處(居住地)來證明並不知情嗎?而且父親無繳納帳單是於房子買賣完成之後才無力繳納? 父親遲遲不將戶籍遷出,有什麼辦法讓他將戶籍遷出?
amy 102-01-17 08:57
律師您好: 1.請教您房東房子,他說會請新屋主在原契約簽名,請問這樣可以嗎?如果他簽名了,新屋主不履行契約內容,我仍然對舊屋主有權追究嗎? 2.重新用舊約請新屋主簽名,我無法在場,用copy的文件簽名可以嗎?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房東房子,他說會請新屋主在原契約簽名,請問這樣可以嗎?這樣是可以的,且可以解釋為新房東已概括承受.但押租金的部分,應該要約定明確,以避免將來爭議. 二.建議盡量在舊約上簽名,不同同時間簽名也可以.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德 102-01-16 23:34
時空背景:祖厝為4位叔叔共有,給我家無償使用開店維生.
於79年間,叔叔想變賣房屋有詢問我們意見.當時,父親負債跑路,我已退伍,二弟外島當兵,三弟未滿18歲.長輩及母親主意由我們三兄弟共同負擔買下.
於是先將居住房子抵押貸款200萬,還有負擔每月40幾萬的民間互助會,這樣把所有權辦理過戶完畢.
怎耐,二弟退伍後,卻拒負擔負債也不返還所有權.他很皮,又有母親緣,加上負債負擔很重及顧及家中和諧,就暫時放下努力賺錢還債.(二弟外面工作也沒賺錢回來也沒負擔任何費用)
待十幾年後,負債還清後,他就來說他擁有1/3所有權要付他租金.我跟他要1/3購屋金額.他又皮了.
現在,他認為已過15年的追討期,及仗著沒給我任何字據.變本加利的要賣房子,或要給他錢.

請 問:我該如何維護及爭取自身權利,我的情形適用_民法第767條物上請求權之返還請求權 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3:59

您所說若屬實,基本上是您幫您弟清償債務,並非借名登記,所以您的主張沒理由。至於賣房子也必須持份過半,另請注意。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阿德 102-01-17 01:14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您所說若屬實,基本上是您幫您弟清償債務,並非借名登記,所以您的主張沒理由。至於賣房 ... (恕刪)

謝謝蔡律師的熱心解惑,

1,但如認定為我替他清償債務,又已超過15年追討期,那是否我應認賠出場,

自認倒楣,沒他辦法..或是有何法條能保障及爭取自身的權利?謝謝!!!

2,是否持份未達過半同意者,就無法賣房屋嗎?(我不太想賣掉祖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所共有所有權,是否包含土地房屋?或是只有房屋?

二.本件的貸款何時還清?此部分可以討論時效的問題.

三.本件房屋是否適合分割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德 102-01-17 09:5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所共有所有權,是否包含土地房屋? ... (恕刪)

律師你好!  謝謝你的熱心解答

1 所共有所有權包瓜土地房屋 (房屋為日據時期所建)

2 此購屋所產生的負債金額來源為兩方面,(一)是貸款,於86/05/13繳清,(二)是民間互助會,這部分較為麻煩,因為互助會的性質大部分是以會養會,較有延續性時間較長.

3 因此間房屋為日據時期所建,所以我並不了解是否能分割,如能分割我則頃向分割,不能保持完整房屋但至少能保留部分也好.

另外,他有寄存證信函,我要回函嗎?

房子就是你出錢買的
就應該是你個人所有的
沒有出錢的,怎麼可以來要?

你可以提確認動產所有權之訴試試看

還有問題,可以來電或寫信問我

本株草 102-01-16 13:32

我每次收到管理費的單子就直接去繳錢了,
但今天大樓管理委員會竟發存證信函給我,說我未繳6月和8月的管理費?!叫我一月底前繳清,
我莫名其妙,如果當月沒收到管理費不會跟我通知嗎?
因為那棟大樓的房子不是我本人居住,是租人的,
所以我一直不太清楚那邊的管理委員會在幹甚麼,
電話過去質問時他們管理員才說他們9月才換過另一個公司管理,所以先前的管理費他們也不清楚,
所以要我付這個呆帳嗎?!!
但我就吃虧在我都沒留下收據(因為我大概存一個月就嫌雜亂就丟了...而且我先前也沒碰過這種鳥事!!!!)
那我該付這筆錢嗎?
如果我要告它們告的贏嗎?

如果我們之前已經付過了
就先不急著付
這個要他們提出確實的資料清冊給我們看
否則,我們付了又付,將來還要討回來會更麻煩

kul 102-01-16 13:25

請問我父親過世後,名下一動產因兄長刁難,故一直無法辦理繼承,至今已近十年,期間母親亦過世,繼承權剩四位子女.
因四位子女中,大概只有我乖乖納稅,所以政府只找得到我,因此有關該動產的所有稅費...,稅捐單位只找我收,而其他三位兄長均不願分擔,故我總是常收到法院寄給我公司的強制執行命令,讓我非常困擾.
請教:
1.如何可以不因大哥一人之刁難,讓其他人亦可辦理繼承?
2.如我不想繼承,想直接讓給二哥,可否?需如何辦理?  
3.倘又遇兄長刁難,我是否可以直接申請將我的部分捐給國家?
4.多久之內不辦理繼承,該動產會被國家充公?

ps.該屋子長期僅我二哥一人居住,房子在我父親過世前被大哥拿去借了190萬,該屋市值約四,五百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看起來只有請求法院為分割繼承之判決,才能解決此問題,分割原則上以您們四位子女平均繼承為主,之後您取得應繼分後,如何處分您所得之應繼分,之後再處理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15:33

您可以先繳納您應繼份的遺產稅款後取得同意移轉證明書,您一人就可以直接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如您不想繼承,必需辦理公同共有後,才可讓與給您兄長或給國家持份,國家在列管稅務十五年會直接將您土地拍賣抵稅。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於本地商家網頁『撰寫評論』欄裡幫忙推薦,謝謝。

kul 102-01-16 17:19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您可以先繳納您應繼份的遺產稅款後取得同意移轉證明書,您一人就可以直接辦理公同共有繼 ... (恕刪)

請問我如何取得同意移轉證明?我應繼份的遺產稅款怎麼算?

我如何先辦理共有繼承?要負擔多少稅費或罰金?

辦理共有繼承後,讓與兄長或國家時,我還需要繳甚麼稅費嗎?還得有手續?

萬分感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0:55

您可以詢問國稅局您應繼分的稅款及罰款是多少,以取得同意移轉證明,那裡會有人給您詢問。辦理公同共有,必須請您問地政機關要帶什麼資料。

時捷 102-01-16 13:04

請求各位律師,提供意見

感恩~

我的狀況目前如下:
結婚前,我就因為替老婆著想,搬到娘家對面租房子
因為我老婆是無法離開她爸媽生活的人
最近婚姻出現大問題,以及娘家處裡的方式與態度
令我覺得,娘家是個是非之地,只有搬離娘家,才有機會往下走
所以,我想搬回老家,可是我老婆完全不肯
堅持只想住在娘家旁邊,還說,其他地方,他沒有辦法生活...

房租快到期了,我如果直接搬走,不理她與小孩
到時候,一定會被冠上拋棄家庭等頭銜

所以,在搬走之前,我想請問是否可以找有公信力的機構

老家有爸媽,且我之前希望將小孩子送回老家給我爸媽帶

我老婆不願意,還說我媽身體不好,手曾經開過刀(雖然我媽身體還OK~)
我是不是可以拿這一點到調解庭去當正當理由?
「要回老家照顧爸媽,而且我媽身體不好,這一點我老婆自己說的」

雙方寫分居協議書,以證明雙方都同意

這樣以後萬一真的需要到法院解決婚姻問題時,
沒有證據
哀~~婚姻走到這樣,我也覺得很悲哀~~.

另外,請問調解不成立,一定會送移送法院打離婚官司 嗎?
如果我老婆與娘家的態度還是一樣,令我無法接受
我已經有心理準備,打離婚官司
人各有志,我的人生觀,父母第一,老婆小孩第二
取捨的時候,我會選擇父母..

1.因為案件並非法院移送調解 所以調解不成立 也不會主動移送法院 2.如果有協議 不論協議效力如何 確實可以證明自己並非惡意遺棄他方

分居協議書最多也只能證明對方同意你不用履行同居義務而已
這個對你的問題並沒有太大的幫助

現在就是對方沒有心和你去外面住
而你也沒有心和她住原來的地方
雙方都沒有心,或許如你所說,離婚是個選擇
只是,這都不是民法第1052條第1項裁判離婚的各款法定原因

現在就只能以協議離婚
或以
民法第1052條第2項其他重大事項難以維繫婚姻之理由,請求裁判離婚

還有問題的話,可以來電或寫信問我

本件依照您所主張之內容原則上並不具有可以強制執行之效力,亦與法律所定夫妻同居之訴的類型明顯不同,究竟可否聲請調解調解會可能不會受理)顯然都有的問題。

再者,本件即使可以送調解會(調解會予以受理),也仍須雙方能夠達成一定內容之協議才能形諸文字作成調解書,進而送交法院審核,產生一定法律上之效力,所以根本上的問題還是在你們夫妻間能否取得共識,如果沒有共識也會是調解不成立,還是徒勞無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參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DAVID 102-01-16 12:27

請問律師開設動產公司之負責人能否與他人共同合夥投資物件?

比方A為公司法代理人A公司為仲介公司

A尋公司內物件經過其專業判斷將可以獲利物件挑選出來找B一起合夥

雙方有協議切結書(盈餘=售出總價總價-仲介費-相關過戶費用)及錄音黨譯文可證明..因房子為A公司業務所開發出來ㄉ案件.下一手買方也是A公司業務的客人所購買,所以B在售出價金回流後從獲利盈餘理提出仲介費給A公司之後當A向B要求分配合夥盈餘時B卻主張2人並無合夥且A此行為違反動產管理條例規定.並主張那原本雙方簽訂之協議書無效....等

請教律師這種人該怎麼對付他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約定,看起來應無違反公序良俗或禁止規定,所以應屬有效,而既然雙方有此承諾,則對方違約時,您方當可以向對方請求,當然對方有可能會否認,此時則應提起訴訟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有沒有合夥,不是隨便可以空口否認
況且合夥契約不是要式行為
只要雙方同意,就成立了
這可以從相關的契約文件看出來

至於違反動產交易規定的部分
到底有沒有違反,誰來判斷呢?法院沒判之前,他怎麼認定?
這個也不是他來主張的
畢竟,他也有參與
要主張也是買受人或其他有來主張

小奇 102-01-15 13:30
律師謝謝您回覆我的問題,有一點我不太懂,哥哥如果進入監獄再回來,家裡換鎖不構成強制罪。那如果他現在住在我名下房子,戶長也是我,那我等他出門換鎖不讓他進入家中,這樣算強制罪嗎?當初是爸媽同意他進入暫時居住。我也沒有繼承父母財產,是我自己賺錢購買房子扶養爸媽。
您好: 此種情形也不會構成強制罪.
maxkuo 102-01-14 23:59

一.我老婆的朋友跟同事,常常約我老婆在外面狂歡,常常徹夜不歸!
把家裡面搞得烏煙瘴氣,兩個小孩也不照顧,家務也完全部處理
我跟他因為他的朋友鬧的不可開支,甚至要離婚
我有口頭勸阻過他的朋友們,但是卻無效,我知道我老婆自己也有因素存在
但是我想用法律來嚇阻他的朋友
法律的見解上有類似的條文可以嚇阻的嗎??

二.我父親在兩年前把房子過戶給我老婆,用贈與方式過戶

現在卻對我父親不聞不問,也完全沒有再扶養~

我父親可以要回這間房子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5 01:09

1.沒有。2.必須看媳婦有無扶養公公義務而定。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maxkuo 102-01-17 01:41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1.沒有。2.必須看媳婦有無扶養公公義務而定。

那再請教一點!

我跟妻子協議離婚,但是在離婚協議書上可以寫說..

1.雙方同意離婚 2.婚後所有財產,用剩餘財產請求權??

第2點,法院會受理嗎!?

 

 

 

DAVID 102-01-14 15:55

請教律師:

A有間動產借名登記於B名下,(有錄音及文書可證明)

如今因為A與B在金錢上有糾分,此時A便要求B將該房屋所有權反還登記於A名下,但B卻表示非得要A還錢以後它才願意反還,但問題是A認為是B欠他錢,b這樣無疑是逼迫它認帳!

想請問律師針對房子而言B既然承認房子是A所有,那他可以這樣主張嗎?

房子所有權跟到底誰欠誰錢不是二回事嗎?這樣B算侵佔嗎?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1

你這個狀況告侵占不一定會成立,建議提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房屋,

不過如果當初沒有借名契約,請求會有困難,建議將當初匯款記錄蒐集好再提告

如果,這筆借款與買房屋有關的話

這就難說了,對方或許甚至可以擺脫掉借名登記

 

如果兩者沒有關係

對方就不能主張同時履行抗辯

pp 102-01-14 15:27

我11/12買一間房子375萬 房東急著簽約 我不疑就連訂10萬加10萬簽約 ,但房仲未告知 我坪數10坪以下不能貸 簽約當天告知最多也只有五 六成 我就自己問銀行 銀行答覆不能貸 我想請問我可以毀約嗎  我擔心房子將來不好脫手 且自備款也不夠 他會退還20萬給我嗎?我很急 麻煩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僅因貸款問題,則會變成違約是您方,而導致會有違約金的處罰在所難免,但為免損害擴大,您仍應解除本件買賣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9

除非契約裡有約定貸款下不來可以解約,否則你要反悔,定金20萬會被沒收

實務上這種問題很多

你既然已經委託仲介

仲介也知道你要去貸款,可是這種小坪數的,銀行是不能辦貸款給你

可是仲介卻故意不告訴你

這問題就應該要歸責於仲介

 

建議你去找消保會等消費者保護團體

這種案件實務常常見到

也許就可以幫你不用被扣很多訂金

 

如果還是沒有辦法

就來找律師幫忙吧

AMY 102-01-14 13:07

你好,

本人結婚15年了,前年(2011)年底有一個女人打電話給我,我才知道丈夫的外遇,從那時起,我就不斷的搜證,並且等待丈夫的回心轉意,但直到現在,丈夫非但沒有想和小三斷的心意,反而變本加利的想和我離婚,我可以離婚,但想要房子及孩子的監護權,但丈夫不肯他要房子一人一半,孩子一人一個。我想要用手上的證據去告通姦,依此請求離婚。但我手上的證據只有一些往來的MAIL,內容媛昧。清涼的照片,但沒有照到臉,有照到也不是很清楚。想請教,

1. 我知道的時間已超過6個月的告訴時間,所以要告他們通姦,只能是去抓姦這條路嗎?才能以通姦告他們。

2. 若我要訴請離婚,婚後的財產我只能請求一半?

3.能建議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告他們?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3:20

請將你與先生的對話錄音,如果他也承認有外遇,那就可以提告,不一定要找徵信社,

另根據法律,婚後財產只能請求一半,不過你另外可以請求配偶權遭侵害的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6個月為刑事告訴期,而在刑事上認定會比較嚴格,實務上仍會要求抓姦,才比較能夠成立.

二.但您先生的情形,仍可提起裁判離婚,婚後財產部分,原則上只能請求一半,但若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仍可調整分配.

三.至於小孩監護權,也是可以一併請求,如何分配,法官得依職權裁定.

四.目前建議多蒐集您先生與小三在一起的證據,以利將來訴訟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Y 102-01-14 14:4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請將你與先生的對話錄音,如果他也承認有外遇,那就可以提告,不一定要找徵信社,

... (恕刪)

除了錄音,還有什麼可以蒐證的。

刑事如果不能告她,那民事的話,要有什麼證據才能求償?

 您好:

其他證據,例如證人可以證明他們在一起,或有去旅館的刷卡紀錄或發票等

通姦除了抓姦在床之外

還有很多方法,像是簡訊錄音內容等等都是很有力的證據

除此之外,當然還有很多

 

至於離婚後的子女監護、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對方是犯了通姦,是可歸責的一方

當然不可以讓他予取予球

 

你這個可以找律師幫你研究

有問題的話,可以打電話或寫信問我

時捷 102-01-14 01:07

我的狀況目前如下:
結婚前,我就因為替老婆著想,搬到娘家對面租房子
因為我老婆是無法離開她爸媽生活的人
最近婚姻出現大問題,以及娘家處裡的方式與態度
令我覺得,娘家是個是非之地,只有搬離娘家,才有機會往下走
所以,我想搬回老家,可是我老婆完全不肯
堅持只想住在娘家旁邊
還說,其他地方,他沒有辦法生活...
房租快到期了,我如果直接搬走,不理她與小孩
到時候,一定會被冠上拋棄家庭等頭銜
所以,在搬走之前,我想請問是否可以找有公信力的機構
雙方寫分居協議書,以證明雙方都同意
這樣以後萬一真的需要到法院解決婚姻問題時,
沒有證據
哀~~婚姻走到這樣,我也覺得很悲哀~~..
謝謝各位的意見..

小奇 102-01-12 11:31

哥哥從小到大一直都好吃懶做,每天都要跟家裡討錢,動不動就言語辱罵雙親或摔東西,也進出監獄多次!因為父母已經年邁,也無法再工作賺錢養他。以前都會租房子供他住,現在沒錢只好讓他搬來我家住。我爸媽要求讓他暫時住,等他有工作再出去租房子,問題是他現在已經40幾歲,從有工作能力到現在,實際工作年資不超過一年!哪有可能找工作。知道他要進來住,家裡都把菜刀水果刀收起來,因為他以前紀錄實在太可怕,讓人會恐懼。才住進來三天就開始鬧事,三天兩頭對父母辱罵三字經,要錢買酒。不然就命令年邁父親買東西給他吃。我想請問一下我的問題有辦法解決嗎?真的很無助。1.我是房屋所有權人也是戶長,因為之前他在外租房子,但是戶籍設在我這裡,常來家裡鬧事要錢,社區住戶都怕死了。我跟管理員請求不要讓他進來,管理員告知他身分證戶籍地是在這裡他無法擋!我問戶政事務所,兄弟之間要遷出戶籍必須他本人來遷出,不然就是他人在國外,才有辦法遷到戶政事務所。無解。2.十一月份父母因為被他家暴,暫時住到庇護中心,申請保護令。法官說父母不是所有權人,只能通過1.2款保護令。無法通過強制遷出及遠離令。這段與他同住期間,我下班回家就只能躲在房間裡,有點乞丐趕廟公,動不動要我交出父母金融卡,我也對他進行錄音蒐證,申請保護令。法官告知我他只有言語暴力,踹門行為!並沒有嚴重身體傷害,而且如果把他強制遷出他要住哪裡。所以只有通過1.2款,警察也上門佈達保護令宣示!父母也持續被他言語暴力要錢,上次警察來把他帶走,結果法院又放他出來。告知他在一次就要交保。媽媽看到保護令這麼沒用,現在就繼續忍耐,社區住戶報警,警察要做筆錄送他,媽媽又不想做筆錄,他覺得根本沒用,不到一天又放回來,反而更可怕。天天如此,我買一支最簡易操作錄音棒給媽媽蒐證,不然這樣痛苦日子還要持續多久。3.我是所有權人也是戶長,如果我趁他出去或者是他又進入監獄回來,我換大門大鎖不在給他進入我家,我會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嗎?4.我有甚麼辦法把他趕出去,因為我姊姊一直想回家探望父母,都不敢回家。謝謝線上律師這麼有耐心看完我的家暴史。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 如果我趁他又進入監獄回來,換大門大鎖不在給他進入,並不會會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

二.若您哥仍違反保護令,則您哥已觸犯家暴法有刑事責任,可以另行提告,以便發監執行.

三.本件之後可能會有繼承問題,若您父母不希望讓您哥繼承,應為意思表示使您哥喪失繼承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哥哥對於房子有居住權嗎?

如果沒有權利,就應該沒有強制罪的問題

建議你,可以去問那個法官

換鎖,這個方法是不是可以

 

這個問題還蠻棘手的

你可以把資料拿給我看看

我試著幫你研究一下

Tiffany 102-01-10 09:55

我被先生家暴了,經法院核發十個月的保護令,已訴請離婚,對方要求小孩監護權分配財產

房子是我出頭期款的,貸款也是我繳,小孩是我生我養的,請問對方有權利要求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0 10:44

必須夫有不務正業,或浪費成習,於財產之累積或增加並無貢獻或協力,才不能分配。拿詳細資料請律師幫你們看,才不會漏失權益

詳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仍要進一步評估,但您可向您先生請求贍養費及小孩的扶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iffany 102-01-11 11: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仍要進一步評估, ... (恕刪)

我有工作,是不是就不能訴請膽養費?

小孩的監護權,目前小孩1歲半,我有什麼優勢呢?

我有家暴保謢令10個月,可以提出傷害告訴嗎並且申請精神賠償?

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剩餘財產分配,我要如何舉證對房子的貢獻?

JC 102-01-09 19:13

1. 預售屋即將交屋, 在屋子側邊約3-4米有一社區電桿及電箱, 建商在興建社區時放上去, 簽約時有詢問業務並無告知會有電桿.電箱在那, 之後一發現台電放上電桿也請建商移走, 但建商一再告知那電桿是"臨時" (有錄音存證) 會移走, 在12月份求證台電, 才說無法移. 建商現在一再拖延說在找關係及位置放置,但不保證, 他知道我們去年公教貸款在1月中就會失效, 之後用新的公教貸款就會多出10萬的利息; 現在我們租的房子也賣出去了無法續租, 若沒有交屋就沒有地方住, 但又不敢交屋, 不知該如何是好?

2. 另外,在8月份看到建商在蓋化糞池時有局部在馬路上, 詢問建商他們說那個沒關係(沒留任何記錄), 我個人認為那有可能會有問題, 已詢問建管課尚未得到回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9 20:24

要不要交屋是由您決定的,不是律師可以代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真的疑慮,交屋時可以請建商以書面註記會移走該電線竿,以作為您們買賣契約之內容,若建商不為,則本件應視有無物之瑕疵問題,而向建商請求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r 102-01-09 14:22

我與老婆因家庭理念不同.協議離婚.
但我現在只有兩條路可走
說明:結婚2年,剛結婚1年後她因工作、個人習慣,幾乎毫無家庭概念可言,做妻子未告知丈夫的情況下徹夜不歸,丈夫聯絡不到諸如此類,完全依個人生活模式在生活
一年半後她有掌握到一些即時通聊天訊息斷定我有偷吃.但我實際是沒有.更沒有會同警察來抓姦.什麼都沒有..如此咬定我偷吃.她表明因為我這樣所以她更不用負家庭責任及義務.將近一年半的時間.雖有婚姻關係.但形同陌路.

 

因受不了這樣的生活,我提出離婚要求
經過爭吵,溝通後我只有兩條路可走
第一條.
兩願離婚:
1.要求是剛結婚後5個月我貸款借給她共79萬.由我負責.債務與她無關

2.婚後我用基金買給她的機車,無條件過戶給她
3.她要搬走所有屬於自己的東西.
第二條:
訴請離婚:
1.依上述掌握之證據,告我通姦,並指定法官,除了債務與她無關,還要求我名下更多財產,並使我有牢獄之災.
2.在法院判決前,她要繼續住在家裡,並完全不支付任何基本開銷,

我除了79萬貸款每月攤還,還要負責個人生活開銷,家裡基本開銷,轎車開銷,
真的付不出來,所以必須先把房子出租,但等於要兩願離婚,並依她的要求執行,所有東西已搬光,僅剩一條棉被及枕頭和一堆垃圾給我,也等於我默認我有通姦行為,更可在所有人面前大肆宣揚我有通姦事實,

若訴請離婚前,若雙方條件不能接受必會一直打官司下去,可能2-3年,藉時我也必須支付所有開銷,光這個月我就撐不下去,何況2-3年..

我該怎麼辦?該怎麼保障我個人權益?
若兩願離婚,是因避免訴訟期間無力償還貸款,為防止房貸繳不出,車貸繳不出被拖走,而選擇兩願離婚,

我有草擬一份聲明書聲明所陳述為事實並非默認我有通姦.請律師大人指點與指教.謝謝!

 

               聲  明  書

聲明人 OOO(以下簡稱甲方)以及聲明人 OOO(以下簡稱乙方),因甲方與乙方婚姻關係續存中,因理念不合、家庭觀念不同協議兩願離婚或訴請離婚,

 

雙方共同聲明以下協議:

(1)乙方主張兩願離婚條下如下:

乙方以開立美髮店為由,需甲方貸款共79萬元整供乙方使用,甲方之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甲方使用個人存款購買229-DTJ重型機車無條件過戶於乙方名下 乙方所使用之個人物品、家具,全數搬離甲方名下住所:桃園市OOO街26號5樓

 

(2)乙方主張訴請離婚條件如下:

1.  乙方以開立美髮店為由,需甲方貸款共79萬元整供乙方使用,甲方之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2.  乙方主張可指定檢查官、指定法官,使其判決勝訴並要求甲方名下財產分配,甲方名下之負債概不負責

3.  乙方主張訴訟期間,婚姻關係續存中仍得居住甲方名下住所:桃園市OOO街26號5樓,並完全不支付居住期間內之家庭基本開銷至判決結果

 

 (3)甲方聲明事項如下:

  1.  甲方放棄訴訟離婚係因訴訟期間仍需負擔個人負債及乙方生活開銷,已無力負擔。

  2.  甲方同意兩願離婚,並否認乙方主張甲方婚姻續存期間內有通姦之行為

 

為避免甲方名譽受損,以上陳述之事實,恐口無憑,特立此聲明書為證。

winson 102-01-08 17:18

我家這塊土地上蓋了兩間房子,一間是我家,另一間是別人,而這塊地早期是屬於祭祀公業所有(我家,另一家都是屬於祭祀公業的一員)
到了三、四年,因為祭祀公業解散,因為我們長期祭祀祖先,所以同意將該土地贈送給我家。
但是因為旁邊那間房子在一、二十年前因為屋主欠農會錢,目前是屬於農會財產,目前我們想買下此建物或請農會承租土地,有跟農會溝通過不過他們都不太想理我們,
所以想採法律途徑,不知道可以怎麼處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8 20:22

該鄰屋跟土地有設權利嗎?這問題必須拿資料面談,才能決定後續是否委任律師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或來電預約面談。

沈恆 (沈律師) 102-01-09 01:27

既然土地是您的,即使無租約,您還是可以向農會要求幾年來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另外,如果農會不願意溝通,還可以要求農會拆屋還地

winson 102-01-09 13:39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該鄰屋跟土地有設權利嗎?這問題必須拿資料面談,才能決定後續是否委任律師

詳細 ... (恕刪)

我有去地政申請建物謄本,不過沒資料,所以也沒權狀

阿豪 102-01-08 09:54

我和我老婆結婚至今,在小孩出生沒多久,就搬離開家了!我媽媽不喜歡我老婆~~在我們最窮困的時候要借個3千元也沒有!甚至連去申請中低收入戶也因都是把雙親併算在內而無法申請!家裡經濟均由我ㄧ人負擔!兩幼子還小!父母從我結婚至今未給過一分一毫,家裡有個妹妹,我感受的到父母偏心,當然也偏愛他的小孩!我和老婆是在不被我父母接受的情形下結婚的。結婚後原本住家裡,後來不睦我們被趕了出來,先是在住家附近租屋,後來因為負擔不起,而到了老婆娘家附近跟別人借房子住...我到底要怎麼辦?才能和他們無關係?申請低收!因為父母經濟良好~~

1.法律上並沒有任何方式可以單方面或協議脫離親子關係 相關的聲明或約定都會被評價無效 2.你可以考慮是否被他人收養 這樣你跟父母在法律關係上就暫停親子關係 不過你可能先確認低收入戶認定標準 如果有養父母情形時是怎麼樣

林智群 (klaw) 102-01-08 23:29

親子關係無法切斷,除非你讓別人收養

王小慶 102-01-08 00:07

事情是這樣
媽媽很老實很容易被騙,常常有房仲業要他買東買西
因為錢都在我這,我跟媽說我們才剛出來工作,不要再給我們增加經濟壓力去買房子
這一次東X房屋業務跟我媽遊說買一棟480幾萬的房子
媽媽怕我們反對,所以沒跟我們討論,要弟弟先簽授權書給他
先支付訂金40萬給對方 且簽約 但簽約時媽媽有要加註但書說若貸款若貸不不下來就解約
仲介公司的代書回答媽媽說:沒人這樣寫的,且另加但書說若貸款貸不下來就以現金繳清
媽媽也傻傻的簽了,媽媽本來是想做包租婆的,被仲介的花言巧語欺騙
現在發現樓下是瓦斯行,而且弟弟也被裁員,貸款銀行只能先貸款100萬,其他的以信用貸款解決
媽媽想解約,房仲業者到這時還說我們解約他拿不到任何一毛錢,想請教各位大大
這種狀況該如何解決??退訂會賠多少錢呢?真的是我們這邊完全理虧嗎?會不會被敲詐?付訂金後弟弟才被裁員的,另外媽媽還簽了一張四十萬本票,以及一百六十五萬本票,這樣的話,請問該如何解決呢?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回歸到您們當時所簽訂之契約來看,看契約如何約定違約金,且本件既然雙方已經簽訂契約,代表契約即已成立,要看有無解約事由,才能避免違約金的處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雅 102-01-07 14:20

目前的問題是:
1.如何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一定要透過律師辦理嗎?
2.未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之前,夫妻財產是一人一半嗎?但有動產,動產.,要如何分一半?
3.未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之前,妻名下有房子,若妻過戶給夫,需要繳什麼稅嗎?房子是夫或妻名,有何利害關係?
4.未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之前,妻為公司負責人,夫為公司員工,若公司有發生任何財務債權問題,所有責任都是由妻(負責人)來承擔嗎?夫都不必負任何責任嗎?
5."有限公司"可以退股或減資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只要到法院辦理即可,並非一定要律師辦理.

二.夫妻財產分配,以婚後財產為主,多的減掉少的後,再平均分配之.

三.夫妻間之贈與,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而現行法是採法定夫妻財產分開制,所以夫妻各自為其名下財產負責.

四.妻既然為公司之負責人,則相關的公司責任會由妻來負責,而夫只是公司員工,基本上對於公司的法律責任承擔較小.

五.有限公司仍得減資或轉讓股份,但應依公司法辦理之.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本人辦理即可,請至居住地的法院服務中心填寫「夫妻財產契約登記申請書」
注意要檢附下列資料
1.夫妻財產契約
2.夫妻財產清冊(財產目錄)

動產部分:檢附土地及建物的登記謄本各一份; 存款部份須檢附存款簿、定存單、銀行或郵局開立的存款證明; 股票部分須檢附股票公司開立持股證明;股權部分須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公司登記事項卡

3.最近戶籍謄本
4身分證影本
5.雙方印鑑章

 

二、辦理以前的財產,要看你結婚時是如何約定,若無約定,則是法定財產制,由夫妻各自保有所有權

 

三、過戶可能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四、公司債務由負責人負責

 

五、有限公司可以退股或減資,這個要開股東

 

還有問題,可以寫信或來電問我

卡卡 102-01-07 11:31

我想要請問一下
大約前2年的時後 我有被銀行執行強制扣薪
當時急著要處理債務問題 所以就上網找了代辦公司幫我
當時代辦公司就說要先幫我跟銀行談協商
但是協商後反而每月要繳的金額比原本的多
所以後來就已協商破裂 幫我進入更生程序
我的欠債金額大約一百多萬 後來更生有通過
但是比例是100% 等於我不但要還一樣的金額 代辦費也都付了
當時心裡想說 每個月的負擔還是一樣 當時申請更生的過程中
就已告知代辦專員我第2個寶寶即將出生 可否再降低每月還款金額
而且根本一塊錢也沒少 我幹嘛找你們辦
他竟然告訴我 我的情況比較特殊 但是更生都通過了 就不能不繳
所以我也很無可奈何的硬著頭皮繳了半年多
但是最近幾期我真的繳不出來 所以 我現在接到銀行通知說更生已毀諾
我又重新去找當時的代辦 他又要再跟我收一次6萬的代辦費用

當時申辦更生時 我先生是我的保人 他們告訴我法院現在可能會去查他的資產來拍賣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萬一真的後到房子被拍賣 我們一家人要怎麼辦
我現在還有什麼辦法嗎??

請直接找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不用收任何一毛代辦費。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你這個情形實在是情有可原

追本溯源的說,應該是被之前的所謂代辦人給害了

 

建議你找法扶辦債清

但是,如果你可以找到外面的律師幫你出面跟銀行談還款條件,那就更好了

 

如果還有問題,歡迎隨時問我

陳小姐 102-01-05 19:13

您好:
不知道是否方便請教一下,
祖父母名下共擁有兩個兒子與兩棟房子

10年前祖父過世時,父親與伯父口頭協商說好一人一棟,
A棟在祖父名下,因此已先行過戶
B棟由於是在祖母名下,所以保持不動的狀態。

想請問倘若有朝一日祖母不在,
伯父是否還有權利可以要求B棟房屋的一半所有權
為了避免此種情形不知道能否有事先防範的方法?

有聽說可以辦理每年贈與一定金額的方式,
按照政府公告市值慢慢將所有權轉移,
不知道此法是否可行?或是會觸犯什麼法律嗎?

感謝您的回答

令尊與大伯的約定

應該是說,上一代的兩棟房子,一人一間

只是因為其中一間房子登記在祖母的名下

 

其實,這個還是要回到當事人約定的真意是什麼

建議你們還是要與大伯開誠佈公

不要自己偷偷的用每年二百二十萬的贈與免稅額過戶

 

如果,大伯想要違約,這時候可以請祖母幫你們作證

若事情未來發展不順,可以再來諮詢我

陳小姐 102-01-05 20:57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另外想要請問當初伯父是有允諾願意簽立切結書

如果現在請他牽立,此種切結書是否有法律效益?

簽立切結書後再使用上述所提出過戶方式是否得當?

 

此外,當初的事情還有另一個第三者證人,倘若約定真的被破壞的話

證人的說辭效用大嗎?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2-01-05 23:15

其實當初應先辦為共有,將來祖母過世時再一併分割為一人一房。目前狀況,即使有書面約定也不可靠,因為祖母還在世時就預約瓜分遺產,可能會被認為違反善良風俗而無效。先分期贈與的確對父親比較有保障,也能避免以後的爭議。大伯如果守信應該不會反對;即使大伯毀諾而反對,畢竟是祖母的財產,只要祖母願意辦贈與,大伯也不能阻止。

韓同學 102-01-04 20:35

您好,想請問.....

   本人父親已於去年過世,而我是第一繼承人,所以當時有申報"限定繼承",父親生前有一棟房子法拍,由於法拍完並未完全清償,所以銀行來信催討,但是由於我有辦好限定繼承的部份,且附上國稅局申請之父親遺產證明(證明其無遺產),所以我的部份銀行已註記不會再找我,但當初因為母親是連帶保證人,所以銀行要請求母親處理,想請問,銀行是否可再追討此債務 ? (因銀行的說法是雖然父親過世且無遺產,但因母親是保證人所以要繼續負責)

 

請幫忙釋疑......

曼曼 102-01-04 20:30

律師您好:

     去年底我家被台電人員通知電表有問題,經他們會同警察勘查之後,認為我家的電錶裝有竊電的器具,但我家是94年才買該棟房子,且從未更換電表,又因為我家是以自動轉帳的方式繳交電費,所以沒有人察覺電費驟減,也確定我們家的人沒有請人來裝所謂的省電裝置。我們已去警局做了筆錄,但還未上法院。想請問律師的是,台電寄來要我們繳交罰款否則要停電,請問是否是依法行事,亦即我們家可否以事情尚未水落石出而拒繳該筆罰款,並要求台電不能停電?以及可否走訴願及行政訴訟的程序而要求暫緩執行罰款及停電呢?

無論如何,先謝謝您耐心看完我的問題。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5 12:46

台電通知單上應該有記載如果您不服,可以提起申訴異議或訴願等程序吧

曼曼 102-01-05 21:42

台電的通知書上沒有任何說明,只說有問題的話可以在在某月某日之前去台電服務處,

就是這樣短短的一句話。

所以才覺得奇怪,我們有異議而台電又不接受的話,是要提民事還是行政訴訟呢?

陳小神 102-01-04 01:35

在今日之前我得知的消息都是房貸尚未繳清,

但今日房屋所有權人-->我爺爺;去找代書才知道我們家房屋已經被人轉移所有權人,

而一問之下才知道,地契ˋ印章都被轉成住在嘉義的姑姑名下了,

爺爺因為長年念在與奶奶是夫妻的關係下,故把印章以及所有重要文件都交給奶奶保管

之前,爺爺也有請求奶奶把印章以及所有文件歸還...但奶奶總是一昧推託。

近幾個月也遲遲未收到稅金單以及房貸繳款單....等各項收據,打電話詢問才知道我們家帳單地址竟都被默默轉移至嘉義....

爺爺打電話去嘉義姑姑家詢問說:當初不是只叫我幫你們家用貸款嗎?為何我的房屋卻全變成你們家名下的了?你怎能騙我呢?

姑姑家卻回說:要那些權狀ˋ地契ˋ印章...等等,就拿250萬來換!時限是一個星期,不然我就要去接收你們房子

PS:以上是大概實情

由於我們現在才知道,加上實在是太過急迫不知道我們現在到底該如何處理,

所以就上來詢問各位律師,懇請幫幫我們家....

這種行為可能已構成刑法竊盜侵占。可以考慮提出告訴作為談判籌碼。另外就是要預防房子被轉賣。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4 08:14

地籍謄本上的移轉原因是什麼?買賣?借款贈與?這才是本件的關鍵吧!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或來電預約面談。

您好,

      先調出房地謄本,確認移轉的原因為何(買賣、贈與)?因為買賣或贈與一定要有契約書,再看是否要對姑姑提告偽造文書刑事告訴。

陳小神 102-01-05 01:10

謝謝各位律師指點,目前給予我們一個方向!

接著,我會趕緊帶爺爺前往申請地籍謄本,瞭解轉移原因!

謝謝!!!!

布藍 102-01-03 23:40

老爸一直有賭博習慣,從去年12月中旬就離家沒有音訊,近半個多月了

後來老媽有拿土地權狀去查,才知道11月多老爸就將土地賣光光了

因為目前居住的房子是老媽名子,所以很擔心老爸賭瘋了會連累家裡

而老爸土地賣光了也有一大筆錢,不知道老媽是否有相關權力能爭取到該有的權利

想請問目前該怎樣先保護自己?避免老爸之後有賭債牽連到家裡!

然後因為老爸一走了之完全沒有履行夫妻之義務!

是否也能讓老媽爭取賣土地的錢呢?

最後非常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母親可以透過剩餘財產分配來請求,但前提是要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換言之,您母親可能需先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再同時向您父親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布藍 102-01-04 12:26

 感謝您!!~

小雯 102-01-03 23:15

您好~

因為之前我們分租房子給妹妹的朋友,有天妹妹的朋友拿了她的金融卡盜領了十五萬元後,人就搞消失,我們姐妹建議她去警局備案,之前也作了筆錄。後來追?案件已轉送到地檢署。之前警察有發給妹妹的朋友要她到案說明,但她一直沒有到案,最近她從大陸返國,告知妹妹當時是因為投資失利才會盜領她的錢,已來道歉並表示會慢慢償還費用。但今日已收到地檢署通輯書表示要通輯她朋友。她想詢問如果現在要作和解取消告訴的話,該如何處理,因之前我們都沒有這樣的經驗,可否請律師幫忙解答問題,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3 23:23

那是公訴罪,在法律範圍內沒辦法取消告訴。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詢問或來電預約面談。

102-01-03 22:44

律師您好:

看到之前有人請教:銀行向法院申請撤銷贈與(貸款中的房子)乙事!

內容:

依照您的敘述,您將房屋無償贈與給妻子,如果依形式上,基本上是有害於銀行債權,所以銀行是可以向法院訴請撤銷贈與契約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的。不過撤銷債權的除斥期間是自「銀行知道您無償贈與房屋給妻子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不得再行主張。如果銀行是在知道您贈與給妻子滿1年後才向法院聲請撤銷,您可以向法院主張已經超過除斥期間,銀行聲請撤銷是無理由的。另外一個方式就是主張當初購買是信託或借名登記您名下,其實真正所有權人的是您老婆,但是這樣的主張是要有金錢的流向來證明。

(參照民法第244、24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我是在離婚贈與,新法通過,對上述案子有幫助嗎?

另外請教的是,除斥期間是自「銀行知道您無償贈與房屋給妻子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不得再行主張。如何得知銀行知道無償贈與房屋給妻子時的時間點呢?

感謝!

       銘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3 23:28

1.這跟新法沒關係。

2.舉證超過除斥期間的人不是銀行,是您方。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詢問

junder 102-01-03 13:35

 你好

我在10年前 幫我父親做保人後來 房子被拍賣 還欠銀行錢,3年前我 用我妹名字買了一間小公寓

去年結婚 可是沒有去辦 財產分開制 

請問

1. 我現在 辦財產分開制 來的及嗎?

2. 如果 我去辦完 財產分開制 後 把房子做買賣 給我老婆 後 銀行還可以追討嗎?

3.辦完 分開制 多久之後可以辦理過戶而不被質疑

4.如果 我老婆幾年後 跟我分開 我該如何證明 房子是 我付款買的呢?

5.是否 在還沒辦理分開制之前 所有債務 我老婆必須共同分擔  還是有 婚前債務與婚後債務的不同呢?

真的很謝謝你 看完 我的問題 這問題 困擾我好多年 

 

沈恆 (沈律師) 102-01-03 14:06

1. 可以辦,但最近修法後可能已經沒必要辦了。

2. 不管有沒有辦分別財產制。銀行可以主張撤銷詐害債權行為,撤銷成功就可以追討。

3. 不管有沒有辦分別財產制、不論時間多久,過給老婆都會被質疑的。

4. 如果銀行撤銷訴訟,勝訴則銀行得利,敗訴則證明老婆合法取得所有權,都會對您不利。

5. 老婆不必分擔債務債務要各自負責。

駱駝 102-01-03 14:10

 不好意思

那如果 婚前債務 都是各自承擔 那是否 就是 我婚前 為人作保的債務並不會延續到婚後

 所以 婚後 我老婆 買房跟買車 銀行並不能 追討?

如果能追討   我是否能 在我老婆買房後將作 設定的動作?

謝謝你!!

 

佳蕙 101-12-31 10:08

狀況說明:
本來因為滲漏已經沒有一般市價價值的中古屋,做簡易裝潢後在第一份契約
上註明沒滲漏(3月22),並要求買方簽租賃契約(閃奢侈稅)與付訂金100萬,並於11月中換約,直到被發現有滲漏後就付小錢治標不治本(由賣方請仲介出人,她出錢),而且效率很差浪費買方很多時間,且拒絕換人也拒絕賠償請假費,於奢侈稅到期後的第二份契約才註明"有滲漏"與"於交屋修繕完畢",且仲介再三保證修到完全沒漏水,買方始以同樣價格簽契約,但是簽完後一樣請原本那位亂修的人繼續來,當然也就沒有解決滲漏根源,而且因為再來也收不到錢,服務態度也變成乾脆就種種藉口都跑出來了,漸漸的交屋期限快到了,實際上根本沒有解決滲漏(有照片為證),直接約買方交屋代書還對買方說"我們4月份就點交完了,10月多已經超過半年,屋主還願意幫你修,我站在公正角度,認為這樣已經是很好的解決方式了",直到買方扣留30萬尾款堅持不轉帳,才願意把原本那位工人換掉,由她找別人跟買方連絡,而且修好才要交屋,而後因為買方有去找人對於抓漏修繕的估價,竟然嚴重到有兩面牆壁必須打掉重用的地步了,基於希望修復滲漏根源,買方提供報價給賣方,但並無出言希望賣方用買方請的人,只是給買方自行決定,而後賣方說要用買方請的人,由賣方出錢(12/28),但是契約寫明最後交屋期限是12/30。


我是買方,因為我覺得我花450萬元卻變成上述情況,非常不甘心,因為我為了買下這間,投注所有存款,還辦信貸,希望能自住而且未來明顯漲價的話還可考慮賣人。很想要扳回一成,於是我開始積極的問同事、問1950專線、去地院做法律諮詢,問來問去,得到結果是賣方有瑕疵而未告知,我可以要求降低價金,而且他超過12/30沒修好他得付違約金,而配合修繕費用,跟屋主請錢也是合理,甚至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我跟不同人再三確認的答案都差不多,我斟酌著,都問那麼多次了,應該沒問題了吧,應該不會指控她,卻反被告吧!!於是我帶著滿滿的信心寄給賣方存證信函,並約時間交屋,但是卻變成下述情況,因為是今天才發生的,賣方透過仲介居間傳話與協調,我在下面盡量詳細敘明:

Δ約定交屋日當天,我向前屋主請求為修繕而請假之費用

她說:我付錢請工人包到好,修繕時間是你跟工人自己約定的,怎麼會跟我有關?根本就不合理。

我說:要請誰、要花多少錢 是你決定的,那你請人來,他根本就不想解決滲漏根源,怎麼可能解決?你就憑著”有在處理”理由,害我得浪費時間重覆的請假陪同他修繕,怎麼會說聲不關妳事?

她說:好那請假費5500我出,但是雖然租賃契約期限只到11/30,但是12月 份你也不能白住,因為你沒有“切結交屋”,那租金1萬元拿來,要不然你就2選1,沒有別的選擇。

仲介說:她要再出一次錢就是”很願意處理”了,在乎5500這種小錢幹麻?談不攏要上法院你還要花更多請假錢耶!

Δ我向她請求因超過契約最後期限12/30而滲漏尚未解決,因她於期限屆至前才說要換我自行請工人維修而由她付錢(換約前有他可不可以換人修,被她拒絕),這樣會產生請問修繕時間她無法控制的不公平現象,那不然違約金就計算到存證信函上寫的期限1月15號好了,我請的人沒修好的話當然就跟她無關係。

她說:我有同意由你認識的人來修理而且也願意再付一次錢了,我根本就沒有違約,為何要付違約金,要拿違約金是不可能的,不同意的話就上法院,而且今天也不用交屋了。

仲介說:不依她的話她又不怕拖時間上法院,上法院你也告不贏她阿,幹麻一直堅持要要那些有的沒有的?順利請人修好不是才最重要嗎?她本來也不想跟你收這個月租金阿,還不是你在那邊堅持要什麼請假費!讓她很不高興,房子修好住的舒服不是就好了嗎?


沒想到人家只要會推託或講的好像她根本沒違約就什麼都不用賠償,而眾人也一直說上法院要跟她拖一兩年實在非常麻煩,乾脆就簽了最好。只得到她原本就不想討的1萬元租金,其它全部都失敗,屋照交,點交書照簽,明明契約上她勾選”交屋修繕完畢”,就因為她在期限屆至前說要用我找的工人,她的責任一乾二淨,而我又得自己損失請假費,反而她一點也不怕,簡直是大獲全”敗”,挫折到了極點。難道”合理”這兩個字是為了有錢人而設的嗎?為何我努力詢問卻敵不過她只是不爽我就得照單全收?

但是因為我去做法律諮詢後隔天有去調解委員會申訴她了(關於契約寫沒滲漏實際卻是個滲漏屋的事情),今天交屋卻是我以為已經很完善的合理要求全部被打槍,請問申訴她是不是也是根本沒效,只要她再堅決的拒絕降低價金,不然就法院見,我又得吃鱉?降低價金這件事情扯到法院去,我真的得付很多金錢在這上面嗎?

我真的非常想要討回公道但是我根本沒接觸過什麼叫做訴訟程序,如果是我的思想錯誤那我就不再胡思亂想,希望在這邊能有相關回應讓我知道我應該怎麼處理。

前面提到:
基於希望修復滲漏根源,買方提供報價給賣方,但並無出言希望賣方用買方請的人,只是給買方自行決定,....
這邊要更正,我問到12月26號左右我們這邊有熱心同事幫我打電話給賣方,說你的人修不好不然換我找人。所以要更正為~我在交屋期限屆至又再請求賣方換修繕工人,而她於的回應是ok

我會說他付小錢治標不治本,因為原本我們是發現2處漏水、3處壁癌,原本那位工人有處理漏水部位(雖然她壁磚貼的很爛),對於壁癌他是估局部”表面”處理的價錢,並且”保固”修到好,根本不是處理根源的價錢,其中兩處壁癌太嚴重了他處理完就很快復發,所以後來變成他再來也只是再一次”表面”處理,而且藉口一堆最後一次甚至我請假在家裡等他來,等不到人我打電話問他,他竟然說他忘了,後來人馬上到了又說他忘記帶工具了,今天無法處理,等我假日有空再打給他。我當天有打電話仲介而它們根本沒啥反應,所以我後來的訴求都只是那兩面嚴重壁癌的根源。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2:53

你只要考慮一件事:要不要成交買這個房子?

如果還是要,那就只有降低價金的問題,這個部份對方不會同意,只有上法院,

打官司是很曠日費時的,要有心理準備

佳蕙 101-12-31 13:4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只要考慮一件事:要不要成交買這個房子?

如果還是要,那就只有降低價金的問題, ... (恕刪)

所以我之前在申訴書上面是寫希望減低價金,但礙於申訴書能容納字數有限,我的狀況比較複雜,我只寫有瑕疵未告知希望由公正第三方重新估價,因為交屋時怎麼會合理的要求都被打槍,跟降低價金來說這算小錢,但是我開始怕他們厲害到我連去申訴他,她都有辦法檔而使我根本就白做工,或者花一堆錢與時間結果要回來的錢不多,根本不值得,畢竟我希望的就是討回這間房子現在陸續發現而應當降低之價金,

只是我步驟怎麼做才會讓他無法抵抗。我同事說那會很拖時間,至於怎麼處理這種事情我沒接觸過我覺得如果”確實”會贏,會拿回我應得的錢,我願意!

 

 

佳蕙 101-12-31 14:34
回覆 佳蕙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大部分人都跟我說~唉唷~最後他願意用他的錢、你請的人來修,有確實交屋這樣就好了~ 但這樣我感覺很不公平阿,那每個賣方都像他一樣先簡易裝潢,再用無滲漏的價格出賣,被發現了就花小錢拖時間等交屋就好了!

 

佳蕙 101-12-31 15:5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點交前她答應用我找的人修繕而他出錢,因此點交就變成無瑕疵點交了,那是不是就沒理由主張他一開始在契約上註明"無滲漏"而生的解除契約或降低價金的相關法律問題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常見之黑心中古屋事件,本件賣方也可能會涉及到刑事詐欺罪,而民事部分,您可先發函預告賣方限期修繕,逾期未修繕則解除契約回復原狀,當然若瑕疵尚未大到解除契約,仍可向對方請求減少價金,基本上本件雙方既然已經走到此種程度,則上法院應該是免不了,就要看您如何決定,而所謂的公平正義是要爭取而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01 17:06

你這種瑕疵只能減少價金,沒辦法主張解除契約

這種多處壁癌的房子

會使得空氣中充滿了有毒黴菌

這種房子根本就不能住人

而且賣家根本就是存心欺瞞買家

瑕疵已經非常嚴重

你可以主張解除契約

 

你可以寫存證信函解除契約

不會寫可以來信問我

wind 101-12-31 03:41

家父去年過世,所有繼承人因分配遺產比例無法達成共識,

有些繼承人不願意配合一起去銀行辦理遺產戶頭現金提領,故向法院提出分割遺產

目前法院判決書已下來,房子銀行現金是所有繼承人均分

想請問~現在我可以拿法院判決書"自行"到銀行提領法院判決的屬於我的個人1/6部分的現金嗎?!

還是需要所有繼承人要一起去才能辦理現金提領呢?

先感謝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1-12-31 05:05

分割裁判確定後,就可以單獨去銀行提領屬於自己的部分了。

henry 101-12-30 20:31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大姑姑50多歲就中風了,之後由我爸爸在照顧到現在快80歲了,所以前幾年就經大姑姑及大伯父同意把大姑姑的房子過戶給我爸爸,而在遺囑上面有寫到要照顧姑姑的生活費用。

由於大姑姑年紀大了有點癡呆,爸爸的兄弟姐妹同意讓大姑姑到安養中心入住,最近才剛入住,是大家出的錢讓他入住,我爸因為經濟因素出的錢比較少。

後來二姑姑因為眼紅,認為我們把它的房子過戶了,出的錢也比較少有所不滿,常常威脅我家人 ,要去安養中心叫姑姑把房子過戶給他。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有什方法能防止這件事發生嗎,先做好準備,而家人被二姑姑威脅了快40年,我們應該如何自保,不想再看到我媽媽哭泣了,請各位律師指點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2-31 00:02

既然房子已經過戶到父親名下了,除非大姑姑本人有理由撤銷贈與,否則任何人都無法擅自再辦過戶的,不用擔這種心。是不是有理由撤銷贈與?就要看當初過戶時,是不是有約定父親該負的責任,而父親未能履行該責任而定了。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00

大姑已經不是房屋所有權人,無權決定是否將房子過戶給二姑,請不必過度擔心

henry 102-01-01 19:49

 還想問一下各位律師 ,像這樣各位長輩出錢讓大姑姑到安養院,最後會部會變成有繼承"特留份"之問題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01 21:51

繼承本來就會有特留分的問題,與出錢與否無關。姑姑的兄弟姊妹可能是繼承人,若有人因遺囑指定方式所分遺產不足特留分,就可主張特留分受侵害。但生前已經贈與房子不是遺產,不用以此扣減補足特留分;反之,若是以遺囑指定遺贈方式取得房子,則取得房子之人要扣減補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以上謹供您參考。

DAVID 101-12-30 18:46

請問律師:

         我騎車前往對方家里巷口.製作一個看板內容是這樣(廖XX.住址00市00區000路X樓.你破壞家庭讓我原本一ㄍ幸福的家庭如今已破滅.還敢以我們的房子[因當時借名登記於他名下]威脅我老公要我撤回對你所提出ㄉ通姦.妨礙家庭告訴.另外還要給你一筆分手費.你父母居然也在幫你下指導棋.難道沒王法ㄌㄇ?)

這份廣告看板我把他貼在我機車上.而機車放在她們家巷口.問題來ㄌ

1.隔天我去現場發現看板已經不見.於是我前往派出所看監視器.看到就是對方把我ㄉ東西撕毀

請問律師這樣我可以告他毀損罪ㄇ?

隔天我又做ㄌ7張分別貼滿我ㄉ機車上.但又被他全部收走.這樣可以看竊佔ㄇ?

2.如果我所說ㄉ都是事實請問律師他告的了我公然侮辱ㄇ?或毀謗名譽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02

對方應該成立毀損罪及竊盜罪,不過對方可能會主張正當防衛

加心蘇 102-04-04 03:28

 你說的不到公然侮辱 (如三字經 白x 王xx )

如果能舉證說的是事實 就不會成立妨礙名譽

至於對方損毀跟竊盜只能告一樣 這你放心 由檢察官決定那一個

 

 

kunggg 101-12-30 05:00

我被一位朋友陸陸續續騙了11萬 一開始2~3萬後來
他一直想盡辦法說出事情 懷孕 家裡辦喪事房子賣掉要還貸款 之類的

我一開始界的時候我就很不願意也不太相信了 但是不借又拿不回來

反正現在我才覺得我被騙了 我該如何處理??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07

建議要求對方簽訂本票借據,否則很難證明彼此間是贈與還是借貸

Wyne 101-12-29 15:38

請問:

60年前叔公租地使用,,

10年後由父親與叔父共同租用(兩房子,各人用各棟), ,

30年前叔公死後,他們未辦繼承,我爸有問他兒子,是否續租,但自此租金全由我爸繳納,(新租約遺失,但保留有全部繳租收據)

但他們現在確拿出60年前的叔公的約說地是他們租的與我們無關,

 請問我們如何主張我們的權益,

又30年後才繼承租約有效嗎,  請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年代久遠,但也不是對方說了算,而本件您們的房子既然在別人的土地上,建議您們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才比較能夠保障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