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老蕭 104-05-12 19:38

各位好 小弟有一問題跟各位請教

頂樓採光罩都是沿著女兒牆蓋,但我們家透天女兒牆長度(前門到後門)只蓋全長的3/4,剩下的1/4就沒女兒牆,就只是4樓的屋頂.

隔壁鄰居沿著女兒牆蓋採光罩我沒意見,但到3/4終點處沒收尾一直往1/4處(4樓屋頂)蓋採光罩!

我個人鄰居已經侵犯到我的所有權!有跟他反映但他說女兒牆所有權是ㄧ人ㄧ半,可是女兒牆只到3/4處,剩下1/4是我家屋頂阿!!

請問這樣是誰對誰錯??

謝謝各位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0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女兒牆倘若是建築在我方房屋上,則沒有共用或是一人一半的問題。

2、倘若涉及無權占有,可以訴請拆除。

老蕭 104-05-12 19:29

各位好.小弟有一問題跟各位請教.

頂樓採光罩都是蓋在女兒牆上,但我們家透天女兒牆長度(前門道後門)只蓋3/4,剩下1/4處是4樓屋頂.

隔壁鄰居沿著女兒牆蓋,我沒意見.但到3/4終點處他繼續往我剩下到1/4處蓋採光罩.

我個人認為他已經侵犯到我的房子,有跟他反映但他說女兒牆是ㄧ人ㄧ半,但1/4處並沒有牆壁阿!

請問這樣是誰對?

 

謝謝

蛋蛋的悲傷 104-05-11 20:08

小弟今年30歲,從小在外婆家長大跟母姓,因為我媽是獨生女的關係,家中還有兩個哥哥一個弟弟跟父姓,自我有記憶的時候都是外婆辛苦的撫養我長大,而對父母的記憶只有一年幾次的見面,我慢慢的長大,也知道我的任務是什麼了,對於不跟父姓的疑問我也知道了,外婆常常跟我說以後她的東西都是我的,就算她過世了也會留一筆錢給我,我都會跟她說妳少在那邊烏鴉嘴,但在我17歲的那一年外婆病逝,在醫院的時候外婆的弟弟勸我叫我外婆先立遺囑,我說這樣對外婆太殘忍,我相信我親生媽媽不會對我太過份,之後我回到17年未曾住過的家裡,完成我高中的學業後,要在求學時我爸卻冷冷說了學費自己讀自己賺,我頓時心寒...之後我回到外婆的房子開始自己生活,很快的經過10多年的時間,就在去年的時候我媽說要把北屯的房子賣掉,在他們住的附近買一間房子給我住,我就點頭答應了,誰知噩夢就這樣的來臨,他們叫我住頂樓屋頂是鐵皮,我看著沒有門的房間隔壁卻是神明廳,我心中慶信的是,還好是冬天,滿心期待夏天前會買一間房子給我住,夏天真的來了,結果是我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中間有許多跟父母溝通的過程,我慢慢的發現賣房子是一個騙局,無奈房子都賣了,都回不去了,唯一不變的事情,我又回到以前父母不聞不問的生活了,我虧欠的是外婆,沒有幫她守好她辛苦買的家

對父母的失望 我只能這樣抒發了,還有謝謝耐心看完我這篇的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該房屋所有權人為何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平常要有問律師問題的習慣。

二、要善待父母, 不論他們如何待你。

三、親人能一起吃飯就要珍惜,不要等他們走了連頓飯都沒一起吃過。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5-11 22:21

1.外婆的房子在去世後是誰繼承?還是產權登記為何人所有?誰有權利買賣?

2.房子被賣掉,錢誰拿去,如果房子是你的,父母說要賣掉改買別處給你,則理應依委託意旨處理,至少如還沒買房子,賣房子的錢也應該歸你,可請求他們交付款項,當然,如果房子你沒權利,那就只能靠自己了(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1 22:46

建議您把相關您認為可能有問題的地方說清楚,不然難以釐清您的問題點為何。

蛋蛋的悲傷 104-05-13 11:19

各位律師 謝謝您

礙於當年我未滿18,因此房子與外婆的保險金我都沒辦法繼承

所以我應該無法在法律上做任何動作了,我媽是合法的繼承

目前我媽對我不聞不問,因為所有的東西她都拿走了,我已無利用的價值了

我只是想為我外婆爭一口氣,我打算從撫養費著手,不知可不可行?

因為從小到大都是外婆撫養我的

chu chu 104-05-02 09:38

我家位在基隆的舊型公寓,鄰居加蓋鐵皮屋,沒有管委會,里長不想處裡,警察沒轍,基隆不像台北市這麼在意房屋加蓋的問題

請問我能怎麼做?
1.隔壁鄰居加蓋鐵皮屋依附我家的牆面抽水馬達聲過大,影響到平常的生活。
2. 鐵皮加蓋到頂樓,對方會把死老鼠等動物丟到我方的頂樓!!!反應無效!
3.因為依附我方的牆壁所以隔音效果很差,隔壁夫妻吵架、煮飯的剁肉等...聽得一清二楚。平時上班上課不再家沒差,假日早上六點就開始吵!影響睡眠品質。反而被鄰居嗆自己睡太晚。我到底能怎做做才能阻止這樣的疲勞轟炸。拜託律師教教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2 22:20

若不是舊違建,可以向工務局報違建

Rita 104-04-24 19:07

各位律師好:

我爸媽半年多前出租房屋的地方漏水他們幫忙找水電的來進行屋頂漏水修繕,但因估價單中並未提到水塔移至高處的費用,我爸媽因為都不懂所以不知道會再多這筆,因此他們認為我爸媽程序上有問題,所以現在不願意付錢,我爸媽因現在就被說我們是因為自己的自私所以才加這個施工修繕平臺然後把水塔架上去,為了以後有壞掉要請人修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工程進行時他們都會不斷來囉唆,東西不能裝這裡會對到他們門口,要不然就是私自進入我們的頂樓烤肉還造成地板龜裂。現在缺說有沒估價的地方他不願意付,他每天都看到工程在那做認為有少估的地方我們沒告知但他在過程中也都沒問,現在才在那說他之前就有說這個這樣用沒說之後不付,但我爸媽根本從來沒聽他這樣說,只知道他不喜歡我們做這個他家看出去不好看之類的,現在他就認為我們各說各話,他也灌輸這個觀念給其他住戶一起不付這些費用

想問能建議該怎麼做才能拿回全部款項,一共十幾萬他現在只願意付一半,如果到法院告他會贏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4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請求,時間及訴訟成本均不符合之,可嘗試聲請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法院是講求證據,所以若要上法院,建議應先蒐集完備之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uwsi 104-04-24 11:58

律師你(妳)們好!

我約在8年前經由法拍.拍到1間4樓(頂樓)公寓.當初法拍並無包含頂樓加蓋違建屋..這間頂加我沒在使用..有獨立們可以出入..

最近法院跟管區警員來強制執行跟查封此頂加違建..說是前屋主有債務糾紛..

1.之前我都沒收到法院通知我此事..(因為我沒住這..)

2.前屋主現已沒住這..也沒有此棟(4樓)土地房屋所有權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拜託妳(你)們幫我指點明路..

Sunny 104-04-18 12:08

各位律師好:
本人住家為傳統五樓的公寓,但是從民國80幾年開始,五樓鄰居頂樓漏水為由,於頂樓加蓋鐵皮屋,當時所有鄰居都持反對意見,但他堅持己見蓋鐵皮屋,完工後將鐵皮屋上鎖,為他自己所用,鐵皮屋占據整個頂樓導致其他鄰居無法去使用頂樓,直至這個月拆除大隊來拆除鐵皮屋,但是五樓鄰居要求我們其他鄰居去支付維修漏水費用及鐵皮屋興建與拆除的費用,否則要對我們提出訴訟
我知道法律上有規定頂樓漏水要整棟公寓的住戶分攤維修費用,但是我們從80幾年開始都沒有在使用頂樓了,這樣對我們一點都不公平,且維修費用高達二三十萬,我們根本負擔不起,五樓鄰居要求下星期二去市政府調解,請問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目前大家的共識是,我們於80幾年後未曾使用頂樓空間,所以拒絕五樓鄰居的請求!

公寓沒有管委會~

Sunny 104-04-18 12:17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件要求鐵皮屋的興建及拆除費用,應難有理由,但就頂樓漏水的話,可能其他樓層需一同負擔,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nny 104-04-18 16:1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件要求鐵皮屋的興建及拆除費用,應難 ... (恕刪)

所有鄰居從80幾年後開始就無法去使用頂樓空間,

現在漏水卻要我們所有鄰居去負擔維修費用,這樣對我們一點都不公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這是原則,當然您可以提出相關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nny 104-04-18 16: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這是原則,當然您可以提出相關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 ... (恕刪)

我寫信給您好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8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五樓之請求,若您覺得不合理,可不接受,待對方提起訴訟,再至法院爭執之,且您亦可向五樓請求這幾年五樓侵占頂樓之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做為制衡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4-14 18:44

我家住在雲林鄉下地方,家是爸爸及親兄弟一起建的30幾年透天厝,三棟是黏在一起的,我家則是中間棟,隔音設備是差到極點。

這事是在去年2014年9-10月開始的吧,一開始對方總是上頂樓敲打,我們以為是在做事或者是叔叔上去養鴿子吧。所以也就沒有想太多。

直 到有天下午家裡只剩我跟姐姐,我們各自在位置上打電腦,他衝進來對著我們說是在那跑來跑去做什麼,我跟姐姐當時愣了一下,姐姐才回他我們哪有在跑來跑去, 然後不理他,他就下樓出去。從那天後,他只要認定有聲音就是我們在敲,所以他就會以報復心態上頂樓用鐵槌敲打,常常來叫我們不要在那跑來跑去,就算要運動 也沒必要整天跑,也常說我們上頂樓跑來跑去在吵。重點是我們根本就很少上頂樓,也從那天後我家的跑步機我們連動都不敢動了,我們也在想家裡隔音不好,會不 會是走路的問題,導致走路都墊腳尖,完全慢動作。連我妹也去買了氣墊鞋回來給我們,就怕會吵到。但他還是常常說有聲音,不爽就是上頂樓敲以示警告。很多次 明明就他自已敲完,才跑下來警告或告訴長輩說我們又在吵他,不時就向我爸跟我媽說如果在跑,別怪他在繼續敲之類的。(補充一下,那時他沒在工作,大多都晚 上出去玩,半夜凌晨才回家,然後白天在補眠)

他媽媽總是來叫我們別理他,好幾次他跑來警告他媽媽也在場,最後吵起來在說時,他總是說他沒有說過。認定我們說謊,在演戲。爸爸總對我們說,不要讓二伯父,二伯母難過,所以我們忍,想說忍一忍,或許就沒事了,只是沒想到會讓事情更慘。

冬 至那天,要拜拜,我們在準備,難免會有走動的聲音,對方又不行了,拿著鐵搥上頂樓敲,最後狠狠的用鐵搥從我家鐵門一敲,碰的一聲超級大聲,傍晚我爸媽下班 回來,我們才跟他們說,媽媽才拿著手電筒上頂樓去看,鐵門一個洞,做過pu的地板也一堆被鐵搥敲下的洞,但因晚上要拍下起實在也不清楚,所以隔天下午我跟 我弟還有我弟女友(剛好來我家玩),我們上頂樓去拍,對方就對我媽說我們上頂樓故意吵他一整天了,我媽就問我們,我們很傻眼,什麼叫一整天,也才下午上去 一下拍個被毀損的照片而已。

後來不管白天或晚上,只要有聲音,我們家就非常緊張,就連叔叔家的小兒子在那跑,關門大聲,我就會跟姐姐說,這 下好了,一定又要說是我們在撞的了,就那天,叔叔家的小兒子剛造成一堆聲音後,大約晚上九點多媽媽從阿姨家帶了幾條魚回來,想說整理起來放才不會壞掉,所 以沾板發出了聲音。我們在樓下,很明顯就聽到對方在他房間大罵三字經,我姐姐趕緊下樓,問我媽在做什麼?說人家在罵。我媽氣不過,身為嬸嬸還被三字經問 候,所以也跟著大罵,後來聽到樓下有在吵架的聲音,我們馬上跑下樓,對方關在家裡,透過窗戶跟我爸還有我弟在吵,我爸氣他連自已嬸嬸也罵,我弟則氣對方嗆 他出來打架卻躲在家裡,對方一直叫我們摸著良心,不要故意在那敲撞吵他,我們很無耐,也明確跟他說是叔叔的兒子剛剛在跑在撞,但鬧事的爸爸卻也說我們的確 有聲音有在敲,說我弟故意拿鐵槌在房間敲他都有聽到,我弟很傻眼,他沒做的事卻這樣被說,所以他很氣,明明拿鐵槌在頂樓敲的是他兒子,在房間惡意敲也是他 兒子,後來爺爺出來證實確時是叔叔的兒子在跑在撞(叔叔兒子目前上幼稚園),但鬧事的爸爸卻說不可能啦,那邊的聲音不可能傳到他家,是我們家在鬧的。說我 爸在互自已兒女,叫我爸管制我們,不要讓我們在那打電腦,拖椅子發出聲音,我跟姐姐在網路上賣衣服,怎麼能不用電腦?那天我爸回了對方爸爸當初蓋房子時說 要留條巷子,現在也不會在那說我們這邊有聲音,從那天起對方爸爸就認為是我爸在為了土地鬧他的。後來隔天晚上,爸爸好像拿了欠伯母的錢去還給伯母,伯母跟 我爸說事情就到這,我爸也說白,鬧事者也在場,那天雙方說好不在鬧,事情到這就好。(也就因為這樣,先前頂樓毀損的事我爸就沒追究了)後來叔叔也去跟他 說他兒子也不是在大半夜吵他,鬧事者很好聲的對叔叔說他知道,小孩子在跑沒關係啦,聽在我們耳裡非常不舒服,擺明就是針對我們,但我們也無法說什麼,都說 好到此為止,就認命吧。後來的確平靜了幾天,偶爾還會聽到對方故意的撞擊聲,雖然是一兩下,但那聲音就足夠讓你嚇一跳了,因是在你毫無防備下。後來妹妹帶 了兒子回來拖我們照顧二天一夜,我跟我弟在房間跟姪子玩積木,小孩子開心,拍拍手喊ya,突然對方用力搥了幾聲,我們想說吵到人了,馬上制止小孩,不讓他 玩了,將姪子帶到中間房去關上門。非常無力,明明好多聲音比我們大,但他卻只對我們家敏感,就算不是我們,他也會說是我們。

後來有天早上, 睡眠中突然被我媽的罵聲吵醒,仔細一聽,才知道我爸爸的車被惡意以尖銳的東西畫了好大一個類似@的圖,家裡停了三台車,我爸是停在最裡面的,但卻只有我爸 的車被畫了,但我們並沒證劇,那晚也只有鬧事者晚上出去玩到不知凌晨幾點才回家,但我們沒證劇,但還是請了警察來處理,警察建議我們安裝個監視器

再 來因為即將過年,父母去工作,所以大掃除就由我們這些孩子來做,那天下午姐姐為了牽水管沒注意到門,風大使門有撞個幾聲,對方又在房間敲撞幾聲以示警告, 後來姐姐在清洗門窗,需要拆下來洗,多少都會有聲音吧,我則在房間整理,然後就聽到對方好似就是要讓你知道他不爽,上頂樓爬樓梯聲音非常大,鐵門碰的一聲 打開,馬上在上面瘋狂跳以示警告。弟弟拿著手機馬上上去拍,但並沒拍到,因開鐵門的聲音對方聽的到,我弟就說在跳啊,對方就一直向我弟挑釁,我也直接告訴 他,我們不用打掃嗎?白天也要限制人家不能有聲音嗎?你半夜出去玩,早上補眠,才在那限制人家嗎?他根本聽不進去,後來他下樓我們就跟著下樓。對方就開始 在他房間開罵,我跟姐姐只能在房間互想訴苦抱怨,後來又有敲撞的聲音,我們才知他又偷跑上頂樓敲了一下,但實在懶得理他了。突然怎聽到我弟在陽台那,才知 道對方準備出門時瘋狂的辱罵,看到我弟在陽台,狗,畜牲,垃圾都出來了,我弟就拍下,在被他激怒後對對方說了一句在罵啊,你以為你爸是鄰長就可以這樣喔。 後來我很氣,因為他的辱罵,我報警了,我很氣,我對他說你就別出去,我報警了,對方就沒出去了,警察來後,他跟警察說我威脅他不準出門,我們將事情跟警察 說,對方卻一昧的說我們囂張,故意敲撞還敢報警,一家人那麼囂張,就只會拿著手機在那拍(不拍哪有證劇,說過的話永遠說你沒說,做過的事永遠說你沒做), 我們說我們在打掃,他就說他上頂樓也是打掃啊,後來又說他不能上頂樓運動嗎?警察也跟他說他沒資格限制人家的聲音,對方回警察說如果真的是打掃那沒關係, 就非常好人好事代表,後來警察就跟我還我弟在談,要我們快點安裝監視器(因剛為了車子報警沒幾天),警察離開後,鬧事者開始對著我們嗆,(敢報警,看是田 洋還是褒忠的通通都叫他他沒在怕),然後開始對我們人身攻擊,我們實在不想理他,也無力在用手機去拍。那天晚上爸媽下班回來,我們也只能跟爸媽訴苦,所以 非常不開心,對方爸爸有聽到吧,他兒子回來後,他開始問鬧事者,但鬧事者卻只選話說,說是因我弟說他爸是鄰長所以囂張,才會吵,也因此讓鬧事者爸爸開始不 諒解,說他當鄰長有什麼嗎?很生氣,對鬧事者說叫你不敲不聽,說我們家他們惹不起的,鬧事者永遠就是說他是有敲嗎?都是我們在鬧他的,他爸爸媽媽卻叫他兒 子忍耐,我們非常無力,到底是誰在忍耐?因為鬧事者,我們家對聲音變得非常敏感,哪怕哪裡的一點聲音,我們就會非常注意。全家精神真的很差。所以全家商討 後,才決定花錢安裝,結果安裝了監視器,對方及他爸爸開始對我們安裝監視器非常不開心,認定我們就是要監視他們,鬧事者也不再上頂樓了,完全就是躲在他房 間敲了。他不會連續敲,他會突然撞個一聲,或是搥個幾下。然後停了很久,才會在撞,所以我們都會突然被嚇到,但我們也只能忍耐,因就算要說,他永遠就說是 我們敲他才會去敲,所以我們只能默默去承受。他們不會去忌諱聲音,非常盡情的發出聲音,但只要鬧事者認定有聲音,就會敲撞以示警告。過年間他半夜故意敲, 讓我們家的人根本沒辦法睡,所以隔天我起床後就不想管了,下樓時走路聲音也不管了,撞到東西的聲音也不管了,對方可能聽到了,就開始搥,我非常非常不悅, 憑什麼你晚上不睡,惡意擾民,才在白天補眠然後不準別人有聲音?所以他敲,我就敲回去,後來他就跑下樓對他媽說我們又故意在吵他,然後開始罵。因前晚被吵 也是非常不悅,下午我們在聊,媽媽的確很激動,爸爸一直說不要理他,但我們實在是被鬧到快瘋掉了,所以一家就先吵起來了,所以比較大聲,鬧事者以為是在對 他罵吧,就在樓下跟我爸吵起來了。說真的,我真的很想輕生,真的快喘不過氣了,因真的壓力非常大,對方爸爸永遠就是他不管了,然後總是說的確是我們,他媽 媽就總是叫我們不要理他。那天後我們知道不管說什麼,永遠都是他們有理,是我們在無理取鬧,所以他半夜敲我們不再理會他,就算被嚇到也只能認命。

就 在年快結束時,傍晚爸爸抓了幾隻田鼠在家外整理清洗,我們也沒去注音,姐姐突然喊我,快下去,樓下在吵架,我立馬衝下樓,下去時爸爸已將鬧事者壓在地上, 但並沒有打他。我就上前要去幫忙拉開,後來才知是鬧事者要出門時對我們說(是在吵啥小,三字經問候),我爸真的整個發狂,就將他壓在地上,然後又開始吵, 後來他騎機車出去,不一會兒,回來就衝到我家門外,嗆我爸名字,要我爸有種出來,叫我爸去一個地方,敢打他,邊嗆地方然後又騎機車出去。半夜他回來他藉著 開他們家鐵門之際,狠狠的踹了我家鐵門,然後進屋開始惡意制造聲音,然後又開鐵門,又狠狠踹了我家鐵門後,準備騎機車出去,出去時對著我家二樓監視器挑釁 叫囂狂按喇叭,不知多久,他回來刻意先騎往後面的巷子,我們馬上關了燈,他又開始一邊按喇叭一邊騎進來,一樣,開他家鐵門後又狠狠踹了我家鐵門,我媽這次 就將鐵門打開,出去時,鬧事者已衝進他家,然後在家裡嗆我媽說(怎樣,出來是想打架嗎)結果被他媽制止,我媽看了一下也進了屋子,那晚他開始漫罵,敲撞, 一整晚,對他爸說他出去是好聲的請我爸小聲點,說我弟拿刀砍他後腳跟,我弟哪時候又拿刀了= ={一個好好的人,你沒去惹他,他會無緣無故衝上去壓你嗎?你要出門就出門,為什麼一定要招惹人家呢?}。隔天我爸媽被吵到一點精神都沒有,根本沒辦法去 工作,所以只能請假,我弟則硬著頭皮去工作。所以後來我們又請人來樓下鐵門外安裝了一個監視器,就算是施工的聲音,鬧事者也是激動的說我們要吵他,他爸爸 看我們追加監視器也是很不爽,在工程師要回家時,就對人家說不準拍到他家,不然他家東西不見要負責,我們對他爸說你兒子不要踹人鐵門,我們會去安裝嗎?直 接回我們你家的事啦,這霸不霸道?講不講理呢?我們也很明確的說並沒有拍到他家。

後來元宵後他拿著行李出去,家裡的人才能真的能好好喘口 氣,我跟姐姐睡不好,常常夢見他回來,只能說累積下來的壓大頗大,二個禮拜剛剛好,他回來了,我們又回到往常的日子,但算是平靜。剛好妹妹又將姪子帶回來 拖我們照顧6天5夜,二個姪子,約3-4歲,很怕會吵到他們,所以我們白天盡量就將小孩帶到樓下,不然就是大人跟他們關在中間房,小孩子會跑,一跑我們馬 上制止,總是告訴他們在家不能跑,要出去外面才能跑,關在房間只要開心大聲點,我們會馬上制止,說不能大聲要小聲,不能在床上跳,不管在白天還是晚上,就 是怕會去吵到他們,每天晚上10點左右就馬上哄他們睡覺。有時鬧事者晚上出門回來就會故意在撞個幾聲,我們想應該是又在警告吧。有天叔叔的兒子進來跟姪子 玩,用跑的,我大姪子卻跟他說(在家裡不可以用跑的喔,要出去才能跑),當下大人看在眼裡,心裡是什麼感受,有天一早睡醒,大姪子問我(阿姨,早上了,可 以大聲了嗎),我心裡難受但還是跟他說還是要小聲點,能盡量制止的動作,我們都做了。

清明節那天,快傍晚的時候吧,姐姐聽到鬧事者又在他家 抱怨門外的監視器,然後又說我們凌晨3-4點也在敲(天地良心,凌晨3-4點是你母親準備工作吧)我就跟我姐說看樣子是又要吵了,說中了,凌晨4點多惡意 在那連續敲打,將我家的人全部吵醒了,我爸開了鐵門然後伯母就來跟我爸說不要理他{伯母常常凌晨3-4點會出門拔蔥},他爸則當沒聽見出門抓田鼠,我爸就 愣愣的坐在客廳椅子發呆,我媽想下樓報警,被我爸制止。敲到凌晨5點多,應該是確定我家的人全被吵醒了吧,他就停止了。那天我們全家因為他,所以都早早睡 了,結果凌晨1點半,我們被吵醒了,我真的受不了報警了,下樓時爸爸早就被吵起來坐在客廳發呆,我們才知他1點多就開始拿東西在敲了,是後來被他媽媽制止 才換用腳吧,那聲音是連續的,完全擾民,後來警察來了,請他們開了門,去跟他們了解回來對我們說,鬧事者說我們半夜在跑跑步機吵他,所以他才敲的,我們非 常傻眼,跑步機老早就因為你沒用了,怎麼有辦法說出這種話來,他媽媽有進來我家談,警察請他們帶兒子去精神科檢查,我們也問警察,在自已家發出聲音犯法 嗎?就連白天也要限制我們不能發出任何聲音,一有聲音就認定我們是惡意吵他,就算不是我們家的聲音,也都認定是我們,鬧事者就說他什麼時候限制我們不準有 聲音?就不能穿個拖鞋嗎?之前叫我們不用穿拖鞋在那出聲音,現在又說就不能穿拖鞋嗎?到底要我們怎麼做?後來他爸出來就直接對警察說我們這些孩子直接嗆說 就是擺明要鬧他兒子的,說一個好好的兒子被我們鬧成這樣。聽到這些時我們真的傻了,一個長輩怎麼可以這樣,到底誰在護自已的小孩,然後他跟他兒子就又開始 說監視器的事,一直在意我們一定有拍到他家,然後又開始扯土地,就因我爸之前對他說當初要留條路不留,就說我爸是因土地要鬧他的,完全轉移話題,我爸覺得 冤枉,所以又跟他們吵了起來,鬧事者又說他在樓下又有敲打聲他就聽到,連他爸也說有聽到,超誇張,我們全家被們他吵醒,都在樓下,鬧事者就因沒看到我弟出 來,就直接說還有一隻狗勒,裡面還有一隻狗沒出來勒。這樣吵根本沒辦法,警察要我們好好講,根本沒辦法,因為就算我們講了,鬧事者永遠說我們在演戲。後來 警察回去了,我們非常無力的坐在床上,卻還聽到他在那罵,當下明明就沒任何聲音,就只有他家的浴室的聲音,他也開慢,也是說我們又在敲,停了一下又開罵, 是在敲啥小,當下根本沒有任何聲音,他根本活在自已幻聽的世界裡。

警察沒用,這是他們認定的事實,我們無能為力了,有理變成無理者,鬧事者 的爸爸永遠就說二邊都有聲音,房子沒隔音設備,你身為長輩應該也很清楚,怎麼能不分清紅皂白,違背良心的話也說的出口。而鬧事者則是一有聲音就認定是我 們,不管白天還是晚上,白天人家上班,一早起來當然要準備,怎麼能沒聲音?白天人家不用活動?不用打掃,不用做事,就連走動也不行嗎?就認為人家是故意 的,就連叔叔上頂樓餵鴿子,也不求證,直接認定是我們。你覺得吵,就把氣出在我們家身上,我們家夾在中間,聲音不比你家小,那我們得找誰?就不能將心比心 嗎?

真的誠心想請問,我們到底該怎麼辦,這個家30年有了,我們也真的沒能力搬出去,到底該如何是好?鬧事者認定我們沒有證劇,不能把他怎樣,就連知道有記者來採訪過,他也不怕。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1:14

鄰居間之糾紛,建議向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地下BOSS 104-04-06 11:14

近日阿嬤家旁邊的鄰居,蓋了冷凍庫於一樓,但由於其冷凍設備之機器設備壓縮機直接對的阿嬤的窗戶,也因921後阿嬤家是鐵皮構造所以易造成共振,且其設備是需24小時持續運作,故已經影響阿嬤日常作息,不堪其擾,請問律師專家有沒有什麼法規或途徑能解決此類問題??(我們已經請過里長跟對方談,但對方不為所動)

另外他們也在頂樓設很大的水塔靠近阿嬤家這邊,怕因地震等因素掉落之疑慮,請問這有法規可管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6 12: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可能涉嫌違章建築,可以向縣市政府建築主管機關檢舉

2、倘若24小時運作,且聲音過大,可以向衛生主管機關檢舉,然後向法院起訴命對方排除侵害,並要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6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至各縣市政府工務局申訴對方之違建,請求拆除之;又關於噪音之部分,可向衛生局申訴,並蒐證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妹 104-04-01 19:29

我在12月買了一間位於頂樓17年的中古屋,交屋完約3個月下了場大雨才發現屋內也會滲水,買賣交屋仲介只告知屋外進門前公設部分牆壁會滲水且有壁癌,而這部分我們有跟屋主協商降價而由買方自行處理,但從頭到尾都沒提屋內也會滲水,而我們也在這時間告知仲介,仲介回說他會幫我們跟前屋主協商.但後面卻也補了一句;補償勝算不大因為當初我門的合約上有一條(現況交屋)屋主有理由可以不賠...難道我們就只能自認倒楣嗎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1 20:57

您好,實務上現況交屋並無法無限上綱唷!所以若標的物有瑕疵,還是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1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買方態度強硬,不願減少價金,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對買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減少價金之,惟您需考量您相關訴訟成本,若漏水情形不甚嚴重,修復金額不高,亦不建議您提起訴訟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01 23:02

1.建議完整買賣契約及資料供律師研判,才能知道現況交屋是否指涉全部漏水瑕疵等

2.部分已知之漏水瑕疵已在雙方認知範圍同意減價營買方自行修繕,屋內漏水似未在前述範圍內(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仲介是說的是錯的

所謂現況交屋是指肉眼去看的現況

但是漏水這種並不包含在內

求償機會是很大的

民法瑕疵擔保責任也允許半年內發現瑕疵可求償

所以不要被騙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104-04-01 11:39

律師您好,

我是承租人,有問題想請教一下,再過約一個星期(4月中旬),2年期的租約即將到期,而在2月時房東有在電話中詢問是否要 繼續租,我說要,房東也同意讓我們續租,但是他想調漲房租,我們也同意了,當下房東也明確表示過「我們要續租的話他就不租給別人了」,這樣應該就算有契約 約定了吧? 因當時2月逢年節,房東說他要出國,等他回來約3月後雙方再重新簽約,我們也同意了。

沒想到在3月下旬接到房東電話,不是通知簽約,而是告知他要賣房子,之後也提出要我們搬家的要求。

我現在的問題是,既然當初雙方都在電話中講好要續約,只差還沒簽紙本合約,口頭承諾是否就算契約成立? 那現在房東不願續租要趕我們走了,我們能主張什麼權益嗎?

當 時電話中已約定要讓我們續住,我們也就沒有預期會有額外一筆搬家費用要準備,搬家的花費不是一筆小數目,勞心勞力又傷財,看房子的話工作也要請假,不知道 要請幾次才能找到合適住處,這期間又會被扣多少錢,這都是無預警的。房東前幾天才忽然說要賣了叫我們搬走,一時間對我們造成不小的精神壓力及經濟壓力。

我們現在該怎麼做呢? 只能任由房東趕人嗎? 或者說我們可以要求什麼來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

電話中口頭約續沒有提到租約期限,那我們這樣是會變成不定期契約嗎? 還是按照原本的合約2年,所以續約也是2年期?

另外一點,2月時裝在頂樓的加壓馬達壞了,請水電來看後說無法維修要整個換新總費用9000多元,房東表示「這是消耗品要我們自己負擔」。幾經商量下房東告知因為我們要續住所以收我們3000就好,其他的他出。

但我們還是覺得很奇怪,加壓馬達不算在房屋的一部份中嗎? 沒裝這個加壓馬達水壓不夠就沒水可用,這不是房東該去處理的嗎? 為什麼房客要負擔這個費用?

當時沒人可以咨詢,且有需要用水的急迫性(房東說我們想好要不要出再跟他說,他再叫人來修),加上已約定要續租怕(跟上面口頭約定續約的同一通電話),怕不付這筆錢會跟房東撕破臉所以我們也付了。

可是還是一個有個心結在,為什麼加壓馬達壞了要房客出錢? 沒這個東西水就無法順利使用, 這到底是該房客房東出錢?

當初房東的理由是我們要續住所以要我們分攤,現在他趕我們走了,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要回這3000元呢?

以上二個問題請教,問題有點長,感謝各律師耐心看完。

王律師 (王律師) 104-04-01 12:25

1. 4月中租約到期前,房東已明確表示不願續租,這時就算你們私自將租金匯入,房東若表明不願收受,不定期租賃契約仍不會成立。所以就您的案例看來,成立不定期租賃的機會較低。(至於先前口頭答應你們要續租部分,固然租賃契約不以書面為限,但是訴訟上你們要舉證,困難度不低)

2.房東租賃期間有修繕出租房屋之義務,所以該筆3000元是有向房東索討之機會(又必竟你們合意出3000之前提是在續租,目前看起來房東並無續租之合意。)

3.以上,僅供參考。

104-04-01 12:34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4月中租約到期前,房東已明確表示不願續租,這時就算你們私自將租金匯入,房東若表明不願收受 ... (恕刪)

先謝謝律師回覆,您的回覆我還有些疑問想請教,再次感謝。

1.如果我們的案例,不算不定期契約,那應該算哪種契約?

最近也找過許多例子,似乎房東有允諾要讓我們續租,這個契約就已成立了,只是現在是房東悔約不續了。而且您說要舉證困難,因這個續約問題也有牽涉到馬達修理費用,當初既然房東也收下我們3000元要讓我們續住,這不能表明房東確實有答應續約嗎? 如果他不答應,又怎麼會收我們3000元因為我們要續住,而剩下的他出呢?

舉證或許不是那麼容易,但是後續房東的言行(收下商討過後的3000元),難道不能代表他確實有同意續約嗎? 且我們後來也有反應給房東(有簡訊存留),才答應要續約現在又反悔讓我們很困擾,房東表示是不得已急用錢需賣房子

有很多言行和簡訊應該都能證明當初電話中確實有口頭承諾要讓我們續約。

現在我比較不懂的是,如果不算不定期契約,那當初房東答應我們要續約,是屬於哪種合約呢?
而現在房東反悔趕人,房客難道無法做些什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嗎? 答應要讓人住又忽然趕人搬走,這樣是合法且合理的嗎? 房客就要乖乖馬上配合房東搬離嗎?

現在有點無助,還望律師給些建議,再次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01 17:41

您好!

1.您講的都是間接證據,是否足夠證明合意續約,需要綜合所有資料才能論斷,且對方如何答辯也會有所影響。

2.如果能證明雙方已合意續約,且沒有約定續約期間,則會形成不定期租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律師 (王律師) 104-04-01 17:54

承沈大律師所言: 

1. 您所表示的簡訊內容要綜合判斷後,方得確定是否有續租之意,退萬步言,就算當下房東

    續租之意,並且雙方有談妥續租多久(此時方成立定期租賃),那麼在房東現在反悔,不願

    依約出租時,充其量也是債務不履行(也就是不履行跟您之前口頭承諾的續租),您至多可以請

    求因此不履行所造成之損害。(但這一切也是要成立在您提出的證據夠有力到令人相信雙方確

    時達成續租之合意)。

2.至於不定期租賃部分,發生時點為原租約屆滿,出租人沒有反對之意(例如收了您下一期房租)

   此時才有成立的可能,是就您所言,此案例恐不成立不定期租賃

3. 以上謹供參考。

aw123w3 104-03-26 23:47

管委會委員有以下行徑,請問有無觸法?觸犯什麼法?

1.住戶規約無明定條例,但管委會卻對搭雨棚住戶罰款

2.委員要求管委會聘雇之保全公司,在它家另設一巡邏點,要求保全每2小時到它家打卡巡邏一次,所有住戶家都沒有

3.有住戶有移除門前行道樹需求,要求該住戶申請並繳交移樹費用,該委員自家門口行道樹卻自行雇工砍除無申請繳費

4.該委員自家也有加蓋頂樓違建,卻藉勢以管委會名義檢舉其它住戶

5.該委員買了房子投資並無實際住在社區,卻擔任管委會副主委,現為委員,合法嗎?

6.管委會具名檢舉住戶違建,回文給建管處之公文,副本沒給該被檢舉之住戶,也無公告,有隱匿之嫌嗎?

煩請法學專家解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7 08: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沒有繳納義務,可以拒絕,倘若因此有其他不利益再救濟

2、此部分僅能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出,並要求改善。

3、行道樹若屬於私有,則無須經過任何同意,倘若屬於公有或是他人所有,則未經同意砍除,已經涉犯毀損罪,可以提告處理。

4、此部分沒有違法之虞。 

5、此部分必須回歸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及規約之規定,不能一概而論。

6、倘若公文是發給住戶的,則此部分涉嫌侵佔罪或是竊盜罪,可以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仲 104-03-11 18:06

律師您好:

事情是樣,這紛爭已有兩年之久,我們住在舊公寓4樓,兩年前樓下住戶開始反應說我們太吵,認為為我們蓄意製造噪音影響他們的作息,多次上樓按我們家電鈴反應,起先我們也覺得可能是我們日常生活所發出的聲響打擾到對方,因為我們這的地板很薄,只有最低標準的12cm厚而已,聲音很容易傳到隔壁去,所以我們買2公分的軟地墊,家中有走動的區域都鋪上。但對方又不時上樓反應噪音,不論我們怎麼解釋對方都聽不進去,對方每次都說一樣的話,都是認為我們是故意敲擊地板。之後甚至跑去我們樓上拿石頭敲擊地板,說要讓我們知道聲音有多大聲。為了此事我們在門口及頂樓裝上攝影機,對方知道後就沒在我們樓上敲地板了。最後,我們請里長調解,也是不了了之。我們有私下問一下里長,里長說對方很固執,很堅持是我們故意發出來的。前幾個月,對方大聲向陽台咆哮,說我們又在製造噪音。隔天,我下樓與對方理論,對方態度依舊,這件事搞的我跟我太太精神耗弱,最後我們有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聲明如果對方對噪音有疑慮,請自行舉證告發,不可再按我們家電鈴騷擾我們,否則我們將提告法律解決之。過了一個月後,也就是前幾天,對方又上來按電鈴,說「不管如何,只要你們製造噪音,我們就要上來按電鈴...」。最後這兩次按電鈴我們用手機錄影下來,請問律師我們該如何反制他們的行為,用什麼條款告他們?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1 1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以強制罪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錄影蒐證之後報警處理。

2、倘若因此必須看精神科等,則可以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1 23:25

您好,建議您不予理會!

另外,若對方以連續按壓電鈴之方式騷擾,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告強制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1 23:54

您好,建議您不予理會!

另外,若對方以連續按壓電鈴之方式騷擾,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告強制罪。

aw123w3 104-03-11 17:54

想請問本人購入一戶二手屋,其社區有管理委員會,也有管理規約,但從未告知或交付規約給我,因搬入之初看見社區大部份住戶或多或少皆有搭車庫或頂樓採光罩,以致本人也跟著搭建採光罩等,完工至今已兩年多,一直相安無事,直到最近本人得罪一位管理委員,於是該管理委員於過年前向拆除大隊檢舉,經拆除大隊派人至現場會堪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發文給管委會自行協調後回覆,經總幹事告知管委會要約時間協調,本人也當場允諾同意協調,並等候通知,但一直沒有接到協調通知,誰知道過年後該管理委員竟然公報私仇,公器私用,聯合其它委員以管委會名義再次發文提出檢舉,請問:

1.管委會對於本人搬入前後的違建都無作為,只針對本人一戶檢舉,有無違法之處,如有的話違反那些事項呢?

2.感覺管委會似乎任由該管理員操弄,請問可以向管委會提告哪些事項嗎?例如瀆職??

3.本人承認本戶確有違建,但可要求管委會一視同仁,連同該管理委員家及全體社區違建一併舉發嗎?如管委會經本人提出要求仍不執行,請問有法可管嗎?

4.本人詢問建築專業人士,告知可補申請執照,變更建築設計,以取得合法化,但需管委會出具證明同意搭建,請問可向管委會提出此要求嗎?

5.管委會成員含主委共7人,請問此7人開的管委會議的決議可代表1百多戶住戶嗎?

6.只購屋有區分所有人權,但只用來渡假偶爾住一兩天,但並沒有實際住在社區,請問該區分所有權人能擔任管理委員嗎?

本人原本儘量配合,忍氣吞聲,為的就是不想得罪任何人,但該管委會已被當成個人報復之工具,已有多戶不堪修理選擇搬離或不願入住將其出租,於是本人決心挺身而出對抗,或許自不量力,但再此下去還是難免步上搬離一途,或許放手一博會有轉機也說不定,請各位對法律學有專精之人士,不令吝提出解決辦法,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1 18: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無。

2、所謂操弄為何?請明確告知,否則無法分析。

3、您可以檢舉其他人,但是無法因為其他人沒有遭檢舉而主張合法化。

4、您可以要求管委會提出,倘若拒絕,可以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出,或是提告解決。

5、依法管委會僅能就事務之執行部分決議,對於住戶重要事項必須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是規約才可以做,否則可以消極不配合,或是透過區分所有權人表決方式處理。

6、這個問題必須回歸社區規約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w123w3 104-03-11 22:5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無。

2、所謂操弄為何?請明 ... (恕刪)

感謝曹律師提供答覆,有關第三點問題,本人絕無規避法律也自認是違建,只是管委會自認依法行事,那麼我只是要求管委會一概舉發,不應只針對性檢舉我一戶,如果我向管委會要求全部舉發,但管委會置之不理,那我真的拿它們沒辦法嗎?管委會不是有義務執行住戶的檢舉嗎?我都舉發了,管委會可以置之不理嗎?麻煩播撥空解惑~~謝謝

百娟 104-02-28 21:09

我家是棟4層樓的老舊房子,其中1,2,3樓都是我們的,除了頂樓。隔壁也是4層樓,但是他們多加蓋一層並加蓋的滿滿的(民國80年時加蓋),我們和他們共用一個樓梯。

隔壁的2,3樓的住戶除了我們公塔外還想放置私人水塔,但是因為他們頂樓蓋滿的關係就把他們的大水塔放在我們頂樓,一戶一個共兩個。已放置快20年。

請問,照法律來說我們頂樓使用權應有75%吧!因為我們有3層,但是我們不是頂樓的住戶,也可以請他們把水塔移走嗎?(水塔沒有造成頂樓住戶漏水)如果用說的他們不肯移走的話,可以如何採取法律途徑,是拍照存證並寫存證信函給他們限期移走嗎?還是有別的方法?

一、最溫和手段當然是透過溝通處理,若仍無法處理,寫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搬走,若仍不予理會,則透過法院訴訟程序,讓對方搬走,同時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23:10

基於鄰居間之情誼,建議您向區公所調解委員申請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雙方無法協調,再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移除,屆期若對方置之不理,再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頂樓部分您們應屬共有人,所以您們可以以所有權人之地位,直接向對方請求排除侵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imwei 104-02-22 22:05

各位大律師您好:

土木技師公會有派員至府上初勘,技師認為需將下列兩項目做更改

1.系爭建物(原告住家)之漏水,是否因頂樓維護不當所造成?

2.系爭建物(原告住家)之漏水現象,是否為頂樓連接各戶之水管所造成?

更改為:

1.系爭建物(原告住家)之已完工屋頂防水整修工程費用鑑估

不知該如何撰寫書面呈遞至法院,還有勞各位律師不吝嗇給予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2 22:22

您好,可以撰寫陳報狀給法院增加鑑定項目。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2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鑑定項目部分,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關於鑑定項目要有主見,可參考勝訴前例擬定鑑定項目。

二、因為每鑑定一次可能都要另外加費用。如果應該要鑑定沒有鑑定到,而且是你自己主動說不要鑑定的,那豈不是太冤枉。

三、拿著你的資料找個律師討論一下吧,至少確認一下那些東西是你需要鑑定的,是要加鑑定項目還是要改鑑定項目,這完全不同,請謹慎。

四、曾有人鑑定錯項目搞了四年後還要重新再告一次,再花一次訴訟費用及鑑定費用,所以這個不可不慎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Syuan 104-01-28 16:07

你好:

因為租屋問題與房東有些糾紛

我租了一間套房在學校附近,是在某社區的頂樓,是房東自行加蓋的

本有兩間,但她因被投訴拆了另一間只剩下我的,他說隔壁房是違建,我的是不違法的 有這種事嗎? 如果我要詢問是否我的也是違建該找誰?

1.廁所與房內水氣太重,使天花板與牆壁兩角都是濕的導致我的衣物發霉,他看過之後說是因為我通風不良使他的房毀損,要我處理好,要求我應要打開大門與廁所門保持通風才可,問題是我每天都將廁所窗打開,房外有需多蟲子,光打開窗就使我房跑進許多蟲,怎麼可能還打開大門,另外廁所與臥室相連,將廁所門打開太髒了,並且她的廁所僅有一個小窗並沒加裝任何抽吸器  先前已發生過櫃子發霉,已經換掉了,因為發霉處都是同一個地方,所以我認為是他的設計有問題及位於頂樓水氣太重,另外我告訴他我可能會不繼續續住,他才這樣刁難

2.我的床架有一塊木頭掉落,一開始我並沒有理會,但久了之後,有天發現有些許破損,便叫他來查看,但她拖了幾天看了一眼就走,再也沒消息,直到我說要搬走,他來看 說床是因為過度躺下或坐下導致,要求我修好,他第一時間未幫我修理,多天後已慢慢更加嚴重,又說是我造成? 我現還在租屋內        我該如何處理?

3.我們簽約一年,暑假及寒假我會回到澳門,當初簽約他答應在寒暑假收我租金3000,如果我要提早解約需補除一個月房價5500 ,但我是因為他的房有問題才想搬走,但他把一切推到我身上,說我未盡善良管理人要求我修東西用房屋,請問我是否要證明是房屋問題? 該尋求哪裡的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8 2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強迫打開窗戶跟門,否則潮濕物品壞掉要求房客賠?你承租的是宿舍嗎?還是?房東必須提供適合居住的環境,否則應該是房東賠償您。

2、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倘若違建可以向主管機關檢舉

RUI 104-01-25 22:36

我家隔壁鄰居,在她家頂樓蓋鐵皮屋蓋到我家牆壁上! 在去年的2月份蓋,我在11月份口頭告知他,給我一個交代或是,結果他無動於衷,後來我在1月份寄出存證信函給他要他在2月7號前拆除或是來找我! 但是日子慢慢地接近,他還是一樣沒有動作,請問2月7號後 我是該報警處理還是直接提告? 還是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那提告需要準備甚麼? 去哪提告?  我住高雄! 請問有高雄的律師可以幫忙嗎? 因為我她態度太鴨霸了 難道我家牆壁就是應該給他蓋的 氣死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2:46

您好,可以直接去建管處報拆!

RUI 104-01-26 21:3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以直接去建管處報拆!

那去報建管處? 會牽連到我附近的鄰居嗎?  會害到他們的鐵皮屋也需要拆除? 假如會的話 我非常不想去牽連他別人...

chuck6014 104-01-21 13:30

請問小弟簽一份住戶共同增建分管協議書 裡面有書立書人充分認知所購買之房地2樓露臺 頂樓 後院....等共同增建部分均歸屬於當樓所有權人管理使用

請問這份協議書可以代表二次施工同意書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1 15: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確實屬於二次施工的部分,不過建議應該提供該書類,以利精確分析。

2、二次施工違反行政法規,且影響使用權益,應該經謹慎斟酌。

harry 104-01-20 10:54

律師您好!如題~!

本棟樓高12樓,原12樓住戶於頂樓磚砌花台分別於女兒牆邊及兩處通通管道口上方,多年前曾因別梯住戶於該處種植造成滲漏,而今又有人種植並造成滲水及壁癌,原洽詢鄰長協調,方知這些植物為鄰長老公所種植,而12樓住戶加裝已多年有壁癌狀況,且不想再維修了,故轉向里長尋求協調, 但似乎晚一步,目前的說詞均說 這不是 花台造成的, 鄰長老公只是順風種植的, 而他們 也都是大樓管委會成員

我想問的是

1.頂樓花台 能否訴請拆除及恢復原狀並做好防水措施

2.若他們 最後 推為 建築物老舊 管道為公共措施  那我家中已拆卸抓漏的天花板及斑駁的壁癌 能否訴請 賠償 , 對象是管委會或是 12樓

3. 種植花草的 人員 在此事件中 完全沒事 ?

謝謝

您好:

1..可以

2.建議應該先請抓漏專業人士評估可能漏水原因,

再決定要告何人。

3.如果確實為該人造成亦可對其主張權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0 18: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頂樓花台 能否訴請拆除及恢復原狀並做好防水措施

頂樓共有部分,若未取得約定專用,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全體共有人、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2.若他們 最後 推為 建築物老舊 管道為公共措施  那我家中已拆卸抓漏的天花板及斑駁的壁癌 能否訴請 賠償 , 對象是管委會或是 12樓

該部分可能必須鑑定,確定規則原因,鑑定單位通常為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鑑定費用高,您應考慮之。

3. 種植花草的 人員 在此事件中 完全沒事 ?

若經鑑定後為對方之責任,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須有相關證據資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eo 104-01-16 12:50

住在這棟大樓已經四年了,樓下總是反映我們樓上13樓有很多噪音

問題是他嫌我主臥浴室洗澡聲很吵,OK~我自從樓下老先生講到現在

我已經不用主臥廁所3年了,這點我免強可以,因為我還有客用衛浴可以使用

,而且我看在對方是老先生老太太以尊敬他們的名義容忍他們.

但是其他管間與地板共振的聲音,連住戶主委都曉得這棟大樓隔音效果本來就做得不好,這些聲音我是真的都沒有製造他就會有的聲響對於我每天上班回到家還要聽到樓下的抱怨,說實在的我已經忍無可忍了,更何況他更扯的是故意到公用的頂樓做運動,吵得讓我通報警衛,結果抓到是他在樓上"運動",然後還說公用空間為什麼不能"運動",但我們大樓有運動空間為什麼偏要挑10點多的時候在樓頂"運動"呢?

這件事情我已經跟主委反映了四年主委也有跟對方溝通很多次,但對方卻一直認為都是我製造的噪音,因此就會一直找管理員不然就是找我破口大罵,我是個普通上班族,一大早7點就要起床,因此我作息很正常,平時也都是做靜態的活動,很少會跑跳,我們家也有養狗狗,但是狗狗除非有人靠近家門口,才會吼叫,其他時間都很乖.

我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大大,我該怎麼處理目前的窘境,照理來說,我一直想要理性的處理這件事情,但對方老先生的情緒很激動而且會有只欺負年輕人的感覺,搞得我整個火氣都上來,更何況我應該不需要因為老先生覺得我洗澡很吵而不空出來主臥浴室不用的道理吧?我辛辛苦苦花的錢買的房子為什麼要聽一個老先生要我該做什麼?這根本就是欺人太甚吧?

希望各位大大可以幫忙,教我該怎麼處理此一問題

您好:

1.對方因不滿您製造噪音妨害安寧而遭誣指影響生活品質,您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第68條藉端滋擾住戶罪提告,可處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此外,亦可依民法提出侵權損害賠償

2.您必須收集相關證據,包括錄下爭議過程做為證據,同時找其他鄰居或主委當證人。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leo 104-01-16 15:12

說實在的我很不希望走到上法院這步,但這個資訊我可以當參考,還是謝謝您的解答,

另外有沒有什麼辦法(除了提告以外)可以制止他再繼續這樣下去?或提醒他小心觸法?

我並不想因為這樣把關係搞壞,畢竟鄰居一場,以後還是要見面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6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的住的大樓有管理委員會管委會可以要求其保持安寧,否則可以請主管機關開罰。亦可以於區分所以權人會議中提出,並做適當處分。

阿源 104-01-15 20:56

去年8月簽約加蓋頂樓

施工2個月後蓋了廁所後就停工

其他材料(土、磁磚)就這樣放在屋頂

到現在都還沒完工

期間屢次電話簡訊告知續工卻置之不理

請問我可以解約嗎?

又是否可以把他放在屋頂的材料當廢棄物處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6 21: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經催告之後仍拒不履行,可以解除契約並且請求賠償(倘若有約定完工期限,則必須等到期限屆至)

2、建議先保管,待無價值時,在處理。

Perry 104-01-10 06:29

律師您好最近新購屋於台中市區住商混合大樓的頂樓購屋時已是第三手承接,房仲告知於第一手屋主時即違建一樓梯間至屋頂平台,於平台設有約90公分的矮牆,有部份鐵皮屋頂,但除了樓梯間外四週矮牆都沒有封住是透空的,矮牆出入口亦無阻隔其他住戶進入的門扇。此大樓建築完成日是民國82年,但不知第一手屋主是何時建造此違建,於動產買賣契約書有說明未收到過拆除通知書。我現在遇到的問題是:1.新上任的委員會主委強制要求我們拆除違建部份,否則要依大廈管理法驅離我們不讓我們入住,他們管委會可以這樣做嗎? 2.我們可否儘拆除樓梯間突出物部份,還是必須全部拆除? 3.動產買賣契約書第七項:違建部份於土地是否有包括未登記之改建,增建,加建,違建的現況未勾選是或否,我們可否根據此點要求前屋主拆除既有違建物? 4.又或是否可向前屋主求償,但前屋主已搬到國外,當初由他弟弟為售屋的委託代理人,是不是就無法向前屋主求償了呢? 5.如果能提起求償,到拿到求償費用會耗用多少時間?
律師幫幫忙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審視您們當時所簽訂之買賣契約,朝瑕疵擔保之方向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0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違建部分若無危及結構安全,可請求緩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0 22:43

您好,可去調閱之前管委會紀錄中是否已有要求前屋主拆除違建,若有並做成紀錄,基本上賣方及仲介在賣屋時即應將該等情事告知買方,若賣方及仲介明知該等重要交易事項卻未揭露,可向其主張物之瑕疵擔保。

林智群 (klaw) 104-01-11 16:55

管委會不是法院,沒有權利阻擋你搬進去,這樣會構成強制罪,

至於違建部分,你在簽約時已經知道是違建,不得向前屋主主張拆除費用

 

RUI 104-01-08 22:34

我之前有在這裡PO過文了!  

這次我要尋找可以幫我寫 存證信函律師 費用多少我們再來討論

可以的話我希望是在高雄的律師 比較方便!  

事情經過:我家鄰居頂樓加蓋鐵皮屋 結果蓋到我家頂樓上了! 

超過共同壁 直接蓋上去! 2014年2月份蓋 也沒告知

假如要她拆除 以及要求合理的賠償 要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先發函請求對方拆除並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若對方未於期限內拆除,再提起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abyface 104-01-07 20:21

法律問題請教, 請不吝解答, 感激不盡, 叩謝.

問題1: 二樓原屋主加蓋頂樓後方廚房, 數年後往生, 房地產由兒子一人繼承, 一樓土地共有人應以誰為被告向法院請求拆除頂樓違建後方實質違建? (我是以謄本登記上之所有人為被告(即兒子), 法官暗示我一定告得成, 只是告錯對相, 是否應寄陳情狀, 更正被告遺產繼承人, 管理人, 使用人, 占用人?)

問題2: 二樓加建至三, 沒有室內梯相通, 沒有出租, 有稅藉資料, 無合法權狀, 無門牌, 只有室外梯通往三樓. 如果有室內梯是屬二樓所有, 二樓與三樓沒有室內梯, 三樓算是獨立戶, 法官又暗示我. 想請問室內梯 與 室外梯 在違建法律層面有何不同?


一樓是法拍屋為第四任屋主. 二樓沒有買賣過, 是兒子繼承而來. 其母親在世時曾與第二任屋主在85年間簽立頂樓分管合約. 本人主張大法官349解釋令, 對善意之第三人, 分管契約不發生效力.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7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占用共有部分,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請求對方返還共有物於全體共有人、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訴訟所告何人是程序上的重點,而本件涉及違建實際處分權人為何人,雖然法官有暗示,但仍無法直接為訴訟輔導,所以應再重新審視您所提的訴訟,以免程序被駁回白跑一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應該告遺產繼承人全體。

2.無室內梯之頂樓建物為獨立建物,屬獨立之動產,所以不屬於二樓建物所有權人單獨所有。

本所有多項處理拆屋類型之民事訴訟經驗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RUI 104-01-04 21:45

請問隔壁鄰居 加蓋鐵皮屋在她家頂樓 結果蓋超過共同壁! 

蓋到我家頂樓上!!  當初蓋的時候也沒通知 結果是蓋完我上去看水塔時發現他們的鐵皮屋竟然到我家頂樓上... 

我就去跟他反應 結果他默默不回應 選擇逃避 我有心處理 他竟然這樣 還說要拆加蓋鐵皮屋 就要全村有加蓋都拆 太誇張了 說這甚麼話

所以我要怎麼處理? 拍照存證 寄出存證信函? 報警處理? 

那像這樣要打官司嗎? 存證信函不會寫 可以請誰代寫嗎? 

聽說鄉公所都有免費的律師可以幫忙跟諮詢? 

 您好:

如果顧慮到雙方的鄰居關係

可以先到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如果調解不成,再考慮提出刑事竊佔罪告訴或民事拆屋及損害賠償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4 23:12

您好,您問的是越界建築的問題,依據民法之規定,您必須先向他提出異議才可請求他拆屋,異議最好是以存證信函的方式,建議找律師撰擬。其次還要考慮拆除是否會影響到結構,如果會的話就不建議拆除,但您對他有不當得利的請求杈是確定的,就這部分您可計算一金額請求其賠償。 如有進一步的需求,歡迎您與我聯絡。

手機:0972936223

Email:heatherpisces@gmail.com

希望有這個機會為您服務,百珊關心您的權益。

您好: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請先寄發存證信函限期改善,於期限內仍未改善再提起訴訟,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5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工務局檢舉對方之違建,工務局即有可能前來拆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5 22:47

您好,加蓋鐵皮屋之行為,很明顯是違建,直接檢舉最快唷!

checheha 103-12-18 21:08

我這次有報警(前主委疑似偽造文書拿走我地籍謄本)

我因無證據沒能告得成前主委
我的天花板 已經三年多來一直有人在那狂奔跟重敲(快閃)-他唆使(我猜)
我半夜常常被驚醒
以前打110或社區警衛很多次
上去時人都已經跑了
警察也愛莫能助
警察說即使有當場抓到也只是道德勸說 請他別再這樣
問題是哪有人騷擾別人安寧長達3年多(會一直持續下去的整我)

且常常半夜  這樣真的無法可管嗎?
管委會頂樓是我自己的事 我要自己解決
真的是這樣嗎?
這次沒告成他"偽造文書"

我的頂樓天花板 敲打得更嚴重了(警告意味濃厚)
請問 我可以要求管委會處理嗎?(架攝影機緝凶)
管委會都只是消極說他有貼公告 請住戶別妨礙其他住戶安寧
真的是他的責任就是那樣而已嗎?

我想問說 我可以請人弄針孔攝影機在頂樓拍嗎?
晚上都不會有人上去 很冷 只有那個"蓄意者"會上去狂敲我天花板
他都不會敲頂樓其他三戶 只針對我(我是因為電梯噪音跟前主委衝突的)

我拍到的話 他會有刑責嗎??
之後他變本加厲 我變成要常態性自己架攝影機在那嗎?
每次都要拍到才能提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9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的蒐證方式是在您的房間錄音

2、可以將錄音內容交由管委會,請管委會處理,倘若管委會不處理,可以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開罰。

3、另外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排除侵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D 103-12-05 21:48

屋主已經在價金上減少給買方去做頂樓修繕(頂樓防水打掉重做),並且合約書紀載屋主針對天花板滲漏水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其餘屋況還是會負責,雙方都有簽名,請問現在買方要針對天花板漏水還可以有任何要求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屋主雖然已減少價金,但若減少程度不符比例,仍可以再請求,但應注意雙方有無簽訂和解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D 103-12-05 22:3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屋主雖然已減少價金,但若減少程度不符比例,仍可以 ... (恕刪)

 可是謝律師合約書上面已經有寫明了,為什麼還要簽訂和解契約呢?

可是買方現況發現也許是局部滲漏,但是屋主已經補貼全室修復的費用,這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腳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5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契約已有寫明屋況現有之瑕疵,並已作出折讓,若買方仍主張該瑕疵請求減少價金,可主張買方購買時以明知瑕疵存在,並反映於售價上,買方無受有損害之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7:10

您好,因和解契約若有排除條款,可認為買方已經知悉並願意承受該瑕疵,故可主張毋庸負責天花板漏水部分。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應可主張買方確實知悉且有特約排除瑕疵擔保責任之情事而免除責任

本所有多項辦理有關房屋漏水爭議之民事訴訟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筱潔 103-12-04 01:02

希望各位律師們能盡速幫小妹回答問題,小妹想請教一下在20年前爸爸親戚和該2間房子,可是親戚都不把蓋房子的錢算清還錢給我爸,而且一拖再拖到現在又能在頂樓蓋鴿舍(這算危建不知是否能有什麼方法能拆除掉呢?)和停車庫又再亂改房子,而鴿子的羽毛亂飛和糞便都會在我家的頂樓產生很多環境髒亂,阻塞排水孔影響到我們居住的環境讓我們健康的生活環境有受到很大的影響,而現在土地所有權是我爸的名字,不知有什麼方法能讓親戚能拆屋還土地給我爸呢?或有什麼方法能趕快要回我們的土地和蓋房子費用呢?!

小妹只想讓我爸不會再為這件事煩惱~謝謝各位律師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4 09:03

您好:

1.可試以所有權人之名義主張對方無權占有,請求對方拆屋還地

2.至於費用部分,如有當時簽立之字據為證,即可請求對方給付,惟有時效問題須注意。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諮詢,並指名何明諺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有將土地借給親戚蓋房子,現在可以終止使用借貸關係,並且請求拆屋還地

2、有關違建的部份,亦可向建築主管機關檢舉報拆。

3、鴿糞的問題,可以向衛生單據檢舉

 

 

您好

如果是違建的話

可以檢舉拆除

但是因為是合建

所以無法主張地上物拆除

對方亂改建築或者增建

都可以報違建拆除

至於費用部分可能過了二十年

有點麻煩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如果當初是因為合建目的提供土地給對方使用,則恐難於終止借用契約後對其主張拆屋還地

  但可向其主張相當於占用土地租金不當得利

2.違建部分可向違建拆除大隊檢舉之。

3.鴿糞部分可向環保局檢舉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茹 103-12-02 12:21

隔壁鄰居檢舉我家騎樓違建,一直Call都發局到我家說我們在施工,可是我們很早就被勒令停工了,都發局的人員也說你們家頂樓雨遮還有防火巷也是違建要拆,一聽到我們都快愣住了,但是都發局人員說你們全社區都沒有申請騎樓雨遮,頂樓採光罩,防火巷的使用執照,真的是很不合諧的社區,你們封閉式透天社區不要去檢舉違建,因為全部都沒有使用執照,除非申請建造執照,不然最後下場全社區都會被拆除.


PS:我想問如何幫社區申請建照執照,才不會被拆?

有關建築行為依法都是要由建築師設計簽證、營造廠施工

申請建照可以自己跑,但幾乎沒有,多委託建築師簽證及跑照,因:

1.程序比較複雜,各縣市內規各不同。

2.執照分為拆除執照、建造執照、使用執照,而且跑照程序、審核單位皆不同。

3.審建築圖時,需專業人員在場解說法規。

故您或可在區分所有人會議上,建議管委會委託建築師事務所幫忙聲請相關執照。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茹 103-12-02 12:19

隔壁鄰居檢舉我家騎樓違建,一直Call都發局到我家說我們在施工,可是我們很早就被勒令停工了,都發局的人員也說你們家頂樓雨遮還有防火巷也是違建要拆,一聽到我們都快愣住了,但是都發局人員說你們全社區都沒有申請騎樓雨遮,頂樓採光罩,防火巷的使用執照,真的是很不合諧的社區,你們封閉式透天社區不要去檢舉違建,因為全部都沒有使用執照,除非申請建造執照,不然最後下場全社區都會被拆除.


PS:我想問如何幫社區申請建照執照,才不會被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2 1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建築師為您申請相關建築執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ay 103-11-29 01:06

我於兩年前在新竹買了一間頂樓加蓋的透天房子. 前屋主已經改成出租套房租人, 所以我也明白這室一間違建, 只是因為已屬於舊違建, 屋齡30幾年, 加蓋的部分也快20年, 所以想應不會有問題, 但是近日收到市政府的違建拆除通知單(還未排定拆除時間),  請問是否有可以訴願的方式呢?我們整條巷子都是頂樓加蓋違建, 怎會只有針對我呢? 且屋齡已老, 假如強制拆除頂樓加蓋的部分, 應該也會造成原屋結構毀損整間不能再使用, 我應該如何處理呢? 訴願成功的機會大嗎?

Sam 103-11-11 13:33

各位律師好:

敝社區每棟大樓只有一部電梯,除了一樓以外,其餘樓層均實施分層管制,

請問,這樣是否有違法

若是可以實施分層管制,但因電梯未達頂樓,最高只達18F,請問,18F

可以施行管制嗎?就是18F住戶才能坐電梯到18F,其餘住戶只能爬樓梯

頂樓

謝謝大家的回覆。

需看規約有無規定。若無,看管委會有無決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1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規約不服,可於區權人會議時提案修正。 

另外,頂樓為公共空間,禁止區權人坐電梯上樓不合理。

Sam 103-11-12 10:59

感謝兩位專業律師的回覆。

是否可以理解成,除了社區規約與管委會決議外,針對電梯分層管制,已無任何法律問題,

例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消防法規/...?

先謝謝大家的答覆。

阿信 103-11-07 16:59

大樓管理條例規定頂樓為公用區域應由管委會其基金負責修繕,但管委會堅持要求頂樓住戶負擔一半修繕費用否則不予維修,管委會所持理由是已經過投票表決頂樓屋頂修繕頂樓住戶付一半。

請問律師大人:

1 投票可以推翻法律規定嗎?

2 如果提告後勝訴是否可要求管委會不修期間漏水造成的損失跟精神賠償?

3 求償對象是管委會還是管委會主委?(因為管委會的基金還不是住戶包括本人所繳的管理費)

本人居住為社區大樓400多戶基金充足,管委會卻找理由不修繕!

謝謝!!

共有部分的修繕,由管委會負責,但法律並沒有規定費用“一定“要管委會支出,民法也規定,共有部分的負擔由共有人按應有部分比例負擔,但可以約定排除,所以要看你們是不是以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還是只是管委會的意思,這會有不同效果,如果是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那要進一步探討是不是有違誠信原則,進而起訴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這些都要先釐清,才能判斷,至於精神賠償,可嘗試用居住安寧權對管委會主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7 17: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違反法令且侵害住戶之權益,可以提起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無效訴訟

2、可以起訴請求管理委員會進行修繕或是補償修繕費用,至於其他損害的部分,目前法院見解仍有爭議。

3、對象是管委會,由主委開庭。

4、建議還是要先行拍照、請工程公司進行估價,用以將來訴訟用之蒐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andy 103-10-31 09:19

請問,
以一宗土地申請建築執照,並於取得建造執照後分割成8筆土地,並於7筆建物+1筆警衛室完工後向所在地政府相關單位申報推舉社區負責人,申報備案核可。申請之區分所有權人為該7戶所有權人。建案戶數為3戶臨街式住店(土地及建物產權獨立,未持分車道及警衛室) + 4戶社區式住戶(土地及建物產權獨立 + 各持1/4分車道及警衛室)。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

臨街式住店為了將頂樓出租給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所以主張該建物為臨街式透天住店,並未使用到任何共同設施設備,並提出營建署解釋函第8582176號說明可不受公寓大廈條例規範。

社區其他住戶主張該建案為同一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3條及施行細則第12條,多數各自獨立使用之建築物、公寓大廈,其共同設施之使用與管理具有整體不可分性之集居地區者,其管理及組織準用本條例之規定。並提出當地政府工務課回函:按建築基地為包括供建築物本身所占地面及其應保留之法定空地,為建築法第11條所明定;旨揭建築物於申請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時建築基地為XX市XX段XX地號一筆土地,爾經分割變更為XX段XX地號共8筆,仍應視為建築法第11條所稱之建築基地,仍應就原領使用執照之基地面積與該基地上建築物分別予以檢討。

上述為雙方提出的論點。

該案件如果確認該臨街式住店可以不受公寓大廈條例規範,是否表示該住戶日後可以自由改建.增建呢?
其他住戶是否可以向當地政府提出該建物及所架設之電信機房為違建?因為地坪與建坪不成比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社區仍應成立管委會,並訂定社區規約,規約內並可明訂不得裝設基地台,而臨街式透天若仍有使用到公共區域,仍可以主張受社區規約之拘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教官 103-10-24 18:23

 

前陣子家裡買了間房子,房子是華夏,買的樓層是七樓(權狀只有七樓的權狀) 但是實際上有七樓和八樓可以使用(樓中樓),而九樓才是頂樓 1. 因為九樓才是真正的頂樓,請問八樓算是頂樓加蓋還是私設夾層 (八樓沒有影響大樓住戶逃生,也沒有任何大樓管線在內,也沒有影響住戶生活品質) 2. 請問大樓管理費若是以坪數來計算,管委會要求我們八樓也要繳交管理費,若是不繳八樓的管理費,會被管委會控告成功嗎? 請問上面的問題有相關的法規嗎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4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原始設計圖僅有七樓,而八樓即為頂樓加蓋,可能為違建,任何人均可向縣市政府檢舉報拆之,建議您應做好敦親睦鄰,避免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教官 103-10-23 18:34

律師您好:

之前買了間房子,權狀只有7樓的權狀,但是實際上有7樓 8樓可使用(樓中樓)

而9樓才是大樓的頂樓

房子在30年前建商蓋的時候就把7樓和8樓蓋成樓中樓(但實際權狀只有7樓,8樓沒有任何大樓的管線經過,也沒有妨礙到逃生)

 

問題:

1.請問8樓算是合法的嗎,當初建商在蓋房子的時候就已蓋成這樣,並非後來人為加蓋

2.若是違法的話,我們大樓9樓才是頂樓,那我所住的8樓在法律上,算是頂樓加蓋違建嗎,還是算是7樓私自加設夾層,請問這兩者有差別嗎

3.若是違法的話,被投訴會立即被拆除掉嗎,有法律途徑可讓8樓變為合法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3 2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樓中樓沒有合法的。

2、私設夾層與頂樓加蓋都屬於違章,但是頂樓加蓋可能會有妨礙逃生、竊占等問題,私設夾層則不會有。

3、無法,因此建議您應該與左鄰右舍打好關係,否則遭舉報的話還是有可能有拆除的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3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違反建築法規或與原始設計不吻合又未聲請變更,即屬違建。然既然您說是三十年前即存在之老舊違建,原則上不會被執行拆除的動作。

另外,若工務局真的發函來要求改善,實務上的作法可以委請土木技師作成鑑定報告,請土木技師前往現場勘驗是否有結構安全疑慮,若報告結論為無結構安全之虞,可將該報告回覆於工務局,通常就結案了!

教官 103-10-23 21:3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違反建築法規或與原始設計不吻合又未聲請變更,即屬違建。然既然您說是三十 ... (恕刪)

請問您,是否沒有妨礙到1~6樓的逃生或者居家生活,就算被投訴也不會被立刻拆除

windheart 103-10-14 11:15

頂樓漏水現象,但管委會只願出一半修繕費用,要修還要先簽分攤費用約定書,我認為這樣不合理,目前區權會還沒有定分攤比例的規約,想請問 :

1.若我堅持應由管委會全額支出,管委會不理或拖延,我能怎麼作?
2.若年底區權會管委會提出此議題,並要頂樓住戶分擔特定比例的費用,此規約合法嗎? 我是否能透過甚麼途徑,將此不合比例原則的規約向法院申請撤銷呢? 

3.若與管委會無共識,我可自行雇工修繕後,打官司請管委會支出費用嗎? 一般這樣的官司費用大約是多少呢?

謝謝回覆!

 

黃先生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14 12:09

您好:

1.由於頂樓平台所公共區域,除非漏水原因是您造成;否則依法應由大樓公共基金或所有住戶按

   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攤,故管委會的行為顯然與法不合。

2.若管委會決議如此,則可提起確認決議無效之訴。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windheart 103-10-14 12:53

謝謝回覆,補充說明,

分攤約定書有提及暫時各付50%,待告建商官司定案,或區權會定分攤比例規約後,再依照比例退或補上金額.

想請教,若我簽了,到時區權會定下各付50%的費用,我仍可以提起決議無效之訴嗎?

eileen 103-09-27 09:35

律師您好:

我租的房子房仲帶看

當初租房沒問到有無加壓馬達問題

已繳2個月押金

目前問題水壓很小,我住頂樓

其他房客也覺得,但是都漸漸習慣。。。

租不到一星期就有跟房東講水很小

但他不打算處理

想要退租,目前住剛好一個月

但是我簽約一年,已繳半年租金

希望能多少拿回一個月押金

 

當初介紹的房仲是不是也該為此負責?

如何以法律來說服房東?(房東個性強勢)

 

謝謝律師諮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7 2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水量真的很小影響到您的使用,可以通知房東限期修繕,否則可以終止契約或是自己修繕之後,請求費用或是從租金中扣抵。

2、本文建議您也可以直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puma 103-09-27 05:15

你好

我想請問 由於我7月和一位房東簽訂ㄧ間透天頂樓加蓋的房間,簽約時間為ㄧ年,押金為兩個月(10000元),由於租屋後約一周就發現會有群體螞蟻出現的問題,現在已經租屋快要三個月了,但是螞蟻的問題還是非常的嚴重,就算家裡沒有食物也是一樣,已經用過很多方式去除螞蟻,房東也試圖想要把螞蟻爬出來的洞補好,但還是沒有用,且租屋處是天花板,完全沒有補救的方式,部分也是因為本身皮膚對爬蟲類過敏非常嚴重,真的有點受不了,想要退租,押金是否可以拿回來?

 

有關您的問題,主要是看您和房東租約條款如何約定」,若一方提前終止租約,是否有約定須扣押租金。建議您依租約房東談上面的問題,若談不成,再依約發存證信函催告房東排除蟻害,否則終止租約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