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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02-01-25 14:54
張景堯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關於修車估價的問題 我有先詢問過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http://leaderkinglcd.com/index.html) 這是他們給我的回覆: 若要修車,建議先告知對方,請對方一起去車行估價,確認修車部位及金額沒問題後再開始修。 若對方無法一起到車行估價 我可以自行前往估價修車嗎? 對方叫我不要打擾他上班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建議我以簡訊詢問對方 如果他不回覆呢? 我還是自行前往嗎?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說我已告知過了 對方不出面是他自己權益的損失 意思是他若真的不回覆 我就直接自行修車嗎? 另外 承辦員警告訴我六個月內可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要請律師嗎? 我還沒滿20歲 若要出庭需要家長出面 如果訴訟時間拉得很長 我已滿20歲卻還沒結束 還需要家長出面嗎? (對方態度甚差 愛理不理 若無別的辦法才會提告)
1.未成年人 通常還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告訴 2.要提過失傷害告訴 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需在告訴期間6個月內提出

Q1、意思是他若真的不回覆 我就直接自行修車嗎?

建議你先請車行開估價單
然後再以存證信函通知對方,請他七日內確認,否則視為允諾。


Q2、另外 承辦員警告訴我六個月內可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要請律師嗎? 我還沒滿20歲 若要出庭需要家長出面 如果訴訟時間拉得很長 我已滿20歲卻還沒結束 還需要家長出面嗎? (對方態度甚差 愛理不理 若無別的辦法才會提告)

原則上被害人只要瞭解告訴的法律意義,就可以自己提起告訴
出庭時由家長陪同很好,有律師陪你出庭更好
建議你委任律師
幫你處理會比較妥當,畢竟律師才能幫你出庭,其他人沒有辦法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oloverbobo 102-01-24 00:27

因為車禍雙方都有受傷~

但對方在六個月的期限的最後一天提告過失傷害~

有找到方法可以反告~但想請問我告訴?內容要怎麼寫~

才有辦法可以併案跟我被告的案號一起處理呢?

如果離開偵查庭不到一週~來的及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00:45

如果您沒在車禍後六個月內告訴,是沒有用的。

基本上您若於期限內有提告,會分案給同一個檢察官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另該法第252條明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綜上可知,告訴期間之限制乃係對於告訴乃論之罪之所設之法定提請追訴期間。所以就你所述事實,必須要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才是合法,否則針對已逾告訴期間之告訴案件依法應直接予以不起訴處分。

若沒有超逾告訴期間的話,關於併案的方式,你可以私下MAIL來問我。

有關你的案件,最後的癥結應該會是在雙方賠償責任如何釐清這部分,當然如果他有提告過失傷害而你也確有過失,而你這方面沒有辦法提告刑事,當然在談判的籌碼上就會有所影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大事 102-01-21 13:08

一場車禍卻因為第三人(第三台機車)推脫責任.害我姐(第一台機車)被第二台機車告!

從被撞的變程重傷害罪七個月有期徒刑~而已我姐目前還有身孕!!請各位律師幫忙提點一番!!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不讓無辜的人去坐牢!至少緩刑或其他罰責吧!

1.如剛收受一審判決者,請儘速上訴。

2.請再囑託其他單位進行交通事故鑑定;又或者尋找當天之其他目擊證人還原案發經過,已釐清被告並無過失

3.如與對方達成和解者,有獲緩刑之機會。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大事 102-01-21 19:00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剛收受一審判決者,請儘速上訴。

2.請再囑託其他單位進行交通事故鑑定; ... (恕刪)

 1.如果已經3三審判7個月有期徒刑.我們是否可提非常上訴!因為就算申請暫緩也是很不通情理

  她還有3個小孩要養!!!!

2.因為已申請出的第二次鑑定內容跟第一次一樣!

3.在25號會開民事庭.如果現在和解會增加更判或緩刑的機會嗎!!

我們該如何幫助我姐~

陳柳丁 102-01-17 23:06

您好, 有關於強制險問題想請教一下:事因, 由於我阿公於去年11月底車禍意外過世, 他是菲律賓華僑,在台灣已取得居留證,尚未有身分證, 我們去跟保險公司申請了強制理賠, 保險公司昨天給我們的回覆是: 因無法證實我爸爸是唯一繼承人故無法理賠!! 事實上我爸爸確實唯一獨子. 無其他兄弟姐妹. 也無母親. 他入籍台灣身分已多年.這10多年來老人家確實只與我們同住. 阿公本身拿的是中華民國護照. 也非菲律賓國籍, 確實無法取得雙方國家官方證明我爸爸為唯一子女. 請問您 有碰到過類似這樣的情況嗎? 還是有遇到過外籍人士遇此狀況?  現已求助無門  看到你的文章剖析&答覆   想說也許可以尋求一個答覆, 在此先感謝您  盼覆!

小祥 102-01-17 21:56

律師你好:父親在我小時候即有賭博的惡習,從我國小二年級開始即不斷積欠賭債,皆由母親向母親這邊親戚借錢還債,大約在我高中時期離家出走,從此下落不明,母親有向法院訴請離婚通過。在我大學時接獲警方通知,得知父親發生車禍,病癒後由父親方親人接回照顧。最近父親那邊的親人要求我們共同負擔撫養責任;目前父親人送至療養院,每個月花費約為2萬4千元,對方要求我們負擔一半左右。想請問如果以這種情況向法院提出扶養責任減免,有可能負擔的費用會更為低廉嗎?目前社會局要求我們自行達成協議,否則要送往法院審理,如果這樣的話,我們會有遺棄罪的風險嗎?感謝您寶貴的意見。

 1.如果依照法定扶養順位  應該還是由子女先負擔扶養義務

 2.父母無故不履行扶養義務  子女確實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甚至免除扶養義務

    但須經法院審核後許可

 3.相關親屬確實可能提出遺棄罪告訴  而在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前

    確實也有這方面風險

小祥 102-01-18 19:27

那想再請問一下,如果我們主動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之訴訟,直接由法院去判決我們所需負擔的責任,是否就能避免社會局對我們提出之遺棄罪的告訴呢?

牙籤 102-01-17 19:37

律師您好:小弟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律師 小弟先前有發生車禍 事情是這樣子的 設對方為A男 A男騎機車行駛於外快車道突然往機車道切也未打方向燈導致小弟煞車不及擦撞到他,他未停下來查看只有回頭看了一下小弟摔倒在地上就往前騎到路口等紅綠燈了,小弟有牽起機車往前追到他 請問這樣子破壞現場了 也無證人 對方有算是肇事逃逸嗎 今天開庭他跟法官說他並不知道有肇事才會往前騎 謝謝律師~~

牙籤 102-01-17 19:31

律師您好:小弟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律師 小弟先前有發生車禍 事情是這樣子的 設對方為A男 A男騎機車行駛於外快車道突然往機車道切也未打方向燈導致小弟煞車不及擦撞到他,他未停下來查看只有回頭看了一下小弟摔倒在地上就往前騎到路口等紅綠燈了,小弟有牽起機車往前追到他 請問這樣子破壞現場了 也無證人 對方有算是肇事逃逸嗎 今天開庭他跟法官說他並不知道有肇事才會往前騎 小弟當天有去醫院驗傷 也有附上驗傷單在筆錄上面 謝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21:40

您所述事實是肇事逃逸,而對方的說詞法官不一定會採信。

牙籤 102-01-17 23:01

感謝沈律師的詳細回答  幫小弟解惑

JOE 102-01-16 22:29

請問一下...我騎車黃燈不小心撞到人,而對方也騎車車禍造成對方鎖骨斷掉,但不用開刀。醫生說要2個月修養才會好。但他卻說要6個月修養並且要我負責他6個月的薪水醫藥費加補品。對方車子有擦撞,但是要我賠新車給他.而且他並沒有第三責任險的保險。我受傷也沒辦法跟對方保險公司求償。如果達不成和解,我應該要怎麼處理。有人告訴我,如果不和解會變成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我會被關然後再依法官判定而賠償。有可能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3:54

如果您有過失的話,基本上沒和解就會被起訴判刑,還要賠償對方,至於金額多寡,則必須看對方受傷的資料才能研判。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有可能

JOE 102-01-17 19:48

 

請問....如果我刑事被起訴了,附帶民事訴訟是要跟對方打官司還是直接由法官判決。

寶寶 102-01-16 20:10
你好 請問因為車禍 對方是小狗 經兩次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 (第一次對方說到未到 第二次無共識對方主張是野狗) 事發至今快5個月了 因嚴重傷頸椎 及神經 開刀及復健中 拖至一月才申請調解 出事至今 對方有探視3次都有承認狗他沒綁好 至見面調解時 稱是野狗 (但車禍當天警察有給三聯單說有找到狗主人 所以單子上有狗主人名字 ) 對方稱告上法院也不會贏 是這樣嗎? 謝謝 PS今天詢問當天承辦員警 因為當下第一時間小狗沒有晶片無法辨別 所以寫小狗是野狗 先送醫院沒多久找到主人 所以三聯單上有狗主人名字 請問他可以堅持是野狗 嗎?
1.過失傷害小狗 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傷害罪只針對人 毀損罪需要有故意 2.最多就是民事賠償的問題 所以應該沒有那麼複雜

本件對方(飼主)未把所飼養的狗綁好以致造成你車禍受傷,相關疏失行為恐怕已經成立過失傷害罪,若您要提起刑事告訴,請務必記得在告訴期間內(保守估算即事發當日起算六個月內)向警察局或地檢署正式提告,並在開庭時一併請求民事賠償,有刑事責任問題,這樣一來對方態度應可軟化,但再次提醒,超過告訴期間就沒辦法告刑事了,請特別留意。至於對方推稱為野狗部分,這是舉證證明的問題,這個可以設法由各種證據來證明全是事後狡辯之詞。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小揚 102-01-16 17:49

請問危險駕駛發生車禍犯了公共危險罪

刑事庭雙方都需要去開庭嗎?

還是刑事庭先開完才開始走民事的部份呢?

一、刑事庭雙方都需要去開庭嗎?

應該是,法院會傳喚被害人也就是告訴人到庭,告訴人也可以不到。
但是被告一定要到。

 

二、還是刑事庭先開完才開始走民事的部份呢?

未必,但通常民事賠償會停止訴訟,等刑庭審判結果。


林智群 (klaw) 102-01-17 13:44

刑事被告一定要出庭,告訴人不出席還好,通常先走完刑事再走民事

小揚 102-01-16 14:34
我前陣子有吸食K菸,跟人發生車禍,不過是他從後方追撞我的,沒有人員傷亡只有車跟車相撞,事後警察過來也在我車上找到一隻K菸,現場車禍發生情況大致上都是對方的不對,由於撞得滿嚴重的,我和對方的車幾乎都要報廢了,我想請教各位大大~~
我這種情況~刑責是公共危險罪不過我初犯會有緩刑的機會嗎?
還有車禍的肇事責任會因為法律上判定我危險駕駛,讓所有的責任都歸咎在我身上嗎?
還有對方車價中古車整理好的價格頂多4~5萬她卻一直找我民事賠償20萬
我應該跟他走民事嗎?還是交給法官來判決?我有機會利用肇事責任來申請鑑定報告跟他爭賠償的問題嗎?
請懂相關問題的大大們可以幫幫我解答這些問題嗎?感謝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有關公共危險罪部分,仍有可能可以爭取緩刑的機會.

二.賠償的部分,仍會依肇事責任分配賠償的範圍,所以對方若一直堅持這麼高的金額,則可以交由法官來判.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緩刑是有難度,因為你這個不只是公共危險而已
這個以後還會追加持有、吸食毒品
最好是找律師幫你辯護

至於民事賠償的部分
先看肇事責任比例
再看看對方有沒有受傷、受損情形如何
只要對方有受傷,這個賠償額就很難談低

還有問題,你仍可來問我

小揚 102-01-16 15:08

 先謝謝你們的回應~

還有點小問題,是他從我後面追撞上來的,雙方都沒有受傷,只是兩台車子差不多報廢了

可是肇事責任初步看起來他的錯比較多,哪到時候如果跑法院的話,我危險駕駛的部分會有連帶責任嗎?

 您好:

若您有被認定屬危險駕駛,多少會影響本件肇責的認定,所以危險駕駛部分應先處理.

陶子 102-01-15 07:35
請問一下,我在101年11月4日發生車禍,我是綠燈但是是支幹道,對方紅燈是主幹道因為沒有裝行車紀錄器也沒證據證明他紅燈還有就是車子是他朋友的不是他本人的然後強制險.車險都過期,有調解一次沒結果,第二次調解對方取消 ,現在對方擺爛不處理,我該如何處理
建議先申請調解看看。
bear 102-01-14 15:54

車禍情形:
1/11(五)下午,我開車在內車道(有畫←的左轉道)等『←(左轉)綠燈』,並打左轉方向燈,也沒超線,後方來車看到我的方向燈都換車道,但他就突然沒踩煞車的直衝撞我車後方,我等紅綠燈時都有看後照鏡的情形(因為怕被撞到),我就親眼目睹對方完全沒減速的撞我車後方(事後我總會一直想到車禍當時情景)
我的車子就衝撞往前約半個車身距離,我嚇到後立即打P檔拉好手煞車並下車,看到車後全“ㄇㄠ”掉了,我人沒有受傷,只是不斷的發抖、呼吸困難,但我還是立即邊發抖邊打電話報警,也立即用手機把我的車和他的車拍下來,
他先是說煞車失靈,後來又說他恍神,一直說很抱歉,
後來警察也來了,因為我沒受傷,只有到派出所作筆錄
之後我跟他說車廠約半個小時後會來把我的車牽走,他說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然後就他就先離開了,而我就把車送回修車場去修理。

 


但至今對方都沒消沒息一通電話也沒有,
而從那天起我卻幾乎睡不著覺,一閉上眼時,車禍當下的情形就不斷浮現在眼前,
甚至連過馬路看到有車還沒停時,會嚇到蹲在地上發抖(擔心車子會撞上我)
對方似乎只有想賠償車子修理費用(保險公司負責部分),
我可以除了修費用外,再另外請求下列兩點的損害賠償嗎?
 
一、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之賠償
    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後段:「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提:
    我有當下告知對方我每天都需要用車,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
    媽媽前陣子開刀行動不方便出門需要我開車載
    對方則是說他附近有認識的修車廠,要我零件拆下來,
    車子就能開回去,等好了再開回去修車廠組裝
    但是我擔心是他認識的修車廠我並不熟悉,擔心會包闢他,
    加上我不只後方一處損壞所以我拒絕,
    說我要送回原廠修理(我平常都是在原廠修理)
 
請求項目:
  (一)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的車資
  (二)預定行程(原本是要開車去的):
             1、1/12坐計程車從家裡去火車站的車資
                  1/13坐計程車從火車站回家的車資
                  (車票早在事發前一個星期完成取票手續)
             2、1/17媽媽要回診所搭乘的車資
                 (1/3就已經預約看診)
             3、1/19我要去考初等考試的車資
                 (10/24早已完成報名手續)
還是這是算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之賠償
民法第二百十六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
(有些模糊)

二、慰撫金: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者,
     被害人雖非財物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因為我受到驚嚇造成我睡不著及陰影
    (遇到類似情形會害怕,不敢走內車道)
       所以我至精神科求診
    (車禍當下我整個人發抖個不停,也不太敢開車,
     我也告訴對方我雖然沒受傷,但是真的嚇到了,
     不太敢開車了,但對方只是說抱歉)
 
 
其他:
雖然還有陪媽媽出門買菜時要開車出門的車資,但並非預訂行程,只是剛好沒菜才要出去買,我無法提出證明一定要在這時段買,所以只好沒提出。
如果我是101年大學畢業待業中,現在在家照顧手術休養的媽媽,應該是無法聲請所失薪資所得。

現在變得車子修理期間無法隨心所欲的出門,加上出門我也會害怕被車撞,整個人變的神經兮兮的,無法安心的在路上走,精神科醫生也要我盡量不要出門,擔心我會因為驚嚇造成危險,造成身體真的受傷(車禍身體沒受傷,事後因為心理驚嚇造成身體受傷)
 
就這件車禍事件,不知道我能提出什麼賠償項目(除了車子修理費用外)?
求償金額大概是多少錢?如何提出求償?還要準備什麼?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3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要搭計程車的錢或因此少工作的損害,

不能將你妹妹的計程車錢算進去

像這種車禍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醫療費用

你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

 

當然,如果你嚇得沒有辦法睡覺、因而也沒有辦法上班

工作損失也可以試著向法院請求看看

 

除此之外,只要與這次車禍有相關的支出

汽車零件更換、維修等費用

譬如說:看病的交通費用等等

都可以向對方請求

bear 102-01-15 09:3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 ... (恕刪)

 

生活上增加費用我只想請下列三點:

如果我1/12&1/13就打算去坐火車,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7我也本來就是要出現在媽媽的回診醫院(醫生說需要家屬陪同),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9也是我本人要去考初等,那計程車費更應該算我的吧!

其他妹妹上課車費和其他費用,我知道應該是不在範圍內,我只想依上面三項車資索賠。

修車費事一定要給的(對方都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要車子修好後,要我簽和解書,不然不交車給我,我是否在這之間先跟對方提起其他索賠才簽和解書?)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bear 102-01-15 10:0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像這種車禍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 ... (恕刪)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我爬了好多文,網民都說: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那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我現在沒有工作,只是在家看護術後休養媽媽,所以沒有所謂的工作損失

我是直接口頭跟對方說,我需要索賠項目&金額就好嗎?

還是要寫甚麼正式的文件??

彭彭 102-01-13 11:56

想請教各位關於車禍的處理步驟,拜託幫幫忙了

在2012/12/31

我騎機車在免待轉路口內側車道左轉

30公尺前已開始打方向燈,有注意後照鏡

左轉過程中遭後方機車撞擊(對方前輪撞到我引擎左側)

對方人車無傷,我方左手肘脫臼及骨折,車子多處損壞

目前車行正在觀察受損情況開估價單

事故發生當下有報警,我則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目前只先跟承辦員警拿了現場圖跟照片

初步研判表要月底才可以申請

對方來電說可以先出來談賠償私下和解

我跟對方說我傷勢還不確定,所以想等初步研判表出來再談

私下和解不成就上調解委員會,再不行就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附帶侵權毀損民事告訴

我的醫療費跟往返醫院的計程車費是對方的強制險會負責?

我想跟對方要求1.修車費2.薪資損失3.精神賠償

修車費跟薪資損失都有憑有據

但精神賠償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要求金額

醫生說至少三個月才能初步復原(骨頭碎片長回加復健),而且肘關節會永久創傷

若開出如上之診斷證明,精神賠償該如何開呢?

若之後要提告,我只要透過承辦員警即可?

1.刑事責任只是國家對被告處罰 2.如果你要求償則需要透過民事訴訟途徑 3.精神慰撫金原則上依受傷程度 雙方社會經濟地位綜合判斷

現在就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未來,如果對方真的有誠意負責賠償

你事後還可以撤回告訴

這樣對方也可以免去刑責

 

你的受傷情形還不算小

建議你請律師幫你,維護你的權益,才不會簽下沒有保障的和解

有問題可以來信或打電話問我

小瑜 102-01-12 23:29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在十一月九號的凌晨出了車禍,我騎機車,對方是行人
車禍的發生是,當時時速50左右,走內側車道直行,因知道右方有死角
我往右方看一下確認沒有危險之後,回頭就看見行人站在我的車身前方不到半台車身,我雙手剎車還是來不及,車頭與他發生碰撞,雙方發生昏迷
醒來時我就在急診室了,然後他送加護病房


對方沒有走斑馬線,且穿越雙黃線從我的左側出來
案發地點前面不到十五公尺就有一個斑馬線了
當時我行經的方向有閃黃燈號誌,且快到路口
初判表出來結果是
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涉嫌行經閃光號誌運作路口路口減速
對方:涉嫌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穿越道路


我方傷勢:左顴骨及上頷骨骨折,右上頷骨骨折,上門牙斷裂,下門牙左邊兩顆斷一半,上排牙盤整個都歪掉,左肩挫傷,左膝以及右手背擦傷,左眼水晶體破裂。(住院九天,左顴骨開刀復位及固定,左眼已復原無大礙,左肩已及擦傷都已復原,只差牙齒跟牙盤的問題了)
對方傷勢:肋骨斷兩根,左肩胛骨骨折,膝蓋骨折。(對方目前的情況不曉得)


住院期間雙方都有互相關心,出院後對方說要私下和解
我們家想說能和解和解,畢竟自己也有過失
於是到了對方家談和解,但對方一坐下就開了25萬,說包刮後續醫療跟賠償
對方的體傷及醫療費用基本上都可以申請我的機車強制
也就是說他那25萬就是精神賠償
我方實在不能接受,於是我申請了調解委員會
就是今天十二月二十七日,但是那位調解委員一開始就說是我的錯,問對方有什麼要求,而對方這次開了18萬,我方還是不能接受,我們拿出我們在網路上查到的類似案件(行人未走斑馬線穿越馬路被撞),那委員也都不看,我們想講什麼,他也都一直說都是我們的錯,最後還說對方開18萬算合理的,他三處骨折甚至可以到35萬都算合理,講得好像他完全沒有任何過失責任(對方的公公是里長,我們一直覺得他們跟調解委員有認識),我們當然還是不接受,於是對方就去找承辦員警提告了,那員警也打來問我們要不要提告,而我們也提告了。


請問如果上法院是我勝訴,我還是會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嗎?
而我的勝算又是多少呢?我真的是肇事主因嗎?
沒有攝影機畫面是不是對我很不利?但是斑馬線前有一條4.5公尺的刮地痕
應該足以證明他沒有走斑馬線了吧?
這樣算是我傷的比較重還是他呢?
目前我的牙盤問題已請醫生評估了,光牙齒矯正就約估12萬了,斷掉的三顆牙最便宜也要3萬多,機車維修費就1萬7了。

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官司是一定的

但是,你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重點是在於,誰的過失比較大,這個判斷上面

現在鑑定出來了,雙方都有過失

接下來,就是過失比例的大小問題

要如何去講,讓法官覺得

你們兩個人之中,對方的過失比較大

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

這就要從證據、現場圖等等去找了

 

刮地痕的確可以作為對方沒有走斑馬線的證據

可是這點,鑑定書也已經講了,所以不重要

去講刮地痕,反而可以讓對方藉此指出你的車速如何如何..

 

總得來說,你這件還是有辯護的空間

 

 

小瑜 102-01-13 13:1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官司是一定的

但是,你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 (恕刪)

所以我可以主張 他凌晨四點沒走斑馬線還穿越雙黃線從左邊衝出來侵入我的路權 是這樣

我沒有上過法庭 我家人都說一言一行的很重要 所以我很害怕說錯話...

感謝律師耐心的回答我的問題^^

雙方都有過失的情形

肇事責任,雙方就都要承擔

接下來,就是賠多、賠少的問題而已

 

對方主張的金額,必須要有依據、也要合理

你應該要求對方拿出依據來,如估價單、醫療費用收據等等

千萬不要讓對方獅子大開口

 

最好可以請個律師幫助你

維護你的權益

這樣你就不用一直擔心

可以專心於自己的事業、自己的事情

美好人生沒有必要被這些小事情給弄臭弄煩

還有問題可以寫信或打電話給我

阿良 102-01-11 12:09

請問專業的律師

小弟因之前的酒駕車禍案件被告過失傷害,昨天收到了地檢署的起訴書

裡面有寫到本人所犯刑法第284條第一項前段過失傷害罪, 然後有提到我因酒醉駕車因而致人受傷,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一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請問我會因為加重其刑而被關的可能嗎?

因對方要求和解金額太高且要我一次給付不願讓我分期所以不願和解只能照法律程序走....真的是很無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當然還是有可能會因為加重其刑而被關,而和解部分,可以陳報給法官了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包子 102-01-10 23:36

我本身以經有緩刑兩年了,但是不幸的發生車禍,對方怎麼樣都不肯合解,他們提告過失傷害的話我真的就要入監服刑了嗎。

 過失犯罪  是規定法院可以撤銷緩行  並非一定要撤銷緩刑  所以並不一定一定會入獄服刑

BEN 102-01-09 11:15
律師你好: 我在去年5/19號的時候有發生一場車禍,我為迴轉車輛,對方為直行車輛,發生車禍當時警方人員,醫護人員都有到場,當時對方都說沒有事就沒有上救護車了,當天晚上有去做筆錄,之後在電話打去也沒有人回應,事發約一個月才由對方電話打來得知乘客頸部有受傷,過程有去探望過一次,但後來對方就一直講到錢的事情就沒有在聯絡對方,直到開庭,我的車子只有保強制險,沒有保第三責任險,現在調解會中對方要求金額高達30多萬元(醫療120000、交通費16000,看護費30000,工作損失150000,機車10000)也沒有這麼多錢可以去支付這些 想請問 1.當下沒有上救護車,隔幾天才去看醫生,是否有效? 2.如果上法院要講到賠嘗的部份,機車駕駛是否也有責任? 3如果診斷證明不是車禍當天開立出來的,是否有法律效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隔幾天才去看醫生,此部分可能會有因果關係的問題. 二.機車駕駛仍有法律上之責任. 三.診斷證明不是車禍當天開立出來的,仍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燁 102-01-08 08:57

我父親因車禍被撞導致四肢癱瘓(家父無肇責),肇事者當時未滿20歲. 目前程序已走至法院,且開庭在即,想請教

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該如何撰寫?(完全不知道該引用刑/民法何條法則)此起訴狀是於法院開庭時遞上嗎?這樣程序對嗎?

2.如何申請假扣押? 程序 & 作法 為何....?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8 09:34

附民是要起訴後具狀請求,假扣押聲請因併涉高度專業性,您可以委任律師代撰。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回覆如下

一.本件對方既然未滿二十歲,則您們除向該少年請求外,也要一併向該少年之法定代理人請求,以保障您們的權益.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由於會涉及到損害額的計算方式,所以會比較複雜,當然狀紙可以當庭呈,也可以另外送狀.

三.而假扣押部分, 需先向法院聲請,通常會要求您們要提供擔保,法院裁定後,才能再做查封扣押之程序.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婷 102-01-08 00:54

你好.請問.我先生無照駕駛機車發生車禍骨折.

我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對方是紅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先生仍然可以請求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婷 102-01-08 14:04

不好意思.《仍然可以要求賠償》.這樣無論是不是無照鴐駛.還是有駕照都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人在做天在看 102-01-07 09:53

我開車搶紅燈已過十字路口中線,我有閃燈跟按喇叭提醒橫向路口的車子, 乙方機車綠燈剛起步撞我車子右後方,丙方機車也跟在乙方車後方擦撞,後來在警察局談合解,乙方跟丙方就出示傷單,修車維修單 ,和解時看他們好手好腳的人沒事,乙方要10萬,丙方要五萬,乙方沒注意前方車況,也要負一些責任,對方這樣要了10萬元,感到真的很不合理,這車禍不是我撞對方,對方20多歲騎車不注意前方路況追撞我,她也有過失卻全部推給我,我又吞不下這口氣,感覺很冤枉,和解我是被強迫違反我意願的,我可以反悔主張和解無效嗎?可以告他們聯合串通敲詐嗎?而我跟他們走官司會判賠他們少一點嗎,和解時也沒請調解委員會當公正第三人,保障自己的法律效益,也沒有完全釐清責任歸屬及賠償,出這車禍對我來說很不公平,我現在沒工作,還獅子大開口要這麼多,很不合理,心裡很痛苦,還有機會做補償辦法嗎(讓自己賠少一點)?

1.主要是你有過失傷害刑事問題 所以難免談判起來有點顧忌 2.除非你不在意刑事部分 那在民事責任上你自然可以主張對方也是有過失 賠償金應該酌減

人在做天在看 102-01-08 00:58

車禍撞擊點在我右邊車尾,她是車前方車殼撞壞,我左右方沒行進方向,會出事真的是意外很倒楣碰到這種人,對方說自己失業,就是感覺被敲詐,和解時也沒拿薪資單或請假證明,只有醫療單據跟修車估價單這二樣,估價單最扯。說修3萬元,我以前出車禍前面撞爛也才修一萬以內有找,看他們手腳好好的,卻用不正當手段賺這黑心錢,心裡感覺很不公平

KEN 102-01-06 14:01
律師你好~上星期在法院調解的時候~因金額談的太低不是很想和解~ 但那裡的委員一直叫我合解~還說如果不合的話~到時判下來~對方不給~我可能一毛錢也拿不到~ 最後是以十萬和解~ 簽筆錄的時候~ 小姐也只叫我確認金額而已~所以我也只確認金額的部份 我也不知道其實可以不簽~ 現在想想蠻後悔 還有就是 金額是以分期的方式每個月匯款給我~ 合解書上有打上我的匯款帳號~ 我回到家後才發現~我給的帳號是已停用的帳號~ (因皮包的提款卡太多了有時搞不清楚哪張是有在用的) 目前還沒收到法院寄的和解書~ 請問有可以撒回和解或重新合解的辦法嗎? 還有就是車禍造成的傷如果之後變嚴重~有後遺症出現~並有醫院的證明~可以在提出要增加和解金嗎?? 合解書上的內容是對方要賠償給我的金額是十萬,每個月五千,如有一期未支付,則強制到期。(不包含強制險) 無寫日後不得在向對方要賠償金的字樣。 麻煩你了。
1.在你自由意志下所做成和解 應該沒甚麼無效或得撤銷之事由 從否認和解效力 很有難度 2.你可以通知對方更換帳戶資料 以免無從履行
貓貓 102-01-06 11:29

過失傷害~最多判多少

 

上班途中車禍  算是業務過失傷害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18:59

看有沒有和解而定

KEN 102-01-06 11:17
律師~你好 上星期在法院調解的時候~因金額談的太低不是很想和解~ 但那裡的委員一直叫我合解~還說如果不合的話~到時判下來~對方不給~我可能一毛錢也拿不到~ 最後是以十萬和解~ 簽筆錄的時候~ 小姐也只叫我確認金額而已~所以我也只確認金額的部份 我也不知道其實可以不簽~ 現在想想蠻後悔 還有就是 金額是以分期的方式每個月匯款給我~ 合解書上有打上我的匯款帳號~ 我回到家後才發現~我給的帳號是已停用的帳號~ (因皮包的提款卡太多了有時搞不清楚哪張是有在用的) 目前還沒收到法院寄的和解書~ 請問有可以撒回和解或重新合解的辦法嗎? 還有就是車禍造成的傷如果之後變嚴重~有後遺症出現~並有醫院的證明~可以在提出要增加和解金嗎?? 合解書上的內容是對方要賠償給我的金額是十萬,每個月五千,如有一期未支付,則強制到期。(不包含強制險) 無寫日後不得在向對方要賠償金的字樣。 麻煩你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法院所進行的和解,具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所以要推翻有其困難性,至於帳戶部分,您可以通知對方改匯其他帳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kevin 102-01-05 23:04

本人因發生車禍致死案件(非業務駕駛),民事賠償一直無法與對方達成共識,直接給法院判決,但是這樣我刑責方面會面臨入監服刑的命運嗎?保險理賠金也算是民事賠償金嗎?賠償金判決法官會看我經濟能力來判嗎?

過失傷害一般很少要入監服刑的

除非是另外又有酒駕肇事等等重大交通違規問題

 

至於賠償金的部分

除非對方答應,不然,是沒有把保險金算進去

保險,要看你自己有沒有另外保險,可不可以cover你的賠償

 

至於附帶民事賠償

主要是要看對方的損害

至於你的賠償能力,並非考量的重點

一、依實務經驗,車禍過失致死案件如果無法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一般都無法免除牢獄之災。二、強制險之保險理賠金是可以扣除的。三、法院認定賠償金,是以對方之損害及舉證為準。

宇軒 102-01-05 19:46

在前幾天發生車禍事故 我直行騎機車在慢車道

路旁突然衝出一位老太太 我煞車不及撞到他

當下我立刻打110和119 也有呼叫老太太 但都無法反應

我很緊張立刻騎車前往最近的醫院 想叫救護車

回頭則反時 現場都沒有人了 我有立刻請朋友帶我到附近的醫院找人

但都找不到 所以回警局報警 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為甚麼員警一直以肇事逃逸詢問我

還要我等候法院通知 我之後有打算出國念書 要申請良民證 這樣會受影響嗎

回覆 宇軒 的發言內容:

在前幾天發生車禍事故 我直行騎機車在慢車道

路旁突然衝出一位老太太 我煞車不 ... (恕刪)

這個是在臨界點的問題

差一點就有罪

差一點就可以無罪

建議你要找律師幫你辯護

 

如果開庭自己不會講

可以再來問我

宇軒 102-01-05 20:22

那我開庭時大致要說些甚麼

辯護律師要自己找嗎 還是.....

在警局做解釋的時候我有拿手機證明我有撥打電話

要先和對方談和解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5 20:27

先跟電信公司申請通聯,證明您確實有撥打電話,這部分警方是不會幫您調的。如果想出國,建議您偵查中就該找律師,以求周延。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

很雖的人 102-01-04 21:37

近日發生了車禍
我(機車直行車綠燈)
對方(腳踏車分隔島迴轉)

初步分析判決書出來了,
裡面內容

對方,腳踏自行車(慢車)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迴車前不注意來往車輛仍擅自迴轉)(處73-1-4,安126)

我,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安94-3)

我想了解一下,我跟對方的對錯比重,

因為我撞到的是位老先生,他有大腿骨折(有開刀)
而我沒什麼事,
我也很愧疚,
但是他們的家人有點江湖口氣,怕調節時他們獅子大開口

 

不知這樣的初步判決, 我站的住腳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19:14

您有過失傷害

judy 102-01-03 11:44
因為店家前面出車禍路很窄,只是拜託對方移動一下他的車,對方就罵靠夭的請問這樣算不算公然侮辱呢?!
是否構成公然污辱還是要看具體個案 並非單純僅一句話即遽以認定 不過如果你覺得名譽受侵害 你當然還是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曾認為「靠夭、靠北」用詞雖不文雅,但其意思類似國語的「吵什麼吵!」,所以並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如台端認有提出告訴之必要者,請務必備齊相關證據,避免告訴不成,有遭對方提告誣告之風險。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neoball 102-01-02 20:23

不好意思小弟初次遇到嚴重車禍有點手足無措想上來諮詢一下各位專業人士的意見

去年2012/12/9(日)

小弟騎機車在往台南高鐵站的大十字路口直行過綠燈時被對向左轉轎車直接撞上

據我所知路權直行車我為優先

當下我和乘客直接飛出警急送醫,但是機車卻被撞飛到一旁等紅燈的轎車上造成第三者部分零件損傷

當下正好有警察是目擊者表示是對方違規的錯(那個十字路口的號誌有專門為左轉車輛設置的左轉燈,當下事發時只亮了直行和右轉燈)叫我不用擔心先去醫院,我那個時候也有點意識模糊就被送離現場了.

我的傷勢有頭部兩處撕裂傷,頸部嚴重挫傷,左大腿骨骨折,左手肘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

乘客的傷勢為臉部撕裂傷,左腳背及腳踝兩處撕裂傷,左腳腳跟粉碎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

因為網路上的車會賠償相關資訊眾說紛紜小弟也不知道哪個才是正確的,除了一般醫療賠償以外,主要想請問的包括精神賠償的部分是否優標準可以參考,因為車禍後這20幾天來每天晚上都會因為夢到車禍相關的惡夢驚醒好幾次,造成精神上巨大的損耗.  另一方面我還是研究生在論文研究及修課方面的損失我該如何提出具體的賠償方案呢?  還有對方對於我後座乘客的賠償該怎麼算?  

最後想請問事發時停在路邊等紅燈受到波及的第三者轎車零件損壞的賠償該如何歸咎責任?

小弟目前還是臥病在床無法自由行動,所以警方也同意我1/9再去當地警局作筆錄,因為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情,希望有什麼身為被害人該注意的地方或盲點還請各位專家能夠不吝提點!

謝謝各位的幫忙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可以先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二.有關民事部分,則依據您們的醫療費用,及所受損失與精神慰撫金為主.

三.後座乘客亦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說你有什麼地方要留意的話

大概就是要記得把所有支出單據留下來,如對方找你談和解,要確保自己的損害有受到保障。

小余 102-01-02 10:03

 

請問 我最近發生一起車禍案件  我是騎普通重型機車 對方是小客車

我於巷口要左轉  對方是直行車 我已經有再三確認過後方沒有車輛 我後方乘客也有確認過

但是我還是被對方撞到 我跟我的乘客都有受傷而對方沒受傷 對方說沒有看到我

我有辦第三人責任險 對方沒有 保險公司說我因為在路權上輸 所以我占的比例較重

所以我的車損部分就必須自己負擔比較多 可是對方完全沒看到我 而且撞擊點到停下來的距離約6.5公尺 而不是看到我之前就有先剎車

請問難道我在路權上輸了 就沒辦法了嗎?  

而是難道因為路權輸就要自己承擔這麼多嗎??

1.在民事賠償上 雙方應各自負擔對方損失 不過雙方都可以主張對方也有過失減輕賠償責任 2.你可以另外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或許策略上會有一點幫助

安安 101-12-30 17:21

律師好~ 我本人是在2012年9月20日發生車禍 警察有到場 但是是在21日晚上做筆錄

過失傷害有6個月可以提告  請問是從9月20日算起到6月後 也就是3月19日嗎?

因為有人說是警察把案子送到地檢署日開始算 而不是看車禍發生日是這樣嗎?

還有對方的車子已經由對方保險公司理賠 那如果我跟對方車主和解保險公司還能對我追討賠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30 20:18

從「知悉」犯人時起,於六個月內應提告訴,通常狀況應從9月20日起算,與警察送案時間則完全無關。另外,車禍賠償和解時,最好還是通知保險公司參與,以免後續紛爭。以上謹供您參考。

bryan1189 101-12-28 18:46

年輕時因無照駕駛車禍致死..刑事責任上因對方不願和解而判刑8個月入監..在監期間保險公司借調開庭追償保險公司所支付的120萬賠償金額,當時開庭我回答無力償還..後回押看所守...這事已是10~12年前的事件..我想請問..這追償有時間限制嗎?如果有是多久呢?在上個月保險公司曾來電告知若不處理將強制執行..且告知這120萬的賠償金額因產生的利息至今已經變210萬...我根本無力償還這些..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有詢問過對方是否是財務公司能否償還1~2成..若是可以可設法籌借來償還..對方告知這並非是一般的財務公司的追償..是產物保險公司..請問一般銀行債務打入呆帳後不是都會有轉讓給財務公司催收..產品保險不會轉讓債權嗎?請哪位能幫幫忙..謝謝..拜託...
另外!!代位求償是否有可能過了一定期限後就失去求償權力呢??

若我無力償還能有什麼方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保險公司的請求權應有時效問題,此時,建議您不要給保險公司任何還款承諾,若保險公司真的聲請強制執行,則到時您要向法院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若勝訴,即不用再還此筆債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1-12-26 17:09

律師們您好:我上個月底發生車禍,昏迷ㄌ2天,而且我臉部顴骨與鼻子軟骨粉碎斷裂ㄉ很厲害,所以有開刀,頭部也輕微腦震盪,在醫院也躺了12天~~~~~~對方剛開始是很有誠意,有請看護照顧我,醫療費和看護費還有維修ㄉ車子也都有先繳費~~~~~但是我出院後,要回診ㄉ費用計程車費,和我受傷這一段期間無法上班的薪資, 還有精神費用,他一概不處理,只願意包一個紅包就要讓事情圓滿落幕
因對方是汽車,而我是騎機車,我們是對向,但對方是轉彎車,而我是因為機車道都被一些雜物占用,而切出來汽車道,過ㄌ路口沒馬上切回機車道,但對方也還沒道路口就提早轉彎了,而我反應不及就迎面跟他 撞上了
對方的態度很惡劣,他一直說他很有誠意,但是我感覺不到,因為他說我在跟他談薪資賠償和精神賠償和一些回診ㄉ收據很不合理,這樣他說他也可以跟我申請精神賠償,請問,這樣合理嗎?
不能說一開始你表現出來ㄉ誠意十足,等我出院後就一概不理吧!

對方是說車子不是他的,而車子的主人不想讓他家人知道,所以並不願意讓他出險,假如真的談不攏而走到法院,車子的主人不用出面一起解決嗎?

1.如果有受傷 還是先依法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 2.之後不管是修車費 醫療費 不能工作損失 看護費及精神慰撫金 核算出金額後再跟對方談 3.提告訴後 應該還是會通知車主 談保險相關事宜

阿宏 101-12-25 19:22

請問在車禍發生後至調委和解

對方承諾給我1千   

保險公司承諾給我2千(但保險公司會有作業流程,不能馬上給)

我的問題是   一旦簽了和解書就不能再告了

如果保險公司一開始說可以理賠2千  但事隔1個月後理賠案件下來只能1千

這樣我不就虧大了且還不能再告也不能求償

請問對於這樣的和解該如何是好呢謝謝

依婷 101-12-24 10:51
律師你好 我先生最近出車禍因為對方要求和解賠償的金額高過我們預算,現在再等車禍比例鑑定, 車子是我的名子行照證件都OK! 我先生他有駕照 沒有酒駕 這樣對方可以告我嗎? 另外 對方告他如果我先生都沒有財產,那對方有權力找我索賠嗎? 謝謝你~~
沈恆 (沈律師) 101-12-24 11:47
對方只能告車禍肇事者,不能告車主,也只能找肇事者求償,不能要您賠償
珩舞 101-12-24 03:06

我的外公10月中時,走在路上被一台車速過快的摩托車撞到,造成我外公鎖骨斷裂、頭部縫針,全身擦傷,而對方的摩托車撞到我外公後有往前滑行了約10公尺遠...

車禍地點位於上下班車子很多的路段,所以交警來時,對方的車已被牽到旁邊,警察沒有在地上畫白線,且現場都已經是被動過的了。

附近店家的監視器都沒有拍到當時被撞的情形,只有拍到我外公突然滾到馬路中間,以及有拍到摩托車最後滑行的地方是在哪。

負責此案的楊警察當下沒有開紅單給雙方,事後也沒有主動與雙方連絡。隔了2個禮拜,是我們主動去找警察要紅單的(還是別的警察代替原負責的楊警察開給我們)紅單上當然也沒有肇事者的簽名,要了紅單之後才知道對方是個16歲少年,所以對方是無照駕駛。而且對方跟楊警察說他們是跟別台車擦撞才會撞到我外公(這部分沒有監視器拍到,也並未有對方說的另一台車,彷彿是個羅生門,倘若有擦撞別台車才撞到我外公,我外公的傷應不致於會這麼嚴重...),負責此案的楊警察認為我外公倒在馬路中間,所以推斷是我外公紅燈過馬路才會被對方撞,他還說對方沒叫我們賠他我們就要偷笑了....但這位楊警察從頭到尾都沒告訴我們撞到我外公的人其實是無照駕駛

我覺得我外公不可能在車子這麼多的情形下還能穿越馬路,我懷疑是被對方撞到馬路中間的,這部分楊警察也未去查證,後來是我們去追查有找到一位剛好停在馬路中間要轉彎有目擊整個過程的人,他說是對方車速過快,完全沒有煞車直接撞到我外公。而且該目擊證人也說我外公當時並沒有穿越馬路,因為他的車就在馬路中間,我外公根本無法穿越

目擊証人有陪我們去警察局做筆錄,但負責的楊警察似乎有意要影響我的目擊證人,我們有點懷疑這位負責的楊警察認識肇事者。

10月份的案子,到現在都12月份了,對方都還沒去做筆錄,楊警察也沒跟對方連絡,也沒有開對方無照駕駛的罰單(對方今天12/23告知說他們沒有收到罰單)。

事情發生至此對方未曾主動與警察詢問我們的電話也未到醫院探視我外公,甚至到現在連一句道歉也沒有...

我想詢問的是:

1. 交警的處理方式跟流程是正確的嗎??我能要求更換承辦的警察嗎??

2. 今天與對方見面,對方說是我外公走在太外面的車道才會被他撞到,跟我一開始聽到楊警察說對方是擦撞別台車才會撞到我外公的說詞不符,我該如何處理呢??

3. 肇事責任誰比較重呢??(我外公沒紅燈穿越馬路,但他被撞時是在哪個位置是否有走在馬路的外側我無法確定)我認為是對方無照且車速過快是此案件的肇事主因,但對方認為他們剛停完紅燈剛起步所以速度快不到哪裡去,對方認為是我外公走太外面才會被撞到,我能依車子撞到我外公後還滑行十分尺來証明對方的車速很快嗎..?(我外公站在多外面,這是我跟對方都舉證不出來的)

4. 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對方只有肇事的當事人以及後面載的女朋友的證詞,而我方有目擊證人(不是認識的人)的證詞,現在對我方是有利的嗎??

5. 對方有無構成過失傷害罪呢??我能提告嗎??

6. 我有權利去調查對方的車子是否平時時速就過快來推論他起步時的速度嗎??

感謝您有耐心地看完...身邊都沒有律師朋友實在求助無門..
若有律師能回覆或提供建議..小女不勝感激...(T^T泣..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4 20:53

如您所述屬實,想查明真相,可以到所轄地檢署按鈴申告,比較節省訴訟時間。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或預約面談時間。

邱魚 101-12-22 13:46

你好在今年10月16日那天跟我男友以及他爸媽開車從台中要往雲林路上,開到彰化王功被一台大卡車撞了一下我們的車子180度轉了出去,而我們也報了案,警察也有給我們做筆錄,但我們的車子無法開了可能要報廢了,我們把影片也一起送給警方,可是最後分析出來卻說無法判定誰對誰錯,導指對方保險公司也不理賠對方從出事那天也沒有聯繫,我男友的爸爸車禍回到家那天突然肚子很痛,去看醫生也沒有說怎樣,但在過兩天腸子竟然黑掉過世去了我真的很遺憾,我跟他母親事後都有去看醫生因為身上有挫傷,我想請我接下來我們該怎麼做,可是起訴對方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一般而言檢察官會再送鑑定.

二.您男友父親部分,對方涉及過失傷害致死罪,亦可提告.

三.若當時醫院應檢查而未檢查,則有醫療疏失的情事,也可以對醫院提告,建議您們先向醫院調取病歷資料.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2 19:47

那是警方的初判分析表,不是最終報告,可至當地車鑑會聲請鑑定

邱魚 101-12-22 21:11

律師們我想請問那我們想提告過失傷害罪的話,我男友是台中人,發生車禍是在彰化王功,若要提告的話我們是要到彰化的地方去還是說也可以在台中提告呢?麻煩你們了

您好:

您們應該至彰化地院提告,但若被告為台中人,則您們也可以在台中提告.

邱魚 101-12-24 14:32

我們是台中人對方是南投人這樣的話要去哪裡提告呢麻煩律師

您好:

本件建議您們在彰化提告.

邱魚 101-12-25 07:44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提告我們需具備甚麼資料,因為彰化比較遠可以在台中提告嗎?麻煩你了

汪汪 101-12-20 20:08

車禍~於11月底收到刑事判決書~想請問我們想要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否於兩年內都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因為我們有請律師寫訴狀,然後有將要附帶民事賠償的資料給律師,可是律師說現在只是檢察官那邊計來的案號還是偵查字號,說要等有刑事案號時在跟他說刑事案號他再幫我們填在送那份要刑事附帶民事的資料尚在幫我們送出!!~想請問這樣的程序是對的嗎??~是不是等到知道刑事案號時還來的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20:34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為之。既然您有請正牌律師,就應該相信其專業。
球球 101-12-18 06:19

1. 前年甲與朋友去KTV唱歌時,同行的朋友還有帶自己的朋友一起前往,在幾杯黃酒下肚後,乙的朋友丙居然開始滋事,不只大小聲,到最後卻直接拿酒瓶往其他人身上砸,導致酒瓶碎片四處亂飛,並割傷甲的臉頰,造成毀容,事後甲也馬上去醫院縫了30幾針,並且要了診斷證明書,請問甲可以拿這診斷書告丙傷害,並要求民事賠償嗎?

2. 前幾個月甲在下課回家的路上發生車禍,前面有一台機車,不只沒有打方向燈,並在雙黃線上違規迴轉,但是當時甲也沒有保持行車距離,跟它距離差不到半台車身,導致煞車不及,直接撞上乙,請問甲可以要求乙賠償嗎??以及後續民事調解該如何處理?

3. 前幾日甲去找朋友,車子直接停在乙的家門口,等甲要離開時,剛發動車子打了方向燈,要轉出去的時候,嚇到後面的機車,導致丙車禍,請問如果丙向甲提出賠償,甲需不需要理賠?

4. 前幾個月甲要上班時,因為那段時間車流量很大,導致交通阻塞,結果為了閃避行駛中的車輛,去撞到停在旁邊乙的違規車輛,請問是乙要賠償甲,還是甲要賠償乙??

5. 甲的家是住公寓式的,一共有四大棟建築連在一起,住在對面的住家乙很愛在晚間10點後打小孩,而且幾乎已經是2~3天就一次,已有告知大樓主委去協調,但只維持2天,這種情況就繼續發生,而甲每日隔天一早6~7點就要起床準備上班,快導致精神分裂了,請問甲可以去告乙,要求精神賠償嗎??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30

這裡是解決民眾法律問題的場所,不替學生寫功課

小諄 101-12-18 01:12

我哥在T字路口,他騎機車直行進去公園停機車,沒有轉彎,車子右後方被一個女的撞到,那個女的是要左轉,騎很快撞到我哥,我哥沒有倒下去,那個女的自己倒下去受傷,急診4百多元
當時是綠燈,不用兩段式左轉,沒有監視器

調解委員會上他對我們要求賠他25000元,他已經去保險公司申請4百多元的錢,我哥哥的車也有損壞,因為她開的金額有點誇張,而我哥哥被撞車子也損壞,我們就沒和她合解,調解沒成功
後來對方到警察局告我哥過失傷害
現在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所以沒辦法去申請車禍鑑定

如果開庭哪一方的勝算會比較大?

如果我哥輸了,會被判刑嗎?還是只有罰金?會有前科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09:50

只要警察有做現場圖,就能做車禍鑑定。案情如果有您說的這麼單純,那直行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是主因。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

您好,

      基本上對方如果要主張過失傷害的話,必須去證明您哥哥確實有過失。但從您的主張看來,因為是對方騎車去撞您哥哥車屁股,所以在實務上一般會認為對方自己的過失責任較大。建議這部分也可以同時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修車的費用,藉此看是否有可能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