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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ra 102-03-07 20:00

事情是這樣的:

在一個大轉彎後,我們的車子停著在等紅綠燈,但後面的車不知怎麼的,整個撞上來... 然後我們的車就被推撞到前台。

前面的車,和後面的車都沒什麼大礙,但我們這台被夾在中間,還滿慘的。

(我先生在開車,我坐旁邊,二個小孩在後座,還好小的有放安全座椅,不然不敢想像...)

送修的費用初步估起來要7萬。因為是98年的車了,保養廠認為對方的強制險應該會只想以他們保險公司認定的2萬市價(這個價錢也是保養廠依以往跟保險公司交涉的經驗猜的)來做賠償。而且保養廠也說了,如果硬要修的話,是無法恢復原狀的,會經不起撞,開在路上危險,以後問題會很多。

問題來了,我們要去那找2萬的車啊?

我們本來的車雖然年紀大了點,但里程數只有89000,前車主是朋友,是個很仔細的人,車子所有狀況都很好,從沒有一些哩哩扣扣的問題。
像這樣的車,隨便一間二手車行問起來都要七萬以上吧~
我們實在沒有買新車的預算,二手車的話... 有經驗的都知道,二萬能買到的都是垃圾... ,而且還會被車行取笑!

再找一台二手車真的很累。之前南部中部的車行都看了,總結就是車行都亂開價,該告訴你的都不說,謊言被拆穿了才又隨便胡說來應付一下,網路看的價錢跟到了現場都不一樣,看了很久,最後決定不跟車行交涉,買了可信賴的朋友的車。

現在我該怎麼跟肇事者談呢? 找車之路漫長,這期間的租車費用可以算在他頭上嗎? 對方很有誠意說他會負責一切。我們有先去租車了,好貴,但沒辦法,我們一家大大小小沒有車不行。保險公司動作慢吞吞,這樣拖下去租車費用會很高,希望肇事者到時真的會負責。 因為要再買車,莫名地多了一筆開銷... 要怎麼跟肇事者算才合理呢? 我先生隔天腰痛到直不起來,我則有一些肌肉拉傷。有去看醫生了,單據也都有留著。這事件全家都受到滿大的驚嚇。車禍後小孩這二天哭鬧滿嚴重的。這樣可以精神求償嗎?

橘子妃 102-03-07 18:00

您好~

我想請問

因為對方酒駕撞我..(車主和肇事者非同一人)

(我們未和解..對方刑事已經判4個月)
目前要開民事庭..(被告是肇事者+車主)

1.法官要我去申請車主和肇事者的戶籍謄本..
但是戶政機關要我提出對方的身分證字號..
請問我該如何申請出車主的身分證字號?(酒駕肇事者的身分證字號我有..)

2.車禍牙齒掉了3顆..需要植牙..但是我還沒有錢可以去治療..
所以沒有醫療收據..法官又要我提出證明植牙的費用..
請問我該如何舉證?

3.因為車禍我腿骨斷了..有開刀放鋼片..今年6月還要再開刀將剛片取出..
又一定會有費用支出..法官又要我提出相關證據證明開刀會支出的費用..
我又還沒開刀..也沒有收據..請問該如何舉證?

4.看護部分..法官也要我提出收據..可是我都是家人照料的..開刀後的1~2個月..
幾乎都生活無法自理..關於家人看護的部分..我又該提出甚麼樣的證明?
(醫生有開診斷書..有註明"需專人看護1個月")

律師幫幫我~~~我真的是什麼都不懂..但是撞我的是酒駕..應該要有程度上的逞罰..至今我未獲得任何賠償...請幫幫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一般而言,損害賠償之請求除了要能提出具體的請求項目外,再來便是證明該項請求之因果關係以及證明損害賠償額,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龍澔 102-03-07 00:56

各位大大我於去年12月12日發生車禍我是屬於肇事者紅燈(對方在待轉區撞到) 但經過3月6日調解後對方開出15萬以下是對方開出的資料看醫生部份申請強制險這個雙方沒有異議

車輛修理費1萬9
(有電話告知需將換下之零件拍照以及將換下零件留著而且對方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修理當時跟對方車行要估價單對方車行也不肯給 而我也於事發第一時間告知可以到我認識的車行去修但後來接到電話時車子已經在修了)

事發當時所配戴眼鏡4100
(當時我在現場並沒有看到這副眼鏡)

於事故後摩托車修理期間以及老婆去醫院交通費用1萬8(
我看車行收據是12月20日(有單據但大多為私人車行所開立只有價格跟日期)

精神賠償5萬

在3月6日調解時我試過以5萬元調解但對方一直說金額太少 我是否要繼續調解或者是我可以用本來要賠償的5萬去請個律師準備開庭 因為我本身是低收入戶而且有個兒子要養車禍發生後我到目前都無法工作已經三個月了本身無前科如果上法庭刑事判決緩刑機會有多大

 沒有和解通常不會判緩刑,一般來說車禍過失傷害案件,法院會判兩到三個月的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易科罰金以每天1000元計算,如果不想被關,那得付給政府六到九萬元。

龍澔 102-03-07 00:52

各位大大我於去年12月12日發生車禍我是屬於肇事者紅燈(對方在待轉區撞到) 但經過3月6日調解後對方開出15萬以下是對方開出的資料看醫生部份申請強制險這個雙方沒有異議

車輛修理費1萬9
(有電話告知需將換下之零件拍照以及將換下零件留著而且對方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修理當時跟對方車行要估價單對方車行也不肯給 而我也於事發第一時間告知可以到我認識的車行去修但後來接到電話時車子已經在修了)

事發當時所配戴眼鏡4100
(當時我在現場並沒有看到這副眼鏡)

於事故後摩托車修理期間以及老婆去醫院交通費用1萬8(
我看車行收據是12月20日(有單據但大多為私人車行所開立只有價格跟日期)

精神賠償5萬

在3月6日調解時我試過以5萬元調解但對方一直說金額太少 我是否要繼續調解或者是我可以用本來要賠償的5萬去請個律師準備開庭 因為我本身是低收入戶而且有個兒子要養車禍發生後我到目前都無法工作已經三個月了本身無前科如果上法庭刑事判決緩刑機會有多大

 依實務經驗大部分都是易科罰金,故建議和解,否則除需支付罰金外,日後同樣還需賠償

小妞 102-03-06 16:36

律師大大 展悅!

我有一女性朋友跟男子交往一同玩線上遊戲多年,遊戲所有東西無論時間或金錢付出都是共同的

近期發現該男子早有老婆,才知被欺騙多年的感情,進而離開該男子

她與該男子交往期間曾為該男流過產,流產的方式是自行藥局買藥,只有發票能證明

分開後的當月,又因受到打擊精神不佳出了車禍,工作也丟了

而該男子也因有老婆的事,東窗事發或因愧疚或其他原因,說要把遊戲中物品以口頭上送與我朋友

而我朋友因不想再經營而拿來請我轉賣

該男子事後回來想挽回我朋友繼續在一起不成,

後悔又說東西是他的一再揚言要提告竊盜.朋友與我無不備受其擾

該男子手中目前有我朋友開他遊戲帳號ip與遊戲交易歷程

而我朋友手中也握有當初他們互開帳號的ip記錄

請問大律師們,該男子要提告我和我朋友竊盜,告的成嗎?

而我朋友能否提告該男子欺騙感情呢?罪名該是何種?

如這樣的情節所屬之罪名,又各有多久追訴權呢?

 撥空解答 不勝感激!!

 

 

 

林智群 (klaw) 102-03-06 18:32

如果對方有同意的話,應該不會成立竊盜,

因為帳號密碼除非對方提供不然無法取得

另你遭欺騙交往墮胎部分可以提告侵權行為,

不過要在知道對方是有婦之夫後兩年內提起

Candy 102-03-05 18:03

您好:

我先生在上班途中,因為被後方機車輕微碰撞到自己所行駛的機車後方,也因為為了要閃避後方機車,結果不慎碰撞到前方機車,導至前方機車不慎摔車,後來我先生有停下機車詢問對方傷勢,需不需要就醫等等,可是對方都不理我老公也都不說話,我先生在場也一直做詢問有20分鐘,後來因為我先生看對方好像只是輕微小擦傷,也沒大礙!我先生就趕著去上班了!

結果現在對方卻說我先生肇事逃逸,請問這樣有構成肇事逃逸嗎?

補充說明:後方碰撞到我先生的機車,因為我先生無法立即看到車牌,而當時又處於上班尖峰時間,所以事故聯單只有我先生跟前方機車,而後方機車就沒有囉!

想請問這種狀況,車禍和解書要如何寫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尚無構成肇事逃逸,但對方也可能會去提告,所以若當時有證人的話,日後可能要傳喚他來作證證明,至於車禍和解書部分,建議請專業人士處理,以避免將來之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言傷悲o風 102-03-05 14:09

有個女孩 不知幾歲 剛從網路認識不久 說心情不好 來我家玩一天(她台中我彰化)

卻第2天要帶她坐車回家時 突然說 家人不讓她回去 卻賴在我家

要她好好跟她家人說說 怎樣也不肯 就說她家人對她不好 很討厭回去

我怎勸也勸不走 也沒罵她趕她 我真無能為力 也沒她家人電話

每當要勸她回家 卻以自殺和殺人 等威脅我 和老罵髒話鄰居和家人都能聽到了

(而我爸當時有中風過 又車禍手腳斷在休養沒法管 我媽之後有幾天當24h看護回家休息也累到沒法  只能勸說 別吵了  好好說就好)

然後能勸她回去後 她卻一直拖時間 在那邊電腦聊色 不肯走

每次都拖到班車都沒了 就直接去睡

而我也是每天都在勸她

真是遇到精神不正常的人....

在我家老花我的錢 佔我的電腦 還會偷用電話 不在時還會偷拿我或我弟的錢去買東西

還會威脅我國小4弟把他的電腦也給他用  並叫我弟把功課拿出來要教  結果 卻把我弟功課全撕了

害我弟在那哭     且暫用另一個房間我弟的電腦 電話 也是在我弟面前耶

她還有病到 以為我弟看不懂字  聽不懂那些      當我要勸她別去另個房間 和勸她回家

卻只會把另個房間 門鎖上   在那顧聊色   那在另個房間的我爸是有辦法?我國小弟弟是有能力管?

還會要求我買手機給她

她用電腦電話 卻是都在用來聊色    平常每天她都會自慰上幾次

電話費都被她偷用了幾千塊 光讓她吃喝 就花了 一萬多 真的很罪受

跟她認識的人 有很多都跟她做過 交往關係很亂 她在她家時 還會常出門喝酒 打架

然後有幾次她居然想我陪她做愛  而我不想 拒絕她多次 卻還是威脅我

而我下體也被她碰到 嘴也有碰到一下子 但我並沒把陰莖放入她陰道內

因為我很討厭她 很不想被她碰 為了不讓她煩 我自行打手槍把精液打出來

而她卻把精液拿去吃 況且她在我家那時 月經已經來了

其中這種事只有3次  只有一次是有用嘴碰過我陰莖

但我根本沒碰她  拒絕她後 她還是過來用我

然後終於過快2個禮拜 終於她說 她家人肯讓她回去(我也有聽到她家人說可以)

我要載她去坐車時 也是一直故聊色 不肯走

說我讓她走 就威脅會告我 或怎樣的還要我之後弄手機給她

終於我把她勸去坐車 趕上最後一班車後

她終於回到台中時 打電話給我  說她等一下就回家了

她說暫時沒公車 等會請家人來載  我就跟她說好好快回家休息 別再胡鬧了

再來過了2天    她卻被警察抓了  說她在街上遊蕩2天沒回家

到警局後卻誣告性侵     胡說我跟她性交4次 陰莖有放入  有去做驗傷報告

但報告又沒顯示有我體液的資料 這就奇怪拉   而且醫生應該會驗出她那時還有月經阿

就算驗出來有擦傷 也是她平時就每天就經常自慰 關我什麼事!?

也很奇蹟的 知道我的地址

事發生在我家 我房間 我房間只有一個大雙人床   電腦和電視也都在床上

她平常就在我床上暫著電腦聊色    兩人雖都睡在同一張床 但我也都沒碰過她

我平常在家都是穿一條內褲  睡覺(男的這樣正常吧)

而做筆錄時我也都是照實說      說我根本沒碰她阿   是她威脅我  雖有被她碰到一下子

但我為了不讓她碰  也是自己打手槍出來的

警察卻說 不管是不是她威脅自己碰我 我沒碰她  嘴有碰到 就叫口交   就成性交

但被侵犯的是我耶!  有沒搞錯!!!  只是因為她是女的 法律就不管對錯都是男的錯?

結果警察又說她未成年  才15歲 而我22   況且我也說明 我那時根本都不知她幾歲

又是她自行碰我  我要何處理?   警察說那時要逃離現場 或報警才對

我人就傻傻的 我怎麼知道 要報警?  說到逃離現場?這是我房間我的床耶!

而且我有高血壓 腳有痛風 尿痠 以前腳底也開過刀   下班一到家 放鬆後 我雙腿就無力了

連走去上廁所有時可能累到要用爬的  一到家 我就只想休息了  我是能跑去哪?

結果之後我被起訴就更奇怪了 驗傷沒我體液資料 也沒其他證據 這樣就能告我?

檢察官卻說因為我是男的 體型比她大 所以不該會受到她威脅 不採信我的解釋

既然她都沒證據 為何還能起訴我?  只因為我是男的 體型比她大 就輕信她的謊言?

 我165 /89    她約158  /50左右

而我筆錄時也有說 是她碰我 我沒碰她阿  她威脅我的事 家人都有聽見 也看見我每天都在勸她

她威脅罵人的聲音都連鄰居都能聽見ㄟ   然而她那時 月經有來耶 我怎碰她?

醫生驗傷時驗假的嗎?  她那時月經來 是沒有寫上去?

就這樣過快2個月 現在要上庭

阿沒證據就能告我?   我說實話卻都不採信

而且她 平時就老愛拖時間 和說謊 怎勸也勸不來

我就這樣一直受她的罪? 況且是她家人不肯讓她回去 我能怎辦?

而且都過那麼久了 我是該再拿什麼證據?

我之前提的證據 只有她在我家期間 跟人聊色的資料 還有她和她朋友做愛

並且她用即時通跟她朋友說沒跟我發生關係 和我寫這些事情經過 (卻說不太採信? 我都有附上時間呢)

 而過那麼久了 就算警察再來調查鄰居有沒聽到她威脅我罵髒話等等 應該也忘了吧

而她就只有那莫虛有的亂說我跟她發生關係驗傷   且驗傷也沒體液資料阿

就因為她女的 年齡小(我並不知)且體型比我小             (很多大體型人都被體型小的人殺害呢)

這樣卻還被起訴    我該如何是好?  我人就很單純就傻傻的 不知該怎辦

她根本就是因為 我一直勸她回家 懷恨在心   之後卻沒回家 被警察抓後 誣告

現在起訴書來 說不採信我 再去警局說明後 卻說我遇到這種人很衰也沒辦法

都已經上法律程序了  只能法院上 想辦法    這我真無能為力

何況家裡還是低收入戶 怎有錢好請律師

建議您與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聯繫看看,是否可以申請由扶助律師來為您辯護。

扛壩子 102-03-05 17:11

介紹給我吧

無言傷悲o風 102-03-06 09:22

 現在是拿到 告訴單

上面寫因 我體型較大 又是男性 所以不採信我的證詞

法律不是都平等? 人權呢?

她也沒證據 就隨便誣告

況且我並沒碰她

醫生證明也沒說 有體液反應

這樣她是如何告我?

雖說她有碰到我一下下 但我也是一直拒絕她    正確講是我被侵犯吧

況且那時她月經有來 且我下班時 因為體質關係一到家根本就雙腳痛到不能走 只想好好休息

怎可能跟她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這樣居然還這樣聽她說謊

現在是該怎處理好@@?

律師看到能給點意見嗎?

楓小飛 102-02-27 11:03
車禍後.這1年多來我和對方談和解談了20幾次..在談和解當中..(對方的這次和解內容一定是跟昨天談的和解內不一樣)且又獅子大開口我和對方都是新日本車我維修8萬.對方開口說他修25萬又拿不出收據..每次談話中對方一直故意改口..因為我想趕快了事所以就像白癡一樣一直照著對方要求去做..來來回回20幾次..真的浪費我好多時間.之後我女朋友也因為這樣一直陪我去談和解20幾次.因為此事一直吵架.最後也因為此事分手了..而我也因為這樣.每天都好煩.心思無法正常工作..我是做業務的也因此我的業績一直下滑..有時在家好想自殺..工作這樣..女友又分手..全都是因為對方一直折磨我..請問律師大大..我可以跟對方求償精神賠償嗎?可以求償多少?

如果沒有受傷 只有車損 在台灣侵害財產權 是不承認精神慰撫金的

阿譜 102-02-24 17:36

去年3月發生的車禍案件,對方開車我騎車,鑑定肇責5/5分(對撞),都是未注意前方狀況,但對方不願賠償,因我有體傷而提出傷害告訴(有驗傷單),法院已於年前判決定讞對方開車的1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至於我個人的損失部分也就不了了之(對方沒跟我和解)..但卻在這幾天又收到對方向法院提出我對他"毀棄損壞"的告訴,很納悶....我跟他車禍對撞,他車子只有前保險桿左前方小損傷,我機車跟身體都有損傷,都沒叫他賠了竟然還告我毀損,請問這案例可成立毀損罪嗎?(跟對方就只有因去年車禍有接觸而已),如不能成立,我可以採取什麼行動,例如求償等等~希望能有大大提供應對方式..感激不盡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因您當時未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請求訴訟,現在建議您應儘速將本案的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以便委請律師向對方提出民事損害賠償的請求,以確保您的權益。

至於對方提起毀損罪的告訴部分,因毀損器物罪僅限於處罰故意犯罪者,建議可委請律師撰狀答辯,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ia.bk 102-02-23 00:37

律師您好:

(前言:我是支線道要左轉機車,撞上我的是幹道的機車,我知道路權的規則,所以知道這樣判斷會是我方的責任歸屬較大 p.s我跟對方算輕傷:擦傷挫傷瘀血)

但有個重點,當天,我到巷口(東向西行),打了方向燈.並停下查看確定無來車(此時主幹道為紅燈),我以時速20-30前進,到黃網線於雙黃線位置時,北往南行車道有一輛休旅車停在黃網線,(擋住正常的過馬路路線),正當我要往車與車的間距去時,即被南往北行的機車毫無煞車高速撞上,撞擊力道很大,對方機車駕駛連人帶車飛出去 ,而我則是車頭車尾180度翻向然後壓在我身上,而汽車駕駛有下車查看我的傷勢之後就藉故離開現場了!!!

警察到現場時,第一時間問對方機車駕駛時速多少,他回答60-70,之後我們雙方都在急診室做筆錄,當時我向警察提到休旅車時,被警察制止,說那跟車禍無關....................
隔天,我第一次連繫上承辦警察,請他調閱另一個路口(唯一有對著那個方向的)監視器,只是在這之後,直到初步分析研判表出爐,我都連絡不到這位警察,然後才好不容易透過別的員警詢問到他 那支監視器沒拍到事發經過...

而現在我調出所有資料發現,警察的照片只拍攝我的車頭受損,並寫了是車頭車頭碰撞(原本寫車身劃掉),但其實對方是撞我的車身(車廂),車身也有受損(我自己有拍照留底),且分析表上寫了對方"自稱時速40-50"...(這不就說謊?)

這幾天意外發現旁邊大樓騎樓有一支不起眼的監視器,經過管委會證實是有拍攝到事發位置,只是不確定是否畫面還保存著,真的又是好不容易聯絡上員警請他調閱(第二次聯繫上,而通話過程不斷被說不要再跟他聯絡...)他有答應去調,但叫我之後去交通大隊申請...?

到這裡,先謝謝 律師撥空看完我冗長的內容,
我想知道

1.停在黃網線上的汽車,是否該承擔責任?

2.若監視器畫面有拍到違停汽車機車超速,那我連同這個新的證據以及我自己拍的完整車損照片送去鑑定,是否有機會降低我的責任比?

3.若監視器畫面不在,等於我沒有影片佐證,只有我拍的車損照片,這樣子...還需要送鑑定嗎?還是認賠好好與對方調解結束案件? 

苓兒 102-02-22 21:54
朋友跟我借錢 剩下5萬沒還 我跟他借了機車 車禍後還沒有賠她錢她就先把機車要回去 結果說機車殼要換新的之外 避震器壞掉 龍頭也歪掉 反過來說我欠她錢 意思是說 她修機車超過5萬吧 我沒有借據,當初是現金借她,只有3萬是請人家匯款給她的 只有LINE內容她承認她有欠我錢 請問律師 我是不是有什麼辦法呢?
1.如果有辦法證明 借貸契約存在 另外有交付金錢給對方 請求就沒問題 對方承認當然也是一種證據資料 2.維修費對方要提出收據 以及維修證明 不然5萬塊都跟新車價錢一樣了
vivi 102-02-22 20:17

我2/5車禍到縣再2/22ㄌ肇事者完全沒來探望.

只給ㄌ簡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陸續所花ㄉ修車.醫藥費就近萬元ㄌ.加上又請工傷假完全沒收入.

腦部醫生有開診斷說明有"靜脈栓塞"宜門診追蹤治療.

我打給對方說要求先支付部份ㄉ醫療及修車費.

後來對方卻說保險公司要我"停止就醫治療"賠償ㄉ金額才會會比較好談

我覺得根本就是無稽之談.車禍受傷是事實.就算要培場法律上也是需要就醫證明不是嗎??

讓我感覺很差.他們ㄉ意思是想要一次解決所有ㄉ問題.但是腦部受傷ㄉ後遺症根本無法預計

何況現在醫生確定是有問題.請問我該怎ㄇ半??

先請他們支付醫療費是正常的道義行為八.??

真ㄉ不知到該如何處理ㄌ.難道受傷ㄉ人就需要被如此ㄉ刁蠻ㄇ??

建議先行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這樣肇事者即有面臨刑事責任的壓力,自然就比較不會像現在這樣愛理不理的,另外保險公司可能只會想著朝著對自己有利的方面去思考,其觀點或要求之作法未必是有利於你的,建議你可以尋求律師協助幫你進行協商和後續求償事宜,這樣會比較有利於你在法律專業事項的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樂高 102-02-22 05:11

小弟去年10月發生車禍  導致小腿粉碎骨折.開放性骨折

經開刀 需看護2個月居家修養10個月

對方2個人輕微擦傷

因為我是直行車向左迴轉  對方來車直行撞到我

筆錄時警方認為我是回轉車必須讓直行車 所示我過失比較重

對方機車保險公司也認為我是回轉車我有錯

我想請問  如果錯在於我 但是我受傷嚴重

對方輕微擦傷 我只能讓對方機車保險公司陪那一點錢嗎?

因為這場車禍讓我必須1年不能上班 也是對方撞上我的

難道我就只能算自己倒楣嗎?

1.如果對方完全沒有過失 那他沒有義務賠償你損失 2.如果雙方都有過失民事賠償部分互相都會有過失相抵問題 因為你過失較大 你要自行負擔過失比重 所以可以獲得賠償金當然較少

Salty 102-02-21 20:49

前天在一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發生情況如下(與筆錄相同)

當時已經過路口了,號誌燈轉為黃燈,看到想說要加速過去

但是這時右方有一輛機車加速行駛,但他是加速左轉

因此我撞上了他車子的左後方(此時反應煞車),而我也被後方車子煞車不及撞上,跌倒並滑行數尺

 

做完筆錄後,警察也有說一句:筆錄內容三人相同

但是兩天後,對方與我在電話內容中改口說是我從後方車速過快才撞上,且我騎車是在快車道上,錯都是在我身上,才會導致這場車禍

原先是想與他私下和解,修車費估完一萬出頭,其他醫療費就算了,但是對方反咬錯是在我,且說出他們的修車費兩萬多,不是互賠就是這件事算了

 

想請問:

當時路口上,並沒有禁行機車字樣,且我為直行車,是否對方轉彎車應先禮讓我?(並行情況)

若以對方講法,我從後方車速過快撞上,對方機車並未裝後視鏡,無法看到後方來車,是否這樣錯是在我身上?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對方在最外側車道未打方向燈左轉,是否就已經違反交通規則了?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45

如果有爭執,要看車禍鑑定報告而定

KEN 102-02-21 20:27

請問一下 於102年1月11日我父親在台中市的自由路與復興路交叉路口後方機車追撞死亡 檢察官已在1月14日來至家中驗屍並與對方對話 並說向對方提出告訴 至今卻沒有收到法院通知開庭事項 有朋友說 我們本身去聲請告訴會比較快開庭嗎? 而對方好像是下班時發生車禍 因為對方是一名廚房工作人員 也沒有誠意想解決問題至今都沒有跟我門聯絡 這樣對方的公司有責任歸屬ㄇ 請各位律師能幫忙一下回答問題 謝謝

一、下班發生車禍責任需由對方自己承擔,公司不用負責。二、車禍死亡案件,依經驗需仔細釐清責任歸屬,故你們可先向承辦警局申請現場草圖、照片及初步研判表,如對責任歸屬有意見,可申請鑑定

RickChuang 102-02-21 15:58

律師您好,日前我有發表一篇詢問,這篇為後續的問題

確定日前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今日有跟強制保險公司索取到 對方 要求 賠償的醫療 診斷證明書

對方口頭+單據要求32萬,我方保險公司依單據願意賠償5萬,對方不肯。

事故發生日期是 101/10/16 AM 3:05

其中一分是"署立XX醫院" 就診日期為101/10/17 AM 9:00 急診,開立診斷書日期10/19  

 =>有關於 挫傷、扭傷等等的 

一份為"署立XX醫院" 開立日期 101/10/24 ,無就診日期

=>關於腦震盪、視力模糊、休養一個月等等

一份為"OO牙醫診所"  開立日期為101/10/23,無就診日期 ,一張10/26的自費卡片

內容為因為車禍造成的牙齒斷裂、自費多少等等

請問律師,事故當下跟警察說沒事,交給保險公司,

結果整整一天後 才去"急診","診斷書" 一周後才去開

牙齒部分更是一周後才去就診、開診斷書。

對方將所有傷害矛頭指向10/16 所發生的事故,但事故當下警方詢問雙方有無受傷

雙方回答"沒有受傷",

若照這樣看起來,這部分是否有"騙人"、"栽贓"、"詐欺"等問題呢?

該怎麼做才能爭取我方的清白呢?

謝謝您的回答。

 既然當初警員詢問對方有無受傷,對方回覆無受傷。那你應該聲請法院傳喚當時處理的警員,請該名警員出庭作證,以便還原當初事發的狀況。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102-02-21 01:37

1月10日當晚發生車禍,造成我右手肘骨膜受傷,右腰臀內瘀血(照X光無骨折),甚至到現在每天睡覺睡到一半都因為右手傷痛而醒過來,也不太能自己吹頭髮,三兩天肩膀就要貼貼布。那動作非常難受,三兩天肩膀就要貼貼布,精神不好,上班很不方便,做什麼都不方便。

當晚做完筆錄肇事者只發了封簡訊:『小姐,你腳沒受傷吧』
肇事者也沒有道歉,都叫一位他的朋友跟我處理及談話

起初以為是小擦傷而已,1/12早上右手?痛不已,發現不對勁打電話去跟對方理論

我對那位小姐說:『肇事者沒有道歉,不聞不問,只傳簡訊沒誠意』

竟回:『他沒父親,國小畢業,小孩子還小,老婆生病,所以不了解也不太懂這種事情』
我再說:『這跟撞了人,有關係嗎?撞到人就是要道歉這是基本的禮貌,不懂嗎?』
對方又回:『阿就很可憐,不太懂這種事情等等,而且他是男生又有老婆,怕打給妳不方便的』
講完,晚些肇事人打電話來說:『支支吾吾的講,能否找一天出來吃飯』

我實再覺得笑死人了這就是你的誠意要你道歉,我手受傷,你叫我吃飯!

再過幾天,肇事者的保險公司打電話來,態度非常惡劣,他手機收訊非常差,在電話來質問我車禍的經過,甚至我清楚的告訴他,我是內傷,右手肘骨膜受傷,我每天必須去中醫針灸、冰敷、推拿、吃中藥,他不斷的要求我去照X光,我也一再重覆的告訴他,當天跟肇事者去醫院已經照過,他還是非常兇的對我叫去照X光

我打電話給那些處理事情的小姐,她說保險公司就是那樣,我也不知肇事者為什麼要跟那家保險公司合作,可能是肇事者的公司要他去辦的。

1/21我要求肇事者跟我一同去看中醫,讓他清楚知道我的狀況,也跟他抱怨他的保險公司態度惡劣,讓我非常不信任,他不耐煩的回:『妳放心啦,不會要不錢的』,之後約好一同去看中醫當天,當場什麼也不講,也不問,傻傻的看,傻傻的走,好像是我在跟診所演戲一樣。我不懂這是什麼!

而且還是沒道歉,就這樣肇事者跟那位小姐像消失了一樣

2月5日那位小姐再打電話來問我的情況,我說他們不聞不問沒誠意,而且我手痛的要命還要忍痛上班,大月請假跟本不可能,我的年終要少了,妳賠嗎,吃中藥讓我經期亂掉沒來擔心的要命,還跟她提到要精神賠償

這重點了她嗆說:
『我怎麼知道妳的不問不聞標準在哪裡,是一星期打給妳幾次,一天打給妳幾次,還是幾點打給你方便,才叫對妳有關心到,這是大家認知上的不同啊』

『妳可以不要上班呀,保險公司會理賠啊,妳自己要去上班的,甚至你出門不方便坐計程車都有算』

『你說的精神賠償怎麼算,是一小時多少,還是一天多少,而且你又沒骨折,手也沒斷,腳也沒斷,保險是要造依據走的,你這方面可能要不到理賠

我火大的跟她吵起來說:『就算我的手沒骨折沒斷,但被肇事者撞到、受傷疼痛酸痛、甚至糟受你們的惡劣言語態度都是事實,你講那什麼話,不想跟你談了,上法院講吧』

她又回嗆:『上法院還是要去調解委員會啊,而且調解委員會該賠多少都有一個標準』

然後,她又消失了,到今天2月20日依然沒有道歉甚至沒有悔意,我的手也還沒有全好,輕輕碰到就會痛,每天睡覺到一半還是會跑為右手酸痛就醒來,精神不好,還被他們這樣對街,真的要氣死了,還好我手沒斷沒骨折,遇到這種的,撞傷人不道歉,一副沒他的事,被我撞到你活該也不願賠精神賠償,真的很雖。


我想請問,遇到這種,惡劣的肇事方,更因為我不懂法律

精神賠償到底要怎麼算?怎麼分?要求多少才正常?
還有我當時沒有提告只有備案,警員說我6個月以內都能提告,那該依法律那幾條提出告訴。
還有到時要申請保險理賠,請準備什麼東西給對方。
以及我對他們提告要準備什麼。請幫幫忙,拜託。

蔡律師 (蔡) 102-02-21 01:43
回覆 喚 的發言內容:

1月10日當晚發生車禍,造成我右手肘骨膜受傷,右腰臀內瘀血(照X光無骨折),甚至到 ... (恕刪)

寫這麼長,簡單一句話就是對方不聞不問,全交給講話語氣不好的保險公司。

驗傷單直接跟警察報案過失傷害,拿報案三聯單。

跟醫院請看診收據。

最重要的是要假扣押對方財產,別到最後,只拿到一張紙。

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本所預約諮詢。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vivi 102-02-20 22:36

想請問我因上班發生車禍跟公司請ㄌ兩禮拜的工傷假.

後來公司兩禮拜後要求我上班不然會以曠職論.

因為我是在百貨公司上班.又剛好卡到過年活動所以無法站上那ㄇ久

但是因為車禍有傷到頭部醫生診段有腦正盪現象及身體不適晚上痛到無法睡覺

只好乾脆跟公司聲請離職.這樣會影響到我ㄉ理賠嗎??

對方保險公司要求我給他進三個月ㄉ薪資轉帳證明.已經給ㄌ

那我後續因身體不適離職求償還有效嗎??

 

 

 

RickChuang 102-02-20 15:48

您好,謝謝您抽空回覆問題,這邊先敘述一下事情的經過

事故當事人是我的父親,時間發生在凌晨,在其上班途中發生追撞事故(直線追撞)

前車為曳引車,後方有拖板,時速約為75Km/hr

我父親為 後車,也是曳引車,時速約為90km/hr

事故發生當下有請警察到場處理,警察有問說有沒有受傷,要不要叫救護車,

我父親只有腳指頭一點小傷,就說不用叫救護車,對方也說沒事,不用叫

雙方當下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因為雙方的車子皆為公司的車,就各自離開了

但是,事隔多天後,調解委員會上 (我父親有保險公司派的人員陪同前往調解)

對方突然拿出了 事故隔天 跑去掛急診的一堆單據

其中有

1.牙齒撞斷了要補牙費用數萬 (詳細數字我不清楚)

2.懷疑有腦震盪要休息N日     等等...一些單據

所以不能上班等等等,總共要求賠償 30萬....

我們很有誠意願意賠償,只是家裡還有三個小孩要照顧的父親負擔不起這筆龐大金額,

而對方無法接受保險公司所理賠的金額,所以對方提告了。

--

日前父親已去過"偵查庭",由於是後車追撞,很明顯是100%責任

庭上除了請雙方敘述過程外,最後有問雙方意見,

我父親回答:對方若是真的撞成這樣,是不是沒繫安全帶?

對方沒有做答覆。

 

而數日後有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上面敘述依據某法條要判幾年,不得傳喚等等

--

這邊想請教律師幾個問題,以及我自己的認知

1.事故當下都說沒問題,卻在隔天馬上掛急診索取醫療單據,如何能證明這些醫療內容是事故當下發生的?

因為單據的話,只要妳去看醫生,跟醫生說要開單據,哪裡不舒服,醫生也會照著形容敘述,根本不會管你是不是車禍造成的,除非當場就送醫院。

又例如牙齒斷掉補牙,這難道不會是以前就有問題,趁這事故補一補的嗎?

請問這該如何申請相關證明呢? 比如詳細的就醫紀錄等等

2.由於雙方車輛皆為曳引車,曳引車駕駛座與擋風玻璃間隔甚遠(詳細數據正在跟原廠詢問)

在有繫安全帶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撞到擋風玻璃

再者,若是沒繫安全帶:

a.當下的撞擊力道沒有造成傷害

b.如果真的造成傷害,早就頭破血流了,不可能只是單單"局部"牙齒要補牙

 

請問律師,這些問題是需要再上訴然後提出疑問嗎?

網路上查詢說要拿到那張單子的十日內,現在已經超過十日了我該怎麼做才能

爭取緩刑甚至是讓法官了解有部分是對方的惡意訛詐呢?

 

如果真是因為車禍造成的,我們願意賠償,也有保險會賠

可是真的不希望被別人訛錢

--

謝謝您的答覆

 

 

(1)○○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2)○○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兩者是不同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極可能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所以如果沒有及時聲請法院開庭、調查證據的話,很快就會接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之後則只能聲請上訴救濟了,無形中審級利益是會因此滅損的(等同於一審直接飛掉)。總之,如果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可能就要儘快具狀到法院聲請調查證據...否則結果恐怕就不太妙了

其次,有關這個案件,癥結還是在於保險理賠部分能否達成一定對方滿意的數額,這其中牽扯到責任保險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衝突,一方希望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保險公司則想著賠越少越好,在此情況下,自然會造成和解撤告的極大困難點,這個部分要設法突破。

這個案件有其協調和處理之相當難度,建議及早委請律師協助,應該較能保障你們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RickChuang 102-02-21 15:51

謝謝律師的答覆

確定為"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今日有跟保險公司索取到 對方 要求 賠償的醫療 診斷證明書

事故發生日期是 101/10/16 AM 3:05

其中一分是"署立XX醫院" 就診日期為101/10/17 AM 9:00 急診,開立診斷書日期10/19  

 =>有關於 挫傷、扭傷等等的 

一份為"署立XX醫院" 開立日期 101/10/24 ,無就診日期

=>關於腦震盪、視力模糊、休養一個月等等

一份為"OO牙醫診所"  開立日期為101/10/23,無就診日期 ,一張10/26的自費卡片

內容為因為車禍造成的牙齒斷裂、自費多少等等

請問律師,事故當下跟警察說沒事,交給保險公司,

結果整整一天後 才去"急診","診斷書" 一周後才去開

牙齒部分更是一周後才去就診、開診斷書。

對方將所有傷害矛頭指向10/16 所發生的事故,但事故當下警方查詢問雙方有無受傷

雙方回答"沒有受傷",

若照這樣看起來,這部分是否有"騙人"、"栽贓"、"詐欺"等問題呢?

謝謝您的回答。

楓小飛 102-02-20 14:42

100年6月10號在高雄的保泰路跟南華路上被一台計程車以時速最少80從機車道直接撞上我的葉子板.當時我要去小北買東西.在我快到時.計程車完全沒煞車直接撞過來.一開始做筆錄時.說甚麼小車禍.要用他保險陪他自已就好.但是初步是寫我閃紅她超速.隔日開始就一連串的假和解.騙.因為他計程車行老闆專門處理車禍.利用我年輕人不懂法律來拐騙.但是這些都算了.最誇張的是法院我告到最高法院和請律師.對方的驗傷單有2張.第1張是手寫的日期是6.10號.第2張是真正電腦打的但是日期是6.21號.我也有跟法院申請調查病例查看.但日期只有6.21號~沒有6.10號.很明顯第一張是做假的.但是我告到最高.得到答案是駁回於一審相同.2個禮拜後的驗傷單~有誰會承認.法律好黑暗.請問大家我該如何?對方還告我民事.當初沒和解是因為他前保感壞了跟我說修25萬TOYOTA的車.而我喜美8代才修8萬.根本是詐欺.在法院有談好5.5分我先給他1萬之後他維修多少拿發票或收據來我再給尾數了可是他一職拿不出來又一直告我.好煩.法院又是這樣判決.好想自殺喔.誰有辦法幫我解決這煩死人的問題.重點我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辛辛苦苦賺到第一桶金買了新車.卻遇到這樣的事.法律常識又嚴重不足.誰能救救我

林智群 (klaw) 102-02-20 21:52

你既然有請律師,直接請律師處理即可

楓小飛 102-02-20 22:4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既然有請律師,直接請律師處理即可

但是那個律師說.另外問題還要加收費.

嵐嵐 102-02-17 14:43

我在102年1月10日16點30分左右發生車禍,我是騎著GR125機車直行,對方從小巷口直接衝出來右轉,完全沒有看左邊來車,當下我就發生昏迷,醒來時發現左大腿骨骨折、右肩撕裂傷、脊椎第二還是第三根骨折,當下發生車禍後,有熱心民眾幫忙報警叫救護車,對方也有跟著去醫院,但完全沒有過來關心,到目前為止也是一通電話都沒有,請問這樣是我的錯嗎?對方完全沒事...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才好...

蔡律師 (蔡) 102-02-17 15:12
回覆 嵐嵐 的發言內容:

我在102年1月10日16點30分左右發生車禍,我是騎著GR125機車直行,對方從小巷口直接衝 ... (恕刪)

您有駕照嗎?有戴安全帽嗎?警察做筆錄了嗎?聲請初步責任分析研判表了嗎?如果這些都沒有做,那您是在把自己的權利給放棄掉。

強烈建議您儘速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嵐嵐 102-02-17 15:25

 有駕照,有戴安全帽筆錄有做,初步責任研判分析表...這個跟車禍分析圖有一樣嗎?

如果現在申請相關賠償,是否時效已過?

蔡律師 (蔡) 102-02-17 15:32
回覆 嵐嵐 的發言內容:

 有駕照,有戴安全帽筆錄有做,初步責任研判分析表...這個跟車禍分析圖有一樣嗎?< ... (恕刪)

已經一個月了,您可以向當地交通隊聲請研判分析。

時效還沒過。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官網留言,我才不會漏掉,謝謝。

嵐嵐 102-02-17 15:46

 先聲請研判分析表嗎? 相關賠償有哪些能申請,目前應該先怎麼做才好?

蔡律師 (蔡) 102-02-17 18:01
回覆 嵐嵐 的發言內容:

 先聲請研判分析表嗎? 相關賠償有哪些能申請,目前應該先怎麼做才好?

賠償部分,您可以參考這個網址。

邱董 102-02-12 15:51

律師你好

當初還沒離婚.我就先把孩子戶口遷到我岳母戶籍.我本身戶籍在嘉義.可是在台南上班.因為我們是跟老闆.跑全省.後來我把孩子與太太帶回雲林岳母家.我每個月給太太四萬元.到現在離婚我也是依樣給他.有時3萬有時4萬.離婚我岳母不知道.所以我有放假還是回岳母家.當初我們離婚.在協議書上有寫到.2名小孩各自付一半.監護權在我身上.還有條件.我有寫到孩子暫時放你家.如果女方有在嫁人我就把小孩帶走.當初離婚.我沒把小孩帶走我是為了岳母.很疼小孩.所以我一直放在岳母家.給岳母與前妻照顧.

第一個問題.我可以在我岳母戶籍地.直接把孩子遷出到我嘉義的戶籍地嗎.再帶走孩子嗎.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第二個問題.前妻嫁給我後沒在工作.我捫在網路上認識.後來我才知道.還沒離婚之前有國3次婚姻.跟我在一起還沒離婚.後來有孩子她才去找人跟她先生辦離婚.這是我後來才知道.嫁給我後.他也在銀行欠好幾佰萬.我也是後來才知道.離婚後也是一樣欠銀行錢.我在102年2月8日.我們吵架.用簡信回話.前妻有說他已經把銀行欠錢.已環完.說我已經不怕我把還自帶走.簡信我有留下來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第三各問題.還是走法院.請律師處裡.要一定能成功把我孩子帶走.

第四各問題.前妻沒在工作.那有錢環銀行.還有我岳母.二.三年前有出車禍.現在走路會一破.也不能工作.我岳母60多歲.前妻快要30歲.

第五個問題.本身我家.嘉義我媽媽也沒在工作.

第六問題.去年12月中.我開一家工程行.收入還可以.月入還有10萬.因為我們有3位股東依各月平均月收入有50萬.公司負者人是我.股東也是沒登記.是私底下說好.

第七個問題.我知道現在走法院.不像以前只有男方贏.法官會以小孩.家人一邊.社工會去評估.可是我小孩大而子5歲.小兒2歲.如果能帶走一個.我希望帶走大兒子

第8個問題.我前妻身體也不好.心臟有問題.有時候要掛急珍.

第九個問題.我在懷疑.小兒仔不是我的.我有想過驗DNA.如果不是我生.我離婚7個月.我還能告我簽妻嗎

第十個問題.結婚到現在.小孩子.前妻(沒離婚之前)生活開銷都是我在賺錢養家..

我要贏.我要贏 我要贏

邱董 102-02-12 15:44

律師你好

當初還沒離婚.我就先把孩子戶口遷到我岳母戶籍.我本身戶籍在嘉義.可是在台南上班.因為我們是跟老闆.跑全省.後來我把孩子與太太帶回雲林岳母家.我每個月給太太四萬元.到現在離婚我也是依樣給他.有時3萬有時4萬.離婚我岳母不知道.所以我有放假還是回岳母家.當初我們離婚.在協議書上有寫到.2名小孩各自付一半.監護權在我身上.還有條件.我有寫到孩子暫時放你家.如果女方有在嫁人我就把小孩帶走.當初離婚.我沒把小孩帶走我是為了岳母.很疼小孩.所以我一直放在岳母家.給岳母與前妻照顧.

第一個問題.我可以在我岳母戶籍地.直接把孩子遷出到我嘉義的戶籍地嗎.再帶走孩子嗎.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第二個問題.前妻嫁給我後沒在工作.我捫在網路上認識.後來我才知道.還沒離婚之前有國3次婚姻.跟我在一起還沒離婚.後來有孩子她才去找人跟她先生辦離婚.這是我後來才知道.嫁給我後.他也在銀行欠好幾佰萬.我也是後來才知道.離婚後也是一樣欠銀行錢.我在102年2月8日.我們吵架.用簡信回話.前妻有說他已經把銀行欠錢.已環完.說我已經不怕我把還自帶走.簡信我有留下來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第三各問題.還是走法院.請律師處裡.要一定能成功把我孩子帶走.

第四各問題.前妻沒在工作.那有錢環銀行.還有我岳母.二.三年前有出車禍.現在走路會一破.也不能工作.我岳母60多歲.前妻快要30歲.

第五個問題.本身我家.嘉義我媽媽也沒在工作.

第六問題.去年12月中.我開一家工程行.收入還可以.月入還有10萬.因為我們有3位股東依各月平均月收入有50萬.公司負者人是我.股東也是沒登記.是私底下說好.

第七個問題.我知道現在走法院.不像以前只有男方贏.法官會以小孩.家人一邊.社工會去評估.可是我小孩大而子5歲.小兒2歲.如果能帶走一個.我希望帶走大兒子

第8個問題.我前妻身體也不好.心臟有問題.有時候要掛急珍.

第九個問題.我在懷疑.小兒仔不是我的.我有想過驗DNA.如果不是我生.我離婚7個月.我還能告我簽妻嗎

第十個問題.結婚到現在.小孩子.前妻(沒離婚之前)生活開銷都是我在賺錢養家..

我要贏.我要贏 我要贏

蔡律師 (蔡) 102-02-12 18:26
回覆 邱董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當初還沒離婚.我就先把孩子戶口遷到我岳母戶籍.我本身戶籍在嘉義.可是 ... (恕刪)

您要贏啥?您不是已經簽協議書離婚了嗎?小孩監護權您不是說在您身上?

如果您還有問題,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要回歸到您們的離婚協議書如何約定,才能進一步分析解決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2 23:27

你的問題夾七夾八的,有些也不曉得你要問甚麼,

請將相關資料備齊找你信賴的律師詢問,不然根本沒辦法給你精確的建議

以你問題之多,不付費根本無法期待律師會花多少時間在你身上~

Spencer 102-02-11 08:11

我女朋友前陣子在智慧型手機安裝的Line上被她的前男友算是羞辱吧。不曉得法律上的定義是什麼,畢竟是對一個女孩子,有些話會格外難聽。大致上是問她怎麼還沒去做酒店,自己可以去捧場等的冷嘲熱諷,裡面也有提到我,只是我叫做「垃圾」跟「畜生」; 這些話除了對我女朋友講的以外,其他都沒有指名道姓,一樣的是整句都不堪入耳。說完這些話之後對方就消失了,手機不通,帳號刪除,於是女友去問他們共同的一個女生朋友前男友的電話,她們原先是朋友,所以口氣無任何不雅,沒想到問第二三次對方就說再繼續問就告威脅恐嚇,說自己人身安全嚴重受到威脅,還要求精神賠償,當時我剛處理完自己的車禍民事案件,我們曉得那根本構不成具體罪名,也順便看到法律是如何被這些人濫用。

當時是用手機通訊軟體講到這些內容的,過個十幾分鐘,那位女生竟然真的去警局備案,不僅如此還拍照上傳到臉書,照片故意拍到我女友的名字。
請問我有任何可以尋求幫助的地方嗎?這是一個很難看的畫面而且根本不是事實,就這樣貼出來完全沒有想過他人觀感,只覺得自己是勝者,全名跟備案單就這樣公開在網路上,我女友根本沒有語帶威脅恐嚇,難道就沒有辦法治嗎....... 

蔡律師 (蔡) 102-02-11 12:49
回覆 Spencer 的發言內容:

我女朋友前陣子在智慧型手機安裝的Line上被她的前男友算是羞辱吧。不曉得法律上的定義是什麼,畢 ... (恕刪)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1 23:37

對方告恐嚇應該不會成立,不必過度擔心,但警局還是要跑,要有心理準備

阿步寬 102-02-07 00:18

發生車禍後來看,是前車急煞以致我煞車不及追撞上去,後來請員警來處理也做了筆錄..但回家後看到行車記錄器是對方從我左側切入我的前方後突然急煞的狀況,便燒cd給員警再做第二次筆錄,但員警不收cd,他請我交給保險公司做處理..保險公司方面有請我簽一次委託書(應該是要申請初步分析表),但我請保險公司把cd交付上去,卻又叫我拿給員警,這樣我要怎麼處理才對呢?......cd方面應該是否要交給員警這樣在做初步分析表時才會更有依法呢?
個人因為對方從左前方切入後急煞導致我的追撞部份..認為對方應該也有責任問題(因為切入後我與前面車距不到3~4公尺)...因為道路交流法規中都只有提到應保持"安全距離"..太簡單扼要了吧....不過後來在"交通安全知識網"→"正確交通觀念"中有相關示意圖應該可以提出安全距離的意義來平反嗎??
那後續我應該還要怎麼處理才是對我有利的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對方初步分析表不服,應該向車鑑會聲請鑑定,並附上行車紀錄器之光碟,以便車鑑會可以完整的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KELLY 102-02-06 21:42
我想請問
1/15 騎乘機車 和一台電動車擦撞
我是直線車 對方要從住家出來 突然從我右方衝出來
但是因為騎乘速度很慢
所以只擦撞到對方 腳踝 有瘀青

我想請問 在這狀況下 請問我的責任佔多少呢?

當下對方無法走路 有坐在椅子上稍做休息
事後說 沒關係 我還是留下了電話跟他
向他說 有事情再與我聯絡

隔日 對方跑到醫院去開刀
在18號的時候 一同到警察局 事後報案
開三聯單 因為對方希望可以申請強制理賠

完成後 我主動先到保險公司報出險
而對方遲遲沒有去補資料 也連絡不到人
過了10天後

突然打電話給我 希望能出來一起談一談車禍的事情
結果他列了一堆清單
總共要我理賠將近快16萬!!!

這麼高的金額!!!請問我該怎麼自保我自己的權益呢? 因為當時 對方只跟我說 他只是想申請強制理賠 沒別的意思
但是卻又突然要向我索取這麼高的金額
實在很難接受 也付不出來~

請問如果對方 又要求我出去 和他談理賠事情
我該怎麼辦? 該私下去嗎? 還是找理賠人員 或是直接去調解委員會那呢?
調解委員會那 我會吃虧嗎?
因為我只有保單一強制險而已 理賠人員願意協助我嗎?
請問又該怎麼降低理賠金額呢 因為金額太高 真的無法給付
我本身沒受傷 但對方有受傷 聽說這樣沒處理好
會被提出訴訟 我該怎麼辦? 對方一直播電話給我 一直要私下談和解的事情 我請他 申請調解在來談 這樣也許比較不會吃虧 結果因為有不愉快 所以他說 我們走著瞧 我到底該怎麼做比較好? 才能進快和解 又能給對方和我感到合理的理賠金額呢?

 1.還事先確認  對方受傷是否因為本件車禍所造成    2.建議還是先聲請區公所調委會調解  一般車禍案件  依受傷程度  會有一定行情存在  你不需要依對方所開條件照單接受  3.至於過失責任比例  這邊應該沒有人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只能約略說雙方都有過失 

KELLY 102-02-06 23:0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還事先確認 對方受傷是否因為本件車禍所造成 ... (恕刪)

您好: 張律師 非常謝謝您的回覆

1.想請問 要怎麼確認 對方是否因為本件車禍造成呢?

2. 所以申請調解 我們自己也可申請嗎?因探病時我們已有道義上的包了六千紅包

他的診斷證明 是開左踝內外踝移位性骨折 住院七天 在麻煩您了 謝謝

安安 102-02-05 17:37

我想請問律師過失傷害罪來看(車禍) 如果法官判易科罰金30天 緩刑2年

是擇其一?還是繳罰金並實行緩刑?

 法院對於你的判決宣告緩刑,因此不論是罰金、或自由刑均暫時停止執行。

歡迎瀏覽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網頁

小佳 102-02-04 20:53

問題一 車禍事故 如果有去調解委員會和解 但沒有如期支付賠償金 是會有何法律
問題 ? 已有寄郵件招領通知單 和訴訟文書至派出所 ! !而對方也沒去
領任何訴訟文件 !!


問題二 車禍事故 如沒和解賠償金問題有爭議 會有何法律問題?!

 如果調解有達成協議,根據協議作成調解書送法院裁定後具有執行力,可以直接拿這份調解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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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佳 102-02-04 20:51

問題一 車禍事故 如果有去調解委員會和解 但沒有如期支付賠償金 是會有何法律
問題 ? 已有寄郵件招領通知單 和訴訟文書至派出所 ! !而對方也沒去
領任何訴訟文件 !!


問題二 車禍事故 如沒和解賠償金問題有爭議 會有何法律問題?!

1.調解委員會調解後 經法院核定就跟確定判決一樣有執行力 所以對方可以聲請執行債務人之財產 2.調解沒有成立 如果有受傷 還是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 民事還是需要負擔損害賠償責任ˋ

林智群 (klaw) 102-02-05 20:05

和解時通常直接取得現金是最好的,對方現在不給,你只能查對方財產聲請執行

小佳 102-02-04 20:49

問題一:車禍事故發生有至調解委員會調解 但沒有如期還款 已有寄訴訟文件 但對方一直不理會 會有何法律問題??

問題二:車禍事故發生如沒賠償會有何刑事上或民事上的問題??

蔡律師 (蔡) 102-02-04 21:54
回覆 小佳 的發言內容:

問題一:車禍事故發生有至調解委員會調解 但沒有如期還款 已有寄訴訟文件 但對方一直不理會 會有 ... (恕刪)

1.有調解成立嗎?誰沒有如期還款?寄什麼訴訟文件?所謂對方一直不理會,是指您要對方還款都不理您?所謂法律問題是指債務糾紛嗎?

2.車禍事故要看對方有沒有過失。若有過失,而沒賠償,那會有民事上的問題。至於刑事上也必須有提告的動作才行。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amber 102-02-04 18:11

車禍原因:我方為直行機車,對方汽車未依號誌違規左轉後撞上,我方車損,人受傷,對方只有車損。(車禍事故分析研判表內容:對方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我方無肇事因素)
想請問:
1.已屆6個月刑事追訴期,故已提告。因對方無和解誠意,若上法院求償金額可比原本談的和解金額要求的更高嗎?(因原本我們想盡快讓事情告一段落,想自己承擔部分後續醫療費用,現因對方態度強硬,無誠意和解,故不願再承擔此部分)

2.因傷口有蟹足腫,目前還在注射類固醇治療,醫囑上有註明"未來可能須繼續治療或雷射,且有復發的可能"。關於後續醫療費用的金額該如何計算?(因為我們擔心未來不知會復發幾次,而打針+雷射費用療程約需3-4萬,所謂的後續醫療費用,可以計入未知的復發的部分嗎?合理是以計算幾次的復發為限?)

3.因對方已代為維修機車,並支付費用,此部分須在提告時註明嗎?(另對方汽車維修費用我方需負擔嗎?)

4.強制險只負擔現有的醫療收據,未完成的療程費用是否直接向對方求償?

5.強制險醫療求償與向對方求償的金額是分別對保險公司與對方提出的嗎?(分開談?)

6.工作薪資損失:若無扣薪,是否就不能申請?(在醫囑上註明的10天休養期間,公司未扣薪,另多請假的部分,原先我們覺得對方態度良好,故直接扣自己的特別休假,所以也未扣薪。現覺得對方並無誠意想負責,故想請問此部分可否列入求償費用中?)

7.交通費用:若無計程車單據,是否就不能申請?(同因原認為肇事者態度良好,故原願自己吸收,未由計程車接送往返醫院,現想請問是否可列入求償費用中?)

蔡律師 (蔡) 102-02-04 19:09

1.有單據者,即可請求賠償

2.和解金額原先您開多少?受傷程度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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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所提及之車禍事件,目前既已提出刑事告訴,在偵查程序中,為釐清雙方之責任檢察官會移送鑑定機關進行鑑定,屆時鑑定報告結果會顯示雙方之過失程度各自為何。

倘若對方並非無過失,則您可針對因此次車禍所造成之傷害請求損害賠償,包含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如請假休養、被迫須換較輕鬆的工作等)、增加生活上之需要(如支付計程車資、聘請看護等),另外尚包含非財產上之損害。

至於詳細之損害賠償計算,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確保您的權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iki 102-02-04 17:52

請問 我是直行車(機車)在1/26晚上被對方來車撞上
由於當時撞擊力道很大 我有飛出去在著地後來昏迷一下
等我清醒是對方下車路人幫我叫救護車
所以我就被送到鄰近醫院急診室
由於腦震盪所以就住院三天
對方在我清醒後說會賠我強制險和維修車子
等我出院後腦震盪的後遺症還是困擾我
由於我是護理人員 受傷部位撞擊部位有右側腦部 右手右腳 雙腿膝蓋瘀青左後方小腿
也莫名瘀青(我有拍照存證)

我最大的問題是無照駕駛
當時我是等紅綠燈(沒有喝酒玩手機) 看到綠燈我就起步
等我看到對方來車已經撞上(他是汽車右轉然後要左轉)
對方就咬著我無照駕駛不肯賠償
因為車禍導致我現在無法上班之外
我也擔心後遺症讓我沒辦法回到職場工作
所以今天調解失敗
對方就說那法院見

今天到調委會我才知道原來不管對方願不願意
對方強制險都要幫我出醫藥費

現在對方就是看我一個小女子沒有大人來台北幫我處理
就不願意好好溝通和解
如果真的上法院我的勝算大嗎?
如果有不清楚要我補充的我也願意在回信
我也知道律師費很貴來這邊問各位大大也真的逼不得已
因為我也怕免費的律師不積極幫我處理
謝謝大家

蔡律師 (蔡) 102-02-04 19:02

1.無照駕駛而發生車禍車禍賠償責任的認定,仍應依現埸圖、車禍鑑定報告書為判定標準。

2.請於六個月內提起「過失傷害罪」告訴。

3.請向承辦員警聲請「事故現場初步分析研判表」,之後拿這個去聲請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4.這種案件還不需委任律師,只需代撰狀紙即可。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官網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有勝算!但還是要看現場圖、筆錄等資料
最重要的還是車禍鑑定報告

詳細回答,歡迎打電話問我比較快

奶瓶 102-02-02 07:43
您好張律師 :在FB問對方事情而對方說一些讓人不舒服的字眼.有標記對方只說真實事件但對方卻說標記她讓她毀了他人名聲 對方之後有PO文章雖然沒指名是誰但一看就知道再說誰.對方說了很多難聽字眼連髒話都搬出來來講了 我有很多證據拍下存證了.對方是大舅的兒子的老婆不是很熟因自己有出車禍過傷到腦部而對方說過 不要想到什麼就亂說話.飯可以亂吃話不要亂說.這樣已傷到我了沒對方電話所以才在FB問事情的 請問這算毀謗侮辱嗎?!這樣我可以提告對方嘛!?
如果你認為有侵害你名譽 你自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只是將來對方是否會成立犯罪而已 且要注意 對方也可能對你提誣告告訴 這程序上的成本自己要列入考慮
柑橘 102-02-01 22:11
律師,你好 我父親..前天發生車禍照成對方輕傷 .當時也有下車察看對方情況...後來因為趕著上班就離開現場了 後來下班時有喝了兩瓶酒....接下來被警察通知到案作筆錄..測了酒測0.3 警察也開了一張肇事逃逸.... 我們隔天也到對方家裡進行和解... 應該會和解 但是需要等1~2個月對方傷勢好 這樣我們除了賠償對方損失...和肇事逃逸的刑責之外 會不會被判酒駕肇事逃逸公共危險罪
1.如果可以證明喝酒是在車禍發生後 應該不會有酒駕問題 2.可能有的責任 就是肇事逃逸 其他和解後都可以處理
奶瓶 102-02-01 11:21

好心問對方是否還有做中醫
問說當初做的中醫院長在哪邊
對方卻說:做不做關我屁事.關我小孩屁事
當時更本沒說到對方的孩子之事
對方還說我毀他人名聲.當時只問對方中醫之事
對方還說不要想到甚麼就亂說甚麼.飯可亂吃話可別亂說
對方有欠錢雖然不多但對方都不理會說沒這件事
說難聽的語言.對方認為我都在亂說話
因為自己有出車禍過傷到腦部
我只是好心問對方她是否還在做中醫那中醫的老院長
目前在哪邊而已.對方就回答說...我做不做中醫關你屁事啊!
那老院長在哪我怎知道我已兩年沒上班了
我小孩惹到你喔!關我小孩屁事啊!
對方說的這些事我都沒說過只單純問中醫之事
就被對方說成這樣了!

沒對方電話也沒錄音只有網上對話拍下對話當證據

大概是在去年時沒多久時發生的事情 .可以告對方毀謗侮辱嗎?!

P.S對方還有罵髒話雖然沒指明是再說誰但一看就知道是在說我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23

你這個是普通爭執,不建議提告打官司

momo 102-01-30 08:08

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下

      最近與人發生小車禍,雙方都有受傷及過失(研判表所示),因為對方非常堅持自己沒有過失獅子大開口,除非給他她要的金額不然難以和解

因為不想與對方糾纏下去,所以我可能會提告(刑事附帶民事),對方曾表示若是上法院,到時候就要我負擔他因上法院的的交通費用,或是無法上課上班的損失,就是又要再跟我索討一筆錢的意思。

所以想請問一下,對方跟我索討上法院的請假損失跟交通費用是可以的??有法規依據嗎??他若是在後續的民事訴訟上提出,是合理的嗎???

謝謝你們的回答唷~

沈恆 (沈律師) 102-01-30 08:40

訴訟是您合法的權利,對方要的費用是沒有根據的,不用理會。

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21

基本上除了裁判費之外,其他因訴訟衍生之費用是不能要的

smallwewe 102-01-29 11:12

請問一下,本人於99年12月26日發生車禍,當下在警局備案作筆錄後雙方就各自回去了,

一直到102年1月28日,我收到對方請調解委員會打來要調解電話

我想請問一下,民事追訴期2年如何認定? 追訴期是否從車禍當時即起算?

如果追訴期已過,對方調解不成提告法院是否還會受理並開庭? 

感謝幫忙~!!!

1.應該是侵權行為的消滅時效 主要以被害人知道受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 2.超過時效原告還是可以起訴 只是被告可以為時效抗辯而已 所以法院還是要受理案件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5

如果對方在101年12月之前已經提告的話,就沒有罹於時效

smallwewe 102-02-04 13: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對方在101年12月之前已經提告的話,就沒有罹於時效

請問一下如果對方12月就提告,法院受理後會完全不通知我直接請公所辦理和解嗎~?

momo 102-01-29 11:05

 你好,想詢問一下,我在去年底於一個沒有號誌的十字路口發生小車禍,雙方當下都有到醫院就醫,不過彼此都只是小傷,醫生僅建議宜休養。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內容為我方疑涉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致對方受傷;對方的內容則為疑涉行至無號誌路口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肇事致我方受傷。

    昨天第一次調解,但對方不認同研判表所示,堅持自己沒錯,但也不願意申請交通鑑定,一直表示監視器顯示我方在過十字路口時停在路口停太久之類的,侵占他方路權(但我覺得對方過路口並未減速),所以堅持他完全無過失

    目前我方就醫及修車費用僅花費約800元,對方醫療及修車花費約3000元,但對方堅持向我索討1萬元,而且因堅持認為自己沒有錯,所以不會負擔我的損失,調解委員協助調解都沒有用,所以昨天沒有共識就結束了,但對方說他從其他縣市來對他不公平,所以他也要向其他縣市的區公所申請調解,意思就是也要我去外縣市。

    調解委員事後跟我說對方堅持自己沒有錯,只一味的要我賠償,就算去外縣市進行調解也不會有結果,因此建議我可以不要去,直接提告對方。

    依對方態度除非我真得給他一萬元,不然幾次調解應該都不會有共識,但是我認為我並非完全過失,所以根本無法接受對方要求精神撫慰金7000-8000元,而且我全額賠,但他卻完全不支付我的損失,是覺得太誇張了。

目前我的困擾是

1.是否就依委員的建議直接提告比較恰當呢??

2.若對方真的也申請調解,但我不出席,未來上法院時對我是否較不利??

3.另外,當時發生車禍對方騎的車子是別人的,但他昨天表示不想麻煩車主, 

  所以不會跟車主要行照,這樣即使調解不是也欠缺資料而無效嗎??

4.若是真的提起訴訟,那我該注意哪些部分,是否也要向對方一樣提出巨額的精  

  神賠償才不會吃虧呢???或是還有其他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麻煩各位律師們給我些建議,真的非常感謝!!!!!

1.小車禍建議還是可以和解了事 2.雙方都有過失 都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如果沒有和解 繳給法院的可能多於各自所受的損害 3.調解沒有強制到場的限制 所以他聲請外縣市 你可以不到場 不會有任何不利益

momo 102-01-29 11:29

其實我也非常希望和解了事,但對方堅持索討一萬元,難道我真的該給嗎??

畢竟不完全是我的過失

雙方應該不會有共識的情形下,好像也只能提告了,不然總覺得事件會無法結束 唉~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小車禍建議還是可以和解了事 2.雙方都有過失 都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如果沒有和解 ... (恕刪)

 

大G 102-01-26 00:00

各位大律師好: 小弟在1/23 18:35 在一處雙向為二線道的路段發生車禍車禍經過是這樣的,當時我騎在內線車道(車道未標示為禁行機車),右側突然有一台機車從車縫中衝出來(右側沒有路只有停車場出入口),使得我跟對方的車發生碰撞碰撞後沒有移動現場,但是我機車的位置滑向對向車道,對方機車躺在雙黃線上,對方就坐在地上裝病的很嚴重,所以他先送去醫院,而我留在事故現場等警察畫完圖及拍照後一同到交通隊做筆錄,做完筆錄感覺身體不適,才到醫院檢查,檢查結果左邊第八根肋骨骨折(斷掉),當時我就看到對方好好的很清醒還可以走出去醫院抽菸,經醫生觀察後叫我回家休息(對方比我還早離開醫院),我也申請了診斷證明,馬上送到交通隊,但警察說對方也還沒去做筆錄,警察也有說15天內看雙方能不能私下和解,所以我就在1/24 18:46主動打電話給對方談怎樣處理,但接電話的是對方的女兒,就說是我逆向撞到他爸(.............),電話中我口氣都很好,但對方的態度很強硬,對方以為我身體沒事,看我當場還可以跟警察說話,但殊不知我做完筆錄有去醫院檢查,但對方聽到我也有受傷就說了一句,你受傷你就去死(台語),全程我都有錄音,且開擴音,當場聽到的有我爸、媽及岳父、岳母、老婆、小孩、姊姊、姊夫,請問就光這樣子能對他提告嗎?是否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呢?(我有看過法條,還是有點不太確定這樣是否成立),請各位大律師幫幫忙! 千萬拜託了!!! 另外車禍部分是否可以分析到底是我錯還是他錯? (另外,附上車禍示意圖https://www.dropbox.com/s/zumsfm0qkvslkzt/%E8%BB%8A%E7%A6%8D%E7%A4%BA%E6%84%8F%E5%9C%96.jpg)

補充說明: 筆錄未提及車速部分,地上也無剎車痕,因事發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現場照片https://www.dropbox.com/s/j2e8jmpid4rnk3y/2013-01-23%2018.55.08.jpg (我自己畫的示意圖跟警方畫的99%相似)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27

1.您劃這種圖沒有意義,律師要看的是相關現場照片及雙方車速、刮地痕、煞車痕等。

2.那沒有成立公然侮辱

3.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當地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大G 102-01-26 12:15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1.您劃這種圖沒有意義,律師要看的是相關現場照片及雙方車速、刮地痕、煞車痕等。

<p>筆錄並沒有問及到車速問題,且地上無剎車痕跡,因事發當時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P>所以我要提供現場的照片這樣會不會比較有用? (我自己畫的是意圖就跟警方畫的圖99%相似)<p>

大G 102-01-26 12:18

筆錄並沒有提及到車速部分,地上也無剎車痕,因事發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我要提供現場照片會比較有用嗎? 現場照片連結https://www.dropbox.com/s/j2e8jmpid4rnk3y/2013-01-23%2018.55.08.jpg (我自己畫的示意圖跟警方畫的99%相似)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13:55

回覆 大G 的發言內容:

有警方的初判分析表嗎?車子碰撞點在哪?

 

大G 102-01-26 14:05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大G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警方的研判分析表還沒下來,碰撞點在我車頭右側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22:04

那您可以檢附相關驗證證明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基本上對方是停車場出口的車,依法必須禮讓,碰撞點又是在您右側車頭,足證是對方碰撞您。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大G 102-01-26 22:17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那您可以檢附相關驗證證明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基本上對方是停車場出口的車,依法必須禮讓,碰撞點又是 ... (恕刪)

謝謝蔡律師的回答! 今天有去看過停車場出入口的監視器影像,並沒有看到對方從那出來,因為那個停車場是汽車停車場,對方騎機車,現在對方看了碰撞後的現場就咬定是我逆向撞到他,路口監視器看起來是沒在運作,現在蠻懊惱的,如果光看圖或照片我應該比較吃虧,所以現在要去那裏錄影他是否每天下班都是這樣騎的,這樣應該有幫助吧?

律師說的沒錯!這個是對方撞你
對方應該是侵入你的車道
但是肇事責任還是要看鑑定結果
最好還是先給認識的鑑定委員專家來幫你研究

至於對方電話說「你受傷你就去死」
這個雖然沒有公然侮辱的刑責
但是還是構成了民事侵權

此事有解
建議你趕快找律師幫你忙
我們也可以幫你去問專家意見


還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小毅 102-01-25 21:04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弟在2012年11月20日當兵休假期間發生車禍,有調閱監視器.申請初步研判表.肇事鑑定,我都有備份,初步研判顯示,路口為對向+順向2線道號誌為綠燈,對方跨越雙黃線左轉,在我方車道發生擦撞,我弟被懷疑車速過快,雙方都有肇責。雙方都騎乘機車都有載人,4人都有受傷.財損,其中對方後座乘客最為嚴重,在醫院期間來回加護病房跟普通病房多次,在這段時間我弟都有去看望.對方都是愛理不理的,打電話也不接,一副我弟在當兵就是該死。對方後座乘客,在2013年01月25日宣告不治。現在我們該怎麼做,我弟還在當兵,如:被判刑有多重會被判怎樣呢?警方說對方有對我弟提出告訴,怎麼都沒收到,大慨多久會收到,我弟跟他朋友都有受傷,我是不是也可以向對方駕駛人提告。這樣對我有利嗎?看完上述是否要請律師,我弟才不會被判過失致死。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33

刑法沒有特別規定。所以基本上會依照一般刑法處理。只是是軍事審判程序。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弟在告訴期間內(即六個月內),先行提出告訴,而過失致死部分,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仍會繼續偵辦,但本件可以爭執其死亡是否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本件除刑事部分外,之可能尚會有民事問題,而本件並非您弟當兵即代表比較吃虧,您們仍應積極主張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服兵役的時候
在金門當憲兵士官
專門在處理軍車車禍

這件看起來已經不樂觀了
建議你們要找律師幫忙
關於肇事鑑定的部分
一定要找到車禍鑑定專家來幫你們研究

律師可以幫你們問
若還有問題,歡迎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