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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良 105-02-28 23:37

請問當初朋友跟當鋪用機車借6萬,但是他現在繳不出利息決定放掉

那我當他保人,面對當舖提出訴訟,到時候他不出面是否我要負責,

全部的金額替他清理這些債務呢?

你好:

原則上當鋪業會直接從流當物行使權利,此時當鋪業取得質當物所有權,擔保之債權同時消滅。 若只是單純借款,而你擔任連帶保證人債權人可以直接請求你清償全部債務;若只是普通保證人,可以主張先訴抗辯權,要求債權人先去找主債務求償。 你清償債務後會在清償限度內,承受債權人權利,可以轉向債務求償
Ruei 105-02-28 17:05

對方欠24萬元,我想請問一下我如果請他簽債務留置權,在他還錢之前把他的車當抵押這樣可以嗎?還有留置權的表格是怎麼打呢?

小美 105-02-27 13:14

律師你好:我跟對方有各有動產..去年對方跑去跟房客簽假合約3年.因我是債權人.而對方是債務人..他欠我250萬..而強制執行已進到鑑價.. 卻因債務人提異議之訴並告我主張債權不存在.. 法院裁定以55萬開庭.. 我抗告.. 但被駁回.但債務人並沒有提供相對保証金及一毛錢.至今也沒開庭 我的強制卻被終止..請教大律師應如何處理..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7 13:28

您好,

 

1、您可於抗告駁回後10日內,向法院提出准予執行之訴。

 

2、債務人異議之訴本就沒有要求繳交保證金,您可具狀向法院表示對方所提不可採之理由,並懇請法院盡速開庭。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對方是提出擔保金停止強致執行程序繼續,在民事庭進行債務異議之訴,目前狀況就是必須要打債務人異議之訴,想辦法取得勝訴,強制執行程序就會繼續進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LISA 105-02-26 16:28

你好~

我的父親在外負債了大筆款項(跟地下錢莊借錢),我們把房子買了才還清這筆債務

我們怕他又在外面亂借錢(我們已沒有多餘的錢,再幫他還他其他的債務了)所以想問問有何方式,可以跟他脫離親屬關係。

法律上無法脫離親子關係,不過父母欠的債務子女無關,法律上無代為清償的義務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6 23:44

您好,父親的債務子女並不需要承擔,所以不用擔心。

小光 105-02-26 08:04

您好

我想請教問題:

目前我準備結婚,然之前因為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繼承債務,目前與銀行打官司中。我想問的是,結婚後的財產制,如何才能夠避免影響到另一半的財產,而不受到牽連,甚至因為我的因素,而強制執行到另 辦的財產。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6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沒有另行約定夫妻財產制的話,就是法定財產制。

2、在法律上,依據法定財產制,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債務均屬於個人所有,所以您的債務不會影響到您的丈夫。

3、不過還是會有實質影響,如債權人仍會嘗試找您的配偶協商、夫妻間的財產可能遭誤會是借名登記而有紛爭等。

4、本文建議還是要妥適處理您的債務才是重點,該案倘若沒有找律師,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並且向法院聲請分別財產制,盡量避免紛爭。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6 13:34

您好,

 

1、縱使您不辦理任何手續,您的配偶也不會受到您債務之牽連。

 

2、若為求保證,可與配偶婚前約定,雙方同意採"分別財產制",亦即婚後雙方財產各自獨立互不相干,則您的債務無論如何不會影響到配偶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奇奇 105-02-26 00:18

母異父的哥哥入戶藉 卻收到銀行授權資產管理公司要查封我家的東西

內文如下

狀請法院查封日期 105.03.18

執行地 債務人所居住地及現戶地址

法律上可查封財產

動產:電視機.冰箱.冷氣機.洗衣機.氣機車.家俱等

動產 土地 建物

薪資及金融機構之存款

請問

1.債務人不住這 也沒有往來 只是借入戶口 只有母親與他有關係 銀行有權查封我們家的任何東西嗎?

2.我們有權不讓他們進來 並主張些什麼嗎?好急喲 又找不到同母異父的哥哥

有些急 感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6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有關於動產查封的部份,除非外觀上明顯非債務人的東西,否則就是查封之後,我方再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來救濟

2、依法我方沒有配合的義務,不過執行法院可以請警察、鎖匠配合執行。

3、建議應於執行時在場說明您的兄長並未實際居住於該處,所有物品均非您兄長的物品,並備妥相關重要價值動產的購買憑證,證明是其他人購買的,倘若仍遭到查封,就依法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阿誌 105-02-25 14:31
我是債權人我聲請支付命令20天期限已經到期了,我想詢問如何查詢債務人的財產跟如何強制執行?
Blair 105-02-25 13:01

原本跟幾個朋友有打算一起合作事業,因為其中一位朋友具有相對的技術性
他要把部分技術教給其他幾位,但是他擔心內容會外流
為了保證內容不會洩漏,所以用話術要求其他人簽立本票給他,
如果不願意簽的話就不用再繼續合作進行,
礙於當下情況所以其他人都有簽,
一張是有金額(百萬)另一張是沒有金額,但是都有簽名,有寫支付給他
保管在他那邊作為他的保障用,
實際上跟他並沒有任何的借貸或是債務關係,
中間斷斷續續其實也沒有進行到什麼內容,
現在因故沒有辦法繼續了,想要跟對方拿回
原先對方說會歸還 ,後來卻又多次推託沒有交付,
擔心未來會被對方拿去做不當使用(借貸或是把本票債權移轉給別人)
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

您好:

沒有記載金額的本票,會因欠約要件而無效,不過仍有可能被對方自行填上金額向您追索之可能。

既然實際上雙方並無借貸關係存在,為避免日後糾紛,您可先提起確定民事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Blair 105-02-25 13:39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感謝您的回覆,所以是應該直接對對方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還是如果對方真的有做什麼動作,例如對方本人申請強制執行或是將本票轉讓給其他人,其他人提出索討時再來提出債權不存在呢

 

Blair 105-02-28 09:01

另外請問,對方有可能在缺錢的情況下把票轉給別人或是民間機構,然後造成別人來追討嗎?這樣是成立的嗎?(本票上有寫指定給誰)

您好:

 縱使本票上有記載受款人,第三人仍可透過債權轉讓之方式取得該本票債權,建議您可先行提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如果您想待有人拿該本票聲請裁定時再提起訴訟亦無不可,只是有時須顧慮萬一第三人屬於地下錢莊或討債集團,屆時會有許多糾紛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丁丁 105-02-25 12:12

借據上有這條:四、本合約期限屆滿,乙方不為清償時,本擔保之動產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至於甲方行使拍賣抵押物所需之費用及損失如:利息、遲延利息、實行抵押權費用(包括債權人聘請之律師費、訴訟費、規費)及違約金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全部損害賠償,全歸由債務人負全責,絕無異議。

借據上有增這條:借款期間未到債權人亦可向債務人無條件索取所有借款金額;

當我要她立即償還,而她還不出來時,我想請律師律師費算她要付嗎?

 

您好:

若你們之約定,你委任律師費用可要求對方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有在契約為特別約定,則您方當可以該契約向對方請求所支出之律師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宏章 105-02-24 09:56
您好,我對一位老人家感到不平,希望可以藉由你們的專業來幫幫我。 老人家(女的)的丈夫身故了,只留下一棟房子給她居住,而老人家的公婆也過世很久,名下又沒有子女,但這棟房子卻仍然有貸款,因老人家無法繼承房屋,因丈夫之兄弟姊妹與老人家關係非融洽,故對銀行而言就沒有債務人的存在,因此銀行提出法拍此屋以清償債務法拍程序已經告一段落,因拍賣金額扣除債務,還有一些些餘額,接下來就是餘額分配的程序,依規定,老人家必須跟丈夫的兄弟姊妹實施餘額分配,按【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函】內容主旨說明,應於18日14:30攜帶相關文件及物品,至指定地點實施餘額分配,但因有一位債務人未到場,故沒有進行分配,但19日中午左右突然接獲另一債務人通知說要去法院進行分配,老人家隨即匆匆忙忙地做著計程車至法院。 但是分配的結果卻不如預期,因為院方某人是(我不知道是誰)將餘額以平分方式處理,照理說,配偶應繼分不是1/2嗎?為何被分配成1/6。 老人家已經70有4了,國小畢業的她會懂嗎 !!! 即使當下院方人士問,對這樣的分配是否有問題,我想老人家也不知如何回答(因為她根本就不知道她應該分多少),只能含著淚水跟其他人一樣點頭或是回答沒問題,但我真的替她感到抱不平。 想請問,是否可以提出異議,讓院方可以重新分配,好讓老人家得到她該得到的金額好安詳晚年?如果可以應該怎麼做呢?我一個外人是否可以協助辦理?煩請盡速以Mail或來電回覆我,造成您的不便,還請見諒!
105-02-24 09:53
你好:祖父102年過世後,有四個人可以繼承土地,分別為祖母(漸凍人,無法行動,目前於104過世)、大伯、父親、小叔,由於父親有銀行債務因素以及罹患肝硬化(已領重度傷殘卡),已給印章讓大伯辦理土地過戶,目前所有動產動產皆在大伯名下,目前大伯要已不合理的方案處理,想請問是否有方法使之前繼承過戶無效?

你好:

若父親因債務問題已辦理拋棄繼承,就不是繼承人,無法再對遺產主張權利。 若當初有遺產分割協議存在,父親也是出於自由意志下同意分割方案,就請求履行遺產分割協議,若當初父親亦同意遺產全數由大伯取得,除非父親之債權人出面請求撤銷詐害債權(有爭議),否則父親要受遺產分割協議拘束,無法再為爭執。 若無遺產分割協議,大伯擅自辦理過戶刑事部分可提告偽造文書民事部分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規定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復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但此部分尚涉及繼承回復請求權2年時效之問題,實務上存有爭議,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為妥。
沈恆 (沈律師) 105-02-24 15:18

您好!

繼承人中有沒有人拋棄繼承?有無遺產分割協議?遺產過戶的過程為何?應先釐清這些基本事實才能針對問題解決,如果是繼承遺產遭侵吞,應盡速提出訴訟主張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誌 105-02-23 10:18

我想詢問一下我是債權聲請支付命令20天期限已經到了,現在要聲請強制執行我要怎麼查詢債務人的財產跟如何用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或者扣薪?

阿誌好,

要先等支付命令確定才可以查。確定後可拿法院核發文件,到稅局查債務人所得與財產資料。

簡要回答如上,歡迎來電或電郵討論賜教,敬請查照。

順頌 時綏!

戴家旭律師
成鼎律師事務所

Grace 105-02-22 12:42

父親於104年12月中病逝,因尚有債務問題我們也已向法院申報遺產清冊,

當時也並未留意父親是否另有其他遺產等!

但於105月1月喪事後突然收到彰化縣田中鄉地政事務所寄來的通知單,告知父親於彰化田中尚有塊農用地屬共同持有,要求我們填妥繼承動產申請表後寄回否將會有罰緩之問題,另外也收到台北市國稅局通知要求我們申報遺產稅,父親亡後我與母親及姊妹們才知道原來於父親彰化老家仍有土地動產之事宜,母親雖為配偶對此一事仍也不清楚,只知土地持有人當中亦有父親其他兄弟姊妹,加上父親個人有債務問題,想請教律師:

1.若配偶子女繼承土地,債權銀行會要求我們以土地抵繳債務嗎?(因土地不單只有父親個人持有)或是催繳債務

2.家中姊妹其中一人不願選擇繼承,若擇拋棄是否比較適宜?

3.若家人已先於台北地方法院申報遺產清冊,才收到彰化縣田中鄉地政事務所寄來的土地動產繼承申請單,我們仍可再申辦拋棄繼承父親的動產嗎? 土地共同持有人另有其他父親的兄弟姊妹,程序上我們有須先做什麼準備?會有影響嗎?須先向彰化田中地政事務所聯絡嗎?  

非常感謝您

註:此筆土地(農牧用)動產屬共同持有,實際土地大小以及現況我們也從未見過,突然收到通知要求繼承,另有父親病前所積欠之龐大債務,實感有些困擾...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2 13:19

您好,

 

1、若父親債務大於遺產,可選擇全體繼承人向法院進行拋棄繼承之程序。

 

2、若未辦理拋棄繼承,後續除須申報遺產稅,還須向法院提報父親財產清冊,協助父親債權人受償分配,但不會影響你們個人名下之任何財產,你們只須以所繼承到之遺產清償債務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已辦理陳報遺產清冊,就要依民法第1159條規定,在公示催告期滿後,按債權比例以遺產分別償還。 土地部分要依法辦理繼承登記並繳納遺產稅。要儘速向承辦之司法事務官聯絡,補正遺產清冊,以免被認為隱匿遺產、或虛偽記載遺產清冊,依民法第1163條規定,喪失限定繼承之利益。 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均可以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沈恆 (沈律師) 105-02-22 21:37

您好!

1.   繼承土地遺產應用來清償繼承債務共有土地還是可以對應有部分執行。
2.   不願繼承的人就以拋棄繼承來處理,辦好拋棄繼承之後,遺產債務都與他無關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Grace 105-02-23 15:5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教您,若家人已先於台北地方法院申報遺產清冊,才收到彰化縣田中鄉地政處寄來的土地動產繼承申請單,我們仍可申辦拋棄繼承父親的動產嗎? 土地共同持有人另有其他父親的兄弟姊妹,程序上我們有須先做什麼準備嗎?會有影響嗎? 非常謝謝您!

Grace 105-02-23 15:5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教您,若家人已先於台北地方法院申報遺產清冊,才收到彰化縣田中鄉地政處寄來的土地動產繼承申請單,我們仍可申辦拋棄繼承父親的動產嗎?因土地共同持有人另有其他父親的兄弟姊妹,程序上我們有須先做什麼準備嗎?會有影響嗎? 非常謝謝您!

Grace 105-02-23 15:59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教您,若家人已先於台北地方法院申報遺產清冊,才收到彰化縣田中鄉地政處寄來的土地動產繼承申請單,我們仍可申辦拋棄繼承父親的動產嗎? 土地共同持有人另有其他父親的兄弟姊妹,程序上我們有須先做什麼準備嗎?會有影響嗎? 非常謝謝您!

丁丁 105-02-21 18:52

20160113朋友向我借了50萬,借據因是印網路上的,有寫提供動產擔保但實際上無抵押品,也沒拿到任何資料,無利息,無遲利,無連帶債務人,每月13號前還3萬,另在借據上跟她加訂了一條,"借款期間未到債權人亦可向債務人無條件索取所有借款金額";,現在才第1個月,2月13她就說她生病目前沒錢,到現在,想請問我可否能因之前加訂的那條,要她立即還清,萬一她真沒錢怎辦?她說銀行不貸給她才跟我借,但她開了2家健身館(TRX)

另外借據上有這條:四、本合約期限屆滿,乙方不為清償時,本擔保之動產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至於甲方行使拍賣抵押物所需之費用及損失如:利息、遲延利息、實行抵押權費用(包括債權人聘請之律師費、訴訟費、規費)及違約金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全部損害賠償,全歸由債務人負全責,絕無異議。

當我要她立即償還,而她還不出來時,我想請律師律師費算她要付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1 20:18

您好,

 

原則上您與對方之約定都是有效成立的,是以您可直接向對方提起返還借款之訴,依據借據之內容請求返還50萬元之借款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依契約來請求,且雙方也可以透過調解程序來將履行條件擬入,以利將來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您可於催告後、即提起返還借款訴訟

丁丁 105-02-25 12:00

如果借據上有這條:四、本合約期限屆滿,乙方不為清償時,本擔保之動產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至於甲方行使拍賣抵押物所需之費用及損失如:利息、遲延利息、實行抵押權費用(包括債權人聘請之律師費、訴訟費、規費)及違約金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全部損害賠償,全歸由債務人負全責,絕無異議。

當我要她立即償還,而她還不出來時,我想請律師律師費算她要付嗎?

Angel 105-02-21 14:46

您好:我的母親去年3月去世,巳申請限定繼承, 其遺產僅有現金5萬餘元及一棟位處?下近40年屋齡的老房子, 她去世後陸續得知她有?行卡債及小額信貸約80萬,房子也去設定抵押欠款(即房貸)銀行約50萬元(遺產申報價值135萬). 基本上繼承財產仍大於繼承債務一點點。自去年底巳陸續代償母親之卡債約50餘萬元,同時委託當地仲介代售老屋,近期因法院之要求,需回報遺產債務清償情形.但因尚有3銀行因為債務協商金額無法談妥而未能清償,其中2家銀行並告知若未來採取法院求償程序,我需負擔相關法院訟費用。我是很有誠意要代母親償還銀行卡債,那由於先前代償之金額是先拿自巳的錢去還(想說房子賣了就可拿回來)如今,自己的現金巳無法再償還剩餘之卡債(最大債權銀行因僅需每月還千餘元房貸,目前尚無問題),房子又乏人問津,巳有心理準備可能會被法拍清償剩餘之債務。想請問,上面銀行所說的法訟費用是否從法拍所得之遺產剩餘價值內扣除後再去分配剩餘債務清償?(就像申請限定繼承時之法院申請費用一樣,可從繼承遺產中扣除) 謝謝

 

你好:

依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1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12 號多數見解認為,在繼承遺產範圍內負擔即可。 訴訟費用會由敗訴之一方負擔,若你敗訴,加計訴訟費用遺產仍足以清償,就由遺產負擔,若遺產已經不足,只要在遺產限度內負擔即可,無庸以自己之固有財產負擔。若民事執行處誤執行你的固有財產,要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爭執。 將來強制執行會一併將訴訟費用(如無法看出訴訟費用多寡,會聲請法院確認訴訟費用)算入分配表之中。

 

notatall 105-02-20 22:35

你好我一位神智不是很清楚的舅舅在鄉市政調解委員會上承認了一筆二十幾年前的三百萬元的債務。他為何會承認、欠款是否屬實或是為何不使用時效抗辯權,我們不得而知。但事後請了律師以意思表示錯誤或受詐欺的主張向法院提起撤銷意思表示之訴(無寫明訴訟標的)。

債權人因未收到我舅舅在委員會中期約應清償的款項,目前已查封他的動產

請問我舅舅是否可以在一審的訴訟係屬中請求法院為庭內和解

notatall 105-02-20 19:29

你好我一位神智不是很清楚的舅舅在鄉市政調解委員會上承認了一筆二十幾年前的三百萬元的債務。他為何會承認、欠款是否屬實或是為何不使用時效抗辯權,我們不得而知。但事後請了律師以意思表示錯誤或受詐欺的主張向法院提起撤銷意思表示之訴(無寫明訴訟標的)。

債權人因未收到我舅舅在委員會中期約應清償的款項,目前已查封他的動產

請問我舅舅是否可以在一審的訴訟係屬中請求法院為庭內和解

notatall 105-02-20 19:19

我一位神智不是很清楚的舅舅在鄉市政調解委員會上承認了一筆二十幾年前的三百萬元的債務。他為何會承認、欠款是否屬實或是為何不使用時效抗辯權,我們不得而知。但事後請了律師以意思表示錯誤或受詐欺的主張向法院提起撤銷意思表示之訴(無寫明訴訟標的)。

債權人因未收到我舅舅在委員會中期約應清償的款項,目前已查封他的動產

請問我舅舅是否可以在一審的訴訟係屬中請求法院為庭內和解

dison 105-02-20 14:29

請問20萬債權可以查封債務人市價800萬的房子嗎?

而且房子設定900萬(銀行)抵押權,

債務人無任何其他財產薪資,

請問實務上法院執行處司法事務官有可能會准嗎?

是否構成超額查封?

謝謝

 


你好:

動產在拍賣時並不清楚可以賣得多少錢以及是否有人應買,以及有無其他債權聲請強制執行或參與分配聲請強制執行時不管動產價值多少、債權金額多寡,債權人可以選擇動產為執行標的,此時並無超額查封之情形。 超額查封是在查封財產明確之情形,例如債權有20萬元,但扣押債務人帳戶100萬元之情形。 只要取得執行名義後具狀聲請強制執行即可。但你的情況可能要注意抵押權擔保之債權過高,造成執行無實益之問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0 18:49

您好,

 

1、動產查封沒有超額的問題。

 

2、系爭房屋已有超過其價值之第一抵押權,您縱使去查封拍賣,可能也無法受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2-20 19:21

還是可以聲請拍賣動產,但法院拍賣前都會先艦價以決定拍賣底價,如果鑑價結果動產價值(800萬)低於優先債權(900萬),進行拍賣後您也分不到,此時法院可能會以拍賣無實益而撤銷查封

阿駿 105-02-18 12:45

不好意思……小弟有一些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

去年3月因酒駕被判緩起訴,六月分的時候因為工作上的需求,公司經理叫我們去把公司的貨車牽回來,因為貨車進場維修,在不知道公司與修車場有債務糾紛的情況下把貨車牽回,因隔日有工作上的需求,結果修車場隔日去報警,被以竊盜罪送辦,有去開過庭,當庭法官認為車是我們公司的,所以不構成竊盜,改以強制罪,當庭與檢查官協商判緩刑兩年,可是過了一段時間,法院通知要在開庭,而且法院駁回檢查官申請的緩刑,然而酒駕公共危險罪緩刑也被撤銷,也叫我要在七日內提出異議,請問我該怎麼提出,因為法官說不算竊盜,可是酒駕案件叫我要提出異議,然而酒駕案件通知上寫說,在緩刑期間在犯有期途刑之罪要加重期刑,請問這樣兩個案件加起來會被判很重嗎,我該怎麼辦?我只是個小員工,又是單親,有一個女兒要養,我不能被關,所以懇求各位律師能幫小弟解答,謝謝!

你的敘述不夠清楚,建議帶著所有文件資料當面諮詢才能獲得正確應對方式的建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撤銷緩起訴部分,是再議,七日內,向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提起,可先寫簡單再議狀再找律師幫你補狀。

二、網路上就可查到這部分的知識,檢察署網站有,你用撤銷緩起訴&再議  當條件查就可查到。

三、強制部分既已起訴可請律師幫你閱卷後再討論以何策略處理。

四、如果經濟有困難可詢問法律扶助基金會是否可幫你找律師,如不符資格可跟律師洽談分期給付律師費。

五、單親是很辛苦的你要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被起訴,則可以朝緩刑去主張,並可申請法扶看有無符合扶助資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sa 105-02-17 18:30

1.請問律師,要申請債務人年度財產及所得,一般何時期去國稅局申請,最快會有年度最新資料?,謝謝

2.交易不成金錢不還款,支付命令名義有效期限為多久?謝謝

報稅後再去。

要看用哪種債權名義取得支付命令

郭群裕 (律師) 105-02-20 12:23

一、一般說來,需等當年度報稅完畢(五月底)後,才會取得新的報稅資料,所以建議:如今年105年你欲申請,請於五月底,六月中再申請,始可取得債務人去年104年最新的國稅清單。

二、支付命令名義的時效為何,需端視你當初聲請支付命令的原因關係為何為斷,如:同一筆債務,除了簽立借據,又同時要求對方簽發本票,如你當初聲請支付命令釋明的是『借款』,就是15年,如你當初釋明的是『票款』,就是3年。

三、但也不是因此就認為『那我以後聲請支付命令都主張借款,15年,不就好了』,因為:假設債務人聲明異議,進入訴訟程序了,債權人要負的舉證責任就大大不同,蓋:因票據無因性原則之故,主張『票款』是遠比『借款』(要證明確實有金錢的交付)舉證責任來的輕許多,一併敘明。

 

 


erin 105-02-17 14:59
破產後未列入債權清冊之債務
眉毛 105-02-17 11:39

麻煩請教各位律師
15年前家人先前幫朋友做保
朋友倒了之後連帶責任
先前已經強制執行拍賣房子
剩餘約900萬債務  因為是公務員就慢慢扣三分之一
那時也因為心灰意冷沒有再債務協商就讓他扣
今年算算已經扣完
銀行詢問後告知本金以還完但是還有利息
銀行利息可以用150萬打消
想問幾個問題

銀行利息可以用150萬打消
想請教幾個問題
1.請問利息真的要繳到150萬嗎(銀行說那時利息都十幾%)  還是說經由協商減少,或是根本誇大其詞?
2.先前有幫忙到聯合徵信中心去查債務  

上面是列呆帳多少這樣(那時還剩幾十萬)
  請問呆帳跟一般債務有甚麼不同嗎?(網路上有說轉催收後是不算利息)
3.先前扣三分之一時,這些扣掉金額的所得稅也是要照繳,這是正常的嗎?
4.真的要債務協商要注意什麼,或是從哪裡開始?(完全不知從哪個頭開始)
麻煩各位提供見解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再與銀行協商,並再追原債務人,看能否多少追回一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人蔘蒂不熟 105-02-17 00:22

前年借了女朋友爸媽上百萬的金額週轉

誰知道她們說好每月還款卻一直拖欠不還

後來對方阿公阿嬤出面原本要幫忙處理

可是因為發現原來欠我的也是上百萬

所以作罷,阿公說她們之前就已經跟她們借了好幾百萬都沒還

所以我想詢問

她們當初跟我借貸前就已經債務累累了

跟我借貸後又不還款,能否算是惡意詐欺? 該如何舉證

或是

這段期間我一直致電爸爸請他還錢

他爸不是刻意不接就是

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要錢就直接來輸贏

又說他向外面借錢都是只還3成,問我要就接受不要就拉倒

這樣算詐欺或是恐嚇罪?

這段時間她們還可以開BMW全台灣到處玩在FB打卡拍照

卻不還款這樣算詐欺嗎?

夫妻是開一間油漆工程裝潢公司
借錢的是爸爸,可是當初簽本票的是媽媽
她們現在的處理方式就是錢都存在爸爸那邊
媽媽就當人頭
有辦法去法院聲請民法244條中的任何一項要求她們共同承擔債務嗎?

如果都有辦法處理,我打算請律師
不知道費用大致上是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依據借貸關係向女方父親求償、依據票據關係向女方母親求償

2、倘若於民事訴訟期間發現對方涉嫌詐欺的事證,可以提告刑事詐欺罪。

3、有關於費用的部份,要依據事證判斷訴訟策略及提告的案件數,可以備妥相關事證之後,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erin 105-02-16 15:26

你好!我已於102年通過法院破產程序完成債務清理,現有95年債務申請執行命令,此筆債權於破產程序時未列入債權清冊,因為未出現在聯合徵信資料上,因此未列入,是否只能與債權人協議分期清償債權

105-02-16 11:21
親人過世有債務房子是共同持有.會追嗎?.謝謝

你好:

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會繼承繼承人之權利義務,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繼承人須以繼承所得之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若遺產(動產)因繼承變成公同共有分別共有,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會請求清償債務、返還借款,拍賣該動產。 若動產繼承人之固有財產,只要繼承人已履行被繼承債務清算義務,原則上不必以自己之固有財產清償責任,只要在遺產範圍內清償則可,遺產已無剩餘,債權人就無法再請求清償
沈恆 (沈律師) 105-02-16 12:56

您好!

如果動產是死者所有,應用來清償債務,否則該動產有可能會成為債權人追償的標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的 105-02-16 10:21

各位律師您好:

我父親前陣子病逝,有留下部分土地但無現金等遺產,因父親再世時有跟會,而之前因父親住院需要用錢,所以我在父親同意取用下標下會作為醫療費用,現今父親病逝這筆會錢是否算為父親的債務,約莫30萬左右;而我與養母同為繼承人但養母認為這筆費用應該有我個人負擔。可是在父親生前早已有討論如果父親病況需持續住院而無現金可用時同意販賣或銀行借貸父親土地作為醫療費用,但父親現在過世養母就說父親土地已由我跟她共同持有但這筆會錢的債要我個人支出,我覺得不合理想爭取公平一人一半負擔這筆支出,且我父親的土地公告地價總額大於此筆債務,因為我只知道繼承不能只繼承有利益的部分,應該是利益跟債務都得繼承不是這樣嗎。所以我想去地方法院申請判決不管是土地或是債務都應該是兩人共同承擔及繼承,主要也因養母直接嗆明除非法院判決她得拿出一半費用不然他都不會拿出任何金錢,想請問律師可以跟我說,我該用甚麼名目去遞狀紙,讓法院來裁判。

你好:

若要辦理陳報遺產清冊(限定繼承),要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詳細程序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77024571 依民法第1153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合會會首會要求你們在遺產範圍內繼續給付會款,且會首可任意向任一繼承人、全體繼承人請求一部或全部。 內部關係上若無特別約定,則依應繼分繼承權利義務,就債務部分每人二分之一,你若墊付可以請求養母償還。
阿的 105-02-21 01:5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若目前已辦理完成繼承手續包含土地過戶等,還可以去申請限定繼承債務責任嗎?
土地所有權目前為我與養母的共同持有。 
Lisa 105-02-16 05:31

律師您好!

1.請問如聲請強制執行狀,能否再同時聲請民事告訴?深怕民事告訴會超出2年聲請時效?(目前刑事偵查中已1年2個月),強制執行無把握債務人有財產!

謝謝律師釋疑!

沈恆 (沈律師) 105-02-16 07:27

強制執行需先有執行名義,您已有的執行名義是什麼?如果還沒有執行名義,或有其他損害,可提起民事訴訟,等拿到勝訴確定判決,就可聲請強制執行。若擔心對方脫產,可先聲請假扣押,拿到准許假扣押裁定,也可聲請強制執行。

郭群裕 (律師) 105-02-20 12:49

一、聲請強制執行的前提之取得執行名義(如民事訴訟確定判決、假扣押裁定)。

二、既然刑事偵查已經約一年二個月,建議儘速提起『以刑附民』,以避免罹於民事請求的2年時效

三、期間,台端可以先聲請假扣押,或待民事判決確定,始能聲請強制執行。

江江 105-02-15 23:01
親戚發生的事代為發問 請各位幫幫忙回答 大伯在地震不幸不在了 他和老婆已離婚 老婆也再婚了 女兒跟著媽媽 兒子跟著大伯 但他生前留下100多萬的債務 現在有300萬慰問金 還有一個媽媽 請問遺產如何分配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23:40

大伯的繼承人是其兒女二人,遺產由二人平均分配

Kelly 105-02-15 15:03

五年前在媽媽過時有申請過拋棄繼承 

媽媽名下有一間動產 , 無任何債務 , 到目前也還沒有申請過戶 , 房子的稅單還是在媽媽名下 

請問現在是否能申請拋棄繼承撒銷 ??

你好:

要有民法規定之事由才有辦法撤銷意思表示,你未述明當初辦理拋棄繼承之情形及現在為何要撤銷之原因,拋棄繼承是否合法有效並不清楚,此部分要進一步說明才有辦法釐清

Kelly 105-02-15 15:3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徐律師

當時是因為哥哥不學好 , 不想在繼承上跟他有所牽扯故去申辦拋棄繼承 , 現因哥哥已失蹤找不到人 , 後續若要賣房子無法處理 , 故想申請拋棄繼承撒銷.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16:33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當時是在自由意志下決定拋棄繼承,在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後就確定不是繼承人,無法再任意反悔,申請拋棄繼承撒銷應該會被駁回。既然您已拋棄繼承遺產房子就是屬於哥哥單獨所有,您也沒有權利決定賣房子,哥哥已失蹤,其財產應由失蹤人的財產管理人來管理,合法的財產管理人依序是哥哥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同居祖父母、家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URTON 105-02-15 11:14

爺爺為了持許保有農保將兒子老婆的農地過在自己名下,因為兒子有債務糾紛不能有財產,但爺爺有四個兒子,又沒寫清土地繼承人,如果其他兒子爭產,以後要怎麼把地要回來?

你好:

請爺爺再把農地過戶回來。 若目前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則要請爺爺出具協議書,把當初農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原因詳細記載清楚,載名何時要將農地返還給母親及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並請爺爺通知其他親屬,必要時可辦理公證,以免產生爭議。
阿板 105-02-15 06:24

各位律師
我想問幾個問題
Q1:
因為爸爸在生前有卡債我不知道
而當時也不懂 什麼拋棄繼承
光是爸爸的後事 就忙到我6~7天不正常的睡眠
白天要招呼 晚上又要守夜
我也跟我叔公借了很多錢 在鄉下村裡也沒放赴文
所以我很擔心 又在負債一次
2015年11月底有寄來三張債務的通知 包括兩個妹妹(積欠27萬2,126元)
卡債是在2005年1月17號積欠大眾商業銀行之現金卡債權(當時我才17歲)
而且小時候都是阿嬤帶我們長大的
去年12月初 阿嬤 身體開始出狀況
然後我要彰化台北兩邊跑 沒空去了解
請問現在該怎麼處理?
如果要準備什麼去申訴還是拋棄繼承的話 我兩個妹妹是否也要一起?
Q2:
最近阿嬤 走了 阿嬤下面有三男一女
大伯跟我爸都去世了 剩姑姑跟叔叔
上上禮拜我堂哥在幫申請
阿嬤的農保喪葬補助 跟 老人互助會補助時
有發現申請農保需要農地證明
但是在我們很小的時候 是叔叔偷偷把農地拿去抵押還是借貸什麼的
結果農地被法院拍賣掉了
我大伯(堂哥的爸爸)跟我爸爸原本不知道 但後來知道了
雖然沒有怎麼樣 但有心結 所以我在想應該是偽造文書農地抵押
然後 現在的問題是 連祖厝也被借貸還是抵押了很多錢(約300~400萬)
債務人是阿嬤 而且叔叔他對法律很了解的樣子 會去拋棄繼承
請問如果他拋棄繼承了 我們會接下阿嬤的龐大債務嗎?
該注意什麼或是該如何處理?
發問完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5 09:03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拋棄繼承有法定期限,於繼承開始後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

2、倘若來不及聲請,則債權人提起的訴訟還是要到庭,並且主張限制責任,這樣債權人就只能在遺產範圍內行使求償權,倘若都拒絕理會,恐無端背負債務

3、倘若債務龐大,建議還是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JUJU 105-02-14 20:23

你好,我想要請問一下

過年前家裡突然收到一封由銀行寄出來父親約莫13年前向銀行信貸的催繳通知單

當時因為家裡的公司經營不善而結束營業並且解散,公司所有的資產接由當時的債權銀行進行法拍,而此次催繳的銀行當時也有參與法拍,並在該事件後從未收到任何相關的債務催繳通知。因此我們一家認為債務皆已還清

殊不知在過年前突然收到銀行的催繳通知,並提及利息加本金必須償還約400萬元,此封信讓我們一家備受打擊。

想請問

1. 是否有管道可以得知當時法拍公司資產時,該銀行所得金額?

2. 我有看到關於銀行逾5年未催繳債務,可拒繳利息的相關新聞,此狀況是否於我家狀況也可適用?

3. 若此時與銀行協商償還計劃,是否可以13年未曾收到催繳通知與銀行爭取更低的還款金額?

4. 父親一直以來皆以打零工維生,並未有穩定的收入,但母親工作穩定,這種情況下,銀行是否會追查配偶的收入情形,而要求親屬償還?

謝謝

你好:

可至法院聲請閱卷調閱強制執行之卷宗或請求銀行提供債權計算明細及清償紀錄(包含利息違約金等等)。 本金部分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利息為5年,利息部分是否可以主張時效抗辯要看銀行是否有定期換發債權憑證,若有則利息請求權並未離於消滅時效,通常銀行會有法務部門管理債權,不會犯此種錯誤。 可與該銀行協商。 除非配偶或子女擔任共同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或發生繼承,否則借款債務與其他親屬無關,債權人無權要求其他人清償,但若有隱匿資產至親屬名下,則另當別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4 20:37

您好,

 

1、可向銀行要求提供當時已受償金額之數額與相關資料。

 

2、利息請求權時效為五年,是以如銀行確實未曾有請求之動作,則銀行只得請求近五年來之利息

 

3、這個理由似乎沒有甚麼說服力,而銀行通常在面對這類催討債務業務都相當強硬,鮮少讓步。

 

4、配偶之財產不會受到任何牽連,只要財產在母親名下,銀行無權主張任何權利。

 

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檢視銀行請求是否合理,並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程序,將債務一次解決,以求周全並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當初已償還之金額可以調閱執行卷知悉,而你們公司如果有依法清算解散,應該就不能再請求負責人清償,建議可以先就此部分釐清,不然就是你們當初有擔任連帶保證人,建議持起訴書律師討論。

U2 105-02-13 21:55

多年前本人曾欠線東信電信7千餘元電信費用,

後東信賣給了台哥大,故債務轉到台哥大,

台哥大將債權轉移到元誠資產管理公司,

本人於4年前已經跟元誠協商還款3千元,

元誠也寄來還款清償證明,

但近日去台哥大才發現,台哥大的欠繳紀錄仍然存在,金額也是7千餘元,

但由於元誠給的還款證明雖也記明已清償完畢,可是金額是協商的3千元,

台哥大門市客服表示金額不符不能取消,

 

 

以上小弟想了解的是,

已經跟債權協商過後繳完協商金額並不算跟電信公司結清門號的欠款?

是這個樣嗎?

謝謝

既然台哥大已經將債權移轉給元誠,在移轉的當時,元誠變成債權人而台哥大對你就不再擁有債權

綜上,台哥大不是債權人,且該筆債務你已經清償,因此你可以請求台哥大註銷該欠款紀錄,如果台哥大仍不願意,你可以請消保官協助函請台哥大辦理。

starfish315 105-02-10 00:20

請問一下

父親沒在工作整天在家,聽親戚說他還跟銀行借錢,他好像還有信用卡,不知道

有沒有卡債

我讀大學中,有在打工,不過他也有給我一些生活費

我妹的學費和生活費都他負擔的,

這樣是否以後銀行追討債務,我跟妹妹得幫忙還?

因為他還有一直買東買西的,感覺債務會很恐怖

原本以為沒做保證人或簽名..等,還有以後拋棄繼承就沒問題

但是網路上好像看到這樣算脫產還是會被追討?因為他的借款可能有一些是給

我們的生活費

我打工的錢或是他給的生活費有剩餘都會存到郵局,這樣以後會被強制執行扣款嗎?

謝謝

你好:

除了擔任共同借款人、連帶保證人、將來發生繼承以外,父親存活時所產生之債務你並非債務人,債權人無權請求你清償。 若父親係以此種方式脫產債權人可能會依民法第244條規定請求撤銷債害債權債權行為、物權行為,撤銷後再對父親之財產強制執行(此時你的存款就有可能會被執行),但此部分舉證上會有困難,債權人不一定知道父親有何脫產之行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0 1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務與您無關,不會查扣您的財產,您亦不要簽名擔任任何債務之保證人,若欲給父親金錢,建議直接給現金比較妥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0 1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務與您無關,不會查扣您的財產,您亦不要簽名擔任任何債務之保證人,若欲給父親金錢,建議直接給現金比較妥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0 14:05

您好,

 

可主張父親支付小孩之費用均係維持小孩正常生活所需,所以您與妹妹不用負擔任何債務;除非父親有將財產以顯不相當之對價贈與給您與妹妹,這筆財產才有可能被債權人追討,未來如遇債權求償,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2-10 14:45

您好!

原則上父親的債務子女沒有關係。至於是否構成脫產?如果父親給予的費用只足以維持子女日常生活所需,不至於被認為是詐害債權,反之,若給予大量金錢儲蓄隱藏,則可能被認為惡意脫產而訴請法院撤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ris 105-02-09 17:49

律師

爺爺在2015年12月14號過世,因爺爺在台灣還有債務,我父母打算辦理拋棄繼承,我們家已經旅居海外多年,目前死亡證明已經遞交給海外的台灣大使館辦理認證手續,因逢過年期間,台灣海外大使館還未認證完成,                    請問 辦理拋棄繼承的程序是如何?辦理的期限我們有多少時間?因我們都在國外,是否可請律師代辦,需要提供什麼文件?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2-09 18:21

3月14日前應遞狀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包括委託書及委任狀等需先經外館認證,其餘可委任律師處理。

一、拋棄繼承之前要先調查被繼承人的財產狀況及債務狀況。

二、因為目前是強制限定繼承,所以就算沒有拋棄繼承也是以繼承所得為限負有限責任,所以是否要辦拋棄繼承仍請三思。

三、有一個可能是爺爺並沒有負債或是財產多於負債,尤其你們人在海外,很有可能多年沒有去了解爺爺的財產狀況。在台灣每年有很多的繼承人是沒有了解狀況聽了別人的話就拋棄繼承,等到拋棄完了才發現原來被繼承人有好多的財產律師看過很多人拋棄完之後然後再後悔,偏偏依台灣的法律拋棄完就沒有了。所以網路上有很多都是拋棄繼承後後悔然後敗訴的判決。

四、請三思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9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委任律師委任狀經海外使領館認證後,即可交由律師辦理之;惟仍可親自至法院辦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9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委任律師委任狀經海外使領館認證後,即可交由律師辦理之;惟仍可親自至法院辦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0 13:54

您好,

 

1、辦理拋棄繼承時效為六個月。

 

2、如您與親人都在國外,可與律師以email聯繫,由律師協助備妥相關所需資料,代為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之程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沖田 105-02-07 20:48

事件如下:

補習班與老師有債務糾紛,老師向補習班提起民事訴訟補習班刑事妨礙名譽提告,偵查庭發現,補習班老闆藉由強制拿取學生手機並擷取私人對話作為提告證據,家長事後發現,認為補習班不應該將大人糾紛牽扯到孩子身上,要求補習班撤回跟學生有關的證據。但補習班卻以證據無法撤回拒絕,請問,已經遞狀出去的證據,可以請求取消或撤回嗎?

 

你好:

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之前都可以撤回告訴,惟是否撤回告訴屬於告訴人之權利,無法強制檢察官依據法定原則、調查原則有主動偵辦犯罪之義務,既已取得證據,若認定有高度犯罪之可能性就會起訴、緩起訴,反之,則會不起訴,偵查中除非法令要求或撤回告訴,否則被告無從限縮檢察官偵查犯罪。 私人不法取證原則上有證據能力,惟不法取證之人仍須負擔相關之民刑事責任刑事上強迫學生提供手機、密碼可能會構成強制罪、妨害電腦使用罪;民事上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可建議學生家長依情況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沖田 105-02-07 23:06

感謝律師回覆:

我是家長,我想詢問的是,補習班原本答應我,要將我孩子有關的證據撤回(因為是大人的糾紛,跟小孩無關),但事後卻改口說,證據一旦遞出便無法取回或更正,我猜想是補習班不願意撤,這邊我想確認一下,即使是原告,也是無法申請將自己當初所呈上的證據部分撤回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8 18:30

您好,妨害名譽告訴乃論之犯罪,可撤回

但若提告後在為撤回之前提下,已提出的證據,原則上是不能撤回的。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8 18:51

您好,

 

1、以刑事案件來說,證據已經進入法院,原則上是無法撤回的;若為民事案件,兩造都表明證據不予採用時,可嘗試向法院請求排除這份證據

 

2、您可就補習班老闆違法拿取學生手機一事,另行提起刑事告訴與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8 1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補習班強制將小朋友的手機沒收,可能會有強制罪之問題。

一、以家長的立場當然是不希望小孩涉訟。

二、怎麼說當初也只是希望小孩好好補習就好了。

三、所以我想你不會想告補習班吧…

四、既然如此就不要告了。

五、私人違法取證的部分除非是極端的案件,否則原則上法院還是會採為證據,這個部分要撤回證據是不太可能的。

六、至於證據要怎麼評價是檢察官和法官的事。

七、以家長的立場,最好是不要讓小孩介入這樣的事。

八、這個部分除非這個補習班及老師其中一方最後聲請傳你小孩出庭作證,或者是你的小孩同時被告,不然就跟你小孩無關了,不要過於擔心。

九、以前我是一個功課不好的人,我考了七年倒數第三名,後來找對方法考了第一名,小孩無論目前成績如何功課如何都要好好鼓勵他。我考第一名那一年,主要是補習班老師對我很好,不打不罵,不羞辱,就只是幫我做預習、複習。如果在一個補習班弄到小孩已經無心向學,早點換補習班才是正確的作法,小孩的人生不能重來的呀。

十、以上,希望有幫到你,並祝你新年快樂,不要過於擔心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查克 105-02-07 12:42

公司因經理及負責人有債務經營權糾紛
想說公司前途不明 故離職
離職工作上的資料、物品及筆電 裝箱交接給經理
(資料很多 沒有列細清單 就寫交接資料三箱)
經理有給我離職證明
事後公司負責人 發簡訊表示交接不實 說我侵佔公司資產
我手上就沒有公司任何東西 全交接給經理了 (不會是被經理叢康吧 冏…)
請問這樣真的會被告侵佔嗎??
該如何自保??

都沒工作了 還要淌進這二個人的糾紛  有夠嘔的

你好:

要提出刑事侵占告訴要有證據使檢察官相信有侵占之行為,亦即客觀上你持有公司之物品,並有侵占之行為(例如出賣他人、挪為私人使用),主觀上有侵占故意(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不法所有意圖,若欠缺上開要件不會構成侵占罪、業務侵占罪。 若真的提出告訴可以提出交接簽收單或聲請傳喚證人出庭作證,說明切實辦理交接。 若有物品短少也要合理說明,剩餘部分只是依勞動契約返還物品之民事糾紛
查克 105-02-11 01:5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你好

謝謝你能回答我的問題

我比較擔心的提交出去的簽收單是屬公司內部單據,並沒有給額外我一份,手上只有一張公司的離職證明。
爾後如真被告,我能用此離職證明去證明嗎?
我交接給經理,負責人要我說明,不然要告我。現我該作什麼?  我需要去說明嗎? 
阿翔 105-02-06 09:51

想請問關於支付命令,我已聲請完成,不過需要補正債務債務人戶籍謄本,內容是要我於通知送達後翌日起7日內補正逾期駁回,但我收到補正掛號信是2月5日,2月6號開始是戶政事務所春節休假,所以沒辦法到戶政事務所申請,這樣春節結束後再申請補正也是算逾期駁回嗎,假如是的話該怎麼處理呢?麻煩了

你好:

民法第122條規定,末日如果是休息日,就以休息日完之工作日作為末日,只要在過完年假第1個工作日補正即可。 補正之期間屬於裁定期間,在裁定駁回之前補正都發生補正之效果,毋庸擔心。
安安 105-02-06 03:01

去年我在FB的3c社團賣二手手機,三月底時跟買家見面交機跟付款,因為買家說急著找空機所以就讓她付訂金先拿手機了(手機是賣3000先付了1000)但是過一段時間問她餘款的事情,她fb很明顯的開始故意不讀不回,後來說7月可以付款,又開始故意不回覆,找很多理由塘塞,又把匯款時間一直往後挪,結果也都沒付錢。有跟她說過再這樣拖下去要走法律途徑,她也一直說一定會付款,還說她家人已經知道這件事了一定會好好處理,我也體諒她只是個學生就相信她,結果後來發現她說家人知道是在說謊,還跟朋友說早就已經付清了。跟她說要報警她就會馬上說要付錢,結果又是一直找理由拖,無限循環,所以就拖到了現在。中間還有好幾次跟我說已經把錢寄出了,但是卻遲遲不給寄出收據(還藉口說在朋友那邊),過一個禮拜又說她朋友其實沒去寄,她就這樣一直騙人拖時間。有幾次是真的有包裹寄來,但是裡面裝的東西都她說要寄的不一樣,是一些完全沒關聯的東西(就是隨便從家裡找東西亂寄的感覺)有問過她很多次是不是有困難還沒存好錢,她也說完全沒有問題會準時付錢,但也根本都沒有。

 

我還未滿18歲,我不想讓自己的父母知道這件事我想問的是:

1.滿18歲的話就可以自行報案不須告知監護人嗎?(如果上法院的話呢?
2.這樣是算民法債務不履行嗎,有沒有法律追溯期
3.這樣構成詐欺罪嗎?


在這期間我還有將充電器借給她,但等她還回來的時候充電器已經損壞無法使用了,這樣可以算是損壞罪嗎?東西是用寄的回來,拆開過程有錄影,也清楚的拍出壞掉的證據,但是充電器現在已經丟了,這樣損壞罪還成立嗎?

 

臉書對話過程都有完整保留,可以證明她沒付款,這樣報案證據足夠嗎?

一、這樣對方應該是明知自己付不出這筆錢想著反正你也不會找律師告然後故意賴你帳的。

二、不然他不需寄一些垃圾給你。

三、這個是小額詐欺,所騙財物價值不大,找律師打官司你真的是划不來。

四、請認真考慮找父母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安安 105-02-06 19:3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這樣對方應該是明知自己付不出這筆錢想著反正你也不會找律師告然後故意賴你帳的。

< ... (恕刪)

那如果到警察局報案需要監護人陪同嗎?還是我可以自己去報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6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6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