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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宿 102-08-06 09:30

律師您好,本人在線上遊戲公司工作,因為家裡因素,私自犯賣線上遊戲虛寶,目前被免職,但本人有意願與公司和解,想知道要怎麼處理?另外,若是公司提告,我會有哪些刑責?該怎麼處理?謝謝回答。

 根據你的陳述,你的行為可能會構成不正使用電腦詐欺罪、背信罪、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及無故侵入電腦或相關設備罪。如果你想與公司和解,可以向公司表示願意賠償公司的損失,請公司放棄民事請求權,並於和解書上表示將不會因此事對你提起任何刑事告訴。

井宿 102-08-07 10:11

請問律師,那我該怎麼進行和解呢?是到前公司進行和解還是到特定地點呢?因為目前沒有收到任何訊息,謝謝律師回答。

 和解必須雙方都有意願,如果對方無意和解的話,恐怕不是您一廂情願就能解決的。

曉佩 102-08-05 23:29

你好: 我們公司是販賣飲品的,然後每販賣一杯須在公司的單據上做記錄,下班時再依單子上的記錄核對庫存的杯子數量以及營收,當天晚上只有我一人上班,結帳是我發現帳目不對,仔細看後發現有一杯飲料不知是否畫錯,但是因為自己沒有映像有這杯飲料,於是將記錄塗改,可是隔天繳交營業時有馬上主動告知主管這件事情,當下主管沒多說什麼就走了,但是後續卻一直跟其他員工說我做假帳,要對我提告,(公司有錄影跟監聽器)我想詢問我有主動告知這樣還是算做假帳嗎?!這會很嚴重嗎?!     另外,因為公司有扣勞健保的費用,但是我有去查詢,只有在勞保有看見投保,健保卻沒有,但是他堅持有一起投保,如果真的沒有這樣我要如何要求拿回多扣的錢呢?!謝謝

 如果確實如你所述,那只是更正錯誤的紀錄,並沒有侵害公司的利益,不會構成犯罪(將來如有被告,你可能要想辦法舉證你隔天一上班就向公司報告記錄錯誤)。另外,如果公司沒幫你們投保健保,卻於你們的薪資中扣錢,你可以向公司請求賠償相關的損失,如果公司不理會,可以向勞工局檢舉並提起民事給付之訴。

曉虹 102-08-05 17:19
詐欺竊盜犯將贓款藏匿借來的帳戶我們在知道後提告刑事訴訟1審我們勝訴..雙方都不服上訴高院..在得知快2年時提告借他帳戶的人不當得利--民事官司打了1年半--只判100萬..因法官認為只有100萬是明確匯入..剩餘130萬偷的人雖說存入借來的帳戶可無法判別就是帳戶的那些錢....現我想轉回向偷錢的人提損害賠償...不曉的有超過求償期限嗎?刑事的案子高院我們也勝訴..偷錢的人針對竊盜部分上訴至最高法院...在101年被駁回維持原判......那100萬是100年判賠的
阿偉 102-08-05 16:13

律師您好:事情是這樣,原本有四位合夥人一起創業來成立公司打拼,但一些私人因數有人先退股,公司未解散,但負責人尚未清算公司的財務時,在這期間負責人未告知其他兩位股東,就自己獨自成立另一間公司,這樣我能以背信提告嗎?還有公司的帳務做得不清不楚,已有問題已提醒所在,但還是自己做自己的,最後說一句話以公司帳戶為準,這樣我還能以甚麼來對他們提告,是侵占嗎?煩請律師回應,謝謝!!!!

你說的太籠統,要具體一點才能判斷,建議提供資料與律師討論為宜.

小薇 102-08-05 09:45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因為之前在奇摩購物中心購入一皮包,  後來發現不適用而在網拍上轉賣,  不慎引用原購買之圖片 (當初以為為電子型錄),目前被該公司提告著作權, 想請問因對方所提出之和解金過高, 若不接受, 是否須接受刑事民事的處罰呢

 使用對方的圖片,會構成該創作的重製罪。不過你的犯罪侵害對方的權益並非甚高,處刑及民事損害賠償的金額應該也不會太高。

瑪莉 102-08-05 06:14

姐姐的小孩 目前因跟朋友之間發生小誤會 在大家約出來解釋清楚時 被裡面的其中一人叫表哥拿刀來砍斷左手 , ,剛開始 對方都不聞不問 等到收到傳票 才再來說要談和解 (可是根本就沒有誠意 一個家長領有殘障手冊 一個家長領有低收入戶-這個砍人小孩 **數條傷害案件審理中** 一見面就把手側跟低收入卡往桌上一丟) 警察以傷害刑事告訴  小孩清醒的時候 做筆錄才發現
1.對方砍他3刀 其中一刀 刀子還斷在手臂上 左手剩下皮沒砍斷 剩下的 該斷的都斷了 雖然現在有接回 但是醫生還不敢說 可不可以復原
2.對方還有人拿球棒往頭頂敲下去 有人拿安全帽
本人認為這已經是要殺人未遂了
事後大家還一哄而散 剩下這個小孩在那裡等救護車 (其他路人趕緊打電話 叫他躺下)情況一度因為失血過多 產生危急
這樣是否 可以 多加一條 遺棄罪 我真的不敢想像 那邊如果沒有好心人士叫救護車 情況會怎樣
現在 對方家長 一直要跟我們談和解
如果和解 賠償金額需要怎樣寫 是否有範例 可供參考?
備註
1.這些小朋友都是未成年
2.姐姐因要常帶小孩回診做復建 也被雇主柔性要求離職 (因為是幼稚園老師 常請假不好) 小孩原本在修車廠 當學徒 也無法上班了
3.姐姐 跟小孩 現在都有 創傷壓力症候群 小孩 怕回想當天事情 怕陌生人 姐姐怕靠近事發地點 但是假日又都必須經過
4.後續孩子還必須在開一次刀
5.我們可以改提告 殺人未遂 或重傷害嗎? 是否也要另提民事告訴?
請各位律師 指點迷津 謝謝您

blue 102-08-03 22:55

女友的媽媽來我公司吵鬧,打電話吵我的上級長官

如果影響到我工作權,或者讓我喪失工作

可否依什麼法提告???

是否構成民法第 184 條 ???

第 184 條 
(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小龍 102-08-03 02:41

在2天前我發生了車禍,這起車禍是我在十字路口末端撞到人(機車機車),但那是因為他由內側快車(禁行機車道)道突然變換到外側快車道我才撞上他,擦撞當時我並沒有馬上停下,而是讓車減速慢慢向右靠,之後由我報警,然而警察到達時,對方堅持對我提告肇事逃逸,警察也量過案發當地到我滑行停止距離為61M,而對方是講得不清不楚,他說他出十字路口是在慢車道準備要右轉待轉,所以沒行駛到其他車道上,他又比著撞到的地方說那是案發地(他指的地方卻是十字路口末端外側快車道)搞的警察霧煞煞。
*他其實已經行駛到跟待轉區平行了 根本不可能是這樣代轉,而且實際上他是行駛在內側車道突然變更車道*
接下來等我媽媽到場後我全部交給她處理,結果卻讓我很不可置信,竟然是我們要簽和解書,後來我媽告訴我,那是怕我被抓進去關一天,因為對方堅持提告肇事逃逸,變得我們得跟他和解
和解書內容如下:
一.茲鑒於事出意外雙方同意和解結案,經協議乙方願意負責甲方體傷及車輛修理
二.嗣後無論如何情形,乙方或任何其他人不得再向甲方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訴民事刑事責任
三.右列各項和解條件經甲乙雙方同意遵守,特例本和解書為憑
我的問題如下:
1.我這樣是否形成肇事逃逸?
2.被告肇事逃逸當下會直接被拘留一天嗎?
3.簽訂此和解書是否還有反悔的可能?或可以根據和解書未寫明賠償金額而賠償少一點?

chunching 102-08-03 00:20

我的朋友在網路上賣2手商品,在文章裡面有提及商品已經使用過,商品數量不少,價格有高有低,所以採福袋方式販售。
但是大家收到商品後紛紛認為不值那個價錢,要求退貨,還要負擔他們退貨運貨,則要提告,請問:
1.我朋友的行為哪裡有錯誤?
2.要告又是依據何法條?
  謝謝,麻煩請開釋一下。

叮叮 102-08-02 21:59

各位律師好:

我是一名剛從設計相關學系畢業的學生,因為畢業展的需求,系上已經施實兩屆的畢業展,因為班上團結力不足但又需要辦畢業展,所以在一次

1. 潦草班會我被隨意的選舉為「畢籌會」的總召,後來我們也並沒有向學校登記,但系上都知道、承認我們的存在;我們也沒有組織章程,開會也沒有紀錄,學校事發了一張「幹部證明」給我。

2. 因為要製作畢刊,班上有同學推薦了一家整合公司,經過幾個同學和廠商療過後,然後在2月1日我簽了一份合約

甲方:XX大學XX系102級畢業展籌備委員會

乙方:XXX有限公司

立約人 甲方:XX大學XX系102級畢業展籌備委員會

地址:學校的地址

法定代理人:我的名字 (後來發現我們根本不會有法定代理人)

電話:學校的

乙方: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他的大小章 地址… 電話… 他們有合法登記

3. 後來這家公司對我們只部份履約,尚有12萬的貨還沒給我們

4. 對方負責人電話都不接,簡訊、app、信箱都不做回應

5. 我們給了一份催貨通知,對方員工有出面,我們要求蓋大小章以示你們有看過,從我們要求的7/1,他們修改7/6並有蓋章

6. 但是7/6一樣沒給貨,所以我們有登門再拜訪他們7/12對方才在凌晨打電話告知會幫我們在印,我要求在7/14要給我們電話告知結果,他還是在7/14晚上10點用手機app告知要處理。我跟他談到你可不可以先退我們12萬,對方就改變態度,並說要依估價單退錢,要我們提供帳號

7. 但是他又馬上說還是要繼續印,因為我們想跟他好好談,就說那就繼續阿,不然就退錢,他就不理我們了,並在告知退錢的時間也沒退…

8. 後來發現他跟其他學校都有不太一樣的糾紛,我陸續的以XX大學XX系102級畢業展籌備委員會代表人OOO對他發存證解約和要求退款(我提供的是我個人的帳戶),但無法寄送;最近又寄了一封信函認證寄存送達,但他依舊沒有反應

a. 我做了一次法律諮詢,網路上的免費諮詢,對方給我一個很大的打擊。他說我們被騙了,因為這種團體沒有法定代理人,況且你們都畢業了更沒有這個團體了,只能說妳們被騙了,怎麼告對方?

b. 匯錢的是我的朋友,用匯款單的方式

Q1:律師們,我們真的拿不回來這筆錢了嗎?無法對對方提民事告訴?

Q2:可以的話,要用什麼身分提告

小威 102-08-02 17:15

請問一下大律師
我之前因義務性去幫朋友的公司協助處理一些雜事,對方簡稱B
沒有訂任何的工作契約
幫忙期間我自告奮勇的用我自己早就有的部落格帳號數十組跟幾個其它非此公司的朋友的數十組帳號簡稱C,
在部落格裡一直與B的部落格帳號互相推薦彼此公司的產品,

我 推薦 B
C 推薦 B
B 推薦 C
依此類推...互相交叉推薦

這兩個月幫忙期間他有給我一些幫他處理雜事的零用錢,
約一萬多塊現金,也沒簽名,兩個月後我離開了,
離開後我持續用自己的數十組部落格帳號跟C方朋友的部落格帳號推薦自家的產品,
我推薦C
C推薦我

結果被之前幫他忙的B在網路上看到,

B心生不滿我離開後就不幫他推薦了,所以他就對我提告業務侵佔竊盜罪,

說我利用他公司的帳號來推薦他人家的產品,但這些都是我離開B公司前在B公司互相推薦的事,我離開後也僅使用我自己的個人帳號來和C朋友互相推薦

但B認為我在他那邊使用的帳號是屬於B方的,不是我們的,我都能舉證帳號是屬於我個人的。

我認為他是想利用我還在他那邊幫忙時,按推薦的內容(互相推薦)推給是我離開後做的事情

但對方所提出的畫面截取資料皆是我在離開B公司前所互相推薦的殘留內容

他一直要硬賴到是我離開後才做的事,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自己的嗎?

我覺的很誇張

若是反過來說,B是否也利用我和C的帳號來推薦B,B同樣也是侵佔竊盜我和C的帳號?

非員工無契約業務侵佔能成立?

竊盜罪 : 帳號是我私人的,朋友的帳號也是他私人的,歸屬很清礎,

我離開後也沒把B的帳號拿去推薦別人,或改掉密碼侵佔

請教大律師這樣B告的成嗎?

 

俊杰 102-08-02 08:57

不好意思,小弟最近玩的線上遊戲

有一名玩家在大廳密語我嗆三字經、又公然罵我畜生

還有幹你娘、長那麼醜、吃屎等等的話語

不停的辱罵不斷重覆,我覺得心情受到影響
我想請問我現再18歲 如果我要做提告 怎麼做最好

那如果提告需要帶什麼東西之類的 成功率高嗎?

ps.我有遊戲圖片證據【很多張】 可是沒有他的網路ip位置..

吳忠德 (律師) 102-08-02 09:27
你好,
首先你要確認對方罵你是密語還是其他玩家也可以看到的?
1.刑事告訴部分:如果只是單獨密你罵人,那麼沒法告他公然侮辱罪,
 但可以試試強制罪如果其他玩家可以看到,去警察局報案公然侮辱罪 
2.民事訴訟部分:可以主張對於自身人格之損害,用侵權行為得依民法
 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請求「民事賠償
吳先生 102-07-31 23:13

當時我直行車 綠燈 撞到一位 站在馬路上 躲都不躲的一位老先生
當時10點多 店家休息 剛好路燈也沒開
閃避後他拿雨傘推了我 然後反作用力自己跌跤在地上
然後我就摔了出去

警察初步判斷是
我:
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
對方:
涉嫌站立馬路阻礙交通

以上是 事情經過 我想問的是

當時發生時間是 101/12/09日

提告時間是 102/6/07號

警察在102/07/15日 提告書給我

說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可是警方說我沒過期也可以提告

我現在擔心的是
如果上法庭
我不能也告他過失傷害

一開始我以為他就算了 我損失也不想跟他計較 他也只不過擦傷

我是腳膝部 多處 嚓挫傷

我已經把我的診斷證明書 交給檢察官

所以請問各位法律專家們 我上了法庭 我是被告 我還能告他過失傷害嗎?
或者是被告的狀態 在法庭上跟檢察官提出我有受傷之類的嗎
檢察官 已經收到我的診斷證明書了

本件您對於老先生提告過失傷害罪(或傷害罪)的告訴期間是從 101/12/09開始起算六個月,因此本件若您是在102/07/15接獲警方通知後才提告的話,則已超逾告訴期間,就此項告訴,檢察官應依法為不起訴處分。不過即使已超逾告訴期間,就此部分您還是可以在消滅時效期間二年內提起民事賠償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ill 102-07-31 20:33

我想尋求解答

我與對方機車發生車禍意外 雙方都有受傷!

並且都有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幾天前已經上過了偵查庭

後續應該如何處理?

我方初步分析表及車輛鑑定委員會

我方皆無顯示任何過失

那還有可能會被起訴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車鑑會的鑑定報告,僅供檢察官或法官作為參考依據,且對方仍有可能會再聲請覆議,但本件車鑑會的鑑定既然對您有利,則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的機會也會比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憲? 102-07-31 14:55
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一般是做"本票裁定",這與刑責無關,只是向法院聲請一個可以向你哥做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 可是我哥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會牽扯到我父母嗎?(戶籍沒有外遷)
如之前的回覆,若您父母沒有擔任保證人之類的情況,您哥哥的債務,與父母無關。
憲? 102-07-31 14:54
1.民事部份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執行 或是直接起訴請求償借款 2.刑事部份 也許債權人會提告詐欺罪 可是我哥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會牽扯到我父母嗎?(戶籍沒有外遷)
跟你父母親沒有關係
明仁 102-07-30 20:44

小弟的媽媽去年因老闆提出經營困難,同意以六位數現金借出都沒寫借據本票,只口頭同意按月利息一分,及未約定還錢日期,後來因老闆未按月給出利息,我媽後來多次提出還錢要求,老闆他們都以各種理由拖延,如店經營不佳,工作表現不佳回覆。並耍賴當初未約定利息之事。小弟首次與媽媽前往與債務人面談,並有私下錄音存證,面談內容中債務人有說出同意以每月底付八千元償還,但利息的部份卻否認當初這約定此事,有詢問對方如果提出向債務人測謊要求是否可同意,債務人不直接回答同意與否,只說出可對天發誓。另外要求債務人以白紙黑字寫明償還方式,卻又遭口頭說不相信就算而拒絕,我們確實無法再相信,在沒有明確下的約定,在長期間內會定期償還。

請問

1.是否可針對債務人不支付利息部份及償還金額過低提出支付命令?雖債務人有口頭同意償還?

2.債務問題如提告是否可要求對方測謊,以確認証明當初有談到利息的部份?

3.支付命令要如何申請?該準備資料為何? 是否有範本可參考?

 你們可以提出支付命令聲請,請求的範圍包括本金、及約定的利息等。對方如果對利息或本金有異議,聲請支付命令會變成一般的訴訟,你要勝訴必需要舉證(可以提出雙方談判的錄音譯文)。另外,測謊對於當事人心理造成的侵害頗大,刑事案件要求測謊應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民事訴訟屬於當事人進行主義,你們應負舉證責任,法院屬於聽審的腳色,不會同意你們聲請測謊。

憲? 102-07-30 19:25
我想請問一下.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是要用甚麼罪名去告? 因為我哥之前簽下本票借錢還了一部分的錢...現在失蹤不見又不出面解決 詳細情況又不了解..債主又說的零零落落又急著要錢 總之要了解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是要用甚麼罪名去告? 罪名是甚麼?會判甚麼刑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部分,可能會提告詐欺民事部分,對方可以持該本票聲請本票裁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憲? 102-07-30 19:24
我想請問一下.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是要用甚麼罪名去告? 因為我哥之前簽下本票借錢還了一部分的錢...現在失蹤不見又不出面解決 詳細情況又不了解..債主又說的零零落落又急著要錢 總之要了解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是要用甚麼罪名去告? 罪名是甚麼?會判甚麼刑責?
1.民事部份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執行 或是直接起訴請求償借款 2.刑事部份 也許債權人會提告詐欺
憲? 102-07-30 19:23
我想請問一下.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是要用甚麼罪名去告? 因為我哥之前簽下本票借錢還了一部分的錢...現在失蹤不見又不出面解決 詳細情況又不了解..債主又說的零零落落又急著要錢 總之要了解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是要用甚麼罪名去告? 罪名是甚麼?會判甚麼刑責?
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一般是做"本票裁定",這與刑責無關,只是向法院聲請一個可以向你哥做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
憲? 102-07-30 19:23
我想請問一下.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是要用甚麼罪名去告? 因為我哥之前簽下本票借錢還了一部分的錢...現在失蹤不見又不出面解決 詳細情況又不了解..債主又說的零零落落又急著要錢 總之要了解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是要用甚麼罪名去告? 罪名是甚麼?會判甚麼刑責?
1.民事部分:債權人可以持本票本票之發票人聲請本票裁定,來強制執行發票人的財產。 2.刑事部分:因為你敘述不清楚,無法判斷你哥哥符合哪一項罪名。目前依題意來看,仍算是民事糾紛
憲? 102-07-30 19:23
我想請問一下.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是要用甚麼罪名去告? 因為我哥之前簽下本票借錢還了一部分的錢...現在失蹤不見又不出面解決 詳細情況又不了解..債主又說的零零落落又急著要錢 總之要了解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是要用甚麼罪名去告? 罪名是甚麼?會判甚麼刑責?
陳振榮 (陳振榮) 102-07-31 17:38
你好 ㄧ般來講這種金錢糾紛通常屬於民事糾紛 債主若持有本票 則可向法院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 裁定下來後可向執行處聲請拍賣債務人之財產(如果債務人還有財產的話) 但是在很多情形下 債主?了逼迫債務人出面處理債務 有可能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但是通常詐欺罪成立機會不高 陳振榮律師
憲? 102-07-30 19:22
我想請問一下.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是要用甚麼罪名去告? 因為我哥之前簽下本票借錢還了一部分的錢...現在失蹤不見又不出面解決 詳細情況又不了解..債主又說的零零落落又急著要錢 總之要了解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是要用甚麼罪名去告? 罪名是甚麼?會判甚麼刑責?
夢夢您好: 如果您已經向其他律師詢問過,而且獲得其他律師的回覆,我們相信律師們的意見,都可以提供您作參考,所以我們考量該版面為公開版面,並基於相互尊重其他律師的立場,我們就不便再作回答
ugg 102-07-30 18:34

各位律師您好:

我告對方妨礙明譽(有錄音證據),第一次偵查庭在檢察官緩頰下雙方調解,第一次調解我跟對方提出兩個要求,1.正式道歉,2.精神撫慰金20000元,調解中對方已有向我道歉,但撫慰金只願包500元紅包給我被我拒絕,並跟調解會說明將本案轉回地檢署我將提告對方(當時未提出索取不成立證明),經過一個月後此案無消息,打電話調解會詢問此案是否轉回地檢署,調解會回答說:地檢署移來的調解案件須兩個月才能轉回地檢署,所以此案須開第二次調解,我回答:對方沒誠意我不想再調解調解會說:他們會再發第二次調解會,請問:1.類似案件調解一定要兩個月後,調解不成立才會轉回地檢署嗎?2.對方既然沒誠意調解,第二次調解我不去可以嗎?3.對方有道歉而我第二次調解會未出席,會不會影響檢察官判定呢?例如判被告不起訴或緩起訴等等,若判緩起訴我能提出我的要求嗎? 謝謝!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31 06:07

妨害名譽告訴乃論之罪,法院通常會先試行調解,如果台端認已無調解可能,自可不再出席,而被告是否構成妨害名譽,與調解是否成立無關,但如果調解不成立者,通常不會有緩起訴

順祝日安!

小夢 102-07-30 14:42

我和我姊吵架

我姊的朋友們就在我的臉書留言罵我

我已經報案提告

但警察說我未滿18歲要有監護人同意

法律不是說

刑事訴訟法第232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所以我應該不用監護人就可以告了吧?

誰可以告訴我到底要不要監護人為甚麼QAQ

 只要是犯罪事件的直接受害人,雖受害之人仍未成年但只要有意思能力者,即得為刑事訴訟之獨立告訴人,不必另有法定代理人代為提起告訴。

大霖 102-07-30 03:57

 剛剛玩網路遊戲 這個遊戲是總共十個人,雙方各五個人,所以隊友,會有四個,隊友,直接罵,廢物,罵了3次,請問,提告,直接去警局就行?,還是需要訴狀什麼的?我還是個學生,氣不過,但是我又沒有錢請律師,還有提告後,上了法院如果沒有賠償我不和解的話,堅持繼續告,後面會需要金錢?

1.如果涉及公然污辱 可以直接去警局報案提告 刑事案件不需要費用 2.將來如果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一審也不需要任何費用

阿斌 102-07-29 18:39

您好:本人因從事通信工程在於某社區進行相關業務前須與該社區主任委員接洽,該主任委員於最初

一開始口頭上同意本人進入社區從事通信工程業務,在本人與該社區住戶已有相關業務進行與合約生效時,本人也須將公司與社區之間合約書送至該社區管理室,然而該社區主任委員當下該始反悔,

聲稱並無同意本人進入施工與安裝,事後並對本人進行提告,本人因竊電對本人提告竊盜之嫌疑,經過地檢署開庭後至今年6月22日結案,地檢署以不起訴處份,終結原因:應認被告犯罪嫌疑不足,本人因工作業務需要被公司停職停薪,想問的是這樣子本人會有案底嗎??還有我可以提出告訴嗎?與求償嗎?請您可否給我一個答覆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獲得不起訴處分,您即不會留下前紀錄,而該主委,若明知他已同意您進入修繕,則其提告很可能會涉及誣告罪,但您也需有些強而有力的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落星 102-07-29 18:13

去年的合夥事情到現在完全沒有下文~~最近又問律師~~給我的健議是要先清算~~但我也提出了~~會計師那邊的外帳有清算了~~但內帳不在我手中~~不知該如何清算是好~~就算是有內帳也有可能作假~~是否一定要清算才能要求對方己付呢~~況且所有的內外帳當初合夥人也叫會計師作好看的~那這種東西有用嗎?~~(當初合夥人就是不拿出內帳帳本所以有提告詐欺)但也沒下文三個月了~公司名寫我一人~~但隱名合夥是四人~今天才了解什麼是公司什麼是合夥感覺就是被人騙了~~如今事情快一年了~完全沒進度~~是否沒錢就沒法處理這種事情呢~~一堆律師說代償可以要求賠償~~但也有律師說要有清算完成才能要求~~如今我整個不知該如何作~~可否請懂的律師們幫幫我解答一下

心慌張 102-07-28 15:28

事實經過:
我朋友在六月底晚上約十一點左右,在路上發現散落地上的鈔票,
撿到一萬元左右,在現場等了半個小時後,
未見失主返回,想說時間很晚就先回家了..

事後未拿到警察局報案,大概在七月二十號左右,接獲警察電話,
失主已經提告..

其實也不是不還,不然當時怎會在路口監視器下等了半小時.
錢也都放在另一個包包未動..

她以為監視器有拍到她 找得到人 就不急著拿回去
結果放著就忘了 她不知道會那麼嚴重 大家都念過她了 只想快點結束這事
(知道事情的人都忘了那筆錢的存在 以為她拿去了)

警察是希望私下和解,昨天打給失主,她一提要精神賠償,
我朋友就掛電話了...

 

問題:

1.她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這是改告民事責任嗎?

2.如果沒有和她和解,會影響判決嗎?會一直跑法院嗎?

3.法條上是寫罰金五百,折合新台幣是一千五百嗎?
  這樣是不是就會留案底? 不和解的話就多就是被罰一千五嗎?

4.爬文有看到無因管理,有點不懂此意思,能適用嗎?效果是什麼?

5.這是非告訴乃論罪吧?能和解?

阿賢 102-07-28 15:08

我日前在新莊往三重的堤外道路上騎車,騎到新海橋底下的時候,一名機車騎士直接給我在前方剎車並且迴轉,我閃避不及撞上他,他人和車子都沒有事情,但是我人和車子都受到很大的傷害,事後我有報警,並且向警方告知說他違規迴轉害我撞上他,當時警方是有詢問我們兩位有沒有要和解,我對他說把車子修好就好了,但是他卻直接拒絕我,並且直接就對我說要我對他提告,我就只好去醫院拿,證明還有開驗傷單,然後去新莊派出所報案且提告

但是我拿到三聯單後,發現我竟然是肇事主因,因為我是從後方撞上的,可是是他先迴轉才讓我撞上的阿,然後那邊並沒有監視錄影器,我要怎麼證明說,是他迴轉違規才害我撞上他的呢??如果在簡易法庭上,他用這點來攻擊我,那最糟糕的情況是不是我不但得不到理賠,甚至還會被他敲竹槓呢??

Lion 102-07-27 23:58
我妹妹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她先前在一間公司當業務員,任職三年多,之前有段時間業績很差。 有天老闆把她抓過去,跟她說,要把她培訓成公司幹部,要簽合約,內容是三年內不得離職,否則賠償違約金四十萬。 她說剛簽下合約的時候還有種被鼓勵的感覺,公司要培育她當主管幹部耶!所以也很努力,但還是一直沒有收入(公司是獎金制,無底薪,所以沒業績就是沒收入。) 這樣撐了一段時間實在是受不了,房貸都繳不出來了,只好離職另尋他路。 離職當天公司經理有拿出當時簽的合約,但是沒有要求賠償違約金,他只說"這個合約我暫時保留"。 任職期間她跟很多客戶都很熟識,但是有些客戶在她離職之後,就不再跟公司訂貨了。 昨天她說家裡接到存證信函,之前任職的公司說她散布不實謠言、影響公司信譽,導致客戶流失,要對她提告。但是她根本沒有叫客戶不要跟公司訂貨,是他們自己要換訂別家的。 而且當下離職的時候公司沒有跟要求賠償違約金,還說保留,現在又說她散布不實謠言,要提告,這樣根本是子虛烏有,這樣公司告的成嗎?請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幫我解答好嗎?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16

 公司的理由是告不成,

不過公司就已經簽訂契約部分違約金40萬元是可以請求

FiFi 102-07-27 17:51

1.請問提妨礙家庭訴訟,須就被告的戶籍地出庭,還是可以依提告人所在地要求被告人配合呢?2.因為只有親密照,無法構形式之妨礙家庭的要素,所以想提民事訴訟,請問該如何提出申請?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20

 只能到對方戶籍地提告,除非可以證明對方犯罪地在本地,

建議提侵權訴訟,不過通常判賠數額不會很多

阿賢 102-07-27 15:36
我日前在新莊往三重的堤外道路上騎車,騎到新海橋底下的時候,一名機車騎士直接給我在前方剎車並且迴轉,我閃避不及撞上他,他人和車子都沒有事情,但是我人和車子都受到很大的傷害,事後我有報警,並且向警方告知說他違規迴轉害我撞上他,當時警方是有詢問我們兩位有沒有要和解,我對他說把車子修好就好了,但是他卻直接拒絕我,並且直接就對我說要我對他提告,我就只好去醫院拿,證明還有開驗傷單,然後去新莊派出所報案且提告。但是那邊並沒有監視錄影器可以調閱
問題1是一般人撞到之後,都不會漫罵之類的嗎,但是他卻完全冷靜,甚至根本就不打算說甚麼還直接叫我對他提告
問題2當我去派出所做完報案三聯單之後,回到家請一位有在派出所工作的親戚幫我看了一下,他說這張單子上寫的肇事主因竟然是我,因為我是撞到他的人,那這樣不就變成他來告我了嗎,可是明明就是他的錯阿
問題3他騎車的時候,我有印象是有回頭看我一眼,然後我才撞上他的,他的機車是屬於那種比較舊的野狼125,然後又說是公司車

我這是不是要被詐騙了呢??

抱歉我一直對這件事很煩惱又很煩心 請問可以幫我解答嗎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26

 這應該是一般車禍,對方回頭看可能是要檢視有無後車,

除非對方有很多類似的案件,才可以認定是用此方式詐財

阿賢 102-07-28 15:19

如果是一般車禍的話,那邊都沒有監視器,他如果死都不承認他是要迴轉的話,那我怎麼辦呢??他人和車子完全一點事情都沒有,可是三聯單上面寫的主要原因是我,那最糟糕的情況是不是我不但得不到理賠,甚至還會反過來被他告說,我違規賠償他呢??

ORC 102-07-27 11:59
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們,小弟我有個問題想請教。 內人先前在一間公司當業務,被老闆半強迫的簽了合約。 主要內容是"十年內離職必須賠當月薪水的15倍作為違約金。" 但是該公司業務部門為無底薪制度,內人已數月無收入。 單靠小弟我微薄的薪水實在無法支付房貸、車貸及小朋友的生活開銷。 上個月因負荷不了經濟壓力,內人主動離職,另外找工作。這個月被前老闆告知,將以當初簽的合約內容提出告訴。 但是仔細想想,合約內容實在有問題,業績不好,一直說下個月會更好,但是一直賺不到錢連生活開支都無法維持,這樣的狀況下離職,老闆卻要提告,像這樣的契約內容,在法律訴訟會成立嗎?

有關契約效力問題,無法一概而論,需視雙方於訴訟上之攻防,建議委請律師辦理,以便有效防禦,甚至轉守為攻.

小p 102-07-27 02:28

網路批評

所有資料 我已經有截錄下來了

對方 有屬名 但是是我的匿名

不過 我也從他們口中得知 就是在批評我<一樣有截錄下來>

說我臭婊子 死三八 病很久 說我是大便 等等..

我也有請他們不用這樣說我  也請他們給我個道歉

 但是 一樣 只是把之前的貼文 刪除 然後封鎖我 後 又再繼續po文 繼續批評

我真的很想知道 是否能提告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41

 這樣的網路糾紛是可以提告,不過要跑法院要花時間金錢,請三思

煞祿 102-07-29 21:04

 告吧 這事情不要縱容 台灣人就是太自由了 都不為自己行為負責任 告就對了

102-07-26 18:54

因對方一年多的騷擾,甚至入侵帳號的嫌疑,我去查了他的帳號並取得對方騷擾他人的證據,沒多久她也把帳號拿了回去,並於事發後的一個月發信給我,要我不得再入侵她的帳號

之後,過了5個多月,因為我先前將她騷擾他人的證劇公開在網路上,她向對我提告妨害電腦使用及妨礙名譽,請問告訴乃論的告訴期6個月到底應該怎麼起算?

另外,我指控她騷擾也算????妨礙名譽嗎?

如果我現在想聲請禁制令會不會太晚?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嗎?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49

 你沒有把你跟對方的關係(夫妻?朋友?)為何事起爭執寫明,很難回答

102-07-28 15:2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沒有把你跟對方的關係(夫妻?朋友?)為何事起爭執寫明,很難回答

對方是我前男友的前女友,因不滿復合不成,而執意是我介入他們的感情,她先前騷擾的記錄其對象也是我前男友以前的女友和老公。

102-07-28 15:30
回覆 麗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另外,她根本不可能知道我的信箱,因為那個信箱是某個社群網站專用,從未用在其他用途 ,我也沒有告訴過別人。

而先前我的帳號就被入侵過,並用對方的帳號以及盜用我前男友的帳號公開發言辱罵,指責我是第三者,但是她辯稱不是她所為並且已抓到該名駭客,可是卻在事後用同樣的帳號繼續在網路攻擊我。

102-07-26 14:24

鄰居將車橫停在紅線區,本人前往告知該區域屬紅線不能停車,這時鄰居從該車下來,本人即用非常客氣口吻(不好意思,請問這裡可以停車嗎?)詢問,鄰居隨即用氣急敗壞口吻回答(你不爽是不是,有種就去告我),本人當下感受心裡受創,遭受言語恐嚇;對方違規在先,獲得儘是如此挑釁.不屑之回答,隨即驅前跟原告告知,本區段紅線係貴社區要求設繪,依規定就是不能停車,否則將會肇致該路段公眾人車安全,為何你?完全無視法規存在,我行我素,此時雙方可能都在氣頭上各持己見,無法接受對方意見;此時另一住戶亦加入你一句我一句質問我管太多,故意找麻煩,(請問一下,對方人員我並不熟識,為何要無事自找麻煩呢), 我只不過是看見有人違規停車,仗義告知,申張正義的行為舉止而已.

爭執中,鄰居不斷以言語挑釁說停車關你什麼事,有種你就打我阿…(挑釁不下數十次),我告知不可能動手打你,當時對方一竿人等亦口帶威脅挑釁態度一併對我做言語攻擊.

鄰居當日晚間即赴派出所控告我對他恐嚇,隔日警局隨即將我傳詢並製作筆錄,據警方表示,他控告我於雙方言語爭執時有提到說:見到他一次就要打他一次.還有罵X他媽...等等.(我當時有請問警方對方有無錄音.影證據,警方答覆說提告人說並無錄音.影,但當時違規停車之駕駛願當證人),當時發生爭執時,對方共計四人,本人僅一人,對方四人均惡言對我相向.大聲咆嘯,並無顯出其生命財產受到威脅之虞..

註:事後我有朋友探聽得知..他說當時對方車上行車記錄器有錄到當時雙方吵架的聲音,

一.請問這樣控告我恐嚇罪會成立嗎?雙方僅有言語衝突,並未發生肢體衝突..(本案件起因係為對方違規停車違法在先, 我係以維護公眾利益,重視社區人車安全為出發點,本伸張正義精神,對於違規事實予以糾正勸告,此舉對我本身並無任何好處,且處理不當恐遭致自身危害,何來原告所述恐嚇之嫌)

二.鄰居所提列證人係屬本次糾紛始做蛹者(違規停車者),若無違規停車在先,後續雙方爭執將不會發生,其可當本案證人嗎?其證言可信度於法院法官是否會採信?

三.對方所控訴:我於爭執時有提到說:見到他一次就要打他一次.還有罵   "X他媽"...等等..我並未指名道姓且未用手指著他講這些話..而且罵   "X他媽"  係第三人稱,這樣對方控訴我會成立嗎?

拉哩拉渣說了這麼多..實再是自己覺得非常冤枉, 本案件起因係為對方違規停車違法在先, 我係以維護公眾利益,重視社區人車安全為出發點,本伸張正義精神,對於違規事實予以糾正勸告,此舉對我本身並無任何好處,且處理不當恐遭致自身危害,何來對方所述恐嚇之嫌.

以上案例,有請各位先進指點迷津,感激萬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7-27 18:25

有正義感不是壞事,但方法錯了仍有法律責任,對方有違規,當時最好是請警方處理,不應與對方直接衝突,必須謹慎。「見到他一次就要打他一次」可能成立恐嚇罪;「X他媽」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以上謹供您參考。

102-07-26 14:06

 

2013/JUL/26 當日於辦公室ON DUTY,由於同仁們都處於忙碌狀態, 而電話上較難接應
其中有位學長連續兩次口頭威脅並脅迫學弟接聽電話,他說:(要不接貢給你死)!! 你現在馬上給我換座位糙~, 當下自身有DUTY 在身無法抽離也無法協助!!  個人被嚇到手在發抖....且個人有癲癇

另外學長私下跟我建議趕快換 趕快換!!  他有後台...是他公司內部總裁的親戚

之後換了...兩個小時後!! 也協助接電話了~   事後這位資深學長跑來我旁邊再補一句:

以後你們這一梯如果跟我一起ON DUTY 就給我小心點!!  電給你們死 !!!  幹

提問1.這樣是否可以造成提告案件??

提問2.是否要有確切 人和物證? 例如:錄音筆!!  錄影!!?

提問3.這樣是否可以提出賠償,內容是否也構成毀謗和詆毀個人名譽??

提問4.若構成提告因素 , 要如何準備 和 要準備什麼東西??  

提問5.若已造成身心受創 不敢上班  有想離職的狀況??  那又該如何??

勞煩請各位解惑一下!!!  謝謝~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7-26 14:29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9條第一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這是由您所敘述的情形,對方可能觸犯的法條,如果想提告,最好還是有對方汙辱恐嚇證據

如果覺得人格權受到侵害,可以民法第18條第一項請求法院除去侵害。

如果可證明精神有受到損害,可以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小米 102-07-26 13:49
律師您好: 我有幾張支票,上面蓋了我本人的印章 結果被朋友盜用去環他的賭債 目前我想中止這些支票,戶頭需要有支票上面開的金額嗎? 因為我也沒有這些錢。 因為對方是屬於黑的... 終止後怕對方找麻煩,如果我們提告。 那是什麼法? 有什麼徒刑?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7-26 15:59
您好,因為您的問題並不是很清楚,以下大略回覆之: 如果您欲對朋友提告,則他竊取支票時,如支票上只有您的蓋章,而無其他應記載事項,則他構成了刑法第201條偽造有價證券罪,如果支票上都具備了應記載事項,則他構成了刑法第320條第一項竊盜罪。您可以先向銀行告知支票遺失,再依票據法第19條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但是您朋友的賭債債權人仍得向你請求支付票款,除非他們涉及恐嚇,否則只算正當行使權利。以上簡略答覆,歡迎來電洽詢,謝謝。
憲? 102-07-26 13:42
我的哥哥欠下一堆債務失蹤 債主一個個找上門跟父母討錢 父母擺攤做生意也沒有錢也無力幫他還債務 也去警察那邊報失蹤 假設債主上法院提告.我父母會被波及嗎?
若您的父母並未擔任各該欠款之保證人或對於令兄簽發之票據進行背書的話,依目前的情況而言,對令兄所欠債務並不負有擔保之責任,在法律上自然不用負擔任何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