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方車沒事,小朋友嘴色有受傷
對方車壞,人有受傷.
初判表為我方起步轉向疏忽.對方為駕駛疏忽.
我只有保強制險,對方修機車修了九千多,我方於當天就賠給對方七千,因路權我方佔的因素比較大.
當初說好他拿了七千修車,他受傷部份由強制限給付.兩人就私下合解了.
可是我們沒寫合解書.
九月時收到調解單,說因為車禍他8月開始就不能工作(因為當初的腰傷)
4月23日的診斷証明書寫背部左手右膝挫傷,他當天去X照光腰也沒怎樣
8月拿到診斷書寫第4.5腰椎滑脫,需休養3個月.
4月23日到8月份這中間都有工作,也有參加公司社團瑜伽社.
跟我要求20萬精神補償金.
我方無法接受
對方去提告我過失傷害,當初製作筆錄的員警說我們小朋友嘴巴有受傷(筆錄有記載,可是小朋友沒有去醫看無証明,但幼稚園老師可以証明確實有受傷).
現在雙方互提告.
那當初二人都說好私下和解,可是事後又來這招.
我能告他些什麼嗎???


各位熱心的律師你們好,
日前於台南市開元路發生機車車禍,我方為外車道(左側)直行,由右側越過一台砂石車後即發現有一台機車橫在外側車道上(靜止,意圖不明),我方閃躲且剎車不及後撞上對方。當下雙方帶傷,我方剎車痕3.6公尺,事故現場非路口,內側車道有雙黃線應為禁行機車路段。
事故示意圖上註明對方是由外車道(右側)作“向左轉向”,被我方直行車撞上。但初判書上僅提到應為我方無保持車距及注意前方車況快所致,對方尚無發現肇事因素;而對兩車行進方向無任何考量。
今日前往調解,對方除強制險外另堅持要求賠償10餘萬(對方為紅豆餅店自營業主,主張其2個月無法工作,診斷書上註明宜修養,但無建議休養期限),今日調解無果,對方已準備提告。
我方車損2萬5仟餘元,對方1仟餘元;我方診斷証明註記宜修養但仍繼續工作,對方診斷証明註記宜修養(無註記期限)在家停工2個月。
1. 我方損傷:□人輕車輕 □人輕車重 □人重車輕 ▓人重車重 □其他: 無診斷証明
2. 對方損傷:□人輕車輕 □人輕車重 ▓人重車輕 □人重車重 □其他:
3. 處理進度:□事剛發生 □和解當中 ▓申請鑑定 □進入訴訟 □其他:
4. 求償賠償:□我方求償 ▓對方求償 □和解 金額 110,000 元 □其他:
5. 相關附件:▓現場圖示 ▓相關照片 □訴訟文件 □其它:
6. 希望本站:▓案情分析 □代撰書狀 □提供協助 □其它: 為了解『向左作轉向』是否可以不用禮讓左側直行車,及機車是否可以不依遵行方向將車體橫於車道上。

二、但您也有過失,對方也受傷了,所以可能會有刑事過失傷害罪責任。
國瑞律師事務所
KON-LEN ATTORNEYS-AT-LAW
TEL (05)2782938
FAX 0951090404
嘉義所:嘉義市林森東路217號4樓1
高雄所:高雄市前金區大同二路104號
桃園所:桃園市大有路567號13樓1
台北所:台北市昆明街222號2樓
網頁: http://kolenlawyer.web.fc2.com/index.html
日前於台南市開元路發生機車車禍,我方為外車道(左側)直行,由右側越過一台砂石車後即發現有一台機車橫在外側車道上(靜止,意圖不明),我方閃躲且剎車不及後撞上對方。當下雙方帶傷,我方剎車痕3.6公尺,事故現場非路口,內側車道有雙黃線應為禁行機車路段。
事故示意圖上註明對方是由外車道(右側)作“向左轉向”,被我方直行車撞上。但初判書上僅提到應為我方無保持車距及注意前方車況快所致,對方尚無發現肇事因素;而對兩車行進方向無任何考量。
今日前往調解,對方除強制險外另堅持要求賠償10餘萬(對方為紅豆餅店自營業主,主張其2個月無法工作,診斷書上註明宜修養,但無建議休養期限),今日調解無果,對方已準備提告。
我方車損2萬5仟餘元,對方1仟餘元;我方診斷証明註記宜修養但仍繼續工作,對方診斷証明註記宜修養(無註記期限)在家停工2個月。
1. 我方損傷:□人輕車輕 □人輕車重 □人重車輕 ▓人重車重 □其他: 無診斷証明
2. 對方損傷:□人輕車輕 □人輕車重 ▓人重車輕 □人重車重 □其他:
3. 處理進度:□事剛發生 □和解當中 ▓申請鑑定 □進入訴訟 □其他:
4. 求償賠償:□我方求償 ▓對方求償 □和解 金額 110,000 元 □其他:
5. 相關附件:▓現場圖示 ▓相關照片 □訴訟文件 □其它:
6. 希望本站:▓案情分析 □代撰書狀 □提供協助 □其它: 為了解『向左作轉向』是否可以不用禮讓左側直行車,及機車是否可以不依遵行方向將車體橫於車道上。

事情是 開車行駛大馬路閃黃燈路口 被騎車的從小路閃紅燈衝出撞到車子右邊葉子板! 騎車的一隻腳斷了但是因為開車的有喝酒 完全被咬死理虧 雖然肇責比例不是開車完全錯
但是因為他喝酒了 也缺少法律知識 就被一直獅子開口
幫對方負擔住院期間費用及醫藥費用先花了6萬多
後面又再拿了一筆10萬出的錢
但是對方不願意這樣算 說他本身當警衛一個月領4萬多
要我們每月給他4萬 先給一年 看能不能上班再來說
我們當然沒能力接受 對方提告後 民事求償要求150萬 (開車的人家境並非有錢人)
也因為不懂車禍理賠協商 他在簡易法庭 最後變成50萬成交
但也因為是做工人 沒有每天做 實在付不出
(開庭時 一拐一拐進去 開完庭後在大門口看到竟然是正常走路 完全看到人性貪的一面)
然而對方就進行查封他唯一的公寓 要拍賣
是想要請問 是不是能夠再提出重新協商一次理賠價錢的機會
不是沒賠 也不是不賠 只是被人那種敲竹槓的感覺真是啞巴吃黃蓮阿
萬分感謝 希望有夠幫幫忙 不然就沒房子住了

您好,我朋友在便利商店上班,前年因為職務之便拿取匯款金額約26萬用於購賣遊戲點數,東窗事發後她母親立即將挪用金額全數交還給老闆,當下並無和解動作只是將金額補回,今年員工離職要求老闆補償其加班費以及店鋪盤損直接扣抵薪水的金額,老闆拿出前年的業務侵佔事項要求員工簽和解書並連帶同意全額負擔盤損金額18萬元,否則要提告,請問他如果真的被提告會被判多重?他沒有前科,而且在同一個老闆底下工作將近4年,常超時加班甚至一兩個月都沒有放假一直被老闆壓榨還要負擔店鋪盤損,如果他要跟老闆告的話結果會是如何?他家境並不富裕如果能夠將四年來的加班費追回來對於家境會有很大的改善,但是會不會因此而坐牢呢?告老闆或是跟老闆和解賠錢了事哪個比較划算

最近在我身上發生了一件事情 牽扯到法律問題
想請教一下
我爸是一個不常回家的人,一回家通常都會為了錢跟媽媽吵架
因為爸爸愛賭博 常常在外面缺錢就回家要
他們雖然已經離婚了 但爸爸大概一個禮拜回家一次
這樣的情形其實已經蠻久了,我們都認為只是吵一吵,吵完吼完就沒事了
直到昨天 他又因為錢的關係跟媽媽吵架
但不一樣的是 他講不過媽媽 就出手打她
哥哥看到 就挺身而出的保護媽媽 但就扭打起來了
媽媽打電話了報警,哥哥跟媽媽都到警察局去了
爸爸卻先跑去醫院驗傷,驗傷完就立刻去警局告我哥傷害。
我哥聽到爸爸要告他 就換他去醫院驗傷這樣
驗傷完 去警局 才發現 爸爸很堅持要告哥哥
即使警察先生跟爸爸說 是父子 不要這樣
但 爸爸堅持提告 堅持要讓哥哥有被告的記錄
警察先生問媽媽 要不要作證人 因為這樣對哥哥很不利
所以媽媽也做了證人的筆錄
我想請問一下 這樣 哥哥會不會被法院判刑
或者是抓去關 又或者是有前科這樣
我很擔心哥哥的未來日子 畢竟他才24歲
而且警察先生說 因為兒子打父親 是公訴罪
可是他是為了保護媽媽才跟爸爸動手的
然後 現在爸爸跟哥哥互告 屬於互毆罪
請問媽媽當證人之後 哥哥的勝訴機率高嗎?
當天我們有試著想申請保護令
但警察先生說 因為是互毆 爸爸可以說是哥哥家暴
哥哥可以說是爸爸家暴 這樣 所以不能申請
我們真的很害怕他回家 因為他會說出一些很可怕的話
但我現在更害怕哥哥因為這樣而被判刑




我樓上住戶安裝淨水器,發生漏水,造成他自宅積水15公分高且有數日, 我的住屋因此全室滴漏水造成嚴重到不能住,天花板裝潢與木作裝潢都因滴漏水而浸泡水發霉變型,由於兩造對於賠償金額與修復還原的認知不同, 樓上住戶就要求走法律訴訟認定賠償金額, 我該如何處理! 我可以先行修復我的住宅嗎? 木頭裝璜泡水後的發霉變型,也讓屋內其他東西陸續變壞.
裝潢公司認為泡水木頭裝璜若不去先行拆除, 天花板與牆面結構無法確實知道損害與確實乾燥還需多少工時,能修復時間無法預估, 我的損失就得修復 遙遙無期? 樓上願意賠付金額不到修復復原的1/2 , 其他財損也沒得到賠償, 真該自認倒楣嗎? 我們回到老家住, 自行打掃整理損壞的物件, 沒有可以要求補償的支出單據, 一切的一切 人壞就可以推.拖.賴 ...嗎? 打官司走訴訟,律師費與裁判費似乎要由提告人先付, 我豈不是很冤? 要求償還得先拿錢出來? 被水淹還得自行花錢修復? 房子泡水不修可能損壞擴大, 該如何認定求償範圍? 等到法院判定後的持續其他破損與追加費用能要得到嗎? 懇請律師給予意見, 謝謝!!
請問律師或其他有類似遭遇的朋友:
我與前男友於去年十月起就因聚少離多而漸漸冷淡分手, 因他欠我一筆錢, 所以為了錢的問題斷斷續續都有聯絡, 但是沒有見面. 今年五月初, 因為他要還錢給我, 所以約在MOTEL見面, 我本來不願意約在旅館, 但他說錢的事情不想在公開場合談(現在想想我應該堅持的)當時只有跟他拿錢, 他當時跟我訴苦也跟我解釋很多不能立即還錢的理由. 我一時心軟, 讓他擁抱了一下並且輕輕的親吻了一下, 但是並未發展到床上(我用人格擔保). 5/27左右, 我收到由他的手機發來的簡訊, 內容大約是說她是他的老婆, 兩人已於今年三月份結婚, 請我不要再糾纏她老公. 我看了很傻眼, 根本不知道他已經結婚了, 他沒提過, 五月份見面拿錢那時看他好像對我還有感覺, 不像是已婚身份. 後來我便跟他們只討論欠款的部份, 沒想到對方一直拖延, 並時常提醒我說她是可以對我提告的. 還說有存檔我跟他的簡訊(簡訊裡男方有寫到一句: "我先去洗澡", 當時我還有點莫名其妙想說只是跟你拿錢, 你幹嘛跟我說這個), 還說有拍到我開車進房間的影片. 我很困擾, 沒有做的事情被這樣污衊, 而且我覺得已經對我造成心理上的壓力, 我也不想真的被告上法院, 很麻煩也怕家人擔心...所以請教大家, 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我有想過, 萬一男方謊稱我有跟他發生關係的話怎麼辦? 我會被提告成功嗎? 我好想恢復原本平靜的日子, 跟他的債務拿不回來就算了, 還要賠上我的名譽??!

律師大大 您好:
對方去偽造黑青,然後去醫院出診斷證明,去警察局報案說是我打的,因傷害是刑事,己經有收到
偵查庭的傳票及對方去申請通常保護令,幸好我有錄影存證對方其實沒有黑青(在爭執時),也有去調了監視器,她外出驗傷時,是沒有黑青的,只是監視器部份警察沒提供給我,警察說怕我拿去報周刊,真奇怪,那是我提的證據不懂為什麼不能拿.
1.現在偵查庭要開,我拿出證據檢查官確定是對方偽造傷害,對方是否會有什麼刑則,傷害罪不成立,就不須要和解?還是對方必須要向我提和解?這樣我可以提出對方民事賠償(侵權)?
2.通常保護令是民事,若是不成立,是否也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
3.傷害罪偽造的部份我可以提出誣告,是否要在偵查時就向地院申請,因為考慮我年假不多,是否可以先不提告,在追朔期內再提告就可以?




最近正在處理這個問題
以下資訊 FYR
http://ncs.epa.gov.tw/00/A3-1.htm
http://ncs.epa.gov.tw/BB/B-08a.htm
http://ncs.epa.gov.tw/BB/B-08c.htm
http://www.tmm.com.tw/news/content.asp?id=470





律師您好:
本人(A車)於前些時日在停紅燈時遭後車(B車)追撞,致本人後車毀損,當時有請交警至現場處理,當時肇責確實為B車無誤,作筆錄時肇事者表示車輛係向友人所借,因當時肇事者亦未帶行照(故無法得知車主為何人),亦無保險,肇事駕駛人甲當時不發一語,均由友人乙出面向本人協調賠償事宜,並於筆錄中載明「肇事人甲同意理賠,並同意將A車之毀損恢復原狀」。
友人乙當時表示所有賠償問題均由其負責,因甲、乙二人當天有事無法現場理賠,故約定事後相約車廠進行估價維修事宜,惟事後肇事之一方未依約至車廠進行估價及維修事宜亦不予理賠,故請教律師:
(1)此次肇事之損害賠償請求之對象,除肇事駕駛人甲之外,是否亦可對友人乙、肇事車B車之車主?(因友人乙當時表示所有賠償均由乙負責並當場表示若其不賠我方可向法院對其提告,此算不算已為口頭要約之一種?)
(2)損害請求之範圍除了車輛之維修費、維修期間之交通費之外,還有無其他賠償項目可請求?






刑事責任部分,依刑法第12條第2項之規定,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刑法第354條之毀損器物罪之構成,其主觀上須以行為人具有故意為其要件。倘行為人為過失毀損他人之物者,由於毀損罪未設有處罰過失之規定,依刑法第12條第2項,自屬不罰(不構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12條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因通姦案件與前夫約定和解條件(現金+車子),現在他要先將車子牽去檢修但不簽已取回的切結書,若他牽回後反悔怎麼辦??且先前有約定人為破壞部份由我們維修(有錄音),如果他刻意破壤再索賠,有任何法條可約束他嗎??或是用錄影方式存證??
他主張要現金與車子過戶完成才要簽和解書,如果這些都完成了卻反悔不簽,那可以反告他嗎?通姦部份他還告不告的成??
此外,前夫在前年十月已知道我們有聯絡,且現任丈夫有以電話詢問他是否去年十年就已經知道"這件事",前夫回答是,且他希望我回去所以沒提告,那只說這件事能認定是指通姦嗎??(這些對話都有錄音)
另外還有和誘罪部份,前夫於89年7月屢次叫我去他家住(在家人都聯絡不到情況下),並在12月懷孕(在去他家住時),當時未滿18歲,之後有辦結婚,現在離婚了,那還可以用和誘罪告他嗎?? 謝謝..

我有一個朋友開了一間檳榔攤要裝潢內部稱錢不夠教我們之間都認識的一個朋友打給我教我幫他周轉一下 跟我說因該一個月或兩隔月內就能處理 再加上我朋友的家人在當地也是有些知名度的 他還說就算我拿不出來 去跟我家人要也要的到 說完立刻拿一本銀行簿給我看 他說他在搞網拍這陣子銀行就會貸一筆錢給他 他也能馬上環我 她只是一時周轉不過來 跟者就一直拜託我幫她借十萬利息跟當鋪的一樣一個月7.5分 於是我就幫他擔保了這一筆錢 借了十萬每月利息他堅持要給一萬 給這一萬的原因是本來一開始借不到這條錢 但是她就一直死活拜託我一定要幫她想辦法 然後利息改成十分 因為沒有要借很久 只要借兩個月而已 我也跟他說幫他借這筆錢人家也並不是想賺你利息而是要幫忙妳趕快把電弄好 可以開始賺錢 第一ㄍ月到她也沒準時給 多拖了好幾天 但是我朋友也沒催她 過了幾天了他付一萬給我朋友 因為說好兩個月還我也就幫他拿給我朋友 但是到第二個月時就開始一天一個謊話一天拖過一天 足足騙了我二十幾天 每天都說一隔不同德謊話 還堅持只要給利息 不還本金 但是都被我拒絕了 因為當初講好幫忙二格月舊環 要是他還不出來也會帶我去找他母親談 他母親也依定會替他還 結果說出來得都沒做到 拖了二十幾天都在用騙的說好哪時又沒有 一下說檳榔攤要賣掉還我錢 一下說他朋友要借他錢 一下說他媽當組頭輸太多錢 很多藉口就對了 到最後我忍受不了直接去找他家人談 結果他母親跟我說 他在五六年前就已經一職再亂搞 四處亂借錢 四處騙人 都把爛攤子丟給他家人處理 而且他信用早就已經破產了 欠我的這筆錢叫我自己去找他收 她們不會再替她處理任何一毛錢了 欠我的這筆錢叫我自己去找他收 她們不會再替她處理任何一毛錢了 甚至懷疑欠我這筆錢是跟他創通好要來騙她的 教我上法院告她 她要讓她去關受到教訓 況且他也好幾天沒回來了 都去警局報失蹤人口了 不過我猜她兒子因該還是躲在家裡 我想請教懂這方面得大大 我有當初她跟我簽的本票 她這樣的行為從頭到尾跟我說的都是假的都是騙的 這樣我能告她詐欺嗎 ?? 請問我該怎麼討回這筆錢 我跟他對談的LINE 都有留者 裡面也有她一直拜託我給他時間的字詞 能請教對 大大 指導小弟 該怎麼做 以及提告的話該怎麼寫 請一步一步指導小弟 麻煩大大 幫忙小弟了 謝謝 她還一直在外宣稱我一直吸他利息 說我提告就變成重利罪 真的好惡劣 要是我去按鈴提告該怎麼跟檢察官告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