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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ao 102-08-31 17:59

我奶奶現在住在老人養護中心, 爸爸跟叔叔說好每人照顧半年,就在爸爸照顧期滿爸?要回紐西蘭2天前, 跑來家裡大吵大鬧, 說要偶而來我們家住, 因為離養護中心比較近, 媽媽很委挽的拒絕了說不方便, 因為我們不在家, 但他們居然?會自己找鎖匠, 最後不歡而散, 事後爸爸寄簡訊給叔叔跟姑姑說, 如果我們不在台灣時, 私自?行進入的話, 我們會依法報警處理, 之後姑姑回簡訊罵爸爸說"你是混蛋不是人" 實在是欺人太甚了! 請問如果他們真的趁我們不在自行進入的?, 我們可以提告?? 我們可以告我姑姑人身攻擊嗎?

您好:傳簡訊部分,由於不構成「公然侮辱及「意圖散佈於眾」,應該不成立公然侮辱誹謗罪。至於如果他們真的趁我們不在自行進入的話,是成立無故侵入住宅罪。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熊熊 102-08-30 22:53
如果由檢查官正式提起公訴再附帶提出民事求償會不會比較不會曠日廢時呢 總覺得歹徒不只是只有一項罪名而已 可能還觸犯其他罪名 請問檢查官會主動偵辦其他之罪刑呢 還是只是偵辦偽造文書詐欺罪嫌 其他由我找證據提告
您好 由檢察官起訴後再附帶民事求償,此法的缺點是檢察官有不起訴的風險,及可能時日較久,可能導致民事請求權時效完成,但具有毋須裁判費的優點。無論以何種方式求償,均必須盡量蒐集證據
陳球球 102-08-30 05:29
2013/06/04
本人當時駕駛公司車,在永和福和橋頭倒車準備進倉庫騎樓
結果在準備後退時 還沒移動且後方2公尺有請同事幫忙指揮
有輛摩托車自摔後滑行撞到我的車(不知是人還是車)
我的車皆無傷痕,當時處理員警把我列為關係人,有去分局做筆錄,但沒有給我任何書面資料或是給我看現場圖,只有酒測、做筆錄就叫我回去上班,然後本人於6/18日離職,到昨天8/27才知道 我變成當事人。
我自己跑去永和交通大隊拿了一張初步分析研判表
A車(自摔摩托車):涉嫌操控疏忽肇事。
B車(我車):涉嫌禁止臨時停車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肇事。
問題:
1.為什麼完全沒有通知我,然後我就變成當事人
(如果此時對方向我提告我該如何是好?)
2.我連現場圖都沒看過,其中一張無標註我車車行方向.位置只在現場圖大約的地方寫上我準備倒車之類的備註,另一張更是連我的車輛都沒有在上面,這樣也可以判定嗎?
3.公司後來因為我離職而告知保險公司 不出險,但我當時正在上班,且公司疊貨一開始就教我違停騎樓,公司方面不需連帶責任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30 09:15

你可以在期限內申請送鑑定

公司不管出險與否,都需負連帶責任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請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您好,

      1.違停騎樓是事實,但是會不會因此成立刑事責任業務過失傷害)尚有待檢察官去判斷。

      2.如果是民事求償部分,依民法第188條公司是需要連帶賠償的。

阿精 102-08-29 23:31

律師您好: 上個月在實驗室因為我實驗操作不當,因此被學長罵,但是他罵我x! 以及說下次要把酸液從我頭上淋下去.... 第二天我在走廊上遇到同一個學長,他看見我就走過來把我擠壓到牆上不讓我走路,並且繼續對我咆哮...這次更罵我三字經以及其它的話! 後來又一直擋住我不讓我離開實驗室... 並且他犯後態度不好,雖然不再有任何動作..但在背後偷抹黑我.

我想請問的是: 可以先去警局備案,先讓那位學長作筆錄..我想要在之後在半年內提告,但不是現在..那麼在這期間,警察會來傳我到案嗎? 另外,實驗室有其它人聽到,但是他們的關係與學長親近..且還沒畢業,因此替我作證的機會幾乎不可能了..這樣子還有提告勝算嗎? 這種案件從處理到結束大致上要多久時間?最糟的狀況是甚麼呢?

 麻煩律師替我解答了!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30 09:36
回覆 阿精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上個月在實驗室因為我實驗操作不當,因此被學長罵,但是他罵我x! 以及說下次要把酸液 ... (恕刪)

等你有證據才能提告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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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建議您先行釐清有沒有辦法舉證證明您所提及的事實(有沒有人在場看到事發經過?在您的認知其中有沒人會出面誠實作證?),否則恐怕屆時提告告不成,還會有遭到對方反過來對您提出誣告罪告訴之風險。

本件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tina 102-08-29 22:57

你好,

之前跟朋友投資種植荖葉,說是五年的時間,每個月每個單位最低也有$1250(只有口頭上的承諾)

一年之後,今年2月份收到通知說景氣不好,要求投資者給公司六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會將當初的合約拉長,另外給小金額的補貼,可是過了兩個月又收到通知說,希望我們能給公司時間周轉,之後在九月份一起給足,不然就是退投資但要等六個月才能領到當初所投資的款項,需要回收合約書,另外給你墓地作為抵押,可是現在卻發現,公司已經倒閉,當初談的小姐也不接電話,

兩次的談話過程中是有錄音,另外有當初簽合約的影印本,想請問我該去怎麼提告?

chan 102-08-29 19:06

去年11月在網路上互相攻擊,後來對方拍照存證

然後把自己打的刪除,但我還是有留一些證據

提告後對方聲稱今年五月才知道此事

今年提告受開庭,檢察官只問了一些問題以後就轉調解委員會

但是昨天去調解的時候對方一開口就要八萬

我們當然是不接受,後來他開始哭還拿出憂鬱症診斷證明

可是他在事件以前就已經罹患,還說因為這件事他無法工作

可是我手上有他事發以後持續在工作的證明

但是調解委員卻沒有要聽證據說只能談和解金額?

後來金額訂在兩萬以後就要求各自簽名然後給我他的帳號

因為第一次接觸這類事件,就這樣結束了

可是因為本身低收家中還有兩位病人要龐大醫療費

而我本身也因為這件事持續有在看心理醫生,有有醫生證明

除了根本沒有錢給他以外明明證據很多卻派不上用場讓人不能接受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取消同意和解嗎?

如果我要告他誣告的話是有辦法的嗎?

因為他在提告前後一直都有持續地在攻擊我

還是說先賠錢但事後可以反擊?

既然已經調解成立,基本上就須實現調解條件,但要注意對方是否有將告訴撤回,此案件應該無誣告問題,如果日後他持續在攻擊你,可以蒐證並對他提出告訴。

天小鵝 102-08-29 10:39

我是被告者 在於一場交通事故 在一個轉彎處 不小心煞車位握緊 擦撞到對方機車手把 被撞著與載的人同時受傷皮肉擦傷 當下也是馬上送到醫院 我也是立即馬上到現場關心 警察都有到 也有做類似筆錄的東西

然後本人也想趕快私下和解 短期內表現誠意有負責幫忙送藥以及幫忙退還掛號費用 也聲明說願意負責 醫療費和修車費都會付到完整 對方暫時保留提告權利 醫療跟修車費已確定只差美容費 也有用電話與對方自稱親契的先生溝通過 對方聲明 可以慢慢賠償以及等待確定美容費多少再給予價錢最為賠償 到了隔天 突然對方母親與本人母親購通電話 想要談錢的事情 問我們是否可以先付點生活費補助對方 我們也是願意可努力幫助 但對方去提出的價錢是筆醫療費和本身對方賺錢多出許多 對方聲稱一個禮拜花掉三萬塊? 不但受傷處沒給醫生看卻說自己有給中醫看 差什麼草藥之類 那萬一化農更嚴重卻要我們負責嗎? 對方又在電話裡激動 本方完全好好說話 對方卻一直說我們講話不老實 然而卻直接提出要求隔天付出10萬元 不然上法院提告 請問這合理嗎? 我們也是不知所措 卻想要增加一點時間 然後談了許久 對方激動的講話方式 我們卻無力安撫情緒 卻被對方聲稱我們在激動 然後對方所一聲 掛完電話 直接用LINE傳出一句 三天之內沒有給慰問金3萬 或是想要和解一口價15萬 三天之內 沒有給予 法律上談 請問這是合理嗎?沒有看起來是在坑錢嗎??? 求解? 阿我該怎麼辦?該如何處理?

1.只能說和解是兩造當事人自願接受和解條件 所以沒有所謂坑錢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條件不滿意 你可以不接受和解 2.至於對方要依法提出刑事告訴或是民事起訴 也是對方權利 3.建議是可以先透過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

天小鵝 102-08-29 13:5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只能說和解是兩造當事人自願接受和解條件 所以沒有所謂坑錢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條件不滿意 ... (恕刪)

 那請問調解委員會只有一方申請就可以嗎? 然而需要對方同意才可以嗎? 該如何申請?申請此方法有何好處?

nikkle 102-08-28 22:42
請問一下律師。我遇到網購糾紛。因為商品忘記領取則賣方要求賠償運費。如不賠償要報警處理。我也以賠償。但因網夠商店有評分制。因為我給負評價。則限我24小時內更改為優良。不然就要委任律師向我提出妨礙營業告訴。請問一下這樣它能向我提告嗎。我怎覺得他是在威脅及強迫我呢?
提出告訴或是民事起訴是一定可以 只是對方主張是否有道理則屬未必
媽咪 102-08-28 10:21

律師您好,

未婚懷孕生下小孩,生母希望由自己獨力扶養,不接受生父金錢支援也不接受生父認領。生母有穩定工作收入以及家庭背景。

生父已偷偷驗了DNA證明事他小孩。請問如果生父提出DNA證明孩子為親生,是否可藉由訴訟強制認領這個小孩?還是法律有保障生母可以拒絕生父認領?所以如果他提告此案件是否可成立?

我看民法第1066條說 - 非婚生子女及其生母可以否認生父的認領。請問是否就代表生母擁有全權?如果生父提告,有其他的法條可以用來解釋生父有這個權利嗎?

我希望可以了解生母這邊是否擁有完全的監護權,他要提告也沒有用。還是說他是可以告成功的呢?

ps. 生父為在台灣工作有穩定收入的外籍人士。

感謝律師的幫忙及回答。

1.生父認領只要通知到子女或生母 認領就生效 2.至於如果不願被認領 這將來可能會有確認親子關係存否訴訟 3.縱使生父有認領監護權上 還是可能單獨歸母親所有 所以我想這你應該不需要過於擔心

媽咪 102-08-28 11:1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生父認領只要通知到子女或生母 認領就生效 2.至於如果不願被認領 這將來可能會有確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請問所以即使有1066的法條,生父如果要認領還是可以成立,而生母不得拒絕嗎?因為目前生母不希望生父認領也不希望生父探視。目前小孩還很小。謝謝您。

認領還是不需要經過生母同意 如果妳依此條文否認 生父為了確認親子關係 就必須提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解決

TKH 102-08-28 00:19

你好,8/14我送修一支手機到SONY維修站維修,8/15被維修站店長告知手機在運送過程遺失,目前手機未尋獲,針對這個部分可以對SONY應該怎麼要求賠償提告?

小吳 102-08-27 22:50

律師們請教:

之前任職的公司因要趕出貨給客戶,憤而要負責專案之員工擔保出貨後若有退貨品質瑕疵賠償時要員工賠償,並恐嚇員工要發涵提出假扣押提告。請問律師這樣情況,該公司可以對員工隨便申請假扣押嗎?謝謝!

假扣押需要有假扣押原因跟必要性 單就你所述 看不出來有何假扣押原因跟必要 縱使向法院聲請 法院要核准機率應該很低

Peter 102-08-27 15:38

各位律師好:

不久前因為與網友在YOUTUBE評論上交談不悅
他跑到我的頻道中的"評論"留下一些言論:
"難道你爸媽_了嗎!反正就算_了也是_了應該"
"像你...的人,和畜生有什麼兩樣"

請問這些言論算是針對到我嗎?
個人頻道的評論區應該算是公開的吧(大家都可以點去看)?

家人希望能提告,如果討論後巷走法律途徑,請問有那些方式?

先感謝各位!! 

Peter 102-08-27 15:30

各位律師好:

不久前因為與網友在YOUTUBE評論上交談不悅
他跑到我的頻道中的"評論"留下一些言論:
"難道你爸媽_了嗎!反正就算_了也是_了應該"
"像你...的人,和畜生有什麼兩樣"

請問這些言論算是針對到我嗎?
個人頻道的評論區應該算是公開的吧(大家都可以點去看)?

家人希望能提告,如果討論後巷走法律途徑,請問有那些方式?

先感謝各位!! 

小武 102-08-27 03:33
律師您好有關民事訴訟一問 原因 是一件妨害電腦使用,對方願賠償我10萬元合解 現在過了快兩個月一毛都還沒環,打給他不通(限制通話,對方亞太 應該是沒繳電話費) 檢察官要我向法院提民事訟送, 如要提民事訟送,我知道我要親自跑法院一趟 但我到法院的時候我要帶什麼東西? 或者該怎麼提告民事訴訟?
1.準備起訴狀給法院即可 2.如果是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要繳交裁判費
MINA 102-08-26 22:46

我與一位媽媽發生行車的糾紛,在交通部分是沒事了(因為鑑定沒有任何傷害),但因為爭執過程雙方親友都在大小聲,我方友人向對方兒子罵了一句幹X娘,對方要用這一句告我們公然侮辱

有去警察局但警察只是登記我們的基本資料也沒有筆錄,警察當時也是勸對方大事化小,我們當天有向對方道歉,還登門拜訪道歉兩次對方兒子看似也想大事化小,但跟我發生交通糾紛的媽媽不接受,說會連絡他們律師考慮看看要不要對我們提告,因為她說她很沒面子讓我們在他們家店門前這樣污辱,感覺是要跟我們拿什麼賠償金之類的,這種情形請問對方若是要和解金(私下和解)該賠償多少較為恰當?若對方提告勝訴率有多少?若提告成功我方會付出什麼代價?
另外這種是屬於民事還是刑事訴訟呢?

對方本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自訴或者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一般來講如果加害人只是單純口出三字經三個字恐怕得請求損害賠償之金額十分有限,另外刑責部分恐怕也不致太重,若加害人沒有刑事前科的話,也是有可能被判緩刑的。

102-08-26 19:29

我有在網路發問問題

網友建議我可以來這邊詢問

我想請問一下

 

前幾個月男朋友出車禍

被兩個未成年駕照的高中生雙載從側面撞擊

(那兩個高中生應該是混混)

有叫救護車還有警察到現場

我男朋友幸好沒有住院不過右邊的肩膀那時後傷口很深 常常回醫院換藥

在家休息幾天無法上班

最生氣的事

對方兩位家長都說自己小孩很乖之類的

還說是我男朋友自己沒有看路自己衝出來

然後路人好像是那兩位高中的朋友也說我男朋友自己騎車沒看路 = =

整個聽了就很不爽

然後那個警察是跟我男朋友說 他只負責開單 至於是誰的肇事責任

還要另外付幾千塊 請另外一的單位調查

 

然後事發到現在快要半年了

都沒有打電話過來 連一通都沒有

(會過那個久都沒有提告或者處理是因為男朋友的媽媽當初是想說

給對方機會)

到下禮拜就要半年了 好像就不能提告

 

我想請問我要去警察局提告還是自己去法院

要自己請律師嗎?

之前有聽過請律師的錢是敗訴的那方付錢

所以我們請律師就不用錢嗎

不好意思不太懂法律 希望懂法律的人可以告訴我們

1.提出告訴的方式
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為便利言詞告訴、告發,得設置申告鈴。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實施偵查,發見犯罪事實之全部或一部係告訴乃論之罪 而未經告訴者,於被害人或其他得為告訴之人到案陳述時,應訊問其是否告訴,記明筆錄。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於前二項筆錄準用之。」依此規定可知提出告訴的方式並不限於書狀,也可以言詞向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到警察局、派出所辦理)或檢察官告訴,如果是向檢察官告訴,可以到地檢署的門口按鈴申告,之後會有法警帶領到檢察官處製作筆錄,完成告訴程序。
2.肇事責任歸屬
本件後續肇事責任歸屬必須由車禍肇事因素分析加以釐清,本件現階段而言,初判表應已完成,您可由其上所記載的內容雙方有無肇事因素而看出初步之責任原因分析結果,並進一步研判是否再行進一步聲請車禍鑑定,以釐清、變更初判表上不利的認定結果。

謹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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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102-08-26 15:12

我是當事人的親哥哥,也是一開始的調停人
整個事件差不多是這樣:
3月多我弟(A先生)跟他女友(B小姐)舉行婚禮,婚禮前據B說有要求A同意若要結婚,則所有家計開支均由A負擔,B可以繼續工作且不用負擔任何公用開支,A不得過問B的財務狀況等,A對此表示並未同意,但承認當時語氣模糊,可能造成B誤會,該承諾並未有錄音等證物證明事實.完婚後同住在我父母的另外一間房屋內,屬公寓格局,租金1萬,然B對此表示不滿,加上婚後A估算自己薪資對於單獨承擔家計能力有限,多次希望B可以適度協助家計開支,卻被B一口回絕,此後造成雙方雖同居,但是卻因天天吵架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期間曾發生B毆打A,與A生氣踢門發洩的狀況(雙方均無驗傷證據可以證明),期間本人與雙方家人多次協助希望平息紛爭但仍未果.之後我建議A若要挽回這個家庭,應該就發脾氣的部分向對方家長道歉,但是當天卻被B的家長與兄弟圍著簽下承諾必須單獨負擔家計的保證書,於當時的情勢A不簽不行,簽下後A一直耿耿於懷,而B認為A不甘願.約婚後一個月某天,也就是簽下保證書後約一周,B無預警搬離與A同居的居所並斷絕所有聯絡,A得知當天就致電B以求挽回(B未接)與簡訊通知B娘家B出走的訊息,過一周後收到B的簡訊,A詢問B是否還願意繼續婚姻,B於簡訊中表示放棄,隨後A即要求B返還贈與的聘金與金飾等,B以A有家暴傾向與不守承諾,造成B身心受創而擅自沒收所有聘金與金飾等贈與物,但事實上在它們婚後至B搬走的一個多月內所有家計開支仍為A支付,B並未支付過任何錢,算起來也不算違反承諾...8月初我方提出家事調解,對方出席後仍堅持不願歸還贈與物,除了上述理由外,B甚至懷疑A涉及騙婚,除了言詞中表示沒收那些東西是應該的,甚至太少外,並提請第二次調解,故我們打算依民976-2/民977/民979-1請求對方返還,但以下有些問題希望可以獲得解答...
1.由於B小姐婚後藉故不去登記,之後又不告而別,是否符合民976-2固違結婚期約者?A是否符合無過失者條件?
2.請求返還金飾有相片紀錄,聘金有支票兌現紀錄可以證明,贈與女方的喜餅有收據證明,鑽戒有銀樓購買證明,但其他如十二禮的現金等其他贈與只有婆家自己的記帳資料,與拍照時紅包的照片,無法證明紅包內容金額就是記帳內容金額,不知可否當成贈與證據請求對方返還?
3.第二次調解由於A可能不刻參加,我打算以代理人身分出席調解庭,不知除了委任狀外還需要甚麼文件證明,以便我代替A進行調解?若我以代理人身分代理A進行調解尚未結束時A趕到了,我是否可以繼續調解直到結束?還是必須跟A進行交換?
4.由於我們已經多次告知要還,對方可否以沒有看簡訊就刪掉之類的理由表示不知道我們有請求返還過?
5.同上,若對方不得否認,那應該表示我們已善盡告知意思,若對方仍不願意還,我們可否提告對方觸犯刑335的侵占罪?
6.若對方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提告A騙婚詐欺,是否可能成立?反之若我們以對方收受多於我方,且婚禮時百般刁難,婚後不願為家庭付出且無故失蹤提告B騙婚詐欺,又是否可能成立?(按:A此次婚禮籌辦贈與部分約付出60萬,B贈與則為0--沒有嫁妝之故)
7.家族中有人提議既然要告就順便把婚宴的花費與婚紗花費通通要回來,請問依法是否可能?
8.聘金與金飾雖是贈與物,但收受者為B的父母,那請問這部分的請求權是對B請求還是對B的父母請求?
9.由於B為成年人,為防止B脫產,若打算申請假扣押,該怎麼提出對方可能脫產的證明?若對方脫產成功,我們是否擁有第一債權可以隨時扣押對方名下的財產?若強制執行扣押對方動產動產是否需法院或警方到場?
10.民事庭上是否可由代理人(非律師,亦無法律背景者)代理原告進行官司訴訟?若可,該檢付多少資料以利請求法官核准?
以上10點請熱心律師們回應,以幫助我們解決目前的問題
謝謝各位閱讀

樂楓 102-08-26 01:43

我是被告年齡23歲男性   “原告”28歲女性 

我跟原告在高雄第一次發生性行為!在雙方意願下發生了關係

後來我以個人名義(保人”原告”)辦了一台汽車當掉借5萬元台幣

去道台東租房子女方簽名租立套房

在去年101年約8月初~9月底之間 接連發生 進6-8次性行為!!

而後她回去高雄提告妨害性自主罪!說我對他強迫性行為等...包括灌藥.恐嚇.限制自由等..

在台東8~9月之間!我陪同她與台東友人約8月中旬開車回高雄探望家人!

我與台東友人先行一步回到台東住處!而後晚上在換“原告”回道台東

在約9月中“原告”還有在次回到高雄與“原告”父母朋友接觸聊天喝酒!

後來約在接近九月底之時”原告”受不了台東苦悶生活決定返回高雄家裡

在則我從台東因女性退房為主因而被迫離開台東!

再回到高雄之時約在102年才收到偵訊庭通知被告.才知已經多次傳訊未道

偵訊庭當時我有提出當初”原告”簽下本票影印本!與貸款交納資料

我102年8月27日要在上庭!請問我準備了與”原告”有回高雄以及聊天資料的證據

請問勝訴機率有多大?

本件您既然已經前往進行偵查庭程序開過庭,則當可由檢察官之提問中整理出告訴人提告之約略內容為何,而本件後續主要答辯上應在於提出證據或證明方法,俾以釐清您確實沒有以違反其意願之方式與之發生性關係

謹建議您就相關事實(實際事發經過、先前庭訊內容等)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答辯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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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楓 102-08-26 06:5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您既然已經前往進行偵查庭程序開過庭,則當可由檢察官之提問中整理出告訴人提告之約略內容為何,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的事情經過事大概如此! 因為今天要開庭相當緊張

我目前有找到"原告"她在8~9月中在網路FB聊天及發布動態及分享動態等等...

而我在8-9月中在台東上班!有幾小時,是在上班的時間!

這樣是否有代表她有多次求救機會?

是否這樣有構成妨礙自由或者是妨礙自由的條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6 09:35
回覆 樂楓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是不是有妨礙性自主,必須看對方告的內容是什麼?即使是男女朋友,也是會有妨礙性自主的成立危險,必須提供相當證據證明女生所述不實。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辯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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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 102-08-26 01:07
律師你好: 我前陣子發生車禍,因為我是直行車那時是綠燈,那台車突然右轉撞到我,撞到後他把我的摩托車 牽到旁邊,我叫他報警,然後我門有調解兩次都不成,結果我提告檢察官問他時他說他要申請 鑑定報告,過了一段時間接到檢察官起訴書,又過了一個月了卻接到請盡速傳送鑑定報告的公文... 我真的一頭霧水了...我接下來該怎麼做..請律師解答 謝謝...
1.案件看來已經起訴 你就等法院通知開庭 你是屬於告訴人地位 將來可能也被傳喚當證人 2.如果有鑑定 可將鑑定結果呈報給公訴檢察官
熊熊 102-08-25 16:36
吳大律師你好 承上題本案臺灣大哥大員工未依照政府及公司規定要求客戶必須以雙證件正本接受驗證 該以什麼罪名提告 他的朋友涉嫌以雙證件影本並且於申請書上偽簽我朋友名子成功申請到2支門號 另一支為易付卡門號 而且他們為朋友關係 所以該如何告發他們呢
您好 抱歉,因忙碌晚回。該職員與其朋友應屬行使偽造文書罪之共同正犯。若檢警已介入偵辦,應無需告發,可等檢察官起訴後再附帶民事求償,亦可不等待起訴逕行提起民事侵權行為訴訟
愷愷 102-08-25 07:35
不好意思..我想問個問題 我目前做某間超商的大夜班人員 我目前滿16歲未滿18 沒有勞健保、似乎有團保而已, 事情是這樣的 前陣子因為我們剛開始推免費的會員卡 我迷失了自己 擅自將客人消費所得的點數 存入我的會員卡 我是看到熟客,才會做這種事情 因為熟客不拿發票..我的小聰明作祟 事後 我也覺得這是不對的 而後東窗事發 店長是不打算提告也不報警 只是因為公司還在查這件事情 公司來到店內看錄影帶 看到我有拿報廢的商品回家吃 只不過店長是因為有允許 我才會拿 我剛進去半年 我並不知道 報廢不能外流 因為店長說可以帶回家 我大夜班會跟店長交到早班 相信這應該有拍到 我想問店長有可能賴到我頭上嗎.... 因為我們是比較少人的超商.. 所已報廢量很大... 我當初想要貼補家用而去超商工作 我怕因為這樣沒了學校 又要背負債務 現在薪水店長扣在她那裡 我承認我犯了錯 也懂敢做就要有勇氣承擔 只是我不想讓我媽擔心.. 我想問如果提告 我會被判如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涉及者為公訴罪,所以一旦公司提告,即無法撤回,但仍可積極與公司和解,以免事端擴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愷愷 102-08-24 21:54

不好意思..我想問個問題
我目前做某間超商的大夜班人員
我目前滿16歲未滿18
沒有勞健保、似乎有團保而已,

事情是這樣的
前陣子因為我們剛開始推免費的會員卡
我迷失了自己
擅自將客人消費所得的點數
存入我的會員卡
我是看到熟客,才會做這種事情
因為熟客不拿發票..我的小聰明作祟
事後 我也覺得這是不對的
而後東窗事發

店長是不打算提告也不報警
只是因為公司還在查這件事情

公司來到店內看錄影帶
看到我有拿報廢的商品回家吃
只不過店長是因為有允許
我才會拿
我剛進去半年 我並不知道
報廢不能外流
因為店長說可以帶回家
我大夜班會跟店長交到早班
相信這應該有拍到
我想問店長有可能賴到我頭上嗎....
因為我們是比較少人的超商..
所已報廢量很大...

我當初想要貼補家用而去超商工作
我怕因為這樣沒了學校 又要背負債務
現在薪水店長扣在她那裡
我承認我犯了錯
也懂敢做就要有勇氣承擔
只是我不想讓我媽擔心..
我想問如果提告 我會被判如何..

林智群 (klaw) 102-08-25 11:54

 如果確定是報廢品的話,你頂多是沒有按照公司規定處理,

至於是否成立侵占罪,要看店長的說法,如果是他允許的話,應該不會成立犯罪

愷愷 102-08-25 20:09

那會員卡的部分呢

我想問未成年業務侵占、一般侵占

如果被判刑是如何量型的

那..未成年大夜班

以及勞健保未保

會有什麼後果嗎@@?

懇求律師大大求解

匿名 102-08-24 21:31
A男:年滿25歲 B男:年滿14歲未滿16歲 A男跟B男是透過網路認識的 兩三個月以前A男與B男相見後發生性關係 直到最近B男家長發現此件事情要提告A男 可是B男家長只有網路聊天紀錄並無性關係證據 B男的家人給兩條路讓A男選擇 第一:就是報警處理 第二:私下和解賠償方式處理
1.如果報案後 案件原則上就無法撤回 2.私下和解須注意 對方將來是否可能再行告訴的問題
Thy 102-08-24 20:42

您好,小弟的女友在二月中發生車禍

我方是機車,對方是汽車

地點是一處十字路口,我方直行,對方迴轉

雙方都說沒有紅燈,也無超速,路口沒有監視器,對方汽車也無行車紀錄器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沒有第三責任險等

 

對方無受傷,我方雙腳都有縫針,較大傷口約五處,會留疤!!

我方車損約兩萬,對方約四萬

對方沒有肇逃,也有和警察到醫院探望

 

女友第一天就回家休養,但對方當天就打電話要求和解

我方一開始不肯(因為不懂)但對方說他等很久,家裡有事

當天就簽和解...(對方一直盧,甚至還說要到女友家載他)

(我女友家中只剩她一人..我們當天嚇到,很怕對方要幹嘛)

(這起車禍,是我們經歷第一次重大的車禍)

當晚就寫和解書了!!!

 

和解書的大約內容是

車損互相賠償!!!(那時我真不懂為啥我和女友都同意簽,機車汽車根本沒戲)

對方願意用強制險支付我方醫療費用,還補了一句說,如果強制險無法支付

會個人理賠!!!

然後還說這份和解書不能和任何人說...!?

 

後來雙方個傳真車損的估價單,我方兩萬,對方四萬

如果互賠就是我方賠對方兩萬

 

但對方在三月初,去申請調解會,在會裡又提到輪框需要更換

四顆的價錢要近三萬,但重點是那天車禍受損地方頂多是右前方

還有為什麼當初不一起傳真???這事發生事已經過了近三星期

 

這期間我方犯了點錯,就是沒接對方電話(老實說,是因為害怕亂說話,而不敢接)

對方才開調解

 

調解委員當天有幫我們喬說,我方賠對方約一萬二至一萬五和解好嗎? 

我方可以,但對方堅持不肯

而最終調解失敗,對方揚言要提告

 

我方很害怕啊,因為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情

後面幾個月有去做法律諮詢,律師說可以提過失傷害

只是寫了和解書後會變得比較不利

 

然後對方車損的輪框錢,律師是說可以請對方提證據

(例如:為何要換跳四顆才行什麼的)

 

到七月這期間,我們問了不少有關賠償等問題

有問到女友的傷口,是否可以做醫療美容

但我們又不確定,醫美的部分,算不算是賠償?

很多人都說可以..但我們很怕會被對方打槍

(因為被撞,才有傷口,才會醫美..這應該行的通吧?)

 

對了,我們有去申請初步的車禍鑑定

但上面只寫的好像是個執一詞,有跟沒有一樣

 

六月中對方又開了一次調解會(對方無提告)又來和我們討車損費用

(這期間都沒有電話的往來)

我們也和對方講說醫美的事情

但因為這期間我們有請醫生幫我們開醫美的估價單

醫生是說,這傷口至少要等五個月,才能開估價單

(怕傷口還沒好,裡面有膿什麼的等等)

對方也說好,會等!!

但這期間對方又一直去申請調解,也沒還沒超過五個月

我們這期間因為工作,也沒辦法去

導致調解會超過次數,只好換其他地方調解

最後一次調解,我方還是沒辦法開出醫美估價單

但有擬一份和解用的賠償明細給對方(裡面有類似精神賠償等的那種,這期間我們也有去看精神科)

對方嚇一跳,指說為什麼要拿這張給他(這張估價單大約在十萬上下)

當然,對方不肯,但我們有和他說

醫美的醫生說,這傷口往後做一次一公分也要三千塊錢

這些傷疤加起來也要好幾十萬,希望你認真考慮一下

 

但對方仍堅持等我方開醫美估價單

所以我們也只能請對方再等等,調解在保留,往後再開一次

 

只是後來拿到估價單了,光是在醫美部分最少也要25萬(醫生說至少要五次)

(我們還特地到國立附的醫美去看,果然是不便宜...)

但是...後來在申請調解,對方也沒再來了

中間至少保留四次(這調解會的姐姐人真好...說還是希望能解決啦)

直到最近快過法律期限,我們只好到地方檢察署提告

過失傷害這塊...

 

問題重點是,我們告過失傷害是對的嗎?

我們應該都是照著和解書走吧?車損部分沒有輪框錢,當然賠

而且對方好像也提不出證據...然後和解書也是對方寫的

還是應該告他沒有履行和解書的部分???

 

還有我們第一天去提告時,因為什麼都沒帶

只帶張三聯單就去了=_=我女友還被檢察官罵說什麼都沒帶,問不出什麼來

(說不用帶的是說,想當然我也被罵得很慘)

過幾天後,有寄來說這幾天要開監察庭...

請問這監察庭是開什麼的?是開那天沒有說完的?(做筆錄)

還是雙方都來就開庭了???

如果是後者,我們也沒有申請律師,也不知道怎麼申請

這情況該怎麼辦(星期一就要開庭了....!!!!!

 律師是不是第一能請免費的呢???

 

以上,很傷眼,但這是我目前遇到的冏問題,謝謝阿
(好不容易找到可以發問的地方了,平日想去鄉公所在找律師諮詢的
可是才知道他們是輪班的,不見得天天都在...) 

林智群 (klaw) 102-08-25 11:57

 告過失傷害是對的,

至於和解部分,既然已經簽訂和解書,就是提告請求履約,把相關單據檢附給法院

Lee 102-08-24 15:10

律師您好
請問,朋友的朋友在臉書上罵我畜牲,收集資料後到警局表明提告
但員警表示,我不認識對方且無法提供對方的聯絡方式或住址,而台
灣的臉書也無法提供個人ip位置,所以員警無法找到此人,不能受理
我的報案。請問這是真的嗎?那我要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權利?難道任
由他人謾罵卻什麼也不能做嗎??謝謝

警方會有破案考量  如果你還是要提告  可以考慮直接向地檢署具狀提出告訴

小陳 102-08-24 00:42
我哥哥的太太已過世.他有.一個兒子20歲不是親生的.當初是以假的出生證明登記戶口.他兒子非常不孝對我哥哥經常口出惡言已離家兩年多混黑道卻常打電話或傳簡訊謾罵和羞辱我哥哥.去年他[19歲}自已跑去服自願役{可能是自己偷簽家長同意書}我哥哥連他的部隊在哪都不知道.因他完全不與家人聯繫.只會打電話回來罵人我哥哥想要提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1.要如何提告? 2要如何查他兒子的地址?{法院寄傳票用} 3狀紙如何寫? 4.他可以拒絕驗DNA嗎? 5他有繼承我大叟的房子如果勝訴房子要得回來嗎?6.其他有何要注意事項?
我哥哥年紀已很大.我們很害怕他哪天打死我哥哥.我哥哥以前被他打過.全家人都很怕他.希望幫忙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提告,則應寫起訴狀向法院提確認親子無效之訴,至於地址以戶籍地為主,但若他確實是您大嫂的親生兒子,則他仍有權利繼承房子,另本件要注意的事,您大哥何時知悉他並非他的親生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8-25 12:27

 建議提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時一併提請求返還房屋,一次處理乾淨

王湘湘 102-08-23 09:39

我是未婚媽媽 於懷孕8個月抓姦在床 我知道當時我無法反擊但是於上個月小3用他的fb帳號標記我的帳號的大頭貼照片標記(機巴)但是fb要我按取(准許)  我看到很生氣提告公然汙辱1.請問這樣成不成立? 有反拍下照片作筆錄時出示2.她於3/5(未超過6個個月追訴期)有傳我男友fb帳號私訊罵我們破麻難聽等字眼.也有拍下來為證據這樣可以求償或是告她什麼罪嗎?如果把帳號改成我的名字她會部會比較重罪?3.她有叫人打我們 途中被我們知道(有反拍內容照片下來)這去法庭可否告教唆?
4.於第一次調解我開價18.8萬她殺價8.8萬後她答應 約下次交付款寫和解書 卻反悔這樣口頭答應算成立嗎?  5.我調解第一次問他為何要開100多個帳號來加入我 調解後真的100多帳號請求取消好友邀請  我覺得我快瘋了 真的很煩人 這算騷擾嗎??
6.我於當日發生有去看精神科 去法院出示是否能對我更有利 如果出示第2張是否更有利?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31

 除了網路毀謗部分,更重要的是通姦跟你要不要跟老公離婚吧?

如果想告毀謗,將網路資料收集好給檢察官即可,你的就診記錄也是一個證據

王湘湘 102-08-23 23:2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除了網路毀謗部分,更重要的是通姦跟你要不要跟老公離婚吧?

如果想告 ... (恕刪)

我們沒也結婚喔!

阿貴 102-08-22 22:21
如題;被借錢有借條有要求對方簽名及蓋手印跟我的簽名及手印,但借條只是簡單甲方向乙方借多少錢及日期這樣,但我當初沒註明對方需要何時還款。 現在對方跑路了,兩個星期不見人,他前幾天有向公司申請離職,退休金算一算有70幾萬可以領,但對方也有跟銀行借錢,估計這兩個月才沒繳錢,所以應該還沒收到法院通知催繳;而他向我借了4萬6千,這樣有機會從他的退休金帳戶裡扣除嗎?
我高雄市人,我該向法院提告還是找律師事務所呢,原則上扣除律師服務費,我能拿回多少呢?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36

 四萬多塊金額太少,不建議請律師,

建議申請支付命令,確定後再查對方帳戶聲請查扣

可可 102-08-22 20:58

您好!近期因業務繁忙,導致客戶獎金計算有誤,發現時立即全面停止獎金發放,並重新計算,但客戶懷疑黑箱作業,無論我們如何解釋都不善罷干休,甚至寫了存證信函,並揚言提告,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因為真的沒有黑箱作業問題,完全是個人計算疏失問題。這也連帶影響了公司的商譽,對於客戶的毀謗,我們有辦法反治嗎?

 如果客戶確實有捏造不實的事實,並以意圖散布於眾的方式傳述,那的確會構成誹謗罪。但是,如果客戶傳述的內容與事實大致相同,只是有一小部分以合理懷疑的方式質疑你們,因為該質疑的內容屬於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質疑,則該言論仍於合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內,不致構成誹謗罪。

黃先生 102-08-21 20:38

車禍當天,是在板橋往土城的環快.
T字型道路,雙方都是機車.

我在T字口待轉然後等到左轉綠燈亮起後,左轉被對方從後面高速追撞.
雙方人都沒有什麼事情,但是他的機車全毀.我的機車沒事.
對方咬我違規左轉紅燈還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可是我們是同向車道.

之後我也向附近的住戶調出了監視器.車禍事故初判也寫對方超速.

對方開口就跟我要三萬塊的修車費,我覺得不合理不願意賠償.對方也在調解委員會上叫囂.
現在對方說要提告,所以我打算請律師.是否有律師可以給點意見?

 

本件初判表上有關雙方肇事因素分析,您這一方的記載是空白的?

 

 

黃先生 102-08-21 21:04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我方是這樣敘述:涉嫌左轉彎時未注意左側來車,且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回覆 黃先生 的發言內容: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我方是這樣敘述:涉嫌左轉彎時未注意左側來車,且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本件依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您這一方涉有過失(依其記載來看您這一方的過失比例似乎比較重一點),對於因此所生之損害依法即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只不過本件應該是屬於雙方與有過失之情形,就該損害之部分應由雙方各按過失之比例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黃先生 102-08-22 09:16

所以這不能算是後車追撞前車嗎?

呂文正 (凱文兔) 102-08-22 11:23

您好

依您敘述應是雙方均有過失

但仍建議先送行車事故鑑定,請警方先送行車事故鑑定,瞭解雙方何者為「主要」肇事原因。

對方向您求償時,您得依行車事故鑑定主張依過失比例支付。

如仍有後續問題,煩請不吝來電指教。

豪隆 102-08-21 16:12

律師,您好!家裡住在菜市場裡經營店面,我們這邊有幾戶店家房子在以前三十幾年前剛蓋好時跟建商購買房子,到今年才被建商告知中間的馬路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並對我們提告土地竊占,我們也配合去做筆錄與上法庭第一次,但現在還在法庭訴訟中又持續去跟警察報警與找不明人士騷擾,想請問這樣他是否犯法,且又告知我們如果不私下解決要圍馬路,只留基本一人通過通行權給我們,請問這樣可以檢舉他嗎?該如何解決程序,這條馬路各連接通到大馬路上,平時皆有繁多行人、汽機車行經通過,且中間馬路兩旁有十幾戶住家,想請問各位偉大的律師們,我們希望能訴求正當司法解決,但對於對方這樣惡劣的途徑,我們該如何訴求?期盼得到各位正義律師的寶貴建議,謝謝!!

另外想再請教幾個問題,當初法院開庭時,檢察官說請我們現場狀況都不要變動要來探勘,他了解這條路是菜市場裡的道路,且也是對外聯絡的主要道路,許多人、汽機車皆已在上面行走,況且從前對方皆未告知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今年才來通知提告,更向我們威脅索取過去長期使用租借費用,這樣合法嗎?且現在對方威脅說要圍路妨礙店家,我們全部店家皆有申請營業登記證,他們這樣是否違法?我們可以告他嗎?期望得到律師您寶貴的建議,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確認該道路之通行權問題,但若該土地確實是對方所有,則可能會有償金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樂 102-08-21 06:34

機車機車對撞對方酒駕測出0.40

當時是我要左轉我的視線被7-11貨車擋住

對方直行當時紅綠燈都是閃爍燈根本無法判斷誰對誰錯?

我已經過一半時速40-55對方70-80時速從沒未減速

發生車禍不是問我們有沒有怎麼樣是很兇的口氣問駕駛者是誰?

當時沒力氣起來也沒力氣回對方問題

對方在警方未到前還跑去7-11買飲料解酒

事後做完筆錄說會全負責

到私下談和解時又百般挑難

給對方機車估價單要19930又嫌太誇張

讓對方自己拖去給對方認識的車行估要15000醫藥費2350

後面對方又說跟家人討論結果是再減半

我有載人被我載的傷到腰我是傷到腳皮肉傷一直未好

對方看証斷證明書說沒寫建議能休息幾天所已不負責上班費用

跟他原先說的都不一樣

我是做夜市的哪有薪資證明?

 

直接提告又該準備哪些!?

警方哪邊我是說暫且不提告

1.提出刑事告訴就直接向承辦員警提出就好 基本上不需要準備資料 2.將來提出民事求償 則需準備相關費用單據 跟民事起訴狀

豪隆 102-08-21 01:01

律師,您好!家裡住在菜市場裡經營店面,我們這邊有幾戶店家房子在以前三十幾年前剛蓋好時跟建商購買房子,到今年才被建商告知中間的馬路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並對我們提告土地竊占,我們也配合去做筆錄與上法庭第一次,但現在還在法庭訴訟中又持續去跟警察報警與找不明人士騷擾,想請問這樣他是否犯法,且又告知我們如果不私下解決要圍馬路,只留基本一人通過通行權給我們,請問這樣可以檢舉他嗎?該如何解決程序,這條馬路各連接通到大馬路上,平時皆有繁多行人、汽機車行經通過,且中間馬路兩旁有十幾戶住家,想請問各位偉大的律師們,我們希望能訴求正當司法解決,但對於對方這樣惡劣的途徑,我們該如何訴求?期盼得到各位正義律師的寶貴建議,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您們要成立應該有困難,而民事上您們可以主張通行權,更可能有既成道路之問題,而建商之手段,有可能會涉及恐嚇,所以您們可以多加蒐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豪隆 102-08-21 10: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您們要成立應該有困難,而民事 ... (恕刪)

律師 您好,

  非常謝謝您的回覆,讓我受益良多,想再請教您幾個問題,當初法院開庭時,檢察官說請我們現場狀況都不要變動要來探勘,他了解這條路是菜市場裡的道路,且也是對外聯絡的主要道路,許多人、汽機車皆已在上面行走,況且從前對方皆未告知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今年才來通知提告,更向我們威脅索取過去長期使用租借費用,這樣合法嗎?且現在對方威脅說要圍路妨礙店家,我們全部店家皆有申請營業登記證,他們這樣是否違法?我們可以告他嗎?期望得到律師您寶貴的建議,謝謝您!!

 

阿俊 102-08-20 03:24

律師大大您好;

我是在知名電信直營門市上班,有天遇到一個公司戶要攜碼到我們家轉成預付卡

正常公司戶申請人欄位要鍵入(公司名稱),由於小弟疏失key成負責人姓名
 

導致攜碼失敗,但由於是轉預付卡,所以沒有產生備用號的問題,

但因為客戶原本是打算攜碼來過來生效後,在馬上轉回原電信業者導致延誤兩天時間

客戶揚言提告,。

 

請問律師大大,該客戶於刑事民事,可以依什麼罪名提告?因為沒有具體的損失

那如果他提告, 勝訴機會大嗎?  因為我無偽造文書也落實代辦委託,一切按照公司流程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8-20 09:12

 

依  台端文中所述事實,充其量應僅係民事過失賠償問題,至於客戶日後會以何種事由提告,就靜觀其變,到時再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

順祝日安!

Troy Hsu 102-08-19 23:21

目前遇到的狀況是房客不繳房租房東民事訴訟. 房東不繳管理費之問題. 房東存證信函管委會告知與房客間的租約已收回. 並要求管委會房屋的門禁卡只能透過屋主申請, 想請教律師

1. 若管委會因收不到管理費, 將該房屋所有的門禁卡取消. 基於房東有表明租約取消因素且不得接受房客申請.房客若拿租約要求補發否則告管委會妨害自由. 此案是否會成立? (房東表明不會提告管委會)

2. 若是房客房東妨害自由, 此時房東表明只是拒繳管理費, 取消門禁卡的並不是房東本人. 此案是否會成立?

建議您可以找機會向管委會人員詢問取消門禁通行權限的緣由,並將您與對方之對話過程加以錄音以作為後續提告證據

阿富 102-08-19 18:30

我停路邊,對方酒駕高速撞我,後來估修車費要14萬,對方說沒錢,想請問,如果申請調解委員會對方還是這樣表示的話,是否只有提告一途了呢? 從來沒有告過人,不知道整個流程該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是否要先跟警方申請初步研判表呢?或是調解不成可立即提告呢?謝謝~

輕澤井 102-08-19 15:28
律師您好! 想請教說 我一個朋友因為舊恨的緣故 來破壞我的機車 錄像帶都有調到影像也清楚顯示是他本人 第一次拔走兩支後照鏡屬於竊盜? 之後第二次在機車後輪潑黑油意圖使你騎車摔車 第三次在外觀上做破壞 也有報警並且拍照存證 現在警方要問我說是否提告,我想請問這三次下來是不是有觸犯到竊盜.蓄意謀殺.和毀損罪 因為對方事後主動打電話和解會全額賠償,那還建議我做筆錄嗎? 我是想說不想撕破臉,保留證據對方再犯的話就提告.

1.竊盜提告後就不能撤回 警方應該還沒受理你的案件 2.如果和解後 你將來再提出是否可以達到你要的效果 應該很有疑問

TT 102-08-19 10:56

三年前與房東簽立第一份契約,寫明押金兩個月,和租金一個月總共三個月一次付清(當中房東不小心把押金寫成好幾個月份也就是好幾萬的押金後來有修改回兩個月)。

續租的二、三年各簽立一年份的契約,此時房東押金寫一個月。

重點房東沒有已獨立契約來先環我們兩個月押金我們再給他一個月押金這樣的方式,而是雙方出於信任一直把兩個月的押金放在房東那,也不知押金被改成一個月。

退租時房東硬是不肯把兩個月押金環來,於是去調解調解過程房東辯論押租保證金兩個月裡面有包含一個月租金(但契約書上租金部分是另外寫開,也確定交給房東共三個月的錢,包括兩個月押金第一個月租金)

房東不肯環押金,堅持收一個月押金一個月租金調解不成功,我們決定提告,在已經和律師討論的過程(調解同一天),房東最後決定環一個月押金並把契約書全數交付給房東

但在調解過程中,房東說我們沒照合約住到上面的日期提前搬走,要跟我們要回一個月的房租

我在搬走前大概幾個月先跟房東說可能會搬走但還沒確認日期,房東知道。
在確定搬走日期再與房東說我們在某月某日幾點會搬走,房東也知道。

但在搬家前一天搬家公司搞錯日期提前一天來搬家,所以那天趕快去通知房東來到現場並告知因為搬家公司記錯日期提前來一天,順便請房東查看房屋並繳交押金(這時房東堅持環一個月),我把收到一個月的現金清點,並寫一個書面形式確認收到一個月押金房東簽名。

請問房東這樣成立嗎?以防萬一已備份契約拍照並且影印掃描存檔。

102-08-19 07:59

問題A , 我家門前為騎樓(是透天厝)(已確定為私人土地,是我家的) ,
惡意鄰居經常擅自置放物品(更誇張在那燒水)或車輛在我的機車出入口,
經過勸導 (勸導的過程是這樣的..當時惡意鄰居站的比較遠.對方身邊有客人和他的員工大溉4.5個人站在一起,我以手勢指向他,因為站的遠所已喊得較大聲.我說:ㄟ . 這裡不要擺水壺和椅子(擺熱水壺算公共尾險??),我下車腳去燙到怎麼辦?)
惡意鄰居竟已爆發式叫囂說再叫小狗,我已解釋站的遠,又不知道你名子.但對方聽不進去.難不成我家的土地,還要拜託你離開不成.還脫衣服準備打人.還標三字經(這算公然汙辱?)還說叫人砸他店都沒關西,要玩我陪你玩(挑倖有罪嗎??), 物證方面監視器已全都錄(無聲音). 人證有其他鄰居.但當今年代.我想不是深交好友.也不會幫忙出面,大家都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想請問以法律途徑該如何解決呢? 謝謝

問題B ,若我以張貼告示的方式在家門前,內容為:未經過同意者,請勿擅自擺放他人物品或車輛.或已每1小時500元收取租金費用, 若不繳款者將以"合法留置"違規者必然走法律途徑. (請問這樣的情形,可以用鎖鍊嗎?會不會犯了毀壞私人車輛等罪刑?) 要是椅子熱水壺.置放我家門前,我是否能以丟掉,因為我不知道是誰的,不是我家的物品.放在我的土地,以丟垃圾為由呢? 謝謝

問題C , 告示貼方面請法律專家們可以幫我寫個簡潔有力,惡人看到都會怕的那種嗎?個人認為自己寫得不好.謝謝

他的行徑太囂張了,簡直是活在50年代 靠拳頭處理事情的人,請法律專家或顧問,從重量刑評估這件事,麻煩各位大大了,謝謝. 到時後將委任律師以多項罪名提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騎樓本身雖具有社會性,但不影響您們擁有該部分之所有權,所以您們民事上可以對對方請求排除侵害及相當於不當得利租金,刑事上對方可能會涉及竊占,強制等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江皇樺 (江帥) 102-08-19 14:18

您好,

      1.張貼告示部分建議您簡單書寫並張貼即可,大意略為「私人所有土地,禁止占用」等語。

      2.刑事部分可以考慮對之提起竊佔罪等,至於公然侮辱部分,建議好聲相勸然後同時錄音,可作為證據使用。

      3.民事部分可請求排除占用土地之侵害,可以等刑事部分對方被起訴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以不用繳納裁判費

梨子 102-08-19 06:32

您們好,有個問題想請教您們

我經營網路拍賣已經有三四年的時間了,
最近發現有同業抄襲我的賣場說明文章
包括形式 標題的序列 (Q&A) 內容 排版方式都相去無幾;
但是文字顏色大小與內文卻是換句話說而已
且恰好我們這類的商品市場很小,我設計的東西是同類商品賣家中獨一無二的(指做法方面)
我自己是設計者,我可以明確知道對方有抄襲

剛剛爬了一下文章,有人問過類似的問題:
陳俊溢律師提到:

著作權法保障的是創作的形式,並不保障觀念。

舉例說,甲看到乙正在拍一隻五色鳥,隨即拿出自己的相機於同一地點拍攝該隻五色鳥,雖然甲是因為乙的行為而進行自己的創作,甲並非複製乙的創作,甲的創作並不構成著作權的侵害。

如果對方寫的內容,使用的文字及說明方式均與你不同,且你沒辦法舉證對方有接觸你的部落格,即便有相同的旅遊路線,你主張著作權保護還是會失敗。〕


所以我請認識對方的朋友去向他打聽這件事情,
對方也明確承認他有參考我們的設計。(已將訊息拍照存證)
也知道我們發現這件事了,但不打算道歉也不打算撤圖
這件事情也引來不小的風波,導致有人在討論版上匿名漫罵我們賣場

1請問這樣提告是否告的成?
2朋友代為打聽的存證訊息可否當做證據呢?
3有人在討論版上匿名漫罵,我們可否提告或報案呢?需要列印下來嗎?

謝謝您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