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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122255 102-11-01 16:46
律師你好我先生發生車禍右手手腕開刀送鑑定結果責任歸屬都在對方 私下想找他談和解不出面我先生對他提出傷害告訴 對方出庭有像法官坦承是他的錯 法官問他要和解他也說好 結果到調解委員會他又改口說不是他的錯 說他有申請覆議請問他這樣申請會有什麼結果 ps:我們這有監視畫面
原則上還是等鑑定報告覆議結果 檢察官應該是會起訴 再由法院去認定是否有過失 而決定是會判刑 如果要民事求償 要另外提出訴訟
黑翩翩 102-10-31 18:56

101年發生車禍 但已經與駕駛人進行和解

但今天卻收到保險公司支付命令

並稱當初賠償的金額僅是給付車輛故障修復其間之交通費用

已經向法院提出議異訴狀

想請問接下來該怎麼辦?

 您好,接下來案件會轉成訴訟,您必須出庭打民事官司,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Nico 102-10-31 16:24

請問一下我騎車行經十字路口右轉再出彎口與一輛路旁想過馬路的騎士

紅燈逆向衝出來與我對撞發生車禍車頭擦撞到對方左車側

對方距離過近 沒反應時間幾乎是在彎道中撞上去的

事後對方和解態度不佳說沒聽過被撞還要賠償

請問這樣來說我沒違規也沒超速對方紅燈逆向行駛

我須需要付的責任會比較大還是對方?

 您好,初步責任歸屬可先看初步分析表,但訴訟中常會送鑑定釐清責任歸屬,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平平 102-10-30 10:50

您好,本人拍賣帳號被盜,但已於2012年12月被列入黑名單,不能做買賣行為,但歹徒2013年8月底用非本人電話號碼做認證將此帳號開啟做詐騙,警方查出歹徒IP是在境外,且受匯款者與被害人我完全不認識,警方建議我跟受匯款者(有2人)與被害人(有4人)做和解,但有以下問題煩請律師解答:

1.警方說如果抓不到歹徒就會將我列為主嫌,若抓到歹徒我就是幫助犯,因為我沒管理好帳號,請問這樣說法是否正確?

2.若在偵查庭上簽和解書是否代表我認罪?

3.若簽和解書,會被判甚麼樣的罪? 

4.除了和解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讓我無罪?

5.警方說若和解就有機會不起訴,若不和解就會被判刑,這樣說法是否正確?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1: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倘若該帳號已經遭到列為黑名單,且嫌犯是以其他人的手機冒名啟用帳號,並且查得IP位置在境外,且該IP亦與您無關的話,則該承辦員警所述的狀況恐有違誤。

1、該承辦員警所謂的將您列為主嫌、幫助犯,應該只是辦案方式,此與最後的結果恐有很大的出入。

2、警察所查緝的行為為詐欺罪,原則上是公訴罪,就算和解了,還是要經過司法處理,極有可能會被認為是認罪。

3、倘若和解的話,可能獲判緩起訴緩刑或是六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但是仍然必須看個案狀況。

4、倘若您可以就確實無使用該帳戶提出證明,建議您仍爭取無罪判決。

鴻欸 102-10-30 09:14
律師您好 小弟上個月去一個異性朋友家玩 (他邀約),當時很晚了,加上隔天早上沒課 所以他主動提議我留下來 , 我知道他有服用安眠藥習慣,但要睡覺前我有問他,他說沒服用, 後來兩人都睡不著 聊著聊著就發生關係,當時他清醒,而且主動配合, 結果隔天竟然用臉書告訴我說他被朋友拖去驗傷,還報警... 後來有偵查佐打電話通知我去做筆錄 , 對方卻是說 他有服用安眠藥 , 然後所有事都不知道 .... 直到最近我們兩個有連絡 發現他沒提告 報警卻只是為了應付要保護他的朋友 這樣是不是小事話大了.. 他沒意願提告 且主動要求和解 但警方說無法撤銷 .. 請問可以幫我解答嗎... 謝謝
對方可能是要套你的話,然後將對你不利益的對話片段提出。請將對方表示你沒有違背對方意思及對方沒有提告的意思的對話錄音,以作為將來自保的證據
鴻欸 102-10-30 09:09

如題,小弟上個月去一個異性朋友家玩 (他邀約),當時很晚了,加上隔天早上沒課 所以他主動提議我留下來 , 我知道他有服用安眠藥習慣,但要睡覺前我有問他,他說沒服用, 後來兩人都睡不著 聊著聊著就發生關係,當時他清醒,而且主動配合, 結果隔天竟然用臉書告訴我說他被朋友拖去驗傷,還報警...   後來有偵查佐打電話通知我去做筆錄 , 對方卻是說 他有服用安眠藥 , 然後所有事都不知道 ....      直到最近我們兩個有連絡  發現他沒提告 報警卻只是為了應付要保護他的朋友  這樣是不是小事話大了..  他沒意願提告  且主動要求和解  但警方說無法撤銷  ..  請問有誰可以幫幫我 .

強制性交確是是非告訴乃論罪,是重罪,提告人撤告,偵查也會繼續進行,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建議您趕緊針對與提告人間之對話聯繫過程設法錄音蒐證,以便在日後的刑事調查程序中可以提出來作為有利的事證。

鴻欸 102-11-04 19:2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好的,感謝您黃律師 

 

0cat 102-10-30 07:10

我是受害人,也是證人,因為沒提告。上過偵查庭了,有偷東西影片和他承認偷竊的錄影檔提供了。檢察官要我決定當證人還是告他。我很猶豫。請問不告的話,他還是會依公訴罪繼續被移送法院嗎!? 他不和解,請了律師套我ㄧ大推話,我告不告他的影響在哪裡呢。

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則只要檢警依法展開偵查程序,則依法即應該按其偵查之結果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終結偵查程序,因此即使被害人未行提出告訴者,也不影響刑事追訴程序之進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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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cat 102-10-30 15:26

再請問,被對方律師套一堆話,有情緒上的,有證據部分的,有其他事件的,還有和解要求,等,他們可認罪又翻供嗎?(如果真的有寄認罪狀) 那我該告還是給檢察官處理就好?還是等他萬一咬我在告?

一休 102-10-29 20:38

第一次發生這樣的車禍 不知道後續該如何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停車場出口  /___

事故當天我要從賣場出口左轉
左彎前已確認左右無來車(右邊十字路口紅燈)
但當我轉過去(過中間雙黃線) 發現後方有亮燈
一轉過去 便看到對方車輛已貼近我的機車後方 下一秒我就撞倒在地
他的左前方撞到我的右後方 由於我沒看到對方來車 所以不清楚他的行駛路線 
因為當時車流量很大,我人被機車壓住 路人協助後並無保留現場狀況
警方後來有到醫院向我做筆錄 對方酒駕0.49
我的腳骨折 無法工作半個月 這段期間大多由對方保險公司來討論後續狀況
今天對方保險公司說警方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已出來
肇事原因是因為我方左轉車未讓直行車
所以目前的狀況是我該負責嗎?

我們都認為和解是最佳的解決方法 
但是一些責任歸屬我實在不了解... 
或是我還能怎麼做 讓自己的權益受到保障

 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是參考用,有疑問可申請鑑定

小嶔 102-10-29 18:05

和解完車行又發現我的車有問題可ㄜ以在求償嗎?謝ㄝ謝律師

您是未成年人且未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而訂定和解契約

ugg 102-10-29 17:57

各位律師

日前告人妨礙名譽偵查庭已偵結,10/01 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行書"後,隔天我隨即向法院遞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表示要求開庭,最近收到地院刑事傳票(怎麼兩份內容完全相同之傳票),內容應到處所:本院刑事少年、調解報到處,附記:調解

請問: 1.這是開庭嗎?還是調解?

2.若是開庭是不是在法庭上要與被告一起陳述嗎?

3.若是調解,之前與被告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才轉回地檢署,因被告一直沒有要和解之意,法院調解會比較快嗎?

4.第一次告人請問各位律師,接到傳票我在法庭上我該注意甚麼?或有何答辯技巧對我較有利而獲得賠償? 謝謝賜教!

1.法院的調解,若雙方不能達成協議還是無法成立的。
2.在訴訟上,求償的一方應注意的是要設法舉證證明損害額的問題。

小嶔 102-10-29 17:34

有警察局和解如果對方未滿20歲簽和解書又有蓋手印有效嗎?因為何解完後車行又檢查出排氣管又問題要7000多修理怎麼自救謝謝律師

和解契約行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則為限制能力人,限制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民法第79條)在法定代理人之追認前,該契約不生效力。另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依法可以拒絕追認,若其法定代理人表示拒絕承認時,則該契約即為自始無效。
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民法第79條(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契約之效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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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羽軒 102-10-29 11:48

律師妳好  :

             我的帳戶於100年10月9號被列為警示帳戶,由於一直沒有筆錄

             所以今年我直接寄信去警局局長追問,今年8月跑去嘉義做完筆錄

            今年9月份第一次去地檢署開庭,我講我帳戶遺失事情跟他們說了

            今天開第二次庭 他們說我剛辦新帳戶隔天就有人會錢進來說我是否有賣帳戶

            但是我跟他們說我帳戶是放在車廂內沒有拿出來後來拿到卡片也都放在車廂

           後來我發現遺失  時間已經過去很久了!

           現在他們一直認為我販賣帳戶  請問若是我希望能跟對方和解希望判緩刑

           請問緩刑會有記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1: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有關買賣帳戶的部份,您是否能夠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帳戶資料確實放於車上?

2、建議您倘若可以提出證據,仍積極提出, 爭取無罪判決,倘若您選擇認罪方式,則必須確認一件事情,因為本案遭詐騙的「所有」被害人,均可以向您請求「所有」的損失,您是否能夠負擔緊接著而來的民事求償?不得不慎重考慮。

102-10-28 22:30
律師你好 是之前我收到法院強制扣我的薪水,我有去法院申請拋棄繼承,可是訴敗。導致我必須強制被扣薪!後來我才去請律師...可是律師一開始跟我講的是,可以不用還銀行,因為爸媽很早就離婚了,而且我們沒有在聯絡,連媽媽的喪事也都沒有參加!但....到最後我的律師是跟銀行和解,所以我又多付了律師費和和解費,這期間還是強制扣薪中....後來我才去申請媽媽的聯徵紀錄,發現還有兩百萬的呆帳,問了律師,給的答案是協商,可是協商也等於我要繼續還錢,這樣我怎樣也還不完,從小就是爸爸養大我的,為什麼我要還媽媽那些帳務,當然會覺得很不公平!很怕哪天又收到銀行申請的強制扣薪... Ps:補充一下,之前好像有聽說過媽媽過世有一筆錢可以領,大概兩百萬,我不知道這是保險還是什麼,我們都沒去領,不知道是幫媽媽辦喪事的阿姨領走還是怎樣,不知道...這可以查的到嗎?我不在乎錢誰領走,只是希望領走錢的人可以還媽媽的負債...現在拋棄繼承沒辦過,限定繼承也沒辦法辦,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1、那請問您當初協商的時候,是否有簽立債務承擔書之類的? 2、倘若確實是因為沒有同居的情況下,不清楚母親的債務狀況,且也不知道有繼承事件,則這個部分還是可以主張只以母親留下來的遺產清償債務(倘若可以提出相關證明,確實不可歸責於您),但是這個部分只能消極的等到債權人找上門來,在做這樣的抗辯,無法主動提起訴訟。 3、所以您是否能提出父母離婚後,已經沒有來往多年,亦不知悉母親的狀況的證明? 謝謝
寶兒 102-10-28 18:45

五年前有妨礙風化
有收到一張單子

我住新竹但是我有去台北到案說明
一次到台北警察局說明
另外一次到台北好像是跟法官還是檢察官的樣子

最後我沒被罰錢也沒有被關也沒有被判刑
那這樣我算是有被起訴過嗎?

因為我現在求職,履歷表裡面有一欄就是
"是否曾經因『刑事』或『民事』案件被起訴或和解?"
我不知道要填有還是沒有
因為事件是發生在五年前,所以文件已經不在了
我記得那時候我未滿18

那這樣我算是被起訴嗎?
還是說我可以去哪裡查詢自己有沒有被起訴過的紀錄嘛

您好:從您描述的狀況來看,當時您應該是有被檢察官傳喚過,要看當時傳喚您是以什麼身分傳喚您,也許只是單純以證人身分傳喚您,而且時間經過這麼久,如果當時有起訴您,應該不可能這麼久都沒有進入審判程序,所以您應該是沒有被起訴。

芝芝 102-10-28 15:21

律師您們好:

我欠朋友錢,發了本票給他,後來我還不出錢,他拿本票強制執行,後來我房子被扣押,也付了停止強制執行的擔保金,提起債權不存在之訴,先保住房子。現在我想要和朋友和解撤銷債權不存在之訴,然後請他打折讓我還錢。請問,在法律上,是否以後我就永遠無法再提起這張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了?我撤銷債權不存在之訴後,是否永遠不能再訴。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5: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有關該本票的問題,與借款無涉,因此倘若您與友人就借款清償達成和解,需一併約定對方必須撤回執行,且不得再行使該票,否則縱使您與對方和解,亦不影響該票據程序之執行。

芝芝 102-10-28 18:11

謝謝律師回答,因為我急需現金,必須把停止強制執行的保證金拿回來,所以已經把債權不存在的訴訟撤銷了,請問日後對方提出債權憑證,或是再次拿本票強制執行,我是不是都無法再提起債權不存在訴訟了?感謝願意回答回答的律師大大們。

民事訴訟法第263條之規定,於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循此,則在本案經終局判決前撤回起訴者,則並無再訴禁止之效力,仍得提起同一之訴。

民事訴訟法第263條

訴經撤回者,視同未起訴。但反訴不因本訴撤回而失效力。
於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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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你已經把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撤回,那是否對方也已經撤回本票執行程序?(本文猜應該是的)

2、那麼對方只要在時效未完成前,均可以再提起本票執行,而您也可以針對該本票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3、惟,本文仍建議您,既然雙方可以和解,就借款債務本票債務的部份應該一併處理,否則徒增訟累。

雅雅 102-10-27 18:03
因卡到詐欺案件 有關於買賣被告詐欺提告人在還沒報案時,已經有還給對方3萬元, 而後因為電話非我在使用的情況下,我無法聯繫到對方 而被告詐欺,當與對方有了聯繫之後,雙方達成協議私下和解, 我也願意賠償所有和解金額, 一開始聯絡上提告人時,說我還差他們56000 又要求10000塊的車馬費,住宿費,我也答應了 隔天又在度聯繫,又要求因為他們從台東到台中開庭 薪資被扣要求補償,一天薪資1700-1800,我說我願意在加上2000 而後隔了一天到晚上,又說7萬才和解,坦白說,我已經無法負擔 加上事發到現在快一個月,我無法睡,很煩, 現在我達成協議7萬和解,10-28號下午三點要開庭了 我很害怕,想請問各位律師及各位朋友, 1:我會當庭被收押嗎? 2:是否在開庭前,雙方由證人的見證下和解後,開庭時,釋出和解書就沒事呢? 麻煩各位律師及朋友解說謝謝

1.一般的詐欺案件不會對於被告押。
2.本件後續您應向檢察官說明本件只是單純民事糾紛被告本身並無任何詐欺取財之犯罪故意,如此加上雙方已和解之狀況,當可釐清您並無詐騙之行為,其後檢察官即會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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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雅 102-10-27 17:47
因卡到詐欺案件 有關於買賣被告詐欺提告人在還沒報案時,已經有還給對方3萬元, 而後因為電話非我在使用的情況下,我無法聯繫到對方 而被告詐欺,當與對方有了聯繫之後,雙方達成協議私下和解, 我也願意賠償所有和解金額, 一開始聯絡上提告人時,說我還差他們56000 又要求10000塊的車馬費,住宿費,我也答應了 隔天又在度聯繫,又要求因為他們從台東到台中開庭 薪資被扣要求補償,一天薪資1700-1800,我說我願意在加上2000 而後隔了一天到晚上,又說7萬才和解,坦白說,我已經無法負擔 加上事發到現在快一個月,我無法睡,很煩, 現在我達成協議7萬和解,10-28號下午三點要開庭了 我很害怕,想請問各位律師及各位朋友, 1:我會當庭被收押嗎? 2:是否在開庭前,雙方由證人的見證下和解後,開庭時,釋出和解書就沒事呢? 麻煩各位律師及朋友解說謝謝

1.一般的詐欺案件不會對於被告押。
2.本件後續您應向檢察官說明本件只是單純民事糾紛被告本身並無任何詐欺取財之犯罪故意,如此加上雙方已和解之狀況,當可釐清您並無詐騙之行為,其後檢察官即會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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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oke 102-10-27 08:34

昨天(26)晚上6點左右下班途中,在大橋上從後方差撞到一位騎三輪車的阿伯,由於夜晚視線不良,對方也沒裝警示燈,也沒路燈,所以看發現時己急煞車也還是擦撞到對方的三輪車,兩人接犁田,由於我有帶安全帽外套叫厚所以人並無中大傷口,但機車車燈回損及有部分擦傷,對方由於無任何保護外觀有明顯他倒地時被自己的三輪車的壓傷,由於對方高齡80幾歲送醫後醫生說要住院觀察並於28號照核磁共振,由於不知道對方由每沒有其他故疾所以很擔心後續除理無法自保.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如果想快速和解要如何處理?上調解委員會是否要等1個月後出拚出來??

 依照你的陳述,你發生的車禍案件應由你負主要過失責任。如果你要快點和解,可以直接找對方談賠償的金額、簽訂和解協議書,並於協議書中約定對方不得再提刑事告訴或提起民事請求。

Jeff 102-10-27 00:53
您好, 事情發生在去年年底,參加朋友聚會時在不知情下無故被人砸蛋糕,頓時眼睛一片黑看不見,在擦拭過程中聽到有人不斷叫罵,當我眼睛看的見時發現對方是朝著我怒罵,還不知道甚麼情況下對方跑來推我,後來被旁人拉開,當下了解才知道對方摔到,並表明是我造成,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甚麼情形,後來基於旁人勸和,我上前道歉,被對方賞了一巴掌並且相互握手擁抱。 結果今年7月中被通知到警局筆錄,對方持驗傷單告我傷害妨礙名譽,我找了證人可以證明前述事發經過,唯獨當時場面沒人看到對方是如何摔倒(沒看到是我造成,也沒看到摔倒原因),然對方提供之證人亦是如此,現在收到傳票,下個月初開偵查庭。 想請問1.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追訴期六個月,對方這樣提告為何還會受理? 2.偵查庭當天是否就會確定起訴、不起訴?或是偵查庭結束後多久會知道結果?3.目前情況被起訴的可能性大嗎? 4.間接聽到對方咬定是我造成、絕不和解或撤告,問題我是被砸蛋糕、被罵、被推的那個,如果我無法舉證非我造成對方受傷,對方持驗傷單就能定我的罪嗎?該如何結束這場鬧劇?5.友人表示只要認定雙方有衝突之事實,罪名便可成立,可是我沒回手、當下也相互擁抱,這樣為何罪名也可成立?何況對方摔到之前我們並無衝突? 6如果不起訴對方還能上訴嗎?我是否需要對對方提告? 7.當初筆錄時沒請律師,對方有請,這樣是否對我不利?我是否該於偵查庭前委託律師協助?費用會不會很高? 8.做筆錄時,對方訴狀所述多非事實,我提供之證人亦證明這點,是否還需要其他證據? 9.筆錄時已找證人筆錄,偵查庭時是否還需要請同一位、或其他證人出席? 懇請回覆,感激不盡
1.可能已經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告訴 只是現在才傳喚你 當然也可能已經逾越告訴期間 這等開庭時應該會知道 2.如果沒有辦法證明確實是因為你導致他受傷 這部分未必你會成立犯罪 3.如果有證人提出 你可以請求檢察官傳喚 可以先用書狀請求
Ching 102-10-26 21:27

10/18發生車禍,因為我雙黃線違規迴轉到對向車道在兩車之間,而對向車道剛好是在停紅燈,我的車頭伸出一點採取靜止狀態,女騎士時速過快撞上我的機車車輪反彈撞到路旁的汽車,而我的機車並沒有倒下,車子保險桿輕微擦傷掉漆,而汽車有1/3停在機車道上,事情發生時,大家有詢問女騎士要不要就醫但是女騎士說不要,女騎士希望私下和解,但車主男友堅持要報警處理,然而車主男友也移動過女騎士機車,並叫我移動我的機車,於是就報警請警察處理,警方到現場,車主男友一口咬定是我狀女騎士導致女騎士撞到車子,說有行車紀錄器有錄到,所以就到交通隊做筆錄,女騎士在做筆錄時跟警察告知她沒有駕照

然而在10/18那天車主打來說要6000,那時我在機車行驗車給他回覆是我會跟保險公司商量,回家後打給保險公司才知道我只有強制險,所以我打給女騎士說:車主開價要6000,女騎士回我說:剛好我也要打給你問你說不然一人一半好不好,我說可以後電話就給我母親和女騎士溝通,女騎士說;機車殼有損傷,我母親也跟他說我的機車龍頭歪掉,當下女騎士就沉默了。

在10/18第一次約10/19要請調解委員會調解,車主說他不行要上班,改約10/26調解,車主又說不行要上班,又再次改約10/23調解,起初車主說可以,於是我就去申請調解委員,但是到晚上11點多車主傳簡訊來說不行他要上班叫我改時間,我說那個不能改時間,但是他態度強硬要我改時間所以我請我母親聽電話,我母親說都已經約好只差你一個人就不能請假嗎?車主回覆是:意思是你們不和解嗎?然後說要找我當事人說,我母親則回他說;我未滿20歲,對方就掛掉電話,之後又傳訊息給我說他不是那個意思,之後就都沒有再打電話給任何一方。

10/25到交通隊申請照片和車禍現場圖,也看了行車紀錄器,行車紀錄器的內容是只有看到女騎士跳到車子前面;然而女騎士打來說她姊夫要跟我話,但是一開口就是說為甚麼要一人一半,我回說三方都有錯和那方面錯,但是他又說那條路限速50怎麼可能超速,我回說警察就說他超速,又說他們沒有要私下調解,我把電話拿給我父親聽時,對方又改口說他們沒說過要一人一半這話,我父親跟他說女騎士有說過在哪個時間講的,對方又說他車速70,並說他們有證據錄到是我去撞女騎士,我父親跟他說他看到的行車紀錄器內只有女騎士跳到汽車前面,對方沉沒後又說要申請調解,並且才說她們有就醫。

我這邊有機車估價單和急診證明,不知道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因為車主和騎士現在是咬定我撞騎士騎士才會撞到他的車子保險桿,車主男友又說他是證人和目擊者他有看到,因為現場被移動過,而警察的平面圖並沒有把我畫到我車頭機車道,但是車禍現場圖卻有在機車道。

煩請各位律師幫忙,我是學生,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不知道如何處理,謝謝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7: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無法與對方和解,那麼就建議您依法提起訴訟保障權益。

2、有關肇責部分,倘若員警有錯誤,必須向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並提供相關證據

小郭 102-10-26 11:29

到警局在警察調解下,達成和解,也由警察局列印出和解書,雙方簽名蓋手印,但對方卻事後回頭要錢,因當時也有賠償金額,且和解書上也載明

一.甲方(是我本人)願意賠償乙方(對方)損害賠償費用新台幣xxxx元整,並當場交付之

二.雙方對此交通事故願意放棄刑民事訴訟權利,不再要求任何損害賠償

三.發生地點 發生時間

雙方個資等等

以上就是和解書內容,對方還可以追加要錢嗎??

對方還可以回頭告我嗎(刑事民事求償的部分)??

 

 

 

 

 

 

 

 

 

 

如果和解契約已經成立生效 雙方只就和解契約有履行義務 對方另行請求 應該沒有依據

1.本件就民事賠償責任部分既然已經雙方達成和解,則對方就超逾原和解約定之內容再為主張,即屬於法無據。
2.就刑事責任部分,雙方僅在警局達成和解願意放棄刑民事訴訟權利,並不生喪失刑事告訴權之效果,故對方若事後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則此項告訴如果自事發當日起算尚未超逾六個月之告訴期間者,應仍屬合法,後續檢察官亦只能依法進行偵查程序調查相關事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eff 102-10-25 23:21

您好,
事情發生在去年年底,參加朋友聚會時在不知情下無故被人砸蛋糕,頓時眼睛一片黑看不見,在擦拭過程中聽到有人不斷叫罵,當我眼睛看的見時發現對方是朝著我怒罵,還不知道甚麼情況下對方跑來推我,後來被旁人拉開,當下了解才知道對方摔到,並表明是我造成,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甚麼情形,後來基於旁人勸和,我上前道歉,被對方賞了一巴掌並且相互握手擁抱。


結果今年7月中被通知到警局筆錄,對方持驗傷單告我傷害妨礙名譽,我找了證人可以證明前述事發經過,唯獨當時場面沒人看到對方是如何摔倒(沒看到是我造成,也沒看到摔倒原因),然對方提供之證人亦是如此,現在收到傳票,下個月初開偵查庭。
想請問1.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追訴期六個月,對方這樣提告為何還會受理?
2.偵查庭當天是否就會確定起訴、不起訴?或是偵查庭結束後多久會知道結果?3.目前情況被起訴的可能性大嗎?
4.間接聽到對方咬定是我造成、絕不和解或撤告,問題我是被砸蛋糕、被罵、被推的那個,如果我無法舉證非我造成對方受傷,對方持驗傷單就能定我的罪嗎?該如何結束這場鬧劇?5.友人表示只要認定雙方有衝突之事實,罪名便可成立,可是我沒回手、當下也相互擁抱,這樣為何罪名也可成立?何況對方摔到之前我們並無衝突?
6如果不起訴對方還能上訴嗎?我是否需要對對方提告?
7.當初筆錄時沒請律師,對方有請,這樣是否對我不利?我是否該於偵查庭前委託律師協助?費用會不會很高?
8.做筆錄時,對方訴狀所述多非事實,我提供之證人亦證明這點,是否還需要其他證據?
9.筆錄時已找證人筆錄,偵查庭時是否還需要請同一位、或其他證人出席?
懇請回覆,感激不盡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為避免您在偵查庭時作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於偵訊前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彥 102-10-25 22:29

各位高手您好!!我弟半年前2月28日發生車禍案件,初判表加現場圖上標示對方支幹道橫越馬路不慎,我方主幹道未注意前方路況造成車禍,因為經驗不足也是初次車禍,兩方皆有受傷,對方比較嚴重,最初對方以申請強制險口頭答應和解,雙方氣氛好也以為就此結束,沒想到在這月也就是即將六個月屆滿時收到法院傳單,我們想去申請車禍鑑定卻因進入訴訟程序而被拒絕。

1.橫越道路跟未注意前方車況通常誰過失比例大?

2.我想請問鑑定結果有可能跟初判表差異很大嗎?

3.假設超過六個月進入司法程序我們可以有辦法申請委員鑑定結果嗎?還是有其他鑑定方案可以申請?

4.為了表達誠意我特地去當地進行調解,對方獅子大開口破百萬,最初對方開放性骨折至醫院細菌感染,導致行動能力不便在復健,但不至於殘廢,開單據預估往後三十年所需的各種費用調解主委竟然說她受傷比較嚴重我該拿出極大誠意,這樣開價合理嗎?

5.對方溝通時帶有恐嚇意味語句濃厚,例如:我讓你學生實習飯店拿不到分數、我背景也是很硬等話被我錄音下來這對於車禍訴訟有幫助?

請各位大大幫我解答~急需 萬分感謝!!麻煩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己進行訴訟程序,則您們仍可向檢察官或法官聲請送車鑑會鑑定,基本上本件應該兩造均有過失,於訴訟中,應該還會再移送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gelangel 102-10-24 14:25

您好:請問告訴人提出的和解條件中有一條是要請求檢察官緩起訴,試問如果被告答應這個和解條件的話,檢察官是否會照這和解內容來判決?如果是判不起訴的話跟和解條件不符合,是不是要以檢查官判決為主,告訴人也要接受?謝謝律師的解答……

如果是非告訴乃論案件 告訴人與被告和解 且願意給被告緩起訴機會 檢察官通常應該會樂於下緩起訴處分 除非被告明顯沒有犯行 應下不起訴處分 但這部分被告可以先跟檢察官交換意見看看

Clay 102-10-24 10:36

各位律師

朋友於家中被安裝針孔錄影,目前已跟對方談好賠償金額並想私下和解

如果要和解的話,和解書有必要請律師來寫嗎?

自己寫會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不用的話~有甚麼是需要注意的呢?

因為想保證檔案不會和解後又被對方散播...

如果需要的話可以告訴我大概費用嗎?

我在台中...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書雖然可以自行書寫並經雙方簽名後即具效力,但有關和解內容,建議仍由律師擬具,對您們也比較有保障,以免擬具內容不清而衍生更大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七蛋 102-10-24 10:07

我今天收到判決書 是去年擔任車手 詐騙集團 目前被判2年4個月 

被抓到時已經坦承犯罪 目前不止彰化這件案子 宜蘭 基隆 桃園 各還有三件

彰化這件案子各有4個被害人 其他地區各1個被害人

目前彰化已經收到判決書 其他的還在地檢署偵查 

彰化的4名被害人和解3位 還有1名未和解 想問如果上訴的話有機會減刑

我對法律這方面實在是不懂 想請教律師您的看法.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果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獲得被害人之原諒,應有助於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ngelangel 102-10-24 10:01

你好:想請問的是告訴人願意與被告和解(已開過第一次偵查庭)但是有提出附帶條件,1、寫悔過書  2、要求檢察官緩起訴  3、賠償問題在討論請問這樣的和解條件(1、2點合理嗎?)謝謝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10: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悔過書部分,不涉及自我人格貶損的話,我國實務不禁止,但是在法院進行的調解,應該不會列在裡面,因為內容不明確(蓋怎麼樣的內容才算悔過書,定義不清)。

2、緩起訴部分,得約定請求檢察官為之,但,仍為檢察官之職權,檢察官仍本於職權認定是否給予緩起訴

七蛋 102-10-24 09:58

我今天收到判決書 是去年擔任車手 詐騙集團 目前被判2年4個月 

被抓到時已經坦承犯罪 目前不止彰化這件案子 宜蘭 基隆 桃園 各還有三件

彰化這件案子各有4個被害人 其他地區各1個被害人

目前彰化已經收到判決書 其他的還在地檢署偵查 

彰化的4名被害人和解3位 還有1名未和解 想問如果上訴的話有機會減刑

我對法律這方面實在是不懂 想請教律師您的看法.

坦承犯罪 除非原審法院量刑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否則上訴不容易減刑 但還是可以先行上訴 看二審法院審理方向如何 再決定是否捨棄上訴

Angelangel 102-10-23 18:46

你好:想請問的是告訴人願意與被告和解(已開過第一次偵查庭)但是有提出附帶條件,

1、寫悔過書  2、要求檢察官緩起訴  3、賠償問題在討論

請問這樣的和解條件(1、2點合理嗎?)

文字 102-10-22 02:05
律師您好 先說聲抱歉 抱歉的是有勞您的代為解惑 上週就讀國一13歲的兒子 因上課時間導師再詢問課業問題 孩子正在回答老師問題的同時 某名同學便在旁喊著有狗在吠 而下課後 小孩便抓住該名同學 並詢問剛剛上課在罵誰狗在吠 然而這名同學嗆著說 就是罵你狗在吠怎樣 於是我小孩便與該名同學發生扭打 也立刻被老師與同學拉開 但小孩餘氣未消 便隨手拿起了椅子砸了過去 導致這名同學頭部擦傷 逢了三針 傷口止於皮外傷 並無任何重大傷害 當日也包上三千六紅包與一和燕窩禮盒致歉 但今日卻收到通知 對方開口6~9萬和解金 請問這事件有何較好處理方式 若以司法方式處裡的話 小孩有何影響? 附註 當時有數名同學可證明對方小孩先行挑釁
未滿14刑事部分不罰 但民事部分法定代理人應該要一起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重點應該在數額 要看對方受傷情節如何 如果不嚴重 或許法院判決賠償數額應該不會這麼高
文字 102-10-22 01:50

各位律師您好 先說聲抱歉 抱歉的是有勞您的代為解惑  
上週就讀國一13歲的兒子 因上課時間導師再詢問課業問題 孩子正在回答老師問題的同時 某名同學便在旁喊著有狗在吠 而下課後 小孩便抓住該名同學 並詢問剛剛上課在罵誰狗在吠 然而這名同學嗆著說 就是罵你狗在吠怎樣 於是我小孩便與該名同學發生扭打 也立刻被老師與同學拉開 但小孩餘氣未消 便隨手拿起了椅子砸了過去 導致這名同學頭部擦傷 逢了三針 傷口止於皮外傷 並無任何重大傷害  當日也包上三千六紅包與一盒燕窩禮盒致歉 但今日卻收到通知 對方開口6~9萬和解金 請問這事件有何較好處理方式 若以司法方式處裡的話 小孩有何影響?  
附註 當時有數名同學可證明對方小孩先行挑釁

文字 102-10-22 01:42

各位律師您好 先說聲抱歉 抱歉的是有勞您的代為解惑  
上週就讀國一13歲的兒子 因上課時間導師再詢問課業問題 孩子正在回答老師問題的同時 某名同學便在旁喊著有狗在吠 而下課後 小孩便抓住該名同學 並詢問剛剛上課在罵誰狗在吠 然而這名同學嗆著說 就是罵你狗在吠怎樣 於是我小孩便與該名同學發生扭打 也立刻被老師與同學拉開 但小孩餘氣未消 便隨手拿起了椅子砸了過去 導致這名同學頭部擦傷 逢了三針 傷口止於皮外傷 並無任何重大傷害  當日也包上三千六紅包與一和燕窩禮盒致歉 但今日卻收到通知 對方開口6~9萬和解金 請問這事件有何較好處理方式 若以司法方式處裡的話 小孩有何影響?  
附註 當時有數名同學可證明對方小孩先行挑釁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2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的小朋友未滿18歲,因此倘若有犯罪或是犯罪之虞,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又,您的小朋友可能涉犯傷害罪嫌,依法可能遭處訓誡、保護管束、勞動服務、安置、感化教育等。

2、又少年事件的處理,重點通常不是在小朋友的行為有多偏差(除非是重罪),要不然少年法官均會著重在家庭環境判斷,尤其是父母是否適合教導小朋友,因此倘若您無法與對方達成和解的話,就必須思考小朋友的生活環境問題。

3、建議您積極與對方和解,惟,倘若對方藉機請求高額和解金或是顯然無法負擔之情形,不妨就由司法處理。另外,倘少年犯的家庭尚屬和諧、又是初犯,只是因為和解金不合理的情況下,大多法官只會處以訓誡處分,無需太擔憂。

Kate Kuo 102-10-21 23:44

2013/4/22 晚間2200,我於基河路與承德路4段77巷口和腳踏車發生車禍。事發是這樣的,基河路為2線道的單行道,我騎於右車道腳踏車騎於左車道偏中線的位置,我一路往南行徑,遠遠的有看見腳踏車,快於腳踏車成平行位置時,腳踏車突然往我右前方騎要變換車道,我一發現就剎車並再往我的右手邊位置靠,後來因煞不住有碰撞腳踏車車身 (右邊腳踏板的上方,非腳踏車後方),後而摔車在地。我與我的朋友皆有受傷,我(脖子拉傷,肢體多處擦挫傷),我朋友(頭部外傷,四肢多處擦挫傷),對方駕駛未成年且無受傷,我們摔車於地面時,他是跨坐於他的腳踏車上看著我們。

在醫院時,他的姐姐(成年)有到場,陪做筆錄。後續交談中,姐姐說「當時天色暗,我覺得雙方都有錯。」我有關心說腳踏車駕駛有無受傷,對方的姐姐說「他沒有事」

過了3日,我主動致電給對方的姐姐,並表明想要和解處理,但是希望他們賠償我們的車損及醫藥費用。但對方覺得,他們車子也有損壞,無法接受這樣的條件,只肯和解但不賠償。我最後只說「看來我們無法達成共識,就這樣吧,我們這裡會去申請交通鑑定,由正常管道來處理。」就結束了談話。

因交通鑑定需1個月的處理時間,故我於2013/05/28拿到交通初步研判表及現場照片還有事故現場圖。因朋友友傷勢並未完全痊癒,故我於7月初時才提出第1次的調解申請。(在第1次致電給對方後,我們與對方就沒有聯繫,也沒有接到任何對方的關心電話及當事者的道歉),因第1次申請調解,我並未收到任何於區公所來的調解通知書,故第1次的調解我未到。在調解當日,對方也無來電詢問我是否會到場。

在知道第1次調解時間錯過了後,我又於8月初提出了第2次調解,並當日確認調解時間。2013/8/22下午14:00為第2次的調解,我與我朋友皆有到場,在現場等待時,負責調解的委員有前來詢問我說是否要撥個電話給對方,所以我也聯繫了對方。第1通先撥給未成年的對方-未接,第2通撥給他的姐姐-也沒接,第3通我撥到了他家的家用電話,應該是對方的父親接的,我與對方表明身份後說「今天下午2點有調解會,您們會過來嗎?」對方父親說「我們不會過去,第1次調解時你沒到,你根本就跟我們裝孝維,所以我們不會過去,你已經喪失與我們調解的機會」,聽完後,我有解釋第1次為何沒有前往,也表示,我們目前還會在這裡等他們,希望他們可以過來調解,不過對方仍就是說他們不會到場。最後我說,好,我了解了!就掛斷電話。後續,我將此過程和我朋友說,委員在旁也聽到了,他就說,直接告他們傷害,讓他們正視這件事來調解

當日,2013/08/22的下午,我前往了後港派出所請警察協助提出傷害告訴。於10/17(四)開了調查庭。沒有結論,法官約了10/31(四)先調解,再開庭。
目前關於這整件事,我有幾點想要請教一下。
(1) 目前我們希望對方賠償的部份僅有急診費用車損費用、上班請假損失、傷口照護醫藥費、急診來往計程車費以及後續淡疤處理的費用。這樣的要求會不會過份?
(2) 依車禍發生的傷勢,來提精神償債,怎麼樣的數字才算合理。我目前想已上述所提的費用乘以2倍來算,會不合理嗎?

omi 102-10-21 15:21

我前天在ktv喝醉酒跑去別人買單後的包廂撿了ㄧ包他們遺留下來的煙

之後他們回來找煙找不到調錄影帶出來看有看到我進去過包廂

之後他們報警是以竊盜把我帶回警局

請問這樣算是侵占遺失物還是算竊盜?

侵占遺失物是公訴罪嗎?能私下和解嗎?

依您所述情形,若是進入無人的包廂內取走東西者,其客觀上並未破壞他人之持有關係,應係構成侵占遺失物罪而不會構成竊盜罪。
侵占遺失物罪及竊盜罪,均非告訴乃論之罪,並不會因為告訴人和解撤告而終結刑事程序,但若能和解應能有助於取得較輕之刑事處分。

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337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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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2-10-21 11:48

如果要跟告訴人和解的話, 因為我弟是被他朋友騙的, 實在不想跟他朋友接觸, 也不想跟他一起與告訴人和解, 這樣的話,

1.有可能我們自己跟告訴人和解, 賠償告訴人部分的損失嗎?

2.如果告訴人希望我們全賠, 那我們可以自己全賠後,以換取我弟弟的緩刑或輕判, 那我弟弟的朋友也會緩刑/輕判嗎? 這樣好像不太公平, 我們可以對我弟的朋友提出告訴, 讓他也賠我們錢嗎?

謝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7: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共同詐欺行為造成的損害,被害人可以向行為人任何一人請求全部的損失,倘若其中一人賠償了全部,則可以請求其他人償還應分擔額。

2、因此,您的弟弟可以直接與被害人和解,倘若是賠償全部損失,可以反過來像您弟弟的友人求償

3、您的弟弟可以透過與對方和解了,表示悔意,併請檢察官、法官參酌。

4、刑度的判斷是個人事由,需個別判斷,因此不會因為您的弟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其他人就可以輕判。

Amy 102-10-21 11:22

我弟弟因為被朋友帶去辦手機門號, 還收了人家1000元, 結果手機門號被詐騙集團拿去騙人金錢得逞了, 後來我們有去過刑事局做過筆錄,有據實以告,並把我弟的朋友也供出來, 也去開過一次偵查庭了(是檢察事務官, 沒看到檢察官), 後來就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看起來應該是被起訴了。 由於在偵查庭時, 我弟跟他朋友都有表示願意賠償被害人, 但是在處刑書裡看不到有這樣的陳述, 想知道,

1. 我們是否該在法院簡易判決前, 趕緊跟被害人和解和解是否會影響判決的輕重?

2. 如果要和解, 如何得知被害人的聯絡方式(處刑書裡只有告訴人姓名)? 又如何和解?

3. 在刑事局還有偵查庭時, 大家都有說實話, 檢察官也在處刑書裡認為大家的陳述與事實相符, 那簡易判決有可能會判多久?可以易科罰金嗎?

4. 我弟弟先前報考軍/公職, 已經錄取, 這樣對他的軍/公職工作會有影響嗎?

還請律師協助回答一下我們的疑問, 謝謝

 

KIKI 102-10-20 18:37
本人曾於99年7月與某醫美診所簽和解書,既簽訂過和解書,即表示醫療疏失存在、病患也信任了陳醫生當時所言的玻尿酸施打錯誤所產生的凸痕會在一年半、最多是兩年,玻尿酸所造成的凸痕會被吸收而消失。然而,一等再等一再信任,如今已屆102 年10月,凸痕根本未消失。本人主張,當時所簽的和解書為診所片面以專業知識錯誤引導與隱瞞。否則,不會有任何一位病患臉部已破相卻連退費都不去要求。(還同意放棄刑事民事請求) 不公平不對等的契約完全建立在醫生專業的隱瞞。當時和解書所寫〝診所會提供專業妥善醫療照顧至痊癒〞,事實卻證明,三年多了,並沒有所謂痊癒的一天,3年多來消腫消脂針多次施打約有8次左右,還包含事發當時所施打的降解?等,近期最後一次打完之後,本人已產生輕微副作用,本人在擦拭乳液至患處(凸痕)時都有輕微異物感以及輕微的痛觸感(最後一次到院打針時,我有錄音),這些都代表,舊問題未解決反而製造了痛苦的新問題!!!!整個過程已造成本人身心莫大負擔與難過,每次攬鏡自照都無限後悔,當時為何要輕信貴院與陳鴻英醫生。本人查詢報章相關知識得知,玻尿酸施打層的深度或是劑量錯誤才會造成不平整現象,於是寄存證函,願放棄診所所謂的〝持續治療到好的醫療照顧〞因為無法再等待與繼續相信下去,人生有多少個三年? 本人如今請求一次性的永久賠償。8天前所寄發的存證信函一直未獲診所回應,不知律師能否給建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需視您們當時簽署之和解書內容來看,才能再討論您能否再對該診所及醫師追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3371 102-10-20 17:12
您好.日前我因為注意紅綠燈.不慎誤闖.當時本人時速20左右.左向有一騎士超速80左右.兩方都有煞車.沒有擦撞.接下來我慢慢駛離路口.而他也繼續往右方行駛.過了路口我回看右後方.此時路口綠燈有一自小客車路口.我只看到自小客車車頭 隔日警方上門說我肇事逃逸.並給我看當時自小客車路口監視器的畫面.騎士經過路口擦撞自小客車右側 筆錄上我坦承紅燈.說明當時雙方未擦撞.也願意和解.但強調當時並未與騎士擦撞.也不知道後來騎士擦撞自小客車.因為是視線死角.如果知情.我會留下現場 對方說是因為我紅燈造成他重心不穩.紅燈部分我承認.但重心不穩是否也是他車速超速原因之一 我想請教.這構成肇事逃逸嗎? 未擦撞.我也不知情對方爾後有擦撞.要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1 0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的肇事,不僅僅是指車輛碰撞,舉凡所有造成車禍事故的行為都可以包含在裡面,如,因為閃避違停的車輛造成車禍,該違停的車輛那怕沒有被撞到、哪怕駕駛不在現場,都是肇事行為。 2、但是肇事逃逸,仍然必須有所謂的逃逸行為,這個逃逸的行為必須是您知道肇事了,並且故意逃離現場,所以就您所述的狀況,應可判斷您不是故意逃離現場的。
Jaclyn 102-10-20 09:37

為怕罰款就拿別人的安全帽,小女已知錯並已交還。

當初警員告知還回就可以了,對方也願意和解

可是卻收到法院傳票,這是為什麼呢?

會被判刑嗎?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應該是收到地檢署的傳票?案由?被傳人是被告證人

拉拉 102-10-19 16:36

父母合買了ㄧ間公寓,登記父親的名字,後來父母離異,離婚協議書上寫明『父親、母親各擁ㄧ半所有權』,但雙方一直沒去辦共有手續。父親今年初出了車禍,跟對方談不成和解,結果公寓被查封,即將被拍賣。

  想請問: (1)之前問過政府的免費諮詢律師,說沒辦手續就什麼都沒有,只能跟父親求償?雖然沒辦共有手續,但母親可以憑離婚協議書爭取公寓另一半的所有權嗎?
(2)奇摩上有人告知可以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訟』,請問程序為何?訴訟書可以自己寫嗎?請律師訴訟書大概要多少錢?訴求要爭取房子不被拍賣?還是要爭取拍賣ㄧ半的錢是我母親的?勝算大嗎?沒請律師有可能贏嗎?案子會拖很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1 1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可以證明該房屋共有的,則確實可以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且必須在拍賣完成前就提出。

2、倘若房屋共有的,只能拍賣債務人的持分,因此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的實益頗大,因此本文建議您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又針對您所述免費諮詢律師有不同意見,本文不便評論。

3、有關於第三人異議之訴,倘若您可以自己處理,依法無需委請律師辦理亦可,又是否會勝訴的部份,必須看您所能提出的證物有多少判斷,恕難精確回覆。

拉拉 102-10-21 10:55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再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想請問我母親該準備什麼樣的證據?除了離婚協議書的白紙黑字,大概還有什麼樣的證據可以增加勝訴的機會?您會建議我們往哪方面準備?

(2)您說需再拍賣完成前提出,意思是在房子確定已有拍賣買主前提出即可嗎?我在法院網站還查不到房子的拍賣資訊,那現在提出可以嗎?

(3)因為人在台中,請問台中有推薦的律師嗎?

謝謝您的答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3 18:11

請您以e-mail方式聯絡我,我告訴您台中律師的資訊並回答您的問題,謝謝

ps.請勿直接在此回文,系統不會告知,會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