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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102-12-02 03:46

請問 告了對方下藥且妨礙性自主

下藥的部分成立 妨礙性自主的部分證據不足無罪

判決下來了 對方被判六年半

對方媽媽出來懇求拜託 拜託我希望可以用錢和解

他們要再上訴 然後拜託我用出來自白誣告這個方式 讓他兒子沒事

假如我自白誣告 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自白誣告的案例嗎

還有可能會吃上偽證這條嗎 ?

過往的案例 自白誣告 會有什麼樣的逞罰 最輕最嚴重是?

我因為這件事情 心情造成很大的影響 收入也都沒了 如果可以用錢和解 我在考慮

我想知道結果會怎樣 過往的案例最輕是怎樣最嚴重又是怎樣 還是會沒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若自白誣告,則會吃上誣告罪及偽證罪的官司,若判決有罪,即會被判刑並留下前科,對您一點好處也沒有,您們可以二審和解,以便讓被告可以獲得較輕之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的是您有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害?如無,由於本件已有第一審判決,您應於被告上訴後提起,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不建議您自白誣告,其一如果您這樣做的話,將使您負擔嚴重之刑事責任,再者,法院判決有罪並非僅憑告訴人一面之辭,而是在綜合各項證據後加以認定有犯罪事實存在,何況您在先前已多次做出相同之證述,加上誣告乙事並非事實,在遭法官或檢察官詰問後,誣告的說法勢必無法自圓其說,因此在事後翻供自白誣告未必即能夠達到使被告脫身之效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1:43

 您好,不建議您自白誣告,不但可能涉犯偽證(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可能無法達到您要的效果。若想要和解金,應尋求附帶民事訴訟。煩請攜帶相關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維護您的權益,達到您希望的效果。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如果妳自白誣告,且被採信,將變成對方沒有事,但妳會有事,可能還需坐牢。

nina 102-12-02 03:20

A男對B女下藥

B女睡醒來發現下半身赤裸到醫院驗傷

驗傷結果 下體無傷

但體內有檢驗出FM2 也有查出A男到醫院拿取FM2的事實

內褲底部有檢驗出A男碰觸過的DNA

但判決下來說  妨礙性自主這部分因證據不足加上AB和解所以判無罪

但B女根本沒跟A男和解阿...

(而且內褲底部確實有驗出A男的DNA)

這不是代表A男一定摸過B女的內褲

請問關於這部分  妨礙性自主判無罪 那能告什麼 ?

我想問的是內褲上檢驗到DNA這部分

 

B當時庭上忘記說要刑事附送民事

現在對方要再上訴 請問B女到時候在庭上說就可以了嗎 還是要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請檢察官上訴,在二審時,您仍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另本案是否有達成和解,在二審時也是可以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上訴後提請附帶民事訴訟。煩請攜帶相關卷證資料到詳談,以全盤了解案情,提供精確之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ineHer 102-12-01 19:37

您好,我(機車)於十月底在路口右轉和右後方機車擦撞筆錄上紀錄他的龍頭與我的車尾碰撞,我的腰部拉傷,對方則是四肢擦傷和腳扭到。經過兩次私下和解,對方認為是我沒有打右轉燈直接往右靠,因而撞到他,要我賠償醫藥費以及財務行動不便6000元。而我有打右轉燈,且做筆錄他也有說倒車之後我的右轉燈的確有在閃。我的立場是我轉彎前沒有看到後方有車,轉彎轉到一半就被他撞上。請問在雙方都沒有提出車禍鑑定的情況下,對於他的要求我可以拒絕或無視嗎?若私下一直沒有和解會不會出問題?我是承諾醫療部分我可以負擔(強制險),但6000元似乎有點無厘頭。謝謝解惑!!!!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覺得和解金額不合哩,可待他起訴或提告時,表達請求肇事責任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之歸屬與比例,確定合理之損害賠償數額。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縱使有打右轉燈 不代表你就是有等待或是慢行才右轉 所以這部分可能還是會有一定過失 而如果有過失 刑事責任上就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2.如果對方主張賠償金額合理 且保險足以支付 可以考慮是否就和解了事 畢竟開大車跟機車擦撞 要完全不用負責 機率相對較低

102-12-01 19:27
就是本人在這禮拜收到一封結案通知書, 告訴我本人名下有門號曾經有過毒品交易行為,但已經結案了(這樣我本身名字會留下案底嗎?) 一開始本人以為是詐騙,但後來到各大電信去查,才發現真的有這一回事,
還是在台X的名下,於是我很生氣地打電話去詢問客服,並前往門市去調資料,
才發現是因為我兩年前確實曾經在台X的門市辦理過預付卡,
可是因為當時門市說可以調到我所想要的手機.叫我回去等待.
但事後又說已經調不到,因為我沒有拿到門號也沒拿到手機,
所以我請門市幫我做取消動作,門市也說好.但門市並無做取消動作.
反而將我的資料呈報上去,之後又在同年的幾月以後,
將我"個人資料"轉借給下一家分店(同為台X門市)讓下家分店使用偽簽+蓋印章方式,
一口氣升辦了三張預付卡的門號.我想問的就是上述這樣店家已經是偽造文書了吧?
而且我強烈懷疑內部有問題!不然怎麼可以轉來轉去?? 我個人真的覺得太可怕!
第一間店是特約 (聽說特約資料很容易外流?) 但第二間是"直營"(你沒看錯真的是直營)
直營店也可以出現這種情況?? 如果今天不是我收到那張通知單,
我根本不知道我早就有被冒用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 我這禮拜極度過的不爽,
也過得很不安心,睡覺都睡不安穩,如果求償的話 我能索賠多少錢???
如果要告對方的話,我可以直接告他們公司,還是要告門市呢??
我有打電話向客服申訴,但他們說需要作業時間還不含假日(因為假日需要休息)
讓我有點無言以對. 因為這種事情對我來說很重要,可是我居然還要等一段時間我才
能得到我的答案.

另外我強烈懷疑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因為他們第一次接到我詢問電話時,就請我先到門市去做非本人切結書聲明!!這是不是告訴我,這種電信以後都不能相信呢??還有我本身是做幼教老師的行業,我很怕這種情況會讓我自身留下案底,這樣要是被園所或是其他查出來 ,對我自己的名譽會是一大打擊吧!!!本人都只用遠傳都只用遠傳只用遠傳.今天是因為收到那張通知書,這件事我才得以知道,要是我沒收到那張通知書呢?是否我的資料就繼續被他們盜用下去啊!!!!!!

P.s 如果對方找我私下和解的話 我能跟他求償多少錢? 還是我比較適合去告他們偽造文書?? 這樣的話我是要告店家跟公司 還是只能選一個來告呢?

 要告實際做偽造文書的人,不知道確實為何人也沒關係,檢察官可以查,另外還可請求民事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7: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時,可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之損害賠償。金額多少視個案情形而定。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2 21:3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要告實際做 .. 可是我剛剛去問員警,員警說我只能找第一間告,第二間只能算受害者!!!!而且現在問題是因為第一間已經倒了,他們叫我要去找到第一間當初承辦我資料的人他們才能受理啊!!! 所以我現在問題卡在 我要如何告發呢 

102-12-02 21:3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時,可附帶提 ... 所以我要去地檢署提告還是警局提告呢?問題警方給我的回應是說 他們無法受理阿! 他們說我必須去找到第一間店當初承辦的人,我才有辦法去告,不然他們說第二間店是算受害者,可是那些印章簽名本來就不是我! 這樣到底要怎麼辦呢 員警是說 沒有損失什麼東西或財務就不用特別去告發,但我怎麼知道他們事後會不會拿我的資料去地下錢莊之類借錢= =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5: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涉及了兩個犯罪,一個是洩漏個資的部份,倘若您沒有簽署願意使門市使用您的個資、並得轉讓,則第一家門市違反個資法,依法必須負民刑事責任

2、另一個是偽造文書的部份,除了持您的個人資料去申辦之人涉嫌偽造文書之外,處理門號的人員也涉嫌偽造文書的共犯或是業務登載不實,不是單憑員警三兩句說是被害人就連辦都不用辦。

3、本文建議您可以依法直接提出告訴,或是再次前往派出所報案,倘若員警拒絕,您可以要求填寫報案三聯單,倘若員警聯報案三聯單都不願意給你,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到勤務中心(110)或是請督察單位協助。

4、為了避免您的個資日後在遭到不法使用,建議您一定要留下報案或是提告記錄,以求自保。

102-12-04 20: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涉及了兩個犯罪,一個是洩漏< ... (恕刪)

第一間店已經倒了,然後他們公司客服也推拖,說他們只負責留底稿,無法知道原本的客戶簽名是圓是扁,什麼的然後就說這不再他們的管轄內,我去警局問警局是一直問我是否有損失自身財務還是權益什麼,我說都沒有可是我被他們偽造文書這樣,但警方的回答是沒有損失就好啦!因為外面這種事情太多啦!防不勝防 你只能自認倒楣 ==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7: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可自行斟酌如何處理,倘若還有需要幫忙,請不吝告知。

呼喚 102-12-01 04:47

今年初我在網路上指控某不知名人士對我公然侮辱
經報警後查出對方為住在台中的一名未成年
但就我在網路上找尋過的資料是未成年不會被判有罪
目前已收到法院傳票  (還沒開庭)
我不會一定要對方有罪
也不需要任何的和解金或什麼的求償
我只希望至少讓對方能夠受到該有的警惕並當面向我誠心道歉就好

但我的疑問是,未成年真的不會被判有罪嗎?
若是這樣那我去開庭又有什麼用呢?

注:我會這樣問是因為從對方多次蓄意侮辱的內容態度來看,對方是幾乎不可能道歉或認錯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2 11: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未滿18歲,則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又對方所涉嫌違犯之公然侮辱罪,依法不會移送刑事偵查審判程序,因此僅會有保護處分,又有關保護處分的部份包含:訓誡、保護管束、勞動服務、安置、感化教育,開庭時候您可以就希望該少年之處遇表示意見,並於收受裁定之後提起抗告

呼喚 102-12-03 04:4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先感謝律師您的回覆
但是想請問一下律師,「收受裁定之後提起抗告。」這是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6:1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也就是法院會通知您該少年會受到什麼保護處分,倘若您覺得不妥,可以提出不服的意思。

阿斌 102-11-30 18:49

請問各位專業律師.我和14歲女友發生性行為.我被以妨礙性自主案件去做筆錄.也採集口腔檢體.那個女孩子說他沒有要提告的意思.他監護人是他爸爸也沒有要提告意思.是學校報警他直接被帶去問話做筆錄.我也是到晚上下班警察過來找我我才知道.我也做完筆錄了警察說現在就等開庭宣判.我想問問.如果他沒提告意思.他家人也沒有提告意思.但是還是被以這條罪名移送.那我去找他家人談和解.能吧傷害降到最低嗎?據我所知他未滿16歲.也還不能結婚.我已經成年.但是沒有前科.事後也很有悔意馬上去談和解.這樣能否得到法官諒解而判無罪或是緩起訴?

 

呂文正 (凱文兔) 102-11-30 19:45

您恐涉犯刑法第227條,該條係告訴乃論之罪。

故如您女友未有告訴意思,或提起告訴後撤回告訴,檢察官將會下不起訴處分。

更進一步問題,煩請來電或來信詢問。

如你已經滿18歲,就算女方不願提告,因為非告訴乃論罪,檢方仍會偵辦起訴,故應謹慎面對,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無罪不可能,但可以幫你爭取輕判,或是緩刑

阿斌 102-11-30 20:53
回覆 凱文兔 的發言內容:

您恐涉犯刑法第227條,該條係告訴乃論之罪。

故如您女友未有告訴意思,或提起告 ... (恕刪)

請問律師 妨礙性自主提告 不是不能撤告嗎?而且筆錄已經做好了.還是女方監護人願意撤告的話 還是有撤告或是緩起訴的機會??

 

 

阿斌 102-11-30 21:0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你已經滿18歲,就算女方不願提告,因為非告訴乃論罪,檢方仍會偵辦起訴,故應謹慎面對,如有其他 ... (恕刪) 那如果女方監護人願意和我談和解 他也沒有告我意思 出庭也願意幫我講話.那這樣還有撤告或是緩起訴機會嗎?如果沒有撤告機會 我沒有前科 他監護人也願意幫我.那我有機會緩刑嗎?機率多大

 

你已經滿18,因為不是告訴乃論罪,沒有撤告的問題,這樣的案子,檢察官通常會起訴,不會給你緩起訴,戰場在法院,我們處理過很多這樣的案子,都是在法院幫當事人爭取輕判,甚至是緩刑,也會幫當事人談和解,可來電討論

阿斌 102-11-30 21:2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已經滿18,因為不是告訴乃論罪,沒有撤告的問題,這樣的案子,檢察官通常會起訴,不會給你緩起訴 ... (恕刪) 感謝黃律師的耐心解答 那我再問一個問題.如果談好和解 也寫好和解單子 他和他的監護人都不願意告也願意在出庭的時候幫我出面講話 那我緩刑機率多大......這兩天我先去談和解問題.後續的法律問題我會再找妳洽談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已成年,故本件非告訴乃論,如您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取得被害人之原諒,確實有助於爭取減輕刑度,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oe7569 102-11-30 05:04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路口時由於雙方都是閃黃燈狀態下,到十字路口時有看到對方貨車準備左轉(對判表下方對方說是要左轉),當時本人已減速行使,但貨車並未立即轉完,所以本人繼續直行,本人直行已過路口時,就在剛到路口忽然左側遭受到撞擊,事後看照片,本人是車損是由左側油箱開始往後整個受損,對方貨車還有去衝撞路邊一輛違規停車的廂型車(廂型車已經自認倒楣和解),本人也已於本月21號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這部分,當時本人受傷有右側骨盆骨折,全身多處挫傷,左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這是後來才發現已於11/07開刀重建),而當時警察初步研判表寫,他是未依規定讓車,而我則是未依規定減速,對方用近日有申請交通鑑定,於12/4日要去鑑定,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為何我會有未依規定減速的肇則?從那邊判斷我沒減速,去鑑定會時,委員問起減速之事情時,我是否可詢問委員如何判定我是未減速?但是我實際上是有減速,且本人是直行車,但為何對方保險說沒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這種事?對方保險就一口咬定我們要三成責任,但是由於對方這6個月來只有車禍第六天有來醫院看過,至此之後到第一次調解(10/15日)之間包括之後到現在也都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電話,請問這部分上法院可否提出?而賠償問題對方保險修車費說還要算折舊,但是我上法院可以主張恢復原狀嗎?

鍾孟杰 (鍾孟杰) 102-12-04 12:26

您好:

警察所做的既然是「初判」,顯示只是在場處理員警就現場事故發生狀況所做初步判斷,因此您是否確實有於閃光黃燈前未減速的情形,則請靜候鑑定結果。 承上,責任歸屬狀況為何,最終仍賴鑑定結果以及法院的判斷(如果有提出民事訴訟的話),並非如保險公司人員所稱的3成與否。 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情形,最多就是日後求償時,以對方不聞不問等情,在慰撫金上面做文章。 車輛修理費用確實在實務上市必須考慮折舊的情形。

以上,請參酌。

 

1.縱使直行車 但如果可以預見對方要轉彎 應該還是要減速慢行 否則還是會分擔一定過失責任 2.刑事部分只要對方確實有過失 檢察官就會起訴 不問你本身是否也有過失 3.過失責任分擔主要是指民事賠償部分 4.民事損害賠償可以主張回復原狀及金錢賠償 但回復原狀還是有一定方法 如果要修理 實務上是一定會扣除折舊 否則如何回復原狀 是回復何時之原狀

joe7569 102-11-30 03:36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路口時由於雙方都是閃黃燈狀態下,到十字路口時有看到對方貨車準備左轉(對判表下方對方說是要左轉),當時本人已減速行使,但貨車並未立即轉完,所以本人繼續直行,本人直行已過路口時,就在剛到路口忽然左側遭受到撞擊,事後看照片,本人是車損是由左側油箱開始往後整個受損,對方貨車還有去衝撞路邊一輛違規停車的廂型車(廂型車已經自認倒楣和解),本人也已於本月21號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這部分,當時本人受傷有右側骨盆骨折,全身多處挫傷,左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這是後來才發現已於11/07開刀重建),而當時警察初步研判表寫,他是未依規定讓車,而我則是未依規定減速,對方用近日有申請交通鑑定,於12/4日要去鑑定,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為何我會有未依規定減速的肇則?從那邊判斷我沒減速,去鑑定會時,委員問起減速之事情時,我是否可詢問委員如何判定我是未減速?但是我實際上是有減速,且本人是直行車,但為何對方保險說沒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這種事?對方保險就一口咬定我們要三成責任,但是由於對方這6個月來只有車禍第六天有來醫院看過,至此之後到第一次調解(10/15日)之間包括之後到現在也都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電話,請問這部分上法院可否提出?而賠償問題對方保險修車費說還要算折舊,但是我上法院可以主張恢復原狀嗎?

joe7569 102-12-01 02:38
回覆 joe7569 的發言內容: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 ... (恕刪)

律師可幫忙解答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在鑑定委員會表示已經有減速,但是當時是遭攔腰撞上(本文推測),該次車禍與是否減速也沒有關係。

2、有關修繕費用的部份,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有折舊的,如有涉及零件更換才有。

3、倘若對方均無誠意處理此事,本文建議您就告到底,並於刑事程序中表達對方均漠不關心,希望可以從重處理。

Gloria 102-11-29 14:16

我想請問,肇事者酒駕肇事逃逸,又無誠意和解。。

現在已經提起刑事告訴了。。。

他的保險公司專員說只能理賠強制險之醫療費用。。

但是我其他之財損可以請保險公司賠償我,然後保險公司再代位求償去跟他要求賠償嗎??

因為對方擺明說沒錢賠我。。在庭上也跟檢察官說他沒錢,,所以就算最後判了求償之金額,他也沒錢付。。。

還是有其他類似代位求償的資訊可以告訴我。。。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1-29 14: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承保範圍沒有財產損害,除非他有買其他的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才有可能保到財物損害。建議您還是先對肇事者取得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方能保障您的債權,即使目前沒錢,日後有錢,您也才能對他主張。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請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14: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強制責任險的部分確實沒有包含財損,並於理賠之後,向酒駕行為人代位求償

2、就您所投保的商業保險,您依法請求理賠後,保險公司自會行使代位權向加害人求償,然仍不影響您對加害人的求償權。

僅此,尚無其他。

小莫 102-11-28 09:13

各位律師大大你好

事情是:  對方三天前連兩天傳簡訊來,握有證據,說他很嚴肅要請我處理她口中所說的強制猥褻

,內容提及: 如果你覺得我沒證據 那就法院見吧! ,  當下我也回了簡訊說: 我只是想問你願不願意和平解決.

下一封簡訊則提及 強制猥褻公訴罪, 如果走法院行程是不能撒銷的, 如果你真的覺得我沒有證據, 那就讓法官來判斷是非.

我又回了: 我一開始就問你要不要溝通和解

最後一封則提及:  你給我的感覺就是沒心要正視這個問題, 你想上法院我就成全你, 反正我一告就是兩條民事刑事訴訟, 你自己看著辦 .

 

再來我就回簡訊告知她 : 你直接告訴我 你希望我怎麼處理, 有什麼條件...等等的. 還有請他告知想提告的罪名.

隔了一天 我又傳簡訊告知他, 我有尋求律師意見, 但告上法院對雙方都是花錢又花時間, 問她是否願意和解, 告知手上證據並簽和解書.

對方依然沒回應, 已經第三天了.

 

想請問律師大大們, 這樣對方就以上內容 是否能構成恐嚇?

畢竟我只是不想上法院留下紀錄,才一直想找她談和解事宜. 如果對方一直不回應, 我能有什麼動作來確認我的權益?

刑法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而言。(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751號判例)
故針對您所提問題仍應進一步檢視其具體內容是含有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項而定,若含有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項,且依一般情形足以使人心生畏怖者,則會構成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安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8: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有請求起訴之權利,似不構成恐嚇。但是否構成犯罪,亦須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若不符合,亦不會構成之。是此,即便對方起訴,亦不代表您一定成立犯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寶雄 102-11-28 00:33


今天晚上在騎車 我要過黃燈右方代轉區一輛機車先起步 我因閃他而擦撞到對方車頭 當時我覺得是他的不對且又沒什麼事所以就沒停下來勘查情況就繼續騎我的 但他後來報警 說我肇事逃逸並要求我賠償3萬修車費 醫藥費 但我只是學生 且才18歲 剛考到駕照4個月,而且3萬這數目會不會太多了?...跟本拿不出這麼多錢... 他說3萬已經最低了 不賠就不和解直接法院講 到法院請律師又要更多錢..最近收到調解委員書 如果沒和解會被起訴嗎?

我剛滿18 什麼都還不懂 家裡家境清寒爸爸殘障沒工作.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好..麻煩律師們幫忙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已經收到調解通知書,則先去調解看看,調解委員也會看情形幫您降低對方的請求金額,若您一時無法拿出錢,則可以請求以分期的方式,以避免訟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炳 102-11-27 23:43

近日內

弟弟去上麥當勞的公廁撿到皮夾裡面1萬5千多元金額,當時一念之差就拿了,後來對方有報警就看了錄影帶拍剛好那位男生與我弟是一前一後進入廁所,弟弟當時也把皮夾丟進垃圾桶把金額拿走了,警察有跟他對著我弟直說是否有拿錢把皮夾丟進垃圾桶,當時弟弟慌張就否認了,就沒去做筆錄,那位男生有再來與弟弟詳談說你承認把3萬5千金額還他就不提告,傻弟當下聽了就更不直接還給他,近日內就收到傳票,提告侵占罪,想請問如果到檢察官那邊報到時我們該怎麼跟對方處理比較好,若真要我們還那1萬5千元,我們還想補貼5千作為賠償,就怕對方硬要說是3萬5千塊才肯做和解,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呢?

那我弟弟是犯335條要被關嗎?

希望各位大大律師們能幫我們解答?

您好,因為這是公訴罪,但金額不大,不至於被關,這你大可放心,不過因為這是犯罪行為,對方如果要加一點賠償,建議你也是要接受,否則被起訴至少要罰個三到六萬元,都比你直接賠他都還不划算,而且不是你罰完錢就沒事,你還是要賠他民事部分,所以建議你直接和解,請檢察官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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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冰不滅 102-11-27 23:31
協議和解書 本人被害人與XXX有金錢糾紛.於民國102年11月XX日協議和解.和解金額為壹拾萬元整. 立約人 甲方 我簽名 身份證字號 立約人 乙方 對方簽名 身份證字號 證人 XXX 並未寫身份證字號以及按手印 民國102年11月XX日 這是協議和解書上之內容 對方是都先簽好 由證人帶10萬元即此和解書 我想試問我這樣提告可否告的成

 協議書只寫金錢糾紛,上了法庭是有很多論述空間的,當然這是訴訟技巧,如你真想告,不管是刑事還是民事,都可再來電討論

您好,如果你要告民事賠償,而你已經和解且收到錢了,這就告不成,但如果有涉及刑事案件當然是可以告,不過應該會被檢察官電,因為都已經和解你還告,所以建議就是把這和解弄到無法履行,你才有理由繼續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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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不成嗎?或許有些律師想不出辦法,但我就是有辦法,另外10萬都拿了,早就履行了,如何故意把和解弄得不履行,這更是不可行

寒冰不滅 102-11-27 23:12
我已經簽了協議和解書也拿了10萬元 這樣還可以用民事把我剩下被騙去的錢討回?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8 1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已經就詐騙行為達成和解,則恐難就同一事件再行求償,除非當初您是遭到對方欺騙等情形下而簽立和解書,或是於和解書約定,僅就一部分和解

寒冰不滅 102-11-27 22:46
律師你好 我於5月時打電話交友專線 對方說要跟我當男女朋友 但是到現在我都並無看過她人 而當時她所給我的資料皆為假的 她說她家庭困難有房貸學貸甚至媽媽簽六合彩欠下不少錢 每次都說需要6萬 8萬 甚至10萬或更多 我陸陸續續拿了近150萬給她 而這些日子以來我跟她要求要見面或要照片她都不肯 我於上週說要報警 她請他電話交友的主管跟我聯繫 說只有10萬元 並交付給我 我也簽了協議和解書 但是詐騙我的當事人並未到場 而協議書上那個當事人已簽好名 交由她的主管帶來 協議書內容為 本人XXX與XXX有金錢糾紛.於民國XXX年XX月XX日協議和解.和解金額為10萬元整....現在我有個問題 我錢收下了 也簽了和解書 但是她本人未到場 過去我苦無對方資料...雖然有她電話..但她說那電話是她主管辦給她使用 現在有了她的簽名以及身分証字號 ..我查到她給我的電話就是她本人申請的 我想問說我這樣簽了協議和解書 可否對她提告詐欺

 不管民事還是刑事,都可以告的成,每個人的辦案功力高低不同,只會著眼在法律框架的意見都不用聽

filona 102-11-27 21:14

若收到對方恐嚇簡訊告對方恐嚇,對方來談要求和解,雖有口頭或簡訊表示會幫忙妥善處理訴訟,但對方犯後沒有道歉且態度明顯表是要讓此案不成立,所以仔細思考後反悔不想幫她了,答應了又反悔這樣會有問題嗎?
如果真的幫助了她讓此案不成立,那會反被她告誣告嗎?

 所謂妥善處理訴訟意指? 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filona 102-11-27 21:2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謂妥善處理訴訟意指? 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是口頭也簡訊有提到若法庭上願意幫助對方盡量讓案件不成立,但對方要求我要說沒有心生恐懼~
但怕對方恐嚇罪不成立後心生報復反對我提誣告 

您好,我建議你還是要告,否則你沒心生恐懼又告恐嚇,會有誣告的問題,建議你可以照實說,然後和解後請檢察官對他緩起訴,一樣可以擺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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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ona 102-11-28 10:20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建議你還是要告,否則你沒心生恐懼又告恐嚇,會有誣告的問題,建議你可以照實說,然後和解後 ... (恕刪)

是不是一旦緩起訴就算有罪,也就是有前科了呢?

 

緩起訴處分係檢察官依法所為附條件之不起訴處分,而在良民證或俗稱的前科紀錄上面,一般而言,須受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裁判才會紀錄,該案若經係緩起訴處分而結案,既然未經法院裁判,受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自然即不會在良民證或前科紀錄上有所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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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 102-11-27 16:19

我有二個訴訟案件互相牽引著,分別以

A案:此案已和解,但和解內容須B案判決後執行拆屋還地

B案:經判決後,我方(被告)獲判與對方(原告)所提出塗銷所有權移轉無關。

請問:1.原告二個案件皆輸,必須拆屋還地(屋子已破損不堪),但原告遲遲不

           拆,如我方不去法院訴請強制執行是否可自行拆除。

          2.我方是否可自行拆除後,拆除費用再申訴由對方支付。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7 16: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法您必須要像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而不能私力執行。

阿煒 102-11-27 15:24
律師您好~ 日前我在露天拍網上以1500元向一個賣家購買了一隻手機. 因為手機壞了拿去維修所以需要一隻備用的手機! 因為手機維修好了,大概2~3天的時間,我想多了一隻手機所以就把買來的手機網拍! 之後我是以2000元的價錢賣掉了! 重點來了,因為懶得拍照所以我挪用了前賣家的三張手機照片來網拍! 也不知道前賣家怎麼發現的!他宣稱自己是法律相關工作者! 要我"提出一個合理的和解方案"否則將向管轄之地檢署正式提出告訴! 事後我也以文件很誠懇的跟他道歉! 但對方卻說這不是小事幾句道歉就可以解決的,似乎不接受我的道歉! 想要得到民事賠償! 我該怎麼辦??
1.首先你還是先了解你要對方要提告內容是什麼 不要輕易跟對方和解 除非你願意自己認賠 2.如果是單純拍攝手機外型照片 且你已經取得該手機所有權 你也可以拍出這樣照片 這樣是否還有侵害對方權利 我是覺得蠻有疑問 這部分你可以思考看看
JJ 102-11-27 14:52

請問被告妨礙秘密

昨天去警局做了筆錄

現在跟被告和解了他要撤告

要到那裡撤告呢?

是到移送的法院測告

還是任何ㄧ個法院都行呢?

先感謝幫忙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撤回告訴應向繫屬之地檢署撤告,若警方尚未移送給地檢署,則應向原警方撤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J 102-11-27 17:2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撤回告訴應向繫屬之地檢署撤告,若警方 ... (恕刪)

 

那請問,撤回告訴書要去地檢署拿嗎?還沒收到起訴書,案號可從哪裡查詢?

那寫完後需要告訴人親送至地檢署嗎?還是可由他人代送?

司法院所提供的撤回告訴狀範例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7-028.doc‎

Gloria 102-11-27 14:00

肇事者酒駕從我後方追撞我之後肇事逃逸。。。 我騎車被撞之後無意識就被送到醫院急診。。 住院一個禮拜,在家休養一個月。。 當天有目擊者提供照片與車號找到肇事者。。 當天就找到肇事者。。 肇事者酒測值為3.0 警方已經以公共危險罪呈交地檢署。。 今天第一次開庭,只有檢察官及書記官而已。。 我是證人。。說是要偵察是否要起訴。。 我記得警察有問我要不要告他傷害。。可以合併提起訴訟。。 我因為對方沒有誠意要跟我和解,避不見面,約好又放鴿子。。 最後手機變空號。。我無法聯繫。。所以要提起告訴。。 我想請問。。 對方在開庭時候告訴檢察官她沒有錢和解。。對於所有過程她都稱她沒印象不知道。。並且裝的很可憐說因為她有憂鬱症才吃了安眠藥又喝了酒。。她也不知道她有開車。。 我真的很怕最後她沒有被起訴。。。 那我該怎麼辦。。。 我第一次開庭,什麼都不了解,請專業的人員可以告訴我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謝謝~~~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對方被起訴的機會很高,而您過失傷害部分,應向檢察官明確表示要提出告訴,以利您將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單依您所述,對方的過失是很明顯的,起訴機會很高,起訴後可提附帶民事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神手 102-11-27 13:04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請問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成立的話~被告是否坐牢機會很大???
能不能起訴仍須視檢察官偵辦後的結果,若檢察官不起訴,則無法藉此附帶民事求償,但仍可利用民事法院起訴來求償。另外過失傷害肇事逃逸,若雙方不能達成和解,對方無法易科罰金的機會甚大。

您好,附帶民事賠償要起訴後才能提,而且你要遞狀向法院提出,你嘴巴講檢察官跟法院不會理你,過失傷害事半年告訴期,但既然你已經提告就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你就等檢察官起訴對方就好.如果不和解對方被關的機會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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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手 102-11-27 13:03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請問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成立的話~被告是否坐牢機會很大???
附帶民事訴訟是要等到起訴以後才可以提起。
神手 102-11-27 13:01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請問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成立的話~被告是否坐牢機會很大???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待檢察官起訴後,您方能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偵查階段尚無法提出這方面之請求,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綜上可知,若告訴人要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就必須在檢察官起訴後,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檢察官偵查階段尚不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然,就要在上訴第二審後,辯論終結前提出。但事實上在一審判決後,若檢察官被告均未行提出上訴者,則該案已不再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依法自已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則只可逕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不過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另外應注意的是,提出刑事告訴並不發生中斷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之效果,此部分併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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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手 102-11-27 12:59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1.檢察官只處理刑事案件的偵查 至於要賠償那是民事訴訟的問題 跟檢察官沒有關係 2.檢察官辦案 雖然內部有一定時間控管 但原則上決定是否起訴 以及何時起訴 那是檢察官偵辦的權限 告訴人只能表示請檢察官趕快辦理 3.至於附帶民事訴訟 要起訴後才能提出 如果你不想等 你現在也可以單獨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神手 102-11-27 12:57
我已經口頭在偵查庭中向檢察官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這樣成立嗎??檢察官民事部份要去法院~ 下次不和解就依法起訴~打電話詢問過書記官說~他說你們已經提告了~如果不和解就依法辦理~ 又說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也說不會有逾時半年不能告的問題~這是公共危險案件~對方逆向超車 撞倒我的機車致人受傷~然後逃逸~因為久未收到通知我已經寫了查復狀給檢察官~這樣能加快起訴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附帶民事需等到刑事起訴後再提起,若對方不和解,就由檢察官依法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莫 102-11-27 1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在台灣,倘若要提起刑事訴追,一般來說不是一件難事,且對方有您的聯絡方式,員警只需傳喚使用人到案說明,或是調閱您的即時通IP位置,即可確認本案的涉案人身分。

2、就您所述的狀況,似難構成刑法上之犯罪,建議您可以在安全無虞之情形下,與對方聯繫,告知情形,並請對方告知究竟有何證據,倘若任意提告恐有誣告問題。

 

律師你好

目前昨天就已傳簡訊告知對方, 是否願意和解, 直至今天早上都沒任何回應,

於是我再傳了一次傳訊, 告知我有詢問律師意見, 以及希望和解, 請對方告知所持有證據,

以及是否願意簽和解書等...

目前還是沒有回應..

小弟個人認為對方可能沒有證據, 只是為了想索取金錢, 所以才會採此動作.

當然不排除對方有證據...雖然小弟真的沒有做出以上行為, 但還是不希望有被法院傳喚的紀錄在

請問目前情況下..小弟該如何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7 11:5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只需靜待對方回覆。

2、當然,目前也不排除對方仙人跳之可能,因此也可以一邊蒐證

Nico 102-11-26 23:50

想請問一下

我在一處十字路口右轉時與一輛路旁想過馬路的機車發生事故

事故地點十字路口視線不佳沒辦法看到出彎口的路旁狀況

我方沒有任何違規 綠燈右轉超速行駛在自己車道

對方在右轉路口旁衝出來要過馬路對方號誌燈為紅燈道路有雙黃線

我是在出彎口跟對方擦撞根本來不及反應就撞上去

跟對方約警局談第一次就放我鴿子

之後主動聯絡對方談合也不接受

不願做賠償還賴我是造事者說從小到大沒看過被撞還要做賠償

請問我真的如他所說是造事主因嗎?

台灣法律不會因為是自己撞到對方不管對方有無違規就認定是主因吧?

我看了網路許多文章有些會提到有一條"因注意而未注意"

會不會因為這條而被判成造事主因呢? 我跟本沒有時間煞車...

因為對方衝出來的地方是公益彩卷行想看監視錄影是否可以?

我只想好好跟對方和解對方只要賠我車損部分其他醫療什麼的我可以不追究

我如果有我的責任我也願意負責但是不想變成代罪羔羊的感覺畢竟我沒有違規

麻煩律師們幫忙解答一下

PS.後天是事故30天會去申請初判表...

may 102-11-26 23:36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因為之前被提告業務侵占現在一審判決下來因不服判決結果想提起上訴

也想請求告訴人和解(因一審判決書有侵占金額)若我先提上訴書在私下跟告訴人談和解且告訴人也同意納我和解書是要去調解委員會拿文件再去告訴人那邊簽署(有第三證人在場)是這樣嗎?

在請問我上訴理由狀內呈遞和解書跟法庭說告訴人願意跟我和解想請求緩行這有可能嗎?(一審判決8個月)

再請問若告訴人不願跟我和解但我願意賠償侵占金額這樣能請求輕點的刑責嗎?(或者我該如何做)

在請問我上訴理由狀要請求律師戴比比較好嗎?(還是自己寫也可以?)

拜託大律師給我一點建議我真的很煩惱不知該怎麼處理><我目前有家庭小孩還很小我想爭取6個月以下刑責我該怎麼做....拜託..

沈恆 (沈律師) 102-11-27 04:01

您好!若能達成和解,會有助於爭取緩刑;若無法達成和解,讓法官感受到誠摯悔意,也有助從輕量刑;若不想輕易被駁回,最好是找律師上訴理由狀。以上謹供您參考。

和解的話,多了一個輕判事由,至於上訴狀要敘明原審判決如何不當,涉及專業,建議委請律師撰擬,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您好,我建議你二審要請律師處理,因為如果你有意願還錢的話,其實是有空間判輕一點,你只請律師寫狀其實沒有意義,重點在於訴訟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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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確實有助於法院減輕刑度,建議應委請律師撰擬專業之上訴理由狀,並且積極爭取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之機會,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Nico 102-11-26 23:31

想請問一下

我在一處十字路口右轉時與一輛路旁想過馬路的機車發生事故

事故地點十字路口視線不佳沒辦法看到出彎口的路旁狀況

我方沒有任何違規 綠燈右轉超速行駛在自己車道

對方在右轉路口旁衝出來要過馬路對方號誌燈為紅燈道路有雙黃線

我是在出彎口跟對方擦撞根本來不及反應就撞上去

跟對方約警局談第一次就放我鴿子

之後主動聯絡對方談合也不接受

不願做賠償還賴我是造事者說從小到大沒看過被撞還要做賠償

請問我真的如他所說是造事主因嗎?

台灣法律不會因為是自己撞到對方不管對方有無違規就認定是主因吧?

我看了網路許多文章有些會提到有一條"因注意而未注意"

會不會因為這條而被判成造事主因呢? 我跟本沒有時間煞車...

因為對方衝出來的地方是公益彩卷行想看監視錄影是否可以?

我只想好好跟對方和解對方只要賠我車損部分其他醫療什麼的我可以不追究

我如果有我的責任我也願意負責但是不想變成代罪羔羊的感覺畢竟我沒有違規

麻煩律師們幫忙解答一下

PS.後天是事故30天會去申請初判表...

您好,不用擔心,如果你沒有肇事責任,法院不會判你賠款的,如果初判表對你不利,你還可以聲請鑑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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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7 0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發生7日後,您可以向承辦員警申請現場圖、現場這片及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以釐清肇事責任,等肇責釐清之後,您就可以相關的單據,向對方索賠。

2、倘若對方遲不願意語您和解,則您可以於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於事故發生後2年內提出民事賠償訴訟

cake 102-11-26 23:21

律師你好,

我們有二間房子相鄰,都在我名下,二年前後面的鄰居告我們冷氣太多,使他家溫度異常升高,造成他身體不適。但冷氣是分散在二間房子的二三樓,正對他的也只有我所住的這間,唯一會開啟的也只有一台冷氣。但因為工作忙,沒法跟他這樣跑法院,所以拿了錢跟他合解了。

其後諸如此類的動作也不少,我真的不勝其擾,但看清他只是想要錢,不再拿錢跟他合解

今天又收到一封法院來的文,內容跟二年前冷氣的一模一樣。

1.請問和解的事他再告,還會成功嗎?

2.請問像這樣我們能反告他嗎?

3.動不動就上法院告我們,有沒有任何法律可以規範像這樣的事?遏止他這樣的行為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若是針對已和解之事實,由於在法院和解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所以對方之後再告,其訴訟會被駁回,若對方有告您們刑事部分,則可以審理其提告之事實,反告其誣告,但若是民事案件,則無法提告誣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以提誣告反制,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對方必須是意圖使他人遭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提出刑事告訴、自訴或對公務員提出申訴等狀況,才有構成刑事誣告罪之可能,若係以民事訴訟方式亂告而有濫訴之情形的話,則應視其具體情節,看看是否構成侵權行為而請求損害賠償,但基於憲法對於人民訴訟權之保障,若未構成權利濫用(濫訴情形十分離譜嚴重),一般而言則尚不能逕以單一個案之提告結果敗訴而逕認構成侵權行為。

刑法第 169 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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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莫 102-11-26 19:08

律師你好 這是你回覆我的留言, 在此小弟還有些問題想請教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倘若對方非兒童或少年,且也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之情形,您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依法可處3萬以下罰鍰。

2、就有關是否違反意願的部份,建議您應該找尋對您有利的證據,如,事後雙方是否還有聯繫、就您所述的對方有下車購買物品,那是否店家有監視錄影器可以提供等,又或當初您所拍攝的照片或可證明未違反意願(必須是內容而定)

3、建議您蒐集相關事證之後,在思考是否與對方和解

1. 對方為21歲女性

2. 事後還有連絡 有yahoo即時通對話紀錄, 至於買東西錄影則無, 照片則是薄紗, 水手服等旅拍常見服裝, 過程女方也並沒抗拒, 還是換上了衣服拍照,照片中的表情並無不悅

3. 我只有以上事證, 而至於對方指稱有證據, 這點我不是很相信, 因為旅館一般休憩完馬上清掃

而且我並無強姦事實, 並沒有殘留精子或什麼的. 

她昨天打電話來時,還不知道我姓什麼, 由於禮貌, 我讓她知道我姓陳, 她才開始說出她的用意

一個不知道名字的人, 只知道電話, 住址也不知道, 年齡也不知道,

是否有辦法提告呢?

PS. 手機註冊號碼並不是我本人的名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7 0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在台灣,倘若要提起刑事訴追,一般來說不是一件難事,且對方有您的聯絡方式,員警只需傳喚使用人到案說明,或是調閱您的即時通IP位置,即可確認本案的涉案人身分。

2、就您所述的狀況,似難構成刑法上之犯罪,建議您可以在安全無虞之情形下,與對方聯繫,告知情形,並請對方告知究竟有何證據,倘若任意提告恐有誣告問題。

KUKA 102-11-26 02:40

律師您好,我前些日子(11/23)在路上被「愛妮雅化妝品公司」以問卷的方式拉入店裡填寫問卷,但沒想到店員卻開始推銷一大堆昂貴的化妝品跟課程(還稱用完產品之後可以根治臉部問題)而且以半強迫性的感覺推銷產品。

原本還傻傻的聽信讒言,就這樣拿卡給他刷了各兩筆共三萬元。可是後來回家查了之後發現根本就是有一堆受害者,於是我想去刷退(隔天就去)。但是他卻跟我說沒有辦法,他必須要跟公司申請資料(他跟我辯稱資料當天就會送回公司,可是申請資料卻要七到十四天!)這是我的疑慮之,我懷疑他根本是想拖過七天鑑賞期。

因為我有上網查詢過,之前的案例有無數件,說是屬於「訪問買賣」的類別,理應是可以在七天之內無條件退還的。另外他一直跟我說有開封過的產品無法做退費,可是重點是他一開始是說「體驗課程」並沒有告知我刷了卡之後就要使用我的產品做療程,那這樣是要怎麼算呢?

另外在電話協調的過程中他一直堅持用過就不能退,不給我退全額。且在協調過程中掛了我兩次電話(可是對方辯稱他沒有掛電話,但我說有的時候,他又跟我說啊他是也很忙不用做生意嗎?這種模稜兩可的回答更加深我的疑慮)後來因為他不接電話又掛我電話,只好傳簡訊表達我的認為我不被尊重,而且覺得他服務態度不好,提及網路上也有很多例子,如果他們再不給我完整聯繫不排除寄存證信函

結果對方就暴走了。

對方態度很差說:「到底是誰先惡劣的?要寄存證信函就去寄!我跟你說,你就去寄!你寄了我再處理!由公司那邊處理,我這邊不處理了,也不會再接妳電話!你要去寄就去寄,你就寄存證信函再來說!」然後又掛我電話

態度很囂張擺明了就是不怕。

然後隔天早上我又去該店,他又是牽拖說主任跟我說怎麼做就怎麼做,要我寄存證信函就去寄。我表示不想走到這一步,難道沒有別的和平的方式解決嗎?他就一直不給我講話的機會,不斷抓著「要你去寄存證信函就去寄」這點鬼打牆,然後說一切照公司流程他不能處理。(當時有警察陪同他依然氣焰高漲)

後來我就打到總公司說明原由,但一開始總公司說這要分店跟我處理他那邊不能幫我退款,我就說了以上這些事情,他告訴我他會做處理。

後來接到通知是店家要我星期五(11/29)去做退費,我再三確認過後是可以退全額,但是他告訴我一定要帶身分證印章去。我問為什麼刷退要帶身分證件及印章,他告訴我要寫和解書,我就很疑惑為什麼,他告訴我「不然退給你之後你又寄存證信函的話我們才有證據

這就是我疑惑的點,為什麼我沒有寄存證信函還是要簽和解書?我不過就只是刷退這麼簡單而已嗎?百貨公司都沒這麼複雜(他還一直強調他是大公司)

我應該跟他簽和解書嗎?

另外我還有個問題,因為當時他幫我做刷卡的時候是把我臉整個蓋住,於是我看不到他刷卡的動作。而且主任在向我推銷的時候沒有詳細說明分期問題,只有說可以做分期。結果最後當我臉被整個蓋住時,告訴我說現在要幫我做分期,卻是幫我打電話給我的信用卡公司做分期!我想請問關於這點有構成詐騙嗎?

而且他們很誇張,在我動彈不得的時候向我要了與銀行須核對身分的資料,最後是因為金額尚未入帳無法做分期才作罷,我告知他們我自己處理。而我臉被蓋住時,我問他們為什麼不能等我出去之後再我自己打電話就好,卻支支吾吾地答不出來,請問這樣真的沒問題嗎?信用卡資料如果被知道是不是有可能會被當作人頭帳戶啊?(有聽說)

以上真的很急需知道,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09: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倘若辦理退費,雙方簽立和解書,並無不妥,但您仍須小心簽立,避免內容與實際有所誤差。

2、倘若您擔心個人資料遭洩漏,您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所有當初交付的所有個資,並且簽立切結書

3、倘若您擔心您的帳戶遭不法使用,您可以先行向警方備案,並且通知您的往來銀行

吳小桃 102-11-25 15:33

我在去年到今年侵占了我公司的財務總共87萬多,因為我害怕逃避所以不敢打電話給前公司要求和解,第一次偵查庭請了假第二次偵查庭沒收到傳票 就被通緝了!之後我有馬上去投案。現在我已經收到起訴書了,我不知道要做甚麼動作 才能爭取鍰行,我在離職4月到11月(中間有一次是6月底連付兩個月)都有轉$15000到前公司的帳戶,但我還是不敢跟他們聯絡,我真的不知道 我現在去道歉還有沒有用 我是真的有心想要還錢 我真的太害怕不敢與他們連絡。請律師可以給我一個比較好的建議嗎?

 業務侵占罪不算輕,建議找律師處理,減輕傷害,可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2-11-25 16:11

若要減輕損害,爭取緩刑,建議還是要出面找公司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法官表達願意和解之意,並請求法官先移付調解,本件若能調解成立,則法官給予緩刑之機會即會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小學生 102-11-25 17:07

大大你好 不知道你為何侵佔了這麼多錢

不過你可來信 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處理此類事情之相關經驗

喵喵 102-11-24 22:53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在某間餐廳任職從一月份到10月份

這中間我有提過說是否可保勞健保?但老闆娘回絕說等連鎖店開了再保

事後一直等不到 加上身體狀況越來越差(吸油煙)

肺部功能逐步下降 在8 9月就有一直和老闆娘提起要辭職一事

到了11月就離職了 但是老闆不願意支薪(十月份)

後來我聽取家人建議後去勞工局投訴 (薪資&工作時間&勞健保問題)

事後有去查訪 確實如此 所以要罰該店家

過沒多久傳訊給我男友

第一封直接傳和解書要我簽名蓋章

我一直沒回覆 , 因為我並未收到任何訊息要和解

就陸陸續續一直傳簡訊說 若我不簽和解書  要動用關係將我找出來

又接著傳 要我家地址 我父母電話 

我一樣不理會

又傳了 若我不回復不處理沒關係 他有把握找的到我家人

勞工局罰的一百多萬他會動用關係將我家人找出來

撤銷告訴隨便我 大家好辦事 後面才知道怎麼處理

 

以上這些話都是用簡訊傳達的 且我都有留著

請問我要如何保護自身安全及家人安全

對方一直說要動用黑道關係把我找出來 且對家人不利的感覺!!

在任職期間 也一直說甚麼 要打斷我們手腳的話

我只是一個區區的小女生卻要承受一個年紀約40歲的人講這種話

報警後能對我的自身安全 或是對於他的行為有甚麼保戶或限制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5 1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的簡訊有危害您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等字眼,可能觸犯恐嚇罪,您可以報警或是提起告訴。

2、建議您應該先行釐清簡訊內容,是否構成恐嚇罪(如,倘若只是說要把你找出來處理協調事宜則否,倘若說要找黑道找你則符合),另有關勞資協調的部份,倘若對方真的有心要與您合解,您可以在安全無慮的情況下向勞工局聲請協調並達成和解

喵喵 102-11-25 16:5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的簡訊有危害您的生命、身體、自由、財 ... (恕刪)

律師您好 在此先感謝您的回覆

對方的三番兩次簡訊皆提起說

一定會動用所有關係找出我家人 我本來不于理會

又陸陸續續傳了三四封 甚至說也要針對我男友家人

後面又補一句 說如我不簽和解書 今日是最後一天期限

他將要回去雲林(我家在雲林)要讓我見證他的實力

我有和他提過 我只要我十月份薪水撤銷告訴

對方不願意支付 ~ 就是要逼我簽和解書否則就要針對家人

那這樣子算構成恐嚇

不知道要怎麼附圖

我可以將截圖傳給曹律師查看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5 17: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感謝您的留言,您可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給我。

Yui 102-11-22 18:03

您好

本人不久前於某公開網路新聞下方,以FACEBOOK登入帳號回覆了A先生的發言,其中提到: 

「是自以為公正評論家嗎?如果是想紅的話建議朝名嘴發展」 

「隨便點一則新聞又看到你在嘴砲,...(中略)...,真心覺得你該回去鍛鍊一下個人修養以及發言態度」 

「(前略)

 4.訟棍是會浪費司法資源的。 

 5.(附上一連結,連至某躁鬱症權威網頁)」 

使A先生感到人格被汙辱,並來訊表示若本人不和解便對我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本人心想事情若能和平解決便好,因此回覆表示願意談和解。沒想到一次談好後A先生不停以各種理由更改其條件,最後甚至假扮(或找其朋友假扮)律師以Facebook帳號聯繫我表示A先生有為此事向其諮詢,費用為一萬元,我需負擔做為和解條件。

 

我想請問的是:

1.以上言論本人自認為並無汙辱人格之意,而訟棍之詞實為「提醒A先生不要成為那樣的人」之意。而連結並未附上文字。請問這樣告得成妨害名譽

2.「A先生假扮(或找其朋友假扮)律師以Facebook帳號聯繫我表示A先生有為此事向其諮詢,費用為一萬元,我需負擔做為和解條件」此事我若要提告,是否構成詐欺罪?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留言,似有可能構成影射他人具有精神疾病而亂發言之足以損及他人名譽,倘若對方依法提出告訴,經法院採認,則確實可以另外請求損害賠償

2、倘若對方故意給予錯誤訊息,使您陷於錯誤而與對方和解,並取得財物,且您可以提出證據的話,確實可能涉犯刑事詐欺罪。

3、建議您,倘若要與對方和解,應尋求專業、公正客觀第三人之協助,如事務所、鄉鎮市調解、法院等。

mei 102-11-22 14:30

我有一個案件是:

1.在簡易庭判決是我們贏,結果被告又上訴。

2.被告上訴,在地方法院,地方法院法官勸我們和解

 我們有條件的和解了,但現在被告一直沒照和解

     條 件執行,請問,我現在要以被告未按照和解條件

      執行去提出告訴,可行嗎?

  提出告訴是要在簡易庭或地方法院?

應該是在法院作的和解?還是在法院外作的和解?如果是法院作的和解,可逕作強制執行,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2 15: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法院和解部分,倘若對方拒不履行,您可以直接持和解筆錄向法院聲請執行。

2、有有關執行聲請,是由應執行標的或應執行行為地之法院管轄(原則上是地方法院)。

本件既然已經在法院成立和解,則針對該民事紛爭之事件,雙方之權利義務即屬依法確定,不得再為爭執,後續債權人可以持法院和解筆錄正本前往國稅局查調債務人之財產、所得資料,並依查得資料進一步聲請執行其財產、所得以滿足債權。另,針對查得資料尚請注意不得洩漏,否則會有法律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稅捐稽徵法第33條

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除對下列人員及機關外,應絕對保守秘密,違者應予處分;觸犯刑法者,並應移送法院論罪:
一、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繼承人。
二、納稅義務人授權代理人或辯護人。
三、稅捐稽徵機關。
四、監察機關。
五、受理有關稅務訴願、訴訟機關。
六、依法從事調查稅務案件之機關。
七、經財政部核定之機關與人員。
八、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
稅捐稽徵機關對其他政府機關為統計目的而供應資料,並不洩漏納稅義務人之姓名或名稱者,不受前項之限制。
經財政部核定獲得租稅資訊之政府機關或人員不可就其所獲取之租稅資訊,另作其他目的之使用,且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之機關人員及第八款之人,對稽徵機關所提供第一項之資料,如有洩漏情事,準用同項對稽徵人員洩漏秘密之規定。

阿順 102-11-22 12:43

今天值大夜客人因為一直想賒帳

我死拉住商品不給客人帶離開現場

他惱羞成怒30分後帶了7-8個小弟堵在門外

然後自己進來叫我報警

我報警完後 他意圖想要把我托出櫃檯

我死命掙扎 然後胸部和手外側都擦傷

再過程中一直辱罵我粗俗不堪的字眼

我現在已經驗傷好 也調了監視器裡的紀錄準備提案

想問 我如果堅持不和解 要告對方

那程序大概是如何

會花到訴訟費用嗎

和不和解是你的權利,提告傷害後,案件會進入地檢署,如起訴,會進法院,另外可提附帶民事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毛毛 102-11-22 11:42

對方才17歲無照從我後方撞過來,導致我手腳擦傷左手還有縫兩針,連剛面試到的工作都丟了,初步研判表上是寫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無照駕駛,我們又申請調解委員會可是對方沒有先告知就擅自取消了才跟我們說,之後也都不聞不問感覺的出來完全沒有想要和解的誠意,所以我現在有在申請一次調委會打算在給他一次機會不然我們是有打算要提告,那這樣我這邊有辦法要求他連同修車和我的損壞物品全額賠償嗎?因為我光損壞的物品就破萬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18: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該次車禍事故,您依法可以請求醫療費用、美容費用(如去疤等)、不能工作薪資損失、財產損失之修復費用,倘若受傷有後遺症,則您可以鑑定是否喪勞動能力。

2、本文並建議您應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之限制。

小威 102-11-21 18:44

14號的時候我於露天拍賣上買了一樣東西,於是我先下訂單,並且15號立刻匯款

15號便匯款,在15號時同時寄出匯款通知書

但是賣家一直沒有連絡我的消息出現

我也跑過郵局詢問過,郵局人員說,這戶頭還有在使用,因為最近有領過錢

 

到了19號時我寄出露天拍賣檢舉,理當會通知賣家手機

 

但是還是沒有回應,於是我還是等到21號,而且也用盡任何一切可以通知他的方法

在那之前先說他給的聯絡方式只有

奇摩帳號以及露天拍賣設定的悄悄話(不好意思我是新手買家沒有考慮仔細便下訂單,在那之前他也沒有回應我)

21號也就是剛剛,我去報警,告了他詐欺,因為看過了他之前(最早是2011年)的回應大概都是3天後便回應以及1.5天出貨

 

再來是訂貨的人後來幾乎都取消交易只剩少數有買到

而且賣家提供的訊息太少導致我無法通知到他(沒有手機家電甚至地址),再者是網路拍賣都很危險,於是我下了最壞的打算,就是我那些錢都要不回來。

在情急之下我去詢問警察局,警方便做了筆錄,還有提出 詐欺

包括郵局帳戶凍結(因為怕前會在那幾天便成為空帳號人頭帳戶)

 

那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還有和解以及撤銷告訴或者上訴方法

還有對方提出誣告反告我時我該怎麼自保

 

 

 

請您告訴我

 

謝謝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確實可能涉及以不實交易訊息詐取財物,因此提起告訴是有合理之懷疑,尚無需過於擔心誣告之事。

2、目前就等員警請對方來做筆錄,然後看看對方如何說法,是否要尋求和解,倘若員警遲無通知,您可以詢問一下辦案進度如何。

sanzo0124 102-11-21 17:43

律師您好:

1.調解時,只需請對方提供土地登記謄本確認要作抵押擔保之動產為何即可,調解成立後,倘若對方不願協同辦理,可以持調解筆錄單獨辦理登記

  (a).針對上列辦法有所疑問,若動產登記登記在對方名下(對方已成年),而是對方父母名     

       下,若對方在調解時未經過父母同意,而答應將動產作為抵押的話是否可以生效呢?

2.對方曾經有過肇事經驗(檢察官同一人),現在又發生車禍肇事致人重傷且是酒駕(筆錄說喝薑母鴨且酒測未超標),而對方答應一部份付現,一部份分期。我方要求分期要抵押動產

(a).若我方已收一部份現金,剩餘部份若對方不願提供抵押,我方是否仍可不和解提告?

(b).若提告對方可否會被判刑坐牢?(希望對方可以被判刑坐牢)

3.對方雖已成年,但曾經有肇事過,現在又酒駕肇事致人重傷,顯然父母未盡機會教育及督導管束之義務,父母能夠免責嗎?有何方式能讓對方父母負起部份責任?

謝謝律師撥空回覆

 

 房子是父母的,只有父母能設定抵押,沒和解的話,還是可以提告民事刑事都不影響,危險駕駛致重傷刑責不輕,如加害人已成年,父母並無責任,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