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朔月 104-06-26 20:29

1. 甲與乙結婚後生丙、丁。民國(下同)99年1月1日丙與戊結婚,生雙胞胎A、B, 均未成年。丙戊結婚時,甲曾贈與丙90萬現金。丙婚後遊手好閒,不事生產, 妻子生活居倚靠年老的父母甲和乙資助,100年12月5日乙出門工作前,見丙沉 迷線上遊戲,忍不住念了兩句,孰料丙惱羞成怒,至廚房拿菜刀將乙砍殺致死。 丙隨後被警察逮捕,104年1月3日受刑之宣告。甲因家門不幸,深受打擊,在 乙死後兩天即100年12月7日自殺身亡。問:
(一)乙、甲之繼承人各為何?各繼承人之法定應繼分比例若干?
(二)甲乙婚後並未約定財產制。乙遺產為180萬元(均為婚後財產),無債務。甲遺 產為土地一筆價值90萬元,此外對C、D各有債務120萬元(以上均為婚後財產)。 乙之180萬元財產應如何處理?請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再說明遺產繼承之結果。
(三)甲之遺產價值若干?甲之繼承人應對債權人C、D各清償若干債務
(四)甲之繼承人應如何分割遺產?請討論丙因結婚所受之90萬元贈與是否應歸扣? 並計算遺產分配之結果。

求助各位這要怎麼算阿??

sarry 104-06-26 09:41

請問:母親立有遺囑:A土地歸4女所有,B土地房子歸一子所有

立有遺囑土地可否用協議分割登記?

若可,分割協議書上須兒子簽名蓋章嗎?

無果遺囑是有效成立的,遺囑行人分配遺產必須要依照遺囑內容,當然分配完後要再另外互相移轉自己的遺產部分所有權是可以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可以先針對遺囑分配部分去辦理登記,登記後,該土地為四位女兒所有,其後該土地分割,也是由四位女兒自行處理即可,無庸兒子同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omcat 104-06-24 21:56

一、父親過世後,繼母及兄弟姊計5人合法繼承,但三弟因故向法院完成拋棄繼承核備。事後三弟一直不願提供核備公文正本(先前已給影印本),且威脅我們不能使用影印本。但我們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房屋分割繼承,必須正本及影印本;又銀行及郵局存款繼承,也要提出正本及影印本;請問此拋棄繼承已經法院核備,若我們提出影印本可以辦理上開繼承嗎?還是有其他方法?

二、遺產分割協議書上,拋棄繼承人是否需要在協議書上簽章?

三、到銀行及郵局辦理存款繼承,須要全體繼承人到齊。請問:拋棄繼承人是否一定也要到?

謝謝諸位大律師提供建議!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4 22: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已經取得核備文書,可以依法辦理相關登記

2、已經辦理拋棄繼承,則該遺產與其無涉,不論是相關登記遺產分割協議,均與其無涉。

沈恆 (沈律師) 104-06-25 05:17

您好!

已經拋棄的人就不再是繼承人了,任何遺產的事都與其無關。其他未拋棄的繼承人若能達成協議,簽妥遺產分割協議書就可以移轉登記遺產,不需要每個人親自到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拋棄繼承核備書,你們可以寫個聲請狀,敘明拋棄繼承案的案號、說明聲請人為其他繼承人,由於拋棄繼承人不願提供核備書正本給予你們進行繼承登記,向法院聲請發給核備書正本。

其他部分就如前面幾位律師所述,不於此贅述。

徐雅雅 104-06-21 08:45

謝謝各位熱心的律師回答

祖父生前約民國67年蓋了目前居住的房子,大約10年前隔壁要蓋社區親戚把建地賣給了建商只有祖父不賣,因為要分割老人家不懂就把印鑑交給親戚處理,直到最近爸爸跟叔叔要分成兩快地才發現我們的建地變成菱形地,目前居住的房子有一半佔用農地了,請問:如果有人檢舉房子佔用農地是否一定要拆掉房子,如果不要拆掉房子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1 10: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協議分割的時候,親戚未經您的祖父同意,恣意參與分割,則可能涉嫌偽造文書,可以以此主張分割協議無效。

2、倘若分割協議無法主張無效,則依據目前的建築物使用土地的狀況判斷還有什麼權益可以主張,建議應該備妥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等,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范范 104-06-21 00:16

家中目前居住房屋土地為家族多人共有,然在民國66年,因有一親戚相求,家祖父將持分土地的一半賣給該名親戚,讓其在我們住家旁蓋房居住(有手寫一張土地買賣同意書,上載明買賣金額、坪數與雙方簽名蓋章),但家祖父有口頭向親戚表示因土地為多人共有,沒辦法分割過戶給他,僅能讓他蓋房居住,日後沒辦法買賣或讓其抵押貸款,親戚也答應。然而到了近期,該名親戚的子孫卻拿土地買賣同意書要求家父土地分割過戶給他,因買賣當事人均已過世無對證,而對方是親戚也是鄰居,上法院是不得已的最後一個選項,但家父想大概了解如果真的上了法院,我們是否可主張:

1.該非正式的手寫買賣契約書,是否有效?

2.是否已超過15年追溯期,對方已無權請求?

感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1 10: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契約只要有簽名蓋章,且不違反法律,就可以拘束雙方。

2、是否超過時效或是其他權利主張,必須依據該契約書內容而定,蓋契約倘若有期限、條件等,均可能影響時效,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手寫的也是契約,這個觀念要先釐清

二、司法實務上,多數還是會秉持契約嚴守的原則。

三、時效答辯的部分可以考慮,這個部分時效攻防戰的部分是有機會的。

四、時效利益的部分要特別注意,要解時效的方法也是有的,要先將一般解時效的方法一個一個的研究,並且要預防。例如,實務上,如果是承認債務的話會被認為是拋棄時效利益,對方如果希望取得你父親拋棄時效利益的效果,就會打電話或是傳簡訊來套你爸的話。這個部分你就是在這邊問但你爸不了解的話還是可能會被突破。

五、比較好的方法是帶你爸來跟律師討論了解,只有他自己本人徹底了解的狀況下才可能有效的預防對方出招破你們時效的招式。

六、如果是分割共有物的話就沒有時效的問題了。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Maruko 104-06-20 22:01

律師您好:
因家母於5月底病逝,我跟哥哥(均未婚,也無子女)後續有至聯徵中心查出母親在某銀行有約3百多萬債務,故我們兩兄妹有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當時有寄送存證信函通知舅舅阿姨們,所以他們知道家母已過世的事情),且法院已核准。但因先前外公過世時家母與舅舅阿姨們有因遺產鬧得不愉快,當時有打官司後法院判決外公的名下房子產權由舅舅阿姨及家母等4人平均分配,此為家母唯一財產,且也因此件爭產風波後,舅舅阿姨跟我們家已無往來

現因參考 貴網站繼承相關文章後得知家母過世6個月內要仍要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相關手續,否則會遭罰鍰,故想請教以下問題:
1.我們要如何得知舅舅阿姨們後續是否有辦理拋棄繼承?是否哪邊可以確認得到?
2.因我與哥哥已辦理拋棄繼承,所以後續我們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相關業務時,在不知道舅舅阿姨是否已辦理拋棄繼承的情況下,爸爸的應繼分是否僅能先辦理二分之一?(因跟舅舅阿姨已無往來,故無法填寫 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
3.若後續有辦法確認到舅舅阿姨有辦理拋棄繼承的話,那剩餘的二分之一是要再重新至地政事務所辦理一次嗎?若在我們得知他們有辦理拋棄繼承時已超過6個月期限了,這樣還是要支付罰鍰?

以上,再請律師協助了,感謝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0 22: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地政事務所的動產繼承登記,無須全體繼承人就可辦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以先辦理公同繼承登記,日後若協議不成,再請求分割遺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鄭少 104-06-18 19:11

我和弟弟有塊共有土地,父親分給我們的(祖產,父親已死哩20多年哩)如果我想把土地分割賣一賣買房子

但是弟第不同意分割土地(我跟我弟第關悉很不好),母親又生病在床(7X歲)

不知道有啥辦法可以強制分割土地(看其他律師在回答都說可以申請訴訟分割)

不知道訴訟分割成功率??還有在訴訟分割跟母親生病在床不知道有沒有關聯到導致不會成功(母親比較維護第第)

任何共有人都可以隨時起訴請求分割,跟你母親沒有關聯

一、土地分割不在一時,母親既已生病,要減少刺激。

二、母親再怎麼偏愛弟弟也是你母親,親人能吃一頓飯就該珍惜。

三、先把母親照顧好吧…想想你媽懷胎十月,想想你剛出生的時候你媽有多喜歡你…

四、除非你急著用錢,那就協議分割,可以調解方式處理…

五、協議不成才以訴訟為之,過程中要儘可能的溫和…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法協議,確實需向法院訴請分割,並應提出分割方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供法院選擇參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fen 104-06-18 08:23

拋棄繼承與再轉繼承問題

1.被繼承人 A 於101年死亡

配偶 B已死亡

小孩 C.D.E.F4人

C於104年死亡,未婚無配偶及子女.

E於101年拋棄對A 之繼承

2.請問現在要辦理對A動產繼承登記時,E可否主張其為C之再轉繼承人而參與分割協議繼承?

3.或E在本件應視為拋棄繼承,而不能主張為C之再轉繼承人而參與分割協議繼承?

敬請惠予解答,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8 1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可以,因為C死亡時,E既然可以就C本身的遺產繼承,則對於C所繼承而來的遺產,理應就有繼承人,債務亦同。

2、且E當初拋棄繼承的時候,對於C的繼承權尚未出現,故而無從拋棄。

 

沈恆 (沈律師) 104-06-18 12:41

您好!

E是拋棄對A的繼承權,並沒有拋棄對C的繼承權;E應繼承C所有的遺產債務,這包括C應繼承尚未分配的A的遺產,以及A的債務,因此分配時仍應得E同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鄭少 104-06-16 17:20

律師你好

二十多前爺爺有登記一塊土地給我父親跟我叔叔,如今我父親要分割一人一半賣一賣買房子(爺爺過世20多年)。

不過現在奶奶臥病在床都要人照顧(有申請外勞),叔叔說他要照顧奶奶以後奶奶事情都歸他管

奶奶的錢,房子,都歸他管,跟我父親都沒關連連照顧奶奶也不用,(假如我父親要跟他打契約說以後奶奶歸她照顧,奶奶死掉後看醫生剩下的戶頭的錢(目前還有3百多萬),房子都歸叔叔管,跟我父親都沒關西當然也不繼承奶奶的所有財產)

不知道這樣我們會不會被叔叔反咬一口 (假如以後奶奶戶頭沒錢哩跟我們拿錢不然就告我們說父親沒照護父母親職責把我們分隔後土地收回去或賣掉的錢要拿一部分出來)還是奶奶還在世要收回去土地

這樣不知道在法律上會不會被沒收財產(父親被說不孝子沒盡到照顧父母親職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6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協議書,在法律上並沒有拘束力,且確實可能遭到對方用作我方惡意不照料祖母的證據,屆時可能影響繼承權外,甚至於可能會有遺棄問題。

2、建議的處理方式為,仍然要扶養奶奶,致於扶養的方式可以自行選擇,倘若發生繼承事件,屆時在拋棄繼承即可。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6-16 17:39

您好,

土地既然已經登記在您父親與您叔叔名下,且是由您爺爺過戶予您父親與您叔叔的,自然屬您父親跟您叔叔所有。

另外,民法上也沒有沒收土地這件事情。

又如果當初是以贈與名義過戶土地,而您爺爺既然已經過世20年,也沒有撤銷贈與的問題(如以買賣名義過戶土地,更無撤銷贈與之問題)。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7 0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照顧奶奶之部分,父親與叔叔都有責任,故可不必理會叔叔之要求,更不用簽訂甚麼協議書,繼承的問題歸繼承的問題,撫養的問題歸撫養的問題,若叔叔因此拒絕扶養奶奶,可提起訴訟請求叔叔給付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昆 104-06-13 00:40

律師你好

父親因癌症走的突然~有留下房子跟一些土地還有一些存款~父親在外有一位非婚生女的女兒~我知道繼承權也有他~但是在父親癌症這三四年間進出醫院和住院都自家配偶跟4個子女在照顧~從未看到她出現照顧過父親~連父親辭世大體移至家中也未曾來到家中來看父親最後一眼~連孝道都沒有~家人看不過去~很不想分他父親的遺產~於是我收集父親跟母親的名下財產想去申請"法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想讓配偶(自己的媽媽)先佔一半的遺產然後剩另一半遺產是否也是配偶+5個子女(含非婚生女)來分呢?如果外面那位(非婚生女)分的也不過4~50萬~那可以把土地公告價值4~50萬分割給她呢?家裡沒有多餘的錢給他~想跟他斷絕所有關係~父親有房貸2百初萬~都有按時在繳貸款沒拖欠過~如果我去申請"法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那父親的債務會從房子土地來扣除2百初萬嗎?因為我申請那"法定夫妻財產分配權"的用意只想讓他(非婚生女)拿最少的部份~當然繼承後我們依然會繼續繳款付房貸~父親有一份保險理賠的要保人跟被保人都是父親自己連受益人也沒指定誰~這筆也納入他的遺產~那既然是遺產是不是也可以用"法定夫妻剩餘財產請求分配權"來分配呢?   麻煩各位律師能小弟解答一下嗎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是您母親得請求婚姻關係存續中雙方取得財產差額的一半,並一定剛好是遺

     產的一半,剩餘財產分配完之後,您母親仍可以就剩餘遺產與其他繼承人平分。

2、原則上,遺產如何分割可由繼承人自行決定,若無法達成共識,則須經由法院裁判分割

3、如果房貸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貸款的,應該算是債務,要從遺產中扣除。

4、保險理賠未指定受益人會歸入遺產,可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3 2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沒有單獨訴請法院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的機制,只能就整個遺產的進行裁判分割

非婚生子女的部分,必須被繼承人有扶養過,或是對方依法提起強制認領訴訟才有繼承權。

阿昆 104-06-14 00:0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沒有單獨訴請法院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的機制,只能就整 ... (恕刪)

 父親有曾經有報戶口名簿再82年有認養過他這就算是了嗎?

阿昆 104-06-15 22:46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請問林律師

因父親債務是房貸~遺產中現金存款不多也不夠扣房貸~那他會已現有土地價值來割讓給債權公司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該債務為房貸,除非你們可以代償該貸款,否則銀行可能會以行使抵押權方式拍賣房屋取得清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Tim 104-06-09 13:54

目前正在訴訟遺產分割的官司,被告因被繼承人指定保險金受益人為我而感到不公平,因此要求法官要行使職權向保險公司調查母親指定為我的相關身故保險金,請問此行為是否已違反相關法令?

陳俊瑋 (Kent) 104-06-09 14:20

您好 你可以援引保險法第112條<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向法官說明保險金不屬於遺產,不在遺產分割範圍之內。至於對方如此主張,對法官並沒有強制之效力,所以並無任何違法之處。換言之,即便如此主張,法官也未必會依職權調查。希望有幫助到您。

保險人有指定保險金受益人的話,保險金依法並非遺產,全由受益人取得,沒有違法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文龍 104-06-07 09:26

對方原本LINE同意辦理繼承、也在分割協議書上簽名蓋章,後因沒有全數同意分割繼承沒有辦成,訴請分割遺產、現在全部辦理完成了,對方說沒有委託不需要付訴訟及代辦費用,一般委託代書辦理手續也都不會寫委託書,有辦法請對方付相關費用

一、這個地方要看當初是怎麼談的,不可能完全沒談到費用吧。

二、如果是有談到錢但是現在對方不認,那是看怎麼搜證而已。

三、錄音是常見的搜證方法。真的是無計可施的時候可以考慮民間測謊。

四、但是民間測謊算是比較新的搜證方法,在民事上法院接受度如何還需要時間的驗證。

五、民間測謊目前全台灣只有一間,而且測謊要費用,是否要做你要自己決定。

楊俊鑫律師

皮卡 104-06-06 00:40

我阿公有一塊土地,原應該是我爸要繼承的,但我爸一直沒辦繼承就往生了,大家都知道那塊地是我爸的,有31位繼承人,也都協議要分割由我一人取得全部,但是裡面有3位繼承人是毫無血緣毫無關係的人,遲遲都避不見面,也一直拖,就差這3位了,我不知道她們是存什麼心態,一直騙,我不知道要怎麼辦了,難道沒別的辦法了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通常是要錢而已

如果無法協議分割

恐怕就只能訴訟分割才能解決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土地是你爺爺唯一的遺產?如果是,無法只由你父親一人繼承,這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份,可起訴請求分割,就可併同確認繼承人有哪些,如果不是唯一的遺產,也沒有侵害特留分問題,且是由你爺爺遺囑指定由你父親繼承土地是在你父親沒辦理繼承登記就過世,遺產所有權仍是由你父親取得,該土地仍是你父親的遺產,起訴確認即可,所以單依你所述,無法判斷如何主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其三人到底有無繼承權,且針對其他繼承人無意見者,應先簽立同意書,以免後續更加複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文龍 104-06-06 14:33
回覆 皮卡 的發言內容:

已人數過半、持分過半,可以依34條之1、買下那3個人的應繼份

gino 104-06-04 14:30

有親戚向法院訴請共有土地分割,現在收到法院的通知要進行調處,想請問一下,因為對分割方案根本不清楚,不知如何分割,如何調處,可以不出席嗎?還有這民事的調處通知是否跟刑事傳票通知不同,可以選擇不出席嗎?而且這調處是不是只要有一個共有人不同意或未出席調處會議,即視為調處不成立呢?不成立後,會再送回承辦股法官審理,到那時候再出席陳訴理由可以嗎?以上問題,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04 15:04

您好!

1.每個共有人都可以自己提出調解方案,不一定要參考對方所提方案。

2.如果是在法院進行調解,並無強制一定要到場,但法律有規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可處三千元以下罰鍰,不過實際上法院很少會處罰。

3.只要有任一共有人不到場,就無法成立調解,如果沒有再開調解,就會開始安排訴訟開庭時間,可以開庭時再提分割方案。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4 20:23

建議調處程序還是要到場表示您的意見,若能因此調處成立,未嘗不是件好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土地分割很多都可以在調解時即協商成立,建議可以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則您也應提出分割方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依法當然是要去

但實際上不去根本也不會怎樣

所以建議你可以等法院開庭時再去提出自己的分割方案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文城 104-06-03 14:43

我中部的家是6層樓的房子   每一層只是透過樓梯上下  沒有電梯
也難以分割  難以分開獨立進出
屋主有2人 一個是我媽 一個是我阿姨  我媽喜歡安靜
但我阿姨的小孩及孫子 常常回來久住  一住就2~3個月
我媽覺得很煩   主張他是房子的所有人之一    不歡迎阿姨的小孩久住
但我阿姨說 這是我的小孩 我的孫子憑什麼不能住!
我媽說這太誇張了 因為我阿姨有3個女兒 共7個孫子 很明顯以打擾到我媽的生活    我媽只有跟我爸 2個人住這裡

請問這種共同持有房子 是不是屋主的親戚 或朋友 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如其中之一的屋主反對 有無效力???
還是法律沒再管這種東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15: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共有人有權使他人使用該屋,倘若沒有排除您母親的使用等行為而侵害您母親的使用權益,則沒有違法問題。

2、此類共有倘若透過法院分割,大多會以變價分割的方式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6-03 19:13

您好!

對方也有權利使用房屋,其讓家人使用也算合理。如果要徹底解決,雙方可以協商成立分管契約,例如各自使用三層,互不干擾。如果無法協商,則可以考慮提出分割訴訟,若建物難以分割,可變賣分配價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126 104-06-02 11:20

因日本幫台灣建立戶籍謄本為、民國前6年

,民國前6年死亡就無法找到戶籍謄本,

但目前土地謄本上面有名字地址,戶政事務所無法找到戶籍謄本,該如何處理,因法律規定分割土地要找出戶籍謄本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2 13: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該員倘若還沒死亡,則可以透過親屬查詢(請法院函詢或是傳喚到案說明),倘若仍然無法查得住所,則必須聲請公示送達。

 

文龍 104-06-02 14:2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該員倘若還沒死亡,則可以透過親屬查詢(請法院函詢 ... (恕刪)

法官說不可以公示送達

就此問題,仍請按曹律師所述試看看。

亦即,共有人中應該有辦法溯源找到其親友...

且既然土地謄本上有地址,或許可向該址為送達。

至於公示送達等情,法官究竟如何闡釋其見解,仍有向你確定之必要。 

Jacky 104-06-02 10:00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我最近想整修鄉下的平房但遇到幾個疑問 這房子是我爺爺奶奶住的...(農舍住了50年以上) 但多年前發生此農舍土地當初無法分割所以被有心人士劃到別的土地房子一直在住...因爺爺奶奶相繼過世 我想整理一下房子 1. 在主建築物未改變下我是否可以修繕房屋(外圍環境整理,房屋內整理) 2. 土地持有人如果要回土地是不是要跟我們買回地上物或補償??? 3. 如第2點 所以我們是否有永久居住權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02 11:18

您好!

應先釐清農舍佔用他人土地是否有合法權源(例如租賃關係)?如果有,您才有機會要求買回或補償;如果沒有,地主可以要求拆屋還地,甚至要求您給付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房屋若是由您們繼承所有權,您們仍可以修繕,而土地之占有權源應釐清,以避免將來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農舍無使用土地之合法權源,如租賃等,可能將被地主請求拆屋還地、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聰明傻男人 104-06-01 17:14

岳父與其哥哥(簡稱伯父) 共同持有祖先的一塊農地 伯父跟人簽約賣土地

如果岳父不同意買賣不肯分割可以嗎? 伯父會有違約賠償的問題嗎?

如果真的不想賣有什麼好解決的方法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1 1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其可以出售其應有部份,無須經過任何人的同意,倘若無法協議分割,原則上所有權人就可以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2、倘若是要出售整塊地,則必須有2/3得持分,且我方有優先承買權

沈恆 (沈律師) 104-06-01 17:45

您好!

1.如果應有部分各1/2,任一方都沒有權利擅自出賣整塊土地,岳父可以不同意出賣,擅自簽約的伯父應自己負違約責任

2.伯父可以單獨出賣其應有部分,岳父無權拒絕,但岳父可行使優先購買權

3.若雙方無法協議分割,伯父可以訴請法院分割後出賣其分得部分,岳父無權拒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1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有人可單獨出賣自己持有之部分,但另一共有人亦享有優先承購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126 104-05-30 06:07
祖父58年過世、地價稅及房屋稅由我方代繳及管理             85年發現被人占用,經村長調解、請求拆屋還地及水電錶遷移、賠償對方12萬       繼承人有22人,我受18人委託、3人沒有委託,101年地政辦理繼承         繼承人有22人,我受18人委託、3人沒有委託,101年訴請分割遺產,只能判決第一代     我為原告                     有請律師 代撰寫訴狀                                       繼承人有22人,我受18人委託、3人沒有委託,102年地政辦理判決登記贈與登記     有請代書辦理手續                                         繼承人有6人,我受4人委託、2人沒有委託,102年訴請分割遺產,第二代       我為訴訟代理人                                         繼承人有6人,我受4人委託、2人沒有委託,102年地政辦理判決登記贈與登記       繼承人有22人,我受18人委託、3人沒有委託,102年訴請分割土地         申請鑑界及怪手清除垃圾                                       我為原告                     代撰寫訴狀,請求相關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相關事實及費用,您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謝謝

a126 104-05-29 15:00

因有少數人不願意配合辦理繼承手續

因而產生代辦繼承律師代寫訴狀費、法院請求分割遺產訴訟

代辦分割登記(因有部份無法處理請代書代辦)、代辦贈與登記、代辦設定,那些費用可以請求、那些費用無法請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9 15: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這些費用都屬於自我保障權益的手段,倘若沒有契約約定,則無法向其他人求償

2、可以求償費用訴訟費用、管理遺產費用等。

 

 

 

Randolf 104-05-29 11:19

你好

我有土地分割判決已經判決確定了

後續的事情要如何處理?

先去法院繳交訴訟費?(可是沒有繳費通知,直接拿判決書去就可以嗎?)

另外有兩造當事人互為找補的金額,

這筆錢要如何給受補償的對方?

之前跟對方要匯款資料轉帳?還是交由法院給對方?

還是有什麼方式?

後續繳完費後才能去地政登記嗎?

登記時,要注意哪些事情?

水、道路用地維持繼續共有,這部分要做重新登記嗎?

還有一塊要變價分割,這塊也要登記嗎?

回覆 Randolf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有土地分割判決已經判決確定了

後續的事情要如何處理?< ... (恕刪)

這種大筆金額的土地問題, 建議備妥資料請律師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後續處理方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接下來即會進入執行程序,由於執行事項繁雜,所以建議可以委請專業人士來處理,才能把事件完滿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126 104-05-30 06:20
回覆 Randolf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拿判決書去地政辦理登記

       變價分割、需送法院請求強制執行、會先查封、然後拍賣

我有

欣陵 104-05-26 21:24

您好.

母親4/24過往,但是因為房屋所有權人是我母親,但是繼父找代書,

欲將房子賣掉!

請問:

1.母親過往了,法律下合理的繼承人有:繼父,我,弟弟(同母異父,重度自閉症)

  所以繼父可以私下將房子賣掉嗎?

2.我可以去做[房屋共同持有登記]嗎?

3.有簽訂[遺產分割協議切結書]可以反悔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6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您遺產分割協議書如何約定,若約定為繼父單獨繼承房子,其即可出售房子之,若未約定為繼父單獨繼承房子遺產於未辦理分割登記時,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7 10:09

1. 遺產分割前是公同共有,繼父是不能任意處分,除非你們在母親過世前就有簽署協議。

2. 若房屋真的出賣賣得價金也應該是遺產大家分。

3. 又您所說遺產分割協議切結書基本上簽了就會要受拘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Hanns 104-05-26 14:13

律師:

  我(簡稱某甲)有一筆農地單邊靠馬路(此筆土地為共同持有),今年隔壁農地(亦與某甲的地共同持有)地主轉手他人(簡稱某乙)後,某乙向法院申請分割土地,欲與某甲共分道路面土地,主張希望有道路出入口,然而某乙已在此筆土地隔壁另購了一地可出入的農地,其土地已可由另一面道路出入,某甲要如何主張才可避免原土地被切割!!

感謝您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7 10:0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分割之限制,如農地最小面積等,則至多只是如何分割的問題。 2、倘若對方已經提告,則建議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為家。
皮卡 104-05-21 17:35

目前我正在辦理分割繼承,我阿公有一塊原住民保留地,被繼承人是我爸,而我爸一直沒辦繼承,已有30幾年都沒辦繼承,我爸那一代都亡生了(包括我爸),由我們這一代繼承,現在大家都已協議分割由我一人繼承,但是現在碰到一個問題,我大伯沒有子女但有一配偶,配偶(大伯母)在之前有生9個孩子,都是她與前夫所生,之後我大伯才贅婚給她,問題是地政跟我說因為我大伯比她(配偶)早死所以繼承權落到我大伯母這,之後大伯母死亡,要由她的子女繼承,是這樣嗎?她們與我大伯及我們是毫無關係,我大伯也沒做認領收養的程序,我真的被搞混了,拜託可以給我個明確的答案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1 18: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地政人員說的沒有錯。

2、也就是說,你大伯的那一份目前由該9名子女取得,必須從新協議,亦或是透過法院裁判分割

 

沈恆 (沈律師) 104-05-21 18:05

您好!

阿公死亡時起,其土地即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即使沒辦理繼承登記也一樣。因此,大伯於阿公死亡時起已取得土地的部分權利,等大伯死亡時,該部分土地權利又由大伯母繼承而歸大伯母所有,大伯母死亡時,該部分土地權利又由大伯母的子女繼承而歸大伯母的子女所有。因此,大伯母的子女確實有部分土地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目前可能會卡在對方,但該子女也僅能繼承您大伯的那一份,所以仍需看整個繼承之比例,再來研議如何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5-22 13:34

您好:

其實重點在於您們一直未辦繼承登記這件事情上,如果早點辦理的話,這問題就還可以解決。

因為我國民法規定,繼承在被繼承死亡後即當然發生,除非辦理拋棄繼承,或是有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否則即使擺著未辦理繼承登記,仍有繼承之效果,只是財產仍無法處分而已。

因此本件在您的祖父過世時,遺產就已由您大伯及父親繼承了,又因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分割,嗣後您父親與大伯分別過世,遺產再由您本人與您大伯的配偶繼承,現您大伯的配偶又以過世,故您大伯的那份自然再由您大伯母的小孩繼承了。因此,嚴格說來大伯母小孩所繼承的並非直接承自您大伯富的財產,而是您大伯母的財產

kimi 104-05-14 23:36
一年多前簽訂一份土地買賣合約書,買方付了訂金20萬,總價250萬。因為賣方的土地是公同共有,所以賣方與共有人要走法律程序分割,但不久賣方即死亡,所以無法履行合約。而且該土地已由賣方的母親繼承,我方有申請調解,但賣方繼承人都不理會,因為當初賣方承諾若買賣無法成立,願付違約250萬,所以開立本票壹張,面額250萬,請問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與全體繼承人,請求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置之不理,可考慮委任律師對該張本票聲請裁定,待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之,亦可同時提起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以繼承人為被告提告

只要沒有拋棄繼承

他們就要去承擔這債務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皮卡 104-05-11 20:43

我阿公有一塊建地,繼承人是我爸,已過了20幾年,我爸也過世了一直沒辦繼承,我阿公有10位子女,但都已過世,4位有子女(包括我爸),所以由我們孫子輩的繼承,現在我表跟堂還有我的兄弟姊妹都已協議分割由我一人繼承,但是我碰到一個問題,我大伯跟他的前妻有一子,離婚後我大伯母帶著孩子再婚,也給對方收養了,所以沒繼承權,後來我大伯贅婚給現在的大伯母,跟現在的妻子沒生子,但我大伯母前面有跟別人生孩子,我大伯沒去做收養或認養的動作,大伯母也去世了,那她的孩子有繼承權嗎?但無血緣也無關係存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大伯未收養對方,則該人即未具有擬制的血親,換言之,其並無繼承權存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皮卡 104-05-20 21:06

目前我已經被搞亂了,阿公比阿嬤早死,繼承權落到阿嬤這,而大伯比阿公晚死卻比阿嬤早死,大伯有一配偶(大伯母)卻比配偶早死,大伯母之前本身就有5位子女,爾後我大伯是贅婚給大伯母,我大伯死後,繼承權落到她配偶(大伯母),那大伯母死後呢?落到她子女嗎?問題是沒血緣也沒關係存在阿!麻煩各位給我一個明確的答案,拜託。

佳佳 104-05-06 20:39

家父前年11月賣土地給黃某,合約內載明土地約786坪,合併分割前黃某與家父在土地現場,黃某希望土地界線做些調整,家父直言:這樣土地坪數會多喔!黃某承諾:多的坪數照算錢!(只有雙方在場口頭承諾)

但當土地過戶完成後坪數多了約40坪,黃某卻只希望用5萬元打發或是要求家父贈送!家父堅持不願廉售,黃某也口頭願意將多的坪數過戶回家父!但這之中黃某遲遲不到代書那辦理相關手續,申請調解委員會也不到場,也一再拖延有空的調解時間!

想請教,在法律上我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6 21: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依據事證以清償價金抑或不當得利土地,提起民事訴訟

建議應該備妥契約書,並偕同您的父親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契約既已載明坪數,則針對多出來的坪數,應得依不當得利來向對方請求,至於要請求對於將多餘的土地移轉登記,可能會比較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6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超過買賣契約之坪數,或給付價金,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TONE 104-05-06 09:47

??您好:

目前有個地號有多人持分. 因有持分訴訟分割.在此地號上有一道路.

業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既成道路.那麼持分人還可以主張分割土地不包含此既成道路嗎?例如此地號甲乙2人各一半持分. 甲要分割不含既成道路的部份.則甲實際能私用的土地足足有一半.但乙分割後的一半土地包含既成道路. 則私用土地就不到一半.甲可以如此主張分割嗎?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雙方均可以提出分割方案供法官參考,所以您當然也可以提出您所想要的方案,法官原則上會依公平原則來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分割方案,甚至可以主張變賣共有物再分配價金,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Wanlai 104-05-04 19:29

我有一位姐組是養女,因為死後留有債務,她的子女有拋棄繼承,我的父母跟兄弟姐妹也有拋棄繼承,之後我們就沒再聯絡。

之後過了數年,我的父親過世,由於已過世姐姐的兒女擁有代位繼承權,但無法再聯繫上她的兒女,我想請問在分配遺產時,是否可以略過她的子女,並由我的媽媽跟我們還活著的兄弟姐妹,自行用遺產分割同意書分配(媽媽跟我們還活著的兄弟姐妹,再加上已過世的姐姐,共9人)。

如果不行,是否留有財產的9分之1後,剩下我9分之8由我們分配,那要如何分配才合法。

如果以上2種方法都不可以,請告知本人該如何分配及該注意的事項為何。

 

沈恆 (沈律師) 104-05-05 04:07

您好!

您所提方式都不合法,遺產分配應得到全體繼承人都同意才行。
若有部分繼承人不同意或無法聯絡,應向法院提起遺產分割訴訟,由法院依法律規定來處理,等判決確定之後就可依判決內容分配遺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小哲 104-05-01 23:27

想請問一下

最近鄰居在賣一個土地,但是有甚麼假設定的,是以前他跟他岳母抵押借款的樣子,但現在其岳母已經過往,鄰居他說他岳母的後代子孫不知道有這樣一件事;另外這塊土地是兩個人持有的,沒有分割

 

對於假設定,鄰居表示他會立一張字據,如果他岳母後代子孫來追討這筆錢的話,他會負責(償還)

 

我不是很懂假設定的相關法規,想問一下

有假設定可以分割嗎?

 買下之後可以再轉手他人嗎?  

立下的字據有效力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1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設定抵押權,應先請求對方清償抵押權,避免日後受有損害,無法向對方求償,即使對方簽切結書,亦不代表一定能賠償您損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設定抵押權,應先請求對方清償抵押權

沈恆 (沈律師) 104-05-02 17:07

您好!

設定抵押權還是可以分割、買賣,但買方通常會要求先塗銷抵押權,這樣對買方才真正有保障,因為切結書雖然有效,但效果有限。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豆豆 104-04-30 00:58

律師您好!我是學生,想請教有關〝合租一整棟房子,中途因個人因素而退租,租金.押金.違約金的問題〞。

學生我目前與其他同學共5個人在學校附近租了一棟房子一個月的租金共1萬多元,租金是1萬多元由5個人平分,一個人一個月的租金為3000多元,租約為一年,當初簽約時是5個人共同簽在一份約上,但我在租約的期間內因為個人的因素而無法繼續住了,當初合約上是寫如再租約期間不住需沒收押金.且要而外付多出一個月的租金,請問我需要多付一整棟的一個月租金1萬多元作為違約金,還是只需付我個人一個月的房租3000多元做違約金就好(合約共同簽訂責任可以分割平分嗎)?我該如何處理?

因為我的退租,勢必會影響到其他同學當初共同簽約的合租人,一個月的租金就變成了1萬多去4個人平分,因為當初我們是共同簽約,這樣他們依造法律可以要求我賠償嗎?或是到時除了繳違約金,押金也會被沒收,當時押金是1萬多元也是由5個人共同平分的,若被沒收,其他共同承租人可以向我要求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30 10: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其他承租人願意就全部租金平均分攤,則沒有違約問題。

2、反之,則針對於違約責任,應該是可分的,所以應該是由您負責賠償房東您的部份的1個月房租押金,不過倘若契約另有約定,則必須依據契約約定為主。

 

Jan 104-04-29 08:27

三名子女與後母共同共有繼承農地及地上農舍, 因為是共同共有,請問我可以申請法院分割??那是會怎麼分(地形為長方形),農舍會一併分割??那需要其他三個繼承人的允許我才可以申請分割??.....不好意思,因為不太了解法律,所以急幫忙,謝謝!!(P.S:因為還有其他繼承問題,想找這方面的高手律師農地在苗栗,而住家在新竹,方便請留連絡方式)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農地分割除了要全體共有人同意外

還有面積限制

分割之後不能過小

否則依農業發展條例是不能分割

如果無法協議分割

可以用訴訟方式分割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4-29 09:49

您好:

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二五公頃者,不得分割。但有多款但書,須看您是否有符合該條文後續規定之但書規定,否則即不得分割。另外,農地分割限制較多,原則上仍需有共有人同意,才得以分割,否則法院很容易駁回,或認定不符合上開條例第16條之但書規定。如需仔細討論您農地利用狀況,歡迎來電或來本所詳細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89年1月4日以後繼承取得,則仍可以訴請分割,本件管轄法院在苗栗地院,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9 1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為公同共有,應先提起訴訟請求遺產分割分別共有,再請求裁判分割,可提出變價分割之方案,您亦可參與拍賣投標,拍賣後再分價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9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為公同共有,應先提起訴訟請求遺產分割分別共有,再請求裁判分割,可提出變價分割之方案,您亦可參與拍賣投標,拍賣後再分價金之。

yuri 104-04-26 20:02

我是姑姑銀行土地抵押借款的連代保證人

姑姑身故 資產大於負債

繼承人是他的兄弟姐妹

想請問

1.繼承人要繼承該筆土地時是否需重新設定?連代保證人一樣會是我嗎?

2.繼承人如果要賣掉該筆土地 銀行貸款是否需先結清才可賣?

3.如果繼承財產分割短時間喬不攏 又不繳貸款證人可否告知銀行 債務人已身故 保證人無力償還 直接請求銀行拍賣?

沈恆 (沈律師) 104-04-26 20:30

您好!

1.  不需要重新設定,連帶保證人也還是您。
2.  不需要結清貸款也可以賣,但買方一般會要求在買賣時約定清償貸款塗銷抵押權
3.  銀行本來就會拍賣動產,但不夠的還是會找連帶保證人追討。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Danny 104-04-22 17:00

請教各位大律師:我的房地是某電梯商業大樓其中一層的持分1/6(另5/6的共有人是兄弟關係),因為其他5/6的共有人難以聯絡,所以我在今年初將本人所有持份1/6出租他人(租賃標的範圍也寫明是該樓層的1/6)。今天收到部分4/6共有人的律師函,提及我並未取得他們的同意,擅自將共有出租並供他人使用,顯屬無權處分行為,要求我終止合約並騰空返還房屋共有人全體。  (事後求證,承租人與另1/6也有簽訂租約(承租範圍是整層),但是這個人收了錢,並沒有把租金分配給其他4/6,人也找不到了)

 

問題:

1.他們五兄弟的事情太複雜,我不想管,難道不能只就1/6持份來簽約出租嗎?

2.經過這次事件不勝其擾,我可以申請"變價分割"嗎? 需時多久? 費用大約? 可有風險?

以上,感謝各大律師撥冗相助~

補充:因為標的是大樓的其中一整層,協議分割裁判分割的話,現況使用還是相當複雜。所以才想乾脆"變價分割"拿錢了事~ 

楊律師 104-04-22 17:11
沈恆 (沈律師) 104-04-22 17:45

您好!

您所述二人的出租方式並不合法;若無法協議分割,可提起分割訴訟,本件裁判結果很可能就會是變價分割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2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您為共有人,持份六分之一,您仍無法將整層租賃之,亦無所謂租賃六分之一應有部分,即使您出租應有部分,承租人仍不可使用六分之一層,因應有部分乃抽象存在於共有物之全部,於未約定分管協議前,仍不得特定使用部分;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分割方案為變價分割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2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您為共有人,持份六分之一,您仍無法將整層租賃之,亦無所謂租賃六分之一應有部分,即使您出租應有部分,承租人仍不可使用六分之一層,因應有部分乃抽象存在於共有物之全部,於未約定分管協議前,仍不得特定使用部分;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分割方案為變價分割之。

椏椏 104-04-20 21:57

律師您好:

本人是卡奴

家人近日內收到開庭通知書

案由:撤銷遺產分割登記

種類:辯論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0 22:19

1.你自己本身有沒有想過者麼處理卡債?

2.應該是你沒在處理卡債,然後又有繼承遺產,繼承人以遺產分割協議方式將遺產登記到其他繼承人名下,銀行認為有脫產行為

3.處理卡債可以跟銀行協商或調解,在協商或調解不成後,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更生方案獲認可的情況下,卡債能分期償還

4.目前你家人面臨的訴訟,委請律師幫忙處理會較妥,或是家人幫你處理卡債,讓銀行撤回起訴,但這非根本解決之道,現在這家銀行提告,下次別家銀行提告(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椏椏 104-04-20 22:29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自己本身有沒有想過者麼處理卡債?

2.應該是你沒在處理卡債,然後又有繼承 ... (恕刪)

 

爸爸往生之後房子登記媽媽的名下,這封信是哥哥收到

wsm 104-04-18 21:27

有一多筆土地多人共有,其中一名地主因缺錢,於是在民國55年將住家旁的其中一筆土地賣給甲君,但因一大筆土地多人共有分割清楚,所以購買的土地一直沒辦法分割過戶,之後甲君將土地賣給乙君,乙君在民國59年將土地轉賣給家母蓋屋,買賣契約中整個土地轉賣的過程清楚記載地主、甲、乙君,且明訂當土地分割時必須將產權過戶給買方,到民國99年這多筆土地共有人展開土地分割訴訟,101年訴訟結束也確認分割完成,但此時賣土地給甲君的地主後代拿到土地所有權後,卻不認帳有買賣這筆土地,反到法院控告我家侵占土地,必須拆屋還地,擺明要再賣一次土地,請問在法律上,我要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做了40多年鄰居,遇到如此貪婪的惡霸,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謝謝指點迷津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8 22:05

1.本來買賣土地而沒過戶嗣後糾紛多,但如果你能證明所述為事實,則也還會有機會不拆屋或反訴請求過戶,但因轉了幾手,所以處理上不輕鬆

2.可能除了物證,還最好有人證證明,不然相關事實可能無法證明,如有需要委請律師會較妥(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8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提出相關證據,主張為有權占有,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母親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8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提出相關證據,主張為有權占有,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母親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買賣之過程外,應先確認土地是否有移轉登記,若無,則舉證上會對您們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1 00:06

Dear Wsm,

本案的爭點在於時間已經經過太久,事實部分難以釐清,也很難找到相關的證人,因此若您有空,建議攜帶相關證物至本所詢問,謝謝!

 

以上意見供參~

 

姜百珊律師

阿吉 104-04-15 13:55

父親往生後

留下一棟房產(土地地上物二樓)

父親往生前無預立遺囑

僅口述說以一定比例分配給各子女(以下設定為ABCD四位子女)

A:30%

B:30%

C20%

D20%

因各自有各自經濟處境(A及C因需使用首購房貸優惠利率,無意繼承,僅同意其中一人B或D繼承),經討論後由B辦理分割繼承該棟房產,對A及C及D設定抵押權,日後賣出該房產以先前比例分配金額

問題如下:

為避免B擅自處分房產及與鄰居進行都更簽署合建議向書,侵害ACD的權益,該如何以法律的方式保障應得的金額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僅到簽署意向書之階段,尚無法求償,惟若對方因合建拆除後而獲有利益,則可以針對該部分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施 104-04-09 12:28

您好:
想請問律師, 家人在85年間購入房屋一棟, 當時賣方告知屋外空地可以自由運用,且於買賣契約內載明,一直以來皆僅做為種植使用,但今(104)年卻被通知有人告我們侵占土地,這樣該如何處理?是找原賣方或是提示契約來證明,是可行的嗎? 
原屋是於70年間起造,但因當時建商糾紛未申請使用執照,所以買入時僅有土地權狀,且目前本區土地至今仍共同持有,並未分割,這樣對方告我們侵占是可以的嗎? 
我們該怎麼處理呢?

麻煩律師協助回答,感謝!!!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免費通話亦或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分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要從侵占主觀犯意來做無罪辯護,機會很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所謂侵占必須有據為之意思

倘若只是單純使用

這樣是不會構成侵占

但是仍會有民事糾紛

所以建議還是要詳細說明狀況

才能夠提供原整解決方案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部分並不一定會成立,現在該土地是屬於共有地,則應確認土地是否有分管契約存在以及您們是否有土地持分存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09 15:28

您好,請您看清楚是竊占還是侵占

另外,建議您將該土地的謄本(去地政機關申請就有)提供給律師判斷,確定是否為持分地,同時並提供你們當時與建商簽的契約來給我看看。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9 16:34

侵占或竊佔(這種應該是竊佔)應不致於該當,因為您應該欠缺故意與不法所有意圖。但最好先釐清一下空地持有與使用狀況。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09 17:47

1.依你所述,似遭提告刑事竊占(一般不會構成侵占,你可能誤會了被告的罪名),不過好好辯解,有無罪空間,請律師辯護應會較佳

2.如係民事返還土地訴訟,要注意當初為何能使用周遭土地,有契約或分管協議或其他原因,如有合法佔有原因,則無需返還土地,否則縱係共有人之一,也不是一定有權占有共有地,如有訴訟委請律師答辯會較佳(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9 2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爭執沒有侵占之犯意,並將始末交代清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9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無犯罪故意,僅為民事糾紛,不成立犯罪之,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09 23:33

Dear 小施,

如上面各位大律師所言 您必須先釐清罪名是竊佔罪 還是侵佔罪 本題牽涉的是動產應該是提竊佔 但竊佔罪是即成犯 不是繼續犯 您是在85年間即(不管是否有罪)即利用佔有該筆土地追訴權時效應適用舊法 五年以下之法定刑等犯罪僅有十年之追訴權 亦即本案之追訴權時效已過 在程序上即可作此抗辯而取得一不起訴處分

若有任何問題 請再進一步聯繫

木公 104-04-07 17:42

持有人很多但每個人坪數不同,最大宗為父親的6個兄弟其餘都是宗親,

如果要買賣有人不賣,但我們大部分人都要賣,如果要達到強制分割或買賣

門檻需達多少?   該門檻是看總人數還是總評數??    麻煩解答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07 18:29

您好!

任一共有人都可起訴強制分割,也可以自由賣掉自己的應有部分,都沒有門檻問題。

若要賣掉共有物全部,則要共有人數過半數且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同意,或共有人數雖未過半數但其應有部分合計超過2/3同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分割後對各共有人仍有實益,則任一共有人均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分割,並應提出分割方案,而方案也不限於現物分割,可以委由律師整個各共有人之意見來提出方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7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買賣個人的應有部分,或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變價分割之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7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買賣個人的應有部分,或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變價分割之方案。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強制分割可以由任何一人去提都可以

但是要如何分割要看提出的分割方案

 

至於強制買賣的話要有一半以上的人同意

依照土地法三十四條之一去處理才可以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木公 104-04-08 13:00

因為房仲都說一定要持有超過三分之二才能辦買賣跟強制分割其他不賣的人  這是正確的嗎? 

因為目前人數和坪數都已過半了但持有數還未達三分之二

 

木公 104-04-06 20:39

請問如果所有人人數多但持有坪數不同,最大宗為我父親他們6個兄弟,其餘都是宗親持有

如果要買賣有的人不要 那門檻需達多少才能強制分割和買賣?   該門檻是看人數或是持有的總評數?

執行者 104-04-24 12:39

 持分土地的處理可以參照土地法34-1條,如果持分之條件不多但是想變賣又不願意賣低的價格,可以依民法第823、824條聲請法院變價拍賣的判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