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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3-21 14:11

我跟我前男友分手一小段時間了....這段時間她一直傳FB.打電話騷擾....(分手原因是:因為他一直很幼稚,為了遊戲不去上課,摔貓,摔東西,又網路上搞曖昧劈腿)有一次最離譜....從半夜12點吵我吵到早上10點,分手後我另外有交一任新的,他就又傳FB~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22

建議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要求對方不得為騷擾行為

您好,

      看對方騷擾的內容而定,有可能會構成刑事強制妨害名譽恐嚇等等罪名,建議可以整理騷擾內容討論。

IVER 102-03-21 13:45

今天我去直營門市繳手機費,無意間發現我被加了兩款收費"來電答鈴、影音音樂盒"什麼的
兩款+起來100多塊..

一問之下那個客服說,這兩條收費我從2009年就開始使用了!!!
我竟然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每個月多繳100多塊繳了三年多?

 

因為我的手機大部份都是家人繳的,我很少去看到,雖然我曾經有對那個金額懷疑過幾次
但是因為只是多了一百多塊..我還以為是我手機打超過或是簡訊等等的

 

然後那個客服問說我有沒有曾經接過什麼語音電話或客服電話...

我說電話剛辦的時候好像有接過
但內容細節根本完全沒印象了,2009年前的一通電話誰記得
只知道當時好像只是問我使用滿意度而已

看那客服的表情我感覺他根本就知道我是遇到什麼事... 他一定清楚它們電信公司內部這種技倆的

 

然後朋友跟我說現在很多都用這招,打電話問東問西,然後問題模擬兩可
一旦你回答好、OK,等等的字眼,他就直接認定這合約成立

然後收錢,因為又是小額,通常不會有人注意到....但長期下來也很可觀吧

 

我想請問一下這樣子於目前法律上我有辦法追回這筆款項嗎??

電話問答、甚至只是語音的方式真的可以構成合約成立然後來跟我們收錢?? 何況我根本不知道這兩款收費項目是什麼東西..

 

如果於法律上來講是他們不合法,那我是該直接去報警,還是找消保會??

努力賺錢 102-03-21 12:32

我想請問有何法律途徑可求得賠償

我目前承租在新北市三重區住家一樓,3/11週一早上發現停在住家門口的汽車被潑灑油漆,當下立即先報警處理。
後推論可能是樓上三樓整修重漆油漆時造成我的汽車毀損
房東了解,該三樓住戶20多年未在此居住,近日似乎是找仲介整修房屋,未看到原住戶來此。
事隔一週,未見工人或房仲再來整修,警察也再來處理,打電話去問警察,警察竟要我們自己去找里長處理!

在警察也不願出面幫忙的情況下,請問我們該尋求怎樣的法律途徑向三樓住戶求得賠償呢?
以上,感謝!

請求損害賠償應由受害人針對加害人造成其損害以及損害額多少負擔舉證責任,所以本件第一步還是要看看你有沒有辦法舉證是三樓施工的工人造成你的車輛受損。如果可以證明的話,才能訴請賠償

mingchunyu 102-03-21 11:51

我因為網路遊戲而被告妨害名譽,在上個月看到玩家疑似用外掛,於是就把他給錄影起來並且打電話給遊戲客服要檢舉外掛,我按照客服所說的程序,把影片上傳到網路空間以便遊戲廠商好做鑑定是否有用外掛,而疑似用外掛的玩家透過友人知道此事就說要告他,我想請問一下,像我這樣照著客服人員所說的程序將影片上傳網路空間,有觸犯到妨害名譽罪嗎?另外,我該準備什麼資料與該如何應對這場官劫?

補充:我放到網路的影片旁邊注記了使用外掛者的ID: XXXXXXXXXX

使用外掛者的公會:XXXXXXXX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文字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46
回覆 mingchunyu 的發言內容:

我因為網路遊戲而被告妨害名譽,在上個月看到玩家疑似用外掛,於是就把他給錄影起來並且打電話給遊戲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鈺華 102-03-21 10:50
律師您好~想請問... 我和我先生結婚6年,一直都是他住台北公司宿舍工作,我和小孩在雲林和爸爸媽媽哥哥妹妹的小孩一家人住一起,公婆則住屏東,每年過年,清明,中秋節我和先生小孩就會回屏東探公婆. 先生工作不穩定有做才有錢的工地工作,一個月或兩個月最久3個月回來一次,一回來則2.3天,相聚的時間有限,因為這樣漸漸兩個人的感情也漸行漸遠沒感情了,但為了小孩我們沒離婚.. 為了小孩上幼稚園有人可以接送和妥善照顧我辭去了工廠的工作在家幫忙種菜,多少有收入.. 最近先生以因我的教育失敗害他和公婆與小孩不親,甚至小孩電話也不喜歡跟他們聊天為理由,要求離婚.我先生是獨子,他有兩個姐姐一個在嘉義一個在高雄,屏東只剩公婆,婆婆又最近開刀住院身體不好,公公愛喝酒唱歌,我很怕我先生會以他是獨子的理由爭取小孩.. 因為小孩從小都是我在帶的,我無法想像沒有小孩的日子,小孩現在已經7歲了,準備讀國小,想請問如果離婚了,我如何爭小孩撫養權和監護權,還有我的勝算有多少?我目前幫忙家裡種菜,家裡種2甲多,一個月賺2.3萬不是問題,有出貨量可以查,再來也會用我的銀行存摺當匯款,表示有收入證明..請問我還須要準備什麼嗎?
1.如果子女都是由你照護 且子女已經滿七歲 在家事程序中有相當表達能力了 你要爭取子女監護權應該不難 2.可以夫妻先協議離婚 再向法院聲請裁定子女監護權歸屬誰 3.丈夫是否為獨子 並非法院審酌子女監護的要件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53
回覆 鈺華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想請問... 我和我先生結婚6年,一直都是他住台北公司宿舍工作,我和小孩在雲林和爸爸 ... (恕刪)

對方主張的離婚事由,很難離婚的。您就繼續過您的日子。

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阿弟 102-03-21 00:02

請問律師們或知道的人
我3月8號出車禍.當時吃完飯要離開時~我開車跟朋友要去看電影切出去時~不知道是不是切的太出去一不小心沒注意後方機車不甚被他撞~我的感覺他騎滿快的~機車人是沒什麼傷只右腳小受傷~剛剛好有警察有經果下車察看~警察就跟我朋友說行照駕照~我朋友自然就給他~因車子是他的~警察就把朋友當做駕駛人~我是第一次發生車禍很警張也不知道怎處理~那個警察通知交通警察來量~把我朋友行照跟駕照交給交通警察~朋友就被叫去吹酒測~ 酒測0
簽了名之後~本來要離開了~就有路人來跟警察說怎麼是我朋友吹的他說是我開的~警察就說這樣有偽造文書~所以都被帶去警察局作筆錄~我也被叫去吹酒測~酒測0~真的不知道會觸法~警察說要送

請問去法院~是辦偽造問題嗎~還是車禍跟偽造都有~對方會來開庭?
我朋友車有第三責任險~保險會倍他們修理車的~對方也沒辦法倍我門~我門也不要求ㄊ們倍是我沒注意到的~也有跟他們說和解~ㄊ們也原意和解
我不知道要去法院是要辦那個部份~是偽造頂替罪跟駕駛人?
假如都有的話~駕駛人會有什麼罪~那我朋友無意變成偽造文書~我感覺我害了我朋友~我朋友說保險會問對方要不要和解~我門也有打電話關心對方好不好~對方也說會和解~

開庭時法官會問什麼~我也不知到對方會不會來開庭~有和解的話對方還要來開庭?那開庭還要倍他們嗎~我跟我朋友會照實跟法官說過程.我門不是有意做錯事也沒要逃避責任~法官會怎麼判~假如2個都有判會罰多少~我朋友是我不小心害了他變有罪所以我朋友有被罰錢的話我要處理~法官還會叫我倍被害人嗎都有和解的話 還要倍嗎~法官會判輕嗎~我怕我跟朋友被罰很多~我實在有點徼不出來~

 

 

※我想知道我朋友會判輕嗎~我門都會承認我們錯了~法官會不會輕判~感覺會判1x多萬

您好,

      1.這部分有可能會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罪行(您開的車卻讓您朋友去做酒測,導致警察登載錯誤)。如果真的函送地檢署偵辦的話,可以把當時事發情形向檢察官說明,並強調沒有故意。因實際上二人酒測值均為0,應該不會判太重,可試著爭取緩起訴。如果仍然起訴,也可以向法官爭取緩刑

      2.與機車車主和解部分只是在於民事賠償而已,跟上面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沒有關係。

阿弟 102-03-21 22:55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這部分有可能會是使公務員 ... (恕刪)

那我朋友是頂替罪~那駕駛人呢~那我該怎麼跟檢查官說判輕一點~我怕說錯話~要怎麼說叫他判輕~說請檢察官判輕一點嗎= =我不太說

去法院我跟朋友都要去嗎~我不知道我有沒有罪= =還是一樣2個都頂替罪?

小世 102-03-20 17:19

事情是這樣的,我有一個朋友女性他在100年12月30向我借款119000元整環款日是102年2月8日,我後來因為要債要不到去法院申請本票裁定,並向他要錢可是他媽媽卻說我跟他串通好要去詐騙他媽媽的錢他媽媽對我提告詐欺我該如何做呢?他媽媽說他弟弟也就是他舅舅是刑警每當我去他家要債他媽媽就報警可是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恐嚇他或是動手動腳的都是好聲好氣的說話並且跟他媽媽說我是找他要債不是找你,還有好笑的是他媽媽對她聲請保護令又那麼保護她好好笑唷看不懂她家在幹嘛在來她媽媽一直對我說她有保護令??接下來我被她騙的事可就愈哭無淚她騙我說她要搬回家住她媽媽就會幫她環這筆債務,她因沒有駕照再加上她沒錢租車於是我為了想拿回我的錢就幫她承租了一台轎車給她搬家可是她卻........發生車禍承租人是我太太,她發生車禍當下都沒告知我們一只逃避一只躲...後來租車公司不知如何得知她車禍了車子在維修場叫我去看...我去看時車子已經修好了可是維修費4萬5千元跟租車費兩萬多還有租車公司跟我要的協尋車費2萬5千元我因為這條錢是我兒子的救命錢因為我兒子需要動心臟手術及需要錢才跟她追討沒想到卻是越變越糟糕我今天去租車公司簽下一張4萬元本票還要在下星期2去修車廠付清修車費把車牽回租車公司我這樣要負擔修車費還要負擔租車費跟協尋車費我去醫院找她結果醫院不讓我見她跟我說我不能見她因為那是她外面的債務醫院不管怕我見她會害他病情惡化可是她明明就是怕他車禍了不敢說才跑去自殺躲進醫院的阿為何我好心幫助他可是她所惹出來的事情卻是我要承擔我搞到要離婚了而且我一時間要去哪生出快10萬的租車加維修加協尋的費用?我要養4個小孩只有我工作誰能幫幫我呢?請問各為我該怎麼做我好想去死要不是想到那4個小孩跟我太太我就去死了我快被她害到瘋掉拜託各位教教我該怎麼解決謝謝或是方可以電話0989060433跟我說感激能幫助我的人

Kat 102-03-20 11:08

錢是在 2005 2006年各借了20萬 12萬出去

沒有手寫的借據
但是有對方開的兩張支票   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當成借據?
另外還有兩張銀行跨行電匯的申請書也有寫匯款的資料

這四張是我們手上僅有的證據

或者需要更多的蒐證 像是打電話去要錢   然後把內容電話錄音下來

中間有去要過錢要了好多次   但是他們耍賴不還   只還過一次 大約兩萬左右
如果要告的話  是應該要怎麼做?  希望可以幫幫忙

支票和匯款紀錄(二者金額符合?),由此已可用以證明當初是以支票充作借據一樣的借貸證明文件,且金額已交付,消費借貸關係成立生效,則屆期未獲借款返還,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請求履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0 22:05
回覆 Kat 的發言內容:

錢是在 2005 2006年各借了20萬 12萬出去

沒有手寫的借據

 

可以請您再寫詳細些,在什麼縣市、發生什麼事的經過,以利律師判斷。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 ,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wow1234 102-03-20 06:19

各位律師好:

小弟最近經由仲介介紹購買某社區電梯大樓,事後發現同社區約10年前發生傷害致死案件, 

經由小弟電話詢問仲介仲介才老實告知,而該仲介也是該社區的老住戶與財委(住了約20年),

雖然不同戶也不同棟,但是對方卻隱瞞了他已知的重大訊息,導致我做下了購買的判斷,

小弟也曾在簽約前詢問仲介該社區是否有發生過什麼事,仲介則淡淡帶過說一切正常

如事前告知,小弟斷然不可能同意購買。

如今房屋買賣已到第二期錢(一、二期共20%)尾款本票也在代書那邊,小弟是否有權先收回尾款

本票,再進行調解,此案件小弟能用什麼方法順利解約拿回已繳出去的20%訂金呢??

此事件已導致小弟家庭失和,目前精神壓力極大。有勞各位律師了~謝謝

 如果凶宅只是同社區,但不同棟,一般不會被認定瑕疵,你要主張解約恐有困難,如不繼續履約,恐會被沒收已繳之款項。

阿偉 102-03-20 00:15
律師您好! 幾個問題請教一下! 我在102年3月18日去了台南一間類似婚友社,他們會不定期舉辦一些戶外活動及一些演講座談會進而認識異性!當天因對方秘書的極力推薦,我也就迷糊勉強簽了和約並支付1000元整,事後我也發覺不太對勁對方也沒將合約書複製一份給我!且對方也沒主動告知是否有7天鑑賞期。(入會須繳39000元整) 隔天我後悔了,我也打了通電話告知他們:我將因經濟因素無法負擔,並表示要退會解約。 但對方回覆要請當天與我接洽的秘書才能退會,並說會請那為秘書與我約定時間辦理退會手續! 因我怕對方會故意拖過7天鑑賞期,而借故收取任何費用! 我想問的是 1.這種買賣是否有所為的7天鑑賞期。 2.如果我直接寄存證信函,那我是否就不用去婚友社辦理所謂的退會解約手續。 3.如須寄存證信函,那我該怎麼寫!是否有範本可參考。 感謝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先寄發存證信函去通知終止合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偉 102-03-19 23:02

律師您好!

幾個問題請教一下!我在102年3月18日去了台南一間類似婚友社,他們會不定期舉辦一些戶外活動及一些演講座談會進而認識異性!當天因對方秘書的極力推薦,我也就迷糊勉強簽了和約並支付1000元整!且對方也沒主動告知是否有7天鑑賞期。(入會須繳39000元整)

隔天我後悔了,我也打了通電話告知他們:我將因經濟因素無法負擔,並表示要退會解約。但對方回覆要請當天與我接洽的秘書才能退會,並說會請那為秘書與我約定時間辦理退會手續

因我怕對方會故意拖過7天鑑賞期,而借故收取任何費用

我想問的是

1.這種買賣是否有所為的7天鑑賞期。

2.如果我直接寄存證信函,那我是否就不用去婚友社辦理所謂的退會解約手續

3.如須寄存證信函,那我該怎麼寫!是否有範本可參考。

感謝回覆!!

並不是所有消費行為通通可以適用七天鑑賞期之規定,如果不是郵購(型錄、電視、網路等)買賣或路邊的訪問買賣,那就必須商家有做特別的承諾,例如大賣場所標榜的10日猶豫期或鑑賞期「不滿意包退」等等,一般性購物是無法任意主張七日鑑賞期的。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消費者保護法第19-1條
前二條規定,於以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方式所為之服務交易,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6:04

這不會有七天鑑賞期的問題,不過你的定金會被沒收

辰辰 102-03-19 22:11

我想請問一下 我在一個網路上 購物鞋子 他雖然已經送來了 可是送的卻跟我要的 不一樣! 尺寸也不合! 我只是跟他說我要換尺寸 他原本說可以 運費600 自己寄 我因為也還小 我跟他說我要問我家人 要他留電話 但是他卻一直不給 態度也不是很好... 罵完我渾蛋 就人不見蹤影 請問我該怎辦??

您好,

      建議這種情況先把當初購買的資料都留下來,然後向消保官申訴(如果是網拍的也可以先向網拍平台業者申訴)。畢竟金額不大,不須為此訴訟

佳佳 102-03-19 17:35
我是一個未滿18歲的學生 去年撿到一隻手機(用了快半年了) 突然有一天警察局打電話來說這件事!! 我們隔一天已前往警局處理 大概兩個禮拜過後我就收到了"少年法院通知書" 我心情很緊張 !! 我想請問我會被關嗎?或是有甚麼處法嗎? 那代理人(媽)會怎麼樣嗎?? 請許律市可以回打小妹的問題!!
如果是偷來得就是竊盜罪,如果是撿到卻據為己有就是侵占遺失物罪,少年法院會視情節為訓誡、保護管束等處分,如情節輕微也有可能不為任何處分,反之,如為慣犯就有可能安置,甚至感化教育。
sharon 102-03-19 17:34

在學校牧場實習發生意外,從2.3米高的梯子跌落,獨自一人在工作,所以是自己打電話求救,當時造成顱內出血,氣腦,耳道頭部挫傷,顏面神經失調,耳鳴等症狀,在加護病房住了4天,普通病房住了6天,共10天,事到如今,學校並未負起任何責任,包括醫療費也不願負責.堅持我們只有學生保險,可是學生保險不是我們自己繳納的,難道學校不用負責??

所以想請問各位學校方面在這件事情上應該要負的責任?
如果我們和學校走法律途徑的勝算有多大?,可以提起哪些訴訟(法律)??

學校方面的疏失:
1.設備老舊.
2.每天爬高工作,沒有任何安全裝備
3.梯子為移動式,一階一階,未有護欄,單靠雙腳踩上去,雙手無地方可以抓,拿學生生命開玩笑
4.進入牧場無管理,閒雜人等也可進入,只要身著實驗衣皆可進入,暗藏無法預知之危險
5.放學生一人在偌大雞舍工作,出了意外還自己求救,如果當時暈倒無意識,抑或手邊並未攜帶手機無法求救,後果不堪設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學校對其設施仍有管理監督之責任,所以本件學校仍負有責任,您們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學校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aron 102-03-20 15:1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學校對其設施仍有管理監督之責任,所以本件學 ... (恕刪)

 

 律師您好 1.我聽說不同屬性的大學,會有不同的法律關係,我是就讀國立大學,如果走法律途徑,可以提那些訴訟? 2.請問我這個案例,學校是否有過失罪,應注意而未注意,可預防而未預防,我們是每日都要實習,實習時教師不曾在場,僅交由系上學長姐來帶領教學,而學長姐也並非每天都會來,工作時也沒有全程在場督導,是否有夠成過失罪??  謝謝您!!

 

YOYO 102-03-19 16:04

我那外籍的前妻拿到身份證之後就騙我說要回越南探親結果一去不回....後來得知她在新竹工作,我用惡意遺棄的方式請法官判請離婚,...
法院判決她每月要付給我小孩生活費, 還有我打官司的費用,如果一期不付算後面的錢全部到期一起付.....我要怎麼用強制執行的方式讓她每月付錢呢?
我看了一下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聲請強制執行的內容我不知要怎麼寫....
我有以下的疑問:
1.我不知道她在那工作要如何請法院查尋.好從薪水扣款..寫狀紙前是不是要先知道在那間公司才能請寫狀紙...不然要如何請法院進行扣薪水?那她每換間公司我是否要請法院重新執行一次?
2.法院會幫我們查她在台灣所有的銀行帳戶嗎?還是我們要自己提出那間讓法院查?
3.我知道她有申請行動電話可以請法院從電信業那邊查尋帳單地址好將法院判的訊息給她嗎?(她戶籍沒遷走還在我家...)
4.她在台灣無任何名下的財產所以我不必多花錢去國稅局查資料.....


請幫幫我--我想請問專家狀紙要怎麼寫,要注意那些事?法院那邊要收我多少費用?

1.財產原則上去國稅局查詢 執行應由債權人陳報財產 法院不會主動查詢 2.至於公司扣薪 如果換公司 就要重新聲請執行 3. 執行費用要繳納標的千分之八 4.執行書狀 原則上表明執行標的 執行名義 即可 如果還是不會撰寫 可能需要找專業人士幫忙

張小惠 102-03-19 14:20

我因為存摺跟提款卡遺失
遺失的帳戶與提款卡很少再用,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我的東西遺失了,
一直到銀行電話通知我的時候我才知道,
行員跟我說我的所有帳戶已遭凍結,
並將我列為警示戶了~
我已去遺失銀行辦理撤銷存摺跟提款卡的動作...
接下來的我該怎麼辦?
我目前只接到銀行的通知,
並沒有接到警局的任何通知,
這樣我會不會有什麼刑法上的責任呢?
我又改怎麼應對呢...?
真的好苦惱~
不知道如何是好...

1.可能先去警局備案一下 2.列為警示帳戶 代表有人提出詐欺告訴了 所以等候警方通知去做筆錄

張小惠 102-03-19 17:0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可能先去警局備案一下 2.列為警示帳戶 代表有人提出詐欺告訴了 所以等候警方通知去 ... (恕刪)

 張律師你好:所以說我應該要先去警局備案說我的存摺跟提款卡不見了嗎?那如有被害人對我提起告訴了我又該如何應對呢?

lisa 102-03-19 00:21

律師您好:
我於某公司工作五個月,於今年一月底離職工作期間多次向雇主要求薪資條,想看薪水明細,都被以忘記或下個月再給為由拖欠,只拿到一次手寫薪資條,並未加蓋公司章等證明,離職後我得知公司每個員工皆領到年終獎金,唯獨我沒有,我打電話向雇主要求最後一個月薪資條時,詢問了關於年終獎金的事,他解釋算法是依照薪資除以12個月乘以工作月數,最後他也將錢匯到戶口,前幾日我向勞工局詢問得知雇主不可於薪資終扣除6%繳納勞退金,因此,我打電話向雇主要求退還之前扣除金額,但雇主卻說當初年終獎金他本來可以不給,還要求要走法律途徑讓我退還金額,他再退還扣除的勞退金給我。

請問律師:年終獎金當初是雇主怕我檢舉勞退金一事而自願給我,並非雙方約定,請問雇主有可能尋法律途徑要回嗎?扣除勞退金的部份是否應為雇主需自行負擔,能以年終獎金作為交換而不給嗎?

 

本件雇主既然自己也主張說「當初年終獎金他本來可以不給」,則在日後請求返還此部分款項時,即可能有民法第180條第4款之適用(不得請求返還),再者,違反勞動法令之事實,既然尚在存續當中,依法當然可以請求雇主辦理完成。

民法第180條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lisa 102-03-19 17:20

請問打電話的過程我為求自保而錄音(無事先通知),會構成妨害秘密罪嗎

小玲 102-03-18 15:51

請問我上星期接到警察電話說我違反商標法要我去說明,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違法,我在網路上賣衣服而衣服上面印有香奈兒的符號,這樣不行嗎?結果我發現檢舉我的人是警察本人,我商品是向大陸訂的,有人訂我才會向大陸訂貨,我也只是刊登照片沒有看到商品,這樣我要怎麼處理請律師們可以幫我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前往警局製作筆錄之前,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3-20 16:20

如果你進的是真貨就還好,如果是假貨那就違反商標法,有刑責的,對方也會跟你求償

木木 102-03-18 10:12

律師您好:

我的先生去年外遇被我發現,他認錯我就不再追究. 上個月被我發先現他跟此女子又見面.

以下是我要請他簽名的協議書,煩請律書幫忙審閱讀.要跟您請教:

       

   立協議書人000因與XXX交往過密,事後經配偶AAA  察覺後予以警告並不願追究,立書人000也深具悔意,為避免進而發生婚外情之行為特立此協議書並聲明爾後不再與XXX有任何形式上之接觸(包含見面電話通訊書信及電子電腦通訊設備),如有違背此協議者,需賠償其配偶AAA 精神撫慰金及家用金每個月新台幣貳萬元整元整(不包含原本就給予的女兒教育費、才藝學習費及生活費)

     唯口說無憑,特立此協議書以茲證明

     立 書 人:

     身分證:

         :

     立書人配偶:

     身分證:

         :

    中                       

1. 是否有需要修改的字句?

2. 協議書中載明若我先生違背此協議需賠償我每月二萬塊,可是我並沒有載明支付到何時 (例如:支付到60歲), 這樣我先生是否就必須一直支付到我過世為止?

 

謝謝您好

林小姐

 

 

1.如果約定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原則上就會有效 2.時間點沒有約定 確實會被評價為以權利人終身為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4:10
回覆 木木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的先生去年外遇被我發現,他認錯我就不再追究. 上個月被我發先現他 ... (恕刪)

這是啥?隨便找就有漏洞,建議您找當地律師幫您擬定。

木木 102-03-22 14:02

 張律師,您好:

請問我是否還需要把我先生簽名的協議書(切結書)拿去法院公證(登記)才有效 ?

 

謝謝

林小姐

亞倫 102-03-17 18:47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在某天早上違規右轉,害一名機車騎士摔倒。 當下我本身是不知情的,之後當天晚上警察局打電話來請我去做筆錄 我的車子並無撞傷痕跡,警察也拍照。 有行車紀錄器拍到我違規右轉 對方從我後方摔車!! 然後有錄到我踩煞車(但我並沒有停下來) 我會踩煞車原因是因為我我違規右轉後我行徑路上右邊還有個小路口!! 我突然聽到喇叭聲 所以我慢速前進 看右方沒有來車後我就慢慢開走!! 並不知情我車後方有事故發生!! 但是警察找我去做筆錄 警察也不能確定是否又碰撞 但是有因果關係!! 現場只剩下摔車的人,所以警察以肇事逃逸案移送地檢署~~ 後來沒多久 我連絡到了對方 對方也願意和解~~(目前還沒和解,但是有約時間跟保險公司一起去談和解) 我想知道是,民事賠償完,至於公訴肇事逃逸這個罪名有可能成立嘛? 有機會不起訴嗎? 我是真的不知情,車子後面也沒撞擊痕跡。我也不是故意離開現場 也不知道後方有人因為我違規右轉摔車(我違規右轉那個路段中間有分隔島 摔車的人騎的是直向車道。我所在的車道 是不能右轉的,所以我轉過去後才害到對方摔車) 還有,對方有受傷(皮肉傷,有去醫院檢查過無大礙)
如果確實能證明不知道事故 所以將車開離現場 是可能不成立肇事逃逸罪的 行車紀錄車所錄的的時間 應該會影響本件的認定
阿椿 102-03-16 20:23

我是台中人18歲目前就讀新竹元培科技大學,我女朋友和她前男友都居住在高雄,最近我女朋友的前男友一直騷擾我女朋友,除了半夜打手機電話,還會到我女朋友家樓下堵人,最近甚至搶走我女朋友手機私自觀閱我和我女朋友的簡訊,因為簡訊裡含有性愛字眼,因此她前男友揚言要散佈出去藉此做為威脅恐嚇,逼迫我女朋友妥協複合或者是再次給他追求她的機會,我女朋友礙於恐嚇因此妥協,她前男友也對我放話,說要出來講找人毆打我,簡訊電話錄音,以及臉書上的訊息我都有存證,我想知道這件事情該怎麼有完善的處理,若要提告,該準備些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行為已涉及強制罪,恐嚇罪等刑事犯罪,所以您們可以檢附相關證據資料,至警局或地檢署提出控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中 102-03-16 10:38

因與網路上同好私底下購買東西(面交),事後發生問題,對方不回應

因無交易記錄(下標),目前只有對方電話以及當時所看到的帳號

是否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尋找對方?

謝謝回答者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3:54
回覆 陳中 的發言內容:

因與網路上同好私底下購買東西(面交),事後發生問題,對方不回應

因無交易記錄(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DENNIS 102-03-16 04:50

因為我爸已經80幾歲了~ 有時記性不好~ 會找不到回家的路~ 都要依靠胸前的資料 電話聯絡我們~ 再去找回我爸~ 因為去年底~ 他把別人招牌敲壞~ 但是對方堅持要告刑事~ 想請問的是:

1. 有診斷證明書可以證明~ 兩年前就有記憶不佳的問題~ 這樣在刑事案件上可以無罪嗎?

2. 我們也沒有說不賠償毀損的部分~ 察官當時也要幫我們安排調解庭~ 但是對方始終堅持要告到底~ 非常的惡劣~ 想請問的是~ 如果~ 對方可以撤銷告訴~ 是不是就不會有刑事責任了? 因為我看到是寫公訴起訴我爸~ 下禮拜三就要開準備庭了~ 想看看還有沒有可能在開庭前~請他們撤銷告訴~ 他們應該只是想要敲竹槓~ 想說再跟他們談條件看看~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目前已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建議委請律師為辯護人以便進行閱卷,再與律師討論本件之辯護方向(包含是否與對方成立和解等),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毀損罪是告訴乃論,因此如果對方撤回告訴的話,法院會以不受理判決終結本案。(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案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

其次,本件依您所述應有刑法第18條及第19條之適用,可以參考看看。

刑法第18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刑法第 19 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陳明要擔任被告之輔佐人,可參照以下條文。

刑事訴訟法第 35 條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訴人之輔佐人。
輔佐人得為本法所定之訴訟行為,並得在法院陳述意見。但不得與被告或自訴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有第一項得為輔佐人之人或其委任之人或主管機關指派之社工人員為輔佐人陪同在場。但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不在此限。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3:4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陳明要擔任被告之輔佐人,可參照以下條文。

刑事訴訟法第 35 ... (恕刪)

這部分會牽涉到連帶侵權責任,您怎麼可以把父親放到到處跑呢?這案件至少要賠數十萬才有可能和解,您最好有心理準備,找當地律師親自諮詢一下,樓上兩位律師都很熱心幫您回答問題,您可以跟他們預約時間面談,如此才能讓律師審慎幫您判斷相關利弊。

DENNIS 102-03-16 18:30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沒有侵權那麼誇張吧~ 而且賠到數十萬~ ? 我爸80幾歲~ 有時候跑出去~ 我們已經盡很大力地管住他了~ 只是招牌毀損案~ 他是只有壓克力裂開來~ 要賠償的話~ 我們做新的~ 或他做新的賠給他也不用十萬吧~ 但是真的要敲竹槓的話~ 那就讓社會來評評理吧~ 惡質店家~

DENNIS 102-03-16 04:18

*地下室二樓為防空避難以及停車使用 (目前無法停車~因為機械升降通往地下二樓故障中~) 占地有60坪~ 目前只收一個月3千~ (西門徒步區裡面~ 60坪的倉庫~ 才租3千~明顯有收回扣~但沒證據)
*地下室二樓一共四個停車位(我家佔兩個)
想要問的問題是~
1. 前主委~ 未經住戶開會同意~ 擅自將地下二樓出租出去給一樓店家當倉庫使用~ 然後將整個地下二樓上鎖~ (我有兩個停車位~雖然不能停車~ 卻也沒有鑰匙可以進出)~ 可以告侵占還是限制自由了呢? 我想要去看卻不能看我的停車位在哪?
仲介公司問我要怎麼跟租或買的客戶介紹~ 我只能說~  暫時不知道~
2. 前主委簽的合約~ 嚴重有問題~ 因為當時他已不具有主委的身分了~ 卻直接跟店家簽下三年合約~  會說不具有主委的身分是因為~ 他從95年一月上任後~ 兩年一任得連任一次~頂多到99年一月~ 但是卻在99年11月底簽了不合理的合約~ 想請問的是~ 應該訴求合約無效嗎? 那我們損失的部分~應該要如何主張賠償呢? 將近60坪空間~ 單獨給一樓店家使用~ 雖然他們是說他們只有用一小部分~ 但是整層地下二樓被上鎖~ 他們要怎麼用~ 我們根本不知道
3. 因為已經開過多次的法庭~ 我們請的律師也很不積極地幫忙打官司~ 我提供的錄音檔都可以證明都沒過會~ 律師都不提供給法官~ 然後前主委~ 也推託有開會紀錄~ 也有決議出租出去~ 但是卻都拿不出來證據~ 我每次打電話問會計或問主委什麼時候開會~ 他都說沒事要開什麼會~ 我也問過說有沒有開會也都說沒有~ 但是他卻在法庭上說~ 有開會~ 3/11號還有請現任主委到庭說明~ 但是明顯有串供的問題~ 因為之我問現任主委~他都說他不知道有開會~ 也不知道地下二樓有出租~ 不過不是重點了~ 我想要問~ 下一次開庭~ 我可以主動坐在律師旁邊然後有問題就直接提出來嗎? 因為我想要他講的都沒講~ 他都有他的理由~ 但是我覺得~ 很多重點~ 他都沒有說~ 都沒有幫我主張我的權利~ 

4. 一樓的騎樓用地~ 店家可以使用? 還是可以占用? 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案件事實有相當之複雜程度,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釐清您的疑問。
另當事人固然可於開庭時自行陳述事實或主張,就此並不因有委任訴訟代理人而有所不同,但本件既然您所委任律師有其專業考量而就證據之提出有所取捨,建議您還是要先弄清楚律師的考量究竟為何、各項證據提出是否能得有利之結果等項確實了解,再行提出,否則當事人與其訴訟代理人間出現自相矛盾的陳述或證據主張,其實是很不利於法院對於當事人在訴訟上請求之認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小萱 102-03-15 20:17
去年2月7日因為對方紅燈,結果我被撞到昏迷,後在醫院住院7天,再家休養7天,才回去上班,要調解時對方本答應要來,後2次都沒有來,故而提告,但因為當時路口監視器,對方利用一點一直說他沒紅燈,好幾次偵查庭也不來,檢察官只好用拘提方式,請對方要來出庭,時間長達1年的時間,最後以5萬元合解,再簡易庭上對方答應以後每個月給於我三千元(分期),首期先給1萬一千元,等拿到首期我必須要撤銷告訴,但對方再給我首期款後,因我撤銷告訴,就避而不見,打電話也不肯接,這陣子我只能再拿那張...當初雙方在簡易庭簽的協定書,去提告,但現在問題來了,我有去問過律師...律師要我先去國稅局查詢對方有無相關財產.....然後跟據對方名下財產強制執行.....但我今去查對方名下有無財產,但對方竟然無財產.....打電話給對方...總算有接....卻告訴我...他哥沒在用這隻手機.....要查各人所得.....又要等5月1日後才能查.....因為查一項就要250元.....國稅局小姐建議我....5月1日再去查...比較準.....現我該如何.....萬一他公司逃漏稅或把他當臨時工在用.....那我不就無法強制執行了?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9

對方不可能一輩子都沒工作收入吧,隔一陣子再去查比較好

無糖綠 102-03-15 19:14

我在今年發生的車禍意外,初步鑑定判不出來跟檢察官聲請鑑定,還在等....

我想問像車禍和解大概要多久時間?

還有我公司最近說車禍事故沒處理完我不能離職,這樣合理嗎?

今天還打來說家屬打電話去課訴說撞到多沒去關心之類的話,我有阿在1月中還跟家屬聯絡說意外200萬先給你.因為鑑定報告沒出來,所以要等鑑定報告.到現在3月中這樣算沒關心嗎?

公司說他在課訴到法律部門之類的...就後續不幫我處理?...可以這樣子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5 19:55
回覆 無糖綠 的發言內容:

我在今年發生的車禍意外,初步鑑定判不出來跟檢察官聲請鑑定,還在等....

我想 ... (恕刪)

可以請您再寫詳細些,在什麼縣市、發生什麼事的經過,以利律師判斷。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 ,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阿如如 102-03-15 18:36

麻煩請問電話騷擾和解書要如何寫呢???

如果要和別人和解,須注意哪些事項

被告人:入前從事軍職

和解契約大致上要寫到以下幾點: 

1.雙方當事人的資料要寫對。

2.事情的起因,還有雙方同意和解的方式。

3.和解後對於民事請求權的效果,還有是否不再提起刑事告訴。

4.違反契約的效果,例如違約金、解除契約等。

5.有爭議的時候,管轄的法院。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小新 102-03-15 17:56

您好!

我姐因她先生要求性交不答應,現在被她先生反鎖在家中,也拿走我姐身上的財物,不讓她和小孩離開,也不讓我姐好好睡覺,我姐已打電話告知我情況,請問如果我要去救我姐我該採取什麼行動呢?

是到我姐的家然後報警請警察幫我的忙嗎?還是申請保護令?告我姐的先生強制性交罪和不堪同居虐待嗎? ...

另外我姐有一個小孩,我是擔心我到我姐那去處理的話,小孩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如果帶我姐和小孩走,她先生如果行使同居權及惡意遺棄的話怎麼辦? ... 可以直接帶我姐和小孩離開嗎? ..

感謝您 ...

 請你姐直接打電話報警。

小新 102-03-15 21:42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你姐直接打電話報警。

 

您好!感謝您的回覆! 可是我姐以前打給警察過,警察說沒有證據沒辦法處理

叫我姐和他先生二個人談 ... 問題是我姐想帶小孩先離開他先生以免糟受不測 ...

他先生說他也有小孩的權力不讓我姐帶小孩走 ... 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把小孩留給他先生我帶我姐先離開嗎?

謝謝 ...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03

如果小孩有遭虐待的話,建議將小朋友一併帶走,

直接訴請離婚並告家暴申請通常保護令

冷月 102-03-15 16:06

我表弟前陣子發生車禍
對方因為黃燈加速搶快要過...而我表弟違規左轉

 對方為了閃避我表弟失控撞上路邊大樹...導致車上三人受傷

而我表弟毫髮無傷...

目前有經過調節委員會來和解...須賠償對方金額十萬

由於我表弟機車保險...因為對方有受傷!保險人員有致電去跟對方說要付醫藥費等種種

而對方故意不接保險人員的電話 導致無法付幾車禍理賠

由於我表弟剛滿二十歲.涉世未深..家裡環境也不好!算中低收入戶...實在無法賠償十萬元這筆大數字

而且對方嗆明說 如果不接受和解要控告我表弟過失傷害 導致我表弟害怕進而簽下十萬元和解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哥哥們:

目前我表弟的媽媽有意想提出和解無效這條...進而跟對方上訴!這樣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

由於對方是殯葬業者...熟知法律!以我們這種小小的老百姓無法跟對方抗衡...

想請求各位律師哥哥們協助我們~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29
回覆 冷月 的發言內容:

和解時有法定代理人在場嗎?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冷月 102-03-15 16:41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冷月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 蔡律師...我更正我自己的錯誤"我表弟剛滿二十歲" 

如果調解程序經保險公司人員會同參與,原則上保險公司即應依照調解金額賠付,反之,調解程序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人員參與,則保險公司可能會主張拒?依和解金額賠付,這個部分問題就比較麻煩了。至於你提到撤銷調解部分一般來講是有一定難度的。

保險法第 93 條
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但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參與而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藉故遲延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冷月 102-03-15 22:0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調解程序經保險公司人員會同參與,原則上保險公司即應依照調解金額賠付,反之,調解程序如果沒有 ... (恕刪)

由於現在是卡在說 一個中低收入戶的單親家庭...實在無法去支付龐大的和解金額

而當初我表弟也涉世未深...對於法律那些懵懵懂懂

因為對他的一句不簽和解就要控告過失傷害而害怕簽下和解書....

對方雖然也有受傷...但只是一些手肘輕微撞傷而已

汽車因為撞到樹 也沒撞得這麼嚴重 這點會賠償事一定的 

畢竟雙方都有錯 他搶快加速黃燈 而我表弟是違規左轉

怎麼會說一切責任都攬在一個涉世未深剛出社會的小夥子身上

Anna 102-03-15 09:39

您好~
我是一位單親媽媽~
因生活經濟需要...
我於大陸淘寶網上找優質商品於網拍中預購販售~~
3/13日我收到一封由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的通知書~
案由: 著作權法~
我打電話去詢問!
警察人員說是我用了國內品牌包包請模特兒拍攝展示包包的照片~
但,此照片是我當時於淘寶上載用的~
全然不知是該品牌的圖片~
請問這樣會有什麼樣的刑責或罰責?!
罰責是否有法條明文規定其上.下限?
實在是經濟所迫才需要兼職做網拍...
就怕罰責無上限....
會負擔不了?!!
因是單親媽媽,女兒由我看護~
非常擔心會因此失去女兒~~ 
煩請您們能撥冗回覆我~ 
謝謝您們~

蔡律師 (蔡) 102-03-15 16:59
回覆 Anna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是一位單親媽媽~
因生活經濟需要...
我於大陸淘寶網 ... (恕刪)

這涉及著作權,基本上如果起訴,被判刑的機率很高。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將相關資料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著作權法第100條規定:「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但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罪,不在此限。 」準此,違反著作權法而涉及刑事責任者,除了是觸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和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情形(1.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2.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以外,均屬告訴乃論

綜上,本案應係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建議你除了針對事實小心釐清以外,另外和告訴人對應方面務請設法保留一下和解的空間,之後比較會比較好處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13

違反著作權法是有刑責的,但如果不是慣犯,應該會判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小野 102-03-14 19:36

就是說去年我因為沒有工作 有上某人力銀行求職 但其間有人加入我的即時通 以工作名義想騙取我的帳戶說每月1本以8千元代價借他使用 當時我朋友也在旁邊看我與對方的對話 結果我朋友也說他也要租借對方 對方叫我用宅急便寄過去 但我寄去後 我反悔所以我的沒寄出去 但我朋友的提款卡有交給我 叫我代為寄去 結果事後 我朋友收到傳票 被檢方起訴詐欺罪 但因為他出事後 找不到對方 結果他把事情全推到我身上跟檢方說他是把帳戶交給我的 是我害他的 他甚至跟檢方說是我跟他說 一本代價8千元又說是我騙他把帳戶交給我的 結果現再害我也收到刑事詐欺傳票 檢方把我也列為被告 也去開庭了 但因為我朋友說謊陷害我 明明我當下也有勸他不要寄了 結果是他自己堅持 我才幫他把帳戶寄出去 結果現在全推到我身上 請問這樣我會有事情嗎?我有保存當時即時通想騙取我帳戶那個人的對話紀錄 檢方現再叫我列印給他 對話紀錄上也有當時他叫我寄去的住址及電話 但如果抓不到人的話 因為是我幫我朋友代寄帳戶出去的 這樣我也會有事嗎? 但我當時也是差點被騙的並沒有收取任何金錢 或騙我朋友的意思 但被我朋友硬說是我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能夠幫我解答一下嗎? 他還請他朋友幫他做證 但提不出物證 證明我跟他收的 請問這樣 我會被起訴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15 09:43
回覆 小野 的發言內容:

就是說去年我因為沒有工作 有上某人力銀行求職 但其間有人加入我的即時通 以工作名義想騙取我的帳 ... (恕刪)

您好,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一般將帳戶及提款卡(及密碼)一同交付詐騙集團的事實,實務上都會被認定為詐欺罪(或最少詐欺之幫助犯),除非有特殊狀況能舉證例如說並非自己交付這些東西的,或其他特殊狀況足以使法院認為行為人應該沒有詐欺幫助或詐欺故意的情形,需個案認定之。

由上述,您的狀況有其他共同被告還有他的朋友指證,所以相當不利。

 

鋐珅法律事務所  台大法學碩士

所長  郭詠晴律師

小喬 102-03-14 12:38

你好~我想請問~之前交往一個男朋友~結果他跟我提分手後~隔一天就因為我的小孩不小心動到他的東西~他就動手打了他 然後我去醫院驗傷 我有去警局說要告他傷害 可是警察卻一直叫我不要告 我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 我就傻傻聽警察的話 當天晚上他就拿本票要讓我簽 說我跟他在一起 換車的錢跟什麼當鋪的錢是他幫我的 所以要我還他錢 當時我有報警 警察有來 走了之後隔天又帶一群人來我家叫我簽還款協議書 我那時真的很害怕 就沒有報警 我怕他會對我跟小孩怎麼樣 上面寫我一個月要還他多少 沒還加利息 然後說13萬裡的3萬要賠償小孩 叫我還他10萬 我真的很怕他們對我不利 就簽了 就是白紙黑字<內容原稿已經丟了~那張是影印的~留下簽名地方是要親簽跟蓋手印 也沒寫雙方住址 電話一些基本資料 就是把錢跟打小孩通通寫在一張紙上面> 可是我事後覺得這樣對小孩不公平 他才1歲半 我朋友一直叫我去提告傷害小孩這一條 我不知道我到底該怎麼做....

蔡律師 (蔡) 102-03-14 14:50
回覆 小喬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想請問~之前交往一個男朋友~結果他跟我提分手後~隔一天就因為我的小孩不小心動到他的東西 ... (恕刪)

您可以請當地律師幫您撰寫告訴狀。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彭小魚 102-03-14 10:07

我是住有管委會的電梯大樓,因為公共管線漏水造成一樓住戶淹水,經水電勘查(目測)須從我家6樓浴室鑿開壁面維修,我提出損害賠償6萬元整(因為水電師傅說雖然會負責復原,但是不可能跟原貌一樣,這會影響我將來賣屋房價)管委會卻說我惡意刁難,要速諸法律,從頭到尾都未經正式協調,只憑電話口頭交談過,難道為了維護其他住戶權益就可以犧牲我的權益嗎?這筆費用不是由一樓住戶負擔,而是由管委會負擔(有繳交管理費)請問各位大大如果真的上法院我該提出什麼資料來維護我的權益呢?難道管委會說要來敲我家牆壁我就該無條件犧牲給他敲嗎?

蔡律師 (蔡) 102-03-14 14:26
回覆 彭小魚 的發言內容:

我是住有管委會的電梯大樓,因為公共管線漏水造成一樓住戶淹水,經水電勘查(目測)須從 ... (恕刪)

為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小烈 102-03-14 08:28

在民國100年9月份的時候我發生了車禍
那時候我準備要回家,過馬路的時候,因為那個路段式單黃線~
我的車子已經到了中線,但因對向車道汽車要通過,於是我停在中線等候沒車,
後來有一台機車從我左方追撞我~ 於是他翻車到對向車道~
那時候有請員警來處裡~等同有報了案~

事後也有打電話關心詢問狀況,他說腳無法走路但沒關係,
所以我們也沒有想太多~就這樣不了了之。

今年民國102年的一月份左右,
與我車禍的男生母親打電話來說要申請保險~
我媽媽告知到說我們有保強制,你們可以去跟保險公司申請~

但是昨天晚上打電話過來說~
強制險只有保醫療~ 我兒子這一年多來所受的苦跟無法上班的部份就要由你們來賠償~

他說無法上班跟所受的苦是說,那時候他車禍有發現手無力,當時去給醫生看時,醫生說沒有問題,
可是五個月過後,神經萎縮,而無法工作,現在要找我們理賠
搞的我家人心恍恍,神經萎縮不只單單是一兩萬塊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想請問各位朋友的是說~向這種狀況,已過了一年多才說因為跟我的那場車禍造成的傷害
這樣是合理的嗎?

另外就是,當時第一位警員到場後,沒有馬上拍照,但是我們移動了車子~
於是照片上只有照他跟我車子撞到的情況,在警方他們的路線圖畫的是「行向」←行進的方向。
並沒有註明我是在中線等後,當時只有在現場說一說,也沒有到警察局去做筆錄,所以我現在害怕的是說~
會不會因為這樣狀況不清而造成警方他們的錯誤判決呢?

因為沒有筆錄所以也無法申請出判表,就算要申請現在做的筆錄也不可考了~

幾天後對方母親通知說因為我是學生所以手傷部分不要求,只要求腳受傷15天工資以及機車修理費就好,但因為是他從後方撞我,要這樣要求我跟我媽媽覺得不合理於是回絕,他就說那和解也不用上了~直間法院見~請問沒有先和解可以告我嗎?

但是我已經事先申請調解了~
請問我去之後需要提出什麼問題嗎?還是需要注意些什麼問題?

蔡律師 (蔡) 102-03-14 08:51
回覆 小烈 的發言內容:

在民國100年9月份的時候我發生了車禍
那時 ... (恕刪)

這種事情可大可小,基本上是您被告求償,對方會提證據,而您要如何反駁,這些就是得靠律師。您可以委請律師陪同您進行訴訟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333幫您幫您】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聯繫。

Muu 102-03-14 00:22

您好:

這幾天接到一位美國人以skype的方式打電話恐嚇我,再以簡訊方式傳一模一樣的內容恐嚇我,內容大致上為:他要毀掉我的事業、感情和生活...

他還打電話到我工作的地方,揚言一定會找到我並毀掉我的一切

請問我可以如何保護自身的安全?

或是可以透過什麼樣的管道申訴?

謝謝您~

蔡律師 (蔡) 102-03-14 08:47
回覆 Muu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幾天接到一位美國人以skype的方式打電話恐嚇我,再以簡訊方式傳一模 ... (恕刪)

您做了什麼?美國人是只有您對他們做了什麼,他們才會反擊。

可以將事情原委說明白一點嗎?

Muu 102-03-14 13:13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Muu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和他的女友是七、八年的好友,美國人長期待在國外,開始懷疑我和女方的關係,他們之間似有爭吵,然後分手後,他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認定了女方與我有不尋常關係,但是這件事情根本沒有發生過,我跟女方完全沒有發生任何的不尋常關係,我曾試著找到女方了解詳情,但是完全聯繫不上...接著我就接到恐嚇電話,美國人說女方跟他說我與女方發生了不尋常關係,我回答完全沒這回事,美國人卻說,他相信女方說的,他說由於我破壞了他們六年的感情生活,因此揚言回到台灣後,要毀掉我的事業、毀掉我的感情生活,如果我有女友、親人、小孩,他全部都會毀掉,無論我在甚麼地方,他一定會找到我,並且毀掉我。

 

蔡律師 (蔡) 102-03-14 14:13
回覆 Muu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幾天接到一位美國人以skype的方式打電話恐嚇我,再以簡訊方式傳一模 ... (恕刪)

您可以將簡訊內容email給本所律師研究是否構成犯罪。

Muu 102-03-14 15:21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Muu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律師您好:

已將簡訊內容寄至您的信箱囉~

謝謝。

寄件者信箱為:muu073@gmail.com 請查收

不公開 102-03-13 23:05

家裡成員有我、爺爺、奶奶,我們住雲林,我的父母都過世了
約兩個月前爺爺因為小車禍住院
在加護病房期間我與奶奶"天天都去探望從來沒有一天缺席"
後來因某些因素被嫁到台北的姑媽將爺爺轉院至台北
姑媽要我提供兩萬多元補貼轉院費用,事後得到理賠會還我
這個姑媽是我爺爺從我姑婆(他的親妹妹)那邊分過來的,非親生女兒。

事情就開始發生問題也開始產生了...

爺爺到台北一個禮拜後,姑媽與姑丈對家裡變得不太友善

後來一段時間姑媽不斷來電要求奶奶簽署放棄爺爺相關的所有財產
也一直對奶奶說"爺爺說要跟奶奶離婚"

從那之後姑媽姑丈明顯在"刻意避免我們跟爺爺任何見面接觸,甚至通話"
接下來開始有一些後續動作,到家裡來找爺爺的存款簿、證件
並表示是"爺爺叫她回來拿的"…

還有對南部所有親戚說:
她會把爺爺接到台北是因為他在雲林的醫院是我們都不理他、放著要讓他死
這跟我上面有提到的部份是完全相反的...我不曉得她為什麼要造謠
搞得現在大家給我們的評價非常不好,所有所有所有的親戚都說我們很不孝

後來伯父(非親伯父)對我透露,爺爺有兩百多萬的存款
這是之前除了爺爺以外任何人都不知情的
才得知姑媽與姑丈可能的動機是什麼...

終於上個禮拜,因為爺爺要開刀
姑媽主動要求我北上探望,我到醫院後姑媽離開醫院去辦事情
我便與爺爺有了見面對話甚至獨處的機會...

於是我針對了姑媽前陣子說的,她那些所謂的"你爺爺說"什麼什麼的
來問爺爺本人是否有說出那些話
而爺爺聽了皆回答:「沒有!我絕對沒有說那種話!」
才知道姑媽那些所謂的爺爺說,全部都是她自己的話...
包括爺爺叫她回去拿存款簿、爺爺說要跟奶奶離婚

接下來爺爺持續透露姑媽姑丈,對他都突然變得好孝順
就像在對親生父親一樣,以前哪有這麼孝順?

姑媽把爺爺的所有存款都轉到她自己的帳戶
跟他說是要幫我們家裡申請低收入戶
爺爺問他說辦好了可否轉回來,姑媽回答說辦好後想轉回至少半年了

禮拜五調解委員會要調解我爺爺的車禍理賠相關事宜
但是他不方便,所以可能委託我姑媽姑丈...
調解後的理賠會匯到我爺爺的戶頭
但是連爺爺省吃儉用存了幾十年的兩百多萬她們都有辦法轉到自己戶頭了
何況是調解的那幾十萬...
雖然我有錄影到爺爺本人親口說調解理賠拿回家裡貼補家用...
但是這不曉得是否有效...

我已經回南部了,而爺爺可能是因為我去探望時問的那些問題
有在我回來後跟姑媽稍微溝通,所以前幾天姑媽打電話回家兇我們
她叫我們都搬出去,相關對話如下

我:房子是爺爺名下的,憑什麼妳來趕我們
她:妳爺爺已經把名字過戶給我了 
( 又是我爺爺的意思了...都被唬幾次了啊誰會信...
重點是就算真的過戶了那我爺爺一定也完全不知情!
因為我知道爺爺不可能把房子過給別人 )
我:我不信
她:你試試看啊
後來她兇不過我所以拿給姑丈跟我講,他只說了一句話就掛斷了
姑丈:我給你們一個星期的時間搬走,要不然我叫挖土機把整間房子拆了

爺爺的兩百多萬能不計較,調解賠償能不要,反正本來就不是我的錢
但是房子我住了19年了,爺爺更是住了七十幾年了怎能說拆就拆!
我相信這件事情況和之前相同...就是爺爺還完全被矇在鼓裡不知情!

而當我要把爺爺轉院時我支出的兩萬要回時
她竟然跟我說爺爺在你身上花多少錢了何止區區兩萬多嗎
難道都不用還嗎?可是那跟爺爺又有什麼關係了
是她自己欠我的欸...她明明也說過會還,結果現在用這句話耍賴

要是他們真的要來拆房子我必誓死捍衛
但是還能做些什麼呢?我根本聯絡不上我爺爺,姑媽她們住哪我也不知道...

爸爸去世了,我是長孫又是目前家裡唯一的男生,所以只能由我來面對
但是我只有19歲...人脈、見識、經濟能力、社會經驗都不如對方
這讓我很困擾...

蔡律師 (蔡) 102-03-14 08:35
回覆 不公開 的發言內容:

家裡成員有我、爺爺、奶奶,我們住雲林,我的父母都過世了
< ... (恕刪)

這則新聞供您參考。

您的問題要去找律師,請律師到醫院確認爺爺的真意,然後提起訴訟

如果您姑媽不是法定收養程序,根本不能有繼承

建議您找當地或北部律師儘速處理,這個網站上有很多不錯的律師

如果您在高雄,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333幫您幫您】。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15 09:57
回覆 不公開 的發言內容:

家裡成員有我、爺爺、奶奶,我們住雲林,我的父母都過世了
<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這個狀況需要非常多的證據,當然最關鍵的就是爺爺的意思。如果姑媽沒有得到爺爺的授權就過戶他名下的房子到姑媽名下,那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其他的存款現金亦同,另也有可能構成侵佔

 

鋐珅法律事務所 台大法學碩士

所長  郭詠晴律師

阿弟 102-03-13 22:17
請問律師們或知道的人
我3月8號出車禍.當時吃完飯要離開時~我開車跟朋友要去看電影切出去時~不知道是不是切的太出去一不小心沒注意後方機車不甚被他撞~我的感覺他騎滿快的~機車人是沒什麼傷只右腳小受傷~剛剛好有警察有經果下車察看~警察就跟我朋友說行照駕照~我朋友自然就給他~因車子是他的~警察就把朋友當做駕駛人~我是第一次發生車禍很警張也不知道怎處理~那個警察通知交通警察來量~把我朋友行照跟駕照交給交通警察~朋友就被叫去吹酒測~ 酒測0
簽了名之後~本來要離開了~就有路人來跟警察說怎麼是我朋友吹的他說是我開的~警察就說這樣有偽造文書~所以都被帶去警察局作筆錄~我也被叫去吹酒測~酒測0~真的不知道會觸法~警察說要送

請問去法院~是辦偽造問題嗎~還是車禍跟偽造都有~對方會來開庭?
我朋友車有第三責任險~保險會倍他們修理車的~對方也沒辦法倍我門~我門也不要求ㄊ們倍是我沒注意到的~也有跟他們說和解~ㄊ們也原意和解
我不知道要去法院是要辦那個部份~是偽造頂替罪跟駕駛人?
假如都有的話~駕駛人會有什麼罪~那我朋友無意變成偽造文書~我感覺我害了我朋友~我朋友說保險會問對方要不要和解~我門也有打電話關心對方好不好~對方也說會和解~

開庭時法官會問什麼~我也不知到對方會不會來開庭~有和解的話對方還要來開庭?那開庭還要倍他們嗎~我跟我朋友會照實跟法官說過程.我門不是有意做錯事也沒要逃避責任~法官會怎麼判~假如2個都有判會罰多少~我朋友是我不小心害了他變有罪所以我朋友有被罰錢的話我要處理~法官還會叫我倍被害人嗎都有和解的話 還要倍嗎~法官會判輕嗎~我怕我跟朋友被罰很多~我實在有點徼不出來~拜託大家~ 我已凡到睡不著吃不好了~謝謝 還有我跟朋友都有駕照

本件依您所述應同時有頂替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的問題,此部分並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即使本件與車禍對方和解,也不能使本案刑事程序終結,惟初步來看,本案應還沒到了全無轉圜遺地之狀態,建議您將本案事經過與律師詳細討論,並研議在偵訊時可行、合理提出之說法,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陳冠豪 102-03-13 20:53
我想請問一下 我再放學的途中遇到我朋友然後我叫他 他沒回應我 結果我就拿書包要揮他跟他打招呼 他正在騎車 騎的有點快就撞到我的書包整台車噴了出去 當下他的朋友有在旁邊氣不過有打我然後我去醫院驗傷有輕微腦震盪 想說算了幫他修車子 結果車行來修機車要3萬 想說賠一賠就算了 結果過3個禮拜打電話過來說要跟我拿1萬塊醫藥費 請問一下他無照駕駛我還需要賠嗎? 我已經賠他修機車3萬塊了 現在他還要跟我拿醫藥費1萬 我要給嗎 他朋友有打我 我能跟他索賠大概多少? 走法院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1.如果因為你的過失導致對方受傷及修車 你確實需要賠償修車費及醫藥費 2.如果你認為責任還沒有釐清 你是可以等他對妳提出訴訟再說 3,他朋友打你 是否構成傷害公然污辱 那是另一件事情 你可以對方依法提出告訴
陳冠豪 102-03-13 20:44

我想請問一下 我再放學的途中遇到我朋友然後我叫他 他沒回應我

結果我就拿書包要揮他跟他打招呼 他正在騎車 騎的有點快就撞到我的書包整台車噴了出去

當下他的朋友有在旁邊氣不過有打我然後我去醫院驗傷有輕微腦震盪

想說算了幫他修車子 結果車行來修機車要3萬 想說賠一賠就算了

結果過3個禮拜打電話過來說要跟我拿1萬塊醫藥費

請問一下他無照駕駛我還需要賠嗎?

我已經賠他修機車3萬塊了

現在他還要跟我拿醫藥費1萬 我要給嗎

他朋友有打我

我能跟他索賠大概多少?

走法院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A對你的權利,及因為該案你應會被判決有罪的部分:

你的朋友(A)的受傷是因為你的行為造成,他沒有駕照只是可能被罰無照駕駛而已,對於你的刑事責任民事責任一點減輕的效果都沒有。 根據你的陳述,你對於他的損害應負全部責任,走法院你大概是沒有任何好處。

你對B的權利及B會因為打你而被判有罪的部分:

另外,傷者的朋友(B)打你,那妳可以向他請求損害賠償及提起傷害告訴(你對B的權利)。

 

Kuo 102-03-13 12:56

於97至101年間陸續借出二十幾萬,無借據,但有匯款單,電話錄音簡訊(不是每筆都有簡訊) 及對方的身份證號碼(不知是否是真的)及地址(人已搬離)。

日前欲討回借款,對方一直用理由推託,後來電話不接,於是直接去她家找她,但人已搬離那

可請問一下律師

1.如果對方已搬離地址處,那支付命令沒人收,法院會如何處理?

2.因對方所在地(給我的地址)與我所在地南北相異,如果開庭一定要去對方的所在地嗎?

3.如果不想讓家人知道,要接收法院的公文,還有別的方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