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生在做小包的水電工程,去年八月接到和這個老板發包的給水工程,一開始他就要求要先生給他報稅,所以先生就把身份證影印給他,並沒有想太多,而且這個工程也沒有簽任何契約。
後來的三個月請款也很順利,可是誰知道到第四個月之後,他開始不給錢,說我們工程期拖太久,結果也說我們只要完工的話他就全額給我們,後來我們在過年前全部把所有的試水都做到好了,就差頂頭上司不給我們做保溫的動作(這是上面的問題),而過年前發包的老板叫我們去結錢,在這當中他有說我們施工有問題,所以和先生說好要找一天1500元工資的師父去修繕,我們答應,誰知道在結算的時候他一天算2300元,這樣就算了,本來修繕大概兩個星期就可以好,他的工資報價上寫了35天,因此那場工程我們最後的尾款被扣到剩五萬多塊,本來還沒保溫的話是還有八萬多的。五萬多塊他當天只算給我們2萬多塊,說最後保溫都做好才要通通給我們,當時我們也急需用錢,所以不想太多,只想說他不給那三萬的話就算了。
前不久他打電話給先生說,你什麼時候要進來做保溫?先生一點都不想再和那種人有交集,所以就回絕他,他居然說要對我們提告。
請問:
1.沒有工程合約的話他這樣是要告我們什麼?
2.如果他在下個月報稅的時候把我先生報到超過金額的話我們可以有什麼動作反咬他一口?
補充:
像這個老板前三個月(去年9.10.11月)的工程款都是用匯款,所以有工程行的匯款證明,但是我們是還需要發薪水給師父,而且還有他發包給另一個小包做排水的老板),所以每個月都十幾二十萬以上,連續三個月。所以這會讓他對我們提告成立嗎?
我們的部份沒有什麼違約事項,很多時候是因為他的材料沒有給我們,所以工程期一拖再拖,其實大家都想要快點完工,讓一間好房子可以快點開始賣,這樣我們都會很有成就感的,只是我不了解為什麼他在最後還一直說要告我們,像昨天晚上十點多到十二點多他一直打電話還加傳簡訊來騷擾我們,說要告我們,而且還說"你不接電話最好,我還欠你三萬塊你都不想要了嗎?"我真的不懂他這樣到底是有什麼用意,是在嚇人還是故意要欺負我們這些年輕人?
另外針對我的第二個問題,他如果用去年三個月給的工程款來算的話,那一共報稅的時候可能會到達98.6萬,因為這其中還有二十幾萬是別部份的老板的錢,那這樣他如果真的報到這麼高的話,我們是可以提出什麼樣的告訴呢?謝謝!





回覆 朱育德 的發言內容:
本人上個月揭發某人的惡行,
結果過幾天一通自稱某分局員警的來電,說這被揭發的某 ... (恕刪)
刑法第158條可能有討論的空間。

去年中旬被抓,被抓的當天就被警察帶去做筆錄了,感覺很無力也很難過
內心一直忐忑不安,因為第一次被抓所以很無著急
過了半年之後最近收到簡易判決通知書
原本4月中要開和解庭,但由於廠商住得太遠無法來開庭所以法院通知我與兩家廠商談和解
我現在遇到幾個問題,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幫我解決或是告訴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1.我收到的判決書上寫:因違法97條商標法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我兩間公司都無法談和解的話,是會依照這個判決判行嗎? (兩間公司我都有打電話去請求談和解,A公司的律師跟我說,若我無法支付和解金的話建議我直接讓法官判刑;B公司的和解金比這個判刑的金額高很多倍,我根本無力負擔)目前剛畢業,還在找工作中
2.我收到簡易判決書,之後還會不會開庭呢?還是就直接收到法院判刑呢?
3.如果今天法官判決完後,請問這兩家公司是否還會對我求償民事賠償?
現在整個很徬徨無助,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走,謝謝
另外還想詢問一下:我有一個朋友他也一樣被抓了違法商標法,可是她卻沒有跟廠商談和解,直接開庭判刑(也不是收到簡易判決書),是不是因為不同地方所以法院程序不同嗎?謝謝

依您所述事實來看,您所收到的應該是「簡易判決處刑書」,該份書類係檢察官請求法院判刑,且法院判刑刑度原則上為六個以下得易科罰金的刑度,所以您收到該份處刑書後,如仍無法跟兩家公司達成和解時,原則上是不會再開庭,法院就違反商標法行為,直接各判六個月以下刑度的機會較高,即原則上得易科罰金。此外為增加您判較輕刑度之機會,得委請律師或自行撰寫答辯狀來向法院請求判較輕刑度。
另,法院判決完後,兩家公司是有可能會再對您提出民事求償的,此部分建議台端收到對方公司的民事起訴狀後,再詢問律師,以書狀提出答辯,期能降低賠償金額。
至於您另一個朋友部分,主要可能是因為案件事實或適用程序不同,才導致不同結果,跟不同地方的關係較小。




本人於100年4月份到職擔任講師一職,該公司於就職報到當日立即要求本人簽訂一份工作合約及一份保密條款合約(皆一式兩份),本人當下詢問因簽約為重大事項是否可帶回家審視及與家人討論再行簽訂,但該公司人員卻告知該合約不可攜出且若當下不簽即無法完成報到程序為由拒絕,本人當下因家中有經濟壓力懼怕因未簽訂合約即無法任職壓力之下而簽訂該份合約,但於事後多次向公司主管索取該合約,主管卻多次推委仍未用印完成。
本人於就任約兩個月後發現該公司工作屬性及相關條件皆不如當初預期而向公司主管提出離職時,公司主管卻多次以本人已簽訂合約若貿然離職公司要依約索取賠償為由恐嚇本人,本人因不懂法律又懼怕鉅額賠償金而作罷。
於100年12月本人因喉嚨有一腫瘤經醫師診斷需開刀休養,故向公司再次提出離職,但該公司卻仍以已簽約為由拒絕,並告知若於開刀休養後無故不到將向法院提告。
本人於100年12月15日開刀後,因仍感身體不適且體力不復從前,而多次以電話告知無法回公司任職。
該公司卻於101年3月解任本人職務,且未支付本人100年12月薪資,並向法院提出違約民事告訴,並於102年4月項目前本人任職公司提出強制執行命令索賠新台幣499,634元,金額實過於龐大且不合理,且本人實無力支付,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您好
想請教 租賃房屋發生火警 有波及到後方鄰居加蓋再我們家二樓上方的遮雨棚 (一樓原為防火巷 屋子買來時 原屋主已經外推成廚房) 現在火場鑑識報告還沒出來 保險公司有說若是房屋本身的問題他們會理賠 但後方這鄰居每天不斷電話騷擾 一直要求我們賠償 一直揚言要告我們 媽媽不刊其擾 已經出現憂鬱症狀 請問鄰居家蓋在我們家樓上的遮雨棚 是否已經算侵占我們家的土地 是不是可以不用賠償 不用理會他們 ???
另外 承租戶的小兒子 ( 據新聞播出畫面說 媽媽叫他趕快躲到樓上 ) 來不及逃生 嗆傷嚴重 現再住院治療中 好像也不太樂觀 承租戶這位媽媽現在也揚言要告我們害她兒子便這樣 請問這樣我們應該怎麼處理?? 謝謝

簡單介紹家庭狀況
自小父母離婚,我有個親弟弟,我分到父親那邊,而弟弟則是分到母親那邊,但是我弟是由母親娘家撫養,父母各有再婚。
母親在婚的那位先生我稱他叔叔(以此代稱),母親有生一位女兒。
糾紛情況
我的母親在1月份時因病去世,有勞保及其他保險(只知道有兩份不含勞保),在填資料時只有填到其他兩份保險的,沒有填到勞保的(不確定,沒看過,跟我去勞保拿的資料不一樣),但叔叔有跟我們兄弟收過印章(當時不知道不能這樣),聲稱說他在台北比較好處理,我們則都是在屏東,就被他拿走,有收到通知書,但是通知書沒有顯示匯到哪裡,過了一段時間沒匯入帳戶去詢問,叔叔則是說,那筆錢都沒有下來,我們也沒想那麼多畢竟沒遇過,事隔3個月後,母親娘家覺得不太對勁,叫我去詢問勞保,勞保通知我們說那筆錢很早就下來了。
之後母親娘家打電話去問叔叔錢有下來嗎,他說:『有阿,都是我的,沒有我弟跟我的份。』
再打電話去說有我們的份,他卻說:『要拿的話弟弟的生活費、電話費等費用自行負責。』母親娘家家境不是很好。而那些生活費和電話費等則是在我母親病前講好的。
請問我想要回我和我弟的那份,我該怎麼處理?
註:我已經21歲 我弟則19歲

透過網路認識一位男網友
因為對方知道我不是很好過 加上自己帶小孩
所以以一兩千塊當做生活費用
有次其實是我缺錢
所以說了謊跟對方說
我有欠地下錢莊錢
新台幣5000
臉書有紀錄
但是他有打電話給我說 他不夠那麼多
叫我另外想辦法
我這一點就否認
畢竟錢沒拿到 我承認幹嘛
當時筆錄我卻說 沒有這回事
警察說對方有撤銷案件
重點他匯款給我的兩千塊
也說明我有錢再還
我並非刻意不還
請問 我這樣算說謊嗎?
(當時就只想說 沒拿到錢應該連這個也不需要公出來吧)
就否認有這回事
但是借的兩千 對方也知道我目前沒上班
也說好有上班再還
請問:
我這樣有構成詐欺罪嗎?
我事後想想 不對
但又沒那麼臉再進警局跟那位警察說明一切
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但是我沒有要詐欺他什麼
借我錢跟給我錢 是兩碼事
前前後後也跟他拿不到五千塊
請問他這樣告我詐欺
又撤銷告訴 後果會如何?
會常常跑法院嗎


您好請教
1.今日發生一事:我與太太傍晚發生吵架鬧到她要離婚,後來說著說著我便談及到我之前有每越轉帳到她帳戶寄存的約40000!我就跟她要回當下她也同意要轉還給我只是提款卡再插入轉帳工具(我用)網路atm交易,時折斷了原以為不能用了,她也因心情不好就開車回宿舍..........但我後來發現卡的晶片沒壞故先轉了30000(隔天才能再轉)及發簡訊告訴她卡上可用的我已有轉30000沒想到她沒久我在打給她她竟說要告我盜領!!真無言!請問我有犯法嗎...她是已報案!!
2.另一是是他之前要管我帳我把台灣銀行提款卡放衣櫥上上星期才發現不見!後來我太太上星期打電話才說她去我的帳戶又透支等等數落!但我當下想我的卡怎會在你那我便要跟他要回她硬是不還我!今天她回宿舍我也是在跟她提請他把卡還我他還是沒還試問我可以告他何罪~
3.我們婚姻一直吵吵鬧鬧這次應該是會因這對簿公堂而結束也因此我不再心軟了她報案時警察有跟她說我犯強盜搶劫罪(因為他跟警察說我搶她皮夾拿卡)房間裡當下就我跟她我怎辦法官一定採信她說詞嗎?
煩請說明清楚些我知犯法啊!!她呢??我太太跟我說我轉還回去她就撤案不然我會失去工作也會被關不轉她鐵定告我去坐牢唉無言啊!人生不幸應該就是取道這樣惡妻





第一次來詢問非常感謝肯幫助我的律師
在大年初三(2013.02.13)時候晚上7.8點時候
我與母親開車從嘉義北上要回桃園
在北上泰山休息站出口158K發生車禍
當時是我母親開車我在副駕駛座
從後方看時候 對方車子有一直偏的狀況
我跟我媽說 前面那台車有點危險離她遠點還是要超車
結果再與對方平行時候 對方不知道打瞌睡還是怎樣 我母親發現對方又偏過來了嚇到
一開始母親也為了閃躲對而往右偏 後面車子開始失控
然後又撞到內側護欄 我們就開始翻車 翻了至少4.5圈停在 路肩
我與母親 輕傷沒馬上送醫(後面有去醫院檢查 現在發現母親有親微腦震盪)
對方沒事
到泰山休息站派出所做筆錄時候
先省略前方事情 後面補上
現在問題是警察出判書 警察出判書是我們100%責任
4/20 晚上21點整 要去她們指定的派出所見面



你好~我和我前夫已經離婚10年了,期間探視小孩都以電話聯絡好時間地點然後我在去帶小孩,
中間每次帶小孩幾乎都會爭吵,因為前夫都會用各種理由叫我不要去帶小孩,但我都會
盡量配合他們的時間然後去帶小孩,最近幾年還跟我說小孩要讀國中了,我一直去找他會影響他們的
生活為理由叫我不要去找小孩,後來我跟他說那我申請探視權好了,他才又繼續讓我帶小孩,我也沒
常去帶小孩大約三個月一次,過年和暑假各一次,每次都不給我超過三天,這幾天因弟弟要結婚,一個
月前就傳簡訊說幾號要去帶小孩,時間快到了才回我說給我帶,到了前一天又傳簡訊給我說不給我帶
小孩了..因為我的關西影響他的家庭生活,然後也都不接我電話,傳簡訊也不回我,我想問一下律師
我小孩已經國中一年級了,我如果要行使我的探視權我該怎麼做??還有如果我想要監護權會有勝算嗎?
他傳的簡訊我都有留起來..請問有用嗎?
謝謝你們~請幫幫我~





各位熱心的好人您好
小弟最近收到一份簡易庭通知書
內容是講關於我一年前當兵時在中山室罵人白癡(算公開場合大約是101年4月的事)
現在已經退伍半年了...對方找了當時在場的好友一人當人證告我
在沒有錄音只有人證的情況下...請問這是否告得成?
(對方號稱他們有註記當時的時間地點)
如果我也隨便找個人來作證說我沒罵白癡...這樣會比較有利嗎?
因為我現在在上班了...而對方現在沒工作...
我沒辦法長期跟它耗下去
聽說要調解兩次後在上法院至少兩次才可能判決?
是否有可能我就付掉7萬以後同件事就不會有再被告問題了??
(他是士官我是兵...)
過了這麼久才被告..我真的不知道對方想幹嘛...現在也不敢讓父母知道
整個很害怕...不知是否有甚麼自保或減少求償金額的方法?
當兵那樣的互幹環境...根本想不到退伍這麼久了還會被扯到...
拜託各位有經驗的先生女士幫忙了 感謝!

我在臉書上有一個購物社團專賣女裝(不是防冒品喔= =),前幾天莫名被臉書封鎖帳號,導致帳號無法做登入,有客人匯款完後要通知我,以為是我詐騙集團封鎖了他,結果跑去報警…
我在他報警後有使用另一個帳號通知他說帳號莫名被封鎖,所以換個帳號為他服務(在告知他的當下完全不知道他有匯錢給我,也不知道他已經報警)。他隔幾個小時後看到訊息,回覆我說他已經報案了,警察說這很明顯是在詐騙,所以就以詐欺案開報案三聯單了,該怎麼辦?我當下不以為意的請他隔天早上去幫我銷案,他也知道是烏龍一場,也答應一定會去幫我銷案。
到了隔天中午,我發現我的帳戶不能使用,打電話去國泰銀行問才發現我的帳號被列為警示帳戶了,國泰行員表示,要盡快處理,不然一個月後帳戶就會被註銷。
我馬上跟那位客人聯絡,請他快點幫我處理,他也馬上打電話找承辦員警…結果一直找不到人,說會回電也都沒有,直到第三天晚上十點左右承辦員警才回電說無法銷案…因為那客人說得不是很清楚,所以我直接打電話去警局問,我有很清楚的表明這只是一場誤會(那位客人也一直強調說只是誤會),但警察說因為是"告訴乃論"所以無法銷案,現在能做的,就是趕快到附近的派出所做筆錄,等做好的筆錄傳到他那邊後,他才有辦法移送地檢署,然後要等開庭完,案件結束後,法院發文給銀行,才有辦法取消凍結的部份…
以上是事情發生的經過,我有幾個問是想請求專業的律師們為我解答
問題一:我國泰被列為警示帳戶,那玉山銀行的信用卡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問題二:一定要等開庭案件才有辦法結束嗎?
問題三:我有上網看了一下類似案件,有人說要先跟對方到刑事組寫和解書,然後可以已和解結案?不用開庭?
問題四:也是一樣看到類似案件說可以跟對方和解,然後請警察先開立解除警示帳戶公文給銀行,先解除凍結?(但是案件還是持續進行中)
問題五:如果時間超過一個月,帳戶被註銷了,那存在銀行裡的錢還拿得回來嗎?
跪求詳細解答…謝謝各位
另想知道~因為臉書未事先通知就封鎖帳號,導致我被誤控詐欺。關於這點是否有相關法律條文可以向臉書提告求償??(雖然知道小蝦米對抗不了大鯨魚,更何況對方是美國的大企業,但就是嚥不下這口氣…)

想請教各位律師,就是我20歲被對方告妨害性自主,發生關係時對方未滿16,現在剛滿。
我們當初在遊戲上認識,對方有跟我聊到常常跑夜店、跟很多網友見過面、發生過關係,我說夜店在哪,他說長跑義大附近的夜店,我說我沒去過,他說願意帶我去。
後來我們出去玩,玩到很晚,因為我是大學生,宿舍有門禁,所以我們只好住旅館,後來女生主動坐在我身上,我認為他是想要發生關係,後來我們就發生關係了(有帶套),這之間她也沒有拒絕的意思,只有害羞說不要亂摸,但過程中都是一直在笑。
事後我們回去跟往常一樣聊天,後來又有約她出來,我們又出去玩,一樣有發生關係,但這次沒有帶套,因為他說他體質不好,跟很多人發生過關係也沒有懷孕過,跟我說不用帶沒關係(因為也剛好沒有套),所以就沒帶了,但事後我非常不放心,一直叫他去買避孕藥來吃,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她一直脫,不去吃,我就很擔心,叫他去驗孕,他也說他有驗了。
後來經過了一個寒假,我還是有一直持續問他情況如何,他說又沒懷孕,不用擔心,後來到了今年,他才說她懷孕了,他爸媽叫他拿掉,他說他很想要小孩,最後還是拿掉了,他非常難過。 後來她有去警察局做筆錄,說我強迫他發生關係......。
昨天我接到高雄警察局婦幼偵查佐的電話,要求我做筆錄(還沒去),他說對方告我妨害性自主,而且事後才知道她未滿16(我記得滿16如果兩情相悅下至少不會這麼麻煩),我始終以為他18以上了,因為他說長跑夜店,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昨天還問那個女生,為什麼要說我強迫他,他說他要自保,不想被管束,我說那我說所以你陷害我被關的意思嗎?
我是一個大學生,在南部上大學,不希望北部母親擔心,希望給我一個好的建議....我也有去看法扶會,但實在不清楚該怎弄,拜拜跪求....
還有我之前因為網路上被朋友陷害變成詐欺,後來跟對方和解,去年緩起訴,檢察官念在我第一次,希望我不要再犯錯..., 不到一年,會不會被抓去關,拜託了,我很慌張...,我做的事情我願意承擔,但我讀國立大學,單親家庭,我怕我媽一個人在北部整個人會崩潰, 拜託了
所以不管怎樣都會被關就對了? 那我再讀書怎辦? 能緩刑嗎...緩刑能多久...
還有我之前因為網路上被朋友陷害變成詐欺,後來跟對方和解,去年緩起訴,檢察官念在我第一次,希望我不要再犯錯..., 不到一年,又發生這件事情,會直接起訴之前的事情嗎?
還有怎樣找到免費的律師 我學生 不想讓家裡人知道 我成年20了



雙方騎機車在同一方向.甲方騎在前面 z方騎在右後面.行駛中z方機車忽然擦撞甲方機車.人跟車噴到人行道上.z方有輕微擦傷.甲方毫髮無傷只有機車上有輕微擦傷.並無倒下.隨後甲方便下車查看z方有無受傷.並打110請警方來量測.此時z方的老公到場看囉一下車子的擦撞痕跡.就說我看痕跡就知道甲方擦撞z方的. 後來交通大隊來囉 他說這樣無法判定誰對誰錯因為都沒有錄影.但憑擦撞痕跡實在無法判定.如要判定需花3000去監理所提出判定.希望甲z雙方可以自行和解.此時z方老公就說我老婆的機車損壞部分以及受傷部分需要甲方理賠.甲方就很無奈不想跟他多談.等待交通大隊量測後簽下筆錄後雙方留下連絡電話就離開囉. 後來z方老公打電話給甲方說要一.要理賠他老婆的車子損壞部分跟醫藥費.甲方無法接受因為甲方是被擦撞方.只不過甲方並沒有受傷.只有機車稍微擦傷.z方老公說要去鑑定.提出告訴.....請問這時後甲方該怎樣處理ㄋ.被撞方要怎樣處理ㄋ? 事後有到現場看有無監視器可以看.可惜並沒有.




不好意思因為我爸爸剛過世
可是在他過世前他同居人竟然做一些事
好想是計畫性的
證件之前都在那同居人那
證件在4/2號的時候才還我們
好像又在鑽法律漏洞
他們在一起10幾年了
我爸爸在
3/24住進加護病房(到4/2號都是昏迷)
3/25把爸爸理賠金剩下的錢都領走我想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們嗎
(最後領走30幾萬存簿是寫轉入存款'>>是什麼意思')
因為銀行的跟那女的好像串通的
(銀行說他的的帳戶沒互通可是在爸爸生病前銀行要跟A要錢打給A沒接就打給B,B說就扣他的錢的那種關係)
3/26號盡然有人去到台南爸爸的戶籍地幫他申請印鑑證明
(我們打電話去問戶政他說申請人他有爸爸的委託書簽名達90%
(我想問戶政怎麼確定那簽名是他的,而且爸爸後來是昏迷的委託書也有效??)
3/27爸爸有一間房子被申請買賣了
ˋ4/2號被買賣成功(我們打改去地政事務所辦過戶房子的她都不接我們電話還設黑名單用別之打又掛電話一直逃避)
重點是債權沒轉移
好像它們存心要欺負我們
這些資料都是我爸爸過世後我姊他們一筆一筆查到的
因為現在親戚為了前'都是幫那個同居人
我爸過是到現在同居人都沒出現
我們也沒這麼多錢
想知道我們有告成的勝算嗎


家中只有男方在工作,與男方家人同住,女方是全職媽媽,育有1名2歲小孩。過年期間來因男方對女方line開始設密碼(謊稱新功能)及發現她開始會編一些謊話後,常為了夫妻間的無法互相信任,開始為此爭吵。
從爭吵開始,女方開始中午睡醒就帶小朋友出門,男方打電話也開始不接,下班後問她去哪也不理,甚至到昨天中午趁家中無人時,把小朋友的東西與她個人物品整理帶走,並留紙條給公婆,說要帶小朋友回家,並感謝他們這段時間以來的照顧和受不了男方等話語後帶小孩離家。
女方如此離家行為已經很多次了(她甚至說過因為小孩還在喝母乳,要採法律途徑法院一定會把監護權判給她),男方也一再重申受不了女方動不動就私自帶小孩離家,請問女方這樣的行為,男方能透過何種途徑把小孩帶回來嗎?另外,女方常私下向友人討論要如何提分居、獨自撫養、男方言語暴力(兩人吵架時)等問題,試問對這樣的婚姻與小孩的關係男方應如何主張與自保(疑似友人幫女方找法扶)?


弟弟的車借別人(弟弟不太了解那個人,我們不曉得弟弟怎麼去認識那種朋友),那人卻開車去偷竊大賣場放在外面的電視,而大賣場的監視器有拍到偷竊的人及我弟弟的車子,因此警方循線追查而來,但我弟弟當天在上班,根本不知道那人借車去做甚麼事,所以警方有帶我弟弟去找人(但那人避不見面)及做筆錄,事後我弟弟說有連絡到那人說他會處理說不會連累到我們。但今天警方又打電話來說犯案人不出面,而我弟又不接電話,就嚇唬我媽(因為車子的登記名字是我媽),說不處理好的話,我媽會有事(財產會被扣押,是有哪些財產會被扣押),又說會來我家在找我弟,我媽及家人都很擔心(心情很不好,媽媽的身體也因此而更不舒服),我們家也無法承受如此這番的騷擾,煩請幫忙、協助如何處理後續問題及注意事項。謝謝!




我上個禮拜五....(2013/4/12)
要借一筆錢牽車....因為老公要牽一台車需要10萬元..
所以我就找網路上得借錢網....我打了一家...
我跟他說我要借10萬元..他說可以...
可是我跟他說我沒有薪資轉帳..他說也可以借...
但是需要郵局簿或是有其他銀行的簿子....
我跟他說有... (可是裡面沒有錢)...
可是她叫我把郵局簿跟卡... 還有銀行簿跟卡...還有身分証跟健保卡影印..
寄到什麼公司....(富源公司...苗栗北站)
還要我的卡的密碼(重點我給他了)
我還問他..我要分期...之後錢怎麼扣....
他跟我說用2家(郵局.跟銀行)....看哪一家錢比較快下來....
就用哪一家每個月扣....
他跟我說禮拜一他會打電話給我....
可是我沒接到電話... 打整天的電話給他手機也不通..
直到4/15號 禮拜二我才發覺不對近..
我趕緊去銀行掛失..結果銀行的人員跟我說..我的帳戶是緊示帳戶...
是人頭帳戶... 他叫我門去報警ˋ..
警員跟我們備案也沒用...因為對方已經報案了ˊ我也是受害這欸.為什麼不能報案?我好無言唷..他叫我只好等通知了..(重點是警員不讓我們備案)
(我的銀行存摺跟卡.還有郵局的存摺跟卡..都已經寄上去了))
有人說這樣是幫助犯罪...可是我是不知情下被騙的ㄚ...
沒有澄清的機會了嗎....
要怎麼收集有利證據...
傳票什麼時候會下來...
會罰很多錢之類的嗎...
還是要被關....
請問這樣會判什麼刑法
請律師們...幫幫我阿....
我還有2個小孩子要養...不想要被關... 我也是受害者..





1. 本人在101年11月底去看位於桃園縣中壢市的房子,當初是打給AA房屋的J小姐,到現場時她和C先生一起出現,當初的屋況基於對對方的信任,我並沒有移動賣方的家具,對方也未告知沙發後方有嚴重的壁癌,並且在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上賣方也在滲漏水部分及是否在一年內修復滲漏水都勾選了否,但是在102年1月10日交屋後我卻在沙發的後方發現了大面積的壁癌,後來詢問主委得知,實際上對方在101年10才重新將房屋做過修繕整理
2. 在第一次看房子時房仲C先生以未帶停車場的鑰匙,所以在第二次看屋時本人才看到了地下室的車位,並由C先生使用停車的機械設備將位於下層的車位上升,並強調沒有使用方面的問題,而且周遭都有停車所以我們也不疑有它,沒想到在102年1月10日交屋後本人想要將車子停入車位中,幸好樓上的主委到停車場詢問我們是誰,在我們告知是新的住戶後,他告訴我們停車位因為年久失修,下層的車位還有淹水的問題,所以已經不能使用,有安全性的問題!當下我並沒有完全相信他的說法,我就請了停車場設備公司去檢查設備,發現下層車位的確有大片的鏽蝕,而且屋主所謂的修繕部分也只是將平衡鋼索換過而且跟原來的尺寸不同並且還有很多的問題(油壓、變電箱)
3. 在出現上面的問題後我上網搜尋賣方的資料後發現,賣方原來也是AA房屋的仲介和C先生是同一間仲介公司的同事,而且C先生在交屋前都住在我要買的物件裡,甚至在交屋後還想要租我的房子,只是我想要儘快入住所以就拒絕他了。我很不能理解為何屋主自己是仲介人員卻推拖不知道房屋的種種問題,還有C先生自己住在房屋裡一段時間卻也沒發現這些問題!這樣難道都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4.當初雖然在AA房屋的案子上看到了這個物件,卻因為房仲C先生說因為仲介費過低AA房屋不想接這個案子,所以轉介到BB房屋簽約,如果最後賣方和仲介都不出面我應該向誰求償?因為目前為止有開過一次調解委員會,只是對方一直都未主動與我聯絡,都是我打電話詢問仲介C先生才說再和對方聯絡然後就石沉大海
感謝各位看完我的問題,因為一直找不到之前的PO文所以再PO了一次,如果觸犯規定,請管理者刪除謝謝






小弟再去年七月初跟網路上的商店(有實體店面)買了件物品
因購買前有提到到貨日期是否可如期到貨~
對方也承諾OK 會到貨 (但這點已經沒有記錄了 網站賣場紀錄只保留四個月)
後來因為賣方沒有如期到貨~造成我心裡不愉快
在後來交易結束後 我給了對方負面評價(當然對方就有說如果無法舉證 造成商譽受損將提告)
結果在今年1月初對方提告... (如我所說網站只保留四個月的紀錄 我想對方也利用這點讓我沒有辦法得到任何資訊,目前我唯一可以得到的只有當時買賣完畢後的評價與對方的回應)
因為時間過了太久,我真的也不記得 我在私底下的"買賣留言板"是否有出言不遜?
下週將到警局去說明,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因為從來沒上過警局or被告 難免心生有些緊張,雖然只是小罪 但還是刑事罪
擔心因此留下什麼污點得不償失啊...
以下是我與對方給予負評時唯一我可以取得的紀錄,
想請各位律師如果有空是否能幫我看一下 我是否有涉及到妨礙名譽之類的行為?
藍字:我 紅字:賣方 謝謝協助! (但我真的不確定是否在留言板出言不遜 真怕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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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滿意度:[極差]
意見 : 1.7/2已經匯款完成到7/3一整天都沒有對帳,等到7/4才回應,但賣家在賣場問與答都有回應其他問題 是故意不回應嗎? 2.後來在留言版 你說明了原因 我也接受,但你們告訴我7/4出貨 7/5會抵達 結果我7/5從中午等到晚上都沒有收到貨品? 下午也有留言給你 卻沒人回應?
意見 : 3.沒有提供貨物編號 也沒有提供電話. 請問要別人怎麼查詢? 到了7/5晚上我已經火大了,7/6才提供配送單號? 然後再告訴我7/5系統顯示無人回應?
意見 : 是我自己打去物流公司詢問,他們才告知是早上8點多就送去? 我在下標後早就有告知可以收宅配的時間卻視而不見? 物流告知早上電鈴無人回應有撥打電話, 我想賣家留的電話並不是我的手機吧? 已經告知宅配可收的時間卻無視客人的要求? 這種店家真的讓我不敢恭維!
回覆 : 先生您好!關於對帳及回應時間,本賣場有自己的標準流程,您若覺得太慢而反應,我們認為合理,並且會虛心檢討。
回覆 : 針對以下幾點我們想詢問一下:1.您說:[麻煩宅配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1300之前],試問早上8點多配送,不符合1300之前?? 這似乎有違一般人的常識。 2.您說:[我想賣家留的電話並不是我的手機吧?] 請提出證據。
回覆 : 您的訂單我們一切都是照流程來,沒有任何問題。請不要因為查詢答案結果是您自己不在家而惱羞成怒。您對我們指控,已傷害到我們的商譽,請提出相應的證據,若是隨口造謠中傷,我們將對您提告。請注意,這不是在嚇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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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我無法舉證配送那段的原因是我已經沒有任何證據了 (都被洗掉了) 但他當初的確有答應我在某日內會抵達! 這一點有關係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目前已收到警局通知單,此次訊問將是本案第一次的訊問,您在本次訊問所回答之內容,對於本案日後的發展會有諸多的影響,建議您還是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hcao@gmail.com指教。





於100年10月份.在露天拍賣網購尿布.我以匯款5700給對方.但他一直拖延不出貨.我也跟他說貨不要了.把錢還我.他卻說他的帳戶被鎖了.無法做提領的動作.我到警局報案.才得知原來有十幾個人跟我一樣都被她騙了.開庭至今.今年一月份時他有傳簡訊說會匯款給我.沒匯.二月份就收到法院通知對方行為不構成詐騙.原因是他有陸續出貨給他人(當時他是想要跟對方和解).以及也有陸續跟我們這些買家聯絡.(是知道我們要告他才聯絡的)他也辯稱是貨源不足不是故意不出貨的.(我當初去開庭時.他也當面要拿2000給我.希望我先跟他和解.我不肯.我請他全額匯款.我才和解).3月中我傳簡訊跟他說.我急需用錢.可否還我?他也回說月底還.我還是沒收到.日前我又傳簡訊給他.說已經4月中了.是否會還?他就沒回了....隔天我在約12.1左右.打了將近20通電話(他根本就不接).我又傳簡訊給他.他也不回.昨天我就又傳了(我知道妳有看到我的來電以及簡訊但卻不理會.我就說既然刑事不能辦妳.那我就循民事).他才回.可他卻回說(會還就是一定會還.他現在沒工作也不能還.我在在深夜打給他.他就告我騷擾.)於是我回.(之前白天打給他.深夜才回.他說深夜才會下班.我白天打.誰會接?)他就不回了.....我覺得他根本在鑽法律漏洞..以為陸續跟我們連絡.法律就對他沒輒.100年至今都沒還.請問我該怎麼辦?

對方是一名職業軍人 今年快要滿二十三歲 我和他是在網路上認識的 那時候我和他見面的時候是他剛滿21歲的時候 他打電話要我去屏東找他 我只好瞞著我的爸媽去找他 後來在他21歲生日的時候發生性關係(非自願性)當時我還未滿16歲 可是我現在滿18歲 交往的兩年以來 我父親都不知道我去找他 現在已經提出告訴 他在我17歲的時候又買酒把我灌醉又再次發生性行為不僅強迫我去信仰宗教 現在對方的母親口頭上說會負責任 可是她的兒子卻躲在軍中換手機號碼 她母親還想告我搔擾 因為我下去屏東去他家門口留下我的電話號碼 我可以告得成嗎?有留下酒瓶.保險套 對方母親知道後 打電話過來說她兒子會負責 結果她兒子換電話號碼 不回簡訊不回電話 之後他母親又打電話過來說:她兒子被他父親趕出去家門是我害的 又說不準她自己的兒子交女朋友 結果她兒子跑去交女朋友 而那個女生曾經在fb上說:不會介入我跟男生的關係 不會去插手管我跟男生的事情 結果現在那個女生想要寄密件給我父親 卻不知道我父親的名子(我猜她可能要給我父親看我在fb罵她是小三的事情 那個女生也有罵過我) 之後對方要求談判 結果對方傳簡訊來說行程取消 因為他的父親身體不舒服 帶他醫院看病 我父親就決定去警局提告 1.請問他這樣的行為已經確訂構成妨礙性自主了嗎? 2.交往兩年我父親都不知道 這樣算誘拐嗎? 2.我在fb上罵那個女生小三 對方也罵我 這樣那個女生會造成我的威脅嗎? 3.對方母親說話不算話 可以連他母親一起提出告訴嗎? 4.對方不知道我父親的姓名 寄得了密件嗎? 5.對方母親強制我信仰 這樣算強制罪嗎? 6.對方約好卻沒來 我先提出告訴 算毀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