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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世安 100-12-18 21:52
律師:小弟前兩年去工常工作,但那個老闆遲遲不發給我薪資,我之前有辛勞工局幫我處理了!     但那個老闆也都沒有到勞工局協調,線再打電話給那個老闆他也都不接,但只要我換一個新號碼    打電話給他,他馬上就接了!     但聽到我的聲音,馬上又掛我電話!     現在的我只知道他家的住址,跟他的手機號碼!     請問陳律師:我應該要用怎樣子的方式,才能跟那個老闆要到我2009年12月份,工作薪資呢? 補充:《我那時工作的時間與紀錄》
通常這種債務不履行的情形,還是要上法院提起訴訟聲請調解才有辦法解決。
小俞 100-12-15 15:23
?

我今年12月剛買了一台中古車,因為我要用分期買,買之前車商有問我,分幾期跟金額,我就跟他說能否50期跟每個月7千塊以下是否可以,他說可以,我就先交訂金1萬,然後車貸銀行的人員叫我跟他們公司電話人員說不要提車貸50期跟每個月7千塊以下,他說會幫我處理,車商也是這樣子說(這些對話我多錄音了跟對方也有說他自己的名稱),等到今天12/15我收到帳單後我看到是48期每個月9千多塊,那這算是詐欺嗎?我是否能告車商跟車貸呢?

小俞 100-12-15 15:16

我今年12月剛買了一台中古車,因為我要用分期買,買之前車商有問我,分幾期跟金額,我就跟他說能否50期跟每個月7千塊以下是否可以,他說可以,我就先交訂金1萬,然後車貸銀行的人員叫我跟他們公司電話人員說不要提車貸50期跟每個月7千塊以下,他說會幫我處理,車商也是這樣子說(這些對話我多錄音了跟對方也有說他自己的名稱),等到今天12/15我收到帳單後我看到是48期每個月9千多塊,那這算是詐欺嗎?我是否能告車商跟車貸呢?

阿敦 100-12-14 22:13

小弟近來透過東x房屋仲介賣了一間透天厝一樓為店面目前有出租,因為承租契約到明年7月31日,於11月25日完成過戶但尾款還有19萬多在履約保障帳戶裡,上周五12月9日已經將合約押金轉交給買方,但買方要求重新簽訂出租合約,也一併於12月9日重新簽約完成,但買方與承租方簽約內容有備註一樓室內有一玻璃門隔間與一樓遮雨棚,契約到期時承租方可拆走,買方當時同意並簽訂合約,買方也於履約保障帳戶放款同意書上簽名(但是銀行告知要買方本人告知才可放款),12月11日仲介電話來告知買方不同意玻璃門與遮雨棚拆除,要求我與承租方協調要求他不可拆除,否則買方拒付尾款.仲介一直打電話來煩,甚至要我花錢了事,哪有這種事,買方已經同意承租方拆除了還要我花錢重新再裝一個們給他,若是我不理會該要求可以嗎?
請問我們這樣算不算交屋完成,若買方拒付尾款我是否可提買賣不成立,或是我該用何種方法處理,

請提供一點意見   感謝~~~

 對方既然已經就租賃的條件表示同意,這部分應已構成契約的一部,對方應受契約的拘束。你可以主張對方應受先前合意之拘束,如對方不遵期履行房屋買賣的約定,你可以另外向對方主張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或契約約定之違約金)。

鴨子 100-12-13 01:29

上個月上班途中發生車禍等醒來時人已經在救護車上了
在醫院的時候警察來做筆錄詢問發生經過時只記得當時騎車騎到一半忽然旁邊有一個黑色物體出來接著我就倒下暈了
之後只知道在我前面還有另一個人被撞腳骨折
當然自己的鎖骨和肩胛骨也骨折及腦出血
住院1個多禮拜期間肇事者指來看望過一次不到10分鐘而且還是要人通知才來
不然可能不打算來
之後出院後打電話通知和解的事對方卻說是我自己去撞他的不打算理會
好不容易等交通事故分析報告出爐結果是:肇事者酒後(酒精濃度0.80)倒車時撞到後方機車1而我又在後面剛好從後面追撞機車1以致機車1乘客飛至另一台車下
請問這種情形我該怎麼辦??
鑑定報告上是說我從後面追撞前面的機車所以這樣我有錯嗎?
被撞後我暈過去然後等我醒來時身邊已經有救護人員,員警筆錄是在急診室裡詢問的

我可以確定我真的有被肇事者的車撞到後倒下 ,我摩托車肚子的地方還有被撞的黑色痕跡

可是承辦的警察在報告上卻是寫我追撞前面機車還讓乘客飛到車外,這樣的情形是不是對我很不利

因為這件事不得不請1個月的病假+住院錢間的費用+機車的維修費
我可以跟肇事者申請賠償嗎?還是我要賠償我前面的那台機車
如果肇事者堅持是我自己的問題我該怎麼辦?自認倒楣嗎?

100-12-11 19:27
為人作保 借款人未還款 銀行超扣下我的存款如何解套? 民國八十六年間,本人為人作保向銀行貸款。 二年後該借款人口頭告知我:其貸款業已償還。 其後十幾年中一直聯絡不到該貸款人,直到100年十二月七日,接到法院公文通知,內容言明將查扣本人名下五十萬元之定存;查証之下才知十數年前其聲稱業已還款之說全屬謊言。 十二月七日當天下午,為了解事情全貌,本人親自前往銀行查詢之時, 竟巧遇借款人與另一連帶保証人,正在與銀行人員簽定和解申請書。 對方在未經本人在場亦未授權之情況下,擅作主張偽稱本人同意扣我存於銀行之新台幣五十萬元定存,而未有任何一方知會本人;當本人於銀行巧遇此情況時,該一干人等與銀行人員已經完成違法之偽和解以及不法之扣款程序。 借款人除被查扣之壹佰貳拾萬元外,尚有一筆房產被查扣,銀行人員再查扣我伍十萬元,實屬超扣(欠款金額約一百九十萬元);而一干人等所簽違法合解書,未扣借款人的房產先扣我之五十萬元。是否有串通圖利(借款人)之可能。 另一連帶保証人,在八十八年間向我借款貳佰萬元,騙我說每月分期還款,事後一直避不見面。留下之聯絡電話,事後竟改變號碼也未通知我,此次見面竟又留下假電話號碼,其行為是否實屬詐欺行為。 12月8 日早上十一點多時曾多次去電銀行承辦小姐,訊問這筆借款之事, 並留下電話請代為聯絡借款人等。 結果在下午兩點多他們就急著簽申請書說同意扣我錢,並結束此筆債務銀行承辦小姐等一干人都未聯絡我,幸好被我巧偶到 借款人尚有一筆房地產,只知大約地點,如何可查到她房地產的資料
當初你牽連帶保證書的時候,銀行一定會要求你同意拋棄先訴抗辯權,所以只要債權人不按期繳款,銀行就可以向你請求償債務人的債務。 有沒有超額扣押的問題,因為房子還沒拍賣,拍賣可以拿到多少錢也不一定,而且銀行也不一定要先扣債務人的財產,它們可以同時扣債務人及扣保證人財產,你就算向法院提出超額扣押的異議,法院應該也會直接駁回。 至於有沒有詐欺,通常保證債務的情形,尤其是對方還有財產的情形,你很難說對方是詐欺的。
欣欣 100-12-13 10:16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當初你牽連帶保證書的時候,銀行一定會要求你同意拋棄先訴抗辯權,所以只要債權人不按期繳款,銀行就可以向 ... (恕刪)

1:連帶保證人需年滿幾歲呢?2:幾歲以下作保無效呢?3:長大後保證人能否申請此筆保證無效呢?

4:如借款人還款多年後死亡~那債務就是保證人要還嗎?

哈特涅特 100-12-10 21:05
我在9月份控告一名不知名的人恐嚇 原因他在電話恐嚇我的 就我知道的是恐嚇罪不能撤告 11月份開偵查時檢察官也有說這個無法撤銷告訴 但是如果有和解的話好像可以怎樣之類的讓法官看看會不會判他輕一點 這個月12月份我接到電話 對方請了調解委員會說是希望跟我和解 想請教 1:如果事後達成和解,法院那邊的後續我又該做什麼或是要做什麼嗎? 2:如果要和解,我是否有應該要注意的地方來保障自己呢? ps: 例如和解書上應該要註明哪些事項來確保我自己的權益? 附:11月底的時候我已收到高雄法院的簡易判決公文 內文是說因為對方承犯行因此依刑法451條聲請簡易判決
這是非告訴乃論的罪,即便和解法院還是會繼續判決,不過會判輕一點就是了。你和對方和解,如果對方願意賠錢,你應該要求對方拿現金於調解庭中直接交付,否則後續對方可能會賴帳,你還得要去強制執行徒增麻煩。
哈特涅特 100-12-10 21:05
我在9月份控告一名不知名的人恐嚇 原因他在電話恐嚇我的 就我知道的是恐嚇罪不能撤告 11月份開偵查時檢察官也有說這個無法撤銷告訴 但是如果有和解的話好像可以怎樣之類的讓法官看看會不會判他輕一點 這個月12月份我接到電話 對方請了調解委員會說是希望跟我和解 想請教 1:如果事後達成和解,法院那邊的後續我又該做什麼或是要做什麼嗎? 2:如果要和解,我是否有應該要注意的地方來保障自己呢? ps: 例如和解書上應該要註明哪些事項來確保我自己的權益? 附:11月底的時候我已收到高雄法院的簡易判決公文 內文是說因為對方承犯行因此依刑法451條聲請簡易判決
蔡明哲 (阿哲) 100-12-10 21:05
既然檢察官都已經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了,被告應該會被判有罪,妳可以具狀向法院陳述意見,妳如果想向對方求償的話,可已具狀請法官開庭,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毛毛 100-12-10 20:46
我們家現在想要告一個人,但是完全沒有法律知識,所以只好請你幫幫忙,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天的晚上媽媽騎的摩托車被撞了,人是沒有怎麼樣,但是摩托車壞了,一般來說應該是要賠的,它們卻想逃走,當時在我們家樓下,所以管理員就下來看,之後就講一講本來要解決了,可是他們車上當時有一個喝酒的人,就衝下來罵人,還一直推我媽媽,之後我很害怕就打電話給爸爸,爸爸下來之後就先問所有事情的經過,然後那個喝醉酒的人就發瘋了,走到車上去拿東西,爸爸就有個反應知道他要找東西打人,所以就找了根木棒防衛,可是那個人拿的可是不鏽鋼的棒子,木棍怎麼抵擋啊?那個人就直接拿棍子打我爸爸(雖然有人阻止,可是它是發瘋耶),怎麼抓得住他?結果我爸爸就被打到左手斷掉 皮肉傷(很多傷口)頭也被打到腫起來(當時他瞄準我爸的頭打,爸爸就用手擋著頭,不然可是會頭破血流)慘不忍睹,我們要提告,請告訴我們可以怎麼告他?有哪些法條?可以告他殺人未遂嗎?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2-12 17:06
若你父親受的傷害有達到重傷程度,可告傷害重傷罪;否則就是普通傷害罪。另外對方有無殺人故意,必須看當時的具體情況判斷。
毛毛 100-12-10 20:46
我們家現在想要告一個人,但是完全沒有法律知識,所以只好請你幫幫忙,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天的晚上媽媽騎的摩托車被撞了,人是沒有怎麼樣,但是摩托車壞了,一般來說應該是要賠的,它們卻想逃走,當時在我們家樓下,所以管理員就下來看,之後就講一講本來要解決了,可是他們車上當時有一個喝酒的人,就衝下來罵人,還一直推我媽媽,之後我很害怕就打電話給爸爸,爸爸下來之後就先問所有事情的經過,然後那個喝醉酒的人就發瘋了,走到車上去拿東西,爸爸就有個反應知道他要找東西打人,所以就找了根木棒防衛,可是那個人拿的可是不鏽鋼的棒子,木棍怎麼抵擋啊?那個人就直接拿棍子打我爸爸(雖然有人阻止,可是它是發瘋耶),怎麼抓得住他?結果我爸爸就被打到左手斷掉 皮肉傷(很多傷口)頭也被打到腫起來(當時他瞄準我爸的頭打,爸爸就用手擋著頭,不然可是會頭破血流)慘不忍睹,我們要提告,請告訴我們可以怎麼告他?有哪些法條?可以告他殺人未遂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2-10 20:46
你們可已至警局提告,或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把犯罪事實及經過陳述清楚即可,至於構成那個法條,是法律評價問題,是法官及檢察官工作。 妳所述的內容,對方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或殺人未遂罪。
小馬 100-12-10 20:44

遇到傳播妹 說奶奶要開刀住院 跟我借了七萬元

結果在他FB看她過得很好

留了言 她就馬上關掉FB了   丁曉雨(曉慧)

我有留下跟他的訊息對話  她的電話 她嬸嬸的電話 還有她弟弟的銀行帳戶

這樣我可以提告 或 報警 找人ㄇ

還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嗎

毛毛 100-12-10 20:43
我們家現在想要告一個人,但是完全沒有法律知識,所以只好請你幫幫忙,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天的晚上媽媽騎的摩托車被撞了,人是沒有怎麼樣,但是摩托車壞了,一般來說應該是要賠的,它們卻想逃走,當時在我們家樓下,所以管理員就下來看,之後就講一講本來要解決了,可是他們車上當時有一個喝酒的人,就衝下來罵人,還一直推我媽媽,之後我很害怕就打電話給爸爸,爸爸下來之後就先問所有事情的經過,然後那個喝醉酒的人就發瘋了,走到車上去拿東西,爸爸就有個反應知道他要找東西打人,所以就找了根木棒防衛,可是那個人拿的可是不鏽鋼的棒子,木棍怎麼抵擋啊?那個人就直接拿棍子打我爸爸(雖然有人阻止,可是它是發瘋耶),怎麼抓得住他?結果我爸爸就被打到左手斷掉 皮肉傷(很多傷口)頭也被打到腫起來(當時他瞄準我爸的頭打,爸爸就用手擋著頭,不然可是會頭破血流)慘不忍睹,我們要提告,請告訴我們可以怎麼告他?有哪些法條?可以告他殺人未遂嗎?
報警告對方殺人未遂,警察就會處理了。
小張 100-12-10 14:45

案例事實:
這邊先簡單說明一下原委;我在A銀行投資國外的基金產品,故開了1個外幣帳戶與台幣帳戶,上個月初我在A銀行投資的基金分別被人用電話理財交易的方式賣出了5筆,由於國外基金變賣需要時間,錢才會回到外幣帳戶,所以到發現為止,共有3筆被賣出的基金回到外幣帳戶,再換匯轉到台幣帳戶,之後再從A銀行的台幣帳戶轉帳至我B銀行的帳戶中,最後我B銀行內的錢再被人使用提款卡在ATM盜領.轉帳.以及繳交信用卡費用,經過查證,我B銀行內的錢都是被轉帳至同一人的帳戶,以及繳交同一人的信用卡,此人就是我有血緣關係的二哥,至此為已查證之事實。

目前確定涉案人就是我二哥了,請問他這樣算是竊盜還是侵占
A銀行部份,如果經由電話錄音查證確實是我二哥冒用我的身分進行交易,這樣他是否犯了詐欺罪?(他並無直接從A銀行獲利,而是透過A銀行將錢轉至B銀行,再由B銀行取得贓款)

 

補充幾點
我B銀行帳戶的存摺.印鑑.提款卡之前有請他保管,提款卡密碼他也知道;他今年已經被我媽媽掃地出門,當時他只有將存摺及印鑑歸還給我媽媽,提款卡則是自行暗藏起來。
犯案流程:A銀行冒充身分電話交易賣基金>>電話轉帳至B銀行>>使用提款卡從B銀行取得贓款

 你哥哥的行為應該會構成詐欺取財偽造私文書等罪,他犯什麼罪你不一定要確定知道,只要去提告檢察官及法官會依照你哥哥犯罪事實來確定罪名。

李壹 100-12-09 18:18
因為我在標一個案子的時候忘了放納稅證明,所以又用我太太的行號去投標,但是電話是同一支,現在因此被以借用他人牌照名義送高雄市市調處調查, 1.我的委拖人有在開標時有寫聲明書(因為在投標的時候忘了放納稅證明,才叫另一加廠商投標,電話才會一樣). 2.可是我太太公司未發表任何聲明, 3招標單位就以我公司的聲明書為證物,發函給兩間公司說疑是借牌要將兩間公司停權三年,並移市調處調察 4.我的公司就向招標單為提出異議主張電話只是聯絡用途,夫妻在法律上沒有規定不可同時參加同一個標案,我?公司以尚失投標資格所以沒有圍標 5.我太太的公司異議(電話只是聯絡用途,夫妻在法律上沒有規定不可以參加同一個標案, 我以公司法人參加標案,我的牌始終從未借與他人使用,在開標當時未發表任何聲名) 6.現在招標單位有意要堅持用我公司的那聲名書來判我?是借牌 7.借牌不是要有人借,也要有人肯借,我太太公司始終都是她自己要投標,也不肯把牌借人,那招標單位如果判我?借牌那我?該怎麼辦? 補充:招標單位始終沒有問我太太公司問題跟議見,還有招標單位也沒有問我?的委拖人的身份, 因為我?的委拖人都沒有委拖書他?就開標了他?有無行政疏失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2-12 17:11
你的投標案在外觀上是有借牌的形式,因此,市調處才會加以調查。而犯罪的成立必須有犯意與行為,既然已有行為,則必須沒有犯意,犯罪才不會構成。
李壹 100-12-09 18:14
因為我在標一個案子的時候忘了放納稅證明,所以又用我太太的行號去投標,但是電話是同一支,現在因此被以借用他人牌照名義送高雄市市調處調查, 1.我的委拖人有在開標時有寫聲明書(因為在投標的時候忘了放納稅證明,才叫另一加廠商投標,電話才會一樣). 2.可是我太太公司未發表任何聲明, 3招標單位就以我公司的聲明書為證物,發函給兩間公司說疑是借牌要將兩間公司停權三年,並移市調處調察 4.我的公司就向招標單為提出異議主張電話只是聯絡用途,夫妻在法律上沒有規定不可同時參加同一個標案,我?公司以尚失投標資格所以沒有圍標 5.我太太的公司異議(電話只是聯絡用途,夫妻在法律上沒有規定不可以參加同一個標案, 我以公司法人參加標案,我的牌始終從未借與他人使用,在開標當時未發表任何聲名) 6.現在招標單位有意要堅持用我公司的那聲名書來判我?是借牌 7.借牌不是要有人借,也要有人肯借,我太太公司始終都是她自己要投標,也不肯把牌借人,那招標單位如果判我?借牌那我?該怎麼辦? 補充:招標單位始終沒有問我太太公司問題跟議見,還有招標單位也沒有問我?的委拖人的身份, 因為我?的委拖人都沒有委拖書他?就開標了他?有無行政疏失 請你幫幫忙
100-12-09 18:14
李先生您好:您的問題我試著理解重點如下,是否被認定為借牌行為,當然不會只以夫妻關係認定,既然市調處已經在查,建議您可以快找律師詳細討論,謝謝。
晶晶 100-12-09 09:05

暑假時經由廠商介紹承做一批學校工程 是政府公開招標的的案子 得標的A廠商再找我們施作
這期間只跟一位李先生有聯絡 工程結束 發票也開了 卻遲遲收不到貨款 打電話到得標廠商公司 卻說那個李先生是他們的包商 不能代表它們公司 貨款要我找李先生 自己處理 我說發票都是開他們公司的抬頭啊 這個李先生就代表公司 沒想到對方卻說 我怎可以說李先生是他公司的人 他又沒付這個李先生薪水 隨便人發票開他公司抬頭 他都要付款嗎 我再亂說 他要去告我

請問各位 這種情形該如何處理呢?

後來我有找到李先生 他說沒錢付款 可能要分期 我又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呢?

阿銘 100-12-06 15:04
在12/4 接到 桃園智財局的電話 要我12/9過去做筆錄 原因是 在伊莉論壇 分享電影(美片) 分享帖子中 底下都有寫 "聲明" (24小時刪除.勿用於商業用途.如侵犯智財權請通知本人以迅速處理等...) 目前正在等待公文寄來 請問 真的需要跑桃園一趟嘛!? 是否可以在台南辦理(人在台南) 我也有上網找了些網友的案例 好像都是 美國電影協會告的 (不和解) 依莉版主說 不會提供IP與個資 協助台灣警察辦案 要認 還是不認 !? 是否有辦法 可以無案底 ~ (本人才大四 就學中)
如果你認了或你不認但是警方握有確切的證據,而對方不和解,那最後應該是會以緩起訴或起訴後判決結案。 如果你不認,警方及檢察官又查不出來的話,會以不起訴結案。
wu 100-12-05 23:45

請教律師.我女兒在未成年情況下與未成年男方產下一女,雙方無婚姻並末達成共識..如今事情己發生一年半雙方當事者均以成年,孩子戶口登記在男方家,男方(單親家庭)生活複雜到處結交異性尚在高中求學中無力扶養..最近因扶養問題想戶口轉至女方監護,男方家中有點黑道背景遲遲躲避不接電話

1.我是否可告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

2.孩子生出至今都由女方全程照料扶養..男方只有四次探望,每月寄幾千元扶養生活費補償,可否告

監護權由女方監護等等。

謝謝那位律師能幫幫我們解決問題無力小市民。

 妳女兒與對方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點是在十六歲以後的話,對方的行為應該是不會構成與幼年男女性交罪的問題。另外,如果你的女兒在未成年期間沒有因為和誘而使得你無法行使監督權,應該也不會構成和誘罪。

監護權方面,你們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權,根據你的說法,小孩都是你們在扶養,且對方對於一些扶養的問題不理不睬,法院判定由你們單獨行使監護權的機會很高。

bluecia 100-12-05 22:46
母親近幾年個性越來越偏激、易怒及善嫉 不僅監控父親的來電、簡訊 甚至在家門口安裝監視器監視父親與女性客戶的一舉一動 家裏從事中盤商 工作關係,一天之中需要長時間在外送貨 她會騎著摩托車一路跟著出去,辱罵以及跟監 甚至常在半夜兩、三點跑去店面對我父親查勤 (他們目前分居於店面及住家) 母親是個閒來無事的家庭主婦 所以有很多時間得以從事這樣的騷擾行為 但我家的工作是勞動活 每天的工作時間幾乎是從早上八九點起床就得一路做到半夜十二點 我爸實在沒有體力去跟我媽這樣消耗 這一、二年來因為壓力過大 他已經出現如健忘、頭痛、胸悶等身心症狀 甚至多次差點在開車送貨途中發生意外 我與大弟目前住在外面 常接到她的威脅簡訊,說不搬回去就要讓全家都死的很難看 仍住在家裡的小弟也說很怕晚上睡到一半會被我媽殺掉 我也因此看了將近六年的精神科 另外,母親也多次將爭執鬧大 搞得外公外婆和祖父雙邊家庭不得安寧 無論是阿姨、姨丈、姑姑或是伯父全都無法得以平靜 前幾天 她放話說要把我爸逼到跳海 我覺得夠了 忍了這麼多年已經夠了 再這樣下去我家真的會有人死掉 (警車跟救護車甚至消防車也都來過多次) 到底要怎麼樣才能讓我父母離婚? 我爸曾經詢問過警察 但對方講得並不太清楚 蒐證該怎麼樣蒐集?要蒐集到什麼程度才夠? 如果想找律師詳談 該怎麼找會比較好,方便直接打電話嗎? 抱歉我沒有類似的經驗… 先感謝律師幫我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萬分感激
你母親傳給你們的簡訊、及一些言行都已經可以構成離婚的要件了。你父親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你們出庭作證並提出相關的簡訊、照片等證據資料,應可以讓法官作成離婚的判決。
Teresa 100-12-05 20:01

法律專家您好,

我的小孩(13歲)及他的(15歲)朋友都未成年,十月初他們趁我們不在家時,我小孩帶他朋友回到我家,他的朋友看到鑰匙櫃上有機車鑰匙,就要我兒子提供機車出去玩,我兒子事後說因為他朋友很兇,所以他雖然有拒絕但是最後還是同意他的提議。他們一人騎一輛機車,使用了3天,最後一天晚上較大的孩子心情不好,提議去飆車,所以就摔車,將我的機車撞毀,並丟棄在野外的路邊!

事後,我們找到他,有請警察來帶他到警局,因為不想直接對未成年的孩子直接以竊盜罪處置,故以事件紀錄簿的方式記錄犯行,那孩子也自己承諾會在十月底負責償還所有修車及安全帽的金額!(一共12000元)

但是至今,那孩子一直以被動及逃避的方式面對這件事,我一再的寬容他,但他卻以一堆說詞一再推拖!最後他給我他媽媽的電話,要我直接跟他媽媽談,想不到,他媽媽更是不可理喻,甚至要我直接去提告

懇請各位專家告訴我,這件事我要怎麼處理,如果真的要告,可以以什麼罪名去告?金錢賠償方面我可以主張什麼?警察告訴我說,是我兒子帶他回家,並提供鑰匙,所以如果真的告他朋友,我兒子也是無法迴避,一定會成為竊盜的第一關係人,是這樣嗎?

警察又說因為不是"故意"毀損我的機車,所以也無法以毀損罪告他。是這樣嗎?

請教專家們,這件事我應該要如何進行呢?

文琪 100-12-05 11:15
事情緣由以下:
先前我打電話去相機店,詢問鏡頭價錢
一開始對方很客氣的跟我報價
直到我問店家是否願意算便宜一點時
對方愣住沒回答,就在此時電話就換了另一人接聽
口氣很不好得用閩南語跟我說:「先生,要便宜請到別家去」
二話不說就掛我電話
後來我在論壇上說
對方店家對待客人服務態度不好
過了幾個月我突然收到警局通知書
案由是寫妨害名譽事件
請問我現在該怎做呢? 妨害名譽罪會成立嗎?

 你可以提出答辯狀,說明並非造謠且與公益有關,另外你的發言的對象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可能還是會不起訴的。

文琪 100-12-07 19:45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提出答辯狀,說明並非造謠且與公益有關,另外你的發言的對象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 (恕刪)

下午去警局做完筆錄,並瞭解到對方提告原因如下:

我在打電話詢問店家單眼鏡頭價錢過程中時

詢問對方是否可以算便宜一點

結果對方態度口氣很不好用閩南語對我說:

「先生,要便宜到別家去」

隨即馬上掛斷我電話

事後我在網路PO文中

寫說說「對方服務態度不好,

不給賣就算了,叫我滾到別家去買」

現在對方針對「叫我滾到別家去買」這句話對我提出妨礙名譽

請問一下我會遭到請起訴嗎?

我該怎麼辦?

我有十足歉意並想要和對方私下達成和解
對方倘若提出和解金,大約在多少才符合合理範圍呢?
對方提出不合理要求我該怎辦?

文琪 100-12-03 20:00
事情緣由以下:
先前我打電話去相機店,詢問鏡頭價錢
一開始對方很客氣的跟我報價
直到我問店家是否願意算便宜一點時
對方愣住沒回答,就在此時電話就換了另一人接聽
口氣很不好得用閩南語跟我說:「先生,要便宜請到別家去」
二話不說就掛我電話
後來我在論壇上說
對方店家對待客人服務態度不好
過了幾個月我突然收到警局通知書
案由是寫妨害名譽事件
請問我現在該怎做呢? 妨害名譽罪會成立嗎?
咖哩 100-12-03 11:03

律師們你好:)
 
我想問一件案子 是最近12月7日要偵查庭的 可是並非我個人的事 是我一個好朋友的事 依我對我朋友的了解  他是位男士 很好的朋友 也是被告 而他要開的偵查庭是被告性侵害自主權 而提告得是女方 也是他的前女友 好像是因為他不滿分手 而告了我朋友說他性侵害他 但女方那邊似乎有人教他說 要剛好說在我朋友剛好滿18那一天 說是在那幾天對她性侵害的  而提告的女方也只有16歲 可是依我對這件事的了解 男方跟女方分手之後 那女生後來有教了一個男友 也有翹家 女方的媽媽 還打電話來給我的朋友 說要幫忙找他女兒 而事後我們看了一下那女生的無名 發現他跟現任男友在一起 而我跟我朋友提出了一個假設 因為女方說要告我朋友的時候 是分手兩個月後的事了  如果當初女方如果覺得我朋友對他亂來的話 是不是可以當下或一個月之內就告訴了  而我們在懷疑的事 會不會國中的小女生跟媽媽說翹家這一段時間是跟我的朋友在一起 而不是說他的現任男友 所以媽媽才提告的  可是後來那小女生有跟我一個朋友說 他有證據證據是他寫的日記 那可以採證嗎?  因為我真的很懷疑說 發生事情得當下 到事後兩個多月 才告會部會太誇張 而且剛好在他翹加回到家之後才告發 那是不是我們的假設比較有點可能信? 偵查庭那一天 大概事會開多久? 還有如果會被當場羈押 要具備哪些特點 還有 大概事會開多久? 還有如果會被當場羈押 要具備哪些特點 還有對此案件的機會大嗎? 如果是被誣賴 事後我們可以告他誣告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2-03 23:15

 妨害性自主罪是重罪,既然快要開偵查庭了,建議事先找律師討論案情,及偵查庭要應對的相關事宜,不可等閒視之。

妨害性自主罪責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妨害性自主罪由【告訴乃論罪】變成【非告訴乃論罪】,性侵害案件一旦成案,不能和解撤回,並有十年的追訴時效妨害性自主罪【告訴乃論】之例外,為發生於配偶間及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加害人為未滿十八歲之少年且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情形,方為【告訴乃論罪】,可於一審判決前撤銷 妨害性自主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上述為何性交?並不是重點,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就是犯法。即使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也是違法行為。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免費通話Line輸入帳號q789336亦可私密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辦理法律之實務經驗提供寶貴意見與您分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夏小臻 100-12-01 00:57
我弟9月才剛滿18歲.交的女朋友14-15歲......第一次約會女朋友    陪他去上班{星期日}   下班晚上10點多了 要戴女朋友回他家...但女朋友說太晚了回去怕會被罵     所以......  沒回家 隔天早上要載女朋友去上課 女朋友說他請同學幫他請假就行了!!! 星期一晚上我弟下班了載他女朋友..女方家長叫警察 說要告我弟 {誘拐未成年少女} 當時有帶去警察局問. .但我很疑問為什麼沒有通知男方家長呢?  我們是事後才知道的>"< 以上沒事.警察好像也有幫我弟說話!!! 隔一.兩個星期居然收到我弟的分局通知書 案由是{刑事案件} 當時我弟又在北部工作  所以通知書上的應到時日我弟還是在工作所以他沒有去 我幫他去  !!! 警察說是跟女孩子的問題 家長要提告>"< 我問了我弟之後我才知道他跟女朋友有發生過一次關係   是女朋友先主動的   我弟一開始有拒絕.最後還是發生了! 我有去[學校]找女朋友聊  問什麼事情   她跟警察說他們沒發生性關係  {第一次跟女朋友見面} 晚上七點多我打電話跟她聊天時 她又說她媽有帶她去婦產科~ 隔天她放學我又去找她   她改說   她媽已經帶她去警察局告我弟了    女朋友筆錄也都做好 {有發生性關係}    還沒跟這女朋友見面前   我就有去她無名逛了..感覺這女孩生活很複雜 ! 她也跟我說她自己很複雜的....她也說她的第一次不是給了我弟~"~   我有問她 方便找她家長談嗎?  女朋友直接拒絕我 說她很了解她媽媽 她媽媽現在很生氣 無法跟我談! 請問如果他家長是告我弟{妨害性自主}   到目前我弟都還沒做筆錄   而女方家長提告 女朋友也做好筆錄了.   請問還有機會私下和解嗎? 可以不告上法院嗎? 我弟還沒做筆錄ㄝ...如果我要帶他去做筆錄的話  一定要帶去寄分局通知書來的那分局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2-01 02:05

 與未滿16歲之人發生性行為,不管是否自願,都會觸犯刑責,如果是非自願的,那更糟,可能涉及加重強制性交罪,目前很難確定女方在警局筆錄是作何陳述,也有可能在家長壓力下亂講,說是被你弟弟強迫的,那就比較麻煩。

還有這類案件,警察應不敢把他壓下來,通常都會移送至地檢署由檢方偵辦,建議你們從現在開始作筆錄時,委任律師處理吧,不過這種類似案件,不管案情如何發展,建議還是尋求和解的可能性。

夏小臻 100-12-01 00:50

 我弟9月才剛滿18歲.交的女朋友14-15歲......第一次約會女朋友   
陪他去上班{星期日}
 

下班晚上10點多了 要戴女朋友回他家...但女朋友說太晚了回去怕會被罵     所以......  沒回家


隔天早上要載女朋友去上課 女朋友說他請同學幫他請假就行了!!!

星期一晚上我弟下班了載他女朋友..女方家長叫警察 說要告我弟

{誘拐未成年少女} 當時有帶去警察局問. .但我很疑問為什麼沒有通知男方家長呢?  我們是事後才知道的>"<

以上沒事.警察好像也有幫我弟說話!!!



隔一.兩個星期居然收到我弟的分局通知書 案由是{刑事案件}
當時我弟又在北部工作  所以通知書上的應到時日我弟還是在工作所以他沒有去 我幫他去  !!!

警察說是跟女孩子的問題 家長要提告>"<
我問了我弟之後我才知道他跟女朋友有發生過一次關係   是女朋友先主動的   我弟一開始有拒絕.最後還是發生了!

我有去找女朋友聊  問什麼事情
  她跟警察說他們沒發生性關係  {第一次跟女朋友見面}
晚上七點多我打電話跟她聊天時 她又說她媽有帶她去婦產科~

隔天她放學我又去找她   她改說   她媽已經帶她去警察局告我弟了    女朋友筆錄也都做好 {有發生性關係}
   還沒跟這女朋友見面前   我就有去她無名逛了..感覺這女孩生活很複雜 ! 她也跟我說她自己很複雜的....她也說她的第一次不是給了我弟~"~  
我有問她 方便找她家長談嗎?  女朋友直接拒絕我 說她很了解她媽媽
她媽媽現在很生氣 無法跟我談!


請問如果他家長是告我弟{妨害性自主}   到目前我弟都還沒做筆錄   而女方家長提告 女朋友也做好筆錄了.  

還有機會私下和解嗎? 可以不告上法院嗎?

我弟還沒做筆錄ㄝ...如果我要帶他去做筆錄的話 
一定要帶去寄分局通知書來的那分局嗎???

Julia 100-11-30 13:00
軍人涉性侵案件,與其和解條件為讓他分期付賠償金(有公證),但只付了部份.現逾期不付,被告已換過電話目前無法連絡,幾經催討,其保證人也置之不理(保證人是他的兄姐) 請問,像這樣,我是否可以向原審判的軍事法庭申請撤銷他的緩刑? 但是我聽說,已和解即表示不能再提起告訴,是嗎? 或是,我可以請他的保證人付清餘數的賠償金,保證人是否有責任在當事人避不見面時出面處理? 一想起當時要求和解時,被告與其保證人的楚楚可憐樣,後來發現都是演出來的,實在很難吞下這口氣,根本無心悔過,是否可讓他去坐牢?不想讓他心存僥倖! 煩請解惑,謝謝~
discovery 100-11-29 20:07

對方欠工程費5萬不還 沒有合約 只有口頭約定
支付命令證物有:1.工程施工前後照 2.存證信函
知道他還住在他家 一直逃避不見面 很皮條
電話不接一直逃避 支付命令也拒收
他老婆也是幫兇,我可以向他老婆討嗎?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畢竟拖了快一年了
那是辛苦的打工錢我現在失業很久了 ...

我該怎麼做
1.上法院提告.我不了解法律流程,如果要訴訟的話 我會花多少錢
2.找合法討債公司,大概會抽幾成,會有教說刑責嗎?
3.上社群網路直接公佈他的資料,但會犯刑責嗎?

我該怎麼做? 小弟在南部?請各位前輩幫助?
看他開名車逍遙,我卻苦哈哈生活,...

阿文 100-11-29 15:55

你好! 我10月份時被警察臨檢到毒品  以前沒有前科

數量有35顆搖頭玩 50克K他命 沒有分裝帶 沒有磅秤 總共兩大包 搖頭玩一包 K他命一包

當時是朋友放我身上 可是我被抓時我不想把他供出來 所以自己承擔 邊了一個小故事做筆錄

筆錄我是這樣做的: 11點我在麥當勞巧遇朋友(小俊) 他把東西寄放在我這 說出去瓣事情帶在身上不方便 晚點回來在跟我拿 跟我約凌晨2點半麥當勞碰面 但還沒碰面我就被抓了 然後沒有聯絡電話 因為我們很久沒有聯絡了 也沒有留連絡電話 只是巧遇!

簡易庭開完後卻判我8萬塊交保... 金額很高 也沒當場跟我說起訴我神麼 但有天長官打電話給我叫我去補拍照 我有問他是送我神麼 他說送初犯都是送持有和吸食

我想請問 如果筆錄做了還可以改媽? 我想改成自己吸食的 這樣是否判的比較輕?

如果不行 那我開庭時因該要怎麼圓我的筆錄會比較好呢?

ANDY 100-11-29 13:31

友人甲向本人借款五十萬並開立本票壹張並由其母親乙當保人(友人甲借款時已經是屬信用破產之人).
當初友人表示二個月就會還款.經過六年不斷追討期間陸陸續續大概還了十萬.期間其母親乙口頭承諾若他退休時其兒子甲尚未還清債務他會拿退休金來還.但今年退休了卻說沒錢可還.近日本人向法院聲請進行強制執行階段(執行金額依票面金額五十萬為準).其母親乙接獲法院傳單後來電口氣不悅的說(要拿以前匯款單向我提告.要讓我很慘).接到電話後實在很難過驚訝.欠人錢還可以如此囂張恐嚇
我想請教下列問題
一.乙可以對我可能提出哪些告訴.是否成立?
二.在這種情況下(強制執行中)本票是否可以轉讓他人?(本票上未註記禁止轉讓)
三.我還有哪些辦法可以對抗他(不犯法原則下)
萬分謝謝

您好:
一.乙可以對您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他已經還了十萬元左右,您對他的債權已經沒有票面金額五十萬元那麼高。如果您確實已經查封別人五十萬元的資產,十萬元部份您會有民事不當得利的問題,但基本上依您所述,應該不會有刑事責任
二.在本票債權強制執行程序中,您的本票正本應該已經被法院收去了吧!這樣你怎麼轉讓他人呢?
三.您可以向執行法院聲請減縮強制執行的金額,說明因為對方已經清償十萬元左右,所以您希望將執行金額減縮為四十萬元。或是請執行處令發函,通知債務人到執行處來說明先前他已經還了多少錢?應該還剩下多少錢?他要怎麼還?由執行處製作執行筆錄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02-23710851諮詢,謝謝!

ANDY 101-02-01 17:51
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乙可以對您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他已經還了十萬元左右,您對他的債權已經 ... (恕刪)

謝謝律師解惑

現在此案已經到達請第三人向債務扣薪三分之一之執行命令,但是第三人不肯配合,此執行命令為移轉命令,在這種狀況下我該如何處理?拜託幫我解答

jerry張 100-11-29 10:48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公然侮辱刑事民事的部分嗎?有接到律師電話要寄東西給我,那是存證信函嗎?有人說簡訊就是證據可以請求民是精神賠償什麼的?對不起請律師為我解答一下謝謝
你等收到文件再說好嗎?
simon 100-11-28 17:25
這算是 恐嚇 勒索 仿害名譽 偽造文書 ? 四年前法院已結的案子!該員居然拿舊資料 魚目混珠 先是電話預告 她準備要在網路 東森 壹周刊 鄰里長公佈 威脅我出來談判(要錢) 該員見狀要不到錢 先在網路惡意散播 再到刑事提告(居然敢做假供詞) 我也提出仿害名譽告訴! 最嚴重的是該員到壹周刊爆料四年前已結案的事! 內容 圖案 都不屬實 壹周刊居然憑著幾張舊資料 及該員地描述!未經證實 就在週刊 刊載不實之事項 已經嚴重傷害我的無辜家人 公司 個人 身心靈空前的折磨與疲憊! 該員見女人被定位弱者姿態!到處哭訴!博取同情!超會演戲! 壹周刊的疏忽 不但毀了我 無辜家人及公司 請教先進!我該怎麼辦?為優?(該員不實的證據以備妥)但名譽已經全毀了! (她說過他單身一人 閒閒沒事 賭我全家值得!)救救我!感激不盡
依照你的陳述,對方可能構成的犯罪為加重誹謗罪及誣告罪等。
simon 100-11-28 16:54
這算是 恐嚇 勒索 仿害名譽 偽造文書 ? 四年前法院已結的案子!該員居然拿舊資料 魚目混珠 先是電話預告 她準備要在網路 東森 壹周刊 鄰里長公佈 威脅我出來談判(要錢) 該員見狀要不到錢 先在網路惡意散播 再到刑事提告(居然敢做假供詞) 我也提出仿害名譽告訴! 最嚴重的是該員到壹周刊爆料四年前已結案的事! 內容 圖案 都不屬實 壹周刊居然憑著幾張舊資料 及該員地描述!未經證實 就在週刊 刊載不實之事項 已經嚴重傷害我的無辜家人 公司 個人 身心靈空前的折磨與疲憊! 該員見女人被定位弱者姿態!到處哭訴!博取同情!超會演戲! 壹周刊的疏忽 不但毀了我 無辜家人及公司 請教先進!我該怎麼辦?為優?(該員不實的證據以備妥)但名譽已經全毀了! (她說過他單身一人 閒閒沒事 賭我全家值得!)救救我!感激不盡!
蔡明哲 (阿哲) 100-11-28 16:54
你的案子,對方4條罪都有可能成立,但是還要看事實及證據而定,建議你還是把具體的事實及證據律師討論案情,還有補充一下,如果對方式惡意虛構事實,而且已經對你提出刑事告訴,則對方亦可能涉及誣告罪。
jerry張 100-11-28 16:42
律師你好:不好意思打擾你 我有事情想問 以下是複製貼上 人家要告我侮辱罪 我當天就以電話 我們就互相道歉 事情告一段落 之後我們都有講電話簡訊什麼 一樣是朋友 可是過一個禮拜後 我們又因為事情吵架 他揚言要告我 侮辱罪 我很納悶 我已經跟他道過歉了 為何他還要告 他說他沒有放棄他的法律追訴權 他之前說要告我,我也沒收到什麼存證信函 法院通知開庭什麼的 我想請問可以這樣想告就告 不想告就不要告嗎?? 那我當初道歉 不就沒意義了嗎? 他有一封訊息:「 好吧,就徹底決裂 明天我就告你 不用再傳了 你玩我不如我玩你」(這些是重點字) 他說他一定會動用關係 也不和解也絕不撤告 他一直傳簡訊跟我說他簽委任書給律師 明天就要請律師去地方法院提出告訴 傳了十幾封 我覺得很恐怖 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我可以告他恐嚇什麼的嗎? 2011-11-27 22:54:52 補充 我罵他是用簡訊罵 他說他有留底 他說去調簡訊通聯紀綠就看的到我辱罵他的簡訊 我想問那去調通聯紀綠不就聽的到我跟他道歉的嗎?
你使用簡訊罵他,並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他去告也不會起訴。
花兒 100-11-28 00:14

父親在100/10/15睌上走路被摩托車騎士撞倒,當下也叫了救護車送到高雄長庚醫院,接到電話趕去發現我父親神智不清,說話也顛三倒四,我們三個女兒以為他又喝醉酒,要他住院不要出院也不要,最後就乾脆放他一個人,想說他酒醒了會自己回家

結果隔天10/16又接到電話,醫院說我父親還在醫院,檢查後才知道原來他傷到頭部!血液也沒有酒精成分!不過10/16早上他有走路跌倒眼睛上面接近額頭的地方腫了一顆像饅頭一樣!

才知道他車禍當天根本沒有喝酒~整個人會瘋瘋顛顛的可能是因為撞到頭

剛開始肇事者看起來很有誠意,但我父親住了2個星期的院後他慢慢不太理睬

強制險也只賠醫療部份,可是醫生說我父親1個月內都必須24小時看護!肇事者也不負責

做了第一次協調,想說他如果無法一次拿出一筆錢,至少多少拿一點補貼我們~他當下雖然說好,但結束後到現在一點表示都沒有!現在我父親住在安養院,詢問一些比較有經驗的,他們說起碼要跟對方要50萬,於是我們跟他開口了~他說沒有辦法!法院見!而且還把責任推到車禍那天我們將父親丟在醫院,害他跌倒才會變成這樣!

※請問,這樣他就沒有責任了嗎?我父親只是行人而已

他最後還說只願意拿出2萬元 == 我們前前後後奔波付出的加上請假沒上班~根本不夠吧?!

現在我們打算提告,可是我父親無法表達,當時辦案警方說一定要有精神鑑定才能由我們家屬提告,但是這部份不是還要再追蹤一段時間嗎?我們根本不敢再拖了,因為我父親已經是癌症末期了!

※所以,請問一定要透過警方提告,而不能我們家屬自行提告嗎?有沒有什麼辦法不需要再開什麼無法表達的証明呢?

第三個問題是,我們有透過協調委員會協調,請問這樣打官司事不是不用負擔任何費用嗎?那如果直接由我們自行提告是不是就需要負擔什麼費用?因為我們家裡情況並不是很好~

 

謝謝~我們家3個小孩還很年輕也沒遇過~跑到焦頭爛額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希望可以在這裡得到一些幫助!!

蔡明哲 (阿哲) 100-11-28 02:05

 並不是被害人本人才可以提出告訴,被害人的家屬亦可以提出告訴,警察可能不是很懂,如果對方仍不願與你們和解,建議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等到檢察官起訴以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刑事部分,不需費用,附民部分,也不需先繳裁判費,當然,如果你們不懂打官司而需委任律師的話,委任律師是需要費用的,至於費用多寡,需視案情而定,建議你們直接跟律師討論。

花兒 100-12-04 01:20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並不是被害人本人才可以提出告訴,被害人的家屬亦可以提出告訴,警察可能不是很懂,如果 ... (恕刪)

 不好意思~請問具狀是??

蔡明哲 (阿哲) 100-12-04 01:23

 所謂具狀,就是用寫的,是先寫狀紙給法官看,一般來講開庭時間很短,讓妳講話的時間很有限,倒不如先把妳要講的用書狀寫好事先給法官看,法官開庭前先有個底,問案時比較可以切入重點,節省大家的時間,而且比較不會讓妳的權益受損,增加判決有利的機會。

娃娃 100-11-27 12:04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有在玩網路遊戲 遊戲玩家公然(類似廣播之類的)對我 說侮辱的話 其內容 有牽扯到性方面 例如 口爆 射滿 等等類似的字眼 我跟這位玩家是完全不認識 也完全沒有任何交集 只是因為剛好在遊戲中比較要好的玩家剛好跟這位侮辱我的玩家 在遊戲中有衝突 所以我才會被連帶牽扯在內 我後來有將當天他用言語侮辱我的內容拍照存證 從拍照後到報案的期間因為需要準備一些文件所以大約花了1星期 我去報案的當下 我有問案件是否會成立或是找不找的到人之類的 警察說因為他有可能留的是虛擬資料 所以可能會找不到人 所以報完案以後 就抱著可能會找不到人的心態 就沒再多想這件事了 事隔2個月我在遊戲中收到對方的信件 內容說 他知道我有對他提出告訴 如果出庭對彼此都是時間上的損失 所以願意私下處理在撥電話給他 我想請問 : 他知道我對他提出了告訴 意思是我對他提出的告訴已經成立了嗎 還是法院只是通知他我有對他做出這樣的動作呢? 告訴乃論6個月內本人不提告將視同放棄 那請問6個月內指的是事情發生當日還是對方收到通知當日開始算起呢? 我去警察局報案這個動作算是提告嗎? 還是我必須再做什麼動作呢 ? 他收到了法院通知 但是我卻沒收到 是因為目前還沒有我的事情嗎 還是只是我沒收到呢? 後續法院會對我做出什麼樣的動作或是我需要做什麼樣的動作? 我需要寫訴狀嗎? 對方寫信給我的內容只提到要私下和解 對我卻沒有任何的道歉 我覺得我受到很大的侮辱 請問我是否可以向對方或是法院申請民事名譽賠償之類的? 如果可以該如何處理? 若我最後決定和解 我可以向對方要求什麼呢? 我需要帶律師去嗎? 對方在遊戲中花了非常多錢 現實中可能也是個經濟還不錯的人 萬一他帶立法委員或是議員之類的人 我要怎麼處理 不好意思 我的問題有點多 因為覺得受到了侮辱 所以對對方提告 但是因為不知道對方背景 對法律也不熟所以才會想說先把所有的程序及可能性先了解 不然到時候萬一原告變被告 就麻煩了 以上的問題還麻煩拜託陳律師不厭其煩的告知回覆 小女子感激不盡......
雙方若有意和解,你可以向他請求一筆損害賠償金,以弭補你的精神上的損害。
阿豪 100-11-27 08:16
律師大大我好擔心 .. 請為我解答好嗎 我真的求助無門了 .. 我自己本身之前有幫人 販賣毒品 K他命 昨天我朋友被抓了 搜到大約10客左右的K他命 無其他毒品 他咬定我 說我也有賣 . 警方也帶我去做筆錄 我一開始承認 但是後來我有點後悔 因為警方好像沒有什麼證據 只有監聽譯文 . 有我聲音的電話內容為 : 你在哪 來XX地點找我一下ㄛ 就這樣而已 . 現在我後悔承認 請問有辦法更改筆錄嗎 我覺得對我有利的就是 那位刑事組的 一開始就跟我說 我跟律師一樣 你要全部跟我講 我才能幫你 不然我等等就會把你移送地檢署 還有 筆錄剛開始沒多久. 我就有跟他說 我會怕 可不可以不要做了 讓我先回家 他說 不行 一定要做完 ! 後來他所問的問題 我都不回答了 . 他們才讓我休息一下 後來繼續問到完 . 請問 我有沒有機會可以拼無罪 . 還是 我自白會比較好 ? 因為 那些跟我拿毒品30~40個人 都沒說是我 大部分都是說他 . 但是能確定的就是 他咬定我 . 他目前被地檢署收押禁見 . 而我現在的筆錄是 我已經認罪 . 也承認 但是我能不能更改 因為我有跟他說 我會怕了 他還是要我做 雖然有讓我休息 . 大約5分鐘的時間 還有他一開始就跟我說 把他當成律師 . 全部跟他講 他才能幫我 但是我是被他嚇到的 . 因為他說 如果我不說 等等就移送地檢署 收押 請問律師大哥 我能怎麼辦 .. 還有他跟我說說 我自白的話 可能被判保護管束而已 不會被關 . 是真的嗎 ?? 我本人9月底剛滿18歲 .. 拜託律師大大回覆我 .. 我真的好無助 好想哭的感覺 .. 我的手機被警方沒收了 ..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 .. 如果我可以更改筆錄的話 那原本我做的筆錄 檢察官還會看得到嗎 更改的話 他會不會就是 比較不相信我新做的筆錄呢 .. 我整夜都沒睡 都在查 我好怕被關 .. 希望律師大哥能幫我 ..
蔡明哲 (阿哲) 100-11-27 08:16
你如果已經在警詢中自白,後來要翻供是很困難的,當然要看你自白的內容是什麼。你涉犯的是重罪,建議你趕快去找律師討論案情。
kevin 100-11-24 16:46

先敘述一下我的狀況...

我爸負債 目前跑路

我跟他的戶籍都在我親戚家

而最近我親戚告知我

希望我把戶籍遷走

原因是債主向法院申請查封...(什麼性質的查封我忘了)

親戚家的一些貴重物品都被查封

後來親戚有去法院提出購買證明

才將那些物品歸還我親戚

(以上這部分不曉得是不是真的

因為我沒去求證只用電話聽到而已)

因為我親戚覺得可能是因為我爸的緣故

所以希望我們把戶籍遷走

---------

目前我個人的戶籍遷到朋友家寄居了(已年滿20以上)

而我爸的戶籍據親戚所說好像會遷到老家....

想問的是...

1)如果我親戚講的查封的事情屬實的話

  我很怕會造成我朋友的困擾...

2)我知道父債子不還的法律...

  但不清楚債主會不會事後找到我身上來...

因為債主有去親戚家對方一直詢問我的下落 而我親戚都說不知道

 因為我在外縣市求學自己有打工

 因為有納入勞基法所以我可以確定沒有被法院強制扣薪

3)目前遷戶籍過去朋友家 自立一戶 但是目前又產生出一個問題

因為朋友那讓我遷的房子有租給人 所以目前該屋的戶籍有三戶

朋友本身+租屋人+我 因為去戶政遷戶口時 戶政人員告知我

因為是第三戶所以會被歸類為列管第三戶 也就是說當有需要查戶口

第三戶會優先被查訪 另外就是我朋友當初有被國稅局查過 說租給他人

好像有被罰錢 所以不知道我遷過去以後會不會在被罰一次錢

---------

心裡話...雖然他是我老爸...但是他這一屁股債是他自己搞出來的

而且都沒有盡到扶養子女責任...搞得我們家還離婚...屢次搬家真的受夠了

誠心徵求好心的法律大大...可以幫幫我!!

您好:

1)帶給朋友困擾多少會有,但只要在權利外觀上,能夠表彰你朋友的財產與你無關,債權人不能無端去扣押您朋友的財產

2)在法律上父債子可以不還,但現實上子女很難脫身,債主可能會透過一些非法手段來索債,

只是您在外縣市求學打工,既然有納入勞基法,債權人還是可能會透過稅籍資料找到您有這份薪資而加以扣押。

3)您朋友當初被國稅局查過,說租給他人而被罰錢,是因為「租人被罰錢」?還是「租人有收入卻未報稅被罰錢」?您可以確認一下嗎?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2-23710651詢問,謝謝!

 

kevin 100-11-25 16:10
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帶給朋友困擾多少會有,但只要在權利外觀上,能夠表彰你朋友的財產與你 ... (恕刪)

 謝謝 陳國瑞律師 的回覆

我朋友那邊的房子 應該是沒有問題了 我將戶籍寄居在他的戶內 而非自立一戶

所以沒有產生列管第三戶的問題

親戚說 好像是我父民國8X年時有開支票給友人 但無力負擔所以跳票了 友人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事情已經過了好幾年 老實講我真的沒遇過被討債的 只有我跟父的戶籍在親戚那邊 他們才說有遇過

目前是比較擔心因為我戶籍寄居在朋友那裡 所以怕就此會被他們找到我人在那裡

但是我也都有在外頭工作 甚至有在外縣市公家機關上班過 而且都有納入勞基法

那他們怎麼好幾年都沒有找到我 我也是很納悶 

POOLTOVN 100-11-24 12:14

昨日,前往新北市戶政事務所民享辦事處。
幫剛出生的小孩報戶口.....
可是,戶政人員卻不讓我報戶口
他說的原因是,我跟我太太結婚未滿180天就產子。(我太太是外配,不是本國籍)
說是民法規定,要求我必須要提出我太太跟我結婚之前的單身證明,
證明他跟我結婚之前是未婚狀態。在這我很那悶...
那悶的是
1︰我跟我太太雙方都必須要有單身證明,才能結婚。(而且經過重重關卡認證)
   中華民國是不能重婚的

2︰我跟我太太在國外(越南)已經完成結婚手續,並且已經回到完成結婚登記
   身分證上的配偶欄也寫得很清楚。

3︰所有辦結婚的資料附件都在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那邊。
   (戶政系統無法連線過去嗎?不能打通電話確認嗎?)

4︰既然我跟我太太已經完成結婚那不就=證明我太太跟我結婚前是單身的?
   為何現在還要回頭跟我索取當時結婚的資料。那如是這樣那結婚不就=沒用?
   在戶政所,戶政員有拿出結婚證書來,我跟戶政員說有結婚證書在
   那你跟我要結婚之前的資料幹嘛?
   (戶政員跟我說是民法規定,我不是學法律,我也不懂)

5︰我老婆來台之前,必須要做體檢,而體檢當時已有懷孕,而我也知道我老婆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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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上網查了一下資料

得知如下,查到了下面這條規章

七、各項戶籍登記案件作業準則
7-1出生登記
廿四、有關國人與非本國籍(含大陸地區)女子結婚,其子女出生於父母結婚之前或推算
其生母之受胎期間未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其申辦出生登記,應提憑生母之單身證明文件
辦理。【內政部93年9月3日台內戶字第0930009835號函】

都已經跟我結婚了如何在申請單身證明?
既然已經跟我結婚是事實,結婚證書也發了,不就足以證明跟我結婚之前是單身的?
不知道有大大有解決辦法嗎?

然到要我再飛一趟越南,去辦事處提取我當時的文件嗎,

Stephanie 100-11-22 22:00
距離車禍已經過了一個月了...
當時是我媽開車載我...我坐在副座上..
我們是主線道...對方從支線衝出..直接撞上我們..
當時兩側邊車門全凹進去...只有我受點擦傷..
但當時並沒任何流血...所以就沒去醫院... 
是過了一兩天..因為手腫的很痛..所以才又去醫院照X光.
但X光照出來..骨頭正常並沒任何斷裂...
所以去看了中醫...醫生說是挫傷..傷到神經...
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好...而且也沒好轉跡象...反而脊椎出現疼痛...
那這樣我該怎麼跟對方申請理賠的部分..
因為車子是我嫂嫂的名字...肇事者是我媽..
而車子是保乙式險...保險公司會跟對方追討車子理賠的部分... 且只有我媽跟對方去做筆錄~所以我不清楚當時筆錄的情況.
但我的醫藥費部分.我該怎麼跟對方討呢?
對方只打過一次電話來詢問我們車子保險的部分..
因為對方只有最低的一般保險..
那這樣我是要去哪做申請要求對方理賠我的醫藥費.  
滅月 100-11-22 19:28

前幾天 我幫我外地的朋友打電話給她男友 因為她男友都好幾天不上 想找人幫他打給她男友 但是怕他會罵 就請我別說誰給我號碼的 說後果很可怕 我打了 想不到她男友竟然一直逼問我誰給我電話的 還說如果不說 告訴我電話的人會觸犯電腦個人資料處理法 大家警局見 我不懂 這樣子他就可以傳喚我到警局嗎
祇是打給他叫他上線 短短數10秒而已 請大家為我解答這個問題 我並沒有騷擾或是怎樣 祇是請他上來這樣而已
PS 號碼是我朋友給的沒錯 但這樣就可以上警局嗎

吳磺慶 (無慮) 100-11-27 03:41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主要是不當透過電腦取得他人資訊,與您的情況並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