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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 103-09-18 21:51

今天在住處樓下牽車時被機車撞到,當下因為趕時間所以沒有請警察來,但對方有走過來跟我說不好意思後來就走了,後來才發現機車損毀的有點嚴重,牽到機車行也說維修需要幾千元的費用,我事後有請樓管調閱監視器並與對方聯絡,但對方一直不願見面,這樣該怎麼辦,因為我當下也沒有請警察來.

再麻煩您告訴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謝謝!

您好,有對方聯絡方式的話,可以透過寄存證信函或是委託律師律師函的方式請對方出面解決,也可以向公所聲請調解

小雅 103-09-18 13:28

我老公以前有欠信用卡,而他有把金子租放在銀行保險箱,那時因為沒有繳信用卡費用,之後有收到一張通知說我老公的所有財產都將被沒收,於是我老公就把銀行保險箱的鑰匙直接交給銀行保險登記的管理員,連去看都沒有,就只跟他說他收到通知這樣,在前年我們已把信用卡卡債都還清了,一問之下沒有半間銀行說是他們拿的,那我們要怎麼去找回保險箱裡的物品?連我們去問銀行他們還說沒有我們租保險箱的資料,可是我們的租單還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8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能證明您放在承租保險箱內的東西為何,今保險箱內無當除您承租保險保管之物品,可委任律師保險銀行提出刑事背信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8 18: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向銀行提出民事求償。 

華仔 103-09-18 09:43

律師您好:

有二個問題請教

(1)如果管委會被告後來主委被起訴判罰錢,這筆費用可否由社區支付?如果可以是否由委員會決議即可?還是要由社戶大會決議?

(2)管委會可否聘請法律顧問?如果可以是否由委員會決議即可?還是要由社戶大會決議?

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9-18 10:39

 1.您的問題,應先看貴公寓大廈之規約有無規定,若無始須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決議,惟該被訴罰錢責任是否應由主委負責,亦為思考重點

2.公寓大廈是否聘任法律顧問,亦應視規約有無規定,通常財務運用屬規約規定範圍,若無約定始由區分所有人決議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1、若社區管理委員會被告,主委僅是法定代理人,非當事人,則該筆賠償應由社區管理委員會負擔;但如果主委為當事人(如刑事被告),則起訴後之罰金應由主委自行負擔。

2、社區管理委員會可聘任法律顧問。另除如同上面律師所言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第38條,管理委員會之職權為「執行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建議是否聘任法律顧問,應經由區分所有人會議決定,再由社區管理委員會執行為佳。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8條: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四、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

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十一、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

十二、依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申報之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及改善之執行。

十三、其他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事項。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大頭 103-09-18 09:42

您好

簡單說明,我家父母已過世,哥哥年50,未婚獨居在父母留下房子,無工作

我已婚有家庭,在外居住,妹妹已婚有家庭,在外居住

近期發現哥哥有精神疾病,差點燒房子,經我強制送醫>急性病房>慢性病房,目前情況穩定,但思考遲緩

我們家屬考慮到後續長期照顧費用,經我哥同意將房子賣出,錢存入信託專戶

目前由妹妹主導賣房+信託專戶事宜,而我哥哥現在是你跟他說什麼他都說好,而且我哥哥無法保管自己的證件,印鑒證明及權狀也需我們幫他申請

我哥哥目前還有行為能力,只是無法判斷事情好壞及後果,在這種情形下,要如何能保障我哥哥的權利 : 

是否能由我開出授權書,由我擔任代理行使權利,如保管證件、陪同辦理證件、陪同賣屋簽約、陪同我哥開立信託帳戶(帳戶需保障金錢安全)

以達到以下事項 : 

1.家屬不能濫用他的證件

2.賣屋款項存入信託專戶

3.信託專戶的開立需專款專用,定期提領照顧費,家屬不得私立提款,家屬也不能借款

以上說明

謝謝

 1.如果真的有精神上疾病  可以考慮聲請監護宣告或是輔助宣告依法選任監護人或輔助人  這樣將來比較不會發生爭議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您好:

如同張大律師所述

如果有法院之書面裁定要處理事情也比較有公信力而可避免糾紛銀行之質疑

本所曾有辦理此類型選任監護人或輔佐人非訟事件之經驗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8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為哥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提出相關診斷證明,由法院選任您或妹妹或共同擔任監護人,由監護人為您哥哥處分管理財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竣 103-09-18 01:30

想請教.....

目前居住於板橋的純住宅區內,位於四樓公寓的二樓,在此30年了,兩年前,樓下一樓搬來了一家鐵工廠,每天都不斷也不定時的發出很大的敲打聲.電鋸切割聲,這兩年來從親自上門協調溝通, 反被叫囂說"不爽去檢舉呀!",到向環保局檢舉.到轄區派出所檢舉.請里長來協調,一概不理,無法解決該狀況.....

因為,該工廠是手持工具的敲打鐵材與電鋸鐵材,每次環保稽查人員或是警察來就停止工作,就說他沒有發出噪音.....人一走又開始.....

請問,我可以站在他們對面,手持手機對著他們錄影,錄下該工廠的工作與發出噪音的情況嗎!?這樣是否會侵犯隱私!?錄影後是否可以該影片成為證據提告!? 兩年了.....不是不溝通...是沒用....費用該怎麼算!?可要他們賠償嗎!?

 

 

x/

 您好:

本所地址位於板橋市文化路一段之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對面

律師並有處理過相關相鄰關係之訴訟經驗

如您有意委託律師協助處理您的案件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建議您若要提起訴訟求償或再向環保局申訴,可先錄音、錄影,以保護您的權益,除非您到他人工廠廠區內錄音、錄影,否則若是公開部分(如噪音),應無侵犯隱私

若該噪音致您受到損害,只要能舉證證明損害與因果關係,則可向其求償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8 18:11

您好,若對方不停之製造噪音,乃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您之居住安寧之權利,除可嘗試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提出刑事強制告訴外,亦可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建議您於提出告訴或民事起訴前,將對方製造噪音及您因此精神耗弱之相關資料蒐集齊全。 

阿竣 103-09-18 18:23

謝謝,那我先去錄音錄影存證!

小楓 103-09-17 11:16

阿公已去宣告禁治產不過法院還沒通過..

阿公的兒子強留阿公的雙證件以及銀行存款薄不歸還..連請菲傭的費用也不付..阿嬤要和其兒子討還雙證件以及銀行存款薄以便支付菲傭的費用以及家裡的開銷兒子卻死不歸還還說要就走法律途徑不然它不會還..無奈之下只能和人借錢來支付菲傭的費用..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話要如何處理..

另外想問一下如果今天阿公無行為能力的話可以去幫它重新申請新的身份證嗎?..

 您好:

本件仍需待法院選定監護人裁定下來後

再由監護人代理阿公向對方起訴請求返還雙證件及銀行存款薄

監護人也可以協助阿公辦理申請身分證件或向銀行辦理變更存摺及印章

就可以早點解決無法領錢之困擾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H.B 103-09-15 19:49

您好我是一個soho族,之前接了一個客戶的卡片設計,結果我設計給他檔案之後,他又說不要了,因此我跟她收取了編排費用,因為還沒有進入到生產的階段,也僅是核對階段,客戶認為他甚麼都還沒有動,我這邊也都沒有損失,只是編排一下文字,因此覺得我不該跟他收取任何費用,但是那是他單方面取消,我都把稿件做好給他核對了之後他才說不要,這樣我前面的作業不就是做白工,請問我可以向他求償我的前置作業費用嗎?以及如果他不給我該如何跟他協調了?是否可以申請調解委員會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5 1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與客戶機之關係定義為民法上之委任關係,若契約未有特別約定,則若對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契約,可要求其支付委任費用。又若係雙方同意終止委任關係,您亦可象棋主張已支出支出之費用。又若對方遲遲不給付,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對方於收受支付命令後20日內,未提出異議,則可持確定證明書聲請執行。又若對方有異議,則建議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則依法起訴之。 

沈恆 (沈律師) 103-09-15 22:22

您好!對方無故終止契約,您已經花的前置費用可以請求對方賠償,若無法私下協調,可以聲請調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和 103-09-15 16:51

在今年1月時,在我的住處與姑姑發生爭執與拉扯,當天我們都有受傷,但隔天她跑去驗傷,家人都完全不知情,結果6月時,她就威脅我,如果我不出錢(請外勞照顧奶奶的錢),就拿驗傷單告我傷害罪。最後,錢我也出了,她還是繼續告,而第一次檢察官傳我去時她沒有到場,以為她沒要繼續告,但最近9月又收到案件已經傳到高等法院的通知...。

詳情是這樣,姑姑在1月時,假借載奶奶去看病,結果載去郵局把奶奶的存款180萬全部領光,奶奶年事已高,完全聽不到,且看不太到,開車載她去哪裡都不知道,郵局的人也不管,看到奶奶本人、身分證、雙印章,就讓姑姑領走了。之後奶奶發現錢不見了,就很緊張的一直問是誰領走,那時姑姑也剛好來我們家(姑姑的戶籍不在我們家),她不承認,還作勢要打架,這時就與她發生拉扯。事後,奶奶怕我們再吵起來,也不敢再提存款的事,而到了7月,外勞的合約快到期,要再申請,姑姑就拿傷害罪來威脅,要我出錢,我當然不肯,又和他口頭吵了一架,但最後還是我出錢,而奶奶在7月底時過世。之後,我和姑姑也沒有任何交集,但她的感覺就是堅持要告到底。

我20多歲,研所唸完剛出社會,對這種要出法庭的事真的很害怕,說如果成立,就一輩子有紀錄在,這種精神上的折磨真的很痛苦...。

請問,我要怎麼保護自己?她只有一張驗傷單,沒人證,而我這邊什麼都沒有,這樣告成機會高嗎?

如果請律師的話,費用大概會多少? 一般家庭的爭執,她在筆錄誇大寫,我拉著她在地上拖行,根本沒這回事,但偵查庭檢察官說,我有與她拉扯到,就不能反告她誣告,真的是這樣嗎?

您好:

1.只有驗傷單仍然難證明與您行為的因果關係,因此不成立傷害罪的可能性也是有的,詳情便需要您跟律師詳細討論答辯策略。

2.委請律師費用,尚需您去電律師事務所討論。

3.誣告罪的成立通常為被指控子虛烏有的事情,如果像本件為拉扯行為在傷害罪上成立與否的法律上認定,一般不容易成立誣告罪,給您參考。

對方是告刑事民事,還是一起提告? 依你所述,可考慮以正當防衛來主張,不過如果之前你在訴訟時都一直自己承認有打傷人,也都沒提出任何有效答辯的話,那困難度會比較高,另萬關於目前案子進行的哪個審級、哪個法院,你似乎沒搞清楚,所以也說的不清楚,不曉得是民事庭、刑事庭、偵查、一審、二審? 最後,對方沒有誣告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這種案件檢察官和法官都會盡量勸和

故建議應與對方能盡量達成和解較妥

您反告誣告罪應只是浪費時間精神

且會使雙方更難達成和解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5 19: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對於法院及地檢署流程不太清楚。姑姑告您傷害之部分應該是因為有拉扯之行為致他受傷所以有驗傷單,您應爭執姑姑受傷與您之間並無直接之關係,可能是在拉扯之中他自己跌傷的。

若是刑事訴訟第一審,在您未到庭時,不可能判決,故您應該是有所誤會。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6 00:17

我在想你指的情形會不會是不起訴處分後告訴人再議,

高檢署的開庭(案號是上聲議)

(因為沒有聽到說檢察官有起訴,有判刑,又直接到二審,

以前遇到的可能性就是再議案件二審檢察官自己開庭)

很少見,但偶而會遇到過認真的二審檢察官

當然以和為貴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蚊子 103-09-15 15:03

各位律師群您們好~

先說明我的案情:

出社會工作後,我的父母經濟一直有問題,為了分擔家計,約2年時間我按月給付7仟生活費給求學中的妹妹,約有6年時間也按月幫妹妹繳交醫療保險費2仟,除此,約有2年時間在外租屋與父母同住,也是由我負擔房租及水電開銷,買房迄今約有6年,,也是由我負擔房貸及水電開銷,但同住8年來,我的媽媽不斷以各種名義借錢,要我們催了好幾個月才還錢,或者就不還錢,若我們不借錢,就不斷打電話或是擺臉色給我看(曾經還叫我去貸款3百萬借他,但因為金額龐大我沒答應),他總是說小時候我生活的很好,現在要回報,凡事都要聽他的,打電話來就是要借錢,不然就是發生意外或是要我們幫她做事情,久而久之,我對他說話的口氣當然也不好,因為我和先生只是普通月領3-4萬上班族,有小孩要養,對於這種生活模式已感到非常厭倦。

請教下列問題:

最近我母親說要告我棄養,我其實很無言,雖然我沒按月給付生活費,但房貸及水電開銷全是由我負擔,這樣有構成棄養嗎?盡孝道是子女的義務,但就只能順從父母予其予求嗎?針對類似案件,會考量子女經濟狀況來訂定合理的扶養費嗎? 因為長期為了錢的事情與父母不和,說話也就沒好口氣,父母能以什麼名目提告? 因為實在非常厭倦這種生活模式,但我父母不准我賣或租房子給其他人,考量他們是長輩,只好我們搬出去住,但房貸加又在外租屋費用實在不是我們能負擔,是有想說乾脆房子便宜租給父母(比要繳房貸金額低的價錢)來補貼一些,不過屆時會有一個與我父母要好的阿伯也會住進來,蠻擔心日後阿伯趕不走或房子房子登記我名下,貸款人也是我)會被我媽變賣掉或是我父母不繳租金,有沒有什麼方式能避免糾紛(像是明訂契約,有什麼事項可納入)?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5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母親可對您提告,但您不會構成相關犯罪,若您母親對您提告,您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對您母親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5 15: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已經負擔水電、房貸,則實際上就是有負擔扶養費用。倘若數額沒有太低,則無須擔心刑事遺棄罪的問題。

2、 除非另外涉及誹謗公然侮辱恐嚇,否則沒有違法問題。

3、 可以約定以提供房屋居住作為扶養,並且約定不得使其他人入屋居住,其他權利義務也都建議記載在協議書當中,以確保權益。

angel 103-09-15 11:27

你好:

103年9月11日酒駕被抓到,隔天到地方法院,檢查官說要一萬元交保,而在去年底也是酒駕被抓,而過去幾年也因酒駕被抓幾次,想請問如果是這樣的情形,可以得易科罰金嗎?或者要入監服刑呢?如果委託律師,費用如何計費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5 11:50

你好:

在目前政府重罰酒駕的氛圍下,酒駕累犯要入監的機會真的相當大。

還是奉勸莫在貪杯了。


酒駕累犯不准易科罰金的機會比較大,可在判決前盡快遞狀,針對量刑事由答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5 12:15

以前在執行科當檢察官,三犯幾乎一律不准易科,直接入監。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再幫忙嘗試一些方法。

橘子醬 103-09-15 05:10

律師你好

 最近小弟好心幫忙客戶維修行動電源,因為客戶千拜託萬拜託想說做個順水人情給他,在收到貨品後有跟對方聯繫上.基本上都是用用FB跟LINE連繫,對方電話基本上都是不接的狀態,所以都是對方聯繫我比較居多.

 一開始也有告知每一台的維修費用是台幣80元完整維修可以正常使用

無法使用-需要更換主機板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無法正常使用-僅收檢測費用20元

零件費用另算.對方口頭上答應後,花3至7天的時間處理好總共檢測維修20台

13台維修ok是1040元-7台無法維修是140元加上零件費用(開關+快乾)120元,總費用是1300+80寄回運費1380元

在2014/09/04寄回後,對方收到後都沒有主動聯繫.在2014/09/11對方終於回應,卻質疑120元的零件費用當初沒告知不願意付,後來在解釋的過程中有一點點小小的不愉快,對方說要匯款,以為事情就此打住,但是對方隔天都沒有匯款動作,甚至我有留言訊息說後面多的120元不用了~只要給我維修費用就好~對方都沒有理會,後來我有留言說(如果在不回我,我就要採取強硬的態度)後,直到2014/09/13晚上10點多,對方才回應,說禮拜一才要匯款,因為之前對方是用網路ATM轉帳,所以當下就覺得是對方有意想要刁難,就隨口回了一段話

你說禮拜一就禮拜一,對話我都會保留,如果沒有就請你來台南走走了...以上這段話卻被對方認為是我在恐嚇他..

當時的想法是想說如果對方不付款就要到警察局報案請他來台南做筆錄.PS對方是住在高雄地區),隨後對方馬上封鎖我的FB及LINE~讓我無法聯繫~~讓我直覺對方可能不想要付款了,金額也才1260(含80先代墊運費),想說算了算自己倒楣吧

沒想到在2014/09/14 凌晨附近,有好心人士跟我說~對方在某個line群組討論我,他看了之後覺得有人惡意對我抹黑甚至設計讓我背負一些莫須有的罪名,他看了覺得說對我不公平,於是提供一些有力的圖文

圖文中指名對方另創一個LINE帳號在LINE的群組討論我的事情,並且有人惡意叫對方不要付錢給我封鎖我的LINE跟FB,還叫他上警察局報案說該行動電源是我賣給他的,該行動電源是仿冒SONY公司的產品,然後有瑕疵問題才退回給我維修的,我還藉此去敲對方的竹槓,然後在警局做筆錄中帶著那些我修理過的行動電源要求警察鑑定是否假貨,要對我提告商標法及詐欺,然後在要求民事賠償,以上是對方交他的作法.....

請問律師,這樣的情況下我該怎麼去平反,需要做什麼準備來保護自己,目前對方的聯絡方法只剩下郵局寄貨的證明可以查到當初東西寄回去的收信人跟電話住址,我是否應該要馬上去警局備案,警察局是否會協助辦理此類的案件,聽說警察局不是很樂意處理這種案件,去警察局該用什麼案由報案,至於對方用如此惡質的手段,我該用什麼方法去證明我的清白懇請解答,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5 06:25

你把FB及LINE的訊息保留列印加上你的郵寄及收件地址保留作為證據

如果他提告,會有誣告罪的問題,我想虎爛成份居多。

拿回款項最簡單的方法是請法院發支付命令

備案最簡單的方法是請派出所員警登記在執勤簿上。

因為不是正式報案,也沒有三聯單,也沒有作正式筆錄,所以我覺得應該還好,不會不讓你備案才是。不過他的證明,也僅止於那個時候你跟警察陳述那樣的事實而已。

法院那邊有訴訟輔導科,那裡有例稿。你可以問一下那邊的書記官照例稿寫。

橘子醬 103-09-15 07:04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你把FB及LINE的訊息保留列印加上你的郵寄及收件地址保留作為證據

如果他提 ... (恕刪)

要如何向法院發申請支付命令~需要什麼程序會很複雜嗎?等等郵局開門就要去申請寄件資料~

冰冰 103-09-14 23:34

律師您好

我的姐姐大約在7年前在桃園出了一場車禍,在停紅綠燈的時候被一個酒駕的箱型車撞到,7年前是重度身心障礙者,目前是中度身心障礙

當時有出庭,最後結果是和解民事和解後剩餘100萬賠償費用,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支付一萬元

但肇事者只付了2個月,接下來就沒再匯款,並且電話換了,也搬家找不到人(已經過了5年都沒消息)

今天我遇到一個身心障礙協會的人,她跟我說可以使用花費1000元的方式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若法院寄三次信函都沒收到,會給我們一個債權憑證,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調肇事者現在的居住地點,提供給法院讓法院去寄支付命令的信函,讓肇事者還錢,並可因他的行為告他詐欺

請問這樣的執行方式的行的通的嗎?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讓肇事者賠償費用呢?

執行這樣動作是否還需要上法院,需不需要請律師或者負擔其他費用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5 00:08

您好,

支付命令是最快取得執行名義的方法。告詐欺是以檢方的力量傳訊讓被告出面。

但是單純的沒付錢是不構成詐欺。原則上來說,你的方法是可行的方法。

高屏地區若有需要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5 00:30

您好:

1.因為您先前民事已成立和解,現在對方未按時分期給付,視為全部到期,

   即可持法院和解筆錄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法院核准強制執行後,可憑該裁定向國稅局查對方名下財產

以上供參 謝謝

單純不付錢,不會成立詐欺罪,聲請支付命令必須要能知道對方可收到支付命令的地址,法院寄發後對方要能收到,這樣才能在對方超過異議期限沒異議時,對對方強制執行,所以如果不知道對方地址,只能拿和解書起訴,依你說述,贏的機會是很大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冰冰 103-09-15 20:17

律師您好

謝謝三位律師的解答,與家人溝通後,爸爸提出一些問題想請教。

1.支付命令需要知道對方住址,但我們因他搬家又換手機目前並不知道他人在哪裡,所以這種情況該如何查詢肇事者的地址呢?

2.到底是該拿和解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還是要起訴呢?

3.和解書是寫需從98年五月開始每月支付費用直到清償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爸爸曾經去查過98年肇事者的財產及所得,並僅有一張價值3000元的股票財產以及3萬元的所得;據爸爸有去私底下了解,肇事者已經將財產脫產動產變賣,像這樣子的情況,還可以讓肇事者將剩餘98萬賠償給我們嗎?

冰冰 103-09-14 22:52

律師您好
我的姐姐大約在7年前在桃園出了一場車禍

在停紅綠燈的時候被一個酒駕的箱型車撞到,6年前是重度身心障礙者,目前是中度身心障礙

當時有出庭,最後結果是達成和解民事和解後剩餘100萬賠償費用,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支付一萬元

但肇事者只付了2個月,接下來就沒再匯款並且電話換了也搬家找不到人(已經過了5年都沒消息)

今天我遇到一個身心障礙協會的人,她跟我說可以使用花費1000元的方式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若法院寄三次信函都沒收到,會給我們一個債權憑證,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調肇事者現在的居住地點,提供給法院讓法院去寄支付命令的信函,讓肇事者還錢,並可因他的行為告他詐欺


請問這樣的執行方式的行的通的嗎?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讓肇事者賠償費用呢?

執行這樣動作是否還需要上法院,需不需要請律師或者負擔其他費用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5 00:40

您好:

1.因為您先前在民事程序上已達成和解,對方未遵期履行給付義務,憑該和解筆錄就可成為執行

   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實毋庸再花錢去申請支付命令

2.待法院核准你的聲請後,可持該裁定向地方國稅局查對方名下財產,作為執行之用。

3.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出庭,將遭通緝,常是一般實務上要迫使對方出面解決債務的手法;

  但未履行債務要成立詐欺罪還是有相當難度。

以上 謝謝

Double 103-09-14 22:46

律師 您好

請教家母交通事故一案2014年7月2日在鎮上北興路左轉待轉,唯處於雙黃線系違規待轉,由路口監視器和車上行車計錄器可看到約兩秒鐘過去後方大卡車根本未有提前剎車而直接撞上家母所開之小客車,導致撞到對向來車。造成家母的車及對向之小客車毀損~其駕駛及乘客三人亦受輕重傷。而家母亦因安全帶瞬間左右拉扯造成左手手骨折開刀(2014/7/12)、臂神經叢四條神經受損,目前需每日復健將來尚有殘廢之慮,且將于十月中回臺北長庚評估是否開刀。對向之小客車並無保險,家母及大卡車皆有保險,兩星期前開過調解委員會但調解未果。于日前對家母及大卡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而我們也對大卡車提出過失傷害,估計是對向小客車駕駛想以刑逼民。

家母及大卡車駕駛兩家保險公司之前共識肇責比例是3:7(是否有機會為無責),家母之保險足夠賠償對向車三人醫療及車損部分,只要對方提出合理價格的話。這樣的案子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辦妥?處理步驟及採取的法律手段會有那些?像這樣的案子,除了律師費外,總共要花多少錢?有沒有其他的費用支出?律師費用將會如何計算?總共大約的律師費用在多少範圍內?需要準備多少,是否有可能不需請律師就能三方和解?若訴訟,想請教有無可能家母能訴訟無罪?

較難和解的部分係對大卡車請求的賠償,其賠償金額尚不知該如何計算?尚有左手殘廢之疑慮。再煩請撥空回覆~感謝願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5 1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的部份,至少必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作判斷,大多會依據法院或是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的認定為主。倘若可以爭取無肇事責任或是可以達成和解,就可以爭取無罪。

2、律師費用的部份,大約一個審級6萬元~10萬元不等,依據案件複雜程度及金額有所不同。

3、賠償金額的部份,必須要有診斷證明書、收據等作判斷,可以請求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其他的醫療輔助工具等。

4、和解的部份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或是聲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等,避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而錯誤決定。

5、本文建議可以先尋正式諮詢釐清肇事責任,請求之金額等,並判斷是否有委請律師之必要。

candy 103-09-14 19:04
律師您好
分手友人為個人工作室的負責人,我與他交往後成為他的唯一員工兩年,工作室是他的住家(我們同居3年),交往中他擅自?款入我的帳戶七萬元,宣稱給我繳保費用,當下我得知此事後要求轉還這筆錢,對方當時並不肯! 分手當天,對方要求我把全部所有平時在使用的東西一律搬光才肯讓我離開,其中包括他於PCHOME刷卡買的一台電腦主機.
不料在上週五,我收到對方寄來的存證信函--指控我侵佔公款八萬六千六百元及私自帶走電腦與客戶資料,依刑法336條第二項業務侵佔罪規定......   我想請問:
1.此時我收到存證信函該如何處理?要回應嗎? 2.對方與我工作上配合這兩年裡,並未替我保健保及就業保險,那他能證明我是他的員工嗎? 業務侵佔罪成立嗎? 3.對方的勞健保皆保在職業工會,是否危法? 4.對方指控我-業務侵佔公款電腦.客戶資料,必竟這筆錢是對方自己?入我帳戶(其中一筆1萬6千元是客戶轉入我戶頭的金額,當時我己付現金給對方他所要拿到的部份-6600),電腦(有儲存放客戶資料)也是他要求我搬走的,現在他硬坳我,我就只能默默忍受嗎?我該如何自清?
5.分手後隔天他每天狂傳LINE超過60-70則約一週的時間(這兩三週沒傳了),且要求我復合,否則他吞藥以死相逼,對話內容構成犯罪?我能夠反控訴他嗎? 感謝律師了...我真的很急迫需要處理的答案!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4 1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之存證信函,您可無須理會,您應先至準備對方有授權您之相關證據,以利對方對您提出刑事業務侵占告訴時,您得舉出相關授權證據證明無業務侵占之相關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勞工 103-09-14 10:40

請問寫上訴狀費用?需要多久時間?

蘇子良 (馬克) 103-09-14 14:35
要看您的原審繁雜程度內而費用請另電洽,謝謝

 您好:

律師曾有經辦理多項勞工及刑事訴訟經驗

如為在北部地區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4 16:23

同上大律師所述,

本人曾任高屏地區檢察官,對刑案部分有豐富之經驗,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上訴有二十天的時間,刑事上訴則有十天的時間,所以應盡速討論上訴之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9-14 22:31

大大你好 上訴狀費用 並不一定要看你的案情

            刑事民事也不一樣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上訴的經驗

勞工 103-09-14 10:37

請問寫上訴狀費用?需要多久時間?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5 09:2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上訴狀費用約為8000~12000等、時間2~5天不等,必需依據案情做判斷。 2、 您可以來電約時間會談處理,謝謝。
Zenith 103-09-13 17:03

您好

目前社區管理會即將期滿要離開, 收到通知有在102 年七月份到九月份期間積欠管理費. 但是平時繳費有在超商,也有轉帳也有在臨櫃等, 完全找不到收據也沒有印象到底那一期是否真的忘記繳還是管理委員會弄錯了. 管理會到過了一年後才通知 這樣合理嗎? 如果真的沒有繳一定會去繳, 但是現在就要因為過這麼久沒有印象也找不到證明單據,管委會說我們沒有繳納一年前的某一筆費用就要繳納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3 1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管委會提出帳戶對帳,釐清您的管理費用到底有無繳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erwin 103-09-13 14:39

家中的損害賠償 (我是被告)

原事情發生後已有協議 負責修繕、當時以為已經處裡完成,但事隔半年原告又請律師提出損害賠償,我因無法提出當時確認完成結束的證明,因此法官判我需再賠償部分金額. 請問已收到民事判決結果,內容有寫總損失的金額,但沒有寫到當初可以扣減的修繕金額(庭中法官認定可以扣減當初原告藤義的修繕費用,但卻沒有在判決書上面寫出來), 原告原請律師再上訴 被駁回. 我則沒有打算上訴,想要趕快結束。  

目前不知道原告是否會在提上訴,也沒有提出支付的要求`.

請問就上面內容是否可以提出建議, 非常感謝大大的教導

1. 判決書沒有提到的可以扣減的金額該怎辦?

2. 對方沒有提出支付的要求,我該放著不管嗎? 等他通知?

3. 請問我最好的處置方式?   祝您 萬事順心

沈恆 (沈律師) 103-09-13 15:04

您好!

1.若不上訴,就只能依判決主文的金額賠償

2.除非想逃避,否則可主動支付,不然會以5%持續累計利息

3.若有較大金額可再扣除,應提起上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沈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您如果未上訴且敗訴確定

則將來對方可憑確定判決就您的財產強制執行

執行範圍包括判決應給付之金額、利息訴訟費用、執行費用

海力克森 103-09-13 01:27

於98年間我奶奶將爺爺名下一筆動產及現金兩百萬元分給我大伯父與二伯父,希望她們拿到財產後以後可以照顧我奶奶和祖父,就在今年初我二伯父對家中一切事務不聞不問,祖父住安養院請他幫忙出一點費用他也已沒錢做為藉口,一點也不想負擔,並對我奶奶口出惡言,奶奶一狀告上法院,但當初土地所有權人非我奶奶,而我祖父現況也無行自主能力,當初是我奶奶將土地權狀交付給我二伯過戶,並將現金一併交付,而現下我二伯父得知我奶奶告他馬上將土地贈與至妻子名下,企圖躲避追討部分,並恐嚇我奶奶要繼續玩下去就對了!我奶奶內心無比的煎熬,現在我們必須如何做才能順利的將土地和錢追討回來?

您好:您奶奶可以以您爺爺的名義去向法院提告您二伯及他太太,主張您二伯未盡對爺爺的扶養義務,以及未履行照顧您爺爺奶奶的約定,撤銷贈與。另外關於您二伯將以贈與名義將土地移轉給他太太,亦可以主張此部分係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及民法第244條第1項請求法院撤銷之。若您這邊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討論。
海力克森 103-09-13 01:20

於98年間我奶奶將爺爺名下一筆動產及現金兩百萬元分給我大伯父與二伯父,希望她們拿到財產後以後可以照顧我奶奶和祖父,就在今年初我二伯父對家中一切事務不聞不問,祖父住安養院請他幫忙出一點費用他也已沒錢做為藉口,一點也不想負擔,並對我奶奶口出惡言,奶奶一狀告上法院,但當初土地所有權人非我奶奶,而我祖父現況也無行自主能力,當初是我奶奶將土地權狀交付給我二伯過戶,並將現金一併交付,而現下我二伯父得知我奶奶告他馬上將土地贈與至妻子名下,企圖躲避追討部分,並恐嚇我奶奶要繼續玩下去就對了!我奶奶內心無比的煎熬,現在我們必須如何做才能順利的將土地和錢追討回來?

蘇子良 (馬克) 103-09-14 13:50

 您的問題應可依民法第416條撤銷祖父與二伯父間之土地及現金贈與,惟須於二伯父開始不付扶養費起一年內主張,以上意見請酌參,如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可逕洽本所,謝謝

海力克森 103-09-13 01:03

於98年間我奶奶將爺爺名下一筆動產及現金兩百萬元分給我大伯父與二伯父,希望她們拿到財產後以後可以照顧我奶奶和祖父,就在今年初我二伯父對家中一切事務不聞不問,祖父住安養院請他幫忙出一點費用他也已沒錢做為藉口,一點也不想負擔,並對我奶奶口出惡言,奶奶一狀告上法院,但當初土地所有權人非我奶奶,而我祖父現況也無行自主能力,當初是我奶奶將土地權狀交付給我二伯過戶,並將現金一併交付,而現下我二伯父得知我奶奶告他馬上將土地贈與至妻子名下,企圖躲避追討部分,並恐嚇我奶奶要繼續玩下去就對了!我奶奶內心無比的煎熬,現在我們必須如何做才能順利的將土地和錢追討回來?

林智群 (klaw) 103-09-13 11:02

 你要救濟有兩個步驟,

第一個要在兩年內撤銷伯父贈與給伯母的這個法律行為

這個要打官司,

第二個再要求伯父返還房屋,因為當初就不是要贈與給二伯父,

這個也要打官司

不過你這兩個訴訟都有難度,建議找可以信賴的律師處理

 

您好:

本所目前亦有此類型訴訟在處理中,

但由於您問題中無法明確知悉二伯父究竟有沒有受贈與房屋部分,

且究竟是從二伯父名下轉給其妻名下,還是從爺爺名下轉過去也不明

所以會影響律師之分析判斷及建議。

而依民法第245條有關撤銷詐害債權之除斥期間為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起1年,

民法第416條撤銷贈與之除斥期間為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起1年。

參考法條:

民法

第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
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
,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
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第245條

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
,經過十年而消滅。

第416條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
    ,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
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
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可主張當初你奶奶交付金錢過戶動產都是無權處分,沒有得到你爺爺的同意,所以交覆和過戶都是效力未定,再由你爺爺的監護人(要向聲請對你爺爺監護宣告)出面否認,交付金錢過戶就會確定無效,就可請求返還。而就算是你奶奶是有權處分,也可以未盡扶養義務為理由,起訴撤銷贈與,不過這要注意時效問題,這不會很難處理,我們事務所目前也有相同案件在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歪 103-09-13 01:02

您好,我想詢問關於健身房中止合約的問題。

我是在102年加入"中壢某健身房"的會員,今天103年9月12日了,因為我目前都在工作的關係也沒有甚麼時間可以去健身房,這情況已經持續快二個月,所以我現在想終止合約。但是,我看了會員終止的合約上說:契約終止時,本中心依下列方式退款:A.所有已繳之入會費、手續費$6888不得退款。B.將"會員已繳之月費"扣除已使用之月份乘以兩倍之單月會籍費用"(定型化契約)後退款,未滿十五日者以半月計,逾十五日者以一月計。

後來,我問了一位在這健身房的專員,我說:如果我現在要終止合約毀約金大約要付多少?專員回答我:好像要3、4萬,然後又說了:使用月份(我已使用12個月)乘2+6888手續費。後來我在想是不是使用月份(12)乘2再乘上月費1388再加上6888手續,所以我算了之後我的毀約金要付(12x2x1388)+6888=40200...,這有沒有搞錯...有這麼多嗎?

我的約期目前狀況:

1.會員已使用12個月(1年),每個月都有繳2145元費用

2.總合約費用為50968,會員約期為3年,每月費1388元,第一次繳費已繳3776,剩餘費用是分22期,每期2145元,已繳11期。

想問問看專業:

1.如果要終止合約我該怎麼辦才能保有我的權益?

2.上面會員終止契約A和B的意思,真的就像專員所說的這樣嗎?

小歪 103-09-13 02:03
回覆 小歪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詢問關於健身房中止合約的問題。

我是在102年加入"中壢某健身房"的 ... (恕刪)

林智群 (klaw) 103-09-13 11:05

 如果契約內容是你講的那樣,對方的算法比較正確

其實是你的算法比較合理,不過既然已經簽約,就只能依照契約內容走

 

Lay 103-09-12 23:19

律師你好

我有一個案子就是兩年前跟朋友口頭上合夥一起做案子,有接了案子,這個案子是我朋友去接的,在和業主簽約的時候我們兩個都有簽上名字。後來因為我忙,朋友他那邊剛好又跟他朋友合開營造公司,後來我朋友就用我名義和他合開的營造公司朋友(兼老闆)簽轉包合約,於是就開始蓋這棟房子,過程中依照合約期別表,業主他會按每層樓匯錢到我這邊,然後我再依照我跟朋友的那間營造公司的付款期別表付給他。在結構體最後一層樓完成的時候,我突然收到存證信函,內容寫我沒有依照其別表付款給轉包的那間營造公司,於是我就跟我那個口頭合夥的朋友說,每期不是都你把現金拿給你那邊公司!? 怎麼這次你沒有拿??還寄存證信函給我?!後來我那個朋友就跟我說沒事,他會處理,接著就去搞一張我和營造老闆的和解書,上面寫說營造只負責水電到二次結構體完成就好,其他我不再追究,上面還有我的便印和營造老闆的印章(因為我和我朋友跟業主的合約也只是結構體二次完成而已),結果過沒多久第二張存證信函又來,這下我發現不對勁!!我就覺得奇怪,為什麼他都不讓營造老闆跟我碰面!?我開始回想!!當時簽約也是他從中拿來拿去,就說交給他準沒問題大家都那麼熟!後來我終於問到了那個營造老闆電話,他(營造老闆)跟我說,我朋友都不給他我的電話,也不讓他找我,他本來很相信他,後來才發現有問題,也沒收到款項,所以他為了逼我出來,只好用合約上的地址寄給我,我和營造老闆見了面才發現,其中款項被我朋友從中拿走。我和營造老闆都很生氣,而我那個朋友"見笑轉生氣" 就說,以後我和你沒有合夥關西,就到此為止,後來也跑去跟他那邊營造公司的老闆說,他要退出股東。就這樣這個工地也拿到使用執照了,再交給業主使用執照前,營造老闆要求把之前水電修改的和他已經替業主付出去的自來水及電費規費那些都付款+使用執照這期工程款付款完,他才要給我使用執照拿給業主,業主他也照期別表付款給我,然後我也照期別表付給他(營造老闆),但就是少了自來水和電費的款項未支付,營造老闆說了,付完才要給,我就把電話給業主讓他們兩個談,業主答應了付款之後,營造老闆相信我,就把使照給了我,我就馬上拿去給業主,結果業主反悔,他沒有匯款給營造老闆,營造老闆現在就很氣要找業主出來說,要去現場談,因為跟一開始簽約的時候改太多,但因有後續工程未施作,業主剛好收到損害鄰房的發文,還有附照片,說我們沒做好鄰房防護,那是在施工過程中拍的,業主很生氣地要我和營造廠負責任,我就說那也要找出當時跟你接洽的那個人,他最清楚來龍去脈,尤其是現場修改最多他最清楚,因為我只是負責收款付款。以上這些問題,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業主說他不會再給我做(我也沒做...是我朋友他去找他談他接下來去做...然後搞到這樣,我後來有跟業主說我會幫他蓋好,可是現在都變了樣),他(業主)不再信任我和營造廠老闆,他說他會找別人做,但是鄰房的問題因為是在營造過程中的問題他希望我們處理並且是否能退些款項給他,而營造廠老闆則是要跟他討自來水和電的規費以及水電大修改的費用,現在僵持不下,營造老闆是說,照道理這筆費用是要我付給他,不是業主,因為我和他簽約,而業主說這筆費用就當作我退給他,他不想付這筆款項! 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跑的那個人屁股拍拍沒事就走,也不聯絡,也不怕存證信函,他都說他早脫產了。

可帶對方的存證信函以及契約等資料,約時間來事務所面談,要詳細看過資料後才能判斷如何處理

 您好:

如果捲款潛逃的朋友一直拒不出面處理

則您可考慮向其提出刑事侵占罪之告訴

由地檢署發傳票命其出面說明

如其再不出面就會被拘提、通緝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betti 103-09-12 22:29

您好:想請問您有關於消費糾紛的事情,之前我妹夫在一間網路喜帖訂製喜帖,但是因為急著要喜帖,而對方也說如果要趕在要求的時間內交貨,必須在工廠截稿之前確認喜帖編排與內容無誤,可是在他將喜帖編排設計稿件傳給我妹夫進行確認時,我家人又因為很急著要,也連絡不到正在開會的妹夫,不知道他已經在處理了,因此自作主張找了別間喜帖公司印製喜帖,雖然我妹夫後來有跟對方說不要喜帖了,也謝謝他們幫忙幫我們製作稿件,但是對方說我們必須要給他們一筆美工編排設計費用,因為在網站上都有寫道"設計後未製作者需要給付美工編排費用",因為稿件雖然收到了也還沒有製作更沒有確認,他們也說每份稿件可以修改三次,我們一次都沒有修改就直接取消了,請問我們必須給付這筆費用嗎?

林智群 (klaw) 103-09-12 23:49

 既然是你們片面取消訂單,

對方之前付出的前置作業費用當然應該由你們負擔

Tina 103-09-12 22:17

我想請問各大律師,被判決偽造文書罪,也已收到判決結果4個月,可易科罰金,或緩刑3年勞動服務60小時,但因罰金費用太高實在負擔不了,若選擇勞動服務,我該如何申請辦理,目前只收到判決書,內容僅告知判決結果,是否法院還會另寄其他資料或需要到法院辦理什麼程序,以及若勞動服務可選擇勞動地區嗎?還是分配到哪裡就得去那裡?希望有律師能幫忙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6 21: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接下來還會收到執行通知書,屆時再跟檢察官聲請社會勞動,挑選比較方便的勞動方案即可。

天天 103-09-12 12:47

不好意思,我最近遇到一起課程解約糾紛,想請問業者告我詐欺成立嗎?

事件概要:

有個朋友A跟我說她最近去按摩,按完以後覺得全身舒暢,而且他第一次去是購買體驗券699,我聽完後詢問可否也去體驗看看,A說好並幫我跟業者約時間(但這些都口說無憑了)

去了店裡後,被經理說服購買70堂課程並使用信用卡分24期付款共84,000

傻傻填了課程購買簽了兩個名,還與一個不明人士用電話確認資料(事後發覺是對保)

所謂的信用卡分期其實是貸款,且我手邊沒有拿到任何收據跟契約

回家後發覺受騙,隔日立刻前去要求解約,對方一開始推託無法解約

後來我寄了存證信函跟申訴消保會,目前案件已受理衛生局請業者跟我協商,昨天收到業者寄的存證信函說請我盡快去繳清款項否則要告我詐欺

業者要告我詐欺的成因為:

1.既然我主張契約不成立,那麼我就該負擔當天所做的課程費用原價6250,如果我堅持只要付體驗價699這樣就是詐欺的行為
,他可以告我,還跟我說一旦開庭律師費就不止這個價錢了,而且他們立場充足&我朋友也可以幫他們作證,
要我自己想清楚要不要付錢了事(告輸方要負責律師費)


 2.如果我要主張契約成立加解約的話,他們立場就是收取10%手續費8400加已使用課程費2400,他說他於情於裡都
站的住腳,現在就看我想怎麼做,賠6250或10800


3.後來業者也有緩和下來說,假如我是因為不想用貸款方式的話,他們願意幫我改用刷卡分期付款的方式,
這件事情就當做沒發生過,並且看這件事我想怎麼解決(就是回衛生局的協商結果)他們都可以配合我,
像是同意就體驗價結束啦~或者怎樣怎樣(就是隨我開心)並堅持說這不是貸款,從頭到尾都是我誤會了

 

至於帶我去那間按摩的朋友,昨天也回我訊息了,但口徑與業者一致,說從頭至尾都沒有體驗價他是帶我去現場諮詢,
至於後續價格就是如同我與業者簽訂的契約上所述真是看了心都涼了...

我想問...我到底可以怎麼做??還是只能認賠了事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2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此類消費糾紛要成立詐欺罪,司法實務比較少,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2、有關於解約的部份,解約退費的手續費不得高於5%(契約沒約定的話,半毛手續費都不用付),再加上已經使用過的課程的費用

3、當天的課程究竟要多少錢,可以請對方提出相關證據,順便請對方提出當初簽立的契約,以釐清相關權益。

4、律師費可以向消費者請求?可以請對方提出請求的依據是什麼。

5、倘若有和解,記得簽立和解書,並且於簽立之前請律師協助審閱。

 

寶寶 103-09-12 12:41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本人7/5開男友車去撞到一台休旅車~當時我報警做筆錄完成後~協調私下和解理賠~本人也很有誠意要幫他將車輛遷去烤漆~原本對方因為有事要上台北約7/9號要牽車子~到當天對方始終沒接電話~我們聯絡他8通~過兩個星期對方打來告知要牽回原廠處理~我們也同意了~他會請原廠跟我聯絡~但都沒有後續消息~直到昨天9/11對方打來告知費用是6500元整~我跟他說請他傳報價單給我..如沒問題會匯款給他~他傳來時我一看到並沒有寫烤漆部位,只有用手寫右前門烤漆~一般報價單不是會寫烤漆工資及部位費用嗎?

我於是聯絡他請他將報價烤漆費用在寫詳細一點~因為當時車輛只有擦傷底漆都未掉~我們打電話去他那間修理廠~問他烤漆費用怎麼算~修理廠回答當時們有烤局部位並沒有整扇門烤漆~而對方還有美容鍍膜~請問美容鍍膜費用理賠範圍內嗎?

但對方執意要我們陪全部款項~6500一毛都不能少否則法院見~那這樣要怎麼處理~我們昨天有去警局申請照片~只有本人開車亮漆掉在對方車上都未有任何凹陷~及掉底漆~

我有他送修電話~可以直接跟修車廠要明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6 2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請求範圍跟金額我方都可以做合理的質疑。可以請求對方給予明細,否則無從檢視,明細的部分應該包含工資跟材料的部分,因為材料的部分可以主張折舊扣減。

2、鍍膜的部分,必須是對方的車體原本就有鍍膜,才需要賠償

徐先生 103-09-12 08:40

請問在離婚協議書中.有列出(雙方約定女方不需要給付子女所需費用).離婚

是否可再向女方進行追討子女所需費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2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子女教養義務的部份,縱使生父生母之間有協議,仍然可以請求法院給予酌定。

2、但是法院酌定的時候,會審酌當初約定的原因,及生父生母如何負擔,對於子女才是最好的。

3、本文建議您,可以正式諮詢,詳細了解簽協議書時的情狀,及目前子女照料狀況來判斷是否提起扶養費給付訴訟

 

 您好:

原則上如同曹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您所謂的追討如果是指過去已經支出的費用

則實務上恐怕已難以您本身的名義向對方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如果是以小孩名義聲請對方給付將來之扶養費則尚有可能可以爭取

不過建議要盡速處理,因為依法只能請求到小孩滿20歲成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胖胖 103-09-12 01:09

各位專業律師你們好

本人第一次在男方老家中,遭受未婚妻的大哥飆罵三字經(幹X娘),男方直系血親有四人在場均清楚聽到,後來被制止趕出門外。

第二次:因結婚前遭受女方親屬在自宅內不停飆罵三字經(幹X娘及雞X)等,辱罵男方職業(公務員),及動手用力推倒本人(但無受傷),因在場有女方親屬等三人,及男方的爸媽在電話中清楚聽到(開車趕過來途中),但當時並無及時錄音,但事後往來書信男方有論述這些事實經過,女方坦言不諱並在書信上道歉,是否能以此推論舉證的確有用言語暴力,使當事人心生恐懼,造成身心受創(有精神科的藥袋為證)。

隔幾天舉辦完婚宴後,男方逕行主張不與女方登記結婚,請問這樣有辦法控告對方公然侮辱罪及毀謗罪嗎? 

另男方想主張無效婚姻之訴,請女方歸還結婚一切費用,及另提精神賠償民事訴訟成功機率高嗎?

謝謝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9-12 09:17

您好:

一、遭受謾罵部分:刑事部分可能成立公然侮辱誹謗恐嚇危安,但必須視對方言語及當時情狀方能確定。民事部分可以認為是侵權行為,得請求損害賠償,包含精神慰撫金等。

二、婚姻無效部分:您並未與女方登記,你們之間未有婚姻關係,沒有婚姻無效的問題,最多僅是解除婚約,請求對方返還贈與物及賠償你的損害。

Tammy 103-09-11 23:37
不好意思,有件事情想請教 我自己遇到的問題,就是我男友他之前有請我幫轉帳繳他的信用卡及一些費用,分別有三筆,但最近他人無故失蹤,我該怎麼要回這些錢,之前的轉帳証明以及我們Line的對話記錄我都有留著,在法律上我能對他提起什麼訴訟嗎? Line的對話也有我跟他要錢,他說會找時間給我。証明他一直都沒還我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2 00:13

您好:

1.建議您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您男友未異議,命令確定後可強制執行他的財產.

2.若您男友有提起異議,則後續可以你留存的證據提起民事返還借款之訴。

以上拙見供參 謝謝。

小白 103-09-11 16:18

想請教,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7條,勞工或工會提起確認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之訴,暫免徵收依民事訴訟法所定裁判費之二分之一。

一審我已繳一半的費用,則敗訴後要上訴,一審的另一半要先繳清嗎?還是可以只先繳上訴費用的一半就可以先上訴呢?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11 20:51

您好!一審暫免部分還不用繳清,上訴費用也可先暫免二分之一。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啊諺 103-09-11 10:43

當初我朋友介紹我給

一個技師改車 但並無車行

然後他說改車費用可以用分期的

我沒有簽任何資料在他那的

結果借了8萬多

剛開始都說好一個月3000我也有還

但是還到7萬多是車子就一發生不該有的狀況

當初他幫我改好時 有突發狀況

把我的車寄下台中大廠

並且跟我說車子回來馬上就可以騎個兩年不是問題

後來車子回來了卻一直熄火根本沒辦法騎 根本不到兩個月引擎就壞了

車子回來之後他也因為某些事進去關了

子出問題的時候我請求他家人幫我想辦法

因為他也有幫我的改裝品做保固

但是他家人卻說這問題是我自己造成的

不願意處理只介紹車商要我自費處理

後來因為他們處理的態度很差

讓我很不願意在付款

因為車子真的一直都在修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1 11:38

您好:

由於該技師給付的商品確有瑕疵,明顯構成民事上之不完全給付

建議您尋求律師專業協助,據此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修補瑕疵或提出賠償

以上 謝謝

啊諺 103-09-11 20:11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由於該技師給付的商品確有瑕疵,明顯構成民事上之不完全給付

< ... (恕刪)

但是他們說打官司他們一定贏

然後一直催我還款

但是我並沒有很表明說 我就是沒有要還

只是因為女朋友懷孕又自己住外面不知道怎麼辦

然而對方說在不還就等傳票 法院見

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1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物有瑕疵而向對方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Mark 103-09-10 23:43
本人於103.7.9在世界健身房簽了兩年契約,但此間分店於103.9.15才正式開幕。 最近因故後悔想要退費,但健身房以簽約超過七日為由,說要收取6000違約金。 但我上網至消保會查詢,根據「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六項,消費者於繳納費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解除契約,並請求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1)所簽契約始期尚未屆至。 (2)契約生效後七日內未使用業者設施或個人教練課程。 是否可依(1)去認定契約始期為開幕日(103.9.15)且要求退全額不用支付違約金? 若對方堅持要求我必須付6000違約金才肯退費,我可以如何處理?寫存証信函或向消保會申訴? 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1 00:16

您好:

1.有關與企業間之定型化契約爭議,建議先向消基會申訴,通常業者很怕消保官上門。

2.若雙方還是調解不成,就需打民事訴訟了。

以上 謝謝

婷婷 103-09-10 16:11

你好

請問租屋處的冷氣維修費用應該由房東還是房客付費?

我是去年12月承租合約一年。因為冷氣不冷有聯絡房東請維修人員來,檢查後是因冷媒不足要灌冷媒,事後房東要我自己付維修費用這是對的嗎?並不是人為因素阿!我該如何是好?!

 

阿珍 103-09-10 13:17

請問我老公外遇

他想離婚~我不想離婚~

家裡生活費用是他支出~我若不離婚他可以減少給生活費用嗎?

因為我沒有工作~家中還有小孩上學、保險費用需要支出

如果我不離婚~他是否可以用減少家用經費逼我離婚??

法律有無規定支付經額費用的上限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10 13:35

您好!若對方不給或少給家庭生活費,您仍可依法請求其分擔,不用因此被逼離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珍 103-09-10 13:40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0 14: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國對於離婚並不採破綻主義,故須您有離婚事由對方才可向您主張離婚,故不予理會。又若對方不給付家庭生活費用,您可起訴主張之。 

林智群 (klaw) 103-09-10 18:27

 因為是對方外遇,所以對方訴請離婚,法院是不會准的,

只要你堅持不離婚,就能保住這段婚姻,

至於生活費部分,對方不給的話,是可以提告請求的

阿珍 103-09-11 09:59

 謝謝

阿珍 103-09-11 09:59

 ?謝謝

mms520 103-09-10 10:38

本人於拍賣網站註冊販售商品 因逾期未繳拍賣手續費而遭永久停權
導致本人帳戶 身分證字號皆被系統鎖定無法再度於網站申請使用
經詢問客服告知處罰是以拍賣會員未繳納應付費用之處理原則
但查閱多次公告均無告知會永久停權 只告知超過90日以上只能在繳納費用之後續續使用 拍賣網站以不存在的條例永久停權 造成本人權益受損
請問我該怎麼主張維護我的權利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10 18:36

 因為對方是民間機構,

如果對方不願意再提供網路空間給你,很難要求對方,

至於提告,因為訴訟也需要時間及費用,除非你認為權益受損很大,不然不建議提告

保固三年 103-09-09 22:44

舊家三樓,也是快40年的老屋,打算重新裝潢來入住。因此,請裝潢統包拆除、重埋水電、土水、裝潢、油漆…等工程,但就因施工品質不佳,在水電拉管與廁所塗完補防水與壁磚,以及客廳地磚,整個土水完工後,即與廠商協談,同意至此結束並支付該給的費用。後續另找工程來完成裝潢與油漆的施工。至前日9/6入住,9/8安裝加壓馬達,才有最大量的水可以洗澡,而當日即發生所有地排皆淹出水,最嚴重則是廚房有淹水。當日9/8即打給統包人員,請他找人來確認問題。但無法找出。

隔日,找了通管路的人來看,確認並無堵住,並告知是排水管水平問題,造成中間管路?洩水不易,而積水在中間,僅能慢慢洩掉無法順暢與大水量排掉(例如:洗澡)。當然該找廠商負責的部份,皆有聯絡,廠商只告知他會找水電處理。但擔心其工程本來就不是很令人放心,又擔心他們不積極來處理。請問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謝謝。

如果完工後仍是有這樣的問題,對方要負瑕疵擔保,和不完全給付的賠償責任,要先發存證信函予對方,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9-10 18:41

你最麻煩的是你的裝潢有兩家廠商先後處理,

出問題兩邊一定都互推,到法院很難證明是哪一家廠商的問題 

建議先拍照蒐證,並寄發存證信函把瑕疵部位指明並要求修補,

如果對方不願意,則要在發信後六個月內提起民事訴訟,保障權利

毛怪 103-09-09 22:43

於7月份有XX業務來拜訪推銷公司的POS機,

因本人當時店鋪收支狀況問題,告知業務有打算安裝,但無法於近期安裝,

店鋪仍在評估中,尚未確認能否支付每月租金

業務告知,可先簽立合約,先備機,屆時可安裝時再通知,

8月份因評估狀況後,收支無法平衡,因而將店鋪收起來,

就沒在營業了,這期間也沒有裝機,也沒有使用該公司POS機,

9月份,XX業務告知,因合約已簽,因此我還是需要負擔POS機費用

不然就法院見,還告知會地毯式將我找出來,

但是我根本就不需要該POS機了,請問該案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9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主要還是要回歸您與對方所簽訂之契約內容中之權利義務關係究竟為何。 

毛怪 103-09-09 23:0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主要還是要回歸您與對方所簽訂之契約內容中之權利義務關係究竟為何。  ... (恕刪)

感謝律師您的回覆,當時是說開始使用才需要支付金額,

但是我已經不需要了,對方也不願意讓我簽退並拿回合約書....

執意要我付款,但是我並沒有使用到該機器,

但因為就是營業狀況不良才關店的,身上已經沒錢了,

若我沒有錢支付會被告上法院嗎?

小泉 103-09-09 21:22

小弟

在九年前 小弟未滿18

 

教唆黃XX  打人

 

刑事  民事??

 

在2年前 

給了黃XX  被告費用

 

但是當初黃XX說3萬

以給

 

 

卻在

今日

 

FB訊息一值說  7萬??

 

 

當初沒給打錯人的地址 姓名  電話

 

也沒給我看  被告文件

 

是???

 

請問 教唆罪??

 

 

 

卻 一直

性騷擾??? 還在FB訊息 留 當時我在法官面前 沒說你教唆?? 以上 誠懇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9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請求,您可置之不理,不予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