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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一切都好 103-08-17 20:0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補習班契約糾紛的問題。

首先,我於今年4月2日於某電腦補習班(學X電腦)買了一個課程(96小時)。他讓我簽小額銀行借款來分期繳款(共30,000) 。並且也於今年八月已繳交了5,100元。但由於時間及其他因素我一直沒有去上課,也覺得知後無法去上課。我決定退掉這門課程。談的結果是:補習班要求我需繳納15,000.才能退課。

我覺得很離譜,完全沒有拿到教材、贈品或上過一堂資訊班的正式電腦技術教學課程,竟要繳如此高額的費用。我手邊的東西有:1.一份契約書影本2.4月的排課表(時間因素沒去上課)3.課程保留書4.7月的排課表(但在排完課後的隔天以電話提出退課申請;也沒去上過課)
ps.4/8 時有去拿契約書,並讓我聽一堂遊戲課程介紹,並在我的契約書上寫開課日為4/8號。但那堂我認為並非上課(非我申請的課程),而是推出新課程的宣傳介紹,讓大家去報名那堂課而已。

於是補習班咬緊我有去排過課及有申請過保留課程為由要求我一定要繳錢。我問補習班,如果我繳納了這些費用(15,000),能得到什麼?贈品?1/3得上課時數還是其他?補習班表示沒有,要退課就什麼也拿不到15,000也一定要交。

契約書第十條上寫:於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但收取之百分之時不得逾新台幣一千元整。契約書第十五條寫:本契約個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甲方(消費者)之解釋。我認為根本沒有實際開過課,所以最多補習班也只能對我收取1,000元。


請問我應該怎麼做來伸張我的權利呢?另外,因為之前在補習班時,鬼迷心竅簽了小額貸款,我很擔心還沒繳的一萬元,會不會對個人的信用造成影響。拜託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8 15:38

1.請參考所在地政府教育局 短期補習班管理條例,有退費相關標準。

2.建議到所在地消費者服務中心請求協助。

以上。

TB 103-08-17 19:34

因家人中風,雙親要上班,於是向仲介公司申請外籍看護來家中幫忙照顧中風家人的生活

前陣子這位外籍聘雇勞工中風,檢查發現該位外籍聘僱看護本身有先天性心臟病MS(二尖瓣狹窄),導致血塊栓塞造成中風

依照勞委會的規定,我們帶該位外籍看護去身體健康檢查,並未查出異樣,該位外籍看護以及仲介公司皆無告知該位外籍看護有先天性心臟病的情況下

依照仲介公司所給定的契約來看,我們家將負擔這位中風外籍看護的醫療費用,包含之後遣返回國可能會搭醫療專機的費用

仲介公司愛理不理,基本上都是我們家去醫院處理這位看護的問題
那請問仲介公司在這方面都不用負責任嘛?

所以我們家就必須乖乖負擔所有費用以及勞委會相關刑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8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另外涉及偽造文書或是剝削勞力的話,應該沒有刑事責任問題。至於您與仲介間的責任,則必須依據所簽訂的契約而定,建議提供審閱。

2、倘若對方均拒不回應,則可以嘗試向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或是主管機關(勞動委員會)提出申訴。

小文 103-08-17 17:39

當時我停在便利店門口準備下車,開了一點車門準備看後方有無來車時一台機車撞上了我的車門角落,機車的防燙蓋斷了,而我的版金被翻起來了。 當下確認雙方無受傷後互留了電話就走,現在對方打電話給我要我賠償,我也告訴她要賠我會賠但是她也必須賠償我的修車費用,她就跟我說那我們就走民事責任耗時間,之後講的不愉快就不了了之。 請問各位,她所說的走民事是怎樣個民事法?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呢? 麻煩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7 17: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雙方未有身體受傷,故不會有刑事過失傷害之問題,故若對方認為係您之過失導致有修復機車金錢上損害,可依民事侵權行為向您求償。又於您所描述之情形,開車門時未注意後方是否有來車, 您有很大之可能須負全部之責任

 

小仲 103-08-17 15:34

你好

我父親是榮民,在民國100年初發現罹患癌症末期,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我結婚生子,父親於同年5月把他名下一戶透天房子過戶給我(鄉下地方市值約2.3百萬)我在7月完婚,父親於同年11月辭世,父親有娶一個外籍新娘,有台灣身份證,父親跟她沒有生子女,跟我夫妻同住個屋簷下,父親過世後她領有父親生前的月領終身奉的半薪,從父親娶她給的費用到過世這幾年,也給她好幾百萬了,現在跟我們夫妻倆處得不好,我請她搬離,她說房子是她的她不會走,從此都錯開我們的上下班時間,躲在房間裡避不見面,有時候我們上班時間會有她的同鄉來家中找她,讓我感覺很不好,家裡常有陌生人進出,又聽不懂他們的語言,這幾天又有人來找她,說我們要叫她搬走的話,還要給她一筆錢,我們夫妻也想過把房子賣了搬家,可是她賴著不走我們也沒辦法處理掉房子,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強制她離開嗎?

 您好:

建議您可以因繼承父親之權利義務而發存證信函終止與該外配間之借用契約關係,並於該函記載限定一定之合理期間(約一個月)請其搬離,如其逾期不搬,則可訴請其遷讓房屋及給付不當得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7 2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寄發存證信函終止使用借貸契約後,要求對方搬離住處,並主張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仲 103-08-17 21:05

律師,顏律師你們好

請問一下,所謂的借貸契約是什麼意思啊?

我沒有把房子租她,從沒收一毛錢,只是想說父親走了,還有多的房就讓她住了下來,反正也沒多什麼太大花費,她當初也沒表明將來的去向就順理成章留下來,也沒什麼互動來往,我也沒有打算跟她求償什麼不當得利,只希望既然大家處得不愉快了,好聚好散而已,這個外省人也是什麼都不懂,以為躲在房裡不跟我們碰面我們拿她沒輒,如發函給她的寬限期過了,依然鎖在房裡不走,是要上法院嗎?該怎麼主張我的訴求強制她離開呢?

 您好:

借貸契約就是無償提供他人使用之契約關係,不一定要有書面,父親當時口頭或行動上同意其居住亦屬之。

如無法以存證信函將對方驅離就是要寫起訴狀到法院提出遷讓房屋訴訟並繳納裁判費,待勝訴確定就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小仲 103-08-18 09:05

謝謝律師們的解答,我知道流程了

angel 103-08-17 11:58

7/20到美容坊做隱型眼線,術後已疼痛不堪,但美容師聲稱我講話所以麻藥入眼,於是我自認倒楣,盥洗完稍稍可以用手撐開眼睛,就叫計程車自己回家了,隔天就醫,醫師指出雙眼角膜上皮缺損,並非麻藥入眼,因為麻藥入眼會是灼傷,而我是角膜缺損,整整眼盲四天、後期視力模糊、畏光,將近15天導致無法工作,現已復原但仍畏光,前期甚至還請24小時看護7天。對方只願意支付退費隱形眼線3000以及看診費用跟車馬費共5千,也一直是由我主動聯繫,對方一直在延遲時間,也不願意告知姓名,所以通報警方介入,當時尚未報案。

8/13已到警察局告傷害開三聯單,已附上看診紀錄。到時出庭我會附上通話紀錄(對方不是LINE回我沒空,就是完全不接電話,也不回覆電話,但卻可以跟共通朋友通訊聯繫),我想要求我半個月的看護(庭上我會拿出七天的看護費用的親友請假單),以及個人營業損失,但精神賠償不知道依照什麼做依據來做計算。我算過我今年到現今為止,除了那15天的中斷,如果只算進帳收入,兩本存褶約莫將近一本45萬一本將近44萬,兩本共89萬左右,半年營收將近89萬,我每個月是都有收入,我屬於業務性質,收入有時大筆,有時小筆會影響個人收入賠償嗎?我本身也是公司負責人,但不想牽涉到公司部分。不過我還是會備好公司營登以及公司存摺內頁(影本可?因為要籌促新公司需要用到正本)

想請教的是:
問題1:精神賠償要依照什麼來做比例根據呢?可以抓我的收入給我一個譬喻嗎?
問題2:法官會單看收入做賠償嗎?因為要開設另一個新公司的關係資金流出也相當多。
問題3:我8/13報案,約莫多久時間會傳喚到庭呢?。會遇到對方嗎?
問題4:我有缺乏什麼有利證據嗎?
問題5:請問看護費用是可以申請多少?因為是請親戚好友請假來看護
問題6:請問他這樣符合藥事法嗎?使用麻膏跟麻醉針劑有差異性嗎

(他給我使用是麻膏)

問題7:或是可以向庭上請求有無營業及美容執照嗎?

問題8:我還有什麼能告的?因為被恐嚇,但被恐嚇時,沒有錄音到,實在太不滿了!

懇求回覆!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8 11:20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的部份必須依據您所受的傷害、雙方的資料作為基準,本文建議可以嘗試請求10萬元。

2、因為目前法院對於營收的見解比較保守,因此必須提出足夠的證據,且必須確實有影響營業,否則建議請求薪資較佳。

3、刑事偵查庭的開庭時間必須依據承辦檢察官的辦案態度及案件筆錄製作狀況,但是ㄧ般來說3個月沒收到通知就可以詢問承辦員警是否移送檢察署。

4、刑事的部份可能還是必須調閱病歷資料及診斷證明書。其他的賠償則必須提出相關單據及證明。

5、目前的行情約為1200~2400不等,您可以直接上網查閱。

6、對方的行為應該屬於醫療行為。

7、此部份可以建議法院或是檢察官進行調查。

8、就您所述主要涉及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倘偌另外涉及不法行為且保有證據,都可以提出告訴。

angel 103-08-18 11:37

律師非常感謝您的仔細回覆,目前等候偵查組回覆扣押麻藥,因為衛生局說一般美容院是不能持有麻藥的,想追加一條藥師法,請問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

羿安 103-08-17 00:57

7/20到美容坊做隱型眼線,術後已疼痛不堪,但美容師聲稱我講話所以麻藥入眼,於是我自認倒楣,盥洗完稍稍可以用手撐開眼睛,就叫計程車自己回家了,隔天就醫,醫師指出雙眼角膜上皮缺損,並非麻藥入眼,因為麻藥入眼會是灼傷,而我是角膜缺損,整整眼盲四天、後期視力模糊、畏光,將近15天導致無法工作,現已復原但仍畏光,前期甚至還請24小時看護7天。對方只願意支付退費隱形眼線3000以及看診費用跟車馬費共5千,也一直是由我主動聯繫,對方一直在延遲時間,也不願意告知姓名,所以通報警方介入,當時尚未報案。

8/13已到警察局告傷害開三聯單,已附上看診紀錄。到時出庭我會附上通話紀錄(對方不是LINE回我沒空,就是完全不接電話,也不回覆電話,但卻可以跟共通朋友通訊聯繫),我想要求我半個月的看護(庭上我會拿出七天的看護費用的親友請假單),以及個人營業損失,但精神賠償不知道依照什麼做依據來做計算。我算過我今年到現今為止,除了那15天的中斷,如果只算進帳收入,兩本存褶約莫將近一本45萬一本將近44萬,兩本共89萬左右,半年營收將近89萬,我每個月是都有收入,我屬於業務性質,收入有時大筆,有時小筆會影響個人收入賠償嗎?我本身也是公司負責人,但不想牽涉到公司部分。不過我還是會備好公司營登以及公司存摺內頁(影本可?因為要籌促新公司需要用到正本)

想請教的是:
問題1:精神賠償要依照什麼來做比例根據呢?可以抓我的收入給我一個譬喻嗎?
問題2:法官會單看收入做賠償嗎?因為要開設另一個新公司的關係資金流出也相當多。
問題3:我8/13報案,約莫多久時間會傳喚到庭呢?。會遇到對方嗎?
問題4:我有缺乏什麼有利證據嗎?
問題5:請問看護費用是可以申請多少?因為是請親戚好友請假來看護
問題6:請問他這樣符合藥事法嗎?使用麻膏跟麻醉針劑有差異性嗎

(他給我使用是麻膏)

問題7:或是可以向庭上請求有無營業及美容執照嗎?

問題8:我還有什麼能告的?因為被恐嚇,但被恐嚇時,沒有錄音到,實在太不滿了!

懇求回覆!感激不盡!

angel 103-08-17 01:27

由於對方恐嚇,我甚至後續有做錄音的動作,但我自己說漏嘴了= =,後面他們都不接電話了,實在覺得氣不過,請問我到底還能告他什麼呢?

angel 103-08-17 01:48

請不要抓我一文兩貼,因為我登入會員時,打玩文字視窗瀏覽器不支援。

重新到會員中心弄頭貼以及詳細資料之後,就發出兩次了,我很抱歉。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02:13
回覆 羿安 的發言內容:

7/20到美容坊做隱型眼線,術後已疼痛不堪,但美容師聲稱我講話所以 ... (恕刪)

因為涉及到麻藥,是否涉及違法醫師法醫療行為之定義,又麻藥的部分是否違反藥事法

其麻藥是否為偽藥或禁藥,需要搜索扣押作為佐證,建議委請律師列舉犯罪事實及證據、請求調查之證據、所犯法條後,找刑警大隊或刑事局報案,以便搜索扣押相關證據

業務過失傷害罪沒什麼分數,警察沒有什麼動力,藥事法及醫師法的部分分數比較高,

他們比較有動力,警察每個月都有分數的業績壓力。以前指揮的過程,警察也會私下跟我抱怨做這個不符合成本。其次警方的辦案能力也有城鄉差距,刑事局〉刑大〉分局偵查隊〉派出所,同時市區的分局辦案能力也比邊遠地區的好些。

其次業務過失的部分,屆時可能要請醫院鑑定。以證明疏失

以上還要看案件的具體情形而定,僅依你提供的資訊參考

angel 103-08-17 02:31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羿安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所以請問一下,我是不是需要再去警察局提出您說的這個問題呢?請他們稽查扣押他們的所謂麻膏?我是在中山分局報案的

 

angel 103-08-17 02:37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羿安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請問勇公大大,這樣他會不會反咬我誣告。。。?

我緊張的快吐了><”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09:34

你可以提出來,但是他們不一定會去處理,

比較特殊的案件,我很少看到分局請搜索票(例如廢棄物清理法等等)

分局的員警是否能夠熟悉法條的構成要件,也是有問題。

他們要反告誣告,是他們的權利,

但你有所本提告,不會構成。

還有一個比較快的方式,

你去地檢署提告,請檢察官發指揮書搜索。

但是去地檢署提告,你要把書狀及相關證據都準備齊全,

要不然你提出的狀紙,人事時地物不清楚,請求調查之事項不清楚,證據之論述不清楚,

檢察官看到一定會想先擺者,先處理其他好結的案件。

angel 103-08-17 10:00

謝謝您的答覆,我問過刑事組了,在庭上提出即可。

那我想請問關於精神賠償這塊,如文所述,我用什麼作依據?

應該怎麼抓金額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10:10

這個金額很難抓,見仁見智,

你本身的收入及社會地位,對方的收入及社會地位,

你因為這樣造成的身心上痛苦的多寡。(後遺症等等)

法官的自由心證裁量權很大。

不然你就抓你半年至一年的所得收入作為參考吧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10:22

這樣應該也是印證分局不會想去辦違反藥事法及醫師法的部分,

所以他請你自己跟檢察官提出。畢竟這不是他們的專長。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10:49

建議你找當地檢察官退下來的律師處理,因為之前指揮的關係,他們都跟調查員、警方都熟了。

我只有登錄在高雄及屏東,高雄及屏東就差不多忙不過來了,

也無瑕他顧,這個部分純粹義務回答而已。

如果你找檢察官退下來的律師,要跟他說好是由檢察官退下去的律師自己承辦。

因為他們原則上都擔任所長,案件忙不過來,大部分都會交給下面受僱的律師處理。

又既然要所長自己承辦,費用就會比較高,這個你要有心理準備。

(我聽到的大概都是六到八萬,如果自己辦),如果交給受僱,四到六萬都有可能成交。

以上僅供參考

angel 103-08-17 10:55

請問看護費用是可以提多少,因為是親友公司請假來照料的?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13:58

看護費我看之前的判決大概都是一天二千元,親友照顧也是可以算一天兩千元的。

還有附帶民事賠償只有檢察官起訴後到法院一審時才可以請求,

在警詢跟偵查中請求是沒有用的。

一審判有罪以後通常會再移民庭處理。當然判無罪就駁回了。

angel 103-08-17 14:16

 請問法官會單看收入做精神賠償或是個人營收賠償嗎?
因為我要開新公司,雖然收入有一些,但是支出也很多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7 16:49
回覆 angel 的發言內容:

 請問法官會單看收入做精神賠償或是個人營收賠償嗎?
因為我要開新公司,雖然 ... (恕刪)

這個就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很難說的准。

有關藥事法的部分,如果沒有搜索扣押麻藥膏,沒有送去化驗裡面的成份,出具鑑定報告,

是告不成的,藥事法的部分刑度比業務過失傷害高更多。

又有無扣到麻藥膏也會影響要醫師法相關部分的認定,是否為醫療行為的佐證。

再者如果沒有第一時間搜索扣押,單純警察傳喚,如果我是被告,也會請教律師後將相關物證湮滅,把風險降到最低。因為告的人負舉證責任

sarah 103-08-16 19:55

打算將房子燈藝在成年孩子名下請問需到哪個單位辦理要繳稅的上限又是多少? 房屋登記我和姐姐名子,所有費用都是我繳納,現在要登記回我的名下,請問該繳稅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6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將房屋登記給孩子建議分年移轉,否則會有贈與稅之問題,又除了贈與稅之外,只要有不同年度之動產移轉行為一定會有土地增值稅之問題,又若您之土地是在兩年內移轉還會有奢侈稅之問題。縱使是登記回您名下,不同年度之移轉議會有稅賦問題須留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如 103-08-15 20:09

您好,我想請問如受刑人已在監執行,本刑期六個月,如想易科罰金但因家庭經濟無力一次繳清,可否委託律師寫書狀代為申請分期繳納罰金呢?如可以的話,委託律師費用很高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9 09:29

1.可到所在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

2.也可以到法院的訴訟輔導中心。

3.假設上面兩項都沒辦法處理,最後再考慮這個。單純寫個狀紙,大約6000~10000,區域性,不需要委任律師

以上。

木方 103-08-14 23:39

1. 本來於去年11月底進入該公司 (進公司前合約寫按照勞基法走)

但直到今年5月才發現雇主並沒有幫我們保勞保(多名員工都是)

因為有員工開始討論 雇主才於6月幫大家加保

但在12月~5月中間每個月都扣我們員工勞保部分負擔的費用

該如何求償? 沒有保到的年資以及被扣的部分負擔費用

2.該公司並沒有按照薪水多寡去保勞保

全部的人保的都是最低11100的勞保

但有的人被扣200 有的人扣300

按照勞保的天數保費計算

11100 保30天的話 員工實際應該負擔的為多少錢?

我們是否被多扣錢?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8 14:44

勞保投保普通事故與就業保險費,投保薪資11000,勞工30日負擔211,單位30日負擔738。

請參考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合計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

基本上要看您的勞動契約,才能判斷雇主是否觸法,以上。

技師 103-08-14 21:51

因為父親駕駛之農機(無掛牌)行駛於台3線外線車道,又遇急轉彎車道,然因後方車輛未注意前方之車輛,故父親農機遭後方貨車追撞。雙方車輛皆有撞傷,但駕駛部份僅父親有撞傷無住院,後方車輛駕駛無傷。
初判表已申請下來,且表示
1.對方貨車:初步分析研判對方可能之肇事原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態】
2.我方:初步分析研判我方可能之肇事原因為【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由以上表示我方初步研判無過失
父親於車禍後,當時正是水果採收期間,因父親受傷無法工作,故另外花錢請了一位農民幫忙,依據初判表的結果,請問可要求對方賠償農機維修之財損及受傷期間另外花錢僱請幫忙的費用嗎?不要求對方全額賠償?只想要求對方賠償約六至七成金額?我方如此的要求合理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8-19 12:14

 您的事例可提刑事過失傷害業務過失傷害,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而請求損賠之範圍包括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 因此醫藥費及農機部分只有必要範圍您應可請求,而您父親是農夫,得請求您父親不能工作期間賠償,在採收期間另雇用他人支出的費用亦可請求,並另因受傷所受之精神傷害得請求慰撫金,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raxli 103-08-14 21:50

日前承包一件室內裝潢工程,施工期間...業主不斷干涉施工進行及不當言語羞辱施壓..且有變更工程細節遲遲不與討論..變更內容所產生之費用也避之不談...甚至強迫我方於非工作時間施工並不顧及我方安全要求我方不眠不休要如期完工...最後於我方缺乏適當休息情況下..仍要求我方於夜間將近凌晨時分趕往施作工地施工..趁我方已疲憊不堪,無法正常思考情況下..逼迫我方另外簽署不合理契約(內容包含要求我方在不合理時間內完成所有工程,如未達成,我方須賠償該業主房貸房租及精神損失,另須以總工程款50%作為賠償,還必須完成所有工程).

請問 該份契約書一式兩份,上面只有我個人單方面的簽名..並無業主方面的簽名,該契約書是否有效,簽署契約後.業主於約定時間未到之前仍不斷干擾我方施作進行,有蓄意造成我方無法履行約定之意圖,這樣行為是否觸犯相關刑責?

契約書內容已載明工程延誤之處理條款,該業主於施工期間一再干擾施工進行且經我方明確表明態度後仍藉故干擾,甚至對第三方轉述有損我方名譽之話題,嚴重影響我方施工進度後,仍趁我無法做正確判斷情況下要求我方簽署那分不合理契約,想請問,該業主行為是否屬故意或刻意要詐騙我方之行為?

業主當我面前與第三方通電話,對第三方轉述有損我方的言語,導致第三方致電責問與施壓,業主對第三方說我的是非的這種行為是否已構成公然毀謗?(第三方身分是業主的同學,也是我很好的客戶,是我跟業主間的介紹人)

另業主曾於閒聊之餘提到過去前輕時本身也屬逞兇鬥狠之人,且於工程期間曾暗示他現在脾氣已收斂許多,所以才會好好跟我方用講的.....這算不算是一種恐嚇?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2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傳述有損名譽的行為,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已經涉犯妨害名譽罪,可以依法提起告訴。

2、有關恐嚇的部分,就您所述的狀況,尚未構成。

3、有關履約的部分,比較難主張對方趁我方意識不清楚簽約,可能需要詳細分析當時候的狀況,但是倘若對方有阻撓施工的話,我方延誤期間可主張是無須負責。

4、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處理本事件,並且建立相關制度,保障權益。

技師 103-08-14 21:45

因為父親駕駛之農機(無掛牌)行駛於台3線外線車道,又遇急轉彎車道,然因後方車輛未注意前方之車輛,故父親農機遭後方貨車追撞。雙方車輛皆有撞傷,但駕駛部份僅父親有撞傷無住院,後方車輛駕駛無傷。
初判表已申請下來,且表示
1.對方貨車:初步分析研判對方可能之肇事原因為【未注意車前狀態】
2.我方:初步分析研判我方可能之肇事原因為【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由以上表示我方初步研判無過失
父親於車禍後,當時正是水果採收期間,因父親受傷無法工作,故另外花錢請了一位農民幫忙,依據初判表的結果,請問可要求對方賠償農機維修之財損及受傷期間另外花錢僱請幫忙的費用嗎?不要求對方全額賠償?只想要求對方賠償約六至七成金額?我方如此的要求合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4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警方作成之初判表查無您父親之肇事責任,故您可將父親之醫療費及不能工作之損失還有看護費用等,全部要求對方負責,又若對方不願意負責,亦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待檢方起訴後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son Lin 103-08-14 18:50

時間:6/16(一)上午十點
車禍內容:發生一起車禍,而是我撞到未走斑馬線的老太太。
車禍過程:
而當時我是從巷子裡出來,而且綠燈左轉彎進入左側車道,當時有注意斑馬線上的行人腳踏車,而行人腳踏車經過後,我就注意對向路口開出來的汽車及沙石車,當我慢速轉入主要幹道時,突然發現有人在我的車道上,此時我急左轉閃過,但是還是沒閃過老太太,最後我就往前5公尺靠路旁停車,下車查看老太太的情況,因為對方是老太太,我擔心會有其他的狀況,於是請路人幫我打電話叫110,並且叫救護車,老太太一直說沒關係,沒事,我說那還是去醫院檢查一下,最後警察來了,警察就先對我做筆錄,救護車也來了,做了簡易的包扎,就送他去醫院,結果醫生檢查是輕微腦出血,我想說我有保強制險,可以給付他的醫療費用
車禍問題:
因為現在初判表也出來了,
我的部份:
〔疑疏於注意車前狀況(安94-3)〕 
老太太的部份: 
〔疑穿越道路時未走行人穿越穿越(安134-1-1)〕
而現在保險公司也出險初估:7800
現在問題來了,對方要求我要賠22200(30000-7800),這樣比例原則合理嗎!?而我方有行車記錄器指出對方未依規定行走斑馬線,同事建議我只要再賠個5000就好,這樣OK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2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賠償責任的部分,必須依據相關的單據索賠,因此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單據,並依據過失比例計算金額。

2、本案另外涉及過失傷害問題,倘若達成和解,記得簽立和解書。

阿麵 103-08-14 17:17

律師先生小姐們好

我從今天的三月底開始從事網拍工作,因為胖找不到工作的關係,從大陸的淘寶網購入了chanel、adidas、nike、kitty的商品進來販售,大陸網說他們都保證是正品,總共被查扣了312件,也被帶進了警局做筆錄,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一開始賣也只是想賺錢養家,賺取開刀的手術費用沒有想到事情後果會這麼的嚴重真的

如果我要請律師的話需要花費很多的錢嗎?

跟四間公司和解的話也要花很多錢吧...

麻煩您們請幫幫我,我真的好無助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柯律師對法案、商標法、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Jin 103-08-14 14:50

您好

想請問..結婚前因與先生和前妻所生的兩位女兒相處並不融洽,協議下先生同意婚後讓我暫時住在娘家,直到我孩子生下並已達讀幼稚園歲數再搬到夫家同住,但因當時是口頭承諾並未寫下任何契約

婚後的兩年之中,先生常因我未與他們同住為由,多次爭吵不休...惡意批評我對他小孩有成見..未盡媳婦之責等等,後來有次帶女兒回夫家無意間看見先生與一名陌生女子的曖昧簡訊(當時我也無拍下存證)...終於慢慢釐清先生是想假藉爭吵逼我主動提離婚

上月無意間懷孕,先生誘騙我去將小孩拿掉,隔兩週後又拿我沒與他們同住的理由要求離婚(目前為止我們都沒聯繫,也還沒簽離婚協議)...至今1足月,期間先生只匯女兒的保母費用,其餘生活費均不負責....

一路下來身心俱疲..只想好好照顧女兒,不想再與夫家有任何牽扯

想請問先生財力條件遠在我之上...我若主動提離婚,能爭取到小孩監護權贍養費用嗎?!

林智群 (klaw) 103-08-14 16:05

必須先離得成婚,才有後續贍養費的問題,

在台灣,分居並不是一個法定離婚事由,僅能作為雙方關係出現裂痕的事證,

不過一旦可以離婚,如果你們之前沒有簽訂夫妻財產契約,你是可以請求分先生財產

至於贍養費小孩扶養費,可以在離婚訴訟裡一併請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16: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對方惡意批評、故意爭吵、與其他女子有曖昧往來、均未扶養子女等行為,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包含證人或是證物均可),則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2、贍養費的部份,必須判決離婚,且您完全沒有過失,並且因為離婚陷入生活困難,才能請求,實務上比較少。應該是請求子女扶養費用為佳。

3、監護權的部份,倘若子女都是由您來照顧,則可以爭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4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贍養費在實務上不益取得,蓋因若您正值二三十多歲,則法院會認為您有工作能力,故不易取得所謂之贍養費。又孩子之監護並不全以經濟能力為唯一之考量,法院會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評估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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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 103-08-14 11:36

我賣房子,是為了給小孩更大的成長空間,用小屋換大屋,明明是好事一件現在卻扯出好多問題!

事情發生的重大時間點:
7/1 買方有出現的簽約日,口頭約定現況交屋,但我方有表明家裡的裝潢木地板凸起,雖然不影響安全,但若買方介意我們願意修繕合約上明定7/31交屋
7/18 請木工師傅到現場修繕地板,師傅說整修好,"有可能不如現況美觀",建議我們請買方來現場看屋再討論,而且要修也要全屋清空才方便修繕
7/19 搬家。
7/22 代書來電,買方想在再看一次房子,如果沒問題希望能提前交屋
7/24、25 房屋最後整理清潔、清空。(有拍照為證)
7/27 買方代理代書、我到現場看屋,我再度和代理人說明木地板事宜,並表示裝潢木地板凸起雖不影響安全,但如果"心裡仍介意",我們仍可以修繕恢復,但代理人卻說,沒問題,沒關係,並在當下拿走全部鑰匙與門禁磁卡。(買方不用貸款,在27號之前已完成完稅、清償塗銷過戶7/27拿走鑰匙,我方是否完成交屋事實?)
我方主張,當下代理人若覺得還是要修繕木地板,就不應該拿走全部的鑰匙磁卡,導致我方無法進場處理。 

7/30 代書致電,買方覺得木地板沒修繕,不開心,要求我們修繕。但我方請求拿回鑰匙磁卡,讓我們的木工師傅進場修復,買方卻不交回鑰匙。
7/31 代書再致電,買方說我們違約我表明我們仍然願意修繕,買方同意我們進場修繕
8/1 代書陪同,以及買方委託的監工(買方仍沒有出現),進場修繕發現是建商附的磁磚破裂導致裝潢木地板凸起,當下致電買方,買方同意不再施做磁磚,避免日後問題,直接用水泥土鋪平,全乾後(當下買方也同意8/8再進場)再施工重鋪木地板。
8/4 貸款清償後所有價金匯入我方帳戶,但履保戶預留三萬元。 

8/8 我委託的木工師傅與買方委託的監工到場修繕(我與代書當天有要事沒有到現場,買方本人一樣沒出現),修繕後,我委託的師傅拍照回傳,也傳給代書,證明木地板已修復平整,但買方委託監工並沒有全程參與反而先行離開,代書致電詢問,監工才說會回現場看。
8/13 代書致電給我,她說「買方說木地板仍然凸起不整」,強調我們違約「延遲交屋」,要求違約金。

我的主張是,買方、買方的代理人、我方以及後面出現的監工,四方皆有認知差異,我口頭承諾修繕木地板也修了,費用也是我支付,扣在履保戶頭裡的三萬元我也還沒拿回來(若買方要再修繕,我也同意退還這三萬元給買方),再加上買方要求提前交屋我們也給鑰匙了,現在卻說我違約
請問律師,我這樣還是違約??難道房屋買賣上除了保障買方,完全沒有保障賣方嗎?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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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 103-08-14 11:58

 謝謝柯律師

但我想知道,我究竟有沒有所謂的違約事實,謝謝您。

 您好:

您若確實已修繕至木質地板達平整狀態

並有拍照存證及證人可供日後為證

即較不用擔心有違約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4 12:36

民法二三○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我們主張這一條。

剩下事實上是否構成此條,就要真槍實彈在法院上辯論舉證了。

小莉 103-08-14 12:5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若確實已修繕至木質地板達平整狀態

並有拍 ... (恕刪)

 謝謝林律師

所以若現在我以退還三萬元,讓買方自行修繕的話,這樣我還算違約嗎??

小莉 103-08-14 12:58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民法二三○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謝謝 無敵勇的律師

動產合約上並未載明我方要修繕裝潢木地板,我只有口頭表述,而提前交屋當日代理人確認無誤拿走了全部的鑰匙,卻在合約載明交屋當日致電,說我違約,若買方主張這個,可以要求解約,要求違約金嗎?

 您好:

您是否違約係涉及契約約定內容是否已確實履行(要有證據證明),

如果未確實履行,即屬違約

惟如對方同意自行修繕而只由該3萬元處理,那當然沒有問題所謂違約賠償問題;

但如果修繕費超過3萬元或有其他損害,就對方就未必會同意如此解決,但其亦須證明您有違約事實。

 

小莉 103-08-14 15:2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是否違約係涉及契約約定內容是否已確實履行(要有證據證明) ... (恕刪)

 謝謝林律師
契約上並沒有載明「修繕凸起木地板」這件事,只有口頭說明。
契約載明的交屋日是7月31日,我們在7月27日在代書見證下點交、交屋,買方委託代理人拿走鑰匙。→這樣還算延遲交屋嗎?

另外我請師傅已經8月8日進場施工,將凸起的木地板重新鋪設,有拍照為證,也回傳給代書備份。→已確實履行修繕
您所提的違約事實是指?還請您說明,謝謝。

阿蒝 103-08-14 11:28

1.孩子的母親24歲.不知道已經懷孕.而把小孩生下來.然後到法院提告遺棄.後來去法院協調之後.奉子結婚.結果結婚不到第4天就接二連三的吵著說要離婚.
要回去娘家.把小孩也一併帶回娘家.在娘家那邊找工作並住在娘家那裏.已經五個月沒有回來.事後還追討孩子的奶粉尿布錢.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騙婚行為
2.如果確認是騙婚的行為.那請問律師.第一.我不想要小孩.第二.這樣的離婚我必須要怎麼做才能保護我自己的權利
試問結婚不到四天.所有的聘金金飾都被他們拿回娘家去.這樣算是金錢糾紛嗎?還有小孩是母親自行帶回娘家.長達五個月.不把小孩帶回來卻一直索求小孩子的費用
.這合理嗎?當初也是為了要給小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才結婚的.結果現在卻變成這樣.用隱瞞的方式生下小孩去法院提告
.到後面卻把小孩帶回娘家撫養.試問這樣是怎樣的心態.我的要求很簡單.為什麼卻換來這樣的結果.如果訴請離婚.小孩子是最無辜的.
而且我也不想在這樣沒有感情的婚姻之下生活.您所謂的詐欺撤銷婚姻是需要甚麼證明嗎?之前他到法院提告我的時候.我就很明確地說.
要讓小孩有個完整的家庭.那些法院調解的內容可以當作存證信函的依據嗎?謝謝

.

 1.依照你所述的情況 是在法院調解結婚  要說被詐欺結婚  提出撤銷婚姻訴訟  難度應該很高   2.縱使你們婚姻無效或是被撤銷  你還是該子女父親  實質關係不會有所影響   3.建議可以請求對方負擔扶養義務  如果不願負擔 也可以考慮提出刑事遺棄告訴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103-08-14 10:35

律師你好,本人因誤入色情網站,想跳出時亂按了幾下,網頁就跳出已加入會員的頁面(收費會員確認版面),顯示註冊帳號、日期稱我已經成功登記為網站會員,會員費用是5000港幣約兩萬台幣,但是我根本沒註冊加入會員,完全沒提供我的資料,且該確認版面如果我不繳費的話會一直顯示在電腦螢幕上,請問網站業者沒經本人同意就說我已加入會員,且收費會員確認版面一直顯示,網站業者是否有違法問題呢?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8 09:39

基本上你沒填寫相關資料與信用卡資料就不用擔心,網頁顯示的可能是JAVA或是您有不小心安裝軟體所跑出來的畫面,找電腦維修處理一下即可,以上。

迷糊 103-08-22 19:35

你好 不好意思  我想詢問一下 大大事件後續?

因為我也碰到同樣的問題

EE 103-08-13 23:17

回覆時間:2014-08-13 10:44:5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收到開庭通知之後就可以提出,建議開庭前,當庭遞交檢察官來不及看。 2、 狀紙的費用一般而言為8000~12000不等,依據案情做判斷。 3、 多少會有點影響,您可自行斟酌

8/13新問題

律師,謝謝您的回覆。另外我想再請教一下,由於做筆錄時偵查佐並沒有收下我的對話記錄,這樣的話對話記錄是否應該和答辯狀一樣開庭前就提出比較好呢(與答辯狀同時提出)? 該如何提交是寄送過去地檢署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09:0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是的,直接在答辯狀裡引用並且檢附。 2、 遞交地檢署即可。
小潘 103-08-13 15:52

各位好:因為目前有一件車禍案件.不知該如何處理.發生經過如下因為我在紅線臨時停車下貨.後方有一機車閃避我的車>與對向車輛發生擦撞.因為沒有碰撞到我的車.故我就先行離開>現在警察用肇事逃逸來辦理該案件.因為機車騎士腳部有稍微擦傷.騎士也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我想問的是我在紅線停車妨礙交通有錯.但是肇事逃逸.跟過失傷害的罪名會成立嗎?現在對方明顯是用刑事責任來達成幫忙賠償他撞到車輛的修復費用.我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3 16:08

您好:

肇事遺棄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俗稱的公訴罪),縱使被害人撤回告訴,檢察官仍可起訴。

過失傷害則是告訴乃論之罪,經告訴人撤告後,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若案件已經起訴至法院,法院亦應為不受理判決。

過失傷害的部分您可以與對方和解促使對方撤告,但肇事逃逸的部分,建議與法律專業人士諮詢。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3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對方並未碰撞到您之車輛,故您可爭執您根本不知車禍

發生與您有關係,故否認有肇事逃逸之犯意及犯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意 103-08-13 13:37
OOO段895地號,總評數368坪,由7個人共同持有895地號,無法分割。   A 持有1/4(92坪)。B 持有1/4(92坪)。   C+D 持有1/4(92坪)。E+F+G 持有1/4(92坪)。   A B 為兄弟,僅討論 A + B 持有土地184坪,包含贈與 H+I 坪數。   A 在895地號房屋:37坪/間(XXX路13號),自行再擴建使用17坪土地,目前共使用52坪。   H 在895地號房屋:36坪/間(XXX路11號),自行再擴建使用7坪土地,目前共使用43坪。(口頭答應贈與H,xxx路11號)   I 在895地號房屋:28坪/間(XXX路15號),(口頭答應贈與I,XXX路15號)   因 A 有二間房子在大馬路旁,B 只有一間房子在大馬路旁,故 協議895地號日後分割時,B 可再多分一間房子及其土地。   協議書內容如下:   茲OOO段895地號,A B 共同持有土地,除 A 已擁有之房屋及其土地(XXX路13號)之外,其餘土地於日後分割時,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及其土地   詢問以下問題,謝謝!   1.A 因為協議書上只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並無寫房屋坪數,故 A 不予承認此條合約,不願意給 B 多分配一間房屋坪數,請問 A 是否有違約觸法? 有何辦法可強制 A 履行協議?   2.當初協議只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是因為剩下的都是XXX路11~15號房屋前後畸零地,根本無法可蓋一間房屋,所以可否要求比照 A XXX路13號,37坪/間??   3.協議書上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是否只能分配房屋?萬一都無重建,是否就拿不到??可否改寫坪數??895地號上面蓋的XXX路11-15號房子,至少已經有50多年了,除非建商願意購買895地號,否則重建遙遙無期   4.贈與 H 在895地號房屋:36坪/間(XXX路11號),其自行擴建7坪土地使用,故 想購買多擴建7坪土地,請問購買土地每坪金額應如何計算?及買賣金額是否 A 與 B 平分?(因土地尚未分割,仍是共同持有)   5.共同持有895地號:1/4屬於 A 名下財產,1/4屬於 B 名下財產,B 土地贈與時卻已逝世,故 須請 H 及 I 給付遺產稅,請問遺產稅應如何計算? 895地號皆是 A H I 使用,那有權也向 A 給付遺產稅嗎??   6.895地號 A 與 B 得給共同分攤贈與 H 及 I 坪數,過戶贈與是否寫協議書保障雙方??內容該如何訂定??   7.協議書:除 A 已擁有之房屋及其土地(XXX路13號)之外,其餘土地於日後分割時,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及其土地。意思是指895地號 A + B 共同持有土地184坪,扣除XXX路13號(37坪),剩下土地 B 先多分一間房屋後,A 及 B 再平分剩下的土地??(贈與 H 及 I 坪數先不談,填寫協議書時未贈與)    8.H 向 A B 額外購買七坪土地,是否應先支付遺產稅後給 B 後,再過戶贈與給 H ?? H 自認為土地還需購買7坪金額,故 拒絕支付 B 7坪遺產稅,請問這樣合理嗎??? 目前7坪是 H 擴建使用中,可否有法律強制 H 得付7坪遺產稅??事後購買7坪土地費用再另外計算?? 總不能是 B 幫 H 多付7坪遺產稅吧?? 扣除贈與土地之外,空地也有 B 名下財產,895地號 B 確實都沒在使用,卻要讓 B 家屬繳龐大遺產稅,不是使用者付費嗎??   9.贈與過戶協議書必寫內容:贈與 H 及 I 土地坪數由 A 與 B共同分擔、H 購買 7坪土地金額由 A 與 B共同平分、H 及 I 支付 B 家屬遺產稅金額、贈與過戶金額由 H 及 I 自行負擔。請問還需填上哪些協議內容?避免吃虧…   10.請問可否有正式協商會議? 協議書都是找人在家談的,就因是自家人私下談的,A 才不認帳,不想多給 B 一間房屋,除了調解之外,尚有其他管道嗎??總不能每次調解都無下文,就擱置吧??這樣對 B 很殘忍!   11.若有其他遺漏未談到的部分,再麻煩多多指點,謝謝! B 家屬都是涉世未深的小夥子,怎有辦法鬥過耍心機的長輩,麻煩各位律師幫幫忙,盡可能詳細解答,謝謝大家!若不介意,也歡迎留下您們的聯絡資訊,若有問題可隨時向您們請教,由衷感激各位的幫忙!謝謝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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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8-13 14:05

 你們的情況不是很單純,標的也很大,建議委請律師好好處理,

這裡固然會提供免費諮詢,但每個律師花費的時間只有幾分鐘,

不建議把這麼重要的協議用免費諮詢的方式處理

蘇子良 (馬克) 103-08-13 14:10

 您的問題相當多且複雜,本人僅簡單回答

1.土地協議分割是一種債權契約,若對方不履行可訴請法院請求分割

2.贈與契約為諾成契約,亦是債權契約,只要一經承諾即有效力,並可訴訟法院請求履行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3 1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怕遭長輩佔便宜,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提出分割分案,由法院判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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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103-08-12 23:08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解答

針對您的回覆" 倘若您要答辯,要盡速提出。"

請問能否具體說明是什麼時間點要提出,是收到傳票後第一次出庭時嗎? 還是說要在出庭前就先送交地檢署給檢察官呢?

若是請律師代寫答辯狀的話,一般費用約是多少?

另外,若是原告有請律師而我沒有,這樣是不是就不太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3 10:4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收到開庭通知之後就可以提出,建議開庭前,當庭遞交檢察官來不及看。 2、 狀紙的費用一般而言為8000~12000不等,依據案情做判斷。 3、 多少會有點影響,您可自行斟酌。
潘大帥 103-08-12 18:05

在101年的時候在不知情情況下加上又有2人以上鼓吹下利用工作名義可以賺很多很多錢之外,只要先辦門號後就可以開始直找下線以同樣手法吸收公司會員吸取自己得獎金又不需花費大餘的時間跟金錢就能有龐大薪水入袋,參加了多傳次行銷電信,用現金500參加了鴻森多層次行銷公司,又簽了自願辦門號的動作,我只有簽名其餘都是所謂的上線寫齊資料,但怎麼申辦資料要交給誰,我的資料也不是交由門市市交給誰或者????(是通訊行???),但是後面一些相關資料我也沒有拿到,那時也不知道要做個備份文件資料問了所謂的上線都推說不知道,也沒使用過門號包含打過電話,因為想了又想不該使用這種方法推銷或者慫恿身邊的人參加更覺得良心不安,以致就不想做也沒有去處理門號問題,因為在這中間那些人一直力邀我去做一些信心大增的活動更要聽演講,後來因為真的沒有辦法也都不能告訴家人,拖延時間就不知道如何處理,現在電信公司委託外務來追討欠費但是我從來沒有使用過只有繳過2~3次費用,不知道怎麼處理這費用,現在想要處理這個問題不知道如何下手,電信公司給我看的電子檔是我的簽名又加上現在鴻森公司退出多傳次行銷了,據我所知換湯不換藥又開始用其他名字開始做跟鴻森一樣的事情....

那如果這樣的事情要如何處理?我相信應該有很多人都乖乖繳納那些錢,走法律途徑有人教我直接報警報案,如果透過警局有受理有三聯單的話其餘的程序要做什麼呢??我已經有申請當初申辦的資料,是通訊行受理但是一個是台北一個台南,我居住地高雄,那這樣的話可以證明什麼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2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直接為您提起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子璇 103-08-12 08:40

我是一個未婚生子媽媽 小孩至今已經滿6歲 因半年之前母親重病腦部手術後造成無法自理等 我家只有我跟媽媽 妹妹 小孩 妹妹一個月前也未婚生子 目前無法工作 而我兒子準備上小學 當初生下孩子有經生父領養但又監護權歸我 然而小孩出生至今沒要求過贍養費等 生父也沒探視關心 得知也結婚了 現在因為家裡唯一支柱是我而已 政府單親媽媽補助也都申請 可是母親病況就已經成定局 往後母親就是這樣  我妹妹也剛生小孩無法工作 請問我能否再像小孩生父要求贍養費用幫忙呢? 因為我曾撥電話拜託他(母親醫院手術住院時期) 他告知結婚無法幫忙 甚至也沒辦法幫忙照顧孩子 我們沒有婚姻 小孩懷胎至今6歲不曾扶養過 但孩子父親欄是他名字 也跟從父姓 小孩熬過幼稚園最龐大費用 如今小學雖然我全家是中低收入戶 可是經濟上還是無法平衡 我工作兼職外拍麻豆以及八大 我家裡情況不得已 我想請問是否可以要求生父幫忙給予一些贍養費呢? 

子璇 103-08-12 09:04
回覆 子璇 的發言內容:

我是一個未婚生子媽媽 小孩至今已經滿6歲 因半年之前母親重病腦部手術後造成無法自理等 我家只有 ... (恕刪)

當初約定監護權歸我時候也說不需生父扶養給任何贍養費 如今沒想到自己母親重病 往後就是這樣 因此我想好好照顧母親 但是小孩將要小學了 擔心無法好好教育 如果生父不給贍養費以及幫助 我能否將小孩送養國外家庭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8-12 09:06

您好!對方既然已認領小孩,法律上即為小孩的父親,不論小孩監護權歸哪方,父母雙方都有扶養小孩的義務,因此,仍可請求小孩父親分擔扶養費,且若其經濟能力較佳,還應分擔較大比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可 103-08-11 22:04

律師你好。。事情是這樣的。。七月份我開車不注意去撞到前方的車。在推撞前面。第一台車已經維修好等簽和解書了。中間那台車比較嚴重。也有請原廠車廠估價過。但是修理費用等於同款年份相同的中古車價近25萬。對方要求一定要在原廠修理。還要求賠償車子因撞過後的折損費。不然就是要我將他的車子以25萬買下。後面我請中古車行以五萬收購。但我只籌到十五萬。。跟對方談在補三萬給他。可他堅持要25萬。現在對方要求我沒辦法做到。對方說拖了一個月。不能就上法院了。但是他有說。上法院他一定要求車要原廠修復。外加撞車的車價折損部分。我並不是不處理。但是對方給我的壓力好大。想請問上了法院後可能判賠少點嗎?

小可 103-08-11 23:02

補充。。

對方好像因之前酒駕吊扣駕照。但是他事發當下駕照還沒有拿去監理站吊扣。而是事發後才拿去的。而上禮拜對方跟我說他被開了一張無照駕駛

我朋友說。這樣的話他就沒有道路行駛權才對。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1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看初判表中之雙方肇事責任,再爭對物品之折舊部分爭執。又因題示情形並未有人傷之情形,故縱使對方起訴亦僅有民事問題,且可於訴訟過程中邊調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初判表中不會有過失比例

如果您有申請鑑定,將來法官會視鑑定結果定過失比例

而且也會視對方之車齡就材料修繕部分計算折舊

只要汽車車齡超過5年、機車超過3年,

通常法院判的金額都會比原廠估價之金額為低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小可 103-08-11 23:2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初判表中不會有過失比例

如果您有申請鑑定, ... (恕刪)

因為對方還有提到。訴訟期間車輛停放著。可能造成撞到的地方生鏽。到時候修理費用會更高甚麼的。想請問到時候修理。會像對方所說的賠償金額會比較多?

還是像朋友說的。。他在嚇唬我?

 您好:

對在提告時即應檢附相關修繕單據

如後續發生之損害與肇事原因無關

法官亦會將其剔除於賠償金額之外

但是否有因果關係則可能要以法官之心證決定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52 103-08-11 19:34

我先生外遇、每天晚歸、假日根本就不回家了…我想離婚

我想問的是:如果我抓姦成功訴請離婚、孩子的監護權判給我的機率高嗎?

因孩子是植物人狀態(今年8歲)先生有支付外籍看護費用…對孩子則不愛

先生名下有房子、是婚前取得…我能以孩子的費用向他爭取到房子的部份或比較高的費用嗎?

 我忘了先講一下狀況

我跟先生是95.9.14登記結婚、沒有宴客…他一直提醒我們是沒有婚姻關係

萬一我告他們通姦妨礙家庭…結果他以婚姻無效來反制…怎麼辦?

麻煩了…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您應係提出確認婚姻無效之訴訟即可達成如同離婚之效果

法院定監護權歸屬係以對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考量,與是否抓姦成功無必然之關連性

而您的小孩既然有較為重大之生活費用需求,

則法院於定扶養費金額之裁定時,亦會予以考量此狀況而酌定較高之扶養費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52 103-08-11 19:53

 不好意思、我可能沒講清楚我的疑慮

我目前是想先不動聲色、先抓姦再來訴請離婚…而不是被動地讓他以婚姻無效而我行我素

問題是我若抓姦在先…之後他能以婚姻無效反制我嗎?

還是以婚姻無效為理由反控我沒抓姦的資格?

如果我的疑慮是多餘的、那無過錯的我訴請離婚是否比較能為孩子爭取比較高的扶養費用?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1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和先生於民國98年修法前結婚,又因有為結婚之戶籍登記,故具有推定雙方有公開儀式兩人以上證人之效力,然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因為先生須舉證無宴席而推翻前推定,故舉證責任在先生身上,而沒有那麼容易成立婚姻無效,故您可先依照既定步驟抓姦並請求離婚,毋庸綁手綁腳而遭制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您的配偶要舉證未舉辦公開儀式並非難事

所以一切還是以真實情況為採取策略之方向較妥

以免因誤判情事而徒勞無功

而且是否抓姦成功實與扶養費之金額無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翊影 103-08-11 17:09

想請問一些關於車禍合理的理賠金額。

上班途中被後面的機車突然追撞,車子損壞慘重以及本人腳骨折動手術,花費甚大,且必須休養至少2個月才能夠回職場,想請教律師團,我所估計的費用是否合理以及還有其他我能夠要求的理賠嗎?

1.醫療費,全額(不含勞保及健保)約85000,尚未含醫療後費用(例如拆鋼釘、術後回診及是否有後遺症等)這部分能夠事先請院方開估價單要求索賠嗎?

2.車子維修費,全額(目前尚未維修),新車剛牽1個月又9天,維修金額是否有折舊必要? 另外想詢問所謂的該修不該修是由車行決定嗎? 若對方的保險員判定不該修我該如何應對? 還有由哪一方決定車行很重要嗎?

3.精神撫恤金,想詢問一下這部分有界定上限或是什麼情況下才能要求嗎?

4.薪資,無法工作期間預估2個月半,原工作1個月薪水:21000*2.5=52500

5.車費,往返醫院的計程車費用,目前是3趟,400*3=1200

6.服裝費,因為受傷位置的包紮醫生說要把褲子剪破,1件399

7.其他,想詢問還有什麼合理的賠償是我上述所沒有提到的嗎?

最後想詢問,如果最後我提出的金額對方不肯和解鬧上法庭,請律師訴訟這種案件價格約多少?

謝謝您的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 2、 實務上ㄧ般來說會請修車公司或是原廠估價,倘若雙方有爭議,則會請汽車公會鑑價。還是要折舊,但是扣除金額會比較低。 3、 撫慰金沒有規定數額,倘若您已經腳骨骨折,則可以嘗試請求10萬元,並依據雙方的經濟狀況做調整。 4、 就您所述的狀況還算合理,看您是否還有其他支出的費用,如拐杖等。 5、 訴訟費用一般而言一個審級是5~8萬元,依據案情、證據、協助處理事務等有所不同。
陳華明 (律杏) 103-08-11 19:24

 略作補充, 其實估算金額不容易, 但數額大的項目千萬不能漏, 諸如:

1. 未獲取的工資及因撞傷而勞動力減損的未來薪資損失

2. 是否請求看護費呢?

翊影 103-08-13 11:54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略作補充, 其實估算金額不容易, 但數額大的項目千萬不能漏, 諸如:

< ... (恕刪)

1.未來薪資指的是我受傷期間無法獲得的損失嗎?

2.看護費指的是我受傷期間還是住院期間? 有限定必須是外聘的? 還是說家人或親戚也可以呢?

陳華明 (律杏) 103-08-13 19:47

 1. 未來薪資是指您因受傷而減少的勞動力百分比(這和失能等級有關, 勞保條例中有表可查)乘以您的年紀, 工作經驗等一般來說可獲得的薪資(若無法估算, 就直接以受傷前的薪資核算), 直到65歲退休為止的損失

2. 看護費受傷或住院期間都算(但必須客觀上有看護的必要), 家人照顧也可折算為看護費請求

3. 畢竟估這些數字(還有其他項目..)是專門的工作, 若自己估不來, 還是要請有耐心的律師幫您估

翊影 103-08-11 17:01

想請問一些關於車禍合理的理賠金額。

上班途中被後面的機車突然追撞,車子損壞慘重以及本人腳骨折動手術,花費甚大,且必須休養至少2個月才能夠回職場,想請教律師團,我所估計的費用是否合理以及還有其他我能夠要求的理賠嗎?

1.醫療費,全額(不含勞保及健保)約85000,尚未含醫療後費用(例如拆鋼釘、術後回診及是否有後遺症等)這部分能夠事先請院方開估價單要求索賠嗎?

2.車子維修費,全額(目前尚未維修),新車剛牽1個月又9天,維修金額是否有折舊必要? 另外想詢問所謂的該修不該修是由車行決定嗎? 若對方的保險員判定不該修我該如何應對? 還有由哪一方決定車行很重要嗎?

3.精神撫恤金,想詢問一下這部分有界定上限或是什麼情況下才能要求嗎?

4.薪資,無法工作期間預估2個月半,原工作1個月薪水:21000*2.5=52500

5.車費,往返醫院的計程車費用,目前是3趟,400*3=1200

6.服裝費,因為受傷位置的包紮醫生說要把褲子剪破,1件399

7.其他,想詢問還有什麼合理的賠償是我上述所沒有提到的嗎?

最後想詢問,如果最後我提出的金額對方不肯和解鬧上法庭,請律師訴訟這種案件價格約多少?

謝謝您的解答^^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蘇子良 (馬克) 103-08-11 18:16

建議先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待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較能獲得較多賠償金額,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可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Terry 103-08-11 14:24

您好,

在下任職於遊戲公司,任職期間因職務上需求擁有後臺功能(假冒真實玩家於遊戲內進行炒作,促使其他玩家花錢),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有販賣部分虛寶轉為己利;離職後因仍擁有該帳號,故仍有持續相關之操作。

而後被公司發現,告知將控告背信竊盜侵占等罪,並因有離職前後的因素在,將會採一罪一罰,同時依據後台產出紀錄換算,求償新台幣500萬元,但我實際上只有獲利30萬左右(有證據)。

而後經私下和解,法務透漏和解金額底線為120萬,我一時情急,答應還一百萬而簽下和解書,但和解書有賠償條款(超過一個月付款期限將有20萬的額外賠償)。

實際和銀行信貸以後,實在只還的出50萬,於最後還款日額外簽下70萬本票,但實在還不出這筆錢。

因此有做法律訴訟的最壞打算。

有幾點想詢問:

1. 和解金額就法律上而言,是否還有任何的協商空間。

2. 假若和解破滅,之前給付的50萬元費用有無可能取回打官司。

3. 本票上的70萬元,是否會因和解破滅而作廢。

4. 前公司可以針對和解金額未達共識控告我必須履約,且再控原本的刑事責任嗎? 

5. 若實際訴訟,可能面臨的刑期有多重?有無併科罰金之可能(無前科)

6. 法官一般判決賠償準則,有可能考量我經濟能力的不足而賠償較低金額嗎?

 

以上,感謝,如果可以,想親約面訪並討論聘用律師之相關事宜。

terry您好,

一、若仍得與公司協商另一和解條件,得以新約代替舊約,並言明舊約作廢。

二、已經給付的和解金五十萬元,因為和解書是在您自由意志下簽署的,除非有撤銷權事由,否則沒辦法要求返還。

三、本票若對方聲請本票裁定,您必需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11 16:55

您好:

1. 若您已與對方簽訂和解書,就必須依照和解書金額賠償,除非對方願意跟您重新簽立新的和解書代替,或是您提出該和解書無效的主張,進而撤銷和解契約。前提是必須提出相當證據,包括和解書內容錯誤: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重要之爭點有錯誤時,並提出合理主張,方可撤銷和解契約

2.若對方願意與您協調和解金額並重新簽立新的和解書,已經給付的和解金係可折抵。

3.本票不會因為和解破裂而作廢,您必須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倘若對方聲請本票裁定確定後,對方即可以此項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對您的財產或者是所得進行強制執行以供其債權受償來源。

4. 對方可就和解書內容及本票聲請強制執行,亦可考慮聲請假扣押以防止脫產,此外因為您未履行和解書內容,對方亦可直接提起刑事訴訟,您所犯之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若對方提起告訴後,此時即使達成和解稱,對方欲撤回告訴,檢察官仍得繼續偵察,但可獲得檢察官較輕之處分。依您的情況,恐難有併科罰金之可能。

5.賠償金額會依當事人的社會地位、經濟狀等來判斷。

6.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陳華明 (律杏) 103-08-11 19:34

 您的問題很有意思, 個人意見如下:

1. 應不成立竊盜, 但有業務侵占之可能

2. 離職後還使用該帳號, 有刑法第358條的問題, 但這是告訴乃論

3. 已經簽了和解書就無法反悔了, 所以50萬及本票是拿不回來了, 以後要付本票的70萬元

4. 法官不會調整賠償金額, 因為和解書就約定賠償金是100萬了, 法官不會介入. 除非是主張您急迫,輕率, 無經驗而撤銷和解書. 但這很難

偉倫 103-08-11 01:00

檢察官起訴刑法231條第一項圖利使他人為性交罪嫌

因為之前友介紹缺錢的朋友去某個私人應召站賺錢.

應召站的主嫌被監聽半年.也被警方查獲抓很多人.那時候我朋友也沒在那邊上班了.但監聽譯文有我跟應召站的通聯紀錄跟對話內容.我有承認五次的性交易.(但我有補充介紹給應召站上班的女生是我的朋友.礙於很缺錢又想找這管道.我說我有認識.萬一很多都會簽本票什麼的很危險.去認識的比較安全點.在加上我朋友她有男友.怕萬一應召站打來說有客人.被發現.所以朋友要求應召站有客人打給我跟我說.我轉達給我朋友才不會被抓包.還有我有承認是我載我朋友過去應召站所指定的汽車旅館.因為我朋友不想去公司等客人也不想給不認識的男生載.我朋友又常常待在我家.所以我想說無所謂.我朋友也只是要做幾個客人急用錢幫忙一下沒差..我也沒抽佣金應召站也沒給我傭金.這位朋友在筆錄原本說我沒抽庸.但警察幫她做第二次筆錄說我有拿傭金比較合理案件也簡單多不麻煩之類.筆錄朋友說一萬她拿七千我拿一千五應召站拿一千五.但開庭朋友說我沒抽佣金.只是義務幫忙說我很熱心什麼的之類..那時候我有請律師..律師要我問這位妹妹說.你做性交易錢收取完有沒有拿傭金給我?妹妹說沒有!我還問應召站說妹妹做完客人.該給公司的傭金我回給公司.你有沒有撥款傭金給我?應徵站公司說沒有!!檢察官問此妹妹說.不可能我沒抽佣金.那我靠什麼吃飯生活.此妹妹說我有自己的工作.只是單純幫忙之類.而我跟檢察官說.我只是幫朋友的忙.我也沒靠這個生活.妹妹也對我很好.會買飯買菸買飲料請我有時候還會幫我加油.朋友互相幫忙這樣~~這位妹妹有監聽議文.內容是說某某汽車旅館收多少.也無法證明此妹妹跟客人有真正的性行為之類.但我們都很老實承認有~不知道庭上是否會判輕一點~~!!這位妹妹共五次性交易..

另外一個妹妹呢.她是自己告我的.她知道我這些事情.她跟我感情糾紛.這個在開庭我跟我那時候女友和上面所說的妹妹都有說也有幫我做證..這位B女告我很多傷害妨害自由人口販運還說我用毒品控制他什麼的.還說我逼她下海的.還說他根本沒拿到一毛錢之類.我有上面所說的A女妹妹幫我做證她看到的..和我當時後住在一起的女友.跟我提供一起出遊的照片.和這B女自拍照片提供給應召站的人給客人看得.還有B女在我生日寫給我的信.還有我幫B女代繳她房貸的最低利息收據.我也有請求檢察官調閱我住所監視器.證明我沒綁她逼她之類..因為我也把B女當朋友.(我是在酒店認識B女的)B女常常酒店下班就往我家跑.訴苦哭訴很多事情.所以我對他很同情.我也打一付鑰匙給B女.監視器畫面可以證明B女自由進出我家.也沒有人押著她之類.B女我是介紹給另外一個某先生幫她介紹客人.因為B女房子拿去貸款.她怕她家人發現他就完蛋.他要趕快補錢進去才不會讓銀行寄公文什麼到她家..也說酒店最近客人帶出場開房間很少.B女條件比較差有點胖胖的.所以我說我盡量幫忙..我就跟某先生說這B女的條件跟傳照片給對方拜託對方幫忙B女渡過這難關.某先生介紹七個客人來~台北跟台中的客人..某先生說B女條件差只能這樣..B女又不敢從南部跑這麼遠.剛好我跟我女友也在計畫出去走走..所以想說剛好這樣可以陪伴B女去外地賺錢她又不用害怕.所以我們A女+B女+我跟我女友一起台中台北的旅行.費用在庭上有說我跟A女B女一起評分住宿費跟租車油錢那些費用..某先生也是用電話告知我客人在哪號房間.我是跟某先生要求我們開住宿在哪.希望客人就請她來這開休息.這樣比較方便.所以我接到電話就會跟B女說房號.台北+台中我總共承認7次.這是完全沒證據跟監聽譯文的.我是自白承認.那前面B女控告我這麼多罪名包含我女友都控告下去..我提供這麼多證據加上A女證詞監視器畫面.我之前女友已經收到不起訴公文.我這邊也只有起訴刑法第231條第一項罪名..

所以A女是有監聽譯文我跟A女都承認有五次性交易(但A女跟我都有強調我沒收取傭金)

B女呢沒有監聽譯文也沒任何證據.我承認台北+台中共7次某先生介紹給B女性交易的次數(我也是自白)

她是咬死我說錢全部在我口袋她沒拿到一毛錢(我還是說我沒有抽取傭金.包含B女嫌跑台北跟台中太遠浪費錢.自己不知道去哪找應召站配合~因為我認是應召站說她太胖無法幫忙.B女有拜託我他下班時後回來我家.叫我幫他下去跟司機收當日新水.她說司機都會凹她錢.要他幫忙付油錢什麼的.我也說好.我幫他收錢上來家裡就直接拿給B女了~A女開庭好像有說他有看到過!!B女自己找的應召站我也不認識 根本跟我無關

這樣A女跟B女總共性交易12次 這樣我會被起訴12次這條罪~我該怎麼辦?還有大概我會被判多久之類?我好害怕~只是單純幫忙怎麼變成這樣好無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行為數基本上仍有爭執,若本件未涉及未成年人,則在刑度上尚有討論之空間,由於本件法律爭點尚多,建議可以委請律師辯護,以爭取最有利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1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由律師閱全案卷證資料,針對各證人證詞矛盾衝突點加以爭執之,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針,撰寫準備狀與答辯狀為您辯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偉倫 103-08-15 14:4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行為數基本上仍有爭執,若本件未 ... (恕刪)

謝謝律師大大的耐心讀完我的文章

礙於我現在真的沒資金可以雇用律師~

可以雇用律師就不會來這發文

偉倫 103-08-15 14:4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

 

 

謝謝律師大大耐心讀完我的文章

我現在經濟上很有困難 要不然早就雇用律師

不會上來這發文尋求協助ˊˋ

Pcat 103-08-11 00:23

各位律師好:


想請教以下幾個問題
前提:由於爺爺在之前過世了,目前遇到遺產分配問題, 爺爺共有兩個兒子與一個女兒,且於生病期間大約90%以上的時間由我父親進行照護!

1.醫療費與喪葬費用暫時有我父親進行費用上的預先支付,  於扶養義務上應該由爺爺的兩個兒子共同平均分擔,  如果有另一方不想分擔費用那該怎麼辦?  是否有犯了哪一條民法呢?

2.續上個問題,爺爺有留下部份土地遺產,如果另一方未分擔費用,  那是否也同樣無法獲得土地遺產

3.如於清算過後現金的部分仍有剩餘費用或者現金遺產,此部分該如何進行分配呢?法律上是否有訂定相關法律可以參考?

以上麻煩律師們撥空回應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11 06:11

您好!殯葬費用、醫療費用應當作費用或負債,由遺產先行支付,剩餘的遺產(包含動產動產)再由全體繼承人均分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華明 (律杏) 103-08-11 20:05

 您父親代墊了醫療費及喪葬費, 這些可由遺產給付給您父親, 剩下的才是應繼遺產繼承分配

 沒有支付費用繼承人還是可以分到土地

 相關法條: 民法1151, 1164(分割), 830第2項, 824等

Pcat 103-08-12 02:04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您父親代墊了醫療費及喪葬費, 這些可由遺產給付給您父親, 剩下的才是應繼遺產繼承 ... (恕刪)

律師 陳律師 謝謝您們的回應

想再請教個部份由於目前遺產的部分

"現金"資產不足額度夠支付所有醫療與喪葬費用

扣除資產後的剩餘相關費用 是否仍由 繼承者平均共同繼承費用?

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18 12:25

 醫藥費及喪葬費算是遺產債務, 不是繼承費用. 現金雖不足支付, 但遺產總額(含動產的變現價值)應該還是足以支付吧. 就繼承費用而言, 各繼承人要連帶負責, 內部則依應繼分比例分擔(http://www.lawmed66.url.tw) 

cerise 103-08-10 13:23

我跟老公剛牽新車不到二個星期,停在家樓下右後門被鄰居刮車,還刮了二次,8/8去調監視錄影帶,看到一個歐巴桑8/7早上九點多走到我們車的右後方一次,後來隔沒五分鐘她又走回去一次,在警察局看時警察也說是她刮的。我們回去找里長處理,下午歐巴桑的兒子本來答應說要賠償,沒想到到了晚上兒子跟歐巴桑整個大否認說她媽媽是在餵貓,而且媽媽不識字怎麼會刮車劃xx,監視錄影帶上歐巴桑的手明明沒拿東西,怎麼餵貓?而且劃xx跟識不識字有何關係?今天會再去警察局正式報案。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他們一直不承認怎麼辦,因為監視帶的影像畢竟有點距離,如果要告他們的話請律師費用會很高嗎?可以請他們求償將原車買回嗎?因為我們牽新車本來是件很高興的事,現在發生這種事,完全開心不起

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0 18: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請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毀損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1.律師費之高低應視您係委託撰狀或委任辦理訴訟程序而定

2.您應非可要求對方將車輛原價購買,而係要求對方賠償回復原狀(通常為修繕費用)之損害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您好~

聽您初步敘述,本件建議您尋求律師專業協助

刑事方面提起毀損告訴,於民事方面則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但須注意,因對方婦人僅是刮妳的車,

所以妳也只能請求回復原狀的費用(本件應是烤漆費用),不能請求對方買你的車,

否則在法律上您將有構成不當得利之嫌。

rich1688 103-08-10 00:38

敝人於 8月5日遭到檢警搜索,搜索票上寫著兒童及性交易防制條例法 ,查扣我電腦;警方找我電腦硬碟裡面照片都是沒任何露點的照片,沒露毛,有穿泳裝,穿休閒衣服,做筆錄時 ,因為檢警他們沒有買VIP會籍,他們想說裡面都是幼童情色之內容,就這樣搜索. 筆錄時說 你是否坦承不諱,我說我不坦承,因為裡面毫無任何情色照片之說.請問我這樣說是否?(對或錯?)  我開設幼童寫真網站,網站也有收費(營利),一年五百台幣 (主機費一年一萬二) 是用來付主機費用 ,有些是日本外拍,我很喜歡女孩年輕的美貌面貌,因為人會老,希望能把最美好時光的面貌留存 !  網站宗旨就是大家分享自己或是外拍的小妹妹,但我心態正確! 也從來毫無做出對兒童有侵犯之事過! 我也有一個可愛的女兒,也沒侵犯過,網站內容就是兒童的泳裝,生活照,網站沒有一張照片是露點;與性交圖片. 

 

 

問1: 請教各先進律師.請問我這樣是否 違反兒少法27.28 其中一項? 是否會起 訴? 刑警說要等開偵查庭,請問我的罪責多重!?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拍攝內容與性交、猥褻行為無涉,則不會構成違法。但是倘若確實如您所述,則員警沒有偵辦的必要,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資料之後旬正式諮詢。

2、可能涉犯法條包含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7條、第28條,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rich1688 103-08-09 23:09

 

敝人於 8月5日遭到檢警搜索,搜索票上寫著兒童及性交易防制條例法 ,查扣我電腦;警方找我電腦硬碟裡面照片都是沒任何露點的照片,沒露毛,有穿泳裝,穿休閒衣服,做筆錄時 ,因為檢警他們沒有買VIP會籍,他們想說裡面都是幼童情色之內容,就這樣搜索. 筆錄時說 你是否坦承不諱,我說我不坦承,因為裡面毫無任何情色照片之說.請問我這樣說是否?(對或錯?)  我開設幼童寫真網站,網站也有收費(營利),一年五百台幣 (主機費一年一萬二) 是用來付主機費用 ,有些是日本外拍,我很喜歡女孩年輕的美貌面貌,因為人會老,希望能把最美好時光的面貌留存 !  網站宗旨就是大家分享自己或是外拍的小妹妹,但我心態正確! 也從來毫無做出對兒童有侵犯之事過! 我也有一個可愛的女兒,也沒侵犯過,網站內容就是兒童的泳裝,生活照,網站沒有一張照片是露點;與性交圖片. 

 

 

問1: 請教各先進律師.請問我這樣是否 違反兒少法27.28 其中一項? 是否會起 訴? 刑警說要等開偵查庭,請問我的罪責多重!? 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9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委任律師,並攜帶您相關網站資料與律師討論於偵查庭中應如何應對回答,以利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之擬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rich1688 103-08-09 23:30
回覆 rich1688 的發言內容:

 

敝人於 8月5日遭到檢警搜索,搜索票上寫著兒童及性交易防制條例法 ... (恕刪)

 

請教各律師: 問1之答案 是否有 觸法之虞?

Terry 103-08-09 01:50

您好,

在下任職於遊戲公司,任職期間因職務上需求擁有後臺功能(假冒真實玩家於遊戲內進行炒作,促使其他玩家花錢),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有販賣部分虛寶轉為己利;離職後因仍擁有該帳號,故仍有持續相關之操作。

而後被公司發現,告知將控告背信竊盜侵占等罪,並因有離職前後的因素在,將會採一罪一罰,同時依據後台產出紀錄換算,求償新台幣500萬元,但我實際上只有獲利30萬左右(有證據)。

而後經私下和解,法務透漏和解金額底線為120萬,我一時情急,答應還一百萬而簽下和解書,但和解書有賠償條款(超過一個月付款期限將有20萬的額外賠償)。

實際和銀行信貸以後,實在只還的出50萬,於最後還款日額外簽下70萬本票,但實在還不出這筆錢。

因此有做法律訴訟的最壞打算。

有幾點想詢問:

1. 和解金額就法律上而言,是否還有任何的協商空間。

2. 假若和解破滅,之前給付的50萬元費用有無可能取回打官司。

3. 本票上的70萬元,是否會因和解破滅而作廢。

4. 前公司可以針對和解金額未達共識控告我必須履約,且再控原本的刑事責任嗎? 

5. 若實際訴訟,可能面臨的刑期有多重?有無併科罰金之可能(無前科)

6. 法官一般判決賠償準則,有可能考量我經濟能力的不足而賠償較低金額嗎?

 

以上,感謝,如果可以,想親約面訪並討論聘用律師之相關事宜。

敏敏A 103-08-07 23:01

本人因去年結婚今年懷孕下個月就要生寶寶了.只是被銀行逼得好緊.因我已經跟最大債權銀行協商也已簽約完9月開始還款180期每月繳4591.但是另外有3家是資產公司有兩家是35W但如果分期就得繳60W態度很強硬.另一家只有3W他卻希望我一次清可是我如果一次清.我下個月就沒錢生寶寶了 後來跟資產公司說我只能分期繳它們卻要我還5W6.如果我有錢的話當然也想還本金呀.就是無法還才會選擇分期.只是想說我到底要怎麼跟資產公司的人談.一定要卡在我要生的這幾個月逼我還錢嗎? 不能延後幾個月嗎? 都怕收不到錢一直逼我 資產公司說要延可以但利息會算更多.到底該怎麼談.之前找一家金融重建會諮詢它們說可以幫我辦更生.但費用要8W.都已經沒錢過生活了 那有8W給他們.所以之後我選擇自己跟銀行談.後來發現每個月要繳的根本超出我能負擔的.這種事我真的不懂 可以麻煩專業人士幫幫我嗎? 謝謝

您好:

若您居住高雄或屏東地區,請盡速來所詳談。

本所將提供最專業的消債諮詢。

103-08-07 21:45

各位大律師,小弟想請教一個民事訴訟..借名登記請求權.民事訴訟在二審判決決下來.就是我方是勝訴,判決主文內容有提到..被上訴人給付金錢部份,於上訴人以新台幣百萬元為被上訴人供擔保後,得假執行這問題(本人因無資力.而用訴訟救助方式上訴的有法院準於暫免截判費用)對於假執行這方面因要我方要提百萬元擔保,請問我還可以使用訴訟救助辦理嗎?是要拿到判決書時辦理嗎?  麻煩大律師能為小弟解答...問題....十份感激.

阿不拉 103-08-07 21:41

投資 友人甲 所設立之A公司 本人為股東 負責人為 友人乙 公司營運狀況本人完全沒有介入也不清楚

A公司於103年7月開立兩張支票共約68萬餘元 但A公司已於103年6月解散

銀行背書人B公司(負責人為 友人甲 )存?不足被退票而提告並發出簡易庭通知書

想請問 本人為股東 被列為法定清算人之一

會有可能必需由本人償還這筆費用嗎? 或是未來會有個人信用上的影響嗎?

謝謝各位律師的熱心協助

 您好:

如您僅係單純之公司股東,則公司之負債與您個人財產和信用無關

除非您有就公司之債務擔任共同債務人或保證人之情況則例外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許樂少 103-08-07 14:07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由於之前我大伯買了塊地當作我們家的祖墳,但是現在政府要徵收掉,我們才想說去查看看徵收的問題,問題來了....由於大伯在前年過世,所以大伯的兒子要找那塊祖墳的地契的時候發現,當初大伯很像只跟原地主只簽了一張"永久讓渡書",上面表示甲方在某某地區的土地12坪永久讓渡給乙方兄弟使用,該地作為乙方祖墳,每坪新台幣兩萬八千元整,合計總金額三十三萬六千元整,口恐無憑特之永久讓渡使用,上面有甲方簽名(手印) 乙方簽名(手印)見證人簽名(手印)在86年9月19日簽約~結果後面我們去查土地所有權人發現在去年原地主已經把土地賣給另外一個人,現在變成應該怎麼辦? 我們的權力在哪? 徵收日期也不知,只知道在祖墳上插了一根徵收的旗子而已~這張永久讓渡書的效力為何? 為什麼甲方可以不通知就直接把土地賣掉??我們可以拿到徵收的錢跟拆除祖墳的費用嗎? 我們可否要求甲方賠償? 由於那塊地現在是作為航空城徵收地區之一,所以很炒作...

 您好:

這張永久讓渡書可能是因為當時土地無法為過戶登記(如民國89年以前非自耕農無法登記農地所有權人)而簽立,但仍具有契約效力,甲方現違約土地過戶登記他人,則您可向其主張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但因注意請求權時效可能僅至104年,如逾期未起訴,就難以再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既然土地之前就已經被移轉給其他買受人,只能向原地主請求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由於您的狀況比較特殊

你雖然與前地主簽立讓渡協議書

所以這協議書無法拘束新地主

因為你們並非租賃

沒有買賣不破租賃的問題

故本案恐怕會有點麻煩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手機: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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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許樂少 103-08-07 15:41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張永久讓渡書可能是因為當時土地無法為過戶登記(如民國89 ... (恕刪)

不好意思,那現在只有辦法採取法律辦法嗎? 找政府機關諮詢不知道是否有用?

因為現在完全無頭緒,這種相關案件可能也很少,所以不知道該怎辦!!!所以只能認命

搬遷祖墳嗎...任何賠償都拿不到嗎...要拿到賠償只能採取法律辦法嗎?

 您好:

您如果能夠直接請甲方賠償而其亦願意自動履行

就當然不必進入訴訟

但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就只能透過訴訟解決

而且如果罹於時效,就算告了也很可能會敗訴

林家慶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7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主張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若對方與您們簽訂讓渡書前即已賣給他人亦可考慮以刑事詐欺對賣方提起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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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媽 103-08-07 08:53
想請問律師, 現在的監護權都是判共同監護居多嗎? 我先生要走法律途徑請求判決離婚(我有意願跟他離婚,不清楚他為何要走上法院途徑,目前分居中),我們有一個女兒(大約2y),我想請問單獨監護的可能性有多高?   分居的理由:他似乎有溝通障礙,常曲解別人說話的內容,並用自己的想法"胡亂捏造",造成我在婆家眾人怨,我受不了他這種胡亂說話的行為,只好分居,否則精神壓力快破表了,目前我們分居半年   女兒目前白天由親友照料,晚上下班後由我照顧,分居半年他都未曾給過撫養費,也未曾打電話簡訊聯絡過我,我目前的居住地他也清楚   我想請問這樣我獲得單獨監護的可能性有多高?   另外,如要打監護權官司,律師費用總共要準備多少費用?

爭取監護要從雙方經濟、教育、支持系統等等去論述,在法庭上顯現由自己監護是最有利小孩,沒有所謂共同監護比較多這種現象,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是否可以單獨監護  真的要看個案而定  一般來說如果對方沒有意願照護  也不願支付扶養費用  是可以認定對方對未成年子女不利益  有機會爭取單獨監護   2.另外實務上很多也會主張共同監護的困難點  很多申請資料必須共同署名    3.監護權案件一個審級律師費用應該會在5-6萬元左右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所以不用擔心

法院判決原則上會判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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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行使,法官會依子女之最佳利益作為裁判依據,如子女本身意願、主要照顧者原則、家庭支援系統等等,按具體情形認定,除薪資及經濟能力外,尚須提出相關資料以供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