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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男子789 103-12-15 20:21

過程:時間2014/12/14,我跟表兄弟共三人一起相約至某男性友人家玩,結果不勝酒力我與表兄弟三人皆醉倒並同睡一間房間無鎖門,睡一半因生殖器部位有不舒服的感覺而驚醒,結果發現男性友人正在侵犯我的生殖器還示意要我配合他,我因為酒醉無力反抗只有把他推並開並堅持不要碰我,他才沒有後續動作。
起床後我跟我表兄弟告知這件事,其中表弟也回想起來該男子在他熟睡時有問他,能不能摸他的生殖器?表弟回絕後就繼續睡覺,表哥也表示他起床感覺下體有些微疼痛的感覺。
起床後我馬上去廁所把下體洗感覺…
1.請問我這樣有足夠的證據告他性侵害還是騷擾嗎?犯罪成立的話刑責是什麼?
2.我如果跟他要性病篩檢的全額費用會構成恐嚇嗎?
因為我的打算是跟他要篩檢費用去做篩檢,等結果出來再決定要不要告他,我如果這麼做會不會對自身利益有所損害?(EX:被告恐嚇罪或恐嚇取財罪)

 您好:

1.依您所述情況對方可能涉犯乘機性交罪嫌,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不是以強暴脅迫之方式,就不會構成恐嚇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楊 103-12-15 11:07

我到一家機車行改裝其傳動組包含皮帶、零件,安裝完成之後三個月內發生三次零件脫落造成機車皮帶(新的)或零件(新的)之斷裂或損傷,在處理之後狀況依然無法改善,我能否對店家主張貨品退款或者店家支付皮帶斷裂更換的費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5 11:2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並應將原本的材料保留、拍照蒐證。 2、 倘若對方仍拒絕,可以先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Davis 103-12-14 22:45

想請問律師"共同壁"的問題,我房子位於透天厝的最邊間,20年前蓋時最邊的牆壁有四寸超過地界位於隔壁建地上,當初是預做為共同壁使用,與地主亦簽有共同壁使用合約,現隔壁建地轉手,新地主要求我要無償讓他使用牆壁,然我於新建屋時已補貼共同壁的費用給第一間,請問: 1)我是否可要求新地主要使用該牆壁,亦需給付補貼呢? 2)新地主是否有權要求我還地? 3)如上法院該注意什麼呢? 4)有朋友建議我去辦理地上權登記,他說我符合時效佔有,是否可行? 5)目前我的房子尚未辦理建物保存登記,是否一定得去辦理保存登記呢?以上,麻煩大家,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該共同壁是當初有約定的,所以對方主張拆屋還地的機會較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信 103-12-13 17:50

律師您好!

 

本人有疑問想請教!本人於去年十月與人合租公寓!但是本人於今年五月份因家庭因素無法繼續與他們同住!而搬離租屋處!而後來合租之友人以當初搬入時口頭上約定搬離者需找其他人替補!不然就要持續付房租到期滿!而本人也因此而一直持續繳交每月七千元之房租!『房租應付三萬六千元!七人分攤!餘額用來繳交水電費!』至九月份!而本人繳交到十月份時因本人已無力負擔!故先給與對方三千元!剩餘四千元沒交與對方!請教律師先生!本人無住在租屋處是否應該要繳交這些費用?因費用包含房租水電瓦斯第四台!請問我是否有法律責任?應該要付給對方這筆錢嗎?且對方對於我沒給與四千元這件事在臉書上威脅我要讓我被共同朋友笑話!且po文宣傳給週遭朋友!且有旁人在旁謾罵!這算是公然侮辱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3 2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責任部分,倘若對方威脅要侵害您的名譽,可能構成恐嚇罪。

2、民事責任部分,倘若房東沒有解除契約,則仍然必須依約給付租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佛 103-12-13 11:07

  律師你好,我來自馬來西亞,今年27歲,目前白天依然在學,感謝您撥空了解小弟的苦境。平時上課上班都已身心疲憊,真心希望能好好在寶島打拼,文章有點長,希望律師先生慷慨撥空解囊!

本人為某中小型保全公司夜班警勤(晚上7點 - 早上七點),因上星期聯同其他兩位晚班警勤與社區經理洽談本社區的計程車回饋金是否發放問題,從洽談到爭論的過程中連帶許多保全業法問題,勞基法問題,但因社區經理態度強硬,堅決根據公司過往決定把計程車回饋金挪入保全公司的公積金,雖說是公積金(公司無設福利金),但職員都不能使用,經理說公積金用於購買公司的用品(文具或其它屬於公司的工具用品等等),本人向其他保全公司的職員詢問後,大多都把計程車回饋金當作是全體社區員工的小費,所以本人覺得也許這是公司的權利,也許幫客人叫計程車屬於職務內容,費用已模糊含在薪資。因為每個職員每個月都可分200-500,長久算來是一筆個人生活補貼,每個月約有3000-5000,公司有7個社區,我覺得如果都讓老闆“ A ”去,會讓我們公司職員的福利從無到負,不知是否有爭取的權利或是這本屬於公司的收入?

 

在爭論過程中,有提到我們警勤的加班費,我們是一個月休5或6天,薪資計算為月天數減休假天數,一天上班12小時,日薪資NT$1280(薪資單無列出詳細總薪資計算方式),我不是很確認公司是否有報備主管機關核備以適用勞基法84之1條,但較大機率有,當初勞僱契約上有標示工作時數為12小時,但有幾次因其他接班警勤遲到或曠職,導致工作13或14小時,且第二天也必須準時上班,這樣可算加班費嗎?經理當時的回應是保全業不適用勞基法,所以無加班費。爭論過程中,另一個警勤有問到經理我們有沒有什麼獎金,還打比喻說之前對面的保全公司就有向他們的社區委員爭取到一個月薪資的年終獎金,經理是否應該要為我們爭取,經理就說我們大夜班都很閒,工作量較少,熬夜不是藉口,還想有什麼福利?

 

在爭論20分結束後,經理當晚在公司12個成員的Line群組上說一些之前晚班的警勤(我到職前)的缺失,又說離職單已放櫃檯上面,有需要的人請自行影印,第二天更在社區櫃檯說我們晚班警勤很貪錢(有人證無錄音),這樣子構成公然侮辱罪嗎?

 

請問保全業是否適用勞基法 第35條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因我們值勤12小時並無安排總共一小時半的休息吃飯時間,我都會在午夜時(客人較少)在櫃檯上吃飯用平板看電影,與經理爭論前從沒被警告過,爭論後第二天就由我們公司總經理口頭警告,第二天已無再犯,但過後察覺員工規章裡有註明“禁止使用3C玩線上或聊天”,但平時日班也會在值勤時間在公司的Line群組聊職務以外的事情,感覺就是針對我們晚班,我是否可用此辯解來阻止經理對我單一罰錢?經理把我踢出群組後,在第三天吩咐其他職員查監視器並用手機拍下我當時吃飯看電影的照片上傳至群組,雖無指名道姓,但相片清楚可看到我的樣子,我覺得就算經理要佐證,也不能把我犯行的證據公開在line群組上,請問這樣經理有觸犯隱私法或其他法律嗎?(經諮詢其他做較久的員工,經理佐證是為了要罰3000,可能知道我們晚班萌生辭意,由於已有一個晚班警勤提呈離職單,可能面臨人手短缺,故查監視器佐證再上傳以達阻嚇之效)

在第二天時,總經理在電話要求我在上班前一小時前往總公司辦公室洽談,我說我白天有上課,如果提前一小時去找他會讓我少睡一小時造成晚上精神不好,可否請他晚上七點來社區找我,結果總經理以“公司命令”我一定要去。本人以為總經理想用懷柔政策安撫我們兩位依然在職但萌生辭意的警勤,結果可能因為社區經理是總經理的前妻,根本無責怪社區經理的意思,反而是用與事實不符的方式抹黑另一個已提呈離職單的警勤,勸我們不要被那位警勤慫恿我們“造反”,已有錄音存證。這樣子可否構成毀謗罪?

另外,公司如有報備主管機關核備,根據保全業法第 10-2 條,我已到職兩個月,都無職前訓練和在職訓練,而且知道公司曾在年初已被檢舉一次,如果現在我沒有職前及在職訓練,我算違法嗎?或是公司違法?查了保全業公會,如要檢舉,必須佐證,請問必須要有什麼證據

還有公司有聘請一個未滿18歲的日班機動警勤(總經理女朋友的弟弟),根據保全業法第 10-1 條第一項,該員工只有紙本簽到我又該如何佐證呢?

最讓我激動的是,昨天社區裡其他職員有用粘鼠器在垃圾桶附近抓到一隻老鼠並拍照上傳至群組,社區經理就留言“明晚燉這一只給晚班補。” 請問這樣子構成對我們晚班人員的公然侮辱罪嗎(有截圖)?

 

最後,萬分感謝律師先生的解答!祝一切順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3 11: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工時的部分有例外規定,但是不是全部不適用。

2、福利金的使用方式違法、扣薪的部分違法

3、指摘您貪心的部分涉犯誹謗罪。

4、違反勞基法的部分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誹謗罪的部分則應於六個月內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3 17: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亦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業者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indy 103-12-13 09:40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於民國103年7月12日8時32分駕駛車號1111-AA號自小客車途經桃園縣大溪鎮員林路三段與悅華路口時,遭未領有合格駕駛執照之被告郝庸甘騎乘車號999-BB號機車自右後方撞擊,致原告因此支出修車費用計新台幣6200元,此次車禍經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初判結果,認定原告並無肇責,被告應負全部肇責 二.原告以民法第184條.191之2.196要被告無照駕駛應負全部肇責而且原告自有權向被告請求6200之賠償

請問這樣要如何為被告寫答辦狀??被告要以什麼理由來答辯?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車禍」主要是依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覆議鑑定等結果來論斷雙方過失責任,若被告過失,則須就過失比例負起民事責任。建議若被告不會撰狀,可委請律師代為撰擬書狀。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3 16:55

可主張對方與有過失,降低自己之賠償責任

妞媽 103-12-11 22:51

物業人員稱職務之便挪用社區應付廠商之費用

經查後近日雖已歸還

但想請問社區是否仍可提出告訴

或有其他自保之道

沈恆 (沈律師) 103-12-11 23:26

您好!

挪用業務持有他人的金錢,可能已構成業務侵占罪,事後歸還只能說是有悔意,仍可提告業務侵占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補充說明:

都已經還錢了,住戶有何損失?

如果沒有損失,哪來連帶責任?


 

妞媽 103-12-11 23:40

但是社區管理委員們似乎想息事寧人

不準備提出告訴

但是住戶權益蒙受損失

管理委員們是否須負起連帶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全體社區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歷年之實務訴訟經驗為您答疑解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讓專業為您做到最好。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2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結果而言,款項已經交回,則管委會並沒有提告的義務,住戶亦可依法告發,因此要以此點追究委會責任,恐有困難。至多可以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出。

2、但是倘若管委會有相關財務人員怠行職務,如查核資金等,則可以訴追民刑事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2 18: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律師函至物業公司,說明物業人員之犯罪行為,再撰寫告發狀至警察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2 18:41

 您好,縱使和解了還是可以提告業務侵占(因為該罪名是非告論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ynn 103-12-11 19:45

A向B購買一附有租賃契約營業場所,C為原租賃契約存續中的承租人,C要求A少收2個月租金修繕之用才願意與A換約,租約於一年後到期。換約的租賃契約書,租賃契約中載明收取12個月租金,又額外附註"退回"兩張支票(C一次給付12張租金支票),押金則由B轉讓與A。

租賃約滿後,因房子發霉嚴重,營業用之電機設備不堪使用,請維修人員處理才知是漏水許久但不處理,導致家具木製地板發霉,電機設備維修到無法在維修,才被告知損害嚴重。

A依據"崔媽媽基金會之租賃手冊內容:房東押金可以主張「扣抵的項目」為何?中提到押金契約,係擔保「租賃所衍生債務」之契約,主要是指作為擔保「租金給付」及「損害賠償」之用。"自押金中扣除C騙取A要求修繕之2個月租金積欠之水電費,修繕費後仍不夠支付。但A未向C就超支部分索賠。

C(出庭皆由律師代理人)於約滿兩年後提告要求支付全數押金,並稱:
1.租金少收是A自願放棄,並找B(租賃契約證人)作證。B與C於約滿後曾偽造公文書詐欺A。
2.A代繳之(約滿後收到的)水電費帳單是C繳款完後交付予A,A持有收據不等於是繳款人。
3.租賃契約準用民法民法第347條,買賣契約從速檢查義務,交屋日當天未發現,就不能要求賠償
4.A未提告C賠償修繕費用,表示修繕費用一說是臨時抗辯。
請問C之主張是否有理? 

A主張:
1.平白無故少收租金,當然有原因,只是當初未寫在契約
2.押金契約本可扣抵租金、水電費、修繕費、及民法第437條,承租人怠於通知,使損害擴大之損害賠償。(收據亦附上給法院)

A之主張理由是否充足?是否A未就"修繕費用超出押金部分"提告C有(1)修繕費用不當得利(2)民法437承租人怠於通知之損害賠償,就無理由自押金中扣除相關修繕費用?另只要證人B作證A是自願放棄收取租金,A就不能要求收取該筆租金嗎?

因您問題複雜,且已涉訟,對方亦已委任律師,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正式諮詢律師,以維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均 103-12-10 21:30

學生於今日,與至學校銷售書籍的書商,簽訂了-分期付款約定書,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書籍,且當下繳交了第一期的費用,但尚未領取書籍,而事後家人並不同意,想請問,是否有方法解除契約呢?如果能,應該如何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未滿二十歲,則可以請法定代理人寄發存證信函撤銷本件之意思表示,以便追回已繳納之款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均 103-12-10 21:49

因為是今日簽約的,而書商表示,明日會接到來自書商公司的確認電話,是否可在電話中表示,要取消契約的意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可以先在電話解約,但仍建議再發存證信函為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0 23:34

消費者保護法針對訪問買賣有七天無條件解約權,建議您可以不附理由已寄發存證信函之方式解除契約。 

小均 103-12-11 16:4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謝謝您的建議!!

 

小均 103-12-11 16:49

已從電話解約了,至於第一期的費用 以等價書籍 的方式作兌換,感謝您的回答!!

小惠 103-12-10 20:27

主因:我買下權狀兩樓(三樓增建)的老屋,簽立動產買賣契約後,當晚由鄰居告知:「三樓加蓋之牆壁為4吋牆非正常8寸之厚度,且眼見牆壁為他們所有,不得隨意亂動且勿任意鑽洞釘釘子!」。(等於此屋三樓增建上面為鐵皮加蓋,左右兩側僅有鋼樑支架,皆無牆壁); 我方與仲介及賣方多次協調未果。

現況:

我方存證信函:因契約於未受告知與左右鄰居共壁之情事下所簽立,恐日後糾紛之虞,必須解除契約,請返還已繳價款30萬。(並於消保會申訴)

賣方存證信函:原欲售350萬,因房仲酌商給年輕人買房機會及整修需要而減價為325萬,而鄰居之牆壁非屬共同壁,基於安全考量不要任意釘釘子以免發生危險,且買方亦已同意上述之處理;倘第二期款逾期,將沒收已繳價款30萬做為違約賠償,不另為解除契約之意思。

仲介公司回函給消保官:於簽訂契約前買方已知悉三樓牆壁部分屬於隔壁鄰居,並非共同壁使用,且於簽約時已額外補助25萬做為本物件整修費用

 

請問:

1.賣方與仲介的回函內皆有多處與事實不符:三樓牆壁為簽約後我才由鄰居口中得知,且賣方原欲售350萬後成交為325萬之間的價差25萬為房價之議價 (難道有人買房不議價?! 賣方隨意開價就買?! ),不是回函所說額外補助整修之費用。請問對此不實指控,我能依照什麼法條來捍衛自己?

2.在簽約後,仲介才將"現況說明書"給我簽收,但現在我才發現有與實情不符之處,請問這樣我能告對方違造文書嗎?

3.現況說明書內容:"有無約定專用或約定共用部分之範圍及使用方式"與"共用部分有無分管協議",請問此兩項對於此屋三樓牆壁情形是否適用? 因為對方皆寫"否"。

4.對於此屋三樓牆壁情形:我說是共壁,賣方與仲介堅持非共壁;我問是占用? 賣方與仲介鄰居牆磚是堆疊在鄰居自己的界址內,再堅持此非占用;我說這算占用鄰居牆面吧!  賣方與仲介卻說只是借用而已,鄰居又不可能會拆。請問這牆壁到底是什麼?

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非常謝謝您。

 您好:

如對方主張之事與實情不符,可以再發存證信函反駁

至於您其他的問題實有必要觀察現場及審閱相關資料才能判斷

否則可能誤判情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0 23:18

您好,對方所發的存證信函,本來就會很有可能都說對自己有利之描述,可以不要理他,等他採取其他法律動作。 

ching38512 103-12-10 14:51

您好:

  父親目前與我同住.從去年來台中住到現在其他四個兄弟不聞不問.也沒付任何費用.

父親因小中風需用助行器輔助,年中我被醫院診斷是口腔癌第四期不久人世家裡又是低收入戶我本身是中度肢障,我想請問我是否能提告讓其他四兄弟出面..因為都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也不知他們到底人在哪裡.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0 15: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向法院命對方給付費用

2、倘若您本身也沒有資料照料父親,且情況緊急,則可以直接報警處理,告對方遺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0 23:21

您好,可以請訴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雖然不知道對方戶籍地,但起訴後法院會以公文要求您提供對方謄本,就可以去查囉。 

 您好:

建議您可先向戶政事務所查詢對方之戶籍謄本後就可以知道對方的戶籍地

再向戶籍地之地方法院訴請對方給付父親扶養費用及分擔相關費用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ching38512 103-12-10 13:59

您好:

  父親目前與我同住.從去年來台中住到現在其他四個兄弟不聞不問.也沒付任何費用.

父親因小中風需用助行器輔助,年中我被醫院診斷是口腔癌第四期不久人世家裡又是低收入戶我本身是中度肢障,我想請問我是否能提告讓其他四兄弟出面..因為都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

謝謝

建議可提起刑事告訴,如刑法第294條遺棄罪,或向其他兄弟請求給付扶養費之民事訴訟

如需提起訴訟,但經濟上有困難,建議或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

 

刑法第294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1:04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想請教各位律師大大

我有一件關於竊盜案問題

就是某某天某某日在某某地點看見一輛機車鑰駛沒拔走

就某某時間把他騎走了 然後把這輛機車放置在一間銀行騎樓

後來我就自行離開了

然後過了沒幾個月 就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

案由是竊盜案 叫我到案說明一下

後來過去之後警察就把我帶去筆錄室作筆錄

筆錄完警察有問我說 還有沒有甚麼話要補充的

我就說希望能與對方和解  

做完筆錄之後  警察就叫我自行離開.....

我離開之後也有想找被害人和解 但光靠我一個人力量是不夠的

也尋找過被害人想跟他和解

我也有悔過的心

但...... 過沒幾個禮拜就收到法院檢察署的通知書

要我12/10號去開庭 時間是下午四點.....

那麼我去開庭之後 如何向檢察官說明呢?

又如何跟檢察官聲請緩處分或者易科罰金

因為我的工作最近才找到的

也去作沒幾天 然後沒跟老闆說明原因就請假了...

因為我怕我說出原因之後  我這份工作就沒了

請各位律師大大幫我解答一下

如果委託律師的話 費用該怎麼算

我本身經濟算不太好...

請各位律師大大可以幫我個忙嗎???

我怕我去開庭之後檢察官會把我當場收押

這樣子的話  我如何跟被害人和解  也如何工作呢???

現在的我心情好煩 又好悶....

律師大大可以幫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會有使用竊盜之問題,是否構成竊盜可能仍有疑義,當然竊盜罪屬於公訴案件,所以檢察官仍會偵辦,至於最後結果,則要看您如何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1:25
回覆 金估意阿俊 的發言內容:本人也有誠意要悔過.....但如何寫悔過書 又如何能找到被害人呢?

 

法律小學生 103-12-09 21:29

大大你好 依照你說的情形 現在趕快處理還有爭取緩起訴的空間

             但一定要用對方法 等到判刑下來就遲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1:35

可是我不知道對方的電話

去警察局要對方的電話號碼的話

如果警方說不給 說會違反個資法的規定

那我該怎麼處理呢?

?不到一天的時間了

來不及的話又該怎麼辦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9 21:49

您好,建議您可以跟檢察官表達想要跟對方和解。 

您好:有關竊盜之罪,應謹慎處理,12月10日要出庭,時間緊迫,請速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77-328988,本所依據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王世宗律師關心您!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1:5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您可以跟檢察官表達想要跟對方和解。 

顏寧律師 

你好  謝謝妳喔

那麼該如何向檢察官表達想與對方和解

又能換取緩刑易科罰金呢?

我怕到時候檢察官會不同意壓

那麼不同意的話

會不會當場羈押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9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寫狀子跟檢察官說有跟對方和解之誠意,原則葬檢察官都會盡量促成。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2:56
回覆 台南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竊盜之罪,

謝謝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2:5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寫狀子跟檢察官說有跟對方和解之誠意,原則葬檢察官都會盡量促成。&nbs ... (恕刪)

恩恩

謝謝

那麼如何寫狀子呢?

狀指又怎麼買 怎麼寫

要寫我想跟對方和解的意思嗎?

金估意阿俊 103-12-09 23:06

請問一下

有哪個律師大大明天可以撥空打電話給我 

謝謝

如果要請律師的話

費用又怎麼算

狀紙可以幫我寫嗎?

先生您好:有關竊盜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據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咖啡 103-12-09 06:06

各位大律師好~我是個青年農民..平常時間就是工作還是工作,但前二個星期無故去接到(他字)妨害自由被告傳單~我也接的很傻眼..從接到傳單到現在沒有一天好睡過,怎麼想都想不到我做了什麼!!!整天煩到睡不著!!這星期五要開庭了~可以麻煩大律師們幫幫我該怎麼應答嗎??還是請問陪同開庭費用怎麼算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9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對於可能有涉案的行為完全不知,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同辯護或是尋求正式諮詢,以了解相關程序進行,並保障權益。

2、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約會談時間。

 

如果完全不曉得怎麼回事,建議由律師陪同製作筆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利,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1.若您完全不知道是因何事被傳喚,您可依照傳票上面的電話與書記官聯繫,請書記官告訴您是關於哪一方面的事情,之後再與律師談論案情,並規劃如何應訊,您亦可委任律師陪同到場。

2. 刑法第302條第1項妨害自由罪之構成要件為,您以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他人之行動自由,可以試著回想有無做過相關事情。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9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陪同前往開庭,並於開庭前先與律師討論回答之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依您所述為被告身分,故有權利委任律師陪同出庭應訊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林小永 103-12-09 01:54

本人第一次出來創業,所以請求律師們幫幫我救救我!

為了這些事都在四處找點甚至沒營業沒吃飯,

如題;甲方和我的租約到明年5月底,

但是甲方要我這個月遷移,

甲方只賠一個月的租金押金給我,

這樣算是合理範圍嗎?

租約未到要我遷移,甲方難道沒義務幫我出搬家費用嗎?

還有我馬上遷移也不可能馬上能營業阿,

難道這無形中的損失,要我自認倒楣?!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9 0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違約賠償的部份,必須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契約而定。

2、其中違約條款的部份,倘若是總額的限制,則不能請求其他如營業、臨時找地方承租、搬家費用等損失,倘若不是賠償總額之限制,則可以另外請求。

3、倘若均無約定,則均只要是我方所受損失且有相關事證提出,均可主張。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人依據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您可主張之權利範圍應視租約之約定內容而定

建議應將相關資料攜與專業律師研究分析為宜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Dean 103-12-08 20:43

健身房合約終止內容:

A.所有以繳交之入會費.手續費6888不得退款

本人加入時業者以優惠方式免收該筆費用,解約時接獲兩次通知如下

第一次通知:入會時即有說明該筆費用不退(沒繳不退很正常),提前解約要補收該筆費用(簽約當下未獲說明)

第二次通知:不得退款意即解約補收費用

兩次通知本人有相當大疑問:

(1)既然是簽合約,為何不載明於合約上,僅以說明即生效那還需要簽合約?

(2)不得退款與補收費用可以是相同意思?合約內容可以解釋成這樣?

12/8已經消保官與業者開協調會,最後協調不成立,業者堅持6888需補收 1.根據上述合約內A點,業者可補收? 2.依照個人繳費狀況如業者不應補收6888,業者尚須退款2000餘元,此部分該如何處理? 3.根據協調人說明,只要消費者提出解約意願,業者也收到通知,解約即生效,後續衍生的爭議或手續時間等,都不影響解約效力,是否正確? 4.現在協調不成立,還有什麼具法律效力的措施可處理,以保護個人權益以免後續衍生債務糾紛 以上,麻煩解答,謝謝
ty703703 103-12-08 15:45

也不知怎麼查案號再拖下去就完蛋了 我知道是三重中興橋派出所 他們死都不說送到哪個地檢 我是七年前不小心去碰二級毒品七年後的今年十月十六日晚上我身上沒有帶任何東西剛好被警察逮捕驗尿 我朋友說五年後等於是初犯可以緩起訴 我想怎麼可能 但我真的不敢不想被關該怎麼辦 等於是勞駕各位律師們幫我查案號寫狀紙 這個步驟不知道費用是多少 麻煩各位熱心辛苦的活菩薩律師們 給我答案 謝謝你們辛苦了 速具狀給地檢緩起訴書狀

應該先向派出所詢問,本人的話應該是可以問到案件進行狀況。

律師

ty703703 103-12-08 16:40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應該先向派出所詢問,本人的話應該是可以問到案件進行狀況。

律師

我有打去問警察知道我卻偏不告訴我不知該怎麼辦

ty703703 103-12-08 16:41
回覆 ty703703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所以想時間也不早了就勞駕律師幫我問一下案號麻煩順幫我寫緩起訴狀謝謝你 這樣費用會不會很貴

距離初犯後5年還是可觀察勒戒或是聲請戒癮治療,至至於哪個地檢署,判斷應該是新北地檢署,可打到訴訟輔導科問問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8 23:40

您好,若您戶籍地也在新北市,則送新北的可能性很大,建議盡速委任律師撰寫聲請狀,以降低勒戒之風險。

 您好:

建議您可由您戶籍所在地或施用毒品所在地之地檢署去查看看

身分證就可以去地檢署櫃台查詢了

本所並有協助當事人聲請緩起訴之案例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Mr.A 103-12-06 00:38

1、兩個月前和一名女騎士發生擦撞,對方本來在我右後方行駛(都在慢車道),後來超速右方超車將我勾倒在地,因為他車後座有加載一個送貨的塑膠籃,我是否有要自行負擔賠償的問題?

2、後來全部醫藥費、病假薪資車損總共兩萬初頭,和對方調解後決定以八千元調解成立,然而對方逾期未付款,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對方不聞不問甚至惡言相向,是否可以撤銷此次調解,改以民事過失傷害求償

剛剛查了一下,似乎連強制執行都要繳交一千多的費用,感覺我這樣被撞倒,醫藥費沒得拿、請假薪資沒人賠、連車也修不好,還要為了讓對方付款先出錢出力,是不是一剛開始告她會比較好?對方甚至質疑我的動機心態,每次看到身上的傷痕,都覺得心力交瘁...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6 01:29

您好:

1.因本件您已成立調解,通常在調解時上會約定放棄後續之民刑事權利,所以對方未依約給付,

   就轉變成債務不履行,僅能聲請強制執行而已。

2.在此也呼籲網友們,諸如此類案件還是要先諮詢律師後再決定是否調解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Mr.A 103-12-06 01:38

所以我沒辦法撤銷此次調解嗎?

聲請強制執行需要的條件為何,我又該如何處理?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6 01:47

1.原則上難以撤銷調解,除非您有確切證據你有受詐欺脅迫之情形。

2.以調解書正本向對方住所地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3.要知道對方的財產狀況,則向國稅局查詢。

Mr.A 103-12-06 01:54

依照強制聲請的規定,我還得繳納一千元來換取賠償嗎?賠償金額為八千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6:58

您好,調解既已成立,要再去撤銷幾乎不太可能,建議直接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成立調解,即無法再為提告,您可請求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Dean 103-12-05 16:18

健身房合約終止內容:

A.所有以繳交之入會費.手續費6888不得退款

本人加入時業者以優惠方式免收該筆費用,解約時接獲兩次通知如下

第一次通知:入會時即有說明該筆費用不退(沒繳不退很正常),提前解約要補收該筆費用(簽約當下未獲說明)

第二次通知:不得退款意即解約補收費用

兩次通知本人有相當大疑問:

(1)既然是簽合約,為何不載明於合約上,僅以說明即生效那還需要簽合約?

(2)不得退款與補收費用可以是相同意思?合約內容可以解釋成這樣?

以上,請專業人士協助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直接向消保會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5 22:14

您好,建議您直接前往各縣市政府消保官處申訴之。

妞妞 103-12-05 11:14

你好,我們目前承租的地方住了三年多,之前兩年都有簽契約,第三年就沒簽約,可是都有準時匯款給房東,但有天房東簡訊告知房子賣掉了,當下不知所措,後來問別的房客知情嗎?他們說房東有告知他們,但我們完全不知情,更扯的事,房東跟其他房客都有簽約,就唯獨我們沒有,而且我們也是時間到就匯款給他。但現在房子賣了,新房東房子他們自己要用,我們就必須跟其他房客約到就要搬遷,請問是否可向房東要求搬家的費用,還有只能住到12月底,那我們還要付房租房東嗎?求解,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適用轉讓不破租賃,因此新的所有權人可以要求您搬離。

2、屆時屬於原房東給付不能的狀況,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tracy 103-12-05 10:07

律師們您好

我想請問如果  1、發存證信函債務人,但債務人知道後會不會開始有脫產的嫌疑,如果有債權人要怎麼同時能防範呢?????

                   2 、支付命令和發存證信函是不是都會讓債務人知道後,有可能會讓債務人有時間脫產?????

                   3、如果直接申請假扣押要怎樣的條件就可以?????那一般來說要怎麼樣申請???費用呢????

                   4、知道有一棟房子債務人的名下,那我們要怎麼申請怕她房子移轉給她家人呢????????

蘇子良 (馬克) 103-12-05 13:13

 建議先採取假扣押,再以支付命令或起訴求償,以防脫產,以上建議,請酌參,謝謝

除如同樓上大律師所言外,假扣押關於您債權之履行,至為重要。且假扣押聲請後,尚有假扣押執行之問題,建議您正式諮詢律師為佳。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如上面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假扣押聲請應載明請求原因及對方有脫產之虞之釋明證據

涉及專業法律知識及經驗

如有進行假扣押執行程序當然就可以扣住對方之名下動產財產防止其轉讓

律師有諸多聲請假扣押成功之案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kelly 103-12-05 02:15

律師您好!

我有提問過,非掛名的老闆要我拿出100萬解決這樣事,不然會請律師存證信函和去法院提告,我會吃上官師且會被關刑期十年..........

說要告我掏空資產(說我拿了公司房東退租的押金會退也是房東看我們公司倒閉領不到薪水才扣掉一些要繳的費用才退因為租不到一年說這樣就算掏空資產?)

還是律師何時方便可以和您談需要付費嗎?我現在也沒有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5 09:0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對方已經揚言要提告了,且就您所述的狀況也比較煩雜,建議應該循正式諮詢。 2、 您隨時可以來信或是來電約會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點點 103-12-04 15:41

事情發生在去年底左右  家中剛好有棟老房子請了承包商來修繕

當初訂金已經先付46萬   就在第一期工程施作時,因承包商工法錯誤,並有偷工減料之嫌疑   (例:補強之樑柱支撐點錯誤,屋頂鐵皮斜度不足,地板灌漿綁鐵間距過大....等等  都是另外請了幾組師父來看的),   而且很多材料   像是門,窗戶等並沒有讓我們選,他自己就先叫好料了,可是還未安裝,所以我門要求他改進後才肯付第一期工程款,可是他卻硬要我們先付錢才肯施作,  並且時常打電話或著跑來家中騷擾,甚至出言侮辱我家人(當初有打110報案  可是沒開立三連單)於是我們便寄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合約

現 在問題來了  他去法院控告我們工程款未給付,並另外主張他材料的費用 工人的費用他都已經先自行給付,可是他所開立之物品單據大部分都還未安裝上去(非客製化物品),應該都是可以退的 ,而且那些材料的費用也都明顯浮報,與市面上價格明顯貴了許多,  甚至他發包給下面廠商的價格也都浮報(之後有去詢問鐵工部份(願當證人)只請領20萬   他卻報了25萬..)  請問遇到這種情形  有沒有什麼辦法去反制甚至要求賠償呢   (原先家人想說算了  不想追究,可他實在欺人太甚)

附帶一提 聽朋友說法院可以申請建築師公會鑑定 可是收費頗高 請問這費用該是誰負責   又或著自己私下找有牌照的建築師鑑定,鑑定結果在法庭上是否可當輔助證據

 

您好

營造案件比較複雜

而且已經進入訴訟程序

就一定要走鑑定

原則上鑑定費用聲請的一方先付

之後再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這類案件建議你一定要找律師協助

不然會很難打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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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詳細了解整個過程的具體細節後,可判斷你們主張解除契約是合法的話,那不需要賠償對方,甚至因對方的債務不履行,導致你們受有損害的話,還可請求對方賠償

 

2. 不建議先自行送鑑定,建議在訴訟程序中再由法院送鑑定,法院採信鑑定結果的機會較大,當然,施工瑕疵的蒐證要先保留,在送鑑定時才能提出給鑑定單位,以爭取有利的鑑定結果,增加勝訴機會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類案件必須送鑑定,但是重點是,您必須先委請其他工程公司,進場評估哪一些沒有做哪一些有瑕疵,才有辦法提出有效的抗辯。

2、法院送的鑑定屬於訴訟費用,自己送的則否。

3、倘若您在北部,可以來電或來信約會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曹律師所述

本所並有承辦上市公司委辦之給付工程款事件之勝訴案件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jason 103-12-04 15:30

1.每年至少應召開定期會議一次。向主委反映招開,主委依舊不開!

2.2013中元節費用扣除贊助派出所普渡供品2000NT後為11441NT, 2014中元節有廠商3000NT禮卷和物品贊助,還要花費到18205NT, 遠超過2013年花費 ,請主委公告說明原因,並公開詳細,但有疑問的"土雞城花費5200NT明細內容卻用"遮掩"方式公開,告知後卻不理會.

3.住戶一個車位停兩台,並有租任行為,侵占社區土地多年沒處理, ,住戶還是社區管理委員,請主委公開說明不處理原因? 仍沒處理!

4.主委上任後會計薪資從去年2013六月11840(含津貼)調到16000.主委也無說明?

以上問題該如何請管委會運作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先向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進行檢舉,由縣市政府來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6: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發律師函要求其提出並公告全部的財務資料,倘若仍拒絕,可以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並且提起民事訴訟命其提出。

2、提出財務資料之後,可以委請會計師查帳,倘若有侵占偽造文書等情,可以依法提告,倘若指示不當調整收支或是其他違反規約情事,則僅能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出,或是向主管機關檢舉

 

筱潔 103-12-04 01:02

希望各位律師們能盡速幫小妹回答問題,小妹想請教一下在20年前爸爸親戚和該2間房子,可是親戚都不把蓋房子的錢算清還錢給我爸,而且一拖再拖到現在又能在頂樓蓋鴿舍(這算危建不知是否能有什麼方法能拆除掉呢?)和停車庫又再亂改房子,而鴿子的羽毛亂飛和糞便都會在我家的頂樓產生很多環境髒亂,阻塞排水孔影響到我們居住的環境讓我們健康的生活環境有受到很大的影響,而現在土地所有權是我爸的名字,不知有什麼方法能讓親戚能拆屋還土地給我爸呢?或有什麼方法能趕快要回我們的土地和蓋房子費用呢?!

小妹只想讓我爸不會再為這件事煩惱~謝謝各位律師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4 09:03

您好:

1.可試以所有權人之名義主張對方無權占有,請求對方拆屋還地

2.至於費用部分,如有當時簽立之字據為證,即可請求對方給付,惟有時效問題須注意。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諮詢,並指名何明諺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有將土地借給親戚蓋房子,現在可以終止使用借貸關係,並且請求拆屋還地

2、有關違建的部份,亦可向建築主管機關檢舉報拆。

3、鴿糞的問題,可以向衛生單據檢舉

 

 

您好

如果是違建的話

可以檢舉拆除

但是因為是合建

所以無法主張地上物拆除

對方亂改建築或者增建

都可以報違建拆除

至於費用部分可能過了二十年

有點麻煩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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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如果當初是因為合建目的提供土地給對方使用,則恐難於終止借用契約後對其主張拆屋還地

  但可向其主張相當於占用土地租金不當得利

2.違建部分可向違建拆除大隊檢舉之。

3.鴿糞部分可向環保局檢舉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勳 103-12-03 18:19

各位律師我想請問說對方肇事逃逸(機車行人)加上他騎乘機車強制險過期未繳款,我們可以申請特別補償基金,但是詢問保險公司卻說一但申請特別補償基金就不可以向加害人索取賠償金,兩者是綁在一起的,只能二選一,請問是否合理?

1因為特別補償基金,主要也只是申請醫療費用看護費用(一個月),如果說只能申請一個,那精神賠償部分怎麼半+後續復健費用特別補償基金又沒有補充這塊,這樣不是很矛盾?不是說特別補償基金是獨立出來的怎麼又跟求償金是綁在一起的?還是保險公司故意硬要綁再一起?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7:5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補償基金給的屬於損害賠償的一部分,確實不得重複請求,但是倘若未包含的部份當然不影響權利。

阿勳您好:車禍理賠事宜,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聯絡,告知詳情,俾便協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momo 103-12-03 15:26

我在網路上購買產品,錢付了,但卻遲遲不出貨,等

貨物到我手上,卻要我在支付費用才能收取物品,

於是當下我沒收下產品,馬上打電話聯絡了賣家,

之後賣家說他不小心勾選了買家付款,

 

因為我急需東西,所以達成協議我先幫他支付費用,他在將款項付給我,不過他卻一直拖延付款時間,最後給了我兩張商業本票當作借據(包括本金+利息),不過商業本票付款的時間還是過了,而且交易之後才得知他因為詐欺被處2年有期徒刑,我就跟他說要去報案,告他詐欺,但是

 

他的回覆令我傻眼,《我沒有想要用悲情牌,

 

提告,我的帳戶完全被凍,

 

不管什麼錢都提不出,匯不進,

 

對你更沒有好處,走到訴訟,我也真的不會馬上就變有錢》現在我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快速要回我的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似有心欺騙,建議還是應該提告

2、對方倘若帳戶有錢現在就可以還您,倘若沒有,縱使被列為警示帳戶也無彷。

LK 103-12-03 14:52

各位法律專業人士好

本人於11/30前往補習班申請退費,但當時櫃台說能處理退費事宜的部門休假,請我明日再來,於是於12/1再次前往補習班辦理退費,而辦理人員告訴我比規定的1/3超過2堂課,因此不予退費,巧的是11/30當天剛好有兩堂課程(我去處理退費 未上課)。
故我主張說我已於11/30辦理退費,不應將當日兩堂課程算入總課程時數!
最後補習班表示返還50%但要打九折,也就是返還45%,原本想說算了就當我自己也有點疏忽,但是接著卻又要扣我3000元教材費用!(該批教材我已領取但是完全尚未使用),補習班也強調是照法律規定並無違法,但該教材我大約一兩周前才領取也未使用,就要扣除我3000元?這我無法接受,補習班表示因為那些教材所對應的課程已結束,故我返還他們也無法再給別人使用,因此扣除我3000元,但我領取的時候那些課程也早就結束了阿...,目前補習班在繼續拖延中,不知道理論上我該爭取多少金額較為合理?
我覺得有疑問的部分是,我於11/30已去辦理退費,但依然被算為12/1才辦理,並且因此被扣除5%金額,是我的責任嗎?
還有教材的問題,未使用卻因課程已結束不予返還(因為我是上VOD視訊課程,所以課程結束我才領取教材,但我也未上過VOD視訊課),理論上合理嗎?

wadez 103-12-03 00:55

各位好,
我方為網拍賣家,誤將買方未訂購之商品多寄給買方(買方訂購1件,我方出貨兩件)
已多次聯繫買方,告知:(A)我方(賣方)願支付退貨運費/(B)請買方補商品款項直接購買(但我方疏失在先,故有告知願意以以低於成本價出售),至今仍未收到回覆


請問我方(賣方)是否有權追討多寄的商品? 寄存證信函後若買方惡意避而不回,是否能以支付命令要求對方付款? 申請發支付命令費用台幣一千元,是否能要求買方支付?(即總共要求買方支付商品款項+申請發支付命令費用)



以上提問望各位撥冗答覆,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聲請支付命令

2、倘若我方取得勝訴,或是支付命令確定,訴訟費用則由對方負擔。

宏恩 103-12-02 16:17

請問徹消假扣押之後如果都沒有任何問題~那擔保金是不是全數歸還?還是還要付其他費用呢?

廖淑華 (廖律師) 103-12-02 16:50

 您好:

向法院具狀取回擔保金即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2 22:22

您好,可以直接跟法院提存所聯繫並詢問。 

 您好:

不會有其他法院費用

 

 

 

大冰紅 103-12-01 21:03

 

1.)車禍後,車輛已修復,但對方保險公司要求:我方不申請營業損失,不然車輛修復費用要依車輛折舊%計算賠償,請問法律規定是這樣嗎?我方車輛受損我方還要自負部分修復費用?若車齡超過10年車輛折舊不就不用賠償

2.)想請問律法上我方申請計程車營業車的營業損失是否得當?

3.)修車廠聲稱我方未與對方和解,我方不得取車,除非先把車輛修復費用結清,才可取車.修車廠這樣是否是對的?或者已影響我方權益?

4.)現在車輛已修復,但因兩方尚未和解,我方無法取車,無法營業,營業損失是否可以計算下去直到和解

5.)車禍後,我方的合理權益應當怎麼申請?申請鑑定OR鑑責的文件費用要誰來負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1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賠償金額需依雙方過失比例分擔之,且維修費用亦須扣除折舊,若車齡較久之車,扣除折舊,請求金額不會太高,至於營業損失之部分,尚須證明有因果關係,請求不易,建議盡早解決較為實在,若欲提起訴訟請求,需考量相關訴訟成本,不見得核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琳 103-12-01 09:26

你好:

我的房子買三年了,最近在洗碗槽下方開始滲水,捉漏的人說可能是牆內的冷.熱水管裂,如果是的話,就要拆下廚具,把牆壁打掉去處理破裂的水管,雖然契約上的保固是兩年,但打掉牆壁是很大的工程及很大的費用,這有在民法保障的五年保固內嗎?因為是最近才發現滲漏,建商有權不處理嗎?謝謝

只要交付時起算還沒超過5年,瑕疵擔保責任是以發現瑕疵,通知對方後起算6個月,所以建議先發存證信函,如對方不處理,起訴請求減少價金或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琳 103-12-01 11:06

 可是這需要舉證說是交屋前的瑕疵嗎?這好像太困難了

補充說明,損害賠償訴訟,原告須證明瑕疵、損害、因果關係及數額等,主要是依鑑定報告來判斷瑕疵是否可歸責於建商(是否交付時即存在),建議先向建商發函通知,並聲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可能就要提起上開訴訟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情深 103-11-30 23:40

小弟停車左轉車道等待左轉.突然有一個義交出現敲我玻璃要我切到外側車道.我表示我要左轉.他又要我退後.原因是他認為我擋到醫院的員工地下室停車場入口.我本來不想理他.因為有2部車已經在這時轉進去了地下室.而我的車離入口隔了一個車道人行道.至少有10公尺以上距離...他突然拿出指揮棒敲擊我的車身要我立刻後退.我不得已.看看後方沒車.只好打檔後退.不到2秒立刻撞上一部對向車道左轉正要進入地下室的行進中車輛.我下車要義交別走.我要叫警察.他回了我一句"我自己開的車.自己負責."就轉頭走了..

對方說他是被撞方沒有責任.要我負責一切修復費用.我和警察過去看了一下.沒有任何凹痕.只有約5公分的油漆脫落..對方也說可能買罐噴漆噴噴就好.警察說沒人受傷.這個沒多少錢..我回他們.自己修自己的.因為我的後保險桿也脫落約30公分.對方堅持他沒錯.要我負責他的修理費用.我說:先估價.合理我就幫你出..

今天打電話來.要送原廠拆下來重新烤漆.我一聽吸了一口氣.果然金額和想像中差了10倍.我的車送民間車場重新裝回花了約2500塊.他的金額是我的好幾倍.

請問..我必須要全額幫他出嗎?

        我必須怎麼跟他談呢??

        他說我們如果不和解搞到法院.我會被開一張紅單.金額是4000因為我正 好有一部份車身在槽劃線上.請問我人在車上.前有公車擋住視線.我正在等待綠燈.這樣也會被開紅單嗎??

阿賢 103-11-30 23:28

當事人1: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

當事人2:行經無號誌之交叉入口未減速慢行,肇事致人受傷。

本人為 當事人2 以上這些是交通大隊拿到的初步分析研判表。

當時有詢問現場員警他們說 當事人2 的肇事責任比較小,現在對住院部分申請保險理賠,可是他說他牙齒斷了2個,牙齒部分花了10萬塊,連同住院的部分也都沒任何收據跟醫師診斷證明。

假設肇事責任是 7比3 那我事要負擔他牙齒部分的3萬元麻?

牙齒部分的醫療費用對方沒拿出具體的收據 醫生診斷證明。

堅持費用就事10萬塊,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解決?對方要我負擔這筆不然願意和解。我只要求機車修好而已

廖淑華 (廖律師) 103-12-01 11:09

 您好:

可先送車輛鑑定鑑定責任歸屬,亦可向法院聲請調解

阿賢 103-12-01 12:23

請問車輛鑑定的申請流程跟方法~還有需要準備的文件資料大概有哪些呢~!?

阿賢 103-11-30 23:18

當事人1: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

當事人2:行經無號誌之交叉入口未減速慢行,肇事致人受傷。

本人為 當事人2 以上這些是交通大隊拿到的初步分析研判表。

當時有詢問現場員警他們說 當事人2 的肇事責任比較小,現在對住院部分申請保險理賠,可是他說他牙齒斷了2個,牙齒部分花了10萬塊,連同住院的部分也都沒任何收據跟醫師診斷證明。

假設肇事責任是 7比3 那我事要負擔他牙齒部分的3萬元麻?

牙齒部分的醫療費用對方沒拿出具體的收據 醫生診斷證明。

堅持費用就事10萬塊,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解決?對方要我負擔這筆不然願意和解,我個人的部分指要求機車維修的費用

103-11-30 14:17

律師您好:星期五下午我們在自家門口倒車出來,結果一輛機車與我們發生擦撞,當下有馬上報警,現在對方受傷,需要開刀,他的家人要我們負擔所以的費用+看護費,不然就要告我們……

對方一直說全部是我們的錯,他們自己都沒錯……

在當下,對方有看到我們要出來,機車加速要從我們後面過去…

請問,我們現在只能聽他們的,還是還有其他的方法呢??

之後可跟警方拿初步分析表,會有針對肇事雙方責任歸屬的初步判斷,如果進入訴訟會再做鑑定,進一步判斷肇事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30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視雙方肇事責任比例,決定損害賠償金額,惟若您亦具有肇事責任,似有過失傷害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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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103-11-30 02:44

您好!我目前遇到一個之前工作上的麻煩

公司的情況有一些複雜,這公司的老闆實際上是一個掛名老闆,但因為主要負責的老闆在10/21突然跑了因為跟地下錢莊借了很多錢而跑了,我是幫忙他處理台北事物的主管。 尤於掛名老闆怕地下錢莊來找我們麻煩要我們趕快將公司辦理歇業並解散(10/22已辦好)
我在這間公司大約三年,他前前後後也跟我調了不少的錢說是可以賺利息(本金都未還)。之後他在接近11月份時出現聯絡我,希望我能在借300萬給他,讓他能東山在起,但我的親朋好友都已經借得差不多了,我也無力借他。而且公司的一些費用支出從8月~10月都我先墊款。

他另一合夥人就是另一公司負責人和他一起跑路的說有竊聽了我手機的對話內容聽到我說的一些內容就是無法借他錢和其他的對話,他憤而說要對我提告並交給法律處理,也要追討這二年付給我的薪資房租,並要跟我求償300萬,不還就要去提告。他要告我重利罪.竊取公司支票和公司資產。但我根本也搞不清楚重利罪是什麼。公司支票也是另一個老闆直接拿給我的,公司資產我也沒動(一些辦公傢俱因退租也請房東處理根本搬不走)........我該怎麼辦......他們目前都跑了很多都是透過e-mail聯絡我,目前是還沒提告,但我很害怕,希望律師們能幫幫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30 2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重利係指借貸款項收受高額利息

2、就您所述,針對可能涉犯刑罰之行為均未能詳細說明,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避免在不清楚相關權益規範的情形下遭對方欺瞞。

kelly 103-11-30 21: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重利係指借貸款項收受高額利息

< ... (恕刪)

 曹律師, 請問我該到哪裡做諮詢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30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勞工局申訴之。 

 您好:

由於您的陳述事實較為複雜且涉及多項罪名要件之分析

故建議應攜帶相關證據資料與專業律師正式約開會諮詢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1:3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約正式資詢。

螃蟹 103-11-29 19:30

我想請問一下喲,我前天被機車撞後來人沒受傷只有機車損失,所以沒有報警處理,我們私下牽寫和解書,對方在上面寫說願意全額賠我機車修理費用,於103年11月28號晚上九點牽車時牽車付清費用,絕無異議,付清後達成和解

但是到我們要去牽車時他卻沒有出現打電話也不接,一直聯絡不上,導致我的機車一直無法牽回,請問一下我該怎麼辦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支付修理費用後,再向對方來請求,且既然已經有簽和解書,若對方一直不理,則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9 22:06

您好,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9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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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103-11-29 08:47
*房屋型態:約15年大樓/23層,有管委會。 *事由:樓下(簡稱A)廚房發現漏水,告知樓上(簡稱B)處理 *檢測:A前後請了3位水電勘驗,之後B請了近10位水電勘驗,研判是熱水管上水下滲所致。唯B拒絕色素、壓力等一般檢測(除外但書是同意檢測後B管線所有產生問題由A負責) *問題:B願意在他家維修,但提出公寓大樓管理條例12-1條,A的天花板B的地板中間是共同管線,費用是一人一半。我的疑問是,熱水管是B專戶專用,用久失修不是應該有由B來妥善維護之責?若B引用為非那A應該引用何種條例或如何解釋此條例。
阿丹 103-11-28 01:53

我朋友騎我機車與老先生發生事故

我朋友安全騎車超速酒駕

對方橫跨雙黃線過馬路的自殺式行為 導致我朋友看到煞車不及摔倒

不確定有沒有撞到對方 只是雙方都摔倒

80歲老先生一摔全身病痛都來了 然後想怪到我方頭上

對方家屬態度差到極點 我朋友也全身多處受傷 沒關心過

一直嗆我爸有怎樣就告死你

網址是警局做的事故現場模擬圖

http://ppt.cc/sgKD

請問我方應該怎麼處理呢? 監視畫面目前找不到

如果提告 結果會如何?

因為對方這個月動了兩三次不知道什麼的手術

動玩第一次手術出院 之後細菌感染 又回去動手術

既然能出院 之後細菌感染惡化也想賴在我們頭上?

需要請律師嗎? 費用多少阿

廖淑華 (廖律師) 103-11-28 09:00

您好:

可以先申請車禍鑑定鑑定雙方過失比例,或向法院聲請調解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8 10:01

1. 朋友也有受傷的話,也可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另注意6個月期限。

2. 提告後就會移地檢署訊問,一般來說,檢察官還是會徵詢雙方有無和解意願。

3. 如你朋友自認本身無疏失(但實際上有無疏失仍須待交通事故鑑定結果而論),當可積極爭取自身權利,並就對方所提不合理請求反駁。甚至你朋友有受傷,也可蒐集單據資料向對方索賠。

簡要回覆如上,請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有受傷,可彙整驗傷單及初判表等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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