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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哲 103-09-18 07:24

律師

我目前19歲,然後之前與女友發生性行為,後來她被她家長發現

中間的過程不在詳加敘述

我其實非常非常的懺悔

我覺得這麼做是不對的

我也打了很長一篇文給他們家長看

然而我後來看網路發現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條中是寫,性交易,那妳情我願就沒有犯法的感覺

我說我可以承擔責任  他們就說他們不會放過我

問我要如何承擔責任

我想問的是   是否關於性行為方面的法律  我是沒犯法的

戀愛沖昏了頭   我真的非常的懊悔...

另外就是   他方父母有沒有可能以民法方式   例如監護權等等等的向我提告

我當然是希望不要走上法律這條道路

就很想問   我應該怎麼跟他們家長溝通  比較能解決問題

 

可是如果有什麼可能面臨的責任  還請律師跟我詳細敘述

我是不會逃避的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8 08:42

您好:

1.因你女友已滿16且雙方是自願發生性行為,所以在刑法上並不構成犯罪。

2.至於民事上,可能侵犯了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教養權等身分法益(民法第195條第3

   項),可能會被請求損害賠償

3.因你未滿20,侵害他人權利在民事上父母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所以還是先與自己的父母說明,

   再一同與對方家長溝通尋求和解契機。

以上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8 08:46

補充大律師所述,

性交易是只有代價的性行為,你女朋友應該不是為了錢跟你發生關係

所以不會構成此條。

其他刑事部分(略誘和誘), 用白話來說,只要你女朋友沒有跟你同居

要成罪的可能性很低。

阿哲 103-09-18 09:19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因你女友已滿16且雙方是自願發生性行為,所以在刑法上並不構成犯罪。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得是您回的第二條

我仔細去看條文後發現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看了以後   她寫不法侵害   而且情節重大者
我想問的事  我們這樣的關係  是符合條文規範的嗎?
我們發生性行為  構成侵害他人基於父母的身分法意嗎
意思就是怎樣才算情節重大   普通性行為
發生過兩次   算情節重大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8 16:01

您好:

1.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是侵害父母子女間之身分法益是被實務肯認的。

2.重點在於是否情節重大,因該用語乃不確定之法律概念,每個人的生活經驗都不同,

   站在你的立場當然覺得不算情節重大,因為我們是合意性交而且只有兩次;

  但站在對方父母的立場呢,他們可以容許自己的女兒在未成年時就與別人發生性行為嗎?即使是

  一次都不會允許吧(假如允許就不會要對你提告了);到頭來還是要仰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3.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一般實務上都是用和解賠償居多;不過因為你的行為在刑法上是不被

   處罰的,難謂「不法」,相信對方家長若要對你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也非易事。

penny 103-09-13 20:27

電腦上安裝盜版軟體, 被autodesk 公司查到, 也已去警察局做筆錄

請問筆錄做完後, 後續該如何應對 ? 若是筆錄已做完, 直到開偵查庭之前

是否只能靜待偵查庭開庭 ? 律師或是朋友、家屬有哪些部分可以努力的 ?

此種狀況請問最壞會怎樣 ? 若是罰款或是有期徒刑會多久呢 ?

 您好:

由於您所涉犯之罪為告訴乃論之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有與對方達成和解即可請對方撤告,而無前科

就算未達成和解但處理得當還是可以有機會獲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本所即曾代當事人向對方發律師函尋求和解並成功達成之案例

所以建議您應盡速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處理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willwang 103-09-13 12:29

 

想請問一下,今天我在臉書加了一名健身男子,然後我們聊天內容是這樣的,

【兩人私下訊息內容】

我:hi

他:嗨

我:哥哥好壯

他:哥很寂寞

我:那怎麼辦哥哥

他:哥受不鳥

我:哪裡受不了哥哥

他:哥身上的配槍快受不鳥

我:哥哥壞壞會害人家熱熱><

他:而且偷偷告訴你 哥正在保一總隊裡面 查查看你哪裡熱熱>< 刑事組長也很好奇你哪裡熱熱 我們可以越聊越熱 越聊越火 我就可以知道你在哪裡很寂寞 哥就可以去找你喔。

我:哥好色><

他:對啊 哥最喜歡把你們銬起來的感覺 來局裡就不用怕寂寞了喔 網路組的同仁也好奇你哪裡熱熱。刑法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的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前二項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的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一律沒收。

哥看到這就更熱了,已將此案聯絡高雄刑大,他們也會熱熱喔,你熱我熱大家一起熱 天氣也好熱 對不對?

 

這就是所有的對話過程了,本來想說找人聊天,然後也是對方一開始說煽情的話。。到後面卻被像是利用公權力一樣在欺壓,請問這是我們兩個人私底下的訊息,那是否構成犯罪呢?因為到後面都是他自己一個人在說。。。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3 18:23

如果真的就這樣,他在虎爛吧。真的網路警察不會講那麼多廢話,

也不會告知他人他就是警察。

如果警察要熟,我會比他熟,以前指揮偵辦的警官都已經記功當派出所所長了。

先不用理他吧。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willwang 103-09-13 21:02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如果真的就這樣,他在虎爛吧。真的網路警察不會講那麼多廢話,

也不會告知他人他就 ... (恕刪)

 

律師,真的非常謝謝你,我會看情況如何,謝謝你給我一些簡單的認知及回應!!

JIM 103-09-12 01:51

請問判決書已收到,被判有期徒刑六月,沒寫易科罰金,目前是地院的判決,請問誣告最多可上訴到幾審?能否上訴到最高法院?還是只有地方的高分院做終結?萬一誣告?被判刑就一定要被關嗎?沒任何易科罰金的機會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2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誣告罪可以上訴三審。

2、倘若沒有宣告可以易科罰金,則必須入監服刑。

3、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速委任律師提起上訴,避免入監服刑,並保障權益。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2 09:09

如同曹律師所述,補充如下:

刑法第一六九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刑法第四十一條: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
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
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誣告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四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
但是可以依四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聲請社會勞動。
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第十二條(二)規定
不得易科罰金之案件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於獲准許並履行部分
          社會勞動後,若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
          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執行原宣告之自由刑。
以前當執行科檢察官時准過偽證罪的社會勞動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或委任事宜,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您好:

本件確實如邵大律師所述可能可以易服社會勞動服務而無牢獄之災

不過如果確實尚有上訴空間,還是可以上訴到第二、三審爭取無罪或減輕

律師有多年辦理刑事訴訟經驗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您的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阿宗 103-09-09 18:01

我因酒駕 有公共危險

現在收到判決書 可以上訴爭取緩起訴嗎 ?

如果可以請問要怎麼做呢 ?

因為判決書上已經有寫有期徒刑二個月 10天內可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起訴判刑即不是緩起訴之問題,應朝緩刑易科罰金來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9 22:28

您應該是指緩刑吧?若您欲爭取緩刑,仍應先在判決送達後十日內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爭取之。 

阿宗 103-09-09 17:50

想請問我今天收到判決書了 上面寫有期徒刑貳月可易科罰金

聽朋友說還有會收到一個執行通知才去繳錢 是這樣嗎 ?

另外易科罰金可以分期嗎 ?  要怎麼做才能分期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2:2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接下來會收到執行通知書,屆時再聲請分期付款易科罰金即可。
阿宗 103-09-09 17:35

我今天收到判決書 有期徒刑二個月

請問錢要去哪繳納呢 ?     另外可以分期嗎 ?

如果可以請問要去哪繳納呢 ?

103-09-04 22:57

請問~友人跟男友交往期間,男友販毒,被跟監的過程有幫忙運毒,但未收取任何利益,卻被判刑為販毒15年有期徒刑

已移送入監,男友也被判刑入獄,但男友媽媽可以作證,也有錄音作證只是幫忙運毒並未收取任何利益,這樣錄音檔是否可作證,還是男友媽媽可以出面作證

提出非常上訴減輕刑責,友人也很後悔當初跑腿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4 23:30

運毒就是構成要件的行為,雖然沒有分到利益,通常會被認為與其他共犯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頂多量刑輕一點而已。我之前一件男女朋友的案件,男方沒有收到錢,都是女方在收,

男方負責開車,毒品及錢都是女方在收,也是被判刑十三年。辯解幫助犯也是法院不願採信。

事實認定的部分,要聲請非常上訴,認為判決違背法令,有實際的困難度。

有新事實、新證據,係再審事由。(全國一年沒有准幾件,比非常上訴還難)

我當執行科檢察官期間,聲請非常上訴,了不起一個月一件或二件就很厲害勒(一個月約看壹仟多件確定判決,屏東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就二人)。

相關細節部分,有時候要閱卷甚至聽錄音帶才可以查明。

chris 103-09-03 21:58

請問受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是否會留有前科

ca 103-09-01 18:29

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人被人打傷,告兇手傷害

之前開庭兇手認罪,被罰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最近才知道兇手上訴了

我想請問

1.請問被告上訴 之後如果再開庭 會是同一個法官負責嗎?

2.兇手之前認罪了,有可能上訴又變成否認打人,然後變無罪嗎

3.有可能他申請上訴 但法院不接受 飭回他的上訴嗎

   大概多久才會知道他上訴有沒有效呢?還是要等到通知我們開庭那天才知道?

 

家裡第一次碰到這種事 很無助  跪求幫忙解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1 19:39

1.請問被告上訴 之後如果再開庭 會是同一個法官負責嗎?

不會,地院上訴後會由高院法官審理。

2.兇手之前認罪了,有可能上訴又變成否認打人,然後變無罪嗎

不一定,須看個案具體內容及被告如何答辯,有可能還是為認罪答辯,僅係因對於刑度有所爭執。

3.有可能他申請上訴 但法院不接受 飭回他的上訴嗎

   大概多久才會知道他上訴有沒有效呢?還是要等到通知我們開庭那天才知道?

 被告上訴未指摘具體理由,會被駁回。若有指出具體上訴理由,高院法官審理後若任上訴無理由,亦會被駁回。

ca 103-09-01 09:46

家人被打告人傷害

法官簡易判決有期徒刑三個月

最近知道 被告上訴了

 

請問他上訴會做什麼呢? 有可能推翻判決變成無罪嗎?

他之前都認罪了 上訴的話 被告如果說謊法官會相信嗎?

他上訴的話 我們告訴人一方一定會再和他開庭一次嗎?

因為我家人被和他的訴訟搞的有點煩心,想要了解一下,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01 13:27

您好!被告上訴無非是希望獲得更輕的判決,且若告訴人未請檢察官也提起上訴,法官必定只能改判更輕刑度,當然改判無罪也是有可能的;至於上訴後開庭,告訴人不一定要出席。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a 103-09-01 13:53

且若告訴人未請檢察官也提起上訴,法官必定只能改判更輕刑度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我們告訴人這方沒有提起上訴的關係  就一定會讓法官把被告的刑度判輕嗎????

 

ca 103-09-01 14:01
回覆 ca 的發言內容:

且若告訴人未請檢察官也提起上訴,法官必定只能改判更輕刑度

... (恕刪)

 

我們家 後來才知道被告提起上訴

所以現在也來不及上訴了(按到法院規定的10日期限)

所以這樣百分之百被告就會被減輕刑度了嗎? 

ca 103-09-01 18:10
回覆 c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ca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希望有人可以指點我 感謝><~~~~

小芳 103-09-01 06:35

律師您們好,之前發生車禍


由於趕著上班,有跟同行的受傷的病患同事說


我趕著去上班,這邊你們來處理。


於是便匆匆去上班,後來接到警局電話。要去做筆錄


警方說可能成為肇事逃逸,對方的小孩也去醫院看了好幾趟。


緊接著打電話對方說要去看他小孩,對方說法院見。


我們誠心想跟對方和解,並且爭取緩刑


如果對方不跟我和解,我會被判刑坐牢嗎?



如果對方的同事。筆錄上寫說 我沒有要他的同事處理


說謊,法官又會如何判斷

 

這個變成舉證的問題,因為形式上你確實離開,又沒有證據證明你已經留下任何可以特定年籍資料或對方同意你離開的證據,所以這個部分要洗刷肇事逃逸,實務上會有困難。刑法一八五之四: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沒有跟對方和解,讓檢察官緩起訴或法官緩刑,最少就會判一年有期徒刑

2014/8/31 下午 10:17:08 補充
當然如果你的同事確實有受你的委託照顧傷者,也確實留給警方或傷者你的年籍資料,那就有無罪的空間。

再請教邵律師,如何請求跟對方和解。請問對方所說的法院見,是否為在法院上和解?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1 16:01
應該是不願私下跟你們和解之意,你可以跟檢察官聲請調解
阿輝 103-08-28 20:58

有期徒刑壹年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

這個意思是

有可能1年八個月 或者以下?

罰金如果換成服勞役一天換一千?

總結就是被關還要罰六萬?

緩刑就只要先繳6萬?

 

感謝魏律師解答

1、所謂「緩刑」是指在一定期間內,暫緩「刑」的執行,如果在暫緩執行期間內,被告行為良好,且未經法院撤銷緩刑,刑的宣告就失去效力。此種制度主要是針對犯罪輕微的人,如偶發犯、初犯、過失犯等保全廉恥心,以促其悔改遷善。 2、就本案法院對被告刑事判決,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及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緩刑肆年」之宣告,於緩刑期間,受刑人不必入監服刑或繳納罰金,即謂暫緩「刑」的執行,以啟自新。 3、建議您速找律師協助。
ca 103-08-28 01:28

家人 8/4 開庭   對方認罪了

我們在8/10左右 收到對方的判決書

對方被罰有期徒刑三個月  得易科罰金

寄來的資料有說 在一定時間內 可以提起上訴

 

我們該怎麼知道對方有無提起上訴抗告呢???

因為8/10到現在都沒新的消息了  有點擔心

請問之後法院還會寄給我們告訴人什麼資料嗎???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8-28 08:39

刑事案件告訴人如不服判決結果,會請求檢察官上訴,您可以在上訴期間過後打電話到原本承辦股的書記官詢問檢察官有無上訴。

ca 103-08-28 12:58

我是想要知道 被告有沒有上訴

 

我家這邊是告訴人 可以打去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8 17: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打電話去承辦書記官那邊詢問即可。

2、就您所述,本案應該是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此類案件被告上訴的情形算是比較少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8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告訴人仍得向承辦股別書記官詢問對方是否提出上訴。 

Anyo 103-08-25 17:39

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姦淫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
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六個月以上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那是自己拍自己的怎麼半呢 (((是在網路成年交友網PO的

因為自己未成年而自行發布到網路這樣

該如何處置。

我還想要上課而且也不想讓其他家人擔心 是否可以得到緩起訴的機率很高嗎

然後可以在第一次出庭就結案嗎 因為之後開學就很難出庭這樣

況且我是初犯,我也有懺悔之意,檢察官或法官會怎麼處理

會有其他什麼法可以保障我的媽

請給我正確的回應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5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條文並沒有限制行為人不得是自己,倘若您涉案已經明確,則僅能認罪請求從輕量刑。

2、至於詳細的訴訟策略,則必須依據您的犯行、之前製作的筆錄、相關事證作判斷。倘若您尚未成年,則適用少年事件法,由少年法院處理。

3、本文建議您應該與法定代理人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4、倘若您仍未成年,則入獄的機會很低.倘若已經成年,則可以透過認罪並請求從輕判決的方式,避免入獄。

5、開庭的部份,倘若案情簡單明確也認罪了,則不會開太多次。

林智群 (klaw) 103-08-25 17:59

 自拍的話還是構成散怖未成年照片,

不過因為你是散怖自己的不雅照片,是否違反兒少法還有爭執空間

Anyo 103-08-25 19:2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條文並沒有限制行為人不得是自己,倘若您涉案 ... (恕刪)

這樣會被關嗎
我剛剛有編輯補充了很多 

Anyo 103-08-25 19:2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自拍的話還是構成散怖未成年照片,

不過因為你是散怖自己的不雅照片, ... (恕刪)

可是他公文來說是因為兒少法才過來的

話說這樣會不會被關我真的納悶

我剛剛有編輯補充了一些東西,更明確了

我是個還沒賺錢的人沒有辦法給你們實質上的甚麼但是我很謝謝你們給我幫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大根大根 103-08-23 01:13
請教各位律師大人:
小弟在今年8月12日收到簡易判決書,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小弟為初犯,想請教是否能夠上訴爭取緩刑之結果,判決結果內容有提到(末斟以被告迄未賠償告訴
人2 人所受損害等一切情狀),是因為沒有賠償所以無法緩刑的原因嗎?
當時在偵查庭外談論賠償問題時,我很願意賠償被害人,但賠償金額無法達到被害人要求,所以被
害人拒絕接受我的賠償,所以才想說遞狀看是否能爭取較輕之罪名,但現在結果易科罰金換算也要
十八萬之多,被害人提出的民事賠償求償二十幾萬,這樣是否應該直接賠償給被害人再上訴,還
是直接上訴交由法院裁決,我絕無不想賠償之意,只是當初大家談論沒有結果,才想說交由司法來
裁決,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上訴是否有機會能夠緩刑,懇請各位大人解答,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23

上訴時間只有十天,很短,先上訴再說

因為沒有達成和解,要爭取緩刑是有困難的

頂多爭取少判幾個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爭取緩刑,仍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為前提,本件您仍可以先行上訴,之後仍可以再撤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原審判決,應於法定上訴期間內,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若逾期,該判決即確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偉 103-08-21 01:37

今天有警察來找我說違反兒同少年性交易防制法

我在部落格上傳了48張真人未滿18歲的性器官裸露圖片

(東西全部都是從別的網站下載 再貼到我的部落格)

 

相簿都有用密碼上鎖和別人交換相簿密碼

然後今天警察就來抓我去做筆錄 說我散播色情資源

可以請問律師做完筆錄接下來還要做甚麼嗎?

我做完筆錄警察就放我回家

我今年才剛滿18而且沒有前科紀錄 會不會判比較輕?還是可以緩起訴?

網路上說好像做筆錄的時候就要申請緩起訴了 所以我剛做完筆錄是不是不可以申請緩起訴?

 

刑事訴訟法253條之1規定中指出,緩起訴是立法者給予檢察官的職權,故不是每一位行為人皆會緩起訴的權利,有不少數違反兒少法的被告,在接受檢察官的偵查程序後,不久就直接收到起訴書,失去自新的機會。惟有許多的警方為了便於處理兒少法案件,故常有要求、脅迫、利誘等情形讓行為人自白,好讓行為人相信自白才有緩起訴的機會,以利警方的績效及偵辦程序,進而影響當事人權益

 

未滿十八歲的少年從網站下載色情圖片,再上傳到自己的電子相簿,然而該電子相簿是任何網友均可觀看,因此觸犯刑法第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另外,我國為保護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訂有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其中第28條規範凡散佈色情圖片者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05:53

差不多就是這樣了,

有的檢察官不喜歡用緩起訴處分,覺得將來有撤銷緩起訴的可能,還有一堆流程要跑,

很麻煩。(例如職權送再議等等)

律師也是常常要幫當事人求情。

若要做無罪答辯,或緩起訴處分部分,再請來信

ncc101ds@yahoo.com.tw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1 10:08

您好,第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係屬非告訴乃論罪,司法警察知悉後須收集證據並移送予地檢署,再由檢察官開庭偵辦調查,並決定起訴與否。依您描述,警方必定將該案移送檢方,緩起訴權責在於檢方,後續您將再收到地檢署傳票,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直接向檢方聲請緩請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林智群 (klaw) 103-08-21 13:03

你有點太樂觀了,檢察官通常會起訴的,

兒少法是比較棘手的案件,DIY是行不通的

建議找一個可以信賴的律師處理比較妥當 

法律小學生 103-08-21 13:51

大大你好 你的行為高度有觸法的疑慮 

            而且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兒少法是比較棘手的案件

            你恐怕太過樂觀    建議要謹慎處理才是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18:37

分享以前的經驗,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四年,我在高雄地檢大股擔任婦幼組檢察官

那時候常常收到警察釣魚及網路色情移送的案件,

以前佛教信仰很濃厚,對於這類的被告,我緩起訴的條件都是一年內心經壹仟遍,

我的想法是早中晚各一遍,戒除淫欲之心,後來我發現幾乎沒有一個人完成,

執行科的學姐覺得我這個諭知條件很好笑,有的被告後來就亂寫,想要矇混,

記者也問主任說為什麼這個檢察官都叫人寫心經,

以後就直接諭知社會勞動了。

要拼無罪,重點在於有無散布及供人觀賞之意,你所謂的交換密碼詳情為何?是否警方釣魚?

其次該照片是否能夠明確確認係未成年,還是單純係刑法二三五條的猥褻物品?

猥褻物品之部分,是否符合猥褻的定義?這些都是一些無罪判決所認定的重點。

有時候有一些無罪可能性空間的,這時候檢察官就會用緩起訴處分作為替代方案,

有點類似認罪協商的感覺

以上僅供參考

小偉 103-08-21 18:53

要拼無罪,重點在於有無散布及供人觀賞之意,你所謂的交換密碼詳情為何?是否警方釣魚?

我是放在部落格上面的相簿上鎖然後網友就會用私密留言進行交換密碼

我不知道警方怎麼拿到我相簿的密碼

 

其次該照片是否能夠明確確認係未成年,還是單純係刑法二三五條的猥褻物品?

能夠明確確認未成年

 

猥褻物品之部分,是否符合猥褻的定義?這些都是一些無罪判決所認定的重點。

符合猥褻定義圖片內容有直接裸露性器官

 

有時候有一些無罪可能性空間的,這時候檢察官就會用緩起訴處分作為替代方案

我覺得我沒有無罪的可能性空間.....所以現在是緩起訴沒有希望了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19:13

可能就要調查警方如何取得密碼,是否每個人都可以取得密碼。

還是可以拼緩刑緩起訴處分,尤其在沒有前科的情況下,詳情再請來信。

(又要寫一些鈞長慈悲,常求其生 ,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把歐陽修老爸搬出來)

然後又要一直跟檢察官或法官鞠躬拜託了Orz

以前當檢察官時,各位道長跟我鞠躬,

現在變成道長,要跟以前的同事鞠躬。

為了五斗米,腰還是要折下去><

以上開玩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1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提出對您有利之條件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祐阿 103-08-18 19:11

各位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簡易判決處行書是否會在勒戒<第二次...>

因為還要讀書有向法院求情聲請

今天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

其中一條寫說: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一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而背面附錄本案所犯法條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10條第2項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否能以罰金代懲?

急需求解~感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8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答辯狀,請求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刑期及緩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凱 103-08-16 09:38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 27 條 第三項
引誘、媒介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
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 27 條 第四項
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未滿
十八歲之人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
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
下罰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6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於法定上訴期間內,聲明上訴,並進行閱卷撰寫上訴理由,若逾期,判決確定就沒有辦法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a 103-08-16 00:01

我們家告人傷害 對方被判有期徒刑三個月 可易科罰金

因為那個人的工作是不能有前科

 我們家還蠻高興惡人得到制裁後會有報應,失去工作

 

但最近聽到一個說法

說只要五年內沒有再犯罪 前科會消失???

 

這是真的嗎 被判有期徒刑 易科罰金 不算有前科嗎?

想要請教一下 謝謝 

您好,您所說的情形,應該是法院下緩刑判決的情形,於您本件傷害案件,對方並未獲得緩刑判決,就不會有宣告刑失去效力的問題,前科紀錄表永遠會有犯罪紀錄存在。

ca 103-08-16 11:16

所以 這個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個月 就算罰金 他之後申請良民證會有前科記錄囉@@?

min 103-08-15 21:00

各位律師您好~我的判決已經下來,當時在法院審判長是說這只需要易服勞役,不會被關,但是這兩天收到判決書上只有寫著偽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貳月,後面就沒補充到什麼易科罰金或是易服勞役的文字,請問各位律師這是什麼情況呢?我該如何做處理呢?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8-15 21:18

那這樣就不能易科罰金,要進去關,

如果真是如此,應該是法院忘了寫這幾句(忘了寫對你影響卻很大)

請在十天內上訴,不然就沒救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5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不服判決,應於法定上訴期間內,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聲明上訴及提出上訴理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所觸犯的如果是最重本刑非五年以下之罪,則此判決主文本無得易科罰金,而是易服社會勞動,您誤會法官的用語了。
min 103-08-16 01:52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所觸犯的如果是最重本刑非五年以下之罪,則此判決主文本無得易科罰金,而是易服社會勞動,您誤會法官的用 ... (恕刪)

是的~~法官有說不能易科罰金,不會被關,但是要易服社會勞動沒錯,可是判決書裡沒有提到社會勞動的相關字眼~謝謝林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8-16 06:08

易服社會勞動固定為六小時抵刑期一日,所以通常判決主文不會再特別交代,您可以直接向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准否要由檢察官決定。

min 103-08-18 15:26

您好,我有打電話去檢察署詢問,他告知等接到執行文再提出申請勞動服務,那如果萬一被駁回,這樣我還能上訴嗎?懇請律師們的幫忙解答,感謝~

阿凱 103-08-15 14:43

我因為威脅未成年少女自拍裸照
一審 依 強制罪 判六個月
二審 被檢察官上訴 依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 27 條 第四項 判兩年八個月 (以 製造猥褻行為之圖畫 來定我罪)

看新聞有查到跟我非常類似的案例 都是判強制
為什麼我是被依兒少法判決
而且對方少女是自拍 非被我拍攝

我想找專門處理兒少法的律師委任幫我上訴最高法院
請問有兒少法專長的律師可以幫我嗎?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 27 條 第四項
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未滿
十八歲之人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
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
下罰金。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刑事上訴第三審,必須以判決有違背法令得情形始得為之,建議找刑事專長之專業律師協助您上訴事宜,以維護您的權益。

蘇子良 (馬克) 103-08-15 16:31

 第三審是法律審,僅能就適用法律有無錯誤為由上訴,您的問題在於一審判強制罪;二審判製有造兒童猥褻圖畫,二者間是否法律適用錯誤,有待討論,似可往此方向為上訴理由,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8-15 20:20

以我承辦的經驗,

這樣的兒少案件被告在法院都會受到法官檢察官特別的關照,

不過你的案件是否不構成兒少法而僅有強制罪,要看相關資料才能下定論,

上訴期間只有十天,建議你先聲明上訴,再找律師好好研究上訴理由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5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不服判決,應於法定上訴期間內,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聲明上訴及提出上訴理由,若逾期,判決即確定而無法救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5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兒少法第27條第4項之規定可知,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又因您稱係少女之自拍,或可爭執係未成年人所自拍而非被拍攝。惟實際之情況還是需要藉由閱覽卷宗始可確定,故建議您趕快於上訴期間內委請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依您所述二審法官應係認為少女自拍也是受您脅迫所致,故應由卷證資料推翻此部分之認定,才能進而推認有適用法律錯誤之違背法令,不過最好還要有其他上訴理由加強,才比較有發回更審之機會。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6 14:30

您好,

本人之前擔任過婦幼組的檢察官

因為最高法院審查日趨嚴格,以前還有三成的撤銷發回比率,速審法通過後,變成只有一成,

這個部分,要有全部的卷證資料才可審查有無判決違背法令等情形。

如果時間來不及,收判十日內先聲明上訴,聲明上訴後十日內還要要補上訴理由

先讓上訴形式上合法吧

家豪 103-08-15 08:12
很慚愧,本人日前已第四次酒駕, 幾天前收到桃園地檢署執行處傳票命令,8/26號需報到 上面右上角的應判刑罰,四月有期徒刑如準易科罰金? 這次當然不可能罰錢了事這樣簡單 而自己真的也很懊悔,目前也在接受酒癮治療 現在只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朋友是說可以去申請叫易服社會勞動服務 我現在還能有權利去申請易服社會勞動這樣嗎?
法律小學生 103-08-15 14:55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原則上是要入獄服刑的

             因為已第四次了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ca 103-08-13 12:20

傷害我家人的兇手 被判有期徒刑三個月 會讓他有案底嗎

判決書上說

有期徒刑三個月 可罰鍰   一天一千

所以兇手一定要賠給國家九萬這樣子嗎? 這會讓他有案底嗎?

因為我聽說同樣罰錢的拘役不會有案底? 有期徒刑罰錢會有案底嗎?

 

另外想請問 傷害被判有期徒刑三個月 刑附民大概會判他賠原告多少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被刑事一審判決有罪,除非上訴審推翻一審判決改判無罪,否則對方即會有前科紀錄,至於賠償金的部分,仍需視實際所受之損害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只要有罪的確定判決沒有同時宣告緩刑   這樣被告將來就算是有前科紀錄   2.縱使將來無罪確定  但因為曾經過偵查及審理程序  司法紀錄上都會留下紀錄   只是記載為無罪或是不起訴而已   3.至於民事部分受害人需要另行提出民事訴訟請求   須證明自己所受損害範圍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小吳 103-08-07 22:03

我玩LOL

有場打不好,兩個隊友就罵我我也罵了回去

,也就是互罵其中好像有罵對方也玩得很廢之類的

然後其中一個人就說要告我

因為互罵火氣也不小就說了一句

肏你妹的 沒告你死全家

警察已經請我過去做筆錄
我知道這樣罵很不好 但對方也一直在激怒我

不知道這種狀況我該怎麼處理
警察說沒必要舉證對方也有罵然後互告

(怕搞到最後變成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我當時也沒拍照留下對罵辱罵我的話
我可不可以主張 我沒有惡意我說沒告你死全家

是指告不告這件事情 不是針對人

而且對方也提出告訴 代表我評論的這件事情不成立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7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在偵查程序與對達成和解,可試試看向檢座聲請緩起訴。又縱使起訴頂多判六個月以下可以罰金,不會真的被抓去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DAISY 103-08-07 17:48

律師您好

      親人今年年初於台中因騎機車酒駕(已是第三次累犯)而自撞路邊停車的兩台小客車,本人也因此受傷住院約一週(傷及內臟)。出院後即與兩台小客車車主完成賠償事宜。

       今年五月有開庭,當時並無告知如何判決,而後收到傳票載明"有期徒刑四月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併科罰金新台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於8/4再次到法院,卻直接被告知要收押,服刑四個月。想請問現在家屬能做什麼,讓親人可以減刑或是易科罰金嗎?因為該親人為家中經濟支柱,原本家境即非富裕了,突如其來的狀況,更是無所適從。他人在看守所,能再提出異議聲明嗎?還是家屬必須請律師打官司?保他出來呢?

      家屬也能理解酒駕的危險,但因家境所逼,故懇請各位律師能夠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3-08-08 00:00

 法官看起來沒有意思要關你親戚,不過檢察官認為你親戚很惡劣要關,

建議盡速提出相關文件給律師看,因為這種案件都有時效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3 20:47
回覆 DAISY 的發言內容:
我想應該是收到執行科的執行的傳票,當然如果沒有聲請社會勞動,就要繳錢,要不然就要入監服刑。可以服刑一半,剩下看多少錢再聲請易科

 

黃小文 103-08-07 09:20

 因之前與他人發生車禍事故

於派出所討論相關和解條件時不慎對對方說出較為情緒性字眼(有被錄影到)

後來車禍事故的民事訴訟的部分雖然達成和解(雙方有取得和解書)

但後來收到刑事傳票(妨害名譽)

第一次因為有事無法出庭

之後又收到兩張傳票

想請問一下如果一直不出庭是否影響後續法官的判決

另想請問妨害名譽最多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要如何才能讓法官盡量以罰金的方式處罰之?

謝謝

 

 

您好,被告經傳喚不到庭,檢察官可核發拘票將您拘提到場,屆時會對您的自由產生限制,建議盡快和書記官聯繫,解釋為何開庭未到場,且若涉犯妨害名譽的情事證據確鑿,建議找專業律師討論,以爭取對方撤告或罰金刑,維護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7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被告有到庭之義務,若您不到庭,檢方可能會直接拘提,若仍不到庭,亦有可能請遭通緝

為您所稱之情況尚難達此程度,故仍需蒐集更多之證據方可提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chelle 103-08-07 01:27
弟弟於去年假釋期間因太太懷孕開心的和朋友多喝給杯,騎車返家途中遭警察酒測,結果超標被判有期徒刑2個月或易科罰金,罰金於今年六月繳納,結果於七月中收到撤銷假釋的通知於八月19日就要執行了,現在女兒才三個月,老婆也因生產離職全心投入家庭照顧新生兒,全家的經濟都靠弟弟打拼,如今撤銷假釋很難想像他的老婆與女兒怎麼辦,所住的地方也是租賃的,有什麼辦法能協助他緩刑呢?還是有其他的方式能幫他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7 11:0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偌對於撤銷假釋不服,可以對該法院提起異議。

2、該案倘若沒有假釋超過3年或是其他不法,則撤銷假釋處分並無不法,只是主張情狀堪憐,恐實益不大。

水果 103-08-06 07:53

昨天我收到法院寄來的刑事裁定書,上面寫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貳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這2件都各判6個月,易科罰金我也繳了..這樣我是不是多繳了一個月的罰金呢?如果多繳了可以追回嗎

 您好:

依您所述確實有可能多繳納一個月之罰金

您可具狀向地檢署執行科聲請退回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103-08-05 22:11

請問5/13酒駕值0.32當天收押開了簡易庭,未判前有打去裁決中心說大約3萬多左右,因為是初犯,於7/29已收到判決書,判有期徒刑參個月 能易科罰金 一日一千元計算,但這判決出乎我們意料之外,罰到最高9萬元,有上訴的機會嗎?還有罰款可以申請分期付款嗎?及繳納時間是依執行書送達才去執行,還是現在的判決書就要去處理解決?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上訴之實益恐怕不大,而執行的部分,則待檢察官之執行通知書下來後,再去繳納罰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針對本件之判決,係屬合理量刑範圍,且酒測值非常明確,縱使上訴有非常大的機會被駁回。最後,可向執行之檢座聲請分期給付罰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tely 103-08-03 17:22

去年底我與對方發生車禍,對方騎機車三人受傷

媽媽(40歲): 右側遠端脛骨骨折

大女兒(9歲):腦震盪頭部外傷,頭皮及顏面血腫合併持續嘔吐及眩暈症狀、下唇(內外側)撕裂傷2.5公分、右側顏面挫傷及軟組織受損、咬合異常、疑顏面骨骨折、表皮創傷後明顯傷痕及脫色變異

小女兒(8歲):右側脛腓骨骨折

鑑定結果:

對方 : 左方車未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為肇事主因

我方 : 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前跨分向限制線行駛,且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為肇事次因

因雙方合解兩次未有結果

對方要求賠償近120萬(內含80萬精神賠償),但對方醫藥費

1)媽媽:醫藥費6443,看護費用2200x30=66000,減少工資收入19047x3=57141,精神賠償30萬

2)大女兒:醫療費37281,看護費用家人照料2200x5=11000,精神賠償20萬

3)小女兒:醫療費24913,看護費用2200x30=66000,精神賠償30萬

因我方保險(有保第三人任意險)核對對方傷勢及肇事原因,提出50萬元與對方和解,對方堅持120萬元才可和解,故無計可施之下只好讓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但7/31收到刑事判決結果,我被判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壹仟元折算壹日

我方為肇事次因、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坦承犯行、且車禍當下立即通知警察,符合自首之要件,這樣的判決是否太重?

如我方要提出上訴,內容有哪些是必需註記上去的?

煩請協助處理這次事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受傷人數有三人,可能法官在量刑上已有考慮,而本件應仍有附帶民事部分,可針對肇責部分去爭執,以減輕賠償,以上希望對您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ely 103-08-03 23:0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受傷人數有三人,可能法官在量刑 ... (恕刪)

那如果上訴要求希望刑期減少,是否有機會?

雖受傷人數三人,但我方肇責較低...且無前科..又符合自首要件..

最高刑期六個月,判到五個月是否也過重?

糖糖 103-08-02 00:27

本人於今103年2月8號時被三重分局逮捕,控告我兒少法第29條及刑法231條,

今年7月底收到法院簡易判決兩條合併處有期徒刑五個月,但我去年還有一條竊盜,被判四個月緩刑兩年,請問這樣是否會與現在的五個月徒刑加在一起服刑?如過是的話,這樣加起來九個月,服刑期間我能有資格申請假釋嗎?

還有就是當初被抓而供我出來的女的,明明是他自己同意性交易,我也告知會發表在網路上,這樣他應該也是所謂的共同正犯才對,但檢察官卻只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懲處她,我打電話反映,檢察官就說因為發文的是我不是她,向法院寫承報狀也無下文,請問這種情形司法不公該如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7:2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表現優良有機會聲請假釋,但是時間過短,累積點數恐不易。您可以嘗試聲請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

2、檢察官的處理於法有據。

Dien 103-07-30 18:34

您好,

我收到酒駕簡易判決處刑書內容為:量處被告有期徒刑2-3月之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4萬元。

請問這是最後判決嗎??我很擔心要去坐牢,請幫我解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未宣告緩刑易科罰金,則仍需服刑,但可以聲請易服勞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7-31 15:38

大大你好 若依你所述的情形 確實有可能要服刑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阿鋒 103-07-30 05:34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於九月十二日要入監服刑

關於假釋問題想請教律師

我這次算是於緩刑期間再次涉及兒少行交易案而被法院撤銷緩刑,必須服刑一年兩個月,我這是兩罪合併執行一年兩個月,請問我必須關多久才有可能假釋

我問過律師跟書記官他們好像都說沒有假釋

但我又在網路上看到一些法條說有期徒刑刑期滿二分之一,累犯滿三分之二得以申請假釋

請問各位律師這是怎麼回事呢?

感謝賴律師的回答

懇請問我的刑期多久可以假釋出獄呢

因為我是撤銷緩刑,算是累犯

 http://www.typ.moj.gov.tw/ct.asp?xItem=244755&CtNode=31168&mp=045

受刑人入監執行後,而有悛悔向上實據者,在監期間達刑期二分之一,累犯在監期間達刑期三分之二,得報請假釋(如依新修刑法規定撤銷假釋執行殘刑者不得假釋需執行期滿),惟尚需在監執行期間至少六個月以上暨累進處遇達二級以上(需二級且作業、教化、操行每項成績分數連續三個月保持三分以上)經教誨師提管教小組會議通過,再提假釋審查委員會通過,再陳報請法務部審核通過後,由法務部行文地檢署,向法院申請該員假釋中付保護管束裁定,經法院裁定後送地檢署,收到裁定書才由地檢署核發釋放命令,監所始得辦理釋放手續

 

阿鋒 103-07-30 18:1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賴律師

懇請問我的刑期多久可以報假釋

因為我是撤銷緩刑

這樣算是累犯

要刑期的三分之二嗎?

謝謝

阿和 103-08-06 16:38

通常判一年二個月要報假釋至少要8個月直到假釋通過出獄要10個月時間,,,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小袁 103-07-28 16:44

感謝蘇律師的說明

無照駕駛 (part 1)

我一位朋友無照駕駛,撞上紅燈的車子,人員都無受傷但他因為害怕,所以又請坐在旁邊的朋友當作駕駛人到警局做筆錄備案請問這樣子他們所觸犯的是什麼罪?(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罪責是什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無照駕駛 (part 2)
是我這兩位朋友都要受罰,還是其中一人要受罰?(是無照駕駛那位,還是幫忙頂替那位)

兩位朋友都是初犯,有可能緩刑緩起訴嗎?

再請律師協助說明,謝謝。

N 103-07-25 17:20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

我有個朋友犯了七件盜竊案

他總共有三份判決書

第一份在103/03/28發出主文為:

共伍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二份在103/04/29發出主文為:
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三份在103/06/30發出主文為:
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
照字面上看來第一份判一年,第二分判九個月,第三份判40天
想請問一下第一份是五個按件一起判,但第二個按件明明在第一
個判決書中就有出現,為什麼又要再一個判決書呢?
第三個按件是別的,他到底總共被判多久呢?

其實在7/6有私底下問過監獄人員,監獄人員是說再三個月就
差不多可以出來了!可是最近收到他寄給妹妹的信,上面都
是寫需要再三年,因為是朋友不是三等親內無法見面
想請律師幫忙分析,到底這樣是被判多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均可易科罰金,原則上只要繳交罰金即無庸再執行徒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 103-08-04 17:09

想再請問,其中一個案件,是關於他家人告他偷錢,
他說他沒做過,但當時覺得跟他家人打官司打不過 所以他選擇自白認罪,判決書也早已出來, 可是,最近他家人有去監獄看過他,說要撤銷這個案件 他總共有七個案件,現在已在監獄服刑,還有可能撤銷嗎? 已經判決下來的案件,還可以撤銷嗎??

小白 103-07-22 15:30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大律師

請問

問題一,如果97年犯下傷害致死罪 現在104年7月最高法院駁回

一,二審判決8年有期徒刑……

有在《中華民國103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裡面嗎?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不太懂(¬_¬)?

問題二,請問:現在減刑條例到達幾讀呢?

謝謝各位大律師的回答

阿光 103-07-17 17:43

各位觀看這篇文章的律師

小弟有些問題希望可以請求版上的律師協助

本人的案件經過請看下面的文章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320841&tid=7&ccode=PostDate%20desc

 

本人今天收到了法院在7/11的判決

遭到判刑4個月 可易科罰金  但是沒有"緩刑"

 

因為個人的經濟狀況 在案件的出庭情況下沒有辯護律師陪同

我只照著法官問的問題回答 也堅稱自己也是遭詐騙的受害人

但是法官的判決理由中寫著 :

我明知對方是地下匯兌公司 屬不法工作 卻仍執意應徵工作並且提交提款卡給他人做不法用途 ..  等  內容一大串的

 

想請教這邊的律師們以下幾個問題  希望有律師真的可以幫幫我O_Q

1. 判決書上寫 : O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請問這樣的判決以上訴的空間嘛~"~  沒有緩刑的判決是不是就是個污點在那了?

另外就是  易科罰金是要怎麼做申請呢?  或者是可以申請服社會勞動役嘛?

 

2. 因為我在前面兩次開庭中都沒有律師陪同 如果要上訴是否真的要請律師好?

 

以下是我個人的請求

小弟我現在是屏東萬丹某家飲料店的店員

薪水只有少少的17K底薪 連勞健保都沒有 把罰金換算下來也要12萬 我根本湊不出來~"~

也沒有辦法一次付清請律師的5萬元

我想問問這裡是否有南部的律師願意伸手幫助我協助我解決這個訴訟問題

我當初真的就只是為了找一份工作趕緊賺點自己的生活費才會遭到詐騙

但是如今判決下來是這樣 我真的也不知道是否該坦然接受

 

如果在這有律師願意讓我分期償還委任律師費  真的會非常感激

 

判決是7/11判決 我不清楚檢察官何時收到我的判決書

也不知道上訴的期限到何時  我只能推斷是21號之前~"~

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即便是緩刑,仍會留下前科紀錄,所以若您要避免留下前科紀錄,則應上訴請求改判無罪,而易科罰金,則應在執行時向檢察官聲請,要分期或易服勞役,也應於執行時向檢察官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司法還我清白 103-11-12 15:01

 

阿光您好,我跟您是完全一樣情形受害,請問您有請律師上訴嗎?

方便私下留連絡方式互相交流嗎?

謝謝你。

阿光 103-11-13 20:53
回覆 司法還我清白 的發言內容:

 

阿光您好,我跟您是完全一樣情形受害,請問您有請

 

嗨 你好  我的案件經由上訴後有改過判決  所以變得比較好

我沒有請律師  有問題的話可用以下信箱與我聯繫

 

koombyya@gmail.com

 

阿光 103-11-13 20:56
回覆 司法還我清白 的發言內容:

 

阿光您好,我跟您是完全一樣情形受害,請問您有請

 

我沒有委任律師  但是我有跟一位律師請教  算我有運  這律師是無條件協助我

幫我替出庭時的答辯設想  也替我填寫了上訴書

上訴結果雖然無法讓我變成無罪  但是至少刑期沒了  變成緩刑兩年

有需要跟我聯絡的話請用gmail信箱聯絡我

帳號是koombyya@gmail.com

司法還我清白 104-03-11 22:51

謝謝阿光的幫忙喔!

橘子 103-07-17 01:04

我在102年被告侵占..當時公司老闆說我侵占10萬..檢察官那邊也是寫10萬..後來有被起訴..
但當時公司在開庭時說願意原諒我而當時也以還清了10萬...但是並沒有和解..法院判我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102年10月份判決下來的)...但這家公司老闆現在說我不只侵占公司10萬說公司有遺失一些物品認為是我拿的要我在還10萬..我100年7月離職的..當時也有辦交接..我都離職3年ㄌ...還要告我甚麼...說是侵占實際上那是我跟公司業務員借ㄉ錢...
離職後公司跟那位業務員討錢...那位業務說錢都拿給我了...才引起侵占一罪...當時公司就提出一堆單據說我侵占部分...我也依那些單據(檢察官統計後的金額)都已還清了
被判6個月緩刑兩年...現在公司老闆又說他老婆在我在職時有不見一些物品要我賠(他認為是我拿走ㄉ)我在那家公司待了8年...現在公司面臨倒閉...發不出薪水...就說還要我拿錢出來...請問我要理會它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17 06:57

您好!請對方拿出證據來,若沒有證據即使提告也不會成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可能以此作為上訴之理由,所以若真的有上訴,則您在上訴審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證據,且若對方真的如此指述,也可能會觸犯誣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江皇樺 (江帥) 103-07-17 10:17

您好,

     1.基於舉證責任,公司若要主張不見的物品也是您所拿走,也要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建議就此部分不予理會。

     2.如果公司真的又藉題發揮以此提告,可能會有誣告的問題。

carol 103-07-08 19:56

想詢問一下~~3月時走在馬路上,平白無故的被某家大狗衝出咬傷,有去醫院驗傷及去警局報案,因了解此隻狗已不是第一次咬傷人,警察說如果要能強制狗主人處理,我可以不要和解聲請訴訟!後來我有聲請訴訟,警局有把相關的筆錄及醫院資料都轉地檢署!

但5月底時,有一個奇怪的人自稱是地檢署的人(打我手機,然後電話是"不明來電"),下午快5點半打來,一直叫我私下和解,還口氣很不好的說他快下班了,電話錄音,叫我在電話裏答應,我說我又沒看見公文,請先送公文來,對方就很生氣的掛掉電話!(真的很奇怪~)

現在7月初,今天收到一封地檢署信封的信,上面寫"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可是不是寄掛號,也沒貼郵票,也沒郵戳,只蓋了一個台北郵件處理中心圓圓的章 (我以為公文都是會寄掛號的),上面只簡單寫了說狗主人為過失傷害罪,輕者判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00元以下罰金(比我的醫藥費還便宜…)

請問我後續該如何處理呢?(狗主人原說要賠我醫藥費,也完全沒賠我~約台幣快2000元)!我是否除了過失傷害刑事外,還該聲請民事上的賠償呢?

謝謝協助~~~  Carol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綜上可知,若告訴人要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就必須在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不然,就要在上訴第二審後,辯論終結前提出。但事實上在簡易(一審)判決後,若該被告未行提出上訴者,則該案已不再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依法自已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則只可逕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不過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故而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法院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為妥(案號可以註明檢察官簡易處刑書之字號),否則一旦判決恐怕就只能另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必須繳交裁判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遭地檢署起訴,您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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