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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涵 104-11-01 17:32

1.爺爺以公司名義借款300萬並有開立本票...請問我可以幫他去追討這300萬嗎?因為他住國外,期聲稱要到300萬就給我...那現在債務人不償還我可以替爺爺拿本票到法院裁定嗎?債務人一直要求除非本人出面不然他不予理會..這合理嗎..我們有血緣關係....??

2.承上題-延伸到爺爺開立的店面股權持有....股權書在我手上...我有權去經營店面嗎?而且股權只是手寫式未經公證...當初只生明是投資...卻被堂兄弟占為己有....我想奪回需要提供證明嗎...還是可持股權書出面即可...我手上除了爺爺簡訊內容可作證據..這有效嗎?上題借款300萬即是股東之一...怎麼處理股權跟要回本票上的金額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1 1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您的爺爺開立債權轉讓證明書給您,倘若對方仍拒絕,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公司的部分,誰是負責人?您的爺爺要把股權給您,必須去辦妥相關登記,否則必須透過法院強制辦理過戶才會生效。

小 涵 104-11-01 20:1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您的爺爺開立債權轉讓證明書給您,要是有轉讓証明有在現還不是我名下別人也不能有異議....還有請問未經公正私立的公司股權...應該可以自由轉讓吧...因為純屬對公司....這方法可以嗎?

 

球兒 104-11-01 15:39
2015/9/10預購洗髮精產品! 2015/9/15通知商品到貨! 預購商品時候有付訂金100元! 商品到貨之後遲遲不來取貨,打電話、傳簡訊... 都不來取貨! 他如果一直不來取貨這些商品我也買不出去變成要自行囤貨! 成本要自行吸收.. 那能跟消費提告嗎?!

你好:

民事上可以請求給付買賣價金。 刑事上除非對方自始就無給付價金之意思,否則不會構成詐欺罪。
L 104-11-01 10:57

案由:女友已與前任分開一年多,和前任的交往期間,因為女友生活條件不好,男方不時提供經濟上的援助,其中有一次因為需要向男方借了四萬元,當初並未立下相關單據,之後因為兩人個性及相處上不合而分開。

現況:日前男方以傳訊息及Line等方式告訴女友「開還得要還」其中有沒有提及到金額及環款方式,打電話過去發現男方已將女友的手機號碼封鎖,電話打不進去,用簡訊的方式回覆也沒有得到回應,對方卻一直傳來「不要再躲了」、「別讓我把事情搞得很難看」等訊息,並且在女友租屋處的信箱張貼還錢字條,兩次的到女友媽媽家裡要找女友,說女友欠他20萬元。實在擔心男方接下來會有哪些舉動。

詢問:1.女友與前任的金錢往來是否認定為借貸關係。2.如何運用正當的方式來處理還款事宜。3.如何制約男方這些影響我們生活的行為。


您好:

一、金錢借貸不以書面契約為限,口頭契約即可,所以他們間應有借貸關係存在。

二、建議先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收取借貸金錢,並告知對方,若對方不來收取,會將該筆金錢提存。

三、因他們曾有同居關係,可以聲請保護令,要求對方遠離且並禁止接觸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1 17: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證據證明有借貸關係及交付款項,可否認之,再針對對方之行為錄音錄影蒐證,準備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1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證據證明有借貸關係及交付款項,可否認之,即使對方有金錢證據,均可主張為贈與,故應注意不在再讓對方有蒐證之機會,對方為原告,須盡舉證之責,再針對對方之行為錄音錄影蒐證,準備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螞蟻 104-10-31 12:40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的是.我與女友分手兩個禮拜.在還沒分手前他因缺前我跟朋友開口.朋友說只要我當保人就可以.分手後10月28日他有繳利息.我認為分手無須在當保人.打電話告知前女友.他沒接電話也沒回.我打簡訊清楚告知他需換保人.但如他找保人我朋友應該不會接受.備註告訴他.看能處理三萬元還朋友.簡訊有回條收到.他始終沒回.我打了N通電話.沒接也不回.最後封鎖我電話.今天在他的LINE的宣言上寫著(別接0903916xxx打去的人是無賴)因為這隻電話事之前麻煩我辦給他的預付卡門號.他做特種行業.我門號收回還是自己補卡.有請她送回她不要.於是我簡訊中有提到如果不出面.我將會告知你客人你是怎樣的人.試圖看他能出面處理.10月31日我發現他的line宣言直接打上(別接0903916xxx打去的人是無賴)好心幫他借錢.分手不當保人便無賴.請問這樣夠成公然污辱?還是毀謗?該如何提告?費用多少?

您好:

如對方所指之電話號碼可特定是您本身的話,您可提出告訴狀向檢察署提公然侮辱告訴。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Chen 104-10-29 16:19

 

Dear 律師

請問,若需採取支付命令,需要有對方的哪些資料呢?

我現在知道姓名(可能有改),電話(已成空號)

?問過對方姐姐,她回不清楚下落,只知道對方姐姐家地址,電話,Line...等

手上有借錢簡訊,匯款資料,無紙本借據

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9 21:51

 因為支付命令無法公示送達,你可能要透過其他管道得知對方的住所或者是聲請法院幫你調查證據查明對方住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電話,尚可以請法院依職權調取電話登記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9 22:18

您好,可能需要有確切的身分證字號。

若真的無法知道,可能就需要透過起訴之方式請求返還借款

新店阿鼎 104-10-29 13:22

小弟於今年發生車禍,對方於雙黃線迴轉,閃避後造成自摔,對方當下肇逃,開庭未到場,於幾個月後備通緝到案,開庭法官希望先調解,之後調解兩次,與對方達成協議並簽結同意讓對方分期付款,但約定日期到後,對方卻沒履行賠償義務,電話簡訊多次通知也未答理,對方是個公務員有領退休金,但公務員退休金好像無法查封財產,等到對方存入戶頭才可查封,但對方察覺被查封就申請改用支票支付退休金,他名下無房無車無存款,那我是不是就拿他沒轍了呢?  感謝回復^^

小龍 104-10-29 11:31

借朋友一萬元?但是並沒有要他立借據?沒想到她是這種人?而他是說翻臉就翻臉?我當初還有東西放在他家?他也不還我?擺明ㄉ就是要吃掉我?我實在是吞不下去?而他很像也準備搬家ㄌ?之前他就將我設黑名單ㄌ?朋友教我多打幾次簡訊給他?證明我有催討的動作?說這樣可以告他侵占?請問一下可以嗎?還是有什麼好辦法來給這種人<至少也要讓他知道我有去告他?成不成另當別論>就是不要他有那種:想利用人時都沒怎樣?利用不下去時?怎麼不說道理?錢本來就該還?而當天翻臉趕我離去?叫我過二天再來溝通?結果連門都不開?電話也關機?我放在他家的東西也沒有要還我?請教我好嗎?謝謝

Chen 104-10-28 14:34

 

Dear 律師

雖然我的狀況跟其他人相比,相對來說小很多,但還是很想詢問律師該如何處理。

表妹約三年前向我借錢($10000),沒有約定何時還,沒有紙本借據,但是有傳簡訊借錢,有匯款資料。約第二年左右有聯絡請她還錢,但是手機已變成空號,不知去向。曾向表姊詢問聯絡方式及下落,但是都說不清楚,沒聯絡。一直到現在,雖然不報太大希望,但至少希望能讓對方及自己好好學一課,欠錢不還的困擾。

麻煩律師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8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小空 104-10-28 14:08

關於相機分期付款

相機和單子都在前女友那

她承諾說自己會付所以我就沒多管

但是催繳的簡訊一直寄過來,等於她根本沒付,我也提醒她了

現在某某資融公司要取消分期並且全額結清,且依法訴訟

1.這可以退嗎?

2.如果沒全額結清而是照樣分期可以嗎?(他有給我戶頭讓我轉帳)

3.相機和單子都在他那我沒辦法繳這樣我也有罪嗎?

4.有什麼解決方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5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相機有瑕疵,否則無法任意解約

2、已經遭取消分期,除非對方同意,否則必須一次繳納。

3、建議可以直接與資產公司聯繫,繳清之後請對方同時開立清償證明,然後可以向您的前女友要求清償代為清償費用

nico 104-10-27 11:39

不好意思 想請教律師一個問題

有一個朋友跟當舖借錢    我先生笨到去當保人

借款的金額十萬元(實拿只有九萬元 因為扣除第一期利息)

朋友前前後後本金加利金還了將近二十萬

尾款剩下三萬八千元    朋友因工作的緣故了去了大陸

在這之間朋友跟當舖陸續都有在聯絡  沒有跑掉   只是還款日期會延一下

此時當舖找先生  說他們找不到朋友 剩下三萬八千元要先生負責

三不五時就會傳簡訊給先生 內容大致如下

“在不還錢衰的是你““在不還錢就去你家拜訪你“

請問這樣的簡訊內容是否有構成恐嚇罪?

忘了補充一點  (他們說是當舖 但實際上是個人名義借出)

最後就是朋友跟當舖的借據上   先生只寫上:

保人:xxx   0919xxxxxx』然後蓋上手印

沒有寫身份證字號  也沒有戶籍地址   更沒有附上身份證影本

請問這樣的保人具有法律效力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0-27 13:09

簽名就有效了。可以爭執的是保證範圍並不明確及利息太高。

Pray 104-10-26 13:15

請問各大律師

我因朋友Y女介紹下像高利貸借錢,每次要繳錢時我都是拿現金給朋友b女請她一同匯款,因為她也有借,前些日子因受重傷無法工作,所以b女幫我也付了很多重利(而這些錢我最後都是要還給b女),最後時在喘不過氣所以放棄,也和b女說好要一起告重利;

之後我跟b就收到Y女請求法院的支付命令

 

(她說:因為她是我的保人,說我沒繳高利貸會找她)

 

我也申請異議了,

 

 

三個月後b女突然傳簡訊給我看她跟Y的對話,y女突然對b女說:她那些錢不想拿了(沒說到我的),也要告那個高利貸重利,需要她幫忙。

 

 

我的證據都是需要靠b女來協助,然後我對她完全沒有信任感……

 

 

1 現在收到法院寄來的調解書,我該做些什麼?

 

2 要如何自保?

 

3 要注意什麼?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SHENGG 104-10-25 02:04

A(22歲):在路口等紅綠燈(摩托車)準備左轉,位置在車道中間偏左
B(21歲): 騎乘摩托車直行,距離前方紅綠燈還有一段距離的時候看到燈號是紅燈
    在快接近路口時發現燈號由紅轉綠,該路段速限40,B以40~50的速度直       行,打算從A的左側通過路口

因為A要左轉,B從A的左側要直行因此發生擦撞
A當時倒車 人有受傷 B無倒車 人無受傷

做完筆錄後警察給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A寫在1  B寫在2 

C(20歲):為B騎乘摩托車的車主,在A與B做完筆錄後,詢問A是否有空,當下進和解,A,B,C,三人就在醫院外面討論,

A無當天驗傷

原本C要求A賠償C車輛車殼的擦傷,A不願意
A要求B負擔A的醫療費用200元,B同意了
A又反悔了跟B說不用給了,
C要求A,B雙方至學校教官室簽和解
A說他沒空所以不想簽
這是A自行進到醫院內批價領藥然後就離開了
C建議B發送一則簡訊

內容為:(A同學你好,我是xx月xx日xx時與你發生車禍的B,

1.雙方車輛由雙方各自負責

2. B願意分擔A的200元醫療費

以上是我們在醫院外和解的內容,你確認後請你回復訊息)

當天A的姊姊打電話給B抱怨200元根本不夠 支付A的醫藥費,A的姐姐要求B支付1500~2000元,A說我是學生拿不出這麼多錢1000元可以嗎?A的姐姐答應了,並要求A,B簽和解
C撥了通電話給A,告訴他B與A的姊姊通過電話並且答應分擔1000元的醫療費用,並確人什麼時候簽和解書.
和解書A,B,C,都準時到場在學校教官室簽和解書,在簽和解書的過程中C說出了讓A不舒服的話(例如:還要一直複診喔,好可憐喔)這些言語也被A全程錄下,這時候教官不在身旁

寫完和解書內容後請教官見證,在教官詢問AB是否都同意和解內容,在教官面前A,B兩人簽字蓋手印,A,B各自留一份和解書,教官室也留了一份
和解書內容為
1.B願意分擔A1000元醫藥費
2.雙方車輛損毀由雙方自行負責
簽完和解書後A,B,C皆離開教官室

隔日A的哥哥剝了好幾通電話給B,B因為陌生的電話號碼所以沒接,後來C幫B接起了電話A的哥哥表示他詢問過律師當初簽的和解書是不合理的,聲稱他是在台北上班請假到台中希望在傍晚六點前能夠重新立一份和解書C沒有答應

當天B,C詢問家人,導師,希望能得到大人們給的意見 

之後在下午五點半時雙方相約在教官室談話,對方為(A,A的哥哥,A的表姊,借錢給A的人),我方為(B,C)

談話時,對方A的哥哥,借錢給A的人 一直在發話,對方表示,因為C在昨天簽約的時候說出了讓A不舒服的話(例如:還要一直複診喔,好可憐喔)所以A是被外力干擾下所簽下和解書,所以該次和解書不成立,A的哥哥聲稱A小時候有自閉症所以在那個情況下希望快點簽一簽離開,所以該次和解書不成立,還說他們是單親家庭所以生活費都要靠他們自己打工賺錢,但是A的雇主因為A受傷所以解雇A,
借錢給A的人說如果重新簽一份和解書,要求我們負擔他們的車輛維修1500元,A的醫療費用至A康復為止預計大約4000元,
但是我們顧慮所謂的醫到康復為止根本是無底洞,因為根本不知道A時麼時候會完全康復(雖然A只有膝蓋擦傷,手扭傷) 
還說如果不重新簽一份和解書的話就要走法律途徑,搞不好我們要負擔的費用就要更多了,修車費,醫療費,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等等
在這次的對話中A幾乎非常非常少說話
所有的要求和言語都是A的哥哥與借錢給A的人在發話

一直非常希望B能跟A重新簽一份和解

最後B告訴對方 那就走法律途徑吧
在雙方談話結束前C詢問了A在昨天簽合約的時候C所說出的話是否有使你不舒服,A點頭  C坐著向A道歉一次,並站起來鞠躬道歉兩次

請問之後 B,C 該準備什麼資料
該注意甚麼事情
最壞會付出什麼代價

A的哥哥如果要告B和C
告得贏嗎? 
他的律師費出庭費用最後得到的理賠加加減減
告或不告 哪個對A比較有利? 

煩心 104-10-23 14:16

本人於104年7月13日早晨 
在XXX醫院急診室
跟XXX小姐發生衝突失手毆傷
起因 
同居女友於12日清晨失蹤
電話聯絡關機又不知道要去哪裡找,又怕女友又因為重度憂鬱症自殺
這此擔心情緒之下,整日無法入眠
於是服用平常女友所吃的安眠鎮定抗憂鬱之類藥物跟少許啤酒
昏昏沉沉睡去,靜待女友消息
不料於13日早晨被同居室友XXX小姐叫醒
說女友在汽車旅館燒炭又割腕自殺,在XXX醫院
便趕緊至醫院探視,看到同居女友又再一次的自殺
情緒上非常不穩,在此時要跟XXX小姐討要女友手機
想觀看手機看裡面有無女友自殺的線索原因
不料此時XXX小姐卻粗魯的把手機丟在我身上
種種不良負面情緒又加上酒精藥物影響之下
終至成大錯,動手傷害了XXX小姐


事後也有向XXX小姐
以傳簡訊,字條留言  道歉
當XXX小姐回來租屋處要搬離的時候
也有當面誠心誠意跟她說對不起
當時XXX小姐也有接受我的道歉
後來要約XXX小姐和解 
聯繫不到人,電話拒接
通訊軟體LINE,也設定封鎖
透過彼此間的朋友聯繫XXX小姐,也未果
上偵查庭,調解會XXX小姐也並未出現
後來透過朋友了解到XXX小姐的意思
不願意和解,想要我被關進監獄...
無奈,但也怨不得人
是我自己犯錯在先.

本人願意付一切刑責 
也願意跟XXX小姐當庭當面道歉賠償
但請求法官大人輕判
同居女友無父親 母親也失蹤多年
女友也罹患重度憂鬱症,恐慌症
以及被診斷出 邊緣性人格
本人擔心若進監服刑
女友又會想不開而自殺
再者本人去年因無知而持有別人拿以抵押之槍管
被高雄法院判刑六月易科罰金20萬元
此罰金借貸銀行,尚在繳貸款期中
深怕罰金過高,無力償繳
也一樣只能進監服刑

本人確實有錯,亦已認錯知錯
請考量本人負有全家老小以及女友之生計重擔
請法官大人從輕量刑,以啟自新,實為感德.

僅狀
台南地方法院 法官大人 公鑒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3 14:38

 歡迎致電與律師討論案情,並可為您撰狀主張有利之事實爭取緩刑易科罰金

彤彤 104-10-23 14:02

你好…請幫忙解答,謝謝你們了.事情是這樣的,在民國101年跟前夫離婚,隔年102年的五月前夫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跟他之前的第一任老婆外遇的對象辦理登記結婚,然而第三者一直配合著前夫一起對我隱瞞他們有婚約關係,直到今年五月我因為搬家,去戶政入戶籍才偷偷的列印前夫的戶籍謄本,進而發現他們已經有婚約了,後來我還打簡訊問那位女生,那女生也間接證實沒錯,他們的確已經結婚二年多了,我跟那個女生說為何當初要幫著我前夫一直對我隱瞞結婚事實,那女的說,她沒機會跟我說,簡訊我都有留著,怕日後她翻臉不認帳,事情來了,今年8月那女生對我跟前夫提出妨礙家庭告訴,只因為我在今年五月的時候發現自己懷孕了,那女的也知情我一直是被她們共同欺瞞著的,就在今天去做調解,女的全盤否認,直說她有跟我提過她們有婚約的事請問一下,因為當時的對話我都有存檔,而且前夫也承認當初是跟那個女的聯手欺騙我,那我這樣的罪名會成立嗎?

彤彤 104-10-23 14:22

還有就是那位女生在今天調解的時候對我要求賠償她精神損失,我可以不用理會她的要求嗎?因為我是被瞞在鼓裡的,我也是受害者之一,請專業的律師能幫忙解答嗎?謝謝你們了。感恩…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情形,如您主觀上並不知前夫已再婚,應不致構成刑法通姦罪,民事部分亦可主張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彤彤 104-10-24 21:43

感謝林律師抽空幫忙解答,終於可以放下心中的擔子,感恩喔^_^

宇皓 104-10-21 10:22

我跟朋友介紹的人的朋友買了一部車,價格為現金五萬元,車子是BMW 318TI 試車的當時有發現排檔跟輪胎的問題,試車完有先付1000訂金 離開之前對方說修理由他們負責且支付修理費用,不過輪胎需由我事後自行更換,輪胎的問題對方說檢驗會過但是建議更換比較好,(輪胎在當時已經沒有胎紋)我說可以。事後跟對方協議好說先付一半訂金車子先讓我使用 尾款隔日補給跟過戶,付訂金當日朋友介紹的人傳簡訊跟我告知排擋修理好了不過費用我出 費用2500有收據說會給我 朋友介紹的人說這費用下次保養他會扣回,付完訂金的同時也簽了買賣合約書。

隔日車主的老婆郭小姐(車主因為工作請他老婆代理)說因為有事無法前來,時間改為星期一 當天是上星期五,隔了兩天發現車子的窗戶跟點煙器有故障,立即跟對方告知,對方也說她會處理,之後星期一因為家中有事情郭小姐撥打電話給我我沒接到,朋友介紹的人還說我尾款不付電話不接,視同違約,訂金沒收車子交回。我有跟郭小姐說明電話沒接的原因,之後也跟郭小姐約說先補金額2萬4千,我留2千5做玻璃維修的費用 昨日20號先去汽車玻璃店,老闆說他不做,因為他不會,事後與郭小姐聯絡一同去她認識的保養場做檢查,輪胎我自費更換 然而窗戶因為沒有東西可換而沒維修,而且郭小姐一直很急著要過戶,因為輪胎換好就急著叫我們去辦理驗車跟過戶。後來車子因為前輪定位跟後輪煞車檢驗不合格而沒有過戶,車窗玻璃脫離升降機軌道,而升降機也有損壞 昨日因為下雨的關係窗戶無法使用一直淋到雨水。

郭小姐很多事情沒說清楚,然後在昨日一直跟我索取稅金金額,她有說稅金她已經繳完,看我使用多久時間要補金額給他,只是她幾時繳稅不清楚,我該給她多少稅金也沒說,哪些費用我付哪些她付也沒說清楚,車窗的問題還一直推說我都有試開過車子,當下也沒有問題,一下說她要付一下又我,而且車窗損壞也不是人為,況且合約書上也有說明星期五監里站關門前如沒到者視同違約

事後發現合約書上車子的售價跟訂金加尾款總合不同,收據也沒給我,朋友介紹的人還傳簡訊說星期五要處理好要當朋友還是敵人要想清楚。



有通話錄音簡訊內容,這樣我不知道該怎麼做,他們都曾經修理過卻沒有告知,車子失竊過罰單也未繳過期也沒說,請問我該怎麼做?

孫某 104-10-21 07:10

各位好

近日與隔鄰有停車糾紛

我因一時氣憤使用強力膠封住該人之機車龍頭鑰匙孔

後被該人控告毀損

雖我欲至協調委員會進行和解並提出補償條件(修復與一萬元之紅包)

然該人意欲私下解決且提出需五萬之金額方始撤回告訴

1.對於此人此一行為我是否可以控告恐嚇取財勒索甚或其他?

2.如果最後對簿公堂~該人之行為是否對我有利~我會得到如何之判決?

3.我雖告訴該人願意以一萬和解~然該人之行為讓我鄙視~我是否可以爭取更低之和解金額甚或僅以修復機車作為和解條件?

 

謝謝各位

補充:

1.機車之修復已進行估價~僅需一千五百元

2.該人需五萬始撤回告訴之言論~係與我簡訊之回覆~我已保存之

一、檢察官與法官其實分得很清楚,對方和解怎麼談跟你有沒有毀損是兩件事。

二、和解對方本來就可以講他喜歡的數字,對方不會有刑事責任

三、一般來說還是要儘量釋出和解的善意,對你的案件會有幫助,對方開的金額太大的話不要接受就好了。

四、我幫你查了一下,破壞機車的話,有判罰金二千的,有判罰金三千的…但是每個法官不同,我看了很多件都是檢察官起訴之後在法院談好了對方撤告不受理判決的。所以這個地方可以談還是儘量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孫某 104-10-21 08:2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檢察官與法官其實分得很清楚,對方和解怎麼談跟你有沒有毀損是兩件事。

二、和 ... (恕刪)

感謝回覆

仍有些疑問欲詢問

該人提出之金額與我所提出金額差距過大

且我認為該人之金額不合常理(五萬幾乎可買新機車)

故不欲接受以此金額和解

如最後至法庭我與該人仍未達成和解

法院是否僅能判我罰金而我無需負修復及賠償責任?

另我被判罰金是否會有前科?

小偉 104-10-21 02:15

不好意思,因為我剛剛接到一通電話

他說是朋友的老闆,他老闆說我恐嚇我朋友說不還我錢我要殺她家人

所以他偷了店裡面得錢說要還我,可是我沒說過要殺她家人之類的話

哪我可以告他毀謗?

這錢明明已經欠了三年了

他是說下個月還我可是這總話我已經聽了三有年

這期間我大概每個月都打一通電話或傳賴或簡訊給他

可是他總是一直拖延找藉口

我前陣子就有點火大說教她最好快點還錢

不然自己小心點之類的話

他老闆現在說我那朋友要告我恐嚇

這樣我會被告嗎?

可是我沒說過要殺她家人之類的話

那我這樣可以告他毀謗?

他如果告我恐嚇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1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沒有說過要殺他全家的話,則對方確實涉犯誹謗罪,可以報警處理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2、最好快點還錢,不然自己小心點之類的言語確實可能涉犯恐嚇罪,請詳述實際的用語,恐嚇罪必須依據當時的情境、我方的說詞等來判斷,只要足認有加害對方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之虞,就有可能會構成。

3、倘若對方確實提告,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並且考慮提告對方誹謗罪及誣告罪。

小偉 104-10-21 10:33

 曹律師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如果他真的告我恐嚇

因為我說不還錢小心點

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我也忘記內容我只是想要他趕快還我錢

才會說這樣的話

可是他不還錢我也沒辦法

那我該怎辦?

如果沒什麼錢請律師辯護,該如何是好?

因為還有兩個小孩要養

那如果他告我的話會留案底?

 

還有一個問題我是有一張他寫的借據

這個可以申請支付命令讓他還錢?

原本想說不還我就認賠

可是他偷錢又誣賴我,說真的三年我每次只要打電話給他或要他還錢

他都一直耍賴現在又說要告我

讓我覺得˙很累很煩

這該如何處理

感謝律師幫忙謝謝

阿祐 104-10-18 21:25
你好 我想請問 假如老闆欠工資 卻遲遲不還 我可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嗎?我手上唯一的證據只有簡訊 簡訊可當證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將簡訊資料留存,並向縣市之勞工局先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CM 104-10-17 22:08

日前與前妻離婚後,我取得女兒的監護權,但在協議中有一條是

非會面交往:得為通信(包括網路)、通話、致贈禮物、交換照片、拍照等行為。相對人得於每天晚間9點至10點間,與未成年子女通話。

當初協議時問他是否會是每天視訊,一次會多久,他表示不會每天,一次頂多五分鐘,但實際執行時變成每天都要視訊,而且都要整整一個小時,協議是在家事法庭進行的,雙方律師也都在,我跟他表示這是當初的意思,他說他不記得了,不願意承認,想問這是否涉及偽證

在執行方面,有時候小孩睡了或者我有事情,我都會簡訊通知當天無法進行,但過了一段時間後他開始要求如果我無法履行,我必須補上這個時間給他,我想問的有兩個

1.她是否有權利要求補上時間?法律上是如何解釋這樣的一個約定方式?

2.她每天都要視訊,而且一次一個小時已經嚴重影響我個人的生活品質,小孩才三歲,不可能一直在她的視線範圍內活動,她會要求我不斷幫她移動攝影機鏡頭,而且離婚後應該是雙方保持距離而不是每天透過我來跟小孩視訊,這方面我有甚麼方式是可以合法反制她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7 22:23

此部分部會涉及偽證

若認為探方法不利於小朋友利益,可以向法院聲請變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7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需依裁定之規定,每天晚上九點至十點,使其與未成年子女通訊,無須有所謂補足時間之問題,若您覺得該裁定內容不妥,可能須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HCM 104-10-17 22:3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需依裁定之規定,每天晚上九點至十點,使其與未成年子女通訊,無須有所謂補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在視訊過程中我發現我女兒有些排斥視訊,可能是因為我前妻會不斷要求女兒與她對話,小孩子又是在開始有自己的想法的年紀,所以這樣比較強迫式的問話方式會讓女兒有壓力,但因為前妻其實是有精神方面的問題,我也不想在這方面太過刺激她,所以如果事情繼續這樣下去,我想求助法律是比較好的方法。

您好:

若有不利於未成年子女之處,可以聲請改定會面交往方式,將每日均需聯絡之程序予以刪除,避免日後不斷產生困擾。

104-10-17 00:57
律師們好 我有問題請教 我再line聊天群認識一位女生 就有出去 玩 跟吃幾次飯 以後來他說他生病 沒去工作 要繳房租 16000水 電4000 要我借他2萬 借給以後 說要寫借據 字條也沒有 但是 我有留line 對話記錄 過沒幾天 他說以他工作上需要辦手機 才有辦法工作上需要 要以我名義 我也跟他說以我名義 但是電話手機 費用他要繳費喔 他說好 最後第一期 二期 三期 四期 電話費沒繳 催繳 都是我繳 我也ㄧ直電話 傳line 給他叫他去繳費 結果沒有繳 還ㄧ直騙我說他有繳電話費用 請他拍收據人就石沉大海ㄧ樣 最後躲起來 ㄧ陣子 我去看他FB 照片上有他的年次才發現 他才15歲 也結婚了 再他沒發現我知道他年齡 和他結婚的事時我試探他 我說我們還要在一起嗎 他說 要 還跟我說要跟我再ㄧ起下去 暈倒了 我傳line 簡訊給她說我要用到錢 請她環給我避而不見 電話費用我繳的最後 手機拿回來 悔約費11000我繳了 最後我調通聯記錄 聯絡到他父母 他父母本來答應每期6000環款 但是第一期還了 第二期第三期就說 他女兒吧錢 從戶頭領走了 無力環款 我現在該如何處理 我有line 對話記錄 手機通聯記錄 和他父母的 跟他的FB 電話 但是不知道他住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7 0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詐欺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2、民事賠償的部分,因為對方已經結婚了,所以僅能對其求償,不過因為其父母已經承諾要清償,所以可以依據清償承諾向法院提告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橘子 104-10-13 21:42
我目前18歲! 之前在左營站幫艾瑪填問卷不知不覺就買了一套書 付訂金後收到兩大箱的書 當天拆封之後就沒再碰過 完全忘記要繳費的事情 今天艾瑪傳簡訊說我三期未繳款還打電話給我朋友要我快繳 不然他就要寄法務信函並加收利息必要時將派專人收款 因為上家裡經濟關係想要退訂 請問要怎麼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3 23:49

 依據您的描述,買賣契約已簽訂超過七天,故本件雖可能為訪問買賣,但已無無條件解約權,建議與對方協調。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3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主張因您未成年,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契約效力未定,法定代理人拒絕承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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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媽 104-10-10 14:33
ㄧ年前的這幾個月,因為老公有酗酒、暴力之行為,在去年八月份的時候去驗了傷也通知了社會局,拿到驗傷單後就帶著孩子回娘家,至今已經分居ㄧ年多了,我決定就是要跟他離婚,這ㄧ年裡他也沒給過孩子生活費,更別說會來看孩子,我透過line、簡訊請他找個時間去辦離婚,但他都不回應、不想簽字。我在娘家附近找工作自己扶養孩子也ㄧ年了,真的很想趕快脫離跟他之間的關係,只是對方不回應、不簽字,讓我感到非常困惑,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一、將對方家暴證據整理好。

二、主張對方未給付扶養費用[離婚理由:惡意遺棄、其他重大事由無法維持婚姻];家暴[離婚理由:不堪同居之虐待]。

三、離婚方式有三種,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協議或調解離婚的話在離婚之前建議先了解一下如果以裁判離婚有那些權利可以主張,然後再進行協議或是調解

四、離婚相關問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精神上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小孩扶養費,這些都要研究一下。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0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可以驗傷單等證據請求裁判離婚;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及過去這一年之不當得利,依各縣市行政院主計處家庭生活收支報告金額,一名小孩一個月約七千至一萬元,各縣市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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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要先視對方現在是否仍有暴力、騷擾行為存在,若有,建議先聲請保護令,確保自身及小孩安全,於確保安全後,可提起離婚訴訟,並一併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損害賠償、慰撫金、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會面交往方式等。

一、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二、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有即可免費與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家事事件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10-09 01:10

最近與交往接近7年的男友分手,男友去年曾提供一處房屋給我小孩居住(非男友所生),當初未與男友簽訂租屋契約,但有手機簡訊可證明男友願無償提供給我小孩居住,現在男友要對我小孩提出告訴,請問這樣有可能成立嗎?另外交往期間男友全部財務皆我保管,身分證及存摺印章皆在我身邊,當初他同意贈與給我的金錢是否需要歸還?且是否會有法律問題?一樣有手機簡訊可證明當初男友是無償贈與,且男友及我身邊朋友甚至幫男友處理帳務之銀行人員也都知道此事.

你好:

男友可依民法第470條規定請求返還借用物。 若已經贈與給你金錢,要有民法第416條規定之情形才能撤銷,目前看起來無法撤銷,但男友可以請求你返還其存摺及印章。

您好:

就無償提供居住部分,您男友可請求返還,但只是民事問題,應不會有刑事責任,就贈與部分,除非有特別原因,否則贈與部分則無須歸還,建議蒐集係對方贈與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9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為您男友對您之贈與,無刑事犯罪之情形,僅民事債權債務糾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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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Vincent) 104-10-15 23:44

 無償使用借貸即您目前的租屋處,您男友可以請求返還、已經贈與的財務不得撤銷。但如果男友請求你返還存摺印鑑等,你有返還之義務。如您男友之後對您提告,需要律師協助,歡迎致電0911-101-770王律師

阿翔 104-10-08 23:11

近日收到我太太的訴請離婚起訴書,判準離婚,我太太指控我疑心病重,屢屢懷疑他外遇,並以賤女人不堪字眼辱罵,甚至以試試看等文字恐嚇,還無端像警方謊報失蹤

2:我太太拿一張受傷的照片,說我去年7月份毆打他!

3:被告屢屢辱罵原告母娘,不僅不知尊重,一再出言辱罵,惡言相向!

還有通訊軟體對話記錄為證

但事情經過是我太太自從結婚後就不安份,因為當初結婚時,我有答應讓他先住在娘家,結婚一年多以來我太太男女關係很不正常,更常常電話不接,還時常有莫名的男性經常打電話給他,不然就是好幾天找不到人,曾有寫存證信函警告我太太,念在夫妻情份我原諒過我太太很多次,在去年6月的時候,婚姻狀況有好轉,就像正常夫妻一樣經常出遊,但還是狀況不斷,於是在去年12月我抓到我太太偷偷跟別的男性單獨出遊去日本5天,出遊期間還同住一間房,因為此事讓我很抓狂,我承認我有罵他賤女人,但報失蹤人口卻實是他偷偷出國沒跟我告知,我才去報失蹤人口,他竟然跟檢查官說我謊報!

2:去年7月我也沒打他只是爭吵中雙方發生拉扯,我太太不知從哪拿一張照片就說我在去年7月毆打他!

3:我承認我跟我太太的母親有過爭吵,但我並無不尊重也無不敬,逢年過節甚至住院時我都有包紅包給他,每次爭吵的原因都是因為太太母親先惡言相像,先辱罵我,只要我跟我太太吵架,他母親就會跳出來火上焦油,做人身攻擊的辱罵字眼,還說什麼我太太現在有更好的人可以養他和他女兒,警告我不要在叫他女兒回夫家,實在忍無可能我才回罵,我太太有提供簡訊的對話記錄給檢查官,但記錄內容都經過修改,斷章取義,移花接木,我手機裡有對話記錄的原文!

我真的覺得很冤枉也很委屈,打人的喊救人,犯錯的人是我太太,如今卻跟檢查官做不實的指控,讓我遭到起訴,我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還有我有偷聽我太太的語音信箱,發現外遇的男生留言給他,這如果在開庭時提出來,會不會有妨礙秘密罪的可能,為了此事真的讓我很困惑,我該如何是好,該如何維護自己!

請問各位大律師,這樣的情況判離婚的機會大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就您所欲反駁之部分蒐集證據,以利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翔 104-10-08 23:1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就您所欲反 ... (恕刪)

請問謝大律師,這樣判離的機會大嗎?

您好:

訴請離婚僅可由責任較輕之一方向他方為請求,所以若您可舉證對方主張之事由均屬虛構或反應歸責於對方,則對方主張之離婚請求即會被駁回,建議蒐集所有證據律師討論。

 您好,

一、看完您的狀況,我想太太若有請律師撰寫訴狀,訴狀內容應該是依據民法1052條的第1項第3或4款,然後再用第二項請求。

二、若您所發現的狀況及陳述屬實,太太屬於過失之一方,過失責任較重之一方無法請求訴離。

三、毆打若無證據,且當時未報警或聲請保護令,或者根本沒有證人,怎可因為一張照片則認為是您毆打的?

四、訴訟上很多策略跟方針必須看到對方起訴狀及證據後才得一一詳細回答,若您想維持婚姻,首先在感情上您必須自己努力,在訴訟上則可請教律師如何處理。

五、歡迎來電安排免費面談。

 

阿翔 104-10-09 16:39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看完您的狀況,我想太太若有請律師撰寫訴狀,訴狀內容應該 ... (恕刪)

感謝林大律師不吝的指點

想請教林大律師,關於我聽我太太語音信箱的留言,這部分適合在開庭時提出來嗎?會不會有妨礙秘密罪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9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太太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首先您要思考者為您是否願意離婚,若您不願意離婚,可針對太太所提出之事由,加以反駁,主張無法定裁判離婚之事由,請求法院駁回太太之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派派 104-10-07 16:24

A方:當保人

B方:當事人

A方幫B方做擔保買車當保人

B方不自己繳款要A方承擔 ,銀行給A方最晚期現10/9號

在這期間如果10/9號未繳款A和B都要走上法律程序

10/7號B方發簡訊告知A方這件事都不要插手 她會想辦法

但是如果到了10/9號B方還是未處理

請問A方會有責任嗎 ?

沈恆 (沈律師) 104-10-07 16:35

您好!

A是保證人,如果主債務人B未遵期還款,債權銀行可請求保證人A代為清償。但A如果不是連帶保證人,則可主張先訴抗辯權來對抗銀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派派 104-10-07 16:39

A方是連帶保證人

想請問B方有訊息告知A方不需要她出面插手這件事

那假設今天如果10/9到了B方還是未繳款而走上法院

A方會有責任嗎??

派派 104-10-07 16:4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A是保證人,如果主債務人B未遵期還款,債權銀行可請求保證人A代為清償。 ... (恕刪)

A方是連帶保證人

想請問B方有訊息告知A方不需要她出面插手這件事

那假設今天如果10/9到了B方還是未繳款而走上法院

A方會有責任嗎??

Chianchian 104-10-06 10:42

您好最近遇到一件很惡劣的事情,本來就有在代購服務,這幾年來也認識了不少網路上因為代購而結交的沒見面過的好友客戶。偶爾也會幫他們先墊付貨款給店家之類的。

最近遇到的是,一如往常朋友從通訊軟體請我在先後兩天轉了約莫台幣6~7000塊先轉付給大陸的人(通訊軟體的的語氣態度跟他之前非常相像完全無異),說再轉給我,後來卻沒有轉,等到我對帳的時候發現他還沒入帳,便從通訊軟體提醒他(未讀未回),也傳簡訊給他問他在哪(他說在國外,便請他回國聯繫,他也回好),之後通訊軟體有傳貼圖,我再回覆就全都未讀未回了

後來一直打他手機及傳簡訊數十通都不接不回,然後某天傳了一封,他的通訊軟體跟電話號碼不在同一支手機上,有安裝通訊軟體的那個手機遺失了(他還說他的通訊軟體是專門業務在用),所以所有的交易都不是他,但他不說明遺失日期也不解釋,對我的訊息幾乎是採取不理睬的態度,連我說要去提告,他也說那你去提告反正遺失資料我都備齊(不知有預謀或其真假),還說到時他會引用刑事訴訟法第幾條以原告就被告然後要我舟車勞頓去開庭。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1.贏面:我當然知道如果證據足夠我肯定贏,他肯定要坐牢。萬一他非常狡猾我該怎麼辦。

2.以原就被: 這點是否能按鈴申告時直接跟書記官說明是否能在原告開庭呢>

謝謝您耐心閱讀及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5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是用網路銀行,且相關的犯罪地也不在我方住所,則縱使我方去按鈴控告,屆時檢察官也必須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檢察署。

Chianchian 104-10-06 10:25

 

您好最近遇到一件很惡劣的事情,本來就有在代購服務,這幾年來也認識了不少網路上因為代購而結交的沒見面過的好友客戶。偶爾也會幫他們先墊付貨款給店家之類的。

最近遇到的是,一如往常朋友從通訊軟體請我在先後兩天轉了約莫台幣6~7000塊先轉付給大陸的人(通訊軟體的的語氣態度跟他之前非常相像完全無異),說再轉給我,後來卻沒有轉,等到我對帳的時候發現他還沒入帳,便從通訊軟體提醒他(未讀未回),也傳簡訊給他問他在哪(他說在國外,便請他回國聯繫,他也回好),之後通訊軟體有傳貼圖,我再回覆就全都未讀未回了

後來一直打他手機及傳簡訊數十通都不接不回,然後某天傳了一封,他的通訊軟體跟電話號碼不在同一支手機上,有安裝通訊軟體的那個手機遺失了(他還說他的通訊軟體是專門業務在用),所以所有的交易都不是他,但他不說明遺失日期也不解釋,對我的訊息幾乎是採取不理睬的態度,連我說要去提告,他也說那你去提告反正遺失資料我都備齊(不知有預謀或其真假),還說到時他會引用刑事訴訟法第幾條以原告就被告然後要我舟車勞頓去開庭。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1.贏面:我當然知道如果證據足夠我肯定贏,他肯定要坐牢。萬一他非常狡猾我該怎麼辦。

2.以原就被: 這點是否能按鈴申告時直接跟書記官說明是否能在原告開庭呢>

謝謝您耐心閱讀及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6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應該涉犯詐欺罪,可處罰5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對方的說詞是否合理,必須檢視相關證物。

2、被告的住所不是唯一個管轄法院,是在哪邊匯錢的?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至少委請律師撰擬告訴狀才能保障權益。

Chianchian 104-10-07 09:3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應該涉犯

謝謝曹律師的回覆,

他匯款給我都是用他自己網路銀行的戶頭轉給我的,應該也在他的住所範圍,請問我被他詐騙的話(南部),請問按鈴申告(是檢察官書記官會出現嗎?),在我這邊開庭的機會高嗎?

小黑 104-10-04 14:41

我在FB上加了一個人,我以為他是我同學的弟弟才加的,加了厚他密我,說可以跟他做朋友嗎,我說可以,後來他跟我要LINE,我給了他,我的ID是手機號碼,他就說這是你的電話,我就說是,後來他就說用LINE聊,加了他的LINE後,他先問我住哪裡,我回他縣市,他又問靠近哪,我說不知道我沒有記,他又問我幾歲,我回高一,又問我有男朋友嗎,我回有,他就問我他可以問私密問題嗎,我回答指甚麼,他說先說可以問嗎,我回可以,他說顏色,我說額,他就問我內衣褲甚麼顏色,我說沒有固定的顏色,他說現在穿的,我隨便回白色,他說上下是嗎,我回恩,他又問可以拍照給他嗎,我說不能耶,他就問我為什麼,我說我不想,他就威脅我說把我的LINE和FB流出去,我都說不要,他說會怕喔,是嗎,我回恩,他說2選1,要選嗎,然後他勇LINE打給我,我不接,他又說不要選喔,我就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他不回我,說不要喔,那我流出去,我回不要,他又問我要選嗎,拍全身不穿行,我說然後要把我的聯絡訊息全刪,他說要拍得很清楚,要拍到臉,我回只穿內衣褲,他說不行,我回打馬賽克,他說不行,2選1,我回那算了,他說那流出去,我說你流阿,她問你不怕,我就先不理他,找人幫忙,他就問我在嗎,我說不怕,他說那拍穿內衣褲的可以嗎,可以嗎,就用LINE打給我,我不接,他又問可以嗎,在嗎,又打LINE給我,我還是不接,他又說那拍穿內衣褲的可以嗎,然後又再用LINE打給我,他又說要嗎,人呢,我找人問說怎麼辦,我同學叫我封鎖他,我LINE和FB都封鎖他了,但是他還一直打手機給我,我就跟我同學說他一直打給我,我同學叫我不要理,關靜音,我關了,然後我就先睡覺,今天起床我看手機沒有未接來電,我就放心了,沒想到他剛剛又打給我,我按拒絕,他傳簡訊跟我說把你電話流出去,不怕喔,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朋友跟我說電話封鎖,可是我不會用,我好怕他再打給我,也怕他把我的電話流出,我也不敢告訴爸媽,請問他這樣犯法了嗎,可以告他嗎,但是告了後,我不敢上法院,覺得很可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4 22: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違反性騷擾防制條例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2、您應該勇於告訴自己的家長,再由您的家人判斷是否提告

一、跟你家長說吧。

二、換個電話也是一個方法,就徹底解決了。還有就是,LINE的帳號換別的密碼吧,像我的是lawyer660129,頂多也只讓人知道我的生日而已…

三、有的人是會堅持告到底,但高中生的話還是多花點時間讀書比較好。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mm 104-10-03 10:48

請問律師 我與前男友同居三年 ,一開始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所以,借給他20萬與幫他付了信用卡債 ,有簽借據 有匯款單據 ,後來分手 對方搬走 一直用mail打擾我,用無號碼打電話放A片(有到電信公司查發話電話), 也到原租屋處鬧 我,一直到最近搬家才敢打電話跟對方要債 ,對方卻說他已經用現金還完了 ,我寫存證信函到他戶籍地 ,當初有寫每月還10000 也到期了,

對方收到存證信函後傳簡訊回我 ,

1.說他有認識警官朋友 說我打擾他家人要告我詐欺 毀謗 ,說我亂寫存證信函就是恐嚇他的證據

2.當初共同生活 會用帳戶匯房租給我約6000或7000 沒錢就沒匯 有時他會還別人錢叫我在他存簿上標註 , 說房租與兩人生活費就是還款?

3.他說有空會找我老闆談一談怎麼會有我這種員工,這算威脅嗎? 這回覆簡訊我要留存貨可以做些甚麼嗎?

Ula 104-10-03 03:03

請問律師 我與前男友同居三年 ,一開始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所以,借給他20萬與幫他付了信用卡債 有簽借據 有匯款單據 後來分手 對方搬走 一直用信打擾 也到原租屋處鬧 我一直到最近搬家才敢打電話跟對方要債 對方卻說他已經用現金還完了 ,我寫存證信函到他戶籍地 當出有寫每月還10000 也到期了 對方收到存證信函簡訊給我 說他有認識警官朋友 說我打擾他家人要告我詐欺 毀謗 ,當初共同生活 他會用帳戶匯房租給我約6000或7000 沒錢就沒匯 他說房租與兩人生活費就是還款? 我該怎辦? 有認識警官就可以借錢不還嗎? 寄存證信函詐欺嗎? 如果他用匯房租跟共同生活費就算還債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0-03 07:51

1. 若無特別約定對方以房租生活費抵債,當然房租房租借款借款

2. 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傳簡訊等方式均屬合法催討方式。

羅Sir 104-10-02 15:14

您好: 

約莫十年前,一位朋友因經濟上問題,前前後後跟我借了 66 萬! 事後到大陸躲債,幾年前回來了! 也都有碰面! 也開始有做生意! 但就無法還錢! 有跟我說一口價35萬分三期還! 但我無法接受這樣的數字! 我思考三天後! 跟他為應! 45萬我免錢接受! 一樣讓他分三到四期還! 但收到我回應後! 就不理了! 電話簿接! 簡訊不讀! 但要找人是找得到的!

我想請問! 究竟該怎辦? 尷尬的事是 : 都是因為信任朋友! 連借據都沒簽! 但見了面! 跟他對談,他是會承認的! 有沒有辦法幫忙小弟我? 法律上有任何支援嗎?

之前有聽說:收到法院寄來的存證信函(詐騙),若不去理會,就真會造成得付那筆錢! 所以我能寄存證信函給他嗎?

 

謝謝!

你好:

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請求對方清償借款,再以存證信函律師函或對話資料、錄音等等當做附件,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清償借款。 法院不會發存證信函給民眾,你所指是詐騙集團濫用支付命令制度,現行制度已經改正,可以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但還是要注意法院之函文內容為何,以免權益受損。 消費借貸借款還請求權本金消滅時效為15年、利息為5年,要特別注意不要罹於消滅時效
瑪莉亞 104-10-02 14:44

請問,我和前夫已離婚3年,監護權歸我(當初是經由法院判決的),因此前夫必須每月支付撫養費1萬元直到小孩成年。

3年來前夫一直有準時匯款撫養費,但卻從未見過孩子一面,也從未主動聯繫過、關心過。

如今我已再婚,孩子一直稱現在的先生為爸爸,也只認識這個爸爸,小孩已經滿5歲了~

前陣子前夫的媽媽突然傳簡訊來告知說,可以請我現在的先生辦理領養(不過我拒絕了)她還不死心的一直遊說我,說國小老師會教家族姓氏,小孩難道不會問為什麼她跟爸爸不同姓…

我說從母姓就可以了,他們卻不同意……(由此可見他們提出領養此條件,是因為不想付錢了,他們並不是真的為了孩子著想)

對方還用不當言辭跟我說:【如果妳先想繼續牽扯也可以,我要求每月看小孩一次】

真的覺得他們莫名其妙,我本來就沒不給他們看小孩,是他們數年來從沒主動聯繫的,如今還這樣說!

請問,在前夫每月都有準時付撫養費的情況下,我能提出更改小孩姓氏從母姓嗎?!打官司勝率大嗎?!

畢竟他從來沒探望過孩子,孩子也不認識他這個生父。對孩子來說他根本是一個陌生人…

前夫的媽媽傳的簡訊都有留著~

瑪莉亞 104-10-02 14:20

請問,我和前夫離婚已3年,監護權歸我!

當初是經由法院判決的。

3年來前夫每月一直有準時付撫養費1萬元,但卻從未見過孩子一面,也未曾主動關心過!

如今我已再婚,孩子一直稱現在的先生為爸爸,也只認識這個爸爸~孩子已經滿5歲了~

前陣子前夫的媽媽突然主動訊息聯繫,說可以叫我先生辦領養(我拒絕了),她還不死心的一直遊說我說,小孩會長大,唸國小老師會教家族姓氏……(由此可見他們並不想要這個孩子,會主動提讓我先生領養,是因為不想再付錢了)

對方還用不當言辭跟我說:【如果妳要繼續牽扯也可以,我要求每月看小孩一次】

真的覺得他們莫名奇妙~我本來就沒不給他看小孩,自己消失了數年,從沒主動聯繫要看小孩,如今還這樣跟我說…

請問,在前夫每月都有準時付撫養費的情況下,我能提出更改小孩姓氏從母姓嗎?!打官司勝率大嗎?!

畢竟他從來沒探望過孩子,孩子也不認識他這個生父。對孩子來說他根本是一個陌生人…

前夫的媽媽傳的簡訊都有留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5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我方有不利子女的狀況,否則監護權不會改判,不過倘若對方想要探試還是要給,否則對方可以提告酌定探視權

2、離婚+由我擔任監護權人的狀況,可以訴請變更子女姓氏。

3、扶養費的部份,可以提告請求對方履行。

 

alfa 104-10-02 12:37

因4500元債務糾紛,避而不見,狹路相逢,跑到他車旁拉住他手臂袖及安全帶(民法152,153),後我要求對方質押手機作為擔保,對方拿出兩支手機分別至於雙手上要我選一支,事後跑去告官說我侵占妨害自由,現遭妨害自由被起訴,其中最主要因素是他說說手機並非出自自願,而是我從他手中奪取走.當時車上只有我們兩人無任何錄音錄影契約或人證.接著附帶民事賠償要求50萬精神慰撫金!這個金額數根據何種算出來的.簡直是利用法律來進行敲詐.請問律師專家能幫幫忙告知這要如何解?實感不盡!他在案發後第二天有製造橋段利用手機簡訊傳給不相干人來表示他是出於非自願!但事實並沒有傳給我,這樣能證明他是非自願交手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2 13: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針對檢察官起訴您所憑的證據來作答辯,包含告訴人證詞及所謂的簡訊提出質疑,跟進行告訴人的交互詰問。

2、建議應該委請律師聲請閱卷,並且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02 14:16

 您好

建議您攜帶起訴書 就近找一位律師做諮詢 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方安遠 (方律師) 104-10-02 15:33

 

 

 

你好,侵占罪要件為基於不法所有意圖,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你原先並未持有他的手機侵占罪不會成立。

檢察官妨害自由罪嫌起訴,但法官審理案件,不受檢察官起訴書所列罪名的拘束,因此如法官在審理中認為可能觸及其他罪名,也會進行調查與判斷。依對方的主張,法官除了妨害自由外,也有可能會朝搶奪罪方向進行審理。

法院要認定有罪,須依證據,因此在答辯方向,要想辦法反駁對方證據的效力。另外,因對方欠你錢,所以你才做出涉嫌妨害自由的行為,法院實務上,也有認為債權強制債務人還債不成立妨害自由罪的判決,不過畢竟屬於少數。基本上法官會考慮個案具體情節,例如妨害自由的手段嚴重與否,債權的大小等因素綜合判斷。

至於證據效力的問題比較複雜,可能要請你說明更詳細一點。

依你所描述你涉犯妨害自由的行為程度,對方附帶民事請求50萬慰撫金,應該算是相當離譜,開庭時對他未必有利,因為法官很討厭貪婪的行為。

建議:你應先向法院聲請閱卷,再依據卷內之雙方主張與事證,擬定答辯方向並撰寫答辯狀。因為,開庭時可能因緊張或各種因素無法充分完整的陳述,甚至講錯話,可能影響到訴訟結果,不可不慎。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

一、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與我們聯繫。 

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bbb 104-09-30 17:30

離婚,我探視小孩時間為星期五晚上8點至星期天晚上8點,星期五那天因有事趕不過去會晚到,於是我在8點12分call簡訊給對方"抱歉 晚點到"  ,對方約10分鐘後回call "20:40沒來 有事會帶小孩出門" (我大約在8點半就趕到了)

請問......

1.這樣可以解讀為對方明確拒絕我去探視小孩嗎?

2.而我依訊息去申請強制執行或裁罰對方不履行探視合約可以嗎?

3.還會有其它案例解讀的意思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30 23:14

建議以懇切之態度與對方協調,縱使去聲請強制執行,也不會就這次行為罰款。

帥哥傑 104-09-29 10:44

各位律師們好:

日前有位友人欠我錢,我傳line要求他寫借據給我,後來收到他的恐嚇簡訊,我在第一時間(8.18)已經到了警局報案,並申明要提告他,也拿到三聯單了,不過至今沒有任何消息,我想知道這樣的案子後續應該都是怎麼處理的?就乖乖等地檢署傳喚嗎? 

還有個小問題是,對方是用類似那種網路電話(就是我回撥他會說線路忙線中,無法接通)傳恐嚇簡訊給我的,我百分之兩百確定是他傳的,這個部分如果他否認的話,警方是否有義務替我釐清誰傳出這封簡訊呢?

希望有大大可以幫小弟解惑一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9 11: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員警調查完畢之後會移送地檢署。

2、必須簡訊內容確實涉及恐嚇,並且是由對方所傳送的,員警有調查的義務,不過我方還是要提出適當的說明及事證讓員警調查。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9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仍應蒐集證據,撰擬刑事告訴狀,將對方犯罪事實、所涉法條及證據,整理交代詳細,以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避免不清不楚,對方即有可能獲得一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9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仍應蒐集證據,撰擬刑事告訴狀,將對方犯罪事實、所涉法條及證據,整理交代詳細,以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避免不清不楚,對方即有可能獲得一不起訴處分。

慧慧 104-09-25 22:44

 前去健身房辦理退費,負責人答應讓我退費,但說因為公司出帳是20號,所以要三天後給答覆,並且在下月20號前會退款給我,負責人有發一封簡訊,上面註明9/20號前應退款費用給我,但是在三天後沒有給我答覆,並且沒有依照簡訊內容退費給我,請問現在該如何處理?

 您好,

可以按您們退費約定寄發存證信函,若繼續置之不理,在找消保會即可。

韋韋 104-09-25 18:01

請問大家,日前爸爸開車停紅燈後方來車撞上,嘴角因撞擊力道蠻大的 導致流血去逢了好多針,當下對方好意叫我爸去醫院,我爸也因為緊張加上不知道這樣會構成肇事逃逸而離開現場,事後對方有口頭說要談和解,但後來電話不接,約定好的時間也避不見面,我們已經對他提告,9月底就要開庭,想請問我該準備什麼資料?怎樣的說法對我爸會比較有利?

另外是否能代替我爸出庭 如果可以需要委託書並交到哪呢?

 

目前手頭上有的資料

車禍鑑定

就醫證明

與對方簡訊聯絡紀錄(上有約定好時間地點但對方未出面的對話)

可以麻煩幫我看看還欠缺什麼資料嗎?感謝幫忙

您好,

一、因為檢方所傳喚者,為被害人本人,因此建議父親本人親自到場作證,陳述內容可事先以紙本摘要(亦可先予律師審閱),檢方訊問時,照稿回答即可。父親本人如不到場,委任狀可當庭提出,惟檢方亦可能不對代理人為訊問,而直接再傳父親。

二、針對主張對方過失的部分,則建議可準備傷勢圖片及事故現場圖供檢方參考,並加強說明其所涉之違規事項。

一、經對方同意而離去不算肇事逃逸

二、舉證若有困難可考慮民間測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y33512 104-09-23 15:36

本人於104/9/21 21:35在南港軟體園區借ubike。於104/9/21 22:40歸還車輛,腳踏車扣入後,刷卡後有看到消費金額是25元。但於9/22 09:22收到簡訊說未還車,但通知費率計算為累進費率,目前仍在計費中。中午立即請假處理此事,回到原歸還點,車輛不在現場,和客服再次通話後,便到警局備案ubike遺失,再將報案單傳真給ubike公司。離開警局後,便前往南港軟體園區捷運站在警員的陪同下,看了B104-2 錄影機,影片中於104/09/21 22:39:10-19秒有照到我歸還車輛,但因不是刑事案件,不能留存此段影片,但影片捷運站只留存15天。

 詢問客服,回答說,雖然我已經和警局報備ubike遺失,但租借的費用仍繼續計算到歸還為止?而且若三個月後未尋獲,我要賠九千

請問

1.明明有拍攝到我歸還腳踏車,未何還要賠償九千元?影片不能留存,我如何證明自已有歸還腳踏車呢?我自已從esay wallet看悠遊卡的交易紀錄,並沒有此筆借ubike的紀錄

2.已經至警局報案腳踏車遺失,未何費用仍可繼續計算?

3.歸還時,我有看到費用是25元,未何腳踏車遺失要找我賠?

以上的問題我和ubike客服反應過,都沒有用。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

首先,你應該將該錄影的資料翻拍,以免資料遺失

其次,由該錄影資料可以證明你有歸還該車輛,ubike公司繼續扣你的款項,是因為該扣款設備有瑕疵,屬於可歸責於ubike公司之事由,ubike公司取得的扣款屬於不當得利,你可以請求返還。

最後,該ubike於歸還後由其他人借走,ubike公司無法確認的原因係扣款設備及伺服器有問題,並不能歸責於你,亦不能向你請求。Ubike公司如果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你可以提出相關的錄影證據,請求法院駁回其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3 17: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正式發函給ubike公司,告知我方已經返還車輛,該車應該是失竊。

2、有關於該車倘若失竊的話,當然是刑事案件,我方可以依法告發,員警有保留影片的必要,倘若員警拒絕,可以索取辦案三聯單。

建詠 104-09-23 14:01

之前有問過房東不給與合約相同的家具 

跟他說明法律之後他反而回答我如下

如果我提供你電視 現在外面中古電視2500我估計可以用個五年

所以你租期為一年 2500/5 所以你只有五百的額度可以用

所以不提供電視我扣五百給你 大概就這樣

我想問 這樣子合理嗎?

2500他自己說的可以使用五年也是他自己評估 

五百哪裡能享受到原本應該有的電視呢?

現在他說完這個就不回簡訊了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