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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籤 102-01-17 19:31

律師您好:小弟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律師 小弟先前有發生車禍 事情是這樣子的 設對方為A男 A男騎機車行駛於外快車道突然往機車道切也未打方向燈導致小弟煞車不及擦撞到他,他未停下來查看只有回頭看了一下小弟摔倒在地上就往前騎到路口等紅綠燈了,小弟有牽起機車往前追到他 請問這樣子破壞現場了 也無證人 對方有算是肇事逃逸嗎 今天開庭他跟法官說他並不知道有肇事才會往前騎 小弟當天有去醫院驗傷 也有附上驗傷單在筆錄上面 謝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21:40

您所述事實是肇事逃逸,而對方的說詞法官不一定會採信。

牙籤 102-01-17 23:01

感謝沈律師的詳細回答  幫小弟解惑

張皓 102-01-17 18:20

我當時只是超車道逆向去突然巷子出來一台計程車結果跟他差撞..我當時是騎摩托車..跟他差撞之後我壘殘..全身傷..而對方只是車子小刮傷並不嚴重..人也沒受傷..而他有下來詢問我我有沒有事.而我跟他說沒事..我也反問他..後來他報警處理而我因沒駕照而恐慌所以騎乘摩托車逃逸..我並沒喝酒..後來警察找上門來..說我因肇事逃逸而帶回去做筆錄...也酒測過0% 沒酒精濃度反應..後來我是有聽到警察先生在蔣說我這案子宋不上去...事後..調解委員會打來說要我前去和解..我依然沒去..是因為我身上沒錢而去..結果..法院通知單有來 我自己沒收到.不知道時間開庭而沒去法院..現在被通緝 如果我上警察局投案 會怎麼樣的結果..

 肇事逃逸  要件還是要造成被害人死傷

 如果只是單純車損  是否構成肇事逃逸罪應該是有疑問的

Paggy 102-01-09 11:01

您好!

    之前騎機車在上班前送小孩到托嬰中心的路上,不小心碰撞到路人(雖然在碰到之前已按剎車,無奈還是輕碰了一下,對方是個有年紀的人,所以重心不穩而跌坐)。我當時也問對方有沒有怎麼樣,可是她沒回答我,掀起褲管看情況,我是沒看到有什麼傷痕,結果突然有個人過來把對方給帶走了(可能是因為我們在路中雙黃線附近),我當時楞住的頭腦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一直在路中看他們過馬路,想說托嬰中心也在對面巷子裡,先把小孩放下,然後馬上去找對方,可是卻沒看到人...還以為對方沒什麼事所以走了。唉~~真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也不知道正確的處理方式,結果,就接到警察局打電話來說我肇事逃逸!! 到了交通隊,那個警察就在那邊罵我說怎麼可以肇事逃逸呢,連我在那邊解釋,他還是在那邊說。天地良心,我真的沒有要肇事逃逸 (我也不知道會被當成肇事逃逸)。當天最後,對方說了一個金額來和解,警察叫對方去驗傷。之後的期間我也一直關心對方的傷勢(腳扭到),最後也寫了和解書。警察還打電話來叫我們去做筆錄(原來當天交安組的警察沒做筆錄)。原本以為事情告一段落了,結果昨天收到警察開的違規通知單,上面說叫我到『到案處所聽候裁決』,因為我完全不懂相關法律、程序,就先打電話去監理站問,他說我要罰6000元和吊銷駕照一年。因自己的一個小疏忽、對方也只是扭到腳,卻招來這麼重的懲罰。想請問,是否有辦法可以不要判這麼重,因為我一個人要照顧兩個小孩,還要上班,機車是生活中很重要且必備的,每天要用它來載小孩上學、到托嬰中心、然後上班,以及買每天的三餐和必需品。所以如果吊銷駕照的話,勢必嚴重影響生活。請幫幫忙,是否有辦法可以解救呢? 謝謝!!

依你所說的情形,並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你趕快要求員警去調監視錄影

以還原當時的情形(通常事隔多日,就調不到錄影帶了)

或是當場有沒有人看到

你可以請他們幫你作證

 

對於交通罰單,你可以向監理所提起異議

詳細你可以來問我

 

 

 

 

Paggy 102-01-09 14:0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你所說的情形,並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你趕快要求員警去調監視錄影

< ... (恕刪)

 張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監視錄影帶也不知道能不能調到(事發至今已經過了一個月了),

       事發當場或許有人看到,但應該幾乎都只是看到對方跌坐在地那一幕吧,

       也由於我停在對方旁邊,所以扶他的人當然就把我的車牌記起來,

       把對方扶到馬路對面後就跟對方說我人逃走了、不見了~~~

       對方之後就去報案了........

       要找到旁人來做證應該是不太可能了!!

       對方也一直說我沒在旁邊(她根本就嚇呆了,也難怪我問她有沒有怎樣她都沒回應我)、警察也說我當時沒留資料給對方、沒通知警察、救護車,人就離開現場就是肇事逃逸。這樣真的不會構成肇事逃逸嗎?

       『向監理所提起異議』是指提出申訴嗎?

        請問詳細該如何向您請教? (mail? 來電?...)

        謝謝!!

按您所述,現在只是交通罰鍰的問題

至於肇事逃逸的刑責,並無被追訴

所以,證人證據的部分,雖然缺無

同樣的,對方的證人、證物也是缺無

這就形成各說各話的局面了

 

建議你可以親辦或郵寄書面資料向裁決機關陳述(申訴)

將你當時情形陳述說明清楚

 

Paggy 102-01-23 14:09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按您所述,現在只是交通罰鍰的問題

至於肇事逃逸的刑責,並無被追訴

< ... (恕刪)

 

關於舉發肇逃的通知單,我昨天已向監理站申訴了。

這幾天也到現場找監視器,剛好有家合庫的監視器對著現場,但因是銀行單位說需由警方來調閱才行,我們也請警方去調閱。今天早上那個員警說監視器沒有照那邊啊!! 明明合庫的警衛及我老公有看監視器的方向,就對著那個地方,只是能照到多大範圍就不知道(所以才要調出來看呀),那員警就說沒有對到那邊。然後突然說,因為之前沒拍我的機車,要我騎機車去給他拍3、4張。真是奇怪,員警都已經給我開紅單了,現在才突然來說要拍機車照?? 之前也是在事發幾週後叫我們(我和對方)去做筆錄,現在又搞這樣,那到底是怎樣呢? 我真的一定要讓他拍嗎?

這件事發展至今,已經嚴重影響我的生活、精神狀況,現在只要那個員警打電話來,我就快瘋掉了!! 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將整件事結束呀?

宇軒 102-01-05 19:46

在前幾天發生車禍事故 我直行騎機車在慢車道

路旁突然衝出一位老太太 我煞車不及撞到他

當下我立刻打110和119 也有呼叫老太太 但都無法反應

我很緊張立刻騎車前往最近的醫院 想叫救護車

回頭則反時 現場都沒有人了 我有立刻請朋友帶我到附近的醫院找人

但都找不到 所以回警局報警 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為甚麼員警一直以肇事逃逸詢問我

還要我等候法院通知 我之後有打算出國念書 要申請良民證 這樣會受影響嗎

回覆 宇軒 的發言內容:

在前幾天發生車禍事故 我直行騎機車在慢車道

路旁突然衝出一位老太太 我煞車不 ... (恕刪)

這個是在臨界點的問題

差一點就有罪

差一點就可以無罪

建議你要找律師幫你辯護

 

如果開庭自己不會講

可以再來問我

宇軒 102-01-05 20:22

那我開庭時大致要說些甚麼

辯護律師要自己找嗎 還是.....

在警局做解釋的時候我有拿手機證明我有撥打電話

要先和對方談和解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5 20:27

先跟電信公司申請通聯,證明您確實有撥打電話,這部分警方是不會幫您調的。如果想出國,建議您偵查中就該找律師,以求周延。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

LIN5168 101-12-29 21:22

之前才因朋友酒駕幫他頂替,我犯了頂替罪判了緩起訴一年繳罰金2萬元

才過兩個月,前幾天又因酒駕酒測值 (0.65) 犯了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

被檢方起訴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罪,外加對方加告一條過失傷害,一萬元交保

問題是緩起訴取消後,連之前的頂替罪也一併起訴,那我是不是就一定會進去關??

有可能最後與對方和解後只判易科罰金嗎?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05

緩刑會被撤銷,一併處理,不過不一定會關,還是可以爭取六個月以下

101-12-19 21:00

開車等紅綠燈 綠燈行駛時後輪壓到機車騎士的腳 當時並不曉得 直到警方通知才知被機車騎士肇事逃逸 現場無監視器供參考 對方要求賠償 但金額談不攏 有啥方法能保護自己 還是只能照對方的金額作為賠償合解不成會有刑責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構成肇逃,仍有爭執,若您認為本件事實仍然未明,並不建議您馬上和解,您可以先看該路口有無監視器,先向主管單位申請以保全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9 21:55

對方有何證據證明呢?

101-12-19 22:04

現場並無監視器可供參考

101-12-19 22:06

 只有記下我車牌號碼 跟警察報案

 您好:

本件證據顯得薄弱,若您覺得您是冤枉的,應據理力爭,否則本件您可能會涉及肇逃及過失傷害罪嫌,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09:07

您可以跟檢方請求鑑定您車輪有無對方DNA,並聲請調查對方有無詐欺前科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

談判過程對方可能錄音,如果因為自己承認而判有罪你不會喜歡的,談的時候要小心用詞。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黎萱 101-12-18 10:17

當初先生和其朋友借了一筆錢,現在還不出來,當初是經我手拿給先生,現在和先生感情不睦,已分居中,對方要不到錢卻說是我借的,可明明就是他們兩個自己講好借貸條件,結果現在還一直傳簡訊說若不處理的話要到公司找我看要怎麼解決。

日前又不曉得先生到那人家偷了什麼東西,結果對方報案,卻把我的姓名、電話及上班地點都告訴警察,導致警察三天兩頭打電話,讓我很困擾,他的友人還亂講說先生開了我的車逃逸,但車子目前是我在使用,而且又傳簡訊說不還法院見,還要告我窩藏嫌犯,我現在根本就沒和我先生聯絡了

請問他可以這樣隨便把我的資料給別人嗎?還這樣一直傳訊來給我,我該如何處理

林智群 (klaw) 101-12-18 12:19

對方這樣騷擾無非要你出面解決債務,如果沒有借據證明是你借的,你沒有償還義務,

另對方騷擾你並散佈你的隱私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以提告阻止對方這樣的行為

德沛 101-12-17 22:18

我在今年的12月11號晚間發生與無照摩托車駕駛撞擊的事情,當下由於沒有過這方面的應對經驗,加上緊張衍生出想逃離的念頭,所以我就將車子開走,待情緒平復後一小時內到警局自首,做完筆錄後,被開了造事逃逸的紅單,當場扣照。 摩托車駕駛有骨折開刀及多處擦傷無生命危險住院5天後出院。警察說要等開庭...我無前科酒駕也沒上過法庭1.想知道我會不會被關? 2.若被判了緩刑期間內因上班需求還是需要開車 但是被扣照然後被警察抓到會有甚麼後果? 3.想知道和解後上法庭能否有對我更有利的判決結果?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04

建議和解,有助於爭取緩刑,

如果被吊銷駕照,緩刑期間駕駛被發現,只是罰款而已,並沒有違反刑事法律,沒有撤銷緩刑的問題

 1.有自首 應該有減刑空間  2.雖然肇事逃逸公共危險罪  不過仍涉及被害人  所以如果達成和解  還是會影響檢察官的處分  3.被扣照期間如果仍無照駕駛  是屬於行政罰的問題  亦即是否吊銷駕照及相關罰鍰

101-12-17 14:25
我先生趕著上班騎在南下的路段,而對方北上越過虛線逆向進入我方南下的路段,還停在快車道上。我先生在遠處就已看見對方,當時已試著減速,心想對方應會通過,待繞過對方即可,不料對方竟就這麼的停下來,又無奈該路段灑水車剛經過,我先生煞車不及,又怕與對方對撞,只好先讓自身倒下滑行。不料速度減的不夠,還是碰在一起繼造成對方車倒。 我先生扶起自己的車子後,目測查看了對方無明顯傷勢,為了趕上班便騎走了。但在路途中很是擔心,於是到了公司打了卡便立即以公司的電話播打至警局報案,警局說該事故已有人通報,傷者已送至醫院,要他立刻返回現場。回到事發現場,警方立即進行酒測及訪談,完成備案。 備案完成,也隨即前往醫院探視傷患傷勢。對方小腿骨折。當晚待傷者手術完畢,立即帶了紅包前去探視,對方家屬問說:「你肇事逃逸,是警方找到你,叫你回來的嗎?」,我先生回應說:「不是警方通知的,是自己打電話去警局時,警局告知的。」對方家屬便沒再說什麼。 隔天晚上又再次帶了補品前往探視。當事人與家屬都沒說什麼,還直說他們都很好講話的,希望能朝和解方向解決。誰知陪同的里長伯一直動作頻繁,在事發第三天帶著家屬去警局調閱監視器,看見我先生離開的畫面,自此便一口咬定我先生肇事逃逸。第四天又去調出我先生的通聯記錄。第五天再去探視時就說要請看護,要我們拿錢出來,還說要是無法和解就要依肇事逃逸提告(意思似乎是要看錢給的夠不夠)。我知道我先生的離開造成肇事逃逸罪責的確立 ,我們也沒有不付責任的意思,但一切的賠償事宜也要等肇事責任鑒定出爐了,保險公司才能出面處理啊。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若是責任鑑定出爐保險公司賠償有限,而不能滿足對方的胃口要向我們提告的話,我先生的刑事責任有多重?民事賠償又要多少?我先生返回現場的舉動能算是自首嗎?我先生有輕微的擦、挫傷,但因不影響工作且我們已自認倒楣沒打算反告對方。若是如此要給對方保險以外的賠償金該如何計算? 註:對方無機車駕駛執照,所騎乘機車又是幽靈車(該車有車牌,但車主早已在十年前過世,車子未作變更登記,也沒有報廢),該機車也無保險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1:46

1.據您陳述,事發當時有目測無傷勢,但實際上卻有骨折發生,這是相差極遠的陳述內容。

2.肇事逃逸依現行法是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賠償部分,主要是慰撫金。

3.對方雖然已經報案,只要還沒知道是您先生或車牌前返回現場,可認定是自首

4.您先生有輕微的擦、挫傷,還是要驗傷拿證明,並於告訴期間六個月內告訴,對和解談判比較有利,若能達成和解,或不想告訴,再行撤告即可。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by律通法律事務所

伍佰 101-12-16 02:01

10月份我父親與人發生車禍,

我父親肇事逃逸,對方告他過失傷害

我父親也在這段時間內送往醫院開刀治療.並且住院近一個半月

對方保險員一直要求我們去幫對方修理車

由對方指定車行維修,由於我方被咬定肇事逃逸,所以我們只能乖乖付修車費嗎?

因為當初開的估價單金額高達2萬5,對方車行跟我們說,他沒有再開收據的

可是卻跟傷者方說能開收據給他們,我們要如何自保呢?

當初有諮詢過其他專業人士

他教我開立一式兩份的協議書

註明:因雙方經濟需求由甲方某某某先行代墊修車款項,金額XXX元請乙方某某某查收

不依此為和解之用途   

然而對方卻說 我們是再把肇事責任全推給他們

對方保險員還跟我們說 要我們包紅包給對方傷者

這樣是合理的嗎?

建議等對方來跟你要 若對方拿的出單據 再去爭執單據的真偽性 或是把折舊算進去 將金額拉低

至於紅包 那算是人情上的東西 跟法律權利較無關係

若是要和解 則要書面把和解條件寫清楚後雙方簽字 較為妥當

伍佰 101-12-18 14:14

要怎麼去計折舊?

因為原約星期三去對方車行付款,所以要求要註明此次付款

為代墊,不是和解之用,

不過當初對方一直拖到上週五才修好,今天開庭

不知是否會和解,也不知道會如何判決

黎萱 101-12-12 16:43

當初先生和其朋友借了一筆錢,現在還不出來,當初是經我手拿給先生,現在和先生感情不睦,已分居中,對方要不到錢卻說是我借的,還一直傳簡訊說若不處理的話要到公司找我看要怎麼解決。

日前又不曉得先生到那人家偷了什麼東西,結果對方報案,卻把我的姓名、電話及上班地點都告訴警察,導致警察三天兩頭打電話,讓我很困擾,他的友人還亂講說先生開了我的車逃逸,但車子目前是我在使用,而且又傳簡訊說不還法院見,還要告我窩藏嫌犯,我現在根本就沒和我先生聯絡了

請問他可以這樣隨便把我的資料給別人嗎?還這樣一直傳訊來給我,我該如何處理

ElaineLo 101-12-12 01:58
我在12月5號晚上7點多騎著機車在著我家人往回家的路上 在燈光明亮且雙黃線且禁止超車,速限40的隧道被人以自小客車後方擦撞 並往對向車道橫飛出去撞到欄杆並倒地不起,意識尚可,送往急診,後續仍有回診,之後也有復建的可能性 警察沒有扣押車輛,也沒調閱行車紀錄器,也沒酒測 肇事者當下有逃逸嫌疑,因是在隧道入口發生擦撞,車輛已經開到隧道出口才停下,發現有其他人在看車牌才停下 有目擊證人看到我們在隧道發生擦撞但不知道誰撞誰,但聽說肇事者對警察說沒看到我們 但該路段無監視器((會再確認)) 1.請問可以提起怎樣的告訴?可否依刑事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2.求償內容是否可以包含醫療費、後續復健費、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和精神求償? 3.機車我是否可以決定要不要修理(已經發不動了)?不修理可以求償當初購入的價格嗎?因為也不敢騎了,另外這台機車具有生日禮物的紀念性 4.程序該如何進行? 5.我是否可以懷疑肇事者酒駕超速? 6.因肇事者說沒有在燈火明亮的隧道看到我們,可否要求檢查視力? 另外,因為警察那天嚴詞舉止失當,是否可以提出?但是沒有錄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可起傷害及肇逃之告訴,但若要刑事附帶民事的話,則要等刑事起訴. 二.求償內容是可以包含醫療費、後續復健費、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和精神求償. 三.機車沒辦法請求到當初所購入的價格,會有折舊的問題. 四.刑事告訴,您可在警局或地檢署直接提出. 五.您當然可以懷疑肇事者酒駕超速,並請檢察官調查證據.至於要求檢查視力,則視有無調查的必要.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laineLo 101-12-11 21:46

我在12月5號晚上7點多騎著機車在著我家人往回家的路上
燈光明亮且雙黃線且禁止超車,速限40的隧道被人以自小客車後方擦撞
並往對向車道橫飛出去撞到欄杆並倒地不起,意識尚可,送往急診,後續仍有回診,之後也有復建的可能性

警察沒有扣押車輛,也沒調閱行車紀錄器,也沒酒測
肇事者當下有逃逸嫌疑,因是在隧道入口發生擦撞,車輛已經開到隧道出口才停下,發現有其他人在看車牌才停下
有目擊證人看到我們在隧道發生擦撞但不知道誰撞誰,但聽說肇事者對警察說沒看到我們
但該路段無監視器((會再確認))

1.請問可以提起怎樣的告訴?可否依刑事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2.求償內容是否可以包含醫療費、後續復健費、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和精神求償?
3.機車我是否可以決定要不要修理(已經發不動了)?不修理可以求償當初購入的價格嗎?因為也不敢騎了,另外這台機車具有生日禮物的紀念性

4.程序該如何進行?
5.我是否可以懷疑肇事者酒駕超速?
6.因肇事者說沒有在燈火明亮的隧道看到我們,可否要求檢查視力?

另外,因為警察那天嚴詞舉止失當,是否可以提出?但是沒有錄音

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傷害肇事逃逸刑事告訴 起訴之後提附帶民事求償

也可直接提民事求償 您說的醫療費用工作薪水損失等 當然可以求償 你須保留單據以利舉證

ElaineLo 101-12-12 01:43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傷害肇事逃逸刑事告訴 起訴之後提附帶民事求償

也可直接 ... (恕刪)

我還沒錄筆錄,星期日會去錄

那我是否該主動提出當時我比他早進隧道,也有人看到我們在隧道

我還聽到他媽媽對他說:就叫你不要開那麼裏面

來反駁?

或是等到法官面前再舉出較好?

目前警察是說我們現階段的證詞一樣,他承認自己肇事

 

另外他雖有逃逸嫌疑,但仍然有停下,還可以提出嗎?

毛小鎂 101-12-05 01:48

請問因為我之前開車時跟人有碰撞

剛好是在後造鏡的地方以為是別人不小心來用到

結果之後接到警局的聯絡電話才發現是撞造人且對方有受傷

變成了肇事逃逸,在還沒有到地檢署去時都已經跟對方達成和解

原本檢察官說要判緩刑跟勞動役,可是之後又撥電話來說

現在已經有內規規定肇逃的話要判緩刑的話要先繳六萬塊的罰金

檢察官就問說要罰錢嗎?還是要再去法院申訴

姐果現在收到簡易法庭的判決書了,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一天1000元

當初就是因為沒有能力繳六萬塊的罰金才選擇看可不可以爭取到較輕的判刑

請問我現在可以怎麼做,我沒有任何的前科,但真的不想要留下前科

可是又沒有那麼多錢可以罰,請問我該怎麼做?

再麻煩各位律師

感激不盡

司徒 101-12-05 00:09

今天在行經路段時  一台車 從左後方開來 引起擦撞  人沒有事情  車子損毀

對方紅燈加速逃逸   本人是事後報案  而且我也沒機車駕照 

這樣的責任歸屬 是誰對誰錯呢 後續要怎麼處理呢?

 

拜託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感恩感恩!!!

黎萱 101-12-04 14:24

目前和先生分居中,之前不曉得他到他的友人家偷了什麼東西,結果對方報案,把我的姓名、電話及上班地點都告訴警察,導致警察三天兩頭打電話,讓我很困擾,他的友人還亂講說先生開了我的車逃逸,但車子目前是我在使用,請問他的友人為什麼可以自作主張的把我的資料都告訴別人而造成我的困擾~

黎萱 101-12-04 14:19

目前和先生分居中,之前不曉得他到他的友人家偷了什麼東西,結果對方報案,把我的姓名、電話及上班地點都告訴警察,導致警察三天兩頭打電話,讓我很困擾,他的友人還亂講說先生開了我的車逃逸,但車子目前是我在使用,請問他的友人為什麼可以自作主張的把我的資料都告訴別人而造成我的困擾~

fufuchen 101-11-29 23:07
律師您好:我是之前有提問過的fufuchen。勞動服務40天的部分是過失傷害刑事部分。這次是檢察官提起的公共危險罪的"肇事逃逸"部分。(前一次針對這部分,是罪證不足不起訴)但這次或因母親並未與對方和解,因此竟判刑8個月,也沒有緩刑易科罰金,母親已67歲,必須於10日內提起上訴,若提出新事證,有改判的可能性嗎?
提出上訴 還是可以聲請調查證據 如果可以證明 當然有撤銷原判的可能
fufuchen 101-11-29 18:05
律師您好: 請問我的母親因在夜市(擦撞)某婦人,被告肇事逃逸,但當時母親並未察覺有擦撞到人,且警方調查也並未加速,因此一審收到公共危險罪不起訴處分書,又被檢查官提起公訴,這次被判決有期徒刑八月。也已服勞動服務40天。(未與對方和解,因對方開出20多萬的賠償金,母親認為太高)請問這次再上訴,若提出新證據,有可能更改判決嗎?或若判刑確定,就無法更改呢?
已經判決 也服勞役40天 案件不是確定了 是要提出什麼上訴? 應該是再審或非常上訴
安阿 101-11-29 17:46

我想請問一下,有天下午我因為手滑,導致方向盤偏移,衝進對向車道,與小客車擦撞,以為只有小擦撞,便無停止繼續開,但開了一段路,覺得不對,怕對方有受傷而又回去車禍現場,但對方已經不在,而我又等了一下,確定不在,我才又開走,過了幾天,警方通知我對方告我肇事逃逸,我才知道對方有受傷,而我們有說要和解,但警方說我還是有肇事逃逸的懷疑,而又要送地檢署,我想請問一下,這樣的話,我會有什麼刑責嗎?  謝謝~

阿輝 101-11-17 12:53

各位大律師們 請問喔!  我前幾天要停車倒車不小心撞到別人的車  我有下車察看他的車況 但是我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但是他人又沒有在車上 我就驚恐的開車離去 過了2天 他人已經報案110通知警方  之後警方通知我進警局作筆錄 還給我看監視錄影代  但肇事問題已經和解了 之後警察開我兩張罰單 一張是肇事逃逸 另一張是未注意後方安全+未處理事後肇事 請問一下 我真的有構成肇事逃逸嗎? 那我以後是否會有肇事逃逸前科? 那未注意後方+未處理事後肇事需要吊扣駕照1到3ㄍ月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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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 101-11-17 13:35

 那我全部的懲罰是吊扣駕照1到3個月和罰金1000到3000元這樣嗎?

阿輝 101-11-17 17:57

那我算是肇逃嗎? 還需要吊扣駕照嗎?

林智群 (klaw) 101-11-17 21:41

既然對方沒在車內就沒有受傷,沒受傷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阿峰 101-11-17 12:47

今年 我老爸 騎機車 不小心 和後方機車 擦撞

對方 機車翻倒 我老爸 沒翻  我老爸幫對方 把對方機車牽起來

看對方沒事 轉身就離開了(有影片)(鄉下地方沒紅綠燈)

結果 我老爸 被對方 告肇事逃逸 

結果 和對方和解  去鄉公所 和解 也包了紅包 給對方  對方也接受 簽字 和解

今天 我收到了一張傳票 上面寫 公共危險 案件

判刑   有期徒刑六個月如準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喔日.保安緩刑管束.緩刑二年

囧 還有救嗎? 不是都和解了 整麼還會被判刑呢 18萬多@@ 拜託 律師大大 幫我一下

感謝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7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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緹那 101-11-15 22:10

前日我開車撞到騎機車的小姐(甲方),因她只是擦傷可自行騎車去醫院就診,我答應同行前往醫院,但離開現場50公尺時我擔心被對方誣告肇事逃逸。自行報警,因此是故書上對方名字是『不詳』,但事後已確定是對方,現在對方要求賠償金過高,若我不答應她就會對我提告民+刑事,請問傷害罪若只是輕微擦傷會被判刑嗎?大概要罰多少罰金?因為我正在準備考公職,很擔心,麻煩您了!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6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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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1-11-14 23:41

請問 開庭的時候檢察官 會有當時的車禍圖嗎

還是檢察官只會依筆錄下去提出問題審問

還有 如果不是被依肇事逃逸起訴 只是被檢察官的傳單上是 違背安全駕駛 如果是起訴肇事逃逸的話應該

就不會只是違背安全駕駛吧 是嗎 .....

這樣檢察官在開庭時會提到有關肇事逃逸的問題嗎..

因為我不知道檢察官到底知不知道我肇事逃逸

車禍也都和解完了 警方方面也說沒將肇事逃逸往上提報 因為當下對方就已經原諒了肇事逃逸的人,對方

也沒提出告訴

請問這種情形該怎麼處理 ..

也不知道警方既然沒往上肇事逃逸 但他車禍圖是怎麼畫的呢...

蕭宇軒 (蕭律師) 101-11-1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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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宇軒 (蕭律師) 101-11-15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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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101-11-14 20:39

您好,我的女朋友,於半夜自行騎機車,追撞到了橋墩的石頭,警方到來時,我剛好步行看到了車禍,但不知道是我自己的女友車禍,我一看到是我自己女朋友,我馬上跟警察說是我女友,而當時救護車並還沒到來,當時警方沒辦法,對我女友進行酒測,救護車經過2分鐘到來,我與女友一同去醫院急診,請問律師,當時我女友,頭部與胸腔受到嚴重撞擊,但是隔一天醫生說先回家觀察,先不用住醫院,在醫院的時候就已經頭暈嘔吐了,第二天警察打來,說哪一天要回診,因為警察要診斷證明,我問說診斷證明要幹麻,警察說要記錄交通事故,我就問重點了,紀錄然後呢?警察就說要移送法院,說我女友當時急診時,有抽血驗出酒測值1點多..,所以叫我要開診斷名給他,我不明白我有義務要開這証明嗎? 我女友都快要死了,警察都還要送我女友去法院,還有當時警察還說我肇事逃逸,我說我步行過來看到車禍,我都還不相信是我自己女友,我還跟警察說是我騎的,要開就開我就好,第二個警察就說...就是你嘛.難怪兩頂安全帽,還說要告我,結果攝影機掉出來,確定是我女友自己騎的,警察就堅持要移送我女友去法院,我想請問,我女友去年11底有酒駕紀錄,已經繳完了,駕照2013.8.15才能拿回,現在又發生這樣的事,請問她的公共危險會怎樣判,罰金又是多少呢? 請麻煩律師幫幫我。

苡婕 101-11-07 22:59

我兩個禮拜多前有出車禍
但是當下我們雙方都沒有報警因為我是未成年
但是有路過的警察經過
對方跟警察說要私下和解

之後他打電話跟我要了一萬多塊
跟我說是他修車的費用但是我只看到他車頭燈的殼掉了
我媽說絕得它是看我未成年所以才要敲詐我叫我別理他

直到今天對方又傳簡訊給我
跟我說
逃避事情 良心何在 為了一萬多塊 不出面解決事情
要上法院告你造識逃逸 讓你後悔莫急

但是當下警察也沒有量路 我們也沒有筆錄 更沒有和解
這樣就算了
我請他拿出修理車子的收據給我 它也都不肯
現在才傳簡訊跟我說他要告我讓我後悔莫急

想請問
這樣警方會受理嗎
這樣真的告的成嗎
上了法院我站的住腳嗎

只是它傳完簡訊到現在之後就在也沒跟我連絡了

已經兩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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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漢得 101-10-27 18:36
請問 律師先生 有關"父親日前開小貨車 行經小路 後頭機車欲從右方超車超車不慎 撞到父親車後輪 跌到 機車有刮傷 人沒事 當時父親沒發現有人跌倒 車開走了 晚間警察找上門 說父親肇事逃逸 "一事 再請教律師 父親他是真的沒發現 只是父親的車輪和對方機車都有刮痕 因為父親車上無行車紀錄器 對方有證人說父親沒有下車查看就駛離 這真的算 肇事逃逸嗎 該如何自清呢 可否和解呢 感謝你的幫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有被認定肇逃之可能,本件可能需視當時的撞及情形來分析您父親是否真的有不知情之可能,當然肇逃仍可以和解,但仍會受到一定的刑事處罰,仍要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邱漢得 101-10-27 15:16
請問 律師先生 父親日前開小貨車 行經小路 後頭機車欲從右方超車超車不慎 撞到父親車後輪 跌到 機車有刮傷 人沒事 當時父親沒發現有人跌倒 車開走了 晚間警察找上門 說父親肇事逃逸 請問 警局筆錄時 要如何做才能保障自己 還有 不知道有人撞車跌倒 也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公訴罪 該如何處理 不能和解嗎 如果可以和解 該如何做 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父親莫名惹事上身 很心急 請求律師幫幫忙 謝謝了Q_Q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無肇逃,需視您父親當時是否知道撞到人而仍離開,且應依常理來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0-27 21:42

你父親車上有行車紀錄器嗎?

如果有的話請調出當天影片,以證明那天你父親並沒有發覺有任何異狀,

所以主觀上沒有肇事逃逸的意思

你們大家好 101-10-15 14:44

 

你好:

 

我已經十八歲 但還沒有駕照
上禮拜的時候我騎同學的車直行(他已經十八而且有駕照)
然後前方是紅燈快要轉綠燈 ,所以我慢慢減速 準備等綠燈再啟動
然後 就沒有抓準距離 ,且右邊的機車像我這邊靠過來,我就有點緊急剎車,不小心撞到了前面的轎車,沒有很大力,但是算有撞到.
然後我自己是因為剎車而撞到了自己機車的儀表板,然後我的安全帽前面的擋風板就斷掉,鼻子就有流血,有一道不算輕的傷口,然後我當下有點怕,而且又再流血,所以我沒有想太多就下意識先騎到前方下一條路的路邊停下來處理,接著我也沒有注意到車主有沒有怎樣,也尋不見那台車子了.


我在過了一個禮拜後 ,我朋友收到了他機車的單子,上面寫肇事逃逸.
想請問像這種情形最好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如何??
我蠻確定我只有很輕的撞到前面的那台車一下,不會有什麼傷亡之類的
所以以下有幾個問題
1.請問這樣主要是民事賠償的問題嗎?
2.會不會有牽涉到賠償以外的問題?
因為 我當下沒有去報警或什麼,而且罰單上寫肇事逃逸,但我不是那種撞到別人受傷還要跑掉的那種,只是當下很緊張.
3.這樣會牽涉到我車主的那位朋友嗎? 因為罰單是寄給她?
4.那這樣是無照駕駛責任是行政責任所以是另外罰錢嘛?
5會不會關係到監護人?
6,那後續如果去警局備案,可以直接跟對方調解 或私下賠償之類的嗎?
除了賠償車子的損壞 還需要什麼額外的支付嗎? 這樣算是刑事毀損罪嗎?

林智群 (klaw) 101-10-15 23:04

對方車主沒有受傷的話就不構成肇事逃逸,

至於你無照駕駛頂多是行政罰,罰錢而已,跟你父母無關,

建議跟對方試行和解,這主要是民事損害賠償問題,

當然對方可以告毀損,不過你不是故意的,應不會成立毀損

智遠 101-09-26 21:05

緣由:本人遭遊覽車司機由後擦撞,該司機酒駕聞報警後立即肇事逃逸,雙方皆無人受傷。
本人申請調解委員會相討理賠事宜,被告司機均無出席,因此向被告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法院調解被告也均未出席,目前已進行至簡易庭。因車主為本人弟弟,故法院請我提出"請求權基礎"及是否讓車主對被告知請求;如有,則請提出債權讓與書,並通知被告
本人之困擾:
1.車主工作繁忙無法出庭。
2.對於"請求權基礎"一知半解,撰寫困難。
3.債權讓與書通知被告亦有困難。
煩請律師解惑!!感謝!!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27 07:15
回覆 智遠 的發言內容:

緣由:本人遭遊覽車司機由後擦撞,該司機酒駕聞報警後立即肇事逃逸,雙方皆無人受傷。
本 ... (恕刪)

 

 

可提出委任狀後即可代理開庭 請求權基礎:請求權基礎可立於「一般侵權行為」,即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所稱:Ⅰ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權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 ...侵權行為 請求權讓與書如下:茲將對某某人之債權請求讓與某某人即可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27 07:18

 車禍責任論斷: 以路權為主;違規為輔;以前是大車讓小車,小車讓行人,受傷者可憐,死亡者更可憐,誰犯以上原則,誰就準備賠錢,不願賠錢就去坐牢,但現在車禍責任斷斷: 誰違反路權,誰就準備賠錢。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9-27 07:25
回覆 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智遠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一)請求權基礎
在探討車禍民事責任,需瞭解民法上之請求權基礎,也就是說係依民
法那一條條文向加害者請求損害賠償。茲將主要相關條文列舉如下:
1.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及第2 項分別
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
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一旦發生車禍事件,這是民事
償之最基礎條文。就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有幾個要件:
一、須有加害行為。二、須侵害權利。三、須發生損害。四、加害
行為與損害結果間須有因果關係。五、行為須不法。六、行為人須
責任能力。七、行為人須有故意過失
至於民法第184 條第2 項規定,成立要件為:一、侵害法益。二、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三、過失推定。
二項條文規定之差異,在於前者採取過失責任主義為條文設計之基
礎,欲依前段規定請求賠償,須證明行為人之過失存在,然因法諺
有云:「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所以未能善盡舉證責任者,
將遭致敗訴之判決。至於後段則採過失推定主義,只要有違反用路
相關規定時,就規定該行為人有過失,而可較輕易求償。我國關於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係為參與道路交通者
而為設計之規則,只要大家均嚴守此規則,將可達成零事故之目
標,所以此等規定,可以說是保護他人之法律,故有違反,且生損
害於他人時,行為人就應該負擔民事賠償責任。故車禍事件之行為
第 5 頁, 共 9 頁
人如有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產生他人之損害時,受害者即可依民
法第184 條第2 項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2. 動力車輛駕駛人責任民法第191 條之2 規定:「汽車機車或其
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
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
不在此限。」此法條亦常使用作為車禍事件中損害賠償請求權基
礎。此法條規定責任之發生要件為:一、須為動力車輛駕駛人致生
之損害。二、須為動力車輛使用中致生之損害。所謂之使用中,不
以車輛行駛中為限,只要事實上有使用之狀態即可。例如停車開門
發生車禍煞車不當致車輛滑行發生車禍等。惟如汽車停放停車
塔內,停車塔因地震致車輛掉落壓死人,則非屬使用中之車輛。三、
須損害與車輛使用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阿智 101-09-23 21:13

我爸前幾天在加油站加完油
要開出來轉彎的時候
被另一台機車給撞到貨車尾
我爸下車幫她把機車扶起來
看她沒怎樣而且也發動機車
以為她要走了
由於是上班時間
我爸也趕著要上班
對方也沒多說話
所以我爸以為沒事就走了
隔幾天接到警察電話說有人報你肇事逃逸
到警局跟警察說了過程
但警察說以後遇到這狀況一定要報警
而對方她先生也很強硬
他說他們不是缺錢
今天就算是他太太的錯也沒關係
但他說很不喜歡我爸的態度
發生擦撞沒叫警察就給人家跑了
於是就收到監理站通知
要罰六千加吊銷駕照一年


我想問的是
明明只是一件小事還要被吊銷駕照一年
又不是酒駕或把人撞得很嚴重

想問各位有經驗的律師 可否提供點意見
因為我爸從事油漆常要開車
一年真的很久
如果去加油站調監視器證明我爸當時有下車
是否就沒構成肇事逃逸了??

感謝你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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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寶寶 101-09-23 17:42

被告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應該不予起訴處分,茲敘述理由如下:

一.告訴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報告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呈經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核轉本署檢察官偵辦意旨略以:被告xxx於97年x月x日中午12:00將告訴人 (好奇寶寶)車號xx-xxxx自用客車借用供己代步後,迄今未歸還意圖侵占 告訴人(好奇寶寶)多次透過電話被告xxx聯絡並告知將財物歸還,惟被告xxx拒絕不予理會,經告訴人(好奇寶寶)以存證信函催討x嫌歸還車輛,均不為所動,因認被告xxx涉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侵占罪嫌

二.案犯罪是時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刑法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寮第二項目有明文;又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需一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合利之證據,最高法院三十年上自第八一六號著有判例可資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侵占罪,需持有人變異其原來支持有意思而為不法所有之意思,始能成立,如僅將持有物延不交還或有其他原因致一時未能交還,既缺乏主觀要件,即難遽以該罪相繩(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3146號判例參照) 訊據被告xxx,堅決否認上開犯行 經查,系爭車號xx-xxxx自用客車登記未告訴人(好奇寶寶)所為,且被告xxx所借用,期限未定,此為告訴人(好奇寶寶),被告xxx所是認,亦有車號查詢汽車車籍資料在卷為憑 準此,被告xxx 並沒有 {變異其原來支持有意思而為不法之意思},依上開判例見解,被告xxx缺乏刑法侵佔罪之主觀要件,即難遽以侵占罪相繩 此外 複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上開犯行,揆諸首揭法條及判例要旨,應認被告罪嫌不足

不懂得是...一.經多方催討均不予理會...連存證信函都寄出 被告不歸還 為何侵佔不成立???

二.雖沒說歸還日期 但也沒說不用歸還吧!!!

三.開庭當日 好奇寶寶有將以往被告的罰單都呈上(因車主是好奇寶寶所繳罰單) 這樣可以稱不法所圖???

四.庭上希望我們可以和解 但好奇寶寶的罰單及車輛 被告均說不處理 如何和解??? 法院竟直接寄以上這些給我 那代表甚麼???

五.被告曾因開好奇寶寶的車肇事逃逸 警方有找到好奇寶寶 也追查到被告 承認犯罪事實 這不算證據嗎???

六.有與蘆洲分局聯繫是否可以直接找到被告 將車輛開回 警方說不行!!! 那如將車牌拆回監理站報廢車輛 警方說需依法辦理 那我該如何???

車是我的 被告不還 還一直收到罰單 法院這樣回我 請各位律師大人幫幫我 謝謝!!!

101-09-19 11:48

幾個月前跟朋友到小吃部玩,認識一個外籍陪酒小姐...
接下來幾個月都有通電話,也交往再一起...只是她都上班只有放假陪我...
兩個禮拜前來電說他那邊工作沒做了...問我能幫她找地方住嗎...住到他找到工作就好...我就去租了一間房子給她住...前兩天有一天晚上我載他出去玩被警察臨檢...
我才知道原來她是非法逃逸的外勞=.=
說真的我很愛她...很多人都說外勞來台灣都只是要騙錢生活而已...
但是我們再一起幾個月了她卻從來沒跟我拿過錢...
現在他被關在收容所...而警察叫我等通知,我看筆錄上是寫違反就業服務法
請問這個罰則是怎樣罰 會有案底嗎....我真的不知道收留她是犯法的...
還有女朋友在收容所 我該怎麼幫助她呢..

回去之後怎麼讓她來台灣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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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荻婷 101-09-12 11:57
律師您好: 我與女兒於7月初騎機車在自己的慢車道 遭一名步行婦人闖越雙黃線(分向線)到我方直行車道發生碰撞, 管區員警到現場時對方已經離開(警方在她家找到她時她推說自己有傷要自行就醫),我和女兒當時因受傷則由救護車送往急診就醫. 事發至今已申請並進行一次調解,但對方說初判表及監視器都給她拍錯了.硬是不承認她本身有七成的肇事責任. 我方想提訴訟: 1. 不知是否也能同時提起肇事逃逸之訴?筆錄時,警方說若要這麼做筆錄,則要直接以公訴罪起訴對方,當時我一時心軟未堅持,現在該怎麼辦? 2.我方需要聘雇律師嗎? 聽說可要肇事方付我方所聘律師費用,該如何做? 3. 事故後對方兒子打電話威脅我方,可以一併提告嗎? 謝謝您的協助 洪小姐
1.可以提出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告訴 不過後者屬於非告訴乃論罪 沒有辦法撤回告訴 所以可能影響將來對方和解意願 不過如果沒有提出 對方又感受不到壓力 2.可以委任律師當告訴代理人 不過律師費用需要自行負擔 3.對方有恐嚇人身安全行為也屬於犯罪行為 當然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小銘 101-09-10 15:17

事情經過:

8/25 上午10點,某輛汽車逆向行駛(整台已開在我的車道上)與我(機車)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於是我馬上請旁邊店家打電話報警,路人也隨即騎車前往查看肇事車牌號碼,警察到現場後馬上讓我酒測,測出酒測值為0.26,把我帶往警局作筆錄並移送法辦,肇事車主當天也被警察查出並請回警局做筆錄,前提是我是在 8/24 台北公司中元普渡後下午4點多,在公司喝酒喝到 8/24 晚上8點,因為喝醉了所以公司同事送我去旅社過夜,8/25上午7點同事送我回新竹,我洗了個澡且吃過早餐後才出門準備去考試,然後途中發生車禍

當天警察已將兩個案件併為一案(肇事+酒駕),他說因為我是被害人,併為一案可讓檢察官及法官了解我是因車禍而報警被抓酒駕,或許讓法官及檢察官不對我起訴。

補充一下
我是跟我女朋友住在一起,所以早上從台北回新竹後,我吃個早餐洗個澡,與我女朋友兩人騎一台機車出門,發生車禍的,我們都有告對方傷害

請問我的狀況會是如何??

我沒有任何前科,因為沒遇過此狀況,所以有點擔心,謝謝解答!!plz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0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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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銘 101-09-11 08:41

 Dear 蕭律師

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

那我需要再準備我8/24在台北的住宿證明和監視錄影嗎?

還是以我目前的情況不需要準備??

感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4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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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芽 101-09-07 17:15

無照駕駛 對方酒駕(沒測) 肇事逃逸
我16歲高2女生 我家境不好低收,
我媽為了更多錢上大夜班的工作,
我放學直接去上班 晚上11點才下班
我家離學校和工作地點有點遠 ,
父母思考很久才同意我買摩托車,
車子分期付款連第一期都還沒到 就被撞到左殼開了而且都是傷痕 左鏡子也斷了

我昨晚下班時騎摩托車直線要騎回家,
一個中年婦人沒戴安全帽騎摩托車從右邊路口緩緩騎出來
我按喇叭她停了
我理所當然的繼續騎 她突然騎出來整個停在馬路中間
我來不及剎車 但我稍微閃了點
所以車子有去擦撞到 我的車頭撞到她車頭
我整個人+車倒地 對方整個好好的沒怎樣
我爬起來先把車移到旁邊 畢竟在路中間怕危險
那婦人騎過來我旁邊 一直罵我撞殺小之類的話
後來她就直接騎走

兩位路人目擊整個事件情況
有幫我記對方車牌 向前來關心我
突然那婦人又騎回來我前方
問我有沒有怎樣
我回 我腳整個都腫起來不能動了
她突然又向前來企圖推我罵我不然現在是要怎樣
我擋住她的手回應妳不需要動手動腳吧
然後發覺她臉和脖子都紅紅的 全身都酒味
她嗆我說她就是故意要讓我撞的 叫我報警阿
雖然我無照 但他行為太超過了 於是我報警
她看我報警卻騎車逃跑

警察來了後我有先告知我無照然後訴說一切情況
也有把對方車牌警察 警察也調到對方資料並且讓我去警局確認
我也有去醫院看醫生了只有稍微挫傷有開醫生證明
警察要我今晚跟家人去警局作筆錄

雖然我無照駕駛 但我有守交通規則
反而是對方的行為真的太過分了..
請問我接下來該麼做才好..?

請問我是否該跟對方提
刑法185-3條(重大違背義務制交通危險罪)
刑法185-4條(肇事遺棄罪)
刑法284條(過失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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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芽 101-09-07 17:11
無照駕駛 對方酒駕(沒測) 肇事逃逸 我16歲高2女生 我家境不好低收, 我媽為了更多錢上大夜班的工作, 我放學直接去上班 晚上11點才下班 我家離學校和工作地點有點遠 , 父母思考很久才同意我買摩托車, 車子分期付款連第一期都還沒到 就被撞到左殼開了而且都是傷痕 左鏡子也斷了 我晚上下班時騎摩托車直線要騎回家, 一個中年婦人沒戴安全帽騎摩托車從右邊路口緩緩騎出來 我按喇叭她停了 我理所當然的繼續騎 她突然騎出來整個停在馬路中間 我來不及剎車 但我稍微閃了點 所以車子有去擦撞到 我的車頭撞到她車頭 我整個人+車倒地 對方整個好好的沒怎樣 我爬起來先把車移到旁邊 畢竟在路中間怕危險 那婦人騎過來我旁邊 一直罵我撞殺小之類的話 後來她就直接騎走 兩位路人目擊整個事件情況 有幫我記對方車牌 向前來關心我 突然那婦人又騎回來我前方 問我有沒有怎樣 我回 我腳整個都腫起來不能動了 她突然又向前來企圖推我罵我不然現在是要怎樣 我擋住她的手回應妳不需要動手動腳吧 然後發覺她臉和脖子都紅紅的 全身都酒味 她嗆我說她就是故意要讓我撞的 叫我報警阿 雖然我無照 但他行為太超過了 於是我報警 她看我報警卻騎車逃跑 警察來了後我有先告知我無照然後訴說一切情況 也有把對方車牌警察 警察也調到對方資料並且讓我去警局確認 我也有去醫院看醫生了只有稍微挫傷有開醫生證明 警察要我明晚跟家人去警局作筆錄 雖然我無照駕駛 但我有守交通規則 反而是對方的行為真的太過分了.. 請問我接下來該麼做才好..? 請問我是否該跟對方提 刑法185-3條(重大違背義務制交通危險罪) 刑法185-4條(肇事遺棄罪) 刑法284條(過失傷害罪)
車禍案件多數都是在爭執賠償金額 如果對方態度不佳 且沒有意願處理後續事宜 你是可以考慮提出相關告訴 不過還是要注意肇事逃逸罪屬於非告論罪 提出之後是否影響後面和解意願 可以斟酌一下
芽芽 101-09-07 16:59
無照駕駛 對方酒駕(沒測) 肇事逃逸 我16歲高2女生 我家境不好低收, 我媽為了更多錢上大夜班的工作, 我放學直接去上班 晚上11點才下班 我家離學校和工作地點有點遠 , 父母思考很久才同意我買摩托車, 車子分期付款連第一期都還沒到 就被撞到左殼開了而且都是傷痕 左鏡子也斷了 我晚上下班時騎摩托車直線要騎回家, 一個中年婦人沒戴安全帽騎摩托車從右邊路口緩緩騎出來 我按喇叭她停了 我理所當然的繼續騎 她突然騎出來整個停在馬路中間 我來不及剎車 但我稍微閃了點 所以車子有去擦撞到 我的車頭撞到她車頭 我整個人+車倒地 對方整個好好的沒怎樣 我爬起來先把車移到旁邊 畢竟在路中間怕危險 那婦人騎過來我旁邊 一直罵我撞殺小之類的話 後來她就直接騎走 兩位路人目擊整個事件情況 有幫我記對方車牌 向前來關心我 突然那婦人又騎回來我前方 問我有沒有怎樣 我回 我腳整個都腫起來不能動了 她突然又向前來企圖推我罵我不然現在是要怎樣 我擋住她的手回應妳不需要動手動腳吧 然後發覺她臉和脖子都紅紅的 全身都酒味 她嗆我說她就是故意要讓我撞的 叫我報警阿 雖然我無照 但他行為太超過了 於是我報警 她看我報警卻騎車逃跑 警察來了後我有先告知我無照然後訴說一切情況 也有把對方車牌警察 警察也調到對方資料並且讓我去警局確認 我也有去醫院看醫生了只有稍微挫傷有開醫生證明 警察要我明晚跟家人去警局作筆錄 雖然我無照駕駛 但我有守交通規則 反而是對方的行為真的太過分了.. 請問我接下來該麼做才好..? 請問我是否該跟對方提 刑法185-3條(重大違背義務制交通危險罪) 刑法185-4條(肇事遺棄罪) 刑法284條(過失傷害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酒駕,涉及刑法185-3條醉態駕駛罪,但由於當時未酒測,所以事後要再追訴本罪,恐怕是有困難. 二.對方也涉及肇事逃逸罪,此屬公訴罪,您也可以提出告訴. 三.由於您有受傷,所以對方涉及過失傷害罪,您可以對他提告,並給他壓力和解. 四.本件若卻和解,可以請求的範圍為醫藥費,精神上慰撫金及機車修理費用.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文雅 101-08-15 00:08
律師你好,我是高雄某間大學的學生,目前大二要升大三, 在今年二月份時我有發生車禍車禍事情拖了很久 最近為了車禍賠償的事情煩惱 不知該如何是好 所以想請教你一下 我車禍分析表上 是 寫 無法辨識肇事責任 沒有監視器 沒有人證 各說各話 對方不斷的打電話來 叫我們賠償 要負責任 於是我們有去和解過 但對方直接就開口要20萬 我們沒談成 他說還會再調解第二次 結果對方就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開庭時 一開始是面對檢察官 我把我們經過告訴他 講完後過沒多久 我就收到單子 是起訴書 上面寫我疏忽路況 不慎擦撞到他 但現場圖上我是2方 對方是1方 肇事經過是寫: 1方林XX自稱騎腳踏車沿中山東路口左轉至中山東路11號(南北自行車行) 對面路邊停等(自稱未超過路面邊緣)與2方蔡XX自稱騎XXXXX重機車沿中山東路 西往東行駛執行疑似發生擦撞肇事(雙方皆稱有聽到擦撞聲,惟相對車損不明顯) 可是對方明明是逆向出來 腳踏車還有突出路面 但法官好像都認為是我撞到他 但如果我有撞到 為何我不坦承 或 肇事逃逸就好 法官勸我們和解了事 但對方開口就要20萬 法官有說要20萬太誇張 叫我多和對方談價錢 了事 法官說過失傷害罪 可判到五萬塊 書記官有來電通知 說對方堅持要五萬塊才肯和解 (若談不籠 下一次開庭 法官就會直接判 我該負責的刑事民事責任) 真的很莫名其妙, 一開始現場都被移動了,我本來要幫他叫救護車 但他不肯 之後又不准我走 又一直說他腳很痛 於是 我有送他去醫院 有幫助他 但現在很莫名其妙的變成 我要賠償 我實在也不願賠他錢 但我想了事 現在醫療費單子 與他 薪資證明單子 所有請賠償的單子資料 都在他手上 所以我無法計算醫療費用 住幾天 等於多少錢 我有同意讓她請在我強制險上 但對方並沒有到我的保險公司上申請 我想知道 我該怎麼辦 難道都是我的錯嗎 他明明也有不對 為什麼責任是我要負擔 五萬塊真的很多 我家真的負荷不了 很有壓力 我想問能只給他2~3萬嗎 但 對方不接受 我是不是會直接被判刑? 法官會同情我 或依情況而定嗎 張律師 拜託你 幫幫我 給我意見好嗎
除非你能證明你完全沒有過失 否則這筆錢你可能還是必須支付 不然如果沒有和解 你還是必須負擔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到時候易科罰金的錢都未必只有5萬
瀟瀟 101-08-01 02:50

最近車禍逃逸和解 請問一下第一次 開完庭後法官會馬上判刑期嗎 還是會再給我們和解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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