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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卡 102-01-07 11:31

我想要請問一下
大約前2年的時後 我有被銀行執行強制扣薪
當時急著要處理債務問題 所以就上網找了代辦公司幫我
當時代辦公司就說要先幫我跟銀行談協商
但是協商後反而每月要繳的金額比原本的多
所以後來就已協商破裂 幫我進入更生程序
我的欠債金額大約一百多萬 後來更生有通過
但是比例是100% 等於我不但要還一樣的金額 代辦費也都付了
當時心裡想說 每個月的負擔還是一樣 當時申請更生的過程中
就已告知代辦專員我第2個寶寶即將出生 可否再降低每月還款金額
而且根本一塊錢也沒少 我幹嘛找你們辦
他竟然告訴我 我的情況比較特殊 但是更生都通過了 就不能不繳
所以我也很無可奈何的硬著頭皮繳了半年多
但是最近幾期我真的繳不出來 所以 我現在接到銀行通知說更生已毀諾
我又重新去找當時的代辦 他又要再跟我收一次6萬的代辦費用

當時申辦更生時 我先生是我的保人 他們告訴我法院現在可能會去查他的資產來拍賣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萬一真的後到房子被拍賣 我們一家人要怎麼辦
我現在還有什麼辦法嗎??

請直接找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不用收任何一毛代辦費。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你這個情形實在是情有可原

追本溯源的說,應該是被之前的所謂代辦人給害了

 

建議你找法扶辦債清

但是,如果你可以找到外面的律師幫你出面跟銀行談還款條件,那就更好了

 

如果還有問題,歡迎隨時問我

KEN 102-01-06 14:01
律師你好~上星期在法院調解的時候~因金額談的太低不是很想和解~ 但那裡的委員一直叫我合解~還說如果不合的話~到時判下來~對方不給~我可能一毛錢也拿不到~ 最後是以十萬和解~ 簽筆錄的時候~ 小姐也只叫我確認金額而已~所以我也只確認金額的部份 我也不知道其實可以不簽~ 現在想想蠻後悔 還有就是 金額是以分期的方式每個月匯款給我~ 合解書上有打上我的匯款帳號~ 我回到家後才發現~我給的帳號是已停用的帳號~ (因皮包的提款卡太多了有時搞不清楚哪張是有在用的) 目前還沒收到法院寄的和解書~ 請問有可以撒回和解或重新合解的辦法嗎? 還有就是車禍造成的傷如果之後變嚴重~有後遺症出現~並有醫院的證明~可以在提出要增加和解金嗎?? 合解書上的內容是對方要賠償給我的金額是十萬,每個月五千,如有一期未支付,則強制到期。(不包含強制險) 無寫日後不得在向對方要賠償金的字樣。 麻煩你了。
1.在你自由意志下所做成和解 應該沒甚麼無效或得撤銷之事由 從否認和解效力 很有難度 2.你可以通知對方更換帳戶資料 以免無從履行
KEN 102-01-06 11:17
律師~你好 上星期在法院調解的時候~因金額談的太低不是很想和解~ 但那裡的委員一直叫我合解~還說如果不合的話~到時判下來~對方不給~我可能一毛錢也拿不到~ 最後是以十萬和解~ 簽筆錄的時候~ 小姐也只叫我確認金額而已~所以我也只確認金額的部份 我也不知道其實可以不簽~ 現在想想蠻後悔 還有就是 金額是以分期的方式每個月匯款給我~ 合解書上有打上我的匯款帳號~ 我回到家後才發現~我給的帳號是已停用的帳號~ (因皮包的提款卡太多了有時搞不清楚哪張是有在用的) 目前還沒收到法院寄的和解書~ 請問有可以撒回和解或重新合解的辦法嗎? 還有就是車禍造成的傷如果之後變嚴重~有後遺症出現~並有醫院的證明~可以在提出要增加和解金嗎?? 合解書上的內容是對方要賠償給我的金額是十萬,每個月五千,如有一期未支付,則強制到期。(不包含強制險) 無寫日後不得在向對方要賠償金的字樣。 麻煩你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法院所進行的和解,具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所以要推翻有其困難性,至於帳戶部分,您可以通知對方改匯其他帳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1-03 13:25
請問有幫撰寫聲請強制執行書狀嗎?費用多少?煩請回覆...~~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1-03 13:49
請寄MAIL與我連繫

律師應均可幫忙,費用請洽各律師

Nic 102-01-02 20:47

律師您好: 我是騎機車主幹道(閃黃燈) 時速在30 經過十字路口處我有減速 因右前方有貨車擋住當我看到右邊機車突然衝出來(對方閃紅燈) 我來不及煞車撞到對方 但是撞擊非常的小 雙方摩托車都沒有倒地,但是我前輪胎有撞到他的腳,對方有打電話報警坐救護車到醫院 這種撞擊力大概只是腳輕微扭傷,我倒是重頭到尾都很有誠意地跟他狂道歉, 在做筆錄的時候 我敘述右前方有車擋住時速在30 閃黃燈 當我注意到對方的時候煞車已經來不及就撞到了 我倒是人、車沒事,基於道義上想說負擔他一些醫藥費,後來發現我強制險過期三個月,我當下就想跟她和解 因為我覺得沒有很嚴重 對方就說要等他看完醫生再說,經過一個月後 對方打電話給我說他腳看得差不多 ,費用大概在快五千元 ,還說他是做打石工有兩天請假要我補償他這兩天,因為我是單親家庭 家裡的開銷都是我在支撐的 雖然五千元數目不大 但是對我來說已經造成負擔,我疑惑是不是人太好被對方吃死死的 警察也說雙方都有錯 但是閃黃燈比較佔優勢 我很有誠意想解決這件事情但是我強制險過期但是又不想付他這麼多的醫藥費 我該怎麼解決呢?

 

您好:

如果雙方均有過失 則應依比例分擔損害 你未必要全部負責。

Nic 102-01-02 22:29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雙方均有過失 則應依比例分擔損害 你未必要全部負責。

我剛發現我最後一段話打錯 警察是說我閃"黃"燈比較佔優勢
當初很有誠意要解決 現在聽到他 看腳看了五千元 還要我負責他請假兩天的費用
我能不付他任何費用嗎? 畢竟他理虧的比例佔比較重

法律上是依比例去賠償損害。但是你能不能主張全部不賠?就看你們之間要怎麼談了。

miss 102-01-01 14:19

請問自法院判決孩子的<監護權扶養費>後...前夫對於扶養費一事是能拖及拖...判決書是<月初>他則是說'還未領錢就拖10號'...'又拖月中'...'又拖至月底'...現在已經一連好幾個月都無聲息...但一樣有每兩周來帶孩子去探視隔一天帶回,因為是長輩要看孩子...我與他無法溝通...請問現在我是要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1-01 14:40

對方不願依判決主動給付,就只能透過強制執行囉。

lovefun00003 101-12-28 20:08

各位大大好
家母於數年前繼承了一筆共同持分土地(算是祖產)

小弟因為最近比較有空
就去地政事務所
土地的所關資料調了出來
頓時覺得很奇怪

爺爺民國84年4月過世,同年7月
家裡所有的動產都被大伯辦「分割繼承」(他持了2/3)
奶奶由於不識字,所以到死前都不知道爺爺的的財產
已經部份到別人名下了(此時奶奶持有1/3)

媽媽家有五個人(媽媽、阿姨、大姨、一個神智不清->都不知情)

小弟是想請問板上的神人
這樣有解嗎?(約10筆動產)

另外,奶奶死後
1/3的財產大伯又要來分
這部份也在大家都不知道的時候
被大伯拿去辦共同持有(約10筆動產)

因為大伯最近一直騷擾母親
揚言不把土地過戶給他
就要告母親

小弟當下聽到也覺得很誇張
小弟的老家是個民風很「蠢」的地方
連7-11都沒有

小弟有去問過相關的法律資諮
最後的結果就是「強制分割
因為小弟的老家在外島
所以開庭要回去也很麻煩
所以想說讓法院去裁決

有沒有大大遇過相關的情形
或是有任何特殊的見解
提點一下小的

謝謝

bryan1189 101-12-28 18:46

年輕時因無照駕駛車禍致死..刑事責任上因對方不願和解而判刑8個月入監..在監期間保險公司借調開庭追償保險公司所支付的120萬賠償金額,當時開庭我回答無力償還..後回押看所守...這事已是10~12年前的事件..我想請問..這追償有時間限制嗎?如果有是多久呢?在上個月保險公司曾來電告知若不處理將強制執行..且告知這120萬的賠償金額因產生的利息至今已經變210萬...我根本無力償還這些..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有詢問過對方是否是財務公司能否償還1~2成..若是可以可設法籌借來償還..對方告知這並非是一般的財務公司的追償..是產物保險公司..請問一般銀行債務打入呆帳後不是都會有轉讓給財務公司催收..產品保險不會轉讓債權嗎?請哪位能幫幫忙..謝謝..拜託...
另外!!代位求償是否有可能過了一定期限後就失去求償權力呢??

若我無力償還能有什麼方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保險公司的請求權應有時效問題,此時,建議您不要給保險公司任何還款承諾,若保險公司真的聲請強制執行,則到時您要向法院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若勝訴,即不用再還此筆債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sara 101-12-27 11:58

我們租給人土地當作停車場,合約已經到期,當初合約公證且有公證書.

但是現在他不搬走,也不搬遷,我們打算聲請強制執行(宜蘭地方法院)

但是,去問過2次執行費應該如何計算,結果答案都不一樣....

有下列4種答案(因為執行費太高我們也付不出來):

1.土地公告現值(稅單)*千分之8

2.租金*120倍*千分之8

3.3000元

4.土地交易價額*千分之8

都是宜蘭法院回答...答案都不一樣,希望有經驗的房東律師幫忙回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須先確認的是,您們的合約裡面是否有約定執行事項??

而宜蘭地院之所以會給您們不同的答案,基本上要先看您的請求權依據為何.若真的沒辦法的話,您們可以先聲請執行,再由法院來裁定執行費用,裁定下來後再按裁定費用繳納即可.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LIN 101-12-27 10:09

您好,我於今年九月二十五日借款六萬予朋友,當時她開立了一張等額本票予我,票期為:101.09.25,約定十月十日還款,卻一直拖,到十一月底只還了一萬三千,之後就避不見面,根本無法與其聯繫~於是我於十二月初把本票送法院裁定,對方己躲到其他地方,所以公文送不到,我又到戶政去查詢對方的戶口謄本,再送一次法院,目前還在等法院的公文! 我想請教的是,我最近有拿著法院的民事裁定去國稅局查詢相對人的名下財產的收入,卻發現她己將名下財產移轉他人,故名下沒有財產和收入~那如果我拿到法院的強制執行,我能做什麼要回我的錢?我能查詢她的銀行帳戶及申請扣押她的銀行存款嗎?謝謝~

1.債務人名下已無財產 目前應該也無法執行 執行不到財產 2.你可以思考的是 債務人將財產移轉他人是否屬於通謀或是詐害債權之行為 可以訴請法院將財產移回債務人名下 你就可以執行

ELIN 101-12-27 20:01

您好~我想再請教一下,那我該如何知道對方財產移轉他人是否屬通謀或是詐害債權之行為呢?定義為何呢?如果確定是,又該如何去向法院申訴呢?對方名下沒有財產和收入,難道無法申請她的名下銀行存款明細,再做強制執行的動作嗎?如果可以申請,那請問程序及該向那個單位申請呢?謝謝~

冰劍 101-12-22 16:50
因自己的心軟跟這個東南亞外籍的一起踏入婚姻
結果婚後<吃我的/住我的/一切開銷都我一人~還有小朋友(他都不給留在他那邊)
還讓我知道他早已有太太/小孩
2人導致吵架.外籍負氣離家(97.12月至今
中間外籍出現都是要求
要我配合辦理居留證!

目前2人正在訴訟官司
我沒錢無法請律師辯論/沒人可以幫助我
外籍請律師~搞一堆莫須有的證據往我這邊塞
我心力交瘁

上月11/12開庭時看得出來~法官重心都往律師
我整個心往下掉~知道肯定會輸
我感嘆法律站在有錢人/有律師那方
不保護一般老百姓~誰叫我沒錢~又不是專業人士

我也向法扶基金會申請過~但是結果是:沒過

 


台灣人的尊嚴被外籍踩在地上這樣利用

所以這月21開庭的時間我看開了~我也不想再爭論!

我也向法扶基金會申請過~但是結果是:沒過

 


無論判什結果~我只能默默的承受 2012-12-22 08:17:15 補充

心力交瘁..............感嘆
只能靠工作忙碌麻痺ˋ自己
好想放棄一切

 

對方律師第一次民事上訴文件是訴說

1.男方都不知情我要離婚事由(我有反駁:從他的通聯記錄我都有告知

2.說我知悉他居住地(我有反駁說他居住何處我根本不知道.而且2人均再不同廠區上班.到最後卻變成重點往2人上班的地方去爭辨

3.97.12至今他負氣離家說是我趕出去的(我有反駁說是他自己要出去

4.訴說100.7-8月我有要求他去做墮胎手術(這點是因我喝酒醉造成疏忽

5.說我97.12月以他拒不回台灣/不履行同居義務辦理強制離婚(這點我反駁

是他自己告知說要回去之後就沒連絡~)

這些我所反駁的事實均是在11/12所說的.那天法官還叫我12/21要提出證人

直到12/18又收到他掛號訴說

1.說我於97.12月後就沒有與他聯絡於事實不符

說我知悉男方連絡方式並非我所說的連絡不到/2方均沒有往來

2.主張說我知道男方上班地方/並非像我說的主張男方在所不明

3.他有找他之前主管來當證人

而我心力交瘁12/21號我也沒去開庭~

 

 

 

沈恆 (沈律師) 101-12-22 17:14

沒有律師協助訴訟比較容易居劣勢,如果經濟不佳,可以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免費律師協助。另外,如果外籍配偶與您結婚前已有太太,那是不是可能有重婚?如果是重婚,您應該提確認婚姻無效之訴,而不是提離婚訴訟。以上謹供您參考。

sen 101-12-21 10:41

因為我老公大多都在外地工作~偶而才會回家....近期我發現我老公都會有一些奇怪時間在通電話.....而我就去申請通話明細也有告知過他..他也是回說要調就調....

等到電話明細下來了卻真的有一個電話號碼聯絡一個月之久...而我去問了我老公他卻還不說出實情...於是我打了那個電話對方非台灣的女子口腔.他一聽到我聲音馬上掛了電話~然而我與我老公說了~我問到底是誰~我老公惱羞成怒回我說~對方女生先撥電話給他~後來才一值都連絡~談話內容我老公是跟我說就聊一些有的沒的~那個女生他連面都沒見到~然後又很生氣對我說反正他沒做出對不起我的事就好.我想怎麼處理都隨便我~反正他不會簽字離婚要我自己去看著辦(孩子們也都要我自己想辦法.他不會在理我們)~

我想請問律師們~我這樣可以申請離婚嗎?離婚率高不高?因為我有兩個小孩還都很小~我領的只有基本薪水.而假如我跟我老公離婚能對一個名下什麼都沒有的.工作也是現領的~還能要求他一起扶養兩個小孩子嗎?但是如果強制他要扶養他卻擺明不給那我又能如何? 請幫我解開問題   謝謝您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電話明細是可以當作證據,但本件您要離婚證據,尚不充足,所以您要蒐集更多對方通姦證據,才有可能可以訴請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蕾 101-12-21 10:22

強制執行可執行的財產范圍包括哪些?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16

建議將你的情況寫清楚,否則無法回答

R 101-12-21 01:04

曾祖父(母)留下了一塊地,祖父(母)也都健在!!!
地約120坪是共同持有3個兄弟各為3/1.地上包含我們家(房屋)
房子約30坪剛好在地的中間左右兩旁是空地約41坪和田地約49坪(祖父用來耕種)
田地上也有留下曾祖父(母)住的紅瓦房
最近2叔公和3叔公再吵說要蓋工廠和賣土地!!!!
所以要分割土地如我們不同意分割就要強制分割!!!!!
我想知道如果要分割那我們家的房子(登記為祖母所有)應該要怎麼分?!
強制分割又是怎麼分?
又剛好在中間兩邊如果分割好給2.3叔公我們家沒路可出!
如果分割土地我們是否可優先選擇地的位子來保留房子和出路?

 

去詢問立委助理!他說分割可能就是我們家(房屋)保留然後左邊一點右邊一點分割給我祖父!
那該如何保留出路???

我們現在煩惱的事房子保住了可是卻沒路可出了!!!!!!

家人擔心道路變成使用者付費意思是我們要過就要付過路費!
分割是否可以將那一點變成我家的出路!!!!!
或是道路不變左右各一點我們是否可以將房子打掉重新蓋?因為怕打掉後就不能蓋了!
因為旁邊土地是農耕地我們家打掉的話是否也變回農耕地?

沈恆 (沈律師) 101-12-21 01:30

分割可先由持分所有人協議方案,如果協議不成,可以訴請法院強制分割。法院會考量實際狀況進行分割訴訟中也可以各自提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另外,單純拆除房屋並不會使地目變更,但能不能重蓋就要看是否符合現行建築法規之規定。

R 101-12-21 16:5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分割可先由持分所有人協議方案,如果協議不成,可以訴請法院強制分割。法院會考量實際狀況進行分割, ... (恕刪)

 

謝謝沈律師!

那請問如果是依現況的話對我們家有利嗎?

房子另2位並不想要也口頭表示過不會要!

房子應該是由我們家所有

可是我們現在擔心的是出路的問題!!

房子在田中間後面是別人的田地.出口道路一直都在左邊!

左邊如果分割給其中一人因左邊沒有右邊大!

而且左邊有到40幾評也是因為含道路!

如果分割後剩下的一點為我祖父的這樣也無法弄成道路出口!

右邊又是田地而且也只分割到一點!

如果3方自行協調不成最後變成強制分割!

我們的出口道路會依現況留下不動嗎?

如果3方協調成我們該用什麼方式要他們不能反悔呢?

簽切結或協議書要怎樣才具有法律效應呢??

vivityo 101-12-19 13:46

民事訴訟,我是原告,一審判決我勝訴並得假執行,但被告供擔保讓我無法假執行後提起上訴,現在二審他的上訴被駁回了,請問我要何時才能強制執行他的擔保金?還有執行時我要向法院提出什麼資料?

1.判決確定時可以執行 2.準備聲請執行狀 判決確定證明書 以及執行費 就可以聲請執行

Candy 101-12-18 17:21

您好!我爺爺已過世十幾年,而我爸爸於今年6月21日過世。因為爺爺的財產當初未完成過戶作業,故現在宜蘭財產目前是共同共有的。請問當初我們這些子女未辦理拋棄繼承,如果現在要進行財產分別共有,是否我們可以進行財產分別共有後,進行拋棄繼承呢? 如果不行進行拋棄繼承,請問還有什麼方法讓我們放棄此財產呢?因為宜蘭那邊只有叔叔、嬸嬸在居住,但是他們都不繳相關費用(如地價稅、房屋稅等其它費用),造成我們需負擔此費用(我們一直住在台北)。如果協議財產分別共有,協議破列的話,到時到法院訴訟的話,請問是否可以強制進行財產分別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8:24

1.拋棄繼承時效性。

2.您可以協議分割,如果不行,可以訴請分割土地或變賣價金。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或與蔡律師預約面談。

彼得 101-12-16 14:50

律師事務所:

 

    您好!欣聞貴所有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敝人有下列疑惑,虔盼能得解答,如下:

一、債務人五位兄弟欠債權土地增值稅代繳款,五兄弟經法院判決繼承其父甲之遺

    產A土地,五人為公同共有繼承(共取得持分1/4),A土地尚有另外三人共有

    如乙、丙、丁,三人為分別共有(各持分1/4)。

二、五兄弟欠債權土地增值稅代繳款為5萬元,因公同共有故增值稅繳款書只一張5

   萬元收據,若債權人欲提出告訴,但只向五兄弟之老大、老二提訴,求償全額5萬

   元債款,行否?因為五兄弟為公同共有狀態,向其中一人求償,都負連帶責任嗎?

   或是求償標的只能為金額2萬元?

三、以上若獲法院判定並取得強制執行力後,債權人即向老大、老二聲請強制執行,

    但欲強制執行查封、拍賣該A地1/4持分之公同共有土地部分,作為標的(因為

    公告現值與5萬元相近),行嗎?拍賣時,老三、老四、老五及債權人於同樣標價

    皆有拍定優先權利吧?拍賣標的物以A土地1/4持分對否?

四、於拍賣前進行揭示登報程序,法院並通知老三、老四、老五,另外其他之分別共

    有人乙、丙、丁,法院也通知他們嗎?或是不會受通知?乙丙丁也有優先權利嗎?

                  

以上疑惑,望貴所詳加說明,非常感激!

  

  謹  此

              敬祝

貴所生意興隆   全所員工 吉祥如意

 

                                      張彼得 敬上

                                                  101.12.16

水色冰心 101-12-15 14:21

您好,我在2012年11月9日因為筆電無法開進系統,去電詢問筆電維修的維修員,該維修員說可能是硬碟故障,想說先送去維修廠檢測看看是否有。
到該維修廠附近後,維修員就說約在外面碰面,見面後簽單後就把筆電抱走了,當時有帶隨身碟,想說要先備份資料,維修員卻說這很花時間,他會先幫忙備份,並請明天把電源線送過去檢測看電壓是否異常。
至此,都還算很合理,但接著,維修員卻說一句:「如果維修費用3000元內就直接修囉!?」
回:「不行,不管多少錢都應先通知報價,才能決定,而且資料請不要隨意刪除!!」

維修員於晚上8點來電說:「你的筆電是中毒造成硬碟跟主機板壞掉,那他這邊維修很便宜,只要3500元就可以維修好,而且還可以幫忙回復到原廠設定,目前在備份資料了,但是由於資料很多,接近200g,詢問是否要直接代購外接硬碟,不然他的主機放不下。那中毒一般不會讓硬碟主機板有問題,這個是很強很強的病毒才會這樣!!」
由於我們覺得檢測結果不對勁,回說:「不必代購,有外接硬碟可以拿過去。」
(因為中毒根本就不會造成硬體毀損,聽維修員的說法是要把筆電按自動還原就想收費3500元,馬上再打回去說不要維修!!)
回電說不要維修,這時,維修員就開始盧了…
維修員:「你不修不行呀,我備份備到一半不能停耶,停了你的資料會不見哦! 你這樣是在懷疑我嗎? 我覺得我的商譽受損,你就算不修我也要收費至少2000元,不然你可以問其他家看修主機板跟硬碟有哪家會比我便宜的?如果有比我便宜我也不收費呀!!」
維修員:「我老實跟你說,其實你們的硬碟壞了,我是剛好有硬碟救援的機子幫你裝上去看讀不讀得到,讀得到才幫你們備份,原本想說要維修的話我就不收"硬碟救援"的費用了,不然你上網查看看硬碟救援要抓200g要多少錢? 起碼都要上萬元耶,這麼便宜你們不做嗎?」
我:「為什麼硬碟救援無法中止,中止後資料會消失?」
維修員:「因為我的機子就是這樣,不然我機子要開機一整晚來抓檔案,一定要收費呀!!」
我:「總之我們不要維修!!」
維修員:「我從沒遇過這種客人耶,好好的可以修好為什麼不修,我明天再跟你講」
 

隔天再打過去。

維修員:「你們資料我都抓進機子裡了,看你們要不要拿隨身碟來備份,那收費就是3500元。」
(昨天不是說放不下,為什麼今天又說放得下?!)
我:「我不需要請你備份了,也一直強調不要維修,請你把我的硬碟放回筆電。」
維修員:「那到時資料不見我都有告知哦,你要拿筆電要簽免責聲明,不要說我沒告知哦!」
我:「請問到底你的硬碟救援流程怎麼做,會讓資料不見,我問過你所說救援費要上萬的業者,他們都說不救資料就在硬碟裡,不會不見耶!?」
維修員:「請你搞清楚硬碟救援的方式再來跟我說好不好,反正我幫你弄這麼久,你們又一直反反覆覆的,我就照你說的做了,你還想怎樣?」
(明明就是你說詞反覆,在我們不願維修後就改口說在硬碟救援,既然硬碟救援可以收萬元為啥開頭不講,收這個就好了,有哪家公司這麼好幫人做白工的嗎?)
我:「那請你說明你硬碟救援怎麼做呀? 有拆硬碟嗎? 我到場要看你還原流程可以嗎?」
維修員:「就是有拆硬碟,剛好我們有機子才幫你救呀,我不幫你救怎麼知道能不能救,救了就是這樣,阿哪有人可以讓人看維修過程的!」
我:「那你覺得你這樣收費合理嗎?」
維修員:「(沉默...)」「我是不知道合不合理拉,但是我幫你做這麼多,你們要怎麼樣就怎麼樣,總之,收費就是3500元,看你們要怎樣自己看著辦,不修理就不要送我這邊嘛,浪費我的時間。」

由於維修員堅持收費3500元,故我們暫時不取回筆電,先向消保會提出申訴。

並於申訴期滿時再去與維修員當時對質:

---到場---
到場發現該維修「公司」位於私人大樓內,連新管理員都不知道裡面有人修電腦,另一位老管理員才知道有人在進行筆電維修。
---對質---
只能說維修員真的經驗老到,一見面馬上就避重就輕。
維修員:「我跟你說,我還是基於商業道德,幫你把你的硬碟救好了,並把你的檔案重新移入硬碟,但是因為你們沒有維修,所以現在開不了機,你看。」
(按開機,沒反應,但電源燈號顯示已無電力開機)
維修員:「你看你維修單背後就有註明說要救什麼資料,我都幫你做好了,所以如果你不付費,你就不能拿走筆電,要叫警察就叫,我們光明正大沒在怕的。」
我:「你備份資料前沒有說要收費,這樣請你備份我們也沒回收,你充其量就開機檢測費,請問你開機檢測費是多少錢?」
維修員:「開機檢測費是300元沒錯,但是我們作業時間花這麼久,你不能說你拿來說要修要備份,然後幫你弄好後你說不要,就不付錢,而且我們作業時間起碼一小時800至1000元,這樣收費很合理,要上法庭可以,一樣就是這個價錢,我還會再追討我們時間上的浪費。」
我拿出業界硬碟救援的收費標準,並把有劃線的部分拿給維修員看。
我:「業界收費,硬碟如果接上電腦就可以讀到,就只是假性壞軌,我自己就可以操作跑回復程式,業界也說如果操作是不收費的,請問你到底是怎麼做硬碟救援的?」
維修員:「是你說的假壞軌沒錯,我就是跑這個程式幫你救好的,你當初也有說3500你出,幫你救資料就可以了。」
(電聯及見面時明明就一直強調是做硬碟救援!!但實際上就如同專業硬碟救援的業界網路宣傳單所說,只要將硬碟取出,接上外接盒,再接上可正常運作的電腦主機即可進行資料備份及假性壞軌的自動修復。)
我:「當初我有答應你沒錯,但當時是你以你如果中止的話,我們資料會遺失做威脅我才會答應,但硬碟跟本就不像你說的有壞,你這樣收費哪裡合理?」

維修員:「反正我維修時數就3小時要收費3500元,不付錢就不可以取回筆電!!」

(為什麼明明承認並非專業硬碟救援,且業界也說明不收費,卻又推拖說要依工時收費?)

 

---以上---

是事件經過,我們有提出消保會的強制調解,但消保會說對方拒絕出席,要我們走法院。

對於維修員強調說在進行硬碟救援及見面時又改口說是跑程式,並看完業界單後改口說要依工時收費都有錄音存證。

請問我如果要走法律途徑該怎麼開始呢?

有詢問過法律相關的親人,說這是不等價契約契約不成立不應扣留筆電及要求不合理之收費。

希望可以再得到法律相關的議見。

哈哈 101-12-14 17:06

向我們借錢的A小姐,房子被法院拍賣,法院民事執行處來函告訴我們,可以領到錢,但是要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及債權證明正本,可是我們的問題有2個

1.我們手上只有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的影本(找不到正本),我們該怎麼做才能申請到正本呢?

2.我們不知道什麼是債權證明?

法院民事執行處來函中的說明有一點,本院84年執字第13608號債權人台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A小姐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有上開案款應予發給。

請問"本院84年執字第13608號",可以當成是我們的債權證明嗎?

現在很急需要將這筆錢領出來,希望律師們能幫幫忙,我們該怎麼做才能將錢領出來,謝謝。

angline 101-12-14 14:29

【超級急件~~~跪求協助~~~有點長長~~請耐心看完~感謝】

時間:2012/12/5,晚上9點半到10點半之間(時間不確定),下雨夜晚,穿著雨衣,戴安全帽

路段路燈少,又下著雨,晚間視線不比白天,下著雨的視線比晚間視線更差

我騎機車機車專用道上(路只有汽車道跟機車道、沒有行人道的狹小路段)

一台藍色小貨車(沒有頂蓬的那種),路上常見的車種,

車子後面可以載很多人或是物品的沒加蓋小貨車

停在閃黃燈(旁邊5~10公尺就有支道小條馬路)的主幹道的機車專用道上

貨車的位置是停在“人行道斑馬線”上的機車專用道上 (位置在5~10公尺就是小支道旁) 

貨車完全:沒有閃方向燈、沒有打車燈、沒有車後紅燈、更沒有在規定距離上放置三角架

警告後方來車,前方有車輛發生狀況,暫停在路邊,請後方來車變換車道,閃過這台小貨車

“完全隱形”在機車專用道上

當我看見小貨車,馬上用力煞車,還是不幸撞上小貨車車牌正後方

機車車頭整個卡在貨車正下方,整個人卡在貨車與我機車中間

這時冒出來了四個男人(小貨車的),四個男人都楞住不動,沒有任何作為

我當下也嚇到,腦袋裡昏得一直在亂轉、快暈倒,但他們還是定在原地沒有要把我拉出來的行為

我怕晚回家,家人會擔心聯絡不到我,用意志力撐住快昏倒的意識

開口請他們四個男人,趕快把我從車子中拉出來

他們這才過來拉我出來,我出來後,也沒有繼續扶著我

我幾次身體快暈倒差點跌進路邊水溝

後來我開口說,拜託拜託請扶著我好嗎,我真的快昏倒了,我自己站不住

靠近我的先生才扶著我,我實在要昏倒了

所以最後把頭靠在他身上,但耳朵一直聽到有另個先生在罵我

我被拉出來時,明顯傷勢:1、左膝蓋的褲子破了大洞,鮮血直流

                            2、右手掌撞傷馬上腫了快兩倍手掌大的寬度,鮮血直流

四個男人有兩個是年輕不滿三十五歲的樣子,有兩個像是五十幾歲的爸爸樣子

其中一個五十幾歲的(他稱姓陳)先生,靠過來,不是關心我傷勢要不要緊

而是一劈頭就罵我,我怎麼撞他車,罵我為何不看【左上方】的閃黃燈

意思是,路口閃著黃燈,那我怎麼還會撞上他停在【右邊,完全隱形】在機車道上的小貨車

一直罵我,怎麼騎車的,看著我鮮血直流,不是幫我叫救護車、也不是打電話報警

而是一直罵我為何撞他車,說他自己“好倒楣!”,一再重覆罵我“他好倒楣”!

(幾十次的倒楣二字震著我耳朵,狂流血的我真的聽得很心酸、心痛!!)

四個大男人,連一個頭髮都沒掉,都看著我鮮血直流,卻完全沒有任何作為

我一直被罵,因為我,所以他好倒楣!

我全身傷痕累累,不是意志力撐著,我早就昏在機車裡面了

我非常害怕,全身痛苦難耐,邊哭邊跟陳先生說: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去撞你們的車,我真的沒看到有車子停在機車道上,

當我看到貨車,馬上煞車,還是撞上了,我是人包鐵,我不會故意去撞你們的車,

把自己搞得全身都是傷,一直在流血,我真的不是故意撞的,對不起!對不起!講了無數次的對不起!】

但陳先生還是不停的重覆罵我,我快暈倒了,如果我昏倒了,我家人找不到我會心急如焚

怕我一個女生,對四個大男人,也擔心,這樣的四個人,會不會在我昏厥過去時,四人套好對他們有利的說詞

把全部責任推在我一人身上,所以我一直用意志力保持清醒苦撐,告訴自己絕不能昏倒

我開口請他們打電話叫救護車過來,我真的傷得非常嚴重,隨時撐不住要昏倒

又開口請他們把我卡在機車裡的背包拉出來,幫我找手機,我馬上打給媽媽告訴她我出車禍了,

然後電話給他們,請他們告訴我媽媽,我現在人在哪裡,請家人趕過來

(事後才知道當時我媽媽反問他,我傷勢要不要緊,哪裡受傷了?,

陳先生只說我很清醒,沒事!【明顯在卸責】)

 

在等待救護車的時間裡,陳先生並沒有放過我,還是不停的重覆對著一直在鮮血直流的我猛罵,

這時冒出了路旁邊的一位住戶爸爸級先生,跑出來看發生什麼事了

那個陳先生又對著住戶先生罵我說我撞他車,他好倒楣,

任我怎麼跟陳先生解釋我不是故意的,他還是不聽我的解釋

我也對著住戶先生解釋,住戶先生聽了我的事故經過,只對我說,我沒有錯!

是他們把車子停到機車道上,才會害我撞車,

但陳先生沒有改變他的態度,還是一直罵,直到我上了救護車。

 

後來送到榮民醫院,又轉院至大型教學醫院

醫生診斷證明書:左膝蓋旁有個寬6 長10公分的大挫傷需要緊急縫合

右手掌嚴重挫傷

下肢多處及未明示之開放性傷口

踝及足,關節痛

醫生擔心傷口太深會細菌感染,用抗生素、止痛藥在教學醫院急診留院觀察室住三天才出院

 

從12/5開始到現在12/14,“劇痛”沒有一天離開我,

吃止痛藥還是非常痛,跟醫生換了第三次止痛藥還是止不住痛

醫生說再強效就是要嗎啡了,但沒有住院,無法開嗎啡給我止痛

 

從我發生車禍媽媽沒有一天停止流淚,我每天換傷口的都會痛到身體無法控制的瘋狂抽搐與心悸

10公分傷口在左膝蓋外側,無法彎曲,

像一般人正常坐著90度彎著膝蓋,一彎就會拉扯傷口,會非常痛!

所以都一直臥病在床,需要人照顧與生理無法自理,

現在別人簡單的一個正常坐下,我都辦不到!

媽媽身體不好,在鄉下居住,我放棄台北工作回來照顧媽媽,

只能在網路賣些小飾品、雜貨,勉強糊口

今年不景氣很久了,有節日消費者才願意購買,好不容易熬到耶誕節檔次,想說能增加一點收入

但我家唯一的機車(生財交通工具),網路拍賣需要寄件,機車在發生車禍當下就只能報廢了

住得很偏遠,去郵局要4公里,沿途都是荒涼,公車一天只有兩班車,早一班,晚一班,

沒有機車,跟本無法寄件(無法寄出,等於完全沒有收入)

也無法買菜買生活必需品,回家至今都是吃泡麵過日子

傷口很大很深,醫生說我極需要營養,傷口才會癒合趕快好,但我家現在生計都危及了,

每天吃泡麵,無法工作,從發生車禍到現在,家裡很慘淡,簡直是在等死…..

 

貨車陳先生他們的說詞:他們開到一半沒油了,就把車子推到路邊(其實是機車道),

四個人在討論誰走路去買汽油回來,就說我撞上他們車子,

還說他們四個人看我車子衝過來,不知道怎麼辦,以為會被撞死

(講得像是四個人當時都在車子的正後方),

但我當下只看到貨車後面,就緊急煞車,跟本沒有看到有人在車子正後方

是撞上了四個人才從車子兩側冒出來!

 

醫院急診室劉松維醫生,聽到我車禍經過,淡淡講了一些話:

醫生說,既然是四個大男人,應該可以把車子放空檔,

四個大男人合力推至小路上(支道就在5~10公尺),

沒有三角架、沒有任何警示燈告知後方來車,前面有車暫停,要避開其車道

就像一個隱形陷阱,不管每個人經過都會撞上,我是被迫撞上他們的車子的!

 

家中經濟不好,我除了機車基本的強制險、健保以外,並沒有任何其他保險(可以理賠

膝蓋外側10公分大疤痕(醫生說一定會留疤)

整形外科要做幾次修疤手術,還是會有疤痕,修疤一次就要休養好幾個月,免得拉扯傷口,又變更醜

一個愛漂亮的女生,每換一次傷口的藥,看到這麼長的疤痕就大哭、心理很痛苦,

以後也不能再穿短褲短裙了

我還不滿30歲,未婚,漂漂亮亮的一個女生腿上有一個這麼醜陋的長疤痕,

也不能結婚了,誰會負責!?

 

對方陳先生一接觸到我媽媽(我媽媽不太會說話,不是個能處理事情的人)

看我媽媽的樣子,就覺得好欺負

就說那輛車不是他的,是他跟別人借的,

一副“我擺爛就這樣子!看我們母女倆自己要怎麼辦的樣子”!

對方一句:他以為那是路邊就把車停在機車道上,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悔意

他們如果當時可以再往右邊支道推5~10公尺,

就等於救了會經過這路段的任何騎在機車道上的人了,

別人可能還會對他們心存感激,但他們停錯位置,又不打任何警示燈,等於完全不顧他人死活

 

陳先生,一個50幾歲的爸爸,也應該是有個跟我差不多大的兒子或女兒

但他看著我鮮血直流,不幫我叫救護車叫警察,而是一直罵我,他倒楣

如果他孩子在外也發生意外,鮮血直流,卻沒有人“主動”幫他,他心裡又做何感想??

我身體的痛,造成家裡的影響也很大,我很想快樂的出門,平安的回家,

真的不是我願意讓自己這個模樣,也讓家人很傷心,覺得自己非常不孝

機車報廢了,家中經濟陷入斷炊危險,所以真的很無助又生自己的氣,

合法遵守交通規則,出了事情,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摸摸鼻子的話,誰還願意遵守交通規則??

身處遍避之鄉下,法院實在太遠了,無法常跑法院,所以儘量不要走告對方的方式處理

希望以自行和解的方式,希望您們能幫我想想辦法,有什麼辦法可以得到應該給我們的理賠與精神賠償

這件case來說,能要求合理賠償是多少錢?

第一次遇到這麼大的事故,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很無助,對方看我們是女人家好欺負似的

我希望能用他犯的交通法則制裁那樣的人,

讓他們知道教訓才不會再去害到別人,感激不盡~~~~敬安~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05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

angline 101-12-14 15: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 ... (恕刪)

律師您好~

有警察處理,現在還躺在家中,還沒做筆錄

因為住得太過遍僻~無法常跑法院,所以想第一優先以自行和解方式處理

想知道我有什麼籌碼可替自己討回應有的公道與賠償?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27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對方就毫無顧忌了。

angline 101-12-14 15: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我case情況,告刑事站得住腳嗎?

我確實是撞到對方的車尾,雖然我是被迫的~不是蓄意撞上的

刑事我自己的部分會要負責什麼嗎???

我是善良的死老百姓,撞別人車,我也很害怕....

 

請問可以先告刑事(其實是嚇對方)

如果對方確定釋出善意要跟我們好好和解並會賠償的話

可以馬上撤消刑事,改成自行和解嗎?

小女子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請問告刑事需要什麼費用?或要請律師嗎?

家中經濟已經危及........

還有更好的方式嗎?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6:35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提刑事告訴不需要費用,不一定要請律師,若有需要也可以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協助。

angline 101-12-14 16: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耐心回覆~

剛接到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員主動協助~

講的非常詳盡,也讓我更安心不少

決定走您說的過失傷害提告了…

感謝您~~真的非常感謝~~~

Bunny 101-12-13 12:36

您好,

之前於網路購買東西被詐騙,報警後有抓到人頭帳戶的擁有人,

並於101年10月3日開庭,開庭前有調解

當時調解的結果是對方須於101年11月15日前匯金額11500元(被騙金額的一半)至我的銀行帳戶,

對方也因為已達成和解而獲得緩起訴之最輕的判決。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落幕,等11月15日拿到錢後就結束了。

但對方直到今日都還沒有付款,

10幾天前已有打電話至法院詢問相關事宜,

他們告訴我要提出強制執行,但強制執行的細節我不是很清楚,

所以前來詢問。

 

我想請問提出強制執行時,要先清查對方的財產

是要到哪個財政單位去申請並執行清查的動作呢? 是國稅局嗎? (我在新竹)

然後清查財產後,要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時,是各地方的法院都可以提出嗎?

還是要到原審理此案件的法院提出(板橋地方法院),

另外清查出的對方財產都可以拿來當作標的物嗎?如銀行的存款,

因對方年紀較輕(21歲),我猜測對方應該只有存款,沒有相關的動產

 

以上為題,再麻煩熱心的律師回答!!!

非常感謝 :)

清查出的對方財產是否可以拿來當作標的物嗎?

原則上均可,除非為不得執行之標的,如一、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所必需之衣服、寢具及其他物品。二、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職業上或教育上所必需之器具、物品。三、債務人所受或繼承之勳章及其他表彰榮譽之物品。四、遺像、牌位、墓碑及其他祭祀、禮拜所用之物。五、未與土地分離之天然孳息不能於一個月內收穫者。六、尚未發表之發明或著作。七、附於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而為防止災害或確保安全,依法令規定應設備之機械或器具、避難器具及其他物品等。

 

要向何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呢?

強制執行法第7條規定:「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管轄。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不明者,由債務人之住、居所、公務所、事務所、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同一強制執行,數法院有管轄權者,債權人得向其中一法院聲請。」,故如查出來的財產動產者或存款債權者,原則上以該動產所在地或該債權銀行所在地為聲請強制執行之法院。

 其他法律常識可至: 佳誠律師事務所

Nancy 101-12-12 20:35

律師你好:

與前夫離婚兩年多來,說清楚講明白了不再聯絡

他卻有事沒事想到就來騷擾我,前陣子更在線上遊戲辱罵

之前我有開庭過一次,申請到了家暴保護令,本還要一併提告毀謗,心想保護令已申請到便作罷

現在保護令已過期,加上他後來又開始失控騷擾我,我忍無可忍找上他家人

拜託他家人告訴他若再不自制自己行為,我將會對他提告!

後來過了一段耳根清靜的日子!!但前兩天他不知道哪根筋又不對!!這次還變本加厲

線上遊戲上大喊我的真實姓名辱罵我,更說要殺我全家大小!!

罵完後更直接跑到我家樓下,他來之前跟走之前,都各踹了我家大門一次,而且是三更半夜!!

所以聲響非常大,門上還留有他的腳印,我家大門旁也有裝監視器,他的惡行監視器都拍得很清楚

而就算他走了,還是讓我害怕的整晚都不敢睡覺!!

請問對他提告的話,能提起甚麼告訴?

加上他之前有酗酒習慣,而且兒子監護權在那,不希望兒子有這樣的父親!

所以我懷疑他有精神疾病加上酗酒後無法克制自己行為,能否在法庭上提意強制他就醫?

而我還有甚麼辦法可以藉由法律途徑保護自己?   麻煩了,感恩~

 

 

 

1.可以先聲請保護令 另外提出恐嚇人身安全罪的告訴 2.子女部分可以考慮是否聲請改定子女由你監護

皮先生 101-12-11 20:12

五年前,家人去世,將土地給甲先生繼承,工廠(土地上的動產)給乙先生,工廠屋齡今日已超過25年。

甲先生現在想賣掉土地,但因為土地上的動產(工廠)並非甲持有,因此找不到買主。

乙先生要求甲先生付一筆極大的費用,不然就不拆除工廠,使甲無法順利賣出土地

問題一、有法律強制拆除乙的動產(工廠)嗎?

問題二、若無法強制拆除,有無法律強制乙將動產房屋現有價值賣給甲?

問題三、若無法強制拆除或強制賣出,有什麼辦法賣出甲的土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必須先確認工廠與土地的關係,是屬於租賃契約或有設定地上權,惟有先釐清後,才能再進一步決定下一步要如何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皮先生 101-12-11 22:23

謝謝 謝律師的回覆

抱歉,我忘了補上一些複雜的原因…

繼承後,工廠是由甲先生的公司所營運,而乙先生對工廠被使用無意見,且甲和乙沒簽工廠的租賃契約

現在工廠沒定單,所以沒在營運了,因此甲先生的公司並無運作,而打算將公司收起來並賣掉土地(乙並沒有公司股份)。

回謝律師:無租賃契約,且在繼承後,幾年內無討論過關於地上權的問題…。

小謝 101-12-11 16:45

各位律師好!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今年2月借了同事25萬對方有開立本票給我5張各5萬元,但後來他9月離職了,電話就開始不怎想接,到了12月甚至完全不接也不回,目前本票的期限都已經到期,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是要去法院申請"本票裁定"還是"支付命令"或者"強制執行",我該怎麼做會比較省時又有效率可以將這筆錢要回來?

如果到時對方提出異議呢?他能死賴說他沒藉這筆錢嗎?本票是他自己開的也有手印我自己是沒有親自對過他的身分證,也沒有他的身分證影印本但本票上面他的資料應該是正確的。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疑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2-11 16:57

先去聲請本票裁定,拿到裁定後就可強制執行。最好還要有資金流程,以免對方耍賴。

Arthur 101-12-11 11:36

公司欠薪已聲請強制執行命令,法院也已核准有確認書後,後續要如何拿到錢?

及款項要如何拿的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接下來即要進行查封拍賣程序,所以聲請並協同書記官到公司名下之財產所在去進行查封,以便日後拍賣才有辦法取得款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andy 101-12-10 12:06

您好

我想請問 就是12年前 我某個親戚介紹了一個法拍房子讓我去做投資

因為我當時年紀還小 約20歲 在對方的認知上 是把我當人頭 但是在我的認知上

我是認為那是法拍投資   因為對方財務的問題 很早就宣告破產

所以當初是以我的名義去標下這棟房子  法拍價500萬  是對方當天找人借來的

後來當天下午我就去貸款500萬馬上還回去    之後的貸款都是對方繳的比較多 

但是我親戚 以她身邊的秘書 匯款到我貸款帳戶 繳房貸   當初我們並無簽署任何動產所有權合約

我偶而有繳貸款 也有付幾年的地價稅

但是因為對方曾經偽造文書讓我媽媽當保人 結果欠下大筆債務 使我媽媽身為公務人員退休

已經約近7年沒領到18% (怕法院強制執行所以找已領出當生活費花了)

最近對方 想要拿回房子 但是因為我們家被她們害的家破人亡 如今可以談判的只剩下這房子

鎖以我想請問 各位法律界的前輩 以我這種情況

1.我跟對方無任何 委任 或是 約定的契約

2.房子  自始致終 都是以我名字 取得法拍 申請貸款

3.房子 貸款500萬 對方約繳了近200萬的情況 但我也有偶而繳錢  跟 地價稅 約10多萬

4.因為她們欠我媽這些東西 所以我私以為就是對我媽的補償

5.房子自取得到現在約 13-14年了

請問上述的情況 對方要告我 背信 或是 侵占 可以成立嗎??? 

candy 101-12-10 12:20
回覆 candy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想請問 就是12年前 我某個親戚介紹了一個法拍房子讓我去做投資

 

問 如果我去把房子 賣掉 還掉銀行貸款 對方可以告我侵占 或是 背信??

或是 我可以爭取時間 賣掉 會不會對方告我 申請假扣押呢?? 

 

呆柔 101-12-10 08:53

我家土地是別人的已經承租大約5.60年了.租金是年繳.是使用後才繳.也就是說每年11月份繳交今年度的租金.從以前就是這樣.租約沒有期限..以前是古厝.但是921倒了.從新搭設鐵皮屋.繼續承租.鐵皮屋有辦理房屋權狀.有繳稅金..現在問題來了.因為之前921倒的時候並無全倒.還有一些古厝沒倒.我們現在把古厝打掉了想蓋遮雨朋.已經施工了..裡面也會積水.想把地面重新囤土升高.不然房子理庭院每當下雨都積水..現在施工到一半.地主不肯..然後叫我們買這快地.才有權力搭設使用...但是地主是好也人..開天價..沒辦法壓低..我們現在已施工到一半了..該要如何...我們是貧苦人家..遇到現在這個棘手事件.不知該要如何..請求律師大大們能幫幫我們.度過這個難關..因為我們想搭設類似像宮廟一樣的鐵皮屋..只是要做修理廠.但是地主卻喊停不肯...律師大大們我們該如何走下去呢....一家生技就靠先生修理廠...因為現在租約到期要遷移.想說遷回家裡..但是忽然間 被喊停..真的會走投無路..律師大大們你有更好的方法嗎?謝謝你..麻煩你了..不然我們一家人孩子又還小真的不知道該要如何?快逼上絕路....

現在家前一大片一堆濫泥水.進出家裡實在很不方便..小孩要上學.幼保都關在家中無法出家門走.家裡也因濫泥水.施工也亂到不行.因為被強制喊停止施工.讓我們毫無頭訊.一家都烏雲滿霧..因為地主是有錢.有政治勢力強大..我們只是貧民老百姓.真的不知道該要如何下去..請教律師大大們.假設我們施工下去.對方可以告我們嗎?地主可以強制拆除嗎?地主可以把我們趕走..說地不租給我們..那地上建築物是我們的.該如何呢?我們並不是要霸佔著土地.畢竟霸佔著久了.土地怎麼樣也不會變更到自己名下..但是地主就是採著強硬的態度.深求律師們幫幫我們詳解..告訴我們接下來我們該如何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本件是租賃關係,所以地主仍有權利可以終止租約,且您們也沒有在土地設定地上權,所以本件由於地主已經拒?在先,所以您們要繼續蓋下去的話,地主可能會請您們拆屋還地,所以目前除與地主再協商之外,似無其他方法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zzz 101-12-09 15:41

律師你好,

想請教你

我的前女友是外國人,之前與他交往時,她懷孕了,我並不希望她生下來,但他卻很希望生下來,也因這樣鬧得不愉快分手了。

他說他要回國生產,就算我不要他自己也要生。

但覺得對他有虧欠,有給他一筆錢回國生產。原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

但最近突然接到他的律師信,要我付扶養費,如果我不付他會強制認領。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處理

如果確定真的是我的小孩,我爭取到扶養權的機會高嗎?

小孩在國外出生,現在並沒有台灣身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要求您付扶養費,必須先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當然此部分若由對方提出,則對方負有舉證責任,至於小孩的扶養權,則需視您的雙方的家庭支持系統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ei 101-12-09 02:06

不好意思. 我因為工作不穩定的關係

所以導致欠費房租三個月了

之前有跟房東約定好每個星期會繳一些房租

可因為最近下雨工作根本不穩定

所以常常沒有去繳納

也因為沒辦法就跟房東說不然就直接去告我

然後現在房東要告我侵占毀損

這樣會成立嗎?

上個月有說月底前會把欠費的房租繳完

可實際上我只付了二千而已

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如果毀約的話 加上強制執行

是否要再他存證性函裡說的14號前就要搬走?

如果沒有搬走會如何呢?

 

 

 

1.如果欠租超過兩個月 房東可以合法終止租約 2.不過房東還是必須依法定程序訴請你搬遷 3.存證信函應該只有終止租約 及通知效力

茫然無助 101-12-08 09:07

Dear~律師先生

         我想請問一下,因道路糾紛已送鄉鎮調解委原會,對方仍可強制執行道路封閉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已送請調解,但在調解成立之前,您們尚無強制力可以要求對方,但可以另行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以便先取得暫時之強制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1-12-07 22:09

您好:

公司主管來找我談因營運上有困難,希望我工作時數減少,但我認為是變相減薪我要求主管希望公司以資遣方式處理,馬上得到老闆的回應,老闆傳了一個訊息給我內容如下(剛才協理回來了有提到資遣部份是依照政府規定處理,所以資遣費是算保險時間看你投保的時間決定財務會幫你算讓你知道ㄧ下)

我回應老闆說希望以年資來做計算,他回應我(我也不想用資遣的方式呀另按照你的說法公司付不起!況且你之前欠款隱匿工作薪資該負的法律責任是否也該ㄧ並負責呢?公司願意負擔因為幫你隱匿工作法律責任讓你知道ㄧ下,另你若沒法接受資遣計算方式那就繼續上班吧!協理剛說了要調你回西湖店協助西湖店因為木新店養不起你了請體諒,公司沒針對你,你有些地方需要改進要正面思考現在有主管了管理ㄧ定比以前更嚴格,以前沒有管現在在改進,你能體諒會做更好)

目前我的想法是沒有意願調到西湖店,因為我住三峽覺得這樣交通太遠,老闆一會說同意資遣一會又說不願意,那這樣對我有何保障,我可以不去上班嗎??這樣的案例有辦法得到資遣費嗎?打官司或是去申訴我會有多少的勝算?

我之前因為被強制扣薪所以公司沒有幫我投勞保3年,這樣公司跟我會有什麼問題嗎

希望可以得到解答感謝

回覆 玉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公司主管來找我談因營運上有困難,希望我工作時數減少,但我認為是變相減薪 ... (恕刪)

勞動基準法,減少工時或調整工作地點 都必須雙方同意

僱主片面為之 並不合理 建議您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或循法律途徑請求資遣費!

love 101-12-08 00:21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李律師您好:現在公司要求我星期一就要到西湖店上班,若沒去就算曠職,所以我還是要先去上班,不然三天曠職公司就可以開除我,如果我希望直接循法律途徑請求資遣費,要直接找律師嗎?費用大約是多少?勝算大嗎?謝謝

回覆 玉 的發言內容:

 

 

回覆 love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李律師您好:現在公司 ... (恕刪)

如果雇主確有您說的情形,那依法你可以直接跟他解除契約,再緊接著請求資遣費。

但必須在知悉其情形內的30天內,作這個動作。

要特別注意這個,否則失權,得不償失。

至於具體的勝算,還要看你們之間的當初簽的契約內有沒有特別規定、雇主的具體作為

等等,才能進一步評估。

如還有進一步的問題,可以來信詢問,或是詢問您熟識的律師,都可以。

 
阿吉 101-12-06 12:21

7月份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網友,網友便以家中經濟出現問題向我借款。由於該網友所形容之家中經濟困境與我之前經歷相同,所以不疑有他,借款2萬元。當時並未填寫借據

後續約定還款日期並未如期償還,對方將還款時間一延再延。直到9月3日才約出來第二次見面,並請他填寫借據,約定10月31日還款。

但直至今日仍尚未還款,並且借據上所填寫之資料經查證,地址已非本人所居住,並且戶籍已遷出。

借據內容如下;

借款人ooo茲向xxx借款新台幣20000元整,並已簽立此據當場由xxx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ooo親字收訖無誤。

借款人ooo願於民國101年10月31日前全數清償借款項,如清償期限至,借款人ooo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議,並負擔xxx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利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強制執行費等)

恐口說無憑,特力此據

借款人ooo

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

住址oooo

電話ooo

 

請問,目前已知該網友電話為真實使用(已連續使用5個月以上),但是地址不是現住地址(已搬離許久,並戶籍已遷出)、姓名也與當初認識所知道的不一樣(填寫借據時是不一樣的名字),這樣可以提告嗎?對方是否還觸及其他刑法呢?

目前已有line的所有通訊內容,由一開始借款至寫借據(有請他重覆過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及拖延還款之所有訊息,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若是提起告訴,我是否還要負擔其他費用之花費?

除了原本的2萬元,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

阿吉 101-12-06 11:48

  7月份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網友,網友便以家中經濟出現問題向我借款。由於該網友所形容之家中經濟困境與我之前經歷相同,所以不疑有他,借款2萬元。當時並未填寫借據。後續約定還款日期並未如期償還,對方將還款時間一延再延。直到9月3日才約出來第二次見面,並請他填寫借據,約定10月31日還款。但直至今日仍尚未還款,並且借據上所填寫之資料經查證,地址已非本人所居住,並且戶籍已遷出。

借據內容如下;

借款人ooo茲向xxx借款新台幣20000元整,並已簽立此據當場由xxx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ooo親字收訖無誤。

借款人ooo願於民國101年10月31日前全數清償借款項,如清償期限至,借款人ooo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議,並負擔xxx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利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強制執行費等)

恐口說無憑,特力此據

借款人ooo 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 住址oooo 電話ooo

請問,目前已知該網友電話為真實使用(已連續使用5個月以上),但是地址不是現住地址(已搬離許久,並戶籍已遷出)、姓名也與當初認識所知道的不一樣(填寫借據時是不一樣的名字),這樣可以提告嗎?對方是否還觸及其他刑法呢?

目前已有line的所有通訊內容,由一開始借款至寫借據(有請他重覆過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及拖延還款之所有訊息,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若是提起告訴,我是否還要負擔其他費用之花費?

除了原本的2萬元,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57

建議檢附簡訊內容及借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比較簡便,

不過要說明為何借據上的姓名跟你聲請支付命令的名字不一樣

小平 101-12-06 10:18

10幾年前家兄買房屋請我作保,後來在台灣因經商不善去大陸發展,房屋被拍賣,有在約12、3年前接到銀行外聘公司的催繳電話,說還有餘額未清,後來就再也沒有收到任何電話、信件。

請問,因最近要找工作,會不會被強制扣押薪資(目前名下無財產

如果銀行已經對你債權憑證 並定期更換 確實可能會受到執行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8:00

建議跟銀行進行債務協商,爭取以幾成處理,不然一輩子沒完沒了

隨遇而安 101-12-04 16:48

您好:

我是於醫院工作的行政人員,

前一陣子遇到因為要參加國家考試,需請假(星期六、日),有於大約一個月前就告知主管此事,但剛好醫院遇到外部評鑑,說不能請假,強制星期六日要上班。考試當日我還是參加了國家考試,後來那兩天皆被記曠職。

想要詢問以下事情是否違法

1. 以要外部評鑑為由不准請假

2. 連續上班12天沒有休假

3. 醫院因此記兩天曠職

醫院的小小行政人員留

sunny 101-12-04 12:51

之前與人合資成立有限公司, 現因營運與財務問題想退出, 但公司負責人(股權占45%)均不予理會,請問可以寄存證信函強制要求對方回應嗎? 可以要求公司暫停營運、清算資產或暫時凍結公司帳戶等法律行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是要股權轉讓,或者是要解散公司,才能再進一步回覆,您可mail來信,以免遺漏,謝謝 

游凱傑 101-12-02 20:22
前陣子我忘記繳車貸(機車)然後過沒幾天他們沒通知我就直接去我上班地點外把我機車兩輪上鎖請問他們是否已經犯了強制罪然後隔天我繳了他們拒絕開鎖叫我自己找鎖匠
確實有強制罪的問題 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wei 101-11-30 19:12

你好:
這件是經過是這樣的,主角是我叔叔在民國92年偷拿我阿媽的身分證及印章去買車子,因此有一筆車貸,車主是我叔叔,我阿媽是保人,但後來我叔叔都沒有繳車貸,然後也都沒有上班,所以現在銀行對我阿媽強制執行,但我阿媽從頭到尾都不清楚這筆債務的存在,請問,現在要怎麼辦比較好?
1.主張保人不成立,順便告我叔叔偽造文書?
2.或是跟銀行債務協商?
謝謝你們

林智群 (klaw) 101-12-01 01:15

如果你阿媽真的沒有簽訂保證契約,那應該可以主張1,不過要你阿媽告自己兒子恐怕有點不通人情

娶大陸配偶的雖人 101-11-30 11:39
  請教律師問題: 

先把故事簡單告?明.

1.(前言)97年3月,我被大陸新娘拿刀殺我,鄰居與我媽媽一起搶他菜刀.此部分已經聲情再議成功,但是再議還是被檢察官不起訴大陸新娘.原因就是一起搶菜刀的鄰居做偽証”沒有幫忙搶菜刀,也沒看到大陸人拿菜刀,也沒有看到菜刀”.不過,大陸人在其他案件的答辯自己寫的答辯狀(這個也有給檢察官,但是檢察官還是不起訴)是”鄰居與我媽媽一起搶菜刀,他拿菜刀是要自衛”.(大陸新娘真的很坏,就是要來臺灣要錢,做少奶奶).

2.(本案件問題)97年10月,大陸人謊報遭受家庭暴力,而當時社工極為糊塗(後來又因其他大陸人謊報,其他社工又再一次搞烏龍,我找到臺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最高長官,長官了解之後,也倒茶代替他們向我道歉了)!我全身佈滿傷痕,也有醫院淒慘的?傷單;大陸新娘也去?傷,絲毫無傷得空白?傷單(我哪裏可能打女人啊).97年10月大陸人將當時1歲的孩子搶去暴力中心居住,以恐嚇威脅跟我要錢,不然不還孩子,也恐嚇要把孩子殺害,要把孩子帶去大陸,永遠不給我孩子.

我再緊急之下,去把孩子護照申報遺失;也給了大陸人200000現金(這點有證據給法官).
雖然我告訴法官,當時家庭暴力發生,大陸人把家庭打亂,我整理家裏,找不到護照是事實,所以遺失;而申請
護照遺失,也的確是被大陸人恐嚇帶走孩子,我要阻卻大陸人申請簽證帶孩子出境,所以我也承認50%是遺失的心態(因當時我也無法確認護照真的是否在他手上呀!!),法官堅持認定我”我主觀意識下,我知道護照在他那,所以我犯謊報護照遺失,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當然法官已經調?我們兩造的燕傷單,也請 法官調? 臺北市家庭暴力中心的記載,記載中果然大陸人97年10月向暴力中心荒唐陳述”我如何揍他脖子,肩膀,如何狠狠的K他,打得他要死要活”。所以,已經明確證實他謊報家庭暴力,也已經明確證實他以孩子向我勒索金錢。(法官建議我 保障自己權益,另案去控告他的勒索強制)。 

我當庭也有問法官,如果我不把孩子護照緊急遺失,孩子就已經被他弄去大陸!那也不是申報遺失之後給的200000元可以處理的!

但是我沒有請法官調?97年3月(上述一。)的法院資料,還沒有告訴法官,在本案半年前的97年3月他才恐怖拿刀的司法案件。(媽的,這個大陸人很狠!?了錢拉。)

問題一. 我簡易法庭已經開庭,法官希望下次開庭我認罪,”使公務元登載不實”,你覺得我要認罪?
問題二。認罪協商,是不是會在開庭時候,當庭知道認罪協商的話,我會判如何?還是我認罪了,法官後面來亂判?
問題三。我是否需要請法官調?97年3月(上述一。)的法院資料?

問題四:所謂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法條不是規定“ 使人有受損害”嗎? 就算是我 ”主觀認知護照在他手上,而去申報遺失“, 那有使人受損害呢?那不就沒有違反法條?  
33 101-11-29 18:19
先生最近遭人仙人跳,有一女糾纏老公不讓他回家之後去了汽車旅館開房間.半個月來老公的朋友一直遭人恐嚇簡訊說女方喝醉意識不清,趁機性侵.先給禮數6600不然就把事情鬧大.告訴家人."老公和朋友不從"傳簡訊說由警察朋友那取得老公和我的全名私人資料又知道我曾離婚,又一直說她被強制性交.又說要讓我們不得好死.可是老公說他們是一起付旅館費的.我又氣憤難平.請問我可以告她防礙家庭嗎?洩露我的個人料資的警察我要如何讓對方不要再外洩,不讓歹徒得到.這樣太可怕了萬一那天對我的孩子不利.我該如何是好?我再也無法信任先生.身心受創 老公不讓我報警處理,說是那女的男朋友傳的簡訊.私自和她簽了切結書.可是我怕後患無窮已後他們再往來呢?想報警處理.可是這件事可以報警處理嗎?還是我要如何尋求法律途徑保護自己
1.如果輕易給對方和解金 確實很難保證對方將來就不會提起強制性交的告訴 而且非告訴乃論案件 並不論告訴人是否有合法告訴存在 2.建議如果對方行為已經違反一般常情 還是報警處裡會比較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