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薰兒 103-06-25 17:10

媽媽在我10歲那年生下妹妹後旋即和父親離婚離婚時父親給予妥善的贍養費及房產A,接著又因割捨不下感情持續經濟支援母親及提供台北市的房屋B供其居住長達10年(母親自己居住在B住所,收A的租金過日),最後因為一名男子介入,父親心碎斷了所有聯絡並將母親趕出B住所,爾後母親將房產A售出,買了更便宜的房產C,靠售價差額度日,時至今日年屆55歲仍從未工作過,生活費的來源靠兄弟姊妹的接濟(房產C過戶給她的兄弟姊妹共有,但仍讓其居住,兄弟姊妹們提供大約11年左右的房產等價經濟支援,預計11年到期後房子會讓她繼續住到老死,但就不再持續提供金援)

母親的大姐最近跑來找我告訴我,她幫母親規劃的勞保退休金,去年被當初介入的那名男子慫恿後,母親將其一次領出被將這筆錢借給該男子,有立借據,每月返還5000元,但幾個月前開始拿不出錢,又繼續問母親房產C是否可抵押借款,母親說已抵押給兄弟姊妹們,對方後來這個月有還了3000元,我想請問律師

一、若該名男子名下無任何財產房產,該如何跟他討回這筆錢?因為想直接走法律途徑,但若他無任何資產,是否會白做工?有甚麼方法可行嗎?

二、母親本身患有多重精神官能障礙(憂鬱症躁鬱症恐慌症)致領有中度殘障手冊,若以此為理由,證明她是在不正常的狀態下去領回該退休金,這樣有辦法將勞保的退休金湊回後還給勞保局改為月領制嗎?

三、母親自小沒有撫養我和妹妹,若未來11年期限到了,他兄弟姊妹不再提供她金援,我和妹妹一定要撫養她嗎?我可以先告她當初遺棄就不用負責她嗎?

林智群 (klaw) 103-06-25 21:55

 1.對方沒有錢,就沒辦法,取得勝訴也無意義

2.既然已經一次領回,沒有辦法改回要求按月領

3.要等你母親提告後才能處理,你要主動提告要求免除,也不是不行,技術上做得到

小小蚊 103-06-25 17:09

律師您好,我外公於今年2月過世,一共六子女(二男四女,其中大姨未出嫁),母親排行第二 

。舅舅表示外公生前已經告知名下財產只讓兩個舅舅及大姨繼承土地之前已完成分割,目前繼承人共七位,包含外婆及六個子女。目前土地仍在外公名下,但舅舅已經至國稅局申報遺產,並以核發免稅列管。

最近兩個舅舅不斷來要求媽媽給出印鑑證明以及簽下放棄繼承,媽媽先前因為顧及親情,在還不清楚所有財產明細的狀況底下就簽下放棄繼承給舅舅們,但尚未提供印鑑證明。其中一位已出嫁的阿姨要求土地共有,或者走法律判決,並且要求舅舅們提供財產明細,且告知出嫁的女兒依法也有繼承權。

兩個舅舅先前對財產一直有所保留不願意公開,而且說法一變再變,外婆本來就是極度重男輕女,嫁出去等於外人,認為祖產不能留給外人拿走,媽媽十分的傷心,現在也不同意放棄繼承,現在舅舅們在阿姨的要求下,已經提供財產清單,包含農地及存款~

請問律師,若已經簽下書面放棄繼承,但未提供印鑑證明的話,放棄繼承會生效嗎?此部分是否影響媽媽權益?我應該如何幫媽媽爭取他應有的權益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6-25 17:38

您好!外公口頭交代沒有法律效力,其過世後沒有人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則7位繼承人已成為遺產的公同共有人,有權利分配遺產,但此財產權亦可隨時拋棄,因此,事後簽署放棄繼承書當然是不利因素,將來必成攻防重點,應詳細探究所簽放棄繼承書內容,以為因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5 17: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該拋棄同意書,可能單獨有效認定,倘若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您的舅舅以被繼承債務大於遺產等為由,欺騙您的母親簽立同意書,則可以主張撤銷該同意書。

2、本文建議您的母親應該先發函告知,撤銷該拋棄同意書,併且進行遺產分割協議,倘若您的舅舅拒絕,則可以依法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小小蚊 103-06-26 10: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該拋棄同意書,可能單獨有效認定,倘若可 ... (恕刪)

律師您好,請問寄發存證信函的話,要寄發的對象是兩個舅舅&大姨一共三位嗎?

 撤銷意思表示有時間限制,且用字要精確,建議委請律師辦理,以免弄巧成拙。

諠諠 103-06-25 15:10

你好:

前夫開汽車修配廠.請我回去當會計.我才會去做44天.修配場宣告倒閉.倒閉後我有簽2張本票共20萬元給廠商.作為日後前夫的清償.{前夫把錢還清後.取回2張本票}.因我沒寫受款人..前夫本票沒還我.竟以家人名義拿本票來對我強制執行.我申請債權不存在官司.訴訟中.前夫的家人又對我申請清償債權為由.對我查封財產.我有申請停止強制執行.

前夫有出來作證..(汽車修配廠是他自己經營.2張本票是做為他日後的清償.錢也確實還清)

請問:債權不存在的官司..我會勝訴嗎?

如果勝訴了..這樣告對方{詐欺罪}或是{偽造文書(明知不實.使得公務員所掌之公文登載不實)}哪一個可以構成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你好:

提起債權不存在之訴,必須由對方就債權存在負舉證責任

所以如果對方舉證不出來,就無法認定債權存在。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

 

JJ 103-06-25 02:10

近日收到一張存證信函,上面表示家父在民國85年向台x銀行申辦信用卡,並幫我辦了附卡,因此向我追討約21萬多本金加利息費用,並且於6月底若未回覆將強制執行支付令,針對這樣的事件,我一定要去做支付嗎?

1.民國84年家父申請信用卡時,附卡申請簽名並非我本人所簽

2.民國84年,我只有15歲

3.附卡確實有消費

4.家父於民國98年過世,已申請拋棄財產繼承

如果我記得沒錯,台x銀行在2~3年前也曾對我提出存證信函,當時已用拋棄財產繼承向他們提出不接受此筆債務,之後也無再接到催繳通知,直到這個月才又收到存證信函

希望能盡快得到寶貴意見,感激不盡

你好:

債務人為你的父親,並已辦理拋棄繼承

是不用負償還責任的,

但詳細情形仍需視銀行存函內容,可將存函傳真至本所,並與本所做進一部諮詢。

 

 

本件建議先行釐清針對連帶債務部分,銀行是否曾經取得執行名義,否則依您所述情形,應有極大可能,該請求權不論依法是否有理由,均已超逾消滅時效期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6-25 23:00

您好!請先弄清楚對方請求的是什麼時候的消費?是否曾中斷時效?若已逾消滅時效,直接提時效抗辯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淑淑 103-06-25 00:41

到國稅局查閱相對人的財產所得,相對人名下只有一台汽車,我該做何處置比較妥當?

如果是汽車的話,要完成查封程序恐怕難度就不小了,要順利執行應屬不易,另外建議考慮一下汽車的殘值如何,如果沒什麼殘值的話,建議就不要浪費時間進行無益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Ferng 103-06-24 23:57

我爸媽移民來台灣已經二十幾年我21歲 我妹19(今年12月20)

從我國中開始我爸就酗酒暴力傾向(來台灣之前他也曾經把我媽打暈過)

當時年輕不懂事 覺得家就是要有爹有娘 不讓我媽跟他離婚

覺得單親很丟臉不正常

國三時我爸跟我媽吵架 我跟我妹去勸架 連同我們也被打

他拿起電話往我臉上砸 電話尖端戳進我眼睛 整個白眼球出血

後來醫生檢查說沒事 也有開給我們驗傷證明

可是我媽要是那時候提出離婚 我爸那不是人的東西 什麼都做得出來

他會殺了我媽 如果搬走搞消失 也行不通

他會去找我外婆外公以及任何跟我媽有關的人

為了錢他真的什麼都做得出來

他還曾經想要跟地下錢莊借錢 押上我們母女

各種思考邏輯不是人 不是為人父親的做法

家暴時 我想著點醒他 跟他說你是我爸 怎麼做得出這種事情

他竟然回答他有權生我 就有權把我滅掉 還說我是屁

這種暴力還持續到前一兩個月吧 

我們為他好 甚至我姑姑 到處找戒酒途徑 各位想得到的都試過了

100年左右他就沒有在上班

我媽名下有間一小套房 房貸我媽自己本來就付著

我爸名下就是目前我們住的這間三房一廳

當初他把我媽跟他共同積蓄幾百萬賭錢賭光 剩下50萬

被我媽知道 逼他買下這間房子 但是我爸卻要求房子要在他名下

我媽為了有個房子 穩定下來 所以答應我爸

買來不到一年就換我媽一直付房貸

他心機很重 知道說我妹當時還沒18歲成年

離婚他就要付贍養費他等到今天 我妹19歲

他就是要跟我媽 連同我媽那間套房 財產分一半

所有任何開銷 連我們當時還沒成年都是我媽在付著

我想知道 他憑什麼?他沒工作又酗酒又家暴 法院真的會給他一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母親的情形確實可以訴請離婚,至於剩餘財產分配,則可以主張您爸爸對家庭無供獻,請求法院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6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您父親家暴證據,如錄音錄影及取得驗傷單,可對其提出傷害告訴,以利您作為談判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ALA 103-06-24 22:33

律師您好,不好意思,小女子問題有點多,煩請耐心閱讀: 

(1)我父親與繼母結婚,當時未特別約定皆為法定財產制,父親動產皆為祖產,陸續於婚前及婚後透過贈與方式取得,若父親在婚後將婚前贈與所得一塊土地變賣,其買賣所得的錢要納入夫妻婚後共有嗎?還是算我父親自己的財產

(2)若父親無立遺囑繼承人為我繼母、兩個子女,之後遺產分配,是(a)三人均分,還是(b)我繼母可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先分得1/2,剩下1/2再由我繼母、兩個子女均分,哪個算法對呢?

以上,煩請諸位大律師解惑,小女子感激不盡!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4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過世後,就遺產部分,繼母可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再主張繼承,除非您父親目前將財產贈與給您,避免有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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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ko 103-06-24 17:27

律師您好

我們是經營連鎖漫畫小說租書店業者,店內有名會員,去年九月租借一本小說至今未歸還,照店內及總公司sop流程走已在去年九月底因聯絡不上該會員將該會員帳戶停權°

目前總公司要對店內租書逾期近一年不還之會員寄發存證信函,店老闆表示在公司寄發前再聯絡一次該會員,工讀生在6月中旬聯絡上該會員家長,家長表示小孩出國會協助處理。

但在6/22該會員家長(以下簡稱該家長),到店內表示要處理這筆帳,並表示書籍已遺失願意賠償,工讀生照會員申辦條例與sop處理,要求該家長需賠償書籍成本240元與逾期至6/22罰金880元,該家長不滿罰金部分,聲明只願付從6月中旬告知至今的逾期罰金,並宣稱沒有收到本店的催還電話且書籍並非女兒(以下簡稱該會員)租借,為女兒同學租借,該家長還表示已聯絡該會員之同學,但聲稱對方回應沒錢,才代為處理。

該家長堅持不願付逾期金,並強烈堅持沒有收到本店通知,堅持本店至今已過近一年才聯絡不願付罰金,並態度強硬聲明走法律途徑,強調該會員未成年名下沒有財產且人在國外,要告就告本店拿他沒轍諸如此類言論,最後已本店提不出連絡不上該會員之證據理由譴責工讀生歪理硬凹,但被工讀生反問該家長是否可以提出該會員無收到本店通知之證據,如無法提供是否也代表歪理硬凹,語畢該家長落下一句"我就給你欠10年你告我阿"離去且態度惡劣。

敝店會員租借流程為:挑選欲租借書籍>出示會員卡或輸入身分證字號>輸入密碼>刷入書籍資料>照租金付款>告知還書期限>完成租借

該會員同學可租借表示該會員同意且給與對方租借密碼,故該租借書籍是掛在該會員名下

請問律師

這樣是否構成侵佔罪?若我們提告,需先從何做起處理?

我們提告勝訴機率?

產生的訴訟律師費等等可否由對方吸收?

可否與對方求償除逾期金與書籍成本期間內的經營損失(其他會員租借不到該本書轉至他店消費)?該會員是否會有留案底?

可否強制執行該會員結清逾期違約金部分?

SHREK 103-06-24 15:22

請問我95年有向法院申請假扣押,擔保金4萬3,後來對方沒有財產可以扣押,所以沒有執行。

前陣子法院寄通知來請我們去領回擔保金,詢問承辦員之後,他請我們要先申請"未執行證明"才能取回。

申請之後法院又來電,說97年有發給我們債權憑證了,所以不能拿回擔保金!

所以有拿到債權憑證就不能取回擔保金了嗎?

供擔保後未具狀聲請強制執行者,可向民事執行處聲請發給「未執行證明書」,持前項證明書向法院提存所聲請取回。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鈴 103-06-24 12:20

我媽總共有五個兄弟姐妹,只因為我媽沒去送阿公,所以他們就不分財產給我媽,我阿公過世是一百零二年的事,我媽的哥哥就說要要我媽申請印章證明口頭上說要分遺產,也沒寫任何書面,我媽就寄過去了結果申請下來,他們四個兄弟姐妹就說他沒去送就沒資格分,我阿媽生前有拿五十萬給我媽,那過世可以分遺產嗎?遺產並沒在任何人名下,但以過半年之久那還要的回來嗎?他們也把遺產都分掉了,那現在求法律途徑有用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你母親可分遺產,沒拿到應得的,可對其他繼承人依繼承回復、不當得利等等提告,拿回應得之遺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希望與正義 103-06-24 05:34

律師您好:

案例事實如下,麻煩解惑

近日發現家父於家母過世前(2年內)提領家母的銀行賬戶現金,未得知家母是否授權辦理此事,詢問後家父抗辯為家母所贈與。家母過世後家父希望行使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若贈與為真,則這兩年內家父所提領的現金雖不計入差額分配,但是否要再分配後,將所領取的金額歸入遺產總額,平均分配

若行使分配請求權,若動產不足以分配,則動產辦理移轉登記是否需要其他繼承人的同意呢?

謝謝解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4 09: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主張該筆贈與為無效,但是必須有證據可以證明。

2、倘若該筆贈與為有效,亦可以主張納入遺產計算範圍。

3、本文建議您應該整理所有遺產資料,尋求正式諮詢,看看要如何提起確認贈與關係無效及遺產分割訴訟

幼幼 103-06-23 10:00

  我女兒3歲是非婚女,她爸爸也沒有辦理認養,監護權跟戶籍都在我這,父親欄空白,女兒爸爸有固定轉帳付撫養費,因為她爸爸跟前妻有一個女兒16歲,她爸爸身體不太好,說有留遺書,我女兒只分百分之二十,其它財產都給16歲的大女兒,請問沒有認養能得到百分之二十嗎?要怎麼得到,萬一他真的走了,跟誰拿百分之二十?

 

財產是只能按遺書分配嗎?可以兩個孩子均分嗎?因為他離婚前已經將大部分財產付給前妻,(我女兒出生3個月他才辦離婚的,之前一直分居,因為前妻要全部的財產才願意辦理離婚)

 

因為去年買房子女兒的爸爸有匯200萬,沒有認養的狀態下,有贈予稅的問題嗎?

 

拜託律師幫忙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3 10: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有扶養過,都可以認定是子女,但是必須提出確認親子關係訴訟

2、繼承範圍的部份,並須依據繼承人的多寡而判斷。

3、倘若遺產遭侵害,可以提出妨礙繼承訴訟

4、本文建議您可以先發函主張權益,之後提起訴訟

幼幼 103-06-25 09:19

請教曹律師,先發涵是要怎麼做?去那裡辦理

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0:2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

可以發函給其他繼承人,表示繼承權利,並且要求限期出面協商。

可以去郵局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委託律師寄發律師函。

漂漂 103-06-23 03:19

我公公是榮民他在十年前嫁給我公公未生但一拿到身分證後就離開桃園去台北上班了(他是在娶的)
我想問的是如果我公公怎麼了那個阿姨可以跟我老公的兄弟分媽??(財產)
繼承是怎麼算??
請細說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07: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公公無與對方離婚,您公公去世後,配偶仍享有繼承權,得就公公遺產繼承之,故建議您公公目前應先提起裁判離婚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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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如需進一步策畫,請攜帶資料至桃園市律師事務所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

 要先跟你公公溝通,設法提出離婚訴訟,否則該女有繼承權,甚至日後可領取半奉。

Ming 103-06-22 19:26

您好:
目前與對方的承攬訴訟,一審結果判我方(原告)勝訴 且可 假執行 . 幾天前對方又提上訴,準備進入二審 . 我想先做 假執行 , 不過怕對方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金額 , 試問
1.扣除原有財產後, 其他剩餘的債權 法院會如何處理呢 ?
2.若對方惡意脫產 , 但仍繼續營業 . 有何方式可以繼續要求對方繼續清償債務呢 ?
3. 假設 假執行後 , 我僅能拿到部分金額, 那原來提存的擔保金可以先拿回嗎? 


感謝律師的回覆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以釐清相關案件事實經過與發展。
eric 103-06-20 15:15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小弟有一竊盜罪問題想請教,盼各位大大給予回覆及建議

我於去年八月因住院開刀急需用錢,於是跟地下錢莊借錢,出院後又丟了工作,因為繳不出利息怕被錢莊找上門,所以一時糊塗跑去曾就讀的國中行竊共三次,後來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到我,我於警局做筆錄時也深感自己做錯了,所以十分配合警方偵訊也坦承犯行,後來經簡式審判程序,我於上週收到判決書,判決主文如下:我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盜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問題1:我從沒任何前科紀錄,因一時被逼急才犯案並非故意,查看許多竊盜案例對於初犯的判決多是緩刑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我被判了十個月這樣算是判輕還是重?

問題2:我從開始便坦承犯行,雖然覺得判的有點重但又想不出有任何具體理由上訴,以各位大大的專業來看這案子,我若上訴是否有空間能減輕刑責?還是沒有上訴的必要?

以下是判決理由中的一段提供給各位大大參考,看是否能從其中找出關鍵給予我建議

被告三次犯行係各以單一之竊盜犯意及一次性之竊盜行為,在教室內分別竊取財物,侵害各別被害人之財產監督權法益,俱屬一行為觸犯數竊盜罪名,均為同種想像競合犯,各僅皆論以一罪(共3罪),又被告所犯上開3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竊得之財物價值均非甚鉅,並考量被告之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被告上開所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罪,雖最重本刑係5年有期徒刑以下,惟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因此規定性質上屬刑法分則之加重,故加重後被告所犯已非最重本刑5年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縱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依法亦不得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然依刑法第41條第3項規定,得易服社會勞動),併予敘明

法律小學生 103-06-20 17:43

大大你好  你的情形 判十個月確實是太重了

              建議你提起上訴 爭取改判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0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上訴救濟,請求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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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彭 103-06-19 23:18

一、本人在十數年前就有用自己房子B收租的錢,經年累月幫女友(無業)及小孩(就學)儲蓄定存金額,三人各約一千萬(存單雖是三人名字,但實際來源是由本人名下房子B所收的租金),民國98年底,解約三人定存,加上老婆實際只拿私房錢350萬,三方共出資4000萬,買下內湖區成功路房子A(租金16萬/月),按三人出資金額換算權狀持分比例各人約佔1/3(老婆尚要加上私房錢350萬,故比例比1/3大一點),房客也依三人持分大小比例,每月匯入三本存摺房租結婚登記時有立下協議書,約定房客匯給老婆房租5.6萬中,需匯款新台幣2.2萬給本人繳納房貸,其餘3.4萬租金留作老婆生活費
請問:
1.老婆已離家出走,不在一起生活了,還需付她生活費3.4萬嗎?無毆打恐嚇就隨意離家出走,算惡意遺棄嗎?房客是直接把租金匯5.6萬/月匯入她的本子,搞得好像她為了要付2.2萬給我,而不是我付她3.4萬生活費,我的2.2萬房貸變成她要按月付給我的負擔。
2.協議書第六條約定夫妻雙方採財產分開制,但未至法院登記、登報,有效嗎?3.協議書第三條,有約定成功路房子A的處理方法:「將來房子A賣出後,老婆只能拿回原出資的350萬,不能多拿」,現在老婆離家出走了,主張依據協議書中第六條,夫妻雙方財產分開制要求拿1/3價值(老婆實際只出私房錢350萬),屬合理? 萬一上法院裁判費多少?是依1/3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價值還是市價?

3.協議書有訂,老婆無故離家出走,罰款新台幣1000萬慰撫金給對方,有效力嗎?追訴期多長?

協議書內容:

https://farm3.staticflickr.com/2895/14455784611_0c1e32e47c_c.jpg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應先確認者,為您們目前婚姻狀態,且您們是在民國幾年結婚,若您們有簽訂協議書,原則上該協議書仍屬有效,但就是否有協議書之事實,負有舉證責任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攜帶該離婚協議書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的個案會有很多攻防的方式,建議直接諮詢律師詳細評估為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0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生活費給付的問題,應該不會有太大的爭議。

2、有關該動產出賣之後,依約定您的太太就是只取回350萬元的出資 。與夫妻財產制無涉.

3、時效的部分原則上是15年,但是您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離家事實,且有關1000萬元的約定,法院可能會認為太高,依職權減少。

shue.tw 103-06-19 13:19
您好,我有個問題想請教~我父親2月份過世,有留一棟房子,理應是我與我媽跟我弟為法定繼承人,因我之前有欠銀行錢,因為我名下無財產也無工作,當時父親過世也忘記辦理拋棄繼承~現在也過了拋棄繼承的時間(3個月),前幾天收到法院的掛號是銀行民事聲請調解狀,該怎麼辦?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又此屬公共論述,不方便公開表示意見。如有需要,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9 21:25

 

 

若忘記辦理拋棄繼承,則建議您可直接向銀行法務議價,他們都會有權限,但是若有判決下來,就沒得談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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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所述情形,您並未按照法定辦理拋棄繼承,則針對令尊所遺留下的房子,依法應由您與其他二位繼承人平均繼承所有權各三分之一,從而如若於系爭房屋辦理繼承登記時,只登記其他繼承人所有,銀行依法會針對您未登記所有權人之部分,以該遺產分割行為侵害其債權為由,請求撤銷並回復登記,故本件應先釐清您的欠款金額、銀行有無進行假處分及辦理繼承登記時間等事項,以俾研議後續可行的處理方向。

民法第 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245條
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十年而消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淑淑 103-06-19 12:24

債務本票簽一簽,名下沒任何財產只有一台舊車,就這樣避不見面真的就拿她沒輒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9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本票裁定,待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之,惟若對方名下無財產,您亦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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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淑 103-06-19 21:3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本票裁定,待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之,惟若對方名下無財產,您亦僅 ... (恕刪)

請問律師,我有去調閱債務人的財產和所得,得知她名下只有一台車,那我可以對她的車子做任何處置嗎?還有妳說的債權憑証是什麼?我要如何取得債權憑證?

淑淑 103-06-19 21:44

請問律師,何謂債權憑證?我又要怎麼取得債權憑證?

小伶 103-06-18 21:02

在伯父與叔叔生前,伯父欠了農會一筆錢,叔叔是保人,但是兩人都已過世,伯父方面我父親有拋棄繼承,但是因為叔叔比伯父早先離開也不知叔叔是保人,所以沒辦理拋棄繼承,變成我父親繼承了叔叔的債務...農會部分跑來催討那筆錢,還告去法院.....但是叔叔根本沒財產,莫名其妙要背這筆債。而且伯父的兒子也是保人,還未過世,卻不向他催討,反而向我們本來就是分開獨立的旁親追討...請問我爸非還不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是否為繼承人,應先確認,再者,即使為繼承人,亦可主張限定繼承之。
小伶 103-06-18 20:12

在伯父與叔叔生前,伯父欠了農會一筆錢,叔叔是保人,但是兩人都已過世,伯父方面我父親有拋棄繼承,但是因為叔叔比伯父早先離開也不知叔叔是保人,所以沒辦理拋棄繼承,變成我父親繼承了叔叔的債務...農會部分跑來催討那筆錢,還告去法院.....但是叔叔根本沒財產,莫名其妙要背這筆債。而且伯父的兒子也是保人,還未過世,卻不向他催討,反而向我們本來就是分開獨立的旁親追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8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繼承法修法後採行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故縱使您父親未辦理拋棄繼承,亦可主張未有繼承伯父或叔叔之積極遺產,而對於遺產債務之部分脫免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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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6-18 23:52

您好!要依叔叔死亡時間而適用不同的繼承規定,另依代負履行保證責任的發生時間,或許可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有限責任;至於有多位保證人債權人本有權利選擇追債的對象,無法以抗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疑惑 103-06-18 17:22

爸爸欠了很多錢,所以在爸爸死掉之後辦理了爸爸的拋棄繼承,爾後,祖父死掉之後繼承了祖父的土地繼承的祖父的土地是許多人共有的,現在共有土地的親戚要告我說我詐欺,說我不能繼承爺爺的土地,要我們歸還土地,請問一下,因為我以為我是代位繼承的,是不是辦理了拋棄爸爸的拋棄繼承就不能繼承爺爺的財產

 

如果以目前狀況來說,我有可能在那個環節可以構成他們說的違法詐欺繼承

 

我在想會不會我是拿到的土地是其他共有持分人分給於我的呢!?因為是土地其他的共有人去辦過戶的,我其實都在上課所以不太清楚他們怎麼辦的,年代久遠,這個項目要去那裡查詢,才可以得土地是怎麼過戶給我的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8 2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並沒有所謂詐欺的問題,您是依法代位繼承該筆遺產

2、您可以向地政事務所查詢異動索引。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8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是拋棄對爸爸之繼承權,故您仍可代位繼承爸爸對爺爺之繼承權,故並未有任何刑法上之施用詐術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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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6-18 23:59

您好!拋棄對父親的繼承權,並不會影響代位繼承祖父的權利,您仍有繼承權;動產歷年過戶資料可向地政調閱異動索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ill 103-06-18 16:39

貴站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如果發生這種情況該怎麼依法處理呢?就是...

本人住每戶相連整排的透天厝,社區前面有紅磚道,再過去就是水溝蓋加劃線的馬路,紅磚道部分那是我們每一戶前面所屬於各自門戶的財產權,但是通通被建設公司歸類於公共設施部分,因為本人目前住的位置是處於左右鄰居都還沒搬進來的情況,但兩方屋主都有表明不允許外人將車停在他們家門前的紅磚道,也就是不允許別人在他們兩家前面的財產權地上停車,最近這幾天本人也因此向警察舉發不少這種不好心態車主的車,因為畢竟外人這樣,身為鄰居會受到生活上的干擾

所以,想請教貴站律師,如果不是車子違規這樣停的情況,而是外人在這紅磚道停留,打地鋪休息,嚼檳榔喝酒製造髒亂,想請教這該怎麼用依法處理呢?尤其未來本社區會有許多工程和建設,如果有工人們把紅磚道當休息地,又如此的隨便,會讓鄰居們都感到困擾...所以有想到此情況,在此請教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8 22: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述的行為,可能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或是廢棄物清理法,甚至於是毀損罪。

2、倘若為了避免此類事情發生,應該事先公告並蒐證

淑淑 103-06-18 15:26

朋友欠我錢,開了2張50萬元的本票後就消聲匿跡,我也拿了本票去法院告她,裁定書和確定證明書我都收到了,去國稅局調她的財產和所得,她名下也只有一台車,我不知道後續該怎麼做,要怎樣才能讓她出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8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對方仍不出面兒人間蒸發,可整理相關事實,評估是否可告其詐欺罪。蓋因藉由刑事偵查程序,可以公權力之方式要求其出面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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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淑 103-06-18 12:03

調閱相對人的財產所得後,她名下只有一台車,我要向法院聲請拍賣相對人名下的車子,直接到法院聲請即可嗎?之後我又該做什麼後續動作?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6-18 12:43

執行債務人名下僅一輛汽車,執行上較為不易,原因是汽車動產,並非定著於土地之上,且交通工具得以隨時移動。您是執行債權人,固然應向執行法院陳報執行債務人之可執行財產,惟僅陳報財產尚有不足,執行法院仍會要求陳報該動產(本案汽車)之所在,俾執行書記官會同債權人前往查封汽車汽車查封後,有保管汽車的問題,由何人保管保管費用之負擔等。進行拍賣汽車前,亦應就該汽車之價值為鑑價。如果汽車價值可預期所剩不多,扣除執行費用(例如:保管費、鑑價費、拍賣公告登報費...等開支)後,顯然無法清償對您的債權時,您須慎重考慮是否對該車輛為強制執行。以上意見,謹供參酌。

103-06-17 18:53

弟弟與媽媽是在法律上無關係的但以後的財產要給弟弟繼承,在此之前媽媽與弟弟要辦理什程序弟弟以後才能繼承財產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建議您要透過收養的程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7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辦理收養,或將財產贈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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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淑 103-06-17 15:29

裁定書和確定證明書到國稅局查閱了相對人的財產和所得,結果她的名下只有一台福特六和的車子,接下來我該怎麼執行怎麼做才能讓相對人受到該有的懲處?

沈恆 (沈律師) 103-06-17 22:06

您好!可以向法院聲請拍賣該汽車求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樺 103-06-17 13:05

各位律師好:

請問結婚之前所購得的動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不到一年就分居(大約20年)~

如果現在提出離婚申訴可否成立?

而且對小孩從無盡到撫養與教育的義務

小孩子可否申請棄養責任?

謝謝!!!!!!!!!!!!

婚前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範圍,可訴請離婚,但要看歸責方是誰,對方沒撫養的話,可請求給付代墊款,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分居達20年訴請離婚成功之機會,應該不低,但還是要看個案,如有疑問,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7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婚前財產不列入婚後財產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若分居已達二十年,似有機會可主張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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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鷹 103-06-17 11:53

我跟前妻已經離婚~打的財產分配官司已經定讞(就只針對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另外我想請教,因為結婚前,前妻就來我公司幫忙,也因為帳務管理的方便,我請他開立一個帳戶,有些客人的匯款直接匯入他的帳戶,當時情況如下:

1.我的公司是獨資(對方打財產分配時還提出我獨資公司的資本額請求計算入分配)

2.我的買賣紀錄都有(可以查詢得到匯款進來的客人跟我買東西的紀錄),他的帳戶純粹就是收款(有時支付帳款),總之裡面沒有他自己的錢

3.婚前的他的帳戶裡約有120萬

請教:

1.我可以針對婚前的部分對他請求嗎?

2.算是侵占嗎? 能請求返還?(先打刑事?再打民事?還是??)

3.勝算高不高?

PS.她跟我在一起後,就在我這幫忙,所以她沒有其他收入,所以他也無法主張這錢是她的,而且我做生意的錢都是我自己出的,自己運作,她沒有出任何錢。

請高手回答!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這需要連同先前判決一併研究再評估,如有取回可能,建議提起民事訴訟即可。

jones 103-06-17 10:41

律師們好:

請教一下,離婚時夫妻財產配置權是將雙方之財產重新分配,分配之標的是否包括動產動產?另,若有負債(貸款),是否也要納入共同承擔?再來,分居後到離婚協議間,彼此所產生的負債由誰承擔?若此期間對方將名下財產刻意轉移(如存款金飾),只想主張財產重新配置從對方處得到好處,試問我方是否能主張任何權利?

至急,懇請各位大大律師給予指點~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7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夫妻財產分配的部份,是針對婚後剩餘之財產所為的分配(財產扣除負債)

2、至於分配的方法,倘若雙方可以協議就依據協議,倘若無法協議必須透過訴訟,則均分.

淑淑 103-06-17 03:26

已經收到法院寄來的裁定確定證明書了,我是不是就可直接拿著證明書去查相對人名下是否還有財產,請問是要到國有財產局查嗎?去的時候還需要帶什麼文件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6-17 08:20

您好!至國稅局調閱,填妥申請書,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裁定書、確定證明書辦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胖虎 103-06-16 05:29

各位大大好,小弟今日開車時發生行車糾紛
當時情況如下所述
小弟於6/15日22時左右,開車接送女友下班;行駛台南市健康路,後在西門路和健康路口迴轉至健康路;此時一名男子騎車由我左後方到我正前方攔車。
當時該名男子並未有任何表示,因此我們對峙片刻我開車離開;之後行駛約
100公尺後,我於健康路與永福路交叉口停紅燈時,該名男子騎車由我右手
再度攔車,並大聲叫囂且亮出金屬棍棒要我下車理論;此時我請女友報警且
加快速度駛離現場,對方一路叫囂追逐我方直至大同路時,我又請女友在報
案一次,後追至大同路左轉至中華東路對方才放棄。

之後我開車至永康復興分局報案,後輾轉至大林派出所報案,承辦員警表示
如無人身財產受損,不能報案,只能備案但是保有6個月的提告權。(也就是
我只是報案備查,只要我不提告就不能拿對方怎樣。)
小弟想請教的是︰
一.是否只要沒涉及人身財產損失,我就不能對該名男子提告?(該名男子無辱罵也無損毀我車子,只是拿武器追著我跑。)
二.在他攔車逼車期間,他是否有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三.以上情況,均有行車紀錄器為證,且有清楚拍下對方和車牌,是否可以就公共危險或是強制罪部分請他到案說明?
以上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了,行車紀錄器連結如下

https://vimeo.com/98280172 約04:20開始

https://vimeo.com/98280173 約00:47再一次攔車

https://vimeo.com/98280174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6 09:38

您好,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因在道路飆車叫囂會構成一般民眾生命之危險,雖然無造成人員受傷,一樣構成犯罪要件。此外,對方亦觸犯恐嚇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即使他未對你構成實際傷害,但已造成你的恐懼,建議可委任律師對他提起告訴,以保障您的安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胖虎 103-06-16 14:4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答~~~

目前小弟是打算依您的建議針對恐嚇和公共危險的部分來提告...

強制罪是否成立?(對方有攔我車 不過我藉機跑了)

另外再請教一下 如果提告部分 法院認為罪證不足 那我本身是否會有誣告的嫌疑?

因未報案的當下 我就對員警表示我要提告 可是員警他看過影片 認為對方行為沒有

特別"危險" 所以我可能告不成還會有誣告的嫌疑...

以上~~~感謝各位的回答

jing 103-06-15 11:51

律師,你好:

本人之姐弟皆為智能障礙者,於父親過逝後,與母親等5人共同公有繼承財產,目前母親與姐弟同住,並以繼承財產租金為經濟來源。

101年,訴外人(自訴姻親舅舅,與祖父母交情不錯,未婚,現天天往返母親家)帶母親與組弟至代書處辦理財產分割,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姐弟的印鑑證明,印鑑證明在訴外人處。本人始至法院申請姐弟的輔助宣告。

今年3月,訴外人帶母親至律師聲請輔助人改為母親,本人自具答辯狀,經社工訪視後,法院判本人與母親為共同輔助人。

前天,本人收到民事抗告狀,內容訴生活鎖事,本人夫妻對母親的不尊重及對姐弟未盡照顧之責做段章取義,以偏蓋全之種種罪狀。

請問:1.自已寫答辯狀適宜嗎?2.答辯狀內容該就抗告內容陳述事實?或者,只要表達沒有違反輔助人之善良,做任何不利受輔助人之處置即可?3.我該請律師嗎?4.此訴訟是否可以一再抗告?

感謝律師抽空回覆,感激不盡!!

                                           心力交悴的沈靜 敬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5 12: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提起之抗告,您應該提出答辯狀或是委請律師處理,您應該評估您是否了解相關法律及陳述上是否符合法規而定,您可自行斟酌。

2、抗告後,可以提起再抗告,但是機會相對較低,再抗告結束後即無其他救濟程序。

3、但是倘若輔助人日後有不利受輔助人之行為,仍然可以聲請改定。

jing 103-06-15 13: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提起之抗告,您應該提出答辯狀或是委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已草擬答辯狀,如下:

重申:本人於2012年至法院申請輔助人,系因:自稱姻親舅舅○○○(請○○○提出姻親證明)帶母親及姐弟去代書處申請財產分割,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姐弟的印鑑證明,而印鑑證明放在○○○處(4月15日開庭當天在庭外經魏先生口中證實此事);始向法院提出輔助人宣告。

一、針對律師訴之二、三點皆斷章取義、以偏蓋全,無法證明輔助人違反善良管理人之義務。

二、輔助人之用意為不得受讓受輔助人之財產,且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輔助職務。本人擔任輔助人至今,並無做出不利受輔助人之財產處置;若輔助人之憂慮根本不存在,抗告人如何會有共同擔任輔助之責徒增輔助人實際執行職務上之困難?

三、針對抗告三、4.所訴皆不屬實,請母親當庭陳訴事情的原委,必要時可傳喚證人○○○女士(本人的大姑姑)對質,以釐清事情的真項。

以上,是否適宜?還需要針對抗告內容陳述事實嗎?

謝謝律師的解惑,感激不盡!!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5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針對對方律師答辯狀作具體之回應,若不知如何撰寫,可委任律師為您撰狀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6 0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訴狀內容,恕不在此審閱,因為我沒有看到相關卷證資料,無法精確分析掌控案情,造成不便,敬請原諒.

江小姐 103-06-15 09:36

你好我想請問,在我父親死亡時,我有辦理財產拋棄繼承

但過了幾年後爺爺過世,我們也繼承了爺爺的土地

最近家裡的長輩提出,我們已放棄繼承不能在繼承爺爺的財產

要提出告訴,要我做歸還

我想知道,我真的是違法繼承了爺爺財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5 12: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拋棄者為對您父親遺產繼承權,與您的祖父之遺產無涉,無須過於擔心。

茫然中 103-06-15 12:4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拋棄者為對您父親遺產繼承權,與您的祖父之遺 ... (恕刪)

那可否請問一下,這樣算是代位繼承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5 12: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是的。

茫然中 103-06-15 13:3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是的。

可否請問,如果那份拋棄繼承文件用不見了,要去那裡補辦

沈恆 (沈律師) 103-06-15 21:50

您好!您只對父親拋棄繼承,並不影響代位繼承祖父遺產的權利,該長輩的要求並無理由;另,拋棄繼承的資料,可向當初受理的法院查詢調閱。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5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可繼承爺爺之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王小姐 103-06-15 08:58

媽媽因為接整理部落土地公廟環境將砍下桂竹筍順道撿回食用被承租人認為是故意行竊,以下是自己打的答辨書請問這樣可以嗎?

答辯書

一、            被告王***患有聽障並持有殘障手冊(如附件一)於溝通上

障礙,還請庭上法官多包涵,前筆錄乃由夫協助才可順利

製作完成。

二、            本案是由本部落居民例行性整理土地公廟周邊環境(如附件

三),周邊的雜木、雜草、雜竹、筍皆會砍除以維護廟邊清潔,然因砍下少許竹筍是可食之物如丟棄可惜,因而撿回食用,實無行偷之意,過往數十年亦都以此方式整理一向無異議。

三、            整理環境也是接獲國有財產局在103年5月來函通知為之(如 

附件二)。

四、            對於朱先生最向國有財產局租地,據了解朱先生租地並非連

貫性長期租賃而是斷斷續續,於民國96年期滿即無承租,而國有財產局每次簽約為期9年)一直到最近今年103年才承租,所以很難判斷朱先生是否承租;造成朱先生損失實為無意,被告絕無故意行偷之意。

程小姐 103-06-14 21:40

父親於96年過世,當時家人皆未辦理拋棄/限定繼承,迄今7年日前才收到法院強執命令要扣1/3薪資,現欲提出"異議之訴",主張無繼承任何財產及未同居共財。因家人完全不知該筆帳務狀況,請問我該如何保全家人?

另外,求教

1. 以目前狀況是否該與債權銀行進行詢問債務來龍去脈? 以確認銀行是否有債券憑證時效中斷的瑕疵

2. 因家人皆未辦理拋棄/限定繼承,但這次僅我收到強執命令,其它家人目前工作都不穩定無勞保紀錄。這次要提出的異議之訴,是否需要提出繼承系統表列出母親跟兄弟姊妹,讓法官知道? 有機會在這次訴訟一起保全他們嗎? 或是債務分配到每個人身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4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限定繼承,僅以您繼承所得財產範圍內,清償債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阿猛 103-06-14 12:58

因父親常年,每幾個月就欠了幾十萬債務,長年下來真的不是辦法,多次溝通給予原諒,但總是又欠下,無法一直因為父親債務,整天提心吊膽,也照成家人們的精神折磨,如父母離婚,協調好就財產分配,各過各的生活,那子女對父親還會有哪些責任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父母離婚並不影響子女對父母的扶養繼承權利,故若父母離婚,若父親死亡而其債務大於債權的話,即應注意辦理拋棄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綺綺ㄦ 103-06-14 01:47

 

某公司甲向某教授乙購買一產品發明進行商品化,該公司負責將該發明商品化之研發工程師某丙發展一套製造該產品之新方法,另一方面委託設計公司某丁設計該產品之外觀。某公司甲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請求物品專利及其製造方法,另案申請設計專利。上述二專利申請書上發明人一欄皆為某公司甲之負責人某戊。該發明專利申請案公開後某乙與某丙才知道自己不是發明人,某丁是在設計專利公告後才得知創作人不是他而是某戊。

(一)請問某公司甲有無侵害這些發明人或創作人之姓名表示權?

(二)如構成侵權,這些專利有無無效之原因?

Adam yoyo 103-06-14 00:40

Dear 各位大律師好 麻煩了 因為家人不是很清楚該如何應對 煩請給盞明燈
在下因爸爸過世 爸爸有外配(越南籍) 我跟哥哥與外配要共同繼承遺產
因外配長期跟爸爸生活 外配提供其遺產資料 明顯過低(約二十萬台幣。家人討論估計有三百萬上下)
●問題有四:
1.請問如何要求清查其他相關遺產?(ex:外配帳戶 或 爸爸其他私人帳戶等 ps:確定無動產汽車)
2.如何請求返回或其他保護自身繼承財產的權利?(ex:民法1146回復請求權 179不當得利 184一般侵權等 抑或 刑法 侵占 偽造文書 詐欺等)
3.我跟哥哥可否用民法1030-1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調閱 外配全部財產清單?
4.如何查閱外配全部財產資料?
●目前進度:
1.已經戶政除戶 並至國稅局開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看動產汽車)"及"101/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主要看銀行利息)"、"全國贈與資料+遺產死亡前兩年內移轉財產明細(擬制遺產)"、"欠稅查復表"。共五份資料
2.並於國稅局拿到遺產稅申報書(須申報遺產總額)

●預計後續:
1.去金管會及壽險公會調閱 我爸爸的 全部金融存摺、保險資料
2.至民間銀行調閱各存摺起迄的交易明細
3.問外配是否願意提供全部正確遺產資料(或她願意提供他本身全部財產資料_聯合徵信之類)
4.走民事訴訟+刑事訴訟

謝謝各位大律師耐心看完文章 十分感謝 如能留下任何建議更是感激不盡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3-06-14 10:05

您好!1.財產部分可向國稅局申請財產歸戶清單以供參考;2.先確定遺產範圍及配偶有何不法行為,才能決定對該不法行為提出何種民事刑事追訴;3.民法第1030-1條是配偶專屬的權利,繼承人不能主張;4.除非能明確指出對方有何不法行為而訴請追查,否則其財產資料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遺產資料以國稅局資料為主,所以若您父親生前移轉,除非可以證明當時他無意思表示之能力,否則要追回仍需有更多之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ki 103-06-13 15:17

想詢問

母親於女兒婚前過世

母親遺留下房產及土地要給女兒

但因較晚繳納遺產

故女兒於婚後才繼承母親遺留的房產及土地

請問女兒繼承的這些遺產會納入女兒與其丈夫的婚後共有財產

 

您好: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因為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是不用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因此女兒就算是婚後才繼承母親的遺產,也不用擔心會被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沈恆 (沈律師) 103-06-13 23:59

您好!取得繼承財產是以被繼承死亡時為準,並不是完稅過戶時為準,因此,您繼承財產應屬婚前財產;況且,即使繼承在婚後,依民法第1030-1條規定,繼承取得財產也不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信宏 103-06-13 07:48

我本身成年.目前有負債[卡債]

名下已沒有任何財產

我家中尚有一位媽媽和一位13歲女兒

請問;

如果我媽媽往生之後我可以辦理拋棄繼承

讓我女兒去繼承我媽媽的所以財產嗎.

請問我的債權銀行會追到我女兒那邊跟她要我欠的卡債

如果要辦拋棄繼承.正確時間點

假設我女兒真的會被銀行追討我債務.哪她該如何自保

還是有更好的建議給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13 08:04

您好!您可以在知悉被繼承死亡時起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之後女兒成為繼承人是其自己的權利,與您的負債沒有關係,除非銀行撤銷您的拋棄行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信宏 103-06-13 08:46

 

請問上編文章問題

請問如何知道銀行有沒有徹銷我的拋棄繼承行為

假如銀行徹銷我的拋棄行為

那就是我女兒無法繼承

等於限制我一定要繼承

麻煩在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3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洽談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