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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傘 103-09-12 13:21

律師你好:

             想要請問你,阿公阿嬤有兩個兒子與五個女兒,阿公現在 90歲;阿嬤88歲,靠老人年金過活,沒有人照顧,五個女兒希望兒子履行養父母的義務,多年前小兒子吵著分財產,父親當時擁有一塊田地和自己現在住的房子,田地分給小兒子,房子分給大兒子,當時房子是在大兒子的名下,幾年下來,小兒子把田地花光,大兒子把阿公阿嬤現在住的房子拿去借貸 150萬出來,大兒子的老婆現在在繳借貸利息,這一兩年,大兒子把房子過戶給老婆,又不養父母,女兒可以把房子追討回來養父母嗎?該怎麼做?或是用什麼方法避免大兒子的老婆把房子賣掉,害兩老無棲身之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當時有約定以履行扶養義務為前提的贈與,則有可能再追回,但若無約定,則要追回恐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贈與人(你阿公阿嬤)有撫養義務卻不撫養,可撤銷贈與,但必須要在知道不撫養時起1年內撤銷,至於是不是超過時間,就會在訴訟中攻防,另外,該撫養卻不撫養,其他有撫養人可起訴請求不當得利,也應以你阿公阿嬤名義起訴請求撫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彤 103-09-11 14:58

阿嬤死亡後因為媽媽有信用破產 所以財產過戶

媽媽跟阿姨之間都有協議好他的份要登記在我名下

但當初死亡3個月內媽媽未辦理拋棄繼承...............

現在已經1年了怎麼辦才可以過戶到我名下又不讓銀行追討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1 17:27

您好:

1.由於您母親未於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法律上你媽媽已繼承阿嬤的遺產

   至於遺產未辦理繼承登記,僅是行政事項而已。

2.現在要再將該財產過戶給你,不外乎就是藉由親屬間之買賣及贈與等。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11 18:28

只能先辦理過戶房屋過戶到你母親與阿姨名下,

協議分割為1/2持份,再將該持分移轉給你

不過你母親的債權人依法是可以撤銷上開贈與並請求過戶回到你母親名下再執行的 

Notme 103-09-11 01:35

1.二年多來陸續受到先生爆粗口,咆哮,第一胎懷孕時還曾動手讓我跌坐,第二胎則常常因為口角不讓我睡覺休息到半夜三四點,近半年來則變本加厲,再加上踹門,掀桌,侮辱,還曾經在line威脅我你想死是嗎?然後就衝出房間繼續破罵……


最近真的撐不下去,想提出離婚訴訟,因為向他提出離婚他還叫我給他兩百萬再說,小孩還要歸他,重點是他還負債累累,然後每天都半夜才回家,藉故要看小孩又把小孩吵醒想跟她玩……


想請問說如果上述的精神虐待暴力,當下沒有錄影音,我事後用line來讓他承認他有過這些行為,可以算是有效蒐證嗎?



2.他婚後陸續向我借了85萬,向娘家借30多萬,最近要求他寫借據,他還說我三餐吃了他很多錢,硬要扣除5萬的金額才肯簽名,我娘家的借據他說叫我爸跟他寫,他才要簽名,且拒簽本票,並事後揚言,他問過了,事後寫那張借據根本無效,請問真是如此嗎?


3.上述兩點內容,若判決離婚,他還可因為財產分配拿到財物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1 10: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檢附對話紀錄、證人提起離婚訴訟,並爭取監護權

2、借據何時簽都沒問題,重要的是有無資金流向證據

3、剩餘財產分配的部分需進一步釐清財產狀況。

4、本文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提起訴訟,以保障權益。

 

 

 

您好

離婚部分

以你所述的狀況

構成離婚要件應無問題

至於監護權部分你不用擔心

你是主要照顧者

法院會把監護權判給你的

是他要看你臉色

而不是你要看他臉色

建議你先把孩子帶離家後

立刻申請家暴保護令

離婚訴訟

這樣比較能保障你

 

借據部分只要簽名即有效用

 

至於財產部分

要看雙方財產狀況

這個要具體判斷

原則上是錢多的一邊給少的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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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二位大律師所述

本所並有多年承辦保護令離婚監護權扶養費、夫妻財產分配訴訟經驗

如您的案件係發生於台北或新北地區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憶馨 103-09-10 20:54

最近家中收到一張法院簡易法庭之通知書,內容為母親5年前有跟銀行借錢,但後來母親因為重病在床也有4.5年之久,加上父親也已過世,銀行有查到父親跟被繼承人留有動產,但那時母親有拋棄繼承,所以銀行認定母親有脫產之嫌疑,而財產繼承給底下3位小孩,之前借款本金為27萬多,加5年利息有20%,

那現在我們必須要如何跟法院做出什麼處理呢?(收到這張單子才知道母親有這個債務,加上母親已是重病,根本不是有意脫產)

還是請議員來幫忙來做調解??兩者跟如何處置??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0 2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已經進入訴訟程序,請民代協助的實質意義應該不是那麼大。

2、有關於拋棄繼承是否得以撤銷,目前仍有爭議,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協助答辯為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0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母親已合法拋棄繼承,無脫產之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憶馨 103-09-11 11:45

感謝律師們的建議,但我另外想知道的,我們該如何避免去承擔這筆債務呢?父母健在都未提過這件事,現在確突然收到這張通知實在無法接受,也無力去償還這筆債務,請問我們該如何除了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1 14: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提出答辯,至於詳細的答辯內容及訴訟策略涉及專業法律內容,因此無法在這邊讓您了解,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小米 103-09-10 13:12

您好:

想請問一下,由於父親已往生,經查詢結果有一筆銀行呆帳約七萬元左右,父親尚未留下任何的財產,倘若子女均尚未辦理?棄繼承,那這筆呆帳對所有的子女是否會有影響呢??

感謝您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3-09-10 13:29

您好!父親資產及負債均由配偶及子女繼承,若未辦理拋棄繼承繼承人均成為連帶債務人,銀行可向任一繼承人請求清償債務,但此時該繼承人可抗辯僅負限定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0 14: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法修法後已改為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故您及兄弟姊妹可主張並未繼承任何積極財產,而拒絕繼承消極遺產。 

Answer 103-09-10 07:30

版上的律師們好,本人我有至地方法院的公證人事務所去辦理公證的相關事宜,並允諾9/15(2014)前歸還債權人25萬元,倘若沒有歸還並會強制執行。

Q1.我的名下沒有財產要執行甚麼?

Q2.那在要執行的過程中間我會怎樣?

Q3.嚴重點會被關嗎?

Q4.這個一定會上法院嗎?

廖淑華 (廖律師) 103-09-10 09:28

債權人可以取得債權憑證,日後你有財產薪資所得,債權人可再執行。

lvan 103-09-08 19:18

律師您好:

請問婚前有銀行負債,結婚時是否該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該如何申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1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法院聲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1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目前法定的夫妻財產制,夫或妻本身的債務並不會影響對方之權益,亦不會因為繼承而發生負債,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2、至於分別財產制的部份,則必須透過向法院聲請備查。

3、擔心配偶因自己負債,本文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方式處理。

 

 

 

ideaty 103-09-08 17:11

各位律師

想請教大家一些關於民法繼承的問題

因為之前爺爺過世後,他的財產全部都是由我二叔繼承,其他的兄弟姊妹皆沒繼承到。現在因為二叔也過世了,結果二叔的太太,也就是嬸嬸繼承了二叔的遺產(其中某部分是爺爺當初留下的),結果嬸嬸竟然打算把二叔戶頭裡的錢跟土地過戶給她娘家那邊的人...

有幾個問題想請各位幫忙...

1.如果爺爺過世距今約12年,而且現在二叔又已經死亡了,爺爺的其他兒子女兒與奶奶,是否還可以要求當初爺爺過世後財產重新分配呢?

2.另外現在是否還可以查詢當初二叔繼承爺爺的動產動產清冊呢?因為當初過戶都是二叔自己拿證件去辦理,其他人都不知道他是找哪位代書辦理的,現在該如何去查詢呢?
3.如果當初爺爺過世是大家口頭說好讓二叔去繼承,並由他辦理,之後二叔自己刻其他兄弟姊妹的印章去辦理的,該如何得知當初他有沒有幫其他兄弟姊妹辦理放棄繼承呢?

4.如果當初爺爺過世,只有部份的人有辦理放棄繼承,那如果沒辦理放棄繼承繼承人要求財產重新分配,那當初被二叔私下辦理放棄繼承的人是否可以主張不是自己去辦理的而重新要求財產分配???如果要主張當初不是自己辦理放棄繼承,該怎麼做呢???

5.假如那些動產動產都已經被嬸嬸過戶給其他人或被賣掉,法律上是否可以要求她娘家那邊的人返還或者同等價值的金錢要求呢?還是法律上我們只能向嬸嬸請求??

6.假設當初爺爺留下來的動產動產的總額是八千萬,如果這12年當中有些被二叔賣掉或者花掉,那我們所能要求重新分配財產是八千萬,還是目前二叔剩下過戶給嬸嬸的部分而已呢?

不好意思 問題有點多...感謝各位律師先進的幫忙了....

蘇子良 (馬克) 103-09-09 13:07

 1.拋棄繼承的部分可向爺爺往生當時管轄法院查詢,並調閱資料。

2.爺爺的遺產清冊可向往生當時國稅局調閱

3.依您所述,二叔是未經允許辦理拋棄繼承,這部分要向法院提起撤銷拋棄繼承訴訟

4.其餘問題待撤銷拋棄繼承之訴成立後再處理。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0: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各繼承人之間有約定由您的二叔繼承,則難以事後反悔。

2、本案縱令有其他錯誤、詐欺脅迫等問題,距今已經超過10年,應該難以救濟,蓋相關請求權基礎的時效已完成。

葉子 103-09-08 03:17
我想請問離婚小孩歸屬於誰?男方沒任何財產?男方全家有喝酒、賭博,這樣監護權還會歸屬於他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8 08:57

法院會依小孩的最佳利益判斷,也會請社工做訪視報告作為監護權判斷的依據。

剛好手上也有一件監護權的案件在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進行中。

高屏地區若有需求,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監護歸屬,法院會就雙方經濟,教育,支持系統,小孩意願等因素加以考量,所以要爭取監護的話,就要在法院就每個考量因素加以切入論述,另外也會做訪視,供法官參考,所以不是一定會判給男方,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原則如前面二位大律師所述

就小孩監護權方面法院會審酌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所列之情況綜合判斷

依您所述情況應有機會由您爭取得到監護權

謹提供相關民法規定供您參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林智群 (klaw) 103-09-08 19:00

以你陳述的情況,男方是否有良好環境給小孩是有問題的,

女方的勝算不低,建議直接提告爭取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1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判斷對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即俗稱之監護權),會以對子女最佳利益作為判斷之標準,並會由社工所作成之訪視報告作為法院判斷之參考。

又若您欲爭取孩子之監護權,建議您千萬不要讓孩子被對方長期帶走,因為法院在判斷時,通常會認為變動孩子現在已習慣之現況,會對小孩較為不利,故若欲爭取監護權,應讓孩子長期在自己身邊較為妥適唷。

103-09-07 22:32

請問律師們:目前和先生分居未滿6個月但想與先生私下寫協議書 內容:雙方各自名下財產不論婚前婚後將各自保管 日後若離婚也沒有分配財產問題 男方也無須負擔女方的生活費 因7/16分居雙方育有1子依舊由女方照顧 男方則每個月負擔扶養費12000元每月10號前匯入女方銀行帳戶。。請問這樣的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呢??需要有證人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只要雙方之約定不違反強制規定及社會秩序善良風俗,即具有效力。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2:52

原則上契約一經簽署就有效力,不過你們約定的都是離婚才會約定的事項,

離婚還沒有處理的情況下,

預先拋棄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及撫養費用的約定是否有效,恐有爭議

103-09-07 23:00

這樣的協議有爭議??…那該如何協議才可以呢?請律師們幫幫忙~我是全職媽媽沒錢請律師訂協議書 所以請各位律師是否能幫我看看這樣的內容該如何協議才能沒爭議及有法律效力呢?…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7 23: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認為您所敘述的內容並無違法之虞,但是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以求周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溫泉 103-09-07 02:12

因女方發生婚外情,最終雙方採協議離婚時,協議所生子女由女方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特約條件也僅協定雙方同意各自取回其原有財產,並拋棄剩餘財產之請求權,並未針對子女問題協定探視和照顧條件

女方離婚後,不定時至男方工作場所騷擾,甚至帶著子女
子女面前向男方口出惡言或威脅
教導子女向男方說出不當之言詞
造成男方困擾

想詢問:
1. 男方是否仍擁有共同監護權?應注意的責任和義務有哪些?
2. 女方現在要求男方要將監護權轉讓給其再婚對象,男方也願意,則男方應注意哪些事項保障自身的權益(財產及人身安全)和義務?轉讓後還需負擔哪些責任?
3.男方相當不願與女方有往來,但願意於固定時間內探視子女,請問要如何避免女方的不定期的騷擾?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已經約定由女方負責負擔子女之照料義務,因此監護權屬於女方。

2、監護權已經約定由女方所有,且無法將監護權給再婚對象。

3、您縱使沒有監護權,仍然必須負擔扶養義務。

4、本文建議您可以與對方約定扶養義務之負擔、探視權及對方不得任意騷擾,否則應負賠償責任等,並委請律師撰擬協議書。倘若對方拒絕,您可以針對對方騷擾及惡言相向的行為蒐證之後報警處理,探視權的部分則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

ideaty 103-09-06 22:56

大家好

小弟初次來這邊發問問題 請大家多多指教

因為最近舅舅過世,遇到一些問題需要幫忙...

外公生四個小孩,只有我一個舅舅是男丁。過世後,舅舅繼承全部的財產,而外婆也都一直是由舅舅在扶養。目前舅舅過世後,舅媽很快就把舅舅的財產過戶給自己跟兩個女兒。

 請問這樣民法上之規定繼承我舅舅財產者有扶養我外婆的義務嗎?但是會不會到時候我舅媽主張兩個表妹(就是舅媽的女兒)仍未成年,也需要人扶養,沒有能力撫養我外婆?這樣會不會變成到時候鬧上法院,我媽媽還有阿姨這邊變成沒辦法要求我舅媽還有兩個表妹要負責撫養呢?另外想請教法院判決一般是判決舅媽應該給外婆多少錢還是舅媽有撫養外婆的義務呢?如果是判決給外婆多少錢那這樣表妹分得的財產部分不就無法從中處分了?

因為我媽媽及阿姨本身沒甚麼工作收入,舅媽公家機關薪水一個月六萬多,然後舅舅的遺產總共兩千多萬。怕到時候舅媽把遺產過戶給兩個女兒,然後主張自己未繼承舅舅財產,然後表妹又未成年所以他們三人都不用扶養外婆....

ideaty 103-09-06 22:40

大家好

小弟初次來這邊發問問題 請大家多多指教

因為最近舅舅過世,遇到一些問題需要幫忙...

外公生四個小孩,只有我一個舅舅是男丁。過世後,舅舅繼承全部的財產,而外婆也都一直是由舅舅在扶養。目前舅舅過世後,舅媽很快就把舅舅的財產過戶給自己跟兩個女兒。

 請問這樣民法上之規定繼承我舅舅財產者有扶養我外婆的義務嗎?但是會不會到時候我舅媽主張兩個表妹(就是舅媽的女兒)仍未成年,也需要人扶養,沒有能力撫養我外婆?這樣會不會變成到時候鬧上法院,我媽媽還有阿姨這邊變成沒辦法要求我舅媽還有兩個表妹要負責撫養呢?另外想請教法院判決一般是判決舅媽應該給外婆多少錢還是舅媽有撫養外婆的義務呢?如果是判決給外婆多少錢那這樣表妹分得的財產部分不就無法從中處分了?

因為

我媽跟阿姨本身沒甚麼收入跟財產,然後我舅媽他本身工作一個月薪水六萬多而且又繼承了我舅舅兩千多萬的遺產,擔心她把遺產過戶給表妹,然後到時候主張自己名下未繼承任何遺產,兩個表妹又未成年無能力撫養外婆,,,

麻煩大家了...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6 23:13

您好:

1.按民法規定,直系杯親屬的扶養義務,以親等近者(即你阿姨們)為優先;所以反而是你表妹們在

   法律上尚無扶養你外婆的義務。

2.但你舅舅因為生前即扶養您外婆,按民法規定是有權從你舅舅的遺產中,請求一定數額給您

   外婆。

3.題外話,當初您舅舅繼承全部遺產這點,除非說是您母親、外婆、阿姨們全部拋棄繼承,不然

   其實與法有違。

以上拙見供參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婆、舅舅、媽媽及阿姨均為外公之繼承人,針對外公之遺產,應繼份均為四分之一;且外婆可先針對外公之遺產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先請求夫妻婚後財產差額之一半後,方為外公之遺產繼承繼承之。故若舅舅繼承所有之遺產,外婆可先向舅舅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後,外婆、媽媽及阿姨可再向舅舅請求屬於其應繼分之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ideaty 103-09-07 06:13

謝謝樓上兩位律師提供的協助及回答

 

因為外公過世已經十幾年了

 

當初外公過世時媽媽跟阿姨都未拋棄繼承

是大家親屬間口頭說好都由舅舅繼承

如果現在或者日後主張這樣不符合規定是否會有時效上的問題呢?

 

現在大家說好我舅媽出錢,然後我媽還有阿姨三人出力扶養,最怕之後我舅媽不出錢扶養,然後財產過戶給她女兒,我媽媽跟阿姨經濟上沒辦法負擔,到時候外婆真的都沒人可照顧…如果真的不幸發生那種事情,之後要打官司請求部分舅舅的遺產給我外婆,會不會有時效上的問題呢??感謝大家

 

 

 

沒拋棄繼承下,該繼承卻沒繼承到的財產,可以不當得利來請求,時效是15年,另外,撫養義務跟繼承與否沒有關聯,撫養義務要依親系,親等決定,遺產酌給必須經親屬會議?議,沒有時效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就以前未繼承及夫妻財產分配部分如果都已經超過15年則應該就難以向您舅媽請求了

可能目前只能由外婆請求酌給舅舅之遺產

並建議您可以請舅媽簽立書面願意照顧外婆之契約書,並載明每月應給付之金額,

再去將她們繼承到舅舅之動產設定抵押權

這樣就比較有保障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ideaty 103-09-07 12:0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都已經超過15年則應該就難以向您舅媽請求了

... (恕刪)

謝謝林律師的回答

請問是否必須舅媽先寫好願意撫養外婆的契約書然後憑契約書才能設定抵押權呢?

如果舅媽不願意簽契約書,是否有辦法設定舅舅遺產中的動產抵押權??

另外契約書是否必須有律師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感謝您了!!

 

 

 

ideaty 103-09-07 18:45

 剛剛聽到非常震驚的消息...

得知舅媽竟然要把舅舅留下的股票過戶給自己的生父!!!!

請問各位律師先進

像這樣的行為是否有違法呢?難道我們就只能眼睜睜看著舅舅遺留的土地還有財產白白的過戶給外人嗎...就算我舅媽不要,至少也是給我表妹(舅舅女兒)或外婆吧....

竟然給自己的生父..

而且她已經去申請兩個表妹的印鑑證明,現在我很擔心假設土地先辦過戶給兩個女兒,之後再拿著舅舅女兒的個人證件及印鑑證明,將財產過戶給外人....

請問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了,我們這邊是否有甚麼方法可以補救呢....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2:50

你舅舅的遺產就是由舅媽及他的子女繼承,你無法過問,

至於你舅媽繼承後要怎麼處分,是他的決定,國家也不會去干涉

Rose 103-09-05 23:51

您好:

由於我的母親已經癌末進入了安寧階段,我的養父母收養了我與哥哥。哥哥與大嫂和我們關係並不是非常好,甚至辱罵我的父母親。我的兄長於102年3月22日往生,留下遺孀與3位子女。大兒子中度智障(目前在教養中心;之前再加時都把它當成狗一樣養,吃喝拉撒睡都再同一個房間,甚至吃餿水飯!)102年兄長往生後,我便安排侄兒到教養中心,雖然我們已經20餘年不連絡了,基於緣分我在兄長最後的時日仍舊陪伴他最最後的治療。至於大嫂雖為貼班看護,但沉溺於賭博,這些我管不著。

重點在此刻,我的母親目前的狀況已經將不久於人世,我不是真的想分家產。而是我看見我的父親急忙於將我母親的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還有一片大約3~4分的田地也在父親名下(土地原本就是我父親的名字),我心寒了!陪伴母親進出醫院多年,我也沒說什麼,畢竟這是我深愛的母親。父親似乎只關心金錢上的處裡!因為我父親用這塊田地貸款100萬元,由我大嫂當保人。實際上是我要承擔這一筆債務,我建議父親貸出這一筆錢是要當媽媽最後的醫療,看護與其他大小費用,甚至是最後一程的費用。我明白法律上就是如此;我父親的田地他貸的款,我大嫂當保人而我承諾必將撐擔起這一筆貸款,我的父親才願意貸款,又因他已經74歲需要一位擔保人,我因之前信貸關係連徵不通過才請大嫂當保人。我擔心的事情來了,說好了貸款下來時我會留一部分金額在父親的帳戶中好讓她老人家安心,而畢竟是我要扛起這債務,也只有我能扛的起這筆債務,我的父親似乎不願意將其餘的金額匯入我的帳戶中以便我能隨時支付母親所需的一切。其二,我父親畢竟年老,因為是鄉下人不懂的分配財產(有時會右一些免稅額,但這部分我交並不擔心。)我的兄長與大嫂未曾奉養與照顧我的父母親,而我犧牲了2次的婚姻與出國深造的機會一直留在他們身邊不敢離開他們。我非是要爭家產,我的父母親已經給兄嫂一家子一座三合院當家能使他們有個居住的地方,而我;十幾年來租屋在父母親家附近,以便就近照顧。我知道遺產是不分年女的,是可以平分的。三合院那宅子我還是願意讓嫂子和侄兒們居住,至於土地我真的不想與大嫂平分(我知道父親想要在他最後時刻會做出決定),我知道一塊土地要變賣一定是全部,不可能是一半!說實話,我想留著我們家中最後的祖產。因為一個沉溺賭博與經常性說謊的人,一得手就會立刻變賣家產。哥哥在世前曾鬧過要家產而非分家,也就是說:我,一毛都沒有!當時我沒說什麼,因為爸媽都健在。而今非昔比,我擔心的2件事情;1貸款下來的的錢如何才能留在我身邊以便運用,我知道我理虧在先。2我想留著那一塊土地,不想變賣,那兒有我父母金的足跡,更有我祖父的身影~若是有一天慈善單位真的需要,我願意捐出來。(這說了也沒有人信!)現在的我真的很需要有人可以告訴我這些是該如何處理。因為我只有一個人!我真的很無助也無奈。

沈恆 (沈律師) 103-09-06 11:16

您好!可要求將土地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您,作為您將來代為清償貸款而取得對主債務債權之擔保;其他的財產若非您所有,則無權干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ose 103-09-06 22:12

律師您好:

有一慮請求, 我無法設定抵押貸款

土地 還是我父親的名字,擔保人是我大嫂。

那我不就畫虎不成反為貓?而實際上現在貸款還款人是我。雖然貸款仍未下來,但是我必須為自己說出的話負責。(款項是會下來的!)

今日再探母親,已經認不得我了!父親忙著轉移母親的財產,令我心寒。我跟父親說:既然是我要還款,那麼待下來的錢應該匯入我的帳戶,以利使用在母親身上。父親拒絕了!就說放他那兒,要用再跟他說。為了母親的狀況,我到處籌錢甚至被羞辱,那麼我還是得還其他人款項,當然必須用這一筆錢去還。對不起沈律師,現在的我該如何才好?父親難以溝通,又留有著一種觀念:把錢放在身上,以免孩孫不孝!難道我做的不夠?雖然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是我該怎麼辦?

moyra 103-09-05 10:52

您好!

朋友先生未曾結婚之前,認識一女子生下小孩(但是,二人未曾結婚登記)。

可是,此女子自始自終都不曾承認朋友先生為小孩生父。並且把小孩帶離台灣。

後來,朋友先生認識了朋友之後交往結婚。想請問如下:

1-如果有天小孩回來是否會需要撫養或是付相關費用呢?

2-如果需要撫養或是付費用,是要支付到幾歲呢?相關費用有哪些呢?

3-如果朋友先生名下有房產以及財產,此非婚生子是否有資格繼承?或是有其他的分到財產的方式?

4-如何保障其老婆(配偶)的權益呢?

謝謝您。

蘇子良 (馬克) 103-09-05 14:21

 1.如果男方對小孩有認領,並在戶政機關登記生父的話,女方可逕請求給付撫養費,反之,女方須先提確認親子關係之訴並請求給付扶養費。

2.原則上扶養費要付到二十歲,並依各縣市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計算,男女各付一半約9千元左右。

3.只要能證明男方是生父,其子女不論婚生或非婚生均有繼承權。

4.可透過夫妻贈與財產,因夫妻間贈與免稅,減少丈夫名下財產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阿成 103-09-05 09:26

之前朋友欠我一筆錢,他是一家餐廳的老闆,我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在今天收到了債權憑證因為對方沒有加保單位,這並不意外,意外的是對方的餐廳也沒有登記公司,更不用說有統一編號了....我另一個朋友打電話過去,他還說他不是老闆...但明明那間餐廳生意很好,天天收現金,用現金來買貨,那請問一下這樣子我是不是就無法申請查封他餐廳的財產,因為我無法證明他就是老闆,另外這有購成毀損債權嗎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31

建議向國稅局舉發,對方應該有逃漏稅問題,

至於你的債權,要執行的話,必須證明該店是他的,這個有點難度

 

莊小姐 103-09-04 22:51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因我爸爸目前人在醫院昏迷不醒,當初他怕自己會弄丟,所以寄放在他大姐那裡,需要生活費時會去跟他大姐說他大姐會領給他,但現在我爸在醫院我回去處裡爸爸的住院,要去跟他大姐拿郵局的簿子跟提款卡印章,他們卻不願意給我,也不告知我我爸目前剩多少錢,只跟我說看要多少跟他們說他們會領給我,但我覺得不妥,那些錢是當初我媽一年前走的時候本來留給我跟姐姐的我們全部給爸爸當生活費,我現在是在保護我爸爸的財產,如果要拿我爸的錢我當初就部會給我爸爸了,我是他女兒是不是有權利拿回等我爸醒了在交給我爸但他們就是不拿出來,我也不想打壞他跟我爸的關係,如果我爸真的走了我可以對他們提出什麼告訴,我真的很危屈,因為都一個人從台南跑台東處裡,他們也只去看我爸一次他大姐沒去只有他大姐的兒子跟媳婦去看一次,請麻煩告訴我要是萬一真的我爸走了我可以做哪些提告動作,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4 23: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父親的存款屬於父親所有,倘若父親身故之後,則屬於全體繼承人所有,倘若您的大姊任意提領則可能涉犯偽造文書或是侵占罪嫌。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大姊公開帳戶資料,避免日後發生爭議,並保障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09-05 18:41

如果你父親往生,款項卻持續被領走,那對方就會成立侵占罪,

建議發函警告對方不得任意提領存款,並要求將存摺印章交給你 

猴子 103-09-04 22:15
外公與外婆皆為同一債務人(甲君)向銀行借款之連帶保證人,甲均因無力償還銀行強制執行,拍賣外公與外婆名下資產(分別為土地房屋),惟土地遲遲無法順利法拍(流標),是以仍無法清償債務。外婆於民國89年辭世,當時子女皆未辦理拋棄繼承,外公於103年8月底辭世。 請問,子女(第二代)會因為繼承而需負清償責任嗎?外婆89年辭世,該保證契約債務是否適用民法繼承編施行法之規定?第二代很擔心自己的財產債權強制執行!請各位先進釋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4 23: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外婆的部分,連帶保證人應符合繼承法施行篇有關代負履行責任之規定,因此可以主張限制責任,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2、有關於外公的部分因為當時已經修法,因此可以主張限制責任

3、有關限制責任並非完全免責,而是必須於遺產繼承範圍內負清償責任,因此本文建議還是可以嘗試跟銀行協商,將來可以避免紛爭。

edwin 103-09-04 14:44

請問民法第487條之1所謂的受損害範圍,有包含員工自有財產上(如車輛,機車,電腦)之損害嗎?

還是這裡的損害,一定是屬於職災上對於身體或是健康上的損害?

陳彥彰 (Jeffrey Chen) 103-09-04 18:19

Edwin 您好:

關於民法第487條之1規定,受僱人所受損害者,並不限於身體之損害,也包括財產上之損害,然而是否可以請求,必須符合不可歸責於您所生之事由,且原因發生與損害之產生間必須有因果關係,這是法條之規範,若符合上開要件,不論雇主主觀上是否有故意或過失,您都可以根據該條向您的雇主請求損害賠償。但是,在請求前應將證據準備充足,在實務上最難的部分是如何舉證不可歸責於您的部分。

以上簡略回答,若需要進一步了解,歡迎來信或來電洽詢,亦可備妥資料至本所諮詢,感謝您! 

chong 103-09-04 10:04

請問,協議離婚財產動產一定要平分嗎?那有房貸怎麼算?

 1.先看你們之間夫妻財產制為何種財產制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就是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下只有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才會列入分配  所以應該沒有全部財產都要分一半   2.有房屋貸款  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屋用婚後所得去償還貸款  這部分金額要加入財產計算   3.當然房屋價值500萬  有貸款部分要先扣除   4.?????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來信jingyau1225@gmail.com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張大律師之說明

補充說明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之平均分配只是原則規定,

如果能舉證證明對方對家庭生活(不僅係經濟層面)之貢獻度較低或無貢獻

則可請法院調整或免除此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

剩餘財產分配是婚後財產扣除婚後負債後下去計算

但是實際上如果是協議的方式處理

只要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就可以處理

不需要一定要一半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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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4 14: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所謂協議,意即只要雙方都願意接受,則基於私法自治原則,沒有所謂的一定要怎樣或一定要哪樣(若只是民事問題,又沒有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影響善良風俗且雙方都同意,法律不會加以干涉)。

又所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係以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及無償取得之財產去認定,故貸款須扣除唷。 

小言 103-09-04 01:34

想請問一下各律師

1  有一出嫁的收養姑姑,平時並未盡照顧義務,請問可以用民法1081條來終止收養關係嗎?是否須經爺爺奶奶同意才可提出請求?利害關係人是否有包含孫子在內呢?

2  

 

民法1081條第一項第二款的遺棄他方,該如何解釋?未盡扶養義務多年算遺棄他方嗎?或者可走同條第四款呢?

 

 

 

 

3  收養姑姑在多年前有在代書那邊簽了一張將來願意放棄繼承財產權的書面協議,且拿了一筆錢,這張協議在將來爺爺奶奶過世後,會發生效力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4 1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祖父母平常是您在照料的,則符合利害關係人的定義,並且對方均未履行身為養女的扶養義務,則可以依法向法院請求終止收養關係。

2、就您所述是第二款的狀況。

3、預立拋棄遺產協議並不能發生法律上的效益,本文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遺囑,才能保障權益。

GG 103-09-03 21:57

結婚10年, 一直無償居住在父親名下的房子, 今年初和太太感情不睦, 自行搬出, 日前父親將房屋部份贈與, 現為我和父親共同持有. 請問, 我能以房屋所有權人, 寄存證信函, 要求太太搬出此房屋嗎?

這是我搬出後, 父親贈與我的特有財產, 她可以聲稱她自結婚後即住此處, 她有居住權, 我不能趕她, 將房屋出租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

由於您和太太目前有婚姻關係

所以太太可主張你們夫妻間有同居義務

故您並無法訴請太太遷出

但您的父親則可以和您太太終止使用借貸關係而請求其遷讓房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

婚姻關係存在是無法要求搬遷的

所以建議要進一步思考後續婚姻問題反而比較能解決問題

或者把房子轉手給第三人之後

就可以要求搬遷了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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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103-09-06 08:57

請教 林家慶 律師

我爸是無償供住,並沒有簽定任何契約,請問要如何 終止使用借貸關係 ? 謝謝

優瑪 103-09-03 10:48

我想請問,我跟我先生結婚一年多,結婚前不清楚先生的財務狀況。一直到最近才知道他在婚前有債務。想請問:

1. 他的婚前債務會影響到我嗎?法院、銀行會跟我求償清償丈夫的婚前債務嗎?

2. 我們已結婚一年多,是否還能申請分別財產制?如何辦理?

 

配偶婚前、婚後債務都跟你無關,可改為分別財產制,委任律師擬好協議書再向法院辦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夫妻的債務  目前都不會影響他方個人財產   2.如果你想聲請分別財產登記  婚後還是可以辦理  向法院登記處辦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sunmama 103-09-02 11:21

您好:

平日男方會用三字經或罵女方有病等語言(有錄音),也曾經拿東西丟女方,或在破壞家裡用品。

女方只要男方願意離婚,並將小孩監護權給女方,不拿男方贍養費/財產等任何金錢

請問於離婚時,是否可以提出家暴,以防止男方擁有探視權請問。

上述內容,女方是否可以拿到小孩監護權,並限制男方接見及探視小孩嗎?

謝謝

你所謂的家暴,有核發保護令下來? 有家暴不一定當然可禁止探視,要看家暴情狀和程度,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mama 103-09-02 12:18

請問律師~

是否可以先拿錄音資料到警局備案?

男方目前是比較常有言語上暴力。

有甚麼辦法可以不要讓男方干擾女方生活及教養小孩(因為男方會在小孩面前辱罵女方)

甚麼時候聯絡方便?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聲請家暴保護令,而後再提起離婚訴訟,並一併聲請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那建議先提出保護令聲請,不過還是要聽聽你錄音的內容,是否符合聲請保護令要件,聲請保護令向法院聲請即可,可隨時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生有經常性的施以精神或肢體暴力,且具有證據,則您可先聲請核發家暴令,再提起離婚訴訟並附帶請求法院為監護權歸屬之認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針對您先生辱罵您的言論加以錄音,依不堪同居之虐待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贍養費未成年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onica 103-09-02 08:29

律師你好,

我在去年七月開始建立粉絲團,以為圖片留有其他粉絲團的LOGO就可以使用,最近收到其他粉絲團的委任律師寄通知函告知有侵犯智慧財產權,是在2013年10月,這個圖片已經在今年5月就已經移除,對方律師團等到我八月粉絲團人數衝高,才來通知我這件事

如果想私下和解,請問要如洽談有機會把和解金壓低? 對方粉絲團是有規模的商業粉絲團

Monica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2 0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粉絲團logo使用,很難認定是合理使用,因此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違反著作權無誤。

2、有關此類違反著作權案件,有民刑事責任,但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就無須擔心。

3、本文建議您可以與對方試行和解,倘若認為妥適,可以請對方提供和解書,經律師審閱之後就可以簽立,以保障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2 10:39

您好,

您的行為確實侵犯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您侵害著作權的行為會有民事刑事責任,因為著作權法之刑事責任屬於告訴乃論,如果您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您即可免於受到刑罰。 依您所述,對方刻意等待時機,且已委任律師提告,建議您亦委任律師協助您與對方洽談和解事宜,和解金額依照對方著作權的經濟價值多少,及你侵害後對方的實際損失多少來決定的,因此您必須瞭解這段時間您及對方粉內絲團的人氣變化情形,必須要證明您的行為對於對方損害小,才可壓低和解金。在您支付和解金時,應要求對方交付撤回告訴狀,以達到和解效果。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tina 103-09-02 07:55

請問!我和我先生有去法院調解離婚和協議小孩財產的問題,目前法院已經公證完成,但是我有發現我們的調解內容有傷害小孩子權益的問題,而且和我們私下協議不同。因為小孩子戶籍在我這邊,我們協議小朋友六歲後要到台北上小學,但是協議的內容卻是八歲以後主要照顧者才是我本人,當中還有扶養費的計算方式也是跟著這個八歲走,但是中間會有空窗期的問題。

問題1、請問我還能申請調解內容撤銷嗎?

問題2、要如何申請調解撤銷

沈恆 (沈律師) 103-09-02 08:43

您好!雖然有撤銷調解的機制,但初步看來您的理由並不充分;況且,如果依調解內容執行真有窒礙難行之處,聲請法院改定監護內容即可解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可以重新協議,新協議會取代原有之協議。

lee 103-09-01 13:12

問因當初在婚姻存續中,由於丈夫自己做生意;我幫忙打理先生所有理帳目(包括支付給敞商支票貨款、友人跟老公調錢週轉、收取客戶給的貨款、家裡雜七雜八的瑣事開銷…等等!)結婚三年裡無論任何款項或投資進帳都是在先生的名下、不過先生也讓我自由銀行存款或提領、金錢進出流向兩人感情好時一切都沒任何問題!   但離婚後;因我要跟他申請夫妻財產分配,他便說我在婚姻存續中所做的一切{提領他的錢、開支票借人、或用客票出去轉現金…甚至連當初我們一起網路買飯店的住宿優惠而刷先生的卡‧‧‧}現在他要提告一堆…叫我等著坐牢。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辦呢?會成立嗎?還是我該聽他的話放棄夫妻財產分配,他也就不去提告呢?  



annie 103-08-31 17:09

以下幾個問題請教:

1.父母婚前與婚後皆無辦理財產分開制手續,父母婚後幾年,由母親購買一棟房產,登記母親名下,並由母親賺錢繳納貸款,請問這棟房產父親有任何權利嗎?

2.父親在外可能有債務,與親戚間也有債務問題,請問若父親過往,配偶與子女皆不想繼承遺產,是否都可以辦理拋棄繼承?父親的兄弟姐妹也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如果配偶與子女都辦理拋棄繼承,對於母親名下的房產是否會有影響?

3.假設父親過往,配偶與子女辦理限定繼承,父親的兄弟姊妹有父親財產繼承權嗎?

身為子女只想幫母親保住房、財產,以上問題敬請律師團提供解答,謝謝你(妳)。

您好:

1.您母親婚後賺錢取得之財產減掉婚後債務,如多於您父親婚後賺錢取得之財產減掉婚後債務

則您父親再與您母親離婚時或母親先死亡時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原則上可主張差額之一半。

2.可以於知道繼承開始後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父親的兄弟姐妹如有擔心亦可辦理拋棄繼承。如果配偶與子女都辦理拋棄繼承,對於您母親名下的房產不會有影響,因為債權人不能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3.假設您父親過往,配偶與子女辦理限定繼承,父親的兄弟姊妹即無您父親之繼承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1 21:28

 

1.父母婚前與婚後皆無辦理財產分開制手續,父母婚後幾年,由母親購買一棟房產,登記母親名下,並由母親賺錢繳納貸款,請問這棟房產父親有任何權利嗎?

房屋為母親婚後財產,故亦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範圍。

2.父親在外可能有債務,與親戚間也有債務問題,請問若父親過往,配偶與子女皆不想繼承遺產,是否都可以辦理拋棄繼承?

可以,繼承人只要具狀向法院為拋棄繼承之表示即可。

父親的兄弟姐妹也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父親之兄弟姊妹為第三順位繼承人,若第一及第二順位繼承人皆已拋棄,第三順位繼承人亦可為拋棄之表示。

3.假設父親過往,配偶與子女辦理限定繼承,父親的兄弟姊妹有父親財產繼承權嗎?

子女沒拋棄繼承僅有辦理限定繼承,父親之兄弟姊妹則無繼承權。

身為子女只想幫母親保住房、財產,以上問題敬請律師團提供解答,謝謝你(妳)。

沈恆 (沈律師) 103-08-31 21:30

您好!若父親過世,所有順位繼承人於輪到其繼承時,都可以決定拋棄繼承,未拋棄的人,就要繼承債務;若第一順位僅限定繼承則其繼承權仍存在,並不會輪到第二順利繼承;另外,母親購買的房子並不會因父親債務而受任何影響,但若母親先過世或離婚,父親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此時房子的價值要列入計算分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苳苳 103-08-30 22:22

你好:我有一些問題想要問

1.今年5月17日,我媽媽因為肝癌過世,在繼承財產時,我發現他有用一棟動產貸款1000萬,而這1000萬是我爸爸叫要在生前做一些善事而去買一塊地,所以他信了,不知是否是我爸帶我媽去貸款還是怎樣,總之現在得知貸款人是我媽,但是貸款的1000萬中有950萬轉帳到我爸那去買地,地主是我爸,所以這樣變成我們要去繼承那1000萬的貸款,但是我們三姊妹皆為未成年,而不想繼承,因為我們並沒有賺錢可以去還債,請問有哪一些條款可以讓前還回來?

2.還有一點是我爸外面有小三,但是我媽當年並沒有告她通姦,以至於他現今已經生了一位8歲小孩,這一個行為不當可以構成讓他喪失監護權嗎?

3.還有一點是我們有查一些資料說,有一種方法就是清查他們的婚後財產比較中,如果繼承方多餘被繼承方他就拿不到錢?這一點是在說這幾年中到我媽過世的那一天總結算,還是說只要有一次他比她多他就拿不到?

4.還有就是我爸去大陸45天叫我們姊妹自己負責自己的生活費?這算拋棄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30 23:56

您好!可以要求父親將950萬元返還成為遺產剩餘財產分配以母親過世時為準,但這只是父親單方的權利,只有父親有利時他才會請求;只要有錢能生活,就不算是拋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苳苳 103-08-31 10: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請問說!我們應該使用哪一條法律訴訟他歸還950萬?那請問我們要如何讓他無法分到那2分之1的財產?那請問說他已經一個月沒給生活費還有幫我們繳交學費?我們該怎麼辦?可以跟他脫離監護關係嗎?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9-01 10:23

 

您好

問題一:母親在生前用自己的動產貸款1000萬,並將950萬元給父親買地

我們必須先就這950萬元界定他的性質

1.借貸

2.贈與

如果是借貸,那就是母親對父親有債權關係存在,雖然母親過世.但父親身為債務人還是要還款給其他繼承人,來文提到母親有三名未成年子女加上父親(配偶)依照民法規定,你們繼承了四分之三的950萬元,可以請求父親將712萬5千元返還給三名繼承人。

2.父親主張是母親贈與給他的,那可以請求他提出贈與稅完稅證明,如果沒有,建議對此主張是借貸關係,請求返還借款

問題二:要法定代理人喪失監護權需有不適任親權人的事由,父親如果只是單純有小三並有其他家庭,如果沒有虐待或遺棄扶養你們的事由,基本上無法僅以單純有小三在外面有家庭即可喪失監護權

3.夫妻剩餘財產是以法定財產制消滅那天起計算雙方的財產,法定財產制的消滅在於婚姻關係解消、雙方合意改定或法院判定,母親跟父親的法定財產應是在婚姻關係解消時消滅,即母親過世之日,惟依民法第1030之1條第3項夫妻剩餘財產分派請求權一身專屬權,不得讓與或繼承,因此母親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你們姊妹無法主張,只能父親自己就他的剩餘財產分配去做主張。

4.父親去大陸45天,如果有其他親屬可以照顧你們,或你們也非無法無自救能力之人自然不會構成遺棄的問題。

苳苳 103-09-09 13:35
回覆 鄭律師 的發言內容:

 

3.夫妻剩餘財產是以法定財產制消滅那天起計算雙方的財產,法定財產制的消滅在於婚姻關係解消、雙方合意改定或法院判定,母親跟父親的法定財產應是在婚姻關係解消時消滅,即母親過世之日,惟依民法第1030之1條第3項夫妻剩餘財產分派請求權一身專屬權,不得讓與或繼承,因此母親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你們姊妹無法主張,只能父親自己就他的剩餘財產分配去做主張

這一點我還是有一些不懂,但是就上訴所言,目前的財產分割是一位繼承人有四分之一嗎?

那我們如果要去法院申請還款是不是要我們都已滿二十歲,還是說我已滿二十歲可以連同妹妹的一起告?

還有一點當初媽媽的龍鳳育嬰險的受益人第一順位是我?所以保險公司將錢匯到我的戶頭?但是有一天被父強求帶去領出並存到他的戶頭?請問我該怎麼辦??


茉莉 103-08-30 14:27
夫妻離婚小孩監護權歸父親,幾點問題請教: 1、母親將來可繼承小孩財產嗎? 2、小孩將來有義務要撫養母親嗎? 3、小孩以後可繼承母親的財產債務? 4、如何終於小孩和母親間的權利和義務? 5、離婚時有牽扯到傷害和解和解書只有雙方簽名即具法律效力嗎?還是要去公証人處公証,或需到調解委員會調解

 您好:

1.如果小孩先死亡且無其他第一順位繼承人(小孩的子女),則父母即為下一順位繼承人。

2.母親如果有盡到照顧小孩之義務,小孩將來也要扶養母親。

3.小孩如果沒有拋棄繼承或被母親表示喪失繼承權,就可以繼承

4.母子間之扶養權利義務均有法律規定,但如果對於金額及給付時間方面要明確,

  最好簽立書面契約

5.和解書有雙方簽名即有法律效力,

  但附得逕為強制執行條款之公證書、經調解委員會送法院核定之調解筆錄

  兩者均有勝訴確定判決之效力,

  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一般的和解書就不行,要透過訴訟勝訴確定才可以。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0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述如下:

1、母親將來可繼承小孩財產嗎?

小孩死亡,於無配偶或直系血親卑親屬下,父母親均為其第一順位繼承人。

2、小孩將來有義務要撫養母親嗎?

若您有扶養小孩小孩有義務扶養母親。

3、小孩以後可繼承母親的財產債務

小孩繼承母親財產債務,但亦可主張限定繼承之,僅就繼承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之。

4、如何終於小孩和母親間的權利和義務?

由他人收養小孩

5、離婚時有牽扯到傷害和解和解書只有雙方簽名即具法律效力嗎?還是要去公証人處公証,或需到調解委員會調解

雙方簽名即具有效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8-30 10:26
我被詐騙,報案後知道對方是通緝犯,請問現在現在只能等警方追查嗎?既然是通緝犯我想要找也不是那麼容易,有沒有其他方式?如果嫌犯抓到了,名下無任何財產錢是不是討不回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0 21:54

您好,若不知對方名子,是否知悉對方手機住址車牌等相關資料 ,以方便警方特定具體方向。為避免對方脫產,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保全財產

阿華 103-08-27 09:45

先感謝律師的幫忙

已收到法院寄來的本票裁定

也補上相對人之騰本

目前進行公示送達中

調閱相對人的財產

只有一部汽車(尚有車貸)

法院回覆要到九月下旬才會有進度

問題: 1- 如何在強制執行前,避免相對人提早付清車貸而脫產

2- 欲強執扣押相對人的汽車,是否一定要知曉車子所在? 如不知,是否有對策。

感謝律師

Derek 103-08-26 08:34

律師您好:
去年公司未給薪水,經過法院判決後勝訴,並執行強制執行命令了,
但該公司戶頭沒有財產,如今該公司告我恐嚇,我有下列問題想請教
1.公司沒財產,我可以再申請對公司負責人提告扣押財產嗎?
2.他告我恐嚇,我可以怎麼反告他誣告呢?
以上,為初淺的問題,再請律師抽空回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26 08:47

您好!沒給薪水是公司欠您錢,不是負責人欠您錢,無法告負責人,也不能扣押負責人財產;另外,若有人捏造事實告您恐嚇,您就可以對其誣告罪究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Derek 103-08-26 08:53

律師您好:
這樣對我們受薪族很沒保障,只要公司沒錢,那我們永遠都無法求償到!
現在他就去警局報案說我恐嚇薪水部分,我會準備之前去法院的判決
去警局說明,也會針對他的行為,告他誣告並求民事賠償

apple 103-08-24 13:11

有關離婚女方要求贍養費事宜

律師你好:

最近跟女方在討論離婚事宜,因為她常常藉故常常把小孩丟下往外跑,對家人也不尊重,也不想要照顧小孩,所以決定離婚。但剛結婚不久,小孩才滿一個月,要求他不想要支付任何撫養費用,但他要共同監護小孩要歸我哥養,還要求離婚贍養費。我列離婚協議書有幾個問題

1.他沒有為家庭小孩付出半毛錢,他也有在做傳銷工作,所以我應該可以不用負任何贍養費給他吧?

2.探視權的時間可以只要幾個小時讓他看小孩,所以我在列離婚協議書時,需要注意什麼?

3.離婚協議書在財產方面有需要多加注意什麼嗎?

謝謝

協議書由專業人員繕狀為宜,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判決離婚才有贍養費的問題,至於探視方式問題等協議書內容,建議是委任律師研擬,實務上常見離婚時自己擬協議,之後容易產生爭議糾紛,進入訴訟後處理起來也很麻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4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協議離婚並無贍養費之問題,且縱使判決離婚,若女方正值壯年,法院原則上會認為具有工作能力而無贍養費之問題。又小朋友之扶養部分,會視子女最佳利益決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ying 103-08-22 21:33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下我於十年前有欠下卡債未還,也從未協商處理過,後來因為結婚嫁到北部,近日由家人口中得知有收到一份訴訟通知寄達娘家的派出所(由於卡債的關係娘家都拒收我的信件)

      1,想請教說那份寄到派出所的信件一定得去領取嗎?如果未領取會有什麼後果呢?

      2,因為先生名下有一間房子(有房貸),工作是一間小公司的負責人,請問我的卡債會牽連到我先生嗎?銀行有權向他追討我的債務嗎?

      3,需要現在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或離婚嗎?因為我想保住我們唯一的財產這間房子,

 

謝謝您撥空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2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債務不會影響到配偶財產唷。再來,警局的信一定要去收,還是會有送達之效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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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8-22 23:50

您好!每個人只要對自己的債務負責就可以,法定財產制的夫妻也是一樣,不會互相連累,為此辦理分別財產離婚並沒有任何幫助;另外,法院的信件若不收,是放棄自己答辯的權利,可能導致本不應負責的債務就因此確定要由您負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賴州 103-08-22 14:55

請問一下,我在露天下標一件商品,對方是預購代售,也就是下標才準備貨的,然後過兩天去玩時看到一樣的商品比較便宜,就買了  當天和對方請求取消交易,他說他以經準備好貨了,不接受取消,但我說我不會去取貨,過幾天他就寄出了,後來我沒去取,他說要告我背信罪~

但我不是故意或有意的,請問這項法律能成立嗎?

 

一、客觀要件:

    1、為他人處理事務

    2、違背任務的行為

    3、致生損害於本人或第三人利益或財產

二、主觀要件:

    1、背信故意:因為本條沒有處罰過失犯,所以要具有「故意」,才有機會成立本罪。

    2、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意圖損害本人之利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2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本件只是單純的民事糾紛,並未涉及刑事犯罪。

2、倘若對方是經營網拍的業者,您可以主張消保法的猶豫期間,解除契約,並且無須負擔任何費用,反之,您則須依約給付價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2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不成立背信罪,若對方執意對您提出刑事告訴,證據亦不充足,您可於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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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往前進 103-08-21 21:26

雙方經協議離婚   小孩是對方撫養

每月給小孩費用為當地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除二

後來公司因薪資制度改變(月薪約38k)

導至每月收入方面減少約一成多   且不會再改變回來

想請問這樣可以申請因情勢變更  酌減撫養費用嗎??

雖然收入比對方高一些  (對方約30K)

但對方有自己的房子跟存款與股票   加總起來比我的財產還多

自己付的卻是每人每月平均消費的一半

計算過小孩每月平均開銷   並沒有到當地每人每月平均消費

所以想問各位律師   以這樣的理由訴求

有機會酌減成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酌減,需提出更多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凱西 103-08-21 16:56

您好:

請問在婚後婆婆過戶or買賣(過戶或買賣方式算有償取得嗎??)房子給老公,現在要離婚了(法定財產制),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可以請求這房子二分之一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1 17: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剩餘財產分配的部份,不論是婚前或是因為贈與或是繼承等無償方式取得的,都不列入分配

2、至於詳細的計算,則建議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1 2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故婆婆贈與先生之房產非屬夫妻剩餘財產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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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西 103-08-21 16:32

您好

    請問在婚前婆婆過戶房子給老公,現在要離婚了(法定財產制),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可以請求這房子二分之一嗎?  謝謝~~

 1.剩餘財產分配只有針對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  才能算是婚後財產   2.如果是無償  或是婚前取得則無法列入計算   3.所以你可能先確認該財產來源  以及取得時間點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凱西 103-08-21 16:49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剩餘財產分配只有針對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  才能算是婚後財產  ... (恕刪)

您好  

    若是婚後婆婆才過戶房子給老公,那我還能針對這房子要求剩餘財產分配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1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母親贈與財產,可能無法列入婚後財產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為婚後財產,須就婚後財產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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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zs 103-08-21 13:12

您好,
我現在是個人SOHO,在三個月前是影像公司的職員,
這邊有問題想請問,
因為SOHO關系所以我成立了個人作品集網站,
我把先前在公司參與的案子,把自己有做的設計給截取出來,
網站上標明我在這個專案的職位,跟公司的名字,該有的都會寫到,
只是前老闆看到網站後,希望我整個下架,並說這是公司接到的案子,
別人會以為是不是我也交到這個案子,

最後討論得結果,是可以另外放一個BLOG形式的網頁,
因為我先前製作的網頁做得太像一個公司,
如果把前公司參與的案子放在BLOG的網頁可以,
但不可以跟個人創作或是我自己接的案放在一起,也不可以跟以後新公司的作品放在一起。

我比較有問題得就是關於這點,請問我是否享有公開發表的權利?
而我要跟什麼作品放在一起是否是我個人可以決定?
而我都沒有使用影片截圖,全部都為個人設計時的草稿,我是可以使用交片後的公司影片截圖嗎?
國外的法律是不是比較不同?
因為國外的設計師幾乎是全部放在一起,沒有在另外分出公司或是個人的。
例如:
http://cargocollective.com/helenhsu
http://baotnguyen.com/


另在外面以SOHO身份接的案子,
可以與自己的創作放在一起?
而對方公司為著作財產權人?
對方拿去做之後的修改是可以的範圍嗎?(在我不授權第三方使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