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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標標 104-10-12 23:29

律師你好 請問我認識多年的網友向我借貸但過了很久都沒有還 
1. 我是不是使用民事訴訟 還有其他較佳的選項嗎? 
2. 因為是網友 所以我沒有他的姓名跟住址和身分證   但只有匯款銀行帳戶 請問我該如何向法院申請訴訟
3. 請問到一審大概會花費多少時間
謝謝律師

你好:

如果沒有債務人姓名、地址,最好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並聲請法院依帳戶資料查明被告年籍。 花費時間要視案情複雜程度而定,但你若無借貸相關之證據,在舉證上會有困難,容易敗訴。
Sally Lin 104-10-12 19:40

各位律師您們好:

因我先前糊塗,誤信網路借錢廣告,銀行帳戶淪為人頭戶,這幾個月來跑了多次警局做筆錄,上個月已收到警方通知有抓到詐騙集團車手,而最近要開偵查庭了,我想請問:

1:我沒有請律師,那去法院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2:為何我收到同一天差2個小時的2個案號的傳票?難道多個被害人或多張銀行卡(我有3張淪為人頭戶)要偵查一次?

3:我知道每個案件狀況不同,但通常在抓到車手的狀況下,人頭戶還是有刑責嗎?(我想先有心裡準備)

以上,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2 2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抓到其他人與您是否會成立詐欺罪的幫助犯無涉。

2、您還是必須就您是遭到利用的事實提出相關的事證,否則一樣會被判有罪,建議還是應該委請律師進行辯護,至少提出狀紙。

3、確實可能是因為很多個被害人所以有多個案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要取得較輕之刑,則應盡量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2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否認有幫助詐欺之行為,建議您將與對方知所有聯繫紀錄(包含對話紀錄即是如何認識對方,對方是如何宣稱)之證據蒐集清楚,以證明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另外,若不幸被起訴並被判決有罪,幫助詐欺之刑期大概是兩個月唷!

 

一、就閣下所述問題,按刑法第339 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您雖未實際參與詐欺取財犯行,惟您的行為使詐欺者得以隱匿真實身分,減少遭查獲之風險,有助長犯罪之虞。 

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JOANNA 104-10-12 15:15

您好~

我未婚夫在三重有一間公寓與他弟弟分割所有」,目前我未婚夫因長期在高雄工作因此想變賣房屋在高雄買屋,不過他弟弟不肯變賣也不肯購買另一半產權。

1.請問有辦法向法院提出「變價分割」嗎?!!

2.未婚夫是否可以拿1/2產權去向銀行貸款?!!

或者有其他方式可以解決另一半產權,請律師協助解決,非常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10-12 15:48

您好!

共有人無法達成協議,可提起分割共有訴訟,主張變價分割,將共有物拍賣後分配價金。 如果債權人同意放貸,可以將應有部分1/2設定抵押權擔保貸款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訴請分割

變價分割是一種分割方式

至於貸款要看銀行

因為只有持份的所有權

銀行不是很喜歡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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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如果不想分割,可以直接出售1/2持分,但價格會差一點,因為買受持分的買方要去處理後續問題,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2 21:54

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可以起訴主張,變價分割也是一種分割方法。

另外,因為弟弟也是分別共有人,就其應有部分當人也可以向銀行貸款設定抵押權銀行

Dreamzu 104-10-12 13:33

?????事情是這樣的 我爺爺拿了一筆錢(幾百萬頭期款)給我爸買了一棟房屋剩下餘額則貸款,買賣房屋交易時是由爸媽以及房屋仲介拿爺爺的相關證件存摺去銀行開票給對方的(有取得爺爺同意且親戚知道這件事),房屋登記在我媽名下且房契(地契)也在我家人手上;但因爺爺年邁身體狀況不穩定;導致親戚一直威脅我家人說要把這棟房子要回去(她們堅稱有去詢問過律師是有辦法要回去的?!)真的有辦法要回去嗎?

我想請問的問題:

1.房子登記在我家人名下,房契(地契)也在我家人手上;房子持有權或爺爺拿出來的買房屋的錢有辦法要回去嗎?

2.如果對方堅持要用辦法奪取;對方採取的手段會從哪些方面著手?我們該如何防範自保呢?

麻煩各位專業的律師為我解答 萬分感謝 你的抽空回覆

你好:

要看當初訂定買賣契約時的法律關係,到底是消費借貸(借款)、贈與、借名登記,每種情況法律關係都不相同,如果當初有簽立書面之契約可以協助釐清。就你所述權狀由你母親保管法律關係比較偏向是借款贈與頭期款,房地既然登記在你母親名下,所有權人就是你母親,母親可以自由決定如何處分房地,無須受他人拘束,但若要注意返還借款撤銷贈與之問題。 對方會主張是借名登記,終止借名登記關係,類推適用委任契約,請求你母親返還房地並將房地所有權登記回祖父名下。 建議你審慎處理為妥,以免權益受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較保險之作法,應由您爺爺書立一書面證明,證明當初為贈與行為,對方可能會主張是借名契約來要回房產,此部分應注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個訴訟對方不會贏的

頭期款不代表房子屬於他們

至多就是還頭期款而已

況且頭期款也不一定需要還

你們不需要理會他

除非你們自己同意過戶

就是提出訴訟

但他們訴訟成立機會很低

所以你不要過戶給他們的話

基本上他們是要不回去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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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2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屋所有權登記為您父親所有,對方即使提起訴訟,亦不一定有證據證明您父親為無權占有,目前建議不要與對方聯絡,避免對方錄音蒐證,作為提告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Dreamzu 104-10-13 13:19

 律師想再請問:

1.請問律師所提到的 書面證明是否類似遺囑模式那樣書寫?

2.書面證明需會同第三方人士 (律師代書)應該如何選擇?

3.如果請律師代書其一幫忙書寫這書面證明(遺囑)價未通常落在多少上下?

沈恆 (沈律師) 104-10-13 19:03

您好!

1.  房子既然是由爺爺移轉過來的,爺爺的意見就很重要,為何您都不提爺爺目前的想法?
2.  如果爺爺還是願意無條件贈與,那親戚講什麼都沒用,能請爺爺書面寫清楚贈與的意思更好,以免將來麻煩;但如果爺爺現在想要回房子,則您就應該想辦法證明當初過戶時是無條件贈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10-11 14:04

想請問目前先生跟我結婚多年
近幾年發現有小三的存在
小三是外籍女子來台工作
於今年開始一直跟我老公拿錢說要開店投資
但是一直賠錢所以事情爆發我才知道而且金額數目不小
雖然我老公說店裡生意很好很快錢就會還清了
但是生意很好怎麼會又要我老公去銀行借錢呢?
可是我老公四處去幫他借錢也沒寫借據
最後應該還是我老公要賠那些錢
所以想問說該如何收集罪狀才可能跟小三把錢拿回來或叫她賠?
還有該如何做才能讓銀行不再借錢給我老公?
若要告妨礙婚姻的話可能需要哪些罪狀跟證據?一定要有性器交接才算嗎?
謝謝!

您好:

要回金錢部分,要視您老公與對方間之法律關係而定,而且要以您老公名義請求。有關刑事通姦罪部分,要有性行為或可推測出有性行為證據始可,證據要求會比較高,若僅為民事損害賠償,則對證據要求程度會較低,建議持您現有之證據律師討論。

你好:

先請小三簽立借據本票,並約定到期日,以免小三嗣後翻臉,將來舉證上產生困難,小三到期日不還就可以提告聲請本票裁定,就小三財產強制執行。 可以蒐集證據請求返還借款(例如錄音)。 老公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向銀行借款,除非能夠證明他是明知有損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受益人亦知悉,才有可能依民法第1020條之1撤銷通姦罪或相姦罪要性器接合才會構成,你所述狀況只能依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慰撫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1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老公應蒐集對方向其借錢之證據,如錄音借據或通訊軟體訊息,及交付借款證據,如匯款紀錄等,再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若有證據可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取得款項之情形,甚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1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先生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借款返還,若有施用詐術之證據,亦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明明 104-10-11 08:49

由於A君欠500萬不還,已假扣押對方的房子

房子設定第一順位銀行1800萬

A君又設定第二順位給B君600萬

房子價值約2500萬

我可能拿不回錢了,請問

1.我還可以「強制執行拍賣」對方的房子嗎? (第一順位債權銀行)

2.還是只能一直假扣押下去? (無法強制拍賣)

3.假扣押有時間限制嗎?

4.若對方不還錢,我的假扣押擔保金是不是只能一直放在法院?

 

 

 

 

你好:

若是最高限額抵押權債權額不一定就是設定金額,所以仍然有拍賣之實益,民事執行處會要求債權人陳報債權。 相對人會要求你限期起訴,進行本案訴訟,依本案訴訟結果判斷是否可以繼續查封。 沒有,但有一定之事由可以撤銷假扣押裁定(民事訴訟法第529、530、531條)。 可撤銷假扣押裁定撤回強制執行,依提存法第18條、民事訴訟法第104條規定辦理取回提存物,但對方可能會行使權利,請求賠償

你好:

補充徐律師所述,通常法拍屋的價值會較一般房屋市價為低,尤其在房屋不點交的情況下。

若你已經取得終局執行名義(例如勝訴判決或支付命令等),則可向法院聲請執行拍賣假扣押動產,且若向法院陳明該債權假扣押債權同一,則因為聲請假扣押時已經有繳納執行費,本次可以免繳。

若拍賣價格已無法使你獲得債權部分的清償,除非抵押權人也有來聲請執行,否則法院會以拍賣無實益結束本次的執行程序,將執行名義發還給你。

以上供參。

明明 104-10-12 21:0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是強制執行「查封房子」而非「拍賣房子」可否? 因為拍賣也拿不回錢,我就查封對方的房子讓對方無法脫產也無法賣!
明明 104-10-12 21:07
回覆 陳仲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是強制執行「查封房子」而非「拍賣房子」可否? 因為拍賣也拿不回錢,我就查封對方的房子讓對方無法脫產也無法賣?

小棄 104-10-10 21:34

你好,94年因前姐夫她爸房地過戶我名下,原因是她爸有幫人做保怕避免法拍所以請我幫忙,事實卻過戶後希望我能用過戶房地銀行貸款,說了一堆好聽,保證的話,當下便答應,如何過戶,如何貸款,我印象去銀行一次簽名文件完錢已在帳戶裡,兩個月前前後後跟前姐夫拿了貸款的錢不到三萬而後又希望我二胎也因上北部工做沒有答應,直到去年103,12月因逾期繳款我被註名聯徵,我是到今年5月我申請信貸未過才知道我金榜提名,開始前姐夫就經常用下三濫手段來鬧叫我過戶債權轉給她,因無她父親的證明她有所有權,鬧到7月未得到善意回應我便拿他房地向民間借還銀行,她便叫代書寫協議書雙方同意,直到現在,要賣不賣,都在假日叫我簽授權書讓她自己找買家,協議書內所有內容他全違反,還驗傷,,到現在還想要房地要,錢也有,但別人的名,

你好:

你與姊夫的父親間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且你也同意以你的名義向銀行貸款銀行與你之間有借貸關係存在,若姊夫或姊夫的父親未按時,你應該依借名關係向姊夫主張權利,或要求終止借名關係。 你擅自以房地向民間借款,已違背借名登記關係,且恐有刑法背信罪之情形。 傷害部分可以提出傷害告訴。 建議你妥善處理,以免權益受損。
小棄 104-10-10 21: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你與姊夫的父親間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且你也同意以你的名義 ... (恕刪)

當初有買賣契約所有權狀再我這,後來才知她們原就跟原銀行抵押,民間借貸她們也知道,所以才請代書寫協譯書,我不可私自借貸,典當等等,等她們拿50萬讓我還民間,配合買賣簽名,但每次都到當天她又變卦,叫我寫授權書讓她自行辦裡,我怕用我的名在去借更多

老薑 104-10-10 21:15

我是銀行職員,前幾日販售房貸壽險商品,其中一份文件標題為審閱期間確認聲明書,原本客戶已經有簽名,但是因為填寫日期錯誤,而公司規定文件不能修改,為求方便,幫客戶重新簽名,經保險公司核保,影本已寄客戶手上,但客戶事後發現審閱期間確認聲明書為他人所代簽,於是向總公司投訴,後來經公司建議於期間內將保險撤約並如數退還保費於客戶,客戶因此未損失任何錢財,但客戶近日要求與行員和解,並向行員索取封口費,否則將繼續投訴,請問行員有需負擔偽造文書之罪,而客戶索取封口費有無犯罪之嫌

你好:

如果沒有得到本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代替他人在保單上簽名就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 雖然偽造文書尚須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但只要有損害之虞即可,不需以損害發生為要件,你偽造簽名已經足以產生損害保戶之情形。 建議你跟當事人和解,請求當事人之原諒,說明是一場誤會。

您好:

封口費應該類似和解之性質,因有成立偽造文書之可能,建議先試行和解,但若對方索價太高,亦可於訴訟時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仍有易科罰金之機會。

庭偉 104-10-10 14:59

我再今年(2015)9月於網路交易平台上與人約定購買3C產品

我把錢匯給對方後,卻收到與實際不符的東西

我有去警局報案,但是警方給我的感覺很消極,一直強調這很難抓到人

因為對方可能使用假名,不過我有對方的電話、及銀行帳戶

雖然警方說這應該是人頭帳戶,但是就算人頭帳戶

我也想把帳戶持有人給找出來,來對此事負責

我想請問我下一步應該怎麼做,要怎麼對對方(帳戶持有人)提告

我手頭的資料只有電話及帳戶,還有警方調閱監視錄影

和一張報案三聯單,事情已經過了快一個月但是卻沒消沒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1 09: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有電話銀行資料,要查到嫌疑人應該不是很困難的事情。

2、1個月時間還不算長,因為要調資料、訊問嫌疑人等,建議可以回去詢問承辦員警的辦案進度,因為有報案三聯單了,所以不會被吃案,無須過於擔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庭偉 104-10-18 13:08
回覆 庭偉 的發言內容:

我再今年(2015)9月於

 

想請問各位,如果我要對對方做提告,我應該要去法院按鈴說要提告嗎?

還是等警方消息在做下一步動作,因為警方一直到現在也都沒有任何訊息

然而陸續得知除了我之外還有許多人陸續被騙,我們有建立一個共同群組

一直等待好像也不是什麼辦法,對方卻依舊逍遙法外。

104-10-09 01:10

最近與交往接近7年的男友分手,男友去年曾提供一處房屋給我小孩居住(非男友所生),當初未與男友簽訂租屋契約,但有手機簡訊可證明男友願無償提供給我小孩居住,現在男友要對我小孩提出告訴,請問這樣有可能成立嗎?另外交往期間男友全部財務皆我保管,身分證及存摺印章皆在我身邊,當初他同意贈與給我的金錢是否需要歸還?且是否會有法律問題?一樣有手機簡訊可證明當初男友是無償贈與,且男友及我身邊朋友甚至幫男友處理帳務之銀行人員也都知道此事.

你好:

男友可依民法第470條規定請求返還借用物。 若已經贈與給你金錢,要有民法第416條規定之情形才能撤銷,目前看起來無法撤銷,但男友可以請求你返還其存摺及印章。

您好:

就無償提供居住部分,您男友可請求返還,但只是民事問題,應不會有刑事責任,就贈與部分,除非有特別原因,否則贈與部分則無須歸還,建議蒐集係對方贈與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9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為您男友對您之贈與,無刑事犯罪之情形,僅民事債權債務糾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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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Vincent) 104-10-15 23:44

 無償使用借貸即您目前的租屋處,您男友可以請求返還、已經贈與的財務不得撤銷。但如果男友請求你返還存摺印鑑等,你有返還之義務。如您男友之後對您提告,需要律師協助,歡迎致電0911-101-770王律師

Joanne 104-10-08 19:28

請問一下  限定繼承已報法院(聯徵中心的債務大於遺產),目前仍在公告期間內,其中一間最大的債權銀行想要和解(比目前知道的遺產債務比例低),可以嗎??? 如果可以  那其他的債權人要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9 1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公告期間不可以私下和解,否則造成申報債權人的分配不公的話,屆時繼承人要自己要用自己的財產賠償

Loki 104-10-07 23:57

前幾天在路上被拉說做問卷,後來花了300塊買了體驗卷,今天去體驗後被遊說買了以美容產品為名的療程服務。說買產品送服務。那屬於購買產品後去店裡做療程的美容機構,物品由店家保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繳2500元分成18期繳,總金額為45000元,又要我留家人朋友的電話跟姓名,說什麼銀行資料要建檔,又拿了我的身分證去寫住址資料,想請問可不可以取消這筆交易?

wayne 104-10-07 22:58

子女於母親死亡後共同簽訂遺產分割協定,將繼承動產全部分割于父親。

子女中一人因積欠銀行債務銀行能否強制執行該登記於父親名下之動產

你好:

債權人只能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之財產,父親非債務人,子女債權人當然無法對父親之財產強制執行。 惟遺產分割協議如果與應繼分差距過多,債權人可能會依民法第244條規定撤銷詐害債權,目前實務上見解尚未統一,你們可以主張遺產分割協議是基於身分行為而來,無法撤銷債權人如果要主張你們就要進行訴訟
wayne 104-10-07 23:4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先謝謝徐律師的回覆。

想延伸請問您:

1.能否麻煩您說明一下"遺產分割協議是基於身分行為而來",是什麼意思?有什麼主張的依據嗎?

2.本件如以債害債權進入訴訟,概率上來說是否樂觀?

謝謝你

你好:

債權人可否依民法第244條規定撤銷遺產分割協議,實務有正反見解:

否定說

台北地院104年度訴字第1086號民事判決:「按債權人得依民法第244 條規定行使撤銷訴權者,以債務人所為非以其人格上之法益為基礎之財產上之行為為限繼承權係以人格上之法益為基礎,且拋棄之效果,不特不承受被繼承人之財產上權利,亦不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義務,故繼承權之拋棄,縱有害及債權,仍不許債權撤銷最高法院73年度第二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一參照)。次按,遺產繼承人因身分而取得之權利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清償責任民法第1148、1151、1153條參照)。而公同共有人之權利義務,依其公同關係所由成立之法律法律行為或習慣定之;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民法第828 條第1 項、第3 項參照)。是遺產既係由繼承人全體因身分關係取得而為公同共有,則在協議分割前,即屬全體繼承人因人格法益為基礎所取得之公同共有財產。故約由債務人以外之繼承人單獨取得全部遺產分割協議,係為消滅因繼承而生之公同共有關係而為,苟未因此增加債務人之不利益,實質上即為債務人拋棄其繼承權,仍屬基於人格法益為基礎之財產上行為,應非民法第244 條第1 項所得撤銷之標的。」

肯定說

台北地院104北簡4606號民事判決:「按我國民法業已廢止宗祧繼承,改為財產繼承制度,此就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觀之自明;故如繼承開始後拋棄繼承而受不利益時,即屬處分原已取得之財產上權利,倘因而害及債權者,債權人自得依照民法第244條行使其撤銷權;至於債務人將繼承所得財產上之公同共有權,與他繼承人為不利於己之分割協議,債權人可得訴求撤銷,尤不待言,最高法院69年度台上字第847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又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債權人依第1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民法第244條第1項、第4項定有明文。而民法第244條之撤銷權,其客體包括債務人所為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1750號判例意旨參照)。債權人行使此項撤銷權,可同時訴請撤銷債務人所為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如果動產物權契約業經辦理登記,則債權人得訴請登記名義人塗銷。…簽立繼承分割協議書,將…動產,全部歸由被告…取得所有,而與他繼承人為不利於己之分割協議,並於103年6月11日辦妥移轉登記,自屬無償處分繼承所得之財產而使自己陷於無資力狀態,致債權人無從追償而有害及債權人之債權,原告自得訴請撤銷。」

 要看你遇到的法官採哪種見解。

派派 104-10-07 16:24

A方:當保人

B方:當事人

A方幫B方做擔保買車當保人

B方不自己繳款要A方承擔 ,銀行給A方最晚期現10/9號

在這期間如果10/9號未繳款A和B都要走上法律程序

10/7號B方發簡訊告知A方這件事都不要插手 她會想辦法

但是如果到了10/9號B方還是未處理

請問A方會有責任嗎 ?

沈恆 (沈律師) 104-10-07 16:35

您好!

A是保證人,如果主債務人B未遵期還款,債權銀行可請求保證人A代為清償。但A如果不是連帶保證人,則可主張先訴抗辯權來對抗銀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派派 104-10-07 16:39

A方是連帶保證人

想請問B方有訊息告知A方不需要她出面插手這件事

那假設今天如果10/9到了B方還是未繳款而走上法院

A方會有責任嗎??

派派 104-10-07 16:4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A是保證人,如果主債務人B未遵期還款,債權銀行可請求保證人A代為清償。 ... (恕刪)

A方是連帶保證人

想請問B方有訊息告知A方不需要她出面插手這件事

那假設今天如果10/9到了B方還是未繳款而走上法院

A方會有責任嗎??

小堯 104-10-07 12:33

之前接到補習班電話打來跟我說有免費課程,

之後我就去聽看看,

可是那補習班卻沒有給我看我的課程.

還說安排課程需要一些時間,

但目前我只是個剛出社會的上班族,

契約上的內容,也是等我簽下名後,才讓我帶回去.

已經過了審閱期,

我現在要求退費,可是他們只有說退50%

可是連免費課程都沒有.還說免費課程在契約裡面了.

所以不算是免費課程.

但是我只有上1堂課,我該怎麼跟他討回公道.

至少我付1堂課的錢.但是現在卻說因為我是和銀行借款.

可是借款錢.也不是到我手上.

而我又打給了銀行.銀行卻說要我跟英代溝通.

但兩方態度很強硬.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而我現在雖然還沒有第一次的繳款.可是10月多銀行就要記繳款單了.

我到底該不該繳?

蜜蜂 104-10-07 12:06

與前夫共同持有房屋一棟銀行房屋貸款須由前夫負責償還繳清離婚協議書上載明兒子滿20歲時雙方無條件過戶給兒子 (協議書未至法院公證) 現今已寄存證信函要求前夫履行協議  但對方置之不理 如要提告適用哪個條款另外前夫尚積欠小孩扶養費50萬元有債權證明 對方已無動產可供拍賣 (除上述共同持有房屋)可否請法院代為查閱對方工作處所然後扣押部分薪資償還 以上問題 感恩

你好:

可以公證書、離婚協議書當作證據,訴請履行協,要求過戶。 代墊之扶養費可聲請支付命令或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取得執行名義後可以去國稅調閱債務財產、所得清單,並聲請強制執行,亦可請民事執行處調閱債務人郵局、勞保、券商等紀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7 22:59

您好,可以訴請履行協議。

扶養費用可以請求。

洛陵 104-10-07 01:13

    母親在15年前在土銀使用房屋抵押借款50萬元,並且在還款期間,又在同一間銀行使用現金卡借款30萬元(單純信用借款,無使用物件抵押),後來因為經營失敗,導致只還了房屋抵押借款的那50萬元後,現金卡30萬元的部分一直都只繳最低應繳,可是房地所有權在還款完50萬元後,已經賣給親戚並且過戶完成,現在想問說,母親想要回那張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狀,但是銀行的回答卻是因為現金卡尚未全部還款,一直把那張扣著,中間因為現金卡有幾次沒錢繳款,銀行寄來信函說要把房子法拍,可是50萬元房屋抵押已經還款完成,而且房子也已經不是在我母親名下。
1.這樣銀行法拍房屋算成立嗎?
2.現金卡借款可以扣押權狀是合理的?
3.親戚買賣房子會有影響嗎?
4.有什麼方法從銀行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狀拿回來嗎,如何處理?

一、還是要先確認抵押權內容是什麼,抵押有二種,一種是最高限額抵押,一種是普通抵押。

二、如果是最高限額抵押,有可能現金卡債務也是抵押擔保的一部分。這樣銀行塗銷抵押還算是合法…

三、動產設抵押後就算過戶給別人,這個抵押權還是會一直存在於動產上,除非銀行同意塗銷抵押權,或是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已經還掉了…

四、先去地政機關查一下這個動產登記狀況是那一種抵押權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浩呆 104-10-07 00:23

我有一張支票被家人偷開(印鑑是正確的)

執票人存入後銀行

因我主張票不是我開立的故未將款項存入

所以當天是存款不足被退票

因為家人目前失聯

又不知道執票人是誰(不知道當初家人把票開給誰)

想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7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及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訴訟

2、不過因為印章是正確的,所以提告的話,必須由我方提出證據證明遭到盜用印章開立支票

路人 104-10-06 10:22

1.本人父親於94年間,因生意投資向A小姐拿了200萬投資款,同時開立4張各100萬元未填押日期支票共400萬元給A小姐做為擔保,期間有陸續償還部份金額,後來投資失敗,餘款130萬元無力償還,A小姐將4張支票轉讓給B先生,自行填入日期後拿去銀行承兌造成退票。

2.之後達成和解,父親拿現金30萬元給A小姐並同時開立面額各20萬元本票5張共100萬給A小姐,並填寫和解書表示債權債務關係己餘本票之100萬元,但此4張支票A小姐並未當場歸還,後A小姐又將此4張支票及5張本票交付B先生(討債的)

3,B先生討債未果並報警獲甲罪後,又將此4張支票(400萬)+5張本票(100萬)轉給C先生(專門從事"司法"討債)。

3.C先生已將5張本票申請民事裁定執行後,現在又將這4張已完全無債權檢察官已認定偽造並起訴的支票拿出來請求民事支付,並一直強調他的無辜的第三人,來向我們討債,請問該如何因應並取回此4張支票

4.後來向a小姐及B先生提出偽造價證券的告訴後,目前宣判A小姐跟B先生偽造有價證券均判無罪,想請問目前這4張已無任權的支票的部份該如何處理??(尚在C先生手中)

琳那 104-10-06 01:16

各位律師好,我想詢問各位專業的律師有關職災補償的問題

一:父親因職業病腦出血,就事發到現在以有一年多了,公司未給予補償,並解雇及退保,人以癱瘓,插管住安養中心
現在我手上有:雇主寫的員工離職申請書(申請書我們沒簽名)
父親公司所屬主任寄的解雇的存證信函給我,父親主任致電給我時我有錄音錄音檔(內容有說如再用書面往來,我們也拿不到錢之類的話),法院監護宣告
職業傷病門診中心的職業病評估報告書,勞保局認定職業傷病的公文,勞保局失能認定3級公文,以及勞保投保明細
(高薪低報)月薪32150報20100元
二:今年10月1號到勞工局調解,調解不成立,我的訴求主張還有求償金額完全是職災個管員幫我們寫好的,資方當天去的不是老闆是寄存證信函給我的主任
他們的主張是:
1:父親向公司員工借錢,承諾每月發薪日返還(借多少沒說)
   法院要求扣款1/3(有執行書)
   但我有查證過銀行說父親早在94年就清償完畢了
2:沒要求員工或超時工作,是父親自己工作結束未立即打卡下班在公司逗留
且父親騎上快速道路並非一次,公司說有警告多次,出事當天是經通報,由警方回到派出所的,所以不是職災,不想賠

請問現在這樣調解不成立,上法院提告,父親又無法辯論,這樣法官會相信公司那邊的說詞嗎?且調解時主席跟調解委員後來有說他們自己要舉證了,後來又說他們不知道這是職災不知到賠多少,說我們的金額太高,我要公司出席的開價,又說公司資產才300萬,無法作主,要回去報告老闆,主席跟調解委員要他請老闆出面處理不要躲著,到現在也沒給我們電話
如真的走上法院,我還需要哪些證據,我不敢期望我們一定會勝訴
我們沒有資力請律師

想請各位律師給予建議,我們這樣能拿到錢嗎?

謝謝律師抽空看完敘述

你好:

勞動部已經擴大補助勞工訴訟,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指派扶助律師,把完整資料跟律師討論,以免權益受損。

多多 104-10-05 15:17

我買間房子付了10萬元的簽約金,簽了約過了半個月去付進晃才發現斜對面是一次配電所,但仲介並沒有事先告知我們,替我們做買賣的這個仲介是瞞著公司私下買賣,因此有跟他簽一張保密條約。(帶看我們的仲介並非同家仲介公司的仲介,因為是晚上看屋,那一帶是重劃區,草長得也很高,晚上路燈沒開,所以我們沒看到旁邊就是一次配電所,帶看的那個仲介因為開價太不合理因此我們找另一個仲介簽約),標的物現況說明書上,也沒有註明隔壁有「台電第一次配電所」這個嫌惡設施!

簽約前也沒有合約審閱期,合約上也沒有審閱期這條

但現在我們要跟屋主解約,要被沒收那10萬元的訂金,還需要在付那2%的仲介費嗎 ? 代書費呢 ?

代書僅問銀行可貸幾成,貸款都沒開始跑。

仲介僅替我們約屋主出來簽約而已。

契約書上寫:甲方除因不可抗力之事由外,若有可歸責甲方之事由,致違反本契約書所訂各項義務之履行日期約定時,應付遲延責任,每逾一日(自逾期日算起至完全給付日止)甲方應按該期未履行支付價款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於乙方,並應於補繳價款時一併繳清。若經乙方依房屋交易安全契約書約定之方式催告期滿而甲方仍不履約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約並沒收甲方已支付之價款作為違約賠償。若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之事由,致本契約因故解除或不能履行時,則乙方應無息返還甲方已支付之價款,雙方互布賠償、補貼。

但有一條貸款約定:甲方須申辦貸款作為尾款時,應於簽訂本買賣契約後20天內完成對保、開戶,並負責於抵押權登記完畢三日內撥款代清償乙方原有銀行貸款,餘額於原抵押權塗銷登記完畢三日內匯入專戶內,否則甲方應付延遲責任。(我沒有跑貸款流程,但有超過20天,需要付延遲費用嗎?)

你好:

要先釐清無法履約的原因是否可歸責於你,以及你是否可以解除契約,若無法解除契約你要受到契約的拘束,賣方可以向你請求違約金。 你所述的情形仲介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可以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進行調解,無效果再訴訟主張權利。 若你受有損害,可依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對房仲主張損害賠償
多多 104-10-05 21:3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先釐清無法履約的原因是否可歸責於你,以及你是否可以解除 ... (恕刪)

你好,目前我確定違約就是要付這筆10萬元的簽約款,也跟對方說要解約了。

只是對方依然不放棄要求我付仲介費2%+代書費2萬。

代書跟本沒做到事情阿....

對方想跟我約時間去代書那邊,他說我需要簽一些文件來解約,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跟仲介仲介費的部分,有仲介朋友建議我直接不管他們,說時間到他們會發存證信函,屋主會要求解約,他說仲介是違反公司約定私下買賣,又隱匿事實,所以不必付他2%的仲介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5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必理會對方之要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志 104-10-04 18:00

我與太太結婚10年,目前正在談離婚的部分,在這10年內我的薪資全部都是由太太在掌握,因我有申請網路銀行,因此薪水進到戶頭後,她會自行使用網轉轉進她的戶頭。她本身在6-7年前有申請債務協商。因此當家裡經濟週轉不靈時,就以我的名義申請信貸信貸的錢在留下足夠扣除信貸每月應繳納金額後,其餘部分也是轉到她的戶頭!到目前我身上仍有四筆信貸離婚後是否這些負債仍是我自行背負。因此想請教您現在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另外在婚前她名下有間房屋,目前仍在繳納房貸,太太說她去請教過,我只能要求這10年內以繳納房貸的一半,其餘增值部分不能要求。是否如太太所言?那我又該如何爭取呢?

一年前收到銀行信用卡繳費單,才知道太太拿到未開卡的信用卡後私下開卡並在卡後簽上我的名字,自行使用。我發現後立即請她停止使用,並已將卡費繳完。請問這點未來如果需要上法院判定離婚,是否對我有利?但是目前已更換新卡,舊卡太太始終未繳給我,在查詢上是否有困難呢?

瑪莉亞 104-10-07 23:13

你好,因為你這個問題,牽涉的範圍很廣,而且律師並無法用打字的跟你解說清楚。

所以,你打電話去戶政還是公所詢問看看星期幾有免費的法扶律師駐進,你可以預約去現場詢問,這樣你得到的答案會更清楚也更明白哦~

因為就我所知,你的觀念都不太對~

財產到時該如何分配,也不是你太太說的算~

房子增值的部分你還是可以擁有分配到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5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信貸的部份,倘若您只是借出名義申辦,則可以要求變更由您的太太為債務人,倘若銀行拒絕,可以就代償款項向您的太太請求清償

2、有關房貸的部份,代為清償求償時效應該是15年,且無須折半。增值的部份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3、因為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偽造文書事件,要離婚了才提告,除非有事證證明對方未經您的同意簽立,否則提告也不會成罪。

4、倘若雙方要協議離婚,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了解相關的婚後財產債務才能保障權益。

5、屆時也可以由律師撰擬協婚協議書。

 

蔡小姐 104-10-04 17:16

日前收到民事聲請調解狀.....

繼承動產,長期租給某房客(低收入戶的老伯伯)

結果~某房客銀行借貸關係一直無法償還銀行欠債

現在銀行覺得我們與房客關係不單純,聲請房客與我們有共同繼承權來繼承房子.....

(房東房客同"姓",毫無血緣與親戚關係...)

 

請問不予理會,會影響到我們房東(遺產繼承者)的權益嗎?

因為,我們和房客毫無關係,純粹好心租借而已?!

你好:

房客若只是單純同姓,並非民法第1138條規定之繼承人,無權繼承遺產,你可以在調解時向銀行說明,請銀行撤回聲請訴訟。 若銀行執意進行,最好把銀行聲請狀、起訴狀交由律師研究,以免權益受損。
蔡小姐 104-10-04 17:5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由於房客說不需出庭及處理,所以繼承者並未出席(有送來通知書,但家人就是不願出席,覺得房客都說不用去了,幹嗎去),怎樣可以查詢到結果?  然後不予理會可能會影響到繼承變成共同繼承嗎?(因為覺得房客銀行就是要錢阿,家人如果不處理,不會被坑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0-04 19:33

您好!

如果您或家人的身分是被告,不出庭是放棄自己答辯的權利,事關自己的財產權益,放棄答辯只會更不利,一旦不利的判決結果確定,就沒機會爭辯囉。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民事訴訟採辯論主義,被告不出庭不寫狀法官可以直接判被告輸。

二、至於房客老先生建議你不要去開庭,那只是他老人家不懂法律的看法。

三、如果你不聽律師的話要聽一個不懂法律的老先生的話,最後財產不見的話,拜託你不要來跟律師說,我會氣到想吐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房客僅為同姓,非繼承人,當然不會繼承任何權利,但仍建議出庭,以避免因未曾預想之事,獲致不利益結果。

laluckboy 104-10-04 14:25

我表哥為香港人 , 於去年三月份按移民法 , 定存500萬新台幣於台灣銀行 , 按計劃今年三月便可辦理居留證 , 但他於今年一月被控持有及施用二級毒品冰 1公克 , 第三毒品 K 0.6 公克 , 搖頭丸13 公克 ! 並於6/30 於地檢處開庭  , 檢察官提及驗尿呈陽性反應 , 必需被送勒戒 ,其後收到地檢處簡易判決書寫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 條 ,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 ,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 , 或新臺幣3 萬以下罰金 !本人查詢移民暑說如被判勒戒等同有服刑 , 算是有期徒刑 , 5年之內不得入台灣境 , 請問勒戒會定為有期徒刑嗎 ? 如果最終判決書只罰錢/緩起訴勒戒 , 這樣是否有算有期徒刑 , 還可能申請辦理移民嗎 ?

一、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laluckboy 104-10-04 14:15

我表哥為香港人 , 於去年三月份按移民法 , 定存500萬新台幣於台灣銀行 , 按計劃今年三月便可辦理居留證 , 但他於今年一月被控持有及施用二級毒品冰 1公克 , 第三毒品 K 0.6 公克 , 搖頭丸13 公克 ! 並於6/30 於地檢處開庭  , 檢察官提及驗尿呈陽性反應 , 必需被送勒戒 ,其後收到地檢處簡易判決書寫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 條 ,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 ,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 , 或新臺幣3 萬以下罰金 !本人查詢移民暑說如被判勒戒等同有服刑 , 算是有期徒刑 , 5年之內不得入台灣境 , 請問勒戒會定為有期徒刑嗎 ? 如果最終判決書只罰錢/緩起訴勒戒 , 這樣是否有算有期徒刑 , 還可能申請辦理移民嗎 ?

小君 104-10-03 23:43

想請問一下"

當初我老公的親戚叫我借他帳戶讓他匯錢,我當下也沒想那麼多,(因為他說他信用不好不能使用自己的戶頭)

就答應借他戶頭匯錢,因為我不想讓他知道我的密碼,

我就自己幫他去銀行領錢給他,沒想到卻收到警察通知說我犯了詐欺

詐欺了28萬,可是說真的我真的沒拿一毛錢,卻犯了這個罪

可是當我收到通知我有與他連絡,他說他要交我怎麼作筆錄,保證我沒事

當我第一次做筆錄我依他說的跟警察說,

後來要與他聯絡他就不回應我,

我想說如果第二次做筆錄我把實情說出來會不會判比較輕可是我又怕我犯了偽造文書

我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怎麼處裡

我真的很後悔當初 

我也不想平白無辜賠這筆錢

我也怕我被關

因為我的小孩剛出生耳而已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3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與對方聯繫資料之證據蒐集清楚,以證明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另外,若不幸被起訴並被判決有罪,幫助詐欺之刑期大概是兩個月唷!

 

小君 104-10-03 23:22

想請問一下"

當初我老公的親戚叫我借他帳戶讓他匯錢,我當下也沒想那麼多,(因為他說他信用不好不能使用自己的戶頭)

就答應借他戶頭匯錢,因為我不想讓他知道我的密碼,

我就自己幫他去銀行領錢給他,沒想到卻收到警察通知說我犯了詐欺

詐欺了28萬,可是說真的我真的沒拿一毛錢,卻犯了這個罪

可是當我收到通知我有與他連絡,他說他要交我怎麼作筆錄,保證我沒事

當我第一次做筆錄我依他說的跟警察說,

後來要與他聯絡他就不回應我,

我想說如果第二次做筆錄我把實情說出來會不會判比較輕可是我又怕我犯了偽造文書

我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怎麼處裡

我真的很後悔當初 

我也不想平白無辜賠這筆錢

我也怕我被關

因為我的小孩剛出生耳而已

 您好

當然要把實情說出來,難道你好心借人家帳戶,還要好心擔罪?

一般警示帳戶詐欺案,如果帳戶是借給可信任的人,結果變成警示帳戶,只要該人有抓到,並且坦承,或有證據證明,通常原本借帳戶出去的人可以無罪。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

小君 104-10-05 05:15

如果我實話實說的話警方會採信嗎

會認為我做假嗎?

當初只有他。我和我老公知道

如果我老公幫我作證

警方會認為我做假嗎

還有我會不會犯什麼罪

 

妮妮 104-10-03 20:43

之前分期買了汽車

之後家裡急用就把汽車當給當鋪

估計有十期左右未繳款

現在有能力把車子從當鋪贖回來

但是贖回來之後,銀行會來把車子拖回去嗎?

那拖回去是不是要一次繳清才能把車開回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4 10: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貸款中的車子,未繳交貸款卻拿去當鋪質借,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2、建議應該將兩筆欠款同時清償

竹笙 104-10-03 18:27

先前新聞曾報導一則榮民意外身故,但該榮民生前未立遺囑,也無親人家屬了,因此他過世後剩餘約百萬的存款被作充公。 因此想了解在郵局,銀行等金融機構存款,如未立遺囑而存款人意外身故但尚有親人在世,在這樣的條件下,該筆遺產繼承順序如何?如果繼承人不知道存款的帳號密碼也沒有存摺印章還能提領嗎?

你好:

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若無上開順序之繼承人會變成無人承認之繼承遺產最後會歸屬國庫。 繼承人只要申請繼承人之除戶戶籍謄本及證明你是繼承人,全體到郵局或銀行,就可以提領款項,亦可持分遺產之判決單獨向銀行提領應分得款項,若銀行拒絕可依強制執行法第131條規定聲請強制執行。
其瑋 104-10-03 03:56

各位律師 小弟有一個問題想問

以前在酒店當服務生遇上一位老闆是常客

由於小弟家境清寒 在家只有小弟有收入 還有奶奶要顧

但是由於一些問題 當時申請低收入戶失敗 清寒證明也失敗就再沒去申請過


當時水電費沒繳 已經到快停的地步了

結果遇到這位老闆 突然提起可以融資周轉的消息

就深入去了解 結果是慘痛的地獄

一開始說的很美好 說我當服務生沒賺甚麼錢 利息會少算

結果利息談好就借了兩萬

 

噩夢來了

錢拿到以後 常打電話來要東要西

我心裡覺得欠他錢 要甚麼就給他

我給了一本第一銀行的簿子以及遠傳電信的預付卡

直到公司薪轉轉不進來 我心顫了一下

馬上打給他 去他住所找他 去他所謂的公司找他 都碰壁

 

結果陸續跑了許多警察局做筆錄 都是擄鴿勒索

到最後開庭 第一銀行的簿子 判了三個月 易科罰金  也繳清了

過沒多久 門號的傳票也來了 很慘 真的很慘

檢察官說 我是一起給同一個人的

檢察官去調申請的資料 在我申請門號的之前 簿子就有使用

就回答我說 : 你是同一天給他的嗎? 你不是同一天給他的吧? 你認不認罪?

我照著心裡的感受回答他 : 我不認罪 我認為我自己也是受騙的受害者 而且我的簿子那件案件 也已經判決 我當時是真的缺錢 才會相信他 

檢察官似乎不吃裝可憐這套 回答我 : 我現在說的是門號的案子 好了 你可以回去了

 

今天就收到判決了 一樣三個月 易科罰金

我樂觀的心態 頓時悲觀了缺錢被騙就算了 還被罰錢 難怪法院都改這麼高

上一次的錢還是跟公司借的 都還沒還到.... 真的會逼死窮人

 

請問各位律師 我這樣上訴 有機會嗎?

還有我要麻煩律師上訴狀 還是自己寫就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0-03 07:33

提供帳戶在目前實務上很常被認為是詐欺幫助犯,但這仍然需視個案有無再發揮空間而定,建議還是要具體看到判決及其他訴訟資料才能做較為精確的判斷。

一、就閣下所述問題,按刑法第339 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您雖未實際參與詐欺取財犯行,惟您的行為使詐欺者得以隱匿真實身分,減少遭查獲之風險,有助長犯罪之虞。 

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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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04 13:32

您好

  建議您提供判決書供律師參考分析

  另應注意上訴期間十日的問題(建議先儘速聲明上訴 理由再請律師補)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其瑋 104-10-04 22:26

所以我直接自己拿著判決書 去法院聲請上訴就行 到時候要才會跟我詢問理由嗎?

小潔 104-10-03 01:04
我想請問一下,我爸爸本身有欠卡債,但隨著景氣不穩工作不穩實在無力償還卡債這部份,今年爸爸滿55歲勞保年資已22年想申請勞保退休金,想請問有什麼方法或是去聯徵中心申請信用證明是否可以改領現金或支票(不畫線),有什麼方法可以不會被銀行扣錢?因為家裡經濟真的已經很不好真的無力償還卡債如果連爸爸退休金都還被銀行扣押那真的不知道該怎麼生活了。。。。
阿志 104-10-03 00:33

我與太太結婚10年,目前正在談離婚的部分,在這10年內我的薪資全部都是由太太在掌握,因我有申請網路銀行,因此薪水進到戶頭後,她會自行使用網轉轉進她的戶頭。她本身在6-7年前有申請債務協商。因此當家裡經濟週轉不靈時,就以我的名義申請信貸信貸的錢在留下足夠扣除信貸每月應繳納金額後,其餘部分也是轉到她的戶頭!到目前我身上仍有四筆信貸離婚後是否這些負債仍是我自行背負。因此想請教您現在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另外在婚前她名下有間房屋,目前仍在繳納房貸,太太說她去請教過,我只能要求這10年內以繳納房貸的一半,其餘增值部分不能要求。是否如太太所言?那我又該如何爭取呢?

一年前收到台新銀行信用卡繳費單,才知道太太拿到未開卡的信用卡後私下開卡並在卡後簽上我的名字,自行使用。我發現後立即請她停止使用,並已將卡費繳完。請問這點未來如果需要上法院判定離婚,是否對我有利?但是目前已更換新卡,舊卡太太始終未繳給我,在查詢上是否有困難呢?

Vicky 104-10-02 13:50
日前在FB的社團請代購購買商品,賣方在自己的GOOGLE表單上告知匯款金額已包含全部款項與郵資(資料已備份),買方匯款多日後,賣方表示自己生病後就完全無下文既無更新資料,私訊也完全不回覆,買方們完全無法聯繫上.目前掌握的資料只有賣方私人FB與社團專頁(賣方真實姓名與郵局銀行帳戶也有)買方們是否可以控告賣方呢? 另想詢問若賣方又因自己的疏失要求買方補款是否也能一併提告呢?謝謝~

你好:

若對方自始就沒有給付標的物之意思會構成詐欺罪。 若是可歸責於對方之事由造成費用增加,則屬於民事糾紛,你無需負擔增加之費用,而可依原定契約請求對方給付標的物。 建議先聲請調解,無效果再考慮是否提出告訴、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或是請求履行契約
andy 104-10-02 10:39

兩年前父親過世,有辦理遺產分割,母親分得動產(市價約200萬沒有低估問題),另有現金遺產300萬,母親另外再拿出100萬,四個子女各分100萬,也就是母親與子女均分遺產.......

但今年銀行信用卡突然寄來一法院民事聲請調解狀,"請求塗銷財產分割登記" : 原因是繼承人之一的小弟民國87年有欠信用卡債,但我們有做遺產分割協議,他也有分得現金100萬,但這 100萬並沒還給銀行信用卡......

請問:

(1)遺產分割協議,除動產部分因登記時有填1張正式遺產分割協議,其他存款與現金只有家人共同手寫1張遺產如何分配協議的字條,有規定遺產分割協議之形式需要公證登記嗎(非動產的部分)?

(2)為何銀行不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而是民事聲請調解? 現在只是民事聲請調解,若不參加會損害權益嗎?

(3)若已合理分配遺產,也有遺產分割協議,銀行信用卡主張 "請求塗銷財產分割登記" (動產)成立機會大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只要有辦理遺產分割

都算已經成立分割協議

建議你們還是全程參與較能保障權益

通常這類訴訟銀行都會輸的

但還是要回歸案件內容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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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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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調解雖然可以不參加,但日後銀行仍可能會走訴訟途徑,建議您們仍應積極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va 104-10-01 23:37
您好,我買預售屋,簽第一本合約時,代銷說還沒找到銀行履約保證,說之後會通知我們補簽。 結果約3個月後,打給要我再重簽第二本(代銷說只有多了履約保證其他沒有改變),看第二的「樣本合約」我發現a棟戶數變多,大坪數改小坪數(我買b棟公設部分ab互通,猜他們賣不好才改小坪數),合約內容多出許多不平等條約,我要接受,於是我拒簽,那時候我就提出要求解約或的是減其價金,代銷就說b棟我買的那戶沒有改變為什麼要減,你不想簽第二版你就延用第一本,我也沒折!(因為我不懂法律)再來~約1個月之後問我要不要客變,工務給我看的圖連我的陽台也跟我合約不同(他們的說法是基於消防法規客梯那邊要開窗,才影響到我們的陽台所以我們的陽台才做變更一切合法?!),但我沒被通知陽台有變更啊!我想寫存正信函,如果他們還是不予理會告他們我們會贏嗎?要求減價金要減多少才是合理?我要繼續爭嗎?怕錢也損失房子得不到~目前代銷說補償我一台冷氣,我說不要我還是要求減價金或解約或履行合約
方安遠 (方律師) 104-10-02 00:50

 

你好,預售屋買賣常發生糾紛,建議你先盡量蒐集相關證據,再向建商發存證信函請求處理,如未獲善意回應,可向消保官提出申訴,如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直接提起訴訟於法亦無不可,但訴訟曠日費時,且成本較高,宜慎重為之。本件解除契約的可能性不高,至於可減少多少價金,須視該瑕疵造成的損害而定,在訴訟上須由原告舉證。

如能聯合有類似爭議的其他買方,對建商會有較大的壓力,或許可以得到較滿意的回應。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2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A棟戶數變多、陽台變更等,均無法直接符合法定的解約事由,倘若至多主張減價,不過仍應檢視雙方所簽立之契約書才有辦法精確分析,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發函。

2、程序上,可以發存證信函律師函主張權益,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向消保官申訴,或是直接提告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先回歸合約內容

看有無損及你的權益

如有的話看要提出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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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104-10-01 22:23

律師你好,

兩年前父親過世,經家人協議分割遺產,母親分得動產(按國稅局核定價值約200萬),另有現金遺產300萬,母親另外再拿出100萬,四個子女各分100萬,也就是母親與子女均分遺產.......

但今年台新銀行信用卡突然寄來一法院民事聲請調解狀,"請求塗銷財產分割登記":原因是繼承人之一的小弟有之前有欠信用卡債,但我們是遺產協議分割,他也有分得現金100萬,但可能他償還其他債務還不夠,這 100萬台新銀行並沒分到......

請問<一>協議分割遺產可以單一繼承繼承動產,其他繼承人只拿現金嗎?

<二>台新銀行繼承人已合理平均分割分配遺產後可以事後主張塗銷分割登記在另一繼承人名下之動產嗎?

你好:

只要全體繼承人同意即可,分割遺產的方法並無限制。 銀行係依民法第244條規定主張遺產分割協議係詐害債權,請求法院撤銷。因為銀行主觀上認為動產價額遠高於200萬元,小弟分得之部分小於應繼分,所以請求撤銷撤銷後會再提起代位分割遺產訴訟遺產分割協議是否可依民法第244條規定撤銷,實務上有不同見解,有比照拋棄繼承認為不得撤銷(參考最高法院73年第2次民庭決議),有認為單純係財產行為可以撤銷。 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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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雅 104-10-01 17:45

唉~約10年前.向3家銀行信貸...因當時還不出來有辦協商整合來分期還...

現在還快完ㄌ...就在今年初收到郵局ㄉ支付命令...說我欠富邦銀行錢...但我沒跟富邦產險借款==所以富邦就寄法院通知...

內容說.因根萬泰銀借錢無法還...所以轉讓為富邦產險....

但我有辦整合協商還錢餒...怎麼辦???

我該怎麼做????好無助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5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出異議。

2、待案件進入審理之後,可以要求依協商內容處理。

 

AKI 104-10-01 14:04
律師您好,有關金錢問題想詢問您 我曾經幫前男友用個人信用貸款貸了20萬,這當中都只有口頭履行繳費,銀行每個月扣我戶頭5403元,從2013/12/6開始至2017/12/6止四年,前男友有按時每個月履行匯款給我,但這個月聯繫不上,也無匯款給我,請問如果我想走法律,我能用什麼方式讓他還錢呢? 可是我沒有任何能指證他的部分,因為是我自己簽名的,有透過他家人聯繫,有告知他家人請幫我聯繫如果在無付款,會用存證信函,我只有跟他家人聊天賴的對話,可是我不知道他人在哪 ,是不是就無法寄存證信函,我不清楚走法律的途徑,因為他家人也說 歡迎我告他,是不是他們覺得,名字是我簽名的,所以走法律不會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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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諄 104-09-30 12:06

您好 請問 我是在8/13被詐騙,當時我有打165報案,之後因為覺得錢拿不回來了,就沒去做筆錄,這幾天我接到銀行打來說我可以領回被詐騙的錢,可是我沒有三聯單,要去報案的時候,警察有打給那家銀行詢問,因為案子已經判決結束了,那個帳戶已經解除警示帳戶了,所以可以通知被害人領回錢,警察跟我說我報案這樣那個帳戶又會變警示帳戶,所以的調查程序就會在跑一次,那個帳戶的人帳戶在變警示帳戶,那他的權益誰要負責, 我突然覺得不知道要怎麼辦? 警察有給我打165的報案紀錄,也有蓋警局的章,看銀行能不能接受 只是銀行堅持要三聯單,我該怎麼辦? 

 

因為當時我沒去報案,我以為錢被領走了,就沒去想這件事了 也有別的買家和我一樣買那件商品,被那個賣家騙,他們有去報案,案子就調查完判決結束了 因為是同樣一個案件,我在報案,案子就在調查判決一次,這樣會不會出什麼問題? 因為銀行堅持要三聯單,我有165的紀錄應該也能證明我是被詐騙,匯款紀錄我也有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30 22:3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同前述,應該先確認前案有沒有告成。 倘若銀行堅持要三聯單,建議還是應該報警處理。
小荳荳 104-09-30 10:04

您好,

想?問一下,直系親屬欠銀行卡債,其欠債本人因車禍已無謀生能力且入住安養院,請教其欠債人是否能免除其債務, 謝謝您.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9-30 11:15

1.有機會免族債務,但應經消費債務清理條例所規定之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後,向法院聲請清算,清算程序完畢後再聲請免責、復權等程序,就能免除債務

2.相關程序繁雜,建議委請專業之律師處理較佳(代辦公司處理恐無保障),又非律師均有處理此類案件之經驗,建議多詢問比較後較妥

3.經清算程序,卡債債務人如有財產,財產將可能變賣清償債務,宜注意 

您好:

聲請清算,但實際情形要看其財產狀況始清楚,建議申請債權人清冊、財產清單、所得清單後再尋找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