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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思 102-07-30 14:09

我家是一樓店面住家 後面有一塊17坪的旱地 我們擁有此旱地的獨立所有權狀 
三十年前我父親在旱地上加蓋一樓建物 並口頭允許二三樓住戶往上加蓋在我們的一樓建物其上 但屬無償亦即沒有收任何租金 也沒任何契約  沒有借貸
純粹是好心讓鄰居加蓋在我們一樓樓上的
現在我父親想要求二三樓住戶拆掉二三樓住戶所加蓋的部分 但是他們不肯 我想請問一下
1.我們是否有絕對權利以民法刑法來要求二三樓無償拆掉它們加蓋在我旱地上的建築物
2. 要用刑法侵占亦或民法來訴之
謝謝 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江皇樺 (江帥) 102-07-30 15:07

您好,

      1.本案涉及「空間權」的概念,也就是說對於該土地的利用除了地表以外,也包含地底跟空中。所以可先行確認的是,您父親對於原本二、三樓鄰居搭建加蓋建物原本的空間,也是具有權力的。

      2.但因您父親當初同意鄰居加蓋建物,原則上無法以鄰居無權占有為由請求鄰居拆掉加蓋部分建物;只是另一方面還是可以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可以往前請求五年的部分,往後並得請求其給付使用「空間權」之租金

Jamkut 102-07-29 14:06

你好,事情大略說明如下:

我方的農田排水溝渠過去是連接他人農田(下述簡稱為A君)中的排水溝渠,近日A君欲將過往排水溝渠廢排,故將自身農田的排水溝渠灌入水泥,然而其灌入之同時亦將我方的排水出口堵著,導致排水功能喪失,關於這部份

1. 我方可否控訴A君毀損

2. 由於過去鑑界的物品已被A君移除,詢問地政所需排至9月才可複丈,如依前次鑑界的標定A君將部分水泥柱入至我方排水口,我方是否可控訴A君侵占土地毀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如下

本件有相鄰關係之適用,應可排除對方阻塞排水道之行為,至於有無侵占之情事,目前尚難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靜雪琳 102-07-29 06:10
請教律師:當初我前夫有一筆錢轉入我的戶頭當中這筆錢是公公的遺產,但過沒多久這筆錢卻因為我被詐騙集團騙走沒了,但當時我有備案~離婚前她說只要我離婚這筆錢就不追究,他要求我把自己名下他所積欠的紅單,健保費,手機費用繳清他就部會在追究了~但離婚後過了很久他卻反告我侵占~傳單上還寫著要我附上生活開銷的單據~請問律師開庭當天要怎麼說才會對我有幫助~還是要準備甚麼資料,請幫幫我~信箱:eva551@yahoo.com.tw
如果確實有轉帳紀錄 可能還是要合理說明為什麼轉帳 及資金去向 以及對方承諾不需返還之相關證明
Ting 102-07-28 22:18

我的奶奶在昨天撿骨,裡面有遺物黃金戒指3個.耳環一對.玉手環一個

可是,爸爸的妹妹認為還有一條金項鍊,是我們拿走的。可是撿骨師交給我爸爸的明明只有黃金戒指.耳環.玉手環,並沒有金項鍊。

爸爸的妹妹沒有在現場,而且當初說好都要讓我爸爸全程處理撿骨的事情。所以爸爸想說那些金子變現當成撿骨的.買塔位.地理師.看日子的費用,所以東西先暫時放在我們這裡,並沒有變賣!但是她一直強調要告我們侵占,我爸爸有去找撿骨師錄音證實只有戒指3個.耳環一對.玉手環一個,並沒有金項鍊

這樣子撿骨師有罪嗎?

她要告我們侵占,請問她告的侵占罪會成立嗎?

如果她不追究那條金項鍊,反而去追究那三樣遺物

請問,這樣侵占罪會成立嗎?

102-07-28 10:46

小弟於92年間任職保險公司,因侵占公款於94年間被法院判刑9個月確定,任職期間公司有幫員工投保誠實保險,而明台產物不知何時已理賠保險公司,但卻在今年6月寄送存證信函支付命令要行使代位求償權,在這其間本人於4月份通過法院認可之更生方案,想請問依據保險法65條有2年請求權之規定,但民法為15年, 那麼此事件是依據保險法還是民法為準?時效性又為何?若是保險法是否有時效消滅之問題產生,若不是還有其他解套方法嗎?(目前支付命無議異已超過議異時間)謝謝賜教.

債務人應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發支付命令之管轄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一條定有明文。所以若接獲支付命令,首先務必要在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具狀向法院提出異議,否則原本所得提出之時效抗辯將因既判力而遭遮斷。從而本件若您未能法定期間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則可能會有無法再行提出時效抗辯之狀況產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靜雪琳 102-07-28 00:18

請教律師:當初我前夫有一筆錢轉入我的戶頭當中,但過沒多久這筆錢卻因為我被詐騙集團騙走沒了,但當時我有備案~離婚前她說只要我離婚這筆錢就不追究,他要求我把自己名下他所積欠的紅單,健保費,手機費用繳清他就部會在追究了~但離婚後過了很久他卻反告我侵占~傳單上還寫著要我附上生活開銷的單據~請問律師開庭當天要怎麼說才會對我有幫助~還是要準備甚麼資料,請幫幫我~信箱:eva551@yahoo.com.tw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15

 既然已經匯到你帳戶就是要給你的,不會成立侵占

靜雪琳 102-07-29 06:01

 但是這筆錢是我公公留下來的遺產,直接轉入我的戶頭借放的耶.也不會有問題嗎~侵占部會成立嘛!那有別條罪名會成立嗎?

可樂那 102-07-27 14:56

律師您好

事情是因為與前女友有共養一隻狗

狗的晶片是登記在我名下

(還有她家後來又養一隻也是登記在我名下)

分手後,她把狗都帶走了,

只要會對狗好,我不介意讓她養

但對方卻避不見面及連絡過戶事宜

我不想因為這件事要到警局告她侵占

想要讓她與我過戶或把狗交給我養都可

但都不連絡的狀況

我該怎樣保護我自己的權益

煩請不吝指教,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29

 建議發存證信函請對方交還狗狗或配合辦理過戶登記

102-07-26 06:07

委託他幫我訂了13隻手機也付了一半的訂金 他在手機發售日有拿一隻手機來給我看後過了3個月後我都沒看到貨 我跟他要求退款??他說台北公司退款要5個工作天也有跟我說退款日期(今年2月16號)可是我一直沒收到錢 到今年6月底他才環我5千 我想跟他要台北公司的電話時 過幾天他就說台北公司委託他全權除理 可是到現在都還沒環我剩下的3萬5千元 我懷疑他先用去了 又遲遲不環錢 我可以告他侵占背信嗎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58

 這是一般民事糾紛,不建議提告刑事

102-07-25 22:48

我因一件侵占案件,一審地院被叛有罪,現在上訴到高院審理中
前幾天開準備程序庭,我提供推翻一審判決中某證人證詞
那位某證人願意替我翻供說當初是他搞錯了
但法官不願傳喚,因為屬簡易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法官當庭裁定9月17日開辯論
我該用甚麼辦法讓法官非傳它不可呢??讓證人寫一張自白書有用嗎?還是我跟他的談話,用錄影音的方式提供給法院有用嗎??謝謝各位律師幫忙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5:01

 法院都不願意傳喚了,你提書面聲明書,法官還是會認為不是證人自己寫的,不過你可以試試

102-07-25 17:16

事件如下

某天下班我要去買消夜,然後騎車皮夾掉了,在要付錢時發現皮包不見了就掉頭找,在不到十公尺的馬路上找到了,證件被撒一地,但裡面的一萬多塊現金都不見了,我馬上警察局報案,監視器模糊也沒看到人影出現,有寫筆錄,給我的紙張證明上面是寫侵占,那時也有驗指紋但是指紋糢糊,警察就叫我等候通知.

事隔一個月後,昨天警察打給我跟我說找到人了,在附近店家監視器有看到是一對母女,想說給他機會但是他一直都沒有去報案,所以警察就通知他,他說他撿到時有在那邊站了半小時等我,錢是飛初來的,但我試過了,證件會掉可是錢不會掉,而且我是連零錢都不見,所以我不相信絕的他胡扯,如果警察沒有通知他她也沒有想要還我吧?!

那我可以跟他拿回我所掉的金額再加上精神賠償

賠償數字大約是多少事何理範圍呢

沈恆 (沈律師) 102-07-28 02:34

對方侵佔的「金錢」是一種財產權,不會造成精神傷害,不能請求精神賠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吳 102-07-23 20:29

本人是大學畢業生,大學4年跟同學合租4房1廳,在台中租屋

房東是台北人,我也是台北人,同學桃園人

契約當初是我跟房東的先生打的

契約在7/4到期

6月多就說要我們搬空6/30要看到我們搬光要點交房子

但是因為有同學認為既然約是簽到7/4,當然可以住到7/4

7/4因還有同學東西沒搬乾淨,房東拒絕點交,說要改時間

7/5同學確定搬空

7/12恰巧遇颱風

7/23房東約說點交,並說因為我們之前沒關門窗,以致颱風吹得裡面木板地板被雨淋壞掉,還有天花板甘蔗板也被風吹壞,要求我們修繕,並不返還押金

 

請問颱風不是算天災嗎?如果是天災修繕責任應該是房東負責吧?

7/4契約到期後但是到7/23點交程序完成前,我是否還需負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但是7/4搬出後房東太太就打電話說要把"鑰匙給警衛並禁止我們進入那屋子",而且我也搬回台北(事實上不能)

那沒關窗戶後面導致被(颱風)(誰知道1個禮拜後有颱風?欠缺期待可能性??)損毀可以歸責給我們嗎??

 

房東如果不還押金,會構成侵占罪嗎??易持有為所有??可以去按鈴提告嗎??

如果之後房東說要提告法律途徑求償,但是我要當兵,那會有影響嗎??

小吳 102-07-23 20:14

本人是學生,大學4年跟同學合租4房1廳,在台中租屋

房東是台北人,我也是台北人,同學桃園人

契約當初是我跟房東的先生打的

契約在7/4到期

6月多就說要我們搬空6/30要看到我們搬光要點交房子

但是因為有同學認為既然約是簽到7/4,當然可以住到7/4

7/4因還有同學東西沒搬乾淨,房東拒絕點交,說要改時間

7/5同學確定搬空

7/12恰巧遇颱風

7/23房東約說點交,並說因為我們之前沒關門窗,以致颱風吹得裡面木板地板壞掉,還有天花板甘蔗板也被風吹壞,要求我們修繕,並不返還押金

 

請問颱風不是算天災嗎?如果是天災修繕責任應該是房東負責吧?

7/4契約到期後但是到7/23點交程序完成前,我是否還需負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但是7/4搬出後房東太太就打電話說要把鑰匙給警衛並禁止我們進入那屋子(事實上不能)

那沒關窗戶後面導致被(颱風)(誰知道1個禮拜後有颱風?欠缺期待可能性??)損毀可以歸責給我們嗎??

 

房東如果不還押金,會構成侵占罪嗎??易持有為所有??

如果之後房東說要提告法律途徑求償,但是我要當兵,那會有影響嗎??

 

夢夢 102-07-22 09:01
律師您好: 想要請問您一個法律問題 如下..... 因為從去年開始做手工飾品出售給廟宇變成我的正職工作.而那個騙子也說他要幫我去談生意他要抽成分紅我也答應他了. 今年4月有朋友跟我訂購結緣品.因為朋友的父親剛過世她想要盡一分做女兒的心意買些結緣品放在各大廟宇與人結緣做些功德給她的爸爸.朋友付清了所有訂購款項. 然後騙子就說她可以去幫我去結緣品的進貨區幫我拿材料.我在4月19日先用ATM轉帳給騙子5000元.因為打去詢問材料還沒有從大陸過來.所以先匯5000元給騙子準備拿去當訂購材料的訂金.又在4月30日用ATM轉帳了材料錢22000元給騙子.這兩次的轉帳總金額是27000元. 但是騙子卻沒有去拿材料.差點害我無法在時間內交貨給朋友.因為交貨時間緊迫.材料從大陸過來後還要自己手工綁制裁會變成完整的成品.於是在我多次催討下騙子在6月14日用ATM轉匯還給我10000元.騙子就說他身上沒有錢什麼的...害我才要自己另外想辦法先代墊17000元的材料錢. 現在我想請問我可以告騙子業務侵占嗎?當初騙子說叫我出資金出錢.而他去外面洽談生意他出力.要跟我合作廟宇的生意時有要求我幫他印製名片.所以我有他的名片.但是名片上的地址是我家.也有印製彩色目錄郵寄給各大廟宇參考.還有陀圓形的收據印章.還有一些錄音可以證明他跟我一起做廟宇的生意與這次進貨的事情. 騙子他把我的進貨貨款占有拿去做他私人用途.之後才還我10000元.也還差我17000元這個我能告他嗎?我能告他業務侵占嗎 ? 但是我們是接到廟宇的訂單才有做手工出貨.家庭手工沒有登記也不算是公司. 騙子他這一年多來幫我去廟宇談生意只有談成一筆.而他分紅領的也是現金. 請問我要如何去告他呢?謝謝
施嘉鎮 (施嘉鎮) 102-07-26 10:13
夢夢小姐您好:依照您的描述,對方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詐欺業務侵占等罪嫌,可以自行撰寫刑事告訴狀遞送到地檢署,或逕向鄰近警察機關提出告訴。如需要進一步諮詢或協助,敬請撥冗來電:02-8201-2828,謝謝!
阿如 102-07-17 22:36

6/5一位自稱蘇先生的來電表示在8891看到我出售一台車輛詢問是否已出售,他有意看車,並表示因為他沒有交通工具,希望我可以將車子開到嘉義交流道下的麥當勞與肯德基附近碰面看車,我同意了,並帶著同為同事的B女性友人一併赴約.

碰面後對方是個男生.帶了另外一個男生,自稱蘇先生表示想試車看車況如何,我同意了,開車繞了一圈後回到肯德基,談妥空車辦到好成交42萬,但對方又表示因為需要貸款,需要跟家人商量,問了我車子本身是否有貸款後告知再電話聯絡.

6/6下午我收到簡訊,那位自稱蘇先生的請我回電話給他,我回電話後他告訴我,家人願意借他錢,他不用貸款了,並表示因為有家人資金的幫忙,想將我車上其他的升級配備一併購買,電話中談妥含汽車升級配備總共49萬成交,對方詢問是否今天晚上我下班後方便再過去6/5所碰面的肯德基簽約付訂金,對方希望我們過去時可以攜帶身分證件及車輛行照,要查詢車輛是否有出險等等的.並邀約簽約時要帶我們去他家請我們吃飯,我以安全以及不方便婉拒了,並回覆我下班過去大約晚上8點,就此約定.

我晚上7點下班後遇到B女性友人,順口邀約是否一起同行,順便感謝他陪我去要請他吃晚餐,B女性友人同意了,我們出發到嘉義肯德基時為晚上8點,我們等到晚上8點30分他們才出現,依舊是6/5看見的那兩個男生,我詢問蘇先生的爸爸呢?那位蘇先生表示他爸爸還在開會,他會請爸爸帶10萬元現金來跟我們簽約付訂金,拜託我們再等等.

在持續等候的過程中,蘇先生表示希望再試一次車子,想再多感受車子的性能等等.我順口婉拒,表示6/5已試車過,在沒完成交易過戶之前試車.車子若有損傷,容易有糾紛等等.對方姿態很低,不斷懇求我再讓他試一次就好.

我禁不起對方的懇求,答應再讓他像6/5試車那樣再開一圈,並將自身手機.行照.皮夾內有雙證件等物品交由陪同之B女性友人,請她在肯德基等我.我去陪同試車.

於是我跟著對方兩人上了車,試車過程中自稱蘇先生的與我閒聊車子性能.車況等等,卻將車子開到偏僻無路燈的小路後停在小路中央,表示似乎撞到甚麼了?並開車門下車說:撞到東西了耶,應該沒關係吧?當下我警覺不對時馬上我所坐的副駕駛座車門就被打開了,一個很瘦很高的男生拿著棍子猛力的打我,我受不了疼痛往駕駛座逃,對方將我塞進後座,我要從另外一邊打開車門逃脫卻由外面被抵住車門無法開門,將我控制住後,將我的兩隻手用膠帶綁起.嘴巴貼起.眼睛貼起.將我的頭往下壓.帶我到某套房將我關在廁所.

5分鐘後我在廁所內聽到B女性友人與男生們閒聊的聲音,過5分鐘後B女性友人開始尖叫.並聽到掙扎聲.據後來B女性友人的敘述.和我碰面的兩個男生加上埋伏打我的男生共三個男生為了制伏B女性友人,坐在B女性友人身上摀住他的嘴,那個自稱蘇先生的還因此被咬了一口在右手食指.

 他們見B女性友人會咬人反抗,塞了一團襪子在B女性友人嘴裡避免他尖叫,甚至掐住B女性友人的脖子,此時有人把我被關的廁所門打開,撕開我的眼睛.嘴巴的膠帶,要我警告B女性友人不要掙扎,我怕他受傷,對B女性友人說要他不要掙扎,我沒事,配合他們就好.

B女性友人因為太恐懼,一度無法呼吸,直到看到我被綁在馬桶上.要他不要反抗.他才冷靜下來.之後我們兩個手.腳.嘴巴都被膠帶緊緊捆綁,他們拿走我們兩個人的皮包.家裡/汽車鑰匙.手機.並要求我們提供提款卡的密碼.被綑綁期間.他們還警告我們要乖乖配合.要是敢輕舉妄動.他們有槍.會對我們開槍.還拿出西瓜刀展示給我們看.

直到6/7約17:00左右自稱蘇先生的人才表示,將我的車子已過戶,希望我給他機會讓他私下分期付款購買.我只能說他要我怎麼做我都願意配合.只要他放我們離開.於是對方準備了30張面額每張15000元的本票.本票上的名子是莊XX.原來他自稱姓蘇根本是假的.

他簽立給我的每張本票上都有蓋大拇指的指紋.姓名.日期.另外他還拿4萬元現金給我表示當作頭期款,並要求我簽立和解書.讓渡書.汽車買賣合約書就放我們走.還表示我的NOTE2手機毀損,表示無法歸還.我不敢抗議.其他東西都有歸還給我們.

6/7 18:30左右歹徒載我們到嘉義火車站釋放我們.當天晚上還打電話來說有空會來找我們,並希望我們不要報警.暗示他們有牽掛的人.不能被抓.請我們不要追究.本票的錢他會如期兌付等等.我們害怕他們找上門來,因為他們曾在控制我們的時間擁有我們的證件.鑰匙.怕對方有複製鑰匙.登記證件地址等等的.只能安撫對方我們不會報警.拜託對方不要來打擾.

 一直到6/13號我們找好另外的租屋處.搬完家後才敢驗傷報警

損失:車輛+額外汽車配備共49萬+手機一隻2萬+我的戶頭被提領6萬+B女性友人的戶頭被提領2萬

報警後得知:歹徒除了原本的主嫌莊XX.同行男性友人.埋伏打傷我的.男性友人之外.調閱提款機監視畫面才發現原來有第4個人負責提領我們的錢.

我的車子於6/7 14:00左右還在被綑綁期間就被開去主嫌認識的車行賣掉變現32萬了.

報警後警察行文至監理單位.凍結我的車子無法再進行過戶異動後我就收到車行調解書.調解時我當場對於收購我的車輛行為提出質疑:

1.不是車主親自到車行出售車輛.他們並未進行任何查證.僅憑一紙非我親簽的委託書.車主的雙證件就收購該車輛.

2.主嫌當場與車行交易時簽立的汽車買賣合約書出賣人欄簽我的名子(男生簽女生名子)這點主嫌已承認.當場犯了偽造文書.車行也表示無所謂.自認偽造文書是主嫌與我的問題.跟車行無關.

3.我問過其他中古車行.我的車其他車行收購價約35萬~38萬不等.為何他們才收32萬?

車行堅持我質疑的疑點並不影響他們收購車輛的正當性.他們認為車子也是拿32萬買的.他們也不知道車子是被強盜來的.沒責任問題.認為是我與主嫌的私人糾紛.要我們自己去找主嫌等歹徒索賠.甚至懷疑是我與主嫌合謀詐欺車行的.還質疑我們為何拖了6天才報警等語.要求我將車輛以他們的收購價32萬買回.我拒絕.並打算對車行提告收受贓物罪.打民事官司請求盜贓遺失物返還

目前對主嫌莊XX提告(已成年):加重強盜.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偽造文書.侵占

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

埋伏打傷我之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傷害

第4名負責提領我們提款的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處置了.當時還不知道有第4人負責領錢時.在做筆錄的時候也就沒有提到第4人了.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如果要請律師要求賠償.打官司等等的需要多少錢?我戶頭的錢幾乎被領光.要賣的車子也被主嫌變賣掉.要再花錢請律師實在是不小的壓力...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可能從數十萬到數百萬不等。如果是一般資深且其業務量穩定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應在八萬至二三十萬不等。最後是資淺且業務量較少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律師費大約在五到八萬之間。除了按件收費以外,有的案件因為較為繁複,適合以按時收費方式收費,並且於案件達成一定條件後,另收後酬10%~30%不等。

如果你要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對於案件之參與,知名律師事務所基本上都採按時收費制度,通常每個案件會派三個人同時參與(三人加起來每小時可能收費兩三萬元),一個案件打完幾百萬是跑不掉的,所以通常只有涉及金額較高、大公司或極為富有之人才會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辦理。

以上,僅供你參考。

阿如 102-07-18 10:3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 ... (恕刪)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是否有權利請律師對那4名歹徒要求賠償?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阿如 102-07-18 10:4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謝謝陳律師回答,在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動作我是否請檢察官做就好了?

待分案至民事訴訟後再請律師請求賠償即可?謝謝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於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若沒有提出書狀到法院的話,是不會開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刑事訴訟法第 492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提出訴狀於法院為之。
前項訴狀,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文 102-07-17 18:51

妳好.我想請問一下.結婚的時候對方用我的名字購買一台車.因為他沒辦法貸款所以希望用我ㄉ名字購買.且因為需要保人.沒人願意當.所以他強力要求我當車主.我爸爸當要保人.我沒辦法只好答應.因為他說車款他一定會按時繳.所以就勉強答應.結果離婚後他都沒去繳貸款.離婚協議書上有清楚的寫到車款他要繳.這算證據嗎?

之前有告他侵占.但沒起訴.因為檢察官說我協議書說車子歸他.所以我告不成.但他根本沒依照協議書上的去繳款.那現在我把全數的車款已在今年繳清.那我可以跟他索賠我幫他繳的車款貸款ㄇ?

車子很早就被他賣到當店.因為當店的人來跟我要10萬元.我沒理他們.我跟檢察官說但他們不相信.

沒多久銀行打給我說車子被他們拖走ㄌ.那現在我可以跟她要回我所繳的錢ㄇ?

收據我都有留著. 

麻煩律師你們了...

 你的前配偶於離婚協議書上約定了離婚後的財產劃分方法,約定車貸他要負擔,後來他沒有繳,雖然妳受有損害,但一般實務案件中,檢察官可能會認為這只能算是債務不履行,而非詐欺。你幫他繳交的費用,你可以不當得利或無因管理為理由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返還。

憨憨 102-07-16 10:50
律師您好: 請問若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成立委任契約,但之後物業管理公司的總幹事侵占公款管理委員會主委、財委、監委等人皆認為非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因此不願理會,而區分所有權人懷疑管理委員會也涉案,此時主管機關可以為區分所有權人做什麼處置?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6 11:27
公寓大廈之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條例第2條之規定,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政府為縣市政府。其主管機關之裁罰對象則建議您詳讀同法第47條規定以下。如需更進一步諮詢,歡迎來信或來電與律師約時間詳談,謝謝。
life38kimo 102-07-12 21:36

律師您好,

近日親人(被告人,22歲)被公司告業務侵占,事由如下,

該公司連續三天發生店內掉錢事件,最後一天公司查收銀機錄影畫面,發現被告人當時被告知從收銀機取五千元至出納組兌換百元鈔,以供店內找錢用,應當時擔心出納組人員即將下班,故急忙數錢,將錢放入現金袋後,即前往出納組兌換,當時監視錄影器拍到被告人數錢動作(由左手至右手一張張數,速度頗快)有六次,但被告人當時並不知道自己多數了一張,也確定自己並未私吞該一千元,我們為表清白,故主動要求調閱出納組監視錄影畫面,但店家稱須由警方陪同始可調閱,因自認清白,故要求店家主動報警調閱畫面,但調閱後發現出納組當時也無進行數錢動作,目前雙方已完成警方筆錄,待警方將相關事物送交檢察官,當時至警局製作筆錄時,雙方有意和解被告人多次承認因作業疏失,導致店家損失,也願意賠償,但店家硬是要求被告偷竊事實,才願意和解,但被告確實無私吞,不願意認沒有犯的罪,想請問律師

1.被告人願意認錯,但真的沒有私吞錢,到偵察庭被起訴機會是否很高,有機會不起訴處分嗎?

2.重點在於被告目前才22歲,擔心若因此事留下一個污點,是否需與店家盡快達成和解?

以上,請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2 22:28

有無犯罪事實要看證據,如果檢察官那邊有取得證據被告卻堅辭否認被起訴機率很大,建議您請該名親友仔細思考是否確有此事,否則因為偵查不公開,檢察官如果取得相關證據,那確實容易被起訴。建議您的親友請律師陪同至地檢署偵訊。(以上,如有需要歡迎來電或來信與律師約時間諮詢)

life38kimo 102-07-12 23:54
回覆 美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無犯罪事實要看證據,如果檢察官那邊有取得證據被告卻堅辭否認被起訴機率很大,建議您請該名親友 ... (恕刪)

律師您好,

家人確信自己並無不法行為,製作筆錄時,警方也僅提供收銀機畫面,我們覺得納悶為什不能提供出納組的監視部份,當初為了證明自己沒有偷錢,我們主動要求公司報案,如果檢察官傳喚時,我們認作業疏失導致公司損失,絕非有意讓公司招受損失,也願意賠償合理損失,但錢真的沒有私吞的情況下,被判有罪的機率真的很高嗎?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3 11:03

重點回歸到證據,假設您的家人確實沒有問題,那麼檢察官那邊也許就沒有什麼強而有力的證據。但很多時候所謂的「作業疏失」,如果明知作業有標準流程,卻未照著標準流程做,且未得老闆的授權用自己的方式做,是否在解釋上就有空間了呢?建議您還是約時間並攜帶相關證據律師詳談較宜。

樂樂 102-07-09 16:27
律師 您好: 我想請問,如果我已經退還房屋並且歸還鑰匙,但是房東卻不退還押金,是否可以以"普通侵占"提告?請問是要自訴還是?那關於流程和金額方面是否有限制?
單純民事糾紛 不會有侵占罪的問題 否則一旦經手錢 每人都可能是刑事侵占被告
102-07-03 23:04

今天我在網路上已台幣750購買 線上遊戲虛擬幣

後來對方在交易中多按了一個0 原本9萬5千分 變為95萬分

對方要求我歸還多於分數  否則告我侵占!

但是分數不是我花錢買來的嗎? 這樣算不當得利嗎?

 你所取得的屬於電磁紀錄,電磁紀錄並不屬於刑法規定的物,因此還不至於直接構成侵占罪。不過雖然法理上不認為電磁紀錄屬於物,還是有檢察官誤用法條將被告起訴的,所以對方如果提起侵占告訴且你不幸遇上了這類的檢察官,案件經過一整年的偵查後,還是可能會被起訴(雖然最後法院可能會判無罪)。

你們交易的對象應該是九萬五千點,超過的部分你並沒有保有的權利,因此在私法關係上,對方可以對你主張不當得利,且可以請求你償還自通知返還起算的利息。 綜上,你沒有保有該等點數的權利,為避免被告且最後還是要依法償還該等利益,建議你儘早償還點數為宜。

MAY 102-06-26 23:23

離職後 公司 老闆的 女朋友 
要代替老闆 告我侵占

因為 我ㄉ帳目 作ㄉ不清楚
我自知理虧 所以 公司 說的條件 我答應了

在之前 我有跟老闆借過錢 70萬 沒有借據

所以 我就 想說 算了 我就 當作 還這一筆70萬

所以我每個月 都照時間還錢
現在 老闆女朋友卻要告我業務侵占


我想詢問 1.
我當時有寫下 每個月10號要匯錢給她
我跟老闆 都簽名

這樣 算是和解

如果是 和解過 公司還可以提告嗎?

2.侵占是屬於 公訴 當初我就是害怕才會同意 每個月 給這筆錢

現在 我要去做筆錄 是否要拿出 我當初ㄉ協議 書

如果拿出來 會不會讓檢察官認為我就是承認 才會 同意還款
反而 是被認為證據而定罪呢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7:58

 就主張是要還當時的借款即可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27 09:27
回覆 MAY 的發言內容:

離職後 公司 老闆的 女朋友 
要 ... (恕刪)

您說的事實在認定上確實不太明確,如果單純只是借款,您的前老闆應該會請您簽個本票借據,但您提供的事實說明表示當時並沒有這樣做,那麼最主要的原因為何?是否果真涉及業務侵占,或者說雙方已經達成和解?都需要您提供相關資料與律師約時間詳談。

MAY 102-06-27 11:42

公司帳目一直很亂

我有一筆錢 就是零用金每個月 大約有 2-3萬

我都只寫零用金 我一直放在公司

流水帳 也有作

它們後來搬家 我說我要去找 她不讓我找

現在要我 用頭殼想 我想不出來

小傑 102-06-18 21:52

上禮拜在超商購買了,演唱會門票
因系統當機,無法結帳
可先保留收據序號,等系統正常在結

這段期間
我把自己的收據序號,PO上網
結果被人盜取去
他把我的序號拿走,自行到超商結帳
導致我沒辦法拿到票
請問一下
這樣有辦法,告他侵占(權)嗎,告得成嗎

以下幾個問題,爭議,請教

(一)我到警局,原本要告竊盜,警方說,竊盜告不成,然後幫我打電話,到偵查隊問,偵查隊說,可告民事侵占,警局說民事警方沒受理,那我要到那個單位呢(桃園人)

(二)我序號當時並未付款,這樣有無影響到案子

(三)我有跟主辦單位反應,主辦單位,也補償票給我了,這樣我還能告嗎

(四)為什麼要PO上網

(五)我如果要求對方,求償金,這樣可以嗎

結論是
我不認識他,我桃園人,查出來他是台北人
他盜我東西,這是事實,就針對這點來告他,會成立嗎

老白 102-06-18 15:08

公司取得公家機關代操作標案.標案合約載明A職務每月保障薪資4萬元.可公司單位主官卻要求每月領薪後需再回匯數千元至公司某主管名下帳戶內.直至該標案合約到期為止.

這是否有構成侵占?或是其他罪責?
這是否有起訴時間限制?

您好,

      並不是將薪資匯入某主管帳戶內,該主管就一定成立侵占。需視主管要求您匯款之理由為何?從本案觀之,如果是為了確保政府標案合約的完成,則尚難認定主管有侵占的主觀意思(原本持有您的部分薪資,轉而當作是自己的錢而侵吞)。

但如果依您所述至標案合約到期為止,該主管都沒有返還的話,就有可能會成立侵占。由於您與主管間應無親屬關係,所以這裡的侵占並非告訴乃論,沒有六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

佳佳 102-06-18 12:44

女方因男方外遇離婚,男方將房屋過戶給女方,但是現在前婆婆主張:
當初買房的自備款是她付的,且只是借名登記(結婚前買的),貸款是她繳的(部份前婆婆繳,部分夫妻倆繳),要求女方簽切結書載明賣房要給他三分之ㄧ的錢,不然要告女方侵占

1.請問前婆婆可以告女方侵占嗎?

2.前婆婆可以告她男方什麼罪名?(男方現在將小孩及媽媽都丟給女方,自己搬去跟外遇對象住,女方、小孩、前婆婆還住一起)

3.前婆婆如告男方,對女方的房子會不會有影響?

以上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感激不盡謝謝~


女方也同情前婆婆,有口頭答應前婆婆如果房子賣掉會給她一筆錢(預估2~3百萬),但她嫌錢少,還跟女方說要再住10年,還是要女方簽切結書寫明賣房子要給她三分之ㄧ的錢.....,房貸現在都是女方再繳,也讓前婆婆繼續住在哪裡,而且這是她跟她兒子的問題,女方也沒欠她什麼,還有前婆婆跟女方借錢,說沒錢弄牙齒,女方還拿10幾萬借她,也沒打算跟她要回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是否有借名登記之情事,對方應負舉證之責任,且本件是否會有侵占之問題,依現有情形,應該尚難構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dean 102-06-15 18:35

您好,我是爺爺的孫子!因為這幾十年來都是我在照顧爺爺奶奶,爺爺同意把房子土地移交給我,請問我除了該辦的手續之外,還需要做什麼來保護我自己在爺爺過世後其他家族上法院告我侵占!!謝謝

建議你找律師幫你們寫贈與契約
並做見證即可

律師的見證具有公信力
可免日後爭議

 

miss reply 102-06-15 01:11

分手對方辱罵之後威脅要回對方贈送的手機

不還有刑責嗎?

對方威脅我不還要告我侵占

侵占可否成立?

我可以告對方威脅恐嚇?

感謝律師

贈與所交付的手機
所有權就是你的
你可以不用還他
他如果告你,你可以請律師幫你

事後還可以反告對方誣告

freetolfy 102-06-13 23:09

想請問律師

自己曾經使用過的手機手機有舊照片和舊聯絡人,送了別人使用之後,對方用自己的sim卡,

在要不回來的情況下,可否告他人侵占或是強盜?

同上,生活用品類的東西,可否告侵占?

對於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基於易持有為所有之意圖,進而改變其所有權之行為,才是侵占罪所規範之侵占行為,另刑法第 328  條第 1  項所規定之強盜罪,係指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而其中所稱之強暴者,又須有直接或間接對於人之身體 施以暴力,亦生壓制抗拒,或使相對人有不能抗拒之狀態者稱之。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各項物品既然是您所贈與而交付與對方,則因為各該物品之占有並非基於侵占行為或者強暴之手段而取得,依法當然不會構成侵占罪或者強盜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ason 102-06-12 22:44
律師您好 請問我應徵到一間公司上班,裏面有一項要繳的資料叫員工保證書 裏面而了4項任職期間若有問題要負責賠償 1毀損公物者 2.侵占竊盜公司款項、物品或商品者 3.擅離職守,移交不清者。 4.其他原因導致 貴公司蒙受損害者。(如偽證、洩漏、竊取公司任何文件、資料或商業機密等非法行為) 除了我要留資料並蓋章外,另外要兩位除了配偶以外都行(有無工作都行)的連帶保證人 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
看起來沒有甚麼違反善良公俗約款 如果你自願簽立 是有相當法律效力的
喵君 102-06-10 14:57

律師你好:

我先說明一下情況:

        A方為未成年人. 在8591中, 善意購得B方之帳號與雅虎信箱.
        A方有付價金(出自他的零用錢), B方則把帳密皆交給A方.
        不久, A方發覺B方又擅自取回其帳號, 並且還更改密碼, 使他無法使用.
        同時間, 其他人也被B方騙取財物.
        A方為了防止有其他人再被B方被騙, 在巴哈姆特公佈與B方交易的信件.
        內容有B方的個資, 諸如: 真實姓名, 聯絡方式.
        其後, B方發覺其資料被公開, 怒而要以個資法41條去控告A方.
        B方稱他的帳號已被盜, 說和A方交易的是盜帳者不是B方, A方有收取贓物之嫌.
        B方另外還有出示報案三聯單, 引用的是妨害秘密.

        目前A方已將個資部份全刪除, 而B方自己有公佈其姓名與聯絡方式.
        A方有提出證據: A方交易時, 有用B方所留的8591的手機過話過.
        一般而言, 盜帳者會使用另外的8591帳號交易, 不可能會得知B方的8591帳號.
        即不可能發生這種盜帳者還用B的8591帳號, 去賣B的帳號.

        甚至還能用8591所提供的手機號碼跟A方聯絡.
        所以A方懷疑B方根本是先賣後盜回帳號.
        結果B方也稱有那隻電話無誤, 但是是"親友"電話.
        A方因此懷疑B方根本是自導自演.
        盜帳者總不可能連手機一起盜吧.
        我想問的是:
        1.A方這樣散撥B方的個資, 情節會嚴重到要關個5年嗎??
          而B方還要求A方賠償他上百萬的損失.
          這有可能成立嗎?
        2.A方應該可以引用民法801 948 主張善意取得B方的帳號所有權.
          而再加上949 950, B方必需付出A方當初付出的對價, 才能取回其帳號所有權.
          但B方沒有付錢, 現在還一直使用所有權屬於A方的B帳號.
          這樣會不會構成侵占他人財物? 可以引用侵占罪嗎(刑法335)?
          這條好像是公訴罪(非告訴乃論, 親屬間似乎才是告訴乃論)
          而公訴罪應該不用請律師吧.
        3.A方懷疑B方是先賣後盜的嬚犯, 我好奇差別在那裡.
          若B方真如他所言, 是先被盜, 再自己取回, 這有適用侵占罪, 還是用其他罪?
          若B方是先賣後盜, 是適用侵占罪, 或其他罪.
          而這舉證責任是A方要舉證, 或B方舉證?
        4.我想問一下, A方若是能用侵占罪或他罪名提告B方, 可以另外併求民事賠償嗎?

天天 102-06-05 21:27

我先生他因妨礙性自主被判四年八個月,我是在他入監後才與他辦理結婚可是因為後來因為我工作上的關係不常去看他,他就常在信中口出惡言,甚至告我侵占 我們現在也都沒在通信了。我想結束這場婚姻但他不肯簽字。我聽我婆婆說他還有一條槍砲八年,我不確定有沒有因為關系鬧彊後他的事情我一概不知了 。

像我這種情形能訴請離婚嗎?我不想在跟他這樣耗下去,但又怕不會被批準

 

麻煩律師們幫我分析   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6-06 10:29

若你先生在婚後才被判逾6個月的有期徒刑確定,此可作為請求判決離婚的事由,或可先蒐集你先生以言語污辱你的信件,作為請求離婚的事由,然還是建議應與律師進一步詳細討論。

天天 102-06-06 19:06

若你先生在婚後才被判逾6個月的有期徒刑確定,此可作為請求判決離婚的事由,或可先蒐集你先生以言語 ... (恕刪)

律師您好,:當時結婚並不知道他還有槍砲,請問關於他的刑期要如何去查詢?另外他的信件我都還有留著,不過都有一段時間了這樣勝算還大嗎?他大約都寫下賤錶子欠人騎這類。如果都符合就能離成嗎?這樣需要多久時間?另外我不懂狀書該如何寫,,請人代寫需要多少費用 謝謝

 

Jeff 102-06-05 11:06

建商將獎勵車位改為健身房.交誼聽.卡啦ok室.建管處要求管委會負責.(拆除回覆原狀).大家才發現.當初在買賣契約上.有一條文為:同意建商將獎勵車位改為健身房.交誼聽.卡啦ok室.
但是.當初文案宣傳中.契約中也記載.建案包含健身房.交誼聽.卡啦ok室.也就是這樣.大家願意多花錢買屋.如今.建管處要求拆除回覆原狀.建商又置之不理.那我們住戶對於建商契約中所答應給予的健身房.交誼聽.卡啦ok室.該如何應對及求償呢?
如果說建商已知將獎勵車位改為健身房.交誼聽.卡啦ok室.為違法的事.記載在契約中是否有詐欺之嫌.或是可提議無效(例如:違背法規.或是善良風俗...等).
另外.當初交屋時.成立的第一屆管委會多為建商的親朋好友.對於獎勵車位點交.明顯失職(未發現建商將獎勵車位改為健身房.交誼聽.卡啦ok室.).是否有法可以追究責任?

對於建商因設置獎勵車位.當初已獲得容積率的獎勵(可以再賣出數億元的房子).住戶也願意以高於同區域平均房價購買.只因社區內有健身房.交誼聽.卡啦ok室(建商說由於這些設施.所以公設比較高40%).而如今建商卻將此設施建置在獎勵車位上(屬住戶產權.公設部分).是否涉及一物雙賣.後來又發現建商將住戶機車停車位產權私自登記在建商老闆名下(並將此層停車場封閉.堆置私人物品).等於住戶花錢買公設.建商將健身房.交誼聽.卡啦ok室又建在獎勵車位上.再將原本健身房.交誼聽.卡啦ok室的空間公設歸入私人口袋.如此建商惡劣行為.如今卻要住戶管委會回復原狀.那住戶應如何依法求償?可以告建商侵占嗎?

請諸位律師幫忙.謝謝

陳小輪 102-05-31 23:40
    關於新北市十大伴手禮第一名的猴硐貓型鳳梨酥鬧雙包的事件裡面,兩店家因此對簿公堂,請 問依照我國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以及商標註冊相關法律中,哪些權利是需要去申請的,才不會 使對方侵占自己的權利呢? http://tw.news.yahoo.com/%e9%83%bd%e8%b3%a3%e8%b2%93%e5%9e%8b%e9%b3%b3%e6%a2%a8%e9%85%a5-%e7%8c%b4%e7%a1%902%e5%ae%b6%e5%ba%97%e7%88%ad-%e6%ad%a3%e7%89%8c-063729087.html

   因為我的問題其實就是想要自己做東西出來賣,但是不知道那些項目是需要委託事務所幫忙,

所以列舉了這一個案例,幾乎跟我所面臨的問題幾乎一模一樣了。所以我再假設深一點的問題案

例中兩店家暫時分別命名為  甲方(猴硐貓王)  乙方(猴硐貓寶貝)兩店家是不是分別需要為自己的

店名去註冊商標?而至於所謂的貓形狀鳳梨酥,是不是由先申請通過專利權的取得生產資格?就我

了解,專利權是不是分為發明、新型專利新式樣專利,貓形狀鳳梨酥因為製作方法及配方幾乎

等同其他鳳梨酥,所以沒有辦法申請發明專利,但是可以申請新型或是新式樣專利嗎?問題是,假

設我本來是貓頭的形狀,而後來別人使用整隻貓的形狀,這樣有沒有侵犯到我的專利?還有如果我

是做貓型鳳梨酥,假設有人做貓型綠豆糕,那有沒有侵犯到我的專利?假設都沒有?那申請專利

什麼意義?

陳小輪 102-05-30 01:17
     因為我的問題其實就是想要自己做東西出來賣,但是不知道那些項目是需要委託事務所幫忙,所以列舉了這一個案例,幾乎跟我所面臨的問題幾乎一模一樣了。     關於新北市十大伴手禮第一名的猴硐貓型鳳梨酥鬧雙包的事件裡面,兩店家因此對簿公堂,請問依照我國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以及商標註冊相關法律中,哪些權利是需要去申請的,才不會使對方侵占自己的權利呢? http://tw.news.yahoo.com/%e9%83%bd%e8%b3%a3%e8%b2%93%e5%9e%8b%e9%b3%b3%e6%a2%a8%e9%85%a5-%e7%8c%b4%e7%a1%902%e5%ae%b6%e5%ba%97%e7%88%ad-%e6%ad%a3%e7%89%8c-063729087.html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凡足以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識,皆可成為商標註冊之保護客體,不限於文字、圖形、記號、顏色、聲音、立體形狀,建議您應攜帶您所創作之商品前往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針對您提出的案例,除了就品牌部分會有需要申請「商標權」的問題以外,另外就實際所販售的商品,也會有需要申請「專利權」的問題。此部分建議可直接洽詢專利商標或者是律師事務所,審閱相關資料後俾利詳細評估。

陳小輪 102-05-30 22:26

那我再假設深一點的問題

案例中兩店家暫時分別命名為  甲方(猴硐貓王)  乙方(猴硐貓寶貝)

兩店家是不是分別需要為自己的店名去註冊商標?

而至於所謂的貓形狀鳳梨酥,是不是由先申請通過專利權的取得生產資格?

就我了解,專利權是不是分為發明、新型專利新式樣專利,貓形狀鳳梨酥因為製作方法及配方

幾乎等同其他鳳梨酥,所以沒有辦法申請發明專利,但是可以申請新型或是新式樣專利嗎?

問題是,假設我本來是貓頭的形狀,而後來別人使用整隻貓的形狀,這樣有沒有侵犯到我的專利?

還有如果我是做貓型鳳梨酥,假設有人做貓型綠豆糕,那有沒有侵犯到我的專利?

假設都沒有?那申請專利有什麼意義?

freeair 102-05-27 12:36

若社區的總幹事私自將社區物品帶走,

此物品為社區住戶捐贈給社區使用,

這樣的行為有構成侵占嗎?

再麻煩幫忙釋疑~

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3:51
回覆 freeair 的發言內容:

若社區的總幹事私自將社區物品帶走,

此物品為社區住戶捐贈給社區使用,

... (恕刪)

您必須先證明該物品是捐贈給社區。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請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力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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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幹事只是社區管委會的員工
拿走社區的財產

當然會構成侵占侵占

CANDY 102-05-27 00:10

您好:

我最近買了一間透天厝,但因為房子老舊進行整修,於一樓樓梯下的廁所外牆斑駁脫落,所以我們將之修建成原本的外觀,並沒有擴大範圍增建,但是在廁所下方埋設化糞池,已興建完畢,但此時附近的鄰居卻告知我們樓梯下方的地,是我們共同持分,所以要告我們侵占,我們覺得很奇怪的原因是房子本身結構早在三十年前就建好了,現在卻要告我們侵占(已提告,我們已到警察局接受調查),請問此情形是否會成立?

那如果成立的話,我是否可以向仲介與前屋主求償?

 

第一次買房子就遇到這種事,真的很難過,謝謝律師們的協助與幫忙

這問題很典型
刑案不會成立
主戰場會在民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3:45
回覆 CANDY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最近買了一間透天厝,但因為房子老舊進行整修,於一樓樓梯下的廁所外牆斑 ... (恕刪)

您可以先查一下登記謄本確認是否是共同持有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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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28 11:44

 

關於台端文中所述,該透天厝所坐落之土地,顯有共有之情事,因事涉台端就該土地使用之範圍及權利來源,尚須再檢視其他如土地謄本等文件,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DAVID 102-05-26 13:52

a.藉名登記名義人

b為實際所有權

b欲向a把房子所有權移轉過戶至自己名下時.a卻已2人間尚有債務糾紛.金錢尚未清楚故表示不願意返還該屋.於是b就對a提出刑事侵占告訴.最後檢察官也是以2人間尚有債務關西所以a並沒有侵占嫌疑

在這想請教律師..如果這時b向a表示願意將該筆債務權數返還於A.並向A表示在同時請A題供印鑑證明以便辦理過戶(所有權狀原本就在B這保管)

如果此時A又不同意反還時..B能對A做何主張?

王耀星 (Eric) 102-05-26 14:5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事涉借名登記物返還之法律訴訟,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登記名義給B

葉大熊 102-05-25 14:45

請教律師~~~

           朋友被其業務挪用保費長達三年之久,之後有到法院公證協議對方會按期限還款,

但對方無賴不歸還  請問這名業務員與朋友沒有五親等血親與三親等姻親是否已經觸犯刑法第336條業務侵占罪~屬於非告訴乃論.....

任何人可提出檢舉告訴呢? 還有這位朋友可否向原投保公司提出求償呢?  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6:52
回覆 葉大熊 的發言內容:

請教律師~~~

        &nb ... (恕刪)

是否能提告必須請您朋友跟律師當面會談,

本所委任專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之前已經辦了公證

是否就等同承認對方沒有犯罪故意?
這都要注意。
要告發是可以的,最重要的還是要把錢拿回來
樓上蔡大律師說的對
建議你還是要找律師協助,才會有保障

小洪 102-05-20 19:42
我想問一下,因為之前手機被偷,所以有去報案,然後今天法院寄傳票來,他上面寫對方侵占,這樣有辦法要求賠償
確認是地方檢察署還是法院? 1.無論如何,你都可以和法官或檢察官表明對方需要賠償,你有和對方和解之意願,看對方要賠多少? 2.如果對方賠償金額你可以接受,那就OK。如果對方賠償金額你不接受,可以另外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你不見手機的損失向對方求償,但需要在刑事案件二審言詞辯論終結以前提出(如無二審,就要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彤彤 102-05-20 14:25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以前的鄰居兼朋友 說要幫我賣汽車零件 , 結果我零件給他了 他也賣掉了 , 可是金額卻遲遲不肯給我 . 一直拖延 , 我回鄉下找他 想說講清楚 看要怎麼解決  結果他不但不願意跟我談  還跟我撕破臉  他說要叫人來 我也不甘示弱的說: 好 要找大家一起來找 , 想說認是那麼多年了 不會鬧成這樣 所以我沒有找人來  結果 我在我家的三合院裡弄車 , 他就找了 兩台車的人 一下車看見我就先拿東西敲我頭  我頭很暈 想反抗還手 但力氣沒很大 , 然後他又拿鑰匙往我背後猛刺  我痛到無法繼續  而他們就轉身就跑了   , 我家人帶我去醫院 有拿驗傷單 但我沒有報警 打算直接上法庭講  但是 我不知道該告傷害罪還是侵占罪 , 兩個要分開告嗎 ? 是同一件事 分開訴狀 會很奇怪嗎 ? 我該怎麼辦

 分別起意的犯罪  且侵害權益不同  你可以同時提告刑事侵占罪跟傷害

彤彤 102-05-21 10:04

 請問我該怎麼同時提告刑事侵占罪跟傷害罪 ?  訴狀不知道該怎麼寫 ? 分開告得我會 , 同時告兩個 ... 可能不是很會 .. 麻煩請律師開導

不懂的人 102-05-18 21:38

律師先生您好

                我收到一張法院來的傳票 上面著名 (侵占) 我需要去偵查庭/詢問室

                可是 我到法院去問 他們說 你來了就知道是甚麼事了

                載來就是知道的是 前東家告我的 還有一大堆證人 而那些證人大部分都是我的客戶

                而那些客戶也覺得莫名奇妙 (因為有打電話給我) 可是 我已經離職4年了

                實在想不出 我到底是有侵佔他甚麼東西

 

                            麻煩律師先生 幫忙解答 載來 檢察官問話 我該如何自保 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您已被列為侵占罪的被告,而您已得知證人是哪幾位,建議從該幾位證人與您有關聯的事情進行檢索,看是否有甚麼情況是有可能構成侵占罪,建議偵查庭前先與律師討論,以免不慎作出對己不利之陳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0:30
回覆 不懂的人 的發言內容:

律師先生您好

     &n ... (恕刪)

初步分析您所說的,可能涉及業務侵佔機會大。

建議您跟律師付費面談。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王耀星 (Eric) 102-05-19 13:45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該是公司認為當年您在公司執行業務時有侵占公司對客戶之應收款項的嫌疑並據此提告,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麗子 102-05-16 19:16
因為幾年前,本人在財務上沒有節制與好的管理,以致把自己置身於危險狀況,
也因為是某團體領袖,導致延伸更多問題
有兩三位朋友要聯合告我侵占
其一,曾經請我買三本書共220,但我因為收了錢還遲遲沒有給她
其二,我們三好友曾經一起租房子,當時因為手頭緊,常常收了房租確少給房東幾千塊,總是隔到下個月補又循環
其三,朋友請我幫他奉獻給團體1000元,我又以忘記名義拖延

以上,當事情被揭穿時,當時我們全部在場,並也有各自邀請證人來出面和解,我當初跟他們道歉,並把欠的錢全部償清,兩三年後,我今天接到發院通知,他們要一起告我侵占

請問,我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