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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 104-12-16 10:15
因為本身經營一間通訊行~~店內有販售手機配件跟手機維修的部份~~因為之前合夥的負責人有進一些非正版授權的手機配件.因為後續經營轉換給我本人~~導致本人第一次誤觸商標法~~第一次違反商標法後檢察官給我緩起訴~~今年初又因為維修料件電池被判定為反商表法~~前幾天出庭法官問我是否認罪~~有意向對方和解~~但對方民事求償金額太過龐大本身無力負荷~~想請問刑法上我會被判定有罪的話~我該向對方提出合解嗎?如果合解或不合解是否會影響之前緩起訴的部分?
QSISTER 104-12-14 11:20

律師您好:
我有一個問題想詢問
我老闆跟學生設計師發生了著作權的官司設計師有再line裡同意我們做貨但他們在合約沒有簽成的狀況下老闆要我將商品放上去團購平台販售然後被設計師看到.他請朋友去平台購買而提告.已出庭一次,老闆有私下想跟學生合解但學生拒絕合解.昨天我老闆突然跟我說。她打算跟法官說因為她跟設計師談的我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把商品放上去賣因為交接沒交接好。所以是業務的問題。但問題是當初是老闆叫我放上去賣的現在出事要我幫她出庭

請問如果老闆跟法官說這樣.我會有事情嗎?會被傳喚嗎?

你好:

要先釐清對方提告刑事民事。 若是刑事著作權法第91條以下不處罰過失,但過失侵害他人著作權仍然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老闆所述不實,將來若傳喚你出庭作證,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配合老闆的說法而為虛偽陳述,會構成刑法第168條之偽證罪,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祥祥 104-11-27 17:50

我跟對方合解了 可是未滿14歲這樣無前科

這樣會被關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1-27 18:03
您問的很籠統,可否詳細說明?若不方便版上說,可email給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7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請求二年以內之有期徒刑並請求緩刑之宣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楊s 104-11-25 10:01

各位律師你們好:

9月初發生車故,對方開立證明僅挫傷,現在因各種疼痛不想合解,判定表我方責任為7對方3,車子報初險,我需要去調解委員會申請合解嗎?(對方還不想合解,我單方提出有用嗎?謝謝)

尢ㄨ 104-11-23 22:42
請問律師:因為我最近發生車禍,目前都有按照程序跑流程,但就是還沒和對方處於合解的狀態。那我想問的是:若我目前現在處於這階段中,但是我在車禍前就已和車行說車子要賣給車行了。那請問,若我處於車禍事件未落幕之前,我能將我的車子賣給中古車行嗎?會不會影響到事後若要上調解或法院的程序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3 23:17

 不知道是否已經申請初判表或請求行車事故委員會鑑定? 如果已有鑑定結果將車賣掉問題不大

尢ㄨ 104-11-23 23:59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不知道是否已經申請初判表或請求行車事故委員會鑑定? 如果已有鑑定結果將車賣掉問題不 ... (恕刪)

律師您好:初判表是指要去交通局申請的肇事報告表嗎? 因為我是在11/18號發生的,那肇事初判表應該會是在這幾天會出來。本人我也會去交通局去申請出來。 所以說只要我申請出來後,我將我的車子過戶給車行都是沒問題的是嗎?

小小 104-11-20 10:22

老公外遇到現在已經一年多

離家出走也一年了

這中間也被抓姦在床

現在抓完姦八個月了

當初合解沒告對方

只要求小三賠償80萬

老公付生活費24000/月

只是老公一直沒給足

婆家的人開始逼我無條件離婚

三個孩子都不可以帶走,也不能拿錢

我到底該怎麼做,才可以獲得最大權益

我想爭取監護權,至少也要拿點贍養費小孩撫養費...

一、如果你不想離婚,要改善溝通方法與處理事情的方法,這個我一直在學。

二、如果你想離婚,因為你已經原諒過對方而且已經超過六個月,如果要主動提告要有新的事實及證據才行。

三、其實對方也是想離婚,這個部分可以試著談條件,如果你想離對方也想離,單純就離婚部分可以先談好就調解離婚,一般人認為離婚要跟小孩監護權或是扶養贍養費等綁在一起,是因為當男生想離婚有的女生會把不離婚拿來當籌碼。但是女人的青春有限,一直綁著拖著不離婚未必是好…

四、人生不能重來,當初也是愛他才跟他在一起的,沒有女人會為了一個不愛的人生三個小孩。不要去後悔,要往後看。

五、小孩監護權部分法院是以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保護為出發點,如果你要爭監護權的話要多搜集小孩跟著你對小孩比較好的證據

六、要愛自己,女人常常忘了愛自己,剛結婚的時候就愛老公,生了小孩就愛小孩小孩,辛苦了老半天就忘了要愛自己。

七、小孩扶養費部分,一般來說如果夫妻都有工作能力,法官一般是判一人扶養一半,以台北來說養一個小孩約二萬元,養三個小孩約六萬元,分擔的話如果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每個月是要給有監護權的一方約三萬元的費用,但法官還是會考慮雙方經濟狀況去做不同的處理,也有看過扶養費以二分一的方式分擔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首先要看您和解的對象和內容,建議可以配偶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分居離婚事由,且一併爭取損害賠償監護權扶養費。

小小 104-11-20 11:47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如果你不想離婚,要改善溝通方法與處理事情的方法,這個我一直在學。

二、如果 ... (恕刪)

 律師,我可以三個孩子帶著回娘家,先不離婚嗎??

 在婆家這裡一直被逼著離婚很痛苦...

 我是否該寄存證信函證明他離家出走了???

1.  就閣下所述離婚監護權扶養費等問題,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0 17: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堅持不離婚,並帶小孩回娘家,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單獨監護權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小孩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生活標準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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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0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堅持不離婚,待對方提出您能接受之條件,可考慮帶小孩回娘家,但也可不用回娘家,您為合法之配偶,您才有合法之相關權利,不用放棄之,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單獨監護權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小孩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生活標準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小 104-11-24 11:13

 請問...那我回娘家直接回去嗎??
 我該寄存證信函嗎??

 這個老公我已經不想挽回了...

 我只想爭取三個孩子監護權及孩子的撫養費.....

小小 104-11-24 19:4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堅持不

 

 

 

律師,請問我帶孩子回娘家需要存證信函嗎?

還是要寫存證信函先證明他離家出走一年了呢?

傷腦 104-11-19 00:11

甲,被歐打傷害案件提告

乙,也提告傷害

第ㄧ次開庭甲有警方調查證據(監視器與陌生路人做證),乙沒任何證據檢察官當庭要乙徹消告訴,乙也當庭認罪,送回調解委員會合解失敗,開第二次庭只傳甲,之後收到起訴書

如果申請刑事附帶民事,甲民事堅持不合解尤法官判決,還會在開言詞辯論庭嗎?還是法官直接判賠就結案呢?

怎麼辦 104-11-18 00:22

人家來我家摔東西,對方要等警方來要自首,但我找ㄧ群朋友打他,有拿鐵管打他頭部很多下,對方頭只是挫傷,身體多處骨折要休息半年以上,我也有告對方,但開庭檢察官叫我別告了沒證據也沒毀損,但是我跟朋友ㄧ樣被告,對方有路人錄影跟做證,我們開庭就認罪了,送回調解合解失敗我們五個人只願意三萬合解,我沒案底會被起訴跟判刑嗎,還是有機暖起訴嗎?傷害罪會被判幾個月起跳,

Solomid 104-11-11 17:18

年初我有製作了一個小短片放在Facebook,內容主要是搞笑類的,
上個月底收到來自PTT的網友到FB留言,

他聲稱我在影片裡有提到的笑話是他原創的,

他貼出引用了好長好長的著作權條款, 

要我私下和他合解,不然他就會提告

 

笑話的內容大概就是:

1.標題 (約20字,講述笑話的標話)
2.內容 (約10個字,笑話類型是以挖苦人的字眼來反諷的)

請問這樣真的會被告嗎?

影片內有說這篇是從別的地方看來的,

並且該篇也沒有註明說 嚴禁轉述或轉載。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1 21:03

 笑話屬於語文創作,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但是你的情況只是放在個人臉書網頁上影片中的一段笑話,應無營利目的,可以被認為是著作權的合理使用,並未侵害著作權人的著作財產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僅引用部分橋段,則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以避免侵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12 10:07

您好:

就影片及內容部份,如有其原創性,確實受著作權法之保障,在未告知的情況底下逕行引用,確實有觸犯著作權法之虞,如您要主張免責,需視是否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3條之合理使用之情況為之,故對方確實是有提告知可能,您可自行評估是否要與對方和解,如有需要亦可向律師詳細諮詢,因要視完整的影片內容及對方之主張較能準確判斷。

小林子 104-11-10 10:34

您好,

在今年4月左右,我母親直行無照機車,與對方是右轉機車發生車禍,並在7月與對方至調解委員進行和解,合解內容為雙方各自理賠不向另一方申請,而此各自理賠亦含強制險在內.

近日接到強制險的催收單(新光產物),有將調解書傳給對方,但新光的催收人員,但該人員表示,對方申請理賠是在調解前,所以我們仍要支付強制費用.

請問:

1. 我們有去申請鑑定,但因對方不出現且因對方筆錄與我母親不同,所以鑑定人員回覆"無法鑑定",加上之前詢問過新光理賠人員,對方告知若無法鑑定,我們就不需理賠,只要在調解書上註明各自理賠強制險就可,而現在對方又說我們沒有加註各自理賠"含調解前的強制險",所以我們仍要支付該筆費用,這樣我母親真的會被提起告訴嗎??新光的催收人員表示,我們最少要賠一半的金額,不然就要起訴我母親.

2. 我們有調到監視器是對方紅燈右轉,但監視器內沒有拍到紅綠燈,我們是依該路口的汔機車停下及通行判斷,加上對方機車筆錄時有說謊,當時是對方是紅燈右轉撞上我母親,但鑑定人員就是回覆無法鑑定,請問我們真的要認賠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起訴是指提起民事訴訟,此不見得對您們不利,若您們對於保險公司的求償金額有意見的話,在訴訟中可以再請聲請鑑定,以釐清肇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林子 104-11-10 11: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起訴是指提起民事訴訟,此不見得對 ... (恕刪)

您好,

關於鑑定,我們有申請鑑定,但因對方未到場且筆錄為雙方各說各話,所以"無法鑑定"被退回,而此亦有告知催收員,催收人員表示,他們最多可以的合解理賠金額是一半,謝謝~~

備註:當時筆錄我母親有提對方是右轉,撞到我方機車後方,是我弟到現場後才又追加對方紅燈右轉,而對方的筆錄,是我母親與她都是右轉機車.

我們找到私人監視器可以證明我母親說的是正確的,但因監視器看不到紅錄燈的燈號,所以鑑定單位不採用,謝謝~~

June 104-11-03 14:11

本人上班途中,幫客人泊車,開車門時未注意後方來車,被害人車速過快,結果擦撞車門飛出去、被客運司機拖行,後不治,

 

法院判定本人及雇主皆有責任
(1)本人部分:本人名下有一間房子先行假扣押,並先以50萬現金作為給付,剩餘的金額分5年攤還2萬/月,因為經濟狀況不予許,可以口頭先跟對方說明,還款金額先1萬元,待付清後得以合解(有法院公文)。

(2)雇主部分:餐廳一開始被申請假扣押,後來賠償120幾萬。

 

1、本人所代駕汽車因有損傷,修理費用保險公司給付,但保險公司向我要此筆修車費,我該付嗎? 原本6萬元後來談到4萬5千元。

2、雇主請律師寫「民事陳報狀」及存證信函,跟我討140幾萬(他賠給受害人及律師費),請問這個該怎麼處理?

因為我已經跟受害人家屬談好了,他賠的錢怎麼會跟我有關係呢?

 

你好:

保險法第53條規定:「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你對於汽車被撞具有過失保險公司給付給被保險人後可以依保險代位權向你請求。 民法第188條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 雇主賠償損害後可以轉向求償
June 104-11-03 16:36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所以保險業者跟雇主都有權力跟我求償,那我一定得要負責嗎?
一開始就是向雇主求償的,那雇主又有權向我求償的話, 那他等於沒有責任

再者,我實在沒有能力再負擔多餘的費用了,現金50萬付完了,但還有後面漫長的120萬要還,請問是不是還有其它解套的方法呢??  

一、你和解的時候書面怎麼寫有可能會影響到。

二、你跟保險公司及受雇公司的糾紛也是可以跟他們談和解分期的。

三、原則上是以你的財產來負責,如果要強制執行你沒有財產的話,也只能每個月扣薪三分之一,要善用剩下的三分之二。也可以兼一些差努力賺錢維持家計。

四、我知道沒有人願意這樣的,但日子還是要過…

五、十二月要開的庭是什麼庭呢?要針對這個庭來做準備。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June 104-11-04 09:2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上面說的「但選任受雇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這是指雇主已有盡監督之責時,可不負賠償之意嗎?
如是的話,那裡可以具體表現出雇主有盡責? 

June 104-11-04 09:5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我名下的房屋已經被假扣押了,房子都是父母在住的,而且還在貸款,如果我不處理好,是不是會被法拍掉?

二、照這樣的情況,如果跟對方(雇主)打官司,會有勝算嗎?
三、當初沒有合解書,只有法院公文,因為合解書要等到我繳完剩下的70萬,才會合解,法院公文11/5(四)會跑一趟書記官那拷貝一份,這個資料無法在網路申請取得嗎? 因為人在桃園,還要上台北一趟!! 

小豪 104-10-29 00:20

我是一位志願役軍人,

今天有人對我造成了傷害

對方想要合解,我也接受有意願,

賠償金的部份,能依照我的薪資以及醫療花費來提出陪嘗嗎,

 

雖然我傷害導致什麼事都不能做,但我薪水也是領一樣的,也是走國軍醫院,那我不就不用賠償了了?

 

還是能依照時間換算薪資,以及醫療的花費呢?

 

對方請我開出一個合理的價位,我身為志願役,要怎麼開才合情合理。

 

顱裂顱內出血,其實還蠻嚴重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9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案件的損害賠償計算,以填補損害為原則,倘若沒有損害,則在訴訟上就無立論依據。

2、大多包含不能工作薪資損失、醫療費用、食補費用、醫療器具、交通費及精神慰撫金。

3、不過於和解期間,會考量雙方各退一步以免去訴訟之累,所以金額只要雙方同意即可。

 

簡齡 104-10-25 22:49

請問律師,我是被告業務過失,起訴書在日前收到了,還未收到法院開庭的通知書,但對方主動打電話來告知我要合解,我想請問,我除了寫合解書外,我還要注意或要求他撤消什麼之類的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5 22:55

您好,若雙方已有和解之意願,也可以打電話去電檢署請書記官幫忙安排法院調解程序。

若私下調解,記得要請對方簽下刑事撤回告訴狀,並於和解契約中寫清楚拋棄一切民刑事請求權。

LSC 104-10-23 20:53

我盜人家裝備一個 我求和解 但是途中我拖很久說我偷得  他就不合解 過了幾個小時  他就說和解方式 1. 貴的裝備 給他6樣 2.就是上法院 求償 

 假如我真的上法院 這樣會罰多少? 有前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4 08: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您的竊取方式,可能涉犯妨礙電腦使用罪章,可處罰5年有期徒刑

2、倘若雙方可以和解,應該簽立和解書,倘若無法,則於對方提告之後,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vivian 104-10-20 12:06

1.本案為計程車紅燈遭我方車輛撞擊,肇事鑑定我方無肇責,但因我方車輛因車禍毀損,故求償對方計程車賠付修理費及營業損失。前與對方計程車連絡賠償事宜時,對方表明沒錢,且調解簡易庭皆未出庭,顯示無合解之誠意,因對方計程車參加計程車合作社,故想代位求償對方??計程車合作社,請問要提出代位求償,是要向法院用提何種申請書?內容該如何陳述?

2.原訴狀內有提出請求營業損失賠償,法院請我們詳列計算方式提出書面說明,是要寫民事陳報狀提交地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0 13: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個叫做損害賠償連帶責任

2、建議應該檢附相關單據、初步判定表等,詳述事件經過及我方請其的金額,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訴狀提告該駕駛及車行。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0 15:11

 依民法之規定,你可以向計程車的雇用人即車行請求負連帶責任。建議您可以收齊相關資料,委託專業律師為您撰狀。

蔡小姐 104-10-18 11:08

請問律師費用已支付8萬了,是防害家庭的案子,目前是偵察庭發下調解委員會,也談合解了,但律師合解後有合解金額需要再支付一條2-3萬的,我忘了詢問是什麼,但這是合理的嗎???我律師費支出不是就一個審級起訴或不起訴為終結,所以再這偵察庭下調解成,還需另外付律師額外的費用嗎?????

謝謝。

每位律師與當事人間的委任費用計算的方法都有差異,有的律師依照所花費的時數按每小時服務費率計算,有的以審級計算不另外不計算訴訟成功報酬,也有包案但超過一定的時數要另外加收服務費用的。

因此你的情形必需要看你與律師簽的委任契約書,如果該契約書有額外約定和解部分按照和解金額給付額外的委任費用,那麼依照契約,這位律師有權利向你討這部分的費用

蔡小姐 104-10-19 11:56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每位律師與當事人間的委任費用計算的方法都有差異,有的律師依照所花費的時數按每小時服務費率計算, ... (恕刪)

 

請問:

我們是以審級計算,並沒有說訴訟成功後的報酬律師說要收取的這筆費用也不是這名詞。我們契約上也沒約定和解金額要給付額外的委任費用契約以外的時有說,如果偵察庭後起訴不起訴之後要提民事賠償時會有民事庭的費用律師目前的說法是說,和解出來的金額也是民事金額,所以要我們再額外支付費用。但我覺得不合理,不是說偵察庭不起訴或起訴之後再打民事庭時,才而要支付民事庭的費用。怎麼會說和解金額(例如100萬)也是民事金額,好像是律師說這筆金額有稅金部份還是有再加什麼所以是2-3萬,所以要我們支付這筆2-3萬。謝謝。       希望您能看的懂。

 

Carol 104-10-16 18:29

您好,我想請問因跳票的關係,已告對方刑事詐欺成立,也開過幾次庭,對方用苦肉計稱願意先還一部份錢,之後再分期償還,但我們明知他只是故技重施,所以堅持不願和解,但書記官一群人完全不理會我方的感受與說詞,連續幾次開庭都希望我方簽下和解書,且態度惡劣...

我們想請問,如果同意和解之後,對方並沒有照所述定期償還,那是不是案子就會退回民事,重新再跑一次程序呢?

且面對書記官這樣的偏頗態度,我們能有什麼好的方法應對嗎?

如果我們堅持不合解的話,接下來會怎麼發展呢?

勞煩律師們了,謝謝。

Carol 104-10-16 18:20

您好,我想請問因跳票的關係,已告對方刑事詐欺成立,也開過幾次庭,對方用苦肉計稱願意先還一部份錢,之後再分期償還,但我們明知他只是故技重施,所以堅持不願和解,但書記官一群人完全不理會我方的感受與說詞,連續幾次開庭都希望我方簽下和解書,且態度惡劣...

我們想請問,如果同意和解之後,對方並沒有照所述定期償還,那是不是案子就會退回民事,重新再跑一次程序呢?

且面對書記官這樣的偏頗態度,我們能有什麼好的方法應對嗎?

如果我們堅持不合解的話,接下來會怎麼發展呢?

勞煩律師們了,謝謝。

Angel Su 104-10-11 22:47

你好,想請教,我小孩今年7/17車禍,送到醫院已昏迷,最後開左腦釋壓,2月個後再將頭蓋骨蓋回,但昏迷意識仍不完全清醒,要復建,目前狀況,無法自行吃飯,無法講話,無法自行行走,所有行為都需要有人24小時照顧,發生至今大約三個月,我知道在6個月內可以提告,但我想請教,如果在6個月內,對方願意合解,也是一件好事,只是我想了解,我讓如何計算求償的金額,我希望合理就好

目前小孩15歲,升國三,目前住復建醫院,對方目前對於醫療費用,以及看護費用,均有先支付,因為我們實在也沒有錢可以支付

以上可否協助如何計算求償金額,較為合理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1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損害賠償之計算可約略分為財產上損害及非財產上損害,財產上損害之部分,即視您實際花費之單據,如醫療費用之單據;非財產上損害即較抽象之慰撫金,基本上,還是以實際財產上損害之填補為主要,故應蒐集相關單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1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損害賠償以損害填補為原則,故須提出單據證明所受損害與所失利益,慰撫金之部分,法院將職權酌定之。

您好:

財產上損害包括醫藥費、後續醫療費用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等,非財產上損害即為精神慰撫金,包括您和您兒子的部分。

104-10-10 02:25
本人就職電信業? 客人續約未拿手機(有幫客人繳納違約金) 後續客人爭議未取手機,因為我已離職 但公司基於保護我不被騷擾 已幫客人解約賠償新款手機 (公司有跟客人簽署合解書) 但客人現在又對我個人提告偽造簽名 簽約日103.11.08 客訴ㄖ104.06.08 本人離職日103.11.30 我沒幫客戶簽名 但相關監視器畫面已無法調閱 我該怎麼辦? 這樣舉證責任是否對我很不利

你好:

基於不自證己罪原則及檢察官實質舉證責任要求(刑事訴訟法第161條),證明被告犯罪之舉證責任檢察官身上。 告訴人及被告只要提出可以證明犯罪之事實或可以證明沒有犯罪之事實供檢察官參考即可,偽造簽名或偽造駕照,公司留存資料上就可以釐清,只要比對簽名及駕照原本就可以判斷,你無須過度擔心。

一、第一個,看你有沒有幫他簽名。

二、如果有幫他簽名的話,看有沒有經過他的授權。

三、如果你沒有幫他簽名或是有幫他簽但是有經過他授權的話都會沒事。

四、舉證責任不在你,但是如果你有幫他簽名而且有文件留下來,那麼這個字跡只要送鑑定就會知道你有沒有簽名了。

楊俊鑫律師,預約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cargo 104-09-21 14:47

老婆於下班途中,在國北34.5公里處與遊纜車及自用客車發生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肇為遊覽車違規跨越槽畫線。二個月過去,原本心態是想合解,結果跟對方聯絡,詢問要如何處理,目前對方一概推給保險公司,要我們自行聯絡,似乎沒有想出面處理的意思。車禍當下老婆還懷胎不到三個月,狀況還不穩定,醫生不建議照X光,怕影響胎兒,只能先觀察,之後如母體不適再進行相關放射線檢查,但孩子可能需要拿掉,因此在身體受傷程度未明的狀態下,老婆忍痛度過三天觀察期,期間身心極其煎熬。待傷口癒合之後,手相同受傷的部位,開刀進行了神經縫合手術,也因懷孕無法進行全身麻醉,而被迫選擇有較高後遺症機率的局部神經阻斷麻醉,身心再次受到創傷。

 1、請問這樣的情況下,對方是否能選擇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而本身可以不理不睬?公司有無責任??

2、保險公司是否有權代表肇事人談判??

 3、能否告對方蓄意傷害or蓄意殺人呢??此情況下是否有除了業務過失傷害以外的罪名可成立??

4、建議以刑逼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1 15: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應該由駕駛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不過大多會由保險人員協助和解沒有錯,只是日後提告是向駕駛及公司提告

2、至多只有業務過失重傷,但是必須符合重傷要件。

3、可以,建議可以先先就駕駛提起刑事告訴,日後再對駕駛、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4、趕快確認胎兒的狀況,並且告知醫生日後恐影車禍賠償爭議以保全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也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rgo 104-11-12 21:5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目前因合解金談不攏,保險公司只願意賠有單據的部份,已打算提告,因前文有提到可以告公司,想請教我能告遊覽車公司什麼罪名呢??

Deco 104-09-21 13:47

老婆於下班途中,在國北34.5公里處與遊纜車及自用客車發生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肇為遊覽車違規跨越槽畫線。二個月過去,原本心態是想合解,結果跟對方聯絡,詢問要如何處理,目前對方一概推給保險公司,要我們自行聯絡,似乎沒有想出面處理的意思。車禍當下老婆還懷胎不到三個月,狀況還不穩定,醫生不建議照X光,怕影響胎兒,只能先觀察,之後如母體不適再進行相關放射線檢查,但孩子可能需要拿掉,因此在身體受傷程度未明的狀態下,老婆忍痛度過三天觀察期,期間身心極其煎熬。待傷口癒合之後,手相同受傷的部位,開刀進行了神經縫合手術,也因懷孕無法進行全身麻醉,而被迫選擇有較高後遺症機率的局部神經阻斷麻醉,身心再次受到創傷。

 1、請問這樣的情況下,對方是否能選擇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而本身可以不理不睬?公司有無責任??

2、保險公司是否有權代表肇事人談判??

 3、能否告對方蓄意傷害or蓄意殺人呢??此情況下是否有除了業務過失傷害以外的罪名可成立??

4、建議以刑逼民嗎??


 

朽木 104-09-17 20:40

您好 日前因早上長到市府 發現 他們大約都8點上班人員才會到  但是早上七點左右 1-14樓的廁所電燈機乎全開  還有電扇 剛開始我也就關掉 可是幾次後就有點不耐煩  所以關燈用拳頭槌  到了有一天終於受不了了  把電風扇的電線給拔斷  被市府人員在廁所放攝影機給拍到了  現在對我提出毀損公物  請問我會被判什麼罪呢  還有我腿骨折剛開刀兩天  要是知道提告那人可以私底下找他合解

ps層經寫信給市府 可是他們得回應卻是很敷衍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您所述,可能涉及刑法第138條毀損公務上掌管器物罪,或刑法第354條普通毀損罪。 但刑法第138條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應指公務員執行特定職務所掌管之物品而言,不宜擴張為公務機關之一般財產乃包括在內,您毀損之電扇電線,雖屬公家財產並有掌管之人,但此僅係為便宜公務員執行一定職務所用之工具物品而非職務上掌管之物品,故應成立刑法第354條普通毀損罪。 普通毀損罪屬告訴乃論,可在偵查階段主動道歉並賠償,爭取和解撤告。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一、廁所的電扇的話應該不算是毀損公物罪,應該算是普通毀損

二、這個問題上次我有查過相關判決,這樣的見解應該是有空間的才是。

三、但我們查判決的就表示有的檢察官會認為這是毀損公物,是法官認為是普通毀損罪。

四、這個的確是告訴乃論之罪,的確是可以和解請對方撤回或是調解調解筆錄載明同意撤回刑事告訴經法院核可就沒事了。再來是,這個提告的部分看是否經合法告訴權人提告,如果只是告發的話是不算數的,要告訴才行,所以也有看過物品所有的單位不願提告最後因為告訴乃論之罪未經有告訴權人提告而沒事的。

五、簡單的說,快點去跟這個東西的所有權人道歉和解看對方願不願撤回告訴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Jody 104-09-09 11:56

我在3月底有發生車禍~(雙方都機車)

當時我們雙方都是直線

當時對方當在中間 我騎在牠的左側 我要超過她的時候 他凸然向左偏  我們雙方側邊發生擦撞

當時我問他 為何凸然偏過來 她說她聽到後面有機車排氣管很大聲她不知道在哪邊  他要靠邊一點閃給她過!

當時又剛好在路口她發生後她直接打一通電話 他朋友馬上從過面跑過來所以我懷疑他有轉向的嫌疑~

前陣子我有去看初判~ 

我:疑涉超速.導致對方受傷 (但是我傷比對方嚴重)   對方:疑涉轉向駕駛疏忽

上禮拜約合解 結果對方沒出現 後來電話簡訊沒接沒回~

因為時間快過了現在保險公司建議我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請問我現在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09 12:24

 您好

是否有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或行車事故鑑定?

至於過失傷害之部分 應注意告訴期間六個月的問題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您所述,對方轉向侵害您的路權,可能是肇事主因,您如被判定超速,可能為肇事次因。姑且不論將來如送交通鑑定能否判定您確實有超速行為,就算有超速,仍屬交通違規行為,與本件車禍發生間有無相當因果關係,仍有疑義。 既然雙方對肇事及賠償責任無法達成共識,只能訴訟解決,您應在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請檢察官送請交通鑑定,其餘細節請參閱: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律師 104-09-09 21:04

歡迎來信詢問

您好,過失有爭議可以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再依鑑定結果根據過失比例求償,並可主張過失相抵,若因賠償問題談不攏,可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則可以提出訴訟

 

Grace 104-09-04 01:36

你好~

我日前被一輛左轉汽車撞倒(我騎機車,是直行車輛,手腳有瘀青及擦傷),對方下車幫忙牽起機車後隨即開車離開現場,我打電話報警說明對方肇事逃逸,並至公立醫院開了證明,後來警方有找到肇事者,在警局~對方同意支付我車輛維修費用(未註明金額)及醫療慰問金,於是我同意和解,當下簽了和解書,醫療慰問金對方已於當下支付,但後續機車修繕費用七千多元對方卻有意見,修車廠是對方指定的,我也只是要求修復他們造成的損傷部份而已,現在對方似乎不想付這筆款項,請問若對方不照合解書走,我該怎麼做??又和解書上備註欄有註明"甲乙雙方同意放棄民事刑事法律追訴權",若對方不依約賠償,我也不能就肇事逃逸這部份再向法院提起訴頌了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9-04 04:02

您好!

肇事逃逸並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有和解仍可要求檢警繼續偵辦。 您還可於六個月內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並向檢察官說明雖曾和解,但被告不依和解條件履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敘明案情細節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關於肇事逃逸罪就算有和解您一樣可以提起刑事告訴,讓對方有受刑事追訴的壓力主動履行和解條件,另外您汽車損傷的部分未依和解契約履行屬於民事賠償,您可以同時向民事法院起訴請求。 

104-09-03 14:09

事發日期:104年2月19日

對方違規雙黃線迴轉造成車禍受傷縫合八針,肇事者因為有投保車險,其間一直強調由保險公司來洽談理賠事宜,保險公司一在推拖沒有理賠的誠意,直到104年8月6日眼看快要超過刑事提告六個月期限,才到警察局對肇事者提出過失傷害,警察當時有說明如果不能在他送件前達成合解,之後合解就不能到警察局進行徹告,提告後肇事者才知道事態嚴重,本人才出面協同保險公司來進行合解,到104年9月2日昨天才完成合解,現在知道不能到警察局徹告,目前也沒有收到法院寄來的相關文件,請問我要去那裡進行徹告的手續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3 14:31

您好,既然警方已將資料函送了,就直接去地檢署查案號是否出來,若出來了再將行事撤告狀送進去該案號之承辦股別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3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撰擬刑事撤回告訴狀,至地檢署撤回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史考特 104-08-10 16:26

律師 您好,日前於小路的十字路口機車(騎車未滿18歲)發生擦撞(有移動現場), 無法確定誰對誰錯,也未請警察到場備案,無人受傷,機車未倒,他載女的騎了30公尺,又騎回來,但車子有小損傷,機車排氣管(有改裝過)護片的螺絲斷裂(有拍照),而我的保險擦傷, 因有事雙方互留姓氏及電話, 便離開(我無行車記錄器), 事後透過Line及電話合解, 對方提出要我賠償, 雙方互述維修費用, 我要求到交通隊進行備案, 但對方提出他未滿18歲, 會被罰6000元, 並且他盤算後, 提出各自負責了事好了, 中間又反反覆覆後悔幾次說他家人認為要去備案, 後來我直接提不如我先去備案好了, 他才決定此事各自負責好了, 不用備案了, 同意各自負責, 中間的討論過程, 我有line的存檔拍照, 我想問律師幾件事,1. 若事後他又去備案, 是否會溝成我肇事逃逸。2. 未有現場照片存檔, 且我未知其車牌, 我可以去備案嗎?3. Line的交談內容是否可以做為證明. 避免事後其後悔而反咬(因聽朋友說這常有).我反省過當下應請警察到場, 以後會注意.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刑法第185條之4 肇事逃逸罪以有人死傷為要件,您的案件不會成立。 警局原則上不會接受民事備案,況且您是事後才去備案,又不知道對造詳細資料,實益不大。 LINE可以當證據,關鍵在於內容可否證明您所有主張之事實。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您好,針對您提的幾個問題:

刑法第一八五支四條所規定的肇事逃逸罪,就您的情況,您並未逃逸,更無人受傷,故如他事後去備案,也不會成立肇事逃逸罪。 備案為對這個事件做個紀錄,雖然您未有照片及未知車牌,但可以請警方協助調閱監視器或是其他車輛裝有的行車紀錄器紀錄等,查詢是否有相關紀錄,鑒於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等有檔案留存期限,故越早備案越好。 LINE的談話內容可以主張作為證據,但它做為證據的強度則視法院判斷為主。
樂樂 104-08-09 18:40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車禍是這樣發生的 

這天是假日 甲方被他老闆娘(稱1方)叫去開別間公司的車(簡稱0方)

從高雄出發到台南 載到0方的業務到小港機場

回程中與人發生車禍 前方的車子忽然停下要左轉(稱乙方)

甲方從後方追撞乙方右後方甲方轉出去 撞到行駛中的摩托車(稱丙方)

丙方在飛出去撞到停在大樓外的17台摩托車

現在初步分析表出來是甲方全責

所以開始談和解

丙方已經談好也簽了和解 甲方的老闆娘也承諾要付丙方的和解

但條件是要甲方跟他女朋友離職並不付薪水

甲方同意了但甲方的老闆娘卻在要匯款的前一天反悔了

甲方老闆娘要求要來簽 自願離職書 才同意付

甲方也同意要去簽但他的老闆娘做常說話不算話 所以甲方也希望1方簽一張他願意負責丙方的和解金以讓丙方安心但1方卻拿這件事做個理由說他反悔了

這時甲方告知丙方說 可能沒辦法給當初協議的先匯5萬元而是先給資遣費3萬5千 之後借到錢再匯1萬5千給他

但丙方覺得甲方沒誠意 所以想要聲請調解破裂 以此要求要甲方老闆娘出面負責(當初1方在醫院承諾甲方的)

我想請問正式的肇事責任還沒出來還需要先跟乙方談合解嗎?

甲方的老闆娘 真的都沒有責任嗎?

丙方這樣要叫1方出來負責是可以的嗎?

車主就都沒事嗎?

這樣如果丙方要告甲方 他如果在庭上說甲方誠意不足 這樣該麼辦?

樂樂 104-08-09 18:35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車禍是這樣發生的 

這天是假日 甲方被他老闆娘(稱1方)叫去開別間公司的車(簡稱0方)

從高雄出發到台南 載到0方的業務到小港機場

回程中與人發生車禍 前方的車子忽然停下要左轉(稱乙方)

甲方從後方追撞乙方右後方甲方轉出去 撞到行駛中的摩托車(稱丙方)

丙方在飛出去撞到停在大樓外的17台摩托車

現在初步分析表出來是甲方全責

所以開始談和解

丙方已經談好也簽了和解 甲方的老闆娘也承諾要付丙方的和解

但條件是要甲方跟他女朋友離職並不付薪水

甲方同意了但甲方的老闆娘卻在要匯款的前一天反悔了

甲方老闆娘要求要來簽 自願離職書 才同意付

甲方也同意要去簽但他的老闆娘做常說話不算話 所以甲方也希望1方簽一張他願意負責丙方的和解金以讓丙方安心但1方卻拿這件事做個理由說他反悔了

這時甲方告知丙方說 可能沒辦法給當初協議的先匯5萬元而是先給資遣費3萬5千 之後借到錢再匯1萬5千給他

但丙方覺得甲方沒誠意 所以想要聲請調解破裂 以此要求要甲方老闆娘出面負責(當初1方在醫院承諾甲方的)

我想請問正式的肇事責任還沒出來還需要先跟乙方談合解嗎?

甲方的老闆娘 真的都沒有責任嗎?

丙方這樣要叫1方出來負責是可以的嗎?

車主就都沒事嗎?

這樣如果丙方要告甲方 他如果在庭上說甲方誠意不足 這樣該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9 22: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等到肇事責任出來之後再談和解

2、駕駛跟雇主雖然對外負連帶責任,但是雇主賠償後,可以向駕駛100%求償

樂樂 104-08-10 19:40

律師您好 

那像這樣甲方 並非車主公司的員工 

被甲方的老闆娘叫去開車 這樣甲方的老闆娘就沒責任?

非上班時間 非工作職責

軟糖 104-07-28 17:23

收到台中高等法院地方分院通知書,被傳人:證人,也就是我本人,案由:離婚等,如果第一次不到是再傳罰款,怎麼請假呢,請假過後是否再傳呢?只因不想再看到當事人被上訴人,去年和對方有傷害案,我是提告人,已合解,看到對方還是會害怕恐慌,我該怎麼辦?證人可以委託律師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證人無法委任律師處理,您可以寫信向法官說明緣由,第一次可以先不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8 23:42

您好,證人有到庭據實陳述之義務,但若有正當理由可以寫陳報狀請假。

小白 104-07-14 14:52

想請問,沒有人事權的同事,(因為我問他)他才告知我主管要解雇我的通知(該通知我從未收到),但主管從來都沒有親自通知我,這樣算是符合解雇意思有送達員工嗎?

 

謝謝

民事關係的意思表示通知或事實通知,是可以找代理人或使者代為傳達的,經代理人或使者將意思表示或事實通知的內容傳達給相對人時,其所涉及的法律行為或法律效果會直接及於發通知的本人。

以上,如有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浩崴 104-07-12 21:16

事情發生車禍 當下對方逃避  報警後兩方警方到現場  A 派出所說是他們管區

B 分局說這屬於刑事案件。 但 A 堅持由他們處理。

 

源頭是這樣、對方 惡意逼車還撞我 外加拿東西丟我車....之後人就直接勞跑。

A 派出所事後問我有沒有記錄器 我說我沒有 但可以去調閱附近監視器抓燥逃嗎?

我覺得他有喝酒駕。 對方警察還說他們很忙 沒辦法一下子處理 之後就叫我回去了

重點我連筆錄他們都沒給我做....我之前遇高速公路被人撞還有單子.....

事後該派出所一直打電話來說 他們對方媽媽要處理 家境很辛苦.....

我覺得莫名其妙 怎麼會是警方打過來講這有的沒的....還說能不能私下合解

我很生氣 我說對方燥事逃意 你們不馬上調監視器抓人、還一直叫我合解去修車廠

估價 還好心的叫我若沒時間會幫我簽車??? 真是夠了 懷疑根本是認識的.....

 

另外 我上網查詢過一些法條 但我不是很懂! 對方是否涉及 公共危險罪 惡意逼車是一定有的

還有丟東西往我車上札...算是毀損罪嗎?我要求該派出所直接送件他們一直說要我好好談..

我可以轉交給分局處理嗎?警方也態度很硬....反而讓我越來越不爽...

 

請求各位正義大大們....幫幫忙小弟該如何解決??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您本身有受傷的話,可直接向檢察署具狀提肇事逃逸罪之告訴,如此可避免警察

    局消極不受理。

2、毀損罪是否成立,要看您車子有無因對方丟東西而毀損,例如烤漆受傷、板金凹陷、

   玻璃破裂等。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威 104-07-10 19:18

你好!

如題,被警車衝撞傷亡,已跟警方簽完合解書,是否還能申請國家賠償

沈恆 (沈律師) 104-07-10 19:53

您好!

如果與加害人和解書的內容沒有「拋棄其餘請求」的意思,應可再請求國家賠償。但不論是向加害人求償或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權都是基於同一傷害事實而來,因此可再請求國家賠償的金額也應扣除加害人已支付的和解金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威 104-07-10 13:00

律師大大你們好~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我有親友因為跟警車發生車禍,導至親友送醫不治死亡,後來有跟肇事的警員簽完合解書,如果簽完合解書是否還能向國家申請國家賠償?麻煩幫小弟解答,謝謝!

言言 104-07-01 11:21

我(甲方)悠遊卡不慎遺失,被乙方拾獲、盜刷。我(甲方)打給銀行掛失,銀行法務協助報案。後來收到通知,前往刑大做筆錄。這幾個月收到起訴書,內容大致上說已找到拾獲人乙方,乙方依侵佔遺失物、詐欺罪被起訴。後來,我(甲方)收到法院通知要出庭。

目前疑問是,銀行說被盜刷的錢,銀行會吸收,並且會直接向乙方求償。那對於我(甲方)來說,我是沒有損失的,因為銀行會吸引這筆錢,而且銀行會向乙方求償。那當天出庭的時候,我該怎樣子做呢?是要合解嗎?還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當天就看您願不願意與對方和解及原諒,此會影響到對方刑度上的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懵懵懂懂 104-06-29 13:21

2/24事發當下警察都不太願意讓我報案,一直叫我給偷我摩托車又霸占摩托車2天又毀損摩托車的人時間!!就只因為我跟他哥哥是情侶關係,所以不給報案!叫我們好好跟對方說!!現在6/4報了案已:毀損案來偵查!在6/26偵查組的又已竊盜.恐嚇.毀損案請我去說明是發經過!我沒有明確(只表明朋友關係)的跟警員說我跟他哥是情侶關係,我若又說是情侶!警察是不是又叫我合解了事?(正確來說我根本也還沒嫁給他哥,何來親友關係??)那我會變成做偽證嗎?

筆錄可以在附加上:問:當初為什麼不報警?答:應為警察認為我跟他哥是情侶所以叫我好好跟對方說所以不受理此案!因此事件我跟他哥決裂!!問:對方有要賠償我修車費用?答:有,但一直都沒有做賠償!這是否構成背信?

員警也有打電話給對方請他歸還我摩托車!這當下不就已經確定我的摩托車在他那嗎?那他偷竊我的摩托車惡意侵占超過24小時又惡意毀損我的摩托車又算什嗎?現在摩托車載我這那當初他的惡意侵佔還能成立嗎?

我總覺得第二次做得筆錄還是覺得好像哪裡怪怪好像在為對方減輕罪行之類?對方聽說日子過得很逍遙自在,我卻為此件事感到心煩!若上訴這些竊盜.恐嚇.毀損他不到案說明又只能先通緝他到案說明,然後.....又是金錢和解嗎?對方若說沒錢,那還不就是拖下去?(警察的態度也是就是要賠償嘛~~)我還不是繼續生活在恐懼裡~四個月了~真怕對方哪天忽然想到要來報復什麼的!!我到底該怎麼辦???很累!!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30 11:16

1. 先弄清楚,摩托車是否是你交給他,或是他擅自騎走,後者才會有竊盜的問題,至於前者,若是對方不還則可能構成侵占,若對方有毀損摩托車行為,若是故意則會構成刑事毀損罪。

2. 您有去做筆錄並表示要告,警方就要受理,且要移送地檢署,雖他們可能會勸和解,但決定權還是在你們。

3. 報案提告也須留意自身安全,祝早日解決紛爭。

104-06-26 01:34

律師您好:

我女兒17歲(無照駕駛),因為明年要考駕照,所以近期有教她騎車,但平時只有偶爾自己騎到離家不到五分鐘路程的地方買東西,昨天因為學校月考,她平時下課回來時間約5:20-:30左右,她身穿校服,就出去買飯,我5:41分接到電話,說在家外面巷口與人發生擦撞,我立刻前往. 對方機車左照鏡斷掉,右腳小腿表皮小擦傷,很淺的小擦傷,經女兒說,她當下有跟對方道歉,跟對方說看車子後照鏡壞掉多少錢,她自己有存一點錢,家在前面這而已,她可以回去拿,對方很久都不說話,一開口說要五千,我女兒說她沒那麼多錢,對方叫她打電話看家裡誰可以出這筆錢.

肇事路口為T字路口,女兒從對面要過馬路,為騎到紅綠燈,因抬頭看到是綠燈,就先行通過到雙黃線外側後右轉,對方在停在雙黃線的轎車的另一邊,當下女兒說騎過時,因為擔心危險並未抬頭看號誌燈是否已變紅燈,她說聽到對方是第一台衝出來的機車,有聽到催油門的車聲,她停下來後,立刻下車去扶對方,已有路人幫忙,我車部份是右後車燈殼破碎.

我到場後,雙方車子已移動,詢問人是否有怎樣?對方就邊說邊跳的說,他身上怎樣怎樣的(就真的還可以一直跳,一直走),肉眼可見就是很淺的右小腿表皮擦傷,然後說他過幾天要出國,現在怎樣怎樣的,我問女兒怎麼發生的,我女兒還沒說,他就一直劈哩啪啦的說,我女兒紅燈什麼的,我就直接說,對不起,我拿不出那麼多錢,那我直接報警處理好ㄌ!!等警方時間,旁邊就有機車行,問他要不要先請機車行前來看況,他也不要,姿態擺很高,問他需不需要叫救護車,不是不回應,就是一直說他人受傷怎樣的,所以我就不再多說.

等了有一下子,警察才到場,問對方需不需要去醫院~對方原本說不用,後來警察說,去檢查一下好了,就開始說他右手舉不起來,但是當下可以舉高舉直繞好幾次圈圈,預估離肇事時間一個小時了,因為小孩當下也講不清楚,原本以為二方是不同方向,後來解釋完後,是同一方向,女兒紅燈右轉,對方直行,但分別是在快車道的轎車二旁,因視線擋住,所以雙方對未看見對方,當下覺得是,既然在同一方向,一個紅燈,另一個也是一樣,警方說,調監視器是要開罰單用的,要我們先協調看看,約7/28晚上前往警局做筆錄,是回家後,再次問女兒,才得知,她是在對面車道,未到號制燈(下大約二台轎車距離吧),就先行騎到雙黃線,再右轉.

昨晚警員打電話來說,監視器畫面是已變綠燈,對方才啟動(我們尚未看到監視器畫面),建議我們5000元合解,要不罰單更多,也是給政府,趁這兩天與對方聯絡,但依小孩口中承述是說,當下其他車子並未跟著啟動,是肇事後,才有其他車子啟動.

今天女兒下課,因為直接前往打工的美髮店,4點51分我打電話叫她去關心一下對方,心想她是肇事者,先叫她打電話去關心一下,等她8點下班,去接她回來,我再打電話.

女兒說對方說什麼他手怎樣的,上石膏,還?28要出國,然後就一直念,女兒就一直跟對方說對不起,不知道問了什麼,女兒就說有看監視器畫面的,然後就說什麼昨天要5000元,你們就不要什麼的,然後一直念,後來就說他要休息了,就掛電話了!

晚上8點接小孩下班,8點24分播電話給對方,打了二通都沒接也沒回,我打電話找承辦警員想要看監視器畫面,說今天與明天都休假,要星期六早上才有上班.

當天在那至少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對方一直好好的,附近認識的店家,也有前來看,當天晚上去買飯,也說看他好好的,還可以跳,可以走,我現在比較擔心的是,因為女兒跟對方說什麼監視器畫面,然後對方會獅子大開口,我知道無照是錯的,只是女兒真的是出自於獨立,都自己照料,因為家裡真的經濟狀況不好,本身有低收入戶,我父親就是小孩的外公,因跌倒導致腦出血,長期住在加護病房三個多月,出院差不多還不到一個月,剛支出一大筆的醫藥費,跟養護中心的費用,本身沒在工作,目前就讀大學夜間部,因必需照顧中度肢障的母親與一名未滿四歲的兒子,母親也是因為前一.二年公公過世,母親滑倒打腿骨斷裂,所以要照顧母親和兒子,所以沒辦法工作,先生也在月初沒工作,正在重新找中,偶爾先去朋友那幫忙,眼看養護中心費用又要支出了,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再去支出這筆費用,有告知警員說,一時根本沒辦法有那麼多錢,我本身沒工作,父親又剛支出一大筆醫藥費,警員就只是叫我去借來給.

今日晚未聯絡上對方,擔心的是,因為女兒跟對方說什麼監視器畫面,然後對方會獅子大開口,想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比較好處理嗎?因為有聽人家說,有什麼紅燈緩衝期,什麼車道過半,然後,因本身車子的毀損是在右後車燈殼,所以我對此問題有疑問,想尋求解答與意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6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也不了解車禍的過程,所以您的敘述很亂,無法精確判斷肇事責任

2、倘若我方已經完成右轉後,對方從後面追撞我方的話,本文認為與紅燈與否無涉。

3、無照駕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0~12000元,但是與肇事責任無涉。

4、您的小孩未滿18歲,所以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不用過於擔心。

5、倘若可以與對方和解,建議應該簽立和解書。

6、倘若對方堅持提告,則應該就肇事責任、對方傷勢等都提出合理質疑,屆時再循正式諮詢。

vicky 104-06-25 00:49

前男友欠款40萬,簽下的本票已法院裁定完,尚未強制執行,現在前男友家人願意代為償還

請問

1.雙方要合解,法院那我要有什麼動作嗎?

2.對方想採按月銀行轉帳分期償還,因為不是一次還清,把本票直接還對方也不妥,請問怎麼做對雙方都有保障?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5 0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和解了,則可以就執行的部份先行撤回

2、建議應該由其家屬簽立新的本票,以保障權益。

和解, 建議委認律師擬撰還款協議書, 保障雙方的權利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小R 104-06-23 20:19

想請問,哥哥因業務挪用了公司款項,公司發現後要求簽自白切結書,並發現對方有錄音,還簽了本票,若雙方最後達成協議賠償,那我們需如何做才不會賠償後對方反悔?合解書具效用嗎?內容需特別強調什麼嗎?需要回錄音切結書嗎?麻煩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20:2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簽立的文書就必須受到拘束。 2、應該必須請對方提出切結書影本、檔案備份,否則對方事後可能不承認。 3、業務侵占屬於公訴罪,因此和解賠償了,對方還是可以提告,所以我方應該保留任何可以證明已經和解賠償證據,讓法官、檢察官斟酌。
小R 104-06-23 18:56

想請問一下,哥哥因業務挪用了公司款項(但也是用於業務上),公司發現後要求簽自白切結書,並發現對方有錄音,還簽了本票,若雙方最後達成協議賠償,那我們需如何做才不會賠償後對方反悔?合解書具效用嗎?內容需特別強調什麼嗎?需要回錄音切結書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和解書有法律效力,建議在和解書內要求對方返回本票錄音檔,並要求對方拋棄民、

    刑事相關權利。

2、業務侵占罪並非告訴乃論罪,即便和解檢察官仍可偵辦,但若有和解書,通常檢察官

    都會不起訴或緩起訴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104-12-08 13:09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對方不願意和解呢?會怎麼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