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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小姐 105-02-28 01:15

 

以下是我在臉書上公布的文章內容:

頭痛

問題來原:

我在臉書上賣了水鑽,起先沒錢,所以私她,但她不高興,於是我立馬寄去給她,現在,她不能領貨,我問她:貨寄去她家,她的問答(隨你便)讓我感到她沒誠意,所以我問她有沒有誠意?她又不高興,問侯我媽,說要在臉書上,請大家評理。。。

第一:沒名字沒辦法領,而且要本人,客服專線也表示:當然領不到

 

第二:她手機不能用

 

第三:我有問題都直接的先詢問對方,都我不對嗎?

 

第四:她不買了

 

第五:因為我新手,所以會臨時狀況多,但我也是立馬處理。。

 

第六:貨到付款方式:7-11沒有貨到付款,只有代收物→交貨便

我用的是交貨便,所以沒代收貨款,

那當中的蝦皮、yahoo等拍賣才有代收貨款,

豐掌櫃要簽合約且要有信用卡

黑貓宅急便是要到他們那簽約,等1∼2星期後才能用,我急著用錢,當然就先跳過

而因為她沒全名,我問過客服專線,她說可以轉交貨運,但必須要付運費,大約120∼220吧?看貨的大小決定

 

第七:我是聽她說隨你,真的有點氣,我很有誠意交易好嗎?

 

第八:問侯我老媽,不覺得過份了點嗎?我可以提告,但我很討厭法院,所以算了

 

第九:現在是你不要,是你棄單!

 

第十:我確實沒是沒錢,但我至少很有誠意和不會沒肚量的問侯人家的媽媽((我現在回你,要幹我老媽,請你去問她,謝謝您))

 

106年2月18日晚上21:26私訊我,向我購買了3個施華洛世奇水鑽手機防塵塞,她的line:Cainiu1117,臉書叫蔡蔡,0930855973,2月19日15:13因為我身上沒錢於是向她提出了可否讓我先拿1個去賣,她氣炸了,一直用私訊罵我,我跟她講我只是先詢問她,並沒直接的賣給他人,在2月19日16:43時她曾告訴我,她可以不買了,2月20日約12:48去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20號的7-11超商用交貨便寄出,交貨便代號:D79319107476,並且告知她寄出了,把貨單收據給她看,也告知她匯到「周庭輝700-01211140403941郵局帳戶」

在2月23日我用線上查詢貨到了沒,看到了貨到,請她去領貨,她去了很多次,說都沒,還請家人去看,這之前我們有時在line有時是私訊溝通,在2月24日我打電話去客服確定了是怎樣的狀況,客服說:「沒全名當然不能領,不然就是在請貨運公司配送她家,但要看大小來收費,約120∼220元,我說不確定她的電話,只有市內電話,她請我確定了在打過來」

我告訴她要4∼5天,我說「直接的寄去你家,不就好了」

她說「要提早說,我不一定都在」

因為她這句話,又怕到時她不在家不就白跑了,於是我忍不住說「妳到底有沒有誠意要買?」

這當中,因為我還是新手,臉書上又沒拍賣網站上的付款取貨,所以只能1直變動,我也忘了告訴她,但我真的對她滿抱歉這點的

但我問完這句後。。。她說:「幹你娘」「是你的問題」「話都你在講」「現在要我把對話po在臉書上審理嗎」「問題都是你」「草九百」「老娘不爽」「不買了」

我說:「我請問您,您要怎處理,您就無所謂的樣子,而且,我確實有寄去了,貨也在那」「還有請你別講粗話」

她回我:「去洪幹」「問題一堆」就在line沒回我了

 

在2月24日時她在1個社團叫「我只能說幹」(注明:本社規定在每次發言前要加「幹」)

Po文說我,[拖了好幾星期,又問題一堆,貨都沒到就要她付錢]

並且在那裏,又在度罵我「幹你娘,還說她幹嗎要買3個垃圾回家,請問你進這個社團來騙人的嗎」

在2月25日她向裡面的人表示:「樓上的該踢,文盲」

因為我希望,能夠有一個和平的解決方案,於是我先提出了我的善意,在那社團,向她因為我問題多,造成了她的麻煩了,我很抱歉,請問您還要買嗎?」

在2月26日早上她在社團說:「你去看身心科」,約晚上10點,我又再度提出了我的善意,她回:「#%^#$%,幹你娘」

有必須要1直問侯人家的老媽嗎?。。。。。。。。。。。。。

 

我在臉書上有提到她在說「幹xx」我就考慮告她。。。但她還是問侯我老媽。。。

 

照片附上大概的經過,共列印21張,全部約31張,請庭上查閱,謝謝您

在請問,暗式的:草泥馬,你老目肖查北,去宏幹,草九百,文盲,和發文中的內容有這些字眼,也算是嗎?

注明:我們是一個社團認識的,那一個社團發言前1要加「幹」所以那一個字,跳過(如果都有算就→幹你娘4,文盲2,你老目肖查北1「不懂這句」,草尼馬吃牧草1,去宏幹1,草九百1

請問我到底怎處理,她在那亂說,是我拖了好幾星期,貨都沒到,就叫她付款,謝謝您們

王壹 105-02-27 21:28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上8591跟對方購買了物品( 總價6200 ),我先付款一半(3200),等他完成後的當天,他們去催客服所以8591查詢我手機已經停掉,把我8591帳號停權導致我當天不能把另一半付完,因為處理停權的證件在我媽那當下無法向她索取,後續隔天馬上處理完停權事情,處理完後於是我叫他們趕快補開付款另一半的單子給我,他們卻不要!!!之後還多次用未顯示號碼打電話來我家裡瘋狂騷擾恐嚇說他們要報警,要我賠5萬!?

還有過程中我跟他有私密聊天(2人空間談話),我有用情緒上比較不當的字眼,因為我被騷擾到情綠上有點不好,例如這句:"我他媽感冒流感被你們打電話來家裡恐嚇要報警然後還要被家人罵!你們他媽的能不能效率點" ←是想叫他們趕快把事情結束不要煩我了

他們又跑來密我說已經去警察局提告,也已經開三聯單

去警察局提告詐欺!?妨害名譽!? 然後叫我準備好5萬賠償!?  

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成立嗎!? 請幫幫我解惑,麻煩各位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相關犯罪行為,您無須過度擔心,對方即使提告,您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相關犯罪行為,您無須過度擔心,對方即使提告,您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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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 105-02-27 15:12

網路認識一位男子,無見面也無任何關係,只是單純生活上的聊天,

但有一天他的手機內容被老婆發現,老婆詢問後告知只是聊天的網友

男子告訴我為了以示清白,希望我將電話給他老婆,表示跟我毫無關係,

心胸坦蕩,結果他老婆網路電話罵我,用網路簡訊恐嚇我,

我無力回擊,因為沒有證據是男子老婆所為,

所以我該怎麼辦?我要怎麼保護自己?

可向地檢署提告刑事恐嚇,並聲請調閱通聯紀錄,查得對方手機所有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你好:

要看到對方簡訊之內容才有辦法釐清是否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若構成,可提出刑事告訴,請求警方、檢察官查明,寄發簡訊之門號回何人申登,進而追查犯罪行為人為何人。
MO 105-02-27 16:5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向地檢署提告刑事恐嚇,並聲請調閱通聯紀錄,查得對方手機所有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恕刪)

他是用網路方式發送簡訊,所以沒經過手機

MO 105-02-27 16:56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看到對方簡訊之內容才有辦法釐清是否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 (恕刪)

 她的簡訊提到要發匿名信到我生活的環境中,讓我無法工作,讓我的孩子沒有正常家庭,要花錢調查我,叫我不要再做小三破壞家庭,詛咒我的孩子會有報應,罵我父母沒把我教好....大概是誰我猜的到,可是我跟她老公未見過面阿~只是沒證據,網路簡訊我沒辦法查

重點是......有沒有當小三我自己最清楚,我不是小三........氣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7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打電話給您,可對其加以錄音蒐證,將對恐嚇您之言論全部錄音存證,您亦可詢問恐嚇簡訊是否為其所傳送,若對方有承認並再加以恐嚇,均可作為證據使用,您將錄音證據打成譯文後,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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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 105-02-27 17:2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打電話給您,可對其加以錄音蒐證,將對恐嚇您之言論全部錄音存證,您亦 ... (恕刪)

 第一次打來漫罵時來不及錄音,在我跟她先生透漏要錄音時便改為簡訊,而且是網路簡訊,我想他應該也是用網路電話打的,通聯查不到~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7 1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打電話給您,可對其加以錄音蒐證,將對恐嚇您之言論全部錄音存證,您亦可詢問恐嚇簡訊是否為其所傳送,若對方有承認並再加以恐嚇,均可作為證據使用,您將錄音證據打成譯文後,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有散布之情形,可再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O 105-02-27 18:0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打電話給您,可對其加以錄音蒐證,將對恐嚇您之言論全部錄音存證,您亦 ... (恕刪)

 你們回的都一樣,我覺得我浪費時間了....

 

案例事實:

A公司為生產銷售消費電子之公司,A公司準備開發一平板電腦產品,為避免他人仿造該產品,不但對該平板電腦外觀申請設計專利,同時也針對該平板電腦的內部電子組件申請設計專利。詎料,智慧財產局對A公司申請的「電子組件」設計進行審查後,認為該設計屬於純功能性之物品造型,因此否准了該設計專利之申請,A公司不服,對該審定處分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1.  何謂功能性之物品造型

設計專利保護的對象係物品整體外觀形狀,其中所謂「純功能性之物品造型」係指若物品之特徵純粹係因應其本身或另一物品之功能或結構者,即為純功能性之物品造形。亦即此等物品必須連結或裝配於另一物品始能實現各自之功能而達成用途者,其設計僅取決於兩物品必然匹配部分之基本形狀,這類純功能性之物品造型不得准予設計專利

 

2.  物品的交易客體並非一般消費大眾,仍能申請及取得設計專利

專利申請案之銷售對象或交易客體,並不侷限於一般的消費大眾或是終端使用者,尚包括大量採購的中間製造商、契約採購者或是專業維修人員等。例如電子產品的內部電子組件,雖然一般消費者通常不會注意到該等電子組件的外觀,但製造商或採購、維修人員在採購及使用時仍會觀察到該等電子組件完整之外觀形狀,並對相關元件配置、導線佈局等施以一定程度之視覺注意,而非僅針對電子裝置組裝後之完成品進行視覺性之統合判斷。因此,專利審查人員在審查此類電子組件產品之設計專利申請案時,對於該等電子裝置組件是否具有可專利性進行有無創作性判斷時,仍應以該等電子組件整體外觀作為判斷之基礎。

 

3.  對於具有功能性之設計產品,若其上具有裝飾性而可產生不同之視覺效果者,創新性審查的重點應放在該等具有裝飾性之部分

設計係工業產品之造形創作,而工業產品常因其基本之機能與實用目的上之限制而使其在外觀形狀上形成一難以改變之基本形態,此等基本形態並非設計專利審查之重點。於審查是否有創新性時,應就其可透過造形設計技巧作造形變化之部分予以審酌,是否具有創意上之變化並產生不同之視覺效果。

 

結論:

設計專利係結合設計與產品,雖然該產品銷售對象並非一般大眾,審查時仍應考量該等產品採購使用的人員,以該等人員的注意基礎進行創新性審查。其次,任何產品均必然有其功能性,故判斷一設計是否屬純功能性特徵,應在於所論斷的特徵除功能性外,倘尚具有裝飾性而可產生不同之視覺效果,即不應認定其為純功能性特徵。審查時,應該將單純功能性的部分排除,就該等具有裝飾性的部分進行審查,確認該等裝飾性之特徵是否具有創新性。

 

貝斯特律師事務所

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台北市信義區永吉路168號4樓

電話:02-87872799

 

 

甜點 105-02-26 12:06

最近有電子設備出了狀況有些問題,當初是透過網友所代購設備,花了萬元不少錢 可是此網友沒法負責處理此售後問題,也因此找到店家但店家也搬家了,先前往來都是使用email和電話 現在電話也不通了,然後也沒法請消基會處理,請問您是否有更好的建議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6 13:21

您好,

 

網路代購者不會對產品負擔使用保固之責任,本案情形只得向產品之製造商或經銷商主張權利,可嘗試追溯商品之製造者或經銷者,抑或聯繫商品原廠之公司詢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黑 105-02-26 11:04

去年月我用line找了某應召站的小姐從事交易
後來在前幾天警局打電話給我說他們破獲該應召站,
而我在那個應召站名冊有我的line id與電話也有記錄去年有跟該應召站旗下小姐有交易,要我去做說明。
後來我看了社維法上的法條 
 第 四 章 時效
31 條  違反本法行為,逾二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並不得移送法院。前項期間,自違反本法行為成立之日起算。但其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第 32 條  違反本法行為之處罰,其為停止營業、罰鍰、沒入、申誡者,自裁處確定之日起,逾三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為拘留、勒令歇業者,自裁處確定之日起,逾六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分期繳納罰鍰而遲誤者,前項三個月之期間,自其遲誤當期到期日之翌日起算。其經易以拘留者,自法院裁定易以拘留確定之日起,逾三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 

其中31條文說的「逾二個月者」這項,這適用我目前的狀況嗎?
警察來電要我去說明,這我必須到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6 13:24

您好,

 

依據您的情形,符合社維法追訴期已過之情事,您可選擇不到案說明,或到案後想警方表明上開時效已過之情形,警方可能僅係要您提供證詞獲線索以利其追究業者之刑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6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說明,並於前往警局前,事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您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讓自己更加不利或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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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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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3-01 10:49

您好:

根據現行社維法規定,您確實已不會因此被訊問或裁罰,警方應該係為了了解應召站或性工作者的情形而請你到案說明,故您可選擇是否到案,或僅用狀紙或電話向警方說明您無法到案的情形即可。

105-02-25 23:05

我玩??GARENA的英雄聯盟有4年~也有儲值過大大小小不等的金額~2月3號遊戲改版~我被通知帳號被鎖~因為開外掛~遊戲公司第一點沒有客服中心的電話不讓我詢問~要我用他們線上小幫手問他們問題~一等就是1天~2天~回答又是官方的答覆~說是經過長時間的觀察~確定我有開外掛~第二點我不服氣我明明沒有開~他們靠機器長時間觀察~確定我有開外掛~我要求給我看我外掛的遊戲歷程~遊戲公司遲遲不肯給我~而且快超過30天了~我有上網銷會登記~可是遊戲公司不理我~我很怕超過30天資料沒有了~我不就啞吧吃黃連~默默被他們栽張~請問打這種官司~要很久很多錢嗎?~勝算有多少?

debbywoo 105-02-25 18:20

您好,想詢問,公司電銷人員為達規定每日之通時數,而以播出電話之已通話但未接聽時間紀錄,留下通話數與通時數 (通話系統提供自動報表,但抽查後發現大多為無人對答但已接通狀態,則系統判斷其為已接通通數並計入當日通時),因此相對提供給客戶端報表依據紀錄也會判斷加入通數計算,請問此行為可用偽造文書起訴或者何分類處理?

一、如果你是老板的話,提告是一個選擇,原諒也是一個選擇。

二、如果要提告要先找證據,如果選擇原諒的話要想辦法改善公司的漏洞。防微杜漸,公司有漏洞沒有補起來後續洞可能會變大。

四、如果你是員工的話,也沒有一定要先太擔心,要先看老板手上的證據有多少而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5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後,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偽造文書詐欺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後,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偽造文書詐欺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智偉 105-02-25 14:56
我們在103年5月30日租賃謝先生三房,租約一年。在104年4月時房客曾用電話告知將租賃於4月底,當初我們在房屋契約有寫上不得在房屋內抽菸一條規定,但房客竟於房屋內抽了將近一年時間的菸,並把我們的家具、牆壁、冷氣染上嚴重菸味,並將環境用得非常髒污,廁所馬桶厚厚一層污垢,要離開時沒有整理乾淨,我們只要求把房屋整理得跟原租屋時一樣就好,我們一再聯絡並要求房客處理,但遲遲未能處理,鑰匙至今也並未歸還,水電費、瓦斯費也當時不處理,直至104年8月中旬用line告知要求退還押金新台幣三萬元,於是我擬一份清潔費用、水電費、瓦斯費扣款共22000元。房客收到之後一段時間都不理會我們,並於今年105年1月底用民事訴訟告我們說不歸還押金。其中爭議點是至今他們尚未歸還房屋鑰匙也並未完成交屋手續,致使我方損失104年6月至9月不得租屋給其他房客,因房屋也遲遲未能整理乾淨,還要我們花一筆費用處理。

你好:

租賃契約若有約定水電費、瓦斯費由對方負擔,可從押金中扣除,房客未依契約約定回復原狀,可請求相關清潔、修繕費用,並由押金中扣除。 本件訴訟是請求返還押金,至於房客對你所造成之損害,則是從押金扣除之問題,除非你要反訴請求損害賠償,否則法官頂多駁回原告之訴。 要就本件爭點詳附理由提出答辯狀
Amy-Tai 105-02-25 14:53
平安; 右方鄰居的樹,主人(遠親)長期不在,委託我母親代為處理樹木的問題(附近鄰居反應樹高,會打到他們家屋頂,其實,都沒有發生),反應到村長那裡去了。在我們做孩子不知情的狀況,我母親私自出錢請人來砍樹,村長聯絡砍樹的人而已,口頭上說:村長會保證不會有事(出一張嘴而已)。問題是:種樹的人是另一房親戚,也主人之一,而她完全不知情(樹已經被砍掉了),若她回來時,我們要承擔甚麼法律責任? 2.>砍下的樹幹(木頭),附近做中藥的鄰居,想要強行拿走,我說:妳有問過主人嗎? 她說:村長說可以就可以,村長最大。 3.>電話詢問鄉公所的清潔隊隊長,他回道:這個樹是私人種植的,公所無權代為砍筏,而這筆錢應該由主人出。你可以到民政科的調解委員申請,由調解委員會出面要回這筆經費。 4.>村長不願透露鉅樹人的電話(因要請他開收據),我們才可以申請這筆費用。(其實,我們不是真的想要回那筆經費,而是經由書面的確認,大家都有憑據作證,不然,那位女主人回來時,我們是不是要負完全的責任呢?

你好:

樹木若是種在土地上就會變成土地之出產物,成為土地之部分,依民法第811條規定,由土地所有權人取得所有權所有權人已經委託你母親處理樹木,只要你母親沒有違反約定,就不會有責任。 要看砍下來的樹木事當作廢棄物或是另有用途,若未拋棄所有權,原則上還是土地所有權人所有,村長無權處分該木材,可要求返還。 你母親可依民法第546條規定,依委任契約求償還支出之必要費用。 你母親經過授權處理,應該不會有你所述之問題。
Amy-Tai 105-03-10 13:29

謝謝徐律師的回覆,Thank you so much!

林真 105-02-25 13:50

事情發生在104/11/04 星期三,案發時間約19:25,當下一撞上我就看姐姐的小女兒是否有受傷、驚嚇。撥打電話是李小姐~ 案發地點在南投縣草屯鎮碧山路路與仁愛街街口發生擦撞。先以我個人立場陳述~ 我的方向走仁愛街直線,當時路口是閃爍黃燈(如圖一)。我將車開往前開,那時我有看到碧山路有車子"準備右轉"有打方向燈,於是我就往前開,並沒有看到後面有跟著一台車行駛。當時,雙方都沒看到對方的車,這此時才擦撞上,擦撞當時,因我後方也有來車要直向行駛,我有稍微移動車子,讓後方車子能順利行駛,過一會警察才到了,量完現場及拍照也要求雙方去警局作筆錄。當下,李小姐並沒有說她車上有小孩,並且有受傷,是做完筆錄簽章完後,才說她要更改內容及車上有小孩也受傷,不過,當場警方說,都已簽字完,沒有再重做筆錄的行為,而我當天到警局作筆錄也沒有看到李小姐的小孩在現場,是後來在第一次調解中,李小姐的先生才拿出她車上的行車紀錄影片及小孩的驗傷單。要我索賠他的車損及小孩的受傷醫藥費及所謂的精神賠償,總計加總約6萬(修車估價單約5萬及受傷醫藥費及精神賠償約1萬),而要求我方的修車須自行吸收,所以,在第一次調解中沒和解(鎮公所調解),之後,爸爸有去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圖三),所以在鎮公所第二次協調也不歡而散(離事故鑑定開會約一周),在105/2/2,家人代我去開會敘述當天的經過,也在2/19判決書下來(李小姐是主因,我是次因),如今,2/21當晚,我接到草屯派出所警員來電,要我周五當天休假回去做筆錄,事由104/11/04案發當日李小姐的女兒「車禍過失傷害罪」報案。請問,當日我需要如何說明及注意事項。我們很又誠意要和解,但對方一直強咬著不放的狀態下...

小珍 105-02-25 11:28

103年底接到明富投顧業務(台股資訊社)介紹一家航欣科技,強調仁寶電腦也有投資是這家公司監察人大股東,工商時報及今周刊也有報導這家公司車聯網未來可期,預計104年底上興櫃,依法要招募自然人股東,於是他們就寄股票給我1股72元打給航欣股務股票也有過戶給我,於是就匯款給航欣公司給的人名帳號,104/5航欣科技說應小股東要求法人釋股又寄發增資通知1股25元,於是又買了一些,後來業務聯絡不到,新聞報導這家投顧被檢調抄了,105/23新聞報導航欣科技爆發員工抗議未發薪資半年,董事長說公司也已經多年沒生意了,準備歇業,致電給公司都找不到主管,目前也沒人接聽電話。疑問是公司這樣算詐欺嗎?公司狀況差還委託不合法?商發行未上市股票投資人要如何處理,2月前已經向檢調備案了,無下文。眼看航欣要歇業了,可以直接提告嗎?

你好:

明富投顧業務(台股資訊社)承辦人若明知航欣科技營運狀況不佳仍然謊稱即將上市,詐騙你購買股票,會構成締約詐欺,可對明富投顧業務(台股資訊社)承辦人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惟一般投資人在購買股票時都知悉會有風險存在,明富投顧業務(台股資訊社)是否已經達到締約詐欺之程度恐有疑問。 航欣科技發行新股是否涉及詐欺,尚要討論是否符合商業判斷原則,若明知持續虧損,即將倒閉,趁機吸金,會構成詐欺罪,惟若係想要藉由發行新股改善公司金流,卻因經濟不景氣無法維持營運,要構成詐欺罪會有困難。
可先提出詐欺罪告訴,看對方如何回應,若有脫產之情形(通常已脫產完畢),已聲請假扣押查封對方財產、所得。 具體情形還是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提出詐欺告訴,且此種案件之受害人應屬眾多,建議您聯合其他被害一起提告,對大家都比較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5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告訴,並聲請假扣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告訴,並聲請假扣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my-Tai 105-02-25 01:07

平安;

右方鄰居的樹,主人(遠親)長期不在,委託我母親代為處理樹木的問題(附近鄰居反應樹高,會打到他們家屋頂,其實,都沒有發生),反應到村長那裡去了。在我們做孩子不知情的狀況,我母親私自出錢請人來砍樹,村長聯絡砍樹的人而已,口頭上說:村長會保證不會有事(出一張嘴而已)。問題是:種樹的人是另一房親戚,也主人之一,而她完全不知情(樹已經被砍掉了),若她回來時,我們要承擔甚麼法律責任?

2.>砍下的樹幹(木頭),附近做中藥的鄰居,想要強行拿走,我說:妳有問過主人嗎? 她說:村長說可以就可以,村長最大。

3.>電話詢問鄉公所的清潔隊隊長,他回道:這個樹是私人種植的,公所無權代為砍筏,而這筆錢應該由主人出。你可以到民政科的調解委員申請,由調解委員會出面要回這筆經費。

4.>村長不願透露鉅樹人的電話(因要請他開收據),我們才可以申請這筆費用。(其實,我們不是真的想要回那筆經費,而是經由書面的確認,大家都有憑據作證,不然,那位女主人回來時,我們是不是要負完全的責任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5 13:11

您好,

 

1、應先聯或委託之主人,由其取得實際樹木所有人之同意後再為處理之動作。

 

2、您母親若已知樹木非委託人所有,就不應處理樹木,未來若真正的主人要請求賠償,您母親與委託人均須負擔賠償之責,甚至有刑事毀損罪之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Amy-Tai 105-03-14 00:06

樹木砍完後,又有另一問題出現了:晚上時,有夜鷹徘徊叫聲,左邊的惡鄰居,三更半夜拿空氣槍要射殺那夜鷹,或放沖天炮,搞得我們那區的鄰舍不得安寧,夜晚不敢隨便出入這一帶,怕被他的空氣槍射到,我們的生命已受到威脅了,這種行為不是已違法了嗎?而我們這一帶的居民仍然沈默嗎?想請教律師,那位惡鄰居是犯了哪些具體法條,好讓我跟村長商量,請他去告訴我們家左方的惡人。

IPMAN 105-02-25 00:51

律師你好:本人於101/10/14至105/2/25至今雖然合約要到106/10/14才算合約終止

但現有幾個問題想懇請律師回答:

第1點:合約一開始就是有誤.之前簽約就有發現.有告知加盟總部.但他說沒關西只是形式上.沒甚麼大不了...舉列101/10/14至101/10/14..為期5年終止合約...這明顯有誤吧?

第2點:總部因有開發出另一體系.而導致紙碗之類器皿都只打新體系名稱.電話告知他們.它們語氣並不好.而要我們自己花錢開模(當初和約有簽訂會共給總店私版紙碗...這明顯也有錯?

第3點:當初有去找總店加盟老闆.有告知她成本偏高.而他也口頭告知我可自行叫貨.但現在翻臉不認人.也因生意不佳.也覺得我們不好配合.以別的名義告知拆招牌..關於這點我能做如何處置...和約有誤我可以跟他們談條件要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5: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類合約的爭議,應該檢視合約,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契約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2、先試就您所述的狀況分析如下:

(1)   有關數字類的明顯錯誤,法院會實質認定是否為誤繕跟當事人真意。

(2)   倘若總店未依約提供適當設備、產品等,可以依約請求相關權益。

(3)   此部分因為雙方事後另外有約定,就是依據新的約定,不過必需看您有多少事證證明

娟娟 105-02-24 21:02

律師們您好:)

我是一位網路賣家,再沒多久前因為貨物太多,有位客人買了比較便宜的商品,我卻誤寄另一個較貴的商品,事後在查帳的時候發現有誤,立即打電話給買家並詢問是否使用過,買家也告知我已使用,我也拜託賣家補款,可是後來買家電話一直都不接,到後面他說那要退款,因為買家的包裝已不完全,商品也使用過,我們無法逕行退貨的動作,也一直溝通,但是溝通破局。

第一:他當初收到不對的商品也沒跟我們反應,還使用(很明顯非常貪小便宜)

第二:他使用過了,商品包裝也都不再,我們真的無法退款,請他補款也討價還價,溝通破局

想詢問律師們:這是否有法律可以解決呢? 我們非常的有誠信想和他解決,不過買家似乎得了便宜還賣乖,不知道如何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你好: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之消費者通訊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消費者目前尚未收到正確的商品,惟消費者已要求退費,表示有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此部分應將原商品之買價價金返還給消費者。 若消費者明知收受之商品並非訂購之商品,本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規定處理,若消費者明知仍開封使用,可依侵權行為、不當得利規定請求相關之費用,有過失亦同。 消費者將商品寄回給你的費用你必須付擔。 上開債權可以相互抵銷,若有剩餘仍須返還給消費者。 刑事上是否構成侵占脫離物罪依目前資訊尚無法判斷。
娟娟 105-02-24 20:18

律師們您好

我是在拍賣上賣東西,因為某一次要寄件的物品太多

有個客人買一個比較便宜的商品,我卻誤寄到比較貴一點的商品

當後面在查帳發現有錯誤,並聯絡買家告知此事,希望他補足商品的錢(因為他收到後也沒跟我們反應商品寄錯,蠻明顯是貪小便宜)

但賣家一開始接到電話後,都不出面處理,直到後面,他說要把商品退給我們,但因商品包裝已不完全,也使用過了,我們這邊無法逕行退貨的動作,希望他補足錢給我們,一直討價還價到現在處理不好

重點是:他收到商品後也不與我們聯繫有寄錯問題,商品也使用了,討價還價也處理不好。

上述問題,不知道是否有法律能夠解決的方法,希望律師們可以告訴我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4 22:02

您好,

 

1、如對方明知商品並非自己所訂,卻仍使用該商品,可認買家承認買下該商品,您可以存證信函通知對方補足差額。

 

2、另可向法院或區公所之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協商一個彼此同意的合理金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綠棗子 105-02-24 15:50

請問各位律師 因前主委不去銀行簽名辦理支存消戶與支票作廢的提償備付 導致現任管委會無法動用銀行資金給廠商 請這要怎麼辦  若這當中又因社區公社無錢維修造成社區人員受傷又該怎麼辦  請問有甚麼方法可以協助辦理嗎 謝謝 謝謝徐律師的回應 可以在請問徐律師 催告是當面告知 簡訊告知還是須要以寄存證信函為基準 還是以上方式都可以 七天是以他收到為基準嗎?可以在麻煩徐律師嗎?目前他電話已不接了

你好:

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催告前主任委員7日內移交相關帳冊、公共基金餘額,若不移交可報請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第1項第7款規定,處罰鍰並限期履行,不履行可連續處罰。 可向法院起訴請求移交帳冊及公共基金。 因前主委行為造成公用部分無法維修,導致管委會遭住戶或民眾求償管委會賠償後可轉向前主委求償
小芬 105-02-24 11:13

律師您好

    我有在學承電腦補習電腦,可是今年初學承電腦無預警倒閉

    我還有2比學費貸款還沒繳清。剛有收到其中一家貸款公司來電,要我去     繳費

    我打電話給消保處,消保處要我5/20號之前都不要繳費,可是剛那間

    貸款公司傳訊息給我,說不繳會有違約

    如果我聽消保處5/20前都不去繳,貸款公司會不會扣押我名下的資產

    或加收我利息之類的 

一、那要看消保處是怎麼說的。

二、司法機關原則上會採契約嚴守原則,也就是簽了契約就要照契約走。

三、在違約金的部分,民法第252條規定如果違約金過高的話可以請求法院酌減。一般北部的法官酌減違約金的話有時候會減到只剩一塊錢(要看法官,每個法官的想法不同)。

四、跟消保官溝通一下,跟他談的時候要做筆記,再把消保官的說法跟律師說,律師才會知道消保官的意思是什麼。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芬 105-02-24 12:13

律師您好

消保處是跟我說5/20號之前都不要做任何的繳費

如果貸款公司寄存證信函等..........資料都先不要理會

如果是法院的公文,在照公文流程跑

因為貸款公司剛剛已經來電叫我去繳費

我有點擔心,如果我不去繳我名下的財產,會不會被扣押

"司法機關原則上會採契約嚴守原則"我在當初報名時,學承電腦沒有給我任何報名的收據、契約

這對我是不是相當不利......那我現在是不是真的可以照消保官說的開完協調會後

5/20在進行繳費

小芬 105-02-24 12:23

律師您好

消保處是跟我說5/20號之前都不要做任何的繳費

如果貸款公司寄存證信函等..........資料都先不要理會

如果是法院的公文,在照公文流程跑

因為貸款公司剛剛已經來電叫我去繳費

我有點擔心,如果我不去繳我名下的財產,會不會被扣押

"司法機關原則上會採契約嚴守原則"我在當初報名時,學承電腦沒有給我任何報名的收據、契約

這對我是不是相當不利......那我現在是不是真的可以照消保官說的開完協調會後

5/20在進行繳費

marco 105-02-24 10:06
律師您好!!! 本人於2015/4/23向新竹福斯汽車購買一台 Golf 1.4 TSI 全新展示車 (里程數為8公里),於2015年五月下旬開始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Alarm ,當時為第一次 發生,下車確認胎壓沒有問題後reset alarm即可消除,六月初在行駛於高速公路時又再 度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Alarm 且連帶發生”ABS異常”&“煞車制動力異常過大”的重度 故障訊息,詢問客服電話回覆即刻停止車輛使用待拖吊回原廠檢修(於原廠檢修待料一 個月),六月底開始續使用車輛,而後就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 Alarm ,每次停車下車檢查量測胎壓均正常,陸陸續續發生數十次也頻繁的回原廠檢修 (更換SENSOR,軟體升級,清潔輪速轉軸…等等)都沒能將問題解決,每個月都會發生次數 不定,檢修到連原廠技師都坦承該換的都換了不知如何解決此一問題,將車輛行車電腦 資料送回德國原廠判讀亦無法得到解決方案,後續發生Alarm時均必須將車輛靜止並熄 火後重新發動才得以消除Alarm ,12月又發生時原廠甚至更換ABS電腦,但事隔三天就又 再度發生,尤其是於高速公路行駛時須於路肩停車檢查車輛進而增加駕駛人受傷的危 險,嚴重影響駕駛人安全! 整個發生的時間區間至今長達九個月,一再反映收到的回覆 都是回廠檢修,只是在拖延保固期的消耗,於是2016/1/4向福斯汽車申訴…表明該車輛一 開始使用就持續發生Alarm根本就是一台有問題的瑕疵車輛(相同問題發生次數大於三 次已超過購車合約書上限),在沒有任何人可以保證不會再發生的情況下提出退車或換 車要求…,幾經幾番討論斡旋車商還是依然保持高姿態極度消極地應付態度,打了不下10 通的申訴電話也沒有正面回應,完全忽視消費者權益! 懇請協助~此case可以如何解 決,目前手上有近整年度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照片及錄影檔,另外亦有與車商斡旋換車 過程的錄音檔(內容包含車價虛報與當初不符,及非本人親自簽名...等,這樣應該算車 商委造文書吧)...可以依民事訴訟控告精神賠償嗎???

一、買賣契約的瑕疵擔保請求權有行使時間的限制,法律規定是六個月。

二、這可能是這個車廠這個態度的原因,因為你可能已經超過了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的時間。三、當然這六個月要看怎麼起算,這個部分就會相當重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wei 105-02-24 09:58
諸位專業律師 您好 本人於去年(2015年)六月底 , 借出120萬 , 協助周轉 , 電話中對方表明將於 1個月內還款 , 但至今已是(2016年)2月 , 對方一直藉故延持還款 , 並且撥打電話给對方 , 常常未接聽 或 " 轉入語音信箱 " ! 因為是好友關係 , 秉持對於對方的信任原則 , 故而未請對方提出正式借據 , 也未有電話錄音 ! 但近日透過傳訊軟體 (Line) 裡有提及請求還款之要求 , 對方亦透過 Line 的傳輸軟體表示 " 會處理 " 之字樣 (目前這些訊息還保留至本人手機裡) ; 加上本人保留了當時匯款給對方之匯款單 ! 請問如此條件能構成追討欠款的明確要素嗎 ?! 請專業民事追討的律師提供意見 , 也期待有專業律師能代為執行追討欠款 !
 按債務人於清償期屆至時,即負有清償義務,如債務人逾期未償,債權人催告無效後,應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遞狀請求法院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命借用人於收到命令後廿日內向債權清償完畢,否則應向法院聲明異議,如債務人未清償亦未異議,則廿日經過,法院會發給債權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依據強制執行法第四條,聲請法院查封拍賣債務人之財產求償;惟若債務人於二十日內提出異議,此際支付命令聲請轉為起訴,只得依民事訴訟程序尋求救濟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尚有不瞭之處,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wei 105-02-24 09:57
諸位專業律師 您好 本人於去年(2015年)六月底 , 借出120萬 , 協助周轉 , 電話中對方表明將於 1個月內還款 , 但至今已是(2016年)2月 , 對方一直藉故延持還款 , 並且撥打電話给對方 , 常常未接聽 或 " 轉入語音信箱 " ! 因為是好友關係 , 秉持對於對方的信任原則 , 故而未請對方提出正式借據 , 也未有電話錄音 ! 但近日透過傳訊軟體 (Line) 裡有提及請求還款之要求 , 對方亦透過 Line 的傳輸軟體表示 " 會處理 " 之字樣 (目前這些訊息還保留至本人手機裡) ; 加上本人保留了當時匯款給對方之匯款單 ! 請問如此條件能構成追討欠款的明確要素嗎 ?! 請專業民事追討的律師提供意見 , 也期待有專業律師能代為執行追討欠款 !
林太宇 105-02-24 09:56
我目前17算 在法定上是屬於限制行為能力者 並受父母的監護 我有在玩線上遊戲 不過我父母認為我玩太兇 並揚言要打電話到遊戲公司客服中心要求關閉我的遊戲帳號 他們是否能這樣做? 如果可以 是基於我是17歲的關係嗎?
賴大明 105-02-24 09:55
律師大人您好~ 我這邊有個‘如題’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該如何因應教為得宜! 主旨~為爭取借他人名義而購置之車輛歸還乙事。 說明~茲因本人係為服長刑期後,於102年假釋出監之更生人,因服刑期間,原有之房貸車貸未能順利如期繳納,以致銀行拒往信用不良,出監後認識賴筱小姐,兩人情投意合而交往,重新踏入社會,奉公守法,從事營造建築業的建築工人,省吃儉用存了一筆頭款欲購置商用車以便工作所需,但因信用不良無法貸款,故向賴女借其名義,分期購置7N 8463自用貨車一部,並約定貸款繳納完畢時,賴女得將車輛無條件過戶於本人;現今車輛之18期的分期付款已繳納完畢,期間繳納方式有用匯款、亦有面交,等不同方式,但因係男女朋友關係,基於信任,便沒向賴女索取收據之類相關單據,以致賴女心存貪念,待本人分期繳納完畢後,仗著自己係為明文之車主名義,故不將車主姓名過戶歸還為本人所有,但車輛仍為本人跑工地工作所使用,本人數次電話催討車輛過戶相關問題後, 賴女便撂下重話,大家試試看走著瞧!之後本人便無法聯絡上賴女,不能順利完成過戶,有害怕賴女最後搞鬼對我或車不利。 請求~本人將如何得使自己購置之車輛物歸原主? 若行法律途徑,須提出民事還是刑事訴訟?又要以什麼法條訴訟之? 本人需備妥怎樣的證據才會對自己較為有利? 賴女倘若謊稱車輛係為她所有;或我要再支付賴女‘虛構’之費用,等……種種理由阻擾,本將如何因應?方得順利取回車輛? 僅此 盼請律師大人能不吝賜教,得以順利取回自己財產與權益,以為立法之本意,彰顯法律之精義所在,實感律師大人賜教之恩惠與德澤,仰首祈盼 咨詢人:賴宜民 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
石頭 105-02-24 09:45
工作上詢問時被上級的罵說『你是當兵當傻了、還是豬腦袋』當時是用公司電話詢問、也有錄音,這有啥律法可提告嗎?
jiunn 105-02-24 00:22

去年3月同事跟我說有外快能賺

5-7天賺15000回來

說他表弟有在香港自己做品牌t恤

同事接了一個訂單

出貨收錢回來能賺15000

但我要先給他65000

收錢時本錢65000+賺的15000共8萬全給我

只要錢過去就回來

同事說他沒現金所以這次沒辨法自己賺

也說他一直以來都這樣賺錢

他知道我缺錢所以給我這個機會

說他不會跑掉別怕

如果這樣成功了以後這都給我賺

他自己不賺都讓給我

先跟我說好自己一元都沒抽

不會賺好朋友的錢

還說自己賺朋友的錢會有報應

我信了他的話匯了30000給他然後當天同帳號領35000給他

他在line上有說收到匯款金30000

可是後來幾天過了我的本金跟說好的15000都沒有匯回來給我

我請那個朋友查他一開始說3月6號在香港出款了

要等3個工作天跳過六日加三天

會有兩筆金額6w5跟1w5的帳來我帳戶

日期到了我去查簿子還是沒進來

我問同事他說會幫我問

我等了幾天還是沒進來

我再問他說他請他表弟找對方提供匯出的資訊給我

也說對方有確定匯出

過幾天在line上說下週拿現金給我.

後來又來一件事8萬的事放在一邊

在line上說他爸爸給他房子他要租別人然後去裝潢

但是沒錢付裝潢費.四處借借不到要被人告

想跟我再借20萬來解決.但會給我3w佣金

然後用出租房子的錢每月分期12000來還我那20萬

我跟他說先拿還沒給我的那個8萬去用

剩的12萬我用匯款跟現金幫你

他在line上有說每月還款1萬2

還滿時共8萬加12萬加佣金3萬等於23萬

看我很有義氣再加一萬佣金共24萬

有多的就算給我他沒差

line上有我匯錢3萬跟2天提現金共9萬3千的記錄

3千是我自己的我沒給他

後來說好的收房租給我的一萬2

一開始也沒給.說房客有匯錢.他在轉帳給我

我也都給他時間處理

過沒幾天我給我簽一張好像租房契約的紙

要証明他房客匯錢時會匯到我戶頭

結果他說好的房客也沒匯錢來

2015年3月匯錢加現金共18萬5給他.

直到同年6月25號他給我一筆現金1萬2

我當天去存1萬2當有還錢証明也傳存錢好的圖給他

那是算之前說好的他收房租還的錢

這算4月的第一筆錢

5月6月的各1萬2都沒有給我

一樣問他又說房客有匯錢他老婆要查

說要自己匯給我

傳了張帳號錯誤的網路匯款照片來

我說帳號不對他說他老婆看錯

又給他好幾天處理

一樣傳張網路匯款給我但帳號有對

下班去刷簿子一樣沒錢

跟我說銀行有問題

一直問題一堆我只拿到1萬2

直到他離職後我在line上跟他要錢都說現在上班很忙會找時間一次還清

要不就約好時間一次還錢.時間到了又一堆理由

後來在line 傳訊息他跟我說他看不到我有傳訊

我們就改電話聯絡.

電話上也一直說要還錢但還是沒做到

我開始怕了跟他的通聯有錄音想自保

他也說有欠我總數多少的金額

不知道這算借錢還是詐欺

因為一開始的1萬5我就沒看到他給我證明有在做t恤

也沒証明他是真的欠裝潢錢20萬

我想請問法律上這算借錢嗎?還是詐欺

還是各算一件事來判定

另外我的匯錢是有匯款記錄跟當天隔天提現金能當全証據嗎?

提現金的能要的回來嗎?

請問我要用支付命令還是其它方法要錢

只知道對方現在在哪上班不知道他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4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蒐集所有完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4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蒐集所有完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豪 105-02-24 00:18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我準備要靠右邊行駛

所以我正在看右後方有沒有來車

等我看前面那台計程車在我前方了

看他當時有打右轉

我馬上按剎車來不及我就讓機車倒下去

還是從計程車後面撞下去

我有倒地幾秒後才起來

計程車司機過了幾秒才下車

詢問有沒有事計程車司機

怕我告他肇事逃逸跟我要留電話我跟他說不用

後來有一個目擊者留電話給司機

到時候怎樣要出面作證

我跟他說要不然報警處理他說不用

擔心事後會不會換我被告肇事逃逸

一、計乘車司機沒受傷你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的問題。

二、不用太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wellyak 105-02-23 22:34

您好!

我在上個月底在路口與轉彎機車發生事故,我是直行機車,當發現會跟對方撞上我有減速,但對方機車直接騎過去,還是來不及我撞到他機車的排氣管,整個摔車,對方當時候有停下來,他人沒事,我整個人摔在路上,有打電話報警送醫,事後也都有做筆錄,一個月後申請鑑定結果是"依現有資料難判斷肇事因素"

然後我就不知道要怎麼跟對方談了

他人沒事  車子修個幾百元 換掉排氣管外殼就好了

我人受傷  車子也毀損  問過車行也要一筆不小的修車費用

請問我接下來應該怎麼做呢?要怎麼釐清肇事責任

直接申請調解

 

我是覺得這整起車禍有一個因素是路口施工這件事

之前我有看到他們會派人指揮交通 但那天沒有

我覺得路口施工真的會影響行車路況

https://c2.staticflickr.com/2/1546/24587570773_bbc52447dd_b.jpg

 

因為事故事在路口發生的

我覺得那個施工  會影響我是否有看到  轉彎車

因為我看到前方再施工  我必須騎到對向車道  我要先注意對向來車

等到我騎出來  到路口  了  根本來不及反應跟判斷  有無轉彎車!!!!

當時也是綠燈  雙方都沒有紅燈的問題 那個路口轉彎車也不用兩段式左轉

 

對方轉彎車  也無法判斷是否有對向來車  應該是可以啦

但他也可能受到  施工視線的影響  無法判斷是否有來車  就左轉

https://c2.staticflickr.com/2/1540/25121576931_b5b07a9078_b.jpg

 

 

 

 

*///////////謝謝律師的回答 謝謝///////////*

 

你好:

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無法鑑定肇事責任歸屬,可以考慮至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調解委員協調、整合雙方意見,一併解決民刑事紛爭。 若無法調解,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雖然不一定會構成,但可以施加壓力促成和解調解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要在2年內提起。 強制險部分可以先請求理賠。 可能有國家賠償的問題,但你提供之資訊不足,無法判斷。

一、 覆議有時間限制建議儘速聲請覆議

二、覆議要過後續談判才會占優勢。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wiki 105-02-23 17:18

我找了A家銀行辦理貸款,諮詢過程說約要抽取20%的佣金,當下我也同意...

結果A銀行找了B銀行讓我貸款.......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B銀行電話照會時 , 一直問我有無經過代辦業者 , 代辦業者一直跟我交代要說沒有 

我想請問我的A銀行是否已觸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2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要檢視相關的契約約定,建議可以直接向金管會查詢。

小雨 105-02-23 16:53

在我的租屋處出入口是在防火巷內,而那個違章建築是蓋在唯一汽車通行的路口,搬家時一定都倒車開進去巷子裡載,每次開車進去時都很怕後照鏡撞斷,當晚剛好開著小貨車去在轉彎的時候左車尾A到它們往外拓的鐵皮而柱子是有歪掉,當下對方(屋主親戚)有報警,彼此也有留下電話,我也有做了承諾會幫它維修(當時正春假),而它們親戚跟我估的維修價讓我無法接受,所以我也告知屋主元宵節我會找師傅在來估價,( 但是我無法在場,我有請我的房東協同幫我處理)。而陰錯陽差之下找的師傅又偏偏延遲了1小時,屋主卻開始生氣覺得我處理態度消,揚言要寄存證信函、說已經報警怎樣的。?到這裡,我聽到許多人告訴我,它是違章建築耶.... 

引起我的疑問是 違章建築責任歸屬是怎麼樣的?雖然今天a到它家我會賠 ,但是屋主是不是也有一半的責任呢?

以及關於賠償金的部份......還有...違章建築還可以申請提告嘛?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20: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是違章建築,但是畢竟是屬於顯著物件,所以我方要完全免責恐有困難,至多只是比例的問題,又此類案件要釐清責任不容易,倘若雙方無法有共識,建議可以讓對方來告民事賠償即可。

2、違章建築的部分,可以向縣市政府建築主管機關進行舉發。

甜點 105-02-23 16:46

某天最主要有人透過電子設備騷擾侵害頭部, 開始有不知名人士用設備連結我頭部使用發話撥音器跟我講話和自我介紹 ,是在電磁波設備裡面說非當面講, 剛開始打針吃藥無效之後, 就透過設備講話有兩人以上對談聯結你且天天被騷擾 弄得情緒很差, 因此有要求將設備關掉拿下來給我, 直到今天沒還, 後來說成追蹤器有賣出去給別人,推託至今無法歸還, 然後有人用撥音契說自購機器, 為什麼要給你, 然後騷擾我, 最後我就打電話報警很多次, 可以查詢報案紀錄, 因為每天操作24小時, 以致失手經常造成我傷害疾病和看診.

 

經查證, 發現這種衛星追蹤使用輻射(含電磁波 雷達波 聲波 聲納 無線電波)直接照射全身, 獲知每日行程和電子騷擾需使用到所有的運用, 而操作人員才能知道本人日常作息 製造聽覺騷擾 如嗡嗡聲 對話聲 模擬聲 和其他雜音等, 還有擴大到全身五臟六腑和四肢的神經侵害 如戳心臟, 打擊腦部和下體(含腸胃 生殖和泌尿器官) ,腳抽筋 ,利用人腦傳輸照片 影像 聲音, 其中詐騙術有視覺功能這種武器無形照射全身如同輻射侵害相當於挾持人質, 而且能利用其中衛星系統去調節侵害範圍的人事物如公共廣播, 電視 和其他有聲系統,但是嘗試幾次錄音總是不清不楚,此外 經常性出國發現有侵占國家儀器去做飛行追蹤在飛機上會聽到隱約的其他聲音如嗡嗡聲 對話聲 模擬聲 和假飛機廣播等,

 

請問能夠提供哪種起訴方式或其他建議?

Tobey 105-02-23 13:30
請問 我本身是電信業者續約客服部的派遣人員 有對夫妻用戶當時要辦理電話續約 太太當時有同意並且告知先生的門號也要辦理但因為先生那時候人在廈門所以請我晚上再打,但因為他們要搭配續約的手機只剩四隻所以我有幫他們先送單卡住 晚上打給他們的時候跟我說不辦理續約了我也告知說會幫他們辦理取消 第二天我馬上有幫他們做取消的動作,但因為先生收到簡訊說續約已成立所以他認定我自行幫他們續約 說要告我詐欺背信偽造文書,還說依公司法第23條我就是公司負責人 但我有幫他們取消續約並無為他們辦理收到簡訊的當天他合約就已經是沒有續約狀態收到簡訊也是因為系統時間差的關係,我也沒有幫他們寄出手機合約書也沒有幫他們簽名 想請問這樣他的說法有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14: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實際的續約,只是系統通知問題,則不會構成犯罪。

2、建議可以提出未續約之證明,倘若對方仍然提告,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3 17: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3 17: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聖文 105-02-22 23:48

律師您好:

想請問我開店初期請一個員工,因人數不滿5員所以無法辦理團保,所以只能幫她保個人保險,但因是個人保險,所以要保人只能寫她,但金額是由我支付的,但到職一個月後,將她辭退,退保後保險公司說退費支票抬頭只能寫要保人,需由要保人填寫資料及附上身份證影本同意轉出給其他人,該名員工不配合辦理,且打電話過去時說就是要為難我,經與該名員工父母溝通,說要該退費支票她們要佔8成,不然就不配合辦理,要將支票卡住讓雙方都不領,因當時是直接提領現金給保險業務員,想說這樣是否可提起民事刑事上的訴訟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雙方有就保險的部份相互約定,則可以依據約定及代位關係,訴請保險公司退費,倘若沒有約定,則可能遭認定屬於員工福利。

2、此類爭議應該於一開始的時候就以勞動契約約定,才能保障公司的權益,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公司建立相關制度,以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marco 105-02-22 22:00
律師您好!!! 本人於2015/4/23向新竹福斯汽車購買一台 Golf 1.4 TSI 全新展示車 (里程數為8公里),於2015年五月下旬開始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Alarm ,當時為第一次 發生,下車確認胎壓沒有問題後reset alarm即可消除,六月初在行駛於高速公路時又再 度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Alarm 且連帶發生”ABS異常”&“煞車制動力異常過大”的重度 故障訊息,詢問客服電話回覆即刻停止車輛使用待拖吊回原廠檢修(於原廠檢修待料一 個月),六月底開始續使用車輛,而後就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 Alarm ,每次停車下車檢查量測胎壓均正常,陸陸續續發生數十次也頻繁的回原廠檢修 (更換SENSOR,軟體升級,清潔輪速轉軸…等等)都沒能將問題解決,每個月都會發生次數 不定,檢修到連原廠技師都坦承該換的都換了不知如何解決此一問題,將車輛行車電腦 資料送回德國原廠判讀亦無法得到解決方案,後續發生Alarm時均必須將車輛靜止並熄 火後重新發動才得以消除Alarm ,12月又發生時原廠甚至更換ABS電腦,但事隔三天就又 再度發生,尤其是於高速公路行駛時須於路肩停車檢查車輛進而增加駕駛人受傷的危 險,嚴重影響駕駛人安全! 整個發生的時間區間至今長達九個月,一再反映收到的回覆 都是回廠檢修,只是在拖延保固期的消耗,於是2016/1/4向福斯汽車申訴…表明該車輛一 開始使用就持續發生Alarm根本就是一台有問題的瑕疵車輛(相同問題發生次數大於三 次已超過購車合約書上限),在沒有任何人可以保證不會再發生的情況下提出退車或換 車要求…,幾經幾番討論斡旋車商還是依然保持高姿態極度消極地應付態度,打了不下10 通的申訴電話也沒有正面回應,完全忽視消費者權益! 懇請協助~此case可以如何解 決,目前手上有近整年度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照片及錄影檔,另外亦有與車商斡旋換車 過程的錄音檔(內容包含車價虛報與當初不符,及非本人親自簽名...等,這樣應該算車 商委造文書吧)...可以依民事訴訟控告精神賠償嗎???

你好:

可直接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 在保固期間內就要求新竹福斯汽車依照保固條款履行,若無法修復就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主張解除契約財產上之損害無法請求精神慰撫金,若未提供代用車,可以請求賠償交通費用之支出。
YA 105-02-22 08:54
剛買燒仙草買完準備騎走了,停在馬路邊,然後我坐著機車上在移車,就被路過的警察攔下來,他先問我車子是不是我的,然後我說是。他ㄧ直要我發動車子,一直口語逼我發動車子~但是我沒有,他說沒關係照開最後他看ㄧ看說開起電頻就算了,然後就開我紅單,說我排汽管改裝,我根本沒行駛在馬路上,問我身份問車子誰的,之後要我簽名紅單簽名,我說車子不是我的名字你叫我簽名幹嘛?你寄過去好了。然後我手機沒電 剛好旁邊網咖我就上去充電,想打電話求救、下來之後他還把我鑰匙拔走,之後我打110他叫我去警局領鑰匙根紅單。 他這樣用看的就說我改裝排汽管而不是要我去驗車是開改裝這樣合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2 2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改裝車取締無須驗車或是駕駛行為,只要有事證認為違法改裝,就可以開罰,不過有關於拔鑰匙的部分,可能會有問題。此部分可以提出申訴。

2、倘若您認為程序有違法,可以向交通裁決所提出陳述意見,倘若仍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wei 105-02-22 02:30

諸位專業律師 您好

本人於去年(2015年)六月底 , 借出120萬 , 協助周轉 , 電話中對方表明將於 1個月內還款 , 但至今已是(2016年)2月 , 對方一直藉故延持還款 , 並且撥打電話?對方 , 常常未接聽 或 " 轉入語音信箱 " !

因為是好友關係 , 秉持對於對方的信任原則 , 故而未請對方提出正式借據 , 也未有電話錄音 !

但近日透過傳訊軟體 (Line) 裡有提及請求還款之要求 , 對方亦透過 Line 的傳輸軟體表示  " 會處理 " 之字樣 (目前這些訊息還保留至本人手機裡) ; 加上本人保留了當時匯款給對方之匯款單 ! 請問如此條件能構成追討欠款的明確要素嗎 ?! 請專業民事追討的律師提供意見 , 也期待有專業律師能代為執行追討欠款 !

你有轉帳給對方的資料、與對方談論返還借貸金額的對話,這些已經足以讓法官認定你們之間有借貸的事實存在,對方如果仍不返還,你可以先寫份存證信函給對方,訂定一個返還的期限,催告對方在期限前返還。

如果到了催告信函所訂的期限對方還不償還,你就可以提起訴訟請法院命對方清償債務及遲延返還應負擔的利息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wei 105-02-22 02:27

諸位專業律師 您好

本人於去年(2015年)六月底 , 借出120萬 , 協助周轉 , 電話中對方表明將於 1個月內還款 , 但至今已是(2016年)2月 , 對方一直藉故延持還款 , 並且撥打電話?對方 , 常常未接聽 或 " 轉入語音信箱 " !

因為是好友關係 , 秉持對於對方的信任原則 , 故而未請對方提出正式借據 , 也未有電話錄音 !

但近日透過傳訊軟體 (Line) 裡有提及請求還款之要求 , 對方亦透過 Line 的傳輸軟體表示  " 會處理 " 之字樣 (目前這些訊息還保留至本人手機裡) ; 加上本人保留了當時匯款給對方之匯款單 ! 請問如此條件能構成追討欠款的明確要素嗎 ?! 請專業民事追討的律師提供意見 , 也期待有專業律師能代為執行追討欠款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2 08: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依據對話紀錄、匯款紀錄等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2、當時後對方要求借款的原因為何?是否有相關事證可以提出?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wei 105-02-22 02:23

諸位專業律師 您好

本人於去年(2015年)六月底 , 借出120萬 , 協助周轉 , 電話中對方表明將於 1個月內還款 , 但至今已是(2016年)2月 , 對方一直藉故延持還款 , 並且撥打電話?對方 , 常常未接聽 或 " 轉入語音信箱 " !

因為是好友關係 , 秉持對於對方的信任原則 , 故而未請對方提出正式借據 , 也未有電話錄音 !

但近日透過傳訊軟體 (Line) 裡有提及請求還款之要求 , 對方亦透過 Line 的傳輸軟體表示  " 會處理 " 之字樣 (目前這些訊息還保留至本人手機裡) ; 加上本人保留了當時匯款給對方之匯款單 ! 請問如此條件能構成追討欠款的明確要素嗎 ?! 請專業民事追討的律師提供意見 , 也期待有專業律師能代為執行追討欠款 !

您好:

可以匯款單及LINE之記錄為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返還借款訴訟

wei 105-02-22 02:21

諸位專業律師 您好

本人於去年(2015年)六月底 , 借出120萬 , 協助周轉 , 電話中對方表明將於 1個月內還款 , 但至今已是(2016年)2月 , 對方一直藉故延持還款 , 並且撥打電話?對方 , 常常未接聽 或 " 轉入語音信箱 " !

因為是好友關係 , 秉持對於對方的信任原則 , 故而未請對方提出正式借據 , 也未有電話錄音 !

但近日透過傳訊軟體 (Line) 裡有提及請求還款之要求 , 對方亦透過 Line 的傳輸軟體表示  " 會處理 " 之字樣 (目前這些訊息還保留至本人手機裡) ; 加上本人保留了當時匯款給對方之匯款單 ! 請問如此條件能構成追討欠款的明確要素嗎 ?! 請專業民事追討的律師提供意見 , 也期待有專業律師能代為執行追討欠款 !

鄭先生 105-02-22 02:11

2016.2.10晚上7:30回到家,發現我停在合法白線內轎車被撞,肇事人卻不知道是誰,當下我請警察來,調了附近鄰居攝影機,才知道原來是拖吊車,錄影清楚了知道肇事人沒有下車~直接不負責的開走,隔天請肇事人到警局,也承諾這禮拜日21要匯估價單的款到我帳號~我才和解,肇事人也同意,18號時~打電話給肇事人,詢問目前處理進度,肇事人也沒有接電話,我打給他拖吊車的老闆,才知道肇事人跟他老闆說慌,說有下車放紙條,沒有肇事逃逸,攝影機清清楚楚~肇事人直接開走,完全沒有下車,肇事人老闆感覺也不想管,叫我直接找肇事人,我又打了電話給肇事人詢問處理狀況,肇事人卻態度惡劣說我詐欺他,真的無言,也不想付我停路邊被他拖吊車撞到的維修費,我真的傻眼,我等到今天~到銀行刷本子,肇事人也沒有匯款,感覺他們在逃避責任,我直接到法院寫訴狀。

1.我有攝影機錄影的證據

2.我有他親口說要匯款的明確時間跟金錢錄音

3.我有他(肇事人)跟老闆,不想負責的錄音對話

 

一.肇事人駕駛拖吊車撞到我的車,卻肇事逃逸,肇事人老闆是不是要付連代責任?怎麼賠?

二.肇事人假如一直在為自己找理由,要如何給這樣人懲罰(本人也給肇事人10天時間匯款,最後卻態度惡劣不想付錢,還說我詐欺,我估價單原廠都有蓋店章,而且我車停路邊,卻被肇事人撞到卻逃逸,何為詐欺?可以告他毀謗嗎?

請依照民法第184、188等規定處理,勿在訴狀內使用不當言語,一般律師都對這類提供撰狀服務。

至於不對自己不當行為承認,或事後反悔,不是詐欺

記得車子要修,合理的修,不然沒有發票或合理金額,求償不易。

Jasper 105-02-21 16:33

幾天前在社區地下室停車場當場發現隔壁車位的車擦撞到我的車,在他要開離現場前請他下車查看。當時有發現保險桿有擦傷,也說他有誠意負責,表明他住在某樓A戶,可以在找他看要怎樣處理,他說他當下有急事然後就離開現場了。於是我先直接到進口車原廠估價,進口車原廠估價保桿烤漆加上卡榫維修費月為13000元。於是我在警衛室留個紙條給他,告知我的聯絡方式以及預估原廠維修費(一萬三)。隔天下午他的租賃公司打電話來,告知他本人業務繁忙,所以請租賃公司業務跟我協談修理事宜。他們認為原廠報價不合理,想說服我去他們所認識的私人車廠處理,但我不接受我不信任的車廠處理我的車子。所以請業務轉告他本人我無法接受。接下來,我便向社區管理員是詢問此住戶資料以及監視器畫面,但發現他並非住戶,是住戶的哥哥。他開的車也是租賃公司的車,監視器畫面角度問題,僅有拍到他的車子緊急煞車搖晃以及我請他下車理論的畫面,沒有直接擦撞角度的畫面。接下來他也沒再主動聯絡我和解的事宜。

請問我該採取些什麼動作以保護我自己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1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檢附包含監護器畫面、雙方往來留言資料、估價單等要求對方賠償,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訴訟

2、不過倘若修繕費用中有零件的話,恐有折舊問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1 20:22

您好,

 

您可先向法院或區公所之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如仍未果,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包含監視器畫面、車輛維修報價單等,撰擬民事起訴狀後至法院提告,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