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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鳴 102-09-24 16:53

1.這個問題比較嚴重!因為我之前遭遇到某位黃姓被告惡意於美商YOUTUBE網站偷竊我的影片後冠上[砲龜]及[幹渣蟑]等侮辱字眼影片抬頭後放置於該網站....並於我善意勸告時教唆一些帳號持有人對我以[支那豬]或[支那狗]等辱罵字眼辱罵!!

目前被告黃某某遭桃園地院抓獲並於102年度他字3874號加重毀謗+侵害著作權案件認罪!!但是認罪並沒有遏止該案被告的同夥仍持續對本人惡意加重毀謗的部分!!

1A.我想問:如果有事實證明該案件美商YOUTUBE網站的管理上有疏失!!我是否可以在本案請求法院對該網站惡意詆毀及對我人身安全威脅不利的的部分予以(刪除)+(封鎖帳號)??以及後續民事訴訟部分!!對該公司損害我的權益部分請求賠償??

1B.被告黃某某遭桃園地院抓獲並於102年度他字3874號加重毀謗+侵害著作權案件的教唆同夥!如果有偽造開庭案件號碼做為詆毀本人的部分~我想請問偽造開庭案件號碼的部分是否能以[偽造文書]罪請求查辦?!

先謝謝律師給予指點!!有點急!!請指點!!感謝!!

 

ploy 102-09-24 16:18

您好:5月3日隔壁發生火災(人為疏失),包含我共有3位被害者,財損合計350萬元,而我的財損估計150萬元,已召開4次調解委員會,第一次肇事者表示給他時間籌錢,第二次表示只籌到30萬元,要求大家降價,經過協調降價後肇事者表示再給他時間籌錢,第三次表示只能籌到33萬元,因金額懸殊太大,經調解委員協調後,33萬元3位均分,並每月攤還我(5000元*3年+10000元*2年)、另2位(5000元*3年)結果另2位與肇事者和解,而我沒有,因為我要求一定要還足80萬元;第四次肇事者表示33萬元已均分給另2位,已沒錢賠償我,之後打電話給他都不接電話,而且對方從頭到尾都採擺爛姿態,因為第一、二次調解會是肇事者的房東召開,第三次是房東改以他的名字召開,第四次是我提出的。他認為我沒錢告他,就算我告他,他也會跟法官說另2位已跟他和解,是我不願意。8月29日打電話至派出所詢問是否送交法院,承辦人表示會盡快處理,9月13日承辦人表示已送件。有朋友說以刑事民事,但是我搞不太懂,想詢問提告時效性及接下來該如何處理?還有什麼叫以刑事民事

您好

刑事恫嚇手段達成民事賠償之目的,都可以稱為以刑逼民,例如以傷害告訴逼對方賠償

本件因人為疏失造成之火災,同時造成三個財產毀損的被害人,確實可能有刑法第173條第2項的失火罪嫌,可用存證信函律師函告知其可能之罪責,使其出面達成和解,若仍無效。可告訴或逕行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ploy 102-09-25 14:03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刑事恫嚇手段達成民事

律師,您好:感謝您的答覆!

但是目前對方都不接電話,且派出所已於9月13日將案件送至法院,並告知時效到10月底,如果要以刑事民事,我該採取什麼方式?謝謝

回覆 ploy 的發言內容:

但是目前對方都不接電話...恕刪

您好

前已說明,可用存證信函律師函警告對方涉嫌失火罪嫌,記明其可能之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等,請其出面賠償。若仍不理睬,則直接向地檢署告訴,再視情形於偵查程序向其求償。若檢察官認為不成立犯罪為不起訴處分,您只好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了。

流星 102-09-23 09:47

我想請問我八月初跟餐廳訂了九月底要辦喜宴
有寫下契約也付了訂金
但幾天前突然打電話來告知
因為他們的疏失
沒有注意到當天帶我們去看我們那廳的新娘房
在六月多的時候被訂別廳的人換走了
但我們當初是因為很喜歡那個新娘房的格局跟位置才下訂的
而且我們那廳的新娘房走出來卻是別廳的新娘太奇怪了
我們的新娘還要從別的樓層過來
但餐廳一直要我們退讓
時間剩不到一個星期了
帖子也都發出去了
也來不及換其他餐廳
這幾天兩家人心情都很差
家裡完全沒有辦喜宴的氣氛了

請問我能走法律途徑告他們嗎

求求各位幫幫忙~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餐廳有債務不履行之過失,所以您們仍可以向餐廳請求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童 102-09-17 10:12

您好 最近交給仲介賣一間房子,

當初要賣的總坪數是42坪及賣一個車位 但因自己有二個車位,

所以自己保留一個 成交後代書要去辨流程作公設分割時,

買方卻主張契約上的公設是46坪,要求契約履行,不能變動

契約上明明就有加一個一個車位而已啊

(代書也不清楚事後會來作車位坪數分割才會寫46坪,而沒有寫42坪)

我承認簽約當天沒跟買方說我有二個車位,以及事後會在公設上作車位坪數分割

但交給仲介時有請仲介在介紹時要明講只賣一個車位,買方也知道

而現在買方一直堅持就契約內容跑流程,不讓我把我的另一個車位分割回來給我

想請問我該如何要回車位,以及仲介是否有疏失

1.重點還是在如何確認當時合約的真意是甚麼 2.你可以考慮買賣契約簽立是否有錯誤的情形 3.如果仲介疏失 你可以考慮跟房仲請求賠償

如果合約沒有記載車位數為一個,可能會對你比較不利,但還是建議提出相關文件與律師討論為宜。

可可 102-08-22 20:58

您好!近期因業務繁忙,導致客戶獎金計算有誤,發現時立即全面停止獎金發放,並重新計算,但客戶懷疑黑箱作業,無論我們如何解釋都不善罷干休,甚至寫了存證信函,並揚言提告,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因為真的沒有黑箱作業問題,完全是個人計算疏失問題。這也連帶影響了公司的商譽,對於客戶的毀謗,我們有辦法反治嗎?

 如果客戶確實有捏造不實的事實,並以意圖散布於眾的方式傳述,那的確會構成誹謗罪。但是,如果客戶傳述的內容與事實大致相同,只是有一小部分以合理懷疑的方式質疑你們,因為該質疑的內容屬於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質疑,則該言論仍於合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內,不致構成誹謗罪。

阿俊 102-08-20 03:24

律師大大您好;

我是在知名電信直營門市上班,有天遇到一個公司戶要攜碼到我們家轉成預付卡

正常公司戶申請人欄位要鍵入(公司名稱),由於小弟疏失key成負責人姓名
 

導致攜碼失敗,但由於是轉預付卡,所以沒有產生備用號的問題,

但因為客戶原本是打算攜碼來過來生效後,在馬上轉回原電信業者導致延誤兩天時間

客戶揚言提告,。

 

請問律師大大,該客戶於刑事民事,可以依什麼罪名提告?因為沒有具體的損失

那如果他提告, 勝訴機會大嗎?  因為我無偽造文書也落實代辦委託,一切按照公司流程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8-20 09:12

 

依  台端文中所述事實,充其量應僅係民事過失賠償問題,至於客戶日後會以何種事由提告,就靜觀其變,到時再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

順祝日安!

英英 102-08-19 09:14
預售屋卻被建商騙錢,建商雖然有提供一張動產開發信託證明書,但是銀行卻不承認自己有疏失,在信託專戶沒有建商匯入的錢,銀行卻可以一直把錢借給建商。建商要預購戶繳了很多錢,甚至用折價來騙買方多給他現金,等房子蓋到快完成時就停工了,也不移轉所有權,並避不見面。請問律師專家,我們要如何要回房子?要如何拿到房子的產權?因為錢是要不回來了。銀行是否有很大的疏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商之行為,已涉及違約情事,您們應先審視合約內容來向建商請求,另銀行部分,是否有其他證據足以顯示銀行違法放款之情事,才比較能夠將銀行一起接進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南 102-08-18 20:29
如果我對縣政府民用科的裁罰認為有行政疏失

訴願書我要給哪個單位要怎麼送達?會吃案嗎?
呂文正 (凱文兔) 102-08-19 00:42

依訴願法第四條之規定

向訴願機關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您所謂的「民用科」似乎沒有這個機關

倘不服縣市政府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 向縣市政府提出訴願

請撰寫訴願書 載明訴願聲明及訴願理由 向縣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遞狀

Carol 102-08-09 10:34

您好,先前因廠商疏失少付了一筆款項,大概要在月底才能會進公司帳戶

若是我現在就去申請公司停業(本人是公司負責人),是否會影響這筆金額的撥款?是否會影響我月底的提款?

額外我領取款項後,能否直接辦理歇業?從申請到完成,整個程序需花多久時間?

停業後 公司法人格還是存在 帳戶還是繼續使用 這跟廠商付款應該都沒有直接關係

Carol 102-08-09 11:2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停業後 公司法人格還是存在 帳戶還是繼續使用 這跟廠商付款應該都沒有直接關係

那如果直接歇業就拿不到錢了是嗎?

因為當初是我跟朋友一起設立公司,我被騙說只要當2個月就可以了,另外私下有簽切結書只有為期兩個月,如今已找不到那位朋友

而他在外面利用公司名義借款,現在人家找上門要我還債,我現在只想盡快結束公司。

請問停業跟歇業這兩項手續  時程各需多久時間?

另外我現在繳清國稅局5.6的營業稅,但7.8月的發票我沒有買,我是否還要繳7.8月營業稅?

life38kimo 102-07-12 21:36

律師您好,

近日親人(被告人,22歲)被公司告業務侵占,事由如下,

該公司連續三天發生店內掉錢事件,最後一天公司查收銀機錄影畫面,發現被告人當時被告知從收銀機取五千元至出納組兌換百元鈔,以供店內找錢用,應當時擔心出納組人員即將下班,故急忙數錢,將錢放入現金袋後,即前往出納組兌換,當時監視錄影器拍到被告人數錢動作(由左手至右手一張張數,速度頗快)有六次,但被告人當時並不知道自己多數了一張,也確定自己並未私吞該一千元,我們為表清白,故主動要求調閱出納組監視錄影畫面,但店家稱須由警方陪同始可調閱,因自認清白,故要求店家主動報警調閱畫面,但調閱後發現出納組當時也無進行數錢動作,目前雙方已完成警方筆錄,待警方將相關事物送交檢察官,當時至警局製作筆錄時,雙方有意和解被告人多次承認因作業疏失,導致店家損失,也願意賠償,但店家硬是要求被告偷竊事實,才願意和解,但被告確實無私吞,不願意認沒有犯的罪,想請問律師

1.被告人願意認錯,但真的沒有私吞錢,到偵察庭被起訴機會是否很高,有機會不起訴處分嗎?

2.重點在於被告目前才22歲,擔心若因此事留下一個污點,是否需與店家盡快達成和解?

以上,請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2 22:28

有無犯罪事實要看證據,如果檢察官那邊有取得證據被告卻堅辭否認被起訴機率很大,建議您請該名親友仔細思考是否確有此事,否則因為偵查不公開,檢察官如果取得相關證據,那確實容易被起訴。建議您的親友請律師陪同至地檢署偵訊。(以上,如有需要歡迎來電或來信與律師約時間諮詢)

life38kimo 102-07-12 23:54
回覆 美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無犯罪事實要看證據,如果檢察官那邊有取得證據被告卻堅辭否認被起訴機率很大,建議您請該名親友 ... (恕刪)

律師您好,

家人確信自己並無不法行為,製作筆錄時,警方也僅提供收銀機畫面,我們覺得納悶為什不能提供出納組的監視部份,當初為了證明自己沒有偷錢,我們主動要求公司報案,如果檢察官傳喚時,我們認作業疏失導致公司損失,絕非有意讓公司招受損失,也願意賠償合理損失,但錢真的沒有私吞的情況下,被判有罪的機率真的很高嗎?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3 11:03

重點回歸到證據,假設您的家人確實沒有問題,那麼檢察官那邊也許就沒有什麼強而有力的證據。但很多時候所謂的「作業疏失」,如果明知作業有標準流程,卻未照著標準流程做,且未得老闆的授權用自己的方式做,是否在解釋上就有空間了呢?建議您還是約時間並攜帶相關證據律師詳談較宜。

小妹 102-07-05 21:01

律師  您好:

我目前尚在就職中,工作職務為會計人員,因個人疏失造成b老闆私人土地銀行甲存跳票了,但實屬疏失。因公司資金一直不足,讓付款制度一再更改,原本的a老闆因為維護自己利益(a老闆是公司負責人),指示不再開立公司的支票出去,一律開b老闆的支票,但因為b老闆他之前信用己破產,信用嚴重不良,只有土地銀行甲存的私人支票可開,這次卻因為我操作疏失,導致跳票

問題是,支票兌付日當天,我因個人因素請假,銀行有打電話給b老闆通知存款不足,但b老闆一直未接電話,公司助理小姐說明,並無接到銀行通知存款不足的事情,所以也不知道此事嚴重性,就這樣的情況之下,公司b老闆的支票跳票了。

現在b老闆要控告我業務過失,我想請教律師,我就職時並無簽訂任何的僱佣合作或工作守則,那??我這樣要負什麼法律責任或是任何賠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06 00:06
回覆 小妹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我目前尚在就職中,工作職務為會計人員,因個人疏失造成 ... (恕刪)

您可以在網路上搜跳票後怎麼拿錢回補換票的文章。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林小雨 102-06-21 20:15

大家好:
我兒子於今年3月時至中部某大醫院做扁桃腺及腺體摘除手術,住院期間一直反應喉嚨疼痛無法吞嚥,且斷斷續續流出大量黃鼻涕,反應醫生多次都說是正常反應,至出院後第二天晚餐時因仍不吃東西而被我老婆修理,然後大哭(邊咳邊哭)哭到一半我老婆發現她好像被東西噎住,後來終於有咳出來~~~一塊紗布,當時趕緊連絡醫院,醫院也安排回去做鼻腔內視鏡檢查,目前小朋友狀況良好

之後院方公關及醫師有到家慰問醫生坦承疏失,我有提出賠償訴求,但等到5月中仍沒回覆,之後只好跟衛生局投訴~~今日去衛生局參加調解,醫院提出因小朋友身體健康沒問題,所以要支付2萬元慰問金(一直堅持是慰問金不是賠償)

請問我該要求的只是慰問不是賠償嗎?一般金額大概多少才合理?
第一次提問有不對多包涵

本件依您所述可能有醫療疏失之情形存在,依相關情事可能有業務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問題,後續關鍵主要應在於事證保全上是否齊全,惟目前調解部分對方沒有誠意處理,主要應是著眼於民事賠償部分認為您們舉證困難,而且反正最多告輸賠錢,所以不甚積極,故建議您在事發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內進行業務過失傷害罪,就此項疏失交由檢察官來查辦,在刑事偵查程序中來調解的話,相信對方會比較積極的面對此事後續處理事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小雨 102-06-22 21:21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那請問我有保留當時吐出來的紗布算物證嗎?除了紗布其他就沒有了!

 

102-06-19 09:06
今天公司叫我簽一份保證書內容如下:
本人XXX任職於XXX有限公司擔任:倉庫管理工程師一職,期職務內容所交付管理之XXXXXX公司資產價值不斐,為保證本人對此職務所應負責任之所有資產,絕無不法之意念,本人及連帶保證人同意無條件遵守以下保證條款:
1. 公司所在之倉庫使用範圍內之所有設備~物料及資產,均為公司所有.
2.本人保證遵守公司倉庫管理之所有規定,以及確實依照公司進,出貨流程進行相關作業,若因本人作業之疏失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本人及連帶保證人賠償公司所有損失.
3.非外在因素(環境明顯遭受破壞、遭竊,或不可抗力之天災等) 而致使倉庫地點內之設備、物料及資產失竊或損壞者,本人及連帶保證人願共同負起賠償公司所有損失之責任.
此敬
XXXXXX公司
立書人
身份證
地址

證人(2各)
請問一下
關於第2點:若我依照公司作業流程做事,但公司作業流程本身有問題,
那造成公司損失是不是也要我賠償.
第3點
非外在因素它括號之內容有涵蓋在內嗎?
如果是那如果遭小偷或發生不可抗力之天災或因素是否也要我賠償.
他也沒註明在職期間 (保存年限5年{他有註明})那如果我離職它還有法律效力嗎?

 潘,您好,謹依照您所述事實及問題,簡覆如后:
一、契約第2點約定,如因作業疏失時,對公司所生之損害,應予賠償部分,係規定若該損害可歸責於你時,即應負責。當然,如該損害之發生雇主亦有歸責事由時,則有與有過失的問題。
二、契約第3點之規定,恐有違反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之虞(因已不當免除雇主之責,且將不可歸責之事加重責任予你),該條約款有無效之可能。另此點規定之規範效力,因契約並未另有約定,應僅限於在職期間而已。
三、以上,如有其他問題,請再與本律師聯繫。02-23971998。
                                                                                    魏千峰律師敬上

大投 102-06-15 17:06
您好: 在6月7號星期五當天凌晨12點多的時候,我家寵物吃東西吃太快發生食物梗塞,我很快的把他帶到寵物醫院掛急診,醫生幫我處置完之後就叫我帶寵物回家了,離開前我詢問醫生有甚麼需要注意的,他說沒有 就隔天早上九點讓寵物喝點水吃點東西;醫生所說的我都照做,醫生也說寵物這幾天活動力會下降不太愛吃東西,直到6月10日星期一寵物還是不愛吃東西,我帶到我熟識的寵物醫院,他告訴我寵物在發生食物梗塞時, 應該在處理前後都要找x光確認,但在事情發生當天晚上的醫院,並沒有幫寵物拍x光,所以立即幫寵物拍了一張x光,發現食物還梗塞在食道內,隨及我帶回急診的醫院告訴他情形,他只說將醫療費用五折給我,他也親口承認他們當天沒有拍x光是他們的疏失,但在診療後,說明我家寵物食道潰瘍,因為食物卡在食道的關係,我追究當天晚上為什麼沒有拍x光,他用理論回應我追究的問題,並且還說出是我家寵物運氣不好,是因腸道蠕動的關係所以又將食物推回食道內,我詢問過許多醫生,說明這樣的情況很少很少,並且我家寵物也沒有乾嘔現象,這樣的情形不太可能發生。 急診當天,醫生說沒有拍x光是因為將寵物嘴巴打開就看見食物梗塞在咽喉部,我詢問過了許多家醫院也到國立醫院詢問過,得到的回應都是既然看的到梗塞在咽喉部就應該直接將異物取出而不是往內推,往內推這樣的舉動很危險,並且也都說食物梗塞x光是確認食物有沒有通過去的檢查程序;我想請問這樣我能說明他們醫療疏失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獸醫的行為,已可能構成侵權行為及債務不履行,其疏失應屬明顯,您們依法可向該獸醫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投 102-06-15 16:43

您好: 

  在6月7號星期五當天凌晨12點多的時候,我家寵物吃東西吃太快發生食物梗塞,我很快的把他帶到寵物醫院掛急診,醫生幫我處置完之後就叫我帶寵物回家了,離開前我詢問醫生有甚麼需要注意的,他說沒有  就隔天早上九點讓寵物喝點水吃點東西;醫生所說的我都照做,醫生也說寵物這幾天活動力會下降不太愛吃東西,直到6月10日星期一寵物還是不愛吃東西,我帶到我熟識的寵物醫院,他告訴我寵物在發生食物梗塞時, 應該在處理前後都要找x光確認,但在事情發生當天晚上的醫院,並沒有幫寵物拍x光,所以立即幫寵物拍了一張x光,發現食物還梗塞在食道內,隨及我帶回急診的醫院告訴他情形,他只說將醫療費用五折給我,他也親口承認他們當天沒有拍x光是他們的疏失,但在診療後,說明我家寵物食道潰瘍,因為食物卡在食道的關係,我追究當天晚上為什麼沒有拍x光,他用理論回應我追究的問題,並且還說出是我家寵物運氣不好,是因腸道蠕動的關係所以又將食物推回食道內,我詢問過許多醫生,說明這樣的情況很少很少,並且我家寵物也沒有乾嘔現象,這樣的情形不太可能發生。

急診當天,醫生說沒有拍x光是因為將寵物嘴巴打開就看見食物梗塞在咽喉部,我詢問過了許多家醫院也到國立醫院詢問過,得到的回應都是既然看的到梗塞在咽喉部就應該直接將異物取出而不是往內推,往內推這樣的舉動很危險,並且也都說食物梗塞x光是確認食物有沒有通過去的檢查程序;我想請問這樣我能說明他們醫療疏失嗎?

ploy 102-05-14 15:31

您好:隔壁發生火災(人為疏失),造成我承租的店面(鐵皮屋)三分之二全毀,初步估計財損約60-70萬元,目前已通知房東不再續租,並請其退還2個月押金,但他說我必須先將地面上燒燬及坍塌的雜物清理乾淨,且如果下週調解委員會肇事者不理賠他的損失,我必須負責將他的房子恢復到承租前的樣子,這樣是正確的嗎?

 因為房子的燒毀並不可歸責於你,而房子目前已經無法達到租賃之目的,你可以依民法第四百三十五條規定終止租約,並可以請求屋主返還預付之租金押金。關於返還房屋是否要讓她回復到承租時的狀況的問題,因為房屋係因為第三人的行為損毀,民法第四百三十四條規定,承租人僅對重大過失造成的失火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另外,出租人依法有修繕之義務,如果出租人不再你請求的修繕回復期間修繕房屋,你也可以終止契約。由這些法令可知,你並不需要負責回復原狀的責任,屋主應該自行修繕,且找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或回復原狀的費用,而不是找你。

角落一族 102-04-26 23:54

目前更生還款已屆27期.從頭到尾都是以網銀的方式繳款.上星期接獲其中債權人:中國信託的催討電話,告知有多期未入帳.要我馬上繳款不然要以更生毀諾來處理.當下我有告知我都用網銀轉帳.不可能會有問題.能否查證後再說.實在是工作繁忙無法與人員詳談.要求人員是否可以利用午休時間釐清.沒想到態度惡劣就算了.還跟我說她只接受正常上班時間詢問.其餘時間無法配合.要我自行想辦法.我很有信心都有入帳.不做多想.想說回家查證後.隔日等她回撥再確認.可遲遲沒接到電話.以為已經沒事.直到前天家人說有收到銀行掛號信通知.原本要求家人拒收.後來想想今天去領好了.看看裡面寫什麼.結果是通知我更生毀諾.要於20130501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中心通知更生毀諾.我查詢每一筆交易都有交易成功也有交易序號.為何銀行會沒入帳.我聯絡承辦人員.請她再次做確認.並跟我回覆.依舊毫無消息.到底把債務人當什麼了.低收入戶已經夠辛酸.辛辛苦苦賺錢還別人遺留給我的爛債.只為了負責.沒想到銀行人員卻是這樣的態度處理更生事件.如果因銀行疏失造成更生毀諾.一句道歉就拍拍屁股沒事?因為銀行的草率.造成債務人更多的困擾及無奈.我絕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一定要給銀行一個教訓.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John 102-04-25 18:01

日前因社區主幹管阻塞導致污水回流至家中,

造成部分裝潢&家具損毀

我請木工師傅估價修復金額,但管委會覺得金額太高不願意賠償

想詢問是否能透過什麼方式要求管委會修復呢

我有將損毀的家具&裝潢拍照下來,淹水的狀況有拍攝成影片

另外不知道能不能向物業公司求償

因為當天(星期天)發生的時候已經立即向物業管理公司派駐的總幹事反應

總幹事一直到星期二才積極處理,這期間已經淹了兩天....

不知道能否舉證為總幹事疏失而向物業公司要求付部分責任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該管線屬於公共管線,則管委會即有修繕之義務,若管委會修繕,則您們先僱員修繕後,再向管委會請求修繕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ario 102-04-08 17:25

您好:由於是管委會疏失造成住戶受傷,由管委會所投保之公共意外險所屬保險公司進行協調,但保險公司堅持所附理賠文件為和解書(由管委會及住戶所訂定),請問這和解書是一定必要的嗎?理由及參考法律條文為何?謝謝!

dario您好 

看來您似乎很不解管委會保險公司為什麼需要簽和解書,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依您的案例,是您和管委會與您雙方互相退讓,來結束雙方的糾紛,如果沒有簽立和解書,代表雙方的糾紛沒有結束,您或管委會將來都有可能告來告去。

和解書是契約的一種,是你們雙方同意才成立,您們還是可以就個別條款、討論修改,至和解法律依據,規定在民法第736條。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Sherry 102-03-19 17:57

各位律師

以下想請各位解惑:

最近遇到客人上門來刷卡購買商品  刷大筆金額

因大筆金額所以必須有授權碼 

當天我有先打進去刷卡機客服請求照會

但卡機客服說 請客人進線銀行 刷完卡後再打進去卡機客服確認

所以這交易的授權碼都是由客人進線銀行取得

刷完卡後 我的疏失在於未再打進去卡機客服確認

但事後 銀行不認帳 認為是客人自編授權碼

公司有請人去找客人簽了確認交易書  確認這些交易成立

這件事在處理當中  但是公司現在要求我簽一張切結書

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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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結書

本人______任職於******(下稱**)______年___月___日,於客戶購買大量商品時,配合客戶以信用卡離線刷卡方式付費,惟並未依信用卡作業標準程序親自向銀行確認並取得銀行提供之授權碼,而僅聽信客戶片面提供之授權碼,即用以完成刷卡作業並現場交付商品與客戶。本人深知此等行為嚴重違反**相關之信用卡刷卡作業規範及工作規則,且致使**限於恐無法收取貨款之損害,本人對此深感悔悟!

 

本人明瞭**對本人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本人並承諾,將竭力配合**進行本案相關調查,且如有造成**任何損害,抑或另遭查證之其他不法行為,一經**通知,本人定將負擔完全之賠償法律責任,並同意賠償款部份得自本人可領取之獎金等相關款項中逕行抵扣,就不足額部分,本人亦將於**限定之期限內付清,絕無異議。

此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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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律師  這張切結書我該不該簽

簽與不簽對這個事件有什麼影響嗎?

1.公司針對刷卡規範 並無教育過我們標準流程為何?

只提過不能離線刷卡 可此事件中  我並無按卡機上的離線交易鍵

是從功能表其他功能刷卡,但事前真的不知道那等同離線交易

做此操作是聽信客戶與銀行的通話(以為是銀行)

2.公司說標準流程是要我親自打去取得授權碼 

但是我進線卡機客服 他卻是叫我請客人打去銀行 刷卡成功後再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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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公司說我沒最後確認是前因 才會導致後面這些果

那以上這兩點是否公司那端也要負責任? 他可以全額跟我求償嗎?

公司說切結書文字可修改

那我是否可將"公司並未教育訓練何謂標準流程"

以及全額賠償部份改成"依疏失程度與公司協商應賠償金額及賠償方法"

這樣的話 公司會不會順便把提告對方的費用順便也叫我負擔?

 

文章很長 感謝您的閱讀

希望能得您寶貴的意見 感激不盡!!

sharon 102-03-19 17:34

在學校牧場實習發生意外,從2.3米高的梯子跌落,獨自一人在工作,所以是自己打電話求救,當時造成顱內出血,氣腦,耳道頭部挫傷,顏面神經失調,耳鳴等症狀,在加護病房住了4天,普通病房住了6天,共10天,事到如今,學校並未負起任何責任,包括醫療費也不願負責.堅持我們只有學生保險,可是學生保險不是我們自己繳納的,難道學校不用負責??

所以想請問各位學校方面在這件事情上應該要負的責任?
如果我們和學校走法律途徑的勝算有多大?,可以提起哪些訴訟(法律)??

學校方面的疏失:
1.設備老舊.
2.每天爬高工作,沒有任何安全裝備
3.梯子為移動式,一階一階,未有護欄,單靠雙腳踩上去,雙手無地方可以抓,拿學生生命開玩笑
4.進入牧場無管理,閒雜人等也可進入,只要身著實驗衣皆可進入,暗藏無法預知之危險
5.放學生一人在偌大雞舍工作,出了意外還自己求救,如果當時暈倒無意識,抑或手邊並未攜帶手機無法求救,後果不堪設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學校對其設施仍有管理監督之責任,所以本件學校仍負有責任,您們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學校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aron 102-03-20 15:1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學校對其設施仍有管理監督之責任,所以本件學 ... (恕刪)

 

 律師您好 1.我聽說不同屬性的大學,會有不同的法律關係,我是就讀國立大學,如果走法律途徑,可以提那些訴訟? 2.請問我這個案例,學校是否有過失罪,應注意而未注意,可預防而未預防,我們是每日都要實習,實習時教師不曾在場,僅交由系上學長姐來帶領教學,而學長姐也並非每天都會來,工作時也沒有全程在場督導,是否有夠成過失罪??  謝謝您!!

 

dison 102-03-15 07:47

律師好,因我常時間在陸,對台辦事資訊不是很清楚,現在陸打離婚官司(另一半為陸配)...
有3件事情請教:

1. "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  這類資料,隨便人都可以調出來嗎?
   事情是這樣,我陸配一直沒在台北,卻有我的房產(建物/土地)資料,出自新北市中和事務所,調出我古亭地政事務所資料(我房在這)!
   請問這樣合法嗎?我可以告新北市中和事務所的人嗎?資料內有顯示主任與列印人員姓名...
   這算洩密隱私嗎?沒經過我本人同意申請的.

2. 文書公證!我陸配(一直沒在台北,都在大陸)就是把我建物/土地登記資料.一樣順利在台北公證後來到廣州公證處.正本已經到了我大陸這!
   台北公證處(這是民間公證人),不是要我本人授權書嗎?或本人親辦!!為什麼這樣資料可透過海基海協到大陸?

3.公證我台北房產(建物/土地)資料,我如何在這邊提供,這資料是"不正當方式公證疏失,無效文書"?

感謝!

蔡律師 (蔡) 102-03-15 17:07
回覆 dison 的發言內容:

律師好,因我常時間在陸,對台辦事資訊不是很清楚,現在陸打離婚官司(另一半為陸配)...

 

這沒犯法。

dison 102-03-15 23:26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diso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公證法內容:

第 10 條
證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執行其職務:
一、為請求人或就請求事項有利害關係者。

其他條說明...也都有保障此文書的人吧

小麗 102-03-01 18:18

您好: 想請教您,先簡短敘述事情經過,我去年有想換房屋想法,跟警衛閒聊後,於是警衛介紹有巢室仲介,並約定簽委賣,但當天她卻帶了兩人來,一位謊稱是先生,一位謊稱是姊姊,塑造一家人形象讓我卸下心房,說要跟我買房自住(經查他們無親屬關係)又說隔壁兩間都是經由她手剛成交,(6樓總價412萬一坪11萬)(2樓480萬也是一坪11萬),三人(都是房仲業)以孤鳥難鳴方式一直說服我,說我這社區就是這行情而已,於是我以660萬賣給她(沒簽委賣契約),第二天卻在591看到他們以1180萬出售我的房屋,我才驚覺被騙,於是對他們提刑事詐欺告訴,他們也對我提民事 履行契約,目前已經開五庭了,後來調查其實那兩戶是他們自己買的,卻沒有告訴我,這兩戶分別以625,635萬賣出,(坪數都是44坪,我家是74坪)他們的確是以412萬買,另外480萬我不確定,但他們412是如何取得?很大疑問?(我還在調查中)480萬是她跟屋主換屋來的價錢,跟我談時,這兩戶已在網路上銷售中(一坪16萬)我主張他們以專業經理人身份提供我不實消息,當然他們也推拖,他們不是用仲介身份來,純粹以買方身分來的,對方連擔保本票都沒開(有錄音檔)代書就把我房子過戶了,僅11天就過戶完成(代書也是他們請的),第三次庭時,法官也問了是否有開立本票,她說不確定,但 第四庭時卻補了一張本票,請問這算是偽造文書嗎? 我一直以民法72,74條(因我剛從美國回台定居,有提供綠卡)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係乘他人無經驗,因真的不之行情才相信他們的專業,及87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做答辯,主張契約無效正確嗎? 還是有 其他法條更適合?   其實,他們就是"自扮買方身分"方式,故意不經手公司(沒簽委賣)讓消費?求償無門,我要以670萬買回,還騙我說要繳一百萬奢侈稅(經查是不用繳到的)手法之惡劣,,我不斷的找尋證據,證明他們的犯罪事實,
卻無意中發現警衛也是跟她們一夥的, 再仔細查證整件案件, 
跟本就是聯合詐騙案,還要叫警衛反控我, 叫警衛說我叫他做偽證, 又說我恐嚇她,,還好我都有錄音,,(我如有恐嚇他們,還須辛苦的跟他打這麼久的官司?) 手法可惡到極點,,,為這事情鬧到離婚,因為我執意要回美國去,因為我覺得我適應不了台灣,怎麼會這麼壞這些人?覺得人跟人相處怎麼處處耍心機,好累喔?而他卻誤會我是不是在美國有男人?我真是跳到黃河都洗不清!!於是衝動下離婚了!後來冷靜想想..為什麼要讓他們這樣欺負? 我一定揭穿他們的詐騙手法 ,伸張正義..讓社會大眾知曉,希望不要再有人成為下一個受害?,
前幾天開庭, 我傳代書出庭, 
我詢問代書,問她後來補的一張保證本票, 為什麼沒有屬明我的名字, 
代書在法庭上,卻說本票本來就不用寫名字,因為那張本票是屬屢保公司的?
我不懂? 屢保合約載明:買方須向金融機構貸款?, 需開立以賣方為受款人之擔保本票,
代書卻跟法官說, 本票本來就不用屬名, 因為若買方不履約的話? 屢保要給我屢保金額,但房子所有權變成是屢保公司的了, 本票 還是要給屢保,所以本票抬頭不應屬名
可是合約不是這樣寫的啊?(從代書說的幾句話中,我就知道代書是跟她們同夥了)
合約載明:合約載明是說買方若不履約的話?屢保要給我屢保金額,但房子所有權變成是屢保公司的了,本票是要還給買方的?這才是正確的啊?
但她卻說,本票是要給屢保的?後來補的本票也確實沒押姓名?
那屢保不是變成兩條債權?真是令我百思不解?
我想破頭了...還是不解?
為什麼代書要這麼說?
本票不屬名就違反合約啦,怎麼合理呢?
是因屢保公司想有兩條債權,而不讓客戶簽屬以客戶為名的擔保本票?僑馥建金算是有點小規模吧,應該不太至於????不然他們要怎麼永續經營?公司不照合約走,可能性不太大..那問題出在代書身上嗎?
另外,合約載明,這擔保本票是要放在屢保保管,她卻說幾乎都是放在代書保管,因為寄來寄去麻煩?
這是什麼樣的屢保公司啊?
那我簽的屢保合約,我也不用照合約走嗎?我閱卷時,發現他們做了假合約銀行貸款(為了想多貸金額)於是我又對買方及代書提了偽造文書,開庭時代書還大方的跟檢察官說簽名處是她如何DIY剪接完成..又說實價登錄前,幾乎每個代書都會做假合約(只要客戶有要求)我真傻眼,難到她不知她已觸犯偽造文書罪嗎?(我想我遇到一個天兵代書了)

 屢保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是屢保保證書需當場由代書填保證號碼才有效,她給我的沒填(但確實有這帳戶,他們確實有入款項)其二,是本票沒屬名?

我想請教

一,我該用72,74,87條去主張,還是代書疏失的部份去主張契約無效?還是其他法條主張契約無效?對我最有利?

二,他們偽造文書罪是不爭的事實,怎麼他們態度還如此囂張跋扈?難到 他們打算讓偽造文書成立?(因為我那房屋若是以現在實價登錄行情,起碼他們可獲利進400萬)跟我繼續打官司?

三,屢保契約成立要件有三:我其中兩項已不符合了,可否對屢保公司主張契約無效?無效後買賣契約還是有效的嗎?還是我可以對屢保公司主張其他?又本票沒有寫我的名字,但代書卻把我房屋過戶了(因為合約載明:買方未開立本票,代書不能過戶)沒有屬名的本票,能算是有開立嗎?就委任關係,代書疏失,我可對代書求償損失,但我的損失要怎麼去定義呢?

四,屢保契約成立:其一中屢保保證書,沒有填保證號碼,契約是不成立的?倘若買方跑了,屢保公司可否主張這屢保契約無效?

四,我下次開庭打算提反訴,法官也同意,想請教我反訴該如何寫呢?

五.依您的經驗看我的案子勝算大嗎? 謝謝您撥空解答,,,感恩

阿嘉 102-02-22 23:29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些跟信用卡消費及發卡銀行有關的問題. 我本身是COTSCO會員,有辦COSTCO的免費家庭副卡給母親使用. 我與母親都各別擁有中國信託COSTCO聯名卡,並非主附卡的關係 COTSCO會員年費$1200我是用我本人的中國信託costco聯名信用卡每年做扣繳的動作. 由於去年我帳單有陸續遲繳的問題導致銀行在一月份將我的信用卡停卡. COSTCO在二月份向銀行要扣繳我的會員年費時發生問題.我母親發現會員年費是用他的信用卡做扣繳. 母親打電話銀行確認時,銀行回覆是COSTCO的問題且要求我母親先行繳款再與COSTCO連絡處理問題並退刷.母親便質問我是否擅自使用他的信用卡做扣繳而產生爭執 目前我已打電話向COSTCO與銀行兩方做過確認. 因會員卡只有主卡會產生會員年費.COSTCO確認只有提共我的資料並向銀行要求向我收取會員年費. 銀行方面則是說因為銀行系統發現我的信用卡被停卡.且在會員資料上有找到我母親的資料.為了維護我們在COSTCO的會員權益 所以中國信託在未告知我本人或我母親,也未取得同意的狀況下直接使用了我母親的信用卡進行交易.銀行也坦承這樣的做法有疏失,會再改進系統. 請問.....這樣子銀行是否已構成盜刷信用卡的條件? 另外,雖然被刷卡的金額不大但因為此事件造成我們母子產生誤會並且爭執導致家庭關係產生裂痕. 我母親如果提告銀行的話是否可以要求盜刷金額及其他合理的賠償? 提告的話算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
銀行疏失,應該算是過失侵權行為 你可以向他們請求賠償

就你所述問題,銀行似在處理有所違失,建議你可向該銀行客服中心提出申訴要求賠償或為其他處理,如銀行方面仍不能妥善處理時,可向主管機關反映,其違反授權逕行扣款的情形,要求對銀行加以裁處並賠償你的損害。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戰十郎 102-02-11 00:04
我在某公司任職一年半 再領年終的前一天 公司經理問我是不是很缺錢(我莫名其妙)然後又說調查了我10多天 還說我敢做不敢當 之後就叫我去找主管 我去找主管 主管馬上指責我 說我侵占了公司的錢 也沒聽我解釋 然後另一位主管又進來 一直說以前的案例 又說叫我把錢吐出來 不然走法院就沒有回頭路了(我當下很生氣)然後就叫我寫工作的流程(因為我們工作都是2人一起 中間我有發問但主管完全不理會也不聽我解釋)然後就叫我寫離職單(理由是工作疏失導致公司財產受損)主管就拿了一份叫我照抄然後簽名就讓我離開 我離開之前還叫我等電話 說沒事就沒事 有事法院見 隔天主管在職員(約30人以上)集合時說有人把不屬於自己的錢放入自己的口袋(不過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請問 我應該如何處理 因為當場我並沒有錄音 但有人可證明他有說過 那我應該怎麼辦 因為有人勸我告公司也有人勸我就認了因為也很難告贏公司 畢竟他有錢有律師團 我很煩惱 但一口氣總吞不下 難道就這樣被人抹黑 我卻甚麼都不能做(連年終都沒有了)??
1.如果涉及違法解雇即扣薪 你可以先向勞工局申訴即申請調解 2.如果沒有結果再考慮是否透過訴訟途徑主張權利
May 102-02-06 10:50

在上一個公司在職時以員購方式購買公司產品,獲得優惠

並分期於每月薪水扣款,薪資單上皆會註明扣款項目,申

離職後,公司將剩於款項一併從最後一次薪水中扣除,

當時並未計算總扣除額是否為員購商品總額,離開公司後

約兩年,接到該公司簡訊,告知扣款錯誤,需再繳回一期

的金額,但以前的薪資單都已丟了,無法計算總扣除金額

,光看存摺也沒辦法精準算出,要求公司給予以往的薪資

明細,該人事只給了"自行製作"的表格,上面寫著月份及

扣款金額,並不是薪資單的資料。

請問,
公司這樣討回因人事疏失未扣款的金額是否合理??
又,
討回是否有有效的追溯期限??

(從訂購第一次扣款至今已達33個月,離職至今為23個月)
若不去理會是否會造成法律上的責任??

如果員工確實有積欠公司債務,且公司扣款時少扣了一部分,公司在發現後仍可以向員工進行催討。關於請求返還的期限問題,一般債權請求權的期限是十五年。

歡迎瀏覽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網頁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6 11:09

可請公司提出更確實的扣款明細,以確認積欠的金額。

一、
商品的貨款,請求權時效是二年(民法第127條第8款)

所以,就算查清楚要扣,有些已經過了二年的貨款,你可以拒絕給付

二、
一開始,如果就是約定要扣那個數額

以後,老闆就不能主張扣的不夠,還要追加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snake 102-01-23 17:55

小弟的父親 最近口腔癌開刀之後,

昏迷不醒,想問問有沒有醫療疏失

過程如下

1/4號開刀、1/4~1/7加護病房觀察

1/7中午進普通病房之後

1/11號凌晨腦部產生缺氧

病人有請全日看護,這部分我查到的資訊是

看護可以跟著病人的作息去做休息。

這裡唯一的疏失大概是小弟沒預測到沒請兩班制看護

院方說法

凌晨1:20分時,血氧濃度98.5
凌晨2:40分時,發現缺氧而急救

我的疑問是
如果腦部缺氧的話,在一般病房如果有缺氧情況
是不是會有聲響呢?

另外
想再問是不是要出院時,醫生會舉辦家庭會議跟家屬討論事情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先向醫院調取病歷資料,以查明醫療是否有疏失之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3:16

請先調閱病歷,先把證據保全下來再說,至於有無醫療過失要看醫師的處置是否符合一般醫學常規

許小姐 102-01-15 21:18

對方肇事主因閃避疏失有傷勢.

我方涉嫌超速肇事次因皮肉傷.

互告過失傷害

我方已賠償五萬多強制險給對方  對方再要求十萬元才肯和解

刑事庭已到一審   

調解

我方該如何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以及維護自己權益

 1.雙方都有受傷  也都有過失  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如果沒有和解  雙方都需要被國家處罰 

    所以沒有什麼獅子大開口的問題  因為對方也是會有刑事責任  

 2.你可以不和解  刑事責任讓法院判  再來做相關民事求償   不過這樣雙方都需要支付易科罰金費用

DVD 102-01-14 05:36

請教 律師
本人揭穿電梯公司維修不實已觸及詐欺事項,而且人事時地物證據確鑿部分已遂,電梯公司也確認疏失,並專程派員至社區參加管委會為此電梯事件所召開的會議致歉,會中本人因意見與管委會不合而提前離開會議,事隔1天管委會隨即公告會議內容隻字未提電梯事件...避重就輕,模糊焦點,袒護廠商,會前本人有簽到...會後決議事項本人完全不知也未參與其中...所公告之決議事項的參與名單有本人名字...本人已針對公告寄出存證信函....請問這是否符合公告不實,偽造文書背信或其他罪責....電梯是大廠...社區70戶有4部電梯...以上請教 律師謝謝

一、維修的部分,如果涉及詐欺,你可以直接去警察局告。

二、會議記錄的部分,還是要看會議到底如何進行,進行了什麼、討論了什麼;因為你都不在現場,這樣就很難去指出對方的錯誤。

 

建議:大家都是鄰居也都用得到電梯,維修不實,會影響大家的身家性命,住戶應該一致要求電梯公司解決;還真多虧有你這麼熱心的住戶!

愛媽媽 102-01-10 23:22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的問題是這樣的:

之前任職於某家會計師事務所,

因稅務處理上的行政疏失被國稅局罰鍰,

請問公司能將這筆罰鍰歸咎於員工,要員工付款嗎?

還是要看公司的員工手冊規定,

這樣的規定有法律效力嗎?

謝謝您!

 事務所被國家處罰  名義人是事務所  所以不能請你代繳

 不過如果你確實有過失造成事務所損害  是可能被請求賠償相關損害

林智群 (klaw) 102-01-19 22:53

如果確實是你的疏失導致公司被罰,公司繳完罰款後是可以向你請求賠償

ㄚ家 102-01-07 22:23

去年因為找工作被騙說要先寄金融卡給對方會計要作薪資轉帳用,之後第3天就被警方傳喚上警局作筆錄,12月陸續接到檢察官傳喚出庭,而在今年1月收到簡易判決書寫說,依第30條第1項還有399條第1項被告幫助他人犯詐欺取財罪,為幫助罪犯,請依刑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減輕其刑,請問律師我有疏失將今融卡寄出但是我沒告知密碼,也沒有得到任何利益,我該如何是好。

林智群 (klaw) 102-01-08 23:33

這種情況法官通常會認定有罪,如果你沒有前科,可以爭取緩刑看看

jj 102-01-03 19:13
你好 本人2012/10月行駛報廢車被警察扣車,聽說紅單跟白單是分開的,所以可以打官司把車拿回。這真的嗎? 1,紅單上開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2 條第 一項第 一款、未領用牌照行駛。這是針對水貨車,用錯條款了,應是第 12 條第 九項、報廢登記汽車仍行駛,但兩者結果都是扣車沒入,問過人都說警察除酒駕外不得扣車,請問是否有其他條例,法律可引用車拿回? 2,10月底應去監理所聽后裁決,我沒去,查過並未因此加增其他罰單,我也沒去交通裁決事件申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之規定:不服處罰者,得於接到裁決書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那現在是寫聲明異議狀遞地方法院?還是先去交通裁決事件申訴后再告? 3,報廢車是跟前車主買的,有讓渡書,97年辦停駛,我拿車,一年多后前車主98年去辦報廢我不知道,監理所說被開單跟處理都只能是前車主,歸責后我才能處理。請問我有讓渡書能寫個〈個人財產領回書〉告法院?能引用那些法條?聲明異議狀是刑事,我這算民事刑事? 4,警察扣車几天后我找媒體去找他才開白單給我,當場未開紅單,事后郵寄紅單,他有疏失嗎?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1-03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是要把車要回來,則要看你所有被開的單子裡面有沒有寫到扣車,而且有法令依據,如果沒有,建議先發個函給警局扣車的人,再沒消息,只好對扣車的人,甚至對警察局提起返還或竊盜等民刑事告訴救濟!!
ling 102-01-03 18:53

你好:我的姪子跟一個未滿18歲的女孩子發生性關係.而分手後女方得知自己懷孕.她謊稱她已把孩子拿掉.事隔半年她又跑來跟男方說她沒拿掉是騙他的.她要一筆遮羞費.我姪子也有給他.後來也不知怎的又跑去法院告我姪子妨礙性自主權.現在孩子生下來監護權在女方.但還不滿3個月孩子因為母親的疏失造成毯子悶死小孩而窒息死亡.這樣我們男方有無辦法解決此官司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女方當時滿十六歲,且是雙方合意發生性行為,則尚不構成妨礙性自主罪,所以男方應朝此方向去打,才能免除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j 101-12-30 20:15

你好
本人2012/10月行駛報廢車被警察扣車,聽說紅單跟白單是分開的,所以可以打官司把車拿回。這真的嗎?
1,紅單上開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2 條第 一項第 一款、未領用牌照行駛。這是針對水貨車,用錯條款了,應是第 12 條第 九項、報廢登記汽車仍行駛,但兩者結果都是扣車沒入,問過人都說警察除酒駕外不得扣車,請問是否有其他條例,法律可引用車拿回?

2,10月底應去監理所聽后裁決,我沒去,查過並未因此加增其他罰單,我也沒去交通裁決事件申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之規定:不服處罰者,得於接到裁決書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那現在是寫聲明異議狀遞地方法院?還是先去交通裁決事件申訴后再告?

3,報廢車是跟前車主買的,有讓渡書,97年辦停駛,我拿車,一年多后前車主98年去辦報廢我不知道,監理所說被開單跟處理都只能是前車主,歸責后我才能處理。請問我有讓渡書能寫個〈個人財產領回書〉告法院?能引用那些法條?聲明異議狀是刑事,我這算民事刑事

4,警察扣車几天后我找媒體去找他才開白單給我,當場未開紅單,事后郵寄紅單,他有疏失嗎?

謝謝

ufobaba 101-12-20 11:51

我妹的機車被A侵佔了,我妹在10/17於B警局報案(報侵佔),A10/24於C警局被抓到,也坦承機車是被他騎走的也被過戶到自己(A)的名下,C警局問A車在何處?A說忘記了?於是C警局告訴我妹可回去原本報案的B警局報失竊(10/25的凌晨),並且開立失竊的單子,....
慘的是
11月底的時候我們被通知..機車已於10/24透過機車行被賣出去了並且過戶給D小姐,雖然現在被找到但被當證據暫時保存於D小姐那.
**我想問的是**
1.從10/17號報侵佔一直到10/24號,我妹很怕機車被A賣出去,所以問B警局,機車會不會被賣了,B警局還一直保證說:對不會 , 這方面警局是不是有疏失呢?? 警方不是有和監理所連線嗎??既然是被侵佔的車子 如要過戶監理所應該會發現吧 怎麼還會被過戶呢??

2.10/25日凌晨 C警局告訴我妹可去報失竊,但為什麼現在又有警察說其實不可報失竊的..??

3.就報案來講,如果在台南發生的事是否也可在台中報案呢??為什麼有些說可以 有些又 說不可 ???
4.事後我打電話問了監理所 如果機車侵佔是否可以請監理所做"註記"之類的動作?
監理所回答是:必須要警察局行文或者是有報案三聯單..
B警察局告訴我妹 因這起案件是已知對方是誰了 所以不會有報案三聯單,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就只剩一條路了(警察局行文) ,如今看來 B警察局是沒有行文給監理所,才會造成我妹的機車又再被過戶給D女.....

****這樣我們可以做些什麼保護自的權利嗎??還是自認倒楣呢??""'


請知道的大大指點迷津 謝謝((警方一人說一種 真不知該聽誰的))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12:34

據您所述內容,您只能向侵佔者訴請賠償。有疑問的是,您到底有無拿到侵佔案的三聯單?還是僅有備案?

ufobaba 101-12-20 13:2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據您所述內容,您只能向侵佔者訴請賠償。有疑問的是,您到底有無拿到侵佔案的三聯單?還是僅有備案? ... (恕刪)

 律師您好

警局告訴我們  因已知道確切的對象是誰 所以沒有報案三聯單

潔小皿 101-11-12 09:58

律師你好,

我在11/07下午1點30左右,駕著公司的車子返回家中;在接進家們的巷子口備一台轉彎車撞上了。當下已經立即尋求警察的協助,警方的現場鑑定也確認是對方的疏失

不過第二天我的保險公司去電談車子事後賠償的問題,對方不但不認帳,還說他沒錯,他們車子也有損害,所以大家自己負責自己的車子,我無法接受這種說法,對方揚言不然你去告我ㄚ,並講了一些令人發火的話.......

我除了有當下警方的鑑定還有行車記錄器可以證明是對方撞過來的

天ㄚ,遇到這種人,我該如何尋求公平正義?

 

你那是公司的車子,要以公司名義提告

潔小皿 101-11-12 12:04
謝謝律師
Eason 101-11-08 10:48

本人親屬患有輕度精神疾病安置於復康之家內,前日晚間突遭同為精神病患持木棍攻擊,現在加護病房救治中. 該收容機構堅稱他們該做的及該防範的都已經做了,不需為發生這件事情負擔任何責任並要求打人病患家屬全權負擔所有醫療費用與後續賠償問題. 就本人認知,病患由該機構24小時收容照護,理當負責被收容人之安全,會發生這種事顯然在管理上出現嚴重疏失(為何會有木棍?傷害行為發生時無管理人員在場與制止?) 請問是否該收容機構在作業程序上完全符合其上管理單位規範就不需為這件事情負責? 收容機構於該案是否違犯民法刑法? 如確有違犯應該以何種名義對其提出告訴? 該案責任歸屬是否為收容機構與加害人家屬各1/2? 加害人家屬可否以收容機構有管理疏失拒絕負擔責任?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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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軒 101-11-04 19:36

請問一下喔各位律師大哥們,我今年被傷害的案件不知道該怎麼補救了?(這篇文章友點長了麻煩仔細的看完了謝謝)

我今年1月1日的時候因為口角糾紛,當時對方向我嗆聲跑到彰化來打我?

當時我是因為對方那時候一直打電話來跟我邀輸贏那時候我覺得很困擾,當時我想不到解決的方法?就把電話轉接出去,後來我把電話轉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但是那個朋友似乎跟對方那些人串通起來把我設計出去?

後來我那個不知道是不是人的朋友把我約出去之後?他就跟對方聯絡了,他是跟對方聯絡說我願意出來跟他們好好談了

後來對方只有5個人三個女生兩個男生,後來見面之後那幾個男生一直打我的頭

後來對方那幾個男生一直打我的頭一開始我受不了了我跑到附近的店家我跑進去喊一聲救命

然後店家是一個女生是櫃檯收銀人員的樣子?

後來那個收銀人員小姐聽到我喊救命之後馬上就報警了

後來不到幾分鐘左右吧?警察就到案發現場了,後來對方會怕的樣子?就硬把我押著上車然後開車跑給警察追,但當時是在轉彎處所以警察追不到我被押上車的那台車然後警察追不道就沒再找了吧?

後來對方換了兩三個地方換地方之後一直對我施暴

後來他們打完了?

我那個朋友就開車載我回去他家然後我就不想跟那個不知道是不是人的朋友講太多了?

後來回到他家後我就騎機車回家了

當時是1月1日發生的傷害案件,我在1月1日之後那幾天的日子裡我的頭痛到快爆炸了

當時我忍受不了後來我弟弟見到我這樣之後我弟弟就跟我說你趕快去彰化的醫院照一下電腦斷層掃描看看啦,因為我當時真的很痛苦痛苦到我當時差點就...想做傻事了

我1月4日去彰化的某家醫院照了電腦斷層掃描之後報告出來了醫生跟我說我有腦出血的狀況需要馬上動刀最安全,但是我當時完全沒有經濟可以負擔我要動手術的手術費用又捨不得讓我爺爺幫我支出,後來我就跟醫生說我先回去把前籌備起來我再過來動手術吧?

醫生說好然後我爺爺就騎機車載我回家了,到了1月5日的時候剛好我要去台中的慈濟醫院看診

我1月5日當天去慈濟醫院神經外科我跟醫生說我頭好痛,後來醫生說我先去照電腦斷層掃描吧?

後來電腦斷層掃描照出來之後醫生跟我說我這個一定要今天動手術不然我將會睡睡的去逝了

我當時聽到這樣的情況當然嚇到了!!!逼不得已的只好再當夏先動手數再說吧?

醫生還有跟我說我之前發生重大事故的時候被某間醫院

我之前被那間醫院醫到真的不成人型?

不知道這算是醫療糾紛還是醫療疏失?只能說當時在那間醫院幫我動手術的那個醫生真的很沒醫德

醫不好我?它可以選擇轉交給其他夠專業的醫生來幫我醫吧?

我那時候發生重大事故有水腦有水腦所以有被插水管

慈濟醫院的醫生跟我說我現在會有很多的後遺症其中是因為那間醫院對我插的水管插在頭腦裡的太深處了所以才會引起很多後遺症

我實在是很不懂這樣叫做醫生嗎?沒有醫德內?醫不好我?它可以轉給其他專業人仕吧?

後來慈濟醫院的醫生跟我說我當時是左腦有內出血

剛好那間沒醫德的醫院幫我插的水管引起很多後遺症的水管是插在左邊

慈濟醫院的醫生跟我說他會順便幫我把那個引起很多後遺症的水管給拿掉的

我今年也是因為那條水管拿掉之後真的思緒變的比較清晰一點了反應也變得好了些

然後我那時候1月5日動刀的好像是在1月13日出院的

我出院後當然很不服氣阿~很想討回公道~然後我利用了網路在奇摩知識+在那裡尋找全台灣的抽成律師

結果我當時遇到了台南的律師

台南的律師也很費功夫的跑來彰化找我面談?

台南的律師跟我說我直接去提告對我動手的人就可以討回你自己的公道了

後來今年3月的時候我跟台南的抽成律師簽約了

也到當時對我動手的管轄派出所去報案了

我今年3月的時候原本對那些對我動手的人提出告訴

我對他們提出傷害..妨害自由的告訴

後來5月21日的時候他們5個人當中有一個人先出來跟我和解

5月21日到彰化的某間派出所做到案說明

順便來彰化說要跟我做和解?

但是當時不是我出面和解的喔!!!!!!

是我父親出面和解的我父親接到警察局警員的電話說對方3個動手其中一個要跟我和解

後來我父親連絡抽成的律師

然後到了彰化之後做和解的動作

對方拿出20萬做和解

當時抽成的律師不知道怎麼在和解書上跟對方怎麼寫的?

後來和解成功了?過幾天後我在家裡就收到了和解書的信了

但是我很不滿意阿?我又沒有說我父親可以出面幫我和解?

何況和解金20萬我也不同意和解阿~

我今年跟抽成的律師有簽一張契約但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委託書?

律師大哥們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契約是寫"委任合約書"請問一下這五個字算是委托書(委任書)嗎?

如果這一張不是委任書或是委託書的話那台南的抽成律師憑什麼幫我和解?

依據我彰化免費的諮詢律師是說我如果沒有簽給他們委託書或是委任書的話我可以對我父親和台南的律師提出委造文書的告訴

我這件傷害案件是在今年3月的時候提告的後來10月22日法院寄來判決書

判決書是寫說我對對方提出的傷害告訴和共犯告訴不起訴?

後來我拿著判決書和和解書給我彰化免費諮詢的律師看過之後

免費諮詢律師跟我說和解書上面是寫說我今天跟對方達成協議成功和解後我不能在對"對方"追訴了

我彰化免費諮詢的律師是說和解書可以寫單獨對個人不要再追訴但是不能寫說對對方

因為意思不一樣

問題是很沒道理內?

我完全不同意內?

我父親憑什麼幫我和解傷害案件呢?

而且這傷害案件讓我去慈濟醫院動了兩次刀

就20萬的和解金就要我放下這怨恨嗎?

原本我可以拿到更多的金額,但是卻被我父親跟台南的抽成律師害得完全沒得拿了?

這什麼道理阿?

請問一下這邊的律師

我10月22日收到法院的判決書是寫說如果我有任何異義在七天以內可以提出

判決書都這樣寫了?

我現在很好奇是不是台南抽成律師跟對方已經有串通了?

所以聯合起來設計我了?

不然我無緣無故損失了那麼多的錢?

實在是很沒道理捏?

我陷在是想要這傷害案件在起訴

如果真的非必要的話那我對對方三個人對我動手的我三個都要起訴!!!!!!

請問一下這邊的律師們我該怎麼討回我自己的公道呢?

麻煩清楚的看完我所打的這篇文章好嗎?

因為這件事情對我很重要!!!!!!

是台南的律師有問題還是1月1日對我動手的那三個人有問題呢?

請看過這篇文章的律師大哥們幫我解答一下好嗎?麻煩你們幫我解答一下拜託了謝謝!!!!!!

噗媽媽 101-11-03 10:41

請某公司代購使用他們儲值付費機制(先儲值再付款代購費較便宜),但因廠商疏失,代購沒有成功,將此筆金錢退回了我會員儲值帳戶,因為我是要那個包包才儲值的,現在包包沒有代購成功我也沒有必要再將錢擺在儲值帳戶,故要求廠商退款,代購不成立是廠商疏失,故廠商同意退費同時,也承諾不收取轉帳手續費。

我依照廠商要求傳真雙證件以及帳戶影本,在傳真之前為了個資保護,我將雙證件後四碼塗掉,廠商竟然說我資料不齊全不予退款,並要求我回到網站會員資料那裡補填寫身分證號碼,並再傳真沒有塗掉身分證號碼的雙證件給他們,讓他們核對身分。

問題是當初註冊網站會員時,身分證號碼並不是必填,如果是必填我還願意註冊表示我願意承擔個資外洩風險,但是因為不是必填所以我才註冊的。現在一要退款,竟然要我回去補填,還要我傳真完整號碼的雙證件,雖然說當初儲值時有規定要退款必須傳真雙證件以及帳戶影本,但是我塗掉後四碼,並不為過吧!!重點是我傳過去的帳本也是我當初匯款的帳本,退回原帳本,這樣有問題嗎?

我已經去函消保官了,消保官請廠商15日之內解決,要是沒有的話請我二次申訴開調節委員會,也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徑了。我是不想勞民傷財走訴訟,但是我朋友說萬一廠商態度強硬走法律途徑,我敗訴的話,我還要負擔廠商所有的訴訟費用,我堅持不傳真完整雙證件給廠商,有錯嗎?

mosquito 101-10-30 20:21
律師,您好: 很感謝您的抽空回覆,因為我已離職,要蒐證確實有難度, 目前仍在職的員工,怕她們會因為要保住工作而不願作證, 如果公司要告我,是否也該有據實的證據?!是否也需要一一舉證?! 證明那些疏失是由我造成,不是因為公司本身制度有問題?! 我明明就是按照正常程序離職,公司卻不願開立離職證明給我, 公司是擺明了不想承認我有按照程序離職嗎?!這樣是否已違反勞基法? 如果一個公司可以這樣隨便任意要求正常離職員工賠償不實的業務疏失, 那我們這些小勞工的權益到底何在...
陳振榮 () 101-10-30 21:28
公司如要提告 自然須負舉證責任 包括責任之構成 損失之金額等等 不過依你所述 公司會單純因為退貨而遭到損害 我持很大的疑問 不管如何 你應該先做的就是放寬心 對方都還沒告 我們怎能先心慌 至於你所說的公司有無違法 你可以去看勞基法19條及79條 你並非完全處於被打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