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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 104-12-24 11:37

請問各位律師:甲方在今年某月跟我方借款,其原因表示甲方家父身體不好需要一筆錢來開刀住院,我方當下以幫助甲方為原則,並與甲方有簽屬商業本票為證明,事後已到還錢時機發覺甲方以欺騙行為(有透過第三者友人確認),我方當下已提告民事,並強制執行本票

事後發現甲方疑似詐欺行為,除了與我方借貸本票外,還以同樣手法與第三者簽本票

請問甲方之行為足夠詐欺罪名嗎?

對方有開立商業本票,且表示是要借貸,應該屬於民事債權債務關係,不會構成詐欺取財罪。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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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蚊子 104-12-24 09:11

我們公司店面租給一個新加坡的畫廊。期間多次積欠租金,每次都要發存證信函才繳。公證租約原本到106年,想說10、11、12月租金都沒繳,打越洋電話關心他們,結果就亂說我們標的物有瑕疵,要提前解約。公司也同意,只是要讓他們簽解約協議書,同意三個月欠繳租金押金抵扣,而且之前的裝潢保證金當拆除費用。沒想到對方拒絕用印,說因為房屋有瑕疵無法營業,故要求只扣一個月租金,如果我們公司不答應,他們就要走法律途徑。整個是惡人先告狀!!!!!想請問大家,強制執行以及支付命令的程序為何?我該如何使公司不吃虧且可以懲罰他們,感謝大家!!!!!!

你們的租約有經過公證,在公證書上是否有逕赴強制執行的約定呢? 如果有,那應該是可以拿該公證過的租約,向民事法院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對方在台灣的財產。 

民事法院收到聲請後,會請你們陳報對方可查封財產,然後進行查封及後續拍賣的程序,對方知悉後應該會趕快處理與你們之間的債務問題。

志仔 104-12-23 23:09

我寄出到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要多久

收到支付命令該如何處置

期限多久

要如何執行強制薪資三分之一申請呢

Kiki 104-12-23 14:28

請問,

1、貨款債權的請求時效有多久?

2、因貨款債權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裁定准許後,多久的時間內一定要聲請強制執行,否則裁定就失效呢?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3 14:53

您好!

1.   貨款的請求權時效是二年。
2.   支付命令送達後經二十日未異議的話,時效重行起算二年,每屆滿二年之前需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莊莊 104-12-22 14:56

雨天視覺不佳開車左轉進入小巷時,在黃色網狀線,撞到行人行人未走行人穿越道,責任歸屬是100%汽車嗎??(聽說小路的路權行人的?)
都沒路燈沒紅綠燈,有打方向燈,車已過行人穿越道,對方穿越馬路直行如果調閱監視器,是要證明對方沒走行人道才有勝算嗎??

當時在找車位時速並不快,加上下雨天又冷,氣候不佳沒路燈,對方牙齒斷掉@@!!!有和行人承諾會賠償,整日陪伴就醫醫院說對方牙齒狀況本身不好但當事人的妹妹堅持要趁這次車禍賠償讓當事人順道把牙齒弄最好的牙冠但有與當事人協調希望各退一步做中階的牙冠,但似乎對方妹妹不是那麼有意願T_T
因為我自己也曾車禍過,對於對方也很抱歉,但基於金額問題還是想詢問各位肇責的意見
全額賠償是確定的嗎?還是對方也有責任呢?肇責比例有可能大約判斷嗎?判決書還沒出來 只有強制險,強制險只賠一萬T_T12/6發生 初判表還沒出來
當時有看到斑馬線上左方行人停在斑馬線前要讓我先通過,所以我才左轉(當時對方應該在A柱方向的巷子中間)轉過去時剛好從車頭左前方看到他 踩剎車後餘速撞上
撞上後我有請左方斑馬線等待的行人幫我報警 ,我去扶對方起來至騎樓下休息等救護車

【問題1】我應該怎麼告知對方肇責問題呢?今天對方又打來希望我付全額12萬T_T 他說走民事調解的話他就要跟我要精神賠償T_T

【問題2】我有婉轉的告知對方希望能各退一步 但是對方覺得今天不是我撞他牙齒也不會斷,我能理解他的,因為我騎車也被撞過T_T但是希望想問各位有沒有可能8/2比例或9/1或7/3肇責@0@【問題3】若初判表出來只顯示都是我的責任的話就只能照初判表賠償嗎?還是可以調閱監視器確認對方沒在人行道上申訴肇責呢

【問題4】若初判表結果出來 顯示我方:應注意為注意 對方:未依規定行走斑馬線 的話該如何告知對方肇責比例問題呢?如果對方對於肇責比例不滿意要告我過失傷害的話應該怎麼回應較佳呢?還是為了防止過失傷害只能完全認賠?
【問題5】若初判表顯示我應注意未注意行人為主因,沒說行人過錯的話,就遵循全額賠償嗎?協商好像最少一定要全額醫療賠償,因對方要脅若不賠償醫療全額要上法院告過失傷害及追加精神賠償及醫療賠償及其他費用@@後續對方打電話來說原本左邊蛀牙的門牙說有撞擊到可能也會有問題後續六個月後如果要治療也是要我負責但原本牙齒狀況就不好的話有可能談一人一半嗎

 

 

付上自製事故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652290

財源 104-12-22 13:27

你好我收到一法院的執行命令 他上面寫說我債權金額: 新台幣24000元 及其中新台幣19222元自民國96年10月3日起至清債日止 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我想請問一下他們可以直接向法院進行扣薪嗎?

我打電話去問他們說我欠的是電話費~請問那他們這樣是可以做強制扣薪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22 14:01

您好!

您收到法院的「執行命令」,表示對方應該已經取得執行名義,可以對您的任何財產強制執行,包括動產動產(存款、車輛、電器等)或薪資等。如果您有工作,對方可向法院聲請命令您任職的公司將應給付的薪資按月扣1/3,直到還清欠款及利息為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財源 104-12-22 14:0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收到法院的「執行命令」,表示對方應該已經取得執行名義,可以對您的 ... (恕刪)

那請問一下我所欠的電話費他有追逐期嗎?

money 104-12-22 11:57

住家鶯歌這邊七樓頂樓平台最近被住在七樓的住戶強制蓋遮雨棚, 說是有去新北市拆除大隊申請報備就會同我社區的管委公告說即日要施工搭建, 七樓的住戶兼委員(管委會的委員)還在頂樓的平台裝設針孔攝影機, 侵犯到我們這棟樓的隱私, 請問一下這樣有違法嗎? 我有問過新北市拆除大隊他搭建雨棚是否合法, 拆除大隊說如我社區管委有約定說需該棟以下6戶同意書才能算是合法, 但七樓住戶卻用管委會來壓制我們說社區管委已同意就可搭建, 請教這樣是否有侵犯到我住戶得權益, 我重頭到尾都沒簽任何的同意書, 怎麼可以這樣侵犯我住戶得權益.如要提告管委會是不是就等於拿自己繳的管理費來跟自己對打.

你好:

若裝設針孔之處所(頂樓平台)具影隱私權之合理期待,可主張人格權(隱私權)遭受侵害,請求排除侵害及精神慰撫金。 頂樓屬於共用部分,若未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全體住戶同意,約定專用,擅自搭蓋違建會構成竊占罪,民事上可主張拆屋還地。 無須對管委會提告,只要針對七樓住戶提告即可。
money 104-12-22 13:35

對於管理委員會的主委任侵占住戶的權益是不是真的都沒法可管, 只能放任管委會去為所欲為, 都不用負任何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2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須對七樓住戶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共有物於全體共有人即可,無須提告管委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2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須對七樓住戶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共有物於全體共有人即可,無須提告管委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EFF 104-12-22 09:59
我騎機車載我老婆在巷道十字路口發生車禍,十字路口都巷道一樣寬的路面,十字路口沒有紅綠燈也沒有監視器,我是直行車對方從我左邊巷道出來要左轉與我直行車同方向,他告訴警車他要轉左撞到我直行車,我跟我老婆都受傷,後來我我上救護車送到醫院,診斷書上我有搓傷及擦傷,我老婆有擦傷,我們都有診斷書,不知這樣車禍是否有刑事傷害責任呢? 對方告知已申請到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他告知雙方都有錯, 所以他不願意賠償傷害. 另外對方告知為有保強制險,直到車禍後晚上才去保強制險,對方是否有罪責或懲罰費用呢? 因為他不願意賠傷,他提出協調委員會協調,我是否可以提出醫療費及請假費損失,精神賠償,傷後保養費用車損等呢? 若協調不成進入法院我的成功理賠會比較高嗎? 因為對方協談很惡劣所以想要多些費用,不知該如何我的權利損失呢? 請多幫忙謝謝,
money 104-12-22 08:58

住家鶯歌這邊七樓頂樓平台最近被住在七樓的住戶強制蓋遮雨棚, 說是有去新北市拆除大隊申請報備就會同我社區的管委公告說即日要施工搭建, 七樓的住戶兼委員(管委會的委員)還在頂樓的平台裝設針孔攝影機, 侵犯到我們這棟樓的隱私, 請問一下這樣有違法嗎? 我有問過新北市拆除大隊他搭建雨棚是否合法, 拆除大隊說如我社區管委有約定說需該棟以下6戶同意書才能算是合法, 但七樓住戶卻用管委會來壓制我們說社區管委已同意就可搭建, 請教這樣是否有侵犯到我住戶得權益, 我重頭到尾都沒簽任何的同意書, 怎麼可以這樣侵犯我住戶得權益.如要提告管委會是不是就等於拿自己繳的管理費來跟自己對打.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4: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誰出錢裝設的?倘若是該主委?還是管委會?

2、倘若是主委,可以直接告主委本人即可,倘若是管委會必須告管委會。後者的話,因為未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所以可能涉犯侵占罪。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Bodhi_tree 104-12-21 13:54

想請教一下,關於農地分割的相關事宜。

目前情況是:
家中有一塊共有農地,面積為四分二。甲方一人持分三分五,乙方二人持分佔7厘。甲方已在此四分二的農地上耕作超過20年,乙方僅有持分,並無耕作之實。
農地原本並無道路可走,甲方為了耕作方便,像水利局申請水利溝加蓋,自費加蓋,以方便車子能進入農地
另,甲方在此農地已建造合法農舍(當時乙方之上一代同意並蓋印章),農舍前有一塊空地作為庭院,但是不在當初農舍申請的面積裡面。
現在甲方欲進行土地分割,甲方欲將農舍、庭院和靠近水利溝加蓋為主的周邊農地分割為甲方所有。但乙方不同意,乙方認為庭院面積,乙方亦有權分割,而且乙方不願意分割到無聯外道路的農地
因此,雙方僵持不下,目前皆是雙方面對面協商,並未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亦未像法院申請強制分割

所以,問題是:
1. 水利溝加蓋,是否屬於水利地?可否向水利局申請承租
2. 假設雙方協調未果,向法院申請前強制分割,法官是否會依  甲方已建造農舍與耕作的事實上處分,而將利於甲方的分割,判於甲方?
3. 假設甲方欲將「包含農舍、庭院為主範圍的應有土地賣出」,依據土地法第34-1條第一項及第四項,由於土地持分逾2/3,是否「不需」經過乙方蓋章同意,即可自行出賣?而乙方僅有優先購買權
4. 承第3點,假設乙方放棄購買權,丙方購買甲方土地,取得持分證明。那麼,是否丙方取得甲方之土地,也就表示與乙方的土地分割了?還是,依然變成乙方與丙方的共同持有糾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4: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當初的申請內容,不能一概而論。

2、法院會尊重目前的使用狀況,但是因為另外一塊地會有沒有聯外道路的問題,所以不一定,除非能給予連外道路使用。

3、倘若持份達2/3,可以直接出賣應有部分,另一共有人指有優先購買權

4、持份出售之後,由買受人與另一共有共有動產

小宣 104-12-21 13:41
因先生車貸一台17噸貨車150萬 拍賣127萬 對方還要我們清償50多萬的餘額 但接連三家裡經濟嚴重陷入困境 無法照對方要求先拿出10萬 所以不讓我們分期 申請強制扣薪跟查封拍賣房子 我們生活已陷入困難了 如果又被扣薪扣到無法養孩子沒房子能住 我們真的會走上絕路...我們家土地持分
小宣 104-12-21 13:41
因先生車貸一台17噸貨車150萬 拍賣127萬 對方還要我們清償50多萬的餘額 但接連三家裡經濟嚴重陷入困境 無法照對方要求先拿出10萬 所以不讓我們分期 申請強制扣薪跟查封拍賣房子 我們生活已陷入困難了 如果又被扣薪扣到無法養孩子沒房子能住 我們真的會走上絕路...我們家土地持分
大大 104-12-21 10:13

律師你好,二年前因為我幫親戚擔保原故,親戚避不見面,現在被債務人申請本票裁定,我想請教一下,我目前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從事的是現金交易的工作,沒有薪資轉入,那我如果銀行帳戶裡面有存款或臨時存入一筆錢去扣繳一些費用或有貨款匯入銀行的話,那這些銀行裡錢會被對方扣走嗎(如果對方實施強制執行的話)目前對方沒有執行假扣押假處分,謝謝回答

你好:

法院民事執行處的扣押命令以命令達到時點為基準點,效力僅及於時點以前,不及於嗣後存入之款項,但你無法預知債權人是否會再申請強制執行同一帳戶,所以還是會有遭受強制執行之風險存在,惟銀行理論上不會主動通知債權人,除非銀行本身就是債權人。

還是衝阿啦 104-12-21 09:15

我有個妹妹88年次的

104/10/5.6開始吸
104/10/8被抓
104/10/14援交被發現 強制安置
104/10/20跑掉

12/15要回去銷案會被判感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1 0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感化教育屬於法院審理完之後所為的處遇,法院會依據少年的行為、態度、家庭關係等來綜合判斷,不能一蓋而論,建議應該由法定代理人及律師一起到案說明。

2、倘若沒有主動到案,可能被抓到之後就直接收容(類似羈押)。

Angel 104-12-20 22:19

婆婆生病住院,先生的二姐請了看護照顧,目前要出院,看護通知我們去繳清費用並辦出院,先生的兄姐都推拖有事不能去,看護要我們去幫,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強制要求先生的兄姐一起分攤費用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0 22:28

您好,

依您的狀況,還是須由願意代為墊支的人出面,先行支付相關看護、醫療、扶養費用,之後可召集家屬協商分攤扶養費用,如真協議不成,再以婆婆之名義對不願履行扶養義務之家屬提出訴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

您好:

可以由你們先支付後,再起訴請求扶養費墊付之返還,之後也可以以婆婆名義起訴,請求扶養費之給付。

你好:

子女對於父親均有扶養義務存在,並依各自之經濟能力負擔,原則上之全體子女均分,其中一人代墊後,可依不當得利之規定向其他子女請求其應負擔之部分。 還是要儘快去繳納分用,否則醫院會依法律途徑請求。
沈恆 (沈律師) 104-12-20 23:37

您好!

醫療費用可視為扶養費用的一部分,應由全體子女各依經濟能力分擔。如果其中有人先行墊付,可向其餘兄弟姊妹請求返還代墊費用。此爭議可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再尋求法院介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南 104-12-20 22:14

由於民事判決書上 只有我跟母親的名子 需要賠償那筆費用,那我父親名下財產是否就不需要被強制執行法拍。

判決書日期是93年7月

你好:

依據既判力之主觀範圍及執行名義對人之之效力,原則上僅及於判決所載之當事人,除非為當事人之繼受人或標的物之繼受人、為他人而為原告或被告者之確定判決,否則無權對他人為強制執行。依你所述,93年間之確定判決被告只有母親及你,原告當然無法持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執行你父親之財產。另外,要注意請求權是否罹於消滅時效,若有,可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爭執。

沈恆 (沈律師) 104-12-20 23:42

您好!

判決書只記載母親與您為被告,對方依確定判決請求執行,就只能執行母親與您的財產,對方無法以此份確定判決書強制執行父親的財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EFF 104-12-19 23:28

我騎機車載我老婆在巷道十字路口發生車禍,十字路口都巷道一樣寬的路面,十字路口沒有紅綠燈也沒有監視器,我是直行車對方從我左邊巷道出來要左轉與我直行車同方向,他告訴警車他要轉左撞到我直行車,我跟我老婆都受傷,後來我我上救護車送到醫院,診斷書上我有搓傷及擦傷,我老婆有擦傷,我們都有診斷書,不知這樣車禍是否有刑事傷害責任呢? 對方告知已申請到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他告知雙方都有錯, 所以他不願意賠償傷害.

另外對方告知為有保強制險,直到車禍後晚上才去保強制險,對方是否有罪責或懲罰費用呢? 因為他不願意賠傷,他提出協調委員會協調,我是否可以提出醫療費及請假費損失,精神賠償,傷後保養費用車損等呢? 若協調不成進入法院我的成功理賠會比較高嗎? 因為對方協談很惡劣所以想要多些費用,不知該如何我的權利損失呢?

請多幫忙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0 16:30

您好,

1、關於您的情形,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

2、縱使雙方都有過失,仍應按過失比例賠償對方的損失。

3、未投保汽車強制責任險,可向公路主管機關檢舉,可對該名車主處以罰鍰。

4、所有相關的單據、發票等費用支出證明或其他損害之證據,都應妥善保存,將來都可作為求償之依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用留言回覆,感謝)

日月 104-12-19 18:53

您好:

1.公司因部門擬縮編以節省人力成本,協調資遣事宜,公司表示為不留下個人將來有資遣記錄,公司願意給予相當於資遣費的2倍金額要求個人提出自離.

2.查閱勞基法11條及相關規定,公司並無符合資遣之要件.

請問: 若個人不願意接受公司提出之上列1之條件,公司可以強制資遣嗎?個人應有的權利有哪些?

謝謝.

 

 

你好:

若無勞基法第11、12條規定之事由,雇主無權終止勞動契約。 若雇主違法終止勞動契約可訴請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請求給付薪資,亦可依勞基法第14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再依就業保險法規定申請失業給付。
日月 104-12-19 19:54

感謝徐律師回覆:

若公司無勞基法第11、12條規定之事由,個人不同意但公司強行資遣並將資遣費匯入個人帳戶,後續如何因應以維個人權益.

謝謝.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無勞基法第11、12條規定之事由,雇主無權終止勞動契約 ... (恕刪)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9 2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繼續回去上班,倘若公司拒絕,就直接去勞工局提出申訴。

2、屆時可以主張回復職務及這段期間的薪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若公司拒?您回任,則應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請求復職前之薪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日月 104-12-20 09:20

 謝謝各位律師的答覆,

但公司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擔心到時公司會硬找個不適任理由而執行資遣.

員工在法律上有沒有因應之道或應注意的?

謝謝.

Msp 104-12-19 17:47

之前對債務人已經聲請強制執行,調閱對方財產只有薪資,調閱記錄只有到今年六月,法院回信因他已經不在任內任職因此扣不到薪資

之前有聽說他要轉職,但不知道他是去哪家公司,問共同認識的朋友聽說全被他封鎖了,因此打聽不到,請問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找出他在哪裡工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9 21: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嘗試調閱勞健保資料。

沈恆 (沈律師) 104-12-19 23:57

您好!

如果對方有新工作,可請法院協助調閱勞保投保資料,查出新的任職公司,但如果沒投保此法就行不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茂 104-12-19 01:09

我想請問一下 因為我的手機給同事保管可是他不小心上廁所時掉到馬桶裡他原本答應要賠償我一個新的後來出爾反爾的 手機價錢也變來變去的 他跟手機門市的合約也不讓我知道卻要我負擔手機一半的錢 但原本說好的是手機的3分之1  可是他現在連合約裡的續約金額也加進來要我一起分擔    後來也不打算出面處理卻 如果我想請他賠償我可以怎麼做 可以選擇用什麼強制的方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4: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手機損壞的費用,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告並且聲請強制執行。

2、倘若雙方另外有約定,則必須依據約定向對方請求,但是必須要有事證證明雙方的約定。

Hugo 104-12-18 09:45

甲方21歲,快遞公司送貨人員,執行工作騎公司機車在慢車道直接左轉後方車輛發生擦撞,傷勢為左手腕扭傷。

乙方64歲,水泥師傅,採買日用品返家,騎機車與前方左轉車輛發生擦撞,傷勢為左邊一肋骨骨折

經詢問乙方保險公司,其表示參考現場示意圖,一般判斷雙方責任:甲方7、乙方3。

我是乙方,目前調解過一次,甲方由公司主管代表,但調解無共識,原因為賠償金額落差太大。(乙方希望至少可以賠償一個月的勞力減損費用;甲方代表轉述只能賠償幾千塊)

另外,已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但因為車禍現場在警察到時已經移動車輛,故初判表判定結果為無法判定。

請教以下問題

公司車未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雙方都只有保強制險),當事人執行工作發生意外,公司是否有法律責任? 依目前初判表的結果,是否有需要進一步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以利後續調解? 希望以賠償一個月的勞力減損費用$50000,再依雙方責任比支付實際賠償費用,目前遇到的問題為:工作收入(扣繳憑單)與實際收入呈現上有落差(證明部分為營造廠收入,沒有證明部分為零工兼差),目前103扣憑只有10來萬,近三個月收入證明平均有3萬左右;請問在此條件下是否建議怎麼跟對方談? 預計進行第二次調解,如果再次無共識,什麼時候建議提出告訴?另外請問提告的訴求、流程及可能產生的費用?是否可以提告刑法過失傷害及附加民事賠償?乙方提告需要請律師嗎?

你好:

可依民法第188條規定請求僱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初判表只是參考用,還是要送車輛行車事故委員會鑑定才有辦法釐清責任歸屬。 診斷證明書上要有宜在家休養才有辦法請求薪資損害,請求賠償要有證據能夠證明確實受有損害。 刑事部分要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民事部分要在2年內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是否委任律師要看請求之金額,金額不高建議撰狀即可。 可以請領強制保險給付。
阿咖 104-12-18 01:28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家土地已經簽約要賣出了,還沒點交,但是叔叔不搬出土地上的房子土地房子的名字都是我爸爸的,於是我們想要強制他搬出,因為如果再不搬出的話我們可能要付違約金650萬元,請問我們可以自己找人把他的東西跟財產全部搬出來嗎?,這樣合法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18 08:57

您好!

要看叔叔對房屋是否有合法占有權(例如:租用、借用)而定,如果叔叔是無權占有,可要求叔叔遷離房屋,但私人強搬財物並不合法,比較安全的作法是提起遷讓房屋訴訟。另外,依您所述如果只賣土地而未賣房屋,則您應還保有房屋的合法使用權,且房屋土地間視為成立租賃關係,因此叔叔占用房屋並未侵害土地買方的權利,為何會導致違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咖 104-12-18 13:5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要看叔叔對房屋是否有合法占有權(例如:租用、借用)而定,如果叔叔是無權 ... (恕刪)

 沈律師您好, 叔叔沒有租約算是無權佔有, 因為房屋違建,所以賣出時候算是在土地的一部分,因為我們12/23號當天要點交,現在已經12/18了所以想儘快讓他離開哪裡,所以想要請問有沒有什麼儘快讓他離開又合法的方法

JEFF 104-12-17 22:44

我騎機車載我老婆在巷道十字路口發生車禍,十字路口都巷道一樣寬的路面,十字路口沒有紅綠燈也沒有監視器,我是直行車對方從我左邊巷道出來要左轉與我直行車同方向,他告訴警車他要轉左撞到我直行車,我跟我老婆都受傷,後來我我上救護車送到醫院,診斷書上我有搓傷及擦傷,我老婆有擦傷,我們都有診斷書,不知這樣車禍是否有刑事傷害責任呢? 對方告知已申請到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他告知雙方都有錯, 所以他不願意賠償傷害.

另外對方告知為有保強制險,直到車禍後晚上才去保強制險,對方是否有罪責或懲罰費用呢? 因為他不願意賠傷,他提出協調委員會協調,我是否可以提出醫療費及請假費損失,精神賠償,傷後保養費用車損等呢? 若協調不成進入法院我的成功理賠會比較高嗎? 因為對方協談很惡劣所以想要多些費用,不知該如何我的權利損失呢?

請多幫忙謝謝,

MOMA 104-12-17 22:06

9/4我先生發生車禍,鼻樑斷裂而且臉部有15公分左右的縫合傷口

初判表對方的欄位為

1、左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依車載攝影錄影機畫面)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我方的欄位為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駕車

因為理賠金額談不攏所以今天上調解員會

對方保險員一開口就說因為我方酒駕

所以肇責是7:3,我方7,對方3

然後....強制險不理賠

再說不然就我們申請肇責鑑定再來談

離開之後馬上到交通裁決所申請肇責鑑定

想請問一下

有人說初判表上第一位的肇責比較大是這樣嗎

想知道鑑定結果會跟初判表結果會不會差很多

Ruby 104-12-17 20:24

你好,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我是某間飲料店計時人員,然後公司每個月要求員工開一次會晚上10.30到11點但是沒有付加班費也沒有強制要求參加,前半年我都用各種理由推託不去了因為時間太晚,加上男朋友會擔心

現在主管就說如果這個禮拜天再不去開會就要請我離開

想請問這樣主管的作法是合理的嗎,是否有觸犯什麼法律

解雇後,我能領到什麼費用嗎?

之前有個朋友告訴我說,若是沒有強制參加我有選擇權要去或者不去

謝謝你的幫忙

 

 

 

您好:

1.  若雇主認定開會係屬工作一部分,因此開會是包含在上班時間的話,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雇主可以立即解僱,無須預告亦不須給予資遣費,依您所述即使雇主認定曠職,亦不符合期限規定,因此僅能適用「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予以解雇,但必須將開會制定於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之具體事項內。

2.  依您所述,若雇主因此將您解雇,不符合上述勞基法規定,因此必須在事前告知,且給予資遣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Ruby 104-12-17 21:25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若雇主認定開會係屬工作一部分,因此開會是包含在上班時 ... (恕刪)

 但是如果只是僱主自己認為是上班時間,但是卻未有相關條約說上班就一定要去開會

況且會議也是屬非上班時段開會,那是否應該付加班費用

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相關條例?

謝謝您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12-17 23:01

您好!

您可以要求公司講清楚並留下證據,如果要求必須參加會議,就屬於工作的一部分,若超時也必須支付加班費。反之,如果公司不強制要求開會,以此理由解雇就不合法,您仍可繼續工作或要求給付資遣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開會可以讓你知道公司經營階級的想法對人生是有幫助的。

二、只是十一點到家都幾點了,不只有安危問題而已那美容覺怎麼辦。

三、如果你想開會男友有空應該發揮騎士精神來接你才是。

四、快過年了是否要跟雇主翻臉請三思,有的是過年前走有的是過年後走,有的會留下來,都是選項。

 五、勞資其實也是在挑誰有錯,十點還要開會當然是加班,應該要給加班費不然老板為什麼下班後不去你家幫你洗碗…

六、未必要翻臉…我以前當勞工的時候是任勞任怨,因為我看得更遠…

七、可以查些判決來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WWang 104-12-17 14:50

目前情況:在一式公函中,社會局指名三個人(每人各收到一份正本)支付直系尊親的安置費用,否則會請法院下令強制執行。甲乙丙三人,只有甲去申請也已經獲得法院裁決減輕扶養義務,也只有甲要自行對社會局的要求提訴願只要負擔法院裁決的數額。乙和丙對整件事的態度自開始一直是不予理會,也不與甲聯繫。

請問:

1) 提出的訴願,只會代表甲一人嗎?還是同時也代表乙和丙?

2) 在等待訴願判決的期間,法院會先對乙和丙強制執行嗎?

3) 訴願的判決,只會影響甲嗎?還是對三人同時都有效?

4) 如果訴願成功,甲是否僅需要負擔法院裁決的減輕扶養的數額(不論社會局所要求的高出許多的數額),然後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對甲不會再有後續問題?

5) 不足的金額,社會局是否會直接跟乙和丙索取(因無減輕義務的法院裁決)?

 

懇請逐項解答指點,非常感謝!

sherry 104-12-14 23:35

各位大律師好,

            想再請問一下譬如債務人欠款150萬已達1年之久,但近期才還部分金額15萬元。

            現在要送強制執行金額如何填寫? 應該填原本債權150萬? 還是扣除已還金額130萬? 而債權金額變少,原本應該用150萬算的法定利息 ,就變成直接用130萬去算。我該怎麼做比較好,謝謝。

以上問題請幫忙回答,感謝!!!

sherry 104-12-14 23:28

各位大律師好,

            想再請問一下譬如債務人欠款150萬已達1年之久,但近期才還部分金額15萬元。

            現在要送強制執行金額如何填寫? 應該填原本債權150萬? 還是扣除已還金額130萬? 而債權金額變少,原本應該用150萬算的法定利息 ,就變成直接用130萬去算。我該怎麼做比較好,謝謝。

以上問題請幫忙回答,感謝!!!

小乖 104-12-14 20:42
小弟我上月因一起國道一號意外車禍案件... 10/28國一北上彰化路段因大卡車輪胎爆胎而殘留在國道上 因國道那段路面無路燈路段,而肇事車主也沒做後續處理,而導致我追撞上去 也不曉得那輪胎皮置放多久了,因為大卡車爆胎後卻不在現場 而這起意外事件總造成5台車15人傷..但我偏又是追撞上輪皮的那輛 事發凌晨2:10分,我是想詢問那天我去看新聞毫無動靜 事發後...個人因骨折沒辦法跑去國道警察局關切,也只能電話關心 但事發一個多月了,打去關心是否這輛肇事車主找到了沒... 得到的答案是這方面以移至刑事隊處理找肇事車輛,總覺得是否是警務人員 要查不查,因?個人認為國道上不是都有錄影機,二至少還有遠通吧? 但一直都是無消無息的狀態,我想請問她說移至刑事隊 那我要怎麼去追蹤後續辦案進度呢?而公速警察也叫我去申請特別補償基金會 強制險部份,那警察沒去追查肇事車輛叫我去申請這個?那我這情形是不是可以 告本國國家呢..畢竟能放一顆輪胎國道上面讓人追撞嗎?因為我追撞後導致失控 撞到一台計程車,損失估計蠻大的,那這方面我該找誰求償? 小弟深感不解,還請各位律師大大們...幫忙解決、感謝萬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5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向遺留輪胎皮的車輛求償,或是國道高速公路局請求國家賠償

2、不過本文認為此類案件要請求國家賠償的機會應該不高,因為凌晨發生的事情要求馬上排除雜物,恐有困難,不過還是要依據現場狀況來判斷。

3、移交給刑事警察應該就不會吃案了,所以不用擔心,您可以詢問移到哪個警局,之後向該警局詢問案件狀況。

木公 104-12-14 18:50

請問要達到強制分割的條件是甚麼?   如果土地持有人很多,是否要全部人同意或是超過某一比例人數才能提強制分割?  因為最近遇到有外人從缺錢的宗親收購持有份 並開始對外放話所以想問清楚自身的權益   麻煩律師們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14 19:01

您好!

如果要協議分割需得到全體共有人同意,若無法全體達成協議同意分割,則任一共有人都可向法院單獨提出裁判分割的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全體共有人無法協商分割,即可以聲請法院裁判分割,而裁判分割二造應各自提出您們的方割方案供法官參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只要其中一人提出強制分割訴訟即可

沒有限制人數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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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4 2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有人其中一人,不論持份比例多寡,均可以其他共有人為被告,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若您不同意對方之分割方案,您亦提出其他分割方法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4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共有人其中一人,不論持份比例多寡,均可以其他共有人為被告,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若您不同意對方之分割方案,您亦提出其他分割方法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 祿 104-12-14 13:39

國稅局財產歸戶清單上房屋所有權人○○○法定代理人○○○+○○○;所有權人早已成年且於金融機構有負債。

請問可否對所有權強制執行?法定代理人(父母)有無影響?

感謝   大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4-12-14 14:34

您好!

如果所有權人就是債務人,債權人於取得執行名義後就可對所有權人的財產強制執行,是否有法定代理人並不會有影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Wang 104-12-14 04:11

目前情況:

直系尊親被社會局安置,法院已經裁決減輕扶養(每月四千),近日接獲市政府社會局公函,要求支付安置費用,遠遠超過法院裁決數額,若是不服本處分,30天之內送訴願書等等審查,不然時間到會強制執行。

請問:

1. 既然法院已同意減輕扶養,我是否只需要負擔法院裁決的扶養金額?

2. 我應該對這社會局/市政府的處分提出訴願還是抗告?之後的審查步驟又是如何?會審查多久?在這當中是不是社會局就無法要求強制執行?

3. 社會局如何請法院強制執行?告我嗎?我再提出抗告嗎?這程序又如何?

麻煩律師們解答及指教。自己在網路上搜尋資料以及相關案件許久,只有在本網站看到一則類似情況,但仍需要對以上問題尋求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提起訴願而非抗告,並請求於爭訟確定前暫緩執行,訴願可以提出法院判決供訴願會參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Wang 105-01-18 12:35

依以上建議,我已經提出訴願(約四週前),訴願書填寫內容有包括法院先前的減輕義務判決,以及請求暫緩執行;目前尚無收件單位之回覆,但了解處理過程需要的時間,並不意外

然而,近日收到市政府來函,要求審判單位駁回我的訴願,指稱強制安置是政府權限,產生之債權屬於公法,民法只說可減免,但非免除,所以依法向我討錢並無不當,並舉出101年最高行政法院之判例

就我個人搜尋所知,台北市政府(雖非本人案件所屬)法務局已有注意到民法扶養義務及老人福利法安置費用間的衝突,進而請法學人士完成鑑定,供訴願審議及法制審議人員參考

請問:

1) 假使訴願被駁回,之後的步驟是不是: 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若不服判決,再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訴? 那再之後呢?

2) 什麼是(或何時可以)“抗告”? 社會局移交強制執行時,我可以抗告嗎?

3) 以實務經驗看,勝訴的可能性(大,中,小)?

4) 既然法院判決我的扶養義務可減輕至每月$4000,從判決日起我是否只需要負擔這部分(而並非社會局要求的全數費用)?

5) 目前社會局指出已經積欠的安養費用,若判決是我的義務但我無法一次付清,政府會容許商討分期償還嗎?

6) 有關民法1114條,如果第一代直系卑親屬(子女)不存在,第二代直系卑親屬(孫子女)是否要繼續負扶養隔代尊親屬的義務?

謝謝解答與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0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老人福利法的安置費用,與民法上的扶養義務不同,本文認為此部分仍有爭議,因為屬於法律上之爭議,所以倘若要提起行政訴的話,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2、行政執行的部分應該是聲明異議,並且請求停止執行。

3、可以與社會局協商,不過通常行政機關基於依法行政不會同意。

4、倘若親等近者都不存在,由次一親等的直系血親卑親屬負擔。

sherry 104-12-13 23:48

各位大律師好,

            請問一下債務人還款於"支付命令"核准之後,譬如他欠款150萬,但已經還部分金額20萬元,這樣子我送強制執行金額如何填寫?要填寫150萬元,還是要寫130萬呢? 謝謝。

以上問題請幫忙回答,感謝!!!

sherry 104-12-13 23:39

各位大律師好,

            請問一下債務人還款於"支付命令"核准之後,譬如他欠款150萬,但已經還部分金額20萬元,這樣子我送強制執行金額如何填寫?要填寫150萬元,還是要寫130萬呢? 謝謝。

以上問題請幫忙回答,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14 02:19

您好!

支付命令確定對方欠您的金額是150萬元,對方已還款20萬元,只剩下欠您130萬元,您可就尚未清償的130萬元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EFF 104-12-13 04:47

我在小巷子的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我是直行車對方從我左邊巷子出來,他告訴警車他要轉左撞到我直行車,我跟我老婆都受傷,後來我被救護車送到醫院,我有搓傷及擦傷,我老婆有擦傷,我們都有診斷書,不知這樣車禍初判責任歸屬為佔大部分的錯誤?

另外對方未有保強制險,直到車禍後才去保強制險,對方是否有其他法律責任呢? 這樣算是刑事罪嗎? 我該如何申要求理賠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17: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撞擊位置、車輛位置、路大路小的路權,建議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才有辦法判斷。

2、涉及刑事過失傷害罪及民事賠償

3、民事賠償的部分,可以要求修繕費用、醫療費用、其他必要費用(但是要有相關單據或是事證證明)。

JEFF 104-12-13 22:4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撞擊位置、車輛位置、 ... (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提示,

第1個部分已提出申請但需要1個月才能提供,因為都是十字路口是小巷子,那是那條道路較大比較有利嗎?

第3個部分那是可提出精神賠償嗎?及傷假理賠嗎? 若調解不成功的話,這2項可以理賠嗎?

lisa 104-12-12 13:18

請問強制執行查封動產部份:如債務人戶籍地在宜蘭,但目前租屋住在桃園 1.其租屋內家電器產品可否申請查封?  2.狀紙是否要先明確調查告知法院價家電產品詳細規格嗎?  3 . 執行狀聲請是要送交哪個管轄地方法院(桃園or 宜蘭)?謝謝律師解疑!

sherry 104-12-11 16:44

各位大律師好 :

      我想請問一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相關問題 :

      (1) 匯款至被詐騙的戶頭,並非債務人名下,有辦法強制執行第三人戶頭嗎?

      (2) 已經查過債務人名下無任何動產動產,也無銀行利息,請問我可以在強制執行單送出之後,請法院協助查詢哪些債務財產相關資料? 譬如郵局帳戶,最新投保資料....還有其他可以請法院協助嗎?

      (3) 債務人在第三人公司承包工程,但不確定是以債務人名義去做,還是又另外使用人頭設立工程公司,這樣子我可以去強制執行他領到的工程款嗎?

     以上問題請幫忙解答,感謝!!!

sherry 104-12-11 16:35

各位大律師好 :

      我想請問一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相關問題 :

      (1) 匯款至被詐騙的戶頭,並非債務人名下,有辦法強制執行第三人戶頭嗎?

      (2) 已經查過債務人名下無任何動產動產,也無銀行利息,請問我可以在強制執行單送出之後,請法院協助查詢哪些債務財產相關資料? 譬如郵局帳戶,最新投保資料....還有其他可以請法院協助嗎?

      (3) 債務人在第三人公司承包工程,但不確定是以債務人名義去做,還是又另外使用人頭設立工程公司,這樣子我可以去強制執行他領到的工程款嗎?

     以上問題請幫忙解答,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取得執行名義,若是以支付命令方式,即為支付命令確定為執行名義,而執行應針對債務人名下財產為之,若要對第三人執行,則應債務人對該第三人要有債權存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支付命令所產生的執行力只能針對支付命令所載之債務人,也就是說支付命令及不能拿去執行第三人的財產,如果你認為第三人有欠你錢,你應該是就該第三人另行取得執行名義,例如對該第三人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民事起訴;如果怕脫產希望快一點就是對該第三人先做假扣押,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提供擔保後聲請執行該筆款項。如果你對該第三人並無執行名義的話是不能以對債務人之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第三人之財產的。

二、可以聲請執行法院查詢的除了你說的以外還有一個是集保中心問債務人有無投資財產;另一個是有爭議的是聲請法院函詢保險同業公會去查詢債務人有沒有儲蓄性質的保險,這個部分不是要一個法院都願意幫你查,也是一般律師比較容易漏掉的東西。其他的財產部分你可能要找個律師跟你談一談了…

三、就債務人針對第三人工程款債權的部分,可以考慮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如果第三人認為債務人對之並無工程款債權存在會回函給法院的。

四、執行部分如果針對其中一部分財產債務人之債權聲請強制執行之後,債務人就尚未執行部分可能會脫產以對,這個部分在執行的時候先後優先順序要調整一下,當然是將金額比較大的部分聲請強制執行先。

五、如果執行無效果的話記得換發債權憑證,並依債權性質定期換發債權憑證,如果你懶得記得話就每三年換一次債權憑證,以免超過時效債務人可以拒絕清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逸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美 104-12-10 15:14

律師您好:

因為當初盤讓店面時 都是發票人1與我先生(負責人)簽盤讓書,因為他們資金不足才要求簽本票每個月慢慢還,但此店負責卻是他太太。

我想請問一下在簽寫本票那時,發票人1(丈夫)與發票人2(妻子)是夫妻關係,本票上有發票1的親筆簽名以及付款地及手印等資訊,而發票人2的地方我們請妻子簽名 但最後卻變成老公親簽替妻子簽上妻子的名字(由於負責人是太太 故她太太是絕對知情的 簽本票時老婆也在旁邊),此本票已向發票人1跑過裁定、確定認明去了戶證才發現 他們已申請離婚 並且發票人1名下皆無財產及所得 再強制執行似乎只能換到有跟沒有一樣的債權書而已,所以想當初盤店時都是太太去貸款的,表示太太應該有一定能力,所以我們想向發票人2提出清償

我們已向法院對發票人2太太部份聲請本票裁定,今天已收到裁定書,但我想詢問的是 因為發票人2本非妻子親筆簽名,況且他們也於今年申請離婚了,那麼我們是不是無權請妻子清償債務呢?  感謝您的回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6: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是發票人都可以作為本票裁定的相對人。

2、倘若對方拒絕,必須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倘若對方否認,您可以考慮提告詐欺罪或是偽造文書的告發。

沈恆 (沈律師) 104-12-10 16:13

您好!

對方太太可能會主張沒有在本票簽名而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方若勝訴,您就無法再以本票強制執行對方太太的財產。 如果有證據能證明對方太太是債務人,可另提訴訟請求其返還欠款,基本上債務關係跟是否離婚無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22:13

 取得本票裁定本身已經是執行名義,可以執行對方太太的財產。但對方太太仍有權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或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為抗辯,並聲請停止執行。畢竟法院對於本票裁定只是形式審查,並未實質審理是否有債權債務關係。

jayda 104-12-10 11:30

我是在工地工作的基層工人...
一段長達6年多黑暗的婚姻結束一年多....
(說給朋友們聽也認為實在太扯很難完全相信的事實)
也因為為了保護在這段婚姻時生下的兩位無辜女兒,在那位很熟練將她的違法證據毀的很徹底的女性所認識了一些危險人士的生活中,沒有去報案解決...;所以只有傻傻的決定介入她的圈子,也碰了那讓我將她恨不得.....一萬次的毒品,自己知道那種東西碰不得,在那種圈子中卻還是得無奈的在眾人的觀看下去使用了....;長達將近四年的日子..盼等一個能夠讓她沒有任何理由的那張苦撐硬熬終於等到可以不讓她帶走任何一位女兒的 離婚協議書而這段婚姻 我負債了百萬以上的債務 以及更加加重的腰部舊傷,以及累積在身體之中的毒品成分。
【在104年9月16日工作下班後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的案發住址的電腦
該戶住家的租屋屋主 是在那圈子認識的 兩人曾私下在外用餐時聊我的情況,得知到我不會主動的去碰那些毒品,也得知我的工作性質以及對於電器、電腦上的一些維修技能,所以當螢幕、電腦、家電、線路上有需要維修時,他會事先問我何時下班比較早或者休假女兒有人幫忙照看時,去幫他處理,因為知道我的負債狀況,維修好後,都會給予 200~1000元的現金,讓我買一些小孩子的日常用品,他知道我因為那段婚姻中碰了毒品,也已經盡可能不再問我有沒有空過去幫他修理一些物品,也極少有來往,就算有來往,也只是閒話家常關心兩位女兒的成長、學習上居多。


【在104年9月16日下班回到家,小朋友麻煩住在附近的媽媽幫忙照看後,晚上20:10分準備出門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蒐集好修理的方法整理一片的修復光碟片】
到達他家後只是與他打聲招呼,問他進去房間方便吧,就直接要到房間的電腦開始做維修的事情,只是房裡有 他的朋友,當時房中已經充滿了煙霧,我盡快的打開電腦設定bios抓取修復光碟自動開機修復時 屋主也跟著坐在我身旁尋問這次應該可以修好的對話時在旁使用毒品,而我只點點頭盡量的不說話,屋主說完後,就離開房間,等電腦開始進行修復時,我點了一支自己的紅當香菸,在抽了第二口時發覺頭暈,站起要出房間時,碰一聲外面客廳的吵雜聲,想說那是人家的事情,別去理會,自己往後方廁所廚房陽台那區域走去...有人從背後拉住了我,好像是叫我站住不準動,問我是幹甚麼的! (我當時戴著耳機在聽 有聲小說 手裡拿著剛點的香菸 )
回頭看著對方,回答他,你好我是來這邊幫屋主修理電腦的,他猶豫了一下,就叫我到客廳蹲下...這時我才知道,是 警察(便衣)。
從到客廳蹲下一直到樹林保安路的警察局,被強制驗尿、抽血、做完筆錄,全部配合、據實以告當天從104年09月16日20:25分走進那間房子之後的所有實情然後在23:35~45分左右離開,徒步走回摩托車停放的地方已經是隔天凌晨了,因為當時手機欠費未繳,無法發話,也覺得自己坦蕩沒做任何違法行為! 就只想快些回家擔心母親照顧我的女兒到那麼晚會被責罵。
10月9日接到電話 正在工作時接起來後 對話中通知我必須再次去做一次筆錄,晚上21:30分之前一定要到,如果沒有自己前往報到,那就是警方人員到家裡找我然後帶回警局了 .... 心想 為何還要做筆錄?? 都事實告知了 還要我去幹嘛? 當天在陽明山莊頂路柏園山莊186號工作到晚上20:XX分,終於將這邊第一階段的工程做完了心想一定要遲到了...心急的騎著摩托車一路上油門幾乎都是轉到底的在趕往樹林..可是還是遲到了,一身工作時的水泥、髒兮兮的工作鞋進去前還擔心弄髒他們的地板 在外面盡量拍乾淨才進去...裡面的工作人員看到我到了之後..只問..:你晚餐吃了嗎?  回:剛從工地下班趕過來  問:那你還沒回家? 回:(看著時鐘)我遲到了! 聊:那這樣吧!今天你先回去,明天早上9點30之前你將你女兒麻煩朋友或鄰居幫你照顧一下再過來! 回:(思考一下)10點之前可以嗎?因為明天是周末,朋友很少也都有他們的事情,我盡量10點之前會趕來!
104年10月10日 早上 09:45分 特別的國慶日 也是讓我在12月08日晚上23:35分到大觀分局領取一份掛號未領的文件,回到家之後打開一看是一張簡易法庭判決結果通知單的一份 【由 他們從我104年09月16日的尿液、抽血檢驗報告中自行推斷我之前筆錄絕對是不實,讓我再次去做一份由他們一人扮演白臉一人扮演黑臉,半引導、半威嚇的讓我這根本連看都沒看到他們說的那天有甚麼玻璃球、吸食器、打火機】就把我之前的完全事實的筆錄給部分推翻掉!要我順著他們的打出來的字,然後同意上述屬實。
每個人都有過去! 我不敢說自己以前沒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但是!我終於保護了想要保護的兩位女兒不讓那人帶走任何一位的那段過去所造成的影響!

在我一心只有賺錢工作養兒育女、償還銀行負債、日常生活開銷、沒勞健保、一堆過期紅單、好幾位在我困難時借錢讓我渡過難關的這種重擔中的日子,早已經沒在碰那些傷身的東西,就這樣讓我收到一張 打開之後 整整兩天沒吃沒睡中間還休克嚇到一直在身旁擔心著的女朋友,直到昨晚12月9號晚上21:50分左右女朋友硬將我推到房間後叫我躺下睡覺休息。

習慣早上6點多起床的我,走到電腦桌看到桌上有女朋友一些記下來的小紙條,才知道她為了我這件事情忙到凌晨不知道幾點累到不行了才到房間睡覺...直到現在還是捨不得叫醒她,因為在3天前,她大夜班晚上11點20我叫她起床後一直到昨天凌晨....她才真的睡著,她是一位很專業又有責任又有愛心的職業護士! 在年初正式交往前,我已經坦白沒有任何隱瞞完完整整的跟她說過我那段黑暗婚姻中的所有點點滴滴,只是希望她了解我曾經的過去,而不是將過去隱瞞造成她對我的誤解。
她的擔心讓我自責...我不想自己的一些過去讓她這樣的為我操心煩憂! 所以只好到網站上尋求協助..負債的我也因這件事情沒辦法去工作.也只剩餘3天的時間而以..中斷的收入...兩位女兒的照料...還有雖是親屬的家人但自以為是只知道顧及自己面子還有只知道錢錢錢的家人們...我並沒讓他們知道這些事情! 

已經沒有使用但是有些許反應再以抽絲剝繭的檢驗方式檢驗出有濃度。第二次筆錄非真實,工作人員卻說我何必當初第一份要隱瞞!回去等收到開庭通知吧!工作工作工作....等等等等等,當我等到根本早忘記時,卻等來了 簡易判決通知單 !

 

沒有抗告的意願,只盼能顧及到兩位女兒,好不容易讓那黑心的...不用再天天挨餓、被打被罵,看著她們兩姊妹現在開心的成長...如今得....

有能夠接受懲罰又可以顧及到女兒們(7歲、4歲)的日常所需以及每月得繳銀行與友人的債務的方式嗎?  

 


剩下 2 天 了 ! 希望能有好律師能夠協助負債中的我,我能夠分期付款...但是能力真的有限.. 
在此先感謝此網站提供給予了一些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或幾乎不了解的人群如此好的服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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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進去勒戒所觀察約為45添枝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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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da 104-12-13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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