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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儒 102-09-17 22:03

請問一下去年我因幫朋友租房子  而朋友利用那房子從事性交易買賣  

上了法庭  我跟檢察官說我真的不知道 朋友租房子是用來做甚麼的

今年9月我收到了法院寄來的通知書  上面寫被告起訴

刑法30條第一項  231條第一項  幫助媒介 容留性交罪嫌

我看到我都哭了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還有一個小孩  我不想去被關

我真的不知道此事 檢察官卻認定我有  線在被起訴了

上面寫5年以下有期徒刑 10萬元易科罰金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不想被關   請你們幫幫我    謝謝  感激不盡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件您目前已被列為刑事被告,建議應儘速委任律師進行閱卷,以釐清檢方據以起訴之證據,並進一步規劃辯護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飛飛 102-09-17 20:43
承上 請問許律師 或以照顧費用債權查封該屋 如何標準? 要是他以房子賣掉有錢請人照顧為尤呢?
直接來電好了.
飛飛 102-09-17 20:05
爸爸 生病 算嚴重常發酒瘋,都是媽媽在照顧他 (需要人照顧) 現在好像說要賣房子 不顧妻兒 兒女有成年跟未成年 說要賣房子(黃金地段的 ) 去買山上的房子 養牛阿羊阿之類的 房子產權是爸爸的名子 不過是奶奶留下來的 (奶奶去世約六年) 因為如果賣了 妻兒都沒地方住了 還有姐姐跟未成年妹妹 可以不顧妻兒嗎? 有方法可以阻止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應視您父親有無宣告監護之必要,若有,則應向法院聲請宣告監護,以保護其財產,若無,則您父親若於意識清楚的前提下去處分其財產,則恐怕難以阻止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飛飛 102-09-17 20:05
爸爸 生病 算嚴重常發酒瘋,都是媽媽在照顧他 (需要人照顧) 現在好像說要賣房子 不顧妻兒 兒女有成年跟未成年 說要賣房子(黃金地段的 ) 去買山上的房子 養牛阿羊阿之類的 房子產權是爸爸的名子 不過是奶奶留下來的 (奶奶去世約六年) 因為如果賣了 妻兒都沒地方住了 還有姐姐跟未成年妹妹 可以不顧妻兒嗎? 有方法可以阻止嗎?
對於此種情形,可分別依父親反常行為之嚴重程度,由母親(配偶)、四等親內親屬(你),均可向法院聲請對父親為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使其不能為有效之法律行為,確保房屋存續。
飛飛 102-09-17 20:04
爸爸 生病 算嚴重常發酒瘋,都是媽媽在照顧他 (需要人照顧) 現在好像說要賣房子 不顧妻兒 兒女有成年跟未成年 說要賣房子(黃金地段的 ) 去買山上的房子 養牛阿羊阿之類的 房子產權是爸爸的名子 不過是奶奶留下來的 (奶奶去世約六年) 因為如果賣了 妻兒都沒地方住了 還有姐姐跟未成年妹妹 可以不顧妻兒嗎? 有方法可以阻止嗎?
房子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自有權處分該房子,除非另有借名登記關係,在此情況則可請求返還.
飛飛 102-09-17 19:21
爸爸 生病 算嚴重常發酒瘋,都是媽媽在照顧他 (需要人照顧) 現在好像說要賣房子 不顧妻兒 兒女有成年跟未成年 說要賣房子(黃金地段的 ) 去買山上的房子 養牛阿羊阿之類的 房子產權是他爸爸的名子 不過是他奶奶留下來的 (奶奶去世約六年) 因為如果賣了 妻兒都沒地方住了 還有姐姐跟未成年妹妹 可以不顧妻兒嗎? 有方法可以阻止嗎?
房屋所有權是父親的 他可以自由處分 至於他對子女會配偶有扶養義務 那是另一個法律問題
閃電 102-09-17 14:56

您好:

目前住宅登記於老婆名下,目前房貸也是由老婆自行繳納,目前雙方討論著離婚議題,

請問律師,老婆該如何先行運作保有目前房子,不會因夫妻財產共有離婚時,老公也要爭房子

謝謝您

1.登記老婆名下 將來應該會列入夫妻財產分配範圍

2. 如果有可能 可以考慮先行出售~

或是登記在親屬名下

阿魚 102-09-17 13:12

你好!

我想請問土地買賣問題

我們家在快20年前跟隔壁鄰居買的土地 簽了契約 也付了錢 前一陣子也與那鄰居說要處理這件事

還很好心的說 好 他在去問他兒子 結果過了一陣子對方死不認帳  

因為之前不能分割 所以只有簽訂買賣契約 

現在我們想確認土地可否分割 所以請代書找人杖量 看是否已能分割 .

結果仗量完畢 對方死不認帳 也說沒簽那個契約 上面的名字印章不是他簽的 也說沒收到錢

簡單來說是他死不承認 因為契約有效期限15年 我們已經超過 需用換約的方式

但對方似乎是想再收一次錢 很過分  還想提高價錢

想請問有甚麼方法可以解決 ??? 請幫幫我們  

不然我們可能又要把爸爸媽媽辛辛苦苦賺的錢所蓋的房子 拆掉了 

請幫幫我們    謝謝!!!!!! 

 因當年之約定附有分割之條件,故15年時效要從可以分割時起算。

如果可以分割之時間未超過15年,即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移轉登記.

muden 102-09-17 10:59

別人的房子在我的土地上倒塌了
土地是我的,但房子所有人是別人的,從頭到尾都是我們在住,並沒有租賃房子是約60幾年的木造房屋,現在房屋倒塌了,要怎麼處理?要清除重建(蓋鐵皮屋)要向什麼單位申報?有沒有規定多久時間內要處理或多久時間後才可處理的問題?

 如果擔心會有法律問題,只能對房屋所有權人提除民事訴訟,請求對方將倒塌之房屋清除乾淨。

小童 102-09-17 10:12

您好 最近交給仲介賣一間房子,

當初要賣的總坪數是42坪及賣一個車位 但因自己有二個車位,

所以自己保留一個 成交後代書要去辨流程作公設分割時,

買方卻主張契約上的公設是46坪,要求契約履行,不能變動

契約上明明就有加一個一個車位而已啊

(代書也不清楚事後會來作車位坪數分割才會寫46坪,而沒有寫42坪)

我承認簽約當天沒跟買方說我有二個車位,以及事後會在公設上作車位坪數分割

但交給仲介時有請仲介在介紹時要明講只賣一個車位,買方也知道

而現在買方一直堅持就契約內容跑流程,不讓我把我的另一個車位分割回來給我

想請問我該如何要回車位,以及仲介是否有疏失

1.重點還是在如何確認當時合約的真意是甚麼 2.你可以考慮買賣契約簽立是否有錯誤的情形 3.如果仲介疏失 你可以考慮跟房仲請求賠償

如果合約沒有記載車位數為一個,可能會對你比較不利,但還是建議提出相關文件與律師討論為宜。

victor 102-09-17 08:16

我樓上住戶安裝淨水器,發生漏水,造成他自宅積水15公分高且有數日, 我的住屋因此全室滴漏水造成嚴重到不能住,天花板裝潢與木作裝潢都因滴漏水而浸泡水發霉變型,由於兩造對於賠償金額與修復還原的認知不同, 樓上住戶就要求走法律訴訟認定賠償金額, 我該如何處理! 我可以先行修復我的住宅嗎? 木頭裝璜泡水後的發霉變型,也讓屋內其他東西陸續變壞.

裝潢公司認為泡水木頭裝璜若不去先行拆除, 天花板與牆面結構無法確實知道損害與確實乾燥還需多少工時,能修復時間無法預估, 我的損失就得修復 遙遙無期? 樓上願意賠付金額不到修復復原的1/2 , 其他財損也沒得到賠償, 真該自認倒楣嗎? 我們回到老家住, 自行打掃整理損壞的物件, 沒有可以要求補償的支出單據, 一切的一切 人壞就可以推.拖.賴 ...嗎? 打官司走訴訟,律師費與裁判費似乎要由提告人先付, 我豈不是很冤? 要求償還得先拿錢出來? 被水淹還得自行花錢修復? 房子泡水不修可能損壞擴大, 該如何認定求償範圍? 等到法院判定後的持續其他破損與追加費用能要得到嗎?  懇請律師給予意見, 謝謝!!

 

 

 

 

Taylor 102-09-17 01:11
律師您好! 目前我的母親遇到了家產的糾紛想請教您, 簡而言之我的外婆擁有一棟房子所有權,我母親擁有該棟的土地權 由於外婆想把房子出售,出售所得想全數給小兒子(小舅舅), 我的母親不肯出讓土地權,舅舅憤而想對簿公堂, 請問舅舅有任何合理的理由或權益這樣做嗎? 我母親有可能會因此蒙受損失嗎?需要請律師調停嗎?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確認您母親所有的否為所有權,她與您祖母間有無借名關係存在,此應先釐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9-17 00:01

我有一間房子  

我所的稅 出現一筆 我不曾簽過的 租賃

請問 要如何處理

第二個問題

目前該房子還在我名下

但是我 沒有去找過仲介要賣房子

卻看到 仲介居然在銷售我的房子

請問 仲介偽造文書

熊仔 102-09-16 13:22

我家有一間老房子,建立年間已有6.70年了,佔地約30坪,但持有土地只有2.5坪,於民國40幾年有再增建約30坪,增建時有跟土地所有權人買地,有簽立契約,但無過戶.且房屋只有舊屋的?籍資料無增建部份.

現在建商要施行都更,說要告我們無權佔有,要我們拆屋還地,我們應如何面對??那舊買賣契約有效嗎??我們真的無權佔有??

1.買賣契約應該有效 但是否可以對現在土地所有權人主張 可能有疑問 2.另外可以考慮是否有民法425-1條的問題

熊仔 102-09-17 14:48

感謝張律師回覆

再請問一下,建商要進行都更,說我們老屋是舊違建戶,要拆屋還地,但我家老屋建立(包含增建)於民國40年,是否屬建築法施行前之建物?

且建商說要補償建物價金為28.4坪*15萬元(老屋約60坪),是否合理?我方一開始提補償金應為實際坪數*15萬元才合理,但建商說依台北市都更施行原則(詳細明稱不知)僅能補償28.4坪,其餘不算,但小弟去查台北市都更條例應是補償28.4坪的居住空間,且建商可以再去跟市府申請容積獎勵,

那不就左手給少少,右手去申請全額容積獎勵=賺粉大

以上是否合理???

小周 102-09-16 10:00

我於3年前透過仲介(中人)介紹, 評估台北市一房地產殘值超過1000萬, 有短期借貸的需求,於是我同意借對方800萬, 利息三個月核算共72萬,事先扣除;本人實際出款728萬給對方.
另外包含仲介費24萬由仲介領走;與代書費1萬,地政規費約1萬2; 對方實際收款金額為701萬8千.
三個月後,本人想向對方索回本金,對方開始避不見面;兩個月後;突然收到刑警要我做筆錄;表示對方去報案說,他長期酗酒精神不濟,某日去調謄本,居然有陌生人(就是我)偷拿他房子做不存在的債權設定,要我無條件塗銷,否則告我詐欺.
但我所有私契(本票.借據).公契(地政社訂契約書)都有他親筆簽名,之前匯款給他的匯款水單也都還在, 再者;對方雖然在法院一直聲明不認識我,卻私下找我和解;說他被人陷害,我也是受害者,要還我本金希望我不要再跟他耗在法院.
於是拖了將近一年, 我們同意以750萬和解; 等於我一年前出款728萬,一年後只拿回750萬;期間我不但得自付律師費7萬.民事裁定費8萬6;我這七百多萬還是銀行房貸增貸出來的,一年的房貸利息也超過15萬; 核算下是賠錢的.
本以為就這樣解決了,但上個月卻收到法院通知,說我是重利罪被告;檢察官起訴書上稱,我放款800萬,出款701萬8千; 三個月短期獲利為98萬2千,核算月息超過4%, 實屬重利.
但就像我之前所解釋的,98萬2千裡, 我只有賺72萬,其他為仲介費;代書費與規費, 而且之前的訴訟裡,仲介是有出庭作證承認他有收取24萬的, 不能算在我的獲利裡.
另外,我只借他短期三個月,72萬的獲利核算應為月息3%; 但第四個月起我們雙方並無任何利息給付的約定; 最後最重要的,一年後我只拿回750萬,等於我錢沒賺到還被重利起訴, 請問我這刑事案件要怎打??
是不是陳述上述的事實,就應該是無罪?? 

您好

若所言為真,實際借款728萬,3個月後應還800萬,一個月利息為24萬,約為3.3%月息,年息約40%,所以本件確有可能成立重利罪。但借款借款投資動產,又配合將其房屋抵押權設定,應有相當經驗與資力,難謂與刑法第344條前段規定之乘其急迫、輕率或無經驗相符。

kim 102-09-14 21:12

律師,您好!

因為我們的房子都更,但已耗時3年仍未有果,故不知何時冒出一位土地持有人(聽說事後來買的)說整個社區的房子水塔使用他的土地,所以,提告所有住戶要調解。現在問題是我們的房子已租給公司20年(有公證),所以,戶籍沒在裡面,因此,提告人是寄到房客那(原房子地址),我們沒收到通知(是里長請認識的人和房客通知我們的)。因此,我們可以不理會,不領取法院文件嗎?會有法律問題或罰款嗎?我們可以不參加調解,等開住戶大會決議後,再照辦嗎?若是,大家沒有共識,或出席人員太少(因都更,有的已搬走,有的人在國外),那我們該怎麼辦?

kim敬上

Taylor 102-09-14 15:49
律師您好! 目前我的母親遇到了家產的糾紛想請教您, 簡而言之我的外婆擁有一棟房子所有權,我母親擁有該棟的土地權 由於外婆想把房子出售,出售所得想全數給小兒子(小舅舅), 我的母親不肯出讓土地權,舅舅憤而想對簿公堂, 請問舅舅有任何合理的理由或權益這樣做嗎? 我母親有可能會因此蒙受損失嗎?需要請律師調停嗎? 謝謝您
如果土地確實是你母親所有 母親是否願意配合出售是他個人權利 舅舅並無權這樣主張
妹妹 102-09-14 11:02

大哥於年輕時買房子於弟弟名下,現今弟弟有意將房子還給大哥,妹妹得知後,要大哥將房子過給她,大哥答應了,但在房屋登記還在辦理的過程當中,發生一些爭執,大哥要妹妹將房子還給他,妹妹也答應去退件,但是之後都沒消息,之間大哥也一直以簡訊或書面的方式表達自己要拿回方子的意志,但大妹都相應不理,過一陣子竟發現大妹擅自將房子登記在她兒子名下,再溝通請她們將房子所有權人名義辦回大哥的名義,也以各式各樣的理由推托,或是不置可否。請問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告她侵占

該妹之行為,侵占背信均有成立之空間,可先用存證信函律師函通知其違法,若再不返還,得依法告訴。

小高 102-09-14 09:28
律師你好 問題是這樣的我的媽媽在今年3月21日自殺身亡,留下一間房子,他只有口頭上交代遺囑,然後我們最近要將房屋辦理過戶時 才知道我哥哥他的兩個小孩也有繼承權(遺產稅免稅證明書上有他們的名子)但我哥哥在3年前也是自殺身亡,當時他太太(外籍新娘)就帶著小孩搬去跟他的姐姐和姊夫同住也把戶口遷出去,之後就沒有再往來,地政局的人員跟我說因為兩個小孩都還未成年所以需要他媽媽的印鑑證明和戶籍謄本才行,結果她不願意辦理,而這部份如果不辦理,半年的時間一到好像要開始罰款,我們有甚麼辦法可以處理嗎? 我爸爸目前還健在他可以直接繼承嗎? 麻煩您為我解答 謝謝!!
您好: 您母親所遺留下來的財產,均會成為遺產,由您們繼承人共同繼承,而您哥的小孩也是本件的繼承人,所以要大家一起辦理繼承登記,有關繼承登記相關事項,可以就近詢問戶政及地政事務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彎彎 102-09-14 00:37

您好,想請問

今天下午開保護令的庭

結果未知 要等判決 也許會再開

如果保護令下來監護權是否比較有機會在我這邊

因為我先生有精神暴力 非常嚴重

我應該提出什麼有力的證據呢?

他有卡債 但他爸有房子 他爸媽也都沒在做事

我有助學貸款未還清 但我家做生意有穩定收入

我本身是新娘秘書 而他是開計程車

這樣我機會還大嗎?

我真的好擔心女兒在他那會受到暴力情況

 監護權部分需對我方日後居住生活環境、經濟狀況(含就業史)、親職能力(照顧小孩之能力)、生活休閒安排、家庭支援及小孩個人意願等提出優於對方之說明或證據,且對日後他方探視安排等提出合理方案即可。以上供參考。

班比 102-09-13 20:44
家父於95年5月將所有房子設定抵押350萬給姑姑,並借得150萬元並開立本票(100\05\09到期日、無利息約定要求),家父於101年3月往生,姑姑於101年3月申請裁定本票,我們在102年5月以150萬加上逾期2年6%利率還錢,姑姑反而不肯接受,避不見面,導致抵押權無法塗銷,我們因而法院提存。想問: 1.無強制執行的聲請裁定本票是否仍103\5\9時效銷滅? 2.姑姑要求應從95年以6%利率算利息,總共67萬,是否太超過? 3.我們應該如何法律行為使可順利塗消抵押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票之既已取得本票裁定,若已確定,則執行之請求可延長為五年,而該本票裁定上應有利息之記載,利息的消滅時效為五年,但本件的利息仍應先視該本票裁定內容而定,本件既然有設定抵押,則需抵押債權清償完畢才能塗銷,所以若您姑姑不願塗銷,則您們需向法院提起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之訴,取得確定判決後,才能進一步塗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本票之消滅時效期間依票據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係自到期日起算三年,至103年5月9日才罹於消滅完成。
2.聲請本票裁定後,因裁定本身並無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故裁定後其時效期間並不會延長為五年。

票據法第22條
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民法第137條第3項
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確定之請求權,其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五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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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傑 102-09-13 20:32
各位律師好! 我爸在各家銀行貸款至今大約100多萬還有地下錢莊,6-7年前就沒還了,也無力償還, 但我媽很生氣就跟我爸離婚(已離完婚),但我阿姨知道這件事後看我們可憐, 就將我家房子買下(有買賣證明)還是讓我媽跟家裡小孩居住, 我媽每個月也都大約會拿個3000-5000給我阿姨當房租, 而我爸賣房子的錢大部分都先還地下錢莊了,銀行沒還多少, 房子賣了大約2年,我阿姨的兒子因為開公司需要花費大筆金錢又揮霍無度常把腦筋動到我阿姨的動產上面, 確實也被我表哥搞掉一棟房子, 我阿姨怕都被她兒子搞到依無所有,所以又把房子先以贈與的方式轉回到我媽名下, 但最近有銀行寄了一封信,要我們去簡易法庭作協商, 如果跟我媽協商不成就要提起訴訟說我們脫產, 但是我媽現在在餐廳當洗碗工一個月新資大約1萬5至1萬8, 除了家裡開銷可能也無法償還, 我爸最近一年也發現得到癌症末期,已無力工作! 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感謝指教!
1.看你所述的事實 應該確實屬於脫產 對方應該是主張詐害債權之行為請求撤銷及通謀行為無效 2.重點還是看有沒有侵害債權 以及確實是否有贈與合意
Lisa 102-09-12 22:52

我家有兩棟房子,兩棟房子之間有隔約1公尺半的廣場,大家都會從這廣場進出,我小弟在其中一棟房子的牆上裝監視器,我家其他人的一舉一動日常生活作息都被拍下,大家都很不舒服,覺得隱私被侵犯,請問有法可管嗎? PS.因為我小弟最近有打傷我大弟下星期要開庭,我們包括我媽媽都有申請保護令審理中...

Jason 102-09-12 17:12

各位律師們:

我在新北市的房子有"共同壁"的問題,敘述如下...

      我們那約250坪土地,因為約40年前,長輩與其他人購買,經過時間與空間的轉換,目前是沒辦法分割,也就是大家都是持有"持分",一直都相安無事,20年後,約有8戶人家住在這持份上,目前有問題的就是我與隔壁鄰居糾紛,我這棟(之後稱呼A棟)與鄰居那棟(之後稱呼B棟),兩棟房子相連(中間有共同壁),A棟約早B棟3年蓋起,但是,以前房子好像都直接蓋,都不用申請建照的樣子,我想釐清的問題是中間的"共同壁"可否確認是我"A棟"所有,延伸幾個問題如下....

1.A棟早B棟先蓋,能否去查地籍資料或房屋稅(先蓋會有繳稅證明??), 有辦法確定是A棟所有,先不管B棟有沒有貼錢,要申請什麼證明,可確定A是棟先蓋(先蓋一定是有共同壁,對嗎?).

2.如果確認A棟先蓋,且B棟無任何證明有貼錢或有同意書的情況下,可否能請B棟以目前市價補貼B棟因為貼著A棟牆壁的費用?

3.想請教,是否地上物(房屋的共同壁證明)的證明,與持份能脫溝看待呢?,也就是我只需證明房屋是A棟先蓋,即可確認共同壁為A棟所以(A棟長輩確認B棟長輩無補貼或任何同意書)???

以上幾點還煩請各位律師們給予方向或解答...謝謝.

fong 102-09-12 16:15

請問

由於妹妹未嫁 故將一間房子過戶給妹妹(原為各1/2)

日前得知妹妹寫下同意書身故後將全數財產給某宗教團體

保險金受益人雖為各姐妹 但均以各姐妹名義全數捐贈給宗教團體

房產立下同意書 身故捐贈給宗教團體

請問將如何確保家人應有之權益

請問這算侵占

妹妹重病昏迷 照顧的責任全落在家人身上 很不希望最後全落入他人口袋

謝謝

1.本件同意書是否構成合法遺囑?恐怕還須進一步討論、確定。

2.即使該同意書在法律上構成遺囑,則其內容亦應有違反特留分之問題。

民法第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本件依您所述係將遺產全數分配給法定繼承人以外之人,當然即已違反持留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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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102-09-12 17:4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本件同意書是否構成合法遺囑?恐怕還須進一步討論、確定。

2.即使該同意書在 ... (恕刪)

由於保險金受益人為各姐妹 再以各姐妹之名義捐贈

受益人並不同意捐贈 請問算是侵占他人財產

再者 特留份為遺產之1/3 保險金剛好超過

最諷刺保險金有多數為姐姐繳納

另一個問題

妹妹有簽訂協議 房子無條件讓姐姐住到老死

房屋目前姐姐一家人住 所以妹妹也由姐姐照顧

請問如果妹妹身故後 房子捐贈給宗教團體(有方法保住房子嗎)

那姐姐一家人是否會被趕出來 還是可以用協議取得居住權

若人身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的話,則於被保險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之保險金,並不是遺產之一部分。由此來看您以該保險金額來看特留分的問題,實非正確。

保險法第112條
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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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102-09-12 09:16

各位律師們好 快兩年前 (還未到本票期限) 我表姊借款給一個男生 
(他們有短暫在一起過,但是錢這種事情當然要算清楚)
每次都有簽本票,也有借據


每次要他還錢 就是拖延 說謊 賴帳 
謊言從 
1.基本的會跟家人/朋友調來還
2.他有拿家裡的房屋去抵押換現金要還
3.什麼買中古車貸款然後會拿到現金 
4.有透過專業一條龍貸款公司 辦現金卡貸款要還

反正甚麼能想到的理由都用光了
到現在 手機關機完全聯絡不到人

算一算 從以前到現在他留在表姊這的本票正本共有12張 
總金額有60萬5千元 另有借據兩張 

他是獨子 家中爸媽名下有房子 不務正業  戶長為欠款人

表姐向法院提出本票裁定
目前對方提起抗告 內容大約為 之前跟表姊為男女朋友 所以借款  但是已經現金還清 因為當時為男女朋友所以並無要求將本票討回消滅 雖然欠款人有說是在何時還錢(日期跟表姊的車上)
但是沒有具體的證據
無記載詳細時間地點 事實上此欠款人無正當工作遊手好閒 所提出抗告之內容皆不符合事實
這樣的提出抗告是否會成立

那我們這邊該做什麼樣的動作取立保自身權益?

ps.若是這樣抗告成功 那是否每個欠款人都用同樣方式說有還錢就可以了


再請律師們專業解答協助
再次感謝

您好,

      1.本票裁定只會就本票"形式上"是否應記載事項都已記載完成(例如發票日、發票人、金額等等)為審酌,只要形式上應記載的都有記載,本票裁定就會核發。

      2.所以對方如果要提抗告,也只能就本票形式上如何不符要件去爭執,就本票背後的原因關係(例如已經還款等等)並不是本票裁定中法院審酌的事項,當然以此做為抗告事由基本上也會被駁回。如仍覺得不是很安心,就簡單寫份書狀表示對方抗告理由都是本票背後的原因關係,與本票裁定只審酌形式要件無關。

chen 102-09-12 10:12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本票裁定只會就本票"形式 ... (恕刪)

感謝劉律師的回答

若請劉律師代為擬稿回覆的書狀大約需要多少錢

謝謝您

1.本件對方提出的理由並非本票裁定所應審酌之事項,其抗告會遭到依法駁回。
2.依其書狀內容來看,對方並未委請律師來處理本案,自往不利之方向處理,只能造成案件拖延卻無以改變結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嗚 102-09-11 11:28

事由;

於今年4月初時,與妻有爭執,之後老婆便離家出走,自己在外面租小套房住,然後吵著要離婚,在於5月14日時,前往妻子住處時,發現一男子從該房間走出來(晚上8點多),當時並不知道該南子是誰,後來老婆發現我在門外的時候,堅持不讓我進入他的房子,說一堆奇怪的理由,說外面比較涼,房間內很悶,房間很亂之類的話,就是不讓我進去,後來兩人在外面堅持了將近一個半小時才讓我進入,入去房間內之後,發現裡面有些不大對勁,老婆不抽菸,垃圾桶裡面有一堆菸蒂,在家上廁所有兩根牙刷,詢問之下,老婆有承認有多次與該男子同床過夜,但堅持沒有發生過關係,當然這段對話,我有錄音下來了,後來也把整袋垃圾袋帶走,避免死無對證。

但是當時我沒有及時報警處理,錯失時機,也覺得證據不足,而沒有進行提告,後來又在七月,八月期間,老婆下班的時間(半夜一點),發現男子有放假的時候,兩人就會相約幽會,老婆下班後會騎車到一個定點,之後與男生會和,在做男生的機車離開,已經有兩次被我遇到,並有一次有錄影到兩人相會的狀況,不過因為半夜不好追蹤,所以也沒有跟著前往兩人去何處,之後大約3:30-4:00 男子再載老婆回停放機車處,讓老婆自行回租屋處。

想要請問律師,依造目前的狀況,我能怎麼處理,我無法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兩人在這樣的我行我素下去,請問律師該如何是好,謝謝。

雖然沒有通姦具體事證 要成立刑法通姦罪有難度 但確實可以考慮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依你所述 有可能被認定逾越社會男女正常交往程度 影響配偶權利

小嗚 102-09-11 12:0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雖然沒有通姦具體事證 要成立刑法通姦罪有難度 但確實可以考慮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依你 ... (恕刪)

感謝律師回復

請問目前是否可以報警處理

請警察幫忙調閱當時的監視錄影,查看男子進出時間,

以及兩人半夜幽會地點的綠影,時間,地點我大概都可以提供

Sylvia 102-09-10 21:47

您好,請問 借款積欠卡債15年左右,但借款時用的是保人房子作為抵押品

借款人已於近月死亡,名下有一輛車,請問 繼承人如若繼承了車子,會連債務

一起繼承嗎? 謝謝。

繼承人是在何時死亡

Sylvia 102-09-11 08:2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繼承人是在何時死亡

您好 於2013年9月2日死亡

小鍾 102-09-10 08:37

我於4/22與前妻之弟簽約買賣房子,簽約金200萬並約定6/5付尾款,但7/1離婚後,至八月前妻始歸還印鑑證明及我個人存摺,此時才發現只匯了130萬但房子已被過戶,請問我可以主張契約無效嗎?或是有其他建議方式處理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有少付買賣價金的情況,您可以定期限催告對方給付剩餘之買賣價金,如對方仍置之不理,您得解除契約。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9-10 07:41

您好

目前由於已經購屋,家人會幫忙支付部分購屋金額,約440萬

先前母親已經先轉入220萬至我戶頭,由於父親的轉帳名額已經用完了,

無法再匯入220萬至我戶頭

詢問過代書後,他是建議先將母親匯入給我的220萬退回去,

再統一由母親的帳戶匯入440萬至履約帳戶

不知此用意為合,另外由於房子登記我的名字,降的做法是否會涉及贈與稅的問題?

代書有幫我們計算公告實價的部分,依照(母親轉入金額*公告實價)/房屋成交價的算法算出

大至約83.27,未達到超過220萬的標準,代書要我們不用擔心

由於我們都很擔心會被課贈與稅的問題,如果此方式不可行,

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順利將440萬轉到我戶頭

煩請各位專業人士能幫我詳解。

 每一筆匯款都有可能被國稅局認定為贈與,一旦你退回去,你匯款220萬元之行為有可能被認定成贈與,而你母親再匯440萬元部分亦可能連同先前220萬元加計計算變成660萬元,僅供參考。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1 15:49

如果你自己有收入,大致上可以主張購屋金額為自己所有,匯款可以主張是借款,關於贈與稅的問題很複雜,涉及遺產贈與稅法,訴願及行政訴訟法等領域 建議找專業律師 林靜歆律師 www.wewon.com.tw

小妹 102-09-09 21:59

你好,請教您一些問題:

往生者生前有兩段婚姻,第一段婚姻有2個小孩都由前妻家人扶養,從此沒什麼來往,監

護權一人一個小孩。第二段婚姻有1個小孩且婚姻關係存在,至今這3名小孩均未成年,留

遺產一間房子及尚未領取的勞保相關給付(投保金額不高)。房子是由往生者的爸爸過世

媽媽繼承,再由媽媽贈與給往生者。至今媽媽還健在!!(往生者媽媽還有一名女兒也已

出嫁,但自從爸爸過世也已無和媽媽往來,媽媽現有領取職業軍人半俸的收入,但不列入

所得收入,戶頭也還有現金,但要養老用。)


Q1:第一段及第二段婚姻小孩監護權現在歸誰所有?生母?祖母?
Q2:祖母有義務要撫養這3名未成年子女嗎?
Q3:第二段婚姻的配偶還有無義務要扶養往生者的媽媽?若是要扶養,那日後若改嫁,改嫁後還要扶養嗎?
Q4:有規定房子的價值是要用公告地價還是市價來衡量其價值?
Q5:孫子女成年後,祖母可向法院請求扶養祖母嗎?
Q6:因要辦理遺產相關手續,前妻要求要一筆金額才肯協助辦理所有相關手續,因往生者媽媽名下已無動產房子若被繼承,她擔心日後若被其繼承人賣掉,她老人家沒房子住,法院可判房子歸給往生者媽媽嗎?勞保給付再由其繼承人去繼承
Q7:可否請求法院以"防不孝條款",之前贈與給往生者的房子,追討回來?(因女兒也不再和媽媽往來,孫子女至今都均未成年,怕以後都沒人要扶養......)
Q8:第二段婚姻其配偶若名下有動產及其財產,法院是否會列入考量,往生者媽媽的住處以及其扶養者?
Q9:無白紙黑字寫借據,無實際證明往生者生前的借貸,親友間的借貸是否構成負債?
Q10:若往生者媽媽日後過逝,其遺產是否全部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女兒)繼承全部,孫子女繼承不到祖母的遺產?若祖母在世時,要贈與給某人,其他人是否就不該有異議?

感謝您耐心看完問題並回復,請律師團們幫幫一位老人家,要如何才會對一位老人家有利!!

 

 

 

Q1.第一、二段婚姻小孩監護權基本上由可以對其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母親取得。

Q2.要在小孩之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才會輪到祖父母負責照顧

Q3.要看往生者配偶有否有永久與之居住之目的

Q4.一般大多用市價

Q5.按民法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

Q6.按理不行,每個繼承人都有他的應繼份及特留分,不容隨意剝奪

Q7.必須要證明子女有不孝情事才可以

Q8.這部分要看怎麼請求,看法院怎麼認定

Q9.還是有債權債務關係存在,只是差在能否提出證明

Q10.是

小蔡 102-09-09 21:25

本人與先生於2013年5月底透過房仲簽約購買一間中古屋欲自住,簽約當時房屋登記所有人並沒有出席,由他的兒子代為出席簽約。合約載明最遲交屋日為2013/07/31,大約在6月底7月初左右,房仲與我先生連絡表示房屋所有人因為印鑑遺失,進行印鑑證明申請時又因為已失智被戶政事務所認定無行為能力而拒絕,因沒有印鑑證明的關係,無法如期交屋

其後又在契約載明的交屋日前與我連絡表示房屋所有人的家屬確定沒有找到原印章,要開始進行無行為能力的鑑定,當時房仲表示療養院的鑑定到生效要時45日,若屆時療養院的鑑定送到法院沒有疑問的話,可在9月底交屋。但在這個月申辦貸款時,房仲端的代書才表示這間房子無法9月底交屋房仲另外說明鑑定生效之後還要法院公證選一位房屋所有人的代理人,快的話今年底,慢的話要明年約5~6月才能交屋

房仲通知我們對方找不到印鑑之前,我們都已經匯到了第二期款,僅剩最後的尾款未付,目前無法交屋並不是因為我們的款項交付有問題,而是因為對方出問題造成交屋延誤。

想請教一下:1. 我們因為此一延誤造成無法搬家的損失,是否可按照合約書上載明的延遲交屋賠償金向對方要求? 2. 房仲一直表是賣方並不是故意造成延後交屋,並不斷強調房屋所有人的失智是在簽約完成後才發生,暗示我們就算上法院告對方求償,也無法獲得補償,是否如房仲所言呢? 3. 房仲是否未盡到善加調查對方產權之職責?

煩請協助回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違約之事由應可歸責於對方,所以依契約之約定,您們應可向對方請求違約金,房屋所有權失智何時發生,若將來上法院調取其病歷即可得知,應非一二日之事,房仲看起來應該仍要負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c 102-09-09 20:10

房子裝潢找了一位設計師

工程款項都有支付

但是是"以現金交付"

所以沒有匯款紀錄

對方也沒有開收據

前陣子收到支付命令有四十萬款項未付

於是提出異議

但問題是"調解"時該如何確保我方權益

工程中"往來的任何文件雙方都沒有簽過名"

只有工程完成並支付工程款

但對方"現在又多要求支付四十多萬"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1 15:53

 顯然對方想以違法追加方式騙取工程尾款,此為裝潢工程界常見詐術,調解程序僅為其中一個程序,後續還有訴訟程序,請勿輕忽  林靜歆律師 www.wewon.com.tw

ray 102-09-09 15:41

律師您好:我於去年中下旬時候在新竹買了一棟透天的投資套房, 用來收租金補貼家用, 我們這一條巷子裡面從18~24號(我位於24號)都是二樓半透天增建成4樓半( 已經增建了十幾年了), 而屋齡大約30年左右.  最近, 我隔壁( 26號) 被新的屋主購入, 而那間房子本來是沒有增建的(二樓半), 但26號屋主也想要增建, 並說要拉我牆的鋼筋讓他做增建, 我本著不擋他人財路以及鄰居和諧原本已經簽了同意書給他, 但因為屋齡老舊, 我在合約書裡面載明希望他可以保證讓我的牆壁不要因為施工漏水, 以及日後的保固, 但隔壁屋主覺得這樣是我在敲詐他(事實上我沒跟他要錢只是我要一個保障),  所以他現在想要去舉發我三樓以上越界的部分(因為我是先蓋的, 所以共用壁的部分我是從三樓以上都蓋滿的, 四樓半的鐵皮也剛好貼平他的疆界部分( 理論上我想牆壁應該是一人一半).而我本來也答應隔壁屋主我要拆除我越界的牆壁部分, 但因為最近內人剛生小孩, 以及鐵工的日程無法配合, 隔壁屋主等太久就開始放話揚言要告我侵占. 而且還跟我說你家漏水是你家的事情, 根本不關他的事..  這樣的舉動讓我很生氣, 因此想要請問律師:
1.  我是否可以主張民法796條不拆除我的部分? 如果對方執意要我拆除, 我是否可以主張我要跟他購買我越界的部分?
2.  因為對方要往上增建, 其實我也請教過土木技師, 技師認為第一個屋齡太老舊, 往上加兩樓又要打我的牆會有結構和漏水的疑慮. 不建議這樣做, 那麼在法律上我該如何處理? 我可以不同意他增建嗎? 是否需要事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
3. 如我前面所提, 我們前面一排都是違法增建 , 但增建已久, 如果到時上了法院, 法官是否會做出損害我財產的判決呢?
4. 其實22號比我還要先增建, 所以22號是整面牆都超過我房子的界線, 但本著與鄰為善, 我去年買入時並未去計較, 那如果26號屋主要計較我的疆界部分, 那我現在才去跟22號屋主主張我的權利是否會過晚? (這題只是備用, 原則上我還是不會去跟22號屋主因為這樣的事情去交惡)
因為26號屋主想要去申請調解庭, 所以我想要在這之前知道我可以使用的權利有哪一些?可以做哪一些對自己的保護?
謝謝律師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1 15:56

 您的問題涉及層面很廣,首先,您可能不能用裁判方式要求價購對方的土地,因為對方有所有權,對對於造成對方之損害對方可請求租金。對方可能可以要求拆屋,此涉及越界建築之問題,有民法第796條之適用,頗為複雜。  林靜歆律師www.wewon.com.tw

Jeter 102-09-09 13:14

各位大哥大姐好: 

本人於102年9月3日簽訂了一個辦公室租約,簽訂過程有以下三個狀況: 

A. 合約上面註明

「本契約於民國102年9月2日經承租人及出租人攜回審閱(契約審閱期至少為3日」,

但我們簽約的時間為9月3日。

 

B. 在看房子及談判的所有過程中,房仲都未提及仲介費收取,

同時租約上面也沒有載明仲介費相關條款。

但簽約完成後,房仲突然當場告知要收取半個月仲介費,

在當下錯愕中我付了這半個月仲介費給房仲

 

以上狀況想請教兩個問題

1. 我能否以A狀況審閱期不足為由據此解約 

2. 如果不解約的話,由於這份租約沒有仲介費條款,

我能否聲明取回付給房仲之半個月仲介

(因房仲收錢後就完全不理我們了,一些答應協助處理的事情也都沒做)

 

感謝各位大哥大姐回答! 謝謝!

YT 102-09-08 00:55

買中古屋已簽定契約,並交付頭期款60萬現金,簽約後2週得知隔壁是兇宅房仲、屋主皆聲稱不知情,目前已過交屋日(8/30)。房子我確定是不要了,請問請求酎減違約金,以目前情況可酎減至什麼程度?若是可舉證房仲或屋主知情,又可酎減多少?退回多少?謝謝。

小玲 102-09-08 02:11

 看了你的貼文..同情你的遭遇..

台灣的仲介..糟糕透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兇宅是在隔壁,難以構成解約之事由,而價金之酌減,則仍有探討之餘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T 102-09-11 17:2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再請教一下,如果房仲知道隔壁是兇宅,卻沒有告知,可以告他詐欺嗎?

珈合 102-09-07 10:28

購屋三年,發現自己的土地(一米寬,整個面積大約有8坪),被建商劃為私設道路(在建築圖可看見,但是~地籍圖不會看到是私設道路),"且此私有土地並沒有算為我房子的法定空地",因為本身建築物還有足夠的法定空地。

請問~可以在我的私有土地架設圍籬嗎?!!!!!?! (讓附近鄰居知道是我的土地~避免成為既成道路)

tino 102-09-07 09:05

1.于申報祭祀公業等公告時,承辦人員把我好不容易找到的派下員資料及申報文件給某位派下員調閱及影印,造成我困擾,後來有去電求證及錄音,問說怎可把我資料外洩?回我說相關人員可以調閱,想問真的可以如此隨意把我申報資料外洩? 2.當初在54年及56年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判決書上有附系統表上在第一房及第六房上有寫"過房子周XX",我在此件祭祀公業上把他們子孫也列上去,但其中有2房子女怕因另有2房過房子,錢會少分,請問我這樣申報過程有瑕庛? 3.在102/07/25鎮公所來文說我推舉書未過半,事後查證,發現承辦人員把我送件的推舉書中的3人,各遺失3份,只剩一份,這責任歸屬問題要如何清? 4.文件補正都OK了,但鎮公所一直不敢公告,且8/11去電;故意以我推舉書時間太久,不能申報為由,但在當時已發生第1點事項了,後8/12己去電請教司法部民政司及上網查,說推舉書沒有日期問題,請問我在文件都備齊下有何方法要鎮公所公告?

阿肥 102-09-06 20:38

我女朋友接到類似債物公司的打電話跟說看可不可幫他們當擔保人,他如果借成會給10萬快,後他 答應了,結果公司跟他簽契約他買了一棟房子把過到我女朋友的名下,以他的名義借完400萬以後,在把名子過戶回去,這段過戶的他都不知道,後他之去銀行契約,內容他也沒有看就簽了,對方他也不認識,後來他給了我女朋友10萬快,可是銀行每個月都會打電話跟他催繳,因對方都會一直遲繳,現在他想要用信代也沒有辦法,有辦法讓擔保人轉移嗎?還是有跟好的辦法?他現在要借款都沒有辦法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您的女友應是借款人而非擔保人,故在該律借款未全部清償之前,您的女友均負有全部之清償責任。且就該案情形而論,應是提供價值不足的動產來進行超貸,而找了不知情的人施以小惠騙來當替死鬼,其中更極有可能是有銀行人員配合來處理,目前恐怕您們可以做得便是請銀行貸款逾期未繳的狀況下從速拍賣抵押之動產,減少損害。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瑛 102-09-06 20:19
7月份透過仲介買了一間中古屋(3F,屋齡19年,樓中樓), 最近發現房子漏水問題, 前屋主已同意將漏水部分修繕, 但目前還有另一個問題是關於前屋主隱瞞房屋出租他人以及有重新整修過, 當初在考慮房價時就將房屋是否有出租他人或重新整修列入考量, 因此在看房時也有特別詢問,而前屋主回答是自住,且並未重新整修, 之後是在房子發現漏水後,經過再三詢問才承認房屋出租且近期才粉刷&換地板, 很明顯當初有刻意要隱瞞這件事。 現在因為前屋主隱瞞這些資訊造成當初在議價時做出錯誤判斷, 如果知道房屋曾經出租且重新整修過, 房價部分我們就不會同意前屋主開出的價格, 綜合以上原因:漏水、隱瞞房屋出租、隱瞞房屋曾整修這3項, 是不是能依此跟前屋主要求減少價金?以及要求減少的金額要怎麼拿捏比較合理? 另外針對仲介部分是否也能提出退回服務費的要求(因為仲介沒有確實查證房屋使用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