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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輝 102-04-22 22:15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本人(大房東) 將名下動產 出租 給 某某動產有限公司

由某某動產公司進行轉租(二房東)

結果房客在我房子內燒炭自殺.

請問我該向誰求償我的損失??(1)動產公司 還是 (2)往生者家屬 ??

我有跟動產有限公司簽合約

其中有一條是:乙方(動產公司)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我)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按照原狀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

動產公司現在不可能(按照原狀)交還給我,指回復到不是兇宅的情況,那我是否可以用

民法第215條,於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來進行求償

或是有其它更好的方法..麻煩請幫忙..

房屋剛買二年多..還有將近二百萬的房貨還沒還..請幫幫我吧!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租賃契約之全文,方得以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須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AROL 102-04-22 21:24

您好:
之前房仲要找我們社區的房子,社區的管委前主委張小姐,

就跟仲介說,她妹妹有房子要賣(有認識,是我親姐的主管,故尊稱她為大姐),接著就透過LINE跟我姐詢問售價含4%仲介費是否可接受。
因為與我底價差不多,又被其他仲介盧到快瘋掉,就答應給那個仲介賣。
只是問題來了:
(1)我一直等不到仲介問我傳真號碼,或要我去簽委託售屋的合約,最後才知道是前主委張小姐代簽我的名,我並沒有授權,事後,仲介說,賣屋合約已簽,所以委託書的部份,也表示我同意了,是這樣嗎?我直到簽約那天才由仲介告知我的底價。
(2) 那個主委一直說要我包個大紅包給她。我當然會包,只是,事後才說她要收成交價1%,加上仲介的4%等於我要付5%。事先沒說明,只是表示熱心幫忙,事後強勢要求成交價1%,感覺被坑了,因為價錢他們(主委跟仲介)都說好了,我連開口機會都沒有,紅包不是看個人心意嗎?或者應該是中人跟仲介分4%的問題?仲介推說,那是我跟主委的問題,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可是仲介又跑去跟主委講,我不想給她1%。現在張小姐一直盧我姐,問她匯款沒?我姐已不勝其擾。
 
想請問律師,是否前主委構成下列罪行
(1)偽造文書:因為委託售屋是她簽我的名字,我並未授權,而且現在網路及通訊都這麼發達,房仲應該傳真給我,就算要代簽,也應該有委託書才算。與買方簽買賣合約當天,張小姐有現身,告訴我說,如果代書發現簽名不同,要說她有合夥買這間房子,所以由她代簽我的名字。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還不知道怎麼回事,事後想想,原來她偽造簽名。當然房仲也有問題。
(2)勒索:一開始如果她擺明要多少紅包,她自己所謂的中人行情價,那我可能就不會同意賣了。因為低於我的目標價。所以,她在買賣合約簽完,確定成交價後,才透過我姐轉告,要1%。並三天兩頭問我姐匯款沒?她沒有直接找我,而是一直騷擾我姐。請問各位是否有解決的辦法,因為她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們的工作與生活,我們要如何讓她停止這無聊的恐嚇勒索?
 
Carol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偽造文書之問題,再者,對方能否請求仲介費用,仍需視您們雙方是否有這樣的約定而定,若對方一直騷擾,也可能會涉犯強制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dward 102-04-22 10:48

目前我擁有一棟房子5/6之產權,
另外1/6則為我親戚所有。
曾試著想請對方將其持份賣給我,但是對方兒子卻獅子大開口(40年新北市23坪老公寓開口要500萬)。以至於一直無法有共識。
最近得知可以引用土地法34-1來解決此問題,但是仍然有一些疑問,
懇請給予協助與答覆下列問題。

1. 我也必須找個可以信任的人來當第三者出價購買房子
再引用34-1條文來解套, 殊不知,從正式出價購買,寄送正式文件通知對方...到完成過戶(100%產權)所有的流程走完這中間需要多久的時間?

2.對方是否有方法可阻擾?例如:將他的持份去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倘若如此,又該如何應對?

3.這樣的程序應該找律師處還是代書處理?又相關費用大概是多少?

 

1. 土地法34-1規定是多數決 但不同意之共有人依法還是有優先承買權 所以這部分你可能要考慮在內 2.一般過戶時間如果包括貸款 應該一個月內可以完成 3.如果要辦理過戶 可以找代書銀行處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2 13:30
回覆 edward 的發言內容:

目前我擁有一棟房子5/6之產權,
另外1/6則為我親戚所有。
曾試著想請對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已經是違反公序良俗,建議您不要賠了夫人又折兵。循正當管道,訴請裁判分割,請求變價處理。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本案操作關鍵主要是在承買人選定及承買價格之訂定這二個問題上,如果價錢訂得過低,可能會讓另一個共有人逢低買進,到時就會偷雞不著、蝕把米,另外承買人必須是可以絕對信任之人,否則事後產生狀況恐怕後果不堪設想。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本人兼具律師及地政士資格,並曾處理過土地法34條之1承買涉訟之相關案件,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陳小翔 102-04-22 09:58

關於假設離婚~動產分配問題!?(跟小孩無關)

故事是這樣的.....
家中父母遇到離婚事!
簡單的說 我爸是台商
剛退休 但是在大陸待了20幾年了
回台灣後 無法適應生活 在台北沒啥朋友 沒啥親人 (都在台中苗栗一帶還有兄弟姊妹) 
不確定在大陸是否還有負債 但以前常常有   以前愛大賭六合彩之類的   平常又愛小賭

所以在我從小孩子到現在 就聽過我爸媽很很多次賭債要還錢
剛回1月份剛回台灣 就在樂透彩認識店主 不知道被設局還怎樣 就輸了快20萬 最後還10萬了事~


我和我哥都是25UP的成年人 都有工作 都沒結婚
我爸退休後我爸堅持一定要投資

我媽說假設我爸去幫忙慈濟 天天做公益 就答應他去貸款200萬. 投資我姑姑在大陸開的幼稚園。我爸每月可以從我姑姑那拿到兩萬五的薪水 什麼事都不用做 連大陸也不用去。

 但是一個月後我爸不知道哪跟筋不對 也不知道被外面哪些人慫恿 一直還要再拿幾百萬投資!  現在慈濟義工也是要做不做的~我媽覺得有點被騙

我媽說要錢很簡單 就離婚 ~~現在就是兩人條件談不攏 兩方都很堅決
(家中有三間房子 都在台北 都在我媽名下! 兩間租人~~其中只剩一間房子還在繳房貸大概剩500萬房貸  一間目前全家自住)  

目前加中生活費是靠我哥薪水 我偶爾負擔一點 因為我工作不穩定 (錢也都是交給我媽)

我爸目前開出條件 要我媽名下 一間最貴的房子( 大概可以賣1500萬.貸款沒繳清的這間)然後貸款的200萬不用還我媽
我媽說最多只能賣掉一間房子~~現金給1千萬 +已經幫我爸貸款200萬投資在我姑姑那了
不爽就去打官司!!  我爸又不肯就說 都問過了  錢都是他賺的 有什麼好打官司的~所以也不想簽字!
兩人就僵持在這 幾乎每天兩天一大吵 好在兩人都沒動手 但我都想報警了!

 我很怕我媽什麼都拿不到!!!  我媽心情很不甘願~~  畢竟是勤儉持家存來買房的。  因為很明顯的就算現在給我爸在多錢 以我爸花錢的速度 沒幾年就會敗光了。
--------------------------
重點是

1.我爸現在堅持說 三間房子都是他賺來的!說我媽不要臉~都他在賺~沒給生活費我媽怎麼買房子?.......   然後又說我和我哥錢都是給我媽 都沒給他!(因為我和我哥有錢都是給我媽當整家庭生活費 和 環房子貸款)

我和我哥立場一樣都是挺我媽~~要不是我媽勤儉持家 早就被我爸賭光了。我爸以前大概固定薪水大概8-9萬~每月到我媽戶頭     我媽靠這筆生活費 存錢買房 養我和我哥~~~~   以父親的立場 我爸都有做到 我和我哥沒話說 以後也會有照顧責任 天經地義。

但是 現在這樣每天吵著要拿錢 投資 我和我媽真的身心俱疲!

 
2.因為我媽 很擔心 就算現在給他再多錢 以我爸 不會理財 又愛賭! 很快就會花光 又會找上我和我哥!
我媽一直說 就算離婚 未來我爸負債. 我爸生重病. 都還是要兒子處哩! 可以透過法律找到我!?
孩子根本無法拒絕!!

總結!!   我想請問! 以上去打官司 房產財產部分 會怎麼配置呢?

我需要懂法律的人幫我解答!真的是這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2 10:04
回覆 陳小翔 的發言內容:

關於假設離婚~動產分配問題!?(跟小孩無關)

 

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爸本來離婚就可以分到剩餘財產,至於您所說的賭債等情,與本案無關。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您好,

      1.現在聽起來三棟房子應該都是在婚後購買的,這樣離婚的時候您父親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就是婚後財產相減(不包含繼承贈與財產)後,少的一方可以向多的一方請求相減後的一半(當然您母親的財產是要減掉那500萬房屋貸款以及投資的200萬貸款的)。

      2.投資部分要看是以誰的名義投資,如果是您父親的名義,仍有可能算是您父親的婚後財產。如果是以您母親的名義投資,則算是您母親的婚後財產

3.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的前提當然是先離婚才有可能處理後續的問題。

      4.至於您父親日後仍然可以請求您與您哥哥負擔扶養義務。但是負債的話除非您或您哥哥去當保證人,否則債務是不會落到您或您哥哥頭上的。

陳小翔 102-04-22 11:04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現在聽起來三棟房子應該都 ... (恕刪)

對 三間都是婚後買的

三間都是我媽的名下

現在有個問題就是
我爸說錢都是他賺的 三間都應該是他的! 真的是這樣嗎? 

而且房子買價 和假如現在增值後賣掉的話 相差甚遠~ 這樣該如何計算? 

 

依各位律師角度來看  三間總價值假如3600萬(三間動產全賣掉來看) 我媽大概能拿到多少呢?大概!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2 13:20
回覆 陳小翔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精算,細節您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及後續應如何處理離婚事宜。

如果您在台北,可以跟樓上劉大律師預約時間面談,瞭解整個法律流程,對您也是有幫助。

如果您在高雄,也歡迎您跟我約時間面談。

啾啾 102-04-21 22:43
律師你好~我在網路上販售大陸進口沒有版權KITTY 拉拉熊,哆啦A夢手機皮套跟行動電源,4/18被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查扣約1000件的手機皮套跟行動電源,並做了筆錄請問我會被怎麼處理??另外我名下有一棟房子會被查封嗎??需要先辦過戶給我先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涉及商標法,除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外,尚有刑事責任,若廠商積極一點,當然會有假扣押的動作,所以您們必需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dy 102-04-21 22:06

 

感謝律師團們的熱心,非常感謝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狀況如下,房子是我爸跟叔叔的(公同共有),

叔叔長年居住內地,配偶欄是大陸籍(偶爾回來一次)在內地有一個兒子,而台灣也有個兒子是前妻生的(有欠銀行錢,信用破產且名下不能有財產),想請問到時如果叔叔去世,面臨遺產繼承的問題時,假設陸籍配偶有要求他的應繼份,是否房子就會面臨法拍所得均分的問題?

假設陸籍沒要求均分,而叔叔在台灣的兒子的債權人(銀行)會發生強制執行拍賣以清償債務的可能嗎?抑或者他可以辦理拋棄繼承,避免名下擁有財產?個人債務部份不涉及房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33
回覆 Judy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律師團們的熱心,非常感謝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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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2-04-21 19:01

敬請大律師解答:

某甲要向姪兒(乙)購買房產(屋地),地上有不值錢的老舊房子,目前是乙方弟弟(丙)在使用,請教甲方要如何確保日後(也許數年),土地要使用時能順利收回,並顧及情理之方案:

甲、乙雙方買賣時,要求乙方收回丙之使用權,才完成交易,有點不顧情理! 甲、乙雙方買賣時,要求乙方促成:丙方開立借據切結書,效力如何?是否會衍生其他問題? 甲、乙雙方買賣時,要求乙方促成:甲方和丙方簽訂委託保管協議書,甲方委託丙方保管,在保管期間內丙方有使用權,丙方應負責維護、安全、保管之全責,雙方互相不得要求任何費用(含保管費、租金),雙方皆可主張終止委託,但應於三十天前通知對方,對方不得異議,否則依法辦理。

敬請多多賜教:其可行性或有其他方案?並請擬定委託保管協議書  謝謝!並祝

大安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28

如果該房屋既無地上權登記也無租賃契約,購買後想使用時直接請求拆屋還地即可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40
回覆 carol 的發言內容:

敬請大律師解答:

某甲要向姪兒(乙)購買房產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想得太簡單,您怎知道將來房屋一定能討回來?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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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crober 102-04-18 16:51

您好! 我有遺產分配問題想要請教! 我父親往生,留下數筆土地與2間房子! 可以繼承的人員有:我母親,我與我姐姐與我妹共四人 由於我姊長年臥病在床目前是植物人,無法參與家中的經濟援助, 所以我母親決定希望我姊不要繼承 但是我姊夫不同意,所以他不願意去辦理幫我姊辦理禁治產宣告! 他主張有權利繼承遺產 但是他不願意資助家中一切經濟費用 因為這樣我們一直僵持不下無法去辦理遺產相關手續!! 請問有何方式解決嗎? 如果一定要給他,那分配的比例為何? 另外,房屋可以進行分割嗎?

無法協議分割,就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但需先辦妥繼承登記.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1:02
回覆 wtcrober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有遺產分配問題想要請教!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基本上您這涉及母親剩餘財產分配遺產分割的問題,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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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19 00:47
回覆 wtcrober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有遺產分配問題想要請教!

-----------

您好!

依您所述,你姐應無喪失繼承權之事由,

且您父親應該也沒有以遺囑指定遺產如何分配

雖然您母親決定希望您姊不要繼承,除非您姐自行拋棄繼承

否則就算她受監護宣告(即禁治產),仍得為繼承人,

至於遺產分割,不論動產動產皆得分割

分割方式就如同樓上道長所言,

分配金額的計算,要考量剩餘財產分配、扣還、歸扣等問題,

依您提供的事實,尚無法計算,

建議先跟您姐夫談談,了解對方所要求的範圍,才能判斷下一步要如何處理

 

銘偉 102-04-18 11:59

不好意思因為我爸爸剛過世
可是在他過世前他同居人竟然做一些事
好想是計畫性的
證件之前都在那同居人那
證件在4/2號的時候才還我們
好像又在鑽法律漏洞
他們在一起10幾年了
我爸爸在
3/24住進加護病房(到4/2號都是昏迷)
3/25把爸爸理賠金剩下的錢都領走我想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們嗎
(最後領走30幾萬存簿是寫轉入存款'>>是什麼意思')
因為銀行的跟那女的好像串通的
(銀行說他的的帳戶沒互通可是在爸爸生病前銀行要跟A要錢打給A沒接就打給B,B說就扣他的錢的那種關係)
3/26號盡然有人去到台南爸爸的戶籍地幫他申請印鑑證明
(我們打電話去問戶政他說申請人他有爸爸的委託書簽名達90%
(我想問戶政怎麼確定那簽名是他的,而且爸爸後來是昏迷的委託書也有效??)
3/27爸爸有一間房子被申請買賣了
ˋ4/2號被買賣成功(我們打改去地政事務所辦過戶房子的她都不接我們電話還設黑名單用別之打又掛電話一直逃避)
重點是債權沒轉移
好像它們存心要欺負我們
這些資料都是我爸爸過世後我姊他們一筆一筆查到的
因為現在親戚為了前'都是幫那個同居
我爸過是到現在同居人都沒出現
我們也沒這麼多錢 想知道我們有告成的勝算嗎

若當時在你父親已無意識之狀況下,還用你父親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確實是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不過本件對方有無構成偽造文罪書,原則上還是必須進一步看你們目前所收集到的證據才能加以確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1:41
回覆 銘偉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要趕緊做財產扣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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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閃一閃 102-04-17 23:07

你好: 想詢事情如下:現在居住的房子屋齡約30多年以上.(一直有建商來談都更.但未成)我所在位居公寓的4.5樓.目前遇到問題是我們樓下3樓住戶反映房子漏水問題..前提一下:之前對方要求甚麼我們都有處理 .對方覺得是廁所在漏水 我們也請水電工在浴室做處理了..現在對方想要外牆跟屋內做整理(塗上防水漆之類的)因我方無預算暫不想處理 對方就說我們不處理要寄存證信函告我們.我想詢問一下 我們一定要做處理嗎?可以不理會嗎?假如處理了老房子了以後還是會漏水呢?對方又不保證不漏水.對方還說我們房子都沒有漏水掉落壁癌之類的他們都有之類的. 那是前3.4年家中才大粉刷整理牆壁我們有做處理.因為老房子了現在家裡也是會掉下油漆片有壁癌之類的..我們可以提出我方不想粉刷外牆這件事嗎?若繼存證信函該如何處理?謝謝回答

 等對方提告,再由法院鑑定漏水原因。

一閃一閃 102-04-30 15:56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等對方提告,再由法院鑑定漏水原因。

許志嘉律師你好:想詢問一下若走法律途徑由法院鑑定漏水原因.不管結果如何我們都一定要做理嗎?因為對方他說他走法律途徑一切損失由我們負擔..就因為住樓上..對樓下要求什麼言聽計從嗎?((對方想法是錢可以解決就用錢解決.假如能永遠解決我們也願意做只是我們想法是做這件工程)後呢?不會在有問題嗎?他不然一直叫我們做啥做啥這樣我們有點不悅_)抱歉小抱怨了 在麻煩了 謝

 

小T 102-04-17 14:50

1. 本人在101年11月底去看位於桃園縣中壢市的房子,當初是打給AA房屋的J小姐,到現場時她和C先生一起出現,當初的屋況基於對對方的信任,我並沒有移動賣方的家具,對方也未告知沙發後方有嚴重的壁癌,並且在動產買賣契約書上賣方也在滲漏水部分及是否在一年內修復滲漏水都勾選了否,但是在102年1月10日交屋後我卻在沙發的後方發現了大面積的壁癌,後來詢問主委得知,實際上對方在101年10才重新將房屋做過修繕整理

 

2. 在第一次看房子房仲C先生以未帶停車場的鑰匙,所以在第二次看屋時本人才看到了地下室的車位,並由C先生使用停車的機械設備將位於下層的車位上升,並強調沒有使用方面的問題,而且周遭都有停車所以我們也不疑有它,沒想到在102年1月10日交屋後本人想要將車子停入車位中,幸好樓上的主委到停車場詢問我們是誰,在我們告知是新的住戶後,他告訴我們停車位因為年久失修,下層的車位還有淹水的問題,所以已經不能使用,有安全性的問題!當下我並沒有完全相信他的說法,我就請了停車場設備公司去檢查設備,發現下層車位的確有大片的鏽蝕,而且屋主所謂的修繕部分也只是將平衡鋼索換過而且跟原來的尺寸不同並且還有很多的問題(油壓、變電箱)

 

3. 在出現上面的問題後我上網搜尋賣方的資料後發現,賣方原來也是AA房屋仲介和C先生是同一間仲介公司的同事,而且C先生在交屋前都住在我要買的物件裡,甚至在交屋後還想要租我的房子,只是我想要儘快入住所以就拒絕他了。我很不能理解為何屋主自己是仲介人員卻推拖不知道房屋的種種問題,還有C先生自己住在房屋裡一段時間卻也沒發現這些問題!這樣難道都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4.當初雖然在AA房屋的案子上看到了這個物件,卻因為房仲C先生說因為仲介費過低AA房屋不想接這個案子,所以轉介到BB房屋簽約,如果最後賣方和仲介都不出面我應該向誰求償?因為目前為止有開過一次調解委員會,只是對方一直都未主動與我聯絡,都是我打電話詢問仲介C先生才說再和對方聯絡然後就石沉大海

 

感謝各位看完我的問題,因為一直找不到之前的PO文所以再PO了一次,如果觸犯規定,請管理者刪除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所買受的房屋存在壁癌、漏水停車位故障等瑕疵,得據以向賣方請求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得請求減少價金,建議您攜帶買賣合約、屋況照片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4-17 12:10

你好:

我在台中這邊租借房子賣衣服4年多~最近隔壁搬來1年左右賣飲料的~我們因為招牌老舊看不到字

於是我老公就把舊的招牌拆掉換上新的~於是糟到隔壁飲料店的不滿~於是像房東投訴說要請我們移去左邊這樣才不會擋到他們店面~但是我們本身就沒有超過他們借限~房東也叫我們不用理他~

但是他到處散撥我們店面招牌把他們擋光光~不講理~招牌原本就要在左手邊等等話~左右邊鄰居通通知道~我的客人光顧跟我說~原本想就算了~最近自己也快要精神崩潰了~常常緊張兮兮~我該如何處裡?

如果對方有抽象謾罵 或是具體指摘不實事項 你可以依法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筱婷 102-04-17 10:58

我購買了一間房子,但前屋主並未把屋內的物品清走,現在已經過了點交日期,想請問我什麼時候可以處理這些物品,還是需要等到什麼時候我才可以動這些物品?如果我要自行處理掉要怎麼做才不會觸法?

 

本件您是向法院投標拍定買下法拍屋?
如果您是在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應買而取得房屋所有權的話,就屋內物品後續處理,建議您可聯繫法院強制執行處承辦股書記官詢問如何辦理相關事宜。
若是一般民間買賣的話,此部分應是房屋交付問題,買受人可以請出賣人將屋內物品逕行搬空以為房屋之交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筱婷 102-04-17 14:11

 律師您好!我這是屬於一般買賣,由於一直連絡不到前屋主來處理這些物品,想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處理?

 一般買賣就是以雙方點交的範圍為準,如已經過點交程序,當然可以處理,如尚未點交則發函限期請對方出面點交,否則可要求遲延之違約責任

筱婷 102-04-17 16:04

我都還沒有跟屋主辦理點交,屋主就已經找不到人了,且已經失聯很久,這樣我要怎麼辦理?

廖小姐 102-04-16 23:27

律師您好

最近終於買了一間房子,但賣方在契約產生前並未告知此房子是有二次加建的

現~很不幸的~此房子交屋前被人檢舉有二次加建的情況是違建,也收到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的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

但建商告知此為100%完建的新屋,是不會被拆除的, 且也派人處理好了.依然要求我們進行驗屋及撥款的動作.

請想問律師,此情形下應該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我該繼續完成驗屋及交屋的動作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59
回覆 廖小姐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最近終於買了一間房子,但賣方在契約產生前並未告知此房子是有二次加建的 ... (恕刪)

您所詢問的內容,明顯屬於權利瑕疵,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對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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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學 102-04-16 20:50

本人母親位於新北市房屋出借友人房屋當作倉庫使用(時間長達5年),房屋為A、B兩戶門牌房子打通,雙方沒有打契約,僅口頭約定水電費為友人支付。

因近年來附近有都市更新計畫,友人先設計我母親承租B戶房子給他當作辦公用途,其實是聯合土地開發公司要收購附近土地。因期間發現我方不肯出售,友人翻臉且不斷與開發公司用惡劣手段要求我母親賣房子

我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回A戶房子,一審期間對方不斷主張A、B兩戶是共同承租,但經法院判決雙方借貸關係終止,我方等待通知書後會同檢察官前去清點室內物品。 

------------------------------------------------------------------------------------

但等通知書時對方提起上訴,並在上訴書內捏造事實如下:

A戶房子自5年前開始為不定期租賃契約,友人每月有託人支付現金9000元給我母親。 房屋室內漏水修繕為友人支付 並協助我方爭取房屋補償金 並傳喚證人來舉證屬實

(上述內容第一審對方根本沒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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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律師

對方再上訴書內捏造事實有觸犯何種法律? 我母親重來沒收過他錢,是否還要在法庭自行舉證?如要舉證何種方法才洽當? 因房屋都友人再使用,房屋有無修繕我方更本不知情,如對方在未告知情況下變更房屋,我方可以提起賠償嗎? 對方傳喚我方完全不認識證人,法院會採信對方片面之詞? B戶房子租約已到期,對方故意不搬,且擺放傢俱遺留物,吃定我們沒辦法隨意進入屋內,是否還要再對B戶提起房屋返還訴訟? 上訴是否有次數限制?如對方無實證法院會駁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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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因金錢關係沒辦法請律師,僅以禪述事實書寫及回答,面對開發公司財大氣粗,每次都委託不同律師事務所律師來答辯,並針對我母親說詞漏洞強辯,搞得我們家身心俱疲………….

 

煩請各位律師解答,萬分感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46
回覆 子學 的發言內容:

本人母親位於新北市房屋出借友人房屋當作倉庫使用(時間長達5年),房屋為A、B兩戶門牌房子打通, ... (恕刪)

如果您沒有錢請律師的話,可以聲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但您在新北市屬有殼家族,不知道能不能通過財產審核。這類案件基本上就是租賃借貸哪一種契約而已,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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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對方再上訴書內捏造事實有觸犯何種法律?

A:若證人所言不實,可能會成立偽證罪。

Q:我母親重來沒收過他錢,是否還要在法庭自行舉證?如要舉證何種方法才洽當?

A:有無支付租金,這個要對方舉證

Q:因房屋都友人再使用,房屋有無修繕我方更本不知情,如對方在未告知情況下變更房屋,我方可以提起賠償嗎?

A:可以,這屬侵權行為。

Q:對方傳喚我方完全不認識證人,法院會採信對方片面之詞?

A:未必
Q:B戶房子租約已到期,對方故意不搬,且擺放傢俱遺留物,吃定我們沒辦法隨意進入屋內,是否還要再對B戶提起房屋返還訴訟?

A:不必,你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Q:上訴是否有次數限制?如對方無實證法院會駁回嗎?

A:只要判決沒有確定,就可以一再上訴。

 

建議:你們既然有房屋可以出租法律扶助應該是不會過的。最好還是找個律師願意以後酬的方式接案,幫你們處理比較妥當。

阿峰 102-04-16 08:32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我的房子在去年12月5號已經被拍賣出去了,因為老家有事情需要我回去幫忙,故一些法院文件都沒有收到,在我今年1月底回去我名下的房子時才發現法院已經來點交完畢,但是我房子裡還有一些物品都還沒搬走,我有在今年1月底前打去請教書記官,我舊房子裡的東西何時可以拿走,書記官有回復我說,要等對方作出清冊,在另行通知我;但是現在已經4月中了我都未接到通知,該如何領取我舊屋的物品,我在上個月出有在去電請教,可是還是沒有回復,況且書記官的回答讓我有感到有點不耐煩,至今導致我不敢再去電請教,是否可以請教各位律師大大我該如何才可以取回舊屋裡的物品,雖然不是很貴重,但是都是一些與家人的重要回憶,因為那些東西對我老婆來說很重要,她本身就有精神疾病領有手冊,現在她一想到那些東西物品,可能拿不回來,病情有加重的現象,(醫生所說),懇請幫忙指點一下,感恩!!

 詢問書記官或閱卷取得拍定人聯絡方式,直接與拍定人聯絡取回即可。

LINGUSNE 102-04-16 03:53

我用我哥名字買屋'結果他的債主來查封我的房子'該怎麼辦保全我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動產登記名義為主,所以債權人才會查封您哥名下的房子,若您與您哥是借名登記,則應提起訴訟登記在您名下,否則無法對抗該查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ss林 102-04-16 00:03
律師 你好: 我先生在94年1月欠銀行11萬的錢,94年6月將名下房產贈與給我,96年8月丈夫於工作中意外身亡, 往後幾年我與孩子都一直平安度日,並沒有丈夫的債務人出現,我也一直認為丈夫並沒有債務, 直到102年4月該房產信箱直接被貼上""該動產實施查封""依據強制執行法第76條 債務人竟成我的名子了,債權人是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請問律師,此情形我是否可以自保? 11萬而已竟真要我陪上房子,請黃律師教導我該如何做,謝謝您!
一、這應該是你丈夫之前負債,債權人並已對你丈夫取得執行名義(支付命令或判決),因你丈夫過世後你即成為繼承人,你要概括繼承你丈夫的權利義務,所以你就變成債務人了。二、建議先去法院聲請閱卷」,了解債權人的執行名義和執行金額等債權內容,再做判斷。三、以上,謹供參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儘速向執行法院聲請閱卷,以了解債權人何時取得執行名義,以及了解債務金額究竟如何,畢竟積欠多年的債務加上利息,金額上需要重新加以計算。

再者,如您認為尚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毋庸進行動產的拍賣,亦可聲明異議。

另外,本件尚應釐清您是否有繼承先生的遺產?如無,如可證明因不可歸責於您的事由,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法定期間內拋棄繼承,且可證明由您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得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向法院請求應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因本件涉及諸多法律關係,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iss林 102-04-15 23:47
律師 你好: 我先生在94年1月欠銀行11萬的錢,94年6月將名下房產贈與給我,96年8月丈夫於工作中意外身亡, 往後幾年我與孩子都一直平安度日,並沒有丈夫的債務人出現,我也一直認為丈夫並沒有債務, 直到102年4月該房產信箱直接被貼上""該動產實施查封""依據強制執行法第76條 債務人竟成我的名子了,債權人是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請問律師,此情形我是否可以自保? 11萬而已竟真要我陪上房子,請張律師教導我該如何做,謝謝您!
1.看你當時有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如果沒有 確實可能是繼承丈夫的債務 所以列你為債務人 2.除非有相當事由 否則在舊法時期的繼承 繼承人還是需要概括繼承債權債務
小娟 102-04-15 11:46

我先生有三兄弟,他排行老么。公婆年事已高(都已70歲),獨自租屋居住。

去年大家約定好每個月拿固定的生活費給公婆,但二哥後來反悔說沒錢,一塊錢都不拿(小孩卻可上私立小學);大嫂在幾個月後得知二哥都沒拿錢心裡很生氣,在前幾天也說她沒錢也不拿,所以這個月公婆的生活費就只有靠我們給的,但還是不足已應付基本生活開銷。

我想請教一下,像這種情形該怎麼處理,因為我們實在也沒有能力支付所有開銷。

ps.大哥名下有房,但還有房貸;二哥自行創業是公司負責人,房子登記在二嫂名下(房貸已快繳清);我們名下什麼都沒有之前投資失敗目前還負債累累。

1. 如果父母確實需要受到扶養 你們代墊扶養費用後 可依比例向其他扶養義務人請求返還 2. 或是以父母名義對其他扶養義務人起訴請求應負擔扶養義務 3.起訴前 可先以存證信函催告義務人應履行義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5 13:01
回覆 小娟 的發言內容:

我先生有三兄弟,他排行老么。公婆年事已高(都已70歲),獨自租屋居住。

去年大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由您公婆委託律師幫您提告訴請扶養費用,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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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是否曾詢問過公婆的意見?他們是否有意願向其他子女請求給付扶養費用?是否有與先生的其他子女協商過?建議可委請律師代為居間協商處理,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催告,如對方仍置之不理,再採取訴訟程序,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娟 102-04-15 15:10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娟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我們在新北市,謝謝蔡律師的回應。
小娟 102-04-15 15:1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是否曾詢問過公婆的意見?他們是否有意願向其他子女請求給付扶養費用?是否有與 ... (恕刪)

 有跟公公提過,但公公觀念保守他說沒留財產給兒子就很沒對不起了,怎麼敢再跟兒子要求什麼?

如果哪天過不下去他活到這個歲數也夠了(聽了很讓人心酸),但現實生活就真的容不下他這骨傲氣,所以我們也很擔心公公會想不開。

如果跟婆婆溝通,單由她出面可行嗎?

謝謝趙律師的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僅由婆婆出面,所請求的扶養費用便只有婆婆的部分,當然您也可請婆婆詢問公公的意願;另外倘若由您配偶先墊付父母之扶養費用,也可起訴請求其他子女給付應分擔的部分,建議您可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亮亮 102-04-15 11:03

您好

我最近買了一間四樓+5F(頂加於78年建)的房子,但前屋主沒有和其他樓層的住戶立"同意書"

由於怕利用五樓來出租會造成其他住戶的爭議

1.因此我們利用四樓來出租,原五樓頂加外觀皆不動

只動室內裝修為自住這樣是否有鄰居檢舉有何法規可以保障之權益?或者有其他解決方案?

2.通往五樓樓梯旁也有通往頂樓水塔的出口的門,是與五樓室內後門相通。是否還會有逃生問題?

 頂樓是整棟所有權人所共有,若未經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其他所有權人任一人皆可向法院提告請求拆除,並向占有之人主張占有所獲得之不當得利,即便是自住也是獲有利益。

阿真 102-04-14 17:04

契約如下:

 土地所有權

茲坐落xx鎮某旦段1111號田地、面積貳陸公畝陸參平方公尺,權狀字號75桃字第 1455號,此田地是為張三、李四所共有之,任何一方不得獨佔,如違者願受法律制裁,此據。

立據人簽名蓋章 李四 (只有李四簽名蓋章)

 

目前情況如下:

 

因張三早期有債務問題所以將地過戶於我名下(實際為我二兄弟各半)土地登記在李四(本人)名下,現因張三已過逝,其兒子想要繼承,但是因為我房子及工廠有蓋在農地上面(違建),所以有跟他兒子說要買下另一半,其兒子堅持不賣要辦共有,但是共有的話不就變得更複雜,而且我的違建在上面,如果過戶一半給他,改天他不高興不就可以請相關單位把建物拆了不就完了…所以我們二方鬧的很不高興,現在張三的兒子說要去提告要求返還,想請問一下拿這契約提告會成立嗎? 而且當時只有我簽名也沒有見証人及寫出明確時間。另外契約上沒標明時間是否可以主張時間超過15年來認定契約無效,且土地是要以登記為主。

如上所述絕非想霸佔他人財產,也有誠意要跟他兒子買,如果真的是有效,那也只好認,再跟他兒子談。煩請專家及先進指導一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土地應以登記為主,所以要視本件土地登記所有權人為何,且若您與對方是屬共有狀態,也可以向法院訴請主張分割共有物,以免後續之困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真 102-04-14 20:5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土地登記在我的名下 只是當時有簽一張契約給他  目前他兒子主張要共有 等於之前有實無名 現在想實記登記共有

約據是什麼時候簽的?中間對方何時曾向您提出過戶移轉的請求?

阿真 102-04-15 20:5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約據是什麼時候簽的?中間對方何時曾向您提出過戶移轉的請求?

因為應該很久之前簽的  不過我不記得確切時間  

在我兄弟要過逝四 五年前就有提出 

peggy 102-04-13 22:41
我和我的男友有共同承租了一個套房承租人是他的名字但每月付租金的人是我
他在前幾日趁我上班時間搬走了他的衣物也帶走了一些我的東西然後就人間蒸發了
他給了我一通電話說不會再回來了,我有到警局說明備案當時警察有打電話給他
他在幾天後把我的東西寄回來給我...我有寄存證信函給他請他出面說明,我也到警局做筆錄告他竊盜,雖然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這樣竊盜罪會成立嗎?還有他寄回來的東西我有拿到警局給警察拍照這樣構成證據嗎?還有這人是個騙子他在三年前與我交往當時我們都是已婚身分他也是個軍人他害怕被我先生發現及被告他要我跟我的先生離婚他在同一年也跟他太太離婚但把每個月薪水房子還有終身俸寫給前妻
並告訴我是我們對不起他前妻所以彌補他前妻的,三年來他食衣住行都靠我包括房租費用手機費用都靠我支出連我子宮外孕手術他都沒付過半毛錢還騙我寫結婚登記書可是我們沒去登記當然這些東西他都帶走了現在他在他退伍當天就不見了我是不是只能告他竊盜請他出面?

1可能要先確定你想要主張什麼 2.感情受騙要成立 可能不容易證明及成立 3.至於他拿走的東西 是可能構成竊盜罪 縱使事後已將財產返還

peggy 102-04-14 21:4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可能要先確定你想要主張什麼 2.感情受騙要成立 可能不容易證明及成立 3.至於他拿走 ... (恕刪)

律師您好:我告他竊盜是主張要他出面而不是避不見面還有我想對他要求賠償

感情受騙需要什麼證明與資料才能成立?我告他竊盜部分他須負什麼樣的刑責?

三年我付出的家庭時間金錢包括我子宮外孕切除輸卵管等等還有現在我看精神科憂鬱焦慮症全都拜他所賜

peggy 102-04-16 22:51

 

律師您好:我告他竊盜是主張要他出面而不是避不見面還有我想對他要求賠償

感情受騙需要什麼證明與資料才能成立?我告他竊盜部分他須負什麼樣的刑責?

三年我付出的家庭時間金錢包括我子宮外孕切除輸卵管等等還有現在我看精神科憂鬱焦慮症全都拜他所賜

寶妮 102-04-13 19:22

您好,請問因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先生與小叔二人共同持有,近期因小叔工作不順,且好像有在外欠款情況,我們擔心?居住的房子會被小叔在外的欠款給牽連,有朋友建議我找信任的第三人(婆婆)去設定這間房子"預告登記"的請求人,凍結這個房子的權利,目的可以保全這個房子,阻止對這間房子妨害的處份.

但我擔心的是,如果小叔去跟銀行借小額信貸,不繳款而被銀行追討,請問這樣的"預告登記"會有效力嗎, 因為銀行應該也有權利主張向欠款者本身的動產請求債務賠償, 還請您協助確認, 或提供更適合的方式,謝謝.(註:我們現在沒有能力把房子吃下來,所以還是得與小叔共同持有)

林智群 (klaw) 102-04-13 20:11

預告登記不是這樣用的,你只能等到債權人執行你老公弟弟持份時主張優先承買

預告登記係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權利之請求權,而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及印鑑證明,向該管登記機關所為之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之登記。其目的在阻止登記名義人對於該土地為有妨害其請求權之處分。所以要為預告登記必須對於他人土地權利存有某項請求權才可以。
本件依您所述,動產係由你先生與小叔為各共有持分二分之一,一般來講,是否有人願在法院拍賣時承買共有物機率恐怕不高,相對於具有完整產權的法院拍賣物件市場性顯然會差很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nelson 102-04-12 18:54

律師您好:

我在一個月前經591租屋網租到一間套房,網頁上註明是可養寵物仲介先生帶看時也再次詢問確認可養寵物,結果簽約時自稱屋主的一位「張小姐」詢問我是否有養寵物,我據實告知有(一隻瑪爾濟斯)。她當時面有難色的說房子雖是她的,可是平常管理房子是〝她的弟弟〞,而她弟弟不喜歡房客寵物,最後跟我說只要不要讓他弟發現就沒事。
結果現在〝她的弟弟〞發現了打電話給我要我搬家!也因此引出其他問題...
1.原來〝她的弟弟〞才是房東而她們也不是姐弟,簽約的「張小姐」只是房東委託的另一位房仲「賴小姐」。
2.現在2位房仲都推卸責任房東說若我提不出證明房仲有欺騙行為的話就要扣我押金
3.當初除簽立租賃契約以外,另外還簽了一份附加條款的約定(其中有禁養寵物)。
想請問...「賴小姐」代替「張小姐」簽約(簽的是張某某的名字)還蓋了指紋,是否具法律效力?當時也並未出示委託代理等相關文件,如果不具效力那房東還能扣我押金嗎?
房東說賴小姐是他委託沒錯,但賴小姐 承諾的那些事他並不知情,我當初也是因為假屋主「張小姐」同意才簽約,否則我大可找其他房子就好,這樣我可以告那位房仲「賴小姐」偽造文書詐欺嗎?另外那位房仲先生在租屋網PO的廣告是否也涉及廣告不實(網頁我有存檔)?
如果那份合約無效的話,那就沒違約的問題,我只想拿回押金搬走,不想為了這說多不多說少不少的錢大費周章

本件建議您可先發存證信函要求房仲出面處理,與此同時要將相關事證一併收集齊全以待後續若房仲拖著不處理時,逕行提告。(不過最好發函前,存證信函內容要請律師等專業人士看過,否則寫得不好結果恐怕會適得其反,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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螢? 102-04-11 19:24

父親在 2009 年往生,只有我和大哥兩個繼承人,去年 8 月才分割完成。

一直租金都由大哥收走,未分割前,應為公同共有,我理應得一半租金,但他不肯給我。

另外,分割後,有些房子歸我,但由於租客有預繳租金給大哥,我問他拿,他也一樣不給我。

請問,我可以刑事提告侵佔 嗎?

需要什麼證據?我手上沒有租約,但承租人仍在承租中,可以找他們作證,他們也跟我確認是大可哥把租金收走。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您應有的部分;至於刑事侵占罪的告訴,則須檢視相關的資料才能評估是否成立,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31
回覆 螢? 的發言內容:

父親在 2009 年往生,只有我和大哥兩個繼承人,去年 8 月才分割完成。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因為是有一半持份,應該是您要向承租人索討租金,而由承租人跟您兄長討回租金。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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螢? 102-04-12 21:40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您應有的部分;至於刑事侵占罪的告訴,則須檢視 ... (恕刪)

請問妳所指的對方是指 1)兄長 2)承租人?

螢? 102-04-12 21:41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螢?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如果兄長不肯把租金還給承租人轉還給我,承租人可以如何主張要回這部份應歸我的租金

Matt 102-04-11 13:26

如果土地所有權人為我父親,房屋是分屬我爺爺及大伯名下,大伯過世了,名下房子由他的四個小孩繼承,如今爺爺也過世了,因為爺爺本來的持分會由四位叔叔及我父親共有,家屬不願意協議分割,未來因為土地房屋所有權人不同,會造成難以處理的現象,因此我要如何主張請求法院裁判分割房屋給我父親一人所有?主張房屋稅金皆是我父親支付的,可以嗎?如果我父親願意跟其他共有人購買,我們可以請鑑價師評價之後,出價給其他共有人嗎?

1.如果大伯父先於你祖父死亡,針對你祖父的遺產,他的子女可以按照代位繼承之規定,承受其應繼分。
2.如果是在房屋繼承後,要以分割共有物之訴來處理無法協議分割之狀態,並主張由土地之所有人來取得房屋全部的所有權當然可行,不過後續你的父親可能必須提供合理金額以補償其他繼承人,如此才算是公平之分配方式,而得以獲得法院採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48
回覆 Matt 的發言內容:

如果土地所有權人為我父親,房屋是分屬我爺爺及大伯名下,大伯過世了,名下房子由他的四個小孩繼承,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涉及房屋如何分割的問題,補償或許可行,但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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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 102-04-11 01:12
要與先生離婚,想請問先生名下的房子尚有近兩百萬貸款,這間房子可以部分移轉到孩子的名下嗎?而不用負擔這筆貸款......謝謝
1.是說子女不用付貸款嗎 2.除非你將貸款全部清償 否則銀行不可能將抵押塗銷 或是你提出另外擔保 擔保銀行債權將來可以獲償
阿真 102-04-11 01:01

契約如下:

土地所有權
茲坐落xx鎮某旦段1111號田地、面積貳陸公畝陸參平方公尺,權狀字號75桃字第 1455號,此田地是為張三、李四所共有之,任何一方不得獨佔,如違者願受法律制裁,此據。
立據人簽名蓋章 李四 (只有李四簽名蓋章)

目前情況如下:

因張三早期有債務問題所以將地過戶於我名下(實際為我二兄弟各半)土地登記在李四(本人)名下,現因張三已過逝,其兒子想要繼承,但是因為我房子及工廠有蓋在農地上面(違建),所以有跟他兒子說要買下另一半,其兒子堅持不賣要辦共有,但是共有的話不就變得更複雜,而且我的違建在上面,如果過戶一半給他,改天他不高興不就可以請相關單位把建物拆了不就完了…所以我們二方鬧的很不高興,現在張三的兒子說要去提告要求返還,想請問一下拿這契約提告會成立嗎? 而且當時只有我簽名也沒有見証人及寫出明確時間。另外契約上沒標明時間是否可以主張時間超過15年來認定契約無效,且土地是要以登記為主。
如上所述絕非想霸佔他人財產,也有誠意要跟他兒子買,如果真的是有效,那也只好認,再跟他兒子談。煩請專家及先進指導一下。

胤禛 102-04-11 00:51

今天我寫子條跟我爸講說 (身為男人都有工作!! 就幫忙出家裡水電費電視費) (這不為過吧)?!
不要用老奶奶(90歲)的錢去付這些你我都有用的開銷) 讓奶奶把這些錢去買吃的吃好點沒錯吧!?

就說我住在家裡要付房租費!! 說我(非法侵入) 要打110報警!因為這房子登記他名字! 可想而知 我所遭受的跟我哥一樣!因為他也對我哥說過! 竟然有父親要趕兒子講不出理由 就說我非法入侵!!

我是你生的身上也是你的骨肉~也是同樣姓李 我也為李家後代小孫子!! 就有人說我非法入侵!!

 

請問律師們*

我做錯什麼?  這要他要趕我趕的出去嗎?  我平時與我奶奶同住! 他們夫妻過他們生活

他們還會講我奶奶有憂鬱症 說我奶奶浪費電 但那些開銷都是我爺爺以前是軍人退役下來後來過世給

奶奶生活費~ 他們卻這樣講  這算不算欺負老人家?  我跟我爺爺奶奶感情好?

我爺爺是(老兵)過世後他們卻講我爺爺)   他們說我爺爺可好命 一天兩隻雞!

他們還跟90歲老人家 說是我在養你的還是(他們(我姑姑大伯)在養你的這樣罵我奶奶

我奶奶之前在我當兵休假時還跟我哭泣說!! 我很痛恨這父母欺負老人家!

 

還有我媽罵我畜生!白癡!  我爸罵我嘴砲 廢物!

張小姐 102-04-11 00:27

請問ㄧ間房子市值1300萬,貸款尚有200萬,因離婚,可以將房子所有權部分產權轉移到小孩的名下,而小孩不用承擔貸款的部分,這樣可以嗎?

 當然可以,但是貸款人如未依約繳款,銀行仍可查封拍賣該房子

張小姐 102-04-11 10:45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當然可以,但是貸款人如未依約繳款,銀行仍可查封拍賣該房子

那在請問,房子銀行設定可以貸兩百五十萬,目前只貸兩百萬出來,如果部分過戶給小孩,之後要在增貸,需要小孩簽字嗎? 在問,如果以後被拍賣,拍賣價錢超過貸款額,多的錢會分給房屋所有權人(先生跟小孩)嗎?

1.在抵押權設定部分,若增貸金額尚在原先設定抵押權所擔保之範圍內,而無須變更抵押權設定或者另設定新的抵押權的話,即不必由動產所有人出面為抵押權設定義務人而進行登記,至於銀行會不會要求動產所有人出面來確認同意增貸,立具同意書或其他文件,則必須視銀行對於核貸方面之作法了,若銀行方面從嚴辦理核貸是可能會要求做到動產所有人也必須同意增貸。

2.強制執行拍賣後清償債務有剩餘金額的話,會分配動產所有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朱古力 102-04-10 21:43

律師您好:我的父親已過世多年了,當初在大家都都沒什麼法律常識的情況下,繼母(二房)把父親名下的土地房子過戶繼母的名下,現在繼母已往生了,在大家弄得不甚愉快的情況下協議把財產過戶到父親所有的兒子名下共同持分,女兒方面願意拋棄繼承,由繼母那邊的兒子負責去辦理繼承事宜,前些日子稅捐機關寄來一份公文,內容是提醒我們可以提出申請自用住宅之類的事,但他公文上正本所列的名子是父親所有兒女的名字,令我有些不解

1.先過戶到每個子女名下是辦理繼承時的過程嗎?(因為當初女兒部分他們是要拋棄繼承的)

   還是,這樣代表繼承已完成?(即每名子女持分)

2.辦理繼承的印鑑證明跟戶籍謄本的有效時間是多久?

   因為印章已經拿去半年以上了,至今尚未歸還

  若已是共同持分,之後的程序還會需要這些資料辦理嗎?

3.如果現在財產已是所有小孩共同持分,之後繼母那邊是否能在我們(大房)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財產過戶到繼母小孩那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04
回覆 朱古力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我的父親已過世多年了,當初在大家都都沒什麼法律常識的情況下,繼母(二房)把父親名下的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拋棄繼承是要向法院聲請,您所謂的拋棄,只是分割協議上的處理。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葉小妹 102-04-10 10:07

我的大伯已過死7年多,我父親是排行老四

當年他走的時我們家不知道有要做拋棄繼承的事情,也不知道有這個法條的存在

一直到我大伯過死4-5個月後,我大姑新買的房子查封,此時我們才知道

原來我大伯有債務,但當時已經錯過”拋棄繼承的時間三個月”

而因債務查封的新房,(欠銀行的)隨後我大姑丈因此事非常憤怒

我大姑丈他家是有錢人,他很痛恨我姑姑的娘家也就是我們

所以在我姑姑嫁過去後,他就不准我姑姑與我們這邊的人有任何來往

從那時起我們也就真的在也沒有任何來往,連一通電話都沒有

當年因我大伯欠銀行債務,而害他們被查封新家

我姑丈整個大抓狂,不過當年他自己有請律師去處理這件事情,並上了法院

最後法院有判給我大姑姑,什麼(專業名詞忘記了)

反正我大姑現在已經不具有繼承我們家這裡任何債務等。

 

而大伯欠銀行的這筆債務,隨後也由我的父親處理好並也償還了

但是當年來查封的人說,我大伯還有欠政府稅金

大伯離婚小孩,我的爺爺奶奶也不再人間

大伯在世前,中風住進養老院,就在養老院的這段期間內

大伯被做了人頭戶,應此欠下不少政府的稅金

另外我大伯實在沒什麼錢,所以當年埋葬時我們還替他申請了”貧戶”,

所以可知我大伯其實很窮,所以怎麼可有錢,更不可能有留下任何財產

 

現在問題來了!!這筆稅金到底有沒有存在

因為我們在想如果真的有這筆稅金的存在,

政府那邊應該會追討,但從我大伯走了到現在已經7年了

政府這裡從未對我們做催繳動作,也沒公文來函

另外聽說政府追繳期間是5年,5年後是否還會在追繳呢??

以及我們家跟大伯30幾年沒有來往,也沒有住在一起

請問這樣我們還算是法定繼承人嗎??(就算當年沒有做拋棄繼承

而現在如果追討起稅金部分,我們家有需要償還這筆債務嗎??

另外因為我們家已經錯過當年的”拋棄繼承的動作”

因此很怕會因為這筆天外飛來的債務來拖垮我們全家。

 

不久前我們家突然多了一筆日據時代的土地

而有代書意願向我們收購這筆土地

如果該筆土地買賣成立,不就需要先繳清欠的稅金部分

但是已大伯人頭所欠的債務稅金到底有沒有存在,還是個問題

想問如果我要查該死者的債務,尤其是欠政府的部分

要如何查詢阿??上國稅局嗎??還是其他單位??

 

另外就以上這樣的敘述,如果我大伯真的有欠稅金

我們家是否還是算是法定繼承人”大伯的債務

如果追討的話,會追討到我父親這邊,那我們這些孩子呢?也要跟著繼承嗎?

 

補充:據當時查封大姑姑家的查封人員說,我大伯欠的稅金大概是好幾千萬,

但如果我們的土地買賣成了!!所賣的價格也不夠償還稅金的部分,

所以我父親就說如果真的有該筆稅金債務,那他就不願意賣這塊土地

因為我們賣土地的價格不過也才幾十萬,稅金卻高達幾千萬

實在多到我們不知該如何處理!!

還請各律師幫幫我給小妹一點意見!!

葉小妹您好:

您好像對大伯的有沒有欠稅會不會影響仍您們家很困擾,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欠稅原則上只及於被繼承人的遺產,不會再去追其他的繼承人,除非,否則跟您爸爸和姑姑沒有關係。

二、當然如果是共有土地分割的話,那麼可能會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須要土地共有人分擔。

三、至於有沒有欠稅,可以由大伯的繼承人,例如您爸爸向國稅局去查。

 

我提供的意見,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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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執行法第7條第1項規定「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為此,只要執行機關於五年內之最後一天以前曾執行過,還可在執行五年,亦即需超過十年才能真正免責。否則就需待遭追討時,再以訴訟主張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未能拋棄繼承,及顯失公平進行處理。

葉小妹 102-04-10 12:22
回覆 李耿誠律師 的發言內容:

葉小妹您好:

您好像對大伯的有沒有欠稅會不會影響仍您們家很困擾,我提供一些意見 ... (恕刪)

律師:

感謝您的說明,目前我父親及他的兄弟姊妹(除了大姑姑)

因當年都沒有做拋棄繼承權,所以就這樣情況來說

我父親及其他伯叔姑,是不是都已經算是繼承

還有連同我的這些晚輩們,是不是也已經算是繼承人了?!

如果當初沒做拋棄繼承,而現在要拋棄繼承行嗎??

就我知道的繼承順位以亡者為中心計算例下

但是我大伯已離婚沒孩子、我阿公阿嬤也不在

所以就順位來說就是我爸爸及他的兄弟姐妹

第一順位:配偶與直系卑血親(子女、內外孫子女......一直到沒有為止)
第二順位: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姐妹
第四順位:內外祖父母

另外從二順位後沒有代位繼承權的問題對吧?!

所以就這樣的順位來說,我與我弟弟及其他晚輩們都不是繼承人是吧?!

如果有代位繼承的話,我與弟弟都要做拋棄繼承對吧?!

尤於我與弟弟都已經成年23、24現在辦拋棄行嗎??要如何辦理

另外的土地問題,其實那塊土地是天外飛來的,一直以來我們都不知道有這塊的存在

而那塊土地是我阿嬤的第二任先生所有,不過都已不在人世

是到近日有代書找上我們說,我父親及他的兄弟姐妹是這塊地繼承人之一

就在我們快談好之餘,才想到大伯稅金之問題

所以如果買賣成立了!!我父親不就要先將大伯欠的稅金償還才能拿剩餘的款項

但是目前我父親到底是不是我大伯的繼承人,我實在不知道

也不清楚我與弟弟是不是上頭所說的”代位繼承人”。

以及大伯是否真的有欠這筆稅金我們到今日也還不知道,

而如果真的有這筆稅金的存在,

為何大伯過逝7年了~政府並沒有對我們提出追繳動作也並沒有提出公文說明

而我聽說政府追繳稅金的時間是5年,5年過後是否還會繼續追繳也是我想知道的部分。

另外查死亡人的債務,只有繼承人可以到國稅局查,那其他人都不行嗎??

實在有點複雜阿~

葉小妹 102-04-10 15:48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7條第1項規定「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 ... (恕刪)

律師:

感謝你的說明,不過這個條文對我來說,實在有點看不太懂,能否白話一點說明阿??

所謂的"五年內",是必須由政府機關來函訂自何時開始計算起的五年內?

還是從親人逝去起的開始計算五年內??

在我大伯逝去到近日剛好已經7年了~這段期間內我們從未收到來至政府機關的來函

或著是通知我們償還債務的相關書面,如果現在做了我的父親做了"拋棄繼承"還可以嗎?

mhklo6py 102-04-10 00:44

您好,我們是家位於1樓的住戶,屋內的天花板發生嚴重漏水(已拍照存證),大約快半年了。因為水電師傅也不無法確定真正漏水原因,必須敲開牆壁或地板才能知道。我們向2樓及隔壁2樓的住戶說明後,他們態度強硬不願意配合。在1個月中旬時我們有申請調解,但2樓及隔壁2樓住戶都沒有人到場調解調解人員建議我們直接走法律途徑。當時我們覺得走法律途徑比較麻煩,仍一直向2樓住戶勸說,2樓住戶終於同意我們敲開地板,但他們要求說如果不是他們家漏水,我們須負擔復原之費用。今天敲開地板後,水電師傅說可能是隔壁2樓漏水或是公用管線漏水,必須從隔壁2樓那邊敲開才知道。我們向隔壁2樓溝通並知會不是2樓漏水,但他們態度依然強硬,我們只能選擇走法律途徑來強制施工

問題1: 以這樣的案件,我們透過法律途徑請一般合格鑑定師或是國家防水協會鑑定對我們是比較有利的嗎?

問題2: 房子漏水無法出租,如果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隔壁2樓住戶漏水,我們能向他們求償損害費用房租無法出租的損失、鑑定費用訴訟費用以及2樓敲開地板的檢測費用嗎?

問題3: 如果是公用管線漏水,我們能夠求償上面之費用嗎?

問題4: 我們能夠寄存證信還給隔壁2樓要求修繕嗎? 哪一條民法條文可以依據?

mhklo6py您好: 

關您困擾嚴重漏水的問題,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問題1:透過法律途徑的話,可以由您們合意選任,如果無法合意,則由法院選任合格鑑定單位。

問題2: 鑑定費用訴訟費用以及2樓敲開地板的檢測費用嗎,這部分算訴訟費用,可以由敗訴的一方負擔。至於房租無法出租的損失,恐怕比較困難。

問題3: 如果是公用管線漏水,則由大樓管委會負擔。

問題4: 可以先寄存證信還給隔壁2樓要求修繕嗎,溝通協調,私下協調不一定要言明法律依據。

我提供的意見,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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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klo6py 102-04-10 11:47

律師您好

感謝你的回覆。

關於問題3還有地方有疑問,我們是那種傳統公寓(樓層為5樓的那種),並沒有大樓管委會,所以是整棟住戶共同負擔其費用嗎? 而費用有包含訴訟費用嗎?

102-04-10 00:23

律師先生您好!

我的兩間打通店面出租給個人設立通訊公司、公証訂立五年租賃契約、已過了一年、習慣年前收到訂約人預先支付的個人名義一年期隔月12張支票租金

今年三月送來扣繳憑單、突然發現扣繳憑單中、有不認識第三者的公司半年租賃扣繳憑單、因契約中明文記載不得轉租、因此、想寄存證信函租屋違約原因要求解約、限期─個月搬出、若不願意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但因該店面剛裝修完成、且剩下四年租期、朋友建議再公証改訂新租約、改由現已登記的兩家公司負責人、互相簽約保証、訂立租賃契約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請問若再訂立新契約租約到期時、房子會不會被侵佔不還?謝謝!

一般人租房使用我已有多年經驗、大致上該不怕的!但、不巧的是無意中遇上了這位房客的不良紀事、不得不令人充分的添加戒心!

契約後不久、有一天一大早拿了一張空白紙、上有公司名稱、要求房東在上面簽名、以便申請設立公司、因以前不少房客申請公司、只要附上建物使用執照及房屋繳款單即可!

半疑半信下立即找代書、因太早代書未上班、但她無知的助理妹妹卻教我:要簽也行!不簽也可以!模寧兩可的回話!

不甘心下、直接到縣政府工商課去請教行政人員、結果給我警告:千萬別簽!不然房子將要不回來!永遠免費送人使用!不覺中嚇出了一身冷汗!

回去告訴房客、已請教了政府機關人員、根本不需這項簽名手續、他用兇狠的眼光瞪我:你未見過五色人呀!惡劣影像久久不散!

兩個月後房仲找上門來要介紹費!我答應先向房客拿後、再來跟我要!因這件事特別找房客問!他的回答是:好膽敢來拿!別想要什麼費用!你別給他呀!此後這位房仲人員、竟從未找上門來!

前三年房客賺了不少錢!買了進口好車上下班、談話也特別客氣!無戒心下又續了五年長約!卻想不到第二年突然出事了!

一個禮拜過去!下午我剛到代書事務所補蓋存証信函中的寄信人印章、趕今天寄出、以加快租賃違約的處理速度!騎速克達到家(─樓店面隔三尺左右通道、供房東自用)、突然房客自店裡衝出、叫住我問:為何非法公司的契約不打?我要求契約必須公証、且由現已登記的兩家公司負責人、互相簽約保証!想不到馬上變了臉激叫!公証我不要!早知道要如此打契約、那我個人不要、由公司跟你打!我接著講:公司也必須負責人─起簽約、堅不退讓!他回答再請教人、臭著臉往店外走了!
不久打手機向我要代書電話!夜間八點代書帶來傳話、房客要求非法公司以簽一年協議書解決!扣繳憑單也能申報退錢!我當場腕拒接受此條件! 

 今早代書要我去拿回存証信函(房東存根)、判斷房客也該收到了!應可了解我要以正式的法律規則、去解決這些問題!
果然中午手機急電、邀約到他店裡、想要讓我去接受訂下無法律效力的私人契約!當場以有急事打斷了他的企圖!
緊接著通話中充滿輕聲細語的語氣、開始解釋那只是朋友暫時利用他的店設立公司、他也不知道房東會那麼在意!很快就遷走了!請放心!再補上幾個月的契約就完全oK了!
我不客氣的回他話!你前三年好好做不是平安無事!為什麼要暗暗的做出這些事來、也不先告知!讓不認識的人在店裡設立公司、假若那人以後不走、我不是要賠掉一間房子!要他去找代書談!
不到半個鐘頭!房客又急來電、不甘心到嘴的肉塊掉了、又打迷糊戰、談了一大堆歪理、就是不願公証!我也堅不肯退讓!剛才通話已點破他的野心!交戰不到十分鐘!好啦!好啦!第三者的身分証、印章都在我這裡!就照你講的去打契約吧!
頓時!感覺壓在心頭好多天的悶氣正慚慚散去!

 

 

 

 

 

 

 

 

 

 

 

 

 

 

 

 

 

 

 

 

 

 

 

 

 

 

 

 

 

 

 

 

1.房屋是否會被侵占不還 這應該不是法律問題 是事實會發生甚麼事情 應該沒有人可以預測 2.如果還是擔心就是契約再經公證 載明逕受強制執行約款 到時候你就可以不須透過訴訟強制執行

teetree 102-04-10 00:16

各位律師好:

在此請教一下,

繼承人留下房子一棟及債務800萬

(該房子沒有800萬的價值,亦無設定抵押權)

請問限定繼承繼承人想保留房子不被拍賣,

是否可以先將房屋鑑價,算出得繼承金額,再以固有資產向債權清償所得繼承部分?

 

麻煩幫忙解惑,謝謝!

teetree您好:

 關於繼承債務處理的問題,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您所提的方案,房子是可以鑑價,但是用來與債權人談判的條件。

能不能保留住房子,還是要與債權人溝通。

我提供的意見,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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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4-09 22:34

結婚前有欠稅100多萬 線再結婚3年多了 老婆娘家給他一筆錢買房子 我欠稅會查封老婆財產

文您好:

看來您很擔心結婚前有欠稅100多萬會不會查封老婆財產,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夫婚前債務與太太婚後財產而且是娘家贈與財產,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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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 102-04-09 13:36

你好,我家樓下鄰居漏水,我們有請水電師父看,說是我家浴室地板的防水要重做。依據樓下鄰居說,這房子是我在3年前買之前就已經有漏水現象,只是當初問題不大,而前屋主是購買法拍屋後再轉賣給我,所以在交屋前樓下鄰居曾到樓上看過,只是因無人居住看不出問題所在,也就沒有處理。不過現在漏水問題變嚴重會滴水...以現在才告訴我漏水問題

請問:
1. 這修繕費用該是誰負擔?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樓地板間的防水是屬於共同負擔嗎?(非人為過失造成,我購屋後都沒有動工裝潢過)

2. 樓下鄰居是否有責任在我購屋後一年之內告知,我就能請前屋主進行修繕或是永慶房屋。(我是透過永慶房屋購買),現在應該以過保固期。還能找永慶或是前屋主負責嗎?

3. 如果能舉證前屋主時已存在的漏水問題,是否能找永慶或是前屋主負責修繕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謝謝!

jimmy 102-04-09 09:52

你好,我家樓下鄰居漏水,我們有請水電師父看,說是我家浴室地板的防水要重做。依據樓下鄰居說,這房子是我在3年前買之前就已經有漏水現象,只是當初問題不大,而前屋主是購買法拍屋後再轉賣給我,所以在交屋前樓下鄰居曾到樓上看過,只是因無人居住看不出問題所在,也就沒有處理。不過現在漏水問題變嚴重會滴水...以現在才告訴我漏水問題

請問:

1. 這修繕費用該是誰負擔?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樓地板間的防水是屬於共同負擔嗎?(非人為過失造成,我購屋後都沒有動工裝潢過)

2. 樓下鄰居是否有責任在我購屋後一年之內告知,我就能請前屋主進行修繕或是永慶房屋。(我是透過永慶房屋購買),現在應該以過保固期。還能找永慶或是前屋主負責嗎?

3. 如果能舉證前屋主時已存在的漏水問題,是否能找永慶或是前屋主負責修繕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謝謝!

1.如果因為是你的浴室地板漏水,下滲到樓下住戶,原則上應該由你負擔自己浴室地板的修繕費用。2.先去檢視當初與房仲簽約時的「標的現況說明書」,看是否有說明漏水狀況,如果沒有告知;且能證明在交屋前就存在漏水問題,可向前屋主請求減少部分價金(當初的買價),作為損害賠償,但應盡快處理,這個請求權時效交屋後五年。3.房仲部分,若能證明交屋前確實有漏水,可以房仲未盡檢查義務為由,請求損害賠償(但此部分較難成立)。

玉貞 102-04-08 11:43

我是在一星期前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當時並不知情前夫是因小三介入而逼迫離婚,因老公做錯事偷了我的存摺去領款及金飾,我一氣之下去報警,也因這個原因我們分居了一年多,因我從結婚以後,他並沒有房子勍就一直住在娘家,辦理離婚後前夫也同意在協議書上寫上每個月會支付小孩扶養費一萬元,小孩監護人歸我,小孩五歲了,一路都是我在扶養,因老公工作不順,對小孩也沒盡該進的責任了,他也沒財產,請問他如果沒按照協議書上履行支付扶養費的話,我該怎麼處理,因協議書上有註明如三個月沒付視定全額到期,需支付我189萬的小孩扶養費,可以幫幫我嗎?我真的很無助。

對方沒有履行協議 不過因為你們只是私下和解 還沒有執行名義 所以你還是需要透過訴訟程序才有辦法請求對方支付金錢

你可以直接請律師幫你寫支付命令

給法院的裁判費用也只要五百元而已
如果對方二十日內沒有異議
就有相當於三審定讞的既判力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4-08 12:26
回覆 玉貞 的發言內容:

我是在一星期前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當時並不知情前夫是因小三介入而逼迫離婚,因老公做錯事偷了我的存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如您對於前夫不履行契約離婚協議)需要救濟,除上述請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外,也可提出「請求給付扶養費」的訴訟,如不提起,前夫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時,也會轉入這個訴訟程序中。若告贏取得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的話,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執行前夫的財產受償。

鋐珅法律事務所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還是建議不要輕易再提訴訟

事實就很明確,沒有什麼爭議,對方也和你簽了協議書

再提訴訟的話,就要先繳一筆訴訟費用....所費不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