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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er 102-05-11 01:15

我在40天前簽買了一間房子(頂樓),今日是預定交屋

但在過去40天中我很難得能進去屋中驗屋(三次,因為屋主不給鑰匙),前兩次都有發現

小瑕癡,但屋主都能親自找工人維修,然而在第三次我發現頂樓(公設)屋頂有瑕嗤後

屋主卻不回應,一直到我們寄存證信函請他出面面對(拖一個星期),他才說不知情,並要

求買賣繼續進行。後來我與房仲額外立但書,說明我如不能說服管委會處理,他們會出

資補強。這段時間,因有爭議,代書也幫我們暫緩稅務,但履保與頭期二款繼續履行。

重點來了,我們一直沒有說不履行契約,但屋主卻於今日交屋前日發存證信函

若今日無法如期交屋,要繳滯納金(我想是要我們補償他的維修費吧),我們從代書

那邊知曉這件事,故於今日請假在家火速聯絡銀行與地政幫我把(1)土地謄本(2)

所有權狀轉移(3)還完舊屋主借貸(4)繳足履保金額 做完,兩家銀行都證明我沒欠

他東西了,只差(1)原屋主塗消借貸申請(2)賣方銀行確認屋主償清債務這兩項沒完

成。然而這兩項賣方銀行確認我無關,反到是賣方決定進度,一來塗銷申請與

權狀/借貸無關(舊屋主該在交屋期間就該先申請的),二來銀行於收到款項即能

在特急件狀態於1小時內完成審核作業,簡單說上述整個工作一日便可以完成了

我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由屋主決定進度,吊詭的是,屋主本可親自至貸款銀行塗銷

卻選擇於交屋日以郵寄方式寄送,造成工作天展延成3天以上才能完成

這段時間他卻仍要罰我違約,我真的很無言。我照著合約走,卡在他那一關,本可以今

交屋的卻演變成3-5日後才能交屋,然後交屋時間他定,延遲算我的。

想請教律師,讓交屋我該怎麼應對房仲與屋主才好(房仲顯然是幫他的),是

說"今天只談交屋,不談違約違約律師發函"還是我乖乖付他違約金?

謝謝大家

ps.對方經理人很強勢,每每我要項屋主表態,他就插嘴,我可以請管區陪同嗎,謝謝

1. 法律面上,被罰違約金必須有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按您所述交屋過程屋主故意遲延,自不應由您負擔違約金。

2. 可以請當地有力人士陪同(例如民代,村里長,議員),致電警局因為並非刑事案件未必會答應陪同。

Sam 102-05-09 23:49

請問大律師

我和前妻今年訴訟判決離婚了.

我與她婚後買了一間房子 購屋時她提出登記在她名下 我當貸款人 我沒有異議

頭期款我出約100萬 她出約50萬

房貸每月共同分擔 但是我出多一些

請問這房子可以列為剩餘財產分配嗎 

有沒有可能被當成贈與呢?

我們並沒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登記

雖然登記給她 但是我沒有說過房子要送她 

當時單純本著財產共有的想法而已

感燮回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離婚訴訟進行到何程度?是否有一併提出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該房子既然是在婚後才購置,即便是登記在您太太的名下,仍是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項目中,相關的計算需檢視雙方的財產明細才能詳細評估,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9:57

你這個可以主張是借名在她名下,

不過雙方沒有簽訂借名契約,對方也許會主張是贈與,就由法院判斷

Sam 102-05-12 20:4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這個可以主張是借名在她名下,

不過雙方沒有簽訂借名契約,對方也許會主張是贈與 ... (恕刪)

律師

我沒辦法舉證的情況下 判定房子列為剩餘財產的機會多大?

我存款比她多一些, 如過打官司存款還會被她分走一些

如果我沒分到房子,那我要失去更多了

 


102-05-09 23:44
各位律師您好:可以請教您我該怎辦呢?   抱歉打擾各位律師寶貴時間,說起來很丟臉.....   1.婚姻關係存續中(民國96~99年止)買了一間房子,我跟前妻一人一半的持分....婚姻到結束前妻從未繳過貸款, 經多次電話溝通都無效,藉故閃躲,銀行是共雙都是借款人,銀行當初協議只以我的銀行帳戶作為主要扣款人,所以從買房後貸款都是我在繳納....,前妻直到離婚後也不繳(目前已經離婚近3年)   2.離婚後前妻搬離該房子,房子都是我跟孩子在使用,也請房仲跟前妻說房子要賣,金額與當初購買的多出100多萬,扣除現有房貸每人可分到100多萬,但是前妻的意思要我繳完再賣... (我不同意)   3.我想了很久這問題也問過很多專業人士都要我不要繳貸款房子去"法拍"......   4.可以請問謝律師您有更好建議嗎?類似如果可以賣掉將其二分之一的金額...提存法院,   畢竟走到法拍是雙輸局面對我信用也不好.   5.我希望比較快速方式解決這問題,我不想把這難題留給孩子或家人將來去面對.   6.感謝各位律師~~thanks!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與前妻的係各持有二分之一,則沒有您前妻的同意,您確實無法出賣該棟房屋;建議您應先釐清究竟前妻是基於甚麼樣的理由拒絕出賣該棟房屋?您可以委請律師居間協商,否則房屋進入法拍程序,則房屋的售價通常會降低許多,可能會造成您的損失,因此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5-10 22:09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與前妻的係各持有二分之一,則沒有您前妻的同意,您確實無法出賣該棟房屋; ... (恕刪)

 其實真的很丟臉....直到婚後幾年我才慢慢發現前妻是愛金錢甚過孩子的人,無論如何我不會再把難題留給未成年的孩子與家人去處理了....感恩趙律師回覆...thanks!

BB 102-05-09 20:26

律師專家們, 個人想請教的問題如下 :

      父親於兄長小時候以他們的名字購買土地房子動產, 在父親8~9年前往生時, 基於尊重母親, 當時全由母親做主, 僅做父親名下的土地進行分配, 父親於兄長小時候買的動產並未提出異議; 在母親最近往生後, 就母親名下的財產討論時,  個人是否仍有權利可將父親以往用兄長名字買下的動產, 再列為雙親的遺產並請求大家一併擁有繼承權.

      以兄長名字買下的動產, 究竟法律上是歸屬於兄長或只是兄長掛名而實際仍屬於父親, 直系親屬均擁有共同的繼承權.

 

如蒙解惑, 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除非有借名登記之情形,否則是以登記之名義為主,所以本件並無法列為遺產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0 01:48
回覆 BB 的發言內容:

律師專家們, 個人想請教的問題如下 :

  &n ... (恕刪)

除非您能證明當時是借名,否則是不能分配

如果您想委任律師,歡迎來電預約時間。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笨 102-05-09 20:24

我朋友有向銀行借100萬元 並以土地房子擔保

銀行並要求要有保證人比較會通過

所以我就成了朋友的連帶保證人了  不歸路~

目前朋友已經還了50萬元了(每個月繳45000元)

另外他拿來擔保的房子 房貸也快繳完了

 

最近我想取消我的連帶保證人(因為我朋友發生了第一次逾期未繳 銀行還寄通知給我)

請問我可以向銀行主動申請取消連帶保證人嗎 並獲得銀行同意取消嗎

我有沒有權可以要求銀行一定要幫我取消掉阿

我想說我朋友之前都繳費正常 也還一半了 而且還有房子土地擔保

是不是 銀行比較會同意  

請幫幫我

 

 

 

 

 

 

如果貸款有提供擔保品,是不應該要求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

林智群 (klaw) 102-05-12 20:00

多一個保人保障比較大,銀行通常不會接受你的請求

小笨 102-05-13 10:4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多一個保人保障比較大,銀行通常不會接受你的請求

我當然知道銀行的想法(多保證人銀行有保障 所以不願意取消)

我是要了解在我現在狀況下 銀行不接受 這樣合法嗎 或是有依據嗎

我可以檢舉違法嗎(銀行法第12之1條)

那我在這樣的條件下申請取消 我合法嗎 有依據嗎??

請再幫我幫我

感謝

 

 

 

 

102-05-09 00:28

民國102年4月初收到資產管理公司的存證信函才知道我民國92年就過世的爺爺,在民國82年時候為人擔保欠了銀行美金20萬元。現在資產管理公司已發存證信函要求我爺爺的繼承人:我奶奶、小叔、姑姑負擔這筆債務。當初因為爺爺並沒有留下任何遺產,所以我叔叔他們並沒有去辦理拋棄繼承。而且在收到存證信函時後認為那筆債務已經過了20年之久,並未予以理會。

在今天我叔叔直接收到了民事執行處的查封登記函和鑑價函,想請問接下來我們家應該有甚麼動作?需要撰寫聲明異議狀嗎?除了跟資產管理公司協商以外還有甚麼辦法可以免除房子拍賣和還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家人應儘速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對於繼承開始以前已發生保證契約債務,由其繼續履行債務顯失公平,應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擔清償責任,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委請律師進行閱卷,以釐清資產管理公司究竟是執哪一個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以維護您家人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9 01:18
回覆 晶 的發言內容:

民國102年4月初收到資產管理公司的存證信函才知道我民國92年就過世的爺爺,在民國82年時候為 ... (恕刪)

這必須拿執行函跟律師討論,至於是不是債務人異議之訴,這必須看執行的名義是什麼,畢竟單純保證是怎麼拿到執行名義,這倒是讓人好奇。

本所官網按讚俱樂部:http://lutong.myweb.hinet.net/

chan 102-05-08 22:11

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如下:
去年10月承租海砂屋, 房東事前並未告知, 跟鄰居聊天時, 鄰居告知為海砂屋, 而地下室有用臨時鐵柱支撐.

我因對生命安全有疑慮, 必須要馬上搬家,
因我一家四口, 兩個孩子均未滿3歲, 老婆家管, 唯我一人外出工作,
不免擔心地震發生時, 老婆小孩的生命安全會有危害.

房東明知道房子有居住上的危險, 但不告知, 還承租給我們.
請問若要起訴, 能夠以刑法13條-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告他有故意傷害的可能嗎?

刑事或可主張詐欺罪,民事部分得主張終止或解除租約,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始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陳先生 102-05-06 21:53

我姪女 88 年次,15歲,單親家庭

上國中之後,就不太去上課,

國一上學期離家 2-3 個月,交了 19 歲的男友,都住男友家,

後來警察找回來,苦勸回家國一下學期念沒多久又不去上課,

也常不住家裡,住男友家。

 

我姐精神上有點問題,平常打零工,也管不太動她,

我姐跟我姪女都住在我的房子

我這個做舅舅的能做什麼...

問題一:她男友算誘拐未成年少女吧,我不是監護人能夠去報警處理嗎?

她和她男友會有什麼刑責?

 

問題二:不去上學師長、輔導主任有來家裡關心,

好說歹說,輔導等等都沒有用,

是否有較強制的手段呢?

 

問題三:她說她去上課,要我給她錢去買小髮飾,小錢包等等去擺地攤,

我看她一個月都有去上課(偶而有裝病),還算是表現良好,

就答應借她 5000 元當貨款,

現在不去上課,是否可以用詐欺去威脅她去上課?

我是軟體工程師,收入還可以,不會在意 5000 元,

但很生氣被欺騙的感覺。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姪女未滿十六歲,則她的男友和誘她脫離家庭,係以略誘罪論,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倘若她的男友與她為性交者,尚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行為者,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她的男友涉嫌前揭犯罪,由於您的姐姐較無時間管理小孩的事情,建議由您姐姐簽署委任委任律師代為提起相關刑事告訴,以維護您與家人之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您姪女不願意就學、經常不回家,可請學校的輔導室介入輔導,請求學校專業協助處理。

您姪女欺騙您交付五千元,涉嫌構成詐欺罪,得與律師一併討論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並促使您姪女改過遷善。

麻薯 102-05-06 07:22

20年前,父母親因貪賭將家裡房子抵押後留下債務失蹤影,<我們是由姑姑養大的>
因父親的戶口還寄在家中,所以20年來都會陸陸續續接到他們在外申請的帳單,還有會賺錢之後還有人來討債
最近有警察局來電說要我們把父親領回家,<被母親丟到警察局留下家裡電話和我們姓名要我們去領>
但是,20年來他對我們都不聞不問,我們有義務要照顧他嗎?

想請問
1.可以申請拒絕撫養嗎?
2.我們還在背負當初他們抵押房子的房貸,可以將他的戶口移出嗎?
3.當初是用父親的名義申請的家用電話,可以不透過他本人申請停用或換號碼嗎?
4.可以申請跟他們斷絕關係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父親對於您未成年之時,有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之情事,得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您的扶養義務,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電話號碼,建議只需停用原本的電話號碼,申請新的電話號碼即可。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18:29
回覆 麻薯 的發言內容:

20年前,父母親因貪賭將家裡房子抵押後留下債務失蹤影,<我們是由姑姑養大的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要妥善處理,否則會有棄養遺棄罪之問題,原則上您要先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免除扶養費用,這涉及到專業技術,因此,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快跑龜 102-05-05 20:41

我與房屋仲介簽訂專任委託(我的名字)  仲介前天告知已有人出到我要賣的價錢且仲介已收訂金

但是我不是屋主   屋主是我媽 他不同意我賣房子 所以授權書都未簽 請問 與仲介簽的這份合約有生效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重點在於您是否無權代理,若是,即無權出售該房,但您本人會負有無權代理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既然是用你的名字簽約,合約當然有效,至於你無法拿出房屋出售,是無法履約之違約問題.

快跑龜 102-05-06 22:16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既然是用你的名字簽約,合約當然有效,至於你無法拿出房屋出售,是無法履約之違約問題.

 但是仲介要我簽約的時候也知道我不是屋主

專任約上土地標示及建物標示所有權人也是仲介直接填寫我媽的名字

仲介只是跟我說賣出去的時候媽媽的授權書要簽好

蝸牛 102-05-05 15:06

小弟以前與女友借40萬買了間房子,女友有開立借據存證信函房子設定了四十萬,權利人是她,其中約定每月償還五千,一開始都有按時償還,有時用現金有時用轉帳,後來分手時我直接去跟別間銀行信貸了剩餘的28萬一次還給了她,但她卻反悔,沒有取消借據也沒有將設定塗消,本來我有問過說是設定只要沒有買賣就不會有影響,但是最近看到新聞說是權利人可以查封拍賣取得設定金額。

現在我想請教這種情形下,若是前女友提出借據及權利人的話,那是不是等於會被討兩次的40萬?  以及我該怎麼處理這種情形?

 

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先謝謝各位了

1.本件確如您所述有被對方再要一次錢的可能,而依法債務人主張債務已經清償而消滅者,應由債務人負擔舉證責任,如不能證明清償之事實的話,則難認其債務已經清償而消滅之主張為有理由。
2.循上所述,本件重點在於您進行還款部分包括每月清償5千及最後的28萬元是否有匯款紀錄或者其他資料可以證明,若有的話,得以抵押債權已消滅為由,請求塗銷抵押權。若沒有清償紀錄的話,相對來講就比較棘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5-05 16:32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提起塗銷抵押權民事訴訟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蝸牛 102-05-05 16:3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本件確如您所述有被對方再要一次錢的可能,而依法債務人主張債務已經清償而消滅者,應由債務人負 ...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我剛查看了一下謄本後看到在權利人下方有一個清償日期,此清償日期是什麼意思?  煩請再解惑,感激不盡!

清償日期是指抵押債權所約定的債務清償日期,普通抵押權可約定亦可不約定,或概括記載為「依照契約約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Irene 102-05-05 00:58

最近遇上一點難題,可不可以幫我解答一下

最近租了房子,而房子鄰近某大學,我是覺得房東都是被學生養成這樣態度才會這麼惡劣....因為學生們租房子鄰近學校也是比較方便,學校附近的租房房東很好賺,而房東可能利用這一點刁難其他房客

1.簽租屋契約時,若沒有一式兩份,而那一份放在房東那裡,房東是否違規?有無相關法律可治?

2.合約書上沒有標示"禁菸",當時簽約時房東也說可以在陽台抽菸,但在簽約後幾天口頭上說禁菸,然後就在本人的那份租賃契約上用原子筆寫上禁菸,這樣有效嗎?(言下之意就是還能繼續抽菸嗎?)房東房客有沒有相關法律問題?

3.一般公寓需要申請變更為出租套房才能租給別人嗎?如果是的話,沒有申請變更要罰錢嗎?

Irene你好,

1. 租賃契約法律未規定要一式兩份,重點是簽約時自己要留存一份,以作為日後舉證之用。

2. 一般契約事後如果有變更或增刪,會要求兩造簽名。在你的情形只有房東簽名,房東要舉證禁止吸煙是兩造同意便會有所困難。

3. 如果是要裝修改建(例如隔間)必須得到內政部許可,單純出租不用申請。

如果你覺得回答還不錯, 麻煩在感謝律師牆幫我留言, 謝謝! ;)

Abbey 102-05-04 22:53

大家好,
昨天開mail收信時 收到台灣三麗鷗公司委託律師事務所寄來的警告信
原因是因我在網路上販賣hello kitty的ipad皮套
請我於5日內出面協調賠償事宜

因之前完全沒有這種經驗,所以非常害怕
對於商標法的事情完全不了解
我是從淘寶網站上批貨來賣的!!
不過淘寶網站的網頁上很明確的寫說是""正品"",所以我一直以為是正品
加上之前在露天拍賣/奇摩上搜尋 仍然也是非常多人在賣同款商品
所以客人問我是不是正版,我也都說是!!


不過現在卻接到律師警告信求償,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處理
我現在也沒有穩定工作...就只有靠網拍,且在外租房子一個月租金就要一萬三
若是求償,金額不知道會不會很大...現在也非常後悔

不知道我與他們連絡協調時 該出示什麼文件對我會比較有利??
(可以給他們看看淘寶上說是正品的截圖嗎?? )
而且我自己是非常不喜歡盜版的!!
我於今年二 三月多的時候 因看到有人在fb社團上
公然大量販賣LV 香奈兒手機殼/衣服
所以我也前後寫了兩封信跟保智大隊檢舉!!

可是我真的沒有想到我賣的Kitty是仿的 我也是被騙的><
能不能教教我該怎麼做???

林智群 (klaw) 102-05-05 12:49

 建議將購買時與上游廠商的往來郵件印下做為證物,

如果你一直以為是真品,應該沒有違反商標法的犯意,

不過萬一你購買的價錢過低,很難讓檢察官認定你不是故意的

chan 102-05-03 11:00

律師您好:

我們是一家四口, 老婆全職在家照顧兩個未滿3歲的小孩, 
全家只靠我這份薪水在支撐的家庭.

在住入這間房子的時候, 是因為租金便宜才住入,
而我們也告知房東我們至少會在這住2~3年.
前幾天房東突然跟我們說房子都更, 希望我們可以搬家.
在這之前, 我們曾聽過鄰居說過這邊要都更的事情,
之後我們打電話詢問過房東, 他說沒有那麼快至少要2~3年.

但我們去年10月才住入, 才住半年就接獲要都更的通知. 
後來我去查這間房子的狀況, 找到

 (北市工建字第8930203800號函)
(第18條) 通知住戶停止使用、拆除重建。由建商施作臨時支撐,經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擬定。 
網址: http://www.petermiaw.url.tw/sea-sand-room.htm 

也就是說房東隱瞞我們這件事情.
雖然還沒跟房東談過, 但我想知道我們的權益.
(1) 是否可以請房東全額退我們押金?
(2) 因房租是三個月繳一次, 我們已經繳到7/8.  是否可退還剩餘租金?
(3) 另搬家費用, 是否可請房東處理?
(4) 當初他沒有明確告知這間房子已經不能住入, 刻意隱瞞達成他收取租金利益, 是否已經造成詐欺?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依民法第424條規定向房東終止合約,由於是可歸責於房東,故可向房東請求全額退還押金及剩餘租金,至於搬家費用,則可以與房東協商,本件仍可能涉及詐欺,可做為您的協商籌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C 102-05-01 09:57
可以請你幫幫忙, 我們買一預售屋房子過戶前, 有跟代書簽下以下字據, 我們現在請銀行暫緩撥款, 建商要告我們詐欺:

買方簽立取款條,賣方保證房屋會在幾__日內過戶. 交付買方承諾於登記完畢後,銀行撥款日應會同至郵局匯款到公司指定帳戶.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為何要求暫緩撥款?另外須檢視雙方所簽署的所有文件,以釐清雙方間的法律關係,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一閃一閃 102-04-30 16:18

前言之前有PO詢問

你好: 想詢事情如下:現在居住的房子屋齡約30多年以上.(一直有建商來談都更.但未成)我所在位居公寓的4.5樓.目前遇到問題是我們樓下3樓住戶反映房子漏水問題..前提一下:之前對方要求甚麼我們都有處理 .對方覺得是廁所在漏水 我們也請水電工在浴室做處理了..現在對方想要外牆跟屋內做整理(塗上防水漆之類的)因我方無預算暫不想處理 對方就說我們不處理要寄存證信函告我們.我想詢問一下 我們一定要做處理嗎?可以不理會嗎?假如處理了老房子了以後還是會漏水呢?對方又不保證不漏水.對方還說我們房子都沒有漏水掉落壁癌之類的他們都有之類的. 那是前3.4年家中才大粉刷整理牆壁我們有做處理.因為老房子了現在家裡也是會掉下油漆片有壁癌之類的..我們可以提出我方不想粉刷外牆這件事嗎?若繼存證信函該如何處理?謝謝回答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等對方提告,再由法院鑑定漏水因。

 

想詢問一下若走法律途徑由法院鑑定漏水原因.不管結果如何我們都一定要做處理嗎?因為對方他說他走法律途徑一切損失由我們承擔..就因為住樓上..對樓下要求什麼言聽計從嗎?((對方想法是錢可以解決就用錢解決.假如能永遠解決我們也願意做只是我們想法是做這件工程之後呢?不會在有問題嗎?他不然一直叫我們做啥做啥這樣我們有點不悅_)抱歉小抱怨了 在麻煩了 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4:09
回覆 一閃一閃 的發言內容:

前言之前有PO詢問

你好: 想詢事情如下:現在居住的房子屋齡約30多年以上.(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對方必須先證明漏水是誰的錯,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曾先生 102-04-30 15:18

與家人共5人,公同共有持有一間房子,最近通知被以370萬賣出,錢的部分將分得1/5 74萬,

但是當初有拿出自備款85萬,請問如何追討該85萬,可否提出甚麼刑事告訴追討? 可以附帶民事嗎?

有任何詐欺或是偽造文書犯罪嗎 不然如何提出告訴跟附民呢 光看你所述 好像只有說到民事執行結果

曾先生 102-04-30 16:0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任何詐欺或是偽造文書犯罪嗎 不然如何提出告訴跟附民呢 光看你所述 好像只有說到民事執 ... (恕刪)

感謝律師快速的回覆,

沒有詐欺偽造文書,當初拿出自備款85萬,借給父親,父親過世,家人直接將房子辦理公同共有,最近通知將以370萬賣出,錢的部分將分得1/5 74萬,完全不理會我要他們先歸還85萬(已寄出存證信函),剩餘285萬再朋分,我該如何追討85萬? 民事沒有嚇阻,應該是要不回來,才想說是否有什麼刑事告訴可以追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民事的部分提起訴訟,待得到法院的確定判決後,便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您的家人既然剛分得款項,應有資產可以進行執行,如有辦法證明您借貸85萬元,應該是可以獲得清償的,建議您可以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4:11
回覆 曾先生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到您父親欠您的債務,實際上您必須另訴請求其中5分之4。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David 102-04-30 13:01

大約一個月前,我的母親被檢測出是腦部惡性腫瘤...
這樣一個月下來惡化的蠻快的,已經連基本的計算問題都無法作答...
由於我們家的房子是媽媽的名下,十幾年都沒有進行過買賣或租出去等...
家中成員是爸爸,我以及一位19歲的弟弟,
因為最大的財產部分應該就屬房子的部分,
由於家中弟弟算蠻叛逆的,對父母親一向都稱不上是孝順...
想請教各位大大一些關於房屋繼承的問題...

(1)若我的母親過世的話,房子應該會是我爸爸以及我和弟弟共同繼承,是嗎?
(2)因為以後若母親過世的話,考慮家中經濟,其實是有打算把房子賣掉,換間小一點的, 然後剩餘的錢當作父親的養老基金,但若是三人共同繼承的話,那是否以後要賣掉房 子的話是一定要經過三個人的同意,否則完全不能動房子,是嗎?
(3)接上題,若真的如此,那是否有甚麼方法能讓我的父親比較有利?

1.如果繼承人只有三人 就由你們三人平均繼承 除非有遺囑 2.父親可以考慮是否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利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30 13:36
回覆 David 的發言內容:

大約一個月前,我的母親被檢測出是腦部惡性腫瘤...

您好,您母親還沒過世,只需在她意識清醒的時候,把房子贈與給您爸,繳個贈與稅即可。

以上供參,祝一切順利

JC 102-04-29 17:36

請問, 離婚後, 雙方名下共有房子除了透過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外, 還有其他方式可以分割嗎?

訴訟費用可以於書狀中, 要求對方付嗎? (因為對方想獨佔房子, 一直不肯處理房子)

本件恐怕得先釐清目前房子登記所有權人是誰,如果是登記為夫妻各二分之一持分的話,因為二人房屋所有權的差額為零,所以原則上就房屋所有權部分是不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不考慮剩餘財產分配情形下, 可協議分割,亦可訴訟分割訴訟分割時如雙方無特別分割方案(例如一方取得全部產權,另一方支付價金予他方),一般都是變價分割,也就是拍賣房屋再由雙方分配價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與對方間是否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可能,如您與對方間之財產相當,則得依循共有關係解決此一問題,蓋各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共有人得依協議之方法進行分割,如無法達成協議,得訴請法院裁判分割,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進行全盤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Rainfox 102-04-29 16:24

想請教 律師幾個問題,我該選用哪一種條文提告:

購屋時間:101年10月3日簽約

交屋時間:101年10月29日交屋

調解時間點:102年1月25日調解失敗

建築物位於樓層:18年7樓華廈7樓中的7樓 購入金額630萬

建築物狀況:頂樓由前屋主加蓋鐵皮,但頂樓角落若是積水,會沿著建築物本身的排水管到,漏水到主

                臥的角落.過去曾修繕,但拆除前未發現,房仲也不易發現.

爭議點:買賣合約書中「是否有滲漏水情形」 前屋主勾選「否」,買賣合約當日再三確認也口

頭反映確實沒有漏水的情形,買賣當天有錄音;簽約前詢問房仲房仲也口頭再三保證沒

漏水

 

發現時間於101年11月27日,拆除工人拆除主臥衣櫃,發現過去曾經有修繕的痕跡,主臥角落管道間漏水,監工即刻通知我;我也立即用Line通知屋主,通知屋主房子過去曾經有修繕,並非過去沒有漏水的紀錄,屋主表示願意修繕;事發後101年12月13日當日下大雨,房子持續裝修中發現屋頂積水會滲漏水沿著角落柱子漏水,當場有間工與社區總幹事警衛在現場為證。

事後屋主曾到現場,表示願意修繕但只願意負擔2萬元維修費用

我的主張與買賣事實不符合,請求減少價金約1成(63萬,房屋貶值損失與屋頂修繕金額);金額差異過大,到法院調解,沒有共識失敗。

問題:

1.我該用「損害賠償」來提告嗎?但是購屋前我非常在意漏水問題,再三番跟房仲與前屋主確認,雙方都表示過去與現在都沒有漏水。但拆除後發現與事實不符,能夠用「不當得利」來提告嗎?

2.現在要走訴訟程序,當時法院1月份寄來調解失敗,算是我有主張嗎?

所以如果照條文我在11月即刻發現漏水當下就通知,並且12月至法院調解失敗,之後5年內只要提告都是有除斥期間內嗎?

3.提告金額到底該訂多少,比較合理?

4.建築師公會的漏水鑑定費用該由哪一方支付,若是想由前屋主支付,我在狀紙上該如何註明?

   訴訟費用與裁判費是否能夠也在狀紙中註明,由被告支付?

 

    謝謝各位熱心的律師  感激不盡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賣方一再保證該房屋從未漏水,但是您購買後卻發現曾經有漏水的問題,而且現在也出現漏水的問題,則可主張該房屋不具備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而得以主張減少價金。至於您提到雙方先前調解不成立,如您非僅請求調解,則法院應會轉為進行訴訟程序,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應是主張減少價金。

此情形屬於物之瑕疵,可向前屋主主張減少價金。

莓機 102-04-29 10:56

因為母親對自己的經濟上要求負擔感到不勝其擾,經常傳尖酸之簡訊嚴重影響生活,精神之折磨難以一言以蔽之。請問以我母親雖然已退休但是經濟上比我寬裕(他有兩間房子,存款近千萬,我目前才剛入社會),他要求我支付撫養是否可免除或從輕?

我了解親子關係無法解除,但是過去成長過程大多依靠個人借貸與打工(可舉證),以這種狀況我對他的情感不足以願意一同生活,請問是可以由法律做切割嗎?

目前他的勞健保及水電稅費都由我銀行扣繳(每個月3000~,我獨自租屋台北),逢年過節包紅幫(10000) 此部分也算是扶養嗎?

如果照你所述 母親根本沒有受扶養權利 他財產應該都足以自己生活 你目前沒有扶養義務 也沒有減輕跟免除的必要

kara 102-04-27 21:26

您好
     請問房子租給單親媽媽帶著兩個小孩,他們也是中低收入,上月租給他們的房子發生火警,媽媽要小孩躲到樓上,大的那個沒聽從媽媽的指示往外跑出來了,小的那個躲在樓上,後來被濃煙嗆傷,昏迷至今,這位租屋者,說他們是弱勢團體請律師不用錢,現在說要控告我們害她兒子便成這樣,請問這樣合理嗎??  他們告的成嗎??  房屋都是他們在使用,小孩也是她叫她躲到樓上去的,不懂他們要告我們什麼??  而且一直仗恃著她是弱勢團體請律師不用錢,什麼有一堆律師給他撐腰,就一副要告死我們的樣子,我們可以先提出什麼作法,我們可以先提告毀損之類的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發生火災的原因是甚麼?才能進一步分析對方是否得以向您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yh 102-04-27 00:05

日前賣屋與多家仲介簽一般約,其中一家簽完第二天就說有買方要出價斡旋,
我問斡旋收多少,仲介回答與同事分頭進行,要我先簽七天的斡旋專任約,
當下想說這是正常程序不以為意,另交代仲介收完斡旋電話通知我金額
斡旋第二天,仲介告知斡旋價,未出示斡旋單,我問收多少
他回答要問同事晚點告知我...當天也未告知
斡旋第三天我要求一定要看到斡旋單及訂金,仲介才告知未向買方收取斡旋金
只帶了一張要約書,內容也沒寫到下多少斡旋金,被我臭罵了一頓,才向我保險明天會去收斡旋金,
過程中我開始覺得不單純,因我鑰匙託管在另一家仲介,去詢問該家仲介有去登記借鑰匙帶看屋嗎?,得到的答案是該家未曾借過鑰匙, 買房子看都不看就出價買了
而且還達到我的簽約價,
我個人覺得這買方有問題,思考過後,決定不賣這家仲介及買方,也電話告知仲介
因未收斡旋金以及沒簽定斡旋單, 斡旋我不接受,
但斡旋期最後一天仲介簡訊告知以寄存證信函,內容是要求我出面簽約

這樣我一定要賣他嗎? 一個不看房子就可以花三百多萬買的人

我的主張是簽專任約的條件是架構在仲介告知買方願意出斡旋金斡旋議價

補充

忘了說明我不是屋主,是代理人,第二我沒簽授權書給仲介,第三我有告知我不同意收受該買方定金

第四我沒簽任何要約書或意願書

因為我擔心的問題是該仲介給我感覺不良, 簽約後會發生問題
王耀星 (Eric) 102-04-27 08:35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確然如此可以先告對方詐欺以避免對方進一步之行動!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4-27 15:21

 如果沒有收到斡旋金或議價單,仲介還不算完成工作,不得請求報酬,

另對方沒有付定金也沒有違約金問題

沛語 102-04-26 15:12

弟弟與弟妹於101年底判決離婚,也因弟妹於100年11月私自將房屋門鎖更換,故弟弟無法返家,舉凡所有屬弟弟個人物品均無法返家取得(因弟妹為房屋所有權人),又最近才得知弟妹已將房屋變賣,卻完全未通知弟弟前去拿回屬弟弟的私人物品及個人收藏品,房屋內的所有物品及家俱家電已被弟妹搬離,也寫存證信函要求她歸還部分弟弟的物品,但弟妹置若罔聞,請問,弟妹的行為是否構成侵占罪或竊盜罪(破壞他人所有建立自己所有)呢?被她拿走的東西(家俱家電和弟弟的個人收藏品)大多是弟弟刷卡購買的,這樣是不是可以證明弟弟是所有權人,而弟妹是不能私自搬離不歸還呢?房子變賣時她們已無婚姻關係,所以房屋內的所有物品是不是應該各自處分自己所有,而不會因為她是房屋所有權人而有權利私自處分?謝謝!!

如能證明所有權歸屬,是有成立侵占罪之可能。
以上供參。

沛語 102-04-27 11:08
回覆 趙璧成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能證明所有權歸屬,是有成立侵占罪之可能。
以上供參。

謝謝您,趙律師,再請問,查了一些判決書,好像如果對方侵占的物品沒有處分,就不容易構成侵占,是這樣的嗎?因當初放在住所的所有物品,並非是交由弟妹"保管"也非"借給"弟妹的,所以她應該沒有理由或藉口說是弟弟借放在她那的或是借給她的吧!因為既然夫妻共同居住,就非借貸關係吧!!謝謝!!

 

咩咩 102-04-26 13:36

最近買了一間房屋,
因為某些原因暫時要把房子過戶給弟弟
但是又怕弟弟以後不歸還房子,
也怕以後房價高要賣房時
,他會要求要分錢,所以想寫份保障自己的契約,
卻不知道如何著手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是基於甚麼因素的考量需要將房屋登記在您弟弟的名下?才能進一步規劃您用何種方式保障您的權利,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啟翔 102-04-26 14:59

或許可以考慮 ----信託登記

amy 102-04-26 11:47

我姐姐與姐夫被控詐欺,刑事的部份已入獄服刑,民事的部份已結束,法院已寄清償分配表給各債權人,但之前債權人有向我姐姐跟姐夫進行假扣押,包括:房子,土地,小孩的銀行帳戶,小孩的保險....
請問:1.現在官司都結束了,如何申請解除小孩銀行帳戶,小孩保險假扣押(保險的要保人是姐姐跟
           姐夫,所以有假扣押)
        2.因為債權人很多個,不知道是誰去申請假扣押的,目前官司已結束,是否可以由債務人自行跟
           法院申請撤除假扣押?
        3.若可以,不知要如何跑流程??還是要找律師協助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債權人是否已獲得清償?如已獲得清償,其他財產仍有被假扣押的情況,方得以具狀向法院聲請撤銷假扣押執行,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6 23:45
回覆 amy 的發言內容:

我姐姐與姐夫被控詐欺,刑事的部份已入獄服刑,民事的部份已結束,法院已寄清償分配表給各債權人,但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前提是錢有無還清?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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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gar 102-04-26 09:11

我和丈夫結婚 10 年,育有兩子,因為兩人已經沒有感情,因為丈夫非常愛喝酒,也從來沒給我家用,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及保險費用都是由我支出,因為先生的行業是賣場送貨業務,常常藉口要與客戶應酬,一個星期約有 3-4 天都在喝酒,常常有找不到人,夜不歸營的情形發生,更誇張的是,有時候說要與同事聚餐,帶著剛滿四歲的小女兒一起去喝酒,到天亮還找不到人,也不知道到底把小孩帶去哪,真的很擔心,加上這樣的情形其實從婚後就一直開始持續,實在已經不想隱忍,也完全沒有愛...

但現在男方不願意離婚,且欠了許多卡債,之前為了幫他還債,也賣掉結婚時的金子,存款也用盡,還借了將近 50 萬的信貸來負擔孩子與自己的生活費,想請各位有法律知識的網友幫忙,是否我能順利的離婚並拿到孩子的監護權




- 職業: 護士,排班制,薪水約 5w ~ 6w (每年約有 18 天年假,會利用放年假時去 pt)平常會送大的去上學,小的會送去外婆家,外婆家有姐妹年紀相仿的小孩玩伴
- 目前有信貸約 50 w,正常還款,但我有跟會到明年四月到期,屆時可以還清‧
- 娘家沒有房子,也沒有存款,住的房子都是外公的,但生活無虞,外婆是家庭主婦,年紀約 50 快 60歲‧
- 若真的可以離婚,外公也準備了房子可以讓我們住,住在娘家的隔壁‧


先生
- 職業: 賣場業務薪水約 4w ~ 5w,正常來說因該朝九晚五,但因為有淡旺季之分,旺季時惠要去賣場夜間盤點,不過他不管淡旺季也常常都很晚回來,回到家都直接睡覺比較多,不然就藉口要去聚餐,然後喝酒喝到常常沒回家
- 夫家的爸爸有房子,也有存款,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兒子還是欠很多信用卡費用(已有循環利息),他以為都還清的
- 先生有積欠信用卡債,原本是有還清,但不知道把錢都花到哪去,所以也開始在循環利息
- 先生有時候會帶著小女兒去跟朋友喝酒唱歌,喝完酒也沒回家,我整夜都擔心孩子在KTV包廂裡聞煙味,也不知道喝完酒的人會怎樣,常常回來孩子就感冒發燒‧

假日雖然放假,但他幾乎都安排自己的活動,前幾年是去釣魚,現在改成同事聚會,但常常我與小孩都不能跟去,所以大部分的假日我帶小孩去外婆家玩,或者帶小孩去看表演 或者百貨公司做黏土‧

像是今年過年除夕,他在娘家喝到 12 點多,孩子都已經趴在娘家客廳睡覺了,他還堅持要去親戚家續攤,怕他不是去親戚家又偷跑不知道去哪裡喝酒,於是我也帶著孩子跟他去親戚家喝酒,到了親戚家兩各小孩都睡在沙發上,我在客廳看電視看到兩點多他才願意回家,但回家後隨即就出門了,也不說去哪,也問不出來,初一下午回來後,就把小女兒帶出門,說是要去台中玩,問說跟誰去只說朋友連個人名都沒有,從初2出去到初6 才回家,他的家人也只知道他去台中其他的也問不出來‧

Sugar 102-04-26 09:15

我已和他協議離婚,他也常常把你怎麼還不走掛在嘴邊,是可他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我害怕我貿然帶孩子離開,他到時候會有藉口跟我搶孩子的監護權,所以我因該走怎樣的法律途徑,比較好‧

1.原則上就您案件部分,準備相關證據後,得向法院提請聲請裁判離婚及酌定監護權聲請,讓法院來裁判。且提出後,就會先進行調解,或許就調解階段就可以達成您的目標。

2.就您案件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如果因為經濟狀況無法委請律師的話,建議您到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此關鍵字搜尋),向該基金會提出扶助的聲請,會有律師幫您處理案件。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對方如有達成離婚的協議,需在婚協議書上簽名並且還要有證人的簽名,再去戶政機關登記後,方生離婚的效力,如對方一直不願意簽名,則必須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到小孩監護權的部分,需先釐清的是小孩目前分別幾歲?小孩的意願是跟您生活還是跟對方生活?法院除了會審酌您與對方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家庭支援系統,也會詢問小孩的意願,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好 102-04-25 10:32

上個月我家有一棟房子,因為隔壁鄰居出租房子縱火而延燒了1/3

但當時對方〈房子擁有者〉還不知道是被縱火,但已經和我們簽了和解

賠償我們7萬多。但因為今天似乎調查出來隔壁鄰居出租房子是被縱火

所以他們想反悔當時簽的和解書,並要求我們還他們七萬多元!

想問說(1)如果是被縱火,就不必賠償受波及的住戶嗎?

      (2) 還有和解書已經簽了,他們能討回那筆錢嗎?

想請問法律高手這類問題,在此先多謝了。

1. 如果是被縱火 那代表鄰居對你的損失應該是沒有可歸責事由 很難認為他應該賠償 2.簽立和解鄰居可能因為錯誤才簽立 所以如果撤銷錯誤意思表示後 是可能有權利可以請求你返還金錢

葉大熊 102-04-25 04:57

事情發生於2012年10月初有一朋友得知我因母親中風生病需一筆治療復健費用,於電話中跟我說家裡這棟房子應該可以賣到150萬,剛好家的對面在同時間約以180萬賣出,當下覺得行情價格合理便答應出售房子,這位朋友找來一位房仲要到家中簽約卻是以105萬還要扣除一些地價稅費用,實際金額不到100萬,只因當下母親生病復健急需用到錢;房仲同意先匯一筆40萬讓家裡救急一下,接著這位朋友於當天說因要投資數位教材需周轉205000元,等獲利了才要歸還這筆錢,經過好幾次追討遲遲未有下文,後來經查訪原來這位朋友到處詐騙借錢(有一位單親媽媽被他詐騙借錢遲遲不還且有物證)的不良紀錄,經過後來想想這位朋友心懷不軌來一步步設計我將房子賤賣出售然後藉故借錢 是否可以將對方提出詐欺控訴? 麻煩您給予建議....謝謝您! 

1.雖然房屋出售價格略低於市價 不過這也是經過你同意始出售 至於你是否需要用錢 是你個人出售房屋動機的問題 看起來成立詐欺機會不高 2.不過你還是可以提出詐欺告訴試看看

Sugar 102-04-25 00:47

我先生因為太愛亂花,凡舉衣服到運動用品鞋子什麼都可以買,買到欠信貸,最後連房子都賣掉了,我們目前有一個小孩,才 2Y 如果我先生在這樣花下去,我們可能以後連生活都有問題‧

這次因為金額太大,所以才把房子賣掉還債,他因為害怕我會要求離婚告訴我以後部會再犯,也會白天工作晚上兼差來還債,但口說無憑,我要求他簽切結書


目前我自己向娘家借了頭期款然後貸款買了一間舊公寓是自己的名子,若先生以後再有信用卡循環利息或有任何信用借貸情形發生,雙方將無條件離婚,且孩子的監護權歸我,且若我們離婚我無需負擔他的負債,他也不得要求財產共同分配及要求贍養費‧ 且他也每月需支付孩子的生活費

請問... 這樣的切結書要怎麼寫才能生效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先生應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之登記,以避免日後離婚仍需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至於協議書的內容,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撰擬,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建議您們夫妻可向聯合徵信中心洽詢辦理親屬代償註記,如此一來銀行信貸授信時會基於相關註記(類同於呆帳紀錄)而不予核貸,另外信用卡部分您可與先生去銀行辦理額度變更,降低額度,減少其濫用信用之機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龔先生 102-04-25 00:05

四樓傳統公寓,家住四樓,樓頂加蓋。2012-02裝潢完工驗收時,因裝潢發現很多明顯未完工問題,當場連設計師都嚇一跳,

設計師當場抱歉,要求延期2星期驗收。

後又發生問題,來處理的木工師傳都抱怨是當時設計師要求如期完工,趕工趕的快受不了!

1.驗收時,大門裝設不當,不密合,設計師有請原裝門公司重拆,但仍發現無法改善!(但尾款仍未扣款)

2.住進後,客廳天花板三處嚴重裂縫(三處已填補),但今又發現客廳、客房、及主臥都有新裂縫,而且現有多處凹痕(是否為裂痕的前兆?)-----開始電話不接or找藉口說師傅無法前來。

3.浴室及客房天花板漏水(設計師當然推責任快三十年老舊房子,但已採最快的打槍方式補漏,費用自付:客房在木板天花板正中央拆掉約1X1公尺的大洞打滄)-----目前找到一張他們拆除浴室時的照片,可證明拆除當時浴室天花板未漏水

4.如馬桶底座和地板接縫處滲尿、沖水不順,換成直沖式馬桶,水管聲音非常大聲,恐會吵到樓下-----說是樓上加蓋,掩藏馬桶頂樓的排氣管,使排氣不順...裝潢前的馬桶並無此困擾。

5.第一天施工時挖破三樓廚房及主?室天花板(可清楚看見三樓廚房)

6.現只要浴室用熱水,主臥地板約都在用水35分鐘後青脆扣一聲,造成晚上都不敢用熱水(設計師及水電判斷應不是水錘現象),怕吵到樓下。雖合約一年保固已屆(2013/03),但這項水管熱脹冷縮困擾是在保固到期前告知(但無證明是在到期前告知),現在在尋找原因造成聲音原因(設計師多通電話後終於來過一次,但找不出原因,之後不接電話or找藉口無法前來)

7.背向陽台的衣櫃璧發霉,時有小飛蟲,現必須櫃門不關才可解決

8.電源總開關因滲水,造成五個開關、總開關底座發霉生銹,水電工用打槍方式填補滲水洞,換掉五個開關及不同型號的底座(無法完整接合)-----負責的水電師傅說是室外滲水造成,但裝潢前仍無此現象。

9.尚有其他問題,但有來處理。
10.因設計師是太太好同事介紹,太太一直希望認倒霉不追究,2013-3在保固到期後,我要求太太要再簽一年,但設計師說只要有問題都會負責解決,不用再簽,太太息事寧人沒再追簽。

請問:
1.須要訴訟?或只要調解?如調解,是調解什麼?
2.必須要請鑑定單位鑑定責任
3.整間全部重新裝潢(水管、電線、地板、天花板、隔間、書櫃衣櫃等等),花費約175萬。
謝謝您

龔先生 102-04-25 00:02

四樓傳統公寓,家住四樓,樓頂加蓋。2012-02裝潢完工驗收時,因裝潢發現很多明顯未完工問題,當場連設計師都嚇一跳,

設計師當場抱歉,要求延期2星期驗收。

後又發生問題,來處理的木工師傳都抱怨是當時設計師要求如期完工,趕工趕的快受不了!

1.驗收時,大門裝設不當,不密合,設計師有請原裝門公司重拆,但仍發現無法改善!(但尾款仍未扣款)

2.住進後,客廳天花板三處嚴重裂縫(三處已填補),但今又發現客廳、客房、及主臥都有新裂縫,而且現有多處凹痕(是否為裂痕的前兆?)-----開始電話不接or找藉口說師傅無法前來。

3.浴室及客房天花板漏水(設計師當然推責任快三十年老舊房子,但已採最快的打槍方式補漏,費用自付:客房在木板天花板正中央拆掉約1X1公尺的大洞打滄)-----目前找到一張他們拆除浴室時的照片,可證明拆除當時浴室天花板未漏水

4.如馬桶底座和地板接縫處滲尿、沖水不順,換成直沖式馬桶,水管聲音非常大聲,恐會吵到樓下-----說是樓上加蓋,掩藏馬桶頂樓的排氣管,使排氣不順...裝潢前的馬桶並無此困擾。

5.第一天施工時挖破三樓廚房及主?室天花板(可清楚看見三樓廚房)

6.現只要浴室用熱水,主臥地板約都在用水35分鐘後青脆扣一聲,造成晚上都不敢用熱水(設計師及水電判斷應不是水錘現象),怕吵到樓下。雖合約一年保固已屆(2013/03),但這項水管熱脹冷縮困擾是在保固到期前告知(但無證明是在到期前告知),現在在尋找原因造成聲音原因(設計師多通電話後終於來過一次,但找不出原因,之後不接電話or找藉口無法前來)

7.背向陽台的衣櫃璧發霉,時有小飛蟲,現必須櫃門不關才可解決

8.電源總開關因滲水,造成五個開關、總開關底座發霉生銹,水電工用打槍方式填補滲水洞,換掉五個開關及不同型號的底座(無法完整接合)-----負責的水電師傅說是室外滲水造成,但裝潢前仍無此現象。

9.尚有其他問題,但有來處理。
10.因設計師是太太好同事介紹,太太一直希望認倒霉不追究,2013-3在保固到期後,我要求太太要再簽一年,但設計師說只要有問題都會負責解決,不用再簽,太太息事寧人沒再追簽。

請問:
1.須要訴訟?或只要調解?如調解,是調解什麼?
2.必須要請鑑定單位鑑定責任
3.整間全部重新裝潢(水管、電線、地板、天花板、隔間、書櫃衣櫃等等),花費約175萬。
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設計師所承作之裝潢工程有諸多瑕疵,而未能依約履行合約,您可以起訴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您可以先行起訴後,於訴訟過程中再視對方是否有意願賠償,再考慮雙方是否可以和解

另建議應於訴訟中進行鑑定,以免嗣後對方主張您自行鑑定不具公正性。

由於債務不履行之爭議涉及諸多細節,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4-25 00:38

您好,建議您先對對方發存證信函,並拍照將現在屋況作保留,之前的屋況不知您是否已拍照存證了呢?訴訟講究的是證據,您要保留的證據很多,當然尊重太太的意見,所以建議您先發存證信函,限期請設計師出面處理.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email討論.

小林 102-04-24 22:13

律師您好:我有一個多年未見的女性朋友,在今年一月底的時候突然傳簡訊給我約我見面,見了面以後說他的前夫如何如何,借了高利貸現在都是她在背,快撐不下去了,想找個地方重新開始。於是我拿了五萬多讓她去還高利貸、出錢幫她去找房子、租房子、付壓金……房子找好,她也安定下來,他說要趕快去工作慢慢分期還我錢。(以上這部份我已拿了近十萬借她,到此為此我都相信她所說、所做)

後來她跟我說她想要在開始工作之前(在百貨公司當專櫃小姐)去隆鼻,需要三萬,我也借她了,但過了她說要去開刀的時間,她並沒有去,說是遇到之前借她錢的朋友,把錢還人家了沒辦法去隆鼻了……然後又再繼續找我,要我再借他四萬去隆鼻(因為要作更好的手術),我也借她了……等預定手術的時間過了,她還是沒有去隆…又是老招:錢拿去還朋友了。後來我就開始不理她了……時間過了兩、三個月了,我四月初傳簡訊問她什麼時候可以開始還錢,她跟我說下個月(五月)開始,每個月可以還我三千。我回她說:「我一個月要四千,如果5月31號以前沒有拿到4千,我就要告她」然後她就沒有再回應了。

我想請問,如果5月31日過了她還是沒有還我錢,這樣我可以告她詐欺罪嗎?? 會成立嗎??有符合詐欺罪成立的三大要件嗎?

1."意圖":須犯罪者主觀上(本身)有想要騙取他人之物之意思。
2."詐術":須使用詐術,並使他人陷於錯誤,誤以為是真的。
3."交付":他人須將物交給犯罪者,並因此交付而受到損害。

如果詐欺罪可以成立她大概會被判幾年??(我希望她被關久一點)

如果沒辦法告她詐欺,那我應該循那一條途徑才有機會拿回我借她的錢呢? 謝謝您的回答解惑,感激不盡!!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將款項給對方時,是否有留存相關證據?例如匯款或者收據?本件可分為刑事民事二個方向處理,刑事的部分是可以提起詐欺刑事告訴;視刑事案件進行的情況,再針對民事的部分起訴請求返還借款,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1.刑事詐欺可能會比較困難,因為對方也沒有否認是向您借錢。就算對方借錢的目的與當初告知您的目的不合,似乎也難以構成主觀上意圖為己不法所有之要件。不過若要以刑事部分逼迫對方出面還錢,也不失為一個方法。

      2.民事方面如果沒有借據等相關證據,建議先找機會請對方返還借款,並將對話錄音,之後民事請求返還借款時會較為有利。

 

蓉蓉 102-04-24 21:27
謝謝 謝律師!! 但是我還是有點不太了解 請問"抵押權"是說拿房子權狀去借貸嗎?? 因為父親有拿過戶給我的房子過戶給後母和弟弟房子之"收入證明"(房子隔做套房) 去向銀行借貸 因為當初他年事已高 需要有收入證明才能去借貸 ((但是是在贈與房子前的時候借的)) 所以之後牽扯債務上會不會找上我?? 就像如果父親過戶給弟弟和阿姨的房子房貸繳不出被查封 債務上會不會牽扯到??? 麻煩律師
您好: 有無抵押權設定,您可以去地政事務所調取土地謄本出來看一下.
Amanda 102-04-24 09:15

謝謝您的時間回答,

我和我先生去年結婚,我們要告我先生的前女友背信

我先生的前女友前年在網路上認識我先生,他們在加拿大同居一段時間後,因為懷孕或是當時有爭吵,女方執意要搬回台灣, 她說服我先生要變賣一切在加拿大的家當然後搬到台灣跟她結婚,並共組家庭(沒有紙上契約/ 只有臉書記錄),我先生真的變賣家產,到台灣要跟她結婚時,她卻一再拖延,她要求我先生每日到銀行領3萬元現金給她,還又叫我先生租昂貴房子,買全新家具,買新車都以結婚為前提(都確定我先生是付現金,沒有轉帳紀錄),還有就是騙他說 外國人不能在台灣開戶,錢都是由女方保管。 但當孩子都生下滿月了,還不肯結婚,寶寶報戶口是父不詳,而當我先生的錢快被她掏空,可是她又說不出錢到哪裡去時,我先生握著剛領得的3萬元,不肯給她,她居然報警說我先生偷她錢,把我先生趕出她家,我先生隔日就離台返加拿大。請問謝小姐的行為,我和我先生可以用什麼名義或罪名來告她? 她真的很過分。

 

謝謝您

主要還是朝詐欺罪思考吧 並可以請求確認是否該子女為親生子女

Susana 102-04-24 08:07

您好, 我先生的房子(建物權狀)在民國80年被婆婆偷偷過戶給他當時的太太, 但他當時的太太也不知道, 直到離婚時, 婆婆也沒有講出來, 所幸, 土地權狀所有人還是先生的名字, 多年來, 所有的貸款及稅額都是先生繳的, 推測, 他前妻應該到現在還不知道房子所有權人是她, 所以, 我們還能繼續住, 我跟先生結婚多年, 直到昨天才知道這個秘密, 請問我們該如何自救呢?

本件後續可能必須進一步提起回復所有權登記訴訟,依您所述80年你婆婆未經同意私自辦理過戶的行為應已構成偽造文書罪,不過此部分當已超逾20年的刑事追訴權時效,因此如果你婆婆承認私自偽造文書辦理過戶者,並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是有助於您們房屋回復所有權登記訴訟,另建議您提供相關資料與律師進一步討論,俾以釐清相關法律訴訟問題,以維護您的權益。

另外基於土地登記公信力,如果您先生的前妻已將動產過戶給第三人的話,對方是可以主張信賴登記,如此一來,房屋就會要不回來而只能向您先生的前妻請求不當得利或損害賠償,所以回復所有權登記訴訟恐怕還是得儘速開始進行較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4-25 23:01

建議向前妻提告請求塗銷房屋移轉登記並將之移轉到妳先生名下,

要趁你婆婆還在的時候趕快處理

Susana 102-04-27 09:2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向前妻提告請求塗銷房屋移轉登記並將之移轉到妳先生名下,

要趁你婆婆還在的時 ... (恕刪)

 

Susana 102-04-27 09:25
回覆 Susan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好, 請問房屋塗銷移轉登記, 程序及需要的文件如何? 如果這樣, 是否會打草驚蛇? 因為對方並不知道有這個房子.........

JC 102-04-23 17:42

夫妻雙方共同購置房子, 產權共有. 訴訟離婚後. 若不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也不做分割
請問:
1. 這樣會有什麼問題嗎?
2. 若離婚後僅由一方付房貸, 另一方一樣有一半的產權嗎?

 離婚財產不做處理,彼此在財產上將會糾纏不清。 房子登記共有,將來二人不論錢由誰付,房子各擁有二分之一,付錢的一方可以舉證主張另一方應支付其代墊的部分款項。

游小姐 102-04-23 15:00

先生在做小包的水電工程,去年八月接到和這個老板發包的給水工程,一開始他就要求要先生給他報稅,所以先生就把身份證影印給他,並沒有想太多,而且這個工程也沒有簽任何契約

後來的三個月請款也很順利,可是誰知道到第四個月之後,他開始不給錢,說我們工程期拖太久,結果也說我們只要完工的話他就全額給我們,後來我們在過年前全部把所有的試水都做到好了,就差頂頭上司不給我們做保溫的動作(這是上面的問題),而過年前發包的老板叫我們去結錢,在這當中他有說我們施工有問題,所以和先生說好要找一天1500元工資的師父去修繕,我們答應,誰知道在結算的時候他一天算2300元,這樣就算了,本來修繕大概兩個星期就可以好,他的工資報價上寫了35天,因此那場工程我們最後的尾款被扣到剩五萬多塊,本來還沒保溫的話是還有八萬多的。五萬多塊他當天只算給我們2萬多塊,說最後保溫都做好才要通通給我們,當時我們也急需用錢,所以不想太多,只想說他不給那三萬的話就算了。

前不久他打電話給先生說,你什麼時候要進來做保溫?先生一點都不想再和那種人有交集,所以就回絕他,他居然說要對我們提告

請問:

1.沒有工程合約的話他這樣是要告我們什麼?

2.如果他在下個月報稅的時候把我先生報到超過金額的話我們可以有什麼動作反咬他一口?

 

 補充:

像這個老板前三個月(去年9.10.11月)的工程款都是用匯款,所以有工程行的匯款證明,但是我們是還需要發薪水給師父,而且還有他發包給另一個小包做排水的老板),所以每個月都十幾二十萬以上,連續三個月。所以這會讓他對我們提告成立嗎?
我們的部份沒有什麼違約事項,很多時候是因為他的材料沒有給我們,所以工程期一拖再拖,其實大家都想要快點完工,讓一間好房子可以快點開始賣,這樣我們都會很有成就感的,只是我不了解為什麼他在最後還一直說要告我們,像昨天晚上十點多到十二點多他一直打電話還加傳簡訊騷擾我們,說要告我們,而且還說"你不接電話最好,我還欠你三萬塊你都不想要了嗎?"我真的不懂他這樣到底是有什麼用意,是在嚇人還是故意要欺負我們這些年輕人?
另外針對我的第二個問題,他如果用去年三個月給的工程款來算的話,那一共報稅的時候可能會到達98.6萬,因為這其中還有二十幾萬是別部份的老板的錢,那這樣他如果真的報到這麼高的話,我們是可以提出什麼樣的告訴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會成立承攬契約,但上包公司不給尾款有無理由,則需視您們所承接的工程有無違約之情事,至於報稅問題,若上包公司確實報稅不實,則可能會涉及刑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蓉蓉 102-04-23 12:56
不好意思 我想問說如果父親生前贈與我一間房子 往生後仍有債務問題 像是他自己的房貸 那子女須償還債務嗎?? 銀行會不會找向子女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該房上是否有設定抵押權而定,若有,則即便您父親已過逝,但銀行仍得針對該房來進行查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蓉蓉 102-04-23 12:22
我想問說如果父親生前贈與我一間房子 往生後仍有債務問題 像是他自己的房貸 那子女須償還債務嗎?? 那擔保人借貸者有甚麼厲害關係???
1.父母債務 原則上不由子女繼承 2.不過如果是該房屋貸款 你不償還 房屋可能被強制執行 亦即被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