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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102-04-12 17:52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輕微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請問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呢? 謝謝你的幫忙
jerry您好 感謝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且提問,我已回覆意見至您信箱供您參考 !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17

這應該不會成立過失傷害罪,開庭時據實以告即可,也不需要跟對方和解

jerry 102-04-12 17:30

你好 內人於前些日子發生車禍 內人開車 對方騎機車 經交警初判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但由於對方不想賠償修理車子費用 故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呢?

本件依您所述應該是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已經做成,後續對方要主張您這一方構成過失傷害,必須在嗣後交通事故事故鑑定覆議中,能夠推翻前述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所為之肇事因素分析始可,若您這一方完全沒有肇事因素,則不會構成過失傷害
交通事故事故鑑定覆議階段有結果後,您這一方即可按照對方過失比例請求賠償您的車損,此部分則是民事責任的問題,若請求無結果須提起民事訴訟請法院依法判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09
回覆 jerry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內人於前些日子發生車禍 內人開車 對方騎機車 經交警初判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但由於對方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成罪的機率不高,除非您被鑑定過失,但這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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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 102-04-12 01:58

您好:
家人多年前有一機車借給親戚使用.現此親戚找不到人.想拔除大牌報廢也不行.若報遺失算謊報
得知可以登報拒不過戶進行繳銷動作.但只知對方姓名及出生年日.但無對方身份證字號.這樣是否就不能登報拒不過戶?
登報拒不過戶後.機車以後的罰單是否照舊算車主?
是否還有其他辦法可以避免以後再收到此車罰單?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4-12 17:11

 建議直接詢問監理所,畢竟他們對於這樣的狀況如何解除是最清楚的

翔... 102-04-11 16:46

律師你好!!

本人用38萬買中古車於4/6交車,業務有告知此車有與機車發生"小擦撞"右前保險桿,想說小擦撞還好,契約也有明定不是重大事故車,於是就簽約了!!隔天回原廠全車檢查,原廠技師跟我說此車有大撞過,車底盤鋼樑受損有熔接痕跡是1/4車,屬於重大事故車(有拍照存證)。馬上打給賣我車的業務說明情況,回我說:跟你說過這台車有撞過,有撞過才要補,挖勒認知上差異那麼大。隔天去找業務給他看照片,他也承認了,問我想怎麼做?!我說原價退車,他說可能沒辦法,因為這台車是從別的車行調來賣你的,不是自己公司的,頂多跟你回收,回收多少他說要跟公司討論。隔天去車行討論,業務的課長來跟我討論,這台車不是我們公司的,要回收可以20萬!! (聽到當場傻眼差那麼多,交車才4天),還說你也可以走法律途徑,因為這台車不是屬於車行的,只有跟業務有關而已。聽一下就走人了!!

契約甲方是寫該車行名子 代售人是業務員 這樣那是不是車行也有責任? 這樣屬於詐欺嘛?

請問律師我該怎麼做? 先寄存證信函嘛?

本件涉有故意不告知瑕疵,以及在契約載明重大事故車之詐欺情事,在處理上可能的方式或步驟如下(詳細情況建議協請律師看過資料後,再開始進行):

1.去函要求契約的相對人即賣方:車行出面限期處理,並主張屆期未處理者解除契約

2.提告刑事詐欺罪,迫使對方和解

3.民事訴訟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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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35
回覆 翔...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本人用38萬買中古車於4/6交車,業務有告知此車有與機車發生"小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很有可能涉嫌詐欺罪,但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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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110 102-04-11 15:31

本人於前年騎機車酒駕被捉,沒肇事酒測值0.57,簡易庭裁決罰款二萬元,繳給公益捐,緩起訴一年!前天我妹妹要把她的汽車過戶給我,監理單位卻說我有五萬多元的行政罰金未繳,無法辦理過戶,不是一罪不兩罰,刑事判決無罪才有行政罰款嗎?煩請熱心的律師們幫我解答一下,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27

這兩部分確實是針對同一件違法行為所做的裁罰,

建議盡速針對監理所的罰單聲明異議

andy110 102-04-11 14:17

我於前年騎機車酒駕被抓沒肇事酒測值0.57.簡易庭裁決罰款為20000.緩起訴一年!前天我妹妹要把她的車過戶給我,為何監理單位卻說我還有五萬多的罰金未繳,無法辦理汽車過戶!不是一罪不兩罰嗎?

秋風 102-04-10 20:04

我爸爸在102年3月30日發生車禍,

事發經過:
我爸爸騎機車過馬路直行一段路後,被後方客車擦撞(小客車右側鈑金凹陷),我爸爸的機車左側毀損及左腳骨折,對方沒有受傷。

於102年4月1日動手術,就在手術完當天晚上就找對方來想要和解,左腳骨折至少要休養2-4個月 對方口頭上說醫療費用,工作損失保險公司會負責,且一再強調他的車已保400萬車險,跟我父親說不用擔心拿不到錢,我爸爸信以為真,因為我爸爸不懂法律,又是第一次車禍,基於怕事心理,就很草率的簽了這份和解書。(我父親填簽名蓋手印,寫下:保險方面給乙方申請)

和解當時對方並無簽名及填寫任何資料,就以72小時內要拿去警察局蓋章為由把3份和解書帶走.  隔天我知道後就馬上請對方送一份和解書過來.

和解書內容
甲方為小客車主,乙方為我爸爸,黑筆部分為我父親所寫,藍筆為甲方所寫。

事後想與對方的保險公司聯絡,結果查到對方根本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只有強制險而已。         和解當晚對方口頭上說保險公司會負責,所以我父親才寫下"保險方面給乙方申請",還以送警察局蓋章為由直接拿走和解書,隔天拿回來時卻無任何警察局蓋章,和解當天所說的一切明顯是在欺騙我父親.

以下是對這份和解書的疑問:

1.肇事經過寫得很草率,和解條件欄為空白,此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

2.我父親所簽的這份和解書是否有符合撤銷和解的規定?

3.會不會因為簽了這份和解書就無法向對方提出求償(休養期間的工作損失.修車費等等)?

4.若是和解書有效,那我們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是否要賠償違約金50萬給對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關鍵在於和解書之內容,建議您攜帶和解書及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06
回覆 秋風 的發言內容:

我爸爸在102年3月30日發生車禍,

事發經過:
我爸爸騎機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建議您先拿和解書給律師看,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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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人 102-04-10 19:29

本人於社區內購有1車位(建物為民國79年前之使用執照),並於車位旁多停1輛車並依規定繳交200元清潔費(此為停車場車位持有人與歷屆委員會共識亦行之有年)不料此屆委員會卻假藉本人於車位旁多停1輛車之區域為畸零地應另外繳交500元租金(此為前者停車人開始時有繳交後來不知何故當時委員會同意免繳交,據說全停車場並無此例,前停車人據理力爭而獲當時委員會同意免繳交。換我停車時委員會即依慣例開單收費,本人亦依時繳費已有數年之久),本人不從,該委員會卻教唆(曾報案110員警到場總幹事有說是管委會允許,本人有錄音但時間、日期錯植)社區內住戶(未購買停車位)以有持份名義以機車擋住本人多停1輛車之出路(該機車停放位置並無畫設任何停車格),請問委員會與擋住本人輛車之出路之住戶有犯何罪,本人又該如何主張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行為,可能會涉及強制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9:14

你前手跟管委會達成的協議,現在的管委會應受拘束,

至於管委會要求住戶停到你前面,應可構成強制

蔡++ 102-04-10 01:18

甲在下午3點多時要去麵店吃麵 車停放於路邊 要停車時看到一台機車在路邊 人背對馬路 甲停車時有看右邊的後照鏡並沒有差撞到乙 然後甲一下車走像要去吃麵時 乙就站在車子後面 乙3字經辱罵甲 然後甲就說我有撞到你嗎 然後乙就說你是要撞死我嗎 乙又在那碎碎念 甲忍不住抓了乙的衣服 乙就抓傷了甲的手 甲就把乙推倒在地上 然後乙又抓了甲的脖子 甲就打了乙 2至3下 然後旁邊麵店的老闆娘出來制止 分開後 乙又去機車上拿出柴刀要砍甲 然後還是被旁邊的人制止 最後麵店的老闆就叫甲先離開 事後甲認為乙年紀大 就到乙家道歉 但事後 以堅決提告 請問這樣的案例 法官會判刑ㄇ?? 在這樣案例是屬於甚麼罪呢??
乙有驗傷單但甲沒有驗傷單但有衣服被撕破
甲有到地方申請調解 但對方開出條件太理譜

英雄 102-04-09 23:43
您好: 我上星期三發生了車禍 我是機車騎士 對方是行人 大致經過為 我是直行車,我經過路口後切換為黃燈,但對方已經衝了出來(他有走斑馬線)我緊急煞車後還是撞上了他! 因為很多人都說對方是行人 他只要走斑馬線就有絕對路權 所以是我的錯...想請問的是 行人紅燈而導致我撞上了他 我有受傷 但對方沒什麼事 這樣到底是誰對誰錯??行人真的有絕對路權嗎??就算紅燈也有嗎?? 懇請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行人若真的紅燈的事實,則行人本身仍應負責任,若您本身也確實有受傷,則您也可以對該行人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胖琥 102-04-09 15:58

我騎機車跟對方的小貨車(公司車)撞上

對方在我的對向他要左轉(雙方都綠燈)

我看他停著以為他要讓我就補油門要過去

結果我動他也動就來不及閃撞上去了(我時速大概快60)

他完全沒事.我掛彩了(他轉彎也轉得很快)

之後我就送醫了 現場就由家人處理

然後事後他也沒去醫院看我有沒有怎樣

他公司車也沒第三人責任

現在要叫他出來談賠償部分

他就覺得他沒有錯為什麼要賠償這樣

就"質問"說我騎車騎很快這樣

然後又一付無關要緊.愛理不理的樣子

請問我該怎樣跟他談和解以及索取賠償

這樣的肇責比例是怎麼分的??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車禍事故發生後是否有報請警察前來現場處理?另外您如因此車禍受有身體之傷害,可提請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就相關之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胖琥 102-04-09 16:53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車禍事故發生後是否有報請警察前來現場處理?另外您如因此車 ... (恕刪)

有報警 初步判斷

對方1.未禮讓直行車 2.肇事致人受傷

我1.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來看,對方應已構成過失傷害罪,您可先向鄉鎮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聲請調解無結果後再行提告,或者直接提出刑事告訴,相信對方在刑事責任之壓力下,應該會比較積極來處理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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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 102-04-07 15:52

想請教各位律師,我在去年發生車禍,有警察處理過了,也在派出所做過筆錄以及和解,當下狀況是我在一個路口騎乘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而被後方汽車追撞到(當時我是跟著左轉號誌燈在左轉車道左轉),而我滑行出去車子刮傷,身體輕微擦傷,對方的汽車前保桿有刮傷,一開始也有向我求償,到派出所後當下我有說要用我的保險賠償對方的財損(我有承保可賠對方財損的保險),可是對方後來又拒絕用我的保險賠償,而只要用自己的車險理賠,最後我們就在警察面前和解了(但未寫和解書)而最近我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大概過一年了),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向我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而費用依我現在的狀況來說我有點困難,開的是調解庭。想請問我該怎麼處理?該去找我的保險公司求助嗎?煩請各位律師給些意見幫幫忙,謝謝!

因為對方是自己出險,由自己的保險公司負單維修費用(這形同你們沒有和解),所以他的保險公司付了維修費後,會轉過來跟你求償。既然你自己有保第三責任險,就請你的保險公司出來處理就可以,這本來就是他(責任險)要負擔的費用

ed 102-04-17 21:07
回覆 蔡念辛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對方是自己出險,由自己的保險公司負單維修費用(這形同你們沒有和解),所以他的保險公司付了維 ... (恕刪)

 請問:如果對方還提出要求1.修車時的代步費 2.將來車子賣出時賣相不佳的折損費

這樣這些是否包含於第三責任險裡面?這些費用是否合理?法院通常對這兩種費用看法如何?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怎麼辦?

Jayder 102-04-06 00:55

請問各位律師,我這兩天剛發生機車相撞車禍,對方是雙載,後方乘客有腦震盪的情形.請問一下,我需要負責後方乘客的傷害嗎?還是只要負責駕駛者的就好?

沈恆 (沈律師) 102-04-06 02:05

只要您有過失,因而致對方駕駛及乘客受傷,兩者都可以向您請求賠償。又如果對方駕駛也有過失,您可以依過失比例賠償對方駕駛即可,另可以要求對方駕駛依比例分擔對乘客的賠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Rex Wang 102-04-05 11:18

我今天早上 因為前面機車要閃汽車突然轉向我前面
煞車不及就撞上了 對方覺得不是我的錯 她也只有腳擦傷
警察跟我說對方說我不用賠任何費用(算和解嗎?)
但是警察給我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聯單
叫我要打給強制險說受傷的是哪個人 還要講編號
因為我沒經驗  我打過去 他跟我說要備案
他說上班時間會有專人打給我 可是我有點不知道怎麼處理
警察又說要在5天內 我很怕會有什麼更大的責任

還有機車是我媽的 不知道他會不會有責任?

要幾天以後這件事才算完全沒事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5 17:54
回覆 Rex Wang 的發言內容:

我今天早上 因為前面機車要閃汽車突然轉向我前面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因為保險一定要有警方備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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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依您所述應已完成交通事故報案程序,所以才能取得「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故本件並無肇事逃逸刑事責任,另外當時開車的並非車主,車主也不會有什麼刑事責任之問題,您後續應該只要儘速依照保險公司之指示辦理強制險出險的相關事項即可,不用擔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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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X 102-04-05 07:57

您好

鄰居澆花時都會把花盆的泥土噴到我的車子,天天車子都有泥土(左前葉子板跟左前門)溝通沒用,還有他的機車都停靠位於我騎樓這邊,靠近我車頭讓我出很不方便,也溝通過,ㄧ樣沒用,想請問律師們有何方式可解決我目前的問題謝謝(問過警察了,警方跟我說只能道德勸說,如果連警察都這麼說那不就無解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畢竟對方是鄰居,建議先與對方協調,如對方依舊為所欲為,建議可委請律師撰擬存證信函予以提醒,以利解決您的困擾,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DAVID 102-04-04 14:43

    請問律師:

   我騎車前往對方家里巷口.製作一個看板內容是這樣(廖XX.住址00市00區000路X樓.你破壞家庭讓我原本一ㄍ幸福的家庭如今已破滅.還敢以我們的房子[因當時借名登記於他名下]威脅我老公要我撤回對你所提出ㄉ通姦.妨礙家庭告訴.另外還要給你一筆分手費.你父母居然也在幫你下指導棋.難道沒王法ㄌㄇ?)

這份廣告看板我把他貼在我機車上.而機車放在她們家巷口.問題來ㄌ

1.隔天我去現場發現看板已經不見.於是我前往派出所看監視器.看到就是對方把我ㄉ東西撕毀

隔天我又做ㄌ7張分別貼滿我ㄉ機車上.但又被他全部收走.這樣可以告對方損毀ㄇ?

2.如果我所說ㄉ都是事實請問律師他告的了我防礙名譽ㄇ?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7:23

如果有監視器可以證明對方毀損你的看板,會成立毀損罪,

不過對方可以主張是正當防衛行為

另你的行為一定會成立妨害名譽

本件依您所述,您制作看板載明對方是小三的事實並放置路上之行為,應已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雖然依同條第3項規定若行為人能舉證證明其所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為真實,則不構成誹謗罪,不過既然此項行為必須由行為人負擔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係屬真實之舉證責任,基本上即是從有罪的狀況開始進行,待提出舉證為相當證明後才能解免誹謗罪之罪責,從而,行為人若先自承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後續能否全身而退,恐怕還是會一定難度。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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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X 102-04-04 13:31

您好我是住透天房子,我車是停在騎樓,最近鄰居機車停在靠近我車頭這邊讓我出很不方便,他家門口還有空間不停偏偏要停靠我車頭旁,溝通沒用,也問過警察結果警察說只能道德勸說也不能移他的機車,還有最近下雨他們家的花盆都會濺泥土到我的左前葉子板跟左前門,想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可要求我車子的洗車費用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4 13:57
回覆 ASX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是住透天房子,我車是停在騎樓,最近鄰居機車停在靠近我車頭這邊讓我出很不方便,他家門口還 ... (恕刪)

車頭應該也是他騎樓前吧!如果是這樣,無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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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X 102-04-04 14:42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ASX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好:重點他的機車是停馬路靠近我這邊的騎樓

leaster 102-04-03 07:35

律師您好,本人於4月1日夜間路倒在自家門口前,因我路倒旁有機車倒在地上,附近停了兩三台機車,也確實是我們家的機車再加上我身上酒氣很重,而前來處理的員警懷疑我酒後駕駛,但因當下現場與員警的所有對話何情況我都完全沒有記憶,只記得是從餐廳離開,一上計程車後就完全無意識,而同行友人也確實可以證明我坐上計程車離開餐廳,等到稍微有印象的時候人已經在醫院,並正在抽血檢測酒精濃度;隔日在交通分隊裡調閱監視器,並知道酒測值換算後為1.00多,在監視器當中是有看到一個人車乘機車路倒在我家門口,但因當時下大雨,天色又昏暗所以根本無法辨識是不是我,看不清車牌是不是我家的機車,而我對這件事情完全沒有任何記憶,所以我想請問,

我有符合酒駕的要件嗎?有符合公共危險罪嗎?警察可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抽血嗎?

因目前警方已準備將案件函送,如果函送了,不起訴,緩起訴跟起訴,哪個機會大?我在當下該如何向檢察官對話?有可能會有什麼行政或刑事後果嗎?本人第一次遇到這麼離奇的事情,也沒有任何酒後駕駛的紀錄,煩請各位律師協助解答,感謝!!!

1.警方如果有懷疑犯罪情形 是有權限要求要配合抽血檢驗 2.如果你沒有相關前科 是可能緩起訴

阿嘉 102-04-02 22:29
想請問一下懂法律的人..有關詐欺..詳情內祥..謝謝


因為我有一台機車是跟車行購買.因為我也不懂車


當時也是跟車行購買時 有問過車行有無大撞重大事故


車行答說沒有無大撞重..大事故..泡水之類的


只有小擦傷..我就想說沒什麼.就購買了


且騎也沒問題..


而後來我因失業..才把機車賣出後來跟我購買哪位買家


當初來看車ㄉ時候 看過好幾次 都問我有無重大事故


我也說沒有 因為我跟車行買的 如果你不放心可以牽


給其他車行看 她們比較專業 因為我也不懂車


跟我買的哪位買家 他說他之前其重機 大概都懂


試騎ㄌ 好幾次 後來回去考慮 隔幾天 又來看車


又試騎ㄌ ~我也說可以牽去給車行 看看滿意再購買


試騎之後他都說很好騎 沒問題


之後隔幾ㄍ月打電話給我跟我說


這車明明就有擂殘 有擦傷 什麼的 說要告我詐欺


我怎會知道 因為我也是跟車行購買 電話裡她這樣說


我說當初 我有說可以牽去給車行看 因為我也不懂車


我也不知道 當初我跟車行買他也說 不算重大事故 大撞


現再她卻要告我詐欺~已收到開庭書



請問大家 有遇過這類的問題嗎

至於

我購買的車行 偵查隊ㄉ也有請他說明 他也說 不算重大事故

 

因為我當初去偵查隊作筆錄時 有請我當場打電話給車行 我也詢問過

車行一樣跟我說 是他賣我 此車無重大事故 且無大撞...

不過而後車行反共 說他沒跟我做保證 我說哪我要跟檢察官說你明明就有說

現在把卡到事情就便沒說..

已開過1次庭 ~ 後來檢察官 把我們送到調解委員會 不知道會不會起訴刑事部份

因為我不知道 也不懂車 我買車之後賣車 被告 ....

cc 102-04-02 21:49

請問一下

有些原因我可能會被告詐欺

有2件

1.被盜用銀行帳戶 當成人頭帳戶 變成警示帳戶

2.機車分期錢繳不出來 有談和解 但是還是繳不出來(車商要告我惡意詐欺)

可是我真的也是受害者

想請問

1.詐欺罪最嚴重會判甚麼?

2.詐欺罪是公訴罪 那會被抓去坐牢嗎?

不好意思我不懂法律

請幫幫忙

因為我很擔心...

我是真的沒錢還

這都有證明可以看

我是想說辦更生

那他們如果還要告我

罪名還成立嗎?

詐欺罪若判易科罰金最高罰多少?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8:14

第一件會成立詐欺罪,第二件是民事糾紛,不會成立

cc 102-04-01 22:29

您好

請問一下

有些原因我可能會被告詐欺

有2件

1.被盜用銀行帳戶 當成人頭帳戶 變成警示帳戶

2.機車分期錢繳不出來 有談和解 但是還是繳不出來(車商要告我詐欺)


可是我真的也是受害者

想請問

1.詐欺罪最嚴重會判甚麼?

2.詐欺罪是公訴罪 那會被抓去坐牢嗎?

不好意思我不懂法律

請幫幫忙

因為我很擔心...

我是真的沒錢還

這都有證明可以看

我是想說辦更生

那他們如果還要告我

罪名還成立嗎?

詐欺罪若判易科罰金最高罰多少?

BEN 102-04-01 21:50
工作關係出差到南部,.機車行駛內車道時速20km.本人時速約50左右從內車道超車.有先按喇叭
經過三秒後聽見撞擊聲.於是看後照鏡發覺到黃水永先生倒地.於是趕緊下車
查看.看到黃先生手腳擦傷有流血於是趕緊送到附近診所先進行包紮.另一名同
事王麒銘先生先把機車移開.在診所先行包紮時就打電話報警處理.到虎尾派出所
筆錄.同時也調監視器察看因監視器照射地上只看到車子大牌沒看到撞擊畫面
在做筆錄時黃先生可能有驚嚇到說我是從後面撞擊.問題機車是前面龍頭受損
黃先生也不知道是怎麼樣擦撞.再來換我筆錄時因對方時速20在內車道過慢於
左側超車.因在十字路口聽到撞擊聲黃先生機車往左邊倒.但那時警員判斷不輔合邏輯.因黃先生誤認為我們看監視器還有擦撞不合邏輯想逃避任何責任. 其他警員也有跟黃先生說車子有保險會有理賠請黃先生放心我們不會逃避.於是我更改了擦撞方向.因為第一次發生想說有保險理賠想趕快解決.
做完筆錄就帶黃先生到啟昌機車行問機車維修部分.因擔心黃先生高齡80歲所以要帶去大醫院檢查比較安全.但卻一直拒絕.機車行老闆也有幫忙規勸但他不願意.也詢問是否可以通知家屬也不願意,原因是不想讓兒子擔心.那時也打電話到警局詢問是否有其他方式得知家屬電話.因個資法關係無從取的.因黃先生唯一交通
工具是機車.怕黃先生沒交通工具然後問保險公司如何用最快速度理賠對方.於是機車行先行開立估價單我就馬上開車帶證件到兆豐保險斗六分公司申請.在這過程中有請示公司.因老闆不在現場沒辦法處理.再開車途中得知黃先生友人來帶他
回家.辦完後就快速回機車行然後請求車行老闆告知家中住址.於是趕去家中在慰問一下告知他別誤會我們不會不負責任.黃先生還是很生氣不願意聽我們解釋.另
一方面我們也擔心他是高齡加上沒親人照顧於是請求對面工廠幫忙早上是否能去看顧一下.後來工廠給我們村長電話於是到村長家請求協助.後來跟村長到黃先生家中解釋.但還是不太願意接受.只是先給村長面子.於是先包個紅包3000給黃先生壓壓驚.但他卻不肯只收紅紙.
後來公司處理態度差車子有保險卻也不願意蓋章.老闆說他忙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因為對方認為我沒有誠意要解決要告法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23
回覆 BEN 的發言內容:
工作關係出差到南部,.機車行駛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阿宥 102-03-31 23:58

我朋友因為未滿18歲.所以請我幫他買一台二手機車

也就是他出錢.機車行照上是我的名字.

如果他騎出去發生事故但我不在現場~

我是否也該負起連帶責任?

既然覺得有法律問題會產生有必要冒險去幫忙朋友嗎...本件您是否須負連帶賠償責任,關鍵應該在於屆時您會不會被當作助成侵權行為的幫助人而視為共同侵權行為人,須依民法民法第185條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過論理上來看,似乎並不能排除您的行為助成您的朋友無照駕駛的行為...如此一來如果您的朋友出車禍就是把您個人的命運交到承審法官手上,風險不小。
民法第185條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學軒 102-03-31 22:01
各位律師你們好

請問一下

有些原因我可能會被告詐欺

有2件

1.被盜用銀行帳戶 當成人頭帳戶 變成警示帳戶

2.機車分期錢繳不出來 有談和解 但是還是繳不出來(車商要告我詐欺)


可是我真的也是受害者

想請問

1.詐欺罪最嚴重會判甚麼?

2.詐欺罪是公訴罪 那會被抓去坐牢嗎?

不好意思我不懂法律

請各位幫幫忙 拜託  有甚麼方法可以讓我度過這些難關....

1. 一般幫助詐欺犯罪 應該多會判六個月以下 得易科罰金 2.執行時再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動

就1.所述的情形可能會構成幫助詐欺罪,其刑度一般會按刑法第339條之法定刑加以減輕,若所涉金額不大的話,相對的刑度或許可能會在六個月以下,2.的部分屬於債務不履行的成分偏多,若您一開始並非故意詐騙而取得車輛的話,本質上根本不是詐欺行為而只是民事欠款問題。

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30 條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brigitte 102-03-29 23:43
我弟開車和機車擦撞,地點在秀朗橋路口~剛好是機車道與汽車道集中點~
當時塞車,我弟先撞到她機車(時速不到10km)結果車倒人倒~
但很不巧她人倒後方機車右側騎過來結果撞上她的人~
(所以對方受傷並不是我弟造成的!)
導致對方手腕一節閉鎖性骨折~醫生說約休養四週就好不用開刀...

對方車子去維修(只有外觀塑膠車殼換新)估價"13800"!! 汽車保全險,保險公司沒第二句直接結帳付錢!!!事後醫療損失就說等她確定沒事再來談!
就在最近兩周開始談~她大小姐原本一開口就說要33萬!保險公司已經表態不可能~所以請我弟去區公所申請調解,昨天去調解,我弟一個人去,
她大小姐帶了她老公老爸還有里長來!夫妻都從事某大銀行職員!
本以為他們是明理人這應該很好溝通~沒想到單據拿出來寫上40萬!!!
車錢之外,她還要求一個月薪資.精神費.醫藥費以及上班搭計程車錢,這樣共40萬,
調解委員他們應該是先找好的,全程都在護他們,
所以我弟不發一語。就說我弟這個當事人很沒誠意都不坑聲……

其實是聽到40萬,我弟根本傻眼,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弟和對方都是普通上班族,
所以覺得這個金額過高了,保險公司願意付8萬,我弟願意加3萬,一共11萬,
這是我們覺得合理而且很有誠意的金額,但與對方開的40萬差粉多~

對方是是銀行的職員~月薪不高~也不是什麼幹部,對方老公拿出她老婆的薪資單,
證明去年收入月薪4萬(一整年年薪獎金除以12個月)!!!要求我們給她一個月薪水!!
我弟請她去刷銀行的薪轉證明!該月少領多少錢,我們保險一定補足給她!!
結果她不敢~一直跳脫話題~說她今年會更高!!要不要刷今年的之類...
我們不是懷疑她一個月領多少,而是要求她提出該月薪資缺少部分來賠!!
但對方是要完整一個月薪資,因為兩方無共識,後來就這樣 不了了之...

對方家到工作地點(騎車約15分鐘) + 一個月薪資 + 精神費 + 醫藥費 = 40萬,
周遭親友都說這個金額太高了,因為受傷期間對方算是行動自如,都還可以去上班,
只請了幾天假去醫院複診而已! 大概也沒坐計程車,因為沒有收據...
醫藥費相信大部份應該都健保付了... 好吧,就算一個月薪水+計程車+醫藥費,
應該11萬也夠付了,但精神費要30萬左右,就不知道是哪招...


撞到不是故意,前後共電話至少五六通問候, 車錢也先賠了, 我們也有和解的誠意,

開的價格也自認很有誠意,畢竟我們不是撞傷她的人,而她也無大礙,
她能提的出的損失証明,就只有醫藥費以及請了幾天假而已...
可是對方不接受11萬和解...   至於車禍過失責任是這樣:
雖然是我們撞到她的車,然後倒地之後被另一台機車撞傷(行車記錄器都有拍下),
但我弟是"沒有保持行車距離",所以警察認定我弟是要負100%的責任...
(這個我覺得好奇怪,照理說後面那台機車也是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所以才撞上的,
那為什麼我們必須對她的傷負100%的責任,可以申請重新調查什麼的嗎?
我弟是說沒關係,但我覺得這個鑒定真的好怪喔,.感覺不太公平啊~
沒聽說這個情況會是100%過失的耶~ 有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是100%過失呢?)
  

大家都說等她提告好了,相信法官絕對不可能判40萬給她,
搞不好連保險公司願意出的8萬,她都拿不到~
但我弟覺得以和為貴,簡單處理的事不要搞的太複雜太麻煩,畢竟我們確實有錯~
再來我弟很年輕20幾歲,他怕遇到那種玉石俱焚的人,萬一要不到多少錢,
乾脆不要了,然後提過失傷害告訴,這樣他就可能有案底了...
  所以現在我弟很煩惱,想請問各位先進,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該怎麼讓對方願意以我們開的金額和解? 如果和解不成,對方真的有可能告得成我弟"過失傷害罪"嗎? 判決成立,就算是有案底了嗎? 還是易科罰金什麼的就不算了?
另外100%過失的部份,能否為我解惑? 麻煩先進告知~感激不盡~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30 00:04
回覆 brigitte 的發言內容:

很明顯,您方就是肇事原因。後方機車跟這件沒關係。不信的話,您去車鑑會鑑定看看就知道。

八雲 102-03-29 17:01

律師您好:

日前債權人執行查封家中動產,因父親是債務人也是戶長被查封電視冰箱家具及機車,電視冰箱家具非我父親所有要如何證明,機車是我父親上班所需的工具若被拍賣則無交通工具,可否異議,謝謝。

備註:

我父親已被扣薪三分之一,而電視冰箱家具是我用現金購買沒留發票要如何舉證,還有房屋出租承租人是我媽媽可否用動產所有人為我媽媽來異議,謝謝。

本件在現場執行查封時,債務人也就是您的父親或者債務人方面有沒有家人在場,並在法院執行筆錄簽名?若有的話,在執行當時全無異議、坐令查封的情況下,很難事後主張說東西不是債務人的...除非有證據可以證明權利外觀明顯可看出是其他人所有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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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3-29 16:34

機車被平行也直行騎的機車撞到,對方直行但偏一邊再其導致差撞,然而警察交通大隊處理後,聯單上有寫願意付一切賠償損失。除了有醫藥看診費,另藥局買藥費,財產維修費他願意負責,但無法工作無薪賠償卻不負責,便要到調解委員會去調理和解,如果是醫生診斷證明上有註記應修養多久是否更有效力???也因為這樣是否也可以要求其他賠償損失。

不能工作期間所減少之收入如果是因此項侵權行為所產生,自然在損害賠償責任之範圍內。若醫院診斷證明上有記載應在家休養者一定天數者,診斷證明上的天數在法院實務上一般都會被認可得按天數計算不能工作期間所減少之收入,由侵權行為人負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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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102-03-29 12:27
律師好,我想請教一啟車禍案件問題,謝謝您 我於下班時間騎機車直行回家,突然遇到一台機車,要右轉,問題來了
1.我與對方都同時行走在3.2米寬的機車道上,我當時時速30-40,有注意前車安全距離且走在最外側,但下班時間,機道當時有4排車並行而走,對方看我前面有空間,就鑽進來了進行右轉,雖有打方向燈,但幾乎是同步並行的。

2.我緊急煞車後,仍被對方排氣管摩擦到,結果造成失去平衡而摔車

3.車禍當下對方移車,初步研判表結果是無法判定肇事責任,可是警方拍的

照片上對方機車的排氣管是有摩擦痕跡但範圍不大,而我的機車左側前輪

泥版也有擦傷痕跡

4.我有嚴重後遺症,對方卻拒絕賠償,若告上法院,我有勝算嗎?

本件初步研判表結果無法判定肇事責任,主要是因為雙方各說各話,且目前已確定之事實有限尚不足以進行肇事因素研判所致,建議您設法尋找其他證據,如證人監視錄影畫面等資料還原事發經過,以證明對方涉有過失而導致此次之車禍、造成你受傷。本件若對方涉有過失(不論是肇事的全部因素或者是部分因素)者,即有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則以刑事責任的追究促使對方在民事部分進行賠償,應當會是比較有效果之方式。
另外過失傷害罪係告訴乃論之罪,若未提出告訴,檢警依法無法主動偵辦,務請注意告訴期間(知悉犯人時起6個月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5:54
回覆 jojo 的發言內容:
律師好,我想請教一啟車禍案件問題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叮噹 102-03-28 23:43

律師您好!

去年十月發生車禍案件,我方於四線道上騎車超越另一台同方向機車,但對方卻突然左彎我方有閃避動作,但車輛右前方還是與對方左後方發生擦撞,對方沒戴安全帽所以導致顱內出血,第一時間我方有撥打119並留在當地等對方病情好轉才返回,經過車鑑會報告,對方涉嫌左偏為主因我方超越未保持安全距離為次因,與對方調解過對方開價都過高所以沒共識,今天接到警方通知對方要以傷害控告我,我方當時也有體傷是否也可以控告回去呢?另外朋友與我車距一公里但經過對方身邊有拍攝到對方並未戴安全帽影片是否需要一併附上?(警方聲稱對方未戴安全帽也只是多吃一張罰單並不會影響判決),警方說對方提告所以我必需要再去警局一趟是否如此?

叮噹 102-03-29 00:04
回覆 叮噹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去年十月發生車禍案件,我方於四線道上騎車超越另一台同方向機車,但對 ... (恕刪)

目前保險賠償對方六萬六千多元醫療ㄈ費,第一次和解在元月初對方姐姐以對方尚未清醒她個人代替對方談和解要求215萬,第二次三月中對方親自談和解要求16萬但包含對方99~101年未繳的健保費及自稱到安養中心四個月的費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目前您已因本件車禍事故被列為過失傷害罪之被告,而對方看起來似乎傷勢不輕,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叮噹 102-03-29 00:10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目前您已因本件車禍事故被列為過失傷害罪之被告,而對方看起來似乎傷勢不輕, ... (恕刪)

律師您好,

對方目前已經完全清醒只是自稱還有許多後遺症,醫院方面並沒有開立重大傷病或甲種診斷證明書,當初送醫後並沒有開刀而是裝設腦壓偵測器監控腦壓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如因本件車禍亦受有身體的傷害,則亦可於車禍事故發生後六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建議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10
回覆 叮噹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去年十月發生車禍案件,我方於四線道上騎車超越另一台同方向機車,但對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若有受傷,也請於時效提告。詳細情形必須面談諮詢。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幸福 102-03-27 23:42

1.
請教車禍筆錄時間

今年3月初傍晚

發生車禍

因我傷勢較重

直接被送往醫院

目前剛出院不久

接獲警察留手機語音

通知約做筆錄時間

我目前骨頭斷 和腳有開刀

傷勢沒好

我該怎樣回答他較好

那有時間限制嗎

可約傷勢較好 2個月後嗎

2.

另外

車禍路口

對方是轎車右轉出來

我是機車直行

對方咬定我紅燈

撞到他們

我當時只看到右轉車子停止時衝出

沒注意到燈號

我按喇巴 他有停 後又加速 我就被撞飛

他轎車方向燈稍微受傷

我是被撞飛直接送院住快10天

目前剛出院

醫生診斷肋骨斷 和腳受傷 開刀

斷骨 要3-6個月才能好 腳要2個月後才好

目前要定期回診

他沒來關心

我可以要求他賠嗎

我可以跟警察說等我幾個越好再去做筆錄

去做筆錄要注意什麼

我怎做對我較有利


3 另外

去做完筆錄當天 當事人是否會出現要求賠償和解

他做完筆錄 約多久要和解 若多久沒和解 要上調解

調解不成 多久要提告

因為我目前有傷 也未估計目前要對方賠償金額

想等傷好 用這理由告知警察 再去約筆錄時間

所以想大概知道流程

這樣警察會等我幾個月嗎

去警局 我要準備什麼東西

4

重點是我目前
沒法處理後續
傷養和醫療費
若半年沒工作
我估算最少要60萬左右
我看過別人案例
傷害 半年內要提告
和解 做完筆錄 5天後就送調解
我目前傷沒法處理後續
所以 我要知道流程
希望 傷好再去處理
沒有故意拖延 意思
目前車禍到今約20天了

5

只是

對方警察 當初說我傷好 出院在去做

問題 他現在留言通知 我也沒法前往 行動不便

筆錄會成日後重點

我是怎樣回答

當初是我沒注意

他有問我是否紅燈

是要回答他沒有 讓他調監視器

還是說沒注意

要怎說對我較有利

因為筆錄會成日後依據

6

醫院報告是
主治外科
右半身 手腳多處受傷 小腿整個腫和黑青
右腳膝蓋受傷 手也是
腦震盪 肋骨斷2根

右腳膝蓋 很痛

後要求再看骨科

他說
右腳膝蓋有韌帶受傷
復健兩個月
疑是舊傷這次又弄到
這能請他開證明 要求賠償
傍晚上班途中

 

7

多久可申請調解

若對方先提出呢

因為對方帶一群年輕人一直跟到醫院也進急診室不走

要我賠他右邊車頭燈錢

我初估他應該幾千 或1-2萬之間就能修好

而我這半年至少要失去60萬上下

他態度一直若堅持對

我一做完筆錄 他是否就會知道

我是想傷好 再去做筆錄 和協調

若他提早提出調解

我後續受傷 又沒人在家怎出去多次協調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8 12:26
回覆 幸福 的發言內容:

1.
請教車禍筆錄時間

今年3月初傍晚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這麼嚴重的傷勢,請您務必於六個月內提告,相關細節必須面談。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吉 102-03-27 09:16

小弟於今年3月23日早上9點許在雙向路口左轉,因路寬距離夠的原因小弟一時貪時而在綠燈一亮就先行打方向燈左轉,當我到達另一反向直行車道中間時還與直 行車有段緩衝距離,只些許衝比較快的機車我也緩慢讓行之後再繼續前進,但就在要過直行車道的時候莫名的招到後方機車騎士擦撞,事發後停下車,下車察看與對 方互有辯駁,後來警方來了,雙方做了筆錄也了測酒測,對方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撞上的,接下了事故單,對方是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事發後對方三人分別 母親手骨折兒子輕微擦傷女兒無恙,但均上了救護車走了,之後對方丈夫趕到了解並一直道歉說是自己不對,就這樣雙方都離開了現場各自回去,但是當晚打電話過 去關心,他們就說現場有個女生可以替他們佐證他要去找他來作證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再來談對錯,那晚我翻查了好多相關法令,我發現沒有一個可以保障我的,因 為所謂的絕對路權!其實事發當天我也跟他們提過希望各自賠償各自的,強制險也已經辦理好了,昨天卸下了行車紀錄器查閱是否單純是我的錯??發現他兒子身高 約160有餘,他女兒也166左右,兒子坐在機車頭部位後面是母親最後是女兒,畫面上三人騎車圖中是頭的方向是一直線的,母親的頭是埋在裡面的,完全看 不到臉,只看的到安全帽,因為我就在他正前方,他後方還有一輛機車也緩慢跟我有段安全距離,畫面中他是加速朝我過來的,最後想問的是,我在這場車禍中真的 就只能算我錯嗎??是否會構成我方過失傷害??

1.看起來雖然未必全部歸責於你 不過你有過失是避免不了 所以應該是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2.至於將來民事賠償 就看雙方過失比例去負擔

本件依您所述可能會構成雙方均有過失而肇事的車禍事故,但在刑事責任部分,如果你這方僅有車損而無人傷,則對方不會有構成刑法過失傷害罪的問題,相對地,對方既然已有人員因車禍而受傷,而且這個車禍您若有過失存在,就有極大可能須因此負擔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則在後續談判和協調處理上,自然因此必須顧慮到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怎麼去統整,對您才是最佳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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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吉 102-03-26 13:54

請問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子女都比母親高大,兒子坐龍頭部位、母親駕駛坐中間,女兒坐最後,如在母親無法看到前方路況之變化的情況下,這是否能稱上危險駕駛或者有何法規可規範??

機車三貼應已構成違規附載乘客、危險駕駛。所謂危險駕駛,係指蛇行、車輛操控不穩及視線被遮蔽情況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因有發生車禍之虞,故法律乃規定應予處罰並應當場禁止其駕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款: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第1款:
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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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如 102-03-26 09:06

你好,因為我先生酒駕累犯2次

第一次是因為騎機車酒駕罰5萬,已繳清

第二次是開車酒駕罰7萬,已繳清

但第一次到第二次發生期間都是在一年之內

法院又再寄第三次罰款單5萬,我後來打電話去法院問,法院說因為一年之內不得累犯,所以累犯又要再繳第三次罰款,我先生就去申請上訴狀

想請問一下,上訴狀理由要怎麼寫比較恰當?(寫理由是因為不想再被法院判罰款5萬)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33

 把罰款繳掉吧,已經是第三次,什麼理由法院都不會接受了

阿元 102-03-26 03:29
請問有人對我的機車吐口水是否可以提出"毀損罪"之告訴? 如果自行採集嫌疑人遺留唾液法官是否可以採納? (以面紙沾濕後擦下保存於密封袋) 嫌疑人若是拒絕提供口腔黏膜 、血液等相關檢驗之必要物件可以請檢察官或是法官採取強制作為嗎? 謝謝你
1.吐口水應該不至於使機車性能喪失 要構成毀損應該不容易 2.不過你還是可以提出告訴 只是不會成立犯罪而已
小吉 102-03-26 01:20

小弟於今年3月23日早上9點許在雙向路口左轉,因路寬距離夠的原因小弟一時貪時而在綠燈一亮就先行打方向燈左轉,當我到達另一反向直行車道中間時還與直 行車有段緩衝距離,只些許衝比較快的機車我也緩慢讓行之後再繼續前進,但就在要過直行車道的時候莫名的招到後方機車騎士擦撞,事發後停下車,下車察看與對 方互有辯駁,後來警方來了,雙方做了筆錄也了測酒測,對方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會撞上的,接下了事故單,對方是母子女三人共乘一輛機車,事發後對方三人分別 母親手骨折兒子輕微擦傷女兒無恙,但均上了救護車走了,之後對方丈夫趕到了解並一直道歉說是自己不對,就這樣雙方都離開了現場各自回去,但是當晚打電話過 去關心,他們就說現場有個女生可以替他們佐證他要去找他來作證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再來談對錯,那晚我翻查了好多相關法令,我發現沒有一個可以保障我的,因 為所謂的絕對路權!其實事發當天我也跟他們提過希望各自賠償各自的,強制險也已經辦理好了,昨天卸下了行車紀錄器查閱是否單純是我的錯??發現他兒子身高 約160有餘,他女兒也166左右,兒子坐在機車頭部位後面是母親最後是女兒,畫面上三人騎車圖中是頭的方向是一直線的,母親的頭是埋在裡面的,完全看 不到臉,只看的到安全帽,因為我就在他正前方,他後方還有一輛機車也緩慢跟我有段安全距離,畫面中他是加速朝我過來的,最後想問的是,我在這場車禍中真的 就只能算我錯嗎??日後民事刑事上我的這佐證能有效力嗎?望請高人指點

Katniss 102-03-25 11:04
多年的好友, 因經濟不穩, 跟我借錢

起初是救急, 慢慢的演變成救窮...
累積金額約6萬多...

發生幾次爭議後, 我害怕它不還錢, 便要求他補寫借款給我, 並親筆簽名、押私印、蓋指紋章..
他接受了, 且承諾每月會"定期但不定額"的還款的方式慢慢還清
(共給他1年多的時間還錢)

可...事實上...每當月初要還款時, 他總是有百般的理由推辭..
看他收入不穩定, 又有車貸要繳..我心軟就沒逼迫他,
只請他一定要在借據期限內還完就好..

現在友人的生活狀況改善了, 生活水平也拉高, 買了舊機車又買新的..
幾次跟他提醒還錢, 他都當作沒這檔事一般不于理會..
偏偏又剛好幾次吵架, 使我們關係徹底疏遠,
兩三次打電話告知還被冷言冷語, 好似變成是我欠人錢一樣...

借據寫明的還錢時間已過了一個多月了(102/1/31前需還清)...

Q請問, 依照我的借據, 告他會勝數嗎? (無第三人見證地借據)
Q借據提告有無, 所謂的有效期限呢?
(例: 我借據寫明借款人, 需在102/1/31將金額全數還清, 可借方始終沒有意願還錢, 如果要提出告訴, 被借款人的我, 需在自己自訂列印的契約102/1/31的前3個月向法院提書申訴, 才有效, 諭期將視同被借款人放棄..等等之類的。)

Q我這種小案子, 可否請律師可代我上法院辦理嗎? 聘請金額約多少..?
(大約的數字即可)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本案訴訟標的金額較低,如您有費用之考量,建議可委請律師代為撰寫書狀的方式進行,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atniss 102-03-2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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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的好友, 因經濟不穩, 跟我 ... (恕刪)

Q請問, 依照我的借據, 告他會勝數嗎? (無第三人見證地借據)
Q借據提告有無, 所謂的有效期限呢?
(例: 我借據寫明借款人, 需在102/1/31將金額全數還清, 可借方始終沒有意願還錢, 如果要提出告訴, 被借款人的我, 需在自己自訂列印的契約102/1/31的前3個月向法院提書申訴, 才有效, 諭期將視同被借款人放棄..等等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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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借據提告有無, 所謂的有效期限呢?
(例: 我借據寫明借款人, 需在102/1/31將金額全數還清, 可借方始終沒有意願還錢, 如果要提出告訴, 被借款人的我, 需在自己自訂列印的契約102/1/31的前3個月向法院提書申訴, 才有效, 諭期將視同被借款人放棄..等等之類的。)

本件建議您把借據提供給律師看過並進一步討論後續追討可行之法律途徑,這樣應較能維護您的債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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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要拿借據律師幫您代撰,總比您一直在想好。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羅 102-03-23 03:59

我約了一個網友,然後去了他家,在他家待了一下,抽了一張衛生紙,在他進浴室的時候,未告知我要離開,本以為回到家就沒事,結果他傳簡訊說我偷他錢,當下我驚慌失措,翻我的衣服,機車,都未發現有錢的蹤跡,隨後他就說他要報警,我立刻就去派出所,結果我人還比他先到,他說我偷他錢,我問他多少,他說兩萬二.....筆錄作完還+200塊。他就咬著說我拿衛生紙旁邊就是他放錢的地方
我說我隔天就領錢了,為什麼還要偷他錢?
他說我錢明明就放在那哩,那為什麼會不見?
然後警察過來,要我們自己解決就好。
但是我堅決沒有拿他那筆錢,我要提出毀謗告訴,還要求說驗指紋等等
後來那個網友做了筆錄,大概15分鐘就出來
接下來換我進去做筆錄(悲劇的開始)
警A說:你有沒有拿他那筆錢
我說:沒有,我隔天就領薪水、為什麼要偷別人錢,重點是我連他錢放哪裡,長怎樣都不知道...(過一會)
警B說:你這樣根本就是有拿嗎?人家進浴室、然後你就離開,錢就不見了
那就是只有你會拿嗎?
我說:我沒有拿啊!
警C就說:錢在哪裡,你把它花去哪裡....
我說:沒有拿、哪來的花去哪裡...
然後警A又說,那你沒拿、要不要告他誹謗
我說:好啊、我根本就沒拿
後來過了不久
警B說:看這樣就知道是你拿得嘛!你這樣在法官面前就絕對關你三個月.....
警C說:你不知道監獄裡的人怎樣怎樣....你如果不想被關...之類的話語
當下我心都急了...
我說:如果我說我有拿,是不是舊部會被關啊?
警A說:那你說你有沒有拿~?
我就一時心急就說有了....
但當她說錢在哪裡,我又答不出來,因為我根本沒有拿那筆錢
(因為事後想到,證據是要有贓物才會被定罪)
之後,我說那我可不可以跟別人借錢還給他啊
警A說:不行、我要的是那筆錢
但是我又說:我沒有拿啊,我怎麼可能會有那筆錢
之後我就想說,我要上班,我朋友也在店裡
想說如果可以去跟他們借看看
但是我就掰說,我欠我朋友錢,所以把錢還給他了
所以我就去跟他要回來
但是筆錄上說:我把錢放在家裡,本要拿給同學,就被先行查獲
但是根本就不適查獲,而是我自己去警察局
然後我就跟朋友借完錢,做完筆錄,但是心想根本就不對
警察不是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嗎?採集指紋去哪裡了...說告他誹謗筆錄也沒有做
事後隔一天,我就提領了錢,還給朋友....
之後就提心吊膽的過著要上法院的心情
我要怎樣才能證明我的清白
他有人證,是他的媽媽....
但是我都沒有,我該怎麼做....真的沒有拿
萬一上了偵訊庭,說沒拿,會不會又被桶一刀
犯後態度不佳罪加一等....之類的
還有如果翻供,會連累到我同學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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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約了一個網友,然後去了他家,在他家待了一下,抽了一張衛生紙,在他進浴室的時候,未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有拿就有拿,沒拿就沒拿,就跟檢察官講事實。有拿就有拿,沒拿就沒拿,就跟檢察官講事實。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ㄚ軒 102-03-22 22:32

請問各位律師,我在去年三月買了kymco 買了G 5125 CC的車款,

然後剛好車行有跟富邦保險公司合作,因此就順便投保丟車賠車險,

後來去年九月多機車被偷走了,有報案,然後一個月後有註銷牌照,

保險公司是說滿一個月沒找到失竊的機車就會賠一台新的,所以一個月後就拿到一台新的

 

但是現在機車被警方通知找到了,

1.那機車的歸屬是保險公司,還是我呢? 

2.另外行照和鑰匙都被保險公司收回去了,那請問如果機車的歸屬是我們的我該怎麼做?

再次感謝律師的幫忙!!!謝謝!!! 

小韓 102-03-22 12:54
鄰居與我家交界處放置2個花盆及停放機車與它平行至道路白線.有日我要停車於家門前.因前有隔壁鄰居另停一部車.使我每日必須小心翼翼慢慢倒車停入我家門前停車位.有次不慎倒車時碰倒他的機車.他便至派出所告我毀損.第一次出庭檢座問他機車哪裡毀損.他說不出所以然.他是我作完筆錄後又至派出所找警員來照他的機車所說有毀損的地方.看來並沒有而且是發生事後多日後才照的.當時發生我馬上扶他的機車起來也沒發現他的機車毀損.當時他又馬上騎車外出.看來並無毀損不堪使用.而且我是每日小心翼翼停車速度很慢砰到他的機車.而且我不是故意的加速倒車撞到他的機車.請問這樣我有罪嗎?
毀損只處罰故意犯罪 如果真的不小心擦撞 也不會構成犯罪 最多就是民事賠償問題
bossblue 102-03-21 22:37

事故發生地點在於地下停車場十字路口,本人駕駛汽車經過十字路口,車身已過半,遭對方機車直接撞上副駕駛座後車門,有報警因私人土地非屬既有道路,警方無法事故現場圖,屬毀損請私下和解.調閱監視器時對方承認車速有40,監視器上顯示速度因該超過40,對方且單手駕駛機車,堅持責任全都在我方,要求我要全額賠償.對方有輕微擦傷,想請教幾個問題

1.因事故發生私人土地,無事故現場圖可靠監視器申請鑑定嗎?

2.監視器只拍到部分,撞擊部分因監視器(採180度旋轉方式拍攝)尚未拍攝到(只拍到撞擊後)可當事故發生的佐證嗎?

3.因私人道路無法依道路安全管理條例第102條規範,路權如何認定?

您好,

      1.由於現場並沒有完整拍下撞擊畫面,要以撞擊後畫面申請鑑定似有困難。但在過失責任歸屬上,仍然可以提出對方車速過快且單手騎車證據,會對我方較為有利。

      2.基本上因為是對方撞擊您的右後車門,一般在實務上撞擊的人會較吃虧,建議針對您車損的部分也一起向對方請求。

      3.針對私人道路無法規範路權,就只能以監視器裡拍下對方超速且單手騎車之行為作為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