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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軒 103-01-06 18:36

我爸爸騎電動車跟人在路口發生糾紛,對方是逆向轉彎嚇到我爸,我爸看了對方一眼,對方把機車騎到我爸旁邊,問我爸看什麼是混那裡的,我爸只說年輕人歹勢你逆向嚇到我我只是看一下,因為我爸晚餐都會喝一杯補藥酒,所以臉紅紅的,對方問我爸是不是有喝酒,我爸說有然後對方就開始拳打腳踢,打完之後對方要他朋友報警,跟我爸說你酒駕所以我打你沒事,所以雙方都等警察來,我爸被送去醫院從頭到腳全身是傷,我爸是騎最慢的那種電動車,在醫院警察有對他做酒測酒測值是0.22

1.請問電動車酒測值0.22這樣我爸會涉及到哪些法律??或是會被罰款多少錢??

2.雙方都沒有撞到這樣算是車禍嗎??

3.對方我們可以根據哪些刑法民法對他提起告訴??

4.我知道我爸酒駕不對,但是真的像他說的,因為我爸酒駕所以可以被他打嗎???

5.對方是當地人跟派出所很熟,請問我們要做哪些動作自保??

6.警方可以或是會跟對方洩漏我們家的住址嗎??對方像是宮廟陣頭八家將那一種??我們也惹不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8: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測0.25方構成刑法上之酒駕,您父親僅0.22,似尚未達0.25。且即使達0.25,也不代表對方能傷害您父親。是此,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 103-01-04 21:41
律師您好 凌晨酒駕撞傷路旁貨車酒測值0.69,第二天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開庭時檢察官只問我筆錄上的事。 請問這樣的狀況是?還會再開庭嗎? 還是等法院判決?那大約多久時間會判呢? 過去沒有酒駕前科.第一次酒駕被抓刑責的落點會大概是甚麼情況? 這狀況還適用爭取緩起訴嗎?是否來不及? 貨車部分會達成和解。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以上三種情形差別在哪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想要爭取緩起訴,則應盡速擬狀向檢察官聲請,否則檢察官可能會直接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1-05 10:50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開庭的情形 還有你的酒測

你應會被直接起訴的  有關如何處理酒駕的事情

本人及身邊朋友都有經驗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具狀向檢察官申請緩起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等風的旗 103-01-04 14:30

請問一下/ 我昨天騎機車 酒測0.34 初犯> 有沒辦法爭取ˋ緩起訴! 我意思是說不要有有公共危險前科! 若能的話整各流程是什麼呢? 若不成的話 大概辦多少呢? 能申請分期嗎

 您好:如果您沒有曾經有過其他犯罪紀錄,在檢察官偵查階段是可積極請求緩起訴,若被起訴了,在法院是可請求緩刑的。如需進一步詳談,歡迎來信有來電諮詢(因為律師可提供的幫忙會視您的實際需求而定,EX:單純撰狀或委任.....),謝謝~

 您好:建議您可寫信給我,我再做回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柳丁 102-12-27 23:47

我上星期在浮州橋前一個紅綠燈那跟腳踏車發生車禍

有先報警.我酒測值0

我是往板橋方向直行前進

對方騎腳踏車從對向車道平行切過來

那個紅綠燈只有箭頭往前和往左的標誌

對向車道(往三峽)那有不能迴轉得牌子

對象也只有一條直走另一條往機車外環道的單行上坡道路

那這我算是他的錯嗎???

我目前一個星期了

對方最後跟我說醫院觀察3個月

但是我機車不先修我沒辦法上班

那我怎麼辦???

我不能請他先和解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昕 102-12-25 19:29

我在今年12月被警察抓到酒駕 酒測值0.54 這是第二次了

當天就被送到地檢署 之後以兩萬元交保

我印象中已經過了緩刑期限

請問接下來我是等通知書嗎?要是沒過緩刑期限會怎麼判

要是過了緩刑期限又會怎麼判?

罰金又是多少呢?!可分期或勞動嗎?!

第一次酒駕之結果是如何?已經過了緩刑期限?

102-12-26 19:1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第一次酒駕之結果是如何?已經過了

緩刑還是緩起訴一年 罰款4萬五千元

依您所述,基本上應不構成累犯而須加重其刑,但法院科刑時會考量您的前案紀錄,故難免會有加重,不過一般而言,應有機會宣告六個月徒刑以下之刑度(原則上是得易科罰金),不過另外要提醒您,有些地檢署針對多次酒駕案件的被告設有三振條款,在刑罰執行時,有可能會不准第二次酒駕以上被告易科罰金,尚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12-26 21:2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以有可能是六個月以下刑責嗎?

也有聽說兩個月的?

易科罰金又是大概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易科罰金的部分,大約是一天一千元,一個月三萬元。若為有期徒刑三個月,則為罰金九萬元。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liy chien 102-12-25 13:51

您好

懇請有對交通警察酒駕測試流程熟悉的律師,可否協助~

我配合警察酒測 但測出來是0.17 因確認我當天甚至好幾個月沒喝過酒,我家是吃素食

我剛從家裡吃完晚飯 開車出來,遇到一個小小插撞 對方無大礙雙方也和解, 重點現場酒測被測出是0.17非常不可置信 要求重測 也不行,但警察也知我看出來非常正常的精神 請我自行開車到交通大隊警局做筆錄 等了一個多小時才有警察出來筆錄 也在警局裡做各種平衡測試都是正常無誤,待了三小時才讓我出來 說因機器測是0.17還是得受裁決 我一出來即到醫院抽血做酒精檢測數值皆零 我後來因此到監理處上訴 但被駁回 被判超過三小時測出報告不足為信!! 但只能說我們嚴重懷疑機器有問題

再來我有查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修正第十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每公升0.0二   毫克。   所以以0.17是超過0.15但卻沒到0.18  請問我要繼續上訴 是否有勝算

也懇請可協助律師 可否幫忙 我需要上訴 感謝~

 您好:您可以先提您的問題PO上網頁,或直接MAIL來信詢問,謝謝

可以來電討論

Lilly您好, 您的問題,必須主張(一)您駕駛汽車無實質違法性(即未飲酒也不具危險)(二)酒測機器可能有所故障。 詳細法律策略與攻防方法,建議請您攜帶全部資料至事務所,才能夠為您打造最適合的策略。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5 15: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有發生車禍事故,因此很難適用給予免舉發之規定。

2、本文建議您可以向交通法庭提出異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18: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應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提起上訴,並針對所提之證據進行全面之攻擊,排除其證據能力及減低其證明力,以求取對您有利之判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劉小均 102-12-24 21:41

您好

我弟弟在路口紅燈的時候,被一台紅燈機車撞到

兩方都有受傷,對方比較嚴重,我弟弟只有擦傷

在急診時警察來了,我弟弟有酒測 驗出0.29 (警察也說應該是昨晚的酒還沒有退)

警察說有好心人士提供行車紀錄器,證實是對方紅燈,當時對方也坦承他紅燈

想請問對方如果要求我賠償機車修理費和住院的一切費用 以及這段期間無法工作費用

請問,雖然我弟有喝酒,但是是對方肇事,我們應該要全部賠償嗎?

畢竟是對方肇事,不應該完全由我方支出所有費用吧?

那我方可以要求他賠償機車損壞費用嗎??

如果無法談妥,我該如何處理?

以上是我之前詢問的問題 

最近有約雙方要談和解

對方的家人 如果獅子大開口 要求我們賠償她女兒因受傷這期間無法工作 

而要求賠償損失??!! 那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萬一沒談成和解是不是 是不是直接交由法院來裁判呢???

林智群 (klaw) 102-12-25 05:30

對方紅燈才造成這次車禍的,跟你弟有無酒駕無關,

你沒有義務要賠對方,

不過一切責任歸屬還是以警方車禍研判分析表為準

劉小均 102-12-26 16:0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對方打來說要無條件和解

請問現在要和解

之前對方有請我們機車強制險 這條是否可以寫在和解書裡面??

請問和解書要怎麼寫呢???

沈恆 (沈律師) 102-12-27 16:27

可以去找法院或公所調解委員會處理,將您想要的和解條件告訴調解委員就可以了。以上謹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似無責任,亦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貝斯里奇 102-12-19 19:12

請問,酒測,0.86,騎機車,直行,無酒後蛇行,逆向行駛,在雙黃線的縣道上,被對向來車,強制左轉,而擦撞,導致車禍

我應該繳納多少罰金和被判什麼牢獄刑責呢?

以及,我能否要求什麼相關車禍賠償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駕部份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再關於賠償部份,須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判斷,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以釐清確定雙方肇事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3:29

 你酒駕逆向,車禍過失較大,除了公共危險罪之外,還要賠償對方的損失

秦小主 102-12-18 16:02

您好,想請教前日跟朋友聚餐,因有飲酒,所以要把機車移置停車格中,讓朋友載我回家(停車處跟停車距離約一公尺)。移車過程中(我不知道要用牽的,直接騎過去)結果警察出現對我進行酒測酒測值0.26,觸犯公共危險罪,那現在已經開完簡易庭了。    想請教:因為我是初犯,在簡易庭上面也有跟檢察官說明過程。(當下我也有接到警察的罰單)那這樣請問我大概總共要繳多少罰款呢?另外就是我有跟檢察官爭取以勞動服務方式抵扣罰款,請問判勞動服務的機率高嗎?請問判決書大概多久會收到呢?感謝您的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檢察官若收到警方查獲的酒後駕車案件,檢方認為被告緩起訴為適當者,開庭時會先詢問被告,是否同意向公庫或指定的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金額換緩起訴處分,若被告同意,除了要繳交緩起訴處分金外,先前的酒駕行政罰鍰仍要繳交,但被告不會留下公共危險罪前科紀錄。 但被告不同意緩起訴,或情節重大者,檢方則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移法院審判,若被告被法官裁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易科罰金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秦小主 102-12-18 17:51

 感謝房律師協助,不過我是騎機車不是汽車,那這樣罰則是否有所不同?另外就是因為我是初犯,在簡易庭上面也有跟檢察官說明過程。(當下我也有接到警察的罰單)那這樣請問我大概總共要繳多少罰款呢?有跟檢察官爭取以勞動服務方式抵扣罰款,請問判勞動服務的機率高嗎?請問判決書大概多久會收到呢?感謝您的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08: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機車準用相關規定。至於多久會下來,則不一定,可打電話至地檢署詢問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umai 102-12-18 03:54
律師您好,我在11月21日時,因酒駕被警察抓到,酒測值0.52,因是初犯,有被警察拘留幾小時,也有跟檢察官審問,但到現在都快一個月了,之前上網查罰鍰原本是45000,但是剛剛又上網查已經變49500了,到現在一直未收到罰單,罰鍰會一直累積嗎?什麼時候才會收到罰單?罰金可以分期繳嗎?很擔心罰金一直增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8 09: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還沒有收到罰單,則似無有逾期加倍處罰的問題。

2、又有關分期的部份,您可以向處罰機關敘明理由,以經濟狀況、或不可歸責於您的事由聲請分期,並查詢罰單送達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打電話至處罰單位詢問,為何尚未收到罰單,若未收到罰單,似不應為逾期繳交增加金額之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ex 102-12-09 12:04

酒駕被抓酒測0.26,超過0.01一定要被判公共危險罪嗎?

沒有正負值的緩衝嗎?

阿紳 102-12-08 00:10

我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

機車 對方汽車

我右手右腳下巴擦傷

對方無傷

對方酒測0.36 我0

對方開的是公司車

 

調解委員看過照片 事故分析後

跟對方說他錯十成

告上去吃大虧

沒多少錢賠一賠就好了

但對方卻只肯付三分之一不到的維修費

調解失敗後

電話給對方

對方不接也不回

請問我要如何申請提告?

需要準備哪些證明?

而他行駛公司車

老闆卻未督促他不得喝酒開車

是否可對對方公司申請假扣押?

 

1.刑事責任部分  你可以直接向警局或是遞狀給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2.民事賠償部分  公司跟行為人應該有連帶侵權行為責任的問題  如果有必要  你可以同時對公司及行為人聲請假扣押  3.另外你可以考慮以附帶民事訴訟或是獨立提出民事訴訟方式求償  差別在於第一審裁判費是否須繳納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相關資料送至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呂維薇 102-12-01 16:31
最近爸爸酒駕被抓,酒測值達0.59,沒出任何事故。 但因他曾有過2次酒駕紀錄(都已超過五年) 想請問,法院大概會如何判決?罰金能否分期繳納? 對於此行為實在感到憤慨且無奈至極,也煩請解答,謝謝。

可以具狀針對量刑事由請求輕判,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本件是經檢察官起訴書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起訴?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一般會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而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時,依法只能宣告緩刑判處罰金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故有可能由法院宣告緩刑、若未宣告緩刑而判決結果能依易科罰金之標準繳納罰金,基本上尚沒有入監服刑之風險,故簡易程序就罪證明確的案件對於被告而言,應該是相對有利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簡易判決處刑程序簡介

壹、被告依法可受緩刑的宣告或法律規定的刑罰中有罰金或符合得易科罰金的情形,如果在法院訊問時自己承認犯罪自白犯罪),就可以向法院表示願意接受科處刑度範圍或接受緩刑宣告。如果法院同意,就可以依照被告的表示,將原來檢察官起訴的案件,改為適用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如果法院依照被告的請求而為簡易判決處刑時,被告對該判決,就不得上訴。
貳、被告向法院表示願意接受簡易判決處刑,有什麼好處?
一、法院同意將原本檢察官起訴的案件改為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就不必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對被告或告訴人來說,可以大大減輕前往法院開庭的麻煩(例如身體的勞累、精神上的負擔等等),並且可以節省時間的耗費及金錢的支出(例如律師費、交通費等等),對於被告和告訴人都有好處。
二、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時,因為只能宣告緩刑判處罰金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對被告而言,實益最大。

刑事簡易判決處刑之要件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
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法院訊問,被告自白犯罪,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為限。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5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57條規定,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一、犯罪之動機、目的。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三、犯罪之手段。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十、犯罪後之態度。及刑法第59條規定,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請求從輕量刑。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Gloria 102-11-27 14:00

肇事者酒駕從我後方追撞我之後肇事逃逸。。。 我騎車被撞之後無意識就被送到醫院急診。。 住院一個禮拜,在家休養一個月。。 當天有目擊者提供照片與車號找到肇事者。。 當天就找到肇事者。。 肇事者酒測值為3.0 警方已經以公共危險罪呈交地檢署。。 今天第一次開庭,只有檢察官及書記官而已。。 我是證人。。說是要偵察是否要起訴。。 我記得警察有問我要不要告他傷害。。可以合併提起訴訟。。 我因為對方沒有誠意要跟我和解,避不見面,約好又放鴿子。。 最後手機變空號。。我無法聯繫。。所以要提起告訴。。 我想請問。。 對方在開庭時候告訴檢察官她沒有錢和解。。對於所有過程她都稱她沒印象不知道。。並且裝的很可憐說因為她有憂鬱症才吃了安眠藥又喝了酒。。她也不知道她有開車。。 我真的很怕最後她沒有被起訴。。。 那我該怎麼辦。。。 我第一次開庭,什麼都不了解,請專業的人員可以告訴我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謝謝~~~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對方被起訴的機會很高,而您過失傷害部分,應向檢察官明確表示要提出告訴,以利您將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單依您所述,對方的過失是很明顯的,起訴機會很高,起訴後可提附帶民事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夏天 102-11-22 21:14

我在十一月十七號的凌晨在國道上開車轉頭跟副駕友人說話而不注意擦撞至左邊護欄,當時撞擊力道讓我與副駕友人昏眩了一至兩分鐘。稍微清醒後發現車子已熄火,警示燈也無法打開。而我被安全帶卡死無法解開動彈,當下我立刻搖喚醒副駕友人讓她快去後座她的包包裡拿手機撥打給警察求助。接著我朋友爬到后座找手機時差不多十秒的時間,突然有非常大的撞擊力撞上我的車子的後部。後方撞擊力讓我與朋友都被撞暈,醒來時已在醫院裡。在醫院做完斷層掃描和包紮後警察就立刻來測我酒精值,當時被測出來酒測值是0.67。接著有被帶至警局做筆錄和隔天有去地檢署那邊被檢察官問話。事後才知道撞上我的是一台計程車,然後計程車飛出去撞向國道右側行駛的小客車。今天我有跟小客車車主通話並了解後面撞上來的過程。小客車車主敘述當時他以時數一百左右行駛,後方計程車突然加速超車,超車後疑似撞上我們停靠在左側的事故車,計程車撞擊力道太大飛向右側所以波及到他們後方撞上。

事發後我咨詢了許多意見,不過不知道到底哪個是正確的。

我舅舅是說只要是酒駕就算你今天是被撞的那個也是你負責全部的責任

我一個半月前也在國道酒駕肇事的朋友是說國道上有不同於一般馬路的法律和我並不需要負全部的刑責。

目前是在等待鑑定報告書,朋友是說差不多一個月。我想請問這樣我會被叛多嚴重?還有賠償的部分會是怎樣?謝謝。

 就是要看鑑定結果如何,刑事部分你有過失的話,有人受傷是因為你的過失造成的,就是有刑責,不管其他人有沒有過失民事部分,你有過失的話也是必須賠償,但其他人有過失的話,有相抵的問題,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上您除因酒駕而觸犯公共危險罪之外,若因此導致人員受傷,則另有過失傷害罪之問題(但此為告訴乃論之罪),另民事上則為損害賠償責任,此時您應負多少比例的賠償,則需藉由鑑定來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洪先生 102-11-22 20:26

您好,我今年18歲,有駕照,當時無飲酒以測過酒測,我前兩個禮拜遇到了個問題:

當時要上班正在上班路上,到了個小橋上當時我是直行由於右側有地方標誌擋住了我的視線,並沒看到對方來車,所以也來不急減速撞上了,當時時速不快但也不清楚到時數到底是多少,對方來車是從我的右側地方標誌的地方騎上來要左轉,我一樣直行,我車頭撞擊到他的摩托車腳踏板的左側方,然後他安全帽沒扣,我人往前飛出去,他人倒地撞到頭,也被摩托車壓到,我人手拉傷還有一些地方擦傷,雙方車子沒飛走,我起來馬上打119叫救護車,對方左右腦出血,送醫後開刀,現在已經轉普通病房,但是發生車禍的那天晚上有趕去醫院探望對方當事人,只是因為我父親是商人工作時間很緊迫,到了醫院(當時對方還在加護病房)加護病房的探病人的時間也過了,那個禮拜家人有帶我去了兩天,過了那個禮拜後,因為當事人老公有跟我父親說加護病房是10天算一次錢,我父親打電話過去關心問了一下加護病房的錢該怎麼算,當事人的老公突然就很生氣的開始對我父親辱罵,說什麼我們都沒誠意要處理,一點都不關心,還有一些口角,叫我父親不要講這些,說要叫他姑姑跟我爸說,說他姑姑是高雄委員之類的,然後父親今天還有去看對方,但是對方家屬跟護士說不准給我們看對方,所以沒辦法進去。


我自己知道我的過失可能就是時速問題。
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處理呢? 
是怕到時候對方家屬在法院的時後獅子大開口,又說我們沒去關心對方,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也很害怕,因為我不是很會講話怕回答法官的問題
回答得不妥,被判得很嚴重。

 刑事部分可能有過失重傷的問題,民事部分就是損害賠償,但如果對方也有過失,可減少賠償金額,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交通事故初判表或者事故鑑定已有結果?
偵查階段您面對的是檢察官不是法官...不過重點還是在於肇事因素分析上您是否有肇事因素而因此被認為是具有過失的。

您好,第一建議你先去申請鑑定,如你過失較少的話,賠償金額當然也要減少.第二委員沒那麼大,而且是他們不給你看,這不是你的問.第三這至多是過失傷害和解也是罰錢而已,也不會去坐牢,不用擔心.如果你會擔心建議你找律師協助你處理後續所有事宜.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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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3 16:23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到燈號、車道數、直行車與待轉車、車速等問題,另外,相關照片有無證據證明對方未戴安全帽?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

sanzo0124 102-11-21 17:43

律師您好:

1.調解時,只需請對方提供土地登記謄本確認要作抵押擔保之動產為何即可,調解成立後,倘若對方不願協同辦理,可以持調解筆錄單獨辦理登記

  (a).針對上列辦法有所疑問,若動產登記登記在對方名下(對方已成年),而是對方父母名     

       下,若對方在調解時未經過父母同意,而答應將動產作為抵押的話是否可以生效呢?

2.對方曾經有過肇事經驗(檢察官同一人),現在又發生車禍肇事致人重傷且是酒駕(筆錄說喝薑母鴨且酒測未超標),而對方答應一部份付現,一部份分期。我方要求分期要抵押動產

(a).若我方已收一部份現金,剩餘部份若對方不願提供抵押,我方是否仍可不和解提告?

(b).若提告對方可否會被判刑坐牢?(希望對方可以被判刑坐牢)

3.對方雖已成年,但曾經有肇事過,現在又酒駕肇事致人重傷,顯然父母未盡機會教育及督導管束之義務,父母能夠免責嗎?有何方式能讓對方父母負起部份責任?

謝謝律師撥空回覆

 

 房子是父母的,只有父母能設定抵押,沒和解的話,還是可以提告民事刑事都不影響,危險駕駛致重傷刑責不輕,如加害人已成年,父母並無責任,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奕緯 102-11-20 00:43
律師們您好,我應竊盜緩刑中, (被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兩年) 於102年10月16日被攔酒測0.41 隔天也被移送,開完庭檢查官只說等法官判 我想問我這樣會被關嗎? 可以易科罰金嗎?大概要罰多少 大蓋多久會判下來

就您所提到的狀況,恐有遭到撤銷緩刑之可能,就此可以參照刑法第75條及第75條之1的規定,若公共危險案件嗣後遭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而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的話,依法應撤銷緩刑之宣告,若是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者,則也會有遭到撤銷緩刑的可能性。

刑法第75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75條之1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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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經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科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初步來看您還有下列2及3二點可能性)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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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2-11-20 15:44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 你在緩刑中又犯罪

確實被關的機會很高  不過就我及周遭朋友處理酒駕的經驗

你應該還是有不被關的空間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跟你分享經驗

彩色 102-11-19 12:30
律師您好: 家母於10月底在屏東縣一處民宅外的路邊(站立未騎車,未超出白線)遭一名30多歲男子酒駕高速撞擊,到院前無生命跡象,該名男子肇事逃逸,經路人幫忙追捕,慶幸不遠處剛好有巡邏警車當場逮捕,酒測值 1.27,下車態度不佳,堅稱不知撞到人。我有申請假扣押,但該名男子名下無財產,亦無申報所得,車主為其妻子。法官裁定50萬交保,但目前不知道該男子是否交保,因為他到現在也從來沒出現過....母親頭七當天該男子的妻子和妹妹帶著某地方代表主席一同來上香,口頭上說會負責,但直到今時今日都不見後續處理事宜。就連調解委員會都是我家人去申請的(我不確定為什麼一定要申請調解庭,是別人告訴我們要去申請),想請問律師,我們是否可對車主提出假扣押或連帶責任,有計程車車主聽到其妻子在車上說她知道他老公當天已經喝了很多攤,這樣的人證說法是否會被採信? 調解庭的意義是什麼? 我們到場時須注意什麼地方可否請律師幫忙解釋呢? (先感謝律師回答,另外我想寫一篇文章,是關於受害者家屬如何處理後續事宜的注意事項和流程,不知律師是否可同意答覆轉貼呢?)感激不盡....
1.車主除非明知對方沒有駕駛能力 例如無駕照 才可能需要負擔連帶賠償 如果需要負擔連帶賠償 你才能假扣押 2.調解庭是詢問雙方請求或是願意賠償範圍或程度 需要雙方都同意條件調解 才會成立
維維 102-11-19 03:38

我今年六月十二酒駕車禍 酒測值0.85

簡易判決 判我拘役55天 可易科罰金

我問朋友說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他說等地檢署傳我過去

可是我一直等 都沒有通知

直到前幾天 又寄了一張傳票 叫我11/26開庭

請問這是要開什麼庭 會被關嗎 我想罰金 

是要到法庭在跟法官說嗎?

 

您好:

您應該已經收到簡易判決處刑的判決書了,當時若您不服是應該在提起上訴救濟。而因為您並沒有提起上訴,所以這張傳票可能是請您去執行。不過這邊是依您所說推測,還是要看您傳票上怎麼記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看清礎傳票之內容,看到底由那個機關傳喚,傳喚的事由為何,才能進一步的分析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維維 102-11-19 15:28
回覆 王友正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應該已經收到簡易判決處刑的判決書了,當時若您不服是應該在提起上訴救濟 ... (恕刪)

剛剛看了一下  是地檢署的執行書

過是直接關?? 還是?

我想改罰金.. 

可是現金沒那麼多 可分期嘛?

可以改罰金嘛?

拘役的部分,您可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及分期繳納;另外也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102-11-18 11:37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 我在8月8號早上7點 駕駛重型機車 酒駕肇事 酒測值0.19 對方擦傷和解 簡易判決被處有期徒刑2個月 如易科罰金 新台幣一千元 這樣還有辦法不進去嗎 我初犯也不懂這塊 我現在應該怎麼做呢? 還有辦法緩起訴之類的嗎 或還有減緩刑罰的空間嗎 我很緊張 還麻煩律師們替我解答一下 謝謝你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8 12: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只需要依照判決履行:聲請易科罰金,並繳交即可。無需入監。

102-11-18 12:1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只需要依照判決履行:聲請易科罰金,並繳交即可。 ... (恕刪)

 曹律師謝謝!  我想請問 罰款分期的部分 是一並提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8 13: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聲請易科罰金時一併提出即可。最多八期,由檢察官職權審酌。

ㄚ偉 102-11-17 15:58

二個多月前,因酒駕肇事而移送,最後撿察官以緩起訴兩年處分,並罰款6萬元整。但是監理單位最後裁決調銷其駕駛職照4年,多年來都以駕駛維生,現況完全瀕臨崩潰....請問我該怎麼辦?家庭需要我照顧,我知道錯了!我願意用盡一切辦法,只求一次痛改前非。

說明:

一`事發前晚因與友人相約小酌,歡樂之餘貪喝許杯,        忘了時間微醺返家。

二` 隔天早上上班途中,因大意不小心與前車擦撞

      立即下車處理,對方不肯妥協商量和解,並報警             處理。(行駛職業客車)

三`經酒測後,值為(0.48)達到公共危險移送。



阿銘 102-11-13 20:58

您好 想請問 我之前因竊盜被判十個月有期徒刑 緩刑三年 前陣子機車酒駕被抓 無肇事酒駕是初犯 酒測值0.33 有公共危險被送法院 現在在等判決 請問這樣會被撤銷緩刑

如果是判超過六個月  應法要撤銷緩刑   如果是六個月內  則法院可以斟酌是否撤銷  不一定會撤銷

就您所提到的撤銷緩刑之問題可以參照刑法第75條及第75條之1的規定,若公共危險案件嗣後遭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而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的話,依法應撤銷緩刑之宣告,若是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者,則也會有遭到撤銷緩刑的可能性。

刑法第75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75條之1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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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拉庫 102-11-12 22:00

我是一位職業貨車駕駛,而我於五年內二次駕駛自小客車酒駕,酒測值都超標,依現行法規會被吊銷各級汽車駕照三年,而我如果沒了駕照就等於沒了工作.

請問:我有爭取工作權的機會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基本上違反已屬明確,在法律上循救濟途徑解套的機會不大,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sam 102-11-10 13:56

10/15  左右,我老婆被年輕人 ,酒後撞擊,機車半毀,多處差傷,腸子移位,警方酒測對方0.35 的值,

機車維修費要快兩萬元, 我身上沒那麼多錢,跟對方說明.請對方支付費用,對方說明,保險公司會支付費用,由我這邊支付就可以了,前會匯到戶頭.但是重點是我沒錢支付修理機車費,我都需要使用機車代步,對方不願意預付這一部分錢,所以在我老婆身體恢復後,在要求調解委員會是否可以求對方每日的交通費用及精神損失及醫療費,薪資損失. 酒測值超過0.35 是否對方保險公司可以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案件,您的配偶可以請求的損害賠償有,修繕費用、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因此所增加之費用(如交通費、調養食補費用、美容傷巴費用等)、精神慰撫金、減損勞動力之損失等。並請檢具相關單據及診斷證明書。

2、有關酒駕保險理賠的部份,因為是對方酒駕,原則上還是必須要理賠的。(任意險的部分則必須看投保的契約)不過不論對方保險公司是否理賠理賠多少,都不影響您的配偶依法可以請求之金額。

3、提醒您,告訴期間為6個月。

白龍 102-11-04 15:37

我是直行機車,當下騎的有點快,但沒看時速表不知道大概是多少,右前方的腳踏車突然向左邊偏,我一個向左閃的緊急煞車,自摔後往前滑撞上他,

當時的道路沒有速限標誌也沒有雙黃線,撞擊之後兩輛車都飛到道路的最左邊(將近壓到白線),

對方外觀完全無傷,我手腳四處嚴重擦傷,有去看醫生,有開診斷書但沒驗傷單,對方腳踏車外觀無大礙,不過他說腳踏車店的老闆說不知到哪邊歪掉所以不能修,我的機車嚴重毀損

今天機車報價維修說要9800,對方目前只說要賠1000我覺得實在太沒誠意,

我們都是學生,他是香港來的僑生,酒測都為零,我有機車的行照駕照

事情發生後的一整周,除了當天以外他完全沒有在關心我的狀況,我因此無法打工也上課不方便,目前面臨期中考應該也是毀了,這整學期說不掉要重修,傷口每天要換藥的醫藥費我也沒向他求償,所以如果他載不拿出誠意,看來只好訴諸法律

 

 

最後文章的重點,請問如果要訴訟,我告他需要準備些什麼?需要準備多少錢?

最少能求償到多少錢?

 看起來,你和對方都有過失,也應該都有受點小傷,因此均可提告訴追究對方過失傷害罪(雙方都會被起訴)。至於損害部分,雙方請求的金額應扣除車輛折舊的部分,並分別計算過失的比例後,互相抵銷後,由仍有未抵銷的損害的一方向另一方請求之。

白龍 102-11-04 16:11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看起來,你和對方都有過失,也應該都有受點小傷,因此均可提告訴追究對方過失傷害罪(雙 ... (恕刪)

首先感謝回答,不好意思他當天跟隔天並沒有去看醫生,外觀上也沒有拍有受傷處的照片,

重點是他的外觀完全看起來沒有傷,我當下很認真關心他有沒有受傷也找不出傷,這樣子他也能提出過失傷害罪?

102-11-03 19:55

你好!

需要你們的協助
我因為酒駕(測值0.52)觸犯公共危險罪,昨天早上在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給我兩種選擇
一是,緩起訴,五萬塊罰款,會沒有前科紀錄,但不可用勞動服務抵罰款
二是,送法院處理,但可以以勞動服務抵罰款
當時因考量沒有錢希望以勞動服務抵罰款,就選擇二,
但我現在非常後悔,希望可以改成鍰起訴,因為我不想要有前科紀錄
我聽朋友說可以寫陳訴書至地檢署,希望檢察官可以將我的決定改變
可以指導我如何寫嗎? 我已經下載了陳訴書,目前就以下項目可以指導我寫嗎?
1.陳訴事項  2.事情經過  3.違法失職情事及證明  4.具體訴求  5.檢附相關證去資料及文件

事件經過: 警察是在路上攔檢酒測,我全程配合沒有做鬧,因為整夜未睡及酒後意識不清楚,選擇錯的方式。我是原住民,但當時並沒有請法律扶助,因為在地檢署他們說等律師要等很久,我已經不想待在監牢裡,裡面空氣很糟因為再做消毒,好難受我不想待了,所以就決定不請律師而做了錯的決定,希望檢察官可以更改我的決定,因為我從台東剛上來台北工作才兩個禮拜,沒有存款,因為我是做葡萄酒館,會酒駕是因為陪客人在試酒,我騎車意識清楚沒有肇事,我工作才剛開始,也希望檢察官對於緩起訴5萬元的部分,可以給予我勞動服務。

 

 如果檢察官還未起訴,儘速撰寫聲請狀還有機會,一旦起訴就會留下罪名。

劉小均 102-10-25 10:52

您好

我弟弟在路口紅燈的時候,被一台紅燈機車撞到

兩方都有受傷,對方比較嚴重,我弟弟只有擦傷

在急診時警察來了,我弟弟有酒測 驗出0.29 (警察也說應該是昨晚的酒還沒有退)

警察說有好心人士提供行車紀錄器,證實是對方紅燈,當時對方也坦承他紅燈

想請問對方如果要求我賠償機車修理費和住院的一切費用 以及這段期間無法工作費用

請問,雖然我弟有喝酒,但是是對方肇事,我們應該要全部賠償嗎?

畢竟是對方肇事,不應該完全由我方支出所有費用吧?

那我方可以要求他賠償機車損壞費用嗎??

如果無法談妥,我該如何處理?

本件最終責任歸屬還是得在交通事故初判表或鑑定報告上之肇事因素分析出爐後才能夠釐清,原則上如果本件車禍事故純粹係肇因於對方紅燈之行為,而與今令兄之酒駕行為並無任何因果關連者,則後續在肇事因素分析上應該會歸於對方有肇事因素,而您這一方則無肇事因素,準此,則您這一方既無任何過失,當然依法無須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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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經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科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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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傅 102-10-20 18:39
本人於101年3月23日因酒駕緩起訴兩年,102年10月13日第二次酒駕(酒測值:0.64)被檢查官聲請簡易判決執行,想請問: 1、因此事不想讓家人知道,我有跟檢查官?改寄送地址,是否之後的判決及法院繼送的東西都會寄到我提供的另外一個地址? 2、想請問以我的案例,簡易判決法官可能會怎麼判?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依法可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但法院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時,只能宣告緩刑或判處罰金或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循此,簡易判決之結果,原則上法院若沒有一併宣告緩刑,亦只能判決六個月有期徒刑以下之刑度,則除非檢察官於執行時拒不准予易科罰金,否則後續應不致有必須到監執行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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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丹 102-10-20 14:14

本人於10/20日晚間凌晨2點 被警方酒測 但警方攔下我機車時問我我就說我有喝點酒 有說有過一格小時間(離我喝完酒差不多一格小時) 但警方不是要給民眾還衝的時間嗎 當下等警車來就直接叫我喝水檢撤 剛察知識才知道警察讓人休息半小時後裁撤  昨天那員警卻未提起 是不是我的權益有受損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1 11: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有關酒駕取締程序,依「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是酒後15分鐘,即可立即執行酒測,不是遭攔檢後15分鐘,因此您可能有所誤解。

Queena 102-10-19 23:25

請問,前幾天,我爸喝酒騎車回家酒測值0.69,對方迴轉時撞到我爸,

當天有送警察局,警察也有說,是對方肇事,

但是對方現在要求我們,摩托車修理費用,他右小腿三級灼傷,要植皮的費用

以及,這段期間無法工作費用

請問,雖然我爸有喝酒,但是是對方肇事,我們應該要全部賠償嗎?

畢竟是對方肇事,不應該完全由我方支出所有費用吧?

如果無法談妥,我該如何處理?

請問,是不是有責任歸屬?

酒駕未必是會發生事故的因素  也就是對事故發生未必有過失

所以妳們對這件車禍未必有賠償責任  

這跟是否要負擔公共危險刑事責任是兩件事

阿志 102-10-13 12:50

律師你好:

我於2013 10月09日凌晨騎機車酒駕被臨檢,酒測值1.03,當時配合酒測通過警方測試,也向警方敘述當時朋友遠道而來請他們去吃飯喝酒,去程及回程皆坐計程車,但回家後過了3小時又肚子餓,才騎機車去買東西,且很後悔騎車外出深感悔意,而這些警方有在筆錄上提及,因我是初犯且無肇事無案底,當天有居留到隔天去偵查庭有開簡易法庭,檢察官只問我認不認罪,我也回答認罪,當時想開口跟檢察官說話的機會都沒有,就叫我離開了.

因看了很多網路上案例,檢察官都會提及緩起訴及公益捐等,而當時檢察官都沒提及,只問我認不認罪.請問我還有緩起訴及公益捐的機會嗎?要如何才能爭取緩起訴及公益捐的機會?是不是還會在上一次法院到時應如何向法官陳述對自己最有利? 很害怕被判刑,任何可以不被判刑的機會我都願意....謝謝你.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經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科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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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102-10-15 08:4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意思是說我的案件在未送法院前仍有緩起訴機會,請問要如何爭取?

               假如案件已到法院審理?那還有爭取緩起訴的機會嗎?

               看了回覆有點不懂---"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  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謝謝律師

 

闖紅燈大魔王 102-10-11 17:00

您好,我在前幾天因酒後駕車被警察送法院

我想請教的是警察當時有看見我騎車,之後我立刻將車停好找間店進去廁所內

警察看到我躲起來後就離開了,之後我出來時警察又繞回來(這時並未在車上)

叫我酒測之後我就被抓進去警察局然後送法院

我想請教的是我的情況警察可不可以對我酒測並抓去警察局?

我的酒測值是0.45,這樣有可能被罰多少?會不會被關?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1 17:11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您觸犯了刑法第185-3條的不能安全駕駛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您的狀況可以向法院主張您沒有駕駛,或是駕駛後才飲酒,但是,法院還是可以調閱監視錄影氣、其他員警作證等,法院不會聽你一面之詞,又或是您可以提出未駕駛的證明亦可。

3、倘若您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應可請求法院准以易科罰金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經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科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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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林仔 102-10-07 03:26

102年9月30日凌晨2點15分我騎摩托車載我朋友回家,到了我朋友家我放他下車之後我就騎車回家當我到家了我把摩托車停好熄火我家的門也開了於是我聽到摩托車的聲音我看了一下,結果是警察他一個人騎摩托車來我家,於是他就叫我出示證件,我就給他看了!看了之後他有聞到我有酒味他問我有沒有喝酒我說有,他就說等等我同事來的時候你好好跟他講,結果他同事來了!開一台警車三個警察下車於是騎摩托車的警察就走了!換開車的警察問我有沒有喝酒,我說我有他說要給我酒測我說我到家了!你要給我測什麼東西,他就說你有沒有喝嗎?我說我有啊!那你要不要測嗎?我說我在家了!你要測什麼你又不是把我攔下來的我為什麼要測,之後他說要給我開拒測我就說你開阿反正我不會簽名我也不會跟你回去派出所,警察就說我不會把你帶回去,後來警察叫我出來指我騎哪一台摩托車我說我不要你又不知道我騎哪一台你要開我單,我是說白色那一台他就說哪一台一直叫我出來指我就說我不要,後來有一個警察就說那一台於是就開了開我拒測跟扣車.懇請各位律師可以幫我解答嗎?如果要申訴有勝算嗎?以下是我列出來的疑點

1.這三個警察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我騎哪一台摩托車還要開我罰單

2.我家是有警衛跟有柵欄外車無法進出有管制我家是透天的

3.我有找議員問問他跟議員講說他沿路有鳴笛跟追我他跟議員講說他追不到我,我今年30歲摩托車沒改我還載人,你覺得他追不到我,而且我還先放我朋友下車我才回家,說真的他在我後面我都不知道而且我朋友家跟我家距離不到100公尺他還說他有停一個紅綠燈

4.,其中有一個警察說你就到家了就趕快進去不就沒事了我就說你是警察你叫我出示證件我才又出來給你看證件耶

5.騎摩托車的警察胸口沒錄影,他都調路口監視器沒拍到我的臉,他錄影就是我已經在我家門口跟他對話,三個警察錄影的,他也沒拍到我熄火脫安全帽的時候,而且我站在我家花圃跟他講話

阿駿 102-10-04 16:48

妳好,我想請問:我今天在有喝酒的情況下,酒店服務員(車主)把車借給我,我去載朋友的路上發生交通意外,但經過醫院抽血檢驗我與被載酒測都超標.. 而被載因為受傷要求賠償..請問這方面是由車主負責還是應由駕駛負責?

有故意或過失的的是駕駛,車主則沒有,依法當然是有對於事故具有故意或過失肇事原因之人(駕駛)來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而與車主無關。

阿駿 102-10-04 21:2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故意或過失的的是駕駛,車主則沒有,依法當然是有對於事故具有故意或過失肇事原因之人(駕駛)來負 ... (恕刪)

妳好..但我想請問..當時情況是 車主乃是酒店服務員..知道我有喝酒的情況下借車給我..難道他沒有責任嗎..?

本案您欲主張車主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在相當因果關係認定上恐怕未必會被法院接受,本件建議您可以主張乘客明知駕駛員有喝酒卻同意被載乃係「與有過失」,依法應減輕您的賠償責任

102-10-04 15:35

律師您好:

我於102.10.03凌晨酒駕被攔檢.酒測值1.09.第二天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開庭時法官只問我筆錄上的事.然後就把我飭回.請問一下.我現在是等判決嗎?還是要再開庭?什麼時候會判?判決書多久會送達?我沒前科.也沒肇事.第一次酒駕被抓?刑責會有多重?謝謝解惑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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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9-29 21:27

您好:

請問酒後移車被開酒駕罰單(但並非現行犯,而是警員到現場發現有酒味詢問後,堅持酒測得0.18才被開單),但看到網路上有寫南投有一法官判酒駕移車不算酒駕不起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5/today-center21.htm)

想請問:1.已提起行政訴訟,也收到裁決所的行政答辯-堅持為酒駕,那現在要再做什麼嗎?是否只有等法院的出庭通知,還是不會有出庭了呢?

2.需要再提起行政答辯或是其他的文件補充嗎?是否可以提出南投的判例請求法官同理判決嗎?

感謝回答~~~

Jason Tsai 102-09-26 05:26
酒測質0.70會怎樣?已移送地檢署 會罰多少錢?後續動作會怎樣?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經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科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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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103-11-13 00:19

回覆 Jason Tsai 的發言內容:

請問你也是酒駕初犯嗎? 請問你的判決如何 可以告知嗎? 謝謝

阿平 102-09-21 17:06

  請教

本人酒駕肇事.無人傷亡.酒測值1.01.這樣要罰多少?會判刑嗎?若判刑能易科罰金嗎?(我10年前有業務過失致死判緩起訴)

                                                                                                          感謝回答

回覆 阿平 的發言內容:
酒駕公共危險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沒前科易科罰金
但若是第三次酒駕,就不能易科罰金了。

  請教

本人酒駕肇事.無人傷亡.酒測值1.01.這樣要罰多少?會判 ... (恕刪)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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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102-09-19 20:12

您好,

我於今年7月底因酒駕被警攔檢,測得酒測值為0.28mg. 沒想到簡易判決下來結果是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一日1000。我上網查了很多判決,發現有些人的酒測值,是我的兩倍或以上,判決結果卻與我相同。連最近新竹某國小校長,酒駕後被逮捕還嗆警察"有人死了嗎?",連他的判決都是與我類似(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2000)。

請問,我可用刑法的"罪刑相當原則"為理由,上訴聲請"緩刑"或"較輕的刑罰"嗎?

 

謝謝!!

刑事第二審上訴理由,得以違反罪刑相當原則或平等原則為由上訴,但應具體指摘原審何處違反。

Emma 102-09-21 16:59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刑事第二審

律師 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目前我正在寫"刑事聲明上訴狀",上訴理由除了前面提到的"違反罪刑相當原則"之外,具體指摘原審何處違反的部分能否舉出因為別的判例,例如:102,交簡,xxxx 酒測濃度0.28mg, 判刑卻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一日1000,(酒測濃度和我的一樣,但判刑確比我的輕);或是明確指出其他判例,酒測值是我的2~3倍,判刑卻比我的輕或相當。

請問這些理由會被法官採納嗎?

 

另外,請問貴所有律師專門處理酒駕案件嗎? 請問該如何聯絡? 謝謝您!

感謝您在中秋假期還撥亢回覆,祝 中秋節愉快!

對於判刑過重部分,雖然可以援引其他判決作為量刑過重之理由,但此種做法或許可能用處不大,因上級審可能會直接表示該刑度是第一審法官適法裁量之結果。

個人認為比較適當的是:指摘第一審之判決之處以重刑理由不夠充分,若曾在第一審請求給予緩刑之機會,但對於此請求,第一審並無說明不給緩刑之理由或理由不備者,均可指摘。在上訴狀上亦可請求第二審給予緩刑或較輕之判決,只是結果仍屬不定。

以上僅供參考,畢竟每位法官均有其裁量權。

新修正之醉態駕駛罪,不比以前法條有辯護之空間,因新法將酒精濃度直接入法,只要酒測到達法定數值,辯護人之辯護空間幾乎喪失,所以目前幾乎沒有專門處理酒駕案件之律師

量刑是法官獨立審判之權限範圍,只要其科刑尚在法條所規定法定刑範圍內,並無違法,上訴審之法院一般而言通常都不會就此撤銷原判決而進行改判,因此若案件事實並無根本之改變,要尋求改變判決結果,機率不大。但還是建議您可提出上訴試試看,畢竟機會小不代表完全沒有機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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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102-09-22 19:32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於判刑過重部分,雖然可以援引其他判決作為量刑過重之理由,但此種做法或許可能用處不大,因上級審 ... (恕刪)

律師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關於您提到的"指摘第一審之判決之處以重刑理由不夠充分,若曾在第一審請求給予緩刑之機會,但對於此請求,第一審並無說明不給緩刑之理由或理由不備者,均可指摘。"我在一審時並無請求給予緩刑之機會或任何其他求情動作,故是否現在我的上訴聲明狀理由僅需寫"第一審之判決之處以重刑理由不夠充分"即可? 若需指出具體不夠充分之理由,能否請吳律師建議應從何方向下手寫? 因為我看完我的簡易判決,實在是想不出任何具體不夠充分之理由能指謫一審判決。

 

謝謝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