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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102-05-30 09:17

房仲公司上班,因為會經手現金所以有簽本票
工作幾個月後,因公司欠薪發不出薪水離職
現在公司卻拿100萬本票強制執行
領不到薪水還要給公司100萬有這樣的事情嗎?
請較各位先進,除了先提異議外還可以如何做?
在實務上這樣強制執行會成立嗎?

去年6月到那間公司報到,擔任高專無底薪業務
工作只做兩個月,由於公司業績不佳
還找小姨子跟公司買了間房子
這段時間內,發現公司有積欠薪水.房租.廠商費用等....
覺得這公司體質不是很好而離職
離職時忘了取回當初押的本票
之後到桃園某代銷工作......
現在卻收到前公司的強制執行本票100萬

到一家公司上班,領不到薪水,還要再給公司100萬
天理何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儘速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主張對方並未享有本票債權,以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acky您好, 

1. 您的情況應該在20日內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倘若逾越20日之不變期間就會發生法律上確定之效力,房仲公司將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您的財產,屆時就變得很難處理。

 

2. 建議您攜帶所有證據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切莫不熟稔法律程序仍自行處理,反而因小失大。

 

以上, 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或與律師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 

律師敬上 

 

若您覺得上面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鄧小姐 102-05-28 15:49

你好我因為積欠電信費

收到一張由資產公司寄來的民事訴訟通知

說再不繳納就欠款事實檢覆佐證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程序

我想請問程序流程?

還有寫到強制執行法第22條說有下列情況 執行法院得拘提之??什麼意思

現在會變成怎樣?

走向法院開庭嗎?

欠債會開庭嗎??

本件依您所述,所收到的應是所謂的催告信函,至於強制執行法第22條與您的案件事實本身未必相符,基本上看來是唬人的成分居多。依您多次詢問的內容來看,對方遲遲未訴訟或送執行,則本件或許很可能有超逾時效的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王太太 102-05-26 21:37

我是監護人 被監護者是我公公 關係 公媳 我想請問 我公公有2個小孩一男一女

我有去申請被監護人動產處分 如果法院通過了

我直接過戶給我先生可以嗎? 如果我小姑不願意 要去告我們 告的成嗎?

我們是因為我公公醫藥費積欠 所以想把房子拿去貸款 來償還醫藥費還有後續的醫藥費

而我小姑他說房子過戶設定人要寫他 而貸款的錢我小姑說他也要

所以我們不想給他知道我們辦過戶的事還有貸款

但我們也擔心如果被發現了!那我小姑要告我們是否也告的成?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6 22:22
回覆 王太太 的發言內容:

我是監護人 被監護者 ... (恕刪)

您說的過戶給某人,法院根本不可能准許。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後續要如何處置才能保障您的權益,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本所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只有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格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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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chu 102-05-23 12:19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當初4月初我就跟會計小姐提說離職
會計還當初跟我說 什麼如果我要離職 我要做到4月底然後我的3.4月薪水一起5月10日領因此我為了配合公司人手不足 所以我答應了結果4/25我告知老闆 我做到4/30離職老闆居然裝傻 說不知道我要離職???而且還給我說什麼按照公司離職的程序阿 我沒有造程序走說什麼提出離職 要先簽離職單 然後給老闆娘審核通過 才可以後一個月離職???然後說什麼 當初會計告知我的薪水發心日 要變成3月先發半薪給我後3月半新+4月薪水 5/10一起領 則我要做到5月底而5月底居然要我7月才能領= =所以我在4/26就寄出不是正式的存證信函 
告知公司 內文如下:

敬啟者:本人於101年11月26日至貴公司於xxx公司擔任xx一職,約定工作內容為xxx,薪資21000元,於101年4月25日因公司不履行支付薪資離職,但貴公司積欠3月薪資與4月薪資。若蒙貴公司同意,請於收信5月10日前依原約定匯入本人台新銀行之帳戶,不然只好請勞工局主持公道。


並且4/25當天就離開公司了,並且當天我也用手機簡訊跟email告知老闆娘

離職的事情跟交接事宜,之後 4/29公司收到我寄出的雙掛號信件後,

在4/29月初匯入3月之薪資,但是在5/10照理該付我4月薪水的時間,

並沒有付給我4月薪資,結果我在5/21收到公司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我無故曠職達三日,說罰款我五千元,並扣除當月全勤獎金跟當日薪資

並且說收到存證函3日內支付賠償金。

 

那請問這樣的話,我有違反公司反控告我的事情嗎?? 

還有這情況 請問該如何處理呢??
而且當時我進入這公司簽署的合約公司並沒有給我副本,

而只有一份合約而已這樣的合約是否屬於違反勞基法的合約簽訂呢??

因為不是通常都是要一氏兩份呢?可是公司卻只有要我們簽署一份合約而已
目前我是已經在5/21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的部分了,

那請問我還要先理會公司說的3日內到案說明嘛?

如果沒有作動作到案或是聯繫公司,那麼我是否會被公司提告呢??

因為這件事情前天剛發生的 所以有點急 不知道律師可以告知我該怎麼辦呢><"

chuchu您好

看來您似乎對與公司間勞資爭議的事情,感到焦急,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您與公司間已發生勞資爭議,且依您所述公司遲發薪水或用罰款來扣薪水,這個部分,公司         合法與否已經有爭議了,不見得公司告的就對。   

二、您手上沒有另一份合約的問題,這很常見,只要雙方有簽名同意契約內容,原則上就有效,         至於個別條款合法與否還要討論。

三、如果目前已經在5/21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的部分,那一切就到勞工局調解時討論,公司也不       能做任何處罰。

四、另外,提醒您,到勞工局調解時,應該再把您的訴求整理一下,講清楚調解的內容跟主張,         對談判會比較有幫助。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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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離職之後,未必一定要等一個月才能離職
再來,離職之後,是否會造成公司的損害?這倒也未必..

公司扣薪,應無理由

本件,公司應無與你私下達成和解之意願

你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工行政機關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工法庭起訴

chuchu 102-05-23 15:43

那請問各位律師:

當時我在4/8就已口頭告知離職的部分 但是並沒有書面簽離職

而且我4/24當天我就已先簽離職單 而且上面我也壓日期我什麼時候填寫

只是在離職日期那邊 公司要我留空白 說什麼等老闆娘審核過才會填上我正日離職日期

就是因為公司要我強制留到5月底 我不認同 所以我才在4/26直接去勞工局提出

我才在4/26當天寄出 非正式的存證信函 告知公司我在幾號要離職

那請問這樣 我算是有違法 滿三個月以上10天前告知離職的部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47
回覆 chuchu 的發言內容:

那請問各位律師:

當時我在4/8就已口頭告知離職的部分 但是並沒有書面簽離職單 ... (恕刪)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雇主應發給勞工資遣費。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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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lin 102-05-23 11:11

律師你好^^我的問題是:
我與前妻於961210日經法院判離其中"調解筆錄"寫得很清楚前妻必須每月16日支付10,000給小孩(扶養),但法官沒有註明給付到何年,也沒有寫一期未到視為全部給付.而前妻只付2個月就沒有再付.後來我查到前妻有買房登記,於是我申請強制執行查封並履行給付3年未付(扶養).前妻有找律師代書100124日收到民事強制執行處發函因被告清償3積欠扶養費已完畢,塗消封條可自行除去.125日早上前妻與友人就去地政辦理最高權抵押設定,次於126日正式過戶給他的朋友.當然我們都知道前妻事故意脫產及假買賣過戶登記給他的朋友.而我也有去控告前妻刑事毀損債權偽造文書罪及民事塗銷所有權登記.但礙於法律條文規定無法證明是通謀虛偽假買賣及惡意毀損債權,因為被告過戶系爭房時在16日前已繳清10,000扶養,所以其前妻在沒有受到強制執行下當然無任何毀損債權一說這事法院的判決.故此自1003月以後前妻就毫無忌諱不再給付扶養費了.說到這裡....我只想知道難到我國司法真的沒有任何法律條文可以制裁前妻這種惡劣行為???1.連自己親生的小孩都可以不管死活也不來探視2.另也不履行法官調解筆錄判決給付扶養,利用律師專業知識鑽漏法律漏洞來掩飾成合法買賣....

《一位心痛徬徨無助心聲,誠摯與我聯繫這是我的信箱linhsisheng@163.com~感恩~

 

scottlin您好

看來您似乎就前妻對小孩不負責,又不照調解筆錄履行及脫產,感到心痛無助,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依您所述,就通謀虛偽假買賣及惡意毀損債權的可能官司已有所了解。接下來能做的,就是依照調解筆錄,定時去強制執行,或知道對方真正的工作,查報給法院去強制執行。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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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lin 102-05-23 13:17
回覆 李耿誠律師 的發言內容:

 

scottlin您好

看來您似乎就前妻對小孩不負 ... (恕刪)

謝謝李律師迅速回覆......的確是不負責任(苦笑), 但是前妻生活卻很逍遙. 主要是前妻唯一名下動產已經以假買賣脫產了,而動產資金方面前妻是利用他朋友開戶提款,所以民事執行處也查不出來.去國稅局查新資勞保也沒有所以前妻根本不擔心法律能對她奈何?欠就欠....最可憐是我只能拿到一張債權憑證而已又不能換成錢.....除非哪一天查到前妻名下有房產....或許哪一天我都不知道在不在.想告前妻遺棄罪問律師,律師說難成立.所以我才說司法難到沒有法條可以制裁我前妻的罪行嗎?那司法正義又在哪裡??

Unknow 102-05-16 12:18

律師您好,

事件過程:

1. 個人向管委會租車位(未簽合約但有至2013/1月繳費證明, 2月底因已有狀況, 管委會請個人不用繳交).

2. 但該車位法拍(法院不陪同點交), 買主也未通知管委會.(因原先車位所有權積欠管理費)

3. 2013/2/28, 買方直接會同警方拍照(事先皆未以任何形式通知個人或管委會, 個人因搬家因素,尚有1台50CC機車停於該汽車位),控告刑事竊佔. 但同日管委會才與車位得主完成登記, 登記後,個人接獲管委會通知, 當日立即移開該機車.(確定非故意或侵害他人權益)

個人想請教下列2個問題:

1. 2013年約3月底, 中山分局已製作筆錄,個人已說明案由,並提供繳費證明.但前日仍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刑事傳票, 以被告身分傳喚. 據瞭解, 管委會目前都未接到警方或檢察官的通知. 請問這符合我國一般刑事竊占調查流程嗎?

2. 為慎重起見,個人請教朋友,是否聘請律師陪訊較為妥適?朋友認為,此案是小CASE,如實向檢察官呈述,並再提供繳費證明即可,無須律師陪訊. 是否個人過於謹慎或緊張?

感謝回覆.

Matt

 

王耀星 (Eric) 102-05-16 13:1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料敵從寬.小心為上!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1. 竊占案件為非告訴乃論,依法最終必須以檢察官起訴書或者不起訴處分書終結偵查程序,所以當然不會因為您已前往警局提供資料即可結案,至於偵查程序係由檢察官依其判斷採行各種調查方式進行,並無所謂單一流程,若檢察官判斷先以被指訴為被告之人來做為訊問對象較有利於案件偵辦者,當然就有可能會僅僅先行傳喚被告

2.本件謹建議您與律師約詢時間進行討論,將本案相關事實和先前所提出之證據提供給律師,進一步與律師討論,由律師瞭解您的具體案情後,針對您的個案進行初步分析後再行前往接受偵訊,這樣應該較為妥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LEON 102-05-12 23:20

各位律師您們好小弟有一事想請教  

我太太在婚前因有積欠銀行借款請問如果銀行強制扣款或是追討債務我會被牽扯到嗎譬如我銀行戶口的積蓄之類的

之前聽說妻子或是丈夫外面有積欠銀行債務另一半有必要負擔因為有婚姻關係

 目前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已經修正變成不能代位求償,夫妻任一方對外的債務,除了將來死亡繼承債務或擔任對方的保證人外,不至於牽累到另一方。

Katrina 102-05-27 08:53
回覆 LEON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們好小弟有一事想請教  

我太太在婚前因有積欠銀 ... (恕刪)

 請問律師,我媽媽在和我爸離婚前幫他做了保人,當時買了二台生財小貨車,現在那間債權人 XX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向法院發文,所以我媽媽收到了一份法院執行命令,內容:"債權金額是638160元,及自民國83年11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及按每百元日息1角計算之違約金及執行費5105元",當時的借款人是我爸,我媽和我外婆是我爸的保人,但我爸已經破產,名下沒任何財產,我外婆年事已高也名下無財產,現在剩我媽,之前公司老闆買房子,做公司人頭,所以現在名下一間房子,被假扣押了,但我媽現在也沒收入沒工作,怕對方會將那間房子拍賣,到時我媽也是要還公司被拍賣的房子,那像這種情況,問題一:我媽媽可以主張只還她自己的部份三分之一,10萬或20萬,然後去一間公司上班,分期付款每個月還薪水的三分之一嗎?如是去上班,薪水只有1萬5,不就被扣5000元? 問題二:執行命令寫的債權金額是63萬加5%的利息違約金,三項一起加起來嗎?那就2.3百萬了?

以上,謝謝律師們幫忙~

這樣

mi 102-05-10 12:47

本人有積欠卡債.95年協商毀諾,戶籍在台南,姊姊願意想幫忙我,

尋求律師協助後續相關程序.

 

還是要再跟主要債權銀行再行協商 可以先主動跟債權銀行聯繫 再看後如何進行相關事宜

回覆 mi 的發言內容:

本人有積欠卡債.95年協商毀諾,戶籍在台南,姊姊願意想幫忙我,

尋求律師協助後 ... (恕刪)

1.先連絡你的最大債權人,看看還是不是原本的銀行,或已經賣給資產管理公司。(距離你毀諾時間已經七年,有可能已經轉賣出去)
2.你說有姊姊要幫你,是要一次清償還是再分期清償。經驗上還在銀行多半可以對利息談,如果到資產管理公司,則本金成數都可談。

晴天 102-05-08 21:12

1。請問手積欠費若移交到法院執行
未履行債務的話這樣會被訴訟或有不良紀錄信用不好之類的嗎

2。若法務部寄通知單來要到法院報到

沒去會怎樣嗎?

3。我想請問我多支電信門號
台灣 遠傳 中華
都是4月18日收到他們最後通知
說三天期限還清不然會送交法院執行
那我大概什麼時候會收到法院通知呢?
法院報到不去可以嗎?

4。我現在有欠健保費 已被強制扣薪三分之一

另外三支電信門號共欠費快6萬

若都被強制扣薪健保費1萬和遠傳1萬中華1萬台灣3萬

我一個月有3萬 這樣會被扣多少?

5。我的工作是派遣

被收到強制扣薪執行命令 是通知派遣人力公司而已還是連自己在做的公司也會通知呢?


本件設若再增加一個債權聲請強制執行扣押薪資者,原則上扣押的金額還是一樣就只三分之一(這是一般法院實務作法),再由各債權人按債權比例由扣押的金額裡面去分配受償。換言之,對您被扣押薪資部分並沒有影響,只是造成原先已先聲請執行的債權分配到的錢變少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小娃 102-05-01 16:23

委任討債,卻強行借走五十萬本人不同意報案處理至警局時對方堅稱說親戚積欠賭債要拿去還債主是親戚唆使的,事後親戚開立支票處理但本人對如此行為相當不滿若對這位強行借走錢的人提告此人是犯什麼刑責?若有合解又會什麼刑責?提告後親戚會有刑責嗎?麻煩律師們謝謝

Sugar 102-04-26 09:11

我和丈夫結婚 10 年,育有兩子,因為兩人已經沒有感情,因為丈夫非常愛喝酒,也從來沒給我家用,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及保險費用都是由我支出,因為先生的行業是賣場送貨業務,常常藉口要與客戶應酬,一個星期約有 3-4 天都在喝酒,常常有找不到人,夜不歸營的情形發生,更誇張的是,有時候說要與同事聚餐,帶著剛滿四歲的小女兒一起去喝酒,到天亮還找不到人,也不知道到底把小孩帶去哪,真的很擔心,加上這樣的情形其實從婚後就一直開始持續,實在已經不想隱忍,也完全沒有愛...

但現在男方不願意離婚,且欠了許多卡債,之前為了幫他還債,也賣掉結婚時的金子,存款也用盡,還借了將近 50 萬的信貸來負擔孩子與自己的生活費,想請各位有法律知識的網友幫忙,是否我能順利的離婚並拿到孩子的監護權




- 職業: 護士,排班制,薪水約 5w ~ 6w (每年約有 18 天年假,會利用放年假時去 pt)平常會送大的去上學,小的會送去外婆家,外婆家有姐妹年紀相仿的小孩玩伴
- 目前有信貸約 50 w,正常還款,但我有跟會到明年四月到期,屆時可以還清‧
- 娘家沒有房子,也沒有存款,住的房子都是外公的,但生活無虞,外婆是家庭主婦,年紀約 50 快 60歲‧
- 若真的可以離婚,外公也準備了房子可以讓我們住,住在娘家的隔壁‧


先生
- 職業: 賣場業務薪水約 4w ~ 5w,正常來說因該朝九晚五,但因為有淡旺季之分,旺季時惠要去賣場夜間盤點,不過他不管淡旺季也常常都很晚回來,回到家都直接睡覺比較多,不然就藉口要去聚餐,然後喝酒喝到常常沒回家
- 夫家的爸爸有房子,也有存款,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兒子還是欠很多信用卡費用(已有循環利息),他以為都還清的
- 先生有積欠信用卡債,原本是有還清,但不知道把錢都花到哪去,所以也開始在循環利息
- 先生有時候會帶著小女兒去跟朋友喝酒唱歌,喝完酒也沒回家,我整夜都擔心孩子在KTV包廂裡聞煙味,也不知道喝完酒的人會怎樣,常常回來孩子就感冒發燒‧

假日雖然放假,但他幾乎都安排自己的活動,前幾年是去釣魚,現在改成同事聚會,但常常我與小孩都不能跟去,所以大部分的假日我帶小孩去外婆家玩,或者帶小孩去看表演 或者百貨公司做黏土‧

像是今年過年除夕,他在娘家喝到 12 點多,孩子都已經趴在娘家客廳睡覺了,他還堅持要去親戚家續攤,怕他不是去親戚家又偷跑不知道去哪裡喝酒,於是我也帶著孩子跟他去親戚家喝酒,到了親戚家兩各小孩都睡在沙發上,我在客廳看電視看到兩點多他才願意回家,但回家後隨即就出門了,也不說去哪,也問不出來,初一下午回來後,就把小女兒帶出門,說是要去台中玩,問說跟誰去只說朋友連個人名都沒有,從初2出去到初6 才回家,他的家人也只知道他去台中其他的也問不出來‧

Sugar 102-04-26 09:15

我已和他協議離婚,他也常常把你怎麼還不走掛在嘴邊,是可他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我害怕我貿然帶孩子離開,他到時候會有藉口跟我搶孩子的監護權,所以我因該走怎樣的法律途徑,比較好‧

1.原則上就您案件部分,準備相關證據後,得向法院提請聲請裁判離婚及酌定監護權聲請,讓法院來裁判。且提出後,就會先進行調解,或許就調解階段就可以達成您的目標。

2.就您案件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如果因為經濟狀況無法委請律師的話,建議您到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此關鍵字搜尋),向該基金會提出扶助的聲請,會有律師幫您處理案件。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與對方如有達成離婚的協議,需在婚協議書上簽名並且還要有證人的簽名,再去戶政機關登記後,方生離婚的效力,如對方一直不願意簽名,則必須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到小孩監護權的部分,需先釐清的是小孩目前分別幾歲?小孩的意願是跟您生活還是跟對方生活?法院除了會審酌您與對方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家庭支援系統,也會詢問小孩的意願,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lly 102-04-11 04:33

我朋友因為欠他朋友錢(兩人同為被告),沒錢還,所以他朋友叫我朋友幫他送甲基安非他命、K他命給買者,以扣除積欠金額幾百塊,我朋友在檢察官訊問時已坦承有幫忙送,檢察官說我朋友沒有前科且有悔意(他朋友有詐欺前科),讓我朋友依據證人保護法可減刑或免刑轉為汙點證人,他朋友之前已被收押,現在他朋友的父母及律師已跟當時買者(證人)串供好說沒跟我朋友拿過毒品也不認識,審判長卻說我朋友跟買者(證人)的說法有蠻大差距,叫我朋友回去好好想想,但我朋友說的是事實!

對方律師要求再傳喚一證人,所以未審決,審判長跟我朋友說對方大律師救了你,這次就先不審判,他的意思是不相信我朋友嗎?

請問這樣我朋友有可能被判緩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事,確實是蠻危險的,若您朋友有其他證據可以提出來,應該要趕快提出,否則要爭取緩刑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因證人說法有利於你朋友,如無其他不利證據,有可能僅剩你朋友的自白,而難以定你朋友的罪,這是我的推測,僅供參考。

elly 102-04-11 23: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事,確實是蠻危險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為這案件是100年發生的,兩位都是被那位買家(證人)供出,
第一次檢查庭時我朋友有承認,另為被告沒有
第二次開庭前另位被告及他父母叫我朋友去他家,叫我朋友開庭時說沒有運送這件事,
就無須償還積欠餘額,二次檢查庭時兩人被以串供偽證羈押,我朋友當晚再開一次庭承認,當日交保
監聽譯文裡買者(證人)確實有打給另位被告購買,但另位被告打給我朋友只是叫我朋友去他家,
到他家後才說明要運送及地點
他朋友現在打算把藥頭來源推給一位以被判十年正在服刑的朋友,但我朋友知道其實藥頭就是另位被告,但都是口頭上講好像沒什麼實體證據證人也再幫另位被告

那我朋友該怎麼做?難道要因為對方那些偽證被判刑?(那我朋友的證人保護法呢?)
我朋友的公設辯護人開庭當場也幾乎沒說話,另位被告律師說了一大堆,就說我朋友事再亂講

我們現在很無助,該怎麼辦??


謝謝回復

elly 102-04-11 23:11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證人說法有利於你朋友,如無其他不利證據,有可能僅剩你朋友的自白,而難以定你朋友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證人說法有利我朋友?
但我朋友都已承認有幫忙運送事實,但證人跟另位被告串供好全盤否認有向我朋友拿取毒品
他們的律師是打算把藥頭來源推給一位已再服刑的朋友,並且說我朋友是偽證

那位證人當場在回答問題時都停頓很久,有被審判長警告不要想說怎麼講自己才沒事
多數問題證人都回答忘記了,只因有監聽譯文承認有向另位被告買毒,堅持否認我跟我朋友接觸
審判長最後大概問了他4.5次,確定不認識我朋友嗎?!審判長說這是個關鍵一定要釐清

那我朋友該怎麼做?

謝謝回復

 

阿豪 102-04-08 02:23

請問一下我做7-11直營店 做沒滿3個月就不去說要離職   我最後做8天他沒給我匯薪水給我

該怎麼處理     還是說是我會被告?   上網爬了很多文都是看說可能會被告說損失什麼    請問這該怎麼辦我很急有健保積欠要繳期限快到了 領薪水的時間已經過了幾天他還是沒匯薪水給我

阿豪您好

看來您似乎急著公司匯薪水又擔心被公司告,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如果會被告的話,那要看去工作時,您有沒有簽一些契約裡面有賠償的條款。

二、至於薪水沒有領到的問題,可以向您當地的縣市政府的勞工申請調解,比較快可以解決您的         問題。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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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11直營店會有支援人員,他們可以處理

而且你又不是臨時不做,他們會派出人力來頂你

所以你應該是不用擔心被7-11求償的問題

 

二、至於最後八天的薪水

你只要有真的上班,那八天薪水,7-11還是要給你的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阿美 102-04-05 00:52

各位律師您好!不好意思想請問您們,因為我男朋友的媽媽目前上班的公司已經常期沒有固定付支薪水,且積欠40幾萬~50左右,但每每在問起積欠的錢何時還的時候,老闆娘都會很不客氣的說,我現在有沒有錢妳又不是不知道,妳最清楚了,還有常常連其他廠商在催繳貨款的時候,都是我男友的媽媽在擋的(因為她現在算是公司第2大的人,但不是負責人喔,只是老闆娘都會推她去處理)這幾日老闆娘又打電話來要借錢,我男友的媽媽說她這個月的信用卡還沒有繳,所以實在無法在借她任何錢了,加上最近阿姨家有白蟻,需要一筆錢來處理,但老闆娘每在要跟他催還錢的時候,她都一直推辭,還說,反正她現在沒有錢,如果一直跟她要,她最後就去申請破產,這樣我們也只能拿到3成!!!
律師這實在是太不公平了,明明就是她欠錢,真的可以像她說得不用全部還嗎???這樣也未免太不公道了!
所以想問您,如果最後她真的還不出來去申請破產,我們就只能拿到3成嗎?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本該是我們的錢歸還呢? 
老闆娘有車子,房子 ,但卻還不出錢來,是不是太過分了?

沈恆 (沈律師) 102-04-05 01:18

如果欠錢的是公司,公司破產當然可能要不到錢,能要回三成算幸運了。奇怪的是為何還要繼續借錢給這樣的公司?如果公司老闆有財產,下次要求老闆拿自己的財產來抵押,才有保障。

紅豆媽 102-04-03 12:33
我想請問一下~我最近收到了地方法院簡易庭出庭通知,是之前欠信用卡債富邦要訴請撒銷買賣行為及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說我明知無力償還債務蓄意脫產,我的情形是這樣的:我在100年8月19日賣房子給我鄰居,起訴書上寫至今淌積欠95885元其中新台幣94804元自101年1月7日起按年息18.73%計算息,現在已經在扣我1/3薪水了,我賣完房子後都有在繳最低應繳金額(從100.08~101.01)(ps.請問起訴書上是這個意思嗎?因為我有點忘了我是什麼時侯開始沒繳的,我記得有段時間我都有繳最低應繳金額),後來到了1月份因老公羊奶經銷生意受到毒牛奶等的影響,所以開始沒再繳最低金額,但我還是有要面對我的債務,我101.3月有去談前置協商(我欠其它3家銀行約70萬債務),前置協商通過我我以每月6000元繳180期,正要簽約的幾天,我收到了之前幫老公作保的中小企銀企業代款的扣薪通知,當時我無法從2/3中薪水中再拿出6000元來繳前置協商的錢,所以就沒簽約了,現在都在扣薪了,結果富邦銀行卻查出我在100.08月有賣房子,說要訴請撒消買賣行為, 請問我去簡易庭要怎麼說才能讓法官不撒消買賣行為呢?因為如果撒消賣賣行為我無法生出錢來還給買主,當初賣房子時應還有代款,所以拿到的錢也不多, 錢都拿去週轉生意用了,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說怎麼做才能讓法官不撒消買賣行為呢?是要趁現在開庭前(4/30)再寄資料去談前置協商還是直接再當場跟富邦銀行能不能分期償還?PS.我老公在101.10月因生意失敗壓力過大,就留下一個5歲的女兒跟我, 自已去外地說要重新開始(已報失蹤人口),但前陣子警察打給我,說找到人要撒案,但因人已滿18歲,只能口頭規勸他回來,但我老公還是沒回來,說要再外地打拼,請問我現在到底要怎麼做才對我最有利呢?拜託幫幫我,請問我去簡易庭要怎麼說才能讓法官不撒消買賣行為呢?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7:41

不太可能,

既然欠的錢不多,賣房又有賸餘款項,卻不去清償這一筆小額款項,很說不過去

smileray 102-03-31 17:31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有一間房子出租給一對夫妻 月租是6000 兩個月押金 簽約一年~~~事實上已經到期了 她們一直都是找不到人的狀態 我們當初是找房仲幫忙的 也有給仲介費 想說他們忙 就算了~沒有續約 實際上他們就常常脫個一兩個月才繳房祖 當初說用匯款 她們也說好~ 結果一下說工作常常出遠門沒有銀行 一下說不會操作ATM((約50歲左右的夫妻 好吧~~~那就給現金 請他們拿給房仲這樣 這幾個月越來越誇張 已經積欠了六個月的房租 這個月也寄了存證信函.....但都將近一個月了 她們也沒去收 去信箱看 她們的確都沒收信 現在根本就是住霸王屋 電話不是不接就是說會繳 房仲有給我他們小孩的電話 也是都不接不開機..... 我現在只想趕快拿到我的房子 不能任意侵入我知道.....會違法QQ 現在想請問有沒有比較快速的方式能把他們趕走 錢當然要拿到~~~但不奢求快速了 慢慢打官司吧..... 只想要他們趕快離開我的房子..... 我覺得好噁心QQ 房子有兩隻大蟑螂 房仲也一直說找不到他們的人 還說乾脆找黑道.....但說這樣會出事 說要跟我買房子起來再把他們趕走......這哪招? 我能不能連房仲一起告啊............她們根本沒有心要幫我 好誇張 也不過是個老房子了 哀 請求張律師幫忙 拜託了!!!!!!!
1.可以向法院訴請對方應將房屋返還 2.另外合法終止租約關係後 把水電先停掉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1 10:55
回覆 smileray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有一間房子出租給一對夫妻 月租是6000 兩個月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的租約到期了沒?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smileray 102-03-31 17:14

請各位律師大哥大姐們幫個忙QQ~ 拜託拜託~~~~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有一間房子出租給一對夫妻 月租是6000

兩個月押金

簽約一年~~~事實上已經到期了
她們一直都是找不到人的狀態

我們當初是找房仲幫忙的
也有給仲介

想說他們忙 就算了~沒有續約

實際上他們就常常脫個一兩個月才繳房祖
當初說用匯款 她們也說好~ 結果一下說工作常常出遠門沒有銀行
不會操作((約50左右的夫妻
好吧~~~那就給現金  請他們拿給房仲這樣

這幾個月越來越誇張

已經積欠了六個月的房租

這個月也寄了存證信函.....但都將近一個月了 她們也沒去收
去信箱看 她們的確都沒收信

現在根本就是住霸王屋

電話不是不接就是說會繳
房仲有給我他們小孩的電話 也是都不接不開機.....

我現在只想趕快拿到我的房子
不能任意侵入我知道.....會違法QQ

現在想請問有沒有比較快速的方式能把他們趕走
錢當然要拿到~~~但不奢求這部分了  只能走法律途逕我知道

只想要他們趕快離開我的房子..... 我覺得好噁心QQ 房子有兩隻大蟑螂
房仲也一直說找不到他們的人
還說乾脆找黑道.....但說這樣會出事
說要跟我買房子起來再把他們趕走......這哪招? 那我當初買要幹嘛= =

我能不能連房仲一起告啊............她們根本沒有心要幫我

好誇張

也不過是個老房子

哀  請求各位律師大哥大姐們幫忙

拜託了!!!!!!!

如果要循法律途徑拿回房子的話,必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房屋(一併請求積欠租金),之後若房客還是不搬走的話,則必須再以勝訴判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102-03-31 15:49

三兄弟 A.B.C互為連帶保證人,向銀行借錢各蓋了一間房子

經過20幾年B已還清債務(房屋權狀在銀行),A和C因積欠沒還房屋已遭拍賣並賣出了

但扣掉房屋賣出的錢仍然還有幾百萬的債務

B怕房屋也遭拍賣所以找銀行商談

第一次和銀行員商談結果是:

A保B,B保C,C保A,所以B要拿到房屋權狀需還清C的債務140萬

不分期一次償還要85萬,對B來說並不是小數目 ,所以打算第二次跟銀行經理談

第二次和銀行經理商談的結果是:

需連A的債務一起償還共700萬左右,一次還清算352萬

對於連帶保證人的認知,第二次所商談的結果才是正確的吧

因A在坐牢,C也自身難保,所以債務只能由B負擔

 

所以在此想詢問一些問題:

對於現在連帶保證人的新制度,B有沒有辦法擺脫或是可以讓債務減少到最低?

由於不太會分幾等親,若房屋遭拍賣(土地權狀是自己的)離B最親近的什麼人可以買?有優先購買權嗎?

若B的名下財產都賣掉不夠償還,會拿B的配偶(A和C皆無配偶)名下財產償還嗎?

很感謝看完這些字的人,也希望能尋求一些辦法和建議,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應該是B個人房貸清償完畢後,銀行拒不核發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之問題,而不是銀行不歸還房屋權狀的問題。

 

本案依您所述有三件貸款,其中一筆已還清,另外A及C所借之貸款均已拍賣房屋而不足以清償,則針對B所負擔之連帶清償責任,應視B是否有擔任A及C所借之貸款的連帶保證人,若僅擔任一筆(A或C)貸款連帶保證,則自僅就一筆負擔連帶清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本人先前曾在銀行擔任法務專員多年,對金融實務、債權催收及強制執行等領域均十分熟悉,若有相關問題需要協助或者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ugg 102-03-27 20:59

你好:爸爸的朋友開公司, 他的朋友向銀行信用貸款120萬,因為好朋友關係在爸爸朋友的懇求之下, 爸爸名下的房子給朋友做擔保, 土地謄本記載 "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150萬元整" "權利種類抵押權", 爸爸的朋友因公司經營不善倒閉, 同時也積欠同家銀行其他貸款清償, 雖然日後有償還信用貸款120萬, 但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塗銷抵押權, 請問日後房子可以繼承嗎? 繼承後會不會變成要背債?還是銀行會拍賣房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確實已清償信用貸款120萬元,且最高限額抵押權債權債務已確定,則銀行仍應發給清償證明,以利您們塗銷抵押權,若銀行仍不給,則可能需以訴訟來解決.

而本件雖然該房子設定抵押權,但仍可作為繼承之標的,而繼承後,若未履行還款義務,銀行仍可聲請拍賣.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9 23:16

如果房屋價值高於120萬,可以繼承,大不了拍賣還款,

如果低於120萬,繼承了也不會因此波及你自己的財產

心灰意冷宅男 102-03-24 09:58

請問律師,我服務的企業幫客戶寫電腦程式,有惡意積欠薪資,我是否可以存證信函知會客戶,主張此企業與我有勞資糾紛,不得於糾紛和解之前使用我所寫過修改過的電腦程式?感謝您!

kuma 102-03-16 01:44
我們社區「住戶規約」第六條:財務委員、監察委員之消極資格: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其已充任者,即當然解任。同條第六款:積欠區棟之管理費(含相關費用)逾二個月(含)以上未清償者(補償者亦同)。社區住戶經查監察委員、財務委員等二人,均於一0一年屢有管理費逾繳二個月(含)以上紀?佐證,渠等刻意隱暪前述事實,涉有主觀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之犯意,故意違反前規約選任資格,因為,曾有勾結結報情事,為免類案再生,屢勸不聽,打死不退,我們住戶欲以蓄意隱暪不符選任資格條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以重新改選監察委員、財務委員二位委員職務!「詐欺」可以?還是其他?理由充足?因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的承辦科員答覆:因為事涉私權,公權力不便介入,以司法解決管委會紛爭,這樣最好!
kelly 102-03-12 23:01

請問以下狀況要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1.公司已解散(股份有限公司)

2.負責人目前被限制出境

3.積欠營所稅

4.解散後會計師並未將聲請清算資料送法院,因股東會無法召開(鳥獸散了),並未選任清算人.

5.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公司已無資產可繳納稅額.   

請問:

1.是否一樣要完成清算程序?

2.是否欠稅就無法完成清算?

3.除了標準2/3股東出席召開股東會外,還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完成股東會決議,選出清算人呢?

 4.董事們卸責擺爛,千方百計讓股東會無法召開,要如何才能請他們也負起連帶責任?

5.是否一定要完成清算才有辦法解除限制出境.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解散後即應進入清算程序.且必須完成清算程序,公司法人格才會完會消滅.

二. 若仍有欠稅,則需繳納完畢才能清算完成.

三.股東會無法選出清算人時,可以聲請法院選派清算人.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van 102-03-12 16:59

Dear 敬啟者

本人位於宜蘭縣的房子約於2年前出租房客,因去年初起即多次延誤或積欠房租至今年1月止達5萬多台幣,經寄出存證信函後,約定3月13日交屋還清租金.但昨日委託朋友前往查看時,發現已人去樓空.而累計到3月13日止所積欠房租為NTD66,666(另需確認水電費用是否繳清,另有保證金NTD20,000).因已人去樓空,不知如何以法律途徑求償(目前只有房客身分證號碼).

請協助.

BR

IVAN

林智群 (klaw) 102-03-12 18:21

建議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先寫對方的名字跟身分證,法院會要求提供地址,再拿法院文件去查對方地址

確定後就可以直接扣對方帳戶了

ivan 102-03-14 09:11

Dear 林律師 您好

感謝回覆的內容,但想請教因本人戶籍在台北市,是否到台北地方法院申告即可?

或是必須到宜蘭地方法院申告即可?

感謝.

BR

IVAN

*********************************************************************

薛大胖 102-03-10 22:37
小弟 在閱讀了你的回覆之後 思考 決定放棄幫助還款 因不知道父親外頭是否尚有積欠其他債務還了之後深怕還款金而遠超過土地價值 而決定走上讓土地塗消法拍一途 故想請教 1.是否應該出庭 如果出庭選澤放棄還款 是否就算敗訴需要支付對方律師費用或是裁決費 2.如果不出庭 是否就不算敗訴 因不想環款所以 也不想支付敗訴的費用 這樣會被通緝嗎?? 打擾到你 不好意思 若你幫忙 無比感激.........
您好: 本件您們可以主張借名登記,以避免被塗銷登記,所以也不用輕易放棄.
薛大胖 102-03-05 18:51

你好~小弟家裡今天收到,父母親傳票各一張 內容為 辯論   

起因為 父親之前積欠卡債  而剛好母親    因祖地公告可向政府購買  所以以父親名義購買  因增值稅過高 顧改以贈與  而現在收到傳票 內容大義為 父親惡意脫產 所以要把土地登記者母親的名子塗銷  登記回父親名下

故想請問   1.假如說 被判需更改回父親名下  這樣土地是否會被法拍  是辯論完直接更改所有人嗎

               2.現在積欠款額大概是本金+利息 為本金的兩倍之多  如果在開庭時 表示想還款 是直                接跟法官說 還是 私下找銀行呢     

 

 

        感謝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塗銷登記成立,則該動產會回復登記在您父親名下,然後銀行再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二.若您們仍想還款,可當庭向法官表示,請法官移付調解.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鄭小姐 102-02-27 15:36

你好收到郵局寄來的存證信函該怎麼辦?準備上法院被判刑嗎?
因為積欠電信費一年多了,現在還沒有能力可以還?
該怎麼辦?

本件依您所述,所收到的應是所謂的催告信函,在法律上如果對方在信函送達於你六個月內起訴者,則可從催告信函送達之日發生中斷時效果,至於後續處理部分,可將你的資料帶來給律師看過,俾以提供你可行的債務清理方案。(有些事項不宜在網路上說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鄭小姐 102-02-27 16:07

在信函送達於你六個月內起訴者,則可從催告信函送達之日發生中斷時效果<<<<

以上這些字句是什麼意思可以詳說嗎?

所以會走上法庭嗎?

我這邊也沒有什麼資料該怎麼辦?

您好,因我先前曾有一段期間是在銀行擔任法務人員,所以依我的經驗向你說明一下催收的流程。

基本上,有些債務人是忘記或其他因素一時未行處理債務,加上電話催繳、催告信函不用花很多費用,但是會有很多債務人因此出面來處理債務,所以即使法律效力有限,但一般催收程序都是以電話催繳或催告信函做為開始的第一步

後續如果債務人還是沒有來清償的話,下一步債權人則會提起民事訴訟聲請支付命令來確定積欠款項的這個法律關係,再之後當然就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所得來滿足其債權了。(也有可能什麼都執行不到,無法受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回覆 鄭小姐 的發言內容:

你好收到郵局寄來的存證信函該怎麼辦?準備上法院被判刑嗎(恕刪)

本件是欠款的民事糾紛欠錢未還是民事訴訟的問題,如果沒有以虛偽資料詐騙對方交付財物等不法行為是不會構成刑事犯罪的,當然也就沒有被判刑的可能。

鄭小姐 102-02-28 15:11

你好收到之後如果

第一 跟他們協商

第二如果沒有跟他們協商接下來他們會採取哪步奏呢?

詳細步驟會是怎樣呢?  可以幫我解析一下嗎

JJ 102-02-20 15:58

案子是這樣: 甲方是買家, 乙方是賣家, 丙是承租方, 甲方付完款項(包含貸款撥款完成)要交屋才被乙方告知”丙方已拖欠一個月租金 ”, 三方有簽移轉同意書(同意原契約移轉, 租期3年, 押金2個月), 當時丙方拿不出積欠的一個月押金, 同時表示下個月租金也有些問題, 乙方扣除一個月租金只拿出一個月押金給甲方, 這時原契約移轉就有問題, 當下甲丙雙方同意簽立一半年契約, 同時也作為觀察期, 契約內註明下個月租金延期, 一個月押金分期付款方式清償

請問:

乙對甲有詐欺的行為嗎?

 

目前半年契約即將期滿, 由於丙方偶有延遲付款的情形, 所以甲方協調丙方期滿不再續約, 但丙方表示與乙方原契約為三年, 甲方應再續約至三年滿為止, 若不續約不搬遷且將對乙提告 

請問

1. 甲丙已簽立半年契約, 原契約移轉精神是否還存在, 甲方可否選擇不續約?

2. 丙對乙提告是否會成立?

3. 若甲方選擇不續約強制執行搬遷(已公證), 丙對乙提告是否會影響強制執行?

4. 強制執行從提出申請到真正搬離, 最壞的情況大概會是多久?

5. 如委請律師辦理強制執行, 費用是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三方如何約定問題,所以要先視您們的契約內容,且是否成立詐欺,也要視行為當時是否即明知無法履行而定,由於關係較為複雜,建議檢附相關資料,才能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alent 102-02-06 16:24

我的案子是這樣,我於2013/02/05收到法院支付命令,上面是93年積欠遠傳電信9萬8千多,
我也於昨日2/5致電去表示說我有心要處理,但是他一直在強調如果再過年前還清只需還一半的費用,這邊我有提到我每個月最少可以繳8000,對方表示
他要去幫我爭取看看,並要求我不要寄異議書到法院,他說這樣只會讓案子更複雜,
這邊我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問
一、當初我確實有去申辦此號碼,但那時未滿20歲就私自拿家長的證件去申辦(通訊行也沒有打電話與家長確認),請問我是否可以用這點來要求費用可以減少嘛?
二、積欠費用我記得也沒有那麼多,這邊我有什麼辦法可以要到當初的資料,那些資料的可信度又為何?
三、不管有沒有協商完成,我一定要先寄異議輸至法院,以確保我的權力麻?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6 16:42

一定要在收到支付命令20日內先向法院聲明異議,異議得不附理由,再來協商,若未於法定期間內異議,支付命令即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電信公司可直接強制執行,就無協商籌碼。

這個問題,沒多久前,我才幫一個當事人處理
你可以不用交這麼多

建議你趕快提出異議
還有問題,可以打電話來問我

Talent 102-02-07 13:56

感謝林律師及張律師的解答

但以下是我目前想到可以的辦法是否可以指教是否可行

民法刑法的條文其中78~80條我想是保護我權力的籌碼, 但是我怕對方屆時用83條反駁,我記得當初通訊行表示我只要拿法定代理身分證影本就好了, 但沒有請我問法定代理人的意見,只見申請表單填寫完畢簽我的名字及法定代理人的名字,就有一支門號及手機,如果到時候我用這個理由向法官陳訴是否可以呢? 另外上訴這邊我也觸犯到刑法第218條偽造文書罪,但是刑法第18條裡有規範到已滿18歲得以減輕刑責,以下是我的問題 一、我向法官陳訴當初的申辦過程,並承認確實有申辦。 二、如果對方要求我一定要清償他所開出的金額,我是否可以針對他們在這段時間是有更換記帳系統,或是資料庫,在更換的過程中是否有公信人,這方面去做質疑呢??也就是說我只承認電信公司當初出售債權的金額。 三、這裡我會展現我有心要還款但我是否可以用上訴法條,請求法官我只清償債權出售價的1/2或是更低。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如果沒有提出異議的話,這個積欠電信費的法律關係就會直接在法律上確定,而無法再行爭執。

依你所述,積欠9萬多元之電信費,其實光看這個數額即相當驚人,這個數字怎麼來的,可能都有很大問題,其次,93年迄今其中遲延利息有很大部分可能均已超逾時效(可以提出時效抗辯),而且本案即使轉為訴訟裁判費相差亦僅500元(由電信公司先繳,判決後由敗訴之一方負擔),因此對於電信公司而言,你如果不提出異議而支付命令因此確定是最理想之狀態,但對你卻是明顯不利,故建議你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使該案轉為訴訟程序,藉以要求電信公司提出證據和資料來證明其訴訟上主張之欠款金額,這樣應該比較可行、有利於你的債務協商。總的來講,不論是合約簽定過程有無瑕疵或金額的問題,在進入訴訟程序後,你都可以看到資料,提出相對應的抗辯。提出異議後,你可以先跟法院聲請閱卷,看看電信公司已提出的資料有那些,進行訴訟以及協商之準備。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ugg 102-01-22 20:51

爸爸的朋友開公司, 他的朋友向銀行信用貸款120萬,因為好朋友關係在爸爸朋友的懇求之下, 爸爸名下的房子給朋友做擔保, 土地謄本記載 "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150萬元整" "權利種類抵押權", 爸爸的朋友因公司經營不善倒閉, 同時也積欠同家銀行其他貸款清償, 雖然日後有償還信用貸款120萬, 但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塗銷抵押權, 請問要怎麼辦? 為什麼信用貸款還清了銀行不願開立清償證明?爸爸的房子可以買賣嗎?若不能買賣要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21:11

因為還有其他債務存在,所以銀行不會開清償證明。

如果您確定已經還清,銀行仍不願給付清償證明,那就得提告塗消抵押權登記,這屬專門技術,請到律師的機會很大。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當初設定抵押的契約書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代撰書狀或委任代理訴訟),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確實已經還清債款,則銀行即無拒?塗銷之理,而本件您們是保證人,所以您們要再跟銀行確定一下,看銀行是否因主債務人尚有債務存在而拒?,若如此,則可以起訴訟請求塗銷抵押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祥 102-01-17 21:56

律師你好:父親在我小時候即有賭博的惡習,從我國小二年級開始即不斷積欠賭債,皆由母親向母親這邊親戚借錢還債,大約在我高中時期離家出走,從此下落不明,母親有向法院訴請離婚通過。在我大學時接獲警方通知,得知父親發生車禍,病癒後由父親方親人接回照顧。最近父親那邊的親人要求我們共同負擔撫養責任;目前父親人送至療養院,每個月花費約為2萬4千元,對方要求我們負擔一半左右。想請問如果以這種情況向法院提出扶養責任減免,有可能負擔的費用會更為低廉嗎?目前社會局要求我們自行達成協議,否則要送往法院審理,如果這樣的話,我們會有遺棄罪的風險嗎?感謝您寶貴的意見。

 1.如果依照法定扶養順位  應該還是由子女先負擔扶養義務

 2.父母無故不履行扶養義務  子女確實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甚至免除扶養義務

    但須經法院審核後許可

 3.相關親屬確實可能提出遺棄罪告訴  而在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前

    確實也有這方面風險

小祥 102-01-18 19:27

那想再請問一下,如果我們主動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之訴訟,直接由法院去判決我們所需負擔的責任,是否就能避免社會局對我們提出之遺棄罪的告訴呢?

peanut 102-01-17 21:14

律師您好:

母親收到法院寄來銀行要求撤銷買賣行為及塗銷所有權登記的法院公文,原來父親積欠銀行30多萬卡債,現在銀行提出我父母親買賣房屋脫產意圖,有損其債權人之利益,且前為夫妻關係,其間買賣實為無償,加上父親遲遲無將戶籍遷出,因此認為並無買賣價款之支付,並且認為母親於買賣房屋時,應該知道父親有積欠卡債情形,卻還於有損銀行債權人利益情況下進行買賣。

 

我的母親於離婚後,經協議後決定以320萬向父親購買現居的房子,其中包括代償原先房屋貸款金額,剩餘金額以現金方式給付。並非無償 母親離婚後有到戶政事務所去進行分立新戶,但父親於離婚後遲遲不將戶籍遷出。 母親對於父親信用卡債務一事並不知情,且父親信用卡帳單寄送地址也不是在通訊地址(房屋所在地),怎能說母親知情。

 

Q.法院公文內有一張附件內容是(答辯狀格式)內容是要求於10日內提出答辯,
不知道答辯狀該如何書寫?該注意哪些地方?答辯狀是要寄給法院以及銀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行下去,因此,您們要針對銀行之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並將訴狀呈給法院,本件若銀行勝訴,則您母親當時的移轉即會被撤銷,回復到您父親身上,銀行進而會將該屋查封拍賣,所以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21:35

曾有夫妻關係,確實容易被認為是詐害債權行為。被告最好能積極舉證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且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答辯狀就以此方向撰寫,寄給法院、原告各一份。

peanut 102-01-18 17:1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再進一步請教您,

父親目前無收入,無工作狀態,若此時父親願意出面與銀行協調還款事宜,那銀行是否就會撤銷告訴?? 因父親積欠多家信用卡債務(目前提告銀行欠款金額最多),若幫其向此家銀行還款,其他間是否也會接踵而來,這樣一來目前居住的房子也不好進行買賣? 若此次勝訴,那其他間銀行是否也不會再提告?? 對於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都有收據可舉證,但對於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能以信用卡帳單寄送處非通訊處(居住地)來證明並不知情嗎?而且父親無繳納帳單是於房子買賣完成之後才無力繳納? 父親遲遲不將戶籍遷出,有什麼辦法讓他將戶籍遷出?
lord 102-01-13 15:24

律師您好:我今年22歲,是一個大學生,因早年父母經師失敗,積欠銀行大量債務,現在父母薪水都被強制執行扣除3分之1,而我多年省吃儉用,將父母給我的每月生活費和還有一些補助款和生活費貸款,在加上多年領取的獎學金,大約存了幾十萬,也因為怕銀行強制執行,所以都放在身邊,不敢存入銀行,最近因為想要投資股票,但是心裡怕怕的,所以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將資金存入銀行投資股票,父母的債權銀行可不可以強制執行凍結我的戶頭或股票帳戶來清償父母的債務?謝謝!

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

令尊令堂欠的錢和你沒有關係

你的錢就是你的錢

你不用怕

 

加油!祝你早日脫貧!

以後還有什麼問題,都可以來問我

您好:

依照您所提之事實來看,如果並未擔任借款或授信案件之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則基於債權關係之相對性,銀行方面依法是無法對您主張返還借款請求權的,另外在民法繼承編,也已經針對父母債務採取「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之修法,因此日後在這些債務繼承問題上,也不致有損及你個人固有財產之可能。

以上簡單答覆,如果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lord 102-01-13 14:54

律師您好: 我今年22歲,是一個大學生,因早年雙親經商失敗,積欠銀行大筆債務,現在父母薪資都被強制執行扣除3分之1,而我多年省吃儉用,將父母每月給的生活費還有一些補助款和生活貸款,再加上所領取的獎學金,大約存了幾十萬,也因為怕銀行強制扣款,所以都放在身邊,不敢存入銀行,最近因為想將這筆錢投資股票,但是心裡也怕怕的,所以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將資金存入銀行或投入股市,父母的債權銀行可不可以強制執行凍結我的戶頭、股票帳戶來清償父母的債務?謝謝!

kuchiman 102-01-07 16:54

母親(長女)有五個弟弟妹妹且雙親(外公外婆)仍健在,

因為母親其中一個弟弟長年積欠債務,向所有的兄弟姊妹提出想提前分配遺產,想先將自己的那一份挪用,將來雙親去世後,放棄遺產分配權。

而其他兄弟姊妹評估父母將來的遺產大約九百萬元,平均分配的話,也就是一個人可分配一百五十萬元。

母親與其他弟弟妹妹們討論是大家各出三十萬,五人合計一百五十萬給積欠債務的弟弟,並且立下合約宣告其放棄遺產分配權。

請問一下這樣的合約合法嗎?

如果到時候母親雙親去世,結果母親的弟弟翻臉不認帳,回過頭來要求分遺產,我們可以一找此份合約來執行嗎?

繼承人生前,子女就約定遺產分配契約

因為繼承權尚未發生,所以無效。這點要特別注意。

 

至於如何達到目的

其實,可以用其他方式

譬如說簽訂金錢借貸契約或是請被繼承人寫遺囑的方式

 

由於金額很高,這方面一定要小心處理

最好是請專業律師幫你們擬定契約,擔任見證,可以一次解決、預防繼承爭議

 

還有疑問,歡迎隨時來聯絡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您弟弟事先拋棄其繼承權,於法不合,建議您母親與您弟弟簽訂借貸契約,以便將來您弟弟繼承時,可以扣除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y 102-01-05 14:55
律師您好: 請教您一個問題,有關租屋押金的問題,聽說房東財務狀況不是很好,積欠管理費,我擔心租屋到期時押金無法正常反還,雖可以求償,但勞民費時,是否可以最後兩個月不交房租押金做抵扣呢?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先看清礎您們的合約,因為您最後二個月房租不繳,則會變成您已經違約在先,到底可能變成押金被沒收還要被追繳租金,所以不建議您這麼做,但若您可先與房東協商以此方式來清償償租,並無不可,但最好於租約內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奇幻派對 101-12-28 16:14

積欠約三萬多元的代收款未付,打電話詢問,說會寄切結書說11月底前會付款,結果沒付,再詢問,變成日通要我們親自打電話董事長"白進鴻"先生,結果他說12月25日會再跟銀行協調,會把錢還我們,但到現在還沒收到,有什麼辦法能要求他還錢嗎?

請提起訴訟請求還款。

香草天空 101-12-28 09:06

您好:

有位同事在5號與老闆談判結束後,出來告知會計小姐說他做到5號,但老闆薪水要給到10號,且只上班至5號當天而已,並當老闆面跟會計說就結算到10號,並講上個月積欠薪水整個結清掉,老闆當時並沒有表示意見,會計也看沒表示於是就將該月算清並將上月薪水一並轉帳給該同事,現在老闆翻臉不認帳,說他不承認這件事也說他叫會計不能轉,反過來要告會計盜用公款,但她是轉帳薪資且簿子上也有註明薪資,請問這樣該如何自保?另因會計做一般零用金的帳已快一年,期間都未聽聞說任何款項都必須寫支出憑證,因零用金就是平常放在身邊的現金,紀錄只是大概註記用在什麼地方,有些款項,如吃飯飲料或是郵局有時沒開到購票憑證,類似這樣的問題,再加上有些辦公室用品,他也反口說這他都不知情,且未經同意,但東西都在辦公室,如此的原因,要另提告,請問這樣該如何自保,謝謝

1.盜用公款 主要應該是指業務侵占罪 既然是將薪資發放 且有所依據 當然沒有侵占的問題 2.至於零用金 如果可以合理說明 這部分應該也不需要太擔心

小綱 101-12-26 21:23

請問各位線上熱心的律師們。我於2012.8月時,借錢予工作上的廠商約十幾萬元,但最終尾款拖欠至今仍不歸還,今日前往談論時又遭到他司員工用恐嚇話語恐嚇,因當初並無紙上借據本票等相關證明,欠債人目前也不願簽立借據,惟有網路對話電子紀錄(有討論到相關款項話題)與今日的錄音檔(裏頭清楚說明他承認積欠款項之事),如此一來,是否能以民事訴訟方式追討此一款項??網路對話的電子紀錄與錄音檔在法院上是否可有法律效力?? 對於他司員工的恐嚇部分,又該如何處理,還煩請各位專業律師幫忙解答,萬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得依民事訴訟追討款項,蓋借款契約並非一定要書面契約,只要能夠證明當時確實有借款關係,而您也確實有交錢給對方,則借貸契約仍得成立.

至於他司員工恐嚇部分,若已令您心生愄懼,則可控告對方恐嚇罪.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16

相關錄音或電子記錄都可以當作證據,只是能夠證明什麼事實,端看內容而定

Rex 101-12-25 22:23

各位律師
目前我遇上了租屋上的困擾,我是房東,租賃期間自民國101年10月1日起至民國102年9月30日止,我的房客A從民國101年10月1日到至今都未繳納,但其房客A已經人跑走找不到了,而現在有位自稱幫忙處理房客A的債務簡稱房客B,那房客B線已經占據我租屋的所在地且尚未將房客A積欠租金付清

那現在我想問的是,目前我不想再追討房客A所積欠租金,因為他之前有筆押金壓在我這,我認為這可以補償我的損失,而現在我想讓我的房客B不要再佔據我的租屋所在地,我只想要請他將東西搬離還我空屋,可以尋求哪些捷徑,可以請房客B立即搬離

其他訊息如下:
1.我是跟房客A打契約
2.我都尚未與房客B有任何文件形式上的承諾
3.房客B自稱手上有我與房客A所打的契約,這部分我也想問這對他是有任何作用的嗎?

感謝細心看完

1、你應先確認原本租約有無承租人可以轉租之約定。2、如果沒有此約款,你可先發存證信函請對方搬離。3、如對方仍不願意搬遷,可以考慮民事起訴他。有問題可以再寄信發問。

小陳 101-12-18 15:50

我想請問:
我在一家服飾店工作,因為與老闆熟識並開口要我去上班幫忙
我也口頭上答應了去上班
店面沒營登、沒有勞保、沒有薪資證明,只是拿現金的方式給薪
但老闆開始積欠薪資達三個月,請問我要怎麼辦?
我該怎麼要回我的薪資?這種情形勞工局有辦法解決嗎?

先拿目前有的相關資料 向勞工局申訴

小陳 101-12-18 16:00

相關資料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