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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小姐 104-06-13 16:35

您好

債權人使用自行偽造之借據向我提出支付命令,但因搬家我尚未在20日內提出異議所以已被確定...但後來因基礎證物為債權人所偽造[目前緩起訴期間]

我有向法院提再審也開庭了,當庭法官也請債權人去撤銷對我的支付命令

債權人也當庭自承此借據為偽造的,也答應我的請求廢除對我的支付命令

,法官當庭也說會判我贏...但後來下來的判決書卻是被駁回,原因是我尚未在20日內提出異議而確定應予駁回,但是判決書上又載明債權人答應我的請求!

那我是否可以用此判決書去廢除掉我的支付命令,或是我該再提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13 19:10

您好!

1.  依現行法院對再審的嚴格見解,應不會認為您的再審有理由。而且,依現行法律規定,支付命令有既判力及執行力,所謂既判力就是確定支付命令債權存在,不能再爭辯,因此您現在提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應無勝算,除非債權人事後明確答應免除支付命令確定的債務

2.  對您有利的是,現在立法院對支付命令已在進行修法,修法以後支付命令只有執行力而無既判力,可提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救濟。而對於與您類似於修法前已確定的支付命令,如有偽造證物情形,則同時修法放寬再審條件,您可於修法後2年內以證物偽造為理由提起再審之訴救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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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由於您講的狀況有點不詳細, 支付命令跟偽造借據是兩件事
緩起訴無關, 重點再於您所提再審的事由為?判決內容?債權人答應我的請求但是是否有要求?

由於網路上的提問多半資料不夠完整,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因為如果支付命令執行會繳一筆錢, 可能請您盡快處理

龔小姐 104-06-15 11:5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依現行法院對再審的嚴格見解,應不會認為您的再審有理由 ... (恕刪)

 沈律師 您好

今日蘋果日報以刊登出三讀通過 支付命令無確定判決效力

請教我是否可以提出 債權不存在之訴 以求救濟?

謝謝

喵狂 104-06-13 15:32

三年前我借人一筆錢,但當下很信任對方,並沒有開立任何證據借據

而每年我都有數通電話通知對方還錢

直到近日,我到對方家中拜訪,提及此事

對方卻說當初是我答應投資他的事業

((當初他有提及事業一事,但我並沒有同意投資

因此他是以借錢為名義跟我借這筆錢))

若事業失敗,對方不忍心看我賠本,會自掏腰包還給我本金

若事業有成,則會按照投資比例,本金連同盈餘一起給我

如若對方賴帳,我該怎麼辦? 

(手邊只有當天拜訪家中的錄音紀錄及當初的匯款資訊)

小小 104-06-10 13:07

  朋友跟我借錢,可是沒寫借據,當初有承諾要每月攤還,可是只還二個月就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當初都是用傳簡訊.line和電話連絡ㄉ!?請問那些可當證據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6-10 13:37

您好:

借錢雖然沒寫借據,但如果有其他資料(例如LINE的對話),

可以證明對方承認有向您借錢一事的話,還是可以提告請求對方還款。

以上 謝謝

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0 17: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文城 104-06-10 08:13

我有個好朋友  借了10萬元給張三
借據 有證明 但張三卻賴帳不還
我這好朋友是爛好人一個  膽小怕事
 一直說算了拉  也許對方有苦衷 他也不敢去告 怕得罪人
但我明明看到張三開名車 吃餐廳 出手闊綽
請問我可以 私下 幫我朋友上法院討這筆錢嘛?
我有這2人的借據   證據我有  但我沒有我好朋友的授權書 代理
我可以私下幫他跟張三討這十萬元嗎?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10 10:44

1.民事部分,你可以取得授權或是承受債權後去主張

2.刑事部分,如有詐欺犯罪嫌疑,你可以去告發,但宜注意是否有構成誣告罪之風險

aosola 104-06-09 17:20

各位律師大家好這段故事有點長

本人於去年12月認識一位女子(A女),因為情同意和所以成為情侶,雙方有發生關係。於今年1月時,A女向我提出想要購買A女母親朋友所介紹的房子,想借用我的名義去貸款買房,貸款由對方支付。當時沒有警覺,所以就順著對方的意思去辦理貸款。在這買房的過程中,都是透過A女母親去跟賣方接洽,於1月中時有去代書那邊簽買賣契約,當初說房子是580萬的價格,但是買賣契約上卻是寫780萬,我有詢問A女母親為什麼是780萬,他說是為了能夠順利貸出500萬的貸款而提高價格,叫我不用擔心,就這樣我就簽下買賣契約。而在一月底的時候,A女說這個月的月事沒來,所以去了便利商店買了驗孕棒,檢驗的結果是懷孕了。之後就有一段時間在為了是否結婚開始爭吵。於2月初時A女又提出因為房貸只有500萬,可能還需要在貸款50萬來支付房子剩餘的費用,所以用去信貸了50萬,而我將信貸銀行的提款卡交付給對方去付款,提款卡的密碼也是對方設定的。之後因為雙方的關係沒有要結婚,對方是說小孩要生下來自己撫養,可是我覺得孩子生下來可能對雙方生活都不好,所以有提出是否要墮胎,對方就說小孩生不生都不干我的事。也因為這樣所以我也不願在用我的名義去貸款,也沒有想要買下這間房子,但是代書已經將房子轉到我的名下,而且A女的母親也說支付了對方80萬的訂金。因為我沒有要購買的意思,所以跟賣方說我願意把房子反還給他,但是希望他將50萬反還給我,賣方卻說他只拿到30萬,而且房屋契約不知從什麼時候寫了支付30萬訂金給對方(當初買賣契約放在代書或者A女母親那邊)。而A女現在又說50萬在他那邊。而當初我把50萬拿給A女也沒寫借據。A女又說我貸的50萬是要給他生小孩的,他又說他去墮胎了,50萬是對他的補償。

我是想請問

1.如果我對A女提告,以我現在的證據(line的對話紀錄)是否可以當做充分的證據嗎?

2.如果打官司到最後我敗訴,那會被對方反告誣告嗎?

想請各位律師幫忙一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提告之依據及基礎為何,若是主張借貸關係,當然需就此部分去蒐集事證,LINE的資料也可以,若僅是提民事,則尚無誣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29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目前應蒐集與對方交往之相關對話訊息紀錄,再視您證據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9 22:42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目前應蒐集與對方交往之相關對話訊息紀錄,再視您證據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

小野 104-06-08 17:15

因跟朋友有筆債務糾紛

原本借錢之前就有跟對方 約定短期間內沒辦法償還 但他自己突然臨時要用錢卻反悔 變成馬上就要我還錢 可是我也有說我盡量在短時間內會還他但他一直對我用半威脅的語氣說 反正幾號沒看到錢 他就要找他做刑警的表哥還有他媽要去我公司跟住家討錢 但他媽跟他表哥並非是我的債權人(重點我們的債務也沒有簽下任何本票借據) 我也不認識她媽跟他所謂的表哥 雖然他說他表哥是刑警 他表哥是否為警察我根本不知是真是假 而且一次還找那麼多人要來我住家跟公司 而且我知道對方之前就有公共危險的前科 之前就曾經因為心生不滿到人家住家放火 所以當他這樣講我會怕 當下心理真的覺得恐懼也有被人威脅的感覺 雖然他沒講出來 但真的很怕他對我家怎樣 隔天就去借到錢要還他 也用通訊軟體打字回覆他說 錢跟人我都準備好了 你如果真的敢來亂我家跟公司的話 我就拿命跟你拚(當下也只是想嚇阻他不許到我家或公司) 因為對方有說過 要找他媽跟他哥 但我根本不認識怎麼知道他找的是好人還壞人 如果他是說他一個人要來或是說會同地方管區警察來我家拿錢 我當然不會說出那句話 也有轉述給朋友聽 結果朋友也是基於保護我的立場 也跟他打字說你當我們都吃素的嗎?後來我有說對方如果肯道歉的話 我們就當沒這些事情發生 因為也想說也只是朋友間吵架 畢竟認識也三年了 結果他卻去警局報警 告我跟我朋友恐嚇 當時跟對方借的金錢已全數還給對方了 該案件已被移送地院 想請問我能不能也反告對方恐嚇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8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亦有對您為恐嚇之行為,亦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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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8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亦有對您為恐嚇之行為,亦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maruko 104-06-08 10:45

您好,

因本人於五年前為朋友作保,現金朋友繳不出費用

所以我收到法院執行對我帳戶有存款的部分進行扣押(但那些存款只豆是媽媽用我的名義做的定存,我知道名義上是我的實際上卻不是)。

之前為了幫朋友繳款,也跟其他朋友.家人借錢,我有簽借據還有本票給他們。請問我也可以請他們提出對我的帳戶扣押嗎??這樣至少他們也可以分到一些錢。銀行部分的錢都是朋友借的,但是我對我朋友還有家人是直接關係,我有義務先保護他們可以分到這些。

請問我可以做哪些動作對我的朋友求償??

olivia 104-06-05 22:09

你好…我的同事向我借了一筆錢,我有借據本票為憑。內容為明年應該要歸還全額金額。但是我同事因故身亡,而他離了婚的老婆在驗屍官驗過屍體後,立刻簽署了放棄繼承。請問我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追討債務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查明有無其他繼承人,而現行法律是採限定繼承,所以其他繼承人也可以主張以被繼承人之財產清償之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仍可以其他繼承人為被告起訴請求返還借款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5 22:54

前妻本來就不是繼承人,所以拋棄繼承也沒差,重點是若有其他繼承人,其他繼承人就其所負債務,還是會繼承唷!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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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ER 104-06-04 22:22

請教律師

某(A)因短期亟需資金周轉向我朋友(B)借貸100萬元,於6月1日立據,預計12月10日全數還清,並約定同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間支付10萬元(利息吧.)A借款後隨即消失.朋友B僅期間僅於第一個月收到1萬元利息,之後人就不見...

疑義:借據上重利部分倘實際上未收取相對利息,是否成立重利部分?

         倘如此概況是否可對某A可提告詐欺部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是否會構成重利罪,仍需視實際情況而定,但並不影響您對他提出詐欺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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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ER 104-06-04 21:54

請教律師

某(A)因短期亟需資金周轉向我朋友(B)借貸100萬元,於6月1日立據,預計12月10日全數還清,並約定同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間支付10萬元(利息吧.)A借款後隨即消失.朋友B僅期間僅於第一個月收到1萬元利息,之後人就不見...

疑義:借據上重利部分倘實際上未收取相對利息,是否成立重利部分?

        倘如此概況是否可對某A可提告詐欺部分...?

PARKER 104-06-04 21:52

請教律師

某(A)因短期亟需資金周轉向我朋友(B)借貸100萬元,於6月1日立據,預計12月10日全數還清,並約定同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間支付10萬元(利息吧.)A借款後隨即消失.朋友B僅期間僅於第一個月收到1萬元利息,之後人就不見...

疑義:借據上重利部分倘實際上未收取相對利息,是否成立重利部分?

        倘如此概況是否可對某A可提告詐欺部分...?

TuTu 104-06-04 15:52

結婚2年時, 家人用我的名字買了一戶房子

付款全部是家人負擔。現在和老公訴離婚, 老公自己有負卡債.

我之前也有借過他很多錢, 但都沒有寫借據, 而且大多是直接拿現金給他.

1. 離婚時, 依法,他能不能要求我名下的房子一定要分給他一半? 

2. 房貸和所有費用都是家人負擔, 要怎麼才能避免家人的權益受損?

3. 是不是我老公不要求就可以?

4. 就算我老公不要求, 卡債公司可以要求嗎?

請幫忙回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21: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家人贈送的,則不計入剩餘財產分配財產

2、對方可以放棄或是不請求。

3、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屬於專屬財產,除非契約承諾或是起訴之後,債權人才能對此主張權益。

誰能幫我呢? 104-06-02 01:44

交往期間 他玩遊戲儲值點數 曾跟我借我的信用卡去購買點數 

帳單來都有準時給我錢 後來 在某個月收到帳單 將近刷了26萬元 重點是 我並不知道他趁我睡覺 上班時 沒經過我同意 偷刷我的卡線上儲值 直到收到帳單後我才知道 當時 他跟我說他沒錢繳 我當時也不知道這可以去報警 且當下他威脅我 我如果跟他講這事 對我沒好處 威脅我自己想辦法  而我也不敢讓家人知道 他還用我沒繳的話信用就會破產 威脅加騙的 讓我用自己的名字再去貸款 51萬 他當時利用我害怕信用破產的心理 去貸款出來繳這筆他盜刷的卡費 剩下的他都拿走 還要我提現金給他 並口頭說每個月帳單來他會如期繳款  這一期的帳單來了 他卻跟我說他沒辦法繳 我被逼到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我朋友叫我去報警 說他盜刷偽造文書  我想問的是 盜刷是發生在去年的11月 而且我沒有他給我的借據 我後來要求他寫給我 他卻威脅我 他不會簽 再說他都不繳  (貸款下來後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我們分手了 但是因為他不願意簽借據 我在分手那天 他搬離我的住處時 有偷偷錄影 我跟他的對話 對話中我提到 我當初不是心甘情願的貸那50幾萬 萬一你不還我怎麼辦 第一次他回我 那你可以去告我阿 我又再問一次 他第二次回我 那你就活該阿)

請問 第一 :事情過半年了 我現在提告盜刷我的信用卡 還來得及嗎?(他用蘋果系統線上儲值點數 網路警察因該可以查的到)

第二:因為他盜刷我的信用卡  有騙我去貸款50幾萬 只有錄影 我能請求他支付嗎?或我該去哪裡提高

小柚 104-05-28 05:38

各位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下當初乙方跟甲方

借款也有簽本票借據可是本票只有甲方才有這樣本票算成立嗎

然後當時甲方在電話告知我們有一些程序沒完成要我們回去補用可是去了他只說要扣車並沒有拿任何東西給我們寫這樣算詐欺

再沒有簽任何的讓渡書的情況下甲方直接扣車這樣算侵佔

10天利息7500超過一天+1000這樣可以構成重利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09: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雙方有借貸的合意,並且有給付借款借貸關係就成立。

2、票據的部份,倘若有形式不符合或是其他問題,可以爭執,不過票據關係跟借款關係是兩件事情。

3、重利的部份,必須符合高利率跟趁人急迫之情狀,故而請詳述借款本金跟借貸的過程,以利判斷。

 

阿元 104-05-27 03:08

我在今年三月 借錢給一個網友10多萬 並也寫了借據 對方有押身分證影印在我這 借據上也有對方收到錢所蓋的手印 合約有註明還款日期在2016年的3月還完 當時對方口頭上說一個月要還款1萬到1萬5 但如今眼看快到6月 他目前一毛錢都沒給我 感覺對方有要賴的意思 請問我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嗎? 老實說我就是後悔借他錢了 因為我也沒算對方利息 請問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利? 另如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嗎? 可以額外要求利息嗎? 利息的計算方式為? 感謝回答~ 

一、要看還款日怎麼約定,是約定一次給付還是分期清償

二、分期清償的話有沒有寫一期不付視為全部到期?

三、尚未到期的不能做支付命令。到期的可以。

四、如未約定利息以法定利率年息百分之五計算。

五、支付命令律師寫是划算的,也可以考慮簽常年法律顧問,支付命令可以打折然後還可以常問律師問題不另收費。就預防糾紛來說可以考慮。

楊俊鑫律師,現場預約諮詢專線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往前走,靠左邊,書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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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Yuan 104-05-21 13:24

緣起:

本人有一位姐姐、二位哥哥,在民國80年初時,父母為向農會辦理貸款,便聽信承辦說詞將我們全都拉進來當連帶保證人。現在因為借款無力償還,導致我們被銀行追債。

狀況:

1. 支付命令:因父親不願面對,故父親收到支付命令時,即將其撕毀。導致債權確立,目前我們已經收到法院執行命令,每月扣薪三分之一

2.授信約定書:除姐姐外、我們三人均為未成年時所簽署,但該文件上並無本人父母(法定代理人)簽字,亦無騎縫章(與借據之間),請問此文件是否有效力?

3.借據:經農會幾經轉換後,借款時間均已在我們成年後,但該文件上的任何簽名均非我們的簽名,全部為本人母親簽名。請問此文件是否有效力?

4.關於母親簽名部分,已在98年時經土城地方法院判定偽造文書(冒用簽名及盜用印章)。唯時效性已過故不起訴

5.目前我們應該是要進行執行命令異議、支付命令再審或債權不存在等哪一類訴訟

6.如果要訴訟應該還需要申請哪些文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1 15: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且聲請停止執行。

2、此類案件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委請律師協助訴訟為佳。

沈恆 (沈律師) 104-05-21 18:27

您好!

未成年時所簽的保證契約效力可能有問題,被冒名借貸本就不用負責。債務若已經在執行中,只能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Dean 104-05-19 15:02

朋友將房屋抵押給我,設定金額為200萬,沒有另外開立借據本票,原本說好盡快賣掉房屋還錢,但三年來各種理由藉口導致房屋至今尚未處理,想請問律師,我是否可以用房屋抵押權狀去申請支付命令逼他盡快處理房子呢?

一、請先搜集他有跟你借錢的證據,一般人會以為如果有設抵押的話是像鐵飯碗,但其實這是錯誤的看法,有一種官司類型叫做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訴訟,就是有打雖然有抵押登記但是實質上沒有原因關係[例如沒有借款關係存在]的情況。也就是說,抵押權設定登記本身是沒有辦法證明有借款的。

二、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借貸關係存在就直接做支付命令的話,那是很危險的,對方可能對支付命令異議而且可能會提起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訴訟,在這兩個訴訟裡面,應該要舉證證明原因關係,也就是借款合意加借貸物交付的人都是你,如果你舉不出來的話你就輸了。

三、勝者,先求勝再求戰。我知道你很急,但是如果直接處理會輸的話寧可慢一點,真的,寧可慢一點。

四、搜證的時候不宜跟對方翻臉,直接翻臉你還錄得到音嗎?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54149193,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聲請支付命令,依民事訴訟法第511條第3款規定,應表明請求之原因、事實,故債權人應提出債權證明文件,說明確實對於債務人有抵押債權存在。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只是「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證明文件,並非抵押債權存在之證明文件。 既然有設定抵押權,建議可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

他案裁判參考: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7644號
債 權 人 劉德漢
上列聲請人因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債務人陳泯翰即陳顯明
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程序費用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支付命令聲請,應表明請求之原因事實;依聲請之意旨
    認債權人之請求為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
    訟法第511條第3款、第51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債權聲請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經核聲請人所提出之協議
    書、土地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及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等,尚無
    法釋明債權存在,且債權是否業已清償有不明,依首開法條
    規定,該支付命令聲請,應予駁回。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以上意見係根據台端所陳述之事實,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須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沈恆 (沈律師) 104-05-19 16:50

您好!

如同楊大律師所言,支付命令聲請拍賣抵押物都不可先行,應先設法取得債權存在的證據。有了債權證明之後,直接聲請拍賣抵押物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ia-hua 104-05-16 23:28

請問律師棘手的借錢問題,事情是這樣的,我是被借錢的人,因為同事有困難向我借錢42000,我從提款機提款及轉帳給她說的帳號,但是我看郵局存簿發現帳號戶名不是他,我該怎麼寫借據才不會怕她跑掉收不到錢?如果他不承認有收到錢,那我該向什麼單位申訴,然後要如何舉證,需不需要付打官司費用或請律師費用?

雙方的借貸契約寫清楚,你借給他多少錢,他於幾月幾日已經收到即可。 如果對方否認有收到錢,那你要想想有沒有其他資料可以證明,例如有其他人看到,或有line等對話。如果真的都沒有,且對方不認帳了,你可以試著提起詐欺告訴,說對方自始沒有還錢的意思,故意給你他人帳戶資料,使你陷入錯誤而給付。讓警方查出到底帳戶所有人是誰,請帳戶所有人來說明,這樣很容易就可以查出來對方是不是有領走這些錢。
Chia-hua 104-05-16 23:27

請問律師棘手的借錢問題,事情是這樣的,我是被借錢的人,因為同事有困難向我借錢42000,我從提款機提款及轉帳給她說的帳號,但是我看郵局存簿發現帳號戶名不是他,我該怎麼寫借據才不會怕她跑掉收不到錢?如果他不承認有收到錢,那我該向什麼單位申訴,然後要如何舉證,需不需要付打官司費用或請律師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8 09:5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請對方簽歷借據,並開立本票。 2、 倘若對方拒絕清償,可以起訴請求清償,是否委請律師,可以依據對方拒絕清償的理由及情況判斷,建議屆時再循正式諮詢處理。
Chia-hua 104-05-30 08:34

請問律師借據本票要如何填寫比較好?因為債務人說最近感冒又出車禍,還款時間要延遲,而且最近都一直聯絡不上他,讓我覺得收不到錢的風險更大,我當初借錢給他方式有轉帳和提款有簽寫借據約定八周還款方式,但擔心到時要舉證無法證明他有收到這筆錢,該怎麼辦?

巧虎 104-05-14 21:17

請教一下

我借了一個朋友錢 然後他都避不見面  而且把我也都封鎖了

後來我男友在欠錢的那位臉書好友裡面 找了欠我們錢那位的好友

在他的好友臉書上留言說他欠錢的事並叫他出來面對

請問這樣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

另外我們借他錢沒有寫借據 是用匯款方式匯錢給他的

後來約好要還款的日期 我也把我的帳戶號碼給他

但是他都沒有匯過來 目前有的證據就是 他之前有傳簡訊

他目前沒辦法還錢 希望我們給他時間 但是都過了好幾個月

現在等到的是被封鎖不見面 那我們有辦法對他提告

那是今年大概1月匯錢給他的 

過這麼久我們有辦法去對我們轉過去的那個戶頭做任何動作嗎

或是有辦法對他提告

詹忠霖 (詹律師) 104-05-14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可以將匯款紀錄和簡訊當成借款證明,向對方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返還借款

巧虎 104-05-14 23:03
回覆 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可以將匯款紀錄和簡訊當成借款證明,向對方聲請支付 ... (恕刪)

 那請教一下

我開頭的問題那裡  我在他的好友臉書上發私人訊息說他欠我錢避不見面那些

我會有任何不利的法律責任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5 09:21

 刑法第305條是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 若您只是單純請對方出來還錢 應尚不涉及恐嚇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5-15 10:11

您好:

1、如果留言的內容僅是提醒對方趕快還錢,沒有涉及恐嚇誹謗侮辱等言語的話,自然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2、您的借款債權仍未逾越時效,您可先方存證信函向對方催告,是對方情況在判斷是否進行下一步動作。亦可直接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支付命令上只要有初步的證據,例如匯款明細或記錄,法院一般就會准與核發了,若對方20天內未異議,您就可以逕自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只是對方也很有可能異議而進入起訴階段。若到起訴階段,就需要您提出更多的實證,包含人證或是簡訊、line訊息或語音留言,皆可做為證據

詳細情形如有需要協助,亦歡迎來電本所或直接前來本所會談! 

蘋果梗 104-05-14 21:09

請問公然在街上散播張貼他人身分證支票借據,可提告何種罪?

必須要如何收集證據?謝謝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5 14: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能涉販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以錄影作為證據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20 00:08

Dear 蘋果梗,

身份證上的照片是個資法明訂保護的個人資料,不得任意散布,有刑事責任。至於支票票據上若載有他人之簽名及背書,可以構成妨害祕密罪,可以一併求償

阿立 104-05-09 17:05

一個長輩過世,他沒有留下什麼遺產子女也沒有拋棄繼承。在辦完死亡登記與除戶後,收到法院通知:長輩生前販賣一筆土地,建商發現無法依照當初想像的使用,控告其繼承人要求取消交易,要其償還交易金額。

長輩當初將所得金錢大部分用來償還向女兒借的錢,而借據並沒有留存。

請問一下

1.繼承人可以在開庭時以限定繼承提出嗎?

2.會將長輩還女兒的錢歸為遺產嗎?

阿立你好,謹回覆如下:

1.目前為全面限定繼承的制度,繼承人原則上可主張不以自身的固有財產清償既成的債務

2.原則上清償債權人欠債的金額不會被列入遺產,但如果被認定是通謀虛偽製造假債權脫產的話則否。

以上供參。

阿立 104-05-12 21:03

再請問一下

繼承人共四人,通知書列為[被告3]前兩人若不出庭,對被告3與4的權益有沒有影響?

PIG 104-05-08 11:55

妹妹跟男朋友在同間公司上班,男方多次挪用公款因該有數十萬不只,公司老闆查有異狀,報警把兩人帶去警察局,但是沒有做筆錄,直接私下和解,(男方直接忽略),妹說他沒有拿公款,但是老闆不相信,也沒監視器畫面,就半騙半唬得讓妹妹講出三萬塊這個經額,有簽下本票30萬一張(說要罰十倍)跟借據....我想問如果妹妹不按照和解書每個月賠償,是否會變成刑責,還是有私下和解過就不會被告,如果沒有刑事責任,那公司頂多拿本票借據去法院提告....想知道會有什麼後果(妹妹已經還十幾萬去了,當時簽本票也滿20歲了)~請問有沒有解~"~

您好:

1.  您妹妹的男友涉嫌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或他人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仟元以下罰金」,侵占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雙方達成和解,一旦司法機關知悉或經對方提告,即使和告訴人達成和解,限於民事賠償部分,依然會有刑事責任,僅能因有和解獲得檢察官緩起訴處分。若係您妹妹的男友觸犯業務侵占,您妹妹若不知情該犯罪事實,並不會有任何刑責的問題。

2.  若您妹妹已經和對方簽立和解書,就有履行的義務,除非您可提出對方係偽造事實,證明您妹妹並無侵占事宜,提出該和解書無效的主張,進而撤銷和解契約,但必須提出相當證據。若您妹妹簽立和解書後,未依約付款,對方可以支付命令催討。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PIG 104-05-08 14:07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您妹妹的男友涉嫌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占 ... (恕刪)

 那時他們算是分手只是兩個住在一起,男方會拿錢給妹妹說給他吃紅

那次之後兩個就分開住了....因為現在是他們到警察局但是警察也不知道發生甚麼事情

就只是讓妹妹寫和解書,內容也是老闆說,妹妹寫,不照做就說要讓他去關

妹一開始就說他沒拿,老闆就說不可能,沒拿也知情,後來妹說拿一萬

老闆說最少寫三萬然後罰十倍,當下也只有老闆跟妹妹在一起而已

也沒有證據老闆是半騙半威脅所寫下的和解書(借據),我現在是想知道

如果上面沒有寫道關於偷竊的事情,那是不是沒有刑責

頂多就是借據本票會被吹繳...只要妹妹名下沒財產~~可以擺爛度過嗎

因為還十幾萬也夠多了,老闆又不願意出來協調,說我們會對他不利

一直用人在國外的藉口,怕過去找她又怕他多給我們摘一條恐嚇

我也是這兩天才知道這件事情,到時還要叫妹妹把寫過的白紙黑字都拿來給我看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吳先生 104-05-07 03:00

各位律師先生/小姐您們好:

被監護人背景,62歲,領有中度精神障礙手冊

被監護人在去年借了100萬元給甲方(用郵局匯款),直到今年我申請通過監護宣告後才得知此消息,我懷疑被監護人是被甲方詐騙,(雖然被監護人口口聲聲說是借與甲方,但沒有借據),目前甲方有承認借款之事實,不知道我可以採取什麼法律途徑要求甲方還款?還是必須要等到被監護人往生後才能採取法律途徑?目前被監護人精神狀況正常,安置在精神復建機構,不知道還需要提供哪些資訊可供參考,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7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發函請求對方清償,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清償借款訴訟

2、倘若匯款當時,受監護人已經屬於不能判別的狀態,則匯款的行為可能會有詐欺偽造文書刑事責任

Kai 104-05-06 11:17

你好!去年公司同事因家中急需像我借款,前前後後共借款新台幣25000元,說好每月償還,但卻一直藉故不還錢,且現今還不連絡,當時並無寫下借據,但有匯款紀錄與文字通訊紀錄,現在想上法院提告,有這些證據是否可行,自己有先電腦訴訟書了,卻不知道這樣寫的對不對。

您好:

對方向您借款雖無借據,但若匯款紀錄加上對方與你通訊軟體的內容,即可證明對方確實有欠款一事,建議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再依照手上的證據存證信函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andy 104-05-04 09:22

想請問一下, 親戚要借錢給我買房子, 我們可以怎樣去證明借貸關係, 以免被國稅局認定成贈與稅. 一定借據須要去法院公證

國稅局有規定說是否借貸一定要有利息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有簽借據

且有約定返還日期

通常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

但是如果幾年後被發現都沒有還錢

對方也沒任何追討動作

有可能會被認定為贈與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4 1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親戚簽訂使用無償借貸契約,親戚即不會有利息之收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4 18:40

不用一定有利息,而且有利息的話,對方就會要多繳所得稅

葉苗 104-04-30 16:44

以前同事103年12月1日約出去稱他要去其他公司承包需要五萬元向我借款於12月10號會歸還(有寫借據上有寫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出生年月日/他有蓋手印但沒有給身分證影本),其中20000以atm提款現金交付,30000以銀行轉帳交付,其後電話交談講要等104年1月10號才能償還,我於104年1月14號電話打過去說要我用簡訊銀行帳號收到會打給我,但之後一直都沒打過來,並且之後我打過去一直不接,我的電話都有錄音檔在,現在要如何讓他償還並且這種情況能告他詐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檢附相關事證,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30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楚潔 104-04-30 13:58
我的好朋友大約是在去年8月份時一時糊塗進了護膚店工作中,她很白癡的在做第一個客人時,掏心掏肺的把自己在那工作的原因告知了他的第一個客人,包含本名及電話號碼居住在哪;在鐘點結束前,他的客人信誓旦旦的說要幫我朋友處理她的困難,要我朋友不要繼續在護膚店工作,而我朋友也在那護膚店工作一天後就沒去了;之後我朋友和那客人有幾個月的相處,一開始我朋友還很開心的和我說她覺得心中的壓力釋放好多,而那男的不外乎的就是每個月拿了三萬元給我朋友,後期我朋友的親戚有小工作室要做頂讓,那男的在知道我朋友親戚那有工作室要頂讓後出資讓我朋友頂下;時間久了,我朋友越是發覺他無法和這男的相處,這男的言談中總是脫離不了性愛,發脾氣時太極端,總愛神出鬼沒的說在我朋友的附近,要我朋友與他碰面;所以我朋友開始對這男的產生恐懼,甚至很刻意的逃避和這男的碰面,然後這男生就開始說要我朋友把錢還他,說我朋友欺騙他,一直講要去找我朋友的家人!而我朋友回應他隨便你;之類的話之後,這男的又說他要的不是錢,錢對他來說不重要,他只是想要我朋友回應他,不要不理他;之後我朋友一樣不想理他,這男的又開始擅自的跑到我朋友她那時頂下的工作室,發現我朋友不在那裡後;又開始說我朋友騙他,他要找我朋友的家人,還錢等.............(反正他們的故事就是這男的是個恐怖情人,心情好時問我朋友生活還過得去嗎,要拿錢給我朋友,心情不好就是還錢,我要找你家人.......最終我朋友對他已由愛生為恐懼);這男的又一直講的好像全台灣官員或律師都和他多熟一樣,讓我朋友在一氣之下罵了這男人一頓,說這男人根本變態之類的........ Ps'我朋友在開始對這男生感覺到反感之後,就沒再和男方拿過任何一毛錢了,反而這男的兩三星期前還自動加碼說要一個月拿十萬給我朋友,我朋友仍然無動於衷..... 我想請問的是~ 1.我的朋友是在沒有簽下借據下收了男方的錢,算欠債嗎?(那錢不是朋友和男方索要或是借資) 2.男方在沒有任何合約下出資給我朋友頂下工作室,只有匯款紀錄,而我朋友為了不再和男方有瓜葛,所以把工作室再頂了出去,是詐欺嗎?他又憑著什麼能告我朋友詐欺呢? 3.男方要求我朋友返還現金,我朋友沒有錢還是犯什麼罪?他能憑什麼要我朋友返還呢? 4.男方已經嚴重打擾到我朋友的作息與精神,我朋友能做什麼行動先保護自己咧?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30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對男生之言論行為開始錄音錄影蒐證,以利日後若提告被告,均有證據可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采 104-04-30 12:39

您好:因為家母曾經跟一位朋友簽屬合資同意書,債權人看家母急需用錢故同意借出200萬。債務人在合約上掛著合資同意書,實為還款借據,約定每個月以5萬給錢,須給8年,並以房屋當作抵押,若沒辦法給款,以利19%計(我哥為連帶保證人)。3個月後已無力償還,並把抵押品賣給債權人兒子,事後繼續還錢。家兄日前發現,除了本張合資同意書外,家母上簽一張本票200單據,覺得備受欺騙。我們可以訴請合約失效嗎?那我們應該怎麼做?

P.S過程中,這個買房的人曾經持高爾夫球桿到家中討債,我們有報警,但是苦無證據(證人不願得罪,當事人也矢口否認),萬一訴請法律,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又開始威脅我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30 16: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請提供協議書的全文,以利判斷。

不過就您所述的狀況,難以主張契約脅迫或是重利等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審視您們契約內容如何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wimming 104-04-29 00:27

去年六月朋友以投資名義向我遊說出資十萬人民幣,當錢匯給他後確改口說錢他用借的,並提供簡易的借據但上面確無蓋手印及蓋章,對投資一事完全不提,然而借據期限也在去年12月到期,人確避不見面也沒還款動作,只有在通訊然體中告知會還錢,但確是一個月拖過一個月,就跟你賴皮,然而最近有其他朋友告知他也用這手法向其他朋友借錢,請問這種行為算詐欺嗎?如報警會被受理嗎?如果要提告要如果處理,請律師大大能否提示該如何處置。謝謝

您好:

1.  若對方向您借款並簽下借據,只要是借款人親自簽名就發生效力,不一定要蓋章或蓋手印,加上對方與你通訊軟體的內容,都可證明對方確實有欠款一事。,因此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其中存證信函可作為核發支付命令證據。當支付命令送達於債務人後,若對方未在20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您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

2.  依您所述,若對方係以投資名義到處向朋友遊說借款,確實有涉嫌觸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因為對方確實以投資做為「行使詐術」,會讓對方心甘情願借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9 10:15

您好

  建議您可以準備相關資料後 直接提告詐欺

  其他具體問題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9 14: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行為,如對方向您推銷之錄音或廣告等,可彙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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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L 104-04-25 16:02

因為賭博欠的賭債,沒簽下借據也沒簽下本票,對方說有人證可以證明欠款,但是沒有資金互相流動。只有傳訊息問對方什麼時候還錢,對方也一直沒有回答。

請問這樣債主可以因為有人證提告索取欠債嗎?而欠債人被提告的話需要提出是賭債的證據反駁欠債說法嗎?

楊律師 104-04-25 18:50

請對方先舉證你們有借貸合意與交付借貸借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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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資金流向及人證出來作證,則對方仍可能會勝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5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能證明雙方為借貸合意且亦有交付款項,如收據或匯款紀錄,即有可能成立之,目前可就是否有借貸合意及交付款項部分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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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17 01:18

一個朋友她去年跟我借了70萬.當時也簽下本票借據.後來他說要把房子賣了以後才能還我錢.我也跟他時間去賣.但後來我想乾脆我直接把房子買下來.一查之下才發現屋主根本不是他.後來協商說要每個月慢慢還.至今一次都未給過.打電話也不接了.請問他這樣是否算是詐欺.賣房子的事情有LINE的對話紀錄.這樣是否可算是證據呢.煩請協助幫忙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7 07:40

欠債不還要告詐欺不容易,除非對方可以證明對方可以隱匿自己的償債能力、擺明借了就不還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7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本票裁定,若對方未異議,待確定後,即可強制執行,至於是否構成刑事詐欺,您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並與您財產上之損失有直接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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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tken 104-04-16 21:20
請問我親戚89年6月有簽一張借據給我母親,但母親於今年往生的話,身為繼承人的子女與配偶該如何繼承此筆債權以利後續追討?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6 22:22

1.請注意借款返還請求權時效為15年,不過輕忽過了時效

2.建議備齊資料找律師撰狀或訴訟,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方式來行使權利,以免錯失時效,而確保權利(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我國是採當然繼承

從你母親死亡開始

你們就繼承所有權利義務

只是行政作業上還是必須為繼承登記(不涉及繼承與否)

但要注意借貸只有十五年時效

你們的借款已經快要超過十五年時效

建議用你們的名義催討

如果不還要在滿十五年以前快點提告

否則將會罹於時效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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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蘇達 104-04-14 21:20

我親戚在十五年前與友人借了40萬元並於兩年內還清,

但之間借與還都沒有書面紀錄資料,

差不多幾年前該友人向兒子聲稱此筆債務尚未還清,

友人兒子開始以高利貸的方式討債,以一個月5萬、一年60萬的利息不斷累加,

最後我親戚還在對方的恐嚇下簽了本票695萬,

還傻傻去了調解委員會承認此筆債務

目前沒有掌握對方恐嚇證據

不過與對方兒子談話過程中有錄到對方親口說這筆債務是高利貸,

計算方式為一個月5萬一年60萬的金額利息不斷累加

且當初沒有任何借據也不知道借多少錢。

請問這樣還有什麼辦法可以救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4 2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能涉犯重利罪,建議可以提起刑事告訴,不過提告前,建議親自尋求正式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34

因為時間已經久遠,若主張是基於強暴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舉證上可能會有點困難。建議就不要還了,讓債務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債權人也無法執行之狀態!若對方仍舊暴力討債,可蒐集相關證據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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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對方的行為涉嫌觸犯我國刑法第344條重利罪,建議先蒐集對方恐嚇的相關證據向警方報案。

2.因為雙方借貸關係都無借據,因此必須透過匯款紀錄和人證來證明債務關係。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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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蘇達 104-04-14 21:01

我親戚在十五年前與友人借了40萬元並於兩年內還清,

但之間借與還都沒有書面紀錄資料,

差不多幾年前該友人向兒子聲稱此筆債務尚未還清,

友人兒子開始以高利貸的方式討債,以一個月5萬、一年60萬的利息不斷累加,

最後我親戚還在對方的恐嚇下簽了本票695萬,

還傻傻去了調解委員會承認此筆債務

目前沒有掌握對方恐嚇證據

不過與對方兒子談話過程中有錄到對方親口說這筆債務是高利貸,

計算方式為一個月5萬一年60萬的金額利息不斷累加

且當初沒有任何借據也不知道借多少錢。

請問這樣還有什麼辦法可以救濟嗎?

珮珮 104-04-08 22:17

敝人今年23歲,對方今年21歲,小我兩歲 

我從101~103年間,陸陸續續有借對方錢

因為是朋友,年紀又輕.不懂得要立借據自保..也沒想過會被朋友反咬一口

他103年收到兵役體檢單..因不知道何時會進軍營..於是告訴我,給我提款卡還有密碼..讓我自己去領錢

我在103年3月領了兩次(3000*2) 104年2月領過一次(17000)

皆是口頭約定好的金額.沒有多領.領完以後他戶頭還有餘額

104年3月我要依約好的日期去領錢的時候..卡片居然掛遺失

我很生氣發覺被騙了,就把卡片隨手丟掉了

過沒幾天,被警局通知要做刑事筆錄...對方要告我詐欺

說從99~104年...每個月給我8000~10000..已經陸陸續續給我80~100萬了

可是我實際上根本沒拿到那些錢....他常常在約好還錢見面的時候才告訴我"他沒錢

有時候還零錢....有時候幾百塊..唯有幾次1000~2000....

我們見面的時候都只有我們兩個人....無他人....也沒有人知道我們的借貸關係...

第二次作筆錄時...他提供警方帳戶領款資料!卡片開戶101年...領款紀錄101~104年的

總共約27筆(約23萬多)他說那27筆都是我領的....實際我才領了三筆

我請警方幫我調取款影像.....結果各大銀行影像只保管6個月...都釣不到影像了

我超級莫名其妙....對方作筆錄的時候..說我領了十幾筆就已經在說謊

調出資料以後...變成27筆全部都是我領的....又沒有影像記錄了

我該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8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針對您無施用詐術之行為進行辯護,以利爭取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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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8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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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4-09 00:54

 你可以問警察

他是怎樣證明是我領的?

且 我建議你反告他誣告

一、建議你做民間測謊,如果測過的話就拿來用,測不過就不要拿來用(誠實的人測謊未必會過,如果你是聲請地檢署幫你安排測謊,後來測不過不是自己打自己臉)。

二、因為你們之間的糾紛,並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各說各話是很正常的,測謊是可以考慮的選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09 15:39

您好,

一般正常人很難說提款卡遺失會不立刻掛失,還讓人家領了27次,這顯然悖於常情。您的案件建議選任辯護律師拚不起訴,千萬不要等到被起訴之後再請律師拚無罪,到時候會很麻煩。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09 23:13

Dear 佩佩

若告訴人在偵查過程中 就案情重要事項說謊 則您可以請命其具結(即表示據實陳述之意)後提告偽證罪 偽證罪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且屬於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 又由於告訴人一般而言皆同時具有證人身份 所以不得作偽證。(但偽證罪的犯罪時點是在檢察官偵查時,所以在警詢階段還不得提起)

至於本案中很明顯對造是想要借提告以多獲取錢財 就其是否有使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意圖仍須?酌之 本案成立誣告罪之空間可能不大。

小凱 104-04-06 21:19

朋友欠了一筆約六萬塊,原本說好每個月還,結果一直拖,拖到現在半年了,朋友是職業軍人,當初基於信任沒有簽借據,資料也只有電話和名字,和簡單的簡訊來往,匯款單還在,這樣有辦法討得回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保留您們的對話紀錄及匯款單,應仍有機會追回,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06 23:06

Dear 小凱

簡訊內容可以證明雙方間有借貸之關係 則俾利求償

否則僅有匯款單沒有借據之情形下證據似顯不足,建議您日後無論如何皆要請對方開立收據給您。

本案若須協助,請來電洽詢,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6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6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向法院對對方聲請支付命令,請求償還之,若對方無異議,待確定後,即可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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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4-07 10:06

王律師 (王律師) 104-04-07 15:25

如果只有匯款收據,很容易因為原因事實不足而遭到不利認定。

你可以試者傳訊息問借款人何時方便還錢,一旦他有回覆有關借款之資訊,對於以後認定事實,較有幫住。

小庭 104-04-01 15:57

律師您好:
     我姑姑是台北某郵局的經理,在我爺爺103年6月過世之後,於6、7月期間,偽造爺爺的簽名,在自己工作的郵局,陸續把爺爺的四筆定存全數領出,之後約9月我們在鄰近郵局申請查詢爺爺的存款資料,發現錢已被領光,爺爺過世之後還會簽自己的名字把錢領出,單據上的除了臨櫃專員的蓋章,還有我姑姑的蓋章李xx經理,我爺爺也是郵局的客戶,雖然是她的父親,但是否已構成犯罪,他自己本身是郵局主管,也不可能不知道客戶已經死亡,又她是公務人員嗎,在郵局工作近20年也當上主管職務多年,罪會不會更重。   

      期間在10月簽了財產協議書,繼承共有四個,上面寫說動產部分由我大伯全權處理,但早在協議書之前姑姑就把錢領出。在12月28日他們拿了一張動產的明細表給我父親簽名,上面有郵局存款農會銀行等存款明細總共500多萬,還寫說爺爺生前向姑姑借款150萬,但是她拿不出借據,還有每個人總共能分得多少錢。最後我父親在上面簽名,並附註:我承認父親金錢共500多萬元,暫不分錢,請問這張單子是否具有法律效用,會不會影響我們的權益,因為我父親已在上面簽名,雖然有附註,負債的那150萬也算數嗎?那她在12月時才拿出這張單子,會影響到他所犯的侵佔偽造文書等罪嗎?   

目前已請律師發過一次律師函,對方一個禮拜後也請了兩位律師發函給我們,說我爸爸也有在單子上簽名,所以他領錢不構成偽造文書等罪,不然我爸也是共犯,是這樣嗎她會沒有罪嗎?最後我們也向郵局申訴管道申訴這件事情,現在最擔心簽那張單子影響整件事情的發展,請問我們之後該怎麼做比較好,請求各大律師給予意見,感恩不盡!

1. 是否有偽造,訴訟中做筆跡鑑定即可證明,要聲請調查證據(含調閱傳票鑑定等)。

2. 如對方真有偽造,刑事上要提告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這不是侵占)。

3.民事上要依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起訴請求應得遺產

4. 至於你父親簽的那張紙有何不利影響,要看過那張紙的具體內容才能判斷是否有拋棄繼承等等之意思,而對方是否對被繼承人有債權,也不是這張紙一定能完全證明。

5. 如郵局的疏忽具體上已經達到侵權行為的程度(要看是否為真的印鑑章等),並舉證損害,可向郵局主請求賠償,否則,應只能向對方請求遺產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1 16:25

 

您好

      建議您提供相關資料至律師事務所供律師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所言是否屬實呢?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1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爺爺的各張取款憑條,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侵占偽造文書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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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1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爺爺的各張取款憑條,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侵占偽造文書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在過逝後仍用您爺爺的章領出,即有偽造文書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4-02 09:00

您好:

1、照您的描述確實,您姑姑確實有偽造文書業務侵占之情形,而且因為她是公務員,處罰上罪確實會更重。

2、至於您所說您父親簽的協議,目前看起來僅有一般民事契約之性質,但仍要看契約內容而定,是否有同意放棄遺產繼承之意思,至於刑事上亦要看協議內容是否為所有人都同意您姑姑在您爺爺死後提領該筆金額,這個都仍須看條文內容判斷而定,尚未可一概而論。

3、至於最後的問題恐怕只是對方律師恐嚇或嚇唬您們,是否構成刑事犯罪有特殊的行為要件認定,不會僅因一紙協議即構成犯罪,惟同前所述,仍須看當初您父親簽的協議內容究係為何,否則難以判斷目前之法律關係

因此歡迎您前來本所或撥打電話詳談,以保障您及父親的權益!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可能要具體瞭解狀況

你父親是否有涉入其中

否則告了之後反而被告

這就不划算了

建議你們找律師具體研究相關對策

這樣會比較全面

而不是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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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庭 104-04-01 15:00

律師您好:
     我姑姑是台北某郵局的經理,在我爺爺103年6月過世之後,於6、7月期間,偽造爺爺的簽名,在自己工作的郵局,陸續把爺爺的四筆定存全數領出,之後約9月我們在鄰近郵局申請查詢爺爺的存款資料,發現錢已被領光,爺爺過世之後還會簽自己的名字把錢領出,單據上的除了臨櫃專員的蓋章,還有我姑姑的蓋章李xx經理,我爺爺也是郵局的客戶,雖然是她的父親,但是否已構成犯罪,他自己本身是郵局主管,也不可能不知道客戶已經死亡,又她是公務人員嗎,在郵局工作近20年也當上主管職務多年,罪會不會更重。   

      期間在10月簽了財產協議書,繼承共有四個,上面寫說動產部分由我大伯全權處理,但早在協議書之前姑姑就把錢領出。在12月28日他們拿了一張動產的明細表給我父親簽名,上面有郵局存款農會銀行等存款明細總共500多萬,還寫說爺爺生前向姑姑借款150萬,但是她拿不出借據,還有每個人總共能分得多少錢。最後我父親在上面簽名,並附註:我承認父親金錢共500多萬元,暫不分錢,請問這張單子是否具有法律效用,會不會影響我們的權益,因為我父親已在上面簽名,雖然有附註,負債的那150萬也算數嗎?那她在12月時才拿出這張單子,會影響到他所犯的侵佔偽造文書等罪嗎?   

目前已請律師發過一次律師函,對方一個禮拜後也請了兩位律師發函給我們,說我爸爸也有在單子上簽名,所以他領錢不構成偽造文書等罪,不然我爸也是共犯,是這樣嗎她會沒有罪嗎?最後我們也向郵局申訴管道申訴這件事情,現在最擔心簽那張單子影響整件事情的發展,請問我們之後該怎麼做比較好,請求各大律師給予意見,感恩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6: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涉及偽造文書

2、有關於定存的部份,倘若已經包含於您父親所簽立的單據裡,則本來可以涉及侵佔罪部份,可能就不會成立了。

3、相關的權利義務,必須看所簽立的單據所有內容判斷是否構成遺產分割協議。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由您的父親親自進行正式諮詢,始能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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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庭 104-04-01 18:26

律師您好:

      侵占罪是不是在盜領時即成立,就算他後來才要把錢拿出來分,這樣不算是侵佔罪嗎,他事後列出單據時已經事過半年,原因是他知道我們在查這件事,最後才列單交代金額,而且他的身分是郵局經理,定存盜領都是由他及某位窗口專員承辦,這樣以他的身分做這件事是否也涉及業務侵占

      父親所簽的單據上面有1.郵局及銀行存款金額,2.爺爺負債150萬(沒有借據),3.喪葬費等支出,4.最後列出每人可分配金額多少錢,最後附註"本人對上述金額均已詳細核對無誤,並予認同,同意依計算結果先行分配金額,日後有下列情形時得再分配金額或繳回金額,包含1.遺產增加時2.因負債增加或預留事務不足3.因其他因素而有上述情形發生時",最後我的父親寫上我承認父親金錢5,879,223元整103.12.28日,然後我的父親簽名,沒有蓋章,這張單據上面沒有其他三位繼承人的簽名,也沒有壓日期,若每位繼承人都有簽名,但都簽在不同張紙上,能算是遺產分配協議嗎(10月間有寫一份財產分配書,每一張都有他們四個人的簽名)?

      因為我的父親本身領有輕度精神障礙手冊,非常需要律師的協助與答覆,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0: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理上確實是侵占當下就成立了,不過此部分仍涉及事證認定問題,實務上多有認為,倘若事後有將遺產依法處理,則不會構成犯罪。

2、該單據倘若經過您的父親簽字就可以發生遺產確認等效果。至於輕度精神障礙手冊並不能成為免責事由,必須個案判斷您父親的精神狀態。

3、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該單據,並與您的父親一同尋求正式諮詢,考慮是否提告遺產分割偽造文書,以保障權益。

 

小綺 104-04-01 14:04

各位律師好!

我朋友跟我借錢,當時沒有寫借據,只有匯款明細和line上的對話內容,一開始到了還款時間他就不接電話不回訊息,過了幾天就回訊息說下次會還,之後到了時間還是一樣這種態度,最後就完全連絡不到他了。而連絡到他家人,家人也沒想解決的意思,就說他都沒回家再幫我連絡他看看。後來我有寄存證信函,但如果還是沒有用,麻煩請教各位律師我還有其他管道可以討回嗎?給我一點協助,感謝你們!

甚麼時候借款? 這牽涉時效,要看line的對話內容來判斷是否可證明有借款合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4-04-01 15:45

您好!

如果對方不願意還錢,可備妥證物,透過法院以支付命令調解訴訟等程序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1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1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雙方借款合意之證據及匯款證明,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借款返還;若有當初雙方借款之對話紀錄,亦可考慮視內容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01 23:14

1.依你所述,其他管道都沒用,後續建議用法律程序(民事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刑事詐欺等)處理,當然,證據齊全會較好(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