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宇 104-02-14 18:57

我的媽媽跟爸爸在我出生8個月時就離婚了,我今年12歲,在這12年,他幾乎沒有給我們任何一毛錢當贍養費,我們也很少主動跟他拿,他有買一隻手機給我,從那之後,他便不斷打電話騷擾我,因為電話費是他繳,聽我兩個20幾歲的哥哥還有媽媽跟許多親戚說爸爸與媽媽結婚時,3翻兩次的家暴媽媽,還有曾經叫媽媽下車,他開著車從媽媽的小腿碾了過去,媽媽曾經試者逃走,我媽的腳整片瘀青,之後還有種種但小哥那時還是嬰兒,我媽拉者大歌跑,卻忘了小哥,我爸當時有做事要把我哥摔在地上,也有藥罐瓦斯在我哥嘴裡,及時被鄰居搶走,他還曾經把門反鎖,家暴我媽,我媽不敢反抗,只好被他打得傷痕累累,附近鄰居跟親戚都是證人,因此我很怕我爸,雖然我沒看過他打我媽,但他曾經寞名跑到我家打我大哥,砸我大哥的車,有一次因為我不接他電話的地3天,他直接衝來我家,跑到房間,那時的媽媽在換衣服,之後我有接過他幾次電話,之後又沒接,他就打給我的親戚每個他都打了,就是要我打給他,逼不得已我只好打,之後有一陣子我又不接了,我覺得我自己可能被他搞到有憂鬱症了,是否我可以聲請保護令讓他無法騷擾我???(我媽被家暴時並沒報警,驗傷)我還不想報警,我想先聽聽各位律師跟各位朋友的想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1: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恐嚇的部份,建議應該去驗傷並且蒐證,以利將來訴訟之用。

2、您不願意報警可以直接聲請保護令

 

104-02-12 17:38

您好,想請教一下,上個月我告人恐嚇,他到案說明之後不承認,所以後來警方那邊說需要證人,所以又帶我朋友去做了一次證人筆錄,結果沒想到太緊張了所以有些地方說錯,變成我可能會變成被告,請問這樣的情形能怎麼辦?? 有沒有辦法可以解決或是挽救?? 拜託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2 17: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錯的內容為何?為何說錯。

2、可以嘗試補充製作筆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2 22:53

您好,可以具狀陳報。

yuik 104-02-12 11:08

代朋友詢問一下~
朋友稱Q

Q朋友在廣告公司上班,幫人刊登報紙廣告~前幾天收到地方法院來函以證人身份出庭作證關於著作權案件,案件是關於某家保全公司盜用別人娃娃圖案刊登廣告,就這麼剛好是Q朋友經手的二年前廣告,雖然Q朋友有印象是從他手上經手刊登但公司已沒有資料~~只剩對方提供的剪報資料~也問說是自己做的還是有其他人所做的~Q朋有說有美工~法官請Q朋友回去調公司資料如帳單刊登日期~但卻不是對方提供的侵權的廣告~請問這樣證據不足Q朋有和美工會有刑責上的問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2 17: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請就該著作的來龍去脈說明,包含如何取得原始著作,是受誰委託處理,之後交由誰?。

2、倘若您不了解案情,應該由當事人直接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長謚 104-02-10 20:17

我老婆在網路上開拍賣群組,昨天有位買家在令外一個群組問衣服款式,我老婆  看到這位買家的詢問,因此把這位買家加入好友,幫住這位買家,結果達不到此買家的要求,此買家卻在我老婆的群組把所有的買家加為好友,造成其他買家的困擾,有些買家紛紛的向我老婆反應,有些買家因此心情不愉快而退出群組,影響群組的生意,此買家也有加我好友,後來我私訊這位買家..

我:你是在亂加殺小?

我:你是在跟我老婆灰殺小?

我:沒辦法貨到付款你是想怎樣?

我:想上新聞還是被肉搜?

我:在沒品一點就叫你出來洗門風

買家:殺小

買家:你老婆哪位阿

買家:講話阿

買家:阿不是很慶

買家:幹伶娘

然後這位買家把我跟他的聊天內容截圖po在臉書,另外附加文字,之後我截圖下來這位買家就把po文刪掉了

 

請問:

這位買家是否構成侮辱罪?

這位買家也針對我的言語要告我會成立嗎?

這位買家影響我老婆的群組生意是否可求賠償

這位買家用三字經罵我讓我身心受瘡是否可求賠償

這位買家把我和他的聊天內容截圖po在臉書是否可以告這位買家毀謗?是否可求精神賠償

請各位律師朋友幫幫我,我自己本身工作月收入不多,有老婆跟兩個小孩要養,老婆都在家故小孩都沒工作,前幾天才收到朋友介紹的批發廠,準備開群組賣流行服裝,前天才開賣,昨天卻遭到這位買家的騷擾,嚴重影響生意及名譽

所有的事情經過有證人可以作人證,聊天記錄沒刪除並且都有截圖作物證,請各位幫忙,謝謝

tommy 104-02-10 17:44

我是一家大公司的小幹部,遭受一個下屬同事的謾罵,飆罵三字經,

約3~5分之久,對方平均15~20秒即問候我家人一句,以及嘲笑我

舉例如 他x的   你他X的  你他X的B

周遭約有10~20名同事見證到,

我並無錄音,事發太突然,但絕對能找到證人

事後我覺得同事看我的目光怪怪的,令我內心感到非常痛苦

我不熟法律,請問沒錄音這樣告的過去嗎?

我該如何讓他罵人的行為付出代價

他這樣只有構成公然汙辱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0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蒐證或是以傳喚證人的方式提起公然侮辱告訴。

2、亦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訴,由公司作成懲處。

 

 

 

 

可以證人證據,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要注意6個月的期限,民事部分可請求對方道歉以及精神賠償時效事2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1. 對方在公開場合做出您前述之批評的話,已經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雖然您並未錄音存證,但只要找到多人都可證明他有罵你即可,您亦可調閱附近有無監視器,作為佐證。

2.您除了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因您亦受有精神上的損害,可依民法第195條侵害名譽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一、台灣人不喜歡作證,有時候因為人情壓力,無證還喜歡說我沒聽到我沒看到。

二、所以如果是打算先告再聲請證人出庭作證,而剛好所有的證人沒有一個人願意說實話,那你就會變成沒有證據提告,有被告誣告的風險。

三、比較安全的作法,是先搜集證人說法的錄音,錄的時候要自然,最好是在公開場合錄。記得不能教證人怎麼說,要讓證人自然地說。

四,以這樣的方式提告,風險相對較小。

五、公然侮辱告訴乃論,如果後續和解了還可以撤回,以和為貴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allen 104-02-09 13:44

警察 盤查我們 在我朋友身上搜到 K它命捲煙4支

到了 派出所 驗尿我呈 陽性反應 上課 罰錢 我都繳了去了

當下 做筆錄 警方 問我 東西是你朋友 請你的?

我第一次被抓 我很緊張 

我朋友 被以轉讓 移送

其實是合資一起購買 吸食的 當下沒說

如果 傳我當證人 

我沒有照筆錄說 會怎麼樣嗎??

合資 購買 吸食 會有事情嗎??

我的學業還沒完成 不想有事情.........

謝謝 律師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稱為雙方合資購買之,您買您施用之毒品,您朋友買您朋友施用之毒品,非您朋友轉任給您,避免您朋友成立轉讓毒品之犯罪,至於出購買毒品施用,僅成立施用毒品之犯罪,無販賣或轉讓之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1:38

您好,若是您朋友轉讓給您,您僅係朋友案件之證人,但朋友比較麻煩,間已請朋友委任律師答辯之。

無尾熊 104-02-05 06:38

我11月出懷孕的時候,我先生還開心!

可是…他12月9日突然說他想要離婚,一直吵著要我把孩子打掉,而且說離婚已經想了很久!

直到婚宴(一月四日)前20天雙方家長出來講,因為我先生一直鬧說,感情不和,他對我沒有感情了!

最後家長勸說住在一起,要生活過才知道!

其中在12月份先生還有工作,所以生活還算正常,沒有太過分!但是也有很多活動,都說我懷孕,不讓我去!

被逼到不行婚宴前兩天跟他去打孩子,當天晚上他就跟朋友去單身趴!

婚宴當天,一會到家,他換玩衣服又出去玩通宵!!

從一月份開始,他的活動都是通宵居多,去的大多都是不給我跟的局!一直逼我離婚

 

甚至…他找的證人也是他的公司同事!!

我在前幾天回他家收東西才知道,他大多時間沒回家都住在一個女生家!!

而那個女生也是證人介紹給他認識的!!

其中…他們三人還一直有串謊騙我!

請問…這個可以訴請離婚無效嗎?

證人跟我家有利益關係,而且只是看過我,也知道我不想離婚

 

協議離婚的兩個證人必須確實知道兩人的離婚意願,否則離婚要件不成立,離婚不生效!

沈恆 (沈律師) 104-02-05 07:43

您好!

如果您自願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又有兩個合法證人,並辦妥離婚登記,原則上離婚就有效。依您所述情形,還看不出有構成離婚無效的理由。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無尾熊 104-02-05 07:45

先生說如果我不簽他就一直繼續這樣下去…

就您所述(婚姻)的問題,已於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但是倆造如未去戶政機關辦妥離婚登記手續婚姻關係仍然存在,為保護您的權益,本所誠願協助倆位居間調解,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處理婚姻問題實務經驗提供給倆位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律師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是否已經去登記離婚

如果還沒有去戶政登記

是不算離婚

就算簽字也不一定要去登記

如果已經登記離婚

如果兩個證人在簽離婚協議書時

並沒有在場的話

離婚是無效的

如果要在場且你也簽字離婚

縱使嘴巴說不願意

但還是簽了

恐怕離婚還是會生效

我建議你思考後續處理問題

包含給付撫養費等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如果還沒辦離婚登記,那婚姻還是有效存在,如果已經辦了,那可以被詐欺而同意離婚來主張,但這部分要看是不是還在主張期限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5 1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辦理離婚登記,再爭執離婚無效僅能針對證人是否知悉雙方離婚真意並簽名之,若也證據可證明,方有機會提起訴訟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請再三思,是否真的還要這個男人,再決定是否提告。這確定是你要的幸福嗎?

二、你說的情況是證人未親自見聞你有離婚的真意,但要看證人開庭時怎麼說了。

三、為避免開庭後證人說謊,可考慮事先錄證人音。智慧型手機都有通話錄音app 可下載,錄到後找律師幫你再確認再處理吧。

四、可找個律師查些勝訴判決供你參考,再據以搜證,搜到的證據會更有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hoho987 104-02-04 16:53

以前應徵工作曾經被騙簽名對方是做類似線上簽賭的工作,當時還要我提供郵局或銀行本子給他..覺得很詭異就當場跟他說no離開了..被騙簽名是因為面試的時候她說要測字看看我文筆...不疑有她就在一張A4的空白紙上簽名了..好幾年過去了,都沒發生事情..再加上自己當時也不太懂人世間的險惡....

現在回想起來才發現,這其實是滿可怕的一件事...假如過幾年後對方有心在那張有我簽名的空白紙上面胡亂增加文字...例如把我變成某某人頭的保證人...

保證個幾千萬債務... 請問我能夠主張被詐騙撤銷契約嗎??並能反控告對方詐欺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4 17:30

若有您所述情形,刑事部分可提告詐欺取材罪,民事部分則可以主張受詐欺而為意思表示為由主張撤銷,但須注意應於發現後1年內或是意思表示後10年內為之。

hoho987 104-02-04 18:12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有您所述情形,刑事部分可提告詐欺取材罪,民事部分則可以主張受詐欺而為意思表示為由主張撤銷,但 ... (恕刪)

 律師您所說的,民事部分則可以主張受詐欺而為意思表示為由主張撤銷,但須注意應於"發現"後1年內或是意思表示後10年內為之。

我目前也不知那張被騙簽名的空白紙有沒有被亂加利用,當時面試的人是說要測字看文筆....而且好幾年過去了. 我現在這樣的情況算是有"發現" 嗎??

 

一、要主張詐欺必需要舉證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

二、如果你還能與對方取得聯絡,要不動聲色的先搜證。如果你在搜證的時候仇視對方,那麼要搜集到有利的證據會比較困難;反之,如果你假裝自己還是對方的朋友,就比較有機會搜到。當然如果他已經把你的紙寫了什麼東西出去,你要搜證困難度會比較高。與其你自己去搜證,不如找其他人也去找同一個工作,對方也是有可能會用同樣的方式再騙一次的,這樣就有機會搜集到證據

三、只是比較少見到詐騙集團這麼有耐心這麼多年都不下手,所以會不會真的只是算一下命而已吶

四、簽名蓋章的確要小心,很多人因此傾家蕩產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草津 104-02-04 12:00

請問 我莫名其妙的被女友的前任男友打了,有報警但不敢提告,有監視器畫面但模糊,警方有查到車牌是女友的前男友,我不認識對方,女友願意幫忙指證但怕被報復,請問證人可以保密嗎?

阿國 104-02-03 14:29

請問:前公司與供應商發生合約糾紛,雖已離職一年多了,還是被傳喚當證人,請問可以不出席嗎?或是可以無限期請假?謝謝!(到新公司不久,怕會影響工作

小四 104-02-03 09:54

您好,向您請教些問題.

     我已離婚一年多,前夫身為二位未成年子女的原監護人,但未善盡監護之職及常有對孩子做精神家暴之情事發生,而我為了爭取二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我於103年11月初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官司,現今審理進度已將進入到要傳喚孩子做證人及詢問子女意願。

     現我想向您請教的是,如當庭詢問孩子意願後,子女願意跟隨我的話,法官會如子女意願將監護權改判給我嗎?如法官當日當庭同意子女監護權歸我,我是否能立即帶走孩子,不需要再讓孩子回到前夫家,因孩子可能會因官司而又回到前夫家等通知這段時間受到傷害責罵及欺凌,再則,現審理進度已將進入到要傳喚孩子做證人及詢問子女意願,預計還要多久時間,才會結束官司判定勝訴呢。

  謝謝您.

    

您好:

1.因您前夫有暴力行為,且有前科,根本無法照顧小孩,因此若小孩直接表明希望由您監護,應可順利取得監護權。本件屬於家事案件,且為保護小孩的權益,約2個月內案件就會有結果。

2.如果判決獲得勝訴,您即可帶走小孩,若對方仍不履行,您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強迫對方交出孩子。惟對方雖未有監護權,但仍具有探視權,因此,除改定監護人外,並同時定出探視未成年子女的方法,以避免後續探視產生爭議。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3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應會派社工訪談,做成訪談報告,可針對訪談報告中對您前夫之描述加以比較說明之,又未成年子女之意願,亦為判斷標準之一,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書狀,出庭釐清雙方之各項比較關係,為您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以符合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3 23:02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ag059087 104-02-02 13:55

事情原由:家母住中部, 20幾年前買了房子, 跟她自己工作保險公司貸款, 貸款人是她, 連帶保證人是我, 7,8年前家母過戶給我, 當時我未婚, 房子名字變成我, 每月繳款是家母帳戶自動扣款; 我因長年工作住北部, 已在北部定居結婚生子, 婚後陸續買了車子(無車貸), 房子(有房貸), 名字皆為我老婆所有, 我們兩夫妻結婚時並沒有特別申請財產分開。前2年家母退休, 問她退休後財務規劃, 一直不明確跟我們說明, 直到這個月, 債權人來追討, 家母才想用房子增貸, 因須經過我同意, 我才發現家母財務狀況有大問題, 不只房貸, 還有外面欠債, 跟親戚朋友的金錢往來, 亂七八糟, 債台高築, 連房子所有權狀也遺失, 已申請補發中, 但要等公告一個月。雖房貸目前仍每月自動扣繳, 但應該支撐不了幾個月, 目前打算方式是把家母房子賣掉, 來償還房貸與債務。但為了確保不影響我老婆、我的小孩, 是否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我與我老婆已討論,並同意)是正確的方式? 若房貸無法正常繳款, 對我連帶保證人有何影響? 是否會影響到我老婆? 感謝!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依閣下情況,建議應儘速辦理夫妻分別財產登記,如需瞭解作業程序,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喵將 104-02-01 23:00

戶外張貼文宣內容「A君侵門踏戶嗆長輩爆粗口,跑到叔叔店裡叫囂、礁髒話(罵LP)、猶如潑婦罵街行徑」,其內容有文件及證人足以證明事實,請問有妨礙A君名譽之罪嗎? 那A君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之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2 09:54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A的行為可能涉販公然侮辱

2、該文件倘若就A君的身分有具體指摘,則可能涉犯加重誹謗罪。

 

 

 

 

 

104-02-01 13:06

律師您好

前兩天我朋友騎車要去載她妹妹,貪快且當時路上沒車,在轉彎處騎到對向車道後來才看到對向騎來一輛摩托車,那個路段因為屬於較偏鄉下的道路所以沒有路燈視線不佳,兩人閃避撞到了後照鏡,我朋友沒有受傷只是機車不能立中住,而對方跌倒在地,舊傷復發手折到,當時沒有目擊證人也因路段偏僻沒有監視器,雙方打算私下和解所以沒叫警察,只互留電話聯絡,後來隔兩天由當事人的女兒打電話賠償她的醫藥費及損失費用,因為手受傷不能工作要依痊癒的天數賠償他的損失,對方說他靠種花一天賺一千多塊,加上說因為痊癒力沒有年輕人來得好所以復原時間也較長,我朋友因為還是學生且家裡管得嚴所以不敢通知家人打算自己負責賠償金額,可是如果對方一直尚未痊癒拖至幾個月以上,賠償金額太高我朋友無法負擔,請問可以怎麼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1 18: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建議可以直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在雙方金額有落差之情況,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托斯卡尼豔陽下 104-01-31 22:35

本人(甲方)二年多前有一透天屋當時購入未滿二年即有買方(乙方)表示誠意購買,因未滿二年為規避奢侈稅因此雙方合意同時簽訂租賃合約及買賣合約各一份,租賃合約言明甲方出租本屋給乙方,租期為八年,每月租金3萬元,八年租金一次付清,連同12萬元的押租保證金總計300萬元(內含違約條款);買賣合約則言明本屋目前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並約定在隔年約定期間內,雙方如合意解除租約,則300萬元轉為房屋買賣之簽約款,如未在約定期間達成合意解除租約,則本買賣合約解除。

 

不料,甲方及代書在即將到期前一個月屢次通知乙方均聯繫不上,遲至已過約定期限後二天,乙方卻向甲方表示要履約,甲方主張因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達成合意解除租約,已構成買賣合約解除要件因此已無履行買賣合約之義務而拒絕履約。乙方憤而提出訴訟表示雙方當初是為了規避奢侈稅而簽訂租賃合約是屬通謀虛偽之行為,因此租約並不成立,並主張買賣合約解除甲方須另以意思表示為之,並非自動解除,因此要求甲方必須履行買賣合約,一審結果乙方(原告)敗訴後提出上訴,目前已進行到二審準備程序庭,二審法官也應甲方要求傳喚居間代書證人,表述當初確實是為了規避奢侈稅而同時簽訂二約,但租賃合約也是因乙方當初急於搬入使用,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而簽訂,雙方也受其中違約條款所約束等等,同時也表示所謂雙方若未合意解除租約,則買賣合約解除是屬自動解除云云….。在此,想請教各位律師專家們二個問題,1.乙方律師主張租賃契約屬通謀虛偽之行為應屬無效是否成立?2.解除條件既已構成,是否還需另外意思表示解除才算數?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1 18: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乙方律師主張租賃契約屬通謀虛偽之行為應屬無效是否成立?

A:應就甲乙雙方所簽定契約審視之,是否為通謀虛偽,仍應視契約之。

2.解除條件既已構成,是否還需另外意思表示解除才算數?

A:應視契約是否有就解除條件加以規定之,及契約規定就解除契約之行使方式為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二審可能會因傳喚證人而翻盤,應謹慎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imatrix 104-01-30 15:09

三年多前與前妻兩願協議離婚,協議書在文末

最近前妻因男友的關係不想再照顧小孩為由,想把監護權給我

我則要求必需每月支付小孩扶養費一萬一才能換監護權
但女方堅持不想付這筆錢

 

但我非常不能接受這一點,因為當時離婚我給小孩扶養費為兩萬多

幾乎是我薪水的1/3,當時還多次討論這數目,女方也都一口回絕

 

所以目前的打算是先委曲求全

答應女方的要求在協議書上註記女方不支付小孩扶養

待修改後的協議書至戶政事務所存檔後,再向女方要求扶養

女方不付則直接走法律途徑

 

所以想請教這樣以後要的到小孩扶養費嗎?還是因為已經有註記女方不支付小孩扶養費就要不到這筆錢了呢?

另外離婚協議書要怎麼修改會比較好呢?

謝謝了

 

當時的離婚協議書如下

離婚協議書
茲男女雙方因個性不合,理念不合,難偕白首,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同意兩願離婚,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條款如後,以玆信守:
一、本協議書經男女雙方暨見證人簽章後,願共同至XX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嗣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雙方不得有任何毀謗傷害之情事或藉故干擾他方之生活。
二、除本協議書所約定之事項外,雙方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財產賸餘分配請求權。
三、雙方於離婚生效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各自所有的債權債務,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四、雙方所生之子OOO(女,民國000年00月00日生,身份證字號:xxxxxxxx) 雙方協議由女方單獨任監護權人,亦即有關XXX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女方任之。            
五、男方同意按月支付女方扶養子女XXX所需費用每月新台幣(下同)貳萬貳千元整,至子女20歲時(即XXX年X月XX日)為止 。自100年8月起,男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款項匯入女方指定之帳號(銀行帳號:xxxx-xxxx,戶名為xxx)。
六、男方擁有探視未成年子女之權力(探視之約定):男方可於每月與女方約定適合(每月兩次)的星期六,至女方住處或雙方約定之場所與子女會面交往,並得接子女外出,於翌日下午七時前送回女方住處。
七、本協議書壹式伍份,男女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乙份為憑,另一份呈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以下空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答應您前妻之請求,拒絕修改離婚協議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答應您前妻之請求,拒絕修改離婚協議書。

曉菁 104-01-30 02:42

有關妨害性自主的問題

想請問各位律師

事情是這樣的

被告是我先生

而被害人是我親妹妹17歲

有一天凌晨

先生乘妹妹睡覺時

撫摸妹妹的胸部與下體

而後妹妹醒來時

並沒反抗與大叫

而後老師報上了婦幼隊

也開始做筆錄到跑地檢署

而我11月18日也收到傳票報到[至於妹妹有無到地檢署訊問,我們就不知道了]

檢察官有問我是否要當先生的證人

我也答應了

至於先生是在1月21日報到

先生說檢察官問他是否有摸她胸部下體和用生殖器官插入

先生說他只有撫摸胸部下體必沒有用生殖器官插入

可是先生說妹妹筆錄上說有用生殖器官

【而我記得那天凌晨我跟先生在樓上做愛完,先生先下樓,而我還在穿衣服,不到五至十分鐘我也下樓,所以用生殖器官插入,我不相信】

在10月底時我有找過妹妹,向妹妹問是否有和解的意思,

而妹妹也說有,我也在我開庭那天對檢察官說我們有想和解的意思,而檢察官說好,他會幫我和解,可是等到先生開庭時他卻對先生說等下次跟法官開庭再說

所以我現在想不透的是我們可以找和解委員會和解嗎?和解的人是不是先生與妹妹和解

可是妹妹未滿18歲,媽媽要到場嗎

可是妹妹再前兩個禮拜逃家了【常常逃家,而也被收容回來至今有一年多而已,還在保護管束中】

我們該如何和解又有什麼辦法處理

而這件事先生會被關嗎?

又會關多久

【從這事情發生到現在,我真的好擔心也好害怕,也讓自己憂鬱症又再次發作,常常為了這個事情上演自殺和給火車撞的戲碼】

希望律師們能幫幫我告訴我該如何做

本人先在此跟律師們說謝謝

您好:

1.依刑法第 221 條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若僅為您先生所述之行為,則觸犯第 224 條強制猥褻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妨害性自主罪名要成立,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包括被害人指述、驗傷、精液採樣等相關檢驗報告,若僅有您妹妹單方面指控,加上實際上您先生再次性交的可能性低,本案成立機率不高。

3.依您所述,若僅是強制猥褻罪,當庭和解即可爭取緩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30 09:41

1. 依您所述,您先生可能觸犯乘機猥褻罪,若無前科並與令妹達成和解,若經起訴至法院仍有機會獲得緩刑

2. 和解對象為您先生與令妹,令妹未滿20歲,基本上需由法定代理人陪同。若在等待下次開庭這段期間能夠達成和解,自可於下次偵查或審判程序中向檢察官或法官陳報已達成和解,並坦承犯行,以獲取緩起訴緩刑的機會。

3. 調解委員會的申請一般是針對刑事告訴乃論案件,若是非告訴乃論,可於檢察官或法官前,請求另安排調解程序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先生由於有承認有撫摸,因此強制猥褻罪成立的可能性很高,本件確實應努力談和解,當然其未滿二十歲,需由法定代理人出面來處理,若能夠在偵查階段談成,則仍可以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曉菁 104-01-30 09:45

先生已做了唾液指紋的採驗過了

現在有想和解的意思可是妹妹又再次逃家

該如何和解 

緩刑又多久有可能免獄嗎?ㄧ

 

或是有別的方式能來代替入獄嗎?

 

 

 

 

 

 

 

 

 

 

 

 

依您所述就觸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及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的刑事問題,閣下應審慎處理,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案情,本所願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先生可與您妹妹和解,以利向法院請求緩刑判決,而無須入監服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白 104-01-29 15:14

想請問,民事案件,對方證人偽證,有具結,其說的謊會影響判決,能以偽證罪告發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9 17: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對於案件有重大影響、證詞虛偽不實,且經具結,則確實可以構成偽證罪。

2、不過個案認定上,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包含筆錄、該案事證等,委請律師協助提告,否則日後仍可能發生誣告爭議。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偽證罪的成立要件很嚴格

恐怕沒有那麼容易構成

建議你要仔細研究並且收集充分證據提告

避免傷敵七千自傷一萬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30 10:30

偽證必須是所陳與事實不符而為案情重要事項足以影響判決,且主觀上有故意,且不涉及個人意見判斷,如上諸位大律師所言,需有充分搜證方提出告訴。

李小姐 104-01-28 17:02

我在103年12月租房,房東住隔壁,

他帶新生兒回來,從晚上11點哭到早上7點,

有請他改善,他告知無法改善,請我搬走還是可以退二個月押金

(口頭答應,我爸媽在旁當證人)

但在退房時,推押金租金都被媽媽收走,

媽媽堅持未住滿一年,只退一個月押金

(又是媽寶一個,當時收錢時,收了三個月,到退時,推說媽媽)

我們有LINE往來,可以看到他答應要退我二個月,但實退一個月,

請問我可以提出什麼動作,去要回另一個月押金?

Kiki 104-01-27 17:30

請問律師

1、二人共同簽發本票,是連帶保證嗎?

2、本票上加註連帶保證人,有效嗎?

3、票據第5條和第58條的保證一樣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1-27 23:38

您好!

1.  兩人共同簽發本票,兩人應連帶負責給付票款,但這是主債務,不是保證。
2.  本票可以由債務人以外之人擔任保證人
3.  主債務跟保證債務當然不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濱 104-01-24 13:49

你/妳好:

      我在102年4月購屋土地共計新台幣300萬,也擬定契約書(只是內容只有兩百萬的交易紀錄)所以有另一份動產買賣契約書還有訂定白紙黑字的切結書(內容如下:民國102年4月20日買方陳XX尚差賣方陳OO購買農舍,尾款共新台幣300萬- 兩百十五萬=八十五萬元整)雙方都簽名含見證人,在104年3月10日前一次付清尾款,當初的購屋流程

      請問:

         我在103年11月底接受台中地政局的通知書,告知我等12筆土地界址都爭議,到現在開了兩次都沒有個定案(當初購屋時賣方沒有主動告知,甚至....接受到地政局通知才知道他當初土地界址有爭議),像我這樣子

1.動產買賣契約書的第五條:擔保責任一.〝賣方保證本買賣產權及使用權完整無任何瑕疵〞,並無優先購買之情事....

向這樣子我可以向賣方提出求(賠)償嗎??

2.賣方是否有義務協助處理土地界址事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契約內容既有約定瑕疵擔保之問題,則將來若有坪數減少之情形,可以向對方來請求損失的部分,本件您應先發函通知賣方,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般買賣契約中,買受人的責任是交付價金,出賣人要負起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指交付完整無瑕疵物品的義務。這個擔保責任含「物之瑕疵」及「權利瑕疵」兩部分。瑕疵擔保責任,謂買賣契約之出賣人就買賣標的物之權利或物之瑕疵,應負之法定無過失責任。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對賣方發律師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之存在,並請求限期修繕,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即可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之損害賠償,以上問題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商討細節,本所當以歷年經手辦理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4 21:08

Dear 阿濱,

請問該土地界址有爭議,係指當初的地籍圖上或請標記之地籍界址已有部分是公用道路的情形嗎,或是該土地之範圍上有其他之所有權人,若是如此,則您所付出之價金與所得到的有「權利瑕疵」之產權欠缺對價平衡原則(同上開魏大律師所言),您可以請求減少價金,依所有權權能遭到妨害土地面積計算可以討回的價金,若該部分之範圍過廣,則可以請求解除契約。但如果該地之座落住置及地點值得投資,建議您先循減少價金一途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4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寄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請求對方限期修補瑕疵,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0953298545 104-01-22 22:38
我想請問 保證依照先訴抗辯權的有無可以分為普通保證與連帶保證 依保證人的多寡又可分為單獨保證與共同保證 我想問說單獨保證係指只有一位保證人 他跟債權人之間可以是普通保證或是連帶保證 這樣的觀念是否正確? 另外共同保證係指保證人之間負連帶責任 那這些共同保證人債權人之間 是否也可以是可以是普通保證或是連帶保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3 0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簡言之,連帶保證係指保證人放棄先訴抗辯權,其餘均與保證相同、共同保證係指保證人間連帶負責。

2、不過現行實務上對於連帶保證的效力仍有不同見解,認為連帶保證就是連帶責任而不是保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九州男 104-01-22 17:31

律師 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在去年二月時 在巷子與一輛貨車發生擦撞

後來去偵查庭時 對方也答應說要賠償1萬4的金額

並簽下和解書 (和解書上有加註說賠償後才同意和解)

後來約定日期到了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於是我就向檢察官申議 檢察官也說會偵查

結果剛才接到不起訴的信件

原因如下
1.車禍當下 兩車已移動
(我有受傷情況下 對方獨自把車給移動了 破壞現場 這應該犯法了吧)

2.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10月8日兩次通知都沒到場

(我在9月份搬家 並有到地檢署書狀陳報 後來傳票也都寄到新地址
但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通知書並未寄到 故此沒有接到通知)

3.告訴人並未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

 (2次開偵查庭  我都有跟檢察官說有帶診斷證明書 以及車輛維修單
檢察官並沒有請我出示 而是告訴被告 被害人有診斷證明 請與被害人進行和解)

4.現場並為查得目擊證人

(檢察官2次開庭 都沒問我有無目擊證人 但我有目擊證人電話
對方也答應說可出庭作證)

我如果想申請再議的話 書狀內容應該怎麼寫呢?

另外 原本對方有答應賠償1萬4千元的維修金(有簽和解書)

可是最後卻賴著不還

我如果要討回這筆金額的話 又該怎麼做呢?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2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於不起訴處分書的部份,程序上必須於7日內聲請再議,建議應該盡速處理。

2、可嘗試以原檢察官並未就肇事責任詳盡查證義務作為理由。

3、民事部份可以訴請履行和解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2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盡速於時間內聲請再議。

亦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唷!

九州男 104-01-22 17:27

律師 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在去年二月時 在巷子與一輛貨車發生擦撞

後來去偵查庭時 對方也答應說要賠償1萬4的金額

並簽下和解書 (和解書上有加註說賠償後才同意和解)

後來約定日期到了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於是我就向檢察官申議 檢察官也說會偵查

結果剛才接到不起訴的信件

原因如下
1.車禍當下 兩車已移動
(我有受傷情況下 對方獨自把車給移動了 破壞現場 這應該犯法了吧)

2.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10月8日兩次通知都沒到場

(我在9月份搬家 並有到地檢署書狀陳報 後來傳票也都寄到新地址
但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通知書並未寄到 故此沒有接到通知)

3.告訴人並未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

 (2次開偵查庭  我都有跟檢察官說有帶診斷證明書 以及車輛維修單
檢察官並沒有請我出示 而是告訴被告 被害人有診斷證明 請與被害人進行和解)

4.現場並為查得目擊證人

(檢察官2次開庭 都沒問我有無目擊證人 但我有目擊證人電話
對方也答應說可出庭作證)

我如果想申請再議的話 書狀內容應該怎麼寫呢?

另外 原本對方有答應賠償1萬4千元的維修金(有簽和解書)

可是最後卻賴著不還

我如果要討回這筆金額的話 又該怎麼做呢? 

 非常感謝律師大人的回答~


 

 

佳佳 104-01-21 14:30

請問~朋友要離婚請我當證人,但簽離婚證書時我無法到場,朋友要我先簽好寄給他,這樣我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請幫忙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1 15: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離婚證人簽名是見證人,因此倘若未見證而簽名,除了離婚無效外,您可能因此涉犯偽造文書罪嫌。

佳佳 104-01-21 15:4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離婚證人簽名是見證人,因此倘若未見證 ... (恕刪)

 請問有因未見證就簽名而被判刑的案例嗎?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1 20:25

您好,建議您還是當面確認雙方有離婚之真義再簽名,以避免法律風險。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2 21:01

未親自見聞離婚協議現場,該部分的證人是不能被當做離婚證人,您無法到場則建議您朋友另找他人或另約時間,以免因證人而影響離婚效力。

+0 104-01-21 12:01

我和老公結婚1年多,因為退役軍人的身分,所以一直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我有騙他去看過醫生,醫生說他是精神分裂症,剛開始妄想症狀還算輕微,而我也一直很努力的想要幫助他。但是現在他越來越嚴重我已經無法控制,他不認為自己生病所以不願意就醫,他堅持有人用腦波控制他或是企圖用微波攻擊他使他的身體慢慢衰退直到死亡之類的妄想症狀,他甚至把我那入幻想情節,覺得我是邪惡組織的間諜,安排在他身邊。雖然他社交和工作都還算穩定,但對於我就像仇人一般,而我們日常對話也都是他的妄想情節,他雖然沒有傷害我但是這樣的婚姻也已無意義。我期間也有不斷嘗試騙他去就醫,但他總是說我企圖讓大家覺得他是瘋子,所以就沒有人會相信他之類的,我已無法。 
我是否可以因為他有精神分裂症而提離婚?
另外我們結婚證人,其中一個證人是我老公自己簽的,另一個證人是我朋友,我只有告知她我有"可能"會結婚先幫我簽。  但她到現在都還不知道我已婚。
我是否可以提起婚姻無效或是不成立?是否兩個證人都不算是法律承認的證人
煩請各位幫幫我。
ps. 我知道夫妻本需互相扶持,如果他能夠就醫我當然很願意繼續走下去,但是他已視我為敵,但因為他是美國籍他需要依親留在台灣,所以才不願意簽離婚(他認為回去他就會被美國政府抓走殺掉。),所以他可以說是在利用我,而我們兩個已分居,他也不聞不問。

依照你的描述,你們的結婚因為缺乏法定的程式而無效,你可以向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起訴之後,你請求當初你先生在結婚證明書上簽名的名義人出庭,證明結婚證書上的簽名不是他所簽,或者請求法院要求你先生簽名送鑑定,即可證明當初的結婚是無效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提出確認婚姻不成立之訴,以便確認您們的婚姻自始即不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0 104-01-21 14:4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照你的描述,你們的結婚因為缺乏法定的程式而無效,你可以向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 ... (恕刪)

感謝陳律師的回覆,我已感到放心許多,如果證人不願意出庭作證,是否也無法成功? 
 (我有用通訊軟體 詢問過其證人,他說不是他簽的),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離婚成功?
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1 15: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證人拒絕到庭,則可能造成證據不足而遭不利判決。

2、程序上可以提起確認之訴,被位請求離婚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1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關係不成立及裁判離婚訴訟,關於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之證據證人之合法性疑義,裁判離婚證據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必須提供您配偶之相關病歷資料及錄音等,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0 104-01-22 09:35

感謝各大律師的回覆,

大致上也知如何做了,只是想請問,以我的情形是否兩位證人都不合法?

若是證人不願意出庭作證,是否可以向證人索取證據之類的?像是對話紀錄等。

若我要因重大精神疾病提離婚,又需要哪些證據呢?  真的非常感謝。

Tim 104-01-21 01:13

因本人有台已經停駛無牌照的汽車長久租放在A地,A地屬於友人B所擁有,B向我表示,有意購買我的車子,但是要重新領牌才能上路,他說鑰匙交給他先去檢查保養,看技師說明狀況後才能購車,我也尾隨在後,然而,B駕駛本人汽車在行駛當中,車子引擎突然冒煙,隨即停放在路肩,找附近的保養廠維修,保養廠技師說,車子因為水箱蓋沒蓋,致使車子水箱的熱水噴灑引擎導致損壞,需要大修,在旁的B這時也承認檢查水箱時,沒有把蓋子蓋上。 事後,B不但沒有對本人道歉,也沒有意願支付相關維修費用,請問我該怎麼辦? 換新品需要10萬,加工維修要價6萬,因本人急需用車,只好付了六萬把車子開家。我要如何索賠呢? 當時旁邊還有一位證人,但是是她的親妹妹,我想要她當證人應該是不可能的。

沈恆 (沈律師) 104-01-21 01:17

您好!

如果對方無意願賠償,可以聲請支付命令聲請調解或提起訴訟請求。一旦進入訴訟,當然要能提出相當證據才有勝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嗶仔 104-01-20 20:16

請問法律諮詢家

 

1.二審判決事實理由中就重要之攻擊、防禦方法漏未審酌,並於判決理由項下全無記載該重要事項,亦對該重要事項所提證物權隻字未提,反倒擷取證人其中一句證言擴大運用,惟此證言均與爭點無涉,且兩造均未就此部分為攻防,二審法院卻信手拈來一筆作成判決,是否為訴外裁判 ? 又是否為判決不備理由 ?

 

2.判決載明兩造全係勞動契約且兩造均不爭執,且於判決理由 ( 早在準備程序第一次出庭時被告即自認 ) 載明被告 ( 即僱主 ) 自認原告 ( 即勞工 ) 於解雇 ( 終止勞動契約 ) 後仍由數日勞工有打卡紀錄 ( 即又認欲維持原勞動契約之意 ),而判決既分明已將該自認部份明載於判決內容,卻又認定兩造間勞動契約屬合法終止 ( 即僱主解雇合法 ),只不過,在原審早在書狀陳述解雇後又同意勞工連續數日打卡,即表示解僱不合法,兩造間勞動契約仍存在,在此,居然某位律師認解雇確實合法,認解雇後又在約聘勞工並無不可,只不過,勞動契約不是最大誠信、最大善意契約 ? 豈可一會兒稱解雇合法,接著又稱另訂新約 ? 勞工於書狀分明陳述不知悉僱主早有不法解雇之意圖,且差勤卡遭僱主抽起故無法順利打卡,以致一連三日未打卡,但有證人證明勞工於該三日均有從事服務工作,且均有進到辦公室;且證人證言均有載明於理由項,判決卻未就勞工這三日均有進辦公室,且提出服務客戶之證明文件部分為判斷,反倒以不相干之證言即非關本案重要且爭執事項以跳躍式、跳脫式的的思維為判決,根本不合邏輯及事實,就此部分,應屬判決不備理由,抑或理由矛盾,或依程序法388條為判決違法 ?

黑貓 104-01-20 13:05

第一點  我開慢車(我車後面剛好有一便衣警察說的)忽然一A小孩衝出撞到右前側門骨折,下車用

           手機錄影錄到他同學B

           說他(A)來我家玩怕狗,才衝出撞到車,當時A小孩的父親也在場,警察沒有筆錄,但到檢察官             那,B同學說沒在場沒看到???

           請問同學B可以翻供嗎?我該怎麼辦???(現場鐵門封閉騎樓,前門只開一邊小狗綁在鋁門前)            (由於撞到車子右前側門)

第二點   警察筆錄的現場圖煞車痕跡,輪胎也有煞車痕跡有照相,檢察官調另一現場證人說那不是我             的煞車痕跡,煞車痕跡可證明我是在車道內 

            請問現場圖可以亂改嗎?我該怎麼辦?

抱歉因當機再傳一次

 

您好

這個案子要看圖才知道

因為車禍鑑定要看完整資料才能判斷

至於偽造罪部分可能要看到底B說的內容才知道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0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B作證若未具結,即無偽證罪之疑義,若B未滿16歲亦無具結之問題,即不會涉犯偽證罪,目前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較為有實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0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B作證若未具結,即無偽證罪之疑義,若B未滿16歲亦無具結之問題,即不會涉犯偽證罪,目前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較為有實益。

+0 104-01-20 12:03

我和老公結婚1年多,因為退役軍人的身分,所以一直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我有騙他去看過醫生,醫生說他是精神分裂症,剛開始妄想症狀還算輕微,而我也一直很努力的想要幫助他。但是現在他越來越嚴重我已經無法控制,他不認為自己生病所以不願意就醫,他堅持有人用腦波控制他或是企圖用微波攻擊他使他的身體慢慢衰退直到死亡之類的妄想症狀,他甚至把我那入幻想情節,覺得我是邪惡組織的間諜,安排在他身邊。雖然他社交和工作都還算穩定,但對於我就像仇人一般,而我們日常對話也都是他的妄想情節,他雖然沒有傷害我但是這樣的婚姻也已無意義。我期間也有不斷嘗試騙他去就醫,但他總是說我企圖讓大家覺得他是瘋子,所以就沒有人會相信他之類的,我已無法。 
我是否可以因為他有精神分裂症而提離婚?
另外我們結婚證人,其中一個證人是我老公自己簽的,另一個證人是我朋友,我只有告知她我有"可能"會結婚先幫我簽。  但她到現在都還不知道我已婚。
我是否可以提起婚姻無效或是不成立?是否兩個證人都不算是法律承認的證人
煩請各位幫幫我。
ps. 我知道夫妻本需互相扶持,如果他能夠就醫我當然很願意繼續走下去,但是他已視我為敵,但因為他是美國籍他需要依親留在台灣,所以才不願意簽離婚(他認為回去他就會被美國政府抓走殺掉。),所以他可以說是在利用我,而我們兩個已分居,他也不聞不問。

VOYAGE 104-01-17 16:45

想請教各位律師

提起返還所有物之訴訟後   我方已有購物收據與登記證明

與對方借用物品之照片證據

若對方在庭上稱物品在借用後已經馬上返還   但提不出歸還證據

辯說當時是友好關係    不可能寫借據之類的.....

這樣說法會被法官採信嗎??

或是稱說當時根本沒借用過這物品

所以根本不需要歸還.....(但我方可找到證人證明)

這樣的訴訟證據或是證人   

會法官被採信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7 18: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返還所有物,若屆期對方拒不返還,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再對對方提出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可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返還所有物,如需協助,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您好:

您應該就有借出物品之事實提出舉證(證人亦可)

對方應該就有歸還之事實提出舉證(不能空口無憑)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7 23:48

建議您將相關對話紀錄蒐集齊全,以證明您的確有將物品界與對方。

非常宇 104-01-16 14:28

請教各為先進: 某甲為地主,與乙方(水利局)於民國45年,因土地有互相侵占而簽署"土地交換使用同意書"並請公所鎮長當監證人,後因某甲將土地分割為數塊土地販賣,丙方和丁分別購得其一土地,丙方在購得此地(都市計畫用地住宅區) 問題1.丙方可否要求乙方針對丙方土地上建物(圍牆)拆除,再依鑑界結果恢復地籍圖及鑑界範圍,即各自清楚畫分土地? 問題2.丁方房屋重建欲將建物建築在所交換使用土地上(機關用地)是否合法?

非常宇 104-01-16 14:22

請教各為先進: 某甲為地主,與乙方(水利局)於民國45年,因土地有互相侵占而簽署"土地交換使用同意書"並請公所鎮長當監證人,後因某甲將土地分割為數塊土地販賣,丙方和丁分別購得其一土地,丙方在購得此地(都市計畫用地住宅區) 問題1.丙方可否要求乙方針對丙方土地上建物(圍牆)拆除,再依鑑界結果恢復地籍圖及鑑界範圍,即各自清楚畫分土地? 問題2.丁方房屋重建欲將建物建築在所交換使用土地上(機關用地)是否合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以地政之登記資料為主,若您是登記名義人而土地界線有所不明時,則可以請求法院確認經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6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問題1.丙方可否要求乙方針對丙方土地上建物(圍牆)拆除,再依鑑界結果恢復地籍圖及鑑界範圍,即各自清楚畫分土地? 丙方惟目前土地所有人,可向地政事務所請求鑑界,以確定乙丙方之土地經界範圍,若乙方有侵占到丙方土地之情形,可請求拆除之,惟丙方可能需支出鑑界費用。 問題2.丁方房屋重建欲將建物建築在所交換使用土地上(機關用地)是否合法? 若丁方為土地所有權人,可將建築建物之,若非土地所有權人,亦需取得地主之同意,方得興建建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玲 104-01-16 06:04

我弟媳濫用保護令聲請誣告媽和我弟  弟弟有三年婚姻生了兩個兒子1歲和3 歲在今年我父親過世後 弟媳無故因煮個湯與媽意見不合便找來娘家的人到家裡吵架並錄音  兩天之後便帶走兩個幼子不告而別 並在3日後聲請暫時保護令 接著通常保護令也開庭了  還在法庭上利用他娘家人當證人律師當發言人 不敢面對弟弟  他律師用斷章取義的方法節錄弟媳在錄音裡的指控 弟弟簡直不敢相信弟媳那天自己亂誣告我媽有對她惡言相向 竟被當成是我媽說他的證據  一切指責都是弟媳自己編出來誣告我媽的  但他早已帶走兩個幼子 怎麼辦? 法官還沒判定是否成立 但是我弟要求要看小孩卻被她指定一定要到他家探視?  為什麼保護令可以這樣被借用來欺凌被告人  如何讓法官去聽整個錄音 了解弟媳的態度和我弟根本沒有口出惡言 但是她故意在錄音時自編不實的指控說我媽曾如何說她娘家不是  因而造成當場親家也非常不滿  一且都是她自編的  如何能讓法官聽整個來龍去脈 而不是斷章取義的筆錄呢 ?   這段婚姻是不可能走下去 所以保護令若成立不僅對我弟的不公平且會讓弟媳濫用司法利用幼子來威脅我弟和我媽 .  我弟是獨子  所以很在乎兩個小孩    謝謝幫忙

小賢 104-01-15 17:29

您好~我有位老大哥因為他的房子有與人簽訂動產預定買賣契約書,因是國軍改建需5年後才能買賣,所以才用動產預定買賣契約書來綁約,但是他們用不法手段先與公證人簽授權書及認證、公證書,而當事人完全不知情,事後因買方未告知當事人(屋主)伺而盜領所有有價證卷,再103年11月份提出告訴(偽造文書)告公證人在11月底12月初時法院傳票寄到時隔天就是開庭日,這次更是離譜,今天104年1月15日上午11點律師收到法院傳票(第一次開偵查庭後我們有到服務處再申請另一個地址請院方要寄送2處)而住處卻無收到法院傳票,開庭時間為1月15日上午10點10分.......我只能說對方很有力,我們要如何做?(對方之前是國家官員)

您好:就您所提起【偽造文書】之刑事告訴,因未收到法院傳票故未依時出庭,為保障您的權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5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理由狀及開庭相關事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5 23:33

您好,可直接委任告訴代理人。

vicky 104-01-15 01:07

律師,您好:

因兄長太貪心,母親太偏心,導致母親的財產幾乎歸兄長所有,現僅母親自住的房子尚未分配,因母親僅口頭承諾百年後會把現住的房子歸給弟弟,但因擔心兄長會繼續使用各種手段奪取該房子,若須母親公證證明該房屋百年後歸弟弟所有,該如何處理,手續為何?公證單位與公證人?

謝謝您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15 09:21

您好:

1.若是採用「遺贈」的方式將房屋贈與給弟弟的話,則母親百年後所留遺產倘不足分配哥哥的

  「特留分」的話,哥哥是有權主張扣減的。

2.建議還是先釐清母親所有之財產狀況後,再決定是否為之。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鄭瑞崙 (鄭律師) 104-01-15 10:49

您好

 

建議可以公證遺囑方式去做

當然會有特留分的問題

但需在遺囑裡做交代有關特留分的問題

 

 

104-01-15 00:12

我們住在一起時有一起分擔家具用品等

她(默)搬走後 我跟另一個室友(奈)同居

我正好也要搬走 奈就請默回來

奈跟我說默說那裡家的東西都歸屬於他們

毀謗我說是我要她買車 才負債31萬

還要花錢養我 都是我不工作

但事實是我在認識她前就有車了

她是因為一直換工作才沒辦法繳車貸

還跟我媽借了兩萬遲遲不還

請問這樣能告她毀謗

奈可以當證人嗎?

104-01-15 00:04

在朋友沒工作時 她向我借錢求助

到我家向借了兩萬給她

我們共同的朋友也在場

住在一起時在門口還有跟我借1000

但我不確定那監視器有沒有錄到我借她錢

LINE說會還 但沒說還多少

LINE有備份到E-MIAL

之後要錢時就搞失蹤FB LINE 電話全部封鎖我

所以我的證據只有LINE對話 我們共同的朋友 證人

該怎麼處理

jack 104-01-14 01:43

我在98年幫前男友作保(我名下有動產),因為他任職的公司要求他提供一名動產證人,不料他在任職期間挪用250萬公款,並被公司免職,依侵占罪被判刑.並附帶民事賠償180萬,該公司也對我取得債權兩筆(法院通知無人簽收),一筆180萬第二筆70萬,(並未執行我也不知道有這件事).

該公司99年獲得保險公司員工誠實保險理賠金140萬,並與前男友簽和解書,議訂賠償不足款以76萬計(分72期償還),前男友依約償還至103年3月(已償還34萬)後因無工作收入,未繼續履約償還.

         保險公司依法取得代求償權,向前男友追討不到,就來查封我的動產,並限制登記在案,要我代為償還140萬,目前在協調中.

不料前男友的公司103年10月將債權委外處理,以98年取得之兩筆債權憑證(共250萬)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扣下我帳戶內之現金存款及股票多筆,加上扣薪1/3.我有至法院提出異議,後有更正債權金額為100萬元.另外有提供保證金向法院申請停止執行,但被駁回,目前上訴中.

現在我有提出異議之訴,主張前男友與公司簽訂之和解書76萬為新生債權金額,且已經償還34萬,未收償金額應為42萬.

該公司主張原債權金額為250萬扣除保險理賠140萬及前男友已償還之34萬後加計利息尚有100萬債權.

 新生債權產生後原債權應消滅才對,另外前男友後來再簽的和解書我也不該還要負責吧?因為要開庭了,我沒錢再請律師,法扶會的資格我也不符合,才想到上網求救!不知該引用甚麼法律條文才對?

沈恆 (沈律師) 104-01-14 03:35

您好!

公司只能再請求和解後未償還餘額42萬元及利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銘 104-01-09 01:03

我想問一下96年的時候我當了我媽當鋪借款證人,我也忘記這件事情,也沒有存證信函之類的,我,但是先拆強制扣薪寄到了公司,我想問,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以及是否已經過了五年請求權

沈恆 (沈律師) 104-01-09 02:11

您好!

借款的返還請求權時效是15年,應還沒罹於時效
如果主債務人未還款,保證人即應代為還款,可試看看能否與債權人協商減輕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借款保證債務本金部分時效是十五年,利息時效是五年,即使本金部分時效未消滅,利息超過五年的部分可能還是有空間。

二、如果對方以票據請求,則時效會比較短,本票三年支票一年,所以說不能一概而論。

三、要先跟書記官聯絡閱強制執行卷宗,再據以聲請閱執行名義卷宗。閱完卷帶著卷宗找個律師問一下。有沒有看到卷宗差很多。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